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实施需要全面的考虑和准备,以确保我们能够按照计划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方案的编制需要详细制定操作步骤和实施计划,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方案范例展示了不同问题和目标下的解决思路和具体步骤。
政府采购方案篇一
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各级政府及所属单位为日常政务的开展或者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从市场上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府采购范围极其广泛,除费用性支出外,其余所有实物性支出均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实践证明,政府采购变过去的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提高了资金利用率节约了财政资金,减少了寻租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
我国近年不断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目前全国各地基本上实现了政府采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纪检监察干部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并提出一些解决的办法,希望能为反腐倡廉大局贡献一点绵薄之力。
(一)落实不得力。政府采购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部门的既得利益,部门的负责同志如果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会影响采购制度的推进。比如,一些部门在利益的驱动下,采取先斩后奏甚至是斩而不奏的方式,把应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自行采购,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机构。还有的单位不从实际出发,自行提高采购标准,采购的商品都要高档配置,浪费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从而使政府采购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二)制度不健全。由于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虽然国外已有较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但要建立适应我国的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还需要不断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出台后,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但太多侧重于政府采购的实现,而监督制约方面还不是很健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漏洞,从而滋生一些腐败行为。并且从目前我国有些地区实行政府采购的情况来看,政府采购工作基本上是由采购中心包办,使采购中心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从而容易引发一些腐败行为。同时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看起来有很多部门都可以进行监督,但反而导致没有一个部门能有效监督,往往无法将监督落到实处。
(三)信息不够透明。制度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原则,是达到采购效果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有效限制权力滥用的必要手段,能保证政府采购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地区和部门政府采购中存在“暗箱操作”现象。比如,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不招标,而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信息不在指定媒介,人为缩小受众媒介的范围;对有投标机会的信息故意加以限制,使供应商不能平等获取;对机密的竞争信息向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等等。
(一)加大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力度。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很广的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关系的协调,如果这些部门的负责同志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不愿甚至抵制政府采购,或者不明白政府采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就会影响到采购制度的推行。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层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宣传,使他们明白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所在和必要性,以及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要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转变他们停留在“政府买什么、怎么买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的消极态度,而是通过视、听等多种宣传方式使他们自觉地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二是要加大对不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的惩处力度。对于应纳入政府采购而由单位部门自行采购的,要严肃处理,对于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如果涉及违法违纪的,要从重从严处理。
(二)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首先,要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的三个当事主体即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相分离制度。管理者是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操作者是采购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事宜;使用者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货物的验收及管理使用。
二是建立招标人、使用人与定标人相分离制度。招标人是采购中心或社会招标中介机构,使用人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定标人是由一部分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由专家独立评标,公正定标。
三是建立采购、付款、验收三分离制度。招标人负责采购,使用单位负责验收,财政部门则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签单直接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通过以上三项制度,逐步形成有关各方内部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制衡机制。
其次,应进一步强化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要不定期的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还可主动介入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如对招投标进行监督等。再次,还要逐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加快建立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另外,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政府采购有序的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可允许多个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谁服务好,管理机关就多委托其业务。对于严重违规违纪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可以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
政府采购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着力构建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政府采购计划实行随时报送、随时备案,即采购人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后,直接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研究建立特殊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的绿色快捷通道机制。
(二)优化进口产品核准程序。同一预算年度内同一进口产品已经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核准的,采购人再次采购无需再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直接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并附原核准意见。
省级主管预算单位应统筹协调本部门进口产品采购相关工作,可结合部门需求特点试行年度进口产品清单管理,统一组织专家论证和公示。在进口产品清单有效期内,采购人采购清单所列举的产品无需再提供专家论证意见,直接向省财政厅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可参照省级的做法,试行进口产品清单管理。
(三)统一全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财政厅将根据全省经济发展和政府采购管理实际,适时研究制定统一的省、地市和县(区)三级管理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颁布实施。未经省财政厅同意,各地不得自行确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适当提高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采购限额标准全省统一为50万元,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未经省财政厅同意,各地不得自行确定采购限额标准。
