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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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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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相关的因素和条件,以保证最终的效果和目标的达成。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而不是简单地掩盖症状。在制定方案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和挑战。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根据铜陵市及z区民生工程“十二五”建设规划,结合建设创新创业之城,现就实施20xx年就业创业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通过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通过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通过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就业困难人员。

1、20xx年建成z区被征地农民创业园1个。

2、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全年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100个,其中安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人。

1、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年度就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区相关部门及镇、办、社区。

2、加大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力度,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成后的农民工创业园达到省级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标准。

3、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援助活动,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提供针对性服务,并依托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跟踪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

4、加强创业就业服务,对困难群体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积极给予指导,帮助其落实优惠政策和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5、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6、落实资金,保证政策兑现。积极落实现行就业再就业资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加强指导,确保帮扶到位。被征地农民工创业园安排资金2500万,其中区财政安排150万、市配套150万、开发区自筹2200万。

7、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社区电子显示屏、就业网站,民生工程大力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和就业援助开展过程中的典型事例,继续营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调动社会一切力量推动全民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1、各镇办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通过家访等具体方式,摸清本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确定重点援助对象范围,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制定就业援助工作计划,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全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努力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服务和促进就业的职能,将就业援助工作与20xx年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面临的就业困难问题。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二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精神,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三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服务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20xx年8月—10月。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各镇街、社区(村)通过对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同时,充分结合《关于加强北辰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区、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各类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开发一批门槛低、有保障的社区服务型岗位。

(三)制定就业援助计划。区人社局指导镇街、社区为援助对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有见习需求的,匹配专业方向,提供精准的见习岗位信息。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举办线下专场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通过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就业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对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对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和区残联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具体举措。区、镇街、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按照《关于开展xx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开展就业援助的活动。此次活动作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实际行动,受到就业困难人员的广泛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扩大影响,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活动,充分释放政策效应,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对这次援助月活动有较明确的了解,使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充分享受到再就业扶持政策。在所属的人力资源市场街道(乡镇)综合服务大厅等场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借助宣传版、公告栏、大屏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介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援助活动具体内容、专场招聘会时间地点以及各级政府对困难人员实行就业援助的政策措施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困难群体、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为困难人员提供快速、便捷的信息、政策服务。

活动月期间,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多渠道提供优质服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组织进家入户搞调查,做到基本情况明了。活动期间,各地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的作用,通过进家入户调查摸底,了解掌握未就业和未享受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的底数和一些基本情况,以便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决定于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六

2022年8-10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围绕“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主题,以三类群体(即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援助对象,从建立台帐、优化服务、提升培训、落实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更加精准掌握援助对象底数和实际需求,通过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集中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一)摸清底数情况,健全信息台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开展入户调查、联系对接、情况摸底等工作,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实名信息台帐,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实施分类帮扶,提供精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结合“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相关培训项目,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三)多方组织发动,收集适合岗位。积极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平台)作用,多渠道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发动本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四)灵活形式送岗,促进供求对接。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系列送岗活动,促进供求精准匹配对接。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采取“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组织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活动,或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搭建“就业驿站”“就业大篷车”“流动招聘车”等便民招聘平台,把岗位送进社区、送到家门口。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设立援助对象服务专区,集中发布适合的岗位信息。

(五)落实援助政策,强化兜底帮扶。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工作合力。

(二)同步启动实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定于8月1日在全省上下同步启动。各地要提前谋划,在8月1日以适当方式(包括现场招聘、云招聘、直播带岗、主题宣传、走访慰问、送岗上门等方式)启动活动,并拍摄相关图片和视频影像。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提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三)做好安全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安全有序举办线下援助服务活动,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对要发布、推送的岗位信息加强核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就业歧视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援助政策、援助事项、服务渠道、活动安排,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五)及时报送情况。活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即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总结报告请于11月8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社区开展了以“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就业困难人员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生活的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再就业援助活动”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社区高度重视,组织保障站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在思想上形成合力,确保就业援助活动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援助月活动取得实效,社区结合本社区的特点,制定了活动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就业援助活动。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对援助对象进行上门走访,宣传各项就业政策,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摸查援助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就业意向,做好失业人员的登记,共组织了3次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摸清辖区内尚未就业困难人员217人,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11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217人,为全面实施各项就业援助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帮扶到人。对认定的帮扶援助对象,尤其是家庭贫困的残疾人家庭和长期失业人员进行家访,提供适合于他们的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让其了解本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讲清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详细告知政策享受具体操作流程,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享受国家相关的扶持政策。

(二)岗位到手。按照区统一部署,组织了有针对性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为他们提供即时的就业岗位、再就业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为用工单位提供用工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

