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条件。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确保方案的顺利进行。请大家对以下方案范文进行仔细研读和思考,以便更好地编写自己的方案。
教职工考勤制度方案篇一
为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使全体教职工能认真履行自己本职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教职工考勤制度及实施办法。
1.婚丧假:符合规定年龄结婚的,享受婚假一周。直系亲属丧假一般3天,旁系亲属丧家一般1天。
2、产假: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哺乳期女教师(婴儿在1周岁以内)参与考勤,不参与抽查。
3.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要在事前履行请假手续,且须在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确实不能当面请假的,要电话联系,事后补齐请假手续。教职工1天以内的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且向值日领导请假。1天以上7天以内的事假由校长室批准,7天以上的事假须报教育局批准。
4.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属于特殊病须请长期病假须持医院病历、药费收据等报教育局处理。
5.培训、进修学习。参加会议,需持上级通知到学校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岗,返校后及时销假,不能按期返岗的,需提前补假,否则视为旷工。
6.非上述情况请假按具体情况办理。
学校实行按时点名和随机抽查点名相结合的方式。
1.考勤时间:上午从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前15分钟;下午从第一节上课铃响前15分钟。
2.抽查时间为:早晨上班到上午第三节课下课,下午上班到下午第三节课下课为每天抽查时间。
3.考勤地点为:办公室、教室以及实验室、图书室、微机房等办公、教学活动场所。如果当日逢集,教职工须参加考勤,上午处理好工作后,可以外出购买生活用品,下午正常上班。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每4次折算为事假一天;考勤和抽查均不在岗,且无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教研活动、组内听课、集会、例会、义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扣5元(出差、请假除外)。
教职工考勤制度方案篇二
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做好教职工出勤管理,是加强学校工作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提高劳动纪律意识要靠制度约束,更重要的是每个教职工能从思想上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充分认识到遵守劳动纪律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了更有力地推进我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力的集体,保证我校教育事业的兴旺发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全校教职工实行全员坐班制。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任课教师在上课时间、晚自习到校上班。如因需要调整工作日,则另行通知。
教辅、医务、后勤人员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到校上班。个别工种因工作需要,各处室在工作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作适当调整。(晚自习需安排相关人员到校值班)。
全校教职工每周一早上必须参加升国旗仪式。
上课、教研活动、学校活动、全校性会议以及学校安排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均要进行出缺勤考核。
具体方法为:
1、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到学校办公室签到。
2、班主任、任课教师到年级组签到。
3、教辅人员到教务处签到。
4、后勤人员到总务处签到。
5、医务、卫生员工到体卫处签到。
6、保安人员到保卫处签到。
7、必须是教师职工本人签到,不准代签。如发现代签一次,各记代签者和被签者一次旷工。
(三)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1、下列情况视为迟到:
(1)有课的教学人员未准时到教室、实验室上课的;
(2)其他人员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岗的;
(3)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等集体活动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现场的;
(4)值班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岗的;
2、下列情况视为早退:
(1)上课的教学人员未到下课时间提前离岗的;
(2)其他人员提早离岗的;
(3)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提前离场的;
(4)值班时间提早离岗的;
3、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离职守的;
请假期满未办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上班的;
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的;
不服从组织调配,未按指定日期报到上班,或虽报到但拒绝接受及消极对待分配工作的;
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未经批准缺席的。
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并造成“空堂”的,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上班时间打牌赌博、上网聊天、娱乐、炒股的;
上班时间学校临时召集的会议或活动,无故不到的;
值班时间,未经许可而不到岗的;
在考勤签到、休病假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四)考勤。
(1)升旗、校会、行政例会、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
(2)坐班:任课教师由年级主任负责,处室人员由处室主任负责。
(3)上课:由教务处负责。
(4)年级活动:由年级主任负责。
(5)教研活动:由教务处负责。
(6)全校班主任会议、活动:由政教处负责。
2、各处(组)考勤统计表当月最后一天必须报各校区办公室,各校区办公室汇总报校长室,并向全校公布考勤情况。
(一)婚假、丧假、产假、病假、事假等处理办法:
按照《江苏省河运中学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迟到、早退、旷工相关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一次(包括上班、上课、会议、各种活动),扣发质量奖20元;迟到、早退两次,扣发质量奖40元;迟到、早退三次,按一次旷工论处。
2、一学期,旷工(包括上课、会议、各种活动)一次,扣发质量奖60元。旷工两次扣发质量奖120元。旷工三次扣发质量奖200元。旷工三次以上扣发该学期的所有质量奖。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旷工两次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能获得校内各种荣誉称号。
(三)学校不定期对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迟到、早退、旷工、不在岗者,一律按以上相应条款处理。
(四)考勤人员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五)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推荐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及个人时,要参考部门或个人出勤情况。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来与此有关条例制度废止,以本制度为准。
教职工考勤制度方案篇三
