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一
我知道我现在的角色,也不敢再去奢求什么,所以我保持沉默,什么话都不说,徘徊是一种折磨,不如一笑而过,如果一个人哭了,两个人都会快乐,我宁愿换来三个人解脱,相信在你的世界,我只是个过客,从来没有占据太多,也愿换来三个人好过。何流的单曲《也很值得》。
这首歌对奎妮的形容太贴切,她对哈罗德的爱不像张爱玲一样卑微到尘埃里,没有大张旗鼓的主权宣誓,没有非他不可非他不嫁的张扬。始终用第三人称的笔调,来拥抱一段爱而不得的感情和一个爱而不能的人。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却从来不介入。自始至终为他做很多事儿,在他面前只字未提,默默的看着她难过,虽然喜怒哀乐都不为“我”。
奎妮是自责的,其实戴维的自杀与她无关。一个任性自私的人随意对个人生杀权的行驶,让那些为之牵连的人足以难过自责一辈子。奎妮的离开,他们不再联系。事物不总是以消失的方式结束,也不是总以突然出现的方式开始。你以为会有一个时间说再见,但人们往往在你回过神来已经消失。时间的残酷在于只要你稍一犹豫,分分钟帮你决定结局。奎妮对哈罗德的爱,莫过于离开后,把一切活成哈罗德的样子。
我跟奎妮一样却又不一样,我跟有对象的男生关系都比较好。我个人原因吧!觉得跟有女朋友的男生比较容易相处,这样即可以验证有纯洁的友谊,又不会有来自外界各种流言蜚语。我能处理好跟有对象的异性的关系,和跟他对象的关系。大哥的女朋友从贵阳来,我跟大哥一起去找的房子,一起吃饭,走之前还去送。家门姐姐,跟他各种打闹,开玩笑。虽然我没见过他对象,但是应该不影响。家门姐姐这些年来大大小小的照顾,帮助。我们之间是可以不用谢谢这个词的。方队,他女朋友我认识只是不太熟,跟他却有很多接触,去山东看他,帮他募捐等等。我状态不好,遇到坎儿了他拉我一把。不是患难之交,这些年打下的革命友谊却点点可数。
室友说三角关系中,不分先来后到,不被爱的那个人才是小三。我肯定也赞同但不会这么做,开始的初衷并非如此,本意也与之相去甚远。哪些关系我能妥善处理,不会因为一些无关痛痒的原因,放弃一段本可持续一生的友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书评:
这本书是在苏州诚品书店所购,书的腰封极尽赞誉之词,封面图片清新淡雅、悠远深长,当即收入囊中。
故事并不复杂,一个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和感情冷淡接近破裂的妻子平静地生活英国的乡村,因为接到多年前同事的来信,他在悲痛震惊的情绪下回了信,然而在回信的路途中,他作出了从英格兰最南部徒步穿越英格兰、到苏格兰西部去看望和鼓励同事的决定,并立即付之行动。整本书细腻地描绘了他的徒步经历和他的心路旅程。
“朝圣”,百度百科里这么说:“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用这个词语来代指哈罗德·弗莱的旅程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哈罗德·弗莱的旅程,最初的困难只是:从未经历过的野外自然环境、糟糕的身体状况、难以承受的经济条件,伴随而来是不断涌入脑海的悲惨回忆。他的亲人、家庭给他一生带来的痛苦创伤:离家出走的母亲、不闻不问的父亲、聪明但抑郁自杀的儿子、关系破裂的妻子,身体在行走中,他的思绪却在翻腾。他在回忆、在反省、在自责、在渐悟,然后思想在改变,生活最终也将改变。
他在行走中,完成了逃离、迷茫、思索、探寻、醒悟这样一个心灵朝圣的过程。
看完书,掩卷长叹,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在平淡中经历不平凡,原来平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也可以完成不平凡的历程。正如文中所说,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我们会经历一些痛苦的事件,当它来临时,我们会难以置信,会不断挣扎,然后会被现实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但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可以去相信、去接受一些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我感动于哈罗德·弗莱的勇气,撕开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就好象揭开已经结疤但底下仍发炎化脓的伤口,鲜血淋淋,痛苦万分。然而唯有这样才能改变,凤凰浴火,涅槃而生。这正是给我的最大启示和思考,生命无常,人生苦短,每个人的人生、每个家庭,或多或少会遇到困难,困难在我们没有防备时撞击而来,我们甚至会被它撞击的痛苦摔倒,可是我们终将要学会爬起来。
掩卷之余,我陷入沉思,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希望家人得到什么,我曾经做错什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三
对于奎妮来说,是信念的支撑。当她听到他的好朋友要来看她,不是开车下午就到,而是要走上好几十天,是为了能够医治她的疾病。这是多么大的信心和鼓舞。并非真的可以医治癌症,但却是这份信念,让奎妮坚强快乐的撑过了最后的岁月,最后见到哈罗德之后,她满意的微笑着离开了世界。
对于哈罗德来说,是内省和医治。内省这么多年来对于家庭的失职,也医治他对于妻子,对于优秀却最终吸毒而亡的儿子的愧疚和负罪感。是哈罗德重新想起起初对妻子莫琳的爱情,和现在仍然深埋心底的爱。
