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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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热门16篇)
时间:2023-11-09 10:44:19     小编:HT书生

一个好的方案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时间、成本、资源等。方案的编写还要注重可操作性,要考虑到实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限制和条件。在实施方案时,我们应该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和分享,以保持团队的合作和共识。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举措。

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增加执法公正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政问题的产生。

(二)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企业。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促进依法办企。组织律师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为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鼓励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健全公司律师参与投资风险评估、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和平台。组织开展律师重点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升律师服务企业水平。

(三)加强企业经济活动的公证服务。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过程中有关合同和保全证据等事项的公证服务,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公证机构主动配合银行等相关部门,为企业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股权质押等提供公证服务,帮助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

(四)强化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分析研判、联动调处、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对企业排查的矛盾纠纷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纷止争。积极拓展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渠道,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基层社区等单位和组织在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社会矛盾调解大格局,及时便捷、优质高效化解纠纷。

(五)积极做好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提高企业员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应援尽援。在坚持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调解促成企业和员工和解,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六)深化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开展“企业发展·法治护航”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指导民营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以案释法,帮助管理层和员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应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唐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徐红玉同志担任,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三)强化协作配合。局属各股室、各律师事务所对照目标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完成好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任务台账,跟踪落实情况,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定期通报任务进展情况,加强监督问责。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以来,为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市检察院紧扣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对标市场主体所需所盼,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用心用情用法用智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助力市域经济健康蓬勃发展。

一、工作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健全高效办案机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畅通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为涉营商环境案件贴好“标签”,建立涉企案件优先办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实现快流转、快办理,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2022年来,共受理标注涉营商刑事案件**件。紧扣“案—件比”,清理涉企“挂案”,监督纠正不该立案而立案、久侦不结等情况,帮助涉案民营企业及时摆脱诉累,让涉营商案件进入“快车道”。

2.依法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落实市场主体关键从业人员涉嫌犯罪批捕起诉上报机制,对涉营商环境案件,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2021年以来,对涉嫌轻微犯罪的企业“四类人员”,依法不捕*人、不诉**人,将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如在办理**某化工有限公司、张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中,审查后认定技术人员的行为与污染环境的危害结果之间缺乏因果关系,及时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另,考虑到该企业为全市经济创收及**余名职工解决工作问题,企业总经理张某经验不足尚需帮助,未执行逮捕,对企业直接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同时联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及**分局对企业污染环境的整改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协助企业顺利在长江大保护黑名单上予以销号并能够继续生产经营。

3.全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加强对涉案企业的合规“矫治”,防止不当办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目前已办企业合规案件*件,在办*件。在办理河南某电源公司合规案件中,对涉嫌单位行贿的某公司,考察后发现其在全国新能源物流车电池装车量前十名,拥有专利**项,且企业自愿认罪认罚,自愿适用合规考察模式,遂依法依政策最大限度从宽,帮助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二)健全监控督办机制,注重提升涉市场主体办案质效。

1.严格落实涉营商案件“每案必监控”。强化对涉营商环境案件信息标注情况、法律文书、执法风险评估等的流程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尤其是审查报告未注明涉营商风险研判情况的,第一时间向承办人发出口头提示,逾期未整改的及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并制发监控通报。现已开展监控**件,制发核查监控通报*期。

2.完善涉营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我院对办理的涉营商案件,除上级规定的专项评查及重点评查案件外,还定期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开展常规质量评查,及时查改各类案件瑕疵,提高案件质量。上半年共评查相关案件**件,全部为合格案件,经评查报告汇总整理,总结各类问题**个,发业务部门传阅,督促整改完毕。

3.定期研究督办专项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暨优化营商专项工作调度会、制发重点工作情况通报,汇总各部门关于九个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上会研究提出改进举措,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上半年已召开*次调度会,全面总结前期工作,再次明确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并对每月常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跟踪督办。

(三)健全服务联络机制,持续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1.不断优化检企沟通机制。今年年初,与工商联联合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应对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对策。通过座谈,逐企确定“联络检察官”,并更新联系企业名单,确保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司法需求服务。根据年初制定计划,将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每名院领导定点联系4家企业,帮助构建企业与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的桥梁。

2.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通过走进企业问需求,找准服务重点,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法律服务的供需对接。上半年,我院积极开展领导干部集中走访企业活动,新增走访**家民营企业,专项活动以来院领导已走访定点企业**余次,开展涉市场主体法律宣传**余次,提供法律服务(咨询)近百余次,收集司法诉求**条,研处涉企案件线索**件。同时,上半年共举办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工商联、企业家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走进检察机关,共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上半年共发布微信7期、微博25条,撰写典型案例6件,形成经验总结类信息1篇。

依托与经开区联合设立的驻经开区检察服务站,打通联系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近期,该院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联合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循环产业园区,针对企业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法治宣传等活动,落实落细“八号检察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院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要求,不断更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检察服务质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企业的针对性还不够,效果不够显著。二是涉市场主体慎捕慎诉慎押理念引导办案力度还不够,办案的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工作亮点不突出。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局成效。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与工商联沟通协调,持续开展好走访服务企业活动,切实解决好市场主体的“堵点”“痛点”“难点”。二是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严格落实舍市场主体相关司法政策,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努力让市场主体在检察机关办案中感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三是持续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通过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引导和激励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相关典型性、指导性案例的选树和培育,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扩大法治宣传的广度。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全力打造“四最”商务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商务领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商务领域办事不畅、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商务营商环境,为九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商务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组      长: 。

副  组  长 。

各科室科长、贸促会秘书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江凌云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1.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在商务领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和《20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渠道对外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20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xx年版)、《外商投资法》及配套细则等有关政策,取消外资领域的商务部门审批备案,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做到市场开放。二是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xx年版)》通知至各县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放宽投资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投资空间。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与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并对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及时更新相关的办事指南,提供办理事项二维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李晓、邹余礼。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2.提升交通物流水平。全面落实物流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20xx年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支持方向、重点、标准和申报程序、办理时限等。(责任领导:饶官良。责任科室:物流电商发展科)。

3.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大力开展家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20xx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市直有关单位补贴性培训计划,组织城区骨干家政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在20xx年11月底之前完成200人次市本级培训目标。(责任领导:朱轶。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

