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股东协议文本(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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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股东协议文本(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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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的一种回顾,也是对未来的一种规划。在总结中,我们应该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词语和表达,以确保观点的清晰和准确。接下来是一些保持乐观心态的秘诀,希望能给大家带来正能量。

股东协议文本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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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大写:),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2、本公司项目为,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1、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股东:以出资,认缴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大写:),持有公司%股权。

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已经出资到位的股东有权要求以零元的价格,收购未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未被收购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如未实际出资的,则公司及股东会有权依法予以除名。

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协议各方经协商,分工如下:

股东:,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1、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2、除下述须经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以上通过后做出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1、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2、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3、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兑现(限制性股权)及股东权利。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自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协议所称的限制性股权兑现期为个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个月兑现%,满兑现期兑换100%。

3、虽有股权分期兑现的限制,但无论股权是否100%兑现,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第八条回购及程序。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主动从公司离职的,或因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则其限制性股权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对于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公司有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亦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

(二)已兑现的股权。对于已兑现的股权,其余股东有权按各自股权比例以回购情形发生当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如未融资的,则按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进行回购。

2、过错性回购的情形: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出现下列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回购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则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予以回购: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害;。

(2)违反本协议关于“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约定之任一情形;。

(4)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价格为其实际到位的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或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两者以最低者为准)。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情形的,公司或其余股东有权向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应在书面通知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必要的法律手续,并最终促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妥善办理。

第九条股权锁定、处分和变动。

1、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2、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兑现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3、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兑现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兑现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如上述规定不能得以履行的,则参照本协议的过错性回购的约定处理。

4、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兑现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未兑现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8条第1款"离职及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受限回购"的约定处理。

第十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二)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三)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第十一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兑现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8条第1款第2项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一致行动。

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全体股东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三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或持有任何权益。

2、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五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3、本协议终止后:。

(一)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六条效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或因外部原因无法执行的,全体股东应通力配合,进行相应修订或变通,以实现条款或约定的本意。

3、本协议之签署,即取代各方在签署前就本协议所涉事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协议、承诺。

4、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持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甲方签名:

签约日期:

股东协议文本篇二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__________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股权。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表决。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满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股权继承。

8.4.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本协议终止后:。

14.3.1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东协议文本篇三

地址:    。

手机号码:    ,电邮:    。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地址:    。

手机号码:   ,电邮:    。

丙方:    ,身份证号码:  。

地址:    。

手机号码:    ,电邮:  。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公司及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  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  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  ,致力于  ,发展愿景是成为   。

第二条  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比例。

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2.2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已经出资到位的股东有权要求以零元的价格,收购未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未被收购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如未实际出资的,则公司及股东会有权依法予以除名。

2.4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  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  分工。

4.1  甲方:出任     ,主要负责     。

4.2  乙方:出任     ,主要负责     。

4.3  丙方:出任    ,主要负责     。

第五条  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除下述须经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后做出决议。

5.2.1  修改公司章程。

5.2.2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第六条  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  盈余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  股权兑现(限制性股权)及股东权利。

7.1  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自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

7.2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协议所称的限制性股权兑现期为48个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个月兑现2.083%,满48个月兑现100%。

第八条  回购及程序。

8.1  离职及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受限回购。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主动从公司离职的,或因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则其限制性股权按如下方式处理:

8.1.1  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对于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公司有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亦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

8.1.2  已兑现的股权。对于已兑现的股权,其余股东有权按各自股权比例以回购情形发生当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  %的价格(如未融资的,则按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进行回购。

8.2  过错性回购。

8.2.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出现下列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回购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则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予以回购:

8.2.1.1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害。

8.2.1.2  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约定之任一情形。

8.2.1.3  实质违反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未履行或拒绝履行股东权利义务。

8.2.1.4  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8.2.2   回购价格。

发生上述第8.2.1项之任一情形的,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价格为其实际到位的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或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两者以最低者为准)。

8.3   回购程序。

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情形的,公司或其余股东有权向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应在书面通知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必要的法律手续,并最终促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妥善办理。