为加强学校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温鹿教[20xx]10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一、请假程序。
1、半天以内(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指中途离岗),可向各校区校长口头请假,有课的教师还须自行调课,待安排好功课后方能离校,并在指纹机上签退。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都必须到各校区校长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报批。请假者须自行调课,确实无法调课的到教导处办好代课手续后方可离校。
3、请事假5天以上或病假15天以上的,经校区校长同意并报总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
4、请事假1个月以上或病假2个月以上的,经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请假。
5、请假手续要齐全。请假者必须填写《浦南小学教师请假条》并报批,急病急事必须通过电话口头请假或代为请假,返校后两天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凡不补办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的作旷工处理。
6、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逾期未办的超出假期均按事假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请假类别及待遇。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假休息治疗。请病假者必须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一个月内请病假一天,不扣考勤奖,但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病假累计超过一天的,从第二天开始,每天扣发考勤奖20元,并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病假累计超10天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2、事假: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事假每天扣发考勤奖40元,并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事假累计超5天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学校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考察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公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若发生学校安排功课的,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4、学习假:教职工因参加学历进修,需参加面授学习、考试者可给予相应天数的假期(以有关书面通知为准)。学习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但应自行调好功课。若发生学校安排功课的,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5、婚假:教职员工本人或子女符合法定年龄结婚时,可给予1—3天的假期。教职员工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结婚时,可增加婚假12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婚假期间的课时原则上由同组教师分担,学校按每节15元的标准支付代课金。
6、生育假:
(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难产或双胞胎另增假期15天。
(3)新教师在见习期内休产假,见习期相应延长。计划内生育第二胎产假按正常假期批准。教职工产假正值寒暑假时,其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1周陪护假。
(4)哺乳假期:女教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批准,可给予9个月以内的哺乳假。
(5)产假工资待遇: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工资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6)哺乳假工资待遇: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其他工资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亡故,可以请丧假,假期为1—3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超过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三、旷工的界定和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的。
(2)本人虽提出请假,但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的。
(3)该请事假而弄虚作假请病假的。
(4)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的。
(5)口头请假者返校后经催促仍不补办请假手续的。
(6)查岗中发现擅离工作岗位的。
2、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一天,扣发考勤奖1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
(2)有旷工现象的教职工,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3)对经常旷工者要责令其检讨,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个月的,上报区教育局,视为自动离职。
四、考勤规定及处理办法。
1、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临时代课人员)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和每月的考勤汇总工作,并将考勤情况存档作为教师考核的依据。
2、学校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岗。
3、教职工的考勤由值日教师负责实施,教师每天签到2次,早晚各一次(下午离校未签的按早退处理),每周由各校区校长进行不定期查岗。中途离岗事先未请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包括晨会),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必须向各校区校长请假,缺席一次扣发10元,事先无请假的扣发20元。
5、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2次以上,第三次开始,每一次扣发考勤奖10元。值周值日迟到或早退的,每一次扣发10元,不到岗的扣发50元。
6、目标考核奖、节假日慰问金等奖金均按教师实际出勤时间发放。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当年不能享受外出考察疗养。
7、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法定产假除外),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不享受考核奖金。
五、本请假考勤制度中未尽事宜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六、本请假考勤制度自二〇x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
教职工考勤制度方案篇四
一、在编人员每学期给予两天看病调休,编外人员每学期一天看病调休,调休必须不影响带班、教研、政治学习等情况。调休以半天为起点,调休冲病假必须在病假当天提出,过时一律不作调休。
二、带班迟到不作调休处理,进班教师迟到不能用调休单抵付,除按规定扣去其考核部分外,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其承担。空班迟到可用调休单抵付,但需在当日向园长说明原因。
三、后勤人员(保育员、食堂、保健、财务)必须自行协商安排好工作,经领导认可后方可调休,调休以半天为起点。
