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执行和跟踪需要专业的管理和监督。编写方案时要注重实效性,实际可行性是方案成功的关键。方案的成功和失败都是有经验教训可借鉴的,以下是一些经典失败方案的案例,供大家学习。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博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办发【20xx】9号)和《中共博山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博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博农委办字【20xx】1号),决定自即日开始到9月30日,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先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前期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市区委、政府各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动员群众参与不充分等问题。此次攻坚行动,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以干净整洁的环境促进农村落后生活习惯的改变,加快乡风文明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坚实基础。
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农村“五化”、“七改”。结合我镇实际以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村内河塘沟渠卫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贴乱画、清理家庭室内外卫生及厕所卫生为重点,通过全力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逐步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保持村庄清洁、家园干净。
(一)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在全镇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建立常态化整治清洁制度。清理镇域内两条省道路面、路肩、边沟的生活垃圾、残草杂物、堆积物、塑料袋等。清除公共活动场所、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入户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残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村负责动员村民定期对庭院、室内开展扫除,对庭院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清理农户之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引导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具备回收价值的塑料等垃圾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垃圾,各村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村民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好对桑德环卫公司的日常管理、考核,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二)全面清理河塘沟渠。
1、清理河塘沟渠。各村负责清理房前屋后沟渠,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砂等杂物沉积;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开展村内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常态化开展水域漂浮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消除黑臭水体,同时做好垃圾转运和分类处理。(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水利站,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一是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督检查工作,严禁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做到街道污水排出;二是做好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因地制宜确定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牵头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三)全面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加强散养户管理。规范散养行为,各类畜禽实施圈养,避免小家禽到街道、庭院、屋内等区域活动,避免造成粪便随处可见现象的发生。引领带动全镇改变传统的散养模式,向规范化散养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2、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执法,加强监督,加强监督,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回收率80%以上、回收处置率100%。(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农户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农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膜加工能力建设;全面禁烧秸秆,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机械还田,引进饲料化利用等项目。(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四)创建美丽庭院。深化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美在家庭”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凤美的要求,推进房前屋后、院内室内绿化美化净化,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五)推进提升旱厕改造工作。保证旱厕改造施工符合要求,厕所内外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粪迹、无明显异味、厕纸入篓。(牵头单位: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放、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第一阶段:集中攻坚阶段(即日起至7月9日)。各村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各牵头单位按照上述分工及标准,迅速开展政治工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及时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评分阶段(7月10日—20日)。区将组织检查评分小组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督导检查评分表》(附件2),逐村进行评分。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7月21日—9月20日)。各村要积极发动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前期工作成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第四阶段:召开现场会(9月21日—30日)。组织各包片领导和各村书记、主任对全镇各村逐一进行检查参观,推广先进经验,找出存在问题,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按照“村为单元、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搞好组织发动,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达到整治标准。
(二)奖惩措施。按照检查评分小组评分结果,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村奖补20xx元,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的村奖补1000元,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村不奖不罚,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1000元,小于6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20xx元;镇纪委对得分少于70分的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
(三)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完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构建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义务,严格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村庄常年干净、整洁、有序,清理到边到沿,不留死角。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具有雅安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并进,加快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带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实施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以及232个新村聚居点、15户或5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家乐、旅游民宿、景区宾馆等场所生活污水治理,有序解决农村治污能力不足问题。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类型规模,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地方社会水平、财政状况、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按照低成本、达标准、利维护的要求,合理选择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巡查维修;推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污水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总体目标。
从20xx年起,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加强,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到20xx年,实现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推进阶段:推进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232个新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其他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分散污水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攻坚阶段: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动乡(镇)、农村聚居点和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巩固阶段: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设施服务水平,建立持续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到20xx年底,确保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四)强化规划引领。20xx年底前,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和时序、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五)加快设施建设。推进实施《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处理技术专业的企业实施污水处理ppp项目,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推进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统一收集进行处理;远离城镇的农村居民聚居点,配套完善管网设施、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居住相对分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地区,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微动力或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支持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实施《雅安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结合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旅游景区等建设,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乡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有效衔接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扶贫移民局)。