适当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全省统一为200万元。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性依法、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未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各地不得自行确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省级执行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实验室设备、医疗设备等品目的采购起点标准由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四)探索实施省属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自行采购试点。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粤发【2015】3号)精神,对纳入高水平建设大学范围的省属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科研仪器设备实行统一动态项目库管理,凡纳入项目库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人可自行组织采购。动态项目库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建设,纳入项目库的科研仪器设备应在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教育厅报省人民政府审定。省教育厅应制定相关具体实施程序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公开平台。
(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覆盖政府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以及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全面公开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强化落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省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包括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等。采购人也应当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各地区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全过程公开透明。
(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共享。省财政厅将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建立政府采购市场信息共享数据库及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建立与纪检、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用数据共享联动机制,实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共享。
(七)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建立统一、高效、透明、便捷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鼓励电商和其他市场供应主体积极参与。通过实行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协议定点采购等采购模式,多方式、多渠道的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提高采购效率。省将在2015年内启动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系统上线试运行,各地区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工作。
(八)积极推行批量集中采购。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精神,继续推进通用类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完善采购基本配置标准体系,开展部门专用配置标准管理试点工作。健全批量集中采购执行管理制度,搭建履约评价管理电子平台,强化对采购人和供应商批量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追责。积极推进批量区域联动采购,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先行参与。
(九)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计划编制、采购交易、履约验收和结果评价的闭环运行,实现所有采购活动有记录、有痕迹、可追溯、可跟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动实现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信息化交易服务平台优势,建立电子招投标等交易系统,为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整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推动实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工程评标专家资源及专家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
(十)强化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要加强需求研究,统筹本部门工作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市场调查、专业论证(咨询)、征求意见和内部会商等程序,合法合规、完整、明确地确定采购需求,并根据项目特性依法、合理地选择采购方式。要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和业务需要采购。
(十一)强化履约验收管理。采购人要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明确履约验收的内部责任分工,按照采购需求和采购合同约定,对采购的产品、技术、服务等进行实质性验收,并出具验收书。依法追究违约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十二)强化内控管理。采购人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采购文件准备和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职责岗位的相互分离,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切实履行对所属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信息公开、合同履行等业务的管理和指导职责。
(十三)建立健全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要研究确定创新产品和服务以及创新企业等各类扶持对象的认定标准,制定公布创新产品和服务清单和创新企业清单。省财政厅要积极研究规范采购需求标准、预算份额预留、价格评审、优先采购、首购订购等措施,加大对清单中的创新产品、服务及创新企业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十四)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和引导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的预算份额预留、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相关配套保障措施;探索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制度。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项目评审中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项目,要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有关条款。在安排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应当预留规定比例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额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采购。对监狱企业可以承接的服装、家具、印刷等项目,可在采购文件编制中通过设置特定资格条件予以定向支持。
(十五)推动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采购代理机构要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规范代理行为,建立内部制约机制,科学设置部门岗位,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程序性、依法性和时效性的把关。鼓励采购代理机构走差异化发展道路,提高细分领域代理专业化水平,推动培育一批有品牌、有影响、规范运作的采购代理机构。
(十六)推动采购代理机构行业自律管理和诚信建设。鼓励采购代理机构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在理论研究、业务规范、培训教育等方面服务及自律管理作用,推动代理行业的公约诚信建设,研究建立采购代理机构的综合评价体系。
(十七)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依法采购意识、政策水平和操作执行能力。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扩大评审专家数量,健全评审专家的准入、抽取、评价和退出制度。
(十八)构筑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省财政厅要建立统一的考核检查标准化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各地级市财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检查和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加大对不良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力度。
(十九)逐步完善政府采购诚信制约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和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实施责任追究和联合惩戒,强化监督问责,不断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环境。
政府采购方案篇三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20]633号)及《辽宁省卫生健康领域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为全面加强医院政府采购管理,防范风险,提高医院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医院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计划通过三年的时间,围绕以下方面,进行全面自查:
(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是否按照牵制原则做到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