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是对商务干部强化教育引导,执纪监督。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与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讲与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省、自律、自警、自励,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红线和底线,自觉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工程领域、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行为的排查;依法依纪依规对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的执行政策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建立机制,强化服务。根据已出台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商务系统负责人与企业代表组织、民营企业家沟通机制,每季度定期收集企业困难和问题。在制定商务系统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充分听取驻巡商会及相关企业家意见。(责任领导:朱轶、杨东。责任科室:国内投资合作管理科、机关党委)。

5.实施政策“清单化”管理。一是梳理、归集2018年来商务系统出台的涉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实施滚动式管理。二是在下半年开展一次20xx年招商引资承诺政策兑现活动,要求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必须在年内完成兑现工作。(责任领导:朱轶、王后强、饶官良、杨东。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法规科、物流电商发展科、外贸外经管理科)。

四、工作步骤。

1.动员宣传。20xx年6月25日前局机关完成宣传动员,召开全局“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各科室结合科室职能,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施本方案营造深厚舆论氛围。

2.查摆问题。动员宣传后至6月30日,各责任科室按照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各责任科室查摆的问题于7月31日前交法规科汇总。

3.集中整改。6月底至10月底,各责任科室结合上一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项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未查摆出问题的,整改阶段结束后,责任科室应针对任务分工,书面说明任务落实情况并交法规科。

4.总结提升。整改阶段结束后,各责任科室应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并交法规科,法规科将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整改材料和考评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各科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科长或科室负责人需亲自谋划推动并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各责任科室应对照任务分工计划抓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要将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确实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和能力。

3.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是绩效工资的重要考评依据,相关工作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各责任科室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交相关考评或督查文字材料,确保我局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优秀成绩。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五

(完整文档)

,供大家参考。

*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市检察院紧扣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对标市场主体所需所盼,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用心用情用法用智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助力市域经济健康蓬勃发展。

“标签”,建立涉企案件优先办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实现快流转、快办理,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2022年来,共受理标注涉营商刑事案件**件。紧扣“案—件比”,清理涉企“挂案”,监督纠正不该立案而立案、久侦不结等情况,帮助涉案民营企业及时摆脱诉累,让涉营商案件进入“快车道”。

认真落实市场主体关键从业人员涉嫌犯罪批捕起诉上报机制,对涉营商环境案件,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

2021年以来,对涉嫌轻微犯罪的企业“四类人员”,依法不捕*人、不诉**人,将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如在办理**某化工有限公司、张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中,审查后认定技术人员的行为与污染环境的危害结果之间缺乏因果关系,及时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另,考虑到该企业为全市经济创收及**余名职工解决工作问题,企业总经理张某经验不足尚需帮助,未执行逮捕,对企业直接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同时联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及**分局对企业污染环境的整改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协助企业顺利在长江大保护黑名单上予以销号并能够继续生产经营。

加强对涉案企业的合规。

“矫治”,防止不当办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目前已办企业合规案件*件,在办*件。在办理河南某电源公司合规案件中,对涉嫌单位行贿的某公司,考察后发现其在全国新能源物流车电池装车量前十名,拥有专利**项,且企业自愿认罪认罚,自愿适用合规考察模式,遂依法依政策最大限度从宽,帮助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件,制发核查监控通报*期。

**件,全部为合格案件,经评查报告汇总整理,总结各类问题**个,发业务部门传阅,督促整改完毕。

上半年已召开。

*次调度会,全面。

总结。

前期工作,再次明确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并对每月常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跟踪督办。

整顿。

结合起来,每名院。

领导。

定点联系4家。

企业。

帮助构建企业与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的桥梁。

**家民营企业,专项活动以来院领导已走访定点企业**余次,开展涉市场主体法律宣传**余次,提供法律服务(咨询)近百余次,收集司法诉求**条,研处涉企案件线索**件。同时,上半年共举办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工商联、企业家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走进检察机关,共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托与经开区联合设立的驻经开区检察服务站,打通联系服务企业。

“最后一公里”。近期,该院积极开展“。

安全。

生产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联合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循环产业园区,针对企业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法治宣传等活动,落实落细“八号检察建议”。

工作。

中,我院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要求,不断更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检察服务质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企业的针对性还不够,效果不够显著。二是涉市场主体慎捕慎诉慎押理念引导办案力度还不够,办案的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工作亮点不突出。

工作,通过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引导和激励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相关典型性、指导性案例的选树和培育,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扩大法治宣传的广度。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六

为全面贯彻x市、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x市、x县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x”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企业投诉的行为,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x、各级干部为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一)打造宜商宜居的城乡环境。x.美化乡村环境。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持续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卫生工作。一是对重点路段确定专人进行监管,有效抑止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倒乱拉等行为;二是分区保洁。配备了保洁员的村屯,分设责任区,确定保洁人,做到区段明确、责任到头;三是定时清运。一些工作量较小、卫生基础较好的村,配备相对固定的清运设备,定时进行垃圾的集中清运,做到日结日清。x.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通过第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通过广告牌、宣传栏、板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文化氛围。x.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就业、社保、教育助学、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六项便民服务落地,力求村民办事不出村。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梳理“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梳理归集,减少群众办事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办事。

(三)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x.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联合药监所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及各药店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x.提高群众安全感。根据上级要求落实禁毒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在各村委悬挂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等宣传标语,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建立村级巡逻队伍,加强日常巡逻,严厉打击赌博、盗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联合综治办、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形成合力,力争最大程度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工作要求,成立镇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参照市、区做法,成立专门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四)加强统筹协调。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做好本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检查、通报、总结,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五)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共同推动全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七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切实振兴我市工业实体经济,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会精神和《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以“六个明显”为目标,紧密结合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实际,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激活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发展潜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主要目标:

