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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篇一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贸市场巡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经营主体、场内各种交易行为进行巡回检查,规范交易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经营行为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农贸市场巡查以日常巡查为主,当在巡查中发现较大问题或根据上级要求,可组织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第四条农贸市场巡查对象为市场主办者、场内经营者及市场内交易行为。巡查的重点是市场主办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市场主办者管理责任,以巡查促管理,建立“市场管理、部门监管、经营自律、社会监督”的市场管理体系。
第五条农贸市场巡查人员由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岗区划分确定,由该机构指派工作人员担任。有条件的分局(所)可以成立专门的巡查小组。
分管市场的分局(所)长为市场巡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本分局(所)农贸市场巡查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数据录入、材料归档、总结上报等工作。
岗区管理工作人员为执行岗区农贸市场巡查的直接责任人,在分管分局(所)长的指导下开展巡查。
第六条各地应实行巡查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公布巡查人照片、姓名、工号、岗位职责、联系电话、监管要点、监督电话等内容。
第七条农贸市场巡查实行痕迹管理。巡查后应向被巡查单位反馈书式巡查意见,指出问题,限定整改期限,由被巡查单位签收确认。
第八条农贸市场巡查内容按监管职责分为监管事项和抄告事项。
农贸市场巡查监管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查处的行为。具体包括:
1、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经营资格是否合法;
2、市场内经营者是否按规定亮照经营;
5、市场内自产自销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进销货台帐;
6、市场内食品经营者是否按食品安全法要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
7、市场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法定事项;
8、市场内是否存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9、市场内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物品和禁止性行为;
10、市场内是否存在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
11、市场内是否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计量违法行为;
12、其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事项。
第九条农贸市场巡查抄告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查处的发生在农贸市场内的行为和事项。具体包括:
1、市场门前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管理;
2、市场设施安全管理;
3、市场消防安全管理;
4、市场内商品明码标价管理;
5、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6、市场内肉类及其制品、禽类及其制品的检疫防疫;
7、市场内治安纠纷处置;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提出联合、综合、协助管理等配合请求,出函单位应按监管职能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巡查时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证件,履行职责时要依法行政、文明管理。
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巡查时对违法事实确凿、具有法定依据、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当场告知当事人如何接受处理。
第十三条市场巡查人员巡查时,对发现的须立案查处的,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及时处置。
第十四条巡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取消评优、调离巡查岗位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不按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玩忽职守;
2、包庇纵容违法经营行为;
3、不遵守工作纪律,滥用职权,粗暴执法,有损队伍形象的;
4、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强制措施、处罚,越权处罚;
5、因主观过失、监管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
6、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不及时或者不履行应急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为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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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篇二
2005年,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市场规范监管股全体同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年以“三项整治”工作为主线,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经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2005年市场规范监管各项工作任务,收缴罚没款2.2万元,行政性收费1.247万元,为全局工作的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一年来,市场规范监管股做了大量的工作,工作既有成绩也有特点,主要表现在:
全面落实了“三项整治”工作和“三次集中整治”工作。全年共开展以“三项整治”工作为重点的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16次,其中组织食品安全及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6次,组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2次,组织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3次,省局“三项整治”督查组在对我局“三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后,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检查,切实整顿规范了盐业市场秩序;对流通领域的成品油进行了质量监管,对全县的成品油进行了两次质量抽检;组织开展了“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了蚕茧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蚕茧市场秩序;对全县铁路沿钱废旧收购站点进行了全面清查,规范了废旧市场收购秩序;对辖区煤矿、非煤矿山、旅游景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对新进驻我县的5家保险企业进行了监管,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年共办理违法违章经济案件6件,其中两件免予经济处罚;开展了服务消费领域监管调研工作,形成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的调研论文”;在食品安全、农资监管领域实行了监管“关口前移”,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管“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和农资监管机制;成功地筹办了汉阴2005年“三月三”商品贸易大会,积累了办会经验;积极投入创建卫生县城的各项工作,全面担负了分解给我局的各项创卫任务。
3、促进了纵向沟通。在股所之间不仅仅充当上传下达的“二传手”,不重复安排工作并尽量少交办工作,可以不交办的尽量不交办,能不督催的尽量不督催,实实在在地从业务及心理上减少他们的压力,利用协助、检查工作的机会,加强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思想状态,从现实的方面帮助解决困难。
4、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不管是牵头主办或是协助配合性工作,不管是业务对口的或是综合性的临时性工作,都一干到底。