(三)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行为,将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五)是否存在在政府采购中设立排他性指向性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歧视性准入条件;
(六)是否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八)政府采够方式是否合法、采够程序是否规范、采够信息发布是否规范;
(九)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履约验收是否规范、采购资金支付是否规范。
坚持“依法依规,全面规范,标本兼治、纠改并举”的原则,通过开展政府采购三年专项行动,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业务流程再造,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及管理制度,制定监管措施等手段,防止政府采购工作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防范系统性风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廉洁、高效。
本人于xxxx年12月就任xxx院财务科长,在院党委、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积极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较快地进入了角色。初到学院报到时,院领导就提出了要熟悉相关情况,从熟悉人、熟悉事、熟悉业务入手,尽快进入状态。我也是按照院领导的要求做的,从认识财务科及学院机关人员入手,由认识到熟悉再到了解,一步步地进入状态。同时认真学习学院相关文件,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进入了角色。
2、积极协调处理各种关系。由于学院与医院实行“院院合一”的管理模式,人员成份相对比较复杂,有仅当老师做教学的,有仅在医院工作做医疗的,有二者兼顾的。业务种类也较多较杂,与学校机关、校内各单位及校外业务部门均有业务往来。针对这种特点,我充分发挥机关的协调作用,利用自己在大学机关工作过,熟悉学校及校内相关单位机关人员的优势,积极协调了诸如学院本部、原南校区人员超劳补贴发放的审批,学院在南方医院相关经费的结算,国库支付资金的结转等,提高了单位资金的流通速度,保证了相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3、顺利完成相关帐务移交。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根据学院、医院“院院合一”的特点,本着给医院充分财经管理自主权的原则,决定在医院独立法人证尚未办理的情况下,相关帐务逐步移交。分别于xxxx年3月将医院帐务、xxxx年9月将原南校区综合食堂、南校区幼儿园帐务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移交医院财务科管理。为此,我与原帐务负责人充分沟通协调,并到经费管理使用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做到了移交帐务清楚,移交单位、接交单位和经费管理使用部门满意,保证了经费供应保障的顺畅。
4、调研兄弟医院财经管理经验。为了做好医院财经管理工作,我带领医院财务人员赴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方医院、江都医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单位调研。通过调研,了解了相关医院财务机构、人员设置,以及经费保障管理制度等内容,从中学到了不少有利于医院财经管理、经费保障的好经验。
5、完成医院xxxx年预算编制及经费保障工作。医院xxxx年情况比较特殊,住院部投入使用的时间几经调整,住院部科室展开方案也与原计划有较大变动,准确编制预算难度较大。我到医院报到时,医院预算初稿已编制,后随住院部投入使用时间以及展开科室的变化作了调整,住院部正式投入使用后,门诊量、住院病人与预期又有大出入。根据实际情况,财务科与医务科一起,反复沟通,重新测算医院收入,前后共作了7次调整,方形成医院xxxx年预算方案提交院党委审议。
由于医院前期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是按照三甲医院的规模,住院部科室全面展开配备的,住院部投入使用后医院效益与预期相去甚远,在医院业务收入增幅不大的情况下,人员成本比例相对过高,医院经费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为了把有限的经费管理好、使用好,我及时向院领导通报相关情况,相方设法做好资金调剂,在医院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保证了人员生活待遇和医院正常运转经费需求。
6、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完善规范的财经管理制度是做好单位财经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兄弟医院调研的基础上,我牵头起草制订相关财经管理规章制度,目前已下发《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借款、经费报销暂行规定》,并已起草了《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工程、设备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为科学、规范财经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20xx年,是医院住院部投入使用后的第一个年度,也是医院发展投入的关键年,随着医院法人证的办理,传统疗法中心、体检中心的投入使用以及专科设备陆续到位,医疗业务收入将有大的增幅,医院迎来跨跃式发展年。财经工作将紧紧围绕医院党委工作意图展开,积极筹措资金,一保生活,二保运转,三保重点,做好医院财经管理、经费服务保障工作。
1、科学编制医院xxxx年决算和20xx年预算。科学编制xxxx年决算和20xx年预算,既是对xxxx年医院财经工作的总结,也是对20xx年医院财经工作的预期,只有做好这两项工作,才能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切实做好医院财经管理工作。20xx年预算编制,将在参考xxxx年经费收支情况,特别是住院部投入使用后业务收入的基础上,结合传统疗法中心、体检中心展开时间,充分征求业务科室意见,科学编制,做到保生活、保运转、保重点、保发展。
2、合理调剂资金,做好服务保障工作。20xx年是医院的发展年,需要大量经费投入,经费供需矛盾仍将比较突出。财务科将在保证人员基本生活、基本公用支出的前提下,合理调剂资金,保证医院重点发展资金需求,做好经费服务保障工作。
3、办理医院相关财务证照。医院法人证办理后,我们将抓紧办理开设医院银行基本帐户、银行贷款卡手续,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票据领购证》等财务相关证照,为医院经费完全独立运作打下基础。
4、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在前期起草制度、文件的基础上,完善修订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医院的财经管理程序、制度,做到管理有章可循,科学、合理、规范。
5、财务人员配置及岗位调整。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办法》“财会人员编制”规定,参考兄弟医院情况,结合医院实际,提出医院财务人员配置方案,适当引进财务、审计专业人员,对现有财务人员定岗定位,充分发挥财会人员当家理财的职能。
总之,结合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觉得本人能够胜任财务科长长岗位职责,新年度,将总结上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做好医院财经工作,为医院又好又快发展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为贯彻落实《xxx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制定本行动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精心组织实施专项行动,严格依法采购,严格按程序采购,严格监督管理,通过三年努力,建立完善采购监管长效机制。
室,由招标采购办分管院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具体事宜。
(一)制度建设和执行。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专项行动内容要求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细化各项制度流程和办法。
1.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必须纳入我院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一律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一律不得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拆分政府采购项目规避招标。(牵头部门:财务科)。
2.严格招标文件制定。招标文件制订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要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充分征求供应商、专家意见,科学合理论证,合理确定采购商品和服务。(牵头部门:招标采购办)。
3.严格专家论证。达到200万元(含)以上采购项目要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复核论证。专家组由院外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包含1名法律专家。根据专家复核论证意见,组织完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严禁设立排他性、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严禁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准入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牵头部门:招标采购办)。
4.严格执行集中采购规定。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要求。单次采购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xx省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以协议供货采购方式执行的,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涉及进口产品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规定执行。(牵头部门:招标采购办)。
5.严格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规定的格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公告。(牵头部门:招标采购办)。
(二)加强内控管理。
将政府采购管理作为我院内部控制管理重要内容,建立权责清晰、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体系。招标文件制订人员与参加论证和评审人员相互分离;经办采购的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审核、验收人员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牵头部门:财务科、招标采购办)。
(三)管理程序。
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强化医院内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及时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牵头部门:院办公室)。