第九条  股权锁定、处分和变动。

9.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9.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兑现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9.3  股权离婚分割。

9.3.1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兑现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兑现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9.3.2  如本协议第9.3.1项不能得以履行的,则参照本协议第8.2款约定处理。

9.4  股权继承。

9.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兑现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9.4.2  未兑现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8.1.1项约定处理。

第十条  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10.1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0.1.1  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10.1.2  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10.1.3  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10.1.4  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  股东退出。

11.1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兑现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8.1.2项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  一致行动。

12.1  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全体股东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2.1.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2.1.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2.1.4  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2.1.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2.1.6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2.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2.1.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2.2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三条  全职工作。

13.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  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4.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  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或持有任何权益。

14.2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五条  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5.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5.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5.3  本协议终止后:。

15.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5.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5.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六条  效力。

16.1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7.1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8.1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通知。

19.1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生效及其他。

20.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0.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或因外部原因无法执行的,全体股东应通力配合,进行相应修订或变通,以实现条款或约定的本意。

20.3  本协议之签署,即取代各方在签署前就本协议所涉事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协议、承诺。

20.4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5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文本篇四

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名义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设立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根本状况。

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湘潭市工商行政治理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

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元,占___公司%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___公司出资人民币__万元。

3、新设目标公司由乙方___自愿承受甲方___托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___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乙方___名义上在__公司出资比例为%,并自愿承受甲方托付担当__公司名义上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

1、甲乙双方全都确认,甲方作为__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拥有对__公司的投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__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掌握人,对__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以对__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担当有限责任,并担当作为股东应尽的全部义务,同时肯定自主地享有对__公司的利润安排权、支配权和全部权。

2、甲乙双方全都确认,乙方承受甲方托付,以个人名义成为__公司名义上__%比例的出资人和股东,为__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乙方不对__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担当责任,同时也对__公司的利润安排不享有任何安排权、支配权和全部权。

3、甲乙双方全都确认,乙方持有的__公司__%的股份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__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三、公司详细经营事务的治理、决策。

1、甲方作为__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掌握人,根据公司法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权利的规定,对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治理、掌握和最终决策的权利。甲方详细负责__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股东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

2、乙方作为__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不负责__公司的详细经营事务。也对__公司的经营无最终决策权利。乙方对__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当披露其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使公司及其他股东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权利。

(1)甲方享有__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实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__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安排权利。

(2)甲方有权随时依据__公司的经营状况,随时调整__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股权比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增减持、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3)甲方有权自己或派专人掌管__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财务账册等。

(4)在认为乙方不能诚恳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托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5)甲方有权通过乙方显名股东身份,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

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__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对__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独立担当责任。

(3)甲方应当保证__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掌握人身份对__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担当最终法律责任。

(4)甲方要求乙方协作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5)因甲方行使股东权利时,造成乙方发生必要费用的,由甲方担当。

(6)甲方实际负责__公司对外与各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的交往,同时实际负责对__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事宜。

(二)、乙方权利义务。

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合法经营,不得因甲方非法经营导致乙方担当责任,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签署违法文件。

(2)乙方在根据甲方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担当。需要乙方帮助办理事务时,有获得酬劳有权利。

(3)乙方不担当__公司的投资风险,也不担当__公司的法律风险。如对外因甲方行为导致__公司的显名股东即乙方需要担当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担当,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4)乙方担当__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如因甲方行为导致__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乙方须对外担当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担当,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掌握人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受和不参加__公司的利润安排,乙方也不在__公司领取工资、奖金,只领取挂名酬劳,与__公司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如乙方另外与甲方的其他经营实体发生劳动合同关系,进展相应工资、奖金结算。

(3)乙方不参加__公司的详细经营决策事务,不参加__公司治理。

(4)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在必要时协作在相关股东会决议签字,协作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协作以名义股东身份的对外活动,同时乙方应当对上述事务予以严格保密。

