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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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大全(19篇)
时间:2023-11-18 06:29:02     小编:文锋

方案的设计应该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和利益关系。制定方案之前,我们应该做好充分的调研和数据分析工作。小编整理了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方案案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为全力保障我院消防安全,根据县卫生局要求,我院拟在全院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按照条块结合、重点突出的原则,全面排查我院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准确掌握风险隐患的数量、状况、影响等信息,科学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整治与防范处置措施,及时化解和有效控制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

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医院成立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一)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 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 配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

5. 中巴车及编内其它交通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6. 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7. 消防检查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8. 消防安全技能演练方案、实施及仓库、水电工等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情况;

9. 其它各类重点防护及重大危险源,以及其它列入医院安全重点部位的场所。

(二)深入持久开展血液安全工作

1.临床用血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

2.临床用血安全检查及登记制度落实;

3.差错事故的预防、登记及处理;

4.化学试剂、不合格血液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及储运场所。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5月10日)

按照卫生局要求,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为医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可通过标语和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发动与宣传,大力营造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1日-5月15日)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办公室、督查室要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源(点)和脆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区域、部位、场所和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

(三)整改治理阶段(5月16日-5月20日)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个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均要指定人员负责。要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可在短期完成整治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治的,应制定防范措施和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消防安全应急准备工作扎实有效。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措施的予以追究责任。

(二)认真抓好排查整治。隐患排查整治是做好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各科室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提升工作效率。要采取铁腕措施,强力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三)要加强报送。各科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整治工作要贯彻核销制,要求各科室负责人核对后加以签字。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武安委20xx(5)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我校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校园火灾防控和火灾逃生自救能力,防止校园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学校校园稳定安全。

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纯华。

副组长:伍兴春。

成员:罗军袁昌贵彭华冯延林各班主任。

2、成立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陈纯华。

副组长:伍兴春。

成员:罗军、冯延林、袁昌贵、彭华。

职责:布置本校开展演练工作。

1.学校安办要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

2.安办负责对师生疏散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学校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3.对于消防安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自查自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目标管理。

2.继续推进“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学校宣传工作优势,利用毕业典礼、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开学典礼、学校宣传橱窗、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晨间活动等对学生、家长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以“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将消防教育纳入综合实践课教学内容,结合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每个学生与家长一起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动员家长开展家庭成员火灾逃生演练。

4.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

1.进行一次学生家庭火灾逃生预案进行一次筛选,将切实可行的预案进行宣传和表扬。

2.安办将消防安全检查的资料加以汇总,由安办主任黄燕飞具体负责。

3.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材料由各班班主任收集、汇总后交安办。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全力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全国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xx县委县政府及教育局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从5月4日起开展维护学校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全面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为依。

据,围绕建设“平安长岭”“法制长岭”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求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的安全稳定,为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本次专项智力活动的整体目标是: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明显。

改观,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建立起维护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

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影响学校及师生的各类隐患基本消除,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显减少。

妨害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活动商贩违章建筑等各类隐患得到彻底清除和整治。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责任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并成立了校保安队,新制定了保卫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组织部署阶段。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排查摸底阶段。

对学校周边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不留死角死面,对排查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总结上报,为下步工作打好基础。

集中整治阶段。

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足配强校园保卫人员,要健全门卫制度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校盘查验证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理器具入校园;要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在学校门口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与110报警系统联网,确保一旦有警情公安机关能快速反应;要在上学放学时间安排当日带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到校门口值守,有秩序地引导护卫学生进出校门;高峰期间要能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可疑人员采取妥当措施处置;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要加强对有精神疾病和心理不健康的师生有劣迹学生不安分学生排查管控;加强舍务管理,建立健全舍务教师工作责任,保卫好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守制度,并重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制定相关的预案,并加强演练,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坚决杜绝教师乱办辅导班现象;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加强师生消防知识教育,经常对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防止火灾。全体教师及领导应行动起来深入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检查验收阶段。

迎接县综治委县委县政府教育局对专项智力活动开展情况的验收工作,纳入年终综治考评。

巩固提高阶段。

对前四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力争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进一步总结完善维护校园安全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长治久安。

提高认识。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抓紧抓。

好,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真抓实干。

对影响学校及其周边安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务求实效,让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切实满意。

齐抓共管。

根据各自职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构筑社会家庭部门联动格局,实现统一行动联合整治。

落实责任。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相关责任人政纪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全镇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9号)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等部署要求,根据《全省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苏办发电〔20xx〕76号)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时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农村地区出租房屋登记率必须达100%,承租人登记率达100%;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主项信息的准确率、完整率均达100%。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户,整顿不执行登记制度、不落实治安责任的出租屋。

