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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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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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篇一

专业:行政管理。

学号:**。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老年人养老问题越来越被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所重视与关注,而老年人群体中,“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在研究老龄问题时,常常把无子女或有子女但与父母分开居住,只剩父母单独生活的这类老人喻为“空巢老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这类老年人已超过老年人总数的50%。伴随城镇化的加快,农村中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求学的人数愈来愈多,促使“空巢老人”也不断增多。“空巢老人”群体的不断扩大,给社会保障带来严峻的挑战。对于如何更加关心“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进行了实地落户调研,并形成了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屈洞村总人口4310人,常住人口约3000人,留守农村的老人约800人、妇女约100人、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共约130人。为准确了解屈洞村“空巢老人”的情况,重点调研了这类老人的家庭生活状况,主要是老人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医疗保障、精神生活、权益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调查与分析。研究出“空巢老人”如何更好地享受晚年生活。

二、调查对象、内容、时间与方法。

在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30日,对屈洞村800名老人通过问卷调查,数据收集等方法,分别在年龄、住房情况、经济情况、医疗保障情况、精神生活等方面进行调查。

三、

调查结果:

(一)年龄情况。

屈洞村“空巢老人”总户数519户,总人数802人。按年龄分类:60—69周岁400人,70—79周岁312,80—89周岁65人,90周岁以上25人;按性别分类:男386人,女416人;按有无子女分类:无子女老人3户,子女未住一起514户;按经济状况分类:低保户5户,低保边缘户19户。

(二)经济状况。

总体看来,屈洞村老人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耕种养殖收入。有121户(年龄60—75岁之间)自己种了田,还有养了鸡、鸭、鹅等。占上户调查总户数的36.8%,说明农村“空巢老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必须靠自己劳动来维持生存。

二是子女给付赡养费。有529户子女每年能按时付给老人赡养费,给付金额每年500—2000元不等,占上户调查总户数中有子女户数的79.2%。尚有40.8%的户数子女不能按期给付赡养费,究其原因,90%为自身经济条件差,无赡养能力,并非不孝顺。数字说明,农村有能力赡养父母的子女基本上能尽赡养义务。

三是来自政策性收入。屈洞村全部老人都领取了国家发给农村老人的基础养老金,占100%,另有24户享受了农村低保低收待遇,占4.6%。

其中,认为家庭总收入能够保障自己基本生活的有50户,占87.7%。总体看来,除少数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户外,农村空巢老人的经济状况尚可。

(三)医疗保障。

一是身体状况。生活基本能完全自理、身体健康的221人,占37%;经常有点病的320人,占35%;体弱多病如身体较差或患有慢性病等的261人,占28%。总体看来,老人虽然生活能自理,但部分老人身体状况偏差,其劳动能力、自理能力的延续性令人担忧。

二是医疗保障。屈洞村全部老人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认为就医比较方便的有349户,占67%;认为就医不太方便的有8户,占1%。而认为生病了有人护理的有38户,占7%;生病了无人护理的有19户,占3%。数字显示,农村空巢老人生病就医和护理等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

(四)精神生活。

一是子女关心程度。在514户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由于子女在外工作生活,经常回家探望老人不大现实,一般除传统的年节外,子女都很少回家,而子女对父母的关怀大都通过电话问候。保持一个月内问候一次的有315户,占61.4%;一季度内问候一次的有4户,占0.7%;半年问候一次的有2户,占0.2%;从不问候的有1户,占0.1%。数字说明,绝大多数子女都关心家中的老人。

二是文体活动情况。屈洞村设有老年协会,但老年协会开展活动不经常,大都一年开展1-2次活动。究其原因,主要是老年人参加活动不积极,组织活动不容易;老年人参加活动情况,调查的57户中,喜欢并参加文体活动的仅12人,占21%。同时,询问57户空巢老人,认为有孤独、寂寞感觉的有27户,占47.4%;认为没有孤独、寂寞感觉的有30户,占52.6%。由此可见,一方面受文化程度,经济收入等因素制约,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普遍较贫乏,感到孤独,寂寞的占比过半,与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相距较远,也表明农村文体娱乐设施亟待加强。

四、调查结果分析。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既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模式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仍然是农村老年人当前普遍的养老模式,但随着农村子女纷纷外出务工,一旦家庭“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不但需要衣食住行,还需要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因此,随着“空巢老人”队伍不断扩大,带来了一系列养老困难和问题,屈洞村的主要表现:。

(一)经济收入低下,生活质量普遍较差。

人过中年后,人的体能会随着年龄的增大而逐渐衰退,这是自然规律。在城镇,老年人一般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退休费或社保金,不需承担重体力劳动。而农村则不同,目前该县农村“空巢老人”除了五保户、低保户可以享受国家补贴外,绝大部分没有养老保障,还必须通过承担重体力劳动赚取生活费。部分老人家还种了田,而他们中年龄最大的有75岁。且种田的经济效益偏低,一年下来赚不到几个钱,仅能维持日常低消费。因此,在农村“空巢老人”中,子女不能定期给付赡养费,则老人的生活质量就比较困难。

(二)年老体弱多病,健康与医疗问题还很明显。

从上户调查情况看,虽然屈洞村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农村就医条件有较大改善,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对于仍靠体力劳动维持生存的“空巢老人”来说,普遍存在“生不起病,买不起药”的情况,“小病抗、大病拖”已成为这些老人的一种无奈。

(三)精神慰藉缺乏,多数感觉较孤单寂寞。

老年人面对“空巢”会觉得在感情上失去支撑和依靠。古有“天伦之乐”一说,所为“天伦之乐”就是儿女常在身边,儿女不在身边就无所谓“乐”。同时,由于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的配套设施比较欠缺,加上村内老年人居住分散,老年人想聚集活动也确实不易,老年人的孤独寂寞感为此而普遍存在。

(四)饮食起居无人照料,安全隐患比较多。

空巢老人不仅要忍受子女不在身边的孤独和寂寞,生活上的照料也是一大问题。我们在该县双峰林场库前村了解到有一孤寡老人,且有残疾,她有时一天就吃两顿饭,还常常是做一顿饭要吃几天。据了解,这种现象并非个例,特别是老人在自己身体状况不好时,更为常有。同时,由于老人身体状况差,安全意识淡薄,冬天用火、用电稍不注意就容易发生灾害。

(五)老人处于弱势,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屈洞村各户老人中,大都与子女邻里关系较好,仅一户认为不好。在询问是否发生过子女、邻里的侵权行为时,回答却都是“没有”。但还是有些子女不能按期给付赡养费,原因是子女也没有经济能力,为此我们不能排除这里面有的子女有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如果有,就该属侵权行为。对于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通过各级组织对其子女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应进行法律援助。

五、改进措施。

一、开拓就业渠道,推广全民创业、当地扶持,加大加强第三产业服务链。

二、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立、宣传,多种手段共同树立“尊老敬老”的尽孝新风气。一方面,宣传紧跟时代,尽孝更要尽心,自上而下树立典型,形成良好强大的传统道德指向与舆-论风向。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使老人一不受饥寒之苦,二不蒙寒心孝顺;另一方面,对农村孤寡老人、五保户等群体进行多种手段养老。补贴不妨加大点,渠道不妨放宽点——养老院、祠堂等场所都可以作为政府养老的试点场所,使老人心有所属,话有可说,人有相伴,老有所依,从而及人之老。