(5)乙方不得对外宣称自己为__公司的实际股东和实际出资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此身份对外签订任何合同。乙方不得利用__公司显名股东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显名股东身份从事对__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展转让、质押或者对该股权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__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8)乙方应当积极维护__公司的商誉以及甲方声誉,不得作出任何对外可能诋毁和损害__公司商誉以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9)听从甲方实际出资人的安排,对其名下股权进展调整,包括退出、增持、减持以及转让、质押等。

(10)乙方担当法定代表人期间,未由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情形下,不得擅自以__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对外以__公司名义作出任何行使的承诺或者担保。如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__公司损失的,甲方以及__公司均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五、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因下述缘由终止:

(1)__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撤消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丢失行为力量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其他协议终止的法定情形发生的。

如发生协议终止第(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连续根据本协议商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3、如本协议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协议应当解除或终止。如因一方重大违约造成对方损害的,损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重大违约情形包括:

(1)因甲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乙方需要对外担当法律责任或者其他经济责任的;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涉及的乙方义务条款,因乙方自身缘由、乙方未经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擅自行为、不根据甲方要求签署文件、不听从甲方安排、违反保密义务等,导致甲方无法行使股权权利的,或造成__公司的损害或者甲方损失的。

六、保密商定。

除非本协议商定需要披露的情形下,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披露。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协商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局部,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八、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马上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方(其他股东签字、目标公司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文本篇五

订立协议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为推广 教育科研成果,开发教育产业,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协议订立人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实业公司,以进行教育产业开发,开展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教育的开发和办学。

二、 教育实业公司注册地点在________。

三、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

四、股东每人出资 元,每人占公司总股份的___分之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以教育科研成果支持公司工作,其他人以资金支持公司工作。

六、公司的盈余在提取10%的公积金和10%的公益金后,按出资比例分配,________年分配一次,公司的债务依此法执行。

七、股东的股份转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八、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东选举。

九、股东有以下权利:(略)。

十、股东发生纠纷时可向________地区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七份,股东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生效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文本篇六

经四方共同反复商讨研究决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达成成协议,愿意合作开办一所新的中型中规模的私人民营私立医院,具体协商如下:

一、甲方为开办医院的领头开办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前期大部分工作主要由甲方负责办理。如:医院执业许可证的办理、城镇医保、农村合作医疗等手续的办理、医院的筹建。甲方应为医院大股东,占________%的股份,包括技术股、创办股、领导股。

二、乙方、丙方、丁方为协助甲方共同开办医院的入股合伙人,其:乙方占_________%,丙方占________%的股份,丁方占________%股份。

三、投资方式:按股份比例制投资,甲方投资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投资__________元、丙方__________%投资__________元、丁方__________%投资__________元共计投资: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医院实行自负盈亏制。共同承担所有的风险,共同承担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所出现的医疗纠纷,责任事故。任何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自已的责任。

五、如有一方因其它原因在一年或两年后要求退出,另外三方应在共同商讨同意下,医院及时办理退出手续,投资本金如数退还,不得有任何拖欠,但应提前两个月提出。

六、医院由四方共同协作,尽量做到每人尽职尽责,力所能及,同心协力,共同努力把医院搞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安全第一为宗旨,把医院建设好。

七、四方共同参与,做到共同努力、同心同德、相互尊重、相互信仰、相互谅解,有事共商讨、虚心接受别人提出的正确意见,取长补短、虚心学习。认真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营销工作,以医院为家,扎根医院。每人保证做到做好。

股东协议文本篇七

丁方:xxx

卯方:xxx

甲乙丙丁卯就合伙开办饭店一事达成一致,为保证合伙事务顺利执行,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

第二条 本个人合伙各方为:

甲方: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丙方:王五,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丁方:赵六,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卯方:

第三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个人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火锅店),火锅店地址为:财富路发财巷999号。

第四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火锅店经营形式为个体户,字号为聚贤楼。

第五条 本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为五年,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时起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合伙期限期满后继续经营,并决定再次经营的期限;也可以根据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提前终止经营期限,并进行清算。

第六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经营项目中协议各方均出资,出资比例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5:3:1:1。