对于莫琳来说,是独处的时间,是理解。独处的时间让莫琳清楚的看见自己的内心,即便是两个人分房睡了20年,即便曾经觉得这个人无关紧要,甚至希望不要看见他。但是最后,她深深的发现,丈夫永远是他心头最温柔的爱,是最深切的依靠。这就是婚姻,深沉又平淡的爱情。她也原谅了哈罗德在儿子生命中教育和保护的缺席,理解哈罗德年幼被母亲抛弃的困境。
他们六十多岁的时候又重新恋爱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四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述,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情绪。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明白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向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下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取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取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职责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最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好处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最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贴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情绪。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就应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但是的一句话,必须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五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摘自原文)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六
很少有人从一开始就能下定决心目标明确地去做什么,甚至大多数人都是迷茫着迷茫着就顺着时间的年轮走了下去,也可以赋予一个大众词汇——顺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罗德,他一开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着犹豫着迷茫着内心凌乱着,加油站女孩的随意一段话,坚定了哈罗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医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对要离开的人,总想着挽留,有时候对方留下来可能会很痛苦。
还好,最后,他们见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为了等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而哈罗德一路徒步走来,不选择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来,可能一方面是延续奎妮的时间,一方面是在忏悔,在自我救赎。年纪大了,经历也就多了,心结也就在所难免,有时候自己原谅自己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
对不起,读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过世,走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很安详,气若游丝,慢慢的……离开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场雪。
都说满地白雪,是天地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为舍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里人会在她痛苦难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喊医生,然后给她输一包血,外婆要难受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新的外来的血,就这样,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输血,随着输血带来的不适,忍受,然后又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此输了三次血。最后外婆也没有权利说什么,几乎是把生死交给了家人,“家人”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庞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个孩子,重孙子都即将考大学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说决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长一段时间觉得外婆还在。