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法律约定,它规定了交易双方在特定情况下应当采取的行动。合同的执行应严格遵守约定,确保双方权益。通过合同的签订,可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消除潜在纠纷。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一
现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与缺陷维修授予乙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强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2、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日期
本工程项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总工期为_______天。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2、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的.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进度达到具备做表面结晶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元,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三日内结清余款________元。逾期乙方按尾款额加收3_______%/日滞纳金。
四、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及作业程序。
2、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实现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派专人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签证。
3、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完工,加强工程管理,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各种材料堆放、施工场地布置必须整齐、合理,爱护甲方设备,严禁野蛮施工。
提高安全、防灾保险意识,杜绝事故发生;石材翻新。
五、施工程序参考我公司《大理石翻新工艺》和样板标准.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据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金额:元),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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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三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委托方将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容。
2、招标代理形式:邀请招标。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1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全部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元或仅支付元,乙方均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四
承接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担下列项目的服务招标代理。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经详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1项目名称:
1.2服务地点:
2.服务内容:
3.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3.1.1办理前期的各种申报及审批手续。
3.1.2按时提供足够的工程技术资料给乙方制作招标文件。
3.1.3甲方必须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迅速地解答问题。
及提供资料给乙方及投标单位。
3.1.4按照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乙方责任。
3.2.1代理甲方编制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2.2发布招标文件,主持开标及评标会议;。
3.2.3填报相关资料,由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3.2.4为甲方编制设计合同;。
3.2.5为甲方详细解释招标代理的具体程序及操作步骤。
4.酬金:
代理酬金:一笔算人民币伍仟元整。
5.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项目招标服务并提交招标过程资料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合约有效期。
本合约有效期自20xx年04月至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为止。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断合约或延长合约时,乙方为此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乙方原因,则乙方为此项目开支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7.违约责任。
7.1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其违约内容,如该违约事项继续发生,则14天后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约。合约终止后,违约方必须负责因其违约使合同终止而引致对方的损失。
7.2倘若项目为贷款项目,因贷款协议没有执行,或国家计划项目,因故停建缓延,则本合约终止。而甲方必须对乙方直至终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并就乙方未完成服务的已投入部份,给予补偿。
8.其他事项。
8.1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8.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采取协商解决,仍不能一。
致时,可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的,请当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
8.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清后自然失效。
8.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签约人。
盖章:(乙方):
签约人盖章:
开户银行帐号:
日期: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五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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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明确职责,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完整,控制建设成本支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铁道部、铁路局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铁路局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合理、及时筹集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杜绝资金损失和浪费;加强对建设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及时办理资产交付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在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计划财务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包括。
(一)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铁路局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铁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各项财务决议。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牵制制度。
(三)严格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执行)和《企业会计制度》(铁路公司执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规范会计核算。
(四)及时编报建设资金预算,请领、管理和拨付建设资金,科学、合理筹措和使用债务性资金,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
(五)参与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等相关工作。
(六)根据合同、验工计价、发票等资料,办理工程资金、征迁补偿及物资设备款的预付、结算和清算。
(七)按合同约定,监督、检查拨付参建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参建单位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八)项目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保证资产完整。
(九)按时编报快速月报、财务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定期进行财务预测和经济活动分析。