1.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持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涉企政策直接在工业企业落地,确保各项政策都认真执行到位,支持企业发展,使广大工业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工信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服务企业效率提高。坚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标先进单位做法,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大力提升工作效能,对服务企业的工作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广大工业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3.重点难点问题突破。加大主动帮扶工作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态势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工业企业合理诉求,“放管服”改革实现突破,一批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4.工业提质增效明显。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通过实施工业经济质量效益年活动,使全市工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运行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利用2017年一年时间,对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帮扶、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促进政策落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宣讲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振兴工业实体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争取让工业企业全面掌握和运用好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免费发放企业。(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2.强化企业帮扶。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按照局帮扶50强企业和县(市、区)的工作分工方案,认真摸排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帮扶协调解决,及时报送帮扶进展情况,力争第一时间帮企业解难题。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和“金色阳光”行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牵头处室:运行监测协调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3.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掌握情况,跟踪服务,促进技改项目早建成早投产。(牵头处室:规划发展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4.破解融资难题。深化政银企保合作,定期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活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工业企业稳定发展资金池,解决工业企业在运行发展中的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设立技改项目引导基金,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带动企业向“高大新专”方向发展。规范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需求,服务我市中小微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处室:资金协调服务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5.拓展企业市场。引导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全力协调、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国内大型展会,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开拓市场、展示形象增添力量。加强与北京市经信委的沟通和对接,促进两地产业和企业交流对接。积极招商引资,实现工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新突破。开展跨区域(省际、市际)、多层次(上下游产业链)、多种类(线上线下)产需对接活动。(牵头处室: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6.减轻企业负担。监督我市降费减负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坚决取消目录以外的涉企收费项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透明化执法,杜绝乱执法。完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公开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切实发挥企业负担监督员作用,严格落实企业负担案件督办制,确保企业和群众举报事项得到落实。(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17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在全局机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及《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2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各处室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站在对我市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工业企业负责的高度,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集中研究,对照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结合承担的职能开展讨论,自查自纠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形成问题清单,主动开展问题自纠。

2.全面排查。深入排查梳理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运行、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

3.广泛征集。通过入企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征集问题,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调查研究,多渠道征集基层和工业企业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

4.梳理汇总。各处室对自身全面排查和广泛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把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要求。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解决问题。各处室对梳理的问题和市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单办理,一项一项解决、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把影响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把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解决掉。

2.重点攻坚。对跨单位、协调有难度、工业企业反映比较集中、对营商环境和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协助推进解决。采取领导分包,重点攻关,由局领导牵头,处室分工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攻坚突破,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各处室要认真总结在整治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防止问题反复,努力把整治行动成果转化为提高执行力的长期行为。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处室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业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企业不满意的进行再梳理、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行动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工作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勇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德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牵头处室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处室要明确一名整治行动联络员,负责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扎实开展工作。实行分管局领导每月调度、局长每季听取汇报、半年一小结、年终考核总评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处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整治行动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各处室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牵头处室,由牵头处室梳理汇总后报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机制,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处室负责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企业满意度低的处室,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四)广泛宣传引导。利用石家庄日报、局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宣传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形成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强大舆论声势。开展互动交流、问计于民,广泛接受监督。发现和总结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典型经验,反映局内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成效。曝光反面典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八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三、

职责分工

(一)提高营商环境执行力

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切实厘清省、市、县三级审批事项和类别。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机制,探索推行重点项目模拟审批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牢固营商环境支撑力

1.积极落实已出台优惠政策。针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地”不够的问题,特别是“三个大幅度降低”落地情况,创新政策推送方式,增强政策透明度,细化实化每项政策、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落地时限,推动各项惠民利企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2.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三)增强营商环境驱动力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制定年初检查计划,必须检查的要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坚决防止反复检查,真正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做好对规模以上企业检查或处罚前备案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标要求,制定各行业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并要明确时限要求。归集整理各类主体的信息,建立信用档案。依据信用“四张清单”,确定各行业红黑名单。制定行业标准格式的信用承诺,和服务对象签署并公示。建立奖惩、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机制。开展信用政策的解读和培训,通过省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不少于1例,各有关单位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双公示”信息。(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四)共创营商环境协同力

1.继续提高对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营商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省市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市软环境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2.开展多形式、广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集中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每月上报市软环境办1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信息,积极向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刊发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信息,全年不少于2篇。(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3.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大力开展“五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贯彻执行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和指导好本系统政务服务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

4.持续深化“放管服”及“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努力实现“无差异、均等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部署和《市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及“只跑一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提升高频事项服务水平。高频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5.统筹推进各项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6.抓好“数字政府”建设。制定内容详细、通俗易懂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按照政务大厅的统一要求印制成册,供办事群众查询和领取。许可事项标准清晰,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不存在模糊性表述或兜底性条款。积极配合上级完成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发和利用。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7.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干部队伍管理。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规范执法行为”等内容向全市企业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8.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落实。健全重点项目包保、服务秘书工作,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建设动态,研究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实际困难。按照《百名机关干部助力百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活动。(责任科室:科技产业办公室)

9.加大涉软问题线索查办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辟涉软案件线索,加大涉软案件查处力度,对典型涉软案件加大曝光力度,自查涉软问题(案件)不少于1件。严格落实服务责任,把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果不好以及推诿扯皮不作为、懒政怠政慢作为、吃拿卡要乱作为当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严肃问责。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追究责任。(责任科室:纪检办公室)

(五)提高营商环境影响力

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为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责任科室科长为具体责任人。牵头科室为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工作。

2.责任科室要按照方案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职责分工有交叉时,排序第一位的责任科室负责协调落实,要积极主动与其它科室做好沟通,各科室要做好配合,禁止推诿扯皮,不作为。

3.做好阶段性

总结

,行政审批办、法制科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篇工作信息,3月、6月、9月、11月20日前向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软环境办公室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次软环境案件查办信息。

4.各责任科室要不定期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档案材料,创新工作方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x市、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x市、x县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凡企业在其他乡镇能办到的,在我镇也应能办到,企业办同样事项在我镇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各级干部为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4、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深化“平安xx”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企业投诉的行为,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一)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梳理“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梳理归集,减少群众办事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办事。

(二)打造宜商宜居的城乡环境

1.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通过第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通过广告牌、宣传栏、板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三是定时清运。一些工作量较小、卫生基础较好的村,配备相对固定的清运设备,定时进行垃圾的集中清运,做到日结日清。

3.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就业、社保、教育助学、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六项便民服务落地,力求村民办事不出村。

