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汇总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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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汇总23篇)
时间:2023-11-09 21:19:04     小编:雅蕊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自己的感想和思考的总结和概括。在写读后感时,首先要读透整本书,深入理解作者的用意,抓住书中的关键点,将自己的感想凝结成文字。其次,要注意读后感的结构和逻辑,开门见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用具体的事例和论据来支撑自己的见解。最后,要注意用词准确,语言流畅,表达清晰,避免空泛和模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激发写读后感的灵感和创造力。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一

我与它是好朋友,从来没有发生过争执。三年来,它让我的学习成绩有了很大的进步。

它是谁?它就是时时刻刻陪伴在我们身边的——作文。

还记得三年级时吗?那时,我们写作文刚起步,往往写出来的字数都不多;要是字多,肯定就是抄的或把一句话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当然,我也不例外,一见到作文就头疼,真想把作文本撕了。爸爸妈妈看到我这样子,也急得焦头烂额。其实,我真不想他们为我操心。

果然,霉运不会永远落到我的身上。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三,一辆推销作文书的车子过来了,卖主跟大家说这些作文书有多好多好。我却不屑一顾,心想:“不就是个作文书嘛,等我长大成作家以后,我要写一部长篇小说。”然而,爸爸妈妈没有这么想,他们给我买了一本。“哇,这本也太厚了,换一本行吗?”我撅起小嘴说。“不行!”妈妈果断地说。我只好不情愿地嘟囔着拿起这本《作文风暴》开始看了。

当我翻开作文书的第一页时,就被目录的题目吸引了,心想:“哪有这么好的题目,我来看看写些什么。”于是我翻开了作文内容,里面形形色色的内容让我身临其境:一会儿来到了金碧辉煌的宫殿;一会儿来到了繁花似锦的草地上;一会儿来到了眼花缭乱的迷宫„„这个作文书还有脑筋急转弯,绕口令,更向我们讲述了大自然的神奇奥妙,我第一次知道了作文是多么美妙的东西。妈妈喊我吃饭,连几遍都叫不来。她这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完完全全迷上了作文书。

从那以后,我渐渐地迷上了写作文,妈妈不辞辛劳地教导着我,只要一想到好素材,就告诉我。现在,我已经上了六年级了,学习压力有点大,可我依然非常喜欢作文。老师夸我作文写得很好,其中几篇还在网上发表呢!现在我和妈妈正在写一个名为《生活镜像》的系列作文,随时随地记录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妈妈告诉我,只要在《生活镜像》里写50篇小作文,就可以出一本书呢!

勤于思考,勤于练笔,我相信我的作文水平会越来越高。

寿县刘岗镇郑楼小学六年级:张翩。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二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法国小女孩蒂皮,1990年出生于非洲纳米比亚。她从小跟拍摄野生动物的父母在丛林长大,与野象相亲、鸵鸟共舞、变色龙、牛蛙、大象、豹子、狒狒、狮子······一个个给她带来奇趣、欢乐、惊险、幻想、以及皮肉之苦,最终都成为她的好朋友。

在小蒂皮的世界里,有很多野生动物朋友,变色龙莱昂.她称为“我哥”的大象阿布、还有豹子、蛇、狒狒、狮子、鸵鸟······。

小蒂皮一说起它们的故事,她就像这个年龄的孩子讲同学的故事一样眉飞色舞。这些都不足为奇,因为她是在非洲的野生动物堆长大的,她跟动物们在一起生活的时间最长。

看完这本书后,我从小蒂皮身上学到了很多,她教会了我们要学着和动物们做朋友,要和动物们一起分享快乐!

更要善待小动物和如何的亲近保护大自然!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三

我看了一本书:《狗来了》它讲述了一只老狗的故事并且令我受益匪浅懂得了友谊的伟大。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只狗活了大半辈子,但他却认为自己的见识还不够,想要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

在酒店工作的时候狗认识了猪,不久他们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在狗的帮助下,猪实现了了当明星的愿望。

猪得到了幸福,狗却慢慢消失在猪的眼前。

与猪分别后,狗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能将计就计。

他教学方法的不同之处,就是让孩子在实践中学习知识,之后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

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才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被解雇。

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救了出来,从此两人便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其实是很伟大的。

朋友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因为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

朋友便成了我们克服困难的支柱,会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我们。

就像《狗来了》这本书中的狗一样,如果没有狗的帮助,猪就不会得到幸福,如果没有熊的帮助,狗早就被捕,如果没有狗的帮助,熊早在演讲被揭穿时被愤怒的人民惩罚这只狗让我懂得了友谊的真正意义,让我明白只有去真正地去帮助别人,我们才可以交到真心朋友。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四

每当看见孤单的老人骑着自行车买东西,我的脑海里总会出现那本书《我最好的朋友》。

《我最好的朋友》讲述了主人公格雷的父母每天总是工作、出差,很少陪格雷玩耍。格雷总感觉很孤独,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里埃尔。里埃尔是一个老人,他拥有老人的模样、老人的举止,但是,他还拥有一双不平凡的眼睛。他的那双眼睛闪闪发光,如果只看他的眼睛,你绝对感觉不到那是一位老人。

每天下午,里埃尔和格雷总是在一起聊天。可是,好景不长,里埃尔去世了。格雷知道这个消息后,哭了起来。妈妈试图安慰他,格雷却对她说:“你们大人总是自以为是,里埃尔才是我最好的朋友!”

