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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一
根据省市局的工作安排部署,我局从7月4日开始至7月30日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车辆64车次、人员317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73户,广泛宣传了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加强对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县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田文才任组长,副局长闫胜利为常务副组长,各工商所所长和业务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制定了《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xx年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各所在专项行动中,充分利用遍布城乡的12315投诉举报网络向广大食品经营户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
为将活动顺利进行,我局和县盐业主管部门联合在电视台发布通告,宣传有关政策,并印制3000份宣传单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分发,公布工商部门和盐业部门的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和监督。
各所利用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大检查的契机,对全县的食盐经营户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经营户373户,有力的促进了食品经营户的自律意识,督促规范了食品经营户的台账建立,保证了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盐“买得省心吃着放心”。
各所根据要求,对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又开展了一次证照检查,严格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对新申请的食品经营户,严格把关,没有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坚决不颁发营业执照;对已申请的食品经营户,重新核查其经营资格;对食品加工企业、饭店、食堂等用盐单位也进行了排查,保证了食盐市场的安全。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开展20xx年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对学校食品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文件,政府高度重视,20xx年3月1日及时召开了由乡、村干部及学校、卫生院、信用社等负责人参加,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安排部署了20xx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任组长、安监办、畜牧站、司法所、卫生院、农业站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乡学校食品进行规模细致的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9人次,对乡学校(幼儿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在此次检查的学校中发现,学校由于条件有限,还不能完全做到文件附件里面所涉及的款项及内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食堂采购的蔬菜(白菜)有不同程度的腐烂和自主索证不全;
3、食堂员工有1人健康证过期,现场督促立即办理;
1、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包括对硬件设施的投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落实,有计划地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2、加强监督力度,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3、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等,教育学生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三
根据县教育局工作要点和督导室的工作安排,由第二责任区组长督学、督学一行七人,于20xx年9月21日对东沟小学进行了教学专项督导。督导期间,采取了听汇报、查资料、查阅教案作业、听课、访谈、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反馈等形式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1、校园干净整洁、校园环境优美。
2、部分教师教案书写认真,项目齐全、并且超前备课。如马成龙老师的教案。
3、学生作业整洁、起批早。特别是四年级语文另外设置了日记本。
1、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六年级期末检测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均分59.3分,在36所三类学校中居33名。
2、教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无记录可查,教导处对教案审阅少(4次)且无评语。多数教案进度缓慢,存在无教案上课的现象,部分教案环节不全。
3、作业题型设置单一,对错题(字)更正重视不够,作业量也偏少,配套练习大多数未阅。
4、课堂教学,普通话不够标准,未使用教具。
5教学管理不到位。
1、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教研活动,制定切实可操作的工作制度。
2、建立教学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增强教师的师德意识,提高教师的敬业精神。
3、及时对教学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4、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效果。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四
为推动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公司安全稳健运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根据《宁夏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宁夏银行业保险业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银保监发[20xx]27号)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宁夏分公司相关落实安全生产整治方案要求,我单位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对安全经营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安全经营工作的监管力度。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的安全经营工作,根据实际,成立安全生产经营整治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下设办公室专职安全经营联系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各区部负责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经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细化措施。
2、加强新华街车辆管理举措,通过制作车辆通行证进行安全车辆把控,严禁外来车辆的停放,完善安全整治管理。
3、因新华街经营场所为期四个月的标准化职场装修,项目施工作业人员较多,施工现场防护措施不到位,形成安全隐患,积极响应加强施工作业面的防护,楼梯间张贴“安全警示语”、“办公场所提示语”等,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
4、积极建设应急消防、防护、应急器材配备。更换了一批不符合标准的消防、卫生等安全防护用品。
5、密切联系老大楼写字楼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物业管理中心,定期检测消防安全用品,并定期检测和消防演习,做到防范于未然。
6、落实中山街营业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于11月28日与宁夏鑫政安消防知识宣传中心联手,针对中山街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各营业部职场进行全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在各营业部职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知识讲授,强化销售伙伴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经营责任制。搞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经营责任,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经营的重要性,安全就是效益。
2、加大有关安全经营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各区部的安全经营监督管理。
3、进一步巩固安全经营专项整治的成果。
接下来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对安全经营工作的指示精神,突出重点部位,确保安全排查到位;突出规范要求,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突出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到位。把安全经营工作深入扎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安全经营形势的稳定。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五
按照《xxx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农治发[20xx]1号)的文件精神,在全乡范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乡农业经济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乡具体做法是:
经我乡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xx乡涉农专项资金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0xx年度,涉农项目专项资金共投资686.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农民补贴补偿17.71万元,农业生产发展267.9万元,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35.3万元,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58.42万元,扶贫开发307.5万元,其他11万元。
20xx年度,涉农项目专项资金共投资145.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农民补贴补偿24.81万元,农业生产发展9.35万元,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35.3万元,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76.07万元,其他98.3万元。
经检查,我乡在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审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文件起,我乡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20xx、20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通过此次清理和清查,项目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由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纠自查出现问题边清边改,边查边纠,使农村基建设施能发挥其作用,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也能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六
我乡根据邻农负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全乡农民负担开展了年度检查,现将专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农民负担反弹,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了搞好这次年度专项自查,我乡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财政所、农技站、党政办、纪委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此次检查落实到实处。
乡领导小组成员一个村一个村的检查,每个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村必须检查1-2个社,访问5-10户农民,一个项目一个项目的检查,通过对全乡10个村的检查,汇总起来有五点:
1、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我乡在强农惠农方面严格按上级政策规定办,不该收费的没收,该收费的严格按标准收取,各种收费都进行了公示。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正常。我乡多数村没有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今年只有1个村鉴于修公路、堰塘等公益事业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但数量很小,没有超过上级规定的限额。
3、涉农项目不存在收费问题。今年我乡没有涉农方面的收费。
4、农民负担监管到位。我乡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统帅全乡的农民负担监管,并实施了村财乡管,财务健全的管理制度,坚决不允许村、社乱收费。
5、日常监管落到实处。我乡财政所是唯一的收支部门,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农民费用,凡是合乎政策规定和要求的统一通过财政所收取,有效的避免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并且经常以开大会的形式宣讲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审判执行工作。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15331件,审(执)结203163件,同比分别上升12.07%和9.2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7.03%;省法院受理案件3328件,同比上升7.32%,审(执)结2985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51%。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审结刑事案件20xx4件,同比上升20.13%,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5201件,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案件915件,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17件。尊重保障人权,恪守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充分运用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4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格死刑案件证明标准,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位居全国高院前列。加强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审结案件129642件,标的110.55亿元。审结民事案件74477件,依法化解矛盾、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审结商事案件54997件,标的84.53亿元;主动加强司法应对,与省政府金融办、省银监局召开15家金融机构参加的座谈会,通报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对防范金融风险提出司法建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案件168件,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介了甘肃植物新品种案件审判经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880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34件,裁定准予执行1366件。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着力解决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047件,决定提起再审135件。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五个一律”审理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9555件。省法院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公示率和职务、涉黑、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公开开庭率均达到100%。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6件,决定赔偿金额40.08万元,省法院在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加强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43842件,执结39759件,到位金额38.06亿元;积极开展执行专项活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比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提前3个月完成任务,“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扬;召开全省第五次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与25家协作单位共同签署《共筑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参与发布甘肃省诚信“红黑榜”,将2334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建成“点对点”司法查控网络,查询被执行人信息1.7万余条,冻结资金6亿元。
二、司法为民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建成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于“一网”的甘肃法院司法公开网,向社会公众公开10类70余项信息,向案件当事人公开4类100余项审判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比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提前2年建成。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推行庭审网络直播,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推行远程视频立案、开庭、接访,全省107个法院设置了远程视频接访室。在甘肃法院网设立“院长信箱”、“给大法官留言”栏目,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全省法院缓、减、免诉讼费522.11万元,省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198万元。进一步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维权岗113个,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机构5个、未成年人合议庭57个,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执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双联”工作。为永靖县关山乡联系点协调落实项目21个、项目资金1584万元,争取社会力量给358名贫困学生发放救助金43.97万元,帮助群众建立百合销售网店,先后组织359名干警驻村蹲点总计5385天。积极发挥组长单位牵头作用,协调9个省直帮扶单位为永靖县落实项目59个,项目资金7675万元。
三、司法改革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及最高人民法院改革部署,报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9项改革方案,大部分改革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全面推开。除兰州市外,其他地区县级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由被告所在地以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展集中管辖其他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试点工作。办案责任制改革顺利启动。制定指导性意见,在试点法院建立新型合议庭办案机制,在人民法庭推行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错案责任追究制得以健全落实。完善错案责任追究的规定,把8类案件纳入错案范围,明确认定程序、责任主体、责任追究方式,健全违法审判的制度“红线”。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新增人民陪审员2197人,总数达到4045人,提前完成“倍增计划”,组织培训4791人(次),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26000余件;联合制定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经费管理办法,规范选任、培训、参审、考核工作,落实办案补助和培训费用。涉诉信访改革稳步推进。制定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程序规定,统一终结原则、范围、程序,确保终结案件办理质量。协调成立“兰州民声法律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的新机制。“双语”法官培养培训机制更加完善。联合制定进一步加强全省少数民族地区政法干警双语培训工作意见,协调内蒙古、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建立汉蒙、汉哈双语人才省际合作培养机制,编写《宪法教程》等藏汉双语教材10部,填补了藏汉双语法律培训教材的空白;举办培训班22期,培训干警2200余人(次)。《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中央媒体先后刊登了甘肃“双语”法官培养培训的主要做法。
四、信息化建设工作。建成覆盖全省三级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及282个科技法庭、46套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建成互为备份、连接全省法院的高速信息专网。省法院建成数据汇集平台和审判信息、执行指挥、综合集控、新闻发布等“一个平台”、“四大中心”,实现了案件管理信息化、司法公开和司法评估、拍卖网络化、立案庭审数字化、执行信访远程化、办公流转无纸化、楼宇管控智能化,远程立案、远程庭审、远程执行、远程信访成为法院工作方式新常态。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最高人民法院在兰州召开了全国法院第二次信息化工作会议,总结推广甘肃法院信息化建设经验。广东、天津等11个省、市、自治区法院、60多个省直单位和高校约20xx余人来省法院观摩考察。
五、队伍建设工作。全省法院有57个集体、10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院敦煌市人民法院、漳县人民法院和全国最美基层法官、20xx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才让旺杰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省法院班子连续6年被省委评为优秀班子。着力加强教育培训,培训干警3803人(次),建成藏书3万册的实体图书馆和拥有电子书籍10万册、司法数据70万条的网络图书馆、阅览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省法院建成了法院文化长廊,被命名为全省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集中整治“六难三案”,对56个中、基层法院、84个人民法庭开展了明查暗访,实名通报典型问题35起,白银市中级法院被树立为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典型;查处违纪违法人员58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等制度,推行“一案双查”,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司法廉洁。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及困难,如有的案件质量效率不高、裁判效果不好;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近年来案件数量以年均10.06%的速度持续增长,今年突破21万件,与20xx年相比,案件总量翻了一番,办案压力不断加大;一线法官职业保障始终未能有效解决,人员流失、法官断层问题更加突出;直属法院、新成立法院人员编制不足,内设机构不健全;“两庭”建设负债沉重,自我化解难度很大。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努力克服,积极改进。
20xx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xx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服从服务法治甘肃建设这一中心,时时强化党的意识、司法为民意识,牢牢抓好公正司法实践、司法改革推进、干部队伍锻造、基层基础夯实“四个重点”,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努力当好群众权益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律天平的“秉持者”,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良好法治环境。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讲定力、守规矩,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全力推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省大局,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平安建设大局的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民事、商事、知识产权纠纷,依法做好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切实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拓展司法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健全完善特困群体司法救助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大力推进反规避执行和反消极执行,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