(三)政策到位。通过援助月活动,逐一落实每一户、每一位应该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难人员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对已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帮助其参加社会保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四)服务到家。通过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结对帮扶活动,与援助对象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的精细化服务,为困难群众送岗位、送温暖、送信心。把就业援助活动的内容和服务直接送到就业困难人员家中。通过走访慰问、登门服务、重点帮扶、援助联盟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对就业特困人员送温暖走访慰问。

在建立帮扶责任制度方面,一是开展服务进门、一对一帮扶、送岗位上门、送政策上门等多种形式的援助行动,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基层;二是指定熟悉政策业务、责任心强、善于与人沟通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受就业援助咨询工作。

本次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开展,在社会上营造了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得到了社区群众的高度认可,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们将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经验,不断探讨完善就业援助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八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精神,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根据铜陵市及z区民生工程“五”建设规划,结合建设创新创业之城,现就实施20xx年就业创业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通过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通过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通过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就业困难人员。

1.20xx年建成z区被征地农民创业园1个。

2、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全年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100个,其中安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人。

1、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就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区相关部门及镇、办、社区。

2、加大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力度,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成后的农民工创业园达到省级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标准。

3、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援助活动,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提供针对性服务,并依托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跟踪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

4、加强创业就业服务,对困难群体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积极给予指导,帮助其落实优惠政策和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5、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6、落实资金,保证政策兑现。积极落实现行就业再就业资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加强指导,确保帮扶到位。被征地农民工创业园安排资金2500万,其中区财政安排150万、市配套150万、开发区自筹2200万。

7、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社区电子显示屏、就业网站,民生工程大力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和就业援助开展过程中的典型事例,继续营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调动社会一切力量推动全民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1、各镇办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通过家访等具体方式,摸清本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确定重点援助对象范围,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制定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全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努力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服务和促进就业的职能,将就业援助工作与20xx年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面临的就业困难问题。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十

为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关系群众冷暖,关系民生底线。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全省稳就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xx〕753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本月起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专项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xx年8月—10月。

(一)“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四)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五)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通过开展走访服务对象,摸清就业现状底数,开展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就业服务方法流程,使其中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让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就业援助对象的稳定性。健全完善就业机制,巩固拓展援助成效,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让就业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摸清底数,建立帮扶清单。

各县(市、区)要通过上门入户,全面掌握人员构成情况、就业意愿、专业技能等,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开展失业人员登记、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应认尽认”。制定帮扶清单,实施“一人一策”援助计划。

(二)挖掘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各县(市、区)要深入各用人单位,广泛收集适合服务对象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开发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

(三)分门别类,实施精准服务。

各县(市、区)要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的特点,围绕困难群众的不同就业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利用微信公众号、app等点对点渠道,推送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群众就业。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安排。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提高政治站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保障和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活动进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二)广泛开展宣传,突出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等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在现有的企业微信群、求职招聘群中及时推送消息,进行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大力宣传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三)及时总结报送,建立长效机制活动期间,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制度。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活动有关情况,做到随时开展、随时报送,做好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资料的留存。市局每个月对各县(市、区)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各县(市、区)于8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20xx年就业援助“暖心活动”联络信息表》上报市局就业促进科,并于每周五报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情况统计表(周调度)》。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形成活动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活动效果、相关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于20xx年10月28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十一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化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能过剩和脱困升级中分流安置的职工,有效缓解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求职的压力,按照省总、市总工会要求,县总工会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月”春送岗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为2月13日至3月7日。

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其它各类求职人员。

(一)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特别是运用互联网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国家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传国家推动化解剩余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实现再就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宣传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政策措施。

(二)走访了解企业招聘情况。本次活动县总工会将组织专人带队深入到全县各级企业,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对企业拟招聘的信息进行详细的归纳整理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深入双联村,送岗位解民忧”活动。县总工会组织领导带队深入到双联点,开展春送岗位下乡活动,积极为有在附近就业意愿的村民,按照掌握的技能和要求,组织参加招聘单位的应聘,切实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求职困难问题,增加家庭收入。

(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工会职业培训作用,广泛开展“定向式”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县总工会计划年内组织劳动技能培训2期,300人次。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在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稳定职工工作,尽量避免出现“用工荒”问题的出现。

(二)积极汇总和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各基层工会接到通知后,积极与企业方沟通衔接,了解企业20xx年招聘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总工会,便于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函〔20xx〕4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就业援助月”活动的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20xx年1月1日——1月31日。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一)建立帮扶清单。各地要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支撑。

(二)广泛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需求特点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准备一批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

(三)实施精准服务。各地要针对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技能不足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四)举办专场招聘。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要大力开展针对性的招聘活动,同时要指导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提前制定公布全市招聘活动计划安排。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分类设置招聘专区,要求入场用人单位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举办形式多样的线上招聘会,开展远程招聘,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入岗精准匹配。

