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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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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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是一份简短的书面文件,也可以是一份复杂的法律文件,根据交易的复杂程度而定。合同的签订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秉持公平交易和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买卖、租赁还是合作等方面。合同应当采取明确的方式表述合同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一

联系人: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_________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2、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3、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1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4、常年法律顾问费

(1)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6、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7、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8、甲方的义务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0、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常年法律顾问费。

13、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15、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16、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18、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二

甲方: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1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乙方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日常法律服务,包括;

1、对甲方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甲方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为甲方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参考意见。

4、为甲方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5、为甲方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6、为甲方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甲方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7、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8、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9、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0、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1、根据甲方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12、参与甲方单位的重大经济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3、不定期向甲方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4、应甲方单位的要求协助设立法律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二)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

1、为甲方单位的诉讼案件起诉、进行分析和判断,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2、为甲方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咨询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3、为甲方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4、为甲方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5、办理甲方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事务,包括:

1、接受甲方单位委托,代理甲方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接受甲方单位委托,代理甲方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接受甲方单位委托,代理加分那个单位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四、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五、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如下工作条件:

(一)乙方可以查阅与承办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留有必要的复印件,甲方积极协助;

(二)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三)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事务的有关会议;

(四)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五)乙方因公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出差补助按公司差旅补助标准执行。

(六)按时支付基本工资,其他奖励及费用也按时结算支付。

六、乙方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采取不定时工作时间,对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应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解决。遇有紧急事项,保证随叫随到,急事急办,不得延误。如因出差等原因无法到达外,也应安排其他律师到场或作出合理工作安排。

七、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用:为调动乙方的积极性,执行下列标准:

1、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基本工资元。

2、乙方在公司重大事项商谈、解决过程中,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一般事项及乙方付出较少的不奖励。所涉事项50万至100万元的部分,按3%奖励,100万以上的部分按2%奖励。

3、乙方在代理公司进行民事、经济纠纷调解、谈判工作中,甲方视乙方的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一般事项及乙方付出较少的不奖励。所涉事项1至10万的部分,按3%奖励,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奖励。

4、乙方在代理甲方作为被告的诉讼中,甲方按诉讼标的额给予乙方法律服务费,所涉事项1至10万的部分,按3%支付,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支付。

4、乙方在代理甲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甲方按法院执行或和解回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乙方法律服务费,未执行回款的不付费。1至10万元的部分按10%支付,10万以上的部分按5%支付。

5、乙方因严重不负责任或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返还相应费用外,还应在支付费用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罚款。

八、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应归还甲方有关资料,并将未办结事项移交甲方,未移交前应尽到保护义务,因此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三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工作。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范围:

1、免费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免费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偿参与相关业务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有偿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6、应甲方委托,有偿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8、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2、积极、主动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师)所从事的各项工作;

3、甲方在乙方从事本合同第二条内有偿服务项目的工作时,按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协商支付乙方有偿服务费用。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工作范围的内容)服务,依法切实地维护甲方的利益.

2、及时办理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3、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偿服务费用的支付:

2、乙方办理受甲方(委托)的有关案件的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差旅费,案件的有关法院收费、鉴定费、档案费、资料费等有关部门的收费应按有关标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额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费用和有关有偿服务费用,乙方有权选择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全权负责。

第六条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期限一年。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四

甲方:

地址: 邮编: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 邮编:xxxxx

电话:xxx 传真:xxx

电子邮件:xxxx@

联系人: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法律顾问的委派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xxx__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甲方日常法律事务。甲方指定_______(先生/女士)协助顾问律师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甲方需要办理的法律事务涉及某项专业领域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委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乙方亦有义务向甲方推荐该专业领域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及所属分支机构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日常业务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事务文书及规章制度;

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三条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1、以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现场服务方式解答日常法律咨询;

2、以书面方式就重大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条 服务时限

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现场法律服务的,服务地点在济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应当提前24个小时通知乙方;服务地点在济南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需提前48个小时通知乙方;服务地点在山东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需提前72个小时通知乙方。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应当提前提供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清晰地向乙方提出委托顾问事项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目的等;

2. 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

4.及时答复乙方就提供法律顾问事项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

5. 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 积极、负责、及时地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法律顾问事项,依法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2、对因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法律顾问事项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开或者为其它目的使用。

3. 为甲方提供其它法律顾问服务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向其通报承办事项的进展及相关情况。

4.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第七条 顾问费用及支付方式:

1、法律顾问费每年 元,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付清当年度法律顾问费。

2、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处罚、行政听证等司法及行政程序,或者为甲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者办理其他复杂的法律事务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甲方按照乙方现行律师收费标准的 %支付律师费。

3、乙方律师应甲方要求出差办理顾问事项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九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2、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解除时,双方应当及时办理法律顾问事项的交接,并结清相关费用。

如果甲方未及时支付律师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无论什么原因解除合同,均不影响已委托专项法律事务的进行,乙方必须以同样的勤勉、注意、谨慎、负责的态度完成委托事项,甲方也需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用。

第十条 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服务期限届满,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协议。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本合同首部所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即为双方共同确认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邮箱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乙 方:

负责人(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五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四、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 元(大写) 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兰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六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民事、经济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通讯设备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七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物: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物。

第二条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委托方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八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协议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专家顾问服务,服务期间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现经乙方提出,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就终止《服务协议》的相关事项达成本解除法律顾问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服务协议》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至《服务协议》终止之日起,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甲方亦不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二、乙方已提供服务期间的顾问费依《服务协议》约定的年费换算为_______________(一年为12月、365天)结算。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已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应再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支付该笔款项后甲对乙方的应付费用全部结清,至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义务。