总之,市场规范监管股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一年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工作中也存在不平衡的方面,如:同上级业务科室的联系方面就很不够,今后将注重工作的全面性与平衡性,力争将工作做的更好。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以来,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三个主管市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强化监管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三大安全,不断深化质量品牌强县建设,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全力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年来,全系统自我加压、负重前行,始终在拼搏,基本实现了年初主要量化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预算收入比前年同期增长80%以上;基层所标准化建设率达70%以上;4个食品民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并通过市局验收;个体工商户、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均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并受到通报表彰;完成商标贷款7件,完成任务的116.67%;双打案件132件,完成任务的440%;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件,取得重大案件执法领域的实质性突破。
一年来,全系统胸怀大局、不敢懈怠,始终在努力,不少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非法经营成品油整治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任务,并顺利通过了省政府的验收;“临涣酱包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原则性论证通过;国家级铝制品中心建设已经提上正式日程并进入前期实施阶段;百善食品工业园区商标基地初步形成;“质量强县示范县”建设全面开展;“多证合一”工作成功试点并深入推进;合同监管工作成绩突出,全市合同帮农现场会在县局召开;“双创”活动扎实开展,被淮北市委授予全市第十五届文明单位称号。
一年来,全系统标本兼治、齐头并进,始终在提升,初步营造了心齐气顺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机关实施早点名制度,工作纪律进一步保障;开展周五“大讲堂”活动,学习氛围进一步浓厚;“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有序推进,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机关和基层单位督查力度不断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强化;开展送生日蛋糕、元旦健身走等人员喜闻乐见的活动,干部职工精气神进一步提振。
一年来,全系统勇于作为、坚持创新,始终在探索,力求推动全系统各项工作更加务实高效。借鉴外地做法,研究制定事权划分,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职责体系初步建立;首次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监察,创新了监管模式,提高了监管效能;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等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员积极性、荣誉感有所提升;制定特种设备、市场监管和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等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有效处置了青东矿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水平有所提升。
综观20xx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商事制度登记改革持续深化。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宗旨,推进落实“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两证整合”、“多证合一”等多项改革制度。20xx年,全县新登记各类企业1542户,比去年同期增长34.72%;其中国有集体内资企业67家,私营企业130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70家,个体工商户6811户;各类市场主体变更3481户次,注销2408户,各类市场主体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8340家。牵头出台了《xx县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文件,在县域内实现了“三十九证合一”的登记制度改革,使“多证合一”的商事登记改革以最符合xx实际、最优化办事流程、最便捷市场主体的改革形式在我县实施。
二是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扎实开展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论坛、发放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高年报的知晓度,引导广大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开展年报工作。在全局上下共同努力下,20xx年度,我县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达99.93%,位居全市第一;内资企业年报率达95.39%,位居全市第四,但远超省平均水平90.16%;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达98.80%,位居全市第二。对因未及时年报、通过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严格移出标准,加强后续监管。全年共办理符合条件的经营异常企业移出90件。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xx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县直25家有关执法单位积极开展本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工作。全县各单位“一单两库”均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完成情况较好。20xx年6月,联合县人社局对我县15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企业6家。同年9月,联合县统计局、县人社局对全县1325户个体、30户农合、202户企业、3户专业行业企业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企业44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三是实施“四大战略”硕果累累。20xx年,全系统在商标、名牌、质量和标准化“四大战略”实施上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全县新培育申报5件中国驰名商标、8件省著名商标、8件市知名商标,再认定3件省著名商标。全县20xx年度共申请商标注册602件,至此全县拥有有效注册商标1458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件,安徽省著名商标31件,淮北市知名商标31件。完成市县两级质量奖评定工作,评出县长质量奖企业2家,市长质量奖1家。全县共有10家企业入围安徽省名牌产品评选。开展指导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在3a级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标准体系。培育安徽元通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天助水泥有限公司申报省级3a级良好行为示范单位,帮助县政务中心参评“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单位”。组织企业参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20xx年底以淮北理士电池有限公司参与制定的国标将适时发布,安徽华中天力、淮北矿山机械等公司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待今年上半年发布。
四是助企强企成效显著。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服务21户次,登记金额14.84亿元;办理90件抵押物登记,帮助企业融资13亿元;通过商标权质押为7家企业融资1050万元。加强企业信用合同建设,评定县级守重企业83户公示市级守重企业53家,建立合同帮农服务站3家。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完善保障体系。将食品安全纳入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县政府与各镇(园区)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四有两责”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压实。全县聘请500余名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县、镇、村三级全覆盖。增强风险防控。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完成了对7350家食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首次风险分级评定,总体完成率100%。夯实基础建设。对全县5300多家食品经营企业、1100余家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了监管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按照“六个一”要求,推进标准化建设,全系统9个基层单位完成标准化建设。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在原有5个检验室、2个快检室的基础上,又分别在韩村、临涣、南坪等食药所建立3个检验室,在安徽军民融合食品交易中心建立1个食品快检室。开展重点检查。先后开展生产环节肉及其制品“瘦肉精”、“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专项整治行动5次;配合市局检查3次。创建带动监管。以“五好”为基本标准,在全县创建20个“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开发区路示范街及100家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完成573家“明厨亮灶”工程创建。全年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73户次,食品销售者2430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180户次,配合上级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685组。全年查处各类食品案件121件,移送公安机关4起,执行罚款71万元。