(五)开展走访慰问。各地要对照帮扶清单,面向服务对象普遍开展走访慰问。发出一封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开展一轮入户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聚焦重点群体。各地要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落实特殊要求。对零就业家庭开展“清零”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稳定现有就业规模。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举措,作为“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的重要工作,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服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组织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即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办(电子邮箱:xxxx@)报送现场图片(附简要文字说明)、影音资料、新闻线索,便于有关部门及时宣传,并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送活动启动和活动安排情况。

(四)及时总结。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本地开展的招聘活动情况。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月1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上报市局就业促进办,各县(市、区)残联组织将有关活动总结报送市残联。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十三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xx〕16号)等要求,决定从20xx年6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具就业创业为首要工作任务,通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切实减轻疫情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影响,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确保到年底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存量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本市户籍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已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目前,主要是对前期调查摸底形成的《各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分解统计表》中1.5万余人(见附件1)进行就业帮扶。今后,对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也要及时纳入就业帮扶对象范围。

(一)实施精准帮扶。根据帮扶对象的人员类型、培训意愿、就业愿望等,制定帮扶具体方案,坚持分类施策,对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重点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组织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实现就业,或推荐其参加创业培训,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等人员,针对其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开展专场招聘会,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帮扶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积极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帮扶实现就业;对部分年龄偏大、技能较弱的援助对象,通过岗位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方式予以帮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不挑不拣十个工作日内推荐上岗,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组织专场招聘。通过开展小型化、多频次、精准化的`“为百姓送岗位社区行”以及“金秋招聘月”等招聘活动,预计全市举办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每个区不少于8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岗位精准对接。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开展线上招聘活动150场(每个区不少于12场),开辟“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专栏,发布有关招聘会信息,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报名应聘。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引导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招聘活动,努力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三)开展技能培训。结合举办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定点培训机构现场提供技能培训咨询、报名等服务。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在人社部、省人社厅公布的“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免费线上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培训登录注册并参加线上培训。依托全市各类定点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保安员、物流员、烹调师等适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技能培训,并落实就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搭建合作平台,通过开展“订单式”“订岗式”培训,使就业困难人员参训专业(工种)与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实现“结业即就业”。

(四)优化创业服务。每个区今年至少举办一场线上或线下的创业项目展示、创业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到社区活动,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搭建平台,引导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就近与社区合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讲座等服务,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入驻并给予场租水电费减免。

(五)健全线上服务。印发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手机app等线上形式宣传,推广就业服务事项“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办”,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知晓、掌握及申领。进一步发挥“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服务端的就业政策查询、岗位信息发布、就业数据采集、就业失业登记、相关就业补贴申领等作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近就便的公共就业服务。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居民小区张挂“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微信公众号宣传彩页,方便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手机扫码直接发布就业需求、浏览招聘信息、参加线上招聘活动。

(六)组建服务专员。每个区、街道(乡镇)及社区(村)指定不少于一名就业服务专员,每名专员指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10-30人,及时掌握其就业创业情况,对未就业的,通过微信、手机短信、qq等方式提供岗位信息不少于3个(次)。将新失业人员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做到“四清”: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愿望清、创业诉求清,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各区于6月8日前将填报的《武汉市区就业服务专员名册》(见附件2)报市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印发全市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6-12月)。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组建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下旬)。全面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适时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区人社部门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把此次活动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务实之举,6月8日前,上报本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方案,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要发动街道(乡镇)、社区(村)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各项活动,调动企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平台等社会力量参与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和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措施办法,提高工作成效。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区要开展不定期专题会商,研究活动推进情况,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数据的比对和分析,实现动态监测。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各区填报《武汉市xx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12月25日前,上报本区活动总结。市局将定期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工作落细。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有效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徐劳就管〔20xx〕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提高就业再就业的稳定性,积极主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

按照《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经各县(市)、区就业管理机构认定的,具有一定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人员掉队。

(一)组织摸底调查。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应夯实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这一基础性工作,转变服务理念,改变服务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要深入辖区开展走访和入户调查,确保调查摸底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全面掌握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六清”即:基本情况清、困难类别清、家庭状况清、援助需求清、参保情况清、政策享受清。

(二)就业岗位推荐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广泛搜集用工信息,建立就业岗位信息库。对就业援助对象登记认定、培训意愿、求职意向要重点摸清,为援助对象铺好路,架好桥。

(三)困难群体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掌握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具体数目和实际情况,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援助计划,要确保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业。要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愿望、求职意向、培训要求及家庭生活等每一位援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涉及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建立“一人(家)一策”就业援助台帐,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定期开展“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的三回访活动,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帮助落实相关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对回访中发现的再失业人员纳入日常援助计划中,并重新调整援助方案,及时进行帮扶。对失业人员、困难人员按月进行跟踪走访,将走访内容记录完整,根据走访信息及时调整援助方案。

(四)技能培训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摸清就业困难群体技能培训实际需求,根据困难人员的自身条件和培训意愿,积极推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力争经过培训的人员都能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