我没有见到外婆的最后一面,又好像没有那么责怪自己,甚至觉得我没有错,但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经常想。对外婆,我没有心结。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七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哈罗德,一个65岁的退休老人,一个人,87天,627英里,从英国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去探望患癌症老朋友的故事。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迈开脚步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刚开始以为这是一个西藏之行的故事,直到读完才发现这是一场逃离压抑,面对自己、剖析自我的旅程,这是一个平凡人无关宗教、无关信仰的自我救赎。
从起点至终点,哈罗德一路走来,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样的故事和信念,一路上从孤独变为“网红”最终还是孤独。使哈罗德内心逐渐变得强大起来,同时激发他对过去尘封已久的回忆,穿插起自己对母亲的不理解、叛逆;与妻子从最初的的美好到现在的隔阂;对儿子的爱不会表达,最终看着儿子溺亡时自己的无助和同事奎妮替他承担错误而被解雇时自己不敢告别的曾经。现实与过去交错,信念与内疚交融等一系列心理独白。一路聆听,一路反省。最终妻子开车与他汇合,在妻子的陪伴下终于释怀,完成了自我救赎。
退休后的哈罗德远离了尘世的功名与繁嚣,边走边欣赏沿途的风景,日落日出、树木花草、虫鸣鸟叫,这些自然的事物让他倍感放松,让他有了自我思考、剖析的时间和空间。
我们正处在“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时代,没有哈罗德那么多的闲暇时间,也没有“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经济基础与豁达。但也该挤出时间与自己的心灵对话,也许是独处一室的冥想,也许是独坐公园长凳的发呆,也许是闭眼听落叶的安然与恬静。那一刻没有时间,没有过去和未来,只是感受着当下。与心灵对话,找准初心,让自己从繁忙中疏离出来,最终丢掉那些让自己负累的枷锁,轻装上阵。
对多数人而言生活就像哈罗德一样是平凡的,是日复一日的重复。但越是凡人,越要在平凡琐碎的生活中把那闪闪发光,生机勃勃的爱与温暖找出来。带着爱与温暖能量满满的向阳而生。因为人生终究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无法延长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努力去增加生命的厚度。(苏占怀)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八
别再这样,不努力,不挽留,然后催眠自己说一切都是命运。
在这样一个雨天里,安安静静地看这么一本书,和神灵对话,和自己对吟。
好像常听电视里提起“行走的力量”,但从未这样做过,甚至这样想一想。直至这样一个阴沉的天,读到了这样一本安静的书——《一个人的朝圣》。关于死亡的仪式,关于对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缘起何时,是一张粉色的信纸,一串慌乱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离令哈德罗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时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为了救老友奎妮——一个癌症病友,为了给予她生的勇气,哈德罗坚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让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这样一瞬,脑海中的一个念头,却引起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走,走,走。这是唯一的语言。一个60岁退休老人在这一个字眼中奋力抓住了一缕阳光,系在腰间。我也尝试着想象,在一条路上走下去,永远不停,忘却疲劳,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风光。这些脚步,无关他人,只属于我自己。这将是一段治愈心灵的旅程,一份送给自己的礼物。书本告诉我,走路并不简单。踩着一双帆布鞋旅行,无疑对他的脚是一种折磨。然而哈德罗淡然面对脚上的水泡、脓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气神变了,变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注定的命运,坚持着信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九
读一本好书,我总有一个习惯,粗略的读过,然后,回头再慢慢地品,最后,再写一篇读后感。我的观点:没有思考、没有感悟、没有思索着把这感悟写下来就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一个人的朝圣》,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依然是这样的想法,但是,随着阅读的慢慢深入,我需要一遍遍的说服自己:先读完,等回头细品的时候再写感悟。但,终究是敌不过对它的喜欢。就让阅读与思索并行吧!