四、病假需医生证明,并提前一天通知园方,须持假者在病假结束前一天做好续假手续。在编人员病假一天扣除50元,病假半月以下福利享受3/4,病假半月以上享受福利一半,连续病假满2个月以上,按长病假处理,长病假者按国家规定,期间不享受福利。事假每天扣60元,每学期最多不超过2天。
五、教师不能自行调课,遇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课,如有此发生延误工作的情况(未安排好代课老师、未移交备课等)扣去考核分。
六、教工外出开会、培训等,需出示相关通知、证明,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课,但要保证完成自己的工作量,并且外出时在考勤册上做好记录。
七、婚、丧、产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八、教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如遇必须由本人料理的突发急事,当事人需向领导请假,经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园。
教职工考勤制度方案篇五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有效而高效地运转,根据上级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实行全员全日坐班制,上下班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
2、有早读的科任教师按时到位,早、午第一节没课的教师、中、下午最后一节没课的教师可以比作息时间晚到、早走30分钟。上班期间要离开岗位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未经请假不来学校工作者,按旷工处理。
3、班主任和级组长,早读、课间操必须到场。
4、眼保健操由前一节上课的教师组织、督查,待学生顺利作完操后教师才可下课(包括转移教室上课的班级,只体育课除外)。
5、各处室行政人员上班期间因事外出,必须向校长办公室讲明去向,并安排好值班人员。
1、学校举行集体升旗仪式时(除特殊情况外),每位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教师整队由校办公室主任负责,如因学校公事外出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校长办公室请假。
2、升旗时,主动按规定位置列队,衣着整洁大方,佩戴好校徽,听从指挥口令。班主任站立本班学生前,由级组长负责班主任的考勤。
3、升旗工作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学生整队由体育科组长安排人员负责。升旗手、护旗手、负责广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
4、升旗仪式后,年级组长向办公室汇报班主任出勤情况。
5、参加升旗仪式时,所有人员必须肃静,奏国歌、升国旗时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校歌,要求态度庄重,声音嘹亮。
1、开会包括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处室会议、级组和教研组会议等;学习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教职工必须参加规定的会议和学习。
2、教职工参加学校会议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阅读书报和闲聊;不得在会场批改作业、试卷等。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时按座位表就坐,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不按座位表就坐而造成考勤失误的,由其本人负责。
3、各部门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期间,教职工不得做与本次学习无关的事情,部门负责人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者,必须事先向校长请假。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工作的,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休假。因特殊情况当事人未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并要求当事人在返校工作的第一天确认请假手续。凡未办理手续且未得到批准而不到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请假的审批权限。
(1)半天由年级组长审批(不影响当天工作,每月不超过三次)。
(2)一天由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后由主管主任审批。
(3)两天由年级组长、主管主任签署意见后,副校长审批。
(4)三天或以上由年级组长、主管主任、主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校长审批。
(5)非教学人员请假由主管主任及校长审批。
(6)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7)中层干部或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办公事必须事先向校长报告。
(8)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以上请假,凡未到校长办公室办理手续,均视为未得到批准。教师未经主管主任或校长批准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请假期间教师的班主任工作由德育处安排顶代,上课由教务处安排顶代,教辅、后勤人员由主管主任安排顶代。
3、请假的程序。
先到校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然后由有关人员审批签字,最后将请假单交至校长办公室备存。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书面销假手续。凡未能及时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的,由请假人负责。
4、请假的种类和规定。
(1)公假。
凡因公必须请假者,凭有关书面材料办理手续。
(2)事假。
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而不能返校工作的,应请事假。
(3)病假。
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离岗医疗半天以上者,必须凭指定的医院(急诊例外)诊断证明,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凡因慢性病不能坚持满工作量者,需凭指定医疗诊断证明,经校长批准作半休处理,可适当减轻工作负担或不坐班,但必须参加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政治学习、集会等校内集体活动。
病假须凭对口医院看病病历和病情诊断书向负责人申请,经允许后方可病休。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应取消已批准的假期,按旷工论处,并视情节轻重对请假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
病假期间,应在指定医院或家里休养。如需离开深圳诊治和休养者,除在医保局办理有关手续外,还须征得学校同意。
连续请病假者应按期交验指定保险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续假手续,不得一次请假长期休养。
(4)产假。
正常生育的女教工享受产假90天,难产增加30天,已办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已婚职工,24周岁生第一胎的为晚育)。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个婴儿,还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生育看护假。
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职工,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男方10天看护假,工资照发。
(6)婚假。
教职工婚事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如果不能安排在寒暑假进行的,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只批不超过三天的假期,未用完的假期学校给予奖励。
(7)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给假5天;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经批准可给假5天。如假期已满,需继续请假者,一般按事假处理。