(四)加强采购信息化建设。
推进精准信息化采购管理系统,提高信息管理流程,实现采购成本控制,完成采购流程全程监管,实现无纸化档案管理。(牵头部门:招标采购办、信息工程部)。
(五)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整改。
xxxx年xx月以前组织力量对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x月所有涉及采购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其中上级部门检查和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要作为重点内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限期完成,要举一反三,防治屡查屡犯。(牵头部门:招标采购办)。
(六)监督检查。
加强纪检、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作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其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采购计划编制执行、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文件制定、是否设立排他性和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是否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准入条件、专家论证情况、采购审核审批事项情况、采购活动组织情况、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是重点监管内容。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采购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检查。同时,配合省卫生健康委专项行动抽查督查,并对检查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限期完成,要举一反三,防治屡查屡犯。(牵头部门:纪检室、审计科)。
(七)总结并完善。
总结梳理专项行动亮点和经验。针对采购工作中暴露的短板和不足,强化依法采购,建章立制、强化内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构建持续完善采购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政府采购系统性风险问题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出现。(牵头部门:招标采购办)。
(八)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
有计划地组织我院领导班子和涉及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培训,进一步强化依法采购观念。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单独设立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牵头部门:院办公室、招标采购办)。
(九)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除按照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部门:纪检室)。
xxxx年——完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善我院采购管理制。
度,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xxxx年——配合市卫健委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和办法。
xxxx年——总结经验完善管理体系,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
和亮点,建立我院持续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
政府采购方案篇四
近日,为全面落实国家卫健委、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心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积极采取行动。第一,组织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联络员,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明确职责和工作计划。二是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中心三年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建立规章制度,弥补不足,堵塞漏洞,规范采购管理,不断完善采购长效机制,防范政府采购潜在风险。
政府采购方案篇五
各卫生单位:。
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系统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给您。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采购管理专项行动作为深化卫生改革的重要举措,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实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请在11月9日前将实施方案中的附件2通过钉钉提交给雷蕾,并加入附件3中景宁卫生系统政府采购的三年行动专项组,其中县医疗社区成员由县人民医院统一行动。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局。
政府采购方案篇六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出现了政府采购这一名词,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含义就是为了协调市场经济,由政府出面,利用竞标的形式来协调市场经济发展,这种政府采购具有公开性和透明性,但是近些年来,我国的政府采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如果不将这些问题及时解决,那么对我国的市场经济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本文就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特定性。
政府采购主要是依靠公共部门为主体,政府采购的主要途径也是来自于国家财政运作的,主要针对的对象也基本上是一些企事业单位,所以政府采购的主要对象是具有相对特定性的。
(二)采购资金。
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资金的主要来源就是纳税,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公共资金,主要是国家政府进行出资的,还有就是政府采购的资金在总资金的比重中是很大的。
(三)采购对象。
政府采购的对象很广泛,并且由于是政府出资进行采购,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规模一般很大,并且所采购的不光只有物品,还包括一些服务等。
(四)采购的性质。
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所隶属的性质是非商业性的,也就是说政府出资进行采购不是具有盈利性质的,而主要是为了平衡社会的发展,保障公共的利益,全面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虽然我国政府采购是为了使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的公共利益,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却存在着很多切合实际的问题,以下笔者进行分点论述:
(一)关于制度推行的问题。
对于政府采购的这项政策,虽然是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但是由于是比较新的政策,所以很多人不了解,更有很多人会将这项政策误解,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相关采购部门,政府一旦参与进来,也会给这样的部门带来一定的影响,还有就是一般企业的采购部门是具有个人利益的部门,政府一旦参与其中,一定会对这些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所以,基于这两点,政府采购工作也是很难进行的。
(二)关于政府采购规模的问题。
由于政府采购是一项比较新的政策,所以在一些大型的企业,例如会议、接待等都没有纳入这样的范畴,所以政府采购的规模也很小,还有就是关于资金的问题,由于资金链方面存在一些实施措施的不健全,也给政府采购留下了大量的隐患,不但不能够为社会的公共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就连基本的工作也很难顺利展开。
(三)关于项目申报上的不合理问题。
在目前企业的政府采购过程中,有很多企业在上报项目的时候没有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如果要上报项目,首先应该按照所上报的类型进行简单的分类,但是企业将一些种类不同、类型不同的项目进行一次性的上报,还有一点就是在企业进行上报项目的时候,没有按照政府采购的根本宗旨,政府采购的根本宗旨是采购的过程主要就是通过招标来实现的,但是很多企业却在上报的时候进行品牌的指定,这种品牌的指定也就是确立了厂家的指定,对于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政府采购的根本宗旨。
政府采购主要就是让一些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统一的管理,但是由于政府采购是一项刚建立的政策,所以在一些相关的问题上不够健全,所以需要改进,以下就是具体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采购的制度推行。
基于这方面的问题,笔者建议国家成立相关的管理小组,并将其建立在各个地区,方便管理,这样推行方面一旦出现问题,那么在地区的管理小组就可以及时看到,并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解决,这些地区的管理者也可以起到协调的作用。
(二)稳步扩大采购范围。
在政府采购的工程中,其范围不是很大,要想将政府采购完全落实,一定要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由于政府采购是一项新的政策,所以在具体的实施中,要从简单到复杂一步一步的进行,并建立一些试点,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再一点点地迈向一些大型的市场。
(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
国家要通过各个地区利用多种形式在对这项政策进行宣传,让企业认识到这项政策的好处,消除人们心中的疑虑,让企业从根本上认识到这项政策的好处。
(四)加强监管。
在上报项目的时候,要求企业一定要严格执行招标的宗旨,要杜绝制定厂家的行为,在具体的采购过程中,要严抓在采购过程中谋利的行为,加强各个方面的管理。
由于我国企业采购中频繁出现一些问题,所以国家决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这项政策,但是政策是刚刚实施的,在一些具体的事宜上不够成熟,所以一定要针对出现的不同问题提出不同的解决措施,在实际应用中要加强管理,做到出现问题马上解决,久而久之,这项制度就会逐步完善,为公共事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詹静涛.完善制度创新管理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精细化[j].中国财政,2009(23).
