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制定工作方案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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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制定工作方案大全(19篇)
时间:2023-11-09 15:24:15     小编:曼珠

方案是制定行动计划的重要依据,它需要具备可行性和有效性。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创新,保持时刻准备应对变化的能力。我们可以从下面的范文中了解一些成功方案的实施策略和经验教训。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一

不同的公司企业制定工服方案会不同,有的公司会在工作服上设计相关的logo来宣扬公司的品牌,有的则会选择低调的方式注重工人穿着的时候能够觉得很舒服,很多人认为纯棉的.服装是最好的,因为能够很好的吸汗,穿起来也比较舒适。其实对于运动服而言,纯棉的衣服却并不一定好。因为诸如纯棉等非常吸汗的衣服,会吸走身体的汗液,但是由于运动时散发的汗液比较多,也容易因此残留在衣服上,久而久之,会让衣服散发汗臭味,让人无法穿着。所以我推荐大家来拓吉凯。

拓吉凯目前有以下几种高科技纤维:

(1)聚酰胺尼龙

它具有远优于早期尼龙的性能,解决了透气性差、不耐磨等缺点,能快速吸干身体汗水,并由其表面挥发出去。

(2)功能性纤维

这种新型纤维,比传统化学纤维更轻,更柔软。

(3)聚四氟乙烯防水透温层压织物

这种织物能像人体皮肤一样呼吸,将多余水蒸气导出体外,又隔绝外界雨雪的侵袭,其奥秘在于每平方厘米多达7o亿个的微孔。

(4)coolmax纤维

这种纤维种类,正成为市场上的一大卖点。这种纤维的横切面呈独特扁十字形,形成四槽形设计,能更加迅速的将汗水排出挥发,被称为拥有先进降温系统的纤维。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乒乓球兵团悉尼夺金,穿的就是由coolmax纤维织成的衣物。

(5)硅酮树脂

大家并不陌生的,诸如“鲨鱼皮泳衣”、“快速皮肤”之类,它们的主体便是由硅酮树脂膜构成。

我们拓吉凯永远走在科技的最前端,我们为公司企业制定工服方案也是非常不错的,如果你们有这方面的疑问,可以来咨询我们公司,我相信在协商之下,我们一定能为你们提供最好的方案!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二

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依法发放、管理规范。

(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1.定期例会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每半年召开1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例会,通报工作信息,培训更新管理知识,研究探讨工作难题,共享基层工作经验,增进部门业务交流。

2.建立联络员制度区县、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明确一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联络员,负责总体协调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工作沟通、协调、业务往来等。联络员一年一定,因工作需要岗位异动后,应及时重新明确联络员并告知对应部门。

3.专项督查制度结合省工作要求,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联合专项整治与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积极推动两部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查询核对,探索实现信息联网和共享,杜绝伪*证件的使用。

(二)协作管理重点内容。

1.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对符合签发条件的新生儿依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没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为确保一名新生儿只有一份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因丢失申请补办或婴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补发机构或管理机构以及同级公安部门应及时信息互通,通过《新生儿入户情况核查联系表》联系并反馈意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符合补发条件或签发条件的不得补发或签发。

2.严格《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签发证件的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先按《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因新生儿姓名不符合出生登记而要求变更《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的,户口登记机关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原签发机构审核确认后予以换发。

3.积极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公安部门办理出生登记时,发现《出生医学证明》真实性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按规定予以扣留,暂缓办理出生登记,并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件载体作真伪鉴定,并协调签发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进行核查,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如本级无法鉴定的,可送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鉴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在受理真伪鉴定时,如发现伪*证件,应将证件复印件和《〈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复印件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备案。伪*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处理。

4.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使用督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各级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户口登记机关应加强培训,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管理要求及真伪鉴定方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查验,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生医学证明》,导致《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内容不真实的,追究申领人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公安分局要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制度,共同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强化沟通交流。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日常工作交流,依托双方工作联络员搭建联系桥梁,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逐步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传递国家卫计、公安系统最新工作要求和动态,促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是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区县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为群众服务。不得违规设置前置条件作为不予签发或暂缓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理由。同时注意将依法行政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出生登记过程中,经办人员务必提高责任心,热情细致告知注意事项和办理要求,主动解决群众难题,避免群众走弯路。

(四)鼓励探索创新。

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创新管理方法和工作措施,及时将工作中好的经验或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公安局。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三

为全面掌握和了解社区工作开展情况,正确分析我县社区工作的优势和不足,合理确定20xx年社区工作重点,县委基层办将对昭苏镇5个社区20xx年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现就调研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20xx年1月24日

分5个组分别对昭苏镇5个社区进行调研。

第一组负责第一社区

组长:江阿别克(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孟克达拉(洪纳海乡党委基层专干)、吴兴(昭苏镇党委基层专干)

第二组负责第二社区

组长:袁敏华(县委基层办主任)

成员:努尔波力(乌尊布拉克乡党委基层专干)、杨晓斌(昭苏镇基层专干)

第三组负责第三社区

组长:成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成员:王江华(县委电教办干部)、巴彦(昭苏镇党委基层专干)

第四组负责第四社区

组长:卡德尔拜(机关工委副书记)

成员:詹辉明(县委基层办干部)、叶尔波力(昭苏镇党委基层专干)

第五组负责第五社区

组长:胡安德克(县委基层办干部)

组员:魏龙(县委电教办干部)、尼青(昭苏镇民政干事)孙肃疆(县委基层办干部)

主要采取入户走访和座谈讨论2种形式进行。入户走访由各组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进行,事先不向昭苏镇党委、政府以及各社区通知,走访的对象要涵盖社区各个层面的'代表,其中:低保户不少于5户,在职干部不少于3户,离退休干部不少于2户,个体户不少于5户,下岗职工不少于5户,以上5种类型的代表中,党员比例不得低于20%。座谈讨论由各社区安排,地点一般在社区办公室,参加人员为昭苏镇包点领导、社区全体干部和部分社区居民代表。

1、昭苏镇党委对社区的工作支持力度大不大,是否为社区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

2、去年以来,社区工作有哪些新探索和新突破,采取哪些措施,取得哪些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是什么,应如何解决。

4、对社区党员的管理你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流动党员的管理、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离退休党员的管理等),在这方面,社区目前主要采取了什么办法,还有哪些差距。