三、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鼓励青年扎根基层,提高基层政府行政力与透明度,三农补贴持续加大。所谓“基层不稳,社会不安;基层不力,政权不定”,加强基层政府战斗力,有助于政府良好形象,有助于政权坚固扎实,有助于社会长治久安。针对基层政府、村委会,积极对人才标准,引进制度等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将热心帮扶群众,积极为村办事的热心人吸纳到组织中来,将待业在家的大学生予以帮扶,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制度创新,使民众积极投身于村事村务建设中来,形成“一人有难全村帮,一家有老全村养”的良好局面。充分吸纳当地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年人,让其在干中学,服务家乡的同时提高自己的才干,增加自己的经验与阅历。如此,农村养老将不再成为问题。

“空巢老人”现象是经济发展过程中衍生出来的一种社会问题,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与关爱。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老年人口的增多,使得这一问题日益凸显。通过这次调研,了解到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发现了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的困扰与问题,我们希望农村“空巢老人”这一弱势群体能够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与帮助,能够将尊老爱老的美德传承下去,让农村“空巢老人”晚年幸福安康。

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篇二

为弘扬社会责任,体验农村生活,提高个人素质,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风貌,我们赴新乡延津县魏邱乡"450行动计划"科技支农服务团就朱寨村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现状进行了了解,并结合当地实际探究了一条适合当地的农村养老模式。

20xx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超过1.32亿,占目前总人口的10%以上,且以每年3.2%的速度持续增长,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我国已完全迈进了老龄社会的门槛。随着中国的老龄化进程,老年人问题层出不穷,尤其在农村,生活条件不适,医疗疾病困扰,精神文化缺失等问题显得较为突出。此类的问题严重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舒适度和满意度,而农村老年人的问题关系到农村稳定和社会长治久安,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好坏。所以及时有效的发现和解决中老年人问题,建立适合当地情况的农村养老模式,逐步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是我们国家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对朱寨村近三百户家庭的走访,我们对该村的老年人生活条件、医疗健康状况、文化娱乐休闲状况等方面有了初步了解。其中有好的方面,但也有些情况不容乐观。

(一)生活条件。

1、居住环境:该村大多数为瓦房,不少家庭条件较好的住上了楼房或平房。而对于老年人,尤其是于子女分居,子女外出务工的老人,他们大多人居住在古老的瓦房中。由于农村人特有的生活习惯,院落中的物品摆放较为杂乱;现在大多数家中电视已经普及,但通过走访,发现一些老人独居的家中并没有电视,所以他们的精神生活可以说还是一片空白。该村实施的"村村通"把水泥路修到了每家每户(其中每户出资400元,其余由政府补贴),可使村民免受雨天走泥路的困难,但在走访中也发现有些偏僻的地方路未修通。总的来说,该村老年人生活条件还行。

2、收入与支出:对于60岁以上的老人来说,其收入主要来自于劳动收入(个人积蓄)。据调查,该村人均耕地1亩左右,玉米和小麦为主要粮食作物,除去口粮、税粮(现已取消)、牲口食粮外,以市场价出售,年户均粮食收入约3000元,平均到每个人身上,尤其是老年人身上仅有几百元,这就是大多数老年人用以养老的资本。对于那些身体尚好或有手艺的人(大多在60-65岁之间)他们还会向年轻人一样外出务工以增加收入。除劳动收入外,老年人资金来源还有子女供给、政策扶持,然而,这些都是有条件的。如,子女于老年人的关系是否融洽,子女经济条件,子女是否有尊老爱老意识愿意支出;享受五保、低保、独生子女计生补助等的要符合一定条件,需要评选过程客观公正。

目前,农民的花销相对较少,尤其对于老年人来说,其花销部分主要用于生活生产消费和医疗保健支出。生活消费支出的主要用于购衣,食品,沼气,自来水,电费等。用于生产消费的主要是粮种,花费,机械,农药等的购置。随着物价的上涨,这些方面的花销成了他们沉重的负担。在医疗支出这一块,据调查发现,村中一家小诊所,村民有头痛发烧小感冒一类的小病一般都去村中这家小诊所,有的甚至毫不在意,任其发展。另外农户家中也有常备药,因此,小病对村民的负担影响尚轻。但一旦得了大病,尤其是老年人处于疾病多发期,看病支出在家庭支出中还是占有相当比重。虽然农村新型医疗合作在农村较为普及,但据村民反映,由于体制原因,报销比例有一定限制,且不同医院,不同病情报销比例也不相同,加之药价虚高,医患关系紧张等原因,农民从新农合中获得的实惠并不多。

(二)健康状况。

一个人的健康不仅包括身体健康,还包括心理健康,饮食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等方面,这一点对老年人来说仍然适用。

1、身体健康。血压是身体健康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医疗组成员利用随身携带的电子血压计为村民进行了免费测量。在几天的测血压活动中,他们共测量了238人(其中有复测者)。统计数据显示,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高血压比率不断攀升,依次为12.6%(≤50岁)、16.3%(50——60岁)、23.8%(60——70岁)、54.8%(≥70岁)。由此可见,高血压在老年人群中是易高发的。当然血压高低受时间、季节、运动、温度、环境、精神等因素的影响,所以我们尽力确保测量数据的科学性,可靠性。但从这一数据分析中,也能反映一定的问题。此外,通过走访发现中老年人群中还存在着其他一些慢性病,如颈椎病,腰间盘突出,风湿类风湿等,这些疾病都是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不容忽视的问题。当然,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大多数老年人的身体还是健康的,人的寿命大约在75——80岁(该村有一93岁高龄的老人),但以上所反应的问题仍要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2、心理健康。

老年人的心理问题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外部环境,随着现代社会生活频率的加快和部分地区社会尊老养老风气的退化,一些人见到老年人不会主动打招呼,视而不见,这对老年人心理笼罩了阴影使之产生了社会不再尊重老年人的想法,加之自己认为老了无用的心理,更加重了其心理负担,使其生活相对比较封闭,缺乏与外界交流,这一点尤其表现在80岁以上的身上。二是来之于家庭内部,老人与子女关系不融洽,子女外出武功缺少对老人的关心,子女忙于事务对老人关怀不够入微等都使老人谢了产生失落感。同时,年轻一代对老年人行为不理解也极易对老年人的心理造成创伤,相对应,老年人对年轻人的行为也存在困惑。

3、饮食健康。

通过走访发现,村民尤其是老年人的饮食并不科学,这对老年人的健康或多或少的产生一些影响。对于农村人来说,他们吃的蔬菜大多是自己种的。虽然食品安全上有保证,但基本上是种啥吃啥,而不注重食物的广泛搭配。肉制品由于物价上涨,物源减少,农民对其望而却步,加之农民生活较为俭朴,经常改善生活的相对较少。据调查分析,一月改善一次的约占50%,每周一次的约为25%,约14%的人平时很少或根本不改善生活,食品搭配缺乏多样化,很难保证营养的供应。水果方面,村民平时水果的摄入量比较少,有3.4%的人天天吃,经常吃的占34.4%,偶尔吃的占24.1%,37.9%的人一般不吃,经常补充水果在农村尚未真正实现。另外通过走访发现,村民尤其是老年人平常吃饭盐味过重,这长期以往,易形成高血压,危害身体健康。