二是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利用“3.15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进企业”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展出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展板2块,现场解答群众提问50多条。周密部署,规范监察。共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07家,检查特种设备1230台,排查出隐患136条,已消除隐患120条。严格执法,确保安全。开展“百日除患铸安行动”等七个专项整治,共排查医院5家、洗浴类企业3家、气瓶充装单位11家,超市商场4家,发现的隐患均已整改到位。对设备危险性大、使用频率高以及危化冶金行业、电力行业等45家重点单位的126台重点监控设备进行了逐一排查。创新机制,科学监管。引入第三方安全服务公司进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按既定计划对首批50家特种设备试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三是保障药品药械安全。开展风险分级评定。完成风险分级评定396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238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0家,医疗机构48家,完成率100%。开展特药监管。对全县3家具有特药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药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对全县12家医疗机构、189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巡查,防止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事件的发生。开展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对辖区内的26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约谈企业负责人。开展不良反应监测。20xx年,我县共上报adr病例报告1107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133例,完成上级下达的全年任务。开展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与县卫计委按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标准联合对全县12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验收,xx县医院等16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xx县东关社区卫生服务站等65家乡镇以下医疗机构符合“规范药房”建设标准,授予“规范药房”称号。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以稽查大队为主体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药品和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12家次,其中药店189家次、诊所23家次,责令改正142家,立案43家,罚没款为9.7万元。
一是深入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共发放整治通告900余份。通过摸底排查,最终确定全县246家非法加油站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人次,拆除非法加油站(点)加油机181家,查扣2台非法流动加油车,查封关闭、停止经营非法加油站(点)65家。公安机关立案5起,行政拘留5人。
二是深入开展广告、网络、农资等市场专项治理活动。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经营场所60个,检查广告178条,查处广告案件8件,罚款10.7万元。整治教育招生广告,走访学校、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28个,检查各类户外招生广告和印刷品招生广告136条。打击非法集资资讯广告,共检查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经营主体35户,查处相关广告15条。做好网络监管基础性工作,采集微信公众号105家,网络店铺420家,企业门户网站155家;第三方平台3家;团购平台7家,线上经营户1500多户;电子产业园入驻企业60多家。加大网络市场日常巡查力度,20xx年9月联合市网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企业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实施红盾护农行动,抽检农资150组,不合格31组,合格率为80%。
三是深入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继续开展以家用电子电器、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和建筑钢筋、交通工具、服装等商品和服务领域为重点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县局全年共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292组,已超额完成市工商局下达的100组数的目标任务,查没侵权和不合格取暖器20台、电线电缆72卷、pvc管110根、液压刹车制动软管11个、电动自行车30辆(不含电瓶)、铝型材3.55吨、钢筋5.5吨、老年手机14部、黄金饰品2件,水泵5台等,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共计79起。
四是深入开展查无取缔活动。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结合等“四个结合”的方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无取缔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共检查经营主体4215户,补办营业执照689户,立案42件,取缔无照经营33户,向“查无”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抄告无证经营26户,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6次。
一是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以投诉举报中心平台为依托,做到一个平台受理,实现24小时值班制,保证投诉咨询畅通无阻,形成迅速反应、快速处理、及时反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投诉举报中心12331受理117件;12315接受来访群众咨询1500人次,受理投诉举报360起,调解成功率97.2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12365受理5起。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广泛宣传年主题和《消法》、《条例》,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不断深化计量惠民工程和检定活动。开展最高计量标准量值溯源、量值传递活动,对我县保存的17套计量标准及标准器按周期及时送检并维护;按照法定检定机构要求开展稳定性检测技术活动。开展各项检测检定活动,全年共完成贸易结算类、安全防护类、医疗防护类、环保检测类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共计2117台次,4月1号之后免费检定计量器具1523台次,共计减免达18万元;检验建材样品80组,食品及风险检测样品136组。
一是基层与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投入28万多元资金对县局机关办公楼、会议室进行了维修、简装,有效改善了机关的办公环境和对外形象。投入近60万元资金为基层单位购买了30多台电脑、空调、打印机、执法车辆等设备,基层服务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队伍得到加强。按照优先考虑基层一线的原则,将考录和招聘的8名公益岗人员和12名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分配到基层特别是偏远乡镇市场所,人员紧缺的状况得到缓解。缺编公务员考录工作也已经开始实施。对个别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整体工作状况和人员精神面貌均有了明显提升。党建工作得到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开展了“三个一”活动。组织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13项,全系统21个党支部达到了标准化建设要求。同时对局属单位25个党支部进行了换届,一批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了支部班子。
二是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局党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与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细化任务,加强日常教育和检查考核,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人人明晰的工作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作用,坚持依规治党、依纪监督,紧扣“六大纪律”,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积极打造清廉、务实、高效的市场监管队伍。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篇四