(三)发现、整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整改出租房屋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四)完善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制度。出租人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出租人、承租人对其治安责任知晓率达100%,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五)发现、查处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查获隐藏在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黄娼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六)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本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出租房屋、房屋中介,以及出租人、承租人(尤其是流动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强化流动人口管控、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内容有: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前)。制定全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结合党员大会、村民组长会议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将《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张贴至外来人员聚居地、建筑工地、商业商贸区、集贸批发市场以及居民新村小区出入口、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村(居)委会等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多,人员密集的场所;派出所同时做好《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出租房屋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配合、监督出租房屋规范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调查摸底。此次集中整治由镇党委、政府总指挥,组织派出所、综治、司法、大调解、消防、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实施。要以村(居)为排查登记整治基本单元,由派出所社区民警为单元负责人,整合村(居)干部、村民小组长(楼长)、网格员以及保安联防队员、外口协管员等各类政务、警务辅助人员,将人员力量分至网格内,开展调查摸底。

1、采集登记信息:要以“进屋、见人、看物、查隐患”的要求,调查网格内的所有房屋,确保不漏出租房屋、不漏承租人员。对调查摸底到的出租房屋,走访调查人员要对照《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的项目、内容和填写要求,客观、如实采集登记信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逐一上门核实信息,填写《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

2、发现安全隐患:调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出租屋内存在用电、用气以及杂物堵塞消防楼梯、通道等一些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记录在案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发现储存、藏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等违禁品的,要及时查处收缴;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内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报告,纳入视线,严密管控;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整治的,由派出所统一填写《需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报镇综治办。

3、办理证照手续:排摸过程中,调查人员要认真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和居住信息。未登记居住信息的,要拍摄其清晰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和人像照片;与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出租房屋房主签订责任书。

4、发放宣传告知:调查摸底结束后,走访调查人员要向出租房屋(租赁场所)出租人、承租人发放《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告知书》,宣传出租、承租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权利义务和规定,需办理的合规手续和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督促主动整改隐患,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信息汇总录入:调查摸底采集登记的出租房屋信息,每周四下午5:00前由派出所专人统计《出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先报镇综治办,由综治办扎口上报市政法委,并及时录入相应系统。

(三)集中整改隐患。镇综治办要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进行统一汇总,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分流至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

1、违法建筑,由城管部门负责处理。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出租房屋,违规开设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由建设部门负责处理。

3、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部门会同派出所负责处理。

4、非法房屋中介机构无照经营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处理。

5、未与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明知承租人违反规定,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制止、不报告的;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派出所要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出租房屋网格化管理,强化职能部门、社会管理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整治氛围和长效管控机制,不断提高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政法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局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宣传办、司法所、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消防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信息通报以及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此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村(居)和社区民警,各村(居)和社区民警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具有出租房屋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指导协调村(居)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整治工作,对于疑难、重大的安全隐患,要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整改查处。

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镇辖区内出租房屋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力量抽调整合、统筹协调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反馈等。

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办理和查验居住证;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各村(居)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排查登记工作。

镇建设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配合集中整治水、气保障等工作。

镇安监局:负责查处出租房屋中生产、经营、存储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镇宣传办:负责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镇综治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农保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

镇消防办:负责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尤其是“群租房”、“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交办督办。镇综治办要定期收集汇总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工作进度和成效,派出所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需要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及好的经验做法、工作动态于每周四下午5:00前报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综治办)。镇综治办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将基层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集中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化解整治时限;对新排查出的问题每周交办一次,重大问题随时进行交办,并全程跟踪督办。对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各类资料收集汇总(含工作的图片、视频信息),分类整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出租房屋集中整治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镇党委、政府将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排查整改浮于表面,甚至于编造假信息等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等规定,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市住建局《云浮市城镇燃气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近期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燃气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充装运输等环节为重点,全面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充装、非法倒灌、非法运输、超期不检、废瓶在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法违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和场所,坚决停产一批、取缔一批、整改一批,规范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促进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加强我区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云城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孟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文能区府办副主任。

陈瑜源区住建局局长。

冯坤友市城监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邹颂升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副局长。

徐志强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副大队长。

区文炎区市场监督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国宁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黄炳余区交通局副局长。

邱树森区应急局副主任科员。

饶昌耀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陈宇新云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陈志雄高峰街道常务副主任。

梁伟文河口街道党工委委员。

朱木元安塘街道常务副主任。

杨海辉思劳镇副镇长。

何国强腰古镇副镇长。

梁必胜南盛镇副镇长。

刘日华前锋镇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程满屯云浮市燃气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冯坤友任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办公室下设专项工作小组:

(一)企业经营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4人、区应急管理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1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1人、区消防大队1人。

会同新闻媒体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民众安全意识;

负责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二)公共安全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2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2人、区应急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1人、区消防大队1人。

负责对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

依法查处经营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市场经营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2人、区交通2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1人。

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经营瓶装燃气供应未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

负责对燃气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各镇(街):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实施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的检查和宣传,负责辖区内瓶装气的安全监管。

三、

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此次云城区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储存、充装、经营、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行业所有领域(液化石油气企业、使用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餐饮等公共场所)。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在用及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场站未落实安全设施有关规定行为,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未落实安装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等工作,相关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掺假、销售瓶装燃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充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擅自排放残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钢瓶等危险行为。