读完这个故事,我哭了。这个故事是多么信我感动啊!是格雷,我一定会好好陪伴在里埃尔身边,他太孤独了。

仔细想想,世界上孤独老人数不胜数,他们为什么会孤独?社会想过吗?我只希望,世上的孤独老人越来越少,他们都能快乐地安享晚年。

妈妈后记:写得不好。先发上来,以后让小泥重改一下。主题高度得升得挺棒。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五

我买了叫流浪狗丢丢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几个人在骑平衡车时看到一辆摩托车撞伤了一只叫金子的狗后又逃跑了,可金子的主人却断定马小跳他们几个是肇事者,然后他们背着肇事者的罪名,担任起救狗狗的责任来,最后终于真相大白的事。

书上写了马小跳四人每天轮流去秘密山洞给金子喂食,然后才上学去,并让笑猫和虎皮猫照顾金子,还定期带金子去宠物医院进行检查。

他们的行为深深地打动了我,这时我真想学会一种魔法,让金子的伤口立即变好,还变得更年轻,让它可以永远和大家一起玩耍。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金子居然每天都在校门口等待马小跳他们,和他们一起玩球。

有一次,他们为了躲避班主任秦老师,一不留神把金子弄丢了,但是聪明的金子不想让马小跳他们担心,自己独自回到了秘密山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喜欢马小跳和他的朋友们,喜欢忠诚的流浪狗——金子。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六

几天前,我翻开一本《儿童文学》,读到了一篇彭学军老师的小说《我想养一只狗》。

男孩张牧辰是个成绩中等、习惯也不够好的小学生,他有一个微不足道的梦想——养一只狗。

爸爸妈妈告诉他,只有做到改正所有缺点,期末考试进班级前十名,同时想好家里没人时小狗的安置问题才能养狗。

对张牧辰来说,这是苛刻至极的条件。

但经过不懈努力,他不仅改正了缺点,期末成绩也冲进了前十,他还挨家挨户跑,只为了征得小区业主的同意。

最后,父母在17栋楼的底楼加一个小院子,白天就能把狗寄放在那里。

没想到的是,妈妈竟然对狗毛过敏。

张牧辰有点伤心和消沉。

但妈妈为了不辜负儿子,独自去狗市,带回了一只小狗。

当然,小狗的到来还是使妈妈病了,不过很快就康复了,而张牧辰最终也选择把琪琪——他的小狗寄养在同学白玫家中,并且每天都去看望它。

于是,白玫也从她的猫咪——黑玫的死带来的悲伤中解脱出来。

每个人都有梦想,但不管有多小,都需要努力,否则,梦想永远只能是梦和想,永远无法成为现实。

所以,不要先幻想梦想实现后该是怎样的情形,而应从现在起就去奋斗、努力。

只有这样,你才能看见梦想就在前方;只有这样,你才能在某一天发现,那起初看似遥不可及的梦想,已经成为现实。

去努力吧,去奋斗吧。

终有一天,你会发现,昔日那梦寐以求的梦想正在向你微笑,向你招手,向你点头致意。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我的朋友是铁三角》。书中的主角是黄小月,她有两个好朋友:宁佳心和卢竞。她们每人给自己起了一个响亮的'代号。黄小月是“show韵丸”,宁佳心是“依贝丸”,卢竞是“泡泡鱼丸”。

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黄小月跟我很相似。因为我的朋友也是铁三角。我们时好时坏,一会儿谁也不理睬谁,一会儿又在一起玩得疯疯癫癫。

但是,毕竟是女孩子,我们的心思都很小心眼儿。谁说谁虚伪做作,谁和谁有共同秘密……都会让“第三人”心里感到很不爽。而我也尝过这样的滋味。我觉得,友谊需要用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护理。只有这样,我们的友谊才会长久。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要去看一看《我的朋友是铁三角》这本书,这是一本会让我很有收获的书。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八

读了《幻想家》这本书后,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我的朋友容容”。这个故事分四段,第一段主要写了容容坚持不懈的精神,在捉蚱蜢时她一定要自己捉到,决不许别人帮忙。第二段写了容容关心别人的精神,因为在别人生病时,她会把自己最喜爱的金铃子送给病人解闷。第三段写了容容助人为乐的精神,因为别人订的报纸她天天会帮别人送回家去。令我记忆最深的是第四段“大学生”。这个段落的主要内容是:容容刚满三岁,可是她忽然成了“大学生”了。院子里的人全都叫他“大学生”。