(七)开展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大河流、塘库、渠道、小溪沟等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生态,加快实施幸福美丽新村水库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强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八)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环境监督机制,加强排放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减排核查政策和技术研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集约化处理设施推广应用。鼓励采用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重点对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受益农户100户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扶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支持政策。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对于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收费权贷款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
(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县(区)为主的政府投入体系,合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统筹好中央、省、市、县(区)各级专项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十一)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压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标。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要负责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监管考核。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禽畜散养环境卫生治理、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十二)强化管理。各县(区)、经开区要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细则,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项目实效检测评价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目标管理。推进“放管服”工作,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所涉及的统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事项,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质量。
(十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坚持“城乡融合、建管并重,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政策集成、创新驱动”的原则,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合做好市政管网建设,聚焦“两根管子”建设,着力统筹推进厕污、生活污水共治和自来水接入一步到位。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全力推进“一河一策”,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日常巡河及管护工作,确保河面、河岸干净整洁和河道畅通。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塘、污水沟、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健全“一村一档”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帐,压紧压实治理责任,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推进农村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桤木河流经我街道,今年计划创建清平村“水美新村”1个,新沟改造项目不但可以改善项目区水生态环境,而且推动周边农家乐和水果种植业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目标。
(四)强化污水收集。排水体制应遵循“应收尽收”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因地制宜选用分流制或合流制。污水收集系统应遵循按永久性设施进行建设的原则确定规划建设标准。污水收集管网布局应和相关规划有机衔接。
(五)科学确定规模。在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的同时,兼顾畜禽养殖、乡村旅游等相关产业产生的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
(六)注重再生利用。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农业灌溉等领域的再生水利用量。加快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鼓励将污泥衍生产品用于沙地荒地治理、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生态修复、能源利用等项目。
(一)强化责任落实。街道办履行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的牵头责任,落实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污水排放治理的监管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项目计划、责任落实、推进措施等重大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街道目标绩效考核,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让群众成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关于印发宣州区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宣区环长办〔2022〕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治理完成后60%自然村、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乱排乱放现象,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一)治理村庄名称。
武村村渔民安置小区。
(二)治理村庄基本情况。
武村村有自然村5个,户籍人口1181人(以公安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常住人口490人(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总户数33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常住25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
(三)治理内容。
按照60%自然村和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要求,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96户生活污水治理,投入资金约5万元,12月底前完成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组,生态环境、城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部门为成员,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动员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鼓励群众自筹部分资金、投工投劳参与治理。
(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制定镇、村两级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文件,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对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工作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2015。
—
2018。
年)。
2015。
—
2018。
年)的通知》(渝府办发〔。
2015。
〕
203。
号)精神和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方便实用、无害处理、造福群众为根本出发点,以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为抓手,以实施生活垃圾清洁工程项目为契机,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健全农村环卫长效保洁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
.分类收集,集中处理。
要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逐步减少分散处理,大力推行集中处理。要根据镇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水平选择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备,逐步完善先进适用的设施设备。有条件的镇街可以试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
2
.政府引导,群众自治。
以政府为主导,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抓好摸底调查、方案制定、监督考核、统筹推进。各镇街、村社要充分发挥群众自治性组织的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尽力调动群众自治的积极性。
3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建立区级、镇街、村社三级管理体制区市政园林局为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统筹推进、指导监督考核,区级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是本区域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出台考核奖惩办法,具体负责本区域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及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区固废运输公司负责按照与镇街签订的委托收运
协议。
开展运输工作,各村社负责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整洁庭院”等行动。
4
.整体推进,树立典型。
全面推进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区分行政村不同类别不同情况,多类多策,同片区、同方案、逐步实施,在强化因地制宜、强调先进实用、突出整体实效的前提下,打造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治理的先进典型,并逐步推广。
以
90%。
——。
2016。
年底前,完成硬件设备购置并安装到位,完成。
203。
100%。
打造。
1
—
2
——。
2017。
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
90%。
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基本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格局。
1
按照。
“户收集、村集中、镇街管理、区运输、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镇街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户收集”层面:由村社组织保洁人员负责督促农户将袋装垃圾投放到垃圾桶,负责清洗垃圾桶,并将垃圾清运到村(居)委会指定的垃圾箱体内。“村集中”层面:由村社负责在各村公路沿线上设置一定数量的密闭收集箱体,村社的保洁人员将垃圾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箱体内。“镇街管理”层面:由相关镇街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域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及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区运输”层面:由区固废运输公司按照收运协议将垃圾收集箱运输至垃圾中转站。“区域处理”层面:由区固废运输公司负责将压缩装箱后的生活垃圾用大型运输车辆运往黑石子等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2
.综合治理农村存量生活垃圾。
按照。
“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相关镇街负责,各村社具体实施,重点治理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县道等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时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有关镇街要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负责完善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行政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
3
.规范配置垃圾收运设施设备。
以垃圾桶、垃圾箱收运模式为主,充分考虑人口聚居程度、道路条件等因素,按每个社配置。
1
—
2
个垃圾箱、每个垃圾箱配置。
4
—
6
个垃圾桶、每。
3
—
5
个村配置。
1
2016。
年底前完成前期手续,
2017。
年年底前建成投用。
4
300。
—
500。
人配备。
1
名保洁员(不足。
300。