20xx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旗局党委与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完成全年工作部署,以高度自觉的担当精神,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旗局统一部署,所抓住主要隐患排查期,在今年的春节、清明、五一、十一期间等重大节日期间以局所联动的检查方式,对辖区镇政府所在地、学校食堂、矿山企业、旅游区饭店、各嘎查行政村商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检查各类企业138家,发现安全隐患52处,下达责令整改31份,报上级批准立案9起,出动检查车辆100余台次,人员280人次。
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征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普及消费者维权知识,使消费者学习到如何保护自身的利益,累计发放宣传单1300余份,现场为消费者答疑解惑13次,征集扫黑除恶线索1条并报送旗局办公室。
所与食品监管股今年共完成2次重大食品安全保障任务,通过前期周密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过程注重细节,实施全程监管,强化应急、明确责任,最后有效的保障了重大活动的饮食安全。
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20xx年在全所人员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共同努力下,我们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针对新形式下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一些难题和挑战,针对基层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式,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到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思想意识上不够高、在理论素养上不够专,还存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认识;二是在学习促监管、学习促进步工作中,在学习理论、业务知识等学习工作上还存在被动学习或学而无用的思想;三是在监管执法中还存在不够严、不够细、不够规范等缺点,在行政执法中执法文书不够规范、执法取证技巧不够。但我们深信,在旗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所的共同努力,我们将逐渐适应社会形势和监管工作需要,实现自身有思想,监管有思路,办案有思考,继续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篇五
第一条为了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所属机构、派出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及其相关行为进行的检查、审核、评议、纠正等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执法监督应当坚持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统筹解决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的各业务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第六条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职责情况;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情况;
(六)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情况;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落实情况;
(八)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九)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
第七条执法监督主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二)公平竞争审查;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五)行政复议;
(六)专项执法检查;
(七)执法评议考核;
(八)执法案卷评查;
(九)法治建设评价;
(十)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督方式。
第八条本规定第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规定的执法监督方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第七条第(六)项至第(八)项所规定的执法监督方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的各业务机构和法制机构单独或者共同实施。
本规定第七条第(九)项所规定的执法监督方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实施。
第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针对下列事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
(二)重要执法制度的实施情况;
(三)行政执法中具有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四)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移送的执法事项;
(五)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事项;
(六)其他需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项执法检查的统筹安排,统一制定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合理确定专项执法检查事项。
第十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针对下列事项开展执法评议考核: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执法行为是否规范;
(三)执法制度是否健全;
(四)执法效果是否良好;
(五)其他需要评议的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应当确定执法评议考核的范围和重点,加强评议考核结果运用,落实评议考核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针对下列事项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一)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合法;
(二)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三)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
(六)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移送司法机关;
(七)案卷的制作、管理是否规范;
(八)需要评查的其他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针对下列事项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
(一)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否合法;
(二)行政许可项目是否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三)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四)实质审查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五)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六)程序是否合法;
(七)案卷的制作、管理是否规范;
(八)需要评查的其他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他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事项,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本级和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法治市场监督管理建设评价办法、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开展执法监督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调取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有关材料;
(二)询问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和其他相关人员;
(三)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开展问卷调查,组织第三方评估;
(四)现场检查、网上检查、查看执法业务管理系统;
(五)走访、回访、暗访;