第七条 各方出资额度为:甲方五万元,乙方三万元,丙方一万元,丁方一万元。

第一款所述出资均为货币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第八条 各方出资应于20xx年 12 月31日前完成,各方应将出资汇入指定账户。

第一款所述指定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富民银行 ,户名:张三,账号:123456789。

第九条 火锅店利润分配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进行。

第十条 本协议所称利润是指火锅店在扣除日常开销、税费、职工工资及相应应付款后的净利润,净利润原则上按月分红。

第十一条 月净利润在十万元以内的,原则上不进行分红,该月的净利润应逐月累计,至净利润超过十万元时,在累计超过的当月将净利润进行全额分红。

第十二条 每月五日为分红基准日,基准日后三日内,总经理应将合伙人上月应得分红汇入各合伙人指定的账户。当月如遇清算,则当月利润随清算时一并分配。

第十三条 火锅店如发生亏损和其他原因对外形成债务的,首先由火锅店自有资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对外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由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新合伙人加入或者原合伙人退伙的,仅对其退伙前或入伙后形成的债务对外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因承担连带责任导致承担了其他合伙人应承担份额的一方,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五条 合伙人一致推选张三担任火锅店总经理即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六条 火锅店的日常经营及财务、人事均由总经理进行管理。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推选李四担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火锅店店内的管理,即火锅店店内的日常经营活动主要由李四负责管理。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每月付给总经理一万元的劳动报酬,付给副总经理六千元的劳动报酬;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对上述劳动报酬进行及时调整。上述合伙人在取得劳动报酬后,仍有权利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获得全额分红。

合伙人对火锅店的经营情况有知悉权,总经理应当保障各合伙人的知悉权。

第十七条 对外的相关协议、合同由总经理签署方生效。

第十八条 火锅店每月应当形成财务报表,总经理应当将财务报表进行复制后报送各合伙人参阅。

各合伙人有权监督火锅店的财务情况,各合伙人对总经理所报送的财务报表有权进行质询。除质询人特别同意以外,总经理应对质询事项作出签署其名字的书面说明。

第十九条 火锅店聘任管理人员及招录员工由副总经理提名并经总经理决定。

第二十条 以火锅店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者需变更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一条 因客观情况火锅店需变更字号、经营范围、主要营业场所等事项的,实行合伙人一票否决制,否决的合伙人应当退伙并进行退伙清算,但各合伙人重新达成一致协议的除外。

合伙人认为有其他重大事项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的,可以提请总经理召开全体合伙人大会,形成书面的决议,并按决议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况下,合伙人应当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个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

(三)人民法院要求执行合伙人在火锅店中的资产的。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的,其退伙应分配资产应以火锅店净资产为基准,依照出资比例从净资产中进行分割。

退伙后,退伙人的财产份额以货币方式进行退还,但将出资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如有新的合伙人加入,新合伙人必须经本协议中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并重新达成新的合伙协议后方能入伙。

第二十六条 新合伙人的出资在火锅店中所占比例按照新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比例确定。

第二十七条 经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增加资金投入或者减少资金投入。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变更投资金额的,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按照变更后的出资占总出资的比例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解散火锅店。

第三十条 决定解散火锅店的,各合伙人应当参与清算,火锅店的净资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返还给各合伙人。

第三十一条 各合伙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出资的,按照其未出资的数额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事务执行人未能积极履行其忠实及勤勉的管理义务或者恶意侵占合伙财产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向合伙事务执行人索赔。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各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其未出资的资金额为基准计算,每日承担违约金 5%。

第三十三条 对于违约方所应支付的违约金由守约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补充约定。约定不成的,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锅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各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连同本页(条)共计四页(三十八条),连续页加按各方骑缝手印,协议内容以加按协议各方手印页码上的为准。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丁方: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文本篇八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

东阳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技术开发、生产运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应根据自身实力,积极配合乙方的技术管理。

