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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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热门18篇)
时间:2023-11-09 16:24:14     小编:ZS文王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努力,我对心得体会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首先要明确写作的目的和主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参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一

星期六上午,我们全班都出去了调查了。你知道我们去哪里吗?因为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我们去了各家的商场,分别是:国美电器和岁宝百货。惟独第一大组去了国美电器调查。

我们一去到商场,同学们都彬彬有礼的和顾客或商家谈话,希望能从他们的嘴里取得一个结果。“终于调查完毕了!这个调查活动可真累,足足花了我100滴口水。”一位同学气喘喘地说道。“啊,你有没有去认真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你还能数清楚你一共花了多少滴口水。是真是假?”我反馈到。

我看见有一组同学调查的非常认真,那一个小组就是我们的小组,同学们都能彬彬有礼的和顾客或商家交谈,而且谈的很密切。我们也非常的遵守商场的规则,并没有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我们而是轻声慢步。而且调查报告里的内容也写的非常详细,但也需要修改一下字迹。

到了最后,我们组得出了一个结论:我们问了顾客一道题,这道题就是如果您是售货员,您会去欺骗顾客吗?所有顾客的答案都是“不会”,我的心中有了一个疑问:顾客他们会不会口头是这样说,但是心里也有想过要欺骗顾客呢?我想顾客会不会“口不对心”呢?而且我们把这道题去问商家,问题就改了:如果你是顾客,你会相信售货员说的话吗?许多商家的答案都是“相信”,我的心中又有了一个疑问:为什么顾客会相信售货员说的话呢?“我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我坚定的说道。

这次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太有趣了!通过这次活动,我深深感到,3.15离不开你我他。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二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一年只有一天,但是消费者的权益却需要一年里每一天都能得到有效维权。今年,是“十四五”新征程的首个“3.15”。我们看到了一些新的变化。“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主题,直面问题、直面民生,可谓正当其时。“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些表述,则让人看到了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加码,将进一步提振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期待这样的顶层设计能带来消费领域更多管理状态的改变,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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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三

20__年是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一年,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消费者切身利益出发,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性,提升公众金融素质,支持行业发展,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行为监管,建立和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以实现银行也整体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在这一工作中,分行营业部从上至下每一位领导和同事都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切实地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了一个高度重要的地位上,从自身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发扬了为消费者着想的精神,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在这项工作中,我们也收获了许多工作经验与心得体会。

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事前预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责任心放在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为重、依法维权、协调处置”为原则,在营销过程、服务质量、内控管理上进行优化,保证每一位银行从业人员深刻理解,充分认识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提升银行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此外,我们也做到了对全社会的消费者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以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为目的,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的认识水平,消除由于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惯例的不了解而导致的误解与矛盾。近年来公众对于银行服务的许多方面通过舆论、媒体都体现出了一定的意见,而这其中绝大多数问题都是由于公众对于银行业务、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造成的,这既对消费者享受金融服务造成了不便,也在侧面促成了部分群众对银行的消极态度。因此通过对消费者进行教育,能够较理想地提升银行的行业信誉和公信力。

对于消费者已经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继续深入投诉纠纷调解处置。在工作中我们做到对每一起投诉与反馈,均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切实体会对方的问题,通过疏导消费者的情绪,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纠纷,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缓解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与此同时,我们对于自身工作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也要加强自我检讨,提振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

在20__年,我们必将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运筹百步,始于一步”的工作思路,本着“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完成任务”的精神状态,着力推进工作纲要的贯彻落实,稳步开展各项工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四

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五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3月13日上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在萝岗街道文化广场(主会场)开幕,现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讲解真假商品鉴别知识,受理消费投诉。当天,活动还在夏港、东区、永和、联和、九龙镇等地设立分会场。

活动由区政府主办,区消委会、工商分局承办,区法院等17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区内19家知名企业参加。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想消费”。结合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1周年及将于今年3月15日颁布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活动宣传了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展示了全区各职能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号召广大经营企业注重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当天,区工商分局、质监局等单位在主会场搭起了服务咨询台,开展法律宣传、有奖问答、业务咨询等互动活动。当天活动现场共派发宣传资料近万份,接受投诉举报2件,接受群众咨询近146人次。

据悉,去年区消委会及下属七个分会共处理各类申(投)诉1103宗,调解成功969宗,调解成功率约为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60万元,组织开展了“放心消费商店”和“消费者满意店档”评选活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六

3月14日10:0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和平区和平路金街举行。和平区消协联合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医疗器械科、知识产权科及劝业场市场监管所、小白楼市场监管所等12家宣传服务窗口,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向广大消费者进行消费知识、消费理念的科普宣传。