(十)加强财会信息化、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责与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
(十二)办理项目后期收尾工程和会计档案等资料的移交。
(十三)依法接受审计和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第四条。
建设资金银行帐户的开立。
(一)项目管理机构开立、撤销或变更银行账户,均应按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报批。
(二)为便于资金监管和价款支付,应约定施工单位资金帐户与项目管理机构结算帐户在同一银行系统开设。
(三)项目管理机构应在机构所在地铁道资金结算所开设资金结算帐户。当地没有资金结算所的,原则上应在与签订了监督协议的商业银行开户。
(一)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月份)资金使用预算、合同及工程建设实际需要,按照“先请领权益性资金,后请领债务性资金”的原则,报送月度用款预算,向铁路局财务处申请领用建设资金。请款额度应不包括工程进度结算款中暂不需要支付的部分和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铁路公司根据出资协议、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月份)资金使用预算、合同及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向铁路局财务处和其他出资者申请建设项目资本金,债务性资金自行筹集。
(二)自行筹集的建设资金,应按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多渠道、多元化、低成本”的原则,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执行。
(三)铁路公司需建立建设资金筹集机制,根据建设项目总体要求,编制建设期滚动计划,预测各资金需求量;根据投资计划,编制资金预算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是铁路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办理担保手续的依据。
(四)铁路公司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资人(代表)以土地征迁折价等非货币投入项目的资本金,需由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各出资方确认后,计入公司资产和权益。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出资人(代表)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资本金。
第六条。
建设资金的拨付。
项目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算、支出预算、投资概算分章节计划、合同、经审核签认的验工计价(或有效发票)和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严禁无依据拨付建设资金,严禁挪用、调剂、串换使用建设资金。
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建设资金。
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支付数额、方式和时限应严格按照《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规定执行。
第七条质量保证(保修)金的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项目管理机构请领资金时应将质量保证(保修)金从请款额度中扣除。需返还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保修)金时,由项目管理机构据实请领拨付。
第八条存款利息收入的处置。
建设资金在项目初验前产生的存款利息一律冲减建设成本;铁路局管理建设项目初验后产生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一律通过铁路局财务处汇缴铁道部。
第九条项目尾工款和结余资金的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各部门必须密切合作,对初验合格项目收尾工程进行合理组织,确保尾工工程进度,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建设资金。
(一)铁路局管理项目在销号后一年内没有完成全部工程的剩余资金应经铁路局财务处上交铁道部财务司,同时将剩余工程的明细清单通过铁路局报铁道部建设、计划、财务、审计等部门备案,并进行台帐管理。具体实施时需使用资金,项目管理机构应提供合同和完成情况通过铁路局向铁道部请拨,完工后报主管部门核销。
(二)铁路公司项目管理机构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待财政部、铁道部对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按批复意见作出财务处理。
第十条建设资金使用的监控。
(一)项目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联签制度。
支付工程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前,财务部门需提供资金支付联签单(联签单应列示汇款去向、用途、额度、合同金额、已付金额、累计计价及累计付款金额等内容),经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总经或相关分管领导)、财务主管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签后据实支付。联签过程中各部门、人员必须对提交资料及决策结果的真实、合法、合规性负责。
(二)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将资金监管条款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通过延伸检查、与开户银行签定《帐户监管协议》或建立网上银行查询系统等措施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建设资金被挪用、转移、流失和浪费,确保资金正常使用。
(三)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事项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在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时予以明确。避免铁路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机构按项目建帐和明细核算,或通过设置工程成本辅助帐,详细记录和真实反映项目章节的建设成本。同一个建设项目,不同性质的建设资金,应在同一会计帐套内管理和核算。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基建支出的性质,分别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对建设成本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依据合同、验工计价和发票等凭据计列投资支出,并按工程件名、批准的设计概算、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投资计划等实施总额控制。禁止超概算、超计划列支建设成本,禁止挤列建设成本。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机构会同监理单位必须依据工程实际完成数量,认真审核验工计价资料,禁止高估冒验、预验和虚验。财务依据审核批准并签章齐全的验工计价计列建设成本。建设项目在竣工时要进行全面清理,按批准的概算控制末次验工计价。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按照铁道部转发财政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并计入建设成本。对部财务司转帐列支的前期工作经费,在项目概算清理阶段由计划财务部负责纳入报部清理概算建议。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机构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报废净损失上报部相关部门批准后,计入“待摊投资”处理;施工单位施工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期间的借款利息计入建设成本,项目初验合格后,已交付资产项目对应借款本金的利息按照规定停止资本化。计划财务部在项目初验合格后必须及时通知上级财务部门,并报送《初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按报告确认时间作为确认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的时点依据。
第十七条拨付施工单位的预付工程款和支付供货厂商的预付设备款,以及拨付铁路局管内配合单位的协议款,应在“预付工程款”科目核算,严禁“以拨代支”,直接列入建设成本。
第十八条拨付给铁路局管内配合单位的协议款,要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与铁路局管内配合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确保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实施。财务凭合规票据和验工计价计列建设成本。
第十九条项目管理机构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计列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按批复概算实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分据实列支。
在建的铁路局项目和铁路公司项目应根据经部批准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概算总额和项目具体情况于每年年初按项目上报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预算,按批复内容和额度据实列支。预算执行中如有重大调整事项,应及时上报调整预算。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项目管理机构管理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管费总额的10%。