4.加大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食堂瓶装气化间和流动商贩、烧烤摊、农贸市场等)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燃气和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行为。

5.加大燃气存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加大燃气设备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各镇(街)、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列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场所)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2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实施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准备、应急预案、值班值守情况,确保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严格整改闭环管理。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到位的要挂牌督办;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并严厉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月)。通过采取突击检查、加强督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区直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打击各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氛。

(三)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与危化品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针对燃气使用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达不到基本燃气安全要求的单位、场所,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五)认真。

总结。

汇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并进行总结。于12月1日前和12月30日前分别对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以及简报、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到区住建局。照片要求标明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格式为jpg。

读罢竟挑不出一点缺点。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各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机构的火灾防控能力,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供养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各街道民政办主任为组员,全面负责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

各社会福利机构要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隐患,严格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6、节假日和重点部位值班制度是否落实,重点部位是否安装防护设施。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并制定本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自查自纠(7月1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对照《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自查表》,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全面排查整治(9月15日前)。领导小组汇同消防、安监、卫生监督等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机构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情节严重的,不符合开业运行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总结验收(10月5日前)。领导小组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全面上报总结安全生产督查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深刻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社会福利机构法人要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自查和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作任务要落实到具体人员。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阵前指挥,果断处置。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督查不严格,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生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严肃处理。

2、深入检查,强化监管。从即日起,各社会福利机构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认真排查本机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把各种事故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消灭在萌芽中,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源头及日常监管,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定期进行考核,确保监管到位。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为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除隐患、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对全市城乡所有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xx〕86号)和《河南省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91—2011)要求,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单位:

1.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一)遗留问题整改。针对20xx年市政府组织开展“兵团化”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地要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

(二)现场检查重点。各地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八项内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场所合法性。检查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7.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8.微型消防站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9.建成应用人数控制系统。督促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安装人数控制系统。

10.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督促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

(一)开展兵团化检查。全市抽调卫生计生不少于10人、抽调消防警力不少于20人组成“兵团化”检查组,进行集中培训,逐县区开展兵团化排查。每到一个县区,要联合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逐个乡镇、逐个单位开展排查检查。

(二)开展集中约谈。要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要提请市政府领导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分析形势,讲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务求治理实效。

(三)依法处罚整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根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书”管理制度的意见》,严格整治违法经营单位。同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被处罚的单位,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办整改。

(四)集中宣传曝光。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震慑违法单位,教育警示社会。

(五)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和“三签名一确保制度”。专项治理期间,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突出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处罚措施,依法关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罚一批,依法曝光一批。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开展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次。对于检查情况,检查组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人员要分别签名确认,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行动不便,且设备集中,压力容器、化学试剂、被褥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消防支队防火处长随兵团化检查队伍开展检查。

(二)规范检查程序。兵团化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当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提请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本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隐患排查。各地每天要对兵团化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移交。检查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台账。当地卫生计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对兵团化检查组移交的问题,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该依法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严整治。要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严明治理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兵团化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移交。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排查发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要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专项治理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和《兵团化检查情况统计表》请于每天下午5时前报市消防支队,7月23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办有关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实际,县局决定为期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锅炉、电梯、压力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锅炉、电梯、压力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打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提高防范事故能力,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此次活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特设股,主任由特设股股长冀东光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即日起至春节期间为期两个月的隐患排查整治。

1.锅炉:全县范围内的蒸汽锅炉、供暖锅炉、工业锅炉等。

2.压力管道:重点突出长输管道、油气田站场管道和公用燃气管道排查摸底建档工作;同时加强工业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电站锅炉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和供热公用蒸汽管道以及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蒸汽管道、危化品生产企业工艺管道。

3.电梯:重点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超市、商场、宾馆、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和饭店等餐饮场所使用的杂物电梯,同时加强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企业自查自改、各分队按各自辖区全面检查,做到迅速启动、全面参与、聚焦重点、集中攻坚,努力消除现存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规定,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一)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方面。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特种设备检验、登记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

(四)特种设备日常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是否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五)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

(六)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整治。重点检查城镇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建立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设计、安装、改造等技术档案;是否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建立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台账;是否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并出具报告;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报告(包括年度检查报告、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门站、调压站内压力管道是否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并出具报告,以及定期检验并出具报告,配置的压力容器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报告,安全附件及压力表等是否进行校验并出具报告。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实落地,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二)压紧压实监管责任。要任务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岗,采取拉网式方法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不留一个死角、不漏一台设备,严细实的排查治理各类问题隐患。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把说了当成做了、把做了当成做到位等现象,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有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强化问题隐患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排查、整改、验收、销号责任链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挂牌督办,责令相关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纳入“黑名单”,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为认真吸取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门诊楼、济宁唐口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肥城市中医院急诊楼重症监护室等火灾教训,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医疗机构火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省政府、应急管理部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通过督促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等措施,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范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医院是否落实各科室每周、医院安保部门每月、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应分别组织至少一次防火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逐一记录存档,逐级上报备案,明确整改责任、资金、人员、措施、时限等。