(8)到国外及港、澳、台探望父母、配偶或其他亲属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示意见处理。
以上各假,除产假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在计算假期时,应将假期间的公休及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1)升旗、教职工大会、行政例会、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2)坐班:年级由级组长负责,处室由主任负责或由功能室组长负责,音美教研组、体育教研组由教研组长进行考勤。
(3)上课:由教学处负责。
(4)级组活动:由级组长负责。
(5)教研组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
(6)班主任、级组长和班主任会议:由政教处负责。
(7)活动课、校本课、教研组长会议:由教学处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考勤工作要认真负责,按时将考勤表填好交办公室。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待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3)本人申请调动,在申请或办理有关手续期间,未经允许不上班者;。
(4)工作不服从分配,第二天不上岗者。
3.在病、事假期间,若从事其它职业,经教育无效,停发本人的全部工资;。
4.一个月内病假累计十天以内,其当月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十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数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二十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住院治疗期间除外)。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者,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5.升旗:每缺1次扣10元,除因学校公事、事病假期间或校车延误不能参加升旗仪式外,其余任何情形不参加升旗仪式,均按升旗缺席处理(每学期无故缺席2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6.教研组、级组活动:每缺1次扣10元。
7.班主任到岗、班主任和级组长会议:每缺1次扣10元。
8.教职工大会:每缺1次扣10元。
9.开会、学习、坐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
以上各项处罚,根据违反的项目累加计算。
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教职工考勤制度方案篇六
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职工的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提高管理效益,制定教职工出勤率制度。
1、教职工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依时到岗,依时参加各种会议和相关活动。
2、教职工上班有事要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填写好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负责考勤的领导备存。应急来不及书面请假的要及时补上。
3、各种上岗出勤,同一岗位走离2次的作缺岗一次处理;迟到、早退、走离达岗位时间一半以上的作缺岗一次处理;2分钟后到岗的作迟到处理。
4、因小病请假(未住院)每节扣款5元,扣1分;各种公假不作缺勤、缺岗;因病短期(一个月内)住院治疗的请假不作扣款;因病住院(一个月以上)的请假按上岗时间折算补助;直系亲属亡故的请假不作扣款、扣分。
5、教职工请假一天的由分管的副校长批准,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二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室讨论批准,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按上级有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教师调课、职工和保安员调岗、值日老师调岗、叫人顶岗等要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备存,私自调课、调岗作缺勤处理。
6、教师上课出实行学生干部、值日领导查班和教学领导查班的三层考勤制。缺勤一节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请事假一节扣款10元,扣量化分2分;迟到、早退、走离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授课教师请假单全部交少文主任手备存。
7、老师早读、晚修下班辅导的考勤由教学领导轮流负责。缺勤一节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一节、迟到、早退、高岗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
8、科组会和科组长会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负责、场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教导处负责。科组会缺勤一次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迟到、早退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科组长会按教师例会的规定执行。场室工作人员上下午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到教导处签到,每天按2节计,参照教师上课考勤处理办法。
9、早操体育老师的考勤由值日领导(教学领导抽查)负责。每天早读作一节课计、参照教师上课考勤处理办法。
10、职工上班上午、下午实行值班制度,到总务处签到。缺勤半天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请假半天扣款10元,扣量化分1分;迟到、早退、离岗的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所有请假单交文彬主任手备存。
11、教工例会、全校集会、升旗礼、教师集体外出活动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负责。教工例会缺勤一次扣款15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迟到、早退、离场的扣款10元,扣量分2分。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的集会、外出活动缺勤扣款15元,扣量化分2分;请假、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扣款5元,扣量化分1分。升旗礼缺一次扣量化分2分,迟到扣量化分1分。
12、班主任上午、下午、晚上上岗,班会课、班主任会议、班主任外出活动的考勤由马启良书记负责。上午、下午、晚上,缺岗一次扣款10元,扣班导量化分4分;请假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班主任会议、外出集体活动缺勤的扣款10元,扣班导量化分2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扣款3元,扣班导量化分1分。班会课和劳动课的出勤按老师上课考勤办法执行,扣款扣分死入教师量化评比。班主任的单列出勤扣分不列入教师工作量化评比,只列入班和任岗位量化评比。
13、班级劳动课,文彬主任负责考勤。劳动课缺勤、请假、迟到、早退、走离参照教师出勤处理办法。
14、值日老师由值日领导负责考勤。每天作2节课计,缺勤请假按教师上课考勤办法处理。工作岗(早操、早上校门、早读、午休、中午校门、晚修、晚休;后勤的早饭、午饭、冲凉、洗衣)每缺一岗扣5元,扣量化分2分,请假一岗、早退、离岗一次扣3元,扣量化分1分。后勤每缺一岗扣8元,扣量化分2分,每请假一岗扣4元,扣量化分1分,迟到、早退、离岗一次扣4元,扣量化分1分。有急事叫老师、职工顶岗的需先报值日领导。
15、行政会议和行政领导出勤由马启良主任负责。行政领导上下午实行值班签到签到制。缺勤半天扣款20元,请假半天扣款10元,迟到、早退、离岗扣款10元。行政会议缺勤一次扣款30元;请假一次扣款20元;迟到扣款10元。行政领导请假由叶发祥校长批准,并报马启良主任备存。
16、保安员的考勤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马启良主任负责。按合同要求规定执行,纳入后勤职工的工作量化评比。