这绝不是因为容容真的考进了大学,而是他已经学会了念阿拉伯数字了。她会念了数字,就代表有了文化,有了文化就可以读书读报。她“念”书速度相当惊人,她一天就可以“读”许多本书,就像大学生一样。可是他终究不看正文只看页码。

容容的奶奶发现容容越来越淘气,整天干些让人头疼蹊跷的事,缠着问稀奇古怪的问题。感觉容容好奇心浓厚了该进幼儿园了。

奶奶决定把容容送进幼儿园。奶奶给容容买了一个新书包,在幼儿园报上了名。容容的学习生活就在幼儿园中开始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要学习容容坚持不懈、关心他人和助人为乐的精神。相信长大以后一定可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九

什么?公主朋友?那不是很棒吗?公主怎么能和我做朋友呢?事实上,这不是一个真正的公主,而是一个像公主一样美丽的普通女孩。她转到了一所新学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让我透露一下。

这本书的主编是辫子姐姐余——,她很有个性,喜欢看杂七杂八的书,做白日梦,喝鲫鱼汤,戴耳环。编织长度已达到80.2厘米。

《我的公主朋友》被分成许多精彩的小章节,这些小章节精彩有趣…风格各异。代表性的章节是《我的'公主朋友》。这一章的小作者有点内向,幼稚,对世界充满好奇,对未来充满无限幻想。她是灰姑娘。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十

《她是我的朋友》这篇课文讲得是战争时期的一天,有几发炮弹落在一所孤儿院里,两名儿童被炸死了,还有几名受了伤,其中有个小姑娘。

医生经过检查,小姑娘伤得最重,护士告诉几名未受伤的儿童,希望他们能输血给小姑娘,一个叫阮恒的小男孩献血给她,开始抽血,阮恒由啜泣到呜咽到哭泣。抽完血后,周围的人与医生问阮恒为什么愿意把血输给小姑娘?阮恒说:“她是我的朋友”

我觉得阮恒乐于助人,是小姑娘真正的好朋友。我要学习他这种精神,不怕困难,爱帮助人,团结友爱。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十一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既是我的朋友,也是我最小的叔叔。他和我一样大,我比他大六天。

他比我高,比我壮,爱玩,爱运动。

每天下午放学后,他都会来我家玩,我们会一起做作业,捉迷藏,一起打野战。

最开心的是学会了打羽毛球,这和他的鼓励是分不开的。他不断地教我,让我振作起来。我放弃的时候,他给了我勇气和力量,最后我学会了。每次和他一起玩,他都是汗流浃背,全力以赴。看到他打得多努力,我也很努力。没多久我们俩就打好了。妈妈很为我们高兴。

我们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他是我的好朋友和亲戚。我爱他,他也很爱我。要问他的名字,他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魏。

2.朋友天真可爱,总是露出天真的笑脸。有时候他开很多玩笑,经常让你哭笑不得。

前天早上,听说他上山的时候脚被石头砸到了。这时候我的心突然一跳,仿佛心脏不再跳动,骨髓不再造血。我留下来,一个人站在荒凉的地方外面,想象着难以想象的后果。直到上课铃响,我才回过神来,冲进了教室。

我等了三天三夜,每天提前十五分钟到校,希望能等他,但是每次回到教室都很失望。

终于在第四天的下午,我在校门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张熟悉的脸。是他!真的是他!

他的脚虽然撞得很厉害,但是还是那么可爱,有时候踩着栏杆,有时候左脚跳得很高,但是他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在操场上跑了,这让他有点难过。

每天都有一两个男生帮他走路。他的动作方便多了,状态也渐渐好了,也越来越调皮了。不知道他身体好了会耍什么花招。真希望他快点好起来,跑回操场!友谊像蝴蝶一样轻盈美丽。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他们发生的每一个故事都值得收藏和回忆。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十二

你们知道我的朋友是谁吗?小金?不对。小红?不对。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我的好朋友当然要数小明啦!

他有着浓眉大眼、乌黑的头发、大大的耳朵、美丽的嘴巴和小小的鼻子。

他的性格非常好奇独特!有一次他在照镜子时看到镜子里有另外个人,其实就是他自己本人啦!他非常的好奇,然后还不由自主地钻了进去,结果“咚”地一声响,一瞬间只听到玻璃被敲碎并稀里哗啦地全部掉落在地上,犹如在弹钢琴,发出一系列美妙又惊讶的歌声似的。那时那刻,小明愣住了并摇摇自己的脑袋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面镜子啊!顿时,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好奇有时会害死人的!

当然他也有幸运和福气的特点。每当踢足球,都是有小明的那一队获胜。学校都想把他当做吉祥物了!你们说是不是很幸运啊!