4、生活方式。

通过走访发现,该村村民的生活方式相对较为科学,但也有一些不科学的习惯充斥其中,影响着人民的身体健康。从睡眠来看,村民一般都有早睡早起和午睡的习惯,大部分村民能保证每天7个小时的睡眠时间(晚11点——早6点),个别能哟8个小时,睡眠较为充足。其原因一是白天干活较累,二是无事可做。在体育锻炼方面,有70%的村民能进行体育活动(多为年轻人),而剩下的30%多为老人,他们很少锻炼或从不锻炼。在于外界交流方面,村民大多保持着住宅——农田——住宅的生活路线,于外界交流仅限于本组内部,邻居之间二老年人,尤其是80岁以上的老年人基本在家而不外出。不好的主要表现在饮食不卫生和在饮酒、吸烟上。由于农村生活条件相对有限,蝇虫较多,很难保证饮食卫生。在走访的男性人群中,50%的人抽烟,且烟龄较长,抽烟量较大,这在老年人身上表现尤为突出,对身体造成危害。饮酒方面不太严重,约60%的人不饮酒,在量上把握适当。这些习惯不利于健康,但由于长期的生活习惯和经济因素,健康观念等的制约,健康的生活方式的形成还需要很长时间,需要积极的引导。

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篇三

我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在政府机构改革后划归劳动部门管理。从20xx年开始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陆续向劳动部门移交工作。到目前为止,除广汉市没有开展农村养老保险、中江尚未移交外,其它均已移交。但移交前遗留了不少问题,特别是资金挪用和借出不能归还的情况很严重。劳动部门接手后,在政策上还没有出台新的文件,但在政策调研和资金的清理、归垫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现将我们调查研究的农保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我市除广汉市以外,其余各县、市、区都开展了农保工作,其中绵竹市起步较早是搞得最好的地区。截止到今年年末全市总计有138个乡镇,1667个村,万人参加了保险。20xx年农保基金收入x万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万元。已有545人领取了养老金或生活补助,共发放万元。

(一)20xx年我市在基金监督工作中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也纳入社保基金现场监督范围,规范了农保基金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对农保基金的清理、归垫工作。在与民政部门交接中和交接后及时清理原来借出的农保资金。如绵竹市去年通过多次上门做工作追还五万余元农保资金。

农保工作的规范。19xx年底绵竹市率先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到20xx年底绵竹市共26个镇(乡)职工的18000余人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占全市农民总人口数的%。其中乡镇企业职工655人占总人数的%;民政福利企业职工400人占总人数的%;农村三职干部1000人占总人数的%;农村义务兵520人占总人数的%;农村新婚夫妇350人占总人数的%;农村新生婴儿845人占总人数的%;剑南春酒厂农民临时工4272人,占总人数的%;农民10055人占总人数的%。其中男性占73%,女性占27%。积累基金1105万元。现有137人开始领取养老金,最高每月领取616元,最低每月领取元,人均每月领取养老金50元。

(一)享受待遇低,不能满足养老的需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采用基本缴费加利息的办法计算养老金。本金多、利息高,养老金就高。本金少、利息低,养老金就低。由于参保人员缴费金额低,参保时间短,加之我国储蓄存款利率连续下调,由xx年的%下调到目前的.%,对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承诺利息难以兑现。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所以在领取养老保险金时明显低于过去高利率计算出来的预期养老金。目前领取养老金每月最低的只有元,根本不能满足养老的需要。

(二)宣传不够,认识不到位因为享受待遇低,不能解决养老问题,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有种被欺骗的感觉;部分参保人员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认识存有偏见和错误的理解,认为自己到领取年龄的时间还长,不知道会不会兑现以及今后的政策会不会发生改变而领不到养老金;还有的认为自己缴费少,对以后的养老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不如现在退保还可以办些急事;另外一些人认为自己既然参加了社会保险,就应该在生病、住院、死亡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偿,混淆了农村养老保险和其它保险的关系。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不够和参保人员理解的片面性,造成了农民不愿继续缴费,要求退保人数不断增加,也给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我市将按照国家关于社保基金的使用规定,管好使用好农保基金,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投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深入乡镇、村、社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农保工作,扩大覆盖面。

劳动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保险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原有的农保政策作出一些适当调整,在政策上作出一些统一的规定,便于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农保工作。

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篇四

河南省新郑市。

利用暑假在家里待的周时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和同学一起调查了各自村里现行的养老保险模式,并通过网络查看了河南省各地现行的养老保险模式。

通过调查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了解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情况,并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调查研究提出一些稍微合理的建议和改善办法。

经调查发现,农村现行的主要养老模式还是传统的家庭养老,同时出现了集体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养老模式,现在河南各地80%以上的符合投保条件的农村村民都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90%以上的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农村老人每月都能领取到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的数额各地因经济水平和消费水平不同而不同,我们新郑市农村村民每月养老金是60元。

近年来“三农”问题始终是社会问题的热点,为了解决“三农”问题,根据20xx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决定,从20xx年起开展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在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始不久,河南省也开始了新农保的实施工作。自20xx年1月1日起,凡河南省农村村民年满60周岁,只要其符合新农保投保条件的子女投保新农保,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由各地政府的财政及中央财政共同拨款,根据各地生活水平及经济水平给予不同数额的养老保险金。

家庭养老以血缘为纽带,由子女及其他亲友向年老的长辈提供经济支持、日常生活照顾。受几千年来儒家“孝”文化的影响,赡养老人已经成为中华儿女的一种道德责任和意识,再加上在农村盛行的“养儿防老”思想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不具备建立其他养老模式的条件,家庭养老似乎必然会成为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模式。但是,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的影响,出现了大量的“四二一”家庭及无子女家庭,这更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农村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养老保险的压力。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大国,中国的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0%,在老龄化冲击着整个世界的今天,解决好农村的养老保险问题也成为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关键。面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建立和完善覆盖我国全部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也是解决我国老龄化的当务之急。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展开了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家庭养老都不能彻底解决我国广大农村的养老问题。

现行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由于缺少经济条件的支持,必然不能成为解决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土地养老和集体养老模式的对象毕竟只是少数人,而且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建设的扩大,不少农民的耕地都被征收征用,这也冲击着土地养老模式的推行。相较于老农保而言,新农保更能满足我国农村养老的客观需求,更有利于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但是任何一项制度不经过实践的验证都难以完善,由于制度本身的缺陷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变动,新农保试点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新农保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体系不健全,与其他相关法律不能衔接;新农保制度设计不够完善,新农保规定的起始参保年龄为16岁,年满60岁后方可领取养老保险金,交保年限过长,对年轻人缺少吸引力;新农保没有规定参保档次,各地参保档次落差很大,造成保险金的明显差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仍以县级统筹为主,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是通过存入银行、购买国债来实现保值增值,而近年来,我国银行的存款利率一直都比较低,债券的利率也不断下调,再考虑到这些年以来的通货膨胀因素,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利用银行利息来获得保险金的收益其实很低,甚至可以说已经出现了缩水贬值,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目的的实现——保障农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生活需要上的资金供给,所以也就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由于新农保制度本身极为复杂,农村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因此,新农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然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我们要在总结近年来开展新农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现有的体制本身去寻找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我国的新农保制度不断完善。针对新农保现在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来完善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近年来对新农保制度的探索研究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其实施,而不仅仅是依靠社会政策的形式来实施。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财政、金融和税收体制改革,尽快制定并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对资金来源、运用方向、增值渠道甚至保障标准、收支程序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其操作行为,以法制的形式将农民的这项合法权利确定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社会养老问题。