(六)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四条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情况及相关数据。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情况及相关数据。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监督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第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开展执法监督的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分析。相关执法监督情况经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第十六条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法定执法职责中存在突出问题的,经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约谈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本部门所属机构、派出机构和执法人员存在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情形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八条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可能存在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情形的,经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出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执法监督通知书后,应当于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第十九条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执法监督通知书后,经过调查核实,认为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存在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情形的,经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出执法监督决定书,要求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期纠正;必要时可以直接纠正。
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执法监督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纠正相关行为,并于纠正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纠正情况。
第二十条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执法监督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查并答复。
第二十一条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普遍性问题或者区域性风险,经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向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执法监督意见书,提出完善制度或者改进工作的要求。
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执行执法监督通知书、决定书或者意见书的,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建议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调离执法岗位或者处分。
第二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监督中,发现存在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情形需要追责问责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执法容错机制,明确履职标准,完善尽职免责办法。
第二十五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实施执法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18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9号公布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2015年9月15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8号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同时废止。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篇六
二0xx年xx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坚持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相统一,全面推进和完善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工作。
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严把主体资格准入关;积极推进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制度;加强对农资市场检查和督察工作;建立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防范机制。继续加大农资监管“五项举措”的工作落实力度。
2、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抓好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黄金周等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猪肉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落实亮证亮照和挂牌经营制度。全面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加大猪肉市场打击力度。
强化粮食市场监管:依法审核粮食收购主体资格。加强对粮食收购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各种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倒卖陈化粮的不法行为。
继续实行“三查一督办”制度,狠抓市场巡查制度落实工作。继续推行市场监管网格化监管模式,推行菜单式的巡查记录,继续做好oa系统《市场监管》中的“市场巡查”、“市场备案登记”的录入工作。
4、继续强化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市场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市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强集贸市场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防风、防雪、防火工作。
5、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以创建为载体,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地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和净化经营环境,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加强自律管理,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6、继续推行网上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按照xx市局市管目标考核规定,对照标准,严格评定程序,对辖区内的市场准确把握每项数据和信息,进一步加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篇七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贸市场巡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经营主体、场内各种交易行为进行巡回检查,规范交易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经营行为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 农贸市场巡查以日常巡查为主,当在巡查中发现较大问题或根据上级要求,可组织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第四条 农贸市场巡查对象为市场主办者、场内经营者及市场内交易行为。巡查的重点是市场主办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市场主办者管理责任,以巡查促管理,建立“市场管理、部门监管、经营自律、社会监督”的市场管理体系。
第五条 农贸市场巡查人员由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岗区划分确定,由该机构指派工作人员担任。有条件的分局(所)可以成立专门的巡查小组。
分管市场的分局(所)长为市场巡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本分局(所)农贸市场巡查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数据录入、材料归档、总结上报等工作。
岗区管理工作人员为执行岗区农贸市场巡查的直接责任人,在分管分局(所)长的指导下开展巡查。
第六条 各地应实行巡查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公布巡查人照片、姓名、工号、岗位职责、联系电话、监管要点、监督电话等内容。
第七条 农贸市场巡查实行痕迹管理。巡查后应向被巡查单位反馈书式巡查意见,指出问题,限定整改期限,由被巡查单位签收确认。
第八条 农贸市场巡查内容按监管职责分为监管事项和抄告事项。
农贸市场巡查监管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查处的行为。具体包括:
1、 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经营资格是否合法;
2、 市场内经营者是否按规定亮照经营;
5、 市场内自产自销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进销货台帐;
6、 市场内食品经营者是否按食品安全法要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
7、 市场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法定事项;
8、 市场内是否存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9、 市场内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物品和禁止性行为;
10、 市场内是否存在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
11、 市场内是否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计量违法行为;
12、
其他