17、所有负责考勤的行政领导将本周相关领导老师和职工的出勤情况累总,于下一周一上午每二节课前教导处全面记录,并将出勤统计记录表在各教师办公室张贴,老师和职工在星期一当天核对清楚。
18、教职工考勤列入工作量化考评,量化分为80分,不倒扣分。
19、每月教职工全勤(无迟到、早退、走离、请假、缺勤)的得奖金15元。
教职工考勤制度方案篇七
1、凡教职工请病、产、婚、丧、事假,一律由本人书面申请。因病住院,须持医院证明。
2、经学校批准的函授学习和脱产进修视为公假,也按规定填写请假条。
3、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按上级文件执行。
1、教职工请假须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由主管部门提供。1天以内由主管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请假条由相关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处存档,课务由教务处安排。
2、所有请假人员,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前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可用电话通知或委托别人请假,然后仍应补办请假手续。
1、设立全勤奖,奖金数额50元/月。考勤奖励每月兑现一次。
2、病假每天扣5元。累计超过30天以上,按“病假累计天数某年终奖〔或全年绩效工资总额〕/360天〞扣除。超过6个月作长病休处理。
3、事假每天扣10元。累计超过30天扣全年年终奖〔或全年绩效工资总额〕。
4、旷课扣30元/节,另扣当月全勤奖。
5、教职工大会、业务学习以及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缺席作半天事假处理。各种会议分别由校长室或主管部门考勤,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由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考勤。
6、无正当理由,上下班迟到〔日常考勤次数〕超过8次〔含〕以上的',扣25元/月;超过15次〔含〕以上的,扣50元/月。
7、无特殊情况,半天不到校的按事假半天处理。
1、病假结束,请假教职工应持有效证明〔病历卡、发票〕到主管部门销假。无有效证明,算作事假。
2、病假、事假:周六、周日不计算〔教育局规定须上班日除外〕。
3、教师上班纪律为年度考核主要参考之一。
4、本制度每学年修订一次。
5、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职工考勤制度方案篇八
为标准学校管理,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因事〔病〕需请假者,本人写出请假条,半天内由各处室主任审批,三天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天至七天由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研究审批。长期事〔病〕假、产假、婚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因事〔病〕临时请假半天以内,写明出校时间,将假条放在值班室,返校销假时注明返校时间。不履行销假手续,视为请假终止时间至下班时间。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将假条交到校办。
3、因病请假,须出具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条。提前结束病假,自行到校办销假。无病假条者,按事假处理。出具虚假病假条,按旷工处理。
4、因事〔病〕请假,须安排他人临时代课者,按照每课时5元从月根底性绩效工资中扣代课费。行政人员请假,按照每天10元从月根底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5、因公外出或请假,也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兼任教学任务者,原则上不应耽误教学工作。确需调课外出,回校后应补上所缺课时。
6、直系亲属病重住院需照顾者,出具住院证明,履行相关手续,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在规定的`陪护期内不影响工作者,不扣考核分。一学期内累计陪护历时日期不应超过一个月,超过局部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对待。
7、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因私外出请事假,学期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病假〔连续不超过三天〕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每天按日均根底性绩效工资数从应发根底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实际月工作量计算发放。
8、女工产假设遇寒暑假期,产假顺延。如法定产假已满,顺延产假未到期,因学校工作需要须到校上班,按每工作日10元给予补助。
1、全勤:5分/学期〔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学期内全勤〕。
满勤:4.5分/学期〔学期临时事假累计不超过8个工作日,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出勤率达不到70%〔产假、婚丧假等政策性休假和公派外出等除外〕者,绩效考核等次一般不能定位称职〔b等〕及其以上;学年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该年度的绩效工资分配;因私请假超过六个月以上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学年〔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事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1分,病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0.2分;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8、12、16个工作日,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绩效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称职、根本称职、不称职等;当月病事假连续超过3天〔不含3天〕,根底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量计算发放,超过15天,当月无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内事假连续超过22个工作日的,不参与该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学期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根底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学期内旷工累计超过1-3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根本称职、不称职等,超过4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参与本学年内的绩效工资分配;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因私请假,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正常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
3、临时病事假原则上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不需要调课和不影响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不扣考核分。
4、教职工上班应由本人签到,各类假条由本人出具。出现代签〔写〕者,扣除双方考核分各2分;凡未签到也没有假条和未到校情况说明者,均按旷工处理。教职工上下班、上下课、升旗、集会、业务学习或临时工作等考勤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公出及规定的假期,不计入考勤。