5、你认为社区有没有积极主动地整合社区资源,与驻区单位沟通联系,形成共驻共建长效机制。

6、社区集体经济情况你是否了解,你认为目前的经费能否满足社区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如果不能,你认为应该怎么发展和壮大社区集体经济。

7、社区在帮扶弱势群体方面做的怎么样,有没有取得成效。

8、社区在突出服务方面做的如何,你是否满意。

9、你认为社区今后的工作重点应放在什么地方,有没有好的意见和建议。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四

按照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为精神,依据《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的具体内容,为更好地开展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长:何继东。

副组长:陈裕九。

员:德育处、

各班主任。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教育。

20xx.4.10—20xx.4.28。

(一)开展教育。学校集中组织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于4月14日前制定《沙角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组织、实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达到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目的。

1.专题教育启动仪式。学校办公室负责在4月17日开展“校园欺凌治理”活动启动仪式。内容包括升旗仪式、德育处主任宣读《方案》、学生国旗下发言《反对校园欺凌,争做好学生》和校长讲话四个内容。

2.专题宣传学习活动。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精神,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利用电子屏分早中晚三个时段显示我校专题教育活动主题--“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公布举报电话(小学85525318)时时警醒师生。

3.主题班会教育。学校组织各班在4月17日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同时适当开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4.法制教育。学校将由陈副校长协调,邀请虎门镇南栅派出所法制副校长到校,在全校开展法制教育。

5.承诺签名活动。学校将组织所有学生于4月20日进行“反对校园欺凌,争做好学生”签名承诺活动。

(二)完善制度。学校由办公室负责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由政教处负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检查校园一键报警线路,确保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

(四)及时处理。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伤害,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并通知双方家长。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总结。

20xx.5.2—20xx.5.8。

1.自查。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此项工作于20xx年5月5日前完成。

2.总结。我校将按照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及时做好预防欺凌和暴力活动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学校安保科。

总之,我校根据市教育局要求,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伤害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如若一旦发生将及时处置,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试行)》(桂教规范〔2xxx〕7号)精神,为在20xxx年年底前完成我市中小学(含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章程核准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 加快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使学校章程成为引领学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

二、基本原则

制定和核准学校章程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

(二)基础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基于学校发展实际,对学校重大和基本事宜做出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三)发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将校情、发展愿景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相结合,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力求体现本学校的传统、特点和文化。

(四)人本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核心价值引领,凝聚共同愿景,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各方价值的共同体现。

三、对象范围

应当制定章程的学校包括:

(一)各县、区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含乡镇中心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县城公办幼儿园,村小分校和教学点不需制定)。

(二)市区各中小学校(含民办)。

四、学校章程的内容

学校章程一般由前言(序言)、总则、分则、附则四部分构成。

(一)前言部分。

一般主要表述学校的办学历史。

(二)总则部分。

一般应载明:制定章程的目的、依据;学校的名称、校址;学校的机构性质、隶属关系、学制和办学规模;学校的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和办学特色等。

(三)分则部分。

分则是学校章程的实体性内容,一般应载明:学校的领导体制、组织结构、内设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学校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学校的重要工作的管理,包括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财产管理、安全管理等;学校校训、校徽、校歌、校庆纪念日等;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附则部分。

附则是学校章程整体中作为总则与分则的辅助性部分,对前两者的实施有重要说明作用。一般载明:章程的修改启动、审议程序、解释权归属以及生效日期等。

五、学校章程的`制定程序

制定学校章程应当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遵循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一)成立专门起草小组。校长负总责,成立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应当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相关专家以及学校举办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可以邀请社会相关方面的代表、社会知名人士、退休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参加。

(二)拟制学校章程草案。起草小组要在多方收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起草完成学校章程草案。学校应聘请教育管理、法律专家对章程草案进行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论证。

(三)教代会审议章程草案。学校章程草案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教代会对章程草案审议后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四)校务委员会讨论章程草案。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将章程草案及起草说明(包括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等),提交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五)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的章程草案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形成章程核准稿,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六、学校章程的核准

(一)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申请章程核准时,应提交如下材料:核准申请书(文件名称一般为《××学校关于申请核准〈××学校章程〉的报告》);章程核准稿;起草说明(包含章程核准稿起草的过程中征求校内外意见情况、有关意见的采纳和反馈情况、章程核准稿的主要内容及其说明、章程特色,以及办学自主权改革重大问题的说明等)。

(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法制(或指定)工作机构初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学校章程报审材料后,应当由法制(或指定)工作机构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提交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审查。初审发现材料不齐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学校予以补充。

(三)审查工作小组审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机构人员、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负责章程审查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学校章程审查采取书面审查和集中讨论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赴学校实地调研。审查小组对核准稿条款、文字有修改的,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提出修改意见。

(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对审查工作小组审查通过的学校章程,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市(县、区)中小学校学校章程核准书》,予以发布。

(五)核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章程核准属于教育行政许可项目,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学校的章程由县(区)教育局核准,核准后统一报市教育局备案;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章程由市教育局核准;市直属学校的章程由市教育局核准。

七、学校章程的实施与监督

(一)章程的登记与公开。经核准机关核准的章程文本为正式文本。学校应当持学校章程正式文本到编制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学校章程应当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校报校刊、宣传橱窗等载体向本校和社会公开。

(二)章程的修订。学校应当保持章程的稳定。学校发生分立、合并、终止,或者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可以依据章程制订程序,对章程进行修订,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到编制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保障学校章程的权威地位。学校章程是学校基于法定的权限和职责,就学校重大问题作出规定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开展社会活动的依据。学校应当依据章程对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符合章程规定。

(四)章程的内部监督。学校章程的实施由学校党组织、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负责监督。校长须每年度提交依学校章程履职报告,并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五)章程的外部监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学校履行章程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要纳入教育督导机构对学校督导评估,要作为对学校绩效考核和学校领导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对学校办学、管理及其社会活动中有违反章程规定的,要予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八、工作时限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底以前):制定《桂林市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

(二)草案拟制阶段(2015年6月至8月底前):学校成立章程起草小组,多方收集资料,深入学习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充分进行论证,形成学校章程草案。