人的村庄设。
1
1
名干部兼任环卫监督员,搞好村(社区)环卫保洁的监管。镇垃圾转运站配备。
1
—
2
名作业人员。
按照《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施范围包括双龙湖街道、双凤桥街道、仙桃街道、两路街道涉及的相关行政村范围,王家街道、石船镇、洛碛镇、龙兴镇、大湾镇、古路镇、统景镇、大盛镇、木耳镇、兴隆镇、茨竹镇、玉峰山镇所有行政辖区(除开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及交通特别不便地区)。
相关镇街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市、区模式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结合全区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确保目标实现。
1
.全面启动阶段(。
2015。
年
12。
2016。
年
3
2015。
年
12。
月底前,区级相关部门及相关镇街要明确管理机构,落实专业队伍负责此项工作。
2016。
年
3
月底前,相关镇街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发动、摸底调查、资金落实、工作计划等工作,相关资料报区市政园林局备案,同时全面启动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2
.整体推进阶段(。
2016。
年
4
2016。
年
12。
1
—
2
个镇街农村垃圾治理典范打造。建制镇及所有通公路的村社完成环卫设施设备全覆盖并正常运转,清扫保洁实现全覆盖。
3
.巩固提升阶段(。
2017。
年
1
2017。
年
12。
按照。
“通车一个点推进一个收运点”的原则,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管理制度,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全面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4
.总结评估阶段(。
2018。
年
1
12。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相应机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区政府有关部门抓点促面、督促检查、协调指导,镇街组织落实。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负责制定全区的实施方案、考核奖惩办法,统筹协调推进、指导监督、收集汇总情况及其他日常工作,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相关镇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考核排名。
负责结合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协助各部门整合资源,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为政府投资项目安排。
负责落实区级配套资金,落实
“以补促收”资金及迎检考核工作经费,负责全额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一次性投入经费(含垃圾中转站方案设计以及建设等费用),会同区市政园林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对镇街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等,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工作。
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的选址指导、协调和落实。
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的指导、协调和落实。
负责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指导,在农村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中落实、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配套。
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
负责农村可利用物资回收管理和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工作。
负责推进卫生镇(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镇街、村社评审的指标之一。
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经费纳入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补助范围。
负责本区域生活垃圾的保洁、收集和运输及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负责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实施细则,出台本区域考核奖惩办法,确保完成市对区县的考核目标任务;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落实垃圾收运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保障经费;负责将存量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经费、垃圾收运日常运行费用纳入镇街财政预算。
负责按照与相关镇街签订的委托收运协议,进行农村生活垃圾的运输工作。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外宣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卫计委(区爱卫办)、区水利局(区移民局)和相关镇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指挥、综合决策和督查推进。工作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日常工作。相关镇街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抓好整治工作。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相关镇街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区市政园林局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相关镇街定期向区市政园林局报送进度统计情况,年终相关镇街自行申请考核验收,区级相关部门对相关镇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比。
加强例行检查,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治理进度,协调、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治理进度月报制、季报制、年总结等工作制度。相关镇街每季度向区市政园林局报送进度统计情况,作为年底考核排名依据。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保知识宣传,在政府公众网站、行政审批大厅及办公场所等平台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鼓励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动员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监督。
区级、镇街要建立生活垃圾治理运行维护费用保障制度。区财政全额承担农村生活垃圾一次性投入经费(含收运车、箱体、桶等设备采购费用、垃圾中转站建设费用、垃圾设施设备场地硬化费用等);相关镇街承担存量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经费、生活垃圾收运日常运行费用(含清扫保洁人员经费、一次运输费用、环卫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经费)。按以补促收的方式,区财政每年落实
2000。
万元,分等次对相关镇街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补助;每年落实。
100。
万元作为检查考核工作经费(宣传培训,迎检考核等)。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文明、科技、绿色的理念、加快推进我区“三化两区”的工作目标和牢牢把握我镇“四坚持、四树立、四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丰富内涵,深化功能定位,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巩固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成果和村庄环境整治成果,以崭新的面貌、优美的环境迎接国庆节。
做到“六无三落实”即:无垃圾乱倒,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溢流,无乱写乱画;落实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城美、路美、村美、庭院美”。
此次活动范围和重点是:对全镇环境进行地毯式全面整治,重点是全镇主要公路、河道两侧环境,景区周边环境和村庄环境和主街道。
重点内容是:
1、打造靓丽有序的村庄环境。
村内的环卫队要对公厕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维修,垃圾箱(桶)清洗粉刷。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和清运力度,做到垃圾密闭管理不落地,无害化处理百分百,对垃圾站点,蚊蝇孳生地定期和及时喷药。及时清除非法小广告,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对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依据规划,坚决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标识和擅自设置的'标语宣传品;对路灯设施和夜景照明设施进行全面维护维修。
2、打造通畅优美的道路环境。
做到“五无一建立”,即:视野内无卫生死角和白色污染;路两侧无私搭乱建和侵街占道商贩;各类车辆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无违规设置和破损、陈旧的广告牌匾;无枯树死叉和拉拉秧上树。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和落实责任制。
3、打造生态整洁的村庄环境。
做到“八”无“六”化,即:无私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垃圾乱倒、无残墙断壁、无乱写乱画、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大街小巷硬化、街旁路旁绿化、生活垃圾密闭化、公厕户侧无害化、污水排放网络化、卫生保洁经常化。
4、打造优雅干净的庭院。
做到庭院外无侵街占道、私搭乱建、堆物堆料,庭院内物料存放有序,室内外保持卫生干净,因地制宜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实行密闭化和分类管理。
此次活动时间从20xx年9月上旬至20xx年10月中旬,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9月15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活动部署,明确活动的含义、目的、任务、方法、步骤、措施。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大会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建立台帐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镇政府也将对属地主要道路、整治内容和全部村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各村按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村主要公路、街道内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阶段(9月26日——10月5日)。
各村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足够的力量,轰轰烈烈的整,扎扎实实的整,以攻坚克难为突破口,以挂账内容为着重点,按照道路、村庄、庭院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整治。落实好管护队伍,管护责任和监管制度。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6日——10月15日)。
镇党委政府要在9月下旬,各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对全镇12个村排名在后三名的,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意见。
按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统一安排,9月11日—9月15日,区整治办对各村进行逐一检查,全面验收。
9月16日—9月25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对各村对照“六无三落实”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9月25日——10月中旬)。
召开全镇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此次整治活动,通报检查验收结果,表彰先进典型。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环境整治是“人文、科技、绿色”的重要内容,也是我镇加快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产业友好区,生态宜居区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备内容;是庆祝共和国六十三诞辰的重要任务,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着深远的意义;也是各级领导驾驭全局能力的标志。
为加强此项活动领导,成立青龙湖镇迎国庆环境整治指挥部(具体名单附后)。各村、各单位对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负责领导,明确治理标准。