差旅费、施工现场津贴、交通费、通信费、劳动保护费、防暑降温费标准应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津贴标准和增加津贴名目,相关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建设期营业帐簿印花税不在项目管理机构管理费中列支,列公司“长期待摊投资”科目。
第二十条。
所有工资性支出包括代扣代收代征(简称“三代”)手续费奖励、招标劳务费等,应通过“应付工资”核算,纳入工资计划管理。
除特殊原因外,所有工资性支出应通过银行工资卡支付。
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铁道部、铁路局相关奖励办法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并按工资计划审批渠道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项目管理机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明细核算,并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第五章收入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管理机构收入主要包括从事建设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招标费收入、各项索赔、违约金收入和其他基建收入,以及“三代”税款手续费收入等。
第二十三条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费用收入及支出管理的通知》(办财发〔2004〕55号)的规定规范核算、管理招投标收入和支出,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开支范围和标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实行“三代”税款工作的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铁道部《关于规范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运〔2006〕198号)要求规范“三代”税款手续费核算和管理。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取得的“三代”税款手续费应及时上交铁路局财务处纳入其他业务收入核算与管理,用于“三代”管理支出,其中经铁路局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在不超过“三代”税款手续费收入的30%以内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铁路公司建设期取得的“三代”手续费收支核算、奖励比例比照该规定执行,自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项索赔、违约金等收入和其他基建收入,首先用于弥补工程损失,结余部分交纳所得税后转入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做盈余公积处理。
第二十六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一切收入及时纳入财务进行管理,严禁私分、转移、隐匿、截留收入,不得搞帐外帐或者私设“小金库”,不得代收、代付与本项目建设无关的款项。
第二十七条项目管理机构财务部门应认真监督建设过程中有关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财务报告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
财务报告必须按国家和铁道部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编报,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手续齐全,报送及时。
第二十九条。
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财务报告报送上级财务部门,铁路公司建设期分别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基建财务会计报告报送出资者代表相关财务部门。
第三十条项目管理机构按铁路《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种会计资料进行分期收集、审查核对,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项目管理机构应将与项目有关的会计档案、竣工财务决算、工程明细资料等按规定移交。
第七章资产交付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竣工初验合格后,应按初验委员会确定的时间办理资产移交。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正式验收后,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编制《竣工资产移交表》,并交资产接管单位核实签认,双方签认的《竣工资产移交表》作为资产交接双方列帐依据。
第三十三条项目管理机构交付资产(包括估价入帐)时,应按铁道部《关于加强国家铁路资本金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铁财[2006]149号)要求提供“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表”,反映已交付(包括已估价入账)资产对应的款源结构。
第三十四条大中型建设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铁路投资但产权不归属铁路的资产,项目管理机构于项目初验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逐级报铁道部,待财政部批准后作转出投资处理。地方投资但产权归属铁路的资产,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第三十五条项目管理机构自用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纳入概算统一管理。购置自用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工程竣工后,与其他资产一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移交接收单位。
第三十六条项目管理机构在项目初验完成后且尾工工程未超过投资概算5%时,应组织人员立即着手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在3个月内完成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应要求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编制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核算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六
乙方(承包方):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
3、工程期限:_______全部工程在_______前竣工。每延长一天,甲方从工程总承包款中扣除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误工或工期延长,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总承包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
5、工程款结算方式:_______乙方开始施工时,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用于施工;余款_______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6、工程质量:_______要求合格等。
7、质保期:_______年。期间出现一切质量问题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责任:_______一切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负责;出现施工不合格或返工造成的原材料、人工费等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视具体情况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9、安全生产:_______出现一切问题及损失由乙方自负。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七
委托人(全称):
代建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路46号。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壹亿元人民币(财政投资元,东湖宾馆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
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八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第一、井位。
1.钻井施工地点:___________省____市____县____乡。
2.地形图。
3.井位设计图。
4.地层构造图。
第二、国家、部、局对钻进工程施工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等文件号及影印件。
第三、井别:_______。
第四、钻井口数:_______。
第五、井深结构:_______。
第六、质量:_______。
1.井身质量合格率。
2.固井质量合格率。
第七、价格。
1.调整井单价___元/米,合计金额_____万元。
2.开发井单价___元/米,合计金额_____万元。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钻井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开钻至____年__月__日全部钻完。
第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第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更变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技术文件、技术图纸和钻井施工条件,被迫停工或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钻前准备。
第一、甲方在开钻前应办妥征地拆迁和井场道路的垫方;清除施工场地及进出道路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管线、树木、青苗等阻碍物。解决施工用的水、电和钻机安装搬运的道路。