(五)定期举办招聘活动。各街道要定期举办“就业超市”进社区活动,把最新的岗位信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形式推送给就业援助对象。要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等各类专场招聘活动,让就业困难群体能在家门口享受就业援助服务,有效的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六)落实各项补贴。对已经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鼓励其参加社会保险,并帮助申报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申报岗位补贴。

(七)开展政策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入公告栏、社区微信群、电子屏、入户宣传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就业政策。

(八)认真总结上报。要重点总结在帮扶困难群体中的就业援助工作亮点方法,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区人社局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十五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x社部函[20xx]x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xx〕5号)要求和学校党委20xx年工作部署,对标学校“十四五”规划整体要求,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全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研究制定20xx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20xx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就业工作任务艰巨,要深刻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把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最大限度地实现疫情背景下毕业生充分就业,提高毕业生就业满意度,助力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

着眼“双一流”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统筹谋划、全员发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以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为主线,以职业能力素养提升为核心,“以人为本”的就业指导服务为特色,以提高就业指导水平、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为工作重点,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1.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就业“一把手”工程。

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将就业工作列入学校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各学院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就业工作专题研究,制定学院20xx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就业工作。建立“学校主导、部门主抓、学院主责、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机制,打造全员抓就业、促就业的工作格局。

2.加强就业教育,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不断健全“就业思政”工作体系。把学生就业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大学教育第一课”“出彩毕业生评选”“企业家进校园”“校友导师计划”“薪火计划”等形式多样的政策形势讲座和榜样示范引领,引导学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主动投身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

强化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构建全程化的就业教育体系,分阶段分群体开展精准化就业指导,建立就业指导师资队伍,优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施就业竞争力提升计划,提供职业发展咨询服务,做好求职、公考、升学、出国、创业等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探索开展研究生就业指导,举办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专业探索大赛等品牌活动,提升学生就业创业竞争力,针对不同年级开展不同形式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活动,帮助学生顺利就业、高质量就业。

3.维护拓展就业市场,深化校地企人才合作。

时刻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制订就业工作应对疫情预案,实现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招聘。培育和维护学院专业特色就业资源,协同做好分大类、分行业的线上线下招聘会;确保就业资源数量和质量持续稳定增长,扎实推进暑期“三个一”工作,让走访用人单位、就业资源拓展、毕业校友座谈成为常规工作;落实做细与各地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合作协议,拓宽合作面、提高合作度,切实做好毕业生精准推介,力求人职匹配。

4.用足用好就业政策,引导学生多渠道就业。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做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选调生”等基层项目组织招录工作;落实好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今年征兵工作部署,积极引导毕业生参军入伍;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良机,分析并掌握重点行业人才需求,开展专项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平台,支持毕业生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

5.关注重点群体,强化精准帮扶。

重点关注低收入家庭、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各学院要建立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掌握未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思想动态、择业诉求和实际困难,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尽快就业。

6.系统推进培训辅导,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推动学工人员就业指导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坚持下大力气“补短板”,继续开展“职业教育沙龙”、职业指导工作坊、就业管理专题培训,提高就业指导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成立生涯咨询、职业规划课程、求职指导等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的.就业指导师资队伍,为学生提供专业化的就业指导服务。

7.建设更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

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参与实施教育部“24365岗位精选计划”,优化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精确采集岗位需求和求职意向,向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信息。优化完善网上签约、网上招聘等就业服务,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和实效性。

8.注重信息反馈,完善就业工作评价机制。

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研和毕业生评价反馈调研,全面、准确地掌握我校毕业生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评价,完善就业状况分析研究和反馈机制,编制学院和学校20xx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更好发挥毕业生就业状况对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

9.完善就业数据统计工作,规范就业数据使用。

坚决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建立就业数据统计标准化管理机制。根据教育部要求,落实就业数据统计精准化工作,自春季学期起实施毕业生就业进展每周一报制度,安排部署各学院对20xx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就业状况、就业意愿进行登记备案,加强就业状况分析研判,同时做好向学校定期汇报就业进展情况工作。按照甘肃省有关政策,做好20xx届毕业生派遣和20xx届毕业生生源信息上报,做好日常就业手续办理和咨询解答。

10.完善就业工作考核办法。

完善“学院就业工作目标考核指标”,量化就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权利,加强对就业工作的考核,规范管理,鼓励先进,激发学院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就业联络员参与学院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就业工作总结评比表彰制度,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鼓励先进,激励全员关心就业、支持就业。

11.依托网络平台,加强就业工作宣传。

运用好“兰大就业”微信服务号,完善就业创业宣传引导机制,大力宣传国家和地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支持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依托兰大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推荐毕业生就业。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选树促就业创业典型,组织遴选一批优秀案例和优秀成果。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宣传推广促就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和优秀就业创业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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