(三)审议讨论阶段(2015年9月底以前):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将章程草案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和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修改完善后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形成章程核准稿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审查核准阶段(2015年10月至12月底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对学校章程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核准书,予以发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的通知》(沪教委法〔2013〕30号)要求,确保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现就开展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制定及建设工作,深化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稳步推进奉贤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5年12月前,完成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加强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学校运行、治理机制,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三、工作安排

1. 布置阶段(2015年5月30日前)

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程序制定、修订学校章程,并将章程核准申请材料报区教育局。章程核准申请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2. 核准阶段(2015年6月1日至7月15日)

由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审核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学校章程进行核准。

3. 完善阶段(2015年7月15日至10月上旬)

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审核小组审核学校章程并反馈审核意见。对审核未通过的学校章程,相关中小学幼儿园须修改完善、重新报审。

4. 总结阶段(2015年10月-12月)

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建设目标,同时确保各中小学幼儿园章程规范完整。

四、组织保障

1. 加强工作指导。区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宣传科、组织人事科、基教科、职成教科、行政许可科负责人组成。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宣传科,并设专门工作人员2名。

2. 规范章程制度。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编制工作方案,按阶段实施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要根据自身的办学类型和特点,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避免“千校一面”。要认真梳理学校已有的各项制度,要依据法律和学校章程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并定期进行清理,保证学校制度体系的合法适当和协调统一。

3. 抓好分步落实。各学校要把章程作为凝聚学校精神的一个抓手,引领广大教职工员全程参与到章程建设中来。要深入宣传发动,广泛调研论证,充分听取意见,增强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章程的认同感,提高知晓率,熟知行为规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经学校确定并盖章后上报区教育局核准,核准后颁布施行。经核准后的章程,应在学校醒目的场所和网站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把核准后的章程作为实施办学活动的主要依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尊重学校制定的章程,按照章程对学校进行管理。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六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依据《沈阳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学校章程制定以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推进中小学校科学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立德树人要求,依法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以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目标,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全面促进依法治校。

(一)分类指导。根据公办中小学校不同的办学层次和组织特点,对小学、初中、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农村学校及城市学校的章程建设,包括章程的重点内容、制定的程序等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确保章程制定工作在《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下顺利进行。

(二)改革创新。将学校章程制定作为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使之与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特色发展相互促进,以改革创新为章程制定提供动力。

(三)突出特色。各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暂行办法》,以及各自的办学层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校实际、各具特色的章程,避免千校一面。

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全面启动,20xx年1月底以前完成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的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

(一)学习宣传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0月20日前)。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暂行办法》的学习培训和章程制定研讨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暂行办法》和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区县(市)及本校章程制定的实施方案,明确章程制定的组织领导、程序和时间表等。各地区的实施方案、牵头职能部门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要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二)学校章程起草(或修订)阶段(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2月31日)。各中小学校组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章程起草(或修订)小组,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章程起草(或修订)工作。学校章程草案起草(或修订)好后,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市直属学校的章程报市教育局核准。

(三)学校章程核准阶段(20xx年1月4日―20xx年1月31日)。组建由教育行政人员、相关部门领导、学校管理者、社会知名人士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对本区域内中小学校章程进行核准。市教育局从20xx年1月4日起开始受理市直属学校章程核准申请。各区县(市)教育局受理章程核准申请的时间由各区县(市)自行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纳入本区县(市)当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亲自抓,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章程制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学习宣传。各中小学校要集中一段时间,通过专题学习、培训辅导、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校领导干部、起草班子成员和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同时,要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举办专栏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学习和宣传,充分认识制定学校章程的意义,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章程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原则、内容、程序和效力上准确把握《暂行办法》的内涵,切实提高开展学校章程建设的能力。

(三)严格制定程序。各中小学校在章程起草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暂行办法》的规定,采取开门立法的方式,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内部组织、教职工的意见,充分论证,全面反映学校举办者、管理者以及教职工、学生的要求与意愿,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涉及到与举办者权利关系的内容,学校应当与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章程草案形成后,要切实做好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送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等两个关键环节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内容。章程内容是章程建设的重点和核心。各中小学校章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制定,明确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相关事项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明确学校内部各种权力的运行规则,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突出对师生权益和地位的确认与保护。章程内容必须完备、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

如有意见,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深表感谢!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七

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过程的方案制定,是企事业单位项目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项目是指一系列独特的、复杂的并相互关联的活动,这些活动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或目的,必须在特定的时间、预算、资源限定内,依据规范完成。项目参数包括项目范围、质量、成本、时间、资源。项目实施方案则将项目所实现的目标效果、项目前中后期的流程和各项参数做成系统而具体的.方案来指导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实施方案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项目实施的成败。项目立项之后,项目负责人要综合项目的各个相关要素来制定一份详实的项目实施方案。

研究机构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有一定的程式,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部分:

1、项目目标,说明本项目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年度阶段目标;

3、项目实施所采取的方法手段;

4、预期效果,说明项目完成时所达到的有形或无形的效果;

6、实施组织形式,详细说明承担单位、协作单位和各自分工的主要内容;

7、项目实施预算表,这是项目实施方案中很重要的一项,能够评估项目的价值和项目所能为企业带来的利润。具体到每一项目,则要根据项目的特点来制定适合的项目实施方案。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八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几年来,各级审计机关为了提升审计成果质量,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大力开展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年”活动。通过审计质量年活动审计实践,笔者认为,提高审计质量是审计机关的一项系统工程,应以“人、法、技”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为保证。就单个审计项目而言,认真进行审前调查,摸清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掌握与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制定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是提高审计质量的基础性的重要环节。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毛主席曾经说过,“不打无准备之仗”。审计项目实施就如同打仗,后勤保障,进攻时间,主攻方向,兵力部署,战术运用等必须战前进行周密的计划和安排。一个科学全面周密的作战计划是战役取得胜利的保证。同样,一个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基础性的重要环节。审前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既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的必要审计程序,也是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必须作出的从发送审计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部过程的工作安排。其作用是有效控制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保证审计人员有条不紊地进行审计查证,完成方案所确定的审计目标任务,保障审计工作质量,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制定的科学全面与否,直接影响着审计目标的实现和审计项目任务的完成,因此说,认真制定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基础性的重要环节。