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事项。第九条 农贸市场巡查抄告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查处的发生在农贸市场内的行为和事项。具体包括:
1、 市场门前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管理;
2、 市场设施安全管理;
3、 市场消防安全管理;
4、 市场内商品明码标价管理;
5、 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6、 市场内肉类及其制品、禽类及其制品的检疫防疫;
7、 市场内治安纠纷处置;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提出联合、综合、协助管理等配合请求,出函单位应按监管职能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 巡查人员巡查时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证件,履行职责时要依法行政、文明管理。
第十二条 巡查人员巡查时对违法事实确凿、具有法定依据、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当场告知当事人如何接受处理。
第十三条 市场巡查人员巡查时,对发现的须立案查处的,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及时处置。
第十四条 巡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取消评优、调离巡查岗位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 不按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玩忽职守;
2、 包庇纵容违法经营行为;
3、 不遵守工作纪律,滥用职权,粗暴执法,有损队伍形象的;
4、 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强制措施、处罚,越权处罚;
5、 因主观过失、监管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
6、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不及时或者不履行应急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为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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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篇八
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农业生产资料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20xx年4月8日)、《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订20xx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肥料、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共集中组织4次抽检活动,其中时间安排肥料产品上、下半年分别组织1次、成品油上、下半年分别组织1次。具体安排如下:
1、肥料质量监督抽检计划。20xx年全县肥料经营单位经销的产品计划抽检220批次(上半年120批次、下半年100批次),由局市场规范股组织完成。
2、抽检对象及区域。全县范围内肥料经营单位及产品。
3、抽检时间和频次。相对集中完成抽检任务,全年分两次完成(4月20日-5月31日、9月10日-10月31日)。季节性生产销售的肥料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肥料产品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检频次。季节性肥料产品应及时组织开展抽检工作。
1、成品油监督抽检计划。20xx年全县成品油经销单位经营的成品油计划抽检65批次(根据大气污染治理需要,结合实际可增加抽检批次。计划上半年35批次,下半年30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由局市场规范股组织完成。
2、抽检对象。全县辖区内成品油经销单位及产品。
3、抽检时间和频次。相对集中完成抽检任务,全年分两次完成(4月20日-5月31日、9月10日-12月20日)。
4、抽检类别和任务。根据县抽检计划,抽检类别选择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车用尿素等产品。乙醇汽油主要检测硫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等6项指标。
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量非常低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检验报告后,要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核查处置中发现涉嫌犯罪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移交。每批次核查处置信息应及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布。
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抽检信息。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不合格产品信息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规格型号、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项目等,同时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篇九
1.负责xxx辖区内新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准入工作,依法做好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行政审批的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材料的初审等工作。
2.指导辖区内41户企业、158户个体工商户、3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于5月31日前完成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和公示工作,做好上述经营业户的经济户口(档案)的管理,并依法对辖区内在册经营业户的市场主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监督xx乡农村大集,监督集市贸易经营活动。
4.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做好辖区内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的受理工作。
6.做好产品质量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7.依法管理辖区内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8.对xx乡境内产品生产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9.对乡内相关企业、供热站等大型锅炉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进行日常监管、安全监察工作。
10.做好辖区内餐饮经营业户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餐饮业户进行。
分级管理。
11.做好辖区内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检查、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13.依法对辖区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16.以乡内有特种设备的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食堂、农资经营户、校园周边经营户、各村药品经营户、餐饮经营户为重点监管对象,做好常规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篇十
自9月“质量月”活动全面启动以来,肇庆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紧围绕“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开展了多项有特色、有亮点的质量活动,积极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质量意识深入人心。
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广泛开展质量月、质量强市主题宣传,张贴主题海报,悬挂标语横幅,强化宣传造势,营造“质量月”活动浓厚氛围。组织市质计所等检验检测机构举办实验室开放日活动,聚焦群众热切关心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问题,通过答疑解惑、现场检测、传播知识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关心关注质量工作。
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华生市场户外led显示屏开展“质量月”活动主题宣传。
9月22日,市质计所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和大型设备共享”活动,向公众科普产品质量检测知识,展示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在科技创新及产品质量检测领域取得的成果。