医疗等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重大事项。其次,做好新农保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为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的转保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简化转保手续。最后,修改关于起始投保年龄的规定,加大政府的财政投资,减轻农民的压力。

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几千年来传统的、最主要的养老模式,相对农村现行的其他几种养老模式而言,家庭养老模式有着极其的优越性和无可替代性。而且家庭养老可以减轻社会的压力,因此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必须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加强对我国居民的道德宣传,提倡敬老养老思想,并表彰和鼓励在敬老养老方面有代表性的人物。同时,还应该提倡商业保险,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可以推行商业养老和集体经济组织养老保险模式,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模式,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一项宏大的关系到社会民生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牵涉到很多方面,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要不断的总结已有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我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实现新农保的全覆盖,确保农村老人和城镇老人一样“老有所养”。

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篇五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己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己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己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己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篇六

为弘扬社会责任,体验农村生活,提高个人素质,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风貌,我们赴新乡延津县魏邱乡“450行动计划”科技支农服务团就朱寨村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现状进行了了解,并结合当地实际探究了一条适合当地的农村养老模式。

20xx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超过1.32亿,占目前总人口的10%以上,且以每年3.2%的速度持续增长,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我国已完全迈进了老龄社会的门槛。随着中国的老龄化进程,老年人问题层出不穷,尤其在农村,生活条件不适,医疗疾病困扰,精神文化缺失等问题显得较为突出。此类的问题严重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舒适度和满意度,而农村老年人的问题关系到农村稳定和社会长治久安,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好坏。所以及时有效的发现和解决中老年人问题,建立适合当地情况的农村养老模式,逐步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是我们国家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对朱寨村近三百户家庭的走访,我们对该村的老年人生活条件、医疗健康状况、文化娱乐休闲状况等方面有了初步了解。其中有好的方面,但也有些情况不容乐观。

(3)逻辑性。调查报告离不开确凿的事实,但又不是材料的机械堆砌,而是对核实无误的数据和事实进行严密的逻辑论证,探明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预测事物发展变化的趋势,提示本质性和规律性的东西,得出科学的结论。

1、居住环境:该村大多数为瓦房,不少家庭条件较好的住上了楼房或平房。而对于老年人,尤其是于子女分居,子女外出务工的老人,他们大多人居住在古老的瓦房中。由于农村人特有的生活习惯,院落中的物品摆放较为杂乱;现在大多数家中电视已经普及,但通过走访,发现一些老人独居的家中并没有电视,所以他们的精神生活可以说还是一片空白。该村实施的“村村通”把水泥路修到了每家每户(其中每户出资400元,其余由政府补贴),可使村民免受雨天走泥路的困难,但在走访中也发现有些偏僻的地方路未修通。总的来说,该村老年人生活条件还行。

2、收入与支出:对于60岁以上的老人来说,其收入主要来自于劳动收入(个人积蓄)。据调查,该村人均耕地1亩左右,玉米和小麦为主要粮食作物,除去口粮、税粮(现已取消)、牲口食粮外,以市场价出售,年户均粮食收入约3000元,平均到每个人身上,尤其是老年人身上仅有几百元,这就是大多数老年人用以养老的资本。对于那些身体尚好或有手艺的人(大多在60-65岁之间)他们还会向年轻人一样外出务工以增加收入。除劳动收入外,老年人资金来源还有子女供给、政策扶持,然而,这些都是有条件的。如,子女于老年人的关系是否融洽,子女经济条件,子女是否有尊老爱老意识愿意支出;享受五保、低保、独生子女计生补助等的要符合一定条件,需要评选过程客观公正。

目前,农民的花销相对较少,尤其对于老年人来说,其花销部分主要用于生活生产消费和医疗保健支出。生活消费支出的主要用于购衣,食品,沼气,自来水,电费等。用于生产消费的主要是粮种,花费,机械,农药等的购置。随着物价的上涨,这些方面的花销成了他们沉重的负担。在医疗支出这一块,据调查发现,村中一家小诊所,村民有头痛发烧小感冒一类的小病一般都去村中这家小诊所,有的甚至毫不在意,任其发展。另外农户家中也有常备药,因此,小病对村民的负担影响尚轻。但一旦得了大病,尤其是老年人处于疾病多发期,看病支出在家庭支出中还是占有相当比重。虽然农村新型医疗合作在农村较为普及,但据村民反映,由于体制原因,报销比例有一定限制,且不同医院,不同病情报销比例也不相同,加之药价虚高,医患关系紧张等原因,农民从新农合中获得的实惠并不多。

所以,我认为,为构建和谐社会,缓解留守儿童的教育和成长问题并为解决问题奠定基础,应该采取如下一些措施:

一个人的健康不仅包括身体健康,还包括心理健康,饮食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等方面,这一点对老年人来说仍然适用。

桑树占地多,而且容易破坏本来的土地结构,种植也难,这也是养蚕业又盛到衰的一个原因。桑树载种之前要先嫁接,然后要育苗,最后才能栽种,桑树虽然生长快,但是它的根生长太旺盛严重破坏土地结构。而且桑树培育太难了,种植桑树的土地土质肥沃,土层要厚,集中成片,排灌条件要好,而且要避免有环境污染的土地,成品苗以冬前栽植为宜,且可合理密植,这些条件对于污染较轻的农村来说是不难办到的,待桑苗长成后,浇水松土,除草,剪伐,病虫害防治都是不可缺少的步骤。而且,蚕吃桑多了才能产蚕茧好而且大,所以必须栽种足够多的桑树,比如我们家的天地基本上全是桑树了。所以说,桑树占地多,养殖难。

1、身体健康。血压是身体健康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医疗组成员利用随身携带的电子血压计为村民进行了免费测量。在几天的.测血压活动中,他们共测量了238人(其中有复测者)。统计数据显示,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高血压比率不断攀升,依次为12.6%(≤50岁)、16.3%(50——60岁)、23.8%(60——70岁)、54.8%(≥70岁)。由此可见,高血压在老年人群中是易高发的。当然血压高低受时间、季节、运动、温度、环境、精神等因素的影响,所以我们尽力确保测量数据的科学性,可靠性。但从这一数据分析中,也能反映一定的问题。此外,通过走访发现中老年人群中还存在着其他一些慢性病,如颈椎病,腰间盘突出,风湿类风湿等,这些疾病都是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不容忽视的问题。当然,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大多数老年人的身体还是健康的,人的寿命大约在75——80岁(该村有一93岁高龄的老人),但以上所反应的问题仍要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二是当前农村养老保障的供给水平,即如何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分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问题。要在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首先完善已有的“五保户”制度,加快敬老院建设,逐步建立以集中供养为主、辅之以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新模式,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和保障质量;其次,要进一步扩大老年人口生活补助的享受范围,降低年龄限制条件,使没有享受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村老人都能领取适当的补助金来保障生活;再次,要通过与计划生育政策相结合的计生养老等形式,弥补起步阶段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偏低、保障内容单一的局限。另外,在生活上,要特别关注“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

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进程是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为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以法律形式明确诸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遵守的原则、管理体制、资金来源、支付标准、基金运营情况、监督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各地可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基础上,再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2、心理健康。