笔者在近几年参加对县(市、区)级审计机关审计目标完成情况年度考核中发现,审计项目实施中,普遍存在着对编制审计实施方案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项目实施根本没有具体方案,审计内容和重点及人员分工不明确不具体,审计项目实施有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这样的审计项目要保证审计质量可想而知;二是虽有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但明显是为了审计档案的需要尔后补编的,这是形式主义在审计工作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上的完美掩饰不了内容上的缺陷;三是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不科学不全面,起不到落实审计任务实现审计目标和对审计工作的指导作用,种种问题不一而足。

那么,怎样才能制定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达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目的呢?除严格依照《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要求外,应注重解决以下问题,首先,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和审计人员要提高制定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不要把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看成是一种形式或是可有可无的事情,更不能错误地认为是浪费审计时间的徒劳。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对行业性或复杂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主要领导要参与到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中,同审计组一起认真研究分析,充分考虑审计实施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准备必要的应对措施;以审计目标的实现为核心确定审计重点和内容;其次,审计组要树立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防范和降低审计风险为目的,在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由于被审计单位行业、规模、职责范围和业务范围不同,所以所确定的审计的目标、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及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确定也应不同。根据《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第十条的要求,应对被审计单位如下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职责范围或者业务经营范围;银行账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纸质和电子会计资料;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相关的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的文件;与审计工作有关的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等等。

第三,编制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要把握两方面的关键内容。一是要正确评估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在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上述基本情况后,执行分析性复核,然后评估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以便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和应采用的审计方法。所谓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存在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经过分析性复核,若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存在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大,审计组应将重要性定为低水平;若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存在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小,则审计组应将重要性定为高水平。为了对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重要性水平作出正确评估,审计组评估重要性时应把握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对重要性的评估需要审计人员运用专业判断。

不同的被审计单位及同一被审计单位在不同时期的重要性是不相同的,因此需要审计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合理确定;(2)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重要性原则。在规模大组织机构复杂的被审计单位,需要运用抽样审计方法,为保证审计质量,必须对重要性作出恰当的判断;(3)运用重要性时,应当考虑错报或漏报金额和性质,一般情况下,金额大的错报或漏报比金额小的错报或漏报更重要,在特定情况下,某些错报或漏报的量不大,但性质上却是严重的。比如,企业领导人或财务人员人为了少报营业收入达到偷漏国家税金及收入不纳入单位财务账内核算,设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等行为,无论金额大小,性质上都是严重的;(4)重要性水平与审计证据之间成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低,获取的审计证据越多;(5)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存在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相反,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审计风险就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在审计工作日益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今天,由于受审计环境的影响,任何一项审计项目都存在着风险。审计风险的存在是客观的,回避审计风险不是科学的态度。所以,我们要正视审计风险,切实提高每个审计项目的工作质量,最大限度降低审计风险,或者说把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限度内。

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与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及审计检查风险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即可接受审计风险是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之乘积。可接受审计风险一定的情况下,审计检查风险与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呈反向关系。如果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低,则审计检查风险高。这种情况下,应扩大审计检查的内容,必要时可采用详查法,以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以保证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过高估计审计风险时,扩大审计内容,往往会加大审计成本,影响审计工作效率。所以,评估确定审计风险应在正确评估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把审计检查风险确定在一个科学合理的水平。做到既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又同时能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如何正确分析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这里不在赘述。二是按照“人尽其才,优势互补”的原则优化审计人力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审计组人员分工。审计工作内在的特点决定,一个审计项目的实施完成,必须依靠审计组全体成员的分工协作,共同努力。但是,由于审计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水平、工作经验是不一样的,各有所长,各有所短。所以,在人员分工时应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做到人尽其才,优势互补,合理分工,必要时可以骋请专家参与审计工作。

总之,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是审计部门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永恒的话题。高楼万丈平地起,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基础性的重要环节,只有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克服以往审计工作中在审计实施方案制定方面存在的不足。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九

6月12日下午,县委书记娄绍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等有关精神。县委副书记、县长姜景峰,县委副书记胡晓东及其他县委常委出席会议。县政协主席陈建良等县四套班子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贯彻了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会、2016年第一次“比亮点学先进树标杆”现场观摩活动汇报会有关精神。会议指出,市委全会报告和审议通过的《实施意见》是指导我县补短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市委全会和《实施意见》精神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县委报告起草组要充分吸收市里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修改完善全会报告和我县的《实施意见》,县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以“解剖麻雀”的'态度,逐条逐句对报告和《实施意见》进行研读,在全面领会的基础上,结合永嘉实际,研究制定条线上的具体补短板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三年行动计划”是目标与路径的有机统一、是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的有机结合,与补短板在内涵上具有契合性、在实践上具有一致性。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补短板的关键举措,也是抓落实的有力载体,下阶段要在落实上下工夫,努力实现成效最好。相关单位要结合市里出台的24项行动计划,从永嘉实际出发,做好行动计划的查漏补缺、修改完善,确保把市里的要求贯彻到底。相关县领导要做好带头,大力开展专项督查、暗访督查、联合督查,真正把督查抓到底,把板子打到底,确保“三年行动计划”真正落到底、出成效。

会议强调,永嘉作为2016年第一次“比亮点学先进树标杆”现场观摩活动的第一站,菇溪河工程是“五水共治”的典范,育才项目是实体经济逆势而上的典范,清水埠改造项目是“三改一拆”、城市有机更新的典范,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但纵观兄弟县市的情况,竞争压力还是很大,还存在一些差距,下半年要继续紧盯6大亮点项目,特别是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头段改建工程、美丽乡村精品线建设项目、全省森林休闲养生建设试点改革项目,按照时序要求,早出成效、早出形象。同时要以亮点项目建设为引领,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常态化推进机制,大力推行现场联合办公、组团上门服务等措施,加快推进面上项目的建设,形成合力抓投资的浓厚氛围。

会议还传达贯彻了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有关精神、省委城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省市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十大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全国全省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县平安建设推进情况的汇报;研究审议了《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报告(讨论稿)》及会议方案、《中共永嘉县委关于补短板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县机关部门、中层科室、基层站所作风效能建设大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关于开展重要工作不落实责任问询活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提醒教育活动方案(送审稿)》、《永嘉县“红色基金”成立方案及管理办法》和《2015年度永嘉县先进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名单》。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十

(一)检查对象。全园区所属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

(二)检查范围。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容。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财经纪律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会计机构设置及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取得情况。