5、教职工在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炒股〔基金〕、聊天、玩游戏、看娱乐片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绩效考核出勤项扣5分,并扣50元。第二次发现待岗处理。值班领导、宿舍值班人员、值班门卫、课堂教学教师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平安事件发生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予处分。
四、本方案经我校一届四次教代会通过,自20xx年9月起开始执行。
20年xx月11日。
教职工考勤制度方案篇九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校办公室于每学期开学前打印各处(室)、年级、教研组人员“活动签到单”,学校各处(室)、年级、教研组开展活动(会议),均应实行签到;活动(会议)结束时,由组织者将“签到单”交校办公室;校办公室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存档。
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可采取提前一天公示的办法,不必通知至教职工个人,教职工应按要求准时参加。
三、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每周一上午的升旗仪式和定期举行的政治学习,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四、学校各处(室)作息时间均应与学生作息时间同步,学校应安排中层以上干部每天轮流值班。
五、教职工因公因私无法参加学校活动或上班(课),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假手续程序:个人书面报告—教务处主任同意—分管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班主任教师办理请假手续,还须经思教处批准。行政人员办理请假手续,经处(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书面请假的,应提前电话请假,并在事后补办手续,报办公室存档。
六、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上班时期离校须经处(室)主任同意,以明确去向,便于联系。学校将不定期对行政人员坐班情况进行抽查,如一月内发现有三次无原因不在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七、教学人员必须在课前一分钟到达教室,上课铃声响后,未到岗者,则视为迟到;眼保健操当堂的任课教师未在教室内组织学生做操,则视为早退。
八、教职工旷工(课)、缺席(课)、迟到、早退等处罚等,按学校有关条款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方案篇十
1、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实行坐班制,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值周校长将签到表每天交学校办公室王海澎处,每周统计一次。学校考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3、教师请假半天以内(含上班时间中间外出)需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并同时在处室考勤单、学校办公室外出登记表上如实登记(注明外出及返回时间、批准人)。
4、教师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要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批准后,交本处室负责人存档,回校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同时销假条交处室负责人备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特殊原因返校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
凡因各种原因缺勤,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认定,否则按旷工计算。
1、请假:有病不能坚持工作,经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2、事假:有必须处理的事情(服从先公后私的原则),却需离岗时可请事假。
3、婚假:年满25周岁的男教职工或年满23周岁零三个月的女教职工7天(含周休息日)婚假为公假。婚假提倡在寒假或暑假办。在学期前一个月和学期后的一个月一般不予批准婚假。
4、丧假: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时,给3天公假,祖父母死亡时给1天公假。
5、产假:女教职工法定公假为5个月(寒暑假在内)。产假15天可执行公假(以医院开据的证明为准)。产假期满仍在家育婴者或保胎者发基础工资,流产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工伤假:因工伤为公假,经医院证明确需休息者凭证明条请工伤假。
7、婴儿哺乳期时间:一周岁以内婴儿每半天一小时作为公假。由本人申请固定时间,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超出哺乳时间按事假累计计算。
8、因工外出按正常上班对待。
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在处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至一天由分管校长批准,超过一天由校长批准,中层干部向分管校长请假,副校长向校长请假,校长请假或因工外出两天以上需向局领导请假。
1、旷工半天扣50元。旷课一节按旷工半天处理。病事假每天扣20元。同时,月累计请假6天以上的,不享受当月工作量工资。
2、上班迟到(晚到20分钟以内为迟到,月统计1次不计),早退每次扣10元。
3、学校会议或活动(含例会、升旗)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请假每次扣20元,旷会按旷工半天处理(有病事假不再累计)。
4、非公事外出累计外出时间并按事假折算处理。凡与记录时间不符或未作记录者,按旷工计算。
5、任课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6、请假尚未批准即离校者或逾期不归并未经续假的,双倍计算。
7、教职工在开学初、放假前两周请假的,双倍计算。
8、处室负责人没有严格按照考勤制度执行的,发现每次扣20元。
本制度由办公室牵头,与有关负责人员落实。
教职工考勤制度方案篇十一
1、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那么按旷工论处。
2、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3、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4、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前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6、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7、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8、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1、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2、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3、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90天,大龄为100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4、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5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5元。病假5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0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146号文件执行。
5、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20元,每节扣罚津贴10元。
6、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1元。
7、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10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50元。