[2]杨德兴,《政府采购协议》与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完善[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5).
[3]潘波,沈健.政府采购透明化进程仍会继续——“政府采购透明度议题”被搁置后的思考[j].中国政府采购,2005(06).
[4]李利军,段晓晨,李艳丽,杜明辉.政府工程采购的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j].石家庄铁道学院学报,2006(02).
作者简介:李孟春(1976-),汉族,男,河北唐山人,河北承德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方向:企业管理。
政府采购方案篇七
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落实江西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卫财字[2020]41号)精神,根据《九江市卫健委政府采购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目标为导向,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权责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规范运行。
(一)强化主体责任。政府采购工作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采购单位对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加强组织管理。提高政府站位,深刻认识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政府采购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具体负责,有条件的单位可单独设立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三)精准编制预算。各单位依据江西省政府公布的年度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在单位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准确测算年度政府采购需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科目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实现政府采购计划与年度预算科目相匹配。
(四)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必须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一律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不得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分解政府采购项目规避招标。预算批复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和突破。
(五)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1.严格政府采购文件制定。招标文件制订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节能环保的要求,对特殊项目需上报批复材料和采购项目清单。重点强调进口产品采购要求: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手续,应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方可依法开展采购。在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过程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国内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开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2.严格政府采购方式。按照江西省政府公布的年度政府采购集中目标及标准(2020年版)要求决定采购方式,并经过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重点强调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法定适用情况,审慎选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需采用的,要按照回避的原则自行组织专业人员单一来源论证,且按照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经过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不得违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凡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须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3.严格代理机构确定。属于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必须由市政府采购办指定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采购项目。属部门采购的项目,代理机构确定需经过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或按照单位制定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流程进行确定。
4.严格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自2020年7月1日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格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公示。
(六)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和监督管理。为规避采购中的风险,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工作内控体系,建立采购工作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询价、确定供应商、招标文件制定、验收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关键环节有内部控制措施。各单位纪检监察要主动介入,对采购活动全程监督,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发现有违规的行为,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要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政府采购问题及时总结并按要求整改。
行动时间:2020年-2022年。
(一)准备阶段(2020年7月)。成立彭泽县卫健委政府采购监管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研究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各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单位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7月底以前报到县卫健委财务股。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25日前)。各单位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和整改台账,于8月25日前将问题和整改台账报到县卫健委财务股。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逐一销号,于12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有关进展和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卫健委财务股。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2月底至2022年底)。各单位结合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采购工作管理制度体系、体制和机制,每年7月25日和12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有关进展和成效情况报告,其中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我委将适时组织人员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行动要求组织落实好具体活动内容,严禁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我委将此项工作作为经济管理年活动评价的重要内容进行督导考核,重点是政府采购预算精准程度、采购计划执行情况、采购过程规范程度等内容。
(二)坚持底线思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从依法依规、强化内控、保障秩序等方面入手,注重运用综合监管手段,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形成机构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氛围,推动建立政府采购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开展。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单位要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注重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能力和水平。
政府采购方案篇八
按照《河北省2009年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冀字〔2009〕2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着力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工作,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透明度,努力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精细化、操作规范化、监督科学化,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的内容、标准和形式
(一)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办法规定不得公开以外的非涉密政府采购信息一律公开。重点公开内容:
1.有关政府采购的制度、办法、政策等规范性文件;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信息;
5.采购结果信息,包括预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
6.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7.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二)公开标准。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应符合以下标准:
1.全面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必须全面反映信息内容,不得随意隐瞒、遗漏需要公开的事项。
2.及时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必须保证信息的实效性,能够及时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的现实变动情况。对有发布时限要求的政府采购信息,必须按时公开。
3.清晰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内容必须清楚、明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
4.准确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事项必须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诈欺或误导的内容。
5.一致性。在不同媒体上动态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三)公开形式。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网上公开。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动态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2.媒体公开。通过中国政府采购(杂志)、公共支出与采购(杂志)、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动态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3.电话信函公开。通过接听电话、接收信函等形式处理政府采购举报事项。