2.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完整性合规性情况,原始凭证内容是否真实合乎逻辑等情况。

3.“三公”经费明细项目科目使用情况,“三公经费开支的合规性。

4.财务处理及时性情况。

5.“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

6.公务卡使用情况。

7.有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乱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情况。

8.以前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等。

(一)检查方法。检查采取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单位)自查,园区纪委、财政局牵头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过程中综合运用查阅资料、查看账簿、询问相关人员等检查方法。

(二)工作安排。

1.自查整改阶段。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单位)应当对照检查范围及内容进行深入自查,全面梳理内部管理、资金运行、监督检查等制度和各个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形成本部门自查报告。

2.重点抽查阶段。园区纪委和园区财政局将组成检查组,根据自查情况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面不低于30%。重点关注自查整改不力、管理问题较多,问题性质严重的地方。主要对被查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处理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人员对被查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做好检查工作底稿的同时,向被查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讲清政策依据、违规情况,改进措施和办法等。同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检验中央八项、省委省政府十项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执行力的高度来对待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安排,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做好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对抗拒、阻挠或采取阳奉阴违拖延检查工作的,将按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

(二)对照标准,抓实检查内容。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应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为切入点,实现全面覆盖,即凡有财政拨款的单位都要按照检查内容,对照统一的检查标准,逐一认真梳理,不留死角,扎实开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三)规范程序,严格开展检查。检查工作必须以相关法规制度为准绳,规范程序,遵守纪律,做到客观、准确、公正,重大问题务求查深查透。对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特殊事项,要立即上报。参加检查工作的人员要对检查结果签字并负责。

(四)切实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立查立改,规定时间,细化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要予以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检查不到位仍然存在管理漏洞,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以及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园区纪委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和视情节追究责任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五)严肃纪律,廉洁开展检查。检查人员应严格执行检查纪律,不得接受被查单位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不得参与被查单位组织的商务性娱乐活动,不得低价购买被查对象提供的商品。如有违反,将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十一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化学校制度,争创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学校,依据《xxx教育法》、《xxx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xxx义务教育法》《xxx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小学。

第三条学校校址:xxxxxxxx。

第四条办学性质: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xx学校是一所xxx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五条学校面向xx招生,招生对象为小学生,招生规模以藁城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六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学校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教科研为先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各种组织机构,规范师生言行,提高师生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加强学校内部管理,逐步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教育教学规范化,师生言行文明化,人才培养合格化,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第七条学校以“务实、创新、团结、拼搏”为校风。以“会教、乐教、善教、严教”为教风。以“文明、团结、勤奋、向上”为校训。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依法治校责任制。校长有下列权力: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长审批制度。

(四)招生管理权。按市教育局有关招生规定,保证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第十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学,摒弃应试教育的做法,实施素质教育,开齐、上足、上好各门学科。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和力量。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生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全校一盘棋。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由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重大事项应在校领导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学校依靠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大会、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设置教导处、德育处、安全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六条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节、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辩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第十八条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学校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建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依据国家教委《小学管理规程》,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十二

作为一门科学,摄影包含操作照相机及后期输出方面的知识;作为一门艺术,摄影要能够准确、形象地表现被摄对象的最佳瞬间。因此,学摄影能提高艺术修养、培养观察能力、反应能力和动手能力。

学好摄影,应做到:多看、多想、多实践。

1、多看:应该多看有关摄影的书籍,观赏优秀摄影作品,开阔眼界,提高自己的艺术素养;同时,要更多地观察自己周围的生活,深入了解、熟悉拍摄对象。

2、多想:无论是自己拍摄的,还是别人的作品,都要细加分析:成功或失败的原因是什么?题材和构图是否有新意?用了什么技法和器材等,不断终结经验、吸取教训,有利于拍出更好的作品。

3、多实践:摄影是一种实践活动,光靠书本知识拍不出好作品。学理论,是为了实践运用,通过长期反复拍摄、印放照片等一系列实践活动,才能创作出好的作品。

在活动过程中,以提高自我意识为基础育,珍爱自己,尊重别人;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会的关系;在行为上、思想上不断自我升华,逐步养成说话有礼貌,办事有分寸,行为有规范的良好习惯。

会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相关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每学期累计缺席3次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十三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根据《xxx教育法》、《xxx义务教育法》、《xxx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青州市庙子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学校。

学校地址:青州市庙子镇庙子村。

第三条:办学理念: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

第四条:办学目标: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办学理念先进、教育手段新、教学质量高、育人环境美、办学特色鲜明的农村学校。

育人目标:在最恰当的时期,用最恰当的方法,给学生最恰当的教育,使他们成为最优秀最完整的人才。

管理目标: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本化。

办学特色:传统文化熏陶、良好习惯养成教育。

学校校训:读经典书,做高尚人。

第五条:干部作风:勤政、务实、团结、廉洁。

教风:博学善导、爱生乐教。

学风:勤学善思、探索求新。

校风:明理、诚信,文明、和谐。

第六条: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制为6年。

第七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的规范字。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学校在庙子镇教管办直接领导下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绩效工资或奖惩制。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工会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学生会议和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第十条:全面推行干部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干部任期一般为三年。任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需连任连聘的,须重新任命或聘任。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第十一条:学校设有工会委员会、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机构。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学校科研工作,总务处负责后勤保障及相关其它工作,政教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下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赋予的办学自主权利: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有对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权。重大基建维修、添置项目经行政研究或教代会通过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对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权。

(四)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积极实施三个“面向”的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第十三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校,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律法规,保证课程标准和教育计划的实施。

(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强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九)领导组织教育工作,发动全体教职工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十)领导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的委托分管负责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分管副校长在分管部门代行校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除规定不准代行职权外,主管副校长须尽职尽责,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应受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应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学校工作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团队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积极参加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五)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六)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xxx章程》。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一)听取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给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和绩效制度改革方案及学校章程制度。

(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学校教育工会接受学校党组织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在学校中配合党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为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宜依照《xxx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第十七条:学校少先队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第十八条:学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决策学校重大事项,研究布置全面工作。行政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一般每周召开一次行政例会和分部门召开一次全体部门成员会议,行政例会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为落实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和落实学校工作计划。布置一周各部门工作,行政例会后分部门召开部门全体成员例会。贯彻执行行政例会精神,加强部门成员师德师风建设,布置部门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校长信箱,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社会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行政工作思路。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校务公开工作组,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在实施过程中,教导处、政教处和总务处要对分管的各个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及履行岗位职责考评细则,严格按细则考评并兑现奖惩。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