8、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1、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22分之1,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2、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10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8元。
3、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20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80元。
4、会议迟到每次扣2元、早退每次扣罚5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1元。
5、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5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10—15元。
6、升旗检查不在扣罚2元。一月内有5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5元。〔请假不计〕。
7、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方案篇十二
(一)、请假的种类及规定:
1、事假。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原则上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每学期不得超过7天。
2、病假。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离岗1天以上者,必须凭医院(急诊除外)诊断证明,按教职工请假批准的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诊除外)。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7天。
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请假3天;教职工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请假1天,超过此标准按事假计算。
(二)、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属处室、年级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凡需请假者,应将本人的有关证明及假条,按批准权限审批,经批准交教务处备查并办理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校休假。
3、因病、因事确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原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因病续假时,需同时交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假期待遇:
凡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者,假期的待遇按如下规定执行:
1、婚假、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发基本工资和全勤奖。
2、事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病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四)、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2、本人已提出请假,但未得到批准,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者;
4、无故旷课者(无故旷课一节视旷工半天,如此类推);
5、收假日无故未按时返校上班者;
6、旷工处理:教职工旷工者,按旷工实际天数扣发其基本工资,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一)、坐班规定: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
2、上班时间因看病、因事外出要向年级组长或当天值勤行政领导请假,回来时向相关领导销假。
3上课时间不能迟到,不能擅自离开课堂或与他人谈话、打电话。
4凡是因病、因事、因公需要换课的老师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报告,征得同意并开调课通知单后方可与有关老师换课。不允许私自调课,自觉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
5、教职工坐班时,应认真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保持办公室的肃静,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串办公室或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备课,不得在办公室娱乐以及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凡查出未按时坐班的教职工,视为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天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凡上班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二)、考勤办法及要求:
1、教职工实行签到考勤制和随机抽查制,签到时间:上午、下午预备钟后10分钟以内。
2、考勤表由教务处按上午、下午分别发放到政教处办公室进行签到,教职工上班时每人在名单上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与被代签者,双方每次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校领导或委派教务处干事对教职工坐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坐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1、每月出全勤者学期末按50元/月发放全勤奖;每学期出全勤者学期末按300元/学期发放全勤奖。
2、学校原则上要求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因哺乳、接送小孩等原因不能按时坐班的可提交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灵活坐班。其中孕期、哺乳期(孩子周岁以内)女教师每天有一小时机动时间;需接送孩子(小学以下)上学的教职工每天可请假一小时;其他原因不能坐班的教职工须提交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批准后,在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完成学校交办临时工作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可不受签到限制。以上情况均不扣发基本工资,但不享受当月全勤奖,不享受绩效评估中的加分因素。
3、所有病事假、坐班签到情况都与年终考核、绩效评估挂钩。
4、所有因公出差不扣发全勤奖。
5、其他特殊情况,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教职工考勤制度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教职工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使广大职工做到以身作则,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据《沙雅县教育系统人事改革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有关领导审批,休假期满后,进行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审批权限:
(1)学校政工副职请假根据教育局、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2)教职工请假在半天以内者由副校长审批,但不允许旷工。
(3)教职工请假一天者,由校长审批。(任课教师请假后向教务室汇报,教务主任另行安排其他教师代课)。
(4)教职工请假在一天以上五天以内者由教育局审批;五天以上由人事局审批。
1、上、下班签到由行政办负责,如实记录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作为班主任、教师职工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2、临时有急事,在两小时之内,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纳入学校月评考核。