3、消防控制室是否24小时值班,且每班不少于2人。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医院重点部位是否落实间隔不超过2小时的昼夜防火巡查。

4、是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疏散通道设置床位、氧气瓶等,是否在电梯前室、楼梯间堆放杂物。

5、是否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是否违章用火、用电。

6、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每月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年度检测;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是否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7、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吊顶、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8、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门诊楼、住院楼(部)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员演练。

9、医生、护士、护工等是否进行了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每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10、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是否有在室内、楼道内充电、存放电动自行车的违规行为。

(一)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医疗卫生机构新建、扩建、改造必须依法办理审核验收手续,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要通报住建部门。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卫健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补办相关手续;逾期达不到法定条件的,要报告当地政府,抄告有关部门。

(二)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医疗卫生机构严禁使用达不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严禁在门诊办公室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动自行车充电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在病房的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三)确保消防设施健康运行。具有消防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与有资质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每月对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确保消防控制柜无故障、无屏蔽,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也要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对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委托单位合法权益。

(四)提升单位应急处置能力。达到建立微型消防站标准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要求设置人员、配备器材装备,建立通信联络机制,并纳入辖区“一呼百应”指挥调度体系。微型消防站队员必须熟悉建筑结构、功能布局、场所性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熟练操作消防器材装备,并定期开展日常训练和消防演练。

(五)强化“专家查隐患”结果运用。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要认真梳理前期“专家查隐患”行动中,对各地医院检查发现的问题,并逐一对照建立的台帐清单彻底整改(2022年6月30日前所有问题必须全部整改完毕);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8日前)。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队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联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9日至6月15日)。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队要联合成立工作组,全面清查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底数。根据整治重点,对照《山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找出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实填写《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三)市级核查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在各县区摸底排查基础上,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县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按照不少于各县区及所辖乡镇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总数50%的标准进行检查,重点核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底数台账是否明确清晰、排查问题是否全面真实、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全面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省级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省卫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总队将对此次专项整治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实地抽查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不少于该县区及所辖乡镇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10%。对检查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区,将提请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约谈相关县区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并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五)总结巩固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县区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及经验,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治效果,确保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卫生健康委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定期调度通报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会商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市卫生健康委将重点抓好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底数核实、非法医疗卫生机构的查处取缔、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等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重点抓好排查整治期间的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重点监管、“专家查隐患”结果运用等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医疗机构是典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社会影响大。近期连续发生的医疗机构火灾事故,充分暴露出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对此,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将专项行动与三年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实施领导分片包干,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取得实效。

(二)严格依法整治,增强服务意识。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手软。同时,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存在问题的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监督。要组织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法定职责,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要引导公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

(四)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将《规定》内容纳入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医疗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定期对医疗机构落实《规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医疗机构评级、评优的重要指标。各县区要从20xx年“专家查隐患”已检查评估过的医院中推荐12个单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标准化打造,同步组织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观践学。

请各县区于2022年4月8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情况;2022年6月15日前,报送《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8月30日前,上报整体工作总结。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计划: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

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

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4、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为吸取“10.12”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政府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榆林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xx〕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整治责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四个原则要求,有序推进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清农村房屋底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区域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底数清单、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二)排查房屋安全隐患。

1.重点排查(20xx年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依据已建立的农村房屋底数清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组织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初判情况填报工作,建立重点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可结合农村自建房结构类型细化排查内容和排查重点。

2.全面排查(20xx年6月10日前基本完成)。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建立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三)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由县住建局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农村房屋结构、使用、地质和周边环境等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清单。

(四)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农村房屋经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由县住建局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重点整治方案和全面整治方案,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明确整治重点,确定工作程序,调配工作力量,提出时限要求。

2.落实政治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镇村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3.建立整治台账。县住建局、镇、村要分别建立重点和全面整治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4.完成整治任务。重点整治力争20xx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面整治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同时,根据实际,力争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存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整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县住建局要落实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夯实部门责任。县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教体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县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县司法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治保障;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落实“四清一责任”机制。县住建局和镇村要围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摸底、排查、鉴定、整治4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隐患排查、评估鉴定、问题整治四个“清单”,签字背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责任分明的工作闭环。

(四)加强综合保障。县住建局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县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法律咨询、法律调解等工作,指导依法依规处理农村违法用地、违规建房问题。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统筹考虑。

(五)加大督促指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报县纪委监委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六)做好宣传引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于20xx年12月7日前,将本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当前,气温降低,燃气安全事故进入多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检查宣传活动的通知》(泰公用发[20xx]142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增强燃气安全保障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平稳的安全氛围,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11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燃气安全集中检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立即成立了燃气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燃气安全检查组,对全县燃气企业组织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检查活动,并要求各燃气企业立即成立专门的燃气安全检查组,对本企业进行自查。

(一)检查内容:

1、燃气场、站运行及管理。主要有:压缩机、加气机、防爆机、消防器材等机电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燃气场站内避雷设施、喷淋设施、报警切断装置以及安全放散装置等设施的使用及完好情况;液化气储配站罐体基础及储罐安全状况;加气站充装设备基础固定及设备运行情况;场区内人员、车辆出入等管理情况。

2、燃气输配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主要有:中高压燃气管线、各高压站、调压室、高压箱、阀门井、凝水井运行状况;穿(跨)越河流、公路和村镇的燃气管道维护情况;燃气管线与其他管线交叉部位的监控情况。

3、户内燃气设施。重点检查使用燃气的大型公共设施,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重要用户,以及用户家中燃气灶具、胶管、灶前阀、泄露报警切断装置等使用和安全运行情况。

4、燃气安全生产制度。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燃气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管线巡检制度落实情况。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与用户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5、燃气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燃气抢修抢险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燃气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是否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组织了应急预案演练,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准备是否到位、充足。

(二)检查方式分三个层次进行。

1、10月31日各燃气企业自查。各燃气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每一个岗位、每一处重要设施、每一个生产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限期进行整改。

2、11月1日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组织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事业局检查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对所管辖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3、11月2日下午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检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组成检查组,根据提供的燃气企业名单,本县内抽查燃气企业2―3家。

一是协调利用各种媒体展开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协调宣传部门支持开展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燃气安全用气常识,宣传典型警示案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逐家逐户的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活动。所有企业都要成立燃气用户宣传组,印制安全用气手册或者安全用气明白纸,在冬季来临前,深入居民和单位用户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必须100%的宣传到所有用气单位和居民用户。特别是液化石油气灌装企业,要想法设法将安全用气宣传材料送至每一个用户;三是动员各种力量设置燃气安全公益广告牌匾。所有燃气企业都要结合自己实际,在城市广场、社区、住宅区、楼宇等明显位置设置燃气安全公益广告,动员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等单位参与燃气安全管理活动,及时发现破坏燃气设施等事故苗头,及时举报处置一些事故隐患。

一是集中开展液化气瓶组气化站并网、管道占压、灰口铸铁管改造等为重点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要下大力气做好液化气瓶组气化站的清理整顿和并网工作,争取用1年的时间,完成并网工作,彻底清除液化气瓶组气化站,暂时无法并网的,要依据国家和省、市里规范规定,完善落实监管制度,确保不出任何事故;要继续按照省里的规定,做好管道占压清除、灰口铸铁管改造,争取尽快完成任务,一时完不成任务的,要强化措施,加强运行监测和监管,确保不出问题。二是开展户内燃气设施和器具隐患治理活动。户内隐患已经成为影响燃气安全的重要因素。用户私拆乱改、违规安装使用燃气燃烧器具,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建设,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便、用后不关,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燃气软管老化过期、钢瓶超期服役等严重影响使用安全。各燃气企业要结合这次检查活动,不折不扣地要求逐家逐户排查户内燃气设施和器具隐患,限期进行整改清除,确保燃气使用安全。要实施燃气用户档案管理制度,利用这次排查,建立健全用户档案,将用户家庭成员、住房性质、器具胶管品牌及使用到期年限等级信息纳入档案管理,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困难用户进行跟踪服务,对户内的超期软管等小部件免费及时更换。

严格实行检查活动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各燃气企业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案,检查组领导、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负责同志都要签字备查,整理归档。要实行企业领导负责制,各燃气企业都要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的领导要亲力亲为,带头进行检查,分管业务的领导要按照分工,靠上对分管的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的时间、内容和单位都要签字备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为抓好我市燃气安全工作,并确保本次检查活动顺利开展,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安全科、公用事业科和有关技术成员为组员的燃气安全领导检查组,负责我县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和本次检查活动的实施。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次检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落实主体责任和原则,对本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销售等所有燃气设施开展普查摸底工作。

(三)所有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都要与用户签订安全协议,协议内容要包括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对用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对用户有关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等内容。本次将检查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是否与用户签订和履行安全协议。

(四)本次检查组将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后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四

9月24日至30日是第七届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宣传周。根据中央网络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第七届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

二、重点活动及任务安排。

1、校园网主页宣传学校网站标识。

任务单位:网络中心。

完成要求:按国家规定。

2、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宣传__届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主要内容、网络安全知识、文明上网要求等。

任务单位:党委宣传部。

完成时间:__年__月24日至30日。

3、教学楼、实验楼电子屏宣传__届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内容标语。

任务单位:党委宣传部、后勤处及有室外电子屏的学院。

完成时间:__年__月26日至30日。

4、召开教职工会、主题班会,学习宣传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法规。

任务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完成时间:__年__月25日—__月31日。

5、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任务单位:学工部、校团委、各学院。

完成时间:__年__月25日—__月31日。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五

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燃气管理股工作人员,对我县燃气供应站及全县各个乡镇的燃气供应网点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纠正问题、督促整改,并反复注重“回头看”,通过持续不间断的整治,我县燃气企业及供应网点安全生产局面有了较大改观。截此目前,我县燃气行业保持了安全稳定、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将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1.经过多年以来的宣传工作,以及在大大小小的检查中,我县燃气行业整体还算比较规范有序,对各燃气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及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不过总体分析我县整个燃气行业,呈现为“低、小、散”现象,即多数经营点基础设施落后,安全系数较低,规模小,经营点布局散乱。多数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但在我局长期的.检查和督促中,已经相对以往,有很大改观,多数都能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规范守法的经营燃气。