第二、甲方按时向乙方交付井位设计、完钻井深、层位和完井要求,负责钻井区块的断层分布图;断层数据;小层平面图;构造图和邻井图压力资料数据,并向乙方进行地质和工程技术要求交底。
第三、乙方在开钻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学习和熟悉各种设计图纸,参加地质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安排钻机运行计划,施工方案,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第一、按不同的机型、井别、井深、另加风险金,确定承包费用。对承包范围以外的费用,按规定结算。
第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日内按工程费用总额____元的百分之____一次拨给乙方,作为乙方备料及施工费。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第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为油田开发着想,严格按照部、局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1.钻井施工设计有错误或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与实际不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及时发现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立即(当天)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经双方同意后方可改变施工计划,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钻井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加大钻井难度时,需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增加的生产费用手续后方可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甲方未尽协助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
第三、在钻井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自理。
第四、钻井是隐蔽工程,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标准操作,做好每一道工序的记录,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验收。
第五、甲方遇到特殊情况,要求乙提前完成区块钻井任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完井验收、结算与保修。
第一、乙方在完井前____日,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期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完井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发生的管理费、车辆费由甲方负担。
第二、施工完毕的井要以部、局的统一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甲方不准提高验收标准。
第三、经检验合格的井,从验收即日起为移交完毕。移交后发生井口套管头损坏、晃动或井口帽子丢失、井下落物,乙方概不负责。
第四、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不准确或其他原因,造成钻井质量不合格,由甲方负责。
需乙方修井的甲方还要承担修井费用和乙方的窝工费,窝工费按每小时___元计算。
第五、乙方本身原因造成不合格的井,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六、施工完毕并已验收合格交给甲方的井,甲方在未射孔之前,若出现管内外冒油、水、气现象,乙方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六个月,超过保修发生管内外喷冒气油、水,乙方不予负责。
第七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第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钻井任务,为甲方提前投产创造了条件,增加了效益,甲方应按总施工费用的____‰给乙方奖励。
第二、甲方不能随意借故拖欠或拒付乙方施工完毕、并已验收合格的井,如逾期不付,甲方应增付未付款项的利息。
第三、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工伤事故。
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文明生产、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九条附则。
第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说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拟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第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合同附件(略)。
第一、钻井施工图纸;
第二、地形图;
第三、井位设计图;
第四、地层构造图;
第五、国家、部、局对钻井工程施工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等文件影印件____份。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各执___份。
发包人: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__账号:________。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十
项目业主单位(甲方):
项目代建单位(乙方):
第一部分 委托代建合同
甲方(项目业主单位):
乙方(项目代建单位):
根据《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精神,明确由甲方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由乙方为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展开相关建设工作。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代建协议。后续代建项目由指挥部书面委托,双方权利义务可参照本合同执行。
一、项目概况
1、代建项目: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延平新城区域内
k0+000~k0+060及本次抢险加固设计主要针对+060~+480段破损未加固段落。
4、项目总投资与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由甲方拨付。
二、代建方式:项目代建方式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设计至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代理。
三、项目代建范围
管理等工作。
四、项目代建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以审批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为准,分阶段控制投资。
2、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3、项目工期目标:乙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具体项目施工合同工期为控制目标。
4、前期工作目标:以满足相关行政审批为目标。
甲 方:
(盖章)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20xx年 月 日签订于x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一、工作职责和范围
(一)甲方作为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
2、布置、下达项目建设内容明确代建项目具体实施意见,提供项目用地;
3、代建单位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等文件编制、审查。
4、审核并汇总上报代建单位代编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
7、协助项目代建单位办理项目前期有关手续;
8、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前期经费、工程进度款和代建管理费;
9、《x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x政综
[20xx]171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乙方作为项目代建单位,主要负责:
1、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准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及与工程开工建设相关的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规划许可、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消防、人防等行政许可手续。
5、按照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向业主单位提交会计报表;
6、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负责对施工图实行限额设计;
9、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
12、会同业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
14、会同监理单位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乙方批准,并经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5、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