87天,627公里,一双帆布鞋,没有预兆的出发……
哈罗德?弗莱、莫琳、奎妮?轩尼斯、戴维、加油站女孩、银发绅士、纳比尔……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也都有存在的意义。
生活平庸无趣,一成不变,但随着慢慢的行走,一切悄悄的发生了改变,一切都变得鲜活而有意义,连伤痛的回忆也变得可爱而值得珍惜。
我被路途中偶遇的一个个人感动了,温暖了,哪怕是简短的错身经过,一个个小小的事例,小小的沟通,都透露着温情,或者在生活中我们无法敞开心扉,但,这样的偶遇,从此错过,交流中是最真实的内心,最真实的情感。最坦诚的求助,最真诚的建议。
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与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一场朝圣,足以逆转二十年的时光,仿佛生活从头重新演绎一遍,让主人公重新感受到爱与快乐,也温暖了我们。
哈罗德选择行走的方式,以自己的力量对生活做着温和的反抗。而鼓舞人心的是,虽然奎妮的死无法避免,但不管是哈罗德还是莫琳,亦或是奎妮、戴维,以及一路上那些形形色色的人,都因为这一场行走有所收获,得到更多。生活也终于不再只是没完没了、日复一日的重复,有新的生机漾开,开出花来,让人欣喜地重新笑出来。
在阅读的时候,我不止一次的想,为什么这本书能如此吸引我,甚至在此时一种疯狂的躁动的状态下,我想就是哈罗德在行走过程中渐渐改变的生活中的滋味,不再是机械的、简单枯燥的,而有了细细的体味,慢慢浸润的感动。
享受生命的历程,不枉此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
雷秋。乔伊斯所著《一个人的朝圣》,吸引我读下去的`不仅仅是特别的叙事风格和一路风景的细腻观察和多种写作技法的揉合,还有描述主人翁不仅仅是用生命在走的路途,并且是用灵魂在涂抹一路的灿烂,哈罗德的美是内敛的、绵长的、悠远的,仿佛从远古而来,又掐着时间的脉搏回去了,留下的刻度,是那么隽永、那么明亮、那么平淡、那么开怀、那么深沉……是真实的朴风流韵和感人至深,主人翁与书中人物的相互融合,使《一个人的朝圣》不仅接地气,而且平民化生活的状态活灵活现,有极强的可读性,以回忆形式,在简洁的文章体积中蕴含了丰富的内容,开辟了小说叙事方法的另一种路径或先河。
在我看来,小说的结尾片段非常重要,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现实的生活,这是存在的真实,这是不可抗拒的情理。哈罗德和妻子的隔阂正在冰雪消融,在暮年又重新了解、认识了对方,很平凡很自然的发生,不是轰然的顿悟,不是大脑的发热,而是灵魂的渐渐苏醒,只要灵魂有苏醒的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哈罗德”都会继续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是与选择、困惑、纠结、坚定、信念、勇气、友情、亲情、爱情有关的书,不是简单的行走与文字组合的书,它是一本触及灵魂深处,一个人的灵魂攀登到达巅峰的例子。好书是夜的光亮,是冬夜冻僵之人的暖炉,是饥渴者求进的美味,是繁重工作之余的盛宴,是浮躁心灵的憩园,是迷茫时刻的指灯,书中主人翁所遇到的这些人和那些事看似往往不期而遇,但似乎早已注定在生活中不容半分错过,注定将在大多数人的人生路上给予力量的和引导。真的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感慨,从主人翁身上,我看到了,原来一个人的灵魂可以那么从容,那样优雅,那样坚强,那样平实,那样真实。当然,这绝对是少不了一种对生活的绝对追求,也许这份执著是天生自带的,但我更加相信更多的一定是后天的修养,是那种发自于心底的温暖和纯真、善良与质朴、不甘与勇气撮合而成的。
人们常说,命由运生,境由心造,可以想象,《一个人的朝圣》对于修心的人们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我不知道,追求爱情的、选择善良的、热爱自然的、尊重生命的人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对自身的修养?这些是不是灵魂在攀登过程中的风景?答案是肯定的。从来我都不怀疑,所有挚爱于生命、生活的人们,应该都是善良的、认真生活的人,应该都是对世间美好事物有着独特审美的人,应该都是对生活存在感动和感恩的人。只因经历了人生中的那些失败、彷徨、抗争、面对、逃避的人或有那样一些心结的人才会更深懂得哈罗德的心情。或许,才会对生活的透彻了然,也或许是因为对生活真实的无言以对,突然就让人找回了那对生活的依恋和重生的感觉,找回了那种有了生活便有了一切的安宁感受。原来在自己内心深处,或许从来就没有真正放弃对生活的爱,就像从来未放弃过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追求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一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二