三、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模,对更多采购项目信息实行动态公开。要在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在采购项目资金范围上,继续推进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各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在采购项目品种范围上,将促进科学发展、体现产业政策和关系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在采购项目实施范围上,探索与有关部门建立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的有效协调机制,继续做好涉及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深入推进尚未实施政府采购的部门单位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断增加纳入协议供货管理的项目品种、品牌和型号。从源头上将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监管程序,为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范围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制度,为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提供体制保证。要围绕落实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原则和信息动态公开有关要求,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机制建设,从解决问题和深化改革两方面着手,增强政策、制度、规定的'操作性和执行力。
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细化操作、强化监管,促进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行为档案和失信处罚制度,推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采购管理机制建设,推进县级“管采分离”工作,进一步理清采购管理与执行职能,完善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推动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内部岗位职责分工相互交叉的制约机制建设,强化岗位责任制,对违规操作行为实施问责。
(三)进一步增强对政府采购环节的约束控制,落实公开透明的管理要求。要通过严格有效的监管措施,规范采购行为,落实制度规定。按照“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符合时限”的要求,做好招标采购信息、更正信息、预中标(成交)信息、中标(成交)信息的发布工作,增强采购信息发布的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扩大专家库库容,优化专家结构,完善评审专家全省共享机制。
坚持限时、随机抽取使用评审专家的规定,执行评审回避制度。加强专家培训考核,健全评审工作反馈,对业务不专、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专家要取消资格。
强化对采购文件制定、采购活动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项目验收等政府采购操作行为的约束控制。做好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硬化、细化资格认定条件。
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规范采购代理行为,加大违规操作处罚力度。探索促进规范操作的采购代理机构选用机制。对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目录执行、采购信息公告、采购项目评审、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等环节的采购情况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处理质量。
(四)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要进一步推进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网上运行。省和设区市要按照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做好应用准备,逐步完成由传统采购模式向网上采购模式的转变;各县(市、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实现采购管理与操作的电子化。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督导检查,依法处理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各种行为。省财政厅会同省监察厅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专项督导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查实违规操作、政府采购信息应公开而拒不公开或不按时限规定公开、公开信息不真实等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机构予以通报批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93号)精神,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参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目标,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领域进一步扩展,政府采购服务中小企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迈出实质步伐,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能力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市场主导、财政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主导作用,财政部门积极做好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的引导和监管工作。
(二)自愿选择、自主决策。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专业担保机构依据其内部评审制度和决策程序,自主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
(三)先予偿付、再行追偿。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向供应商进行追偿。
三、业务品种
本方案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本方案所称的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融资。
凡已签订安徽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
四、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的选择
开展本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银行,应当为安徽省境内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且已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合肥市级分行以上(含市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其他银行,并报省级财政部门同意。
为保障工作质量,参照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由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专业担保机构。
五、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工作要求
1.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包括申请条件、操作流程),建立满足政府采购工作需要的快捷通道,平等对待所有参与供应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并应优化融资流程,对供应商成功提交的贷款申请,从申请时点起,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及放款。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要建立相应台账和报备制度,按季度将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期间贷款利率及担保费率由双方自行商定,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有融资担保的项目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担保年担保费率最高不得超过1.5%。不得再另行收取相关管理咨询费用或附加其他条件。期间对于中央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民生项目,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应当适度下调。
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开展信用融资和融资担保业务提供宣传平台。在现有条件下为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提供宣传场所,在显著位置摆放宣传资料,提供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相关信息,解答供应商相关咨询。
4.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单位必须根据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要求,在政府采购内网系统支付申请中填写指定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将采购资金支付到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指定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
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基本流程
(一)信用融资基本流程。
2.资料审查。银行审查供应商的申请资料;
3.融资备案。银行和供应商共同向采购单位进行融资备案;
4.签订贷款协议。供应商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
5.发放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
6.按期还款。供应商根据贷款协议按期偿还贷款。
(二)融资担保基本流程。
3.签订融资合同。供应商与银行签订相关融资合同;
4.签订担保合同。专业担保机构分别与供应商、银行签订相关合同;
6.按期还款。供应商根据融资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
8.依法追偿。专业担保机构代偿后依法向供应商追偿。
七、监督检查
省财政厅将加强对各方当事人落实本方案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经沟通协调后仍拒不接受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备案函的采购单位,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暂停支付采购资金;对不按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可以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理;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应当督促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资格,给采购单位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和供应商发生纠纷的,按有关法律处理。
政府采购方案篇九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购置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和服务的区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团体均应纳入政府采购。