2、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此项活动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与创建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相结合,要与垃圾分类相结合。要做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做到具体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达到标准四落实。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的保障。
3、挂账管理、阶段检查。
建立台帐阶段。镇办公室要分别到各村指导、检查,协助建立环境整治台帐,做到掌握平衡、提高质量,为下阶段工作打好基础。
各包村督导组要深入到村,认真负责,每周至少要入村一次,督促各村抓好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在活动每一阶段,镇党委都将安排听取督导组和包村干部的专题汇报,并将包村任务完成情况与机关考评挂钩。
4、广泛宣传、群众参与。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活动自始至终,每个村要保证悬挂两条以上环境整治内容的横幅。各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每周至少报送信息一篇。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长期持久的工作,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力度,严防死守的韧劲,持之以恒的作风,打好“综合整治一百天,优美环境迎国庆”这一仗。为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和谐青龙湖,打造山水文化名镇作出积极贡献。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对全市行政村(包括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行政村,不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应治尽治;村内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处理设施,或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但已经完成卫生改厕,粪污得到无害化治理,灰水有效收集利用,没有污水横流街道的现象。
(一)科学调整实施方案。各区市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和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有关要求修订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市生态振兴专班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复核。
(二)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环渤海区域、沿海村庄等重点关注区以及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试点示范区范围内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
(三)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各区市根据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1.建设污水处理站方式。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
2.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方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区域延伸,对于有条件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且相应的污水处理厂能够容纳处理的,优先采用纳入城镇管网方式。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要与农村产业园区建设统筹衔接。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
3.集中拉运方式。污水应经收集系统汇入蓄水池暂存,将污水就近拉运至污水处理厂(站)或汇入管网进行处理。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建立专业化拉运队伍。做好污水拉运记录和厕所粪污抽运记录。拉运车辆密闭性应达到拉运要求,定期进行试水试验,对存在泄漏问题的拉运车辆停止作业、及时修缮。县、乡级每月分别至少抽查30的拉运车辆,并做好抽查记录。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输公司统一调度拉运,实行“网格化”专人专车负责制。拉运过程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严禁恶意倾倒。
4.建设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方式。单户或联户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可采用不同工艺的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或不同工艺组合方式,如一体化净化槽、一体化净化槽+人工湿地等方式。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
(四)处理设施出水排放。排污口应设置永久排污标志。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要求和受纳水体(海洋)功能区划标准要求。鼓励资源化利用,其中,用于农田灌溉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要求;用于渔业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要求;用于景观环境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要求;用于杂用水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18920)要求。
(五)健全建设和运行维护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采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同环境服务方式,实施区域联治。暂不具备采用合同环境服务方式条件的,可采用一体化打包、分区域打包、多项目打包等形式,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专业化、规模化建设与运营。建立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和运行经费,确保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服务队制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黑臭水体、粪污水统筹治理。定期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运维检测和监督性监测,其中监督性监测每半年1次,运维检测应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鼓励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适当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市级牵头抓总、县级具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各区市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按序时进度推进污水治理工作。省、市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指导和调度,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加大对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财政投入,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鼓励各区市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设立专项基金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创新政策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招投标等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并指导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的用地服务和保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装备开发,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
(四)强化巩固提升。列入今年巩固提升的农村环境整治村庄,要按照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标准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要求整治提升,确保治理成效。
(五)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组织各区市对前期疑似黑臭水体再排查、再校对,动态更新市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八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部署,结合省攻坚指导意见及深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情况,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村民满意率为目标,科学选择合理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提高治理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通过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设施运维保障能力和污水治理水平,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城镇化水平高、人口回流比高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长效运维管理模式,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分区指导、突出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区域、分重点、分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集中区域、群众反映强烈及国考断面周边区域的自然村优先开展治理。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布局及自然环境承载力,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的原则,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科学建设、合理使用和长效监管。
——政企结合、群众参与。压实建设主体、运维主体、监管主体责任,推行第三方运维,提升专业化、智能化监督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镇村的组织协调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提高农民参与度,畅通村民监督反馈渠道,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多元投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涉农资金作用,用好相关金融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健全地方负担、企业投资、镇村自筹和社会支持的多元长效投入机制。
(三)工作目标。
深圳市共有187个自然村(110个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纳入乡村振兴规划范围;77个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安排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其中斑鱼湖村和新田坑村等5个自然村已明确整村搬迁或无人居住),分规划建设、查漏补缺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全力推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任务,以20xx年为攻坚基准年,全力实现深圳市自然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1、规划建设阶段。
20xx年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数量110个,其中包含纳入民生实事的42个自然村,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初步建立运维管理制度。
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15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85%以上,运维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同时,涉及小漠桥国考断面、省级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入海、人口规模大且集中的村庄等重点区域1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累计完成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任务。
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18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设施有效运行率90%以上。
2、查漏补缺阶段。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推进,分阶段分批次深入各自然村反复排查生活污水收集情况、管网完善情况及处理设施运转情况,发现潜在的农村黑臭水体、管网堵塞及错接漏接、处理设施故障异常等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立即启动整治、整改补救措施。到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100%,设施有效运行率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不断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深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3、巩固提升阶段。