2.加大宣传力度。今冬入春以来我局已在县人民广场、天河镇、龙岸镇等人流较大的地段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在县电视台及县城的三个大屏幕进行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向社会公布我县合法燃气销售网点,通过移动、电信网络向全县移动用户发出安全用气知识短信50000条,并通过各村委利用农村大喇叭、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多渠道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使用燃气意识。

3.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利用送气、入户检查等机会,持续向广大用户普及安全使用燃气知识,发放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单,要求做到每送一瓶气、每入户检查一家就配送一张宣传单,同时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用户(如燃气器具安装在浴室、卫生间等狭小密闭空间)告知并记录在案,及时督促整改。一月份实现用户入户检查81573户,检查率96%,发现存在中毒隐患10户,并已全部责令当场整改。

4.已编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成立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县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出租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独居户等易发部位的检查,做好灌装燃气、充气站、燃气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要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力度,取缔不合格燃气用具和黑燃气经销点。目前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5.切实做好信息收集并及时上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二是用户安全意识还要加强,部分用户不配合入户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重点加强各乡镇、各村屯的无证经营情况检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经营者认真落实安全经营责任。

2、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及执法力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排查不安全因素,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应点,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3、抓好燃气行业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不到位或已过期的,坚决要求立即整改;燃气钢瓶到期未检,坚决要求及时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充装使用;燃气钢瓶超期充装使用的,一律扣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4、严把审批关。加强各供应点门面、仓库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整改。严格坚持高危行业高标准审批制度,对于硬件设施达不到开设经营供应点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

5、加强对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加大对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督促各燃气经营者不断提升安检管理员的专业素质,在入户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准确、有效的把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到每家每户,向客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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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哈燃办[20xx]8号)精神和省公司关于端午节期间加强燃气安全检查的通知,我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汇报如下:

一、开会宣导,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接到通知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立即召开员工大会,传达市燃气办下发的通知内容和省公司的安全要求。会上,姜景和经理通报了辽宁中石油大连分公司油渣罐爆炸、黑龙江中储粮火灾、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火灾等重大事故,提出全体员工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从行动上树立高度责任心,认真排查,剔除死角,排除隐患,确保运营顺畅无事故,并成立了以经理姜景和任组长,经理助理丁洪刚为副组长,运营班长李显军为安全责任人,工程、运营全员为成员的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要求全体人员要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抓好此次燃气安全整治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排查,杜绝隐患”的方针和岗位责任制,做到认识深刻、排查细致到位,真查实做,不走过场。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细致排查,剔除隐患燃气安全稳定,是企业长足发展的基本保障,也和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燃气安全保障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为此,检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会后,燃气安全工作管理检查小组按区域,以点带面,分区域开展了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排查情况如下:

(一)场站、加气站:

煤龙化场站内的我公司的加气站,加气记录齐全、书写规范、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干净;在建的我公司场站,围栏工整,作业规范。对平整场地作业再度要求碾平、压实,工程人员现场管理监督。管理检查小组强调工程施工一定要佩戴安全帽,遵章操作,杜绝安全生产隐患发生。

(二)中压管线:

1.中煤龙化至龙泰商城,铺设管线地面无施工作业、无杂物堆放,阀门井工作良好。龙泰商城一侧,调压箱被砌到小区门卫室内,需进行迁移或拆除门卫室,否则不予供气。

2.龙泰商城至南一街,铺设管线地面齐整,无塌陷,无施工作业,无物品堆放,阀门井工作良好。

3.南一街至北一街,铺设管线地面齐整,无塌陷,无物品堆放,无施工作业,阀门井工作良好。

4.北一街至农林路,鑫鹏小区附近铺设管线地面有小面积塌陷。已责成施工单位秦皇岛工程实业集团在1-2个工作日内进行修复;侨城组团工地我公司管线附近无挖掘作业,强调巡线员要经常性与开发商、施工沟通,主动了解工程进度,每天巡查不少于6次。

5.北一街至三中至幸福家园至世纪华庭,铺设管线地面无施工作业、无杂物堆放,阀门井工作良好。

(三)小区庭院:

清华翠园、龙兴小区调压柜运行正常;聚丰、同庆、同飞、绿色仁和、协和等小区调压箱工作正常。小区阀门保护箱锁具完好,警示标志齐全。个别小区立杠油漆剥落,已由工程人员负责联系施工单位处理。

(四)运行开栓流程检查:

运营人员自觉遵守操作流程,接到用户开栓通知书,首先对用户户内管线进行气密性测试,达到供气标准,检查燃气表运转良好后,方可连接灶具为用户供气。

在开栓过程中,语言文明、自觉保持用户室内卫生,主动向用户讲解使用安全知识,耐心细致,用户反映良好。

管理检查小组强调:燃气管线经具备燃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也是运行安全的保障,严禁对管线进行私自拆接、改动,否则一律不予供气。

(五)运营归档检查:

运营工具摆放整齐,抢险设备完好,可以应对突发事故;应急抢险预案、操作流程等悬挂上墙,巡线等记录工整、齐全。

(六)值班值宿等管理制度执行:

每日巡线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工作明确,责任清晰;值宿人员排列清晰,按时值班,无空岗、漏岗现象;接听电话及时,语言文明,回答得体;全员手机测试,无关机、停机现象。检查小组重点强调了安全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负责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遵章守规,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勤检查勤督促、勤整改、勤落实,认真负责,把各种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发现了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缺陷,经过事后的认真整改,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但安全生产时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公司将继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全年工作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为公司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七

20xx年3月26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掌石沟煤矿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保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政办发【20xx】27号及高煤发【20xx】3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从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

1、科室自查。各科室要成立由科长负责的检查组,深入现场进行自查自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2、全面排查。由安全监察科牵头,对全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成专人进行监督、处理,回查。

3、专项检查。根据本矿特点及煤矿的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稳定。

1、矿领导是否在岗值班。

2、驻矿安监员是否24小时驻矿盯守。

3、是否存在未经复产复工批复擅自组织建设行为。

1、严格履行职责,深入现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排查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过程必须措施到位,全过程派专人监控,严盯死守,直至隐患彻底排除。

2、各科室第一负责人要亲自主抓,落实责任,制定措施。

3、必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把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治到位。

4、领导组要加大突击检查、夜间突查、跟踪回查、交叉检查力度。对玩忽职守,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5、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深入现场。加强夜间的巡查力度,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理。

6、各科室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八

20xx年以来,xx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深入开展各行业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稳。

(一)监管企业情况。xx县有地方煤矿104矿,正常生产28矿、正在建设9对矿井。另外,还有非煤矿山147座、危险化学品企业54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192家、其他工矿商贸企业138家、消防重点单位83家,其他生产经营单位1000余个。企业目前主要呈现以下3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种类多。非煤矿山有金矿、页岩砖厂、采石采砂、铜矿、铅锌矿五类,采石采砂占非煤矿山的90%、有136家。危化有加油站、煤焦油、氧气乙炔、易制毒等四类,加油站数量最多,占了危化企业的83.3%。工贸企业有建材、电力、轻工、商贸、有色、纺织六类。

二是规模小。石场生产规模达90万吨的只有老厂通泰石灰岩矿1家,其余全部是10万吨以下。

三是基础差。受经营管理、投入、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多数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不景气,停停产产、效益差。

(二)1-10月安全生产事故情况。20xx年1-10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9起,死亡3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59.64万元。与20xx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4起、下降47.79%;死亡人数减少30人、下降90.91%,受伤人数减少18人、下降78.26%;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498.96万元、下降96.17%。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呈“四降”态势,运行平稳。

(三)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20xx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控制考核指标17人,其中煤炭行业11人、工矿商贸企业3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3人,煤矿较大事故控制指标1起。今年1-10月我县纳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内统计数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死亡1人,占全年市下达控制指标的5.88%。其余行业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未占用市下达控制指标。

(一)抓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个全覆盖”。一是牵头制定印发了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等规定,明确了各乡镇、街道、部门党政安全生产职能职责。二是按照省、市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五个全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落实到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三是抓安全目标任务落实,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签订目标责任状,各监管单位分别与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426份,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覆盖到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

(二)抓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每月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1-10月,县安委办牵头开展4次综合性督查检查,监管部门开展10次行业性安全大检查,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暗查16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505人次、检查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154个次,责令企业投入整改资金20xx万元以上,检查出隐患6867条,已整改6692条,整改率97.4%。

(三)抓宣教,狠抓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周”系列活动为契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13场次,出动宣传车36辆,展出展板255块,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112条,发放宣传资料116种6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0余人次,开展应急演练15场次,发放3000余份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成功举办了xx市安全文化下基层xx安全文艺演出活动。同时,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

(四)抓规范,推行标准化建设。严格督促监管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开展标准化创建,对标准化考评不达标的,不予复产验收和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方面,35家长期停产,120家全部达标,创建率100%。危化方面,除代购代销的5家不需创建外,其余55家创建达标,创建率100%。烟花爆竹方面,190家零售经营不需创建,1家批发企业创建达标,创建率100%。工贸企业方面,滇东电厂、雨汪电厂申报了一级标准化考评,老厂宏发水泥厂通过了三级标准化考评,今年41家工贸企业正在创建中。