还有没到新年过掉,说出吉祥如意这四个字,小明居然一个月不会做噩梦了!我们全班都觉得这是福气,是老天赐给小明的。

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位独特而又神奇的朋友——小明。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十三

是一个活泼的小女孩。

她有一个圆圆的脸蛋儿,白中透着红,再添上几分自然的稚气和童真,显得非常可爱。她喜欢扎羊角辫。一跳起来,扎着蝴蝶结的两条羊角辫就一上一下地摆动着,真像两只蝴蝶一样。她乌黑的发下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总是那么炯炯有神。

她那双又细又弯的眉毛,像燕子的两个尖尖的翅膀。她的鼻子小小的,嘴红红的,好像一颗美丽的樱桃。她一笑,一对深深的酒窝随着她的笑容跳动。她一张嘴,下边那又尖又白的小牙便露出来了。她还有一对小小的耳朵。

她有许多爱好。比如:唱歌、跳舞、跳皮筋可她最喜欢跳皮筋。有一次,她和我还有其它几个小伙伴一起跳皮筋。过了一会儿,她妈妈叫她回家写作业。她说:等会儿,再让我玩一会儿。说完后,又玩了起来。就这样,我们玩了1个小时,她才回家写作业。大家说,她是不是非常喜欢跳皮筋啊!

她的个子不高,喜欢穿蓝衣服。

她就是我们院的郭雪。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十四

在这个美丽的星球上,有许许多多的生物,每一个生物都有它的独特和美好,每一个人都长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每个人也都有自己所喜欢的人或物。每个人的朋友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自己的一生,而我最好的朋友,总是静静地陪伴着我,无时无刻不在我身边,或伤心,或快乐,它纯洁而干净,它静谧而又美好。它总是最能读懂我的内心,和我一起悲而又一起喜,它是一场美丽而又奇特的梦,带给我思考,又赠与我礼物。

蓝天,我的朋友,我最珍贵的礼物。

它总是在我的头顶,望着我,静静地,与我同在。它用它的笑容,温暖我的身体;它用它的眼泪,滋润我的心田。

心情急躁,烦闷不堪,我望向你,你静静地存在属于你的地方。你一尘不染,你的安静,抚平了我的内心。你似一把梳子,将我紊乱的心梳理柔顺,让我在遇到事情时,以一颗平常的心对待。看着你,我的`朋友,心就变得沉静了。你的蔚蓝,没有任何污秽,你的光芒,又是那么灿烂,像一束雪白的追光,打在我的心上,把我的心照得暖了,亮了。

从老师那里知道了一个消息,我的国画十级水平等级考试通过了。我高兴极了,一切似乎都失去了他们以往的神奇和高大。那一刻,我觉得我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我穿戴整齐,走出家门,逢到认识的人就去炫耀自己的“丰功伟绩”,好像自己就是一位打了胜仗的将军。听到这个消息的人都会露出一副“你真了不起”的表情,有的人还会大声祝贺我一番。我听了,就更加得意,越来越享受这赞许,这夸奖,心中盛放了满满的都是褒奖,变得更加目中无人,所有人在我眼中都是微不足道的,都是渺小的,我则是比任何人都伟大的。骄傲慢慢腐蚀了我的内心,我感到有一些飘飘然。待我炫耀一番回到家中的时候,我的朋友,你凝视着我,悄悄地在流泪。你的泪珠先是滴滴答答地落下来,随后泪滴越下越大。你用力拍打着窗户,它们猛烈地敲打着,如鼓点一样,整齐而有规律。我的心也在这鼓点的敲打声中慢慢回归了平静,我的骄傲也缓慢地随着你的眼泪从天而降而慢慢流走了,消失不见了。我意识到了我的骄傲,我也醒悟了过来:骄傲是我最伟大的天敌,我应该努力克服它。望着你乌云密布的灰色,这就如我刚才的内心,被自信污染了,被骄傲腐蚀了,我犯了一个大错,我不应该这么轻易地变得骄傲。感谢你,我的朋友,你用你的眼泪刷去了我内心原本的自满,你把我从骄傲中拯救过来,你将骄傲自满从我身体中抽离出去,留下了一个更加完美的我。你是上帝赐予我的最好的礼物!