(三)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建立村级巡逻队伍,加强日常巡逻,严厉打击赌博、盗窃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联合综治办、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形成合力,力争最大程度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2.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联合药监所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及各药店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工作要求,成立镇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参照市、区做法,成立专门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干部职工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科室、岗位和责任人。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共同推动全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五)加强统筹协调。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做好本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检查、通报、总结,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宿发【##】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构建管理体系,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房庆忠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素青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处室、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宋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2、明确工作职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接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并做好全局范围内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査、问责等日常事务工作。

-1-。

3、强化监督检查。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与市软建办、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加强联动与配合,广泛收集并协同处理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4、注重意见反馈。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反馈到相关处室、单位、分局,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

5、优化企业服务。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定期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与挂钩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困难与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推送制度”,定期为宿迁市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规划审批信息共享推送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6、强化效能提升。实行“窗口受理、网络传输、限时办结、全程监控”的网上业务审批管理,缩短审批时限。对中心城市重大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引资项目等工期紧、任务重的重大项目,从规划选址、方案论证到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保证重大项目高效推进。

7、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三重一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查、公示等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规划管理的公平公正。

四、强化工作规范,改进营商工作方式方法。

8、倡导马上就办。积极倡导“定了干、马上办、办到底”的服务作风,努力塑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凡是已确定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必须坚定不移主动服务、坚持不懈跟踪到底,切实增强营商工作行动力和执行力。

9、强化工作规范。局监察室要对市软建办转办、交办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办理及反馈时限原则在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30日。要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线索收集、立项交办、过程监管、调査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规范,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追责的运行体系。

10、落实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三服务三促进”工作,并作为年终对部门、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人和事,根据情节轻重,釆取诫勉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大会精神,立足工业强市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定位,率先打造“三最”机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提速增效,对市经信委机关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在全省市级经信部门率先实现“零审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措施。

将市经信委原行使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即3项行政许可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

(一)取消事项。

取消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1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下放区县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全部由区县经信部门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六大高耗能”行业和直燃煤项目不超过5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4-。

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采取委托方式交由区县经信部门代为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3、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转为其他方式管理,市级权限全部下放区县,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落实承接主体。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工作,承接受理本区域内相关审批事项,制定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办理审批业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审批责任。

(二)做好上下衔接。委经济运行处、节能办、技术改造科、行政许可科负责建立完善审批信息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下放(委托)事项的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经信部门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和数据的上报工作。对确需市级审批或转报国家、省审批的事项,市经信委按照“区县审定,市经信委无条件审批或转报”的原则即时办理。

-5-。

务指导和培训,并制定取消、下放、委托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审批服务出现断档、脱节现象,确保承接和下放工作落实到位。

(四)完善下放(委托)手续。委行政许可科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做好行政审批大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撤销工作。节能办负责修改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中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指导服务。市经信委主要领导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推进落实工作。市经信委相关业务科室要做好区县承接审批事项的业务指导,在人员培训、专家聘请等方面提供周密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承接落实。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承接方案,单位主要领导要靠上抓好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查找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对上沟通。要加强对企政策宣传,为企业办理审批事项提供靠前服务。

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审批服务链,方便办事企业。要积极参与推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主审代办、一费制等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部门内部积极探索推动节能审查与技改项目核准的联合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

(四)加强制度约束。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三最”城市部署要求,在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全面推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制等审批业务制度和服务评价、窗口管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及时修改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更多。

-7-。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钦政通〔20xx〕37号)的要求,为确保我局负责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任务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以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为总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解决对商贸企业实际困难、问题,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公平、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商贸业经济增量提质、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商贸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

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满意度排到全区前列,推动我市商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研究起草我市促进进出口贸易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等新的政策措施;梳理并协调解决我市商贸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争20xx年全市外贸进出口增长13%左右,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

(一)调查摸底。组织开展我市商贸企业情况调查,召开有关工作部署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掌握我市商贸业总体发展现状,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剖析问题和原因,形成调研报告。(完成时限:20xx年4月中旬)。

(二)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总体方案和专项工作方案。根据钦州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要求,制定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方案和服务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时限:20xx年5月中旬)。

(三)梳理问题,精心服务,跟踪帮办。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落实责任,限时落实解决,对需综合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领导小组相关专项工作组解决。

(四)总结汇报。对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服务业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汇报材料,报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领导小组。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提高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认识,进一步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意识。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我局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的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订帮扶措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企业沟通联系制度。定期沟通联系企业,责任领导和科室每个月需走访或电话联系对应企业1次以上,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企业进行帮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专责小组、各科室需按要求将服务工作实施推进情况、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服务活动中的好措施、新成效、新亮点等报送信息组,信息组整理后上报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落实全省作风整顿工作部署,巩固扩大2017年全市作风整顿成果,坚决打好打赢整顿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攻坚战,市委决定于2018年在全市持续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2018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的作风整顿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以尊法治、强诚信、增便利、提效率、树形象为主要目标,以增强本领、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为重要内容,倾听群众意见,回应企业诉求,深化依法行政,推动流程再造,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企业反响集中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推进作风持续好转、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为推动省会城市建设提供作风保障。

集中攻坚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营商环境、自身建设不足三方面10类作风问题。

(一)群众反映强烈方面。

1.漠视群众、见怪不怪问题。重点是: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漠不关心群众;不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不倾听群众意见,不理会群众呼声;对群众的困难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无动于衷;对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听之任之,对群众的诉求敷衍应付,该解决的不解决;对长期积累的矛盾推、躲、拖,不愿触碰,致使矛盾叠加激化。

2.折腾群众、衙门习气问题。重点是:态度不端,居高临下,把为民服务看作群众求他办事;对待群众咨询和办事不积极、不主动,该说明的不说清楚,该办理的不办理;不找人不办事,没有关系办不成事;人为设置“玻璃门”“弹簧门”,变“管卡压”为“推绕拖”;办事信息不公开,群众办事不方便,咨询热线、自助查询终端、政务网站等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形同虚设;群众维权困难,时常被来回“踢皮球”;垄断企业行政化,服务方式不便民。