(一)学校与教职工以签定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形成人员流动能进能出、职务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

(二)学校依据上级核定的编制数,聘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努力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严格服从学校管理,否则学校可按相关法规予以解聘和追究相关责任。凡师德修养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服从学校管理的受聘者,学校须给予相应的待遇,对各类优秀人员学校要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构建德育工作体系,携手社区、家庭,形成合力。突出对学生的教育,树立“不求人人成才,但求个个成人”的观念。努力追求德育工作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注重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德育“内化”与“渗透”,注重高起点、低起步、系列化、务求实效。

第二十三条:德育工作方针:坚持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的,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训练为主要内容,寓德育于其他各项教育之中,于各科教学之中,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于社会实践之中。

第二十四条:德育教育的目标是:立足区域文化背景,以诵读经典为突破口,培养“明理诚信,文明上进”的一代新人。

第二十五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有效教学行动,大胆探索新课改实验,不断更新教育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六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尊重每一个人,发展每一个人”的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没有差生,只有差异”的观念,让全体学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功感。把学生的健康和快乐作为教育的起点和终点。让每个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让每个学生的特长得到充分发展,让课堂充满活力,让校园成为师生的乐园。学校和教师要着眼于学生素质提高,重视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努力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心理体魄等基本素质方面都得到普遍提高,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

第二十七条:教导处每学期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确定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目标和质量目标,制定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教导处在严格计划管理的同时,要狠抓过程与结果管理,向精细化过程管理要质量。教科室制定好教科研工作计划,每期按要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抓好课题的推进工作,制定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办法,通过骨干教师带动教师专业成长。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班为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组织者和领导者,并负有协调本班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学校坚持平行编班。学校实行班主任管理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课程标准、课程计划、教学计划。积极探索“三级课程”管理,开发校本课程。

第三十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组织好期末教学质量检查。注重学习过程评价,不以分数高低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布学生学习成绩,不排列学生名次。

第三十一条:努力改进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学生素质评价方案,既重结果,又重过程,坚持发展性评价,运用多种方式力求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全面公正准确。教导处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教师评价方案,并在实践中调整完善。由总务处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后勤工作人员评价方案,并在实践中调整完善。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十四

第二条办学宗旨:依据《xxx教育法》、《xxx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利用优质资源,实现教育的平等化,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最好的教育。

第三条办学规模:xxxxxxxxx。

第四条办学层次:实施以不同年龄、层次的在校生(幼儿、小学、初高中学生,成人)为培训对象的培训学校。

第五条办学形式:业余非学历教育。

第六条学校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x市呈贡区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xxx市呈贡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性质:由个人自愿联合出资举办的,从事营利性学习辅导的社会组织。

第八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xxx。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四)召开董事会,调整学校的办学方向;

(五)召开董事会,调整学校的经营运作模式;

(六)召开董事会,商议决定与学校经营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学校开办资金:30万元;出资者:xxx,xxx。

第十条业务范围:文化、艺术培训。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三人组成。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首届董事长通过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三人以上组成,必须有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董事长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第(三)、(六)、(七)及其他可能影响到举办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等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四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学校设校长。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学校暂不设副校长,校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校长指定的管理人员代其行使工作。

第十七条安全是学校开展必须的保障。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是校长直接负责及直接管理的工作。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可行的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制度,有《xxx培训学校-踩踏事故应急预案》,《xxx培训学校-地震应急预案》,《xxx培训学校-火灾应急预案》。详细方案附后。

第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xxx,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权。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本单位资金来源:

(一)举办者xxx出资万(75%),xxx出资万(25%),合计出资30万元。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三)利息;

(四)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学校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为学校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二十二条学校依照《xxx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会计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举办者暂不要求合理回报要,待法律法规更为明确后的合适时机,可通过董事会并依照《xxx教育法》、《xxx民办教育促进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来确定是否要求合理回报及其比例。

第二十四条举办者以捐赠方式举办学校并要求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或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校舍、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按《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报有关审批机关审批。

第二十五条学校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并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法为专职的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二十七条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八条学校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自向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学校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举办者发生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条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四)举办者自愿终止举办的;

(五)突发事件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三十一条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的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学校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学校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自完成清算并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自收缴办学许可证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学校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并予以。

公告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xxxx年9月15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校股东会。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十五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壮大,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英语特色得到了社会的承认,被教育部认定为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全国十三所外语学校之一。已经毕业的八届毕业生中,很多学生考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等名牌大学。

学校是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实验研究会基地学校,承担教育部“九.五”、“十.五”重点教育科研课题。

2006年1月,经过省一级学校评估督导组的督导验收,我校被广东省教育厅批准为“省一级”学校。评估组在“督导验收意见”中称:广外外校的“办学水平标志着我省民办教育的高度和水平”,并称我校“已进入高收费、高投入、高质量、高效益的良性循环发展轨道,办学条件已基本实现了现代化”。

办学宗旨:对每个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培养走向世界的现代人。

教学特色:轻负荷,高质量。

育人特色:锻炼健强体魄,塑造健全人格,提高综合素质,突出外语特色。

轻负荷,高质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开发智力,形成能力;从而保证学生有充分而自由的自我发展空间,来应对世界和未来的严峻挑战。

全面开设国家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以外,我校还开设了以下特色课程。

1、英语特色课:聘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专职外籍教师担任学校英语特色课的教学,开设了口语、听力、阅读、写作等英语特色课程,有效地提高了我校学生的英语语言能力。

2、信息技术课:从小学至高三全面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并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项目,为学生步入信息高速公路提供全面全程的优质服务。

3、活动课程:教师指导下的课外兴趣小组为主要活动方式,让同学们在活动中发现自己,表现自己,从而锻炼自己,发展自己。

4、校本课程:开设《文学欣赏课》、《文化专题课》等校本课程,以求开拓知识视野,更新思维模式,使学生拥有世界视野和现代意识。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十六