我的心里也如现在的天空一样,纯洁,沉静。刚才的那一滩水迹已经消失在风中,就像我的骄傲也随着你的冲刷而消散了。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十五

我最敬佩的是——王晨。

王晨长着高高的身材,大大的眼睛就像清泉一样。

我最开始崇敬她是在学期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班选小组长,三十五人有二十五人选她,我做梦都想当她的组员。因为她有一种特殊的力量让我着迷,而我当时也不知道是什么。

有一天英语课上单词打擂,我们组挑战王晨组的冷浩,让她们组的成绩一落千丈。

这次打擂后,我经常看到王晨诲人不倦地辅导冷浩背单词。不光是冷浩,她们组所有的后进生都接受了王晨的“特殊辅导”。

又是一次英语打擂,我们组的刘宇挑战冷浩,没想到冷浩一个单词也没错,连最难的letsdo和letstalk也一字不漏的背下来。想到王晨,一股敬佩之情涌上心头。

现在,我明白了这种特殊的力量是什么——是对组员的责任心和爱心。

我越来越敬佩她了。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十六

友谊是纯真的,美好的,友爱的……我们每个人都一个知心朋友。她会去请听你的烦恼,去倾听你的诉说……我同样也有这么一个朋友。她就像一个美丽而善良的白衣天使,一直帮助着我,伴随着我度过了难关。她就是温柔可爱的汤雪同学。

那天阳光明媚。小鸟们欢快的唱着动听的歌曲,色彩斑斓的花朵向我炫耀着她的美丽,五彩缤纷的小鱼在清澈的小河中尽情的游泳,就连天空中的云朵也变成各种各样可爱的小动物形状……我同汤雪一起参加英语兴趣班。在路上,由于我太急于去上课,所以不小心摔了一跤。我摔得腿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站都站不稳了。汤雪见了就忙来背我,尽管她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但她还是坚持要把我送到学校保健室。这是,我看见汤雪已经汗流浃背了,我心想:这就是纯真的友谊吧!有一句名言确实说的不错,友谊的臂膀长的足以从世界的这一头伸到另一头。要去学校保健室的一路上还真是不容易呀!一路上由于汤雪本来身高又不怎么高,再加上我的高度,她更是得跌跌撞撞的。这是,我瞅了瞅汤雪,原来汤雪已经快支撑不住了,汗水像黄豆般得流下来,我看他已经很累了,就一直对她:“快让我下来,你瞧瞧你自己,都这么累了还要硬撑。”她喘着粗气对我说:“没关系!”终于到了学校的保健室,老师帮我包扎了一下,早看看汤雪,她早已累得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了,但她还是坚持。这就是友谊,这就是在汤雪面前的友谊。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十七

老师说过,我们人类的确不可能一个人孤单地活着,我很有同感!有一群伙伴,我们从相识、相知到熟悉,为了共同的目标而走在一起,为理想而奋斗,圆青春大学梦而努力。

我相信集体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能显出活力;一粒沙只有融入沙漠,才能显得不平凡;在集体中,我感受到团结就是力量;在集体中我感受到成功是需要付出汗水;在集体中,我感受到竞争的激烈,正是为了每个个体的进步!

在学校的安排下,我们这些小伙伴加入了体育班,形成了一个有凝聚力集体,他们就是我的伙伴。在开始的时候,身边的人有些陌生,毕竟没有接触过,看着一张张一同的面孔,心里有点胆怯。从他们的神态中,可以看出他们有着一股意气风发的朝气和一颗追求理想而热炽的心,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很快我们就熟悉了,成了无所不谈的合作伙伴,在学习中互相加油,在艰苦训练中互相帮助,互相鼓励。体育老师对我们训练的时间抓得很紧,总是第一个来到训练场地等我们来,而我们有时还迟到,真的要感谢我们有这样一们负责任的老师,在老师的安排下,我们从不表露出来,男子汉麻!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伙伴如是说!

团结就是力量。一群蚂蚁可以抬起一只蝗虫;一群蜜蜂可以吸到许多花粉进行传播;一条小河可以汇成海洋;例如在一场篮球比赛中,我们分工合作,有的负责带球,有的负责抢篮板,有的负责引开对方防守球员,使节奏变得流畅,最终赢得了胜利。能够拥有一班团结的伙伴,我觉得十分的骄傲。我想这正是“不能忘记的”!更是“情,总在不断地流动再流动。”

为理想我们走在了一起,为理想我们努力地奋斗,为理想我们变得更坚强。时间可以改变人的样貌,但改变不了曾经的我们;时间可以改变可以岁月的痕迹,但改变不了我们年轻的回忆;时间可以冲淡往事,但不能冲刷过去的我们,所留下的种种情恩!

我有一群伙伴,他们是我相册中的永久收藏,更是我人生的一份份力量,带着我前进,搏着我奋飞!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十八

朋友是什么?就是无论在何时何地,只要你有困难,就可以给你依靠的肩膀,帮你解决困难,助你前行的伙伴。你知道他,总会帮你。这就是朋友。

友谊如一盏灯,照亮你的心灵;友谊如指路人,在你茫然的时候,指引着你前进;友谊如一朵鲜花,芳香我们的心灵;友谊如……人的一生,不能没有朋友,朋友,他能赶走了我心中的寂寞和痛苦,给我带来欢乐。朋友,他使我远离冷漠、虚假。朋友他给我无数的信心和快乐。