为了使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实施采购和监督两分离,拟成立两个机构。
(一)成立“杨陵区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编制3人,设主任一名,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主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协调工作。
(二)成立“杨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中心为财政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人,设主任一名,人员由财政局内部调配。采购中心在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是:
采购管理委员会是政府采购的管理、领导协调机构,全面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制定颁布采购政策、制度,听取政府采购工作汇报,解决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为采购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是:
1、拟定政府采购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有关法规制度的解释;
2、制定集中采购范围,发布《政府采购目录》,并定期进行调整;
3、负责审批采购单位采购计划;
4、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建立供应商档案;
5、确定招标方式;
6、负责资金结算。
(三)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是:
1、依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2、根据相关法律,组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
政府采购方案篇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今年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为了更好地宣传落实《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根据甘财采[2012]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年”活动(简称“活动”),根据省财政厅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具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财政部“十二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甘肃省“十二五”财政改革发展目标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想、遵循遵法、透明、高效、实用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建立健全具有***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二)具体目标。借鉴先进县市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经验,完善我县政府采购相关配套制度,细化操作执行规程,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做到制度体系完备、结构合理、配套齐全,便于操作,实现“以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按制度采购”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及基本任务。
(一)主要内容。一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使各项政府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制度执行。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配套制度,确保政府采购有法必依、有章必循;三是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围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强农惠农富农财政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研究,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府采购项目落到实处。
(二)基本任务。一是完善制度。为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我们先后制定了《***政府采购人员工作职责》、《***政府采购申报程序》、《***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使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二是推进三项检查。抓好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检查;抓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抓好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的“应采尽采”情况的检查。三是搞好一项活动。开展《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机制,明确人员分工及活动计划。
(二)自查阶段(5月至6月底)。各单位对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单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比对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有关自查统计系列报表(见附表1),撰写自查报告。县政府采购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自查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三)抽查阶段(8月至9月)。我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各单位自查上报的情况,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抽查要突出对存在以下情况单位的检查:一是近年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上报数为零或非常小的;二是资金节约率明显偏低的;三是可能存在涉嫌化整为零等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四是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未经监管部门审批的。
(四)重点检查阶段(10月至11月)。重点检查县直各单位及各乡镇。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三项检查内容和自查、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制定以及落实情况。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份)。全面总结制度落实年活动的开展情况;抽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纠正处理情况等。做好活活动的组织验收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活动要求。
工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活动工作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工作。
(三)做好舆论宣传。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提升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关注度和支持度,共同营造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良好环境。
(四)靠实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坚持边自查、边建设、边完善原则,切实形成体系完备、结构合理、配套齐全的制度体系。
政府采购方案篇十一
一、成本核算不全面。
由于受计划经济管理思想的影响,许多医院的管理层缺乏成本核算意识,过多的注重业务收入,而对成本的控制心中无数;市场经济下,医院不但要融入一般市场活动中,还必须参与医疗服务这个特殊市场的竞争,以尽可能少的消耗取得尽可能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医院不仅应增收,还应厉行节约,通过成本预测、成本控制、成本核算、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成本管理,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高医院竞争力。
二、对预算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医院根据财政部、卫生部的要求,每年都要编制部门预算。但由于过去长期受计划经济管理思想的影响,普遍存在对预算管理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编制预算时,重点加强预算支出的编制,首先保证基本支出的需要,如人员费用、公用费用(水、电、暖、药品、材料等的费用),保证医院发展费用,如设备购置、房屋修缮、人员培训等。在确定支出时要细化到每个科室,细化到每个项目。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提高全院职工对医院预算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算教育,更新预算管理观念,树立全员参与预算管理的目标,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挖掘潜力,开源节流,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立医院预算管理制度。
三、内控制度不完善。
一些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存在较大的漏洞和隐患:一是没有建立重大财务事项会商和审批制度,投资决策随意性大;二是医院的管理者必须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在预测、决策、控制、中的作用,有效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财务人员运用财务控制、财务规划的职能,约束、调节和规范财务活动,使医院的财务制度坚决的执行。三是规章制度未落实,财经秩序较乱,有的医院经费管理漏洞较多,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责任不清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设备、药品、材料付款审核审批制度,往往是使用部门报备,在不和财务部门核对的情况下随意付款,容易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等等,这些开支虽不是成本核算的直接耗费,但却是医院科室成本的间接核算内容。
四、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素质。
首先要提高医院财务人员素质。为了确保医院更好的发展,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效能,必须持续提高医院财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过硬的财会队伍。医院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主要表现在管理观念滞后,创新意识不强;知识结构老化;业务能力不强,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长期存在人少事多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医院的财务建设和发展,在业务上要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职称考试,通过职称考试选拔合格的会计人才,建立一支专业扎实、精通业务、上进性强、责任心强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队伍,以适应医院财务管理需要。例如我所在医院高级职称人员偏少、中级职称没有岗位,导致财务人员没有学习动力。其次,医院要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使他们的知识不断得以更新,技能持续得到提高,进行会计讲座,还应创造条件,鼓励财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提高医院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才能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供知识与技能保证,形成全员配合,共同在医院收入、支出的各项环节中提高医院财务管理。