16、《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南政综
[20xx]171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保险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应自行投保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险及其拥有和使用的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有关的保险,出现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负。
2、乙方负责督促本工程项目的各工程承包商办理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各类保险,并向甲方书面报告执行情况。
三、廉政建设规定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认真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严格按合同办事。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等法律法规。
3、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工程第三方索要和收受回扣、补贴等各种好处费。
4、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本工程第三方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得收受第三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第三方报销任何应个人支付的费用。
5、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对公正贯彻落实本工程管理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6、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本工程第三方为其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国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向本工程第三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8、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在工程量签证、材料价格审定、工程结算等问题上徇私舞弊。
济赔偿;性质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通知送达
1、甲乙双方均保证本合同所书之住所是真实有效的,并以该住所作为双方书面联系之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视本合同所书之住所作为联系地址。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通过人手传递或挂号信或邮局特快专递的方式,如需反馈还应确定反馈时间。人手传递自接收人签收之日起视为送达;挂号信自投邮之日起的第3日即视为送达;特快专递自投邮之日起的第2日即视为送达。
3、除需要提交项目建设决策的请示、文件等外,合同一方接受对方提交的一般工作联系函,原则上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回复。
五、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六、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本着谅解信任的原则,力求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当地政府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一、代建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代建管理费参照《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南政综〔20xx〕171号)文件中规定的费率标准收取。双方约定所承担的项目代建管理费的费率标准为项目投资额的2.5%;代建管理费按项目进度分期支付,每个项目结算一次,每半年拨付一次。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报送申请拨付相关代建项目管理费支付报告,列出各代建项目完成投资应拨付的管理费用,甲方审核后及时拨付。在项目竣工前拨付不超过80%,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再拨付20%。
二、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乙方应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一)付款方式:建设资金由乙方申报、甲方负责拨付。
(二)建设资金申请拨付审批流程:
1、乙方在每个月的25日前以书面形式,根据代建项目、进度控制目标及建设计划,向甲方申报当月已完成的建设资金申请以及下一个月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报甲方审批。
2、甲方根据核批情况,一周内将资金拨付到乙方建设资金账户。
(三)项目各类款项拨付要求:
1、施工单位申报的当月份已完成的资金申请,须经监理单位及乙方审核、签署意见后再呈报甲方审批。
2、建安工程进度款由乙方按月拨付给施工单位,已完成工程量价款拨付比例按工程合同约定。
3、其他类别的款项经乙方审核后报甲方审批,由乙方按相关合同的约定支付给相关单位。
三、工程变更管理
1、乙方应综合分析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采取事先控制措施,减少投资增加的工程变更的发生。
2、乙方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乙方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乙方报甲方核准。
3、工程变更参照《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南政综[20xx]171号)文件中第十七条规定的执行。
4、因工程变更造成总投资调整的,代建管理费应做相应调整,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不变。
四、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完成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手续。验收过程若发现相关问题由乙方负责落实整改。
2、在工程移交验收时,乙方需提供相关工程资料供甲方存档。
3、工程保修期内由代建单位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年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违约责任和奖励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相互理解支持,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各自职责,
尽量避免违反本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共同完成建设任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其他方违约金和赔偿金。
1、乙方未严格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尽义务,影响到甲方对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书面警告、要求限期整改。乙方因管理不力造成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无法达到规定要求的,项目业主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完全履行代建合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设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或者未对投资控制实行科学管理等情形之一,造成工程决算超过概算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造成代建工程质量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组织相关的专业工作单位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增加的投资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因组织管理不力致使代建项目未能在移交使用目标日前完成移交的,每超过一天,项目业主可扣除应付给乙方的项目代建管理费1‰;即:违约金=管理费总额*延长工期(日)*1‰。
4、由于项目业主原因导致应支付乙方的项目建设资金延期支付而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项目业主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由于项目业主或其他政府审批部门的原因导致代建工作延误、暂停等,乙方的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延长工期(日)*1‰。
6、乙方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项目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项目业主将上报,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记入乙方代建业绩。
六、其他
1、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及
使用功能实验时,代建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到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其他施工。
2、本合同未明确的事项以及文件内容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按《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x政综[20xx]171号)文件精神解决。文件未明确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余由项目业主报市监察局、发改委和财政局等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5、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十一