(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围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三个关键环节,深化研究、完善方案,抓紧启动和推动一批新的改革事项,着力解决好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五)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职业道德塑造与职业能力提升两手抓,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法官准入条件,完善逐级遴选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整治“六难三案”,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八
根据《x市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开区从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全区范围开展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消除影响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现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开区成立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苟绍波任组长,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定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围绕“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目标,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火灾隐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消除一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解决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管委会各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建立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职工对口联系企业机制,组织人员分组、分片包干,对区内各单位的火灾隐患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火灾隐患,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并实施整治。重点对租赁用地建筑、仓储物流、“三合一”场所等集中连片区域、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容易导致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场所进行排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与整改交替叠加,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检查了xxx多家园区生产企业,查出xx余处一般火灾隐患,没有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明确责任单位、明确整治时限,坚决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九
自去年11月份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召开之后,各县区对此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了行动方案,通过层层发动,迅速掀起了打击非法行医的热潮。一年来,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打击非法行医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团结协作,紧密配合,按照疏堵结合、纠建并举的方针,在全社会形成了声势浩大、深入持久的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全市非法行医现象得到根本遏制,医疗秩序得到有效整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抵制非法行医的自觉性显著提高。通过执法人员对62家各类医疗机构的暗访结果表明,全市非法行医率从20xx年前的27%下降到的目前的2.25%,达到了历史最低水平。
(一)积极营造打非舆论声势。行动期间,各县区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拒不完全统计,行动期间,全市主流新闻媒体共报道120余次,其中县级报道80余次;市局投资近万元印制打击非法行医通告1万张,张贴到全市各村庄、居民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发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动态,共编印《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简报》85期,其中县区级编发51期;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定期开展曝光和公示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对20起典型非法行医案件进行了曝光,对全市2578家医疗机构进行公示两次,既震慑非法行医者,又有利于群众选择合法的医疗机构就医。各县区创新宣传形式,积极营造氛围:xx县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和“整顿治理镶牙场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出动人员20余人次,车辆15台次,发放宣传材料两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30余条;县通过宣传车、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了多层次的打非专项行动的宣传;县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集中宣传日,在梨园公园广场前举行了打击非法行医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悬挂横幅和标语摆放展板,接受群众咨询130余人次;xx区积极协调有关新闻媒体的密切配合,对整个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从安排部署、正式启动、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多个方面进行全程报道;xx县、xx县开展“五进”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农村、工地、市场等地积极开展“依法执业,文明行医”、“认识非法行医”、“科学防病,拒绝巫医游医”、“拒绝黑诊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执业公示制彰显成效。为便于群众监督医疗机构,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全面推行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制。县、xx区与各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部签订了《依法执业承诺书》;在医疗机构内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技术人员证件的原件照片进行公示;沾化对诊所负责人及卫生技术人员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公示;xx区实行诊所实名制,对全区170家诊所以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命名。公示制的实施,方便了广大群众区分该诊所是否是合法医疗机构,有效地防止医疗机构超出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外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别一提的是,从去年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群众“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一年来,全市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40起,对5起案件的实名举报人按规定兑现了9500元奖励,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有奖举报由此进入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快车道。
(三)部门联动增强了执法合力。围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确定的整治重点,卫生、公安、计生、食药、工商、部队等各打非成员单位既立足自身职能,又注重部门联动,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有效工作合力。xx县卫生局多次与公安、食药、计生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医疗市场实施无缝隙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态度顽固、地点隐蔽的非法行医者进行了重点打击,有效遏制了非法行医的嚣张气焰。期间,对4名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各县还与食药部门制定了定期巡查通报制度,对药店非法行医现象实现了有效监督;xx区卫生局先后与公安、工商、食药等多部门联合执法4次,清理取缔非法诊所4家,规范12家;xx区、县、xx县对“钉子户”“难缠户”等采取与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给非法行医者有力的震慑;xx县卫生局联合公安、计生、药监、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行医场所进行了重点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
了整治,全面规范了我市牙科诊疗场所的医疗秩序。xx县制订了循序渐进、“四步走”的做法,彻底清理了辖区内镶牙场所;县通过县电视台播放镶牙场所清理通告6次,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县采取疏堵结合的方针,对符合标准的审批为口腔诊所,对不达标者依法取缔、摘牌停业;xx县召开了镶牙场所负责人座谈会,对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直至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摘牌停业;xx区通过xx区有线电视台及魅力滨城报刊,发布《关于责令停止无证镶牙场所诊疗活动的通告》,督促无证镶牙场所自行关停,对多次督导仍存在无证镶牙行为的场所依法予以取缔。
(五)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区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案件。拒不完全统计,行动期间,各县区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7135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5211户次,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共对涉医违法案件立案142起,罚款50.3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其中查处无证行医108家,罚款40.3万元,移交公安机关6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取缔非法镶牙场所400余家。各县区查办案件情况分别为:xx县立案38件,罚款金额17.45万元,移交法院强制执行2起;县立案23起,罚款12.8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县立案21起,罚款7.78万元;县立案19起,罚款4.5万元;xx区立案18起,罚款3.25万元;xx县立案12起,处罚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54万元;xx县立案7起,处罚金额2.1万元。
许可审批方面。xx县、xx县在未出台本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情况下,实施了对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惠民、沾化在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后没有及时向市局进行备案;开发区今年新设置的医疗机构未执行新的行政许可统一标准格式。在抽查的62家医疗机构中,xx区2家、xx县1家达不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有的科室设置不合理,没有达到各室分离,有的诊所没有设置单独治疗室;县1家民营医疗机构许可审批科目不规范,一级医院审批科目应到一级科目。
监管方面。