三、甲方聘任乙方为公司技术厂长。

五、甲方支付乙方薪酬__________元/月,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贴________元/月。另甲方给予乙方10%的公司干股,每年分红一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如果有违反,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在合作关系期间,乙方不得跳槽或兼职同类行业。如有违反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3、在双方合作关系终止后二年内,乙方不得在金华地区从事同。

类行业。如有违反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4、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合作方损失至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根据损失提出经济赔偿要求。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还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补贴。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提交东阳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五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九、本协议到期后,若双方愿意继续合作须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

签约地点:

股东协议文本篇九

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就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经营等事宜等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事宜及职责划分

甲方、乙方、丙方在符合三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现就新能源材料研发、生产经营有关事宜,自愿结成普通合伙关系。具体职责范围划分如下:

甲方负责企业资本投入,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与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与项目所在地有关管理机构的外事协调处理事宜,是合作组织的法人代表,甲方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

乙方、丙方负责项目开发、项目攻关、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规模适宜的技术服务团队。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甲方对技术团队核心成员的选聘事宜需经乙方、丙方同意。

(一)甲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

(二)乙方、丙方以知识产权(或劳务出资)。

(一)甲方持本合伙企业股份的_______%,享有股权对应比例的分红。

(二)乙方、丙方持股_______%,其中______%为约定技术股份,剩余______%为激励股份。乙方、丙方在公司累计销售额达到_________万前,所应该得到的分红应当留存合伙企业作为备用资金,待乙方、丙方在公司累计销售额达到_________万后,乙丙双方自动取得相应比例股份的分红权及对应数额。

(三)项目运营中后期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适当增加资金投入或引入外部资本,并以当期项目估值确定股份比例,另行确定股权分配的相关事宜后,甲、乙、丙三方应当另行签订股权分配协议。

(四)甲方不领取工资性报酬,次年________月份在财务核算并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后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配红利。

(五)乙方、丙方根据工作需要领取_______元/月技术咨询服务费,次年1月份在财务核算并经___________三方确认后获取当年利润25%-30%股份分红。公司负责报销因公出差往返交通、住宿费用。

(一)若因产品经营或市场变动等原因或其他市场方面的原因导致公司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其他责任的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如骨干人员的选聘、公司财务制度、对外投资或外部资金注入等工作需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所需费由公司承担,费用的用途应予以明示,各方均享有知情权。

公司对外研发性项目申报、技术服务均有由项目技术团队共同完成;

合作期限内技术团队取得的相关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予以激励性奖励。

以公司名义申报的各级政府研究开发性项目经费(含技术补贴性奖励),在扣去相关成本费用与支出后,盈余部分40%归甲方所有,60%归乙方、丙方所有,乙方、丙方对所持有部分奖励具有二次分配权。

合作期限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从账务中支取、借支款项,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做出的民事行为或以合作组织名义,实为谋取个人利益的民事行为的后果均由其个人承担,与合作组织的其他方无关。一方更不得因己方原因使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受损。

关于入伙与退伙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退伙,如确有它因执意退伙,需以当期公司的财产状况减除甲方投资成本后的现值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按退伙人所持股份_____%进行现金结算(因退伙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予结算)。一方退出后空余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具有优先有偿持有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诸法院。

,甲乙丙三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合作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协议文本篇十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三、其它约定。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

股东协议文本篇十一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秉持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规范行使股东权利一事,订立本合同。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佰零六万元整;

其中,甲方出资;

乙方出资。

二、甲乙双方作为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享有表决权;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三、甲乙双方作为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制度;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及时出资;

3、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协议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对方的利益。

五、公司有重大技术改造和项目投资等必须经甲乙双方全部同意,任何一方没有独裁权。

六、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超过____万必须经甲乙双方全部书面同意。

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或私自出售公司产品等行为。

九、禁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私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十、禁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自行从事或与他人合伙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互竞争的业务。

十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受贿、拿回扣或者其它非法收入。

十二、甲乙双方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甲乙任何一方向对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对方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对方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对方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十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条,经调查,情况属实者,年度利润分红的30%充公,并对其因违约所获利息全部收缴归公司所有。

因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企业的实际损失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或退股。

因一方违约造成公司或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更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