到20xx年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在95%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借助科技信息技术,探索推行“农污app”“农污巡检小程序”等数字化平台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设施日常管养行为,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数字化监管体系。
(一)科学制定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
结合城市发展规划、自然村分布、自然环境现状、资源整合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优先将城镇周边的自然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加强配套管网的建设和完善;对生活污水无法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但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或区域分布较集中的自然村,结合现状排水及周边受纳水体水质情况,优先启动生活污水治理,制定科学的处理设施选址方案及配套管网铺设方案,并有序推进、稳步实施;对于偏远城镇、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受纳体多且消纳能力高的自然村,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承载力及老百姓传统习惯,充分利用既有水沟、水塘和洼地,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及配套存储池、厌氧池、生化塘等,并可通过农田、果园、菜地等就近就地进行资源化利用;纳入合并、撤并、搬迁及城市化改造计划的自然村,结合规划合理安排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xx年底,预计完成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自然村19个、建设设施自然村145个,资源化利用自然村1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二)高质量推进设施建设,强化工程质量。
加强前期工作,做好规划设计,责任单位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项目设计合理、资金到位、质量优良。在工程质量方面,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验收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强化工程验收与环保验收。对于已建成设施,应加快验收,并尽快落实后续运维事宜;对于未建成设施,应加强对项目进度节点执行的过程监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在实施模式中,对于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的自然村,鼓励采用以工代赈、农民工匠等建设模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参与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厕所革命、道路建设等民生工程的项目衔接;对于采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治理模式的自然村,开展接户管网建设工程,确保接户管网全覆盖;对于采用建设设施进行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的自然村,开展管渠建设工程,逐步实现管渠覆盖。(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三)深入排查治理缺陷及短板,落实整治整改补救措施。
按照“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污水实现全收集、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的基本原则,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定期排查巡检机制。一是定期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达标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存在运行异常、排水异常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污水达标排放;二是定期对自然村已铺设的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存在堵塞及错接漏接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管网通畅、雨污分流合理;三是定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查明黑臭水体来源、成因及去向,及时提出整治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消除,实现农村污水全收集。20xx年底,涉及小漠桥国考断面、省级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入海、人口规模大且集中的村庄等重点区域1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累计完成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任务,同步摸排并解决已覆盖的11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潜在问题;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100%,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通过不断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先进工作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深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四)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的原则,以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解决村庄污水横流及黑臭水体问题为出发点,科学选择运维模式和管理机制,在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过程中,不断总结与完善运维成效考核机制,提升运维主体的运维成效与责任意识。20xx年底,初步建立以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为责任主体、辖区各镇政府为落实主体、辖区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运维管理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模式。对纳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管理模式的,各职能部门依职责加强对镇级集中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并结合各镇纳厂治理特点,合理设定纳厂管网接户率等考核指标;对建设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模式的,在确定运维主体和模式后,可通过统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运营单位对处理设施和管网设施进行运维,落实运维经费保障,制定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和纳污管网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运维主体的运维成效考核机制,对运维主体的巡查频次、出水水质、设备故障率、进水管网畅通率、附属设施完整程度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对采用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模式的,制定实施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工作指引,建立治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村庄名称、地理位置、常住人口数量、污水日产生量、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途径、受纳水体等信息,并定期评估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效果,发现未达到预期治理效果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经整改或整治仍未解决问题的、属于治理模式自身局限性问题的,应及时调整治理模式,不得继续使用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模式。20xx年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在95%以上。(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五)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指导,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结合深圳市各河流水系水环境质量状况、国考断面考核要求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水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河流水系、国考断面、水质功能区及处理规模20m3/d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态环境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判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果和治理成效,为巩固和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提供指导依据。对定期监测发现水环境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的流域或河段,根据生态环境管理的需要,因地制宜,对流域或河段受影响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出提标改造升级要求。(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六)注重科技创新,加强数字化管理。
加快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积极引入智慧水务相关科技公司,协助建立农村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治理电子台账,通过电量、流量数据、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开展数据信息的分析预警,逐步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加快推动移动客户端开发,畅通农民和基层干部的问题反馈与监督渠道。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数字政府“一网统管”,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共享的信息交流机制。20xx年底,探索推行“农污app”“农污巡检小程序”等数字化平台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设施日常管养行为,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数字化监管体系。(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参照省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市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加强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解决规划、建设、运维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应按职责各司其职,认真落实攻坚任务并做好资金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组织做好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资金调配与使用、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镇政府加强资金使用及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强化监督考核,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各村级组织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领导作用,带领村民积极支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加强资金保障。