3.伤害群众、滥用职权问题。重点是:粗暴执法、随意执法,伤害群众感情;亲疏有别、执法不公,差异化对待群众;利用政策解释权巧立名目、伺机揩油;吃拿卡要、谋取私利,侵害群众权益;内外勾联,参与不法经营,为不法经营充当保护伞;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案不查、查案不结、久执不果。

4.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问题。重点是:不讲诚信,招商引资随意许愿,责任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随意性强;不守规不守法,企业投诉处理不及时,对行政复议、仲裁和法院判决结果选择执行、消极执行、拒不执行,致使企业和投资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公信力。

5.政策梗阻、弄权勒卡问题。重点是: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至上,执行国家和省、市利企政策暗箱操作,打折扣、搞变通,优惠政策停在纸上、扶持资金闲在账上;以稽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变相参与经营活动与民争利;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寻租,暗示推荐中介服务,勾结“黑中介”非法谋利;搞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四指定”,插手工程项目。

6.流程不优、信息壁垒问题。重点是:简政放权不到位,明放暗不放,放责不放权,放权事项一放了之;假备案真审批,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审批服务流程不优,跨部门审批环节多时间长,并联审批不畅;“红顶中介”监管缺失,隐性审批程序繁琐;办事流程不公开、办事指南不易懂,窗口大厅多头受理、搞“前店后厂”;“四少”便民服务、“四零”承诺服务不兑现,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不落实;部门不联动、系统不联通、数据不开放,该公开的不公开,能共享的不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滞后,网上办事不便,“多次跑”“往返跑”情况较多。

(三)自身建设不足方面。

7.能力不足、不在状态问题。重点是:本领不强、业务不精,工作拿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基本功不扎实,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标准低,自我感觉良好,政策研究不透,决策“拍脑门”脱离实际;制定方案跑粗、措施不实,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陈旧,习惯老思维、老套路、老办法;对新形势新问题不敏感、不研究,遇事拿惯例当依据,指导和推动工作拿不出新思路、新措施,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推动事业创新发展的能力不足;精神不振、平庸守摊、懈怠涣散,工作不上心,推不动叫不醒,动作迟反应慢。

8.不负责、不担当问题。重点是:拖沓敷衍、懒政怠政,“履责”变“推责”;该决策的不及时决策,该管的事不认真管,该干的工作不主动干;对职责权限内的工作,不请示不办,不批示不办;以批代管、只批不管、不批不管、以罚代管;不直面问题,隐瞒实情,遮丑护短;对不出彩不露脸的工作不用力,对有困难有矛盾的任务不敢碰硬,有的甚至做虚功、想歪点子、耍假把式。

9.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改革政策“空转”,不研究解决问题;调查研究不深入,听取汇报多,发现问题少;文山会海泛滥,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用责任状推卸责任,用考评代替落实;重管理轻服务,重痕迹轻实效;数字造假、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搞材料政绩、文字经验、形象工程;写材料、制文件机械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当“收发室”“传声筒”;不深入基层,不联系群众,摆架子、耍态度,“以己为上、以己为高”。

10.一些工作严重不落实问题。重点是:不想抓落实、不敢抓落实、不真抓落实;定的事不落实,反复强调的事不落实,督办整改的事不落实;对于上级部署持怀疑态度,拖着不落实;对于困难多阻力大的,找理由不落实;涉及地方部门利益的,顶着不落实;执行决策不坚决,推动工作不用力,落实打折扣;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落实不到位,“水流不到头”。

报市委作风整顿办初审通过后由分管市领导审定面向社会公开承诺集中攻坚突破。不宜公开承诺及没有服务群众和企业职能的部门要向市委作风整顿办作出说明。强化跟踪问效。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公开承诺整改的突出问题开展电视问政通过采访办事群众、企业代表、单位负责人以及明查暗访等形式了解整改进度倒逼整改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定期主动公开承诺问题整改情况请群众参与监督直至兑现承诺。

(二)聚焦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分级汇总政府对企业失信违诺清单,逐企逐项依法依规限期解决,建立政府和工作人员失信记录,作为考核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带动社会诚信建设。开展司法执法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涉企积压案件,对执行难问题集中攻坚,坚决惩治经济领域违法违规活动,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突出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权力运行关键岗位,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专项整治。重点盯住行政审批、工程验收、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继续严厉打击工作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改善群众和企业办事环境。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推动电力、燃气、供热、供水、消防等特定行业将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法定条件向社会公开,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接受监督。重点整治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或变相指定设计、施工单位,垄断配套工程建设,限制和排斥竞争,以及在配套工程实施、验收和交接过程中设置不合理条件、增加收费以及拖延工期等问题。

(三)对标先进,持续深化流程再造。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动,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升级,建设便捷高效政务服务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进一步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推进强区放权改革,对区级行使效率更高、更便民且接得住、管得好的权力予以下放。完善“四张清单”制度,动态管理权力、责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公共服务四个清单。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继续推动流程再造。所有部门都要对照全国最高标准找差距,借鉴浙江“最多跑一次”经验,对照办理时限、要件数量、办事环节、跑路次数、网上办理等关键要素,持续推动流程再造,全市范围内同事项、同流程,实现更多审批服务事项时间最短、要件最少、办事最方便。特别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注销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深化“一把手”走流程。市直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各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都要对行政审批项目、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定期体验,发现问题,优化流程。新设审批服务项目或审批服务事项发生重大调整后也要及时进行体验。建立对“一把手”体验流程考核办法,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化拓展“四少”“四零”创建。将创建经验向所属单位、内设机构、基层一线推广。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深入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预审预约、限时办结,设置专门解决急事难事“兜底窗口”,实现公共服务缴费网上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快捷服务。探索实施“多规合一”“多评合一”,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范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实现营业执照“一证一码”的互通互认。加快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动移动政务广泛应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快推进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建设,通过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印章、自助政务服务终端的开发应用,力求更多事项审批“不见面”、群众“不跑路”。市、区县(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行业系统都要围绕“跑一次”办事要求、“四少”“四零”服务标准,利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推动流程再造。