业发,他是我学习上最大的对手。他勤学好问、尊敬师长、待人友好,是学生们的榜样。因为他,我得更努力的学习,因为我们的目标相同,都是夺取全年级第一。每次大考,要不是我第一,就是他第一(目前来说,我夺取的第一比他多点)。如果他没考好,他肯定会经验,努力学习,改进自己的不足之处,使自己更优秀。他从来不会因为的一次失败而放弃,相反,他会找出原因,更加努力的学习,我不得不也加把劲,努力学习。记得有一次,我和他说:“业发,我们要考同一所高中,到高中的学校我们继续竞争,好吗?”他说:“好啊!”看样子,我们的战争是很难停止的,相反战争会越来越激烈。但我们不象其他人那样,反目成仇,相反我们还是很好的朋友呢,在学习上,我有不懂的地方,我会去问他,他也很乐意,他会详细的和我讲解,他有不懂的题,我也会讲给他听。因为有和业发竞争的压力,我越来越坚强,我要把压力变为动力,越来越努力的学习,努力的去和业发争第一。有时我没有考好,他会鼓励我,要我努力,和他继续竞争。有了业发的鼓励,加上我自己的不服输的性格,我又和业发开始竞争了,这就是业发给我带来的学习动力,在这,我要好好的对业发说:“谢谢你!我一定会奉陪到底!”

业发,为什么会给我带来欢乐呢?因为我们不仅仅是学习上的对手还是很要好的朋友,玩伴呢!有时,没事时他会叫上几个好朋友来和我一起玩,打球。这时,我也会叫上几个好朋友来,一起玩。我们几个在一起总玩得很开心。这样,业发他们、我和我的朋友们既锻炼了身体也玩得开心。因为我们是同学,我们在一起总是很谈得来,可以谈学习、谈理想……这些都是业发给我带来的欢乐。

在我读四年级上期的时候,我和好朋友—-诺希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吵了起来。你可知道,我是多么后悔呀!

事情是这样的,在星期六的下午,我和诺希、机几等几个室友在操场上打羽毛球。最先,我们打得可有劲了,“噼噼叭叭……”来来回回,打了几个小时,都累得我们满头大汗,便争先恐后地抢地方坐。清凉的微风迎面吹来,让人心旷神怡,舒服极了。

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就举起双手拍了一下坐在旁边的诺希,本来想给她一个惊喜,但事与愿违。也许是因为打羽毛球太累,也许是因为我拍得太重,她被我碰倒了,转个头来生气地对我说:“你到底在干什么嘛?无缘无故地打我的胳膊。如果我打你,难道你还会说‘真舒服’吗?,你还是不是好朋友!”我惊呆了,我万万没想到我最好的朋友会说这么伤人的话,毕竟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就因为这点小事就对我大发雷霆,一点也没把我们的友谊放在心上,我真是气晕了。我没什么话对她说,站起来转身就走了,心想我们的友谊就这样一刀两断吧!

从那以后,我和诺希便不说话了,每天我干我的,她做她的,形同陌路。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总是愁眉不展,平日爱说爱笑的阿支已经消失不见。我总是想:“如果我没有做过对不起诺希的事那该多好啊!”总是自言自语地说:“去向她认个错,和她和好吧!”但是又放不下这个面子,提不起这个勇气。

终于,机会来了,那一天,只有我和她在寝室里做作业。我走到诺希的面前,对她对说:“诺希,我们在人海茫茫之中相识是一种缘分,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这份友谊,你说对吗?”她站起来看着我说:“对呀!友谊是珍贵的,只要你能原谅我的小气,我十分愿意做你的永远的好朋友。”看着她那双眼了露出的真诚,我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不知不觉中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我们又成了好朋友。

是啊,朋友之间只要相互理解,相互谦让,你才会拥有更多的朋友,才会使朋友之间的友谊之花开得更加灿烂。

走路的姿势文雅;呷汤的'时候没有声音;她绝对听妈妈的话;每天的日程总是循规蹈矩;坐着的时候不驼背;笑的时候永远不露出大门牙;不到迫不得已从来不狂奔……她的优点太多太多,恐怕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她最好的朋友——我——为此永远感到苦恼。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疯丫头”,每天不“疯”到5点坚决不回家;总是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吃饭是会发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响声;坐没坐像,站没站像;只有我那一张天真烂漫的笑脸能为我挽回一点面子。凡是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可爱。但是可爱有什么用?这年头不讲究可爱,讲究成熟、美丽的淑女了。