深圳市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预计总投资约21449.05万元,其中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含配套管网)资金约16024.79万元,资源化利用系统完善工程约2656.31万元,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约2767.95万元。20xx年深圳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达100%后,全年度运维资金预计约1252.24万元(具体以实际运维情况为准)。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保障,在坚决遏制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要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统筹用好涉农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结合自身财力适当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库,积极鼓励相关部门申报上级涉农资金及各类生态专项资金;要研究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各地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优先引导企业、乡贤通过赞助、冠名等方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于符合市场化经营性的项目,鼓励市场主体申请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低息贷款用于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性项目。三是探索推行使用者付费运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镇综合考虑当地集体经济状况、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付费标准,研究考虑将污水处理成本纳入供水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中。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
(四)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多元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等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畅通监督渠道与问题反馈机制,鼓励多元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五)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黑臭水体鉴别和防控知识,增强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村民生活污水排放行为;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充分发挥镇、村级组织作用;入村、入户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激发村民主体意识,调动农村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的积极性,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九
按照污水治理一张网的总体思路,科学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域规划》,制定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476个行政村作为污水治理村的总任务,并分解落实了三年分步治理目标。同时,为确保做出成效,形成利益导向,政府在综合考虑群众意愿、行政村实际、基础设施条件等基础上,前期专门筛选出55个典型村,而我单位就是这55个工程的首个监理单位。
坚持以“穷也要富治水”的勇气,以“不达目的不收兵”的决心,扎实推进农村治污工作。
一是组织机构实体化。
二是职责分工明细化。
三是工作推进项目化。制定农村治污三年行动计划,并以项目化的形式,细化到每季每月每周,定人定时定责抓推进。比如将今年的治污工作分成六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目前,农村治污试点村和其他村都进展顺利,开工建设26个,完成设计98个,其中完成预算16个,送审13个。按照当前的推进速度,预计2016年上半年能够基本完成三年治理任务。
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紧紧盯牢工程建设质量这一“生命线”,全过程介入监管,重抓“四个三”,努力实现“一次建设,长久使用”目标。
一是工程设计上抓好“三关”。从33家省内外设计单位中,择优选定10家,建立预选库,供各乡镇、街道选择。把好对接关,要求设计单位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加强与乡镇街道、项目村的对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目前,通过“两上两下”反复论证,完成了图纸、现场、镇村、定点等对接,并进行公示。把好审核关,设计方案必须经过村级初审和专家会审才能确定,特别是接户工程要经过每个村民签名同意。
二是工程施工上抓好“三重”。工招投标平台下移,扩大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的招标权限,由原来的30万以下提高到300万元以下,建立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四个统一制度(即统一招标公告、统一招标文件、统一评标方法、统一合同主要条款),提速工程建设。材料采购重质量。对于管材管件、玻璃钢化粪池等材料供应,实行里统一政府采购制度。在招标过程中,严把材料质量关,比如hdpe管材的原材料树脂全新料,使用比例必须高于国家允许指标值。材料随机送检,发现不合格,供应商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并承担工程一切损失费用。施工管理重绩效。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工程施工,按月向乡镇(街道)报送建设进度。强化沟槽开挖、管道安装等隐蔽工程的检查,在填土前要进行防漏检查和专业监理,经业主和监理签名后方可覆土。
三是工程监管上抓好“三全”。专业监理全过程,每个标段、每个乡镇(街道)都相应配备监理工程师,并进行专项考核,建立诚信体系档案。巡查监督全员化,治污办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各乡镇(街道)负责建立一支项目管理队伍,抓好日常管理;各项目村负责选择1-2名责任心强、比较熟悉相关业务的村民担任联络员,协调、监督施工建设,形成“乡镇(街道)主管、专业监理、村民监督、级巡查”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
四是工程竣工上抓好“三验”。预验环节,由施工单位自行进行竣工验收后,向乡镇(街道)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初验环节,乡镇(街道)根据施工单位申请报告,组织设计、监理、施工、项目村等单位进行现场踏看,形成初验意见,对初验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进行认真整改。终验环节,由治污办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对需要整改的出具意见,待整改完成后再出具验收意见。工程交付使用后,施工单位还需负责3个月的试运行。
档案齐全有依据。建立健全“一村一档、一村一牌”等机制,全面收集、规范整理、科学保管工程建设的过程数据,原始档案由乡镇(街道)统一保存,治污办、项目村各备一份,并将相关数据全部录入“五水共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做到随时随地可以查阅追溯。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十
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或纳入城镇管网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收水范围为污水治理站周边3-5公里内村庄,且全部正常运行视为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1.接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共计6个,涉及1个镇,分别是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在村内主要街道铺设污水管网并接入城镇主管网,排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污水治理模式的村庄共16个,涉及6个镇,建设10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为每个污水处理站配置2辆吸污车对农户厕所污水进行收集,运往集中式污水处理站进行二次集中处理。为以上16个村庄每个改厕农户配置一个盥洗水收集桶,用于日常盥洗水的收集、储存,冲洗厕所,其余部分进行院内洒水抑尘或浇菜、浇花、浇树等方式进行原位消纳。
55个生活污水管控村庄,要通过铺设便道沟等措施手段,实现村庄干净整洁,街道没有残存污水,污水横流乱象基本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水平明显提升。
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为45个村庄,共涉及7个镇,分别是镇6个村,镇9个村,南韩镇4个村,南阳堡镇2个村,平固店镇16个村,胜营镇9个村,十里铺镇9个村。
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牵头协调并做好技术指导,要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资金及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各镇政府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设选址及村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力量的投入,按时保质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生活污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同志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各镇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镇要明确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督导各村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二)加大协调配合。县各相关部门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大对农村企业污水排放督导检查力度,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水,不得直接将农村小企业生产废水等非生活污水接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三)强化督导调度。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组成督查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工程进度实行每周通报、每周排名。排名最后的镇,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包村干部及村两委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镇政府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营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通过投工投劳、积极出资、出主意、想办法等方式,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参与建设美丽生活环境。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绿色沁源、康养沁源、文化沁源、幸福沁源、美丽沁源,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县规划,对全县重点农村开展生活污水专项治理,情况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压实工作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并召开局务会议研究落实。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召集相关乡镇和行政村进行动员部署,将任务一一分解细化、明确责任,确保能够按时完成。
(二)加强指导服务。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如期验收,工程建设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召开调度会,业务骨干深入现场,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督促指导和协调解决。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建设项目现场验收。
20xx—2020年,我局对紫红村、闫家庄村、丁家湾村、东沟泉村、北石渠村、闫寨村、杭村、上庄村8个村进行了生活污水治理,总投资380余万元,建设8座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后,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340吨/日。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县的村容村貌,沟、渠、河、塘内生活污水乱排乱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减轻了农村生活污水对沁河水质的影响。
虽然近三年来我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历史欠账较多。我县多数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农村雨污合流,部分农村无污水收集管网,大部分农村仍然使用旱厕。导致平常的时候生活污水收集不起来,雨季的时候污水处理站处理不过来。
二是资金缺口较大。我县地域广阔,村庄分散。全县254个行政村,全部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所需费用巨大,县级财政难以负担。
三是机制不够健全。建设完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归属主体、运维主体、监管主体不明确。2015年以来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仍由我局负责运维,设施如何建设、运行是否正常、排放是否达标,全是我局负责,我局即是“教练员”、也是“裁判员”、还是“运动员”。
四是农村地区的环保意识薄弱。部分农村对生活污水治理、对环境保护的支持度和认可度还不高,还存在破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情况,村民的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一是进一步加大上级资金安排和投入,积极整合乡村振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脱贫攻坚等涉农资金项目,对我县沁河沿线、乡镇所在地、文旅景点等重点农村实行生活污水专项治理。