(四)全程监督,有效推动问题整改。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完善监督手段,形成人人参与监督、事事都有监督的局面。畅通举报渠道。继续发挥作风整顿公开举报电话作用,用好各类信访举报平台,在实体大厅设置投诉举报箱,在网上大厅开设“投诉举报直通车”,创建便于群众和企业参与监督的即时举报平台,随时收集作风问题线索。推动明查暗访常态化。抽调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工程建设、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组建专门队伍,配发专业设备,通过现场追踪、模拟办事、随访群众、倒查台账等方式,开展点对点、常态化抽查检查,定期公布暗访结果,压茬推进整改。开展“窗口单位百姓评”。请办理业务的群众和企业代表对窗口单位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进行等级评价,排名情况定期通报,对连续排名靠后的窗口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开展同行业交叉互评。由行业部门牵头,以各区、县(市)行业系统为评价对象,开展交叉互检、交叉互评,查找差距,改进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群众长期不满意、反复出现问题和整改不力的,要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深层问题,强力促进深入整改。

(五)强化学习,全面提升服务本领。坚持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引导广大干部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队伍。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创新教育载体,把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等内容,切实提高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业务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精细严实”的要求,围绕岗位应知应会内容,组织开展业务理论、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系统培训,使干部真正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对照***总书记提出的“五细”要求,全面提高精细化工作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梳理所有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理论、业务知识和基础数据,开展适岗能力测评考试,对不达标的进行岗位调整。学习先进地区经验。鼓励干部更多地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开阔视野、解放思想,复制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我所用、加快发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执行市委出台的《市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组织干部走下去,走进基层、走进生产一线、走进群众中,切实做到与企业和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了解真实情况。改进服务理念。在全市范围内倡导“遇事别说不行,研究怎么能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摒弃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不为不办找理由,多为办好想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对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对照全国最优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多说服务对象能听懂的话、多写能看懂的字,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手段,拉近与服务对象的距离。探索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和政商沟通机制,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升法治素养。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纪析案,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法律框架内履行职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着力营造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六)落实责任,不断强化激励约束。坚持以责任促落实,一手抓激励、一手抓惩治,推动干部树立主动担当作为的责任意识。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市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层层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解落实,把责任真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部署的工作有人管,明确的任务有人担,群众的困难有人问。对下级责任不落实的,上级要提级办理,市里提级办理的,不仅处理事,还要处理人,落实“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针对查摆出来的环境和作风问题,通过完善制度抓落实,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养成自觉执行和坚持贯彻制度的思维习惯。严肃问责不护短。直面问题,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对损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不包庇、不纵容,直查快办,坚决纠正,问责到人。特别是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作风和环境问题多发频发、影响恶劣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形成奖优罚劣机制。把干部作风作为识别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尺,通过作风整顿,结合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发现使用一批思想解放、作风过硬、担当承重、敢闯新路、实绩突出的干部;对能力不足、动力不足、担当不足和问题严重的干部,要果断进行调整,让干部干好有动力、不干有压力,使“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成为常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及时准确认定容错免责情形,建立和细化容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从组织上、制度上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委作风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法专项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作风评议、监督问责、流程再造、宣传报道5个工作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作风整顿的组织领导。强化分类指导和行业系统指导,市直单位要抓好行业系统向下延伸,一个标准改进作风,一把尺子推动整改,上下一盘棋、系统同创优。各级主要领导同志要履行整顿作风的第一责任,带头转变作风,把自己摆进去,形成“头雁效应”。

(二)扎实有序推进。要精心谋划(3月下旬至4月初),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找准突出问题,梳理公开承诺要解决的问题,明确整顿重点,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不能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要集中攻坚(4月中旬至10月底),制定专项整治措施,确定阶段整治目标,一项任务接着一项任务推进,一个难点接着一个难点突破。要认真考评(11月初至12月底),改进评价办法,将日常评议与年终评议相结合、专项评议与综合评议相结合,通过考评发现问题促进整改,检验作风整顿工作成果。各阶段工作可统筹考虑、整体安排、交叉进行。

(三)强化精准指导。要抓好整改督办,严审公开承诺要解决的问题,挂账整改,定期公开通报,全程跟踪问效,逐一对账销号。要用好《简报》《通报》《专报》,坚持“短辣精准”,促进交流借鉴,带动整体提升。要开展定向剖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或作风问题频发的系统,直接派工作组驻点督导、解剖麻雀,制定措施、推动整改。实行三级督办制度,属事部门和区、县(市)作风办进行一级催办;不能解决的由市委作风办进行二级督办,二级督办与作风整顿日常考核挂钩;经过二级督办还没有解决的问题,由市委作风办转交市纪委进行三级查办。

(四)营造舆论氛围。注重发挥正面典型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深入挖掘作风方面先进典型,使广大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及时点名道姓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不断释放整顿作风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及时反映全市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果。加强与中央和省级主要媒体对接,及时反映全市整顿作风的好做法新成效,维护哈尔滨良好形象。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二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省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省局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省份行列。

二、主要任务。

1.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与国家“网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平台建设。(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法规处牵头,行政审批办、科技处配合。)。

2.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综合和规划财务处牵头,药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行政审批办配合)。

3.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3)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省局法规处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2)深入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拿出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各部门要面对面、一对一梳理可放的权力,研究监管办法和服务规范。(2)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上下一致、层层打通,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权责清单之外无审批、政务事项库之外无政务”。(3)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向一线充分授权,对部门内部交叉审核、多次审定、层层签批盖章等繁文缛节,一律压缩减少,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把优秀人才放在审批环节,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行政审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1)统筹推进监管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药监”建设,实现“两品一械”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上尽上,保质保量,经得起群众检验,实现便民、惠企、优政。(3)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扩大信用主体评价监管覆盖面,探索对“两品一械”市场主体及主要负责人监管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惩戒。(科技处、督查指导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正常交往。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进基层调研等形式,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2)配合实施好“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治引领,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积极参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4)加大对各类所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正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人事处、机关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问效。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大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力度,确保各部门承担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到位。