我非常讨厌写读后感,因为第一:不同的经历促使每个人对同样的事物有不同的感知能力,让我心潮澎拜思潮起伏的句子在别人看来可能是矫揉造作无病呻吟;第二:我没有勇气对作者行云流水的文笔和构思缜密的情节妄加评论。如果说之前读的那些对我有各种启发的小说像是博物馆里的精品文物,让人在赞叹之余也敬而远之,《一个人的朝圣》则像外婆手上戴着的上了些年头银镯子,在经历岁月的沉淀后显得是那么平易近人和亲切可爱。没有我偏爱的战争背景和宗教争端,故事也不是以少数族裔为主角,但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通透。因为我能从每一个角色上找到了一部分自己,骄傲的,纯真的,上进的我;自私的,懦弱的,平庸的我。这些美好与不美好融合在一起,组成了独一无二的,不以你的意志而转移的我。
最初注意到这本书纯粹是被它很网红的名字所吸引,在朝圣与去西藏被画等号的现在,我想这不过讲的是一个职场白领不堪重压跑到布达拉宫感悟生活意义的故事。自认为在离天空最近的地方参透了生活认清了自己,实际收获的只有高强度紫外线带来的晒伤和稀薄空气引发的高原反应。然而我的预想与书不能相差得再远。《一个人的朝圣》没有滥俗的故事和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装腔作势,就像倏然绽放的茉莉花,你不会在意小小的,青色的花骨朵什么时候绽放,但是满屋的香气告诉着你,花的确是开了。
哈罗德弗莱是一个酿酒厂的退休工人。他资质平平,相貌平平,家境平平,总之什么都平平。在酿酒厂兢兢业业地干了四十年,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格兰南部的金斯布里奇村。表面上哈罗德和妻子风平浪静,实际上他们两个之间存在了二十年的隔阂像一道深渊一样将两个人远远地分开。一天哈罗德收到了一封来自前同事奎妮的信,信中奎妮说自己得了癌症,医生也已经束手无策。虽然已经二十年没有任何往来,哈罗德还是想为这位昔日的同事做一些什么。在去邮局给奎妮寄回信的路上,他突然决定要走到奎妮所在的贝里克去,尽管这样并不能延缓奎妮的死亡,但是他觉得自己亏欠奎妮的实在是太多,如果仅仅以一句“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很抱歉,祝好”来回应的话未免太无力。他不能允许自己在奎妮生命的尽头让二十年前发生的那件事悄无声息地溜走。就这样,70岁的哈罗德在没有任何准备和徒步经历的情况下,朝着英格兰最北的小镇贝里克行进了。
“等我。h.”哈罗德扔掉了先写好的那封信,将这一封郑重其事地塞进了邮筒。
尽管哈罗开始了自己的徒步,他最初的信念却被右腿的疼痛和肚子里翻滚的饥饿一点点地消磨着。“我做的这一切其实毫无意义,奎妮还是会死。”哈罗德想。在加油站他结识了一个在那里工作的女孩子,女孩子听完哈罗德徒步的原因告诉他自己之前有一个得了癌症的阿姨,但是因为自己坚信阿姨不会死,她最终真的就没有死。“这就是信仰的力量。”女孩子眨了眨眼睛。女孩子的话给了哈罗德莫大的鼓舞,他更加相信如果自己能走到贝里克,奎妮就一定不会死。他谢过了女孩子,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电话,就继续上路了。
但是他毕竟七十岁了。长时间的行走给他的双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双脚也因为鞋子的不合适长满了水泡。一个好心肠的清洁工看到了在路边痛苦万分的哈罗德,她把哈罗德带到自己家并处理了伤口。“你怎么会这些?”哈罗德问。“我在斯洛伐克读了医学院,但是在英国我能找到的最好工作是清洁工。”清洁工说。临走时她还给了哈罗德一些徒步的装备。
“这是我男朋友的,他永远不会回到我身边来了。”
哈罗德想到了十三岁时母亲离开自己的那天,没有拥抱没有亲吻,只有母亲的一句“我看起来是不是很丑?”和自己十六岁时被父亲喊叫着赶出家门的那天。
世界上有太多潦草的离别,潦草到对不起相遇时的小心翼翼和满心欢喜。最初我们都有向对方讲不完的故事和罗列不清的美好畅想。过去见到的每一次彩虹,每一次引我们捧腹大笑的小事,每一家美味的小吃店都想拿出来分享,以此来弥补这个人当时不在场的遗憾。我们会一起计划未来的旅行,会想着要一起躺在草地上晒太阳,承诺给彼此写长长的信。但是这样的畅想最后都变成了深秋干枯的叶子,在空中不舍地打了几个转儿落到了地上,这时一辆鸣笛的出租车呼啸而过,将叶子更深地碾进了泥土里。
为什么人们不能好好告别?