三、乙方从甲方获取的全部资料、设备、研究成果等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返还至甲方所在地,包括: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资料与研究成果乙方不得留有任何影印件或拷贝。

四、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对甲方仍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永久,保密范围为服务期间获取的关于甲方的一切资料、信息以及研究成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就保密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将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公证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五、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甲乙双方保证其提供的住所、传真、电话、email等为信息交换、法律文书传递的有效途径,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余各方。如传真、电话、email发送的,发送当工作日生效;如快递发送至住所地的,以发送后第5个工作日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九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民事、经济_____;。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通讯设备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

甲方: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1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乙方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日常法律服务,包括;

1、对甲方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甲方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为甲方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参考意见。

4、为甲方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5、为甲方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6、为甲方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甲方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7、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8、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9、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0、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1、根据甲方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12、参与甲方单位的重大经济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3、不定期向甲方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4、应甲方单位的要求协助设立法律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二)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

1、为甲方单位的诉讼案件起诉、进行分析和判断,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2、为甲方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咨询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3、为甲方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4、为甲方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5、办理甲方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事务,包括:

1、接受甲方单位委托,代理甲方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接受甲方单位委托,代理甲方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接受甲方单位委托,代理加分那个单位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四、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五、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如下工作条件:

(二)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三)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事务的有关会议;

(四)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五)乙方因公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出差补助按公司差旅补助标准执行。

(六)按时支付基本工资,其他奖励及费用也按时结算支付。

六、乙方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采取不定时工作时间,对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应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解决。遇有紧急事项,保证随叫随到,急事急办,不得延误。如因出差等原因无法到达外,也应安排其他律师到场或作出合理工作安排。

七、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用:为调动乙方的积极性,执行下列标准:

1、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基本工资元。

2、乙方在公司重大事项商谈、解决过程中,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一般事项及乙方付出较少的不奖励。所涉事项50万至100万元的部分,按3%奖励,100万以上的部分按2%奖励。

3、乙方在代理公司进行民事、经济纠纷调解、谈判工作中,甲方视乙方的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一般事项及乙方付出较少的不奖励。所涉事项1至10万的部分,按3%奖励,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奖励。

4、乙方在代理甲方作为被告的诉讼中,甲方按诉讼标的额给予乙方法律服务费,所涉事项1至10万的部分,按3%支付,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支付。

4、乙方在代理甲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甲方按法院执行或和解回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乙方法律服务费,未执行回款的不付费。1至10万元的部分按10%支付,10万以上的部分按5%支付。

5、乙方因严重不负责任或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返还相应费用外,还应在支付费用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罚款。

八、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应归还甲方有关资料,并将未办结事项移交甲方,未移交前应尽到保护义务,因此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贸易合同汇编五篇。

赠与合同汇编四篇。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对专业的法律服务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甲方设立股权转让的法律服务,

1、服务阶段包括:

(1)、转让过程的合法性审查;。

(2)、转让过程的协议的起草、谈判;。

(3)、转让过程中程序性的代理;。

(4)、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系列法律纠纷的顾问及处理。

2、服务的具体内容如下: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

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

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元人民币。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的,擅自更换作为甲方本次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

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

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本协议签定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股权转让之日;或至非因乙方原因。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

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元(大写)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兰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甲方: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三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方因经营需要,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顾问方接受聘请方聘请,由乙方担任聘请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双方约定由法律顾问与其助理协助完成第二条约定法律事务。

二、工作职责:

2.1、提供签约后的法律咨询服务;

2.2、协助草拟、修改、制作、审核有关文件;

2.3、参与甲方与客户业务谈判;

2.4、协调甲方与有关客户可能发生的诉讼;

2.5、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的完善;

2.6、协助委托人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2.7、其他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同时,法律顾问向聘请方提供法律信息服务,为聘请方提供新颁布的涉及企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合同范本及法务管理等法律信息。

三、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为聘请方处理商务及法律事务,聘请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有紧急情况,双方可以随时联系处理。

四、顾问费:

聘请方每年向顾问方给付常年法律顾问费人民币元整.于签约时支付。

五、其他费用:

法律顾问代理聘请方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或参与其他项目代理,应另定签订代理委托书,代理费按标准优惠收费。法律顾问外出为聘请方办理有关事务,差旅费、食宿费等由聘请方支付。

六、忠诚义务:

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掌握的聘请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法律顾问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聘请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聘请方的咨询意见。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于200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如一方不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聘请方:顾问方:

年月日年月日。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它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第一条服务范围外的律师服务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乙方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收取法律顾问费2-5万元/年(具体数额根据公司规模确定),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的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2、单独诉讼案件律师服务费的收取:

(1)、甲方委托给乙方承办的本协议第一条之外的事务需另行缴纳律师服务费。

(2)、缴费的标准为:仲裁或诉讼案件(包括仲裁案件及甲方作为原告、被告的案件),律师服务费按照皖价服(20__)13号文件减半收费。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邮政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肥市外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支出的其它的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或电子邮件之日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五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工作。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范围:

1、免费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免费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偿参与相关业务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有偿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6、应甲方委托,有偿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8、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2、积极、主动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师)所从事的各项工作;

3、甲方在乙方从事本合同第二条内有偿服务项目的工作时,按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协商支付乙方有偿服务费用。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工作范围的内容)服务,依法切实地维护甲方的利益.

2、及时办理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3、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偿服务费用的支付:

2、乙方办理受甲方(委托)的有关案件的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差旅费,案件的有关法院收费、鉴定费、档案费、资料费等有关部门的收费应按有关标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额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费用和有关有偿服务费用,乙方有权选择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全权负责。

第六条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期限一年。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调合同范文合集。

聘用合同合集九篇。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五、律师顾问费支付时间: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2、分期支付。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顾问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____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___年___元(大写)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兰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年。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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