(三)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省局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同意,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菅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三、有关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菅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菅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菅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街道营商办、街道纪委和街道宣传办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五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主战场、便民服务的主力军、展示政府形象的主窗口。数据局围绕“产业项目建设年”“优良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为抓手,全面实施“马上办、立即办、网上办、掌上办”,打破“数据壁垒”,推动数据整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一)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皖事通办”平台不断完善。组织县直单位、乡镇、村近300人动态调整27183个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100%,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事项的五端办理。进一步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颍上分厅上线的政务服务事项平均申请材料压缩到2.09个,平均承诺时限压缩到1.04个工作日。皖事通注册666651人,位居全市第一,上线特色应用55个,总访问量519.6万人次,其中高频服务数21个。“一门服务”不继优化。协调供电公司、供气公司、经开区、税务局等入驻大厅,现大厅进驻窗口36家,服务窗口121个,可办理事项1618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全年全县办件量1162620件,网上办件1157978件,网上办件率99.6%。今年新建7x24小时政务服务大厅,配备公安、税务、不动产、市场监管等单位自助服务设备21台,宣传推广7*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倡导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不断扩展。整合多部门业务流程,设置了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审批综合窗口,持续提升综合窗口服务能力,实现“一事跑一窗”向“一窗办多事”的转变。配合县经开区改革,在大厅开设“经开区窗口”,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基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长三角“一网通办”省、市牵头精品事项在我县的对接工作,期完成工作任务,开展电子印章、电子云签、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库建设和应用,已制电子证照11类、电子印章1998枚,梳理61个“办好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

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配合县营商办制定《颍上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细化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具体任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方案》,落实完善新型政务服务“皖事通办”平台、大数据中心等8项措施。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按照《颍上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第三方测评发现的,认真梳理积极整改,推进税务事项全部进驻,投资20万元上线预约叫号系统,改善了大厅的办事秩序。审批改革有序推进。按照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协调水、电、气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门办理。项目服务全程优化。制定产业项目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工作方案,配套制定《产业项目审批服务代办制实施办法(试行)》,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提前介入、代办帮办等举措,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加快了全县22个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大力推动“互联网+监管”。按照“应领尽领”原则,对照《省级监管事项清单》,县直各单位完成国家监管事项认领工作,认领率100%;按照“应编尽编”原则,完成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工作,编制率100%,各单位监管行为录入6554条,数据覆盖28.38%监管事项。

(三) 立足长三角一体化,谋划“数字颍上”

“数字颍上”规划有序推进。围绕长三角一体化认真编制十四五“数字颍上”规划。制定《关于加快建设“数字颍上”实施意见》,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项目管理更加科学。修订完善《颍上县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持续、科学开展信息化项目审核工作,评审通过7个信息化项目。重点项目持续推进。成功招标颍上县大数据平台项目,目前大数据平台建设有序推进,积极谋划政务服务大厅扩建,努力争取“城市大脑”项目试点。

(四)发挥数据作用,扎实推进防疫工作。

一是大力推动“安康码”推广应用。安康码申领152.1万余人,人均扫码核验次数6.03,为全县疫情防控提供了有效的数据基础。二是紧贴防疫需求,先后自主开发出10个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其中“复工企业预约申报系统”,共为74家企业提供了服务咨询和上门服务;“疫情防控在线填报系统”为巡查员们提供实时在线填报功能,极大地提高了巡查效率;三是在全市率先推广使用“安康码”。为企业防疫和复工复产提供安全技术保障;在全市率先通过“皖事通”发放消费券400多万元,促进市场回暖,提振消费信心。

一年来,我局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现有大厅面积有限,不能满足所有事项进驻大厅,“一门”无法实现;二是数据壁垒严重,线上线下服务融合还不够;三是全县信息化项目低水平、碎片式建设,尚未实现统筹管理。结合实际,谋划出2021年努力方向。

一是纵深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支撑,扩大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事项和范围,聚焦企业开办和注销、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等高频关联事项,推进全流程优化整合和信息共享,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积极与浙江省玉环市密切合作,探索跨省通办,在此基础上谋划,我县外出人员较多的长三角城市实现跨省通办。

二是积极创新“皖事通办”平台应用。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目录清单,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更新、线上线下标准统一。持续丰富“皖事通”特色应用,大力推动“安康码”民生工程落地落实。不断推广7x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使用,建立覆盖窗口端、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电视端的服务平台,让企业群众办事更省心。

三是全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推动县政务服务大厅扩建,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推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场所智能化建设,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向2.0的跃升;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改革,实现权力在监督下运行;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四是不断强化信息化项目管理。站在全局高度,高水平编制“数字颍上”规划,统筹谋划信息化项目,统筹使用信息化资金。上线县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推动信息化项目从立项到招标、建设、验收、使用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涉及全局的重点信息化项目由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实施,以减少新的“数据孤岛”和“数据烟囱”产生,实现全县信息化建设高水平、一体化发展,避免重复建设,确保数据安全。

五是大力夯实数字颍上基础。充分发挥“数字颍上”大数据平台作用,将全县新建信息化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完善梳理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打造全县统一、可信、可靠、安全、鲜活的“数据池”,实现全县数据资源统一管理,为推进“数字颍上”建设、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提供大数据支撑。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六

去年以来,xx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对表”、与发达地区对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一)深化政府监管体制改革方面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近年来,我市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51项,对应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99项、中介服务事项37项和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1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已经完成编制和公布,涉及16个部门,保留实施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2项,明确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0项。在大幅清权减权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确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先后公布和出台了“一清单”、“两张图”、“两办法”(即:xx市政府部门权力与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行政职权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市级共保留行政职权事项3081项,精简率70%;编制职权运行流程图775张,编制廉政风险防控图775张。今年,再次拟调整行政职能事项160项,其中增加40项,取消58项,下放11项,调整51项,目前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已经结束,下一步将递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

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了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全力推进了商事登记

制度的改革。积极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全面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和“双告知”工作,实行新设立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和网上注册工作。在原“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又将社保证、统计证与营业执照合一,形成工商、质监、税务、社保、统计“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通过商事制度改革,截止xx年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15081户,其中企业29968户、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751户、个体工商户79362户。在现有市场主体中,xx年3月1日商事制度改革启动后新增的市场主体量有5万余户,而改革前市场主体总量约为6万户,增量几乎赶上改革前的市场主体总量,政策措施的实施带来的成效明显。