(征求意见稿)。
为又好又快地推进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建设优质工程、安全工程、节约工程,在进一步深化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按照“镜头不换、纵深发展”的工作思想,现就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按照执行。
一、深化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思想认识1.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黄金机遇期,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大规模铁路建设任务,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铁路建设者的光荣使命,也是对我们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的严峻考验。铁路建设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建设者,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坚持“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全面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在推行标准化管理中,必须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项作业都实现闭环管理;抓细节,就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出细节控制,注重细节管理,以细节的可靠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要按照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目标要求和“镜头不换、纵深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依据项目管理理论和系统工程理论,按照先进性、系统性、统一性、文化性的要求,以建设项目为依托,以建设单位为核心,以参建单位为主体,以严格考核为保障,以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现代化管理手段为支撑,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为基础,全面落实人员配备、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标准化,全面形成建设单位管理标准化、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及现场配合标准化、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管理标准化、监理单位监理工作标准化的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确保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目标落到实处。
二、加强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组织工作1.要以建设项目为依托。
单位要率先建成一批标准化项目指挥部和标准化项目管理机构,进而实现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勘察设计单位要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按时提供设计文件,组建标准化的配合机构,做好现场设计配合工作。施工单位要将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中重复性的、有规律的活动,制订成规范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标准,建成一批标准化项目部、标准化工地和标准化作业队,按照作业程序和作业标准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改进监理工作,建成一批标准化监理站,推进施工现场、过程管理标准化。要大力开展人员培训,使铁路建设参建人员牢固树立标准化管理意识,自觉严格按照标准作业,努力实现各项管理及作业目标。
4.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考核是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没有考核的管理是无效管理。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体系和严格的考核制度。建设单位应根据责任目标,制定内部考核标准,依据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要组织制订施工、设计、监理等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并将考核事项纳入合同,依据合同进行考核。各参建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项目情况和自身特点,细化量化内部工作目标及考核制度。铁道部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将标准化管理工作统一纳入建设单位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要细化、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三、全面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工作重点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要按照“镜头不换、纵深发展”
2.人员配备标准化重点工作。
建设单位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决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关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选择有责任心、懂业务的建设管理人员,通过培训提高建设管理人员素质与业务能力并进行考核。要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管理机构,配齐配强现场管理人员。
勘察设计单位要按规定及时组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团队,组建设计现场设计配合机构,选派主持或参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主要技术人员常驻现场配合施工;要通过岗前培训提高设计配合人员素质,对配合人员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根据工程类型、规模、特点和施工难易程度等,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和扁平化管理要求设置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按照架子队模式组建作业队,要对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要按照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考核。
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和监理合同约定设置现场监理机构,配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解决现场问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3.现场管理标准化重点工作。
建设单位要组织确定项目总体生产布局,审查制(存)梁。
保护工作,合理设置取弃土。
场地,及时处理现场废物垃圾,整治道路污染。要规范管理机械。
设备,按照生产需要配置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使机械。
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要加强物资材料管理,严把物资材料进场质。
量关,规范物资材料保管工作。要加强技术管理,组织做好施工。
图现场核对,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和工程测量工作。要按照《工。
地试验室建设标准》和施工需要,建立工地试验室,规范试验。
程序,实现专业化管理,保证抽样的规范性和试验结果的准确性。要完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立文明施工的行为标准,实现文明施工目标。
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以现场监理作为监理工作的核心,要按规定建立监理试验室,做好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质量检验、验收,按规定频次数量进行质量检测;要加强对大临工程和施工单位试验室的检查,要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及文明工地建设,并督促整改。要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实施巡查和旁站监理工作。要根据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和施工作业指导书,将监理工作内容按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分解,使现场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程序具体化、定量化,并纳入监理人员工作手册。
4.过程控制标准化重点工作。
过程控制是建设单位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管理内容。建设单位要以指导性施工组织为基础,将“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分解为具体要求,通过合同转化为参建单位的实施目标。要组织勘察设计、用地预审申报、环境评价报批等前期工作。
中。要严格施工过程考核、评定工作,做好工程自验,做好工艺工法的过程控制创新等工作。