此次活动通过设置大型展板等方式,宣传科学的消费知识,展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消费维权举措和成就。现场共设立了12个展位,分别是金融消费、网购咨询、法律咨询、识假辨假、消费维权、投诉等展位。在各个展位中,相关行业组织、公用企业、投诉和对接单位等部门都安排了专业人士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来到活动现场的消费者络绎不绝,活动气氛热烈。他们不仅能了解消费知识,还可以领取消费维权的相关宣传资料,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更可以现场咨询或投诉各种问题。

据统计,服务咨询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数千份,接受消费者咨询人千余次。从现场咨询情况看,食品安全、金融消费、租房购房、网络交易等内容是今年的咨询热点。

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回应了消费者的诉求,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社会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七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一年只有一天,但是消费者的权益却需要一年里每一天都能得到有效维权。今年,是“十四五”新征程的首个“3.15”。我们看到了一些新的变化。“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主题,直面问题、直面民生,可谓正当其时。“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些表述,则让人看到了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加码,将进一步提振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期待这样的顶层设计能带来消费领域更多管理状态的改变,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八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__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九

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特别咨文,首次提出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8条准则。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所谓“年主题”,就是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在1986年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简称中消协)已经在国内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历年主题活动:

:讲诚信反欺诈。

:为了农村消费者。

:安全健康消费。

:明明白白消费。

:绿色消费。

:科学消费。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诚信・维权。

:健康・维权。

:消费与环境。

:消费和谐。

:消费与责任。

:消费与发展。

:消费与服务。

:为消费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

20:公正对待消费者。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十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首先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从开播以来,晚会揭穿了无数的骗局、陷阱和黑幕,维护了公平公正,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和人生。下面有小编整理的最新315。

口号。

大全,欢迎阅读!

1.关注消费安全提高生活品质。

2.安全生产规范服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3.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安全。

4.关注弱势群体保障安全权益。

6.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7.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8.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9.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10.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3.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4.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6.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17.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理智消费文明消费。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21.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2.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4.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25.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27.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8.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9.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0.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1.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2.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3.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34.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35.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36.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37.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8.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39.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0.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41.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42.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44.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45.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46.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48.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49.科学文明健康消费政府标语。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十一

18,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有些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寻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十二

1、增长安全消费知识,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2、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3、诚信经营无欺无诈,理性消费有滋有味。

4、诚信经营家家有责,理性消费人人受益。

5、维护食品消费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6、构建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切实保护农民消费权益。

7、依法维权,不辱使命,提供消费者满意的服务。

8、展示名优产品,诚信经营,增强消费信心。

9、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0、诚信连着你我他,理性消费为大家。

11、倡导公平诚信经营,构建理性消费城市。

12、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1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就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4、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15、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6、营造安全公平消费环境,倡导健康文明消费方式。

17、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8、海纳百川,诚信经营,安全保障,理性消费。

19、诚信市场传扬城市美名,理性消费赢得口碑民心。

21、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2、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3、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4、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

25、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26、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7、消费维权,责任重于泰山,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8、诚实守信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9、诚信经营源于一言一行,理性消费始于一毫一厘。

30、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31、打造诚信经营硬招牌,创建理性消费软环境。

32、以人为本,科技领先,质量第一,诚信经营。

33、创诚信社会,享理性消费,建美丽城市。

34、诚信经营双赢地,理性消费城市城。

35、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全面建设环保资源节约型社会。

36、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37、完善农村服务网络,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38、诚信城市福地,理性消费无忧。

39、维护农村消费者安全权益,优化农村消费环境。

40、重视消费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4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42、打造诚信城市,建理性消费城。

43、安全权就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44、争当诚信经营者,齐做文明消费者。

45、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46、树立文明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

47、人人诚信经营,个个理性消费。

48、诚信经营聚贤德,理性消费把客留。

49、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50、理性消费共携手,诚信换得回头客。

51、活力新城市,诚信城市人,理性消费城。

52、推进农村放心店工程,维护农村消费者安全。

53、让消费更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54、增强消费安全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55、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56、维护消费者安全权就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57、安全权就是消费者享有的最基本权利。

58、倡导诚实守信,共创消费和谐。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十三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是怎么样由来的?大家可以通过如下下共享的广播稿来进行了解:

甲.乙: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队员们:

大家早上好!