范,目前我们正在按照省里的标准进行对号落实。我们将通过行政许可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二)优化营商投资环境方面

认定省级创业基地5家,市级创业基地5家,新创办企业5664家,新增就业岗位9277个。

2、推动区域合作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东向融入”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圈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这两个文件的出台,为推动xx参与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和中原经济区交流合作,积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打下了良好基础。

3、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条件和手续。进一步充分释放我市更多的.场地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我们在全省率先草拟了《xx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通过该办法的实施,对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了规范、简化,尤其“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的措施,丰富了我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形式,有效激发了大众创业的热情,使我市闲置场地资源得以充分利用。

4、实行企业名称核准电子化和企业设立登记电子化。xx年5月1日,我们实行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xx年6月17日起,实行企业设立登记电子化。通过这两项举措,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进行企业名称核准和设立申请,免去了申请人因补充、修改材料而造成的不停往返,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降低了办事成本。

6月,又同建行、招行签订了代理企业注册协议,进一步扩大银行代理企业注册的范围。通过将工商注册登记的咨询、服务前移到银行网点,使企业注册登记渠道从政府部门向银行网点延伸,从纸质审核向电子审核、互联网渠道延伸,实现公司设立登记的“一站式”高效服务,极大方便了创业者。二是搭建“双创”平台。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成功培育了米粒儿众创空间等4家省级众创空间,并首次组织了8家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星创天地”,其中xx天创梦工厂获科技部公示备案。三是建立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我市通过两年努力,建成了上下通达、左右沟通、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并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上线运行。该网络涵盖1个市级综合服务平台、3个专业应用平台(金融、人才、互联网)、2个产业服务平台(泽州装备制造、高平食品加工)和130余家小微企业服务站,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找得见、用得起、有保证”的公共服务。四是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定期举行“政企对接、银企对接”座谈会,围绕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的制定、扩大民间投资及资金投向等方面征求民间企业加大意见,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国有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

6、加强园区和开发区建设。一是完成海关国检机构、兰花保税物流园区建设。目前,海关国检机构和兰花保税物流园区,已分别于xx年10月和xx年3月通过国家验收,并投入使用。二是推动开发区建设。近3年来,我们通过理顺发开发区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园区升级,不断推动开发区创新发展。全市现有国家级开发区1个(规划总面积9.88平方公里,全区现有各类工商企业1313户。xx年,规模工业总产值完成11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5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区工业增加值比重为91%)和各类园区15个,xx经济技术开发区连续三年在全省考核测评中都名列前茅,发展态势良好。

7、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一是预列招商引资项目的年度供应需求。每年度初,我们根据签约项目情况,认真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为招商引资项目储备用地规划,以及项目落地、开工和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的年度督查工作。针对项目存在的发展问题、难点,尤其是土地瓶颈进行重点调研,我们每年重点开展两次招商引资调研督查,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尤其是xx年度,我们开展了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的三方(市招商局、市重点办、市统计局)联合督查,截至目前进行了三次专题督查,对招商引资项目在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土地问题情况进行上报,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了集中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人才匮乏,人才技术等先进要素不断流失;

改革创新缺少试验田和着力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客商的经济发展信心和发展潜力,特别是重点产业园区、特色产业、重点项目等的优惠政策有待加强。

金融机构也不健全,从各县(市、区)情况看,只有高平市单独设立了金融办,城区、泽州县挂靠在中小企业局,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挂靠在经信局,开发区挂靠在发改局。除阳城县外,其余县(区)从事金融工作的科室和人员均为兼职。二是部门之间衔接不畅。例如,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后,证照衔接面临困难。目前,还有前置审批34项,后置审批201项,部分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以后,很难取得相关许可证,陷入“有照无证”“无证经营”的境地。

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时,究竟取得了许可没有或者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取得许可,以及对于长期未取得许可的营业执照应当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

而其他县区则存在着土地用量使用不完的情况。

企业间互保因为自顾不暇而流于形式;

抵押物担保资源日渐减少,民间担保公司因为利润薄、风险大逐渐萎缩;

政策性担保机构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担保也十分慎重,这些情况导致企业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对象。

三、工作建议

1、加强政策引导。在国务院清理、纠偏招商优惠政策的当下,充分理解、运用好宏观政策,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重点产业园区、特色产业、重点项目的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奖励力度,从政策层面给予市场、企业信心,引导企业投资实体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目前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正在有序推进,这对国企是个挑战,对民营企业却是个机遇。建议通过省政协的呼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新项目合作等方式,吸引有条件的非国有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发活力,共同发展。

2、加强基层机构和人员建设。为高效承接上级下放权限,建议省、市政府在下放权限之前,完善机构设置和编制,加强人员力量,统筹兼顾,并有计划、有要求、有布置地组织培训学习,通过汇编政策文件、开展专题培训、组织研讨交流、建立网络沟通渠道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相关部门及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

另一方面,适当放宽和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满足金融机构风险评估的续贷业务,直接进行滚动融资,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三是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建议省政协可以呼吁和协调省里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担保机构特别是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发展,提升担保能力,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四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金融业要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是创优金融发展生态环境,其中信用体系建设是关键。目前由发改委牵头实施的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出台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建议社会信用体系进行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形成合力,同时加快进度,加强部门联动,共同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为营造良好的营商投资环境奠定基础。

4、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一是建议省、市国土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年度用地指标时,要加强上下沟通,统筹考虑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合理确定用地计划,解决县区用地不平衡等问题。二是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用地。依法妥善解决民营企业已占用土地、但未办理用地手续等遗留问题。三是鼓励节约集约用地。如对建设3层以上标准化生产线的厂房,在保证设施专用的前提下,给予一定补助。

5、完善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体系。一是搭建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

台,大力发展适合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机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二是创建更多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通过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办公、生活等共享设施,商务、后勤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为本土企业发展提供良好创业环境和条件。三是建立专门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引进、经营管理和生产咨询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引进和留住人才提供有力支持。四是组织中小企业家参与高层次商务培训考察,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和企业家队伍建设。

由“小散低”的产业类型向规模、集中、中高端转变;

由同质化的产业布局向差异化发展;

由招商引资向选商引智转变;

由重视硬环境向软硬环境并重转变;

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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