1.依法执业。xx县、县、县、县计生服务机构涉嫌存在超范围执业或聘用非医师做彩超的行为,xx县1家医疗机构审批为内科,场所内设有检验科、彩超室,涉嫌超范围执业;xx区2家、xx县1家医疗机构仅核准登记了内科,但是门头牌匾中却出现了“内、外、妇、儿”及“烧烫伤专业”等的宣传标语,存在夸大或违规宣传的现象;县1家民营医院未持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但led宣传屏宣传;xx县1家医疗机构审批名称和悬挂名称不一致。
2.医疗废物处理方面。xx区、县、xx县、xx县个别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医疗废物未分类,使用后的一次性棉棒随地乱扔,未用专用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包装等现象。
3.推拿按摩场所非法宣传疗效。开发区有3家推拿按摩场所仍然存在宣传“中医”、“疼痛治疗”等宣传治病疗效的现象。
4.医疗文书。个别医疗机构未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存在未按要求开具处方、处方上医师不签名等现象。
此外,县、开发区对打击非法行医材料整理不够完善。
疏堵结合,规范审批。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动态监管,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要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标准的,要按照程序及时予以审批。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和校验。对已经审批的,要强化对医疗机构的执法检查,严格执行不良行为记分制度,通过暂缓校验、限期整改直至注销许可证的方式,完善医疗机构的退出机制。
加强监管,规范行为。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提高监管水平与效率。原则上,全年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医疗机构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广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标本兼治,立足长效。要坚持打击和疏导、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监督和服务并重,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并举的原则。要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心、帮助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努力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均取得了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6375件,结案6240件,结案率97.6%,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惩罚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效裁判的此类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1人,重刑面占10.7%,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了平安黄山区建设。
推行规范量刑,注重依法保障人权。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对73件刑事案件实行规范化量刑,取得了良好效果,我院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依法判处缓刑80人;为经济确有困难的17名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人;严格审限管理,杜绝超期羁押问题,充分彰显司法文明。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在庭审中专门设置帮教程序,寓教于审,判处未成年罪犯165人,其中依法判处缓刑81人,尽力挽救失足者。20xx年我院刑事审判庭被命名为“黄山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同时,采取以案说法、举办讲座、上街进行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减少和预防犯罪。
(二)充分发挥调节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调判结合,注重矛盾化解,优化和谐发展环境。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商事审判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五年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236件,审结4125件,结案率为97%,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516件,调撤率为61%。区法院黄山风景区法庭200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议案件41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了社会和谐。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及行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5件,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3件,有效推进了依法治区的进程。
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现生效裁判确认的权益。坚持依法执行和文明执行并重,分散执行和集中执行相结合,说服教育和强制措施相结合,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执结了一批疑难案件,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实现。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669件,执结1651件,执结率98%,执结标的达8900余万元。20xx年区法院执行庭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同年区法院被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20xx年区法院被省高级法院命名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三)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完善立案、信访工作场所便民服务设施,简化立案程序,实行“一站式”柜台服务,努力做到受理及时、移送审理快捷;推行办案法官及信访工作人员联合接访制度,慎重做好涉诉信访维稳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树立人民法院形象,我院规范了信访接待场所,诉讼服务设备齐全,还配备了安检门禁等设施。在立案上,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
注重简易程序和调解方式结案,尽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倡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特别对事关民生的案件开通便民“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因案制宜、有的放矢。采取主动引导、效率优先两项策略。把握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三个时机。做到关心、用心、耐心、细心四心并用。尽力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了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目的。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促进办案质效不断提高。完善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和质量评查监督制度,突出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对案件审理全过程的节点管理、审限监控和程序监督,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随案发放案件跟踪监督卡,对审判形势和案件评查情况进行定期分析通报,增强了法官办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了司法公正。五年来,共评查各类案件6000余件,案件总体优良率97%,审、执案件合格率100%。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两个过硬”等学习教育活动,以宋鱼水等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干警对照先进找差距,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提高了队伍的政治素质,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五年来,全院有22个集体、32名个人获得省、市、区各级表彰、奖励和命名。
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水平。五年来,有270人(次)分别参加了市委、区委、本院和上级法院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通过连年开展庭审观摩评议、书记员业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法警技能训练等岗位练兵活动,促使干警钻业务、练技能,先后有20余篇法律文书和论文获奖,法警大队在20xx年全市法院第一届司法警察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多个奖项,为公正高效司法奠定了坚实的素质基础。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管理。坚持“制度治院”、“从严治院”,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40余项,编制了《黄山区人民法院制度汇编》,使队伍管理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全面推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审判绩效考评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和“四个一律”要求,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制,推行廉政承诺制度,配备廉政监察员,强化内外监督,促进了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廉政建设。
(五)积极推进基础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条件。
五年来,我院把加强“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作为增强法院服务保障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有力地改善了法院执法条件。经过积极努力,我院先后对上争取资金及物资装备共计810余万元,争取到2个“两庭”建设国债项目,总面积为1400平方米,两个基层法庭均已建成使用。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总投资1680万元的区法院审判大楼也已正式投入使用。更新补配办案警车18辆、办公电脑160台,建成政法专网,实现了法院间的远程视频会议功能,提高了信息化工作水平和办公办案质效。
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少数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的法官定纷止争、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还须进一步加强;办案力量不足、法官断层等问题还较为突出。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十一
作,圆满完成了专项治理工作,并顺利通过了上级的检查验收。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六月二十六日,市政协副主席、xx枢纽管理局局长、电厂厂长黄xx参加了南方电监局召开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管理局、电厂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贯彻会议的精神,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回头看”和检查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动了电厂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认真学习传达南方电监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
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的部署,明确了具体的目标和任务。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提高认识。
为使全厂干部职工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管理局的部署,电厂各科室和部门层层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南方电监局和临江市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动员全厂干部职工主动配合,积极采取电话,举报箱等形式继续反映电厂发生的各种不正当交易行为,并反复向大家公布了举报电话号码。同时,还利用电厂局域网等形式向全厂进行宣传,为大家共同参与此项工作增加了渠道。
三、
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果的检查评估工作。