五、强化医院财务监管。
随着医院经济的逐步市场化,网络信息化的加快,医院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也逐渐增大,如医院财务管理体制上有缺陷以及内控制度不完善,极可能造成会计舞弊、违纪违法的案件发生。医院后勤财务部门每年应对单位有偿服务经费收支管理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按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组织收费,收费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二是按规定使用票据,组织专人对票据存根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是合理摊销成本费用:各行业对外有偿服务,必须按照行业的有关规定摊销成本费用,不得扩大或缩小成本开支,更不得乱列成本。四是医院财务管理网络不断更新,网络技术给经费的使用、管理、分配带来了许多的便利,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给医院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风险,计算机犯罪的隐秘性和危害性比手工操作更大。在医院财务管理网络的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工作岗位设定每个操作人员的权限,要求每个财务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对数据文件进行加密。五是建立财会岗位轮转机制,加强会计业务质量管理,提高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防范和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确保医院财务的安全。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较其他单位,医院财务管理有自身明显的特点。近年来,随着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以及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的改革,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给医院经营管理带来了很多新问题。面对激烈竞争的医疗市场,医院必须通过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以最低的消耗取得最大的收益,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及时调整、完善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建立财务管理机制,搞好有偿服务,提高为伤病员服务的水平,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医院管理者面前的新问题。
参考文献:
[1]刘晓宏。医院财务管理问题和对策探析。经济研究导刊,20xx。
[2]贾常荣。医院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重庆医学,20xx。
[3]王靖楠。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设想。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xx。
政府采购方案篇十二
主要内容:项目名称,申请自行采购的理由,经费来源,采购方式等。
主要内容:采购小组成员名单,采购时间、地点等。
(一) 发布信息。采购项目经市采购办批准后,应在广播、单位政务网或者报纸等媒体发布采购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编制采购文件。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文件应使用交易中心统一的招标文件格式文本,货物类采购文件中不得指定供应商或者品牌,不得在技术和商务等方面设置排他性条款。
(三)成立评审小组。自行采购单位在评审前应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由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确定,也可以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的,评审小组由5人以上组成;其他方式(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小组由3人以上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中必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组织评审。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实施现场监督。
(五)采购结果公示。评审结束3日内,将确认的评审结果报市采购办审核后,通过广播、政务网或者政务公开栏及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有效期内无异议的,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签订合同。采购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组织验收。采购单位在技术力量不足、不能单独完成验收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向市采购办申请,在金昌市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有关技术方面的专家参与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采购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制度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行政府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和项目验收人的'相互分离。验收通过后,采购单位验收人员和供应商代表在验收报告或验收清单上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单位对采购活动中形成的采购档案应妥善保管,并于采购完成后5日内将《自行采购评审报告》(附件1)和《供应商报价确认表》(附件2)请报送市采购办审核备案。
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市级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1.自行采购评审报告
2.供应商报价确认表
政府采购方案篇十三
(2011年1月5日)。
采购人提供财政局《立项通知》及会签过的项目采购实施方案,方可进入招标程序。
一、项目简介及要求。
项目介绍及具体要求。
二、采购人。
项目单位。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采购)。
四、组织形式。
一般项目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委托具有相关代理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
五、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财政拨款、财政投资(国债资金或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国家融资)或自筹资金。
六、采购内容及分包设置。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分为×××包,分别是×××。
七、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资质。
八、采购项目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
(一)采购项目质量标准:××。
(二)交货期:××。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组织机构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审,并经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后,由招标组织机构负责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报名企业一般应在3家(含3家)以上(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除外)。
十、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一)供应商在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万元(一般按项目预算总价的1%交纳,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管理。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在采购项目完成后,在第一次支付采购资金时。采购单位负责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评标办法。
一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根据项目情况,也可采用综合评分法与性价比法),公开唱标报价。
(一)开标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同时要做好法人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鉴定,通过符合性鉴定的供应商,进入商务评标阶段。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项目,先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果不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考察组要提出充足理由,招标领导小组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县长审定。中标人确定后,由项目单位写出招标情况报告,经分管县长批准后,签订施工合同。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100万元以下项目由项目单位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项目由项目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第二家进行考察后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项目单位比照前款规定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中标、授予合同及付款方式。
开标结束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项目单位向政府上报招标结果。招标结果经政府领导审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由项目单位与采购组织机构签发《中标通知书》,项目单位根据招标项目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供货结束,经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十三、采购工作行事历。
(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间:由招标组织机构负责发布,××月××日至××月××日在河南省及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主决定在焦作日报、博爱电视台等媒体发布。
(发布公告到报名截止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验证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和资格初审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领取标书时间:自领取标书之日起至领取标书截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15日前。
(五)开标时间:采用公开招标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20日。
(六)考察时间:开标后进行。由项目单位组织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检察院、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
(七)签订供货合同时间: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八)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组长:×××(分管县长)。
副组长:×××(项目单位一把手)。
成员:×××(县监察局)。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项目单位,项目单位一把手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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