3、凡请假者必须将请假凭证及时交给行政办主任,每月底行政办汇总后一并将考勤情况贴公式栏公示通报。
(一)考核惩罚。
1、迟到、早退按学校统一作息时间(周一早9点30分,其他工作日早9:点55分—13点50分,午:3点30分—19点10分),以行政办考勤签到表为准。
2、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
扣罚10元。(每月一结算)。
3、开会、监考迟到,一次罚10元(每月一结算)。
4、上课、升旗、大型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罚20元(每月一结算)。
5、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事假:每天扣罚20元(每月一结算),每天扣考核分0.1分,连续请假15天者年终考核不定等。对于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病假:住院者每天扣考核分0.02分。不住院者每天扣10元(每月一结算),扣考核分0.05分。
超过者按事假对待,外地可考虑路途时间,由校委会商定。
(4)产假: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剖腹产者享受120天假期,配偶享受护理假1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不含途中时间)。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在正常产假期内不享受津贴,产前三天为正常产假,提前或逾期休假者均按事假对待,顺产假为105天,配偶不享受护理假。
(5)丧假: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旷工: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
(3)请假期满不按时销假,又不按时上班者。
(4)本人在联系工作调动、自修考试、外出探亲等未履行请假手续,借故不上班者。
(5)旷课一节扣20元(每月一结算)扣考核分05分,旷工一天扣100元(每月一结算),值班期间不到岗旷工者一天罚300元(每月一结算),扣考核分1分。
(6)连续旷工10天以上,累计旷工15天以上,连续请事假15天以上、累计30天以上,责令调出本单位。
(二)考核奖励。
(1)考勤一个月全勤者,奖励奖金60元,年终考核分加0.1分。
(2)考勤一学期全勤者,奖励奖金200元,年终考核分加0.5分。
(3)考勤全年全勤者,奖励奖金1000元,年终考核分加1分。
注:若有病假、事假、丧假、婚嫁等不视为全勤。
教职工考勤制度方案篇十四
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教职工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
1、事假。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原则上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每学期不得超过7天。
2、病假。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离岗1天以上者,必须凭医院(急诊除外)诊断证明,按教职工请假批准的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诊除外)。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7天。
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请假3天;教职工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请假1天,超过此标准按事假计算。
1、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属处室、年级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凡需请假者,应将本人的有关证明及假条,按批准权限审批,经批准交教务处备查并办理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校休假。
3、因病、因事确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原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因病续假时,需同时交医院的诊断证明。
凡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者,假期的待遇按如下规定执行:
1、婚假、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发基本工资和全勤奖。
2、事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病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2、本人已提出请假,但未得到批准,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者;
4、无故旷课者(无故旷课一节视旷工半天,如此类推);
5、收假日无故未按时返校上班者;
6、旷工处理:教职工旷工者,按旷工实际天数扣发其基本工资,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
2、上班时间因看病、因事外出要向年级组长或当天值勤行政领导请假,回来时向相关领导销假。
3上课时间不能迟到,不能擅自离开课堂或与他人谈话、打电话。
4凡是因病、因事、因公需要换课的老师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报告,征得同意并开调课通知单后方可与有关老师换课。不允许私自调课,自觉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
5、教职工坐班时,应认真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保持办公室的肃静,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串办公室或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备课,不得在办公室娱乐以及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凡查出未按时坐班的教职工,视为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天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凡上班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1、教职工实行签到考勤制和随机抽查制,签到时间:上午、下午预备钟后10分钟以内。
2、考勤表由教务处按上午、下午分别发放到政教处办公室进行签到,教职工上班时每人在名单上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与被代签者,双方每次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校领导或委派教务处干事对教职工坐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坐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1、每月出全勤者学期末按50元/月发放全勤奖;每学期出全勤者学期末按300元/学期发放全勤奖。
2、学校原则上要求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因哺乳、接送小孩等原因不能按时坐班的可提交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灵活坐班。其中孕期、哺乳期(孩子周岁以内)女教师每天有一小时机动时间;需接送孩子(小学以下)上学的教职工每天可请假一小时;其他原因不能坐班的教职工须提交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批准后,在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完成学校交办临时工作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可不受签到限制。以上情况均不扣发基本工资,但不享受当月全勤奖,不享受绩效评估中的加分因素。
3、所有病事假、坐班签到情况都与年终考核、绩效评估挂钩。
4、所有因公出差不扣发全勤奖。
5、其他特殊情况,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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