监理单位要将建设单位确定并纳入施工合同的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等过程控制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到各个监理工作阶段、各个监理环节和每个监理人员,按照持续改进和闭环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实现每一项监理工作、每一个监理程序的标准化。要对施工复测进行监督审核,审核实施性施组,监督工艺试验;审核关键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对验工计价工程数量进行审核,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要以质量、安全监理为重点,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对施工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对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控,使施工行为符合规程规范,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四、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工作步伐实施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对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参建单位要借鉴和使用成熟的现代化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真正将标准化管理作为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的抓手,切实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1.要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提高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自觉性,将标。
112-。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十二
熟知股市的人都知道,四川有个高科技企业——托普集团,其股票价格一直为股民所关注。而建筑业界也知道,四川华西建筑集团麾下的四川省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以其先后所获的四个建筑业最高奖——鲁班奖而享誉业内。
这两家知名企业,目前正为一场官司而纠缠不清。官司反映出在招标投标法实施后建筑市场存在的新问题发人深省。
今年5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十二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托普集团下属成都托普华侨高科技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公司)赔偿由于违约而给十二公司带来的种种损失。
起因:托普要建总部大楼。
2000年10月16日,托普公司在《成都商报》上登出招标公告,宣布自己受集团公司委托,拟修建一栋“托普总部办公大楼”,希望有意向的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将资料报往托普公司法律事务部。
10月30日,十二公司收到托普公司发来的该工程的资格预审邀请书,11月4日,十二公司提交资格预审文件。11月18日,十二公司收到该工程的招标文件,11月24日,十二公司提交工程投标文件。
参加竞标的除了十二公司以外,还有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四川省第一建筑集团公司、四川省机械化施工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建筑总公司等建筑企业。此后,托普公司经组织评标组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标后,十二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人。
12月10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确定由十二公司承建托普公司的总部大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建筑面积为26000平方米,资金来源为自筹,含土建、水电安装、装饰等,工期为310天,12月25日开工。12月22日前托普公司应向十二公司提供施工场地,等等。合同价款为暂定3000万元。
12月13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方面上全权代表托普公司)四川二滩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向十二公司发函,称工期尤为紧张,开工日期提前到12月22日,要求十二公司做好施工准备,并准备好相关资料。
12月9日,十二公司项目部及相关人员进场,开始做施工准备,初定于12月22日开工。十二公司开始建设临时设施,经托普公司和监理单位同意按约进行了降水处理等基础工作。同时为使项目能顺利进行,还与相关材料供应商等签订了供应合同等。
事情很快发生了变化:短短数月之后,2001年3月22日,托普公司致函十二公司,以招标程序不合法为由要求终止合同。
4月3日、5月11日十二公司两次致函托普公司,明确表示自己投标程序合法,合同合法有效,应由托普公司赔偿损失后退场。
十二公司称,5月22日,托普公司未取得十二公司的同意,将十二公司在现场的门卫赶走,并砸开工地大门,将十二公司已入场的设备用吊车吊走。十二公司立即向所在地派出所报案。
四天后,十二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托普公司向十二公司赔偿临时设施费、人工费、预期利润及其他损失共计335万元。
焦点:招标程序是否合法。
7月1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托普公司做了如下答辩:由于本案所涉工程招标程序不合法,相关审批手续未办理,故合同无效;十二公司明知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应承担相应过失责任;开工日期应以正式开工日期为准,且合同上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十二公司未按约在接中标通知书后交付保证金、出具保函,且损失证据不充分。
被告认为,终止合同是因为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是因为招标程序不合法。因此,托普集团总部大楼工程招标程序合法与否,成为双方纠纷的焦点。
对此,原告方律师做了如下陈述:
一、托普集团总部大楼工程不属强制性招标工程。根据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强制性招标工程有三种: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显然,托普公司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其自己办公楼工程不在前三项之列。作为一个非强制性招标工程,托普公司可不经招标确定由国有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十二公司施工,这不违背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也未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故双方所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二、招投标程序中未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不影响合同关系的建立和生效。本案招标投标程序符合招投标法规定,进行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评标、开标等程序,整个过程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唯一未做的就是未报监督部门备案。
那么,这个“未备案”是否影响以招、投标方式建立合同关系呢?《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必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办理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原告方律师认为,本案托普公司应在办理招标时报有关部门备案(登记)而未报备案,但《招标投标法》对此仅规定了“应报备案”,并未规定报备案后才生效。故未报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同时,本案招投标除托普公司自己未将招标事宜报政府备案外,其余程序均符合招投标法规定,不报备案不影响合同关系的建立。因此,本案所涉合同有效。据此,原告认为,本案中托普公司违法解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全国正进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专项斗争。在此背景下,看一看这个案件,别有一番意义。本案实际上折射出目前建筑市场上由于僧多粥少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人们熟知建筑领域中规避招标、假招标、招标中的舞弊,以及形形色色的转包;人们也常看到一些业主在确定了施工企业后又违约引发不少纠纷。因此,整顿建筑业市场秩序,在狠抓施工单位的同时,也要进一步规范业主的市场行为。这样“两手抓”,建筑市场混乱的状况可望得到扭转。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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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道路建设项目投资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甲方取得的__________村村里道路建设项目,经协商确定本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承包期限、承包金。
1.甲方将依法取得的__________村村里道路建设项目,承包给乙方负责承建经营。
2.承包期限自支付承包金之日起至该村道路交付使用之日止。
3.承包金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4.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并在乙方取得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就该项目的承包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与业主签订的就该项目的承包合同。