我有了这个朋友,便吃了不少苦头。有她,父母老师就有了比较的对象。的确,一只丑小鸭和一只白天鹅,区别太明显了嘛!在家吃饭时,妈妈总是说:“你呀,把嘴闭好,别发出那么大的响声,没事多学学人家杨某某,瞧瞧人家,吃饭那么文雅,你和人家比呀,差远喽!……”上学时,妈妈嘱咐我:“记住喽,东西别忘带,一定要在进校门前把红领巾戴好,在学校别疯玩,上课要举手发言,不要随便插嘴,中午早点回来,别在路上贪玩,要向杨某某学习,如果你也像杨某某一样省心,那妈妈不知道要多活多少年。……”到了学校,我的耳朵也不能清净,一下课,老师便唠叨开了:“鲁月,你呀,学习很好,综合发展也很好,但是我希望你在行动方面注意一点。你看人家杨某某,学习虽然比你差一点,但人家在这方面很注意,人家培养的很好。哎,你别捂耳朵,如果你在这方面和人家杨某某那么好,那你就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孩子了。……”就这样,一天就在父母老师的轮流“轰炸”中结束了。

不过,她也让我着实炫耀了一番。那时,她被少儿频道选中去当演员,下了课,我们都围在她身边七嘴八舌地问这问那。她抵挡不过,就让我来帮她应付,她自己以上厕所的谎言溜走了。而我呢?则没有辜负“广大观众”对我的淑女朋友的热爱,把她的老底都揭了:她睡觉时有什么姿势;她喜欢什么颜色;她每天晚上几点睡觉;以及她上幼儿园时把被子尿湿了几回都说了出来。那时的我们是多么天真烂漫啊!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十九

我的朋友是李汶轩,她是班里的学霸,门门功课都是第一名,我们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好朋友。下面让我来介绍一下她吧!

她热爱读书。

她特别喜欢读书,看起书来废寝忘食,连我约她出去玩她也不去,并且她有空余时间都用来完成家庭作业了,她告诉我说:“在学校把作业完成,回家就可以看书了。”她还建议我也将空余时间利用起来,这样就有更多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了。我听从了她的建议,所以可以经常看到我们俩在一起看书,做作业。有一次我忘记带课外书了,李汶轩把她的书借给了我,我翻开她的书,书里密密麻麻的批注吸引了我,我问她为什么要做这么多批注。她说:“有问题才会去找答案,批注是读书的关键,它会帮助你更好地读书。”她不仅爱看书,还看写读后感,把自己看书的体会记录下来。她真的是一位小书迷。

她喜欢数学。

她是班上的数学课代表,她认为,老师既然把她选为数学课代表,她就应该起到带头作用。于是,她更加认真地学习数学,她的数学成绩从来没有低于98分。我经常向她请教数学题,她总是耐心地帮助我。虽然她的数学已经很好了,但她还是坚持每天做练习题,很少做错。我做题时总是边做边玩,然后做错很多,经常被妈妈骂,而她做作业时连头也不抬,总是又快又好的完成作业,她告诉我,题总是要做的,那么为什么不干脆一次做对呢,做错了还要订正,太浪费时间了。每次一发到小数报,她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就好像看到什么有趣的故事一样。

擅长运动。

体育也是她最喜欢的一门课之一,她好像没有哪一项运动不会,也会游泳、篮球……有一次,体育老师测试跳绳,她测试结果是优,全班女生就只有也得了一个优。她还是班里的跑步运动员,代表我们班参加了校运动会,为我们争得了荣誉。她篮球也打地不错,老师都过的动作她一下子就记住了,并且投篮还挺准,我还向她请教过怎样才能把篮球投到框里去呢。

这就是我的朋友李汶轩,也是我的学习榜样,我要一点一点向她学习,也成为向好一样好学的孩子。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二十

叫糜景瑶。她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像葡萄一样;眉毛直直的像一个大大的“一”字;她笑起来嘴巴弯弯的。

她美术画得很好,还喜欢自己创新。记得有一次,老师让她去黑板上画画。她画的是小人国里的小人喝果汁,她的画技真是太好了!结果她得了100分。我想:她只用了20分钟,用手拿着一些粉笔就能画出那么好看的画来,她太厉害了!下课了,大部分同学都出去玩了,只有我和她还有少数同学留在教室。同学们有的在写作业,有的在玩自己的玩具,还有的在画画。我问糜景瑶:“你为什么能画出那么好的画呢?”糜景瑶说:“我学画画已经很久了,所以才可以画那么好呀!”我说:“我知道了,我也要坚持好好学习画画!”

这就是,一个喜欢画画的女孩!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二十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朋友,我也有许多自己知心的朋友,其中有一位和我称姐道妹的好朋友就是李秋鹭。

你瞧!她有一个高挑的个子,一头乌黑的亮发,把乌黑亮发扎成了一对像乡间小姑娘一样的小辫子,再看看她那张可爱的笑脸,脸上镶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双眼皮眼睛,高高的鼻子,再加上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便凑成了一个漂亮的她。

她从不介意别人说她的坏话,拿个例子来说吧!有一次,前一段时间不知是谁看电视广告“伊卡露草本精华”太多了,偏偏她的名里又有“鹭”字,译音为“露”,于是便给她取了一个花名叫“伊卡露草本精华”,但她听了不但不生气,还对那人说:“那你就说吧!反正又不是我。”弄得那人一时语塞,便只好灰溜溜地逃走了。而且她也很有礼貌,因为她每次来我家的时候,都会先打一个电话或是先按门铃,而且进了屋后还会主动地打招呼呢!