围绕重要产业、重点产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对企业进行精准质量帮扶,帮助企业提质降本增效。积极配合省“产品医院”工作安排,会同本地“产品诊所”市质计所,对有产品不合格记录且列入“清零”对象名单的企业以及区域内重点产品企业,有序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问诊治病”和技术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已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包括10个产品种类,涉及企业20多家,组织开展集中质量技术培训3次,召开质量分析会4次,出具质量问题“诊断书”4份,帮助推动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稳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9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到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质量月”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肇庆“4+4”产业发展方向和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现状,制定了《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力开展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方案(试行)》,统筹协调各层级各类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构建“互联网+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生态,力争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质量基础设施布局更加合理,质量管理等要素良性协同。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党员志愿服务队已多次组织有针对性服务活动,到四会、高要、肇庆高新区开展一站式服务,服务效能明显增强。
9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高要区市场监管局组织2021年肇庆市全国“质量月”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9月1日,德庆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质量月”宣传进电台活动,向公众宣传质量知识,号召公众关心关注质量安全。
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卓越绩效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组织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分享质量管理经验,树立标杆、弘扬先进。组织开展2021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工作,现已完成21家申报企业的材料初审及材料评审,下一步将按程序开展现场考评、综合评价、审议公示等,以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为抓手,引导企业追求卓越,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9月8日,鼎湖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质量月”诚信守法宣传活动,与企业代表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开展“讲诚信,守法纪”宣誓活动,大力宣传诚信守法经营理念。
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等安全守护行动。开展特种设备重点单位、重点环节专项检查。开展型式批准计量器具、家用电器能效标识、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抽查。突出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案件查办,向社会公布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12315平台和12315热线宣传力度,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
9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端州区市场监管局组织2021年肇庆市全国“质量月”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篇十一
时光转逝,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在事后监督中心工作了半年多的时间了。通过这半年多时间的工作和学习,我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为我以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使得我愈发的对成为一名事后监督员感到骄傲和自豪。通过对事后监督细则的不断学习,在工作中不断的总结我取得了进步也有许多感悟。在事后监督中心的工作让我了解到:
因此,强化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省联社下发的《事后监督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会计法规法则,由理论指导实践,再从实践中总结经验,进一步指导下一步的工作,领导也在工作中给予我们很大的支持和帮助,在思想上帮助我树立学习和工作的信心。我本着事后监督工作对我们的要求,进行全面学习,全方位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储蓄、会计、出纳、信贷等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各专业核算、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制度;学习各专业业务操作流程;学习金融法律法规;学习上机操作技能。
根据省联社的各项管理制度,今年我们及时修订并印发了适应新体制要求的各项事后监督实行细则,对去年来制定的'相关办法和细则进行了修订,使制度的指导性和实用性大大增强。随着信用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也要求我们作为一名普通员工也要适应环境的变化,要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的技巧,提高自己的能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业务全面的优秀信合员工,也让自己的职业生涯没有遗憾。
对于在事后监督的过程中我经常能发现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如柜员签章不齐全,凭证审核不严谨等问题,不能因为这些差错问题不大就放任不管,我们恰恰要严抓狠管,只要是发现的差错一律及时通知相关差错人员尽快前来整改,将监督与整改工作联系起来,在做好监督工作的同时,督促差错人员的整改工作,加深差错人员的印象,减少差错发生的可能。
对于在事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差错要明确责任人,对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甚至可能的第三责任人一定要界定清楚,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在打击差错的同时也要鼓励优秀员工。
在对于一些不经常出现的操作、账务处理实施事后监督的时候一定要先了解和掌握相关操作及处理的概念、实施细则,对相关事项都了然于胸,然后才能做好事后监督工作。
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加强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心、事业心,以主人翁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牢固树立“社兴我兴、社衰我衰”的工作意识,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自觉接受联社有关部门的监督,力求把本职工作作好。
事后监督是对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全面复审和检验,审核业务处理依据是否合法有效,账务处理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会计核算结果是否准确,对会计核算业务进行逐笔勾对复核,对前一工作日已作账务处理的全部凭证、账表、报单、日志等进行全面复审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逐一核查有关的凭证和附件,发现问题,及时查证,及时整改,促使前台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增强责任心,规范操作,减少差错,最终确保资金的安全。会计业务处理实行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对会计业务处理实行全过程监督,坚持“双人临柜、钱帐分管、印证分管、证押分管”的.会计出纳制度,坚持当时记帐、当日核对,确保帐务处理“五无”、帐户核算“六相符”即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及内外账务相符;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字迹清楚,办理储蓄业务时能够认真落实“实名制”规定,登记好相关证件手续等等。每日营业终了,逐笔勾对电脑打印流水帐和现金收付登记簿,坚持碰库制度。填送会计报表时做到内容清楚、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字迹清晰、签章齐全、按时报送,各种报表、各项目之间相关数字衔接一致。
总之,事后监督工作的着眼点不在于发现别人的毛病,找出别人的差错,更重要的是着眼于通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堵塞漏洞,确保资金的安全。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入了解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学习会计核算制度,掌握会计账本和凭证的种类、规格和样式,熟悉会计科目的使用,把握资金流入流出的关键部位,观察和分析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按照领导要求及委派的职权范围,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我们的工作思路越来越清晰,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反映,及时纠正,对于重大问题需要及时上报行领导。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保证工作正常运行。