老年人的心理问题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外部环境,随着现代社会生活频率的加快和部分地区社会尊老养老风气的退化,一些人见到老年人不会主动打招呼,视而不见,这对老年人心理笼罩了阴影使之产生了社会不再尊重老年人的想法,加之自己认为老了无用的心理,更加重了其心理负担,使其生活相对比较封闭,缺乏与外界交流,这一点尤其表现在80岁以上的身上。二是来之于家庭内部,老人与子女关系不融洽,子女外出武功缺少对老人的关心,子女忙于事务对老人关怀不够入微等都使老人谢了产生失落感。同时,年轻一代对老年人行为不理解也极易对老年人的心理造成创伤,相对应,老年人对年轻人的行为也存在困惑。

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篇七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聚集。这既是他们理性选择的结果,也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然而,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体制的限制,农民工的“空间城镇化”并不代表身份的市民化,也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享受和市民同等的社会权利和公共服务,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不平等公共服务和福利作为一种社会屏蔽机制依然在起着身份区隔的作用。同时,受制于家庭经济能力、社会关系网络、城市社会排斥等多重因素的限制,他们在流动过程中作出了携带或不携带子女进城就学的家庭决策,从而形成了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问题。随迁子女问题主要表现在入学机会、就学途径、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显而易见且相对紧迫,同时他们的空间流动会对城市教育资源分配形成冲击,触及了相关主体的教育利益,因而更容易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也较早成为政策议题。而农村留守儿童则主要表现为安全、生活、学习和心理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且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较少直接触及其他主体的利益,自然难以形成“利益冲突式“的社会关注效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相对滞后,留守儿童作为社会弱势和弱小群体,作为家庭结构肢解化的承受者,作为中国城镇化不完全发展的代价承受者和衍生现象,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据全国妇联课题组报告,由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0%,占全国儿童的21.88%[1]。和第五次人口普查估算的2443万留守儿童数量相比,[2]十年间约增加了1.5倍。农村留守儿童呈现出数量多、增长快的态势,可以预见,在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征途中,农村留守儿童将会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存在。

当前,学术界对农村留守儿童多持“问题化”的研究进路,存在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夸大化、标签化甚至污名化的倾向,把留守儿童等同于问题儿童。本文以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山西省、甘肃省10省(市)94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为样本,通过统计和推断方法,整体把握农村留守儿童特征,摸清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况的真相,深入探究不同类型留守儿童在身体、心理和学习等方面的差异,科学判断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态势,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现实和潜在问题提供有效的实践应对策略。

对于“留守儿童”的认定标准,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父母外出的结构,即双方均外出还是仅单方外出;二是父母外出的时间,即不能与子女见面的时间为半年以上还是一年以上;三是留守子女的年龄,即是18岁以下还是15岁以下或者12岁以下。我们这里所呈现的数据是父母至少一方外出、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在义务教育学校读书的儿童。为了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我们把留守儿童分为三类:一是父母双方外出的完全留守儿童;二是父母一方外出的半留守儿童,其中包括父亲外出留守儿童和母亲外出留守儿童两种。

在我们所调查的94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有3750人为留守儿童,占39.69%,比全国妇联课题组根据《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的37.70%高出两个百分点。但是,全国妇联课题组是按0~17岁全口径计算的,如果仅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计算,则农村留守儿童(2948万)仅占农村同年龄段学生数(10128.5万)的29.11%,这样我们的调查数据要高出六普数据10.58个百分点。在所调研的10个省(市)中,农村留守儿童比例超过平均值的省份有河南(57.82%)、山西(44.25%)、湖南(44.11%)、重庆(43.17%)和湖北(40.16%),尤以河南省数量最多,可见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

2.完全留守儿童高达43.36%,父亲外出留守儿童最多。

从父母外出结构看,有43.36%的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达1626人,如果按照严格的留守儿童定义,即父母双方均外出且一年以上不能与子女见面,那么,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儿童的比例为17.21%。农村留守儿童大部分为半留守状态,达2124人,占56.64%。在半留守儿童中,父亲外出的占82.82%,为1759人;母亲外出的仅有365人,占17.18%。男子作为农村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和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创造者,外出打工比例高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合理性,甚至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性。而母亲作为对孩子成长具有重要作用的关键性人物,留守家中陪伴子女、从事农业生产应该是家庭较为理性的决策,对缓解社会矛盾意义重大。

3.留守儿童呈低龄化趋势,年轻外出母亲更倾向子女留守。

尽管从农村留守儿童的绝对数量上看4~6年级最多,占50.68%,7~9年级次之,占33.58%,1~3年级最少,仅占15.74%,但是从留守儿童占该年龄段儿童的相对比例上看,1~3年级最高,达44.05%,4~6年级次之,占40.26%,7~9年级最低,只占37.96%,小学高于初中,小学低年级多于小学高年级,基本呈现出低龄化趋势,这与范先佐教授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3]农村留守儿童低龄化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有关。一方面,年轻人刚刚组建家庭,经济基础较差,需要通过外出打工来巩固家庭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年轻人有着比其他群体更具优势的打工资本(如知识、体力、健康、适应能力等),而且父辈尚有精力帮忙照料孩子。在三类留守儿童中,母亲外出留守儿童的低龄化趋势更为明显,小学1~3年级留守儿童在同类型中的占比,母亲外出最多,占22.44%,完全外出次之,占16.27%,父亲外出最少,只占13.88%;小学4~6年级同样是母亲外出最多,占55.11%,父亲外出次之,占53.54%,完全外出最少,仅占46.62%,母亲外出的低龄留守儿童需引起重点关注(见表1)。

调查显示,在各种类型的留守儿童中,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达33.53%,同母亲居住的比例达27.12%,同兄弟姐妹居住的达22.62%,同爸爸居住的占14.26%,还有2.47%的留守儿童同其他亲属同住。在完全留守儿童中,有43.91%同祖父母一起居住,21.36%同兄弟姐妹一起居住。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完全留守儿童还是总体留守儿童,都有五分之一强的农村留守儿童没有跟成年人一起居住,处于监护缺失的状态,这一状况尤其应引起各方关注。

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篇八

云南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的省份,辖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末总人口为448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3747.73万人。云南现有农村劳动力2160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930万人,截止6月,已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66.68万人。本报告所称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4个月或全年累计6个月以上,留在农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8周岁以下的孩子。

一是数量多,比例大,且呈上升趋势。根据本次调查统计,截止今年8月,我省留守儿童总数已达121.34万人,占全省1247.5万0-17岁儿童的8.98%。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占全省儿童总数的比例为3.43%,七年来上升了7.76个百分点。

二是分布广,不均衡。从统计分析,我省16个州市均有农村留守儿童,但分布不均衡,人口密度大、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多的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多,所占比例高,反之则低。

三是留守早,时间长。我省有32%的留守儿童不到6岁就留守,有53%的留守儿童在7-12岁时留守。我省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三年以上的占34%,一年至三年的占31%,四个月至一年的占35%。

四是与父母联系少、见面难。我省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省外务工的占53%,在省城务工的占17%。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主要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联系,经常保持联系的占46%,偶尔联系的占46%,从不联系的占8%。每年能与父母能见上一面的占30.6%,多年才见一面的占22.2%。

五是家务繁重,自理能力增强。调查中,有45.6%的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要承担烧火做饭、洗衣服,割猪草、养猪等家务。也因此,有56.3%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增强。

一是以隔代监护为主,多监护方式并存。我省留守儿童主要有单亲监护(父亲监护、母亲监护)、隔代监护(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儿童自我监护、其它监护等几种,其中又以隔代监护为主,占49%。