根据管理局的安排,从7月1日开始,由电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专人对上次自查自纠结果重新进行检查评估和“回头看”。检查的内容包括:
2、电厂现有的各项制度的排查情况;
3、管理局、电厂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自查自纠结果;
4、电厂的长效机制是否跟上级的要求相一致。
为确保检查评估效果,我们采取了先重新进行排查,然后再对前后二次排查的结果进行对照的办法,经过艰苦细致的努力,到7月10日止,终于圆满完成了检查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如下:
(一)对班子领导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自查自纠结果的评估:
特殊岗位人员的排查情包括生技科技术专责4名;水工。
车间技术专责2名;财务科会计和概预算共2名;水库科技术专责2名;服务公司业务人员3名。经排查,上述各特殊岗位人员自20xx年至20xx年间,均严格按照管理局、电厂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洽谈、工程招投标和检查验收、物资的采购和验收等,没有发生过一起违纪违规行为和不正当交易行为。
(二)对工程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项目的自查自纠结果评估:
在工程项目方面,对20xx年至20xx年的各种大小工程建设项目共78大项(其中基建类67项、技改类11项)全面进行了排查,其中对56个工程建设项目重点进行了检查,经过严格的排查,没有发现一例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交易现象,所有的工程建设均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审批,并实行招投标(或议标)。在物资的采购上,严格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低的购进,保证物美价廉。
(三)在制度修编方面自查自纠结果的评估:
在制度修编方面,对所有的制度进行了排查,结果显管。
理局、电厂制度健全,一切工作均有章可循。有效地杜绝了各种漏洞。同时,我们还根据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补充修编、制定和完善了《xx水电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xx水电厂设备大修、技术改造实施规定》等二个制度,使电厂管理进一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认真落实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检查评估工作结果后,管理局、电厂毫不松懈,有利再战,结合纪委下半年的工作,在认真落实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扎实推进。
(一)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管理局、电厂把扎实做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载体,认真按照市纪委的具体要求,由电厂党委书记梁德群同志亲自挂帅,成立领导小组。结合电厂的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并狠抓落实。同时还结合电厂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力求取得成效。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督,认真落实。
(三)扎实开展“十个一”倡廉工程。
今年是临江市开展“十个一”倡廉工程的籍;五是创新一项预防和防治腐败的制度;六是下半年出版一期以治理商业贿赂为主题的廉政建设宣传栏;七是举办一次主题活动;八是树立和剖析一批正反典型;九是利用电厂局域网优势举办一次治理商业贿赂大家谈活动;十是利用电厂党员电教室放映一次反腐倡廉电教片。
(四)、从细处着手,从源头上把关,防止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是严格财务审批手续;二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三是对于各种重大的开支项目一律由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四是对于重大的工程项目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五是物品的采购实行“货比三家”,保证质优价廉,杜绝“吃回扣”等不良风气;六是严格控制各种公务活动开支,明确规定出差的住宿和伙食标准,对于超出标准的部分开支由个人垫付;七是认真做好厂务、党务公开工作,对电厂的各种重大的决策和经济开支、党费收缴情况等实行张榜公布,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共同把电厂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专项工作报告模板二:
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云财教20xx222号)、勐海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海教字20xx206号),根据文件要求,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自评工作,将严格按照全面复查、整改落实执行。现把我校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制度建立情况。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
教学。
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打洛中学成立了由校长陈敦文任组长,副校长、总务、报账员为组员的机构管理小组及理财小组,同时也成立了有总务、政教、教务、教师代表参与的经费预算编制小组,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同时,为保证财务工作不受其他工作的干扰,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财务办公室,配备了专用电脑、财务软件、保险柜及档案柜。
(二)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1、为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我校制定了《打洛镇中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职责》、《报账员工作职责》、《学校财产(实物)管理制度》、《打洛镇中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对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及拨款、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学校代收费收入以及教职工水电费收入等收入,做到及时入帐,及时上缴学校财务专户,不私设小金库。
2、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学校完善经费的开支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经费必须经校长审批,报销票据须签上经办人姓名,说明购物或开支用途,并由会计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不设小金库,所有的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报帐员备用金存放不超过规定限额。
4、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开支帐目每季度在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三)强化人员配备,建立专门账户。
二、会计基础管理工作。
学校在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按规定依法编制年度经费收支计划,报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再上报有关部门。把学校所有预算外收入缴交会计核算中心,并按有关规定请拨使用,凭合法有效的会计原始凭证申请支付款项。学校报账员负责在校行政的指导下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统计上报有关财务资料,办理学校收入资金的收取和上缴手续;收集审查学校经费收支原始凭证,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会计核算中心核销或付款;负责支取和保管学校备用金;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和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及预算外收入备查帐;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数据真实,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三、专项资金。
(一)资金的到位情况。
1、公用经费。
20xx年,根据我校在校学生数865人及生均700元的标准,共补助公用经费633,779、00元,已全部拨款到位。
20xx年春季收上级拨入公用经费324,375、00元。
2、生活补助资金。
3、免费教科书。
(二)支出情况。
1、公用经费。
2、开支后取得的效益。
(2)电费、网络费的支出保证了学校各种活动的正常开展,(3)支付学业水平考试费、优秀班级教师奖励金等25,156、95元,增加学生和教师学习的积极性。
(4)购买打印机、电脑耗材等办公用品加大了教学效率,由于纸质文档的生成、查询、修改和管理既费工、费时,又容易出错,因此这种办公方式严重影响办公事务处理的效率及质量。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使人的各种办公业务活动逐步由各种设备、各种人机信息系统来协助完成,将人们从大量繁重重复的办公事务中解放出来,许多办公事务实现了电子化和自动化,实现无纸办公、电子办公,从而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办公环境,节省办公费用,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
3、生活补助资金。
自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来,我校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在使用经费时,始终本着量入而出、厉行节约、严把支出关,使学校的经费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了提高经费收支的透明度,我校还在财务公开栏中,进行每半年一次的财务公开工作,将各项经费的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进行详细公示,接受社会及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监督。
四、非税收入的管理。
20xx年我校共收取预算外资金59697、09元,其中利息收入1353、09元、橡胶收入58344、00元。学校的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收取后,都及时缴存财政专户,需要支出时,再按计划提出申请核拨,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并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检自查,通过自查我校无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现象,无侵占、截留、隐瞒、转移本单位的收入及本单位管理的资金及公款私存等私设小金库现象,也无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1、按规定应实行采购而自行采购的项目无。
六、教育收费。
自20xx年实施《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我校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并于20xx年春季、20xx年春季先后免收学杂费及住校生住宿费,现无政策性收费项目。学校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禁止收费的规定,没有向学生收费。学校没有巧立名目收费。
学生的教辅基训由书店配套提供,学生自愿购买,且在校外进行。广大教师恪守纪律,没有一个任课教师公开或私下向学生兜售、报刊、杂志、模拟试卷、指导与点拨等违禁教辅。学校把杜绝乱收费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不断加大教育、宣传、惩治力度,让广大教师,人人高度重视违禁收费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从而灭绝收费念头,廉洁从教。