哈罗德在一路上遇还到了很多人,不知从哪一天起他就开始出现在电视上,到处都是关于一个七十岁的老人徒步去贝里克的报道。人们对于他徒步的目的猜测纷纷,有人说这是朝圣,有人说这是伟大的爱情,更多人叫嚣着自己被哈罗德启发,纷纷加入他的徒步。读书笔记.哈罗德和他的跟随者们不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贵宾般的接待,但是他自己却并不喜欢这样。有时为了决定路线大家会经常争吵,不断地出席宴席让整体行进的速度越来越慢,跟随者内部也是矛盾重重。哈罗德觉得自己离出发时的目标越来越远了,他并不想将这场徒步搞得这样隆重。他只是想和奎妮好好道别。
矛盾终于在哈罗德想绕远路去看望一个路上认识的朋友时被激化了。大部分人认为以目前的速度来看,奎妮很有可能撑不到他们到达的那天,因此大家觉得离开哈罗德,自行去贝里克。这群人后来在贝里克受到了隆重的欢迎,但是这又有什么意义?他们不是为了奎妮去贝里克的,他们说哈罗德启发了他们但是又抛弃了他。哈罗德又恢复了一个人上路的自由。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很好笑。梵高有这么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团火,而路过的人只看到了烟。追随者们以自己的眼光给哈罗德贴了一个又一个标签,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思考过他的出发点到底在哪里。他们的确更早地走到了贝里克,得到了更多的报道,可是在这一次的徒步之后他们的生活并不会有太多的变化,因为他们将这场徒步仅仅当作一个任务来进行。对于哈罗德来说,这场徒步是他对自己的救赎,是逼迫他直视自己弱点的利剑。除了肉体上的痛苦,他更大的痛苦来自于内心对直视自己弱点与缺陷的抗拒。
那些不明就里就声称自己被激励被感动的人,多么可笑呀。
627英里,87天,70岁的哈罗德终于走到了贝里克。他到达疗养院的那天,没有新闻记者,没有欢呼簇拥的人群,只有和他一直在路上联系的护工和一句“弗莱先生,你来了”。哈罗德反而感到无比的平静,似乎这就是他预想里和奎妮相见的场景。在一间病房,他见到了奎妮。没有喜极而泣,没有执手相望,奎妮的右脸已经长出了一个巨大的肿瘤,就像一个脑袋长到了另一个脑袋上一样,她已经听不到哈罗德的说话了。哈罗德看着病床上躺着的,与自己记忆中大相径庭的奎妮,突然感到无比的泄气:自己最终还是没救的了她。哈罗德妻子莫琳在他离开的87天里,深切地意识到了即使他们夫妻都不愿意去正视二十年前的那件事,最终她还是爱哈罗德的。她可能还没办法原谅他,但最终释怀,理解了。故事的结尾两个人站在贝里克的海边回想起了第一次相遇的场景,她是舞会上羞涩的女孩子,他是风趣幽默的男孩子,他们已经不记得当时都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彼此都很开心。
我们将一个人身上不符合普世价值观的地方叫缺点,这些改不掉的缺点我们称之为弱点。因为他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哈罗德就是一个有些懦弱不擅表达的人。但是他不是个坏人。这些弱点就像沉积在河床上的泥沙一样,时间久了河床就会被抬高,在暴雨的侵蚀下酿成洪水,淹没房屋和农田。好在哈罗德在最后为自己的弱点做出了弥补,尽管他晚了二十年。
我从哈罗德和莫琳的身上看到对弱点的逃避,在加油站女孩身上看到乐观,在朝圣者的身上看到可悲的盲目性,在奎妮身上看到美好的善良。所谓人生百态,每个人都走在自己朝圣的路上,只是一些人最终没有走到罢了。