二是监护人受教育程度低,管教方法简单。我省留守儿童监护人没上过学的占46.8%,小学及小学未毕业的占37.7%,留守儿童父亲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0.8%,母亲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0.2%。监护人采用放任自流的管教方法的占85.6%,采用打骂教育方法的占10.3%,采用说服教育、民主教育的仅占4.4%。

三是隔代监护者年龄偏大,生活负担重。绝大部分隔代监护人年龄在60岁以上,有的监护人要监护多个孙辈,十分辛苦,且经济困难,生活负担重。有的年老多病,不能自理,留守儿童还要为他们洗衣做饭、买药看病,甚至出现“逆向监护”。

四是自我监护人年龄偏小,生活困难。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有部份父母双双外出务工,又无祖辈和亲威、朋友依靠的留守儿童,全部生活自理,非常艰难,如果没有学校老师和邻居的帮助,他们的生活都存在问题。

近年来,省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整合资源,积极探索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了“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范围,初步形成了各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组织召开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转发了全国妇联开展留守儿童工作的文件,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把关爱留守儿童的行动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建设。20,我省创建了第一所“云南省流动人口、农村家长示范学校”,至今,全省创建省级“流动人口、农村家长示范学校”50所,创建全国“流动人口、农村家长示范学校”30所。“十一五”期间,我们计划再建200所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四是组织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以及学校教师培训,创建了“云南省家庭教育网站”,组织家庭教育讲师团到各地举办讲座146场,累计听讲人数达10万余人次。我省家庭教育讲师团的经验被中宣部列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五大典型经验之一。五是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行动。各地开展了“代理家长”、“手拉手”、“爱心妈妈”、设置亲情电话和教师挂钩帮扶等活动,部分县、市建立了留守儿童普查、家访制度。曲靖会泽县还组建了由100名巾帼志愿者的队伍,对100名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帮扶。

但是,由于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重视不够和解决问题措施不力等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所面临的问题依然严峻;受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各地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展不平衡。

综合调研情况,留守儿童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生存环境堪忧。

一是自然环境恶劣。云南是一个多山的省份。全省土地面积山地占84%,高原、丘陵约占10%,坝子(盆地、河谷)仅占6%。这种恶劣的自然环境,一方面,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要选择外出务工,使留守儿童数量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留守儿童不仅难于接触到新鲜事物,而且上学、出行也极不方便。二是家庭环境欠佳。由于家庭结构不完整,留守儿童感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家的温暖,生活枯燥;普遍存在缺乏卫生习惯,卫生状况极差;营养不良、生病后不能及时医治,生活质量明显下降。三是社会环境亟待改善。一方面,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影响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不足,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保障缺失。

(二)教育问题突出。

教育问题是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首要问题,也是监护人感到最棘手的问题。调查显示,监护人认为留守儿童的最大问题是教育问题的占43.3%,其次是生活和安全问题,分别占18.3%和11.7%。教育问题,又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学习不容乐观。留守儿童相对于非留守儿童,逃学、辍学比例较高,学习成绩下降。调查显示,留守儿童经常迟到的占56.8%,从不迟到的仅有0.8%;每天都能完成作业的占35.5%,有时能完成的占40.3%,偶尔能完成的占4.7%,很少能完成的占19.5%;有14.7%的留守儿童有过辍学经历;有47.1%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下降。二是道德品质易滑坡。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和管理放任自流,留守儿童很难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不良行为比其他儿童更为突出。通过问卷教师对留守儿童行为的评价,75.2%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的不良行为较非留守儿童更突出。

(三)心理健康受损。

调查显示,有不少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调查显示,有70.4%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比其他学生更自卑,有45.6%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孤僻,有60.8%的认为与留守儿童沟通比较困难。

(四)安全难有保障。

留守儿童意外事故(溺水、触电、被狗咬、火灾等)呈上升趋势。从问卷看,54%的监护人认为留守儿童缺少安全感,43.1%的留守儿童认为父母不在身边的最大问题是“安全问题”。另外,受农村社会治安环境影响,留守儿童权益易受侵害。据昭通镇雄县的一个派出所统计,20xx年至20xx年6月,该镇就发生了15起留守儿童杀人或被杀的案件,5起留守女童被强暴案、1起吸毒案。

存在以上问题,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政策体制滞后是制度根源。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此伴生的高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参加中考、高考等制度,使收入低廉的农民工无法负担,只好选择子女留在家乡农村学习生活,促成了留守儿童群体的不断增多。

(二)贫穷落后是经济根源。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带来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的改变。这对于边疆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政府无力缓解农民外出与子女留守的矛盾;对于农民工家庭来说,同样因为贫困很难改变与子女长期分离的现实。

(三)认识不足是措施障碍。总体看,各级政府对农村留守儿童关注还是不够,有的只关注农民外出务工创收和向城市转移,对留守儿童问题却知之甚少,有的甚至认为留守儿童是农民工自己家庭的事情,没把它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来看。这种认识和态度,直接导致当地没有对留守儿童采取任何措施。

(四)关爱不够是直接原因。监护人也是家庭留守者之一,他们不仅要负责整个留守家庭的正常运转,还要对留守儿童的生活进行照料。隔代监护人,他们年龄已经较大,身体多有疾病,加上缺少文化知识,思想观念守旧;单亲监护因家庭缺少了劳动力,因此对留守儿童管教普遍缺乏耐心,打骂体罚留守儿童是常事;其它监护方式,对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则更加不利。

(五)教育资源短缺是重要因素。一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不足,教学资源严重短缺。二是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缺乏规划,应对措施乏力。三是教师与留守儿童及其家长沟通有限。

(六)责任感缺失是农民工自身原因。对部分年轻的留守儿童父母,他们在经济利益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的偏差,不再安于农村生活现状,对农村的家庭责任感弱化,使得一部分家长忽视或顾不上照料儿童的身心健康。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个艰巨而紧迫的重大社会问题,目前,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刻不容缓。综合调研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统一思想形成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共识。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全面贯彻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把各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要求上来,努力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思想共识。

2.建立健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各地都要尽快按中央的要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机构,积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联协调、全社会参与、覆盖城乡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3.科学制定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制定整体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工作内容及目标,循序渐进,推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

4.认真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基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做得深入扎实。

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篇九

俗话说得好,“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既是摇篮教育,也是终身教育。家庭教育因其特殊的地位和影响,在我们的大教育系统工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目前一些家长错误地认为,孩子上学后的思想、学业等方面的责任都已转交给学校的老师,老师是孩子的“成长责任人”,学生的前途、未来与家长的关系不大。其实,孩子从入学以后的部分时间仍然是在家中度过,同家长朝夕相处,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们的思想、学习、性格、兴趣、情操的影响都是很大的。所以,教师们常常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学校辛辛苦苦地教育了一周,难以抵挡家庭消极教育一天。

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必须密切配合,这已经成为无可辩驳的教育规律之一。促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相互配合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为了解我校小学生的家庭教育情况,我对我校部分学生的家庭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以此来提高农村家庭教育的实效性。调查的大致情况如下:

在家庭教育中,从访问的50户家庭教育调查问卷(见附页)来看,对家庭教育存在溺爱型的有15户,占30%;放任型的25户,占50%;封闭型的7户,占14%;教育修养型的只有3户,6%。可见,农村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偏向于放任型、溺爱型,约占80%。首先,放任型:有的家长由于工作忙,无暇照顾孩子,或者只顾及自己享受玩乐。对孩子听之任之“随他去”,忘记了家长的义务和社会责任。作为家长对孩子不仅是生了就了事,还得养之,教之,子不教父母之过。其次,溺爱型:过分的娇惯使得孩子唯我独尊,成了名副其实的土皇帝,有的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要什么给什么,就算是天上的星星,月亮都要摘下来。家长宁可自己吃苦受累,也不让孩子做一丁点分外事,使得这一代孩子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成就了一些高分低能的“中国人”,在吃苦耐劳,意志品质方面反而不如外国发达国家的孩子,使得我国艰苦奋斗,勤劳简朴的优良传统显失流传。

其实家庭教育的过程是精神与物质、教育与照料相结合的过程。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家庭中,教育与培养不够,满足与照料有余。一般的家庭忽视提高子女的思想品德、政治认识水平的问题、忽视对子女的意志品格的培养,家庭的情感优势大于责任意识。家长无视自己与生俱来的对子女的榜样作用,导致家庭气氛、家庭环境、家庭习惯影响了子女的成长。在对子女进行教育时,家长普遍采用反诘、讥讽、用别家孩子优点与自家孩子缺点进行比较的办法来教育孩子,殊不知这样做,非但收不到预期的效果,还容易损伤孩子的自尊心、破坏“榜样”在孩子心目中的“高大形象”。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有了较大变化。在经济富裕的情况下,家长对子女的未来都寄予了美好的期望,“望子成龙”者大有人在。其中希望孩子今后上大学、当工程师、当翻译、搞科研的人占近35%。愿自己的孩子比自己更好本是人之常情,但作父母的往往注重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而忽视思想品质的教育。

限于时间和水平,被调查的家庭中有40%的家长能稍微过问一下孩子的作业是否完成,但是,对于是否会做、是否做对就不细问了,至于为什么这样做、还有无其他方法更是无从过问或无法过问。有60%的家长认为上学念书,就该学校管,家长只是负责供给,孩子要什么给什么。一旦听到孩子的测试不及格、听到孩子有什么过错,便非打即骂,“狂风暴雨”一过便认为尽到责任了。有56%的家长当子女在学习效果、操行表现上出现偏差时采用的是较为极端的方法:责骂、饿饭、关禁闭等等,真可谓五花八门。

家校联系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有效教育的途径之一,是使家校教育同步的必要手段。然而,我们发现,不少家长对此缺乏正确的态度。每当有老师上门家访、或老师以电话联系时,他们的第一反映往往是“孩子又犯什么错了”。对老师在联系的过程谈及的情况,一些家长认为“谈优点是为谈缺点作铺垫、孩子没有缺点老师便不会与家长联系”,使教师的家校联系失去意义,因而,在联系之后,他们往往采取抓住孩子的缺点大做文章的作法,无形中造成了师生情感上的对立,由家长亲手把孩子送进了不愿接受教育的死胡同。

1、教育观念比较落后。一些家长对子女的家庭教育思想认识不到位,家庭教育观念未转变,他们受新“读书无用论”和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所影响,对大、中专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政策不了解,特别是对部分普通高中、职校学生,毕业后外出打工与初中毕业外出打工,所得回报与教育程度不成正比,导致他们对子女的家庭教育漠不关心。

2、苦于教子无方。虽然一些学生家长也觉得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很重要,但因自身文化程度较低,不知道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在督促子女学习方面,更感到无计可施,教子无方已使他们为之烦恼。

3、家庭教育环境相对较差。一些学生家长由于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对子女的影响,他们在教育方式上带有很强的随意性,并且个人言行不一致,失信于子女,难以在家庭教育中树立威信。尤其是,当前独生子女较普遍,大多数处于家庭中的核心地位,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和庇护,物质的满足和行为的自由放纵,使家庭教育形同虚设。

要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知水平,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能力,是全社会的事,其中与教育部门联系尤为密切。教育部门、教育工作者不但要教书育人,还要承担起协调校内外教育力量的重任。当前可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开办家长学校,定时定人办好家长培训班,让家长接受当前的先进教育意识、教育动态,这是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有效途径。

二是学校开设家长接待日,每月定时专门接待来访家长,与家长们在某些教育问题上进行交流、沟通,达成共识。

三是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家访,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以及在家的表现,与家长在教育学生上达成一致,从而因材施教。

四是设“家长联系卡”,定期或不定期地送到家长手中,并请家长反馈信息,使学校与家庭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为祖国培养全能型的一代新人。

我们有理由相信,提高家长的素质,使学校、家庭、社会诸方面的教育活动整合一体,既有利于家长更好地教育子女,又有利于调动更积极配合和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又使整个民族的道德素质、文化素养得以提高,是一个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

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篇十

为了解改革对人们生活、就业、社会带来的深刻变化,加深对《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基本原理的理解,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以及增强自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感情和对社会的责任心。我开展了对农村养老情况的调研。

由于城乡在就业、创业、入学、就医、生活等方面的差异,农村青壮年及乡土能人都到城市打拼自己的生活,不少父母留守在家成“空巢老人”。在2011年8月7日到2011年9月28日之间,我回到我的家乡,对包括我的家乡在内的几个村的农村养老问题进行了调研。见到很多“空巢老人”生活的艰辛、无奈和无助,这是新时期农村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对于像我们这种将要踏入社会的人来说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农村养老的形势基本可分为四种。

(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子女纷纷外出,老人与子女分居,一旦家庭“空巢”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不可避免会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一点钱物。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子女寄钱回家标准低且缺乏持续性。有些村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且留在农村的孙子上学及生活等费用还要靠老人来支付。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差,许多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生活普遍比较艰苦。

2、精神没有寄托。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空巢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体弱多病的老人感到特别无助。老人最怕的是孤独,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老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孤独感,有事无人帮,有话无处诉说。他们常常一边为外出打工的子女担心,一边为了生活还要辛勤劳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情感孤独。农村老年人几乎没有文化娱乐活动,“空巢老人”活动空间十分狭小,孤独、压抑的情感有增无减。

3、劳动责任没有减少。农村“空巢老人”除了需要负责全家的农事劳动,还要负责外出务工者留守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如洗衣做饭、上下学接送等,本来应该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农村老人们,又重新挑起了家务生活的重担,他们倍感心力交瘁,十分无奈。

4、生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老弱多病是自然现象。农村“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比较普遍,许多人是多病缠身。尤其是老人得重病大病,沉重的医疗费用,使不少家庭陷入贫困境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在农村比比皆是。不少老人由于治疗不方便和怕给子女添负担,往往是小病忍,大病拖,舍不得及时到医院治疗。

5、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

6、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

较大,社会保险发展很慢。

7、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三、思考与建议。

养老问题的出现,暴露了我国人口老龄化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加快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政府要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在年老时,也能像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领取养老金,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医保范围,提高低保、医保标准,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都享受到低保、医保待遇。同时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助力度,对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高龄老人,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助。

2、加快农村养老福利事业发展。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乡、村组织牵头,通过招商引资及当地能人、善人投资等多渠道兴办养老院。要新、扩建一批乡镇养老院,接纳更多的老人进来养老。对于不能进养老院的老人应由政府出资建设困难老人集中居住点,专门用于赡养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五保户、鳏寡孤独老人,政府要根据情况部分和全部负担农村老人的生活、医疗费用。