七、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改革以来,公用经费的投入,加强了学校的软硬件建设,大大改善了教育教学环境;国家对学生助学金的落实到位,使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贫困学生提供了生活补助,进一步减轻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但由于存在资金拨付到位较晚的问题,造成公用经费使用及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的滞后,给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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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十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各项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法院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共新收各类案件108.7万件,办结103.3万件,结案标的额2596.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2%、5.3%和47.9%。其中,省法院新收案件6772件,办结6701件,结案标的额250.3亿元。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5万人。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对3695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依法审理招远“5·28”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平度“3·21”放火案;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018件,判处罪犯4091人,同比分别上升102.7%、93%。推进依法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092件,判处罪犯2467人,其中原为县处级干部44人、厅级干部10人;依法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164件,判处罪犯170人,同比分别上升67.3%、53.2%。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3234件,判处罪犯5399人。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29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对383名拐卖、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予以严惩;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实行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制度,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
(二)加强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2.7万件,结案标的额360.6亿元。其中,审结离婚、赡养、继承等案件13.4万件,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1.9万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9.7万件。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制定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权益等13个规范性文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省法院制定印发《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30件。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的审理,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及时解除军人军属的后顾之忧。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依法妥善处置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联“彩石山庄”项目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济南法院2个月内促成1724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已发放执行款8.2亿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商事审判,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8.7万件,结案标的额1306.5亿元。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提出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防范经营风险等20条措施。依法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6.5万件,并针对涉金融纠纷高发多发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强化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的司法建议。审结股权转让、企业破产重整案件571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5003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1660件,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四)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748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351件,判决维持733件,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7788件。在枣庄、济宁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着力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及时、公正化解行政争议。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05人(次),同比上升29%。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审结案件143件,决定赔偿15件,赔偿金额135万元,依法维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24万件,结案标的额78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8%、31.3%。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执结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1万件,执行到位4.1亿元。推进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建设,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驻鲁34家银行建立网络对接,实现当事人户籍、车辆、工商登记、存款信息网上查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向社会发布6.5万名“老赖”信息,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出境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依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对3237人实施司法拘留,对992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43人给予刑事处罚。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每一份裁判文书的制作,都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辨明是非,惩恶扬善,在全社会促进形成规则意识和正确的价值导向。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100余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与新闻媒体合办《法院在线》、《法官说法》等栏目,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一)始终坚持严格司法。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充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相互制约,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对251件自诉案件、142件公诉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对46件久押未决刑事案件进行了清理。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审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5.8万件,其中依法改判5757件,发回重审3512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732件,其中依法改判238件,发回重审59件。
(二)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对审判工作进度及时公开,当事人可随时通过网络查询案件进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45.5万份,居全国第二位;对案件庭审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在省法院门户网站直播了269个庭审实况,做到“每庭必录、每日必播”。组织开展裁判文书专项评查,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信息、通报案情、直播庭审,省法院与菏泽、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入选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影响力”排行榜。
(三)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多发性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加强审判案例指导,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探索建立司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的做法,明确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权力及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案44万件,同比上升7%,其中省法院院庭长办案771件,同比上升33.4%。
(四)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增补8318人,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13903人。拓宽选任范围,提高基层群众比例,目前城市普通居民、农民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43.5%,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加大参审力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3.3%,同比上升30.2个百分点。东营中院在审理倪发科一案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中属全国首例,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总结推广这一做法。
(五)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减刑、假释适用条件和标准,制定印发《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实行立案公示,对书面审理的假释案件一律提讯罪犯,对减刑、假释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对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减刑、假释案件3339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590件。去年,共办结减刑、假释案件4.2万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或退回补充材料730件,变更减刑幅度620件。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不断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一)推行“四心工作法”,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做到“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理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广大干警认真践行“四心工作法”,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徂徕法庭副庭长钱继红,大学毕业后扎根山区十多年,翻山越岭、走村入户,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处理案件,办案一千多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当地群众亲切地称她为“乡村法官”。
(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推进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和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体系,有155个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37个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103个法院开通了服务热线。加强诉讼指导,推广沂源县法院诉讼风险“五笔账”做法,引导当事人算好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开展巡回审判2万余次,大量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社区农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615万元,为454名刑事被害人、237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金2940万元。