哈罗德没能救得了奎妮,但是他救了自己,救了莫琳,救了自己和莫琳在儿子戴维自杀后岌岌可危的婚姻。在七十岁的年纪,哈罗德的生活有了第二次开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三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四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十五
《一个人的朝圣》,基调是沉闷的,直到读到主人公哈罗德坚持不下去,想要放弃时,给妻子莫琳打电话,莫琳义不容辞挺身而出支持丈夫,含泪鼓励他不要放弃,为他订好宾馆,指明方向,再到后来,即便哈罗德偏离目的地贝里克,莫琳认为哈罗德早晚都会达到目的地的,只是默默关注他的动向,不打扰,到最后,她也知道这趟旅行对他的意义,比看起来要重要得多。要知道,此时的莫琳无时无刻不想丈夫早点回家。而比起自己的私心,她选择成全哈罗德。这些细微细节和心里活动的变化,让我读来很是感动,这种感动和温情来自于夫妻之间的深情、义气、成全。而原本这是一对隔膜了二十年的夫妻。
这本书贯穿了两条主线,一条是哈罗德为了救朋友奎妮,或者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二十年前消失在彼此的世界里,二十年后因为奎妮身患癌症给哈罗德写的诀别信,又让她和他连接起来,才有了哈罗德独自上路,从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桥路徒步到贝里克郡圣伯纳丁疗养院,历时87天,途经627英里,完成了一个人的孤独之旅;另一条是哈罗德与妻子莫琳之间的情感纠葛,抑或说哈罗德与他家庭之间的故事,通过他在这趟旅途中的所思所想娓娓道来。这两条线索相互交融使得《一个人的朝圣》饱满立体,既富有故事性,亦展现了人性的多面性;既有浪漫和纯真,亦有人性的复杂和现实。或多或少还有自我救赎的意味在其中,哈罗德在一成不变而沉闷的生活中感觉迷失了自己,在第1节“哈罗德与信”的结尾处哈罗德发出了“我是谁?”的疑问,他需要作出改变重新认识自己;另一方面,哈罗德交信时途经加油站,加油站女孩告诉哈罗德信念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哈罗德就想到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会活着,他要救她,就如当初她救他一样坚决,就这样在没有手机没带钱包,什么也没准备的情况下,靠着脚上的帆船鞋,凭借信念和毅力,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简单重复机械的动作完成了他的独自旅行,而他此时已是六十五岁的老人。
在旅途中,哈罗德满满回忆的都是他的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儿子戴维的死是夫妻二人隔膜的原因,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下,但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也许分离更容易看清彼此的.真心,因为哈罗德的出走,莫琳也发现她对他的爱未减少一分,而他自始至终都是深爱莫琳的,只是彼此的误会太深,均以为各自都不再需要彼此。我一直觉得相处那么难都不愿离开的,必定是因为爱。而他们就这样错过了二十年的大好时光,都在误解和冷漠中度过,庆幸地是彼此都未曾离开,终因这次孤独之旅,两人终算冰释前嫌破镜重圆。哈哈,我倔强地认为这无疑是作者更想表达的温情,夫妻感情的重塑和回归,更像平常夫妻的真实写照,而无论误会和矛盾如何,患难与共最是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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