议作补充,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确认。

十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每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股东协议文本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

甲方为显名营业人,乙、丙两方为隐名出资人。

甲方出资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丙方出资______万元,共计资本金______万元,作为____县____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

甲方: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占资本金75%;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金10%

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金15%

甲、乙、丙所认缴上述出资应分期(或一次性)到位______________,乙、丙的出资以甲方出具的出资证明为准。

关于本项目可能发生的诸如增资、解约、增加股东等重大事项,各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各股东作出重大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表决本项目一般事项,由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同意通过。

在__________县__________场房地产开发项目履约过程中,如出现亏损或资金周转困难等需增资的情况,各股东应当积极解决项目的资金问题,增加资金的方式如下:

(1)股东按原始出资比例增加出资;

(2)部分或个别股东增加出资;

(3)吸收新的股东;

(4)以红利追加出资;

当出现上述(2)种情况时,应相应稀释未增加出资股东的股权。当出现(3)情况时,应相应稀释其他股东的股权。

1、在__________厂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分得红利。

2、关于____________厂房地产开发项目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乙方不参与项目经营管理。

3、每会计年度终结时,甲、乙、丙应对本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书面确认。

4、本契约终止时,甲方应当根据本项目的盈亏状况相应的返还乙、丙所出的资

本金;如项目盈利,甲方除返还资本金外,应另行支付利益金;如项目亏损,甲方将在扣除亏损额后,向乙、丙返还剩余资本金。如该项目不幸亏蚀净尽,甲方无需返还乙、丙所出的资金额。

乙、丙出资后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仅限于________县____________厂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公司开发的其它项目与乙、丙无关;且乙、丙不得限制__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其他项目。

(如该项目不幸亏蚀净尽,以契约终止论。但三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丙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全体股东应当按约向甲方缴纳所认缴的资本金。如本项目需要增资,各股东应当按照持股比例相应地追加投资。如果个别股东没有如期缴纳资本金和未按需追加投资,给项目造成停工或亏损等一切实质不利影响,其行为属重大违约,其所持有的全部股金及附加利益将作为违约金由守约方予以处罚。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全体股东各执一份。副本十份,股东各执二份。本协议经

各股东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体股东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股东协议文本篇十三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ktv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利用合作股东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ktv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ktv,使合作股东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ktv名称:

主要经营地:

经营场所位于:

经营项目为特色ktv,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在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与合作股东所合作的项目进行适当的填写。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二部分:

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作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作股东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三部分: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股东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1、工资分配:协商处理。

2、奖金分配:随着合作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作股东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股东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作股东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作股东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股东与原合作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股东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股东可以退伙: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股东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作股东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股东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股东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作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作股东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作股东决议将该合作股东除名。

合作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股东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股东退伙后,其他合作股东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全体合作股东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作债务。

第一部分:合作股东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作股东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股东同意方可执行。

2、合作股东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股东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股东共有。

4、合作股东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部分:合作股东的义务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合作股东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股东,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股东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股东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外,合作股东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股东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股东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股东入伙经营。

2、在合作股东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股东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股东继续经营。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作期限届满;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已不具备法定股东数;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股东担任或经全体合作股东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作股东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股东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股东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股东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股东追偿。

1、合作股东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股东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股东未经其他合作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股东,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作股东应赔偿其他合作股东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股东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股东造成损失的,该合作股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股东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股东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股东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股东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股东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股东签章处: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东协议文本篇十四

一、xxxxxx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位于xxxxxxxxxx401号。

二、经营范围:酒店经营、委托管理、酒店咨询

三、出资方式及数额

1、乙方以_____ 出资,人民币_____元;(乙方给予甲方(壹万伍仟元整)做为入股保证金。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乙方退出股份时矛以返还。)

甲方: 乙方:

营业执照: 身份证号码:

四、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进行财务结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

七、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

八、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约:

1)不按本协议约定出资;

2)股东中途抽回出资;

3)因股东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东有实质性内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实,或违反承诺和保证,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均被视作违约。

十、

公司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十一、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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