(三)畅通申诉信访渠道,进一步解决信访难题。推进诉访分离改革,畅通入口,疏通出口,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6010件,提起再审1247件。加大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力度,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制度,接待群众来访4.7万人(次)、处理来信1.3万件(次)。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访450件(次),与最高人民法院预约登记接访332件,让当事人减轻了奔波劳苦。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进京上访数量同比下降35.3%,案访比是全国法院最低的省份之一。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加强基层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公开招考的399名初任法官、公务员优先充实基层,培训基层法官2.9万人(次),去年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90.3万件,占全省法院办案总数的87.7%。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恢复、新设法庭18处,改扩建49处,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普遍建立便民诉讼服务站,在农村、社区设立联络点、联络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我省法院优化法庭布局、方便群众诉讼的经验和做法。
四、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过硬队伍。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行全员学习、全员交流、全员轮训,牢牢把握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大讨论、“国家宪法日”法官宣誓、法官授职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坚持秉公用权。去年共有65个集体和12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和审判业务专家。
(二)强化规矩意识,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整改“四风”问题,省法院修订完善74项规章制度,班子41项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开展审判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105处人民法庭进行暗访,对5名中级法院纪检组长、5名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审判作风得到有力整治,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两个责任”,保持司法廉洁。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狠抓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全省法院自查案件45件,严肃处理干警51名。结合查办案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举办警示教育专题巡回报告,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5起。认真落实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确保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开展登门走访,开通短信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视察、座谈22次248人(次)。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省法院办理代表建议119件、委员提案16件,办理来信136件、来电407人(次),接待来访196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展,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全省三级法院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司法理念、能力、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不够及时到位,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作风建设成果还不够牢固,有的干警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行为失范,个别干警甚至顶风违纪、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省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有待强化,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比较突出;司法权威仍然不足,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山东建设;坚持法治反腐,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保护守法诚信,制裁违法失信,促进社会公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公正司法要有新举措。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三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认真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感受司法、监督司法。
四是队伍建设要有新成效。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驾驭庭审、制作文书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
五是基层工作要有新突破。坚持重心下移,加强监督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水平;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在人员配备、教育培训、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深入总结推广基层经验,着力推出一批重大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断提高司法水平,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为山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国家质监总局的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局《关于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在xx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围绕“两创”要求,切实开展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完成专项整治的目标。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市局关于专项整治的文件下达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县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并多次向县政府汇报,求得政府的大力支持,把此项工作列为今年全局的重点工作。
1、成立组织,学习动员。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xxx任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稽查科,副局长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召开了动员会议,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了思想;同时联系媒体,通过报纸、电台进行宣传发动。
2、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制定《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办公室成员和各科室责任分工,同时,召开了各镇(乡)街道质监员会议,对具体的工作进行了布置,下发了调查表,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3、建章立制,周密部署。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全县玩具产品质量整治工作的方案》、《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局家具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x县开展油漆涂料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以及包含服装行业整治的《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三号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国家级五类重点产品和市级督办的家具产品整治的目标和行动安排,对省级、市级重点产品的整治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为了摸清企业基数,建立质量档案,我局组织各科室力量,对全县的第一批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一边充分利用工商登记信息和代码登记信息进行重点搜索,一边借助街道(乡镇)的力量排摸企业情况,在最短的时间内基本确定了企业基数,其中家具生产企业12家、玩具生产企业3家、服装生产企业9家、油漆涂料生产企业2家、无仿真饰品生产企业。目前质量档案建档率达100%。另外,还对1家涂料生产企业的进行企业标准备案。对省市重点产品中的五类食品的档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食品科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所有的五类企业进行了逐一走访、登记,目前,桶装饮用水企业9家,豆制品15家,干制海产品5家,茶叶24家,米面制品4家;今年以来,我局监督稽查科还对全县31家十类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档案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我局严格按照方案,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整治工作。
1、国家级重点产品。为了切实解决家具等五类产品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资超标问题。我局重点对家具、服装产品、油漆涂料进行整治帮扶。
xxx家具既是国家级重点产品又是市局督办的区域重点产品,全县12家家具生产企业,年销售额上百万的只有5家,基本上属于作坊式生产的小型企业。针对家具企业内部管理薄弱,缺乏产品生产标准意识,产品出厂检验无记录这种情况,我局对家具行业进行分类监管帮扶:4家a类(质量管理现状良好),5家b类(质量管理意识薄弱),3家c类(生产不正常,面临转、停、并)。组织全县家具生产企业参加市局举办的家具企业质量管理宣贯会,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增强对家具产品标准认识。对于a类企业,我们主要在进一步规范标准生产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创立自己的商标品牌,积极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对b类企业重点进行帮扶,主要是生产中对标准的理解和标识标注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对原材料的进货把关等方面落实责任人。制定落实企业管理制度,通过手把手的帮扶,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人员岗位责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从最近的一次对家具企业标准执行检查情况来看,除了非最终产品企业,100%企业已有比较规范的家具使用说明书。如华山家具有限公司在以前的监督抽查中出现过甲醛释放量超标问题,通过规范提高,今年二季度的家具监督抽查中成为合格企业。
为全面掌握我县服装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我局在建立质量档案的基础上,配合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对辖区内的二次上报的所有服装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并抽样送检,共抽了四个批次的样品,目前正在检测当中。7月底,监督稽查科、质量科、稽查大队联合对9家服装类产品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在生产的企业基本上能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注标识规范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在油漆涂料方面,我们也进行分类监管。对规模较大的企业,要求严格按已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3c产品,鼓励企业导入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列入宁波市名牌企业培育规划,进一步提高企业层次,对另一家小规模企业,要求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帮扶企业规范标注标识。督促飞轿油漆企业按国家政策要求积极申领油漆涂料生产许可证。目前已上报,计划9月底领证.