我的好朋友李秋鹭就是这样一个能歌善舞、乐于助人、善解人意的知心朋友。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二十二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有很多的人花了一辈子时间去品味它,也深受许多外国友人的喜爱。而我的朋友深爱书法,因他皮肤黝黑,人送绰号“非洲友人。”

昨天我跑到他家玩儿,刚走到他家门口,一股墨香便飘入鼻中。

过了大约半分钟的时间,他开了门。

我往屋里走,感觉就像墨水形成一个球体把我封得密不透风,不留一点瑕疵。刚刚推开门,我往前看,毫不留神底下的危机,正悄悄靠近。这不,我脚踩一脚在他的毛笔上,一下子头向前倾身体重心向前推移,双眼瞪的左有一个玻璃球那样大,嘴张大。瞬间脸和冰如一带,零下70度的贴在脸上,顿时没有了知觉。

旁边的朋友在一旁偷笑,虽然他笑得很小声,但还是逃不过我这个孙猴子的“顺风耳”。我双脚往向前一收,很快就跳了起来,扭过头,用冷飕飕的眼神瞪向他,他看了我的眼神,嘴巴立刻像被吸铁石封住了似的,不再言语。

我又发出一声干咳,因为他知道,如果再说一句,下场就是像把一个苹果从十层楼上扔到了地上,一下子摔了稀巴烂。

他闭口后,我的目光不再看向他,而是落在桌上的一张张宣纸上。他那样的字体犹如一棵青松,苍劲有力。他走到台案前坐下,只见他拿毛笔轻轻沾了沾墨,然后左一笔右一笔地写了起来,毛笔的停笔、顿笔、拐、撇、点……样样精通,我在一旁看呆了那么好的,这飘逸的字体一看就是苦练出来的。

窗外一缕微风吹过我的身体,我顿时感到清爽无比。这是他慢悠悠的放下笔,伸了伸腰推开椅子,叫了我一声,我竟然没有听见,然后他拍了我一下,我这才回过神来,心里对他的毛笔字赞叹不已。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希望更多人的去学习它,去感受它,将中华文化发扬广大。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篇二十三

如我一般严肃冷酷不语恶毒自私自利。

说来也是奇妙,这样的两个人就是能够走在一起。

但我们从来都不说对方,从来不夸奖对方,因为我们都爱自己,因为我们都难以启齿相同的毛病,难以启齿与自己相同的美丽。我们也在恨对方,恨对方总能一针见血地说透自己,恨对方太了解自己而造成的尴尬冷场。你不语,我也不语。其实谁都心知肚明。

如我一般看人不爽就骂回去看见比自己高超的人就是自卑到冷酷无情。这种表面的纸老虎其实我们也是看着对方想着自己。

你为何的这么像我?你又为何完全不是我自己?

这样的两个人,说实话,活在一起,就是骄傲地不可一世,就是在别人眼里如同一首歌的存在,就是别人跟我们说话都是轻声细语。我们享受着,谁都不落下谁,可谁都想将谁踢掉,可谁似乎都离不开谁,就连我这样一个自私自利,虚情假意,冷酷无情的人,都一瞬间想亲手把对方拉入自己的世界,分享与我一样的王位。

只是没想到我的有点动摇,对方却比我还心肠坚硬,即使我伸出手的邀请,对方也嗤之以鼻。好吧,我承认我们两个还是一强一弱,就像相声里必定的一逗一说。只是我们都不甘心,都不想做弱的那一方。都在比谁头上戴的皇冠更为奢华,更为绚烂到让对方足够止步不语。

如我一般刺猬到不想让任何一个人接近自己其实我们都习惯独来独往都不会因为某人的不在而影响心情我们就是这样冷酷无情从来都不真心地说你路上小心。习惯了一个人吃饭习惯了一个人玩手机习惯了一个人打字习惯了一个人看电影。只是这种两个人在一起类似于一个人存在的画面让我有时候突然有点莫名其妙的伤感。我也习惯了在下雨天转过头跟你说声“诶走快点。”

如我一般多愁善感呼吸着角落里的空气我们漠视着身边的每一个也讨论着别人在自己身上的龌龊思想只是之所以我们讨论这个是因为别人的现在就是当初的自己我们笑他们其实是因为在苦笑曾经的自己。我们都深刻明白过去有多么地不堪回忆尤其是自己就像我突然的沉默其实只是为了引起某个人的注意。这种小小心计说谁我们没有心知肚明。

但她真的是我的好朋友,尽管我们都严肃,冷酷,不语,恶毒,自私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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