(五)抓整治,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按照国家、省、市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的要求,对证照不全、现场管理混乱、特员无证上岗、抗拒安全监管指令、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企业,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联合执法,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36次,检查企业和作业场所894户(个),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行为360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企业6家。

(六)抓防控,开展风险评估预警。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涉安部门针对每月检查排查出的隐患,从危害程度、发展势态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严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共开展风险评估预警10次,以安委办文件印发风险评估预警情况通报10次,对全县各行各业2164条各类隐患进行了风险评估及预警防控,确保各类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七)抓治理,落实职业病监管防治。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大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职业病信访案件查处、作业现场管理等工作力度,做到职业病信访案件发现1起办结1起,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健康体检和建档立卡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县321户企业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完成4个重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对全县11个行业、197户企业(单位)开展职业卫生调查摸底;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8次,查出隐患293条交办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对非煤矿山等4个行业470余人次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对580名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了职业健康体检。

(八)抓协调,强化安委办综合监管职能。

一是为县政府当好参谋,提出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分析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重大问题。

二是适时建议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县隐患排查和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积极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推动全县各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8次,协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2次,开展交叉检查9次,编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10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10期。督查检查乡镇、街道12个、县安委会成员单位38个、企业98个,排查并整改隐患3621件。

(九)转作风,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收支使用等事项,坚持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党内民主、党务公开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班子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要求每一名安监干部在接访办事时做到零距离沟通、零时差服务、零差错办事的“三零服务”。四是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按照《xx县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操作手册》文件要求,20xx年10月中旬,全局分四个组,对营上镇岩头村委会和大坪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走访,深入结亲连对扶贫困难户家中开展问卷调查,为67户困难户出谋划策,解决生产、生活困难。20xx年全局干部职工未发现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尽管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机构不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等问题,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不健全,一定程度存在违规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等行为。

二是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在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流于形式,以应付式的目的开展安全检查,致使一些老隐患反复存在,长期存在,得不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是部分企业投入不到位。受市场影响,全县大部分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投入不足,设备维修保养不够,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大。在后2个月工作中,xx县安监局将进一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不突破控制指标,力争直接监管行业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突出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标准化创建、打非治违、职业病防治等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机关服务,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九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侯住建发[20xx]24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我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文件精神要求,针对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的问题,公司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安全意识,使安全工作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为此,我公司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委会副主任刘立旗(兼)担任,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具体负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我们始终贯彻执行,抓生产就要抓安全,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切实贯彻到每一个工作岗位。20xx年2月,公司组织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层层分解、目标明确。

2、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做好重要设备日常维护。

为了认真搞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公司安全检查领导组采取集中拉网式检查与每周二、周五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我们对lng液化工程及加气站按照逐台设备、逐条工艺管道、逐个阀门。城市管网按照逐个阀井、逐家用户、逐个工地,分别从7个方面:一是防火安全;二是消防设施安全;三是防雷防静电,报警设施安全;四是设备工艺运行安全;五是钢瓶充装安全;六是燃气用户安全;七是施工现场安全等方面,进行了为期半个月时间的全面检查,较好地落实了燃气安全生产与专项整治工作。本次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共检查出各类燃气安全事故隐患36处,其中生产厂区4处,商业用户7处,庭院用户23处,施工工地2处。

本次专项整治中,检查人员对于能够及时落实整改的问题,要求现场落实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落实整改。防火安全检查中,厂区消防通道存在枯草,杆桔的问题,要求各卫生区域责任部门限期进行集中清理,经检查全部落实整改,及时消除了着火源。厂区内外警示语颜色光色不醒目的问题,全部进行涂漆处理,院内严禁吸烟,厂区内禁止拨打电话,要求门卫人员进一步加强院内罐气人员、加气人员、流动人员的管理,彻底清剿火患。设备工艺运行安全检查中,对于2#液化气储罐出口第一道截止阀存在微漏的问题,及时联系设备厂家来人处理,对于液化气抽残枪架子,静电桩等设施重新进行制作安装,对于设备上的压力表,安全阀全部进行提前按期校验。施工安全检查中,对于卡卡小区施工工地户外管道高空作业存在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保险绳、保险带不牢固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经检查工队按期全部落实了整改。对于惠民小区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回填中出现回填不合格、出地管道歪斜的问题,现场要求立即落实整改,不留后患。燃气用户安全检查中,对于部分单位及小区庭院用户,存在户外管道、调压设施出现锈蚀的问题,要求管网所抽调人员逐个小区集中防腐刷漆处理,对于部分商业餐饮用户存在气绳老化,管道与灶具连接处漏气,阀门用后不关等问题,现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并由用户负责人签名,经检查至目前已全部落实了整改。对于御珍轩酒店存在搭建铁皮房屋占压调压设施不通风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后,现已落实整改。

燃气安全自始至终是企业发展的命脉,事故往往来自一瞬间,一些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不安全因素还很多,突发问题随时有可能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强化燃气安全管理,积极落实防范措施,彻底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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