二是积极探讨农村生活污水运维模式,通过出台政策,学习先进经验等各种方法,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建、运、管一条龙服务等模式参与农村环境整治。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公益广告牌、项目宣传栏、公示牌、宣传标语、农村环保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洞庭清波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我市在20xx年度要完成22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此项工作在沅江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我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乡镇的'大力配合下。我市2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治理在规定的时间节下已圆满完成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全市22个行政村,共完成灰水治理户数14100户,其中南大膳镇五个村(华胜村、华丰垸村、三新村、义南村和灵官嘴村)完成2640个;黄茅洲镇四个村(新河口村、肖家坝村、新丰村和洞庭滨村)完成3752个;阳罗洲镇六个村(东新村、胜利村、富民村、富安村和俩仪村)完成3236个;草尾镇七个村(大福村、双东村、东红村、胜天村、熙和村和熙福村)4472个。
为了便于领导全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了生态委主任任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为了加快工作进度,便于各乡镇施工,我局于202年8月1日下发了《沅江市农村生活污水灰水治理20xx年工作方案》,对各镇各村的工作做了具体的步序及完成的时间节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是成立了四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个乡镇的施工督促,保证每户生活污水治理按时按质完成。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三
优秀作文推荐!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扎实的推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镇积极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层层落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专门的整治工作法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奖惩措施,层层分配、明确责任担当,构建了镇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三级责任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各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紧紧围绕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建立规范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改建农村垃圾收集池10个,配备清扫保洁员20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千余户;已经完成护垭场污水处理站建设,望垭场污水处理站正在建设中。
二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积极开展鳌溪河护河行动,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施村镇排水一体化工程,全面展开望垭场污水管网的铺设。
三是重点做好了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坚决杜绝露天焚烧和粪污直排的现象发生。
四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改一建和土坯房改造,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大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从清扫庭院做起,把村内环境搞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提高改善农民清洁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
五是建立规范激励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传统村庄保护等纳入村规民约,推行门前“三包”等管理制度,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一是农村居民对垃圾收集处理的认识不足,垃圾分类难度依然较大,随手乱扔乱倒的现象还时有出现。要充分提高农村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改变老百姓传统思想。
二是第三方监管仍有缺失,第三方监管人员不足,资金短缺,导致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进而导致出现农户扔垃圾难,扔了难处理,垃圾堆积现象时有发生。下一步我们要加大人员、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当前环境管理机制中存在的漏洞,明确具体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监督内容,力求农村垃圾整治中“无遗漏”。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发[xx]14号)的要求,巩固节约资源成果,持续、有效地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总体把握、确保重点、合理有效、求真务实”为原则,坚持资源整合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更新技术、考核监督等有效措施,继续稳步推进全区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
2018年通过实施本行动计划,在完成2018年节约指标的基础上,节约办公经费和接待费用5%,公务车辆总费用下降5%,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5%以上。
(一)加强统计台帐管理。
主要内容:加强机关资源消耗统计指标体系建设,落实专人负责单位统计报表和核算,按时如实报送资源消耗情况;建立机关资源消耗和用能管理网络化、数字化平台,为实施机关资源节约和节能改造、节能量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方法步骤:各单位要建立能耗信息采集责任制和数据统计台帐制度,配备专管员,负责分析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定期上报办公经费使用情况,并提出节约型机关建设目标建议及采取相应节能措施。区联席办定期汇总分析资源消耗统计指标,并公布各机关资源消耗情况,组织开展资源消耗统计、计量工作检查,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完整。
(二)加强资源节约日常管理。
主要内容:严格执行日常资源节约管理办法,长效管理,减少照明和办公设备电耗。严格执行《***区级机关直拨电话管理规定》,控制电话费用。严格执行办公室设备配备标准,降低办公经费,使日常节电、节水、节材成为机关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方法步骤:精简会议及活动,减少会议用鲜花、矿泉水,减少使用一次性宣传牌和水笔。推进文件网上传输系统,区委文件在公务网上试点发放。2018年全面执行文件网上收发,节约文件印刷纸张8o%,报送文件要求采用双面印刷。保持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春秋季正常天气不开空调,无人办公时关闭空调,开空调时不开窗,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三)开展计量仪表改造。
主要内容: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2018年底前完成区机关大院、集中办公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类老旧、失灵计量仪表(包括水表、电表等)改造,科、教、文、卫、房地、建设、公检法系统试点改造,有条件的使用单位改造成一户一表,为机关资源消耗统计和资源消耗监测创造条件。
方法步骤:区机关大院、集中办公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开展老旧、失灵计量仪器自查工作,按照定点采购的要求,更换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完成计量仪表的更新改造。科、教、文、卫、房地、建设、公检法系统技术改造推进40%单位。
(四)办公照明设备节能改造。
主要内容:对集中办公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办公建筑使用的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等,全部更换成紧凑型、直管型荧光灯及金属卤化物灯等节能灯具,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除消防通道外)的普通照明控制开关全部更换成延时开关。科、教、文、卫、房地、建设、公检法系统试点改造。
方法步骤:年底前,完成集中办公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建筑办公照明设备的节能改造。科、教、文、卫、房地、建设、公检法系统技术改造推进40%单位。新建办公楼全部使用节能灯。
(五)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主要内容:通过系统诊断及节能综合效益分析,采用节能清洗、风机水泵变频或更新关键设备、系统智能控制等节能技术措施,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方法步骤:对集中办公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综合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科、教、文、卫、房地、建设、公检法系统技术改造推进40%单位。新建办公楼全部使用节能空调和智能空调节电器。
(六)用水器具改造。
主要内容:对机关办公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洗阀、水箱等用水器具进行全面更换。
方法步骤:年内对集中办公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综合办公大楼开展用水器具节能改造。科、教、文、卫、房地、建设、公检法系统技术改造推进40%单位。
(七)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主要内容:结合既有建筑的扩建、改建或改造装修,按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运用新型节能材料与技术,对外墙、屋面及外门窗进行改造,提高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
方法步骤:区建管局分别组织有关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调研,通过诊断分析,选择代表性建筑作为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示范点。新建办公楼,优先使用新型节能材料。
(八)推进节能和绿色采购制度。
主要内容:进一步贯彻落实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根据国家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和采购范围,在政府采购中确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良好机制。
方法步骤: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制定我区政府机关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的管理办法,在区级财政预算单位全面推行节能和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由区财政局落实。
(九)开展公务用车节能。
主要内容:严格执行车改后的公车使用规定,要在建立健全车辆日常使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实施车辆动态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科学合理调度,减少车辆的空驶里程,最大限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加强对统一定点保险、加油、维护单位的审查和管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
方法步骤:加强公车台帐管理,一车一卡,对公车的油耗情况进行跟踪,研究核定不同型号车辆的实际油耗标准,并对实际油耗过高的车辆进行重点检测和维修。按照实际工作量合理控制行驶里程,认真执行核定的油耗标准,加强公务用车油耗支出的预算控制。
(十)加强考核奖惩。
主要内容:研究拟订考评及奖惩措施,通过定期抽查、单位自查等形式,建立科学的督查机制。将各单位的节能降耗和办公经费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并进行奖惩。
方法步骤: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没有完成《***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发[xx]14号)规定的工作目标,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没有完成刚性指标,文明单位评比和年终目标考核一等奖实行“一票否决”。对当年完成刚性指标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没有完成刚性指标的单位须向区政府上报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一)加强联席会议制度。
区机管局作为区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区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要求,联系区级机关党工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等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区级机关资源消耗情况,研究节约措施,切实发挥各单位在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的领导负直接责任,要加强对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的部署推进和检查落实;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方面的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做到行政工作与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三)巩固长效机制。