2、省、市级重点产品。积极开展茶叶产业提升行动,实地走访18家茶叶生产企业,督促企业抓好基地建设,提升技术标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行为,提高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原1家qs认证企业生产加工面积只有300平方左右,现通过改造,搬迁至新厂房,生产加工面积达1000多平方。今年全县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物合格率达100%,茶园实现无公害茶标准50%达标,30%茶园获得有机茶认证,全面实现厂区环境与过程清洁化,省定初制茶厂达标率达80%,取得qs认证13家,省名牌产品2家。查处了无证生产加工茶叶3家。
扎实开展“两豆”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实施县政府《全县豆类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领会食安委会印发《xxx县豆制品加工小作坊整顿规范验收基本要求》内容。一是全面清理整顿豆类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浙江省非发酵豆制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条件》和《xxx县市场准入制豆芽生产基本条件》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会同食药、工商、卫生、粮贸等部门,对跃龙等四街道11家经生产条件改造要求验收的豆制品小作坊进行核查,责令6家不符生产条件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限期整改或关停。二是引导、督促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落实日常质量监管、强制检验等措施。目前豆制品已qs认证1家,并有3家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缴请咨询老师现场指导,积极申报qs认证。三是积极扶持发展规模化企业,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投资豆制品、豆芽行业,兼并小企业,鼓励小企业小作坊联合做强做大,形成龙头带动豆类食品健康发展。目前有1家投资380万元生产加工豆制品企业已投入生产,有1家投资400万元生产豆芽企业已开始试生产。
按照《xxx县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全面推进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协调,做到行动前有方案,行动后有总结,检查时做好巡查记录,切实完成安全产品专项执法行动。
1、安全类产品执法行动。一是组织“一号行动”,对本县境内人造板、家具生产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立案查处1家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人造板企业,对所生产的细木工板予以封存;二是牵头组织“二号行动”,对我县玩具生产企业和以及大型超市的玩具产品进行检查,要求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正确使用警示说明标识和认证标识,对不符合销售要求的玩具产品当即责令商家下柜,限期整改,并要求其建立进验货登记台账,向供应商索票索证,严格把关,杜绝采购不合格产品,并对1家销售无3c玩具商店立案查处;同时对验配眼镜单位和燃气器具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督促1家刚开业的验配眼镜单位及时申证,对2家的燃气调压器进行抽样送检。三是在“三号”行动中,除了对服装企业抽样检测外,组织力量对全县辖区内辖区内建筑防水卷材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目前仅一家,该企业基本能按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组织生产,未发现超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但还存在产品出厂记录、产品生产记录未及时登记、计量检定小标签未加贴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及时整改落实。
2、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注重部门联动,与工商、卫生、药监、贸粮等部门联合开展“两豆”专项整治工作。率先在跃龙街道、桃源街道、梅林街道、西店镇实行豆芽产品市场准入制管理,取缔了17家无证照豆芽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杜绝了不合格豆芽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0多人次,捣毁三个豆芽加工“黑窝点”,取缔了30家无证照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0多份,立案11起,涉及货值达20多万元。同时,我局还开展桶装饮用水整治“回头看”行动。7月份对全县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重点对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施、人员资质、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和包装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并对企业的生产水源和饮用水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对1家存在问题较重的签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月份,会同稽查大队对水产制品等5家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使用农药、亚硫酸钠、甲醛等,对1家存在问题企业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3、“民生计量”执法行动。根据《关于开展集贸市场电子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于4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贸市场电子秤专项执法行动。首先是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对辖区范围内的集贸市场的分布情况、电子秤数、公平秤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全县约有1350余台在用电子秤,其中有860台已检,一次检定合格率为97.4%,受检率为63.7%。其次是加强宣传,增强全民计量法制意识。在普查器具的过程中,向集贸市场主办者积极宣传计量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市民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意识,形成质监部门、市场和市民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再次是制定了详细的强检计划。计划分3个时间段对18个乡镇26个集贸市场的在用电子秤开展强制检定工作,确保市场公平交易。
4、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严格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对重点产品监督抽查豆制品59批次、茶叶18批次、水产品8批次、饮用水23批次。21家获证企业年审时实施检测结果比对,以核查其质量控制能力状况。二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认证时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制度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定期监督、督促指导等证后监管制度,确保企业持续保持和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加强企业产品出厂流向登记制度,对已售出的危及人身健康的不合格产品确保能按有关召回规定与《特别规定》进行追溯与召回。
通过今年的集中整治,我县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100%摸清了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底数,目前建立质量档案率达100%,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今年开始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油漆涂料有一家企业正在取证)。切实解决了家具等五类产品中甲醛、苯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应当取得qs证的包装外销食品100%整合取证和无证查处,列入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已取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进货索证索票、生产销售台帐、使用添加剂备案、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同时,我局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到目前为止,通过各类报刊、电视报道、网络发布专项整治相关信息50余篇,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十四
按照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苍农负[20xx]10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开展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是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现将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我乡6月10日,党委副书记、乡长李岚亲自组织召开了村主任、村副主任及涉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在会上,一是成立了以乡长李岚为组长、副乡长向军为副组长、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月山乡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二是明确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制定了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施方案。领导在会上强调了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是以解决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必须坚持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必须加强对辖区内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调查清理整治,必须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及时上报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必须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
(一)涉农乱收费清理整治重点。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强制或以自愿名义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校服,以及收取试卷费、、饮水费、学杂费和学生食堂乱收费等问题。
2、计划生育领域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不规范,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放环信用金、孕前检查费、计生保证金,以及搭车收费、强制服务、以罚代管等问题。
3、农民建房领域除向农民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以外的配套设施费、测量设计费、占道费、选址费、建房押金等问题。
4、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将公益性服务转为经营性服务、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对向生猪养殖户在屠宰环节多收乱收费用等问题。
5、农民办理婚姻登记重点整治除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外的其它费用问题。
6、农业用电领域向农民收取电网改造费、变压器更新费、电表费,以及其他加重农业用电负担等问题。
7、各项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过程中,代扣代缴、搭车收费、配售商品、以领取补贴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等问题。
(二)涉农乱摊派清理整治重点。
1、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应由财政承担和配套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服务费用等向村级组织转嫁问题。
2、违规要求村级组织提供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费、修缮费、取暖费、赞助费以及教师工资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单位以村级治安综合治理、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等名义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4、村级组织报刊订阅超出限额标准,违规扩大党报党刊征订范围和搭车发行其他报刊,利用行政权力通过发文件、下指标以任务分解、代订代缴等方式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等出版物问题。
5、有关部门和单位向村级组织下指标定任务,对未完成计生管理目标、征兵工作等任务的村级组织进行处罚问题。
6、各类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以教育培训、慈善捐赠、要求入会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问题。
7、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摊派,不执行有关减负政策或优惠政策,增加经济负担等问题。
8、农业用水重点整治农业水费计收中乱摊派、搭车收费等问题。
(一)6月11日―6月20日全面完成了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
(二)6月11日—6月25日由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现场处理。
(三)6月26—6月30日,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对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对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对违规责任人依法追责,以巩固清理整治。
我乡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清理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深入基层、结合实际,依靠基层干部和群众,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违法行政、与民争利、损害农民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重点清理整治范围进行了逐项疏理和清理。通过清理整治结果,全乡范围内无一例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的案例发生,在工作开展中我们加强了部门工作协作,强化了责任落实,确保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取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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