2.甲方应确保该项目系合法取得,并保证乙方的承包权具有排他性。
乙方:1.乙方享有承包期限内的一切经营管理权,产生的债权债务自行负责。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承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运营费用。
三、
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在谅解、诚信的基础上制订,应充分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若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四、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附件备忘录,该附件备忘录与本合同是有同等效力。乙方须有四人同时签字有效。
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每人执一份,自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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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同。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十四
借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1.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1.4本合同项下__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1.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1.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1.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二条贷款。
2.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2.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2.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年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3.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3.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四条提款前提条件。
4.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4.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4.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4.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4.1.5项目财产保险单;。
4.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4.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4.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4.1.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4.1.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4.1.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4.1.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4.1.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五条贷款人承诺。
5.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5.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六条争议解决。
6.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七条通讯。
7.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7.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7.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贷款人: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十五
四、甲方建设项目需提供的投融资总额约为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五、甲,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甲方拟以项目的土地,固定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建设资金分批进入中外合作公司的外汇账户后,使用期为________年,前________年为建设期,建设期内免本息。从第________年底开始,甲方每年按12%的保底利润支付乙方红利,连续________年,到期不再还本息。
六、使乙方所提供的资金安全进入和汇出,双方就成立“中外合作公司”,设立“外汇账户”。
七、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八、甲方企事业用于抵押的企业的资产及建设项目,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之规定,需项目担保,作为与乙方的引资条件,若由于任何不确定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将利润支付给澳方的,乙方有权接管合作项目的经营权,直至收回投资后,将项目的经营权归还甲方。
九、甲方建设项目的未来收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合作法规定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或谁机构进行分析评定和投资风险的估算后,作为乙方风险投资的依据。
十、中外合作公司成立后,乙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担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只负责提供资金的监督使用和调配。合作期满后,乙方无条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十一、甲,乙双方在引资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前期动作费用,境内部分由甲方垫付,境外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由此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甲方与第三摩肩接踵经济关系及连带责任关系,均与乙方无关。
十三、乙方资金到位同时,按实际到位资金的_______%,甲方支付第三方_______一次性融资咨询服务费用。
十四、本合作意向书,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确认。
十五、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十六
编制时间:20xx年1月。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鸿蓬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2)项目主管部门:宁县畜牧兽医局。
3)项目建设单位:鸿蓬牧业有限公司。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类别: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6)建设地点:九龙川村。
7)建设期限:20xx年。
8)主要技术内容、规模及投资。
项目对选定在鸿蓬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实施,猪舍新建800㎡,仔猪保育舍800㎡,新建排污管理1100m,集污池400m,沼气池50m,贮液池30m;购臵钢制格栅50套,污水提升泵2台,污水泵2台,管道、阀门等配件1套,普通兽医器械5套,紫外线灯及消毒室配套设备5套。
9)投资概算:
万元,预备费2万元。
10)资金筹措。
经概算,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3-333。
专项资金5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11)经济和社会效益。
(1)本项目建设指导思想明确,规模与现有设施设备匹配,专区布臵合理,可以明显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项目建设可提高生猪产业的发展水平,推动生态农业迅速发展,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也可在一定程度是缓解当前我县及省市猪肉的市场压力,降低价格,促进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社会效益非常明显。
(3)项目建设采用的技术方案可靠,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同时利用生产废弃物,生产沼气做到变废为宝,从而使整个企业良性循环,降低了环境污染。
(4)项目通过基础设施改善、五良技术推广和合理的`粪污处理措施,在形成一定规模的同时,有助于降低生猪的疫病,减少经济损失,节约生产成本。项目正常年销售收入达万元。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及赢利能力。建设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案例篇十七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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