坚持定期研究解决节约型机关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有效处理;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建设宣传教育责任制、资源消耗统计责任制、日常管理责任制、节能岗位责任制等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政府节能绿色采购责任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从源头上控制机关资源消耗;加强督查工作,确保长效管理。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加强我县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对照目标任务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强化弱项,着力提升整治成效与质量,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xx年实现28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15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有效治理占比达到43%。一是镇污水处理设施。现有草碧镇建有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关镇新民村、城内村、西关村生活污水接入县城污水处理管网。二是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20xx年以来,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因地制宜采取无动力厌氧、人工湿地等方式,在全县7镇28个行政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8套。三是利用沼气进行生活污水处理。在有条件的村庄建设双瓮漏斗式卫生厕所,使污水熟化后资源利用。
(二)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方案,联合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工作,摸清排查底数,按期上报排查清单。8月份组织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推进会,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三)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前期对我县已建成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现状进行实地勘察调研基础上,在经费不足情况下,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初稿已完成,近期,近期组织对规划进行评审。
1、工作总体进度偏慢。我县于20xx年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完成了20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但截至目前,20xx年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尚未开展,工作进展缓慢。
2、配套设施相对滞后。当前,我县农村生活污水主干管建设严重滞后,各镇村生活污水主干管未建设,周边部分村子生活污水无法进入治理设施进行处理,有条件存在采用沼渣车定期抽运污水,还田利用。
3、运维管理难度较大。运维资金没有保障。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正常运转,需要定期维护,化粪池清掏,格栅井杂物、沉泥井泥砂、处理池沉淀池污泥都需要及时进行清理,管网维护等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随着设施年份增加,破损故障等必然逐步增加,运维管理资金将面临巨大的压力。
1、狠抓进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明确时间节点,按照倒排时间表,制定合理的工作时序,督促有关镇村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2、整改提升,高质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整改提升工作,落实短期整改措施。对运维过程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及时整改,按清单销号制逐步销号到位,避免污水处理设施带病投入运行;对已正式运维的工程,也要逐步优化,争取达标排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治理工作的进度,加大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并向农村延伸扩面,支持农村生活污水进厂处理。
3、完善机制,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运维长效机制。一是注重运维管理考核。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日常运作,制订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后续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及工作考核办法,实施常态化考核机制;县、镇两级要成立相应的.运维监督机构,进行后续运行维护工作指导、督促与检查;建立村级运维协调机制,按照一村配置一名协管员,积极配合和监督运维管理,及时发现查处相关破坏设施行为,并做好新增农户入网相关工作。二是建立运维资金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的运维资金标准、拨付、监督、考核等管理办法,以更好地保障农污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的良性运行。建立多元资金保障机制。三是提高群众运维意识。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强化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树立农村治污设施保护有责,损坏要赔的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六
各位领导,今天,有幸借全区创建工作现场会,和大家一同学习交流体会我镇20xx年第一季度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非常高兴,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进入20xx年后大西桥镇立即行动,迅速在全镇掀起了一场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大行动,现将活动开展以来的有关情况简要汇报。
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村支两委为成员的大西桥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镇党委副书记张林波同志具体抓整改落实,实行所有班子成员包管理区,创建办工作员、城管中队队员分包村,村两委干部分包重要路段和重点区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了办公室,抽调人员充实力量。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不同情况推进治理的总体要求,科学制定了《大西桥镇村庄环境整治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时间安排、机制保障及考评奖惩标准等。
通告,设立固定性宣传栏10个。由各村包保人员进村入户进行面对面宣传,收集群众意见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积极引导鼓励群众广泛参与,目前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都非常高,清洁家园改善居住环境的热情高涨,一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攻坚战正隆隆烈烈地进行着。
为了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按照突出重点、次第展开、逐步提升的要求,我们突出把102省道沿线的行政村和402县道线沿线的行政村作为重点,把镇政府所在地作为重中之重,把位于偏远、居住深山环境条件先天不错的部分村作为后期治理。截直3月17日,我镇13个行政村已全面启动,前期镇级投入财政资金6万元,投入专用垃圾清运车12辆,投入环卫人员180人次。每天群众自愿行动人数约300人,自觉对居住的`房前屋后进行清运整治,院内物品摆放有序,做到了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通过整治,镇区内已不存在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停乱放,做到了垃圾定点定时清运掩埋,各类主干道路路肩的杂草已全部清除,路上无挡道占路杂物,路沟内及视线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堆放。拆除了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所有违法、违章的商业广告和污损的公益广告共计65幅。下一步,我镇将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去落实,自行加压,强力推进,形成效机制,确保区委区政府要求的整治工作持久长效,为迎接省委的考核验收做出常村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各位!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深入落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和《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0年11月底前,全县完成22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
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或纳入城镇管网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收水范围为污水治理站周边3-5公里内村庄,且全部正常运行视为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1.接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共计6个,涉及1个镇,分别是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在村内主要街道铺设污水管网并接入城镇主管网,排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污水治理模式的村庄共16个,涉及6个镇,建设10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为每个污水处理站配置2辆吸污车对农户厕所污水进行收集,运往集中式污水处理站进行二次集中处理。为以上16个村庄每个改厕农户配置一个盥洗水收集桶,用于日常盥洗水的收集、储存,冲洗厕所,其余部分进行院内洒水抑尘或浇菜、浇花、浇树等方式进行原位消纳。
55个生活污水管控村庄,要通过铺设便道沟等措施手段,实现村庄干净整洁,街道没有残存污水,污水横流乱象基本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水平明显提升。
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为45个村庄,共涉及7个镇,分别是镇6个村,镇9个村,南韩镇4个村,南阳堡镇2个村,平固店镇16个村,胜营镇9个村,十里铺镇9个村。
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牵头协调并做好技术指导,要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资金及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各镇政府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设选址及村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力量的投入,按时保质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生活污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同志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各镇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镇要明确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督导各村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二)加大协调配合。县各相关部门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大对农村企业污水排放督导检查力度,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水,不得直接将农村小企业生产废水等非生活污水接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三)强化督导调度。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组成督查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工程进度实行每周通报、每周排名。排名最后的镇,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包村干部及村两委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镇政府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营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通过投工投劳、积极出资、出主意、想办法等方式,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参与建设美丽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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