学校章程建设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石,是现代学校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安福县教体局和浒坑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学校章程建设是教育系统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内部管理全局性、纲领性文件,力求高要求、高标准推进章程建设。

浒坑学校认真执行学校办学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推进学校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让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浒坑学校章程每章每条都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20xx年10月,由学校办公室和工会牵头,组织全体教师选举教工代表举行第四届教代会,讨论、修改浒坑学校办学章程。并利用教师例会的时间,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对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培训,进一步明确章程建设中重点问题。学校章程的制定过程体现职工民主参与,组织广大教职工广泛开展讨论,不断完善方案,促进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章程的充分理解与认同。广泛听取了家委会、社会公众的意见,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学校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凝聚共识和促进发展的过程。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我校根据不断发展的教育形势,审时度势,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凝炼办学章程。在20xx—20xx学年里,我们修订完善了《浒坑学校教职工学期考评考核办法》、《班级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等制度。同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清晰。健全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学校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方面发展,形成了高效有力的管理格局。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自己的特色,我校逐渐总结凝炼出了校训、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对学校办学目标、办学策略、德育工作和教学管理等多处进行了修改,使之更加符合校情,更能彰显我校特色。

学校办学宗旨为坚持中国xxx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营造个性发展的空间,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坚持科学发展,向管理要质量,靠科研创一流,以校园安全稳定为保障,以德育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为特色,深入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治校方略,在素质教育、德育工作、课改实验、校园文化和艺术教育等方面彰显特色。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为抓手,以“诚信、勤奋、协作、创新”为校训,高度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快乐成才和未来发展,形成了“敬业、爱生、务实、奉献”的教风,“文明、诚信、乐学、善思”的学风。实现学生“德艺双馨”的目标,努力打造“和谐校园”、“文化校园”、“书香校园”,积极构建“平安校园”。

学校注重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团结、勤政,教育理念新,政策水平高,能力强;坚持做到“工作干在前、荣誉让在前、奉献讲在前、困难帮在前、关键时刻走在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为师生排忧解难,全校教职工对班子成员的工作满意度高,家长及社会评价高。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作风民主,能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理念,形成了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学校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落实上形成了“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学期评估、树模并兑现奖励”的工作措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制定了科学、全面的考核办法。学校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实行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层次清晰,责职明确。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十七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依据《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是在学校领导下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学校,是我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家长学校的基本任务是提高家长素质,协同学校、社会培养具有高尚人格与创新精神的新型人才。

第四条:家长学校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五有: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教案)、有会议记录和上课记录。

第六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挑选素质优良人员(含本校教师与外聘专家)担任家长学校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鼓励家长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并予以登记;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第九条: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组织家长学习儿童心理学,青少年身心特点与发展规律,家庭教育学,性教育知识以及有关法规文章等,并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家教实践。

第十条:家长学校教育要注意层次性,内容要形成系列。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家长学校每学期分级上课(讲座)2~3次。

第十一条: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

第十二条:对参加学习的家长,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包括观察家长教育子女是否有成效,即子女的在校表现与进步情况。

第十三条:每学年表彰优秀家长一次。优秀家长从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中产生,评选条件是教子有方,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操行优等,学业成绩(含各级各类竞赛成绩)优良或进步显著。评选名额占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30%。优秀家长由年级评选,学校审核表彰并备案。

第十四条:家长学校的日常事务由家长委员会委托教导处和各年级具体负责操作。

第十五条:制定家长学校制度的目的。为了贯彻实施《xxx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实现《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要使90%儿童的家长不同程度的掌握保育、教育儿童的知识”的目标,为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密切配合共同培育下一代。我校根据《湖北省家长学校工作规程》的要求,制定家长学校制度。

第十六条:家长学校的领导机构。校长由学校行政领导担任,教导主任由教导处和家长委员会主任担当,教务成员由各年级主任和家长委员会成员担当。

第十七条: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

1、家长学校的教学计划由教导处和各年级主任制定。

2、制定家长学校教师的工作岗位职责,任课老师必须认真备课、按时授课、并通座谈、家访等形式了解教学效果和家长意见。

3、由班主任负责做好学员登记和考勤。

4、每学期进行总结一次,由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主要反映家长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教学效果。

第十八条: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

1、地点:设在各校家长学校教室。

2、教员:聘任老教师、有多年班主任经验的老师、有教育子女经验的家长。

3、课时:1~2次(每学期期末或期初)。

4、交流:每学年进行一次分层次、分类型的家教指导活动。

5、考核: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家长学员并发证书(条件:没有缺课、积极发言或写稿、交流心得体会、主动配合学校、教育子女效果好)。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20xx年9月起实行。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十八

中国xx大学创立于19xx年,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

学校秉承“xxx”的创校宗旨,遵循“xxx”的学科发展思路,坚持“xxx”的总体发展策略,“xxx”,发展成为学科门类齐全、xx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的高等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为国家xx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特殊贡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办学行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保障教职员工和学生权益,实现办学目标,依据《xxx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xxx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中国xx大学。

第三条:学校注册地址为xxx。学校设有xx校区、xx校区和xx校区,地址分别为xxx、xxx,在校区外也设置实习、实训场所和教学、研究机构。

第四条:学校由国家举办,行政主管部门为xxx教育行政部门。

第五条:学校是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和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自主办学,独立承担法律职责。

第六条: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基本职能。

第七条: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

第八条:学校遵循“xxx”的理念,坚持“xxx”的价值追求,以“xxx”为发展方向,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九条:学校的校训是“xxx”。

第二章:学校与举办者。

第十条: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学校拥有指导发展规划、监督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任免学校负责人、考核与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配置和调整学校必需的教育资源,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事项,对学校不当使用办学自主权的行为予以纠正及调整等职权。

第十一条: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制止任何侵犯学校行使自主权的行为,并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供给必要的支持;为学校供给必需的办学资金和相关资源,保障学校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的学术自由,支持学校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地;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中国xxx中国xx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学校各项具体运行管理制度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社会监督”的原则予以建立和实施。

第十四条: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学校党委由学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学校党委常委会由学校党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党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学校党委职权。

第十六条:学校党委实行“团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党委全委会会议和党委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实际到会人数到达应到会人数的23方可召开。党委全委会会议和党委常委会会议采取表决制作出决定,决定事项赞成人数到达实际到会人数的23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方为经过。