我深知自己的不足,不论从年龄上还是工作经验上对我都是一个考验,在一些工作的处理上和业务的操作上存在一定的欠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作为一名普通的员工要适应环境的变化,要学新的知识,掌握技巧,提高自己的能力。所以应该不断的学习,虚心的向有经验的人请教,加强学习业务知识,在以后将一如既往的做好本职工作,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中提高自己、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当然,在一些细节的处理和操作上我还存在一定的欠缺,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时刻以企业文化的理念完善自己,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中提高自己、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为信合事业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篇十二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局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的业务指导下,上下协作、齐心协力,勇作为、敢担当,围绕“维护公正市场经济秩序”一个中心及“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两个重点,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不遗余力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质量强区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做好标准化和计量工作;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做好产品生产、商品流通的监管工作,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加快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企业信用公示制度,扎实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根据《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争取在全市率先落实推行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公司企业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二是,推进“个转企”工作,为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三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在登记注册、商标、合同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促进规范健康发展。四是,扎实开展20xx年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年报工作,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一是,开展食品药品现场检查量化分级工作,建立全区统一的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台账,每月进行量化分级,并在区局政务公开网站上公示。二是,扎实开展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管整治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医院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秋季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行为专项检查,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是,重点开展“一大三小”(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大市场“228”、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19”、小微餐饮“353·122”、小微药房“4+222”)整顿规范工作。开展学校及周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聚集区等重点区域以及重点品种、重点时段专项整治。四是,开展食品药品“一大三小”专项整治“以奖代补”工作。五是,积极推进全区零售药店新版gsp认证工作,力争全区零售药店全部通过新版gsp认证。加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量化分级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加强对药械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药械安全的意识和安全风险管理的能力。
保持打击传销高压严打态势,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做好涉传重点区域的摸排工作,及时处理有关传销方面的举报,对涉传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办,坚决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认真做好传销受害人员解救和参与传销人员疏导、教育、遣返等环节善后处置工作加强对传销活动的动态监控和舆情监控,积极预防传销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辨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在打假维权和打击传销等方面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建立双方协作机制。
一是,做好电梯大会战。认真摸排电梯情况,督促未检电梯按期年检;开展自动扶梯人行道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公共场所电梯专项检查。二是,牵头组织做好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的积极性,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三是,加强重点监管,对重点企业、重点设备、重点区域加大监管力度。重点企业如海螺、新兴铸管、烟厂等,特种设备在重点企业较密集,要加强监察;重点设备如电梯、锅炉等,对重点设备停用的要报停,做好停用登记手续;重点区域如超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跟踪回访。
一是,商标监管服务工作早谋划早实施,扎实推进商标培育发展战略,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强化侵权案件查处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合同、服务、维权的重要作用,持续创新合同监管举措,继续推进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动产抵押助企融资作用,推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深入开展;三是,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广告秩序、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健康诚信的广告市场环境。四是,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深化加油站、商店超市、大型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的计量标准化管理,开展电子秤专项检查。加强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应与立案的予以立案查处。
大力抓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针对人民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的影响力和案件查办工作的威慑力,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篇十三
个人计划,指的是一种可以使一个人的生活质量得以提高,在人生路上走得更好的工具。个人计划可以使我们在规划人生的同时可以更理性的思考自己的未来。本文是卫生监督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欢迎参考!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以十x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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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
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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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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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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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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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我苏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我苏木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力尽健全我苏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4、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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