3、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人们的思想都在发生新的变化,全社会都要注重加强对孝文化和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宣传与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通过村民公约的全面推行、落实好家庭赡养协议书,由村组织、老年协会督促子女赡养老人,按时付给生活费,对尊老敬老的群体和个人要大力表彰,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4、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老年组织建设。要将老龄组织机构延伸到村、组,同时加强农村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老年协会护老维权的作用。同时以老年协会为平台,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自娱自乐、互助互爱等多种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丰富多彩的活动。

5、建立党员、干部义务服务制度。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开展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对辖区内的高龄空巢老人做好登记造册,实行“一帮一”的义务监护和帮扶制度,不仅在物质上给予帮助,而且要给予精神予以安慰,切实解决老人的孤独寂寞,让农村老人精神愉快的生活。

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篇十一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义县农村普法状况社会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引言

调查目的:对义县农村地区法律建设的现时情况及其特点,和农村人对法律的看法及当遇到法律纠纷时采取方法以及这种现象所存在的原因等方面进行细致的分析,并对义县农村法律的教育和普及程度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

调查时间:

调查对象:

调查方式:本次调查报告主要是采用以走访为主,其它调查方式为辅的调查方式。

二、调查内容

通过在义县刘龙台镇走访及调查,我发现,农民关心的涉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征地补偿问题。之所以征地补偿问题会成为义县农村居民首要的法律问题,我通过调查后得知,这是由于义县正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致使政府需要征地,征地必然带来补偿,而补偿当中产生法律纠纷也就不为奇怪了。产生法律纠纷必然有其深刻的社会因素,而产生法律纠纷的原因却是复杂的,涉及的当事人无非就是政府和当地村民。可能的原因,我认为有如下几点:一是赔偿价款协商不一致,政府所付的补偿款项少,致使村民无法接受,或者是村民要求的太多,导致政府无法接受;二是征收的土地面积与协商不一致,对于土地征收面积的大小,双方是有矛盾的,因此产生纠纷也就不奇怪;三是被征地的农民的安置与协商不一致,其主动权在政府,村民很少参与到规划中的,只能被动的接受政府的规划方案。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这个问题占到了本次调查的第二位,从此可以看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做的非常不如意。面对商家时,消费者毕竟属于弱势群体,弱势群体的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就其原因来说主要是商家对消费权益不够重视,没有树立诚信交易的理念,目光短浅。其次,消费者维权的途径不多,消费者协会毕竟属于民间机构,它只能起到一个调节的作用,对于解决复杂的问题和矛盾严重的问题便显得苍白无力了。再次,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大,一般的成本包括,来回的路费,误工费,时间等等。如果采取仲裁和诉讼的方法则成本就更加巨大。因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就成了义县农村居民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之一了。

(三)劳动合同纠纷问题。这个问题占到了本次调查的第三位,可见义县农民工在就业时的合法权利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面对就业单位时,农民工同样是弱势群体。出现劳动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劳动的合法权益。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也不够,不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其维权的成本也是非常大的,政府保护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的力度还是不够大。

此外,在婚姻、邻里等方面涉及法律的问题也比较多。

三、调查结论

通过对调查得出的数据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目前义县农村普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的问题:

一是农村法制宣传存在"死角"。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近年来,国家施行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广大农民自主经营性增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流动速度加快,为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带来了困难。在调查中发现,有些村对于法制宣传仅限于村部内的一两块宣传栏,试问能有几个村民经常跑到村部来看着宣传栏学习法律知识,这样的法制宣传浮于表面,只是村里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农民群众本身根本得不到教育,形成"死角"。

二是个别村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认识不到位。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很多是硬指标,也很多是软指标。法制宣传,对有些村干部来说,是很好糊弄的事情,因为它不像其他工作一样,看得见、摸得着。所以对组织群众,宣传党对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一般化,分析问题一般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有些村干部甚至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村民很多越过村委会这一级,直接到乡镇政府上访,严重影响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是法制宣传物质条件欠缺。义县有些村的集体经济不是很宽裕,甚至负债不少。要进行法制宣传,不是光靠嘴上说说就行了的,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无力支撑普法经费,宣传读本的紧缺、宣传设备的落后,这些都是制约农村法制宣传的客观原因。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农村普法人员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农村法制宣传在广度和深度上大打折扣。

四、几点建议

对于以上问题的出现,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整合资源,提高宣传效果。整合科技、文化、法律"三下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配以文字、图片、漫画等进行趣味性、生活化的法制宣传。另外,农村居民居住地分散、人员流动性较大,组织起来进行规模性的宣传教育并不实际,但是,我们却可以利用农村学校这个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开展"法进校园"活动。学校学生来自各村各户,而且人数多,有固定的学习教育场所和丰厚的师资力量,我们可以在农村中小学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再让学生回家向家长宣传法律,这种家长和孩子间的互动能使家长更好的学习到法律。

二是提高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政府应加强对村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把思想统一到新农村建设目标和任务上来,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村领导干部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切实做好农村法制宣传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学习法律的热情,调动农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是增加普法教育经费,以最低的成本创造最高的效果。对确实无法支持农村普法经费的的村居,镇财政应适当进行倾斜,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使农村法制宣传得以顺利开展。同时,各村也应考虑到自身经费的实际情况,在法制宣传的形式上多下工夫,节约成本,以最低的成本创造最优的成果,务求法制宣传的到位。

当然只有通过个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村的法律基础才会越来越提高。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农村群众的生活才会更幸福、更快乐。

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篇十二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步伐加快和打工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大量外出,留守妇女正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非常棘手的现实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为解决留守妇女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我县妇联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别古庄镇等劳务输出大乡(镇)开展了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现状调查。

统计了60户农村留守妇女状况,从调查统计的情况来看,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文化素质较低,对技术性强、有更多更广发展机会的工作追求不太高。

从调查情况看: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6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7.5%;初中文化程度的为3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2.5%;高中文化程度的为1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0%。

在调查中,多数留守妇女在丈夫在外打工期间,妻子成为家庭生活的主力军,她们不仅要赡养老人、照顾子女,还要承担农村的各项生产和生活的责任。调查显示:需要赡养老人两人以上、照顾子女两人以上的占67.2%。

调查中发现:有70%的被调查者认为丈夫打工忙等原因很少与自己交心、谈心,除了遇到子女、老人的问题才与丈夫沟通外,而丈夫也很少过问家里事。她们的丈夫外出打工主要分布在,江西、湖南、河南、安徽、山东等省份,行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修理、加工、服务等行业。由于路远,一般一年回家一趟,有的甚至两年回一次。另外,由于丈夫长时间在外打工,平时交流机会少,造成夫妻关系不稳定的有8人,这成为部分留守妇女婚姻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

1、农村留守妇女因劳动、生活负担过重,对老人和孩子关心少。

调查中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忙于农活,农闲时忙于做零工和家庭养殖等,非常辛苦。无精力无时间在子女的教育及老人的.赡养上关心,造成老人心理孤独,对子女的学习和性格养成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留守妇女心理压力大,心理负担重。

大多留守妇女因不能及时和丈夫进行思想沟通,生活缺乏关爱,忍受着生活和精神的双重压力,有些丈夫出门时间久,有外心,甚至不给家里寄钱,留守妇女却一方面忍受着精神压力,另一方面还要照顾一家老小的生活和劳作。

3、思想观念相对保守。

由于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受自身的文化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自信心不足,缺乏参与市场经济竞争勇气,生活仅限于家庭