第十八条:学校党委履行以下职责:

(五)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等群团组织;

(六)党内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中国xxx中国xx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执纪机构,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相关职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二十条:学校设校长一人、副校长若干人、总会计师一人,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校校长、副校长、总会计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任免。

第二十二条:学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二)组织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组织拟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任免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推荐副校长人选;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和处分;

(五)组织拟订和执行经费预算方案,筹措办学经费,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六)主持校长办公会会议,决策、协调、处理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三条:校长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亦可就专门问题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四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采取“团体研究、校长决定”的方式议决事项。

第二十五条:校长办公会成员为校长、副校长、总会计师、校长助理、校长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学校党委书记参加校长办公会会议;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可根据需要参加校长办公会会议。工作需要时,由校长或校长委托副校长确定有关专家学者、单位负责人、师生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由学校领导班子团体研究决定。需要党委全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由党委常委会提交党委全委会审议并做出决议。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置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成员由学校不一样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和公平公正的遴选产生。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4;未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以及不是院系主要负责人的委员,不少于委员总数的12。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超过两届,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不多于委员总数的23。学校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学术委员会特邀委员。

第二十八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在学校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中行使审议、决策、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依照学术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十九条:学校下列学术事务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

(一)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

(二)教学、科研成果与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三)学位授予标准及学位授予实施规则,学历教育标准及人才培养方案;

(四)学术道德规范与学术评价规则;

(五)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规程;

(六)学校认为需要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的其他学术事项。

第三十条:学校下列学术事务在校长办公会讨论之前,先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评价:

(一)学术机构设置方案;

(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四)重大学术活动计划和重要对外学术交流合作计划;

(五)重要学术成果的评价和推选;

(六)校长办公会委托审议评价的其他学术事务。

第三十一条:学校在决策下列事务前,向学术委员会征求咨询意见:

(一)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二)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总体安排、分配及使用;

(三)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学院设置学术分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在各自学院和有关学科的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中行使审议、决策、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十三条: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置专门委员会,代表学术委员会承担相关职责,处理专门领域学术事务。

第三十四条:学术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理解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向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校内外著名专家、知名校友、社会贤达、共建单位代表、捐助者代表等组成。

第三十六条学校理事会是学校的咨询、协商、议事与监督机构,负责为学校规划重大发展战略、决策重大办学事项供给咨询,支持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参与评议学校办学质量等事项。

理事会依照《中国xx大学理事会章程》组建并开展工作。

第三十七条: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其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制定、修订及执行情景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提议;

(五)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六)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景报告;

(七)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依照《中国xx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展工作。

第三十九条:学校在学生中成立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会、研究生会是学生自我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履行职责。

第四十条:校内各xxx基层组织和统一战线团体依据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四十一条:学校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第四十二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变更或者撤销党委部门和行政部门,并根据实际情景合理调整各部门的职能。各部门根据学校的授权,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

第四十三条:学校独资或控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单位,在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下,依法按照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的运营与管理。

第四十四条: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联合设立相关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合作研究与技术开发等活动。

第四十五条:学校按照学科专业性质和教学科研的需要设置学院和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承担学校办学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章:教职员工。

第四十六条:学校教职员工队伍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教职员工总量和各类教职员工比例,依据法律和国家相关规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各类教职员工的高、中、初级工作岗位。

第四十七条:学校对教职员工实行下列任职制度:

(一)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和岗位聘用制度;

(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度;

(三)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岗位聘用制度。

第四十八条:学校按照依法制定的人事管理制度对教职员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奖励等的依据。

第四十九条:学校依法建立听证、申诉等权利保护制度,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条: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工作职责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二)平等获得自身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三)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

(五)在品德、本事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六)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提议和批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一条:教职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尊重学生,爱护学生;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四)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五)未经学校批准,不在校外兼任实职;

(六)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二条:学校为教师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活动供给必要的条件,保障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

第五十三条:学校建立教职员工发展制度,构建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五十四条:学校向教职员工供给与学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与福利待遇;建立各类表彰奖励制度,表彰奖励为国家及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

第五十五条:学校鼓励和支持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或提议。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篇十九

xxx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天津市民办教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学校性质、宗旨、目标和发展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以下简称本校)------需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称为xxx培训中心、xxx培训学校,如天津市南开区xxx艺术培训学校等。第三条学校性质(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举办者或出资人、是从事教育事业的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公益性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校设立的目的,培养目标,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第五条本校的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载明:审批机关是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登记机关是南开区民政局)。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接受审批机关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和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校住所(详细地址:如天津市**区**路**号)第二章办学范围、形式等第七条本校办学范围(必须具体、明确,指明所从事教育服务的项目、种类,如文化生活、职业技术、继续教育、少儿教育等,服务项目、种类必须与审批机关许可的办学范围相一致)。(一)招生区域、对象:(二)办学范围:(三)办学形式:(四)办学层次:(五)办学规模:(六)******: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八条本校实行理事会或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董事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届三年;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出资人)或其代表、校长、本校教职工代表以及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须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首批董事由举办者(出资人)推选。

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九条理事会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或解聘董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二)制定本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三)筹措经费,审核本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决定本校合并、分立、变更、终止事项;(六)制订和修改本校章程,制订和修改规章制度;(七)决定本校内部机构设置、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八)保证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稳定、安全的开展;(九)法律、法规规定须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十)xxxxxxx。

第十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经三分之一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根据办学层次、规模和需要,学校可设副董事长1—2名。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第十二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副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由其指定的人员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董事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全体董事。第十四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

出席董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会议决议须经超过参加会议人数的二分之一同意后,方可有效。但董事会论讨聘任或解聘校长、修改学校章程、制定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和决算、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止,以及本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因各种原因,理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时,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校章程予以补选,并报有关机关核准。第十五条:召开董事会议,须责成专人做好董事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代表本校签署有关文件(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时)(四)法律、法规和本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第十七条本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或者校长担任。

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保证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校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本校正常、稳定、安全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法定代表人依法对本校的财产、财务、安全和正常的办学活动履行管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校对外签署有关文件,代表本校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第十八条首任校长由举办者提出,经审批机关核准备案后聘任。

第十九条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校日常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二)拟订本校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三)拟定本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教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校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和解聘教职工,实施奖惩;(七)董事会的其他授权。第二十条校长必须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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