甲:我是主持人甲;。

乙:我是主持人乙;。

乙:明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讲讲有关国际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吧。

甲: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

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着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从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甲: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责任”“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甲: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我国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15”,记住,是“12315”

甲.乙:我们今天的广播已接近尾声了。希望我们能共同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我们下周再见!

更多相关的文章推荐阅读参考:

6.203.8妇女节校园广播稿。

7.2016世界森林日广播稿。

8.2016年3.8妇女节校园广播稿(2)。

9.国际劳动妇女节广播稿。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十四

2017年3月15日是第3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17年的年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其涵义:。

一是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

三是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

海报画面展示在世界信息互联的背景前,是一个大大的汉字“信”字,并有一些典型的网络消费符号点缀其间,传达年主题的核心涵义:网络消费要以信为本。

宣传海报的设计理念:海报中以“信”表达四个层面的涵义:

一是强调年主题“网络诚信”是核心目标;。

二是网络消费领域要求商品信息全面准确、真实透明;。

三是网络经营者要切实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四是诚信经营才能带来消费信心。

1.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4.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6.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8.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9.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0.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11.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2.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3.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14.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5.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7.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8.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9.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1.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2.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3.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4.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7.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8.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29.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0.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1.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3.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4.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5.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37.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8.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39.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40.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1.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42.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3.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44.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45.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46.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47.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48.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49.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50.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十五

县工商、计量、食品、物价等等成员单位、十佳诚信单位代表、各行业代表、“3.15”律师分团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县消委会常务副会长柯如生在会上作了20工作回顾和2015年工作部署。据统计,年县消委会共接受来人来电现场咨询559人次,受理消费者直接投诉案件101宗,调解成功率100%,为消费者直接赔偿27.8万元,换回经济损失50.9万元,并建立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遂溪分公司等“消费维权服务站”10个。

县消委会秘书长白志敏宣读了2015“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县工商局局长、消委会会长陈波就2015年中消协确定“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作了解读。陈波指出,要强化依法保护理念,贯彻落实《消法》,深入开展主题宣传,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畅享消费给生活带来的幸福和快乐;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科学理性消费,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真正体验消费的快乐,努力保障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十六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十七

自然经济时代,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下,人与人间的物品交换是偶然的,人们间并未形成普遍依赖性的消费关系。随着商业的发展,城市的形成,人们间的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行业间的分工协作加强,商品交换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直到近代工业革命后,全球自由贸易扩张,世界经济互补性、一体性推动经济不断发展。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消费者为了在不利的经济条件下维护自身权益,产生了保护消费者权利的理论和运动,并最终促使消费者权益在政策和法律上的规定和确认。

消费者权益正式提出是在20世纪60年代。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3月15日被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随后尼克松总统进一步提出了消费者求偿权利,并列为消费者的第五项基本权利。此后,这些权利逐渐被世界所公认,许多国家又根据其经济文化水平,作了补充和发展,如增加了接受消费者教育的权利等。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帕金女士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了保护消费者若干项权益的`一般原则,实质上就是提出了消费者权利;即: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促进和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使消费者得到充分信息;使消费者能够按照个人愿望和需要作出选择;消费者教育;提供有效的消费者赔偿办法;组织消费者团体或者组织的自由。此后,这些权利逐渐被世界所公认,许多国家又根据其经济文化水平,作了补充和发展,如增加了接受消费者教育的权利等。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者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消费者运动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展览;举办消费者教育讲座。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等。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权利。唤醒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企业重视消费者权益;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经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绿色消费

2002年:科学消费

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篇十八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

工作计划。

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开展宣传活动:许多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的会员在他们出版的刊物上刊登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有的通过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有的组织在学校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马来西亚波拉卡消费者协会在学校集会上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举办征集与竞赛活动: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者权益歌”然后选择优秀的歌曲作为有关消费者权益广播节目中的开始曲有的组织演讲比赛或“一年中最差消费事件”的评比活动。奖励为消费者运动作出贡献的人:1983年希腊消费者保护学会对在1982年间积极报道消费者运动的报刊及记者予给予奖励。在挪威消费者委员会对在过去的一年里写出质量较高的关于消费者问题的文章的作者予以表彰。举办消费者教育活动:阿根廷主妇协会于1984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起成立消费者学校为成人举办一系列的讲座。在南澳大利亚公民与消费者事务部在商店搜集消费者意见对消费者进行最佳购货的教育。印度卡纳塔克消费者服务社团则在这一天为学校负责消费教育的老师安排工作计划。检查: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组织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立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这些立法是否被认真贯彻了。展览: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展览。有的以广告、 宣传栏的形式向公众展示现实消费中存在的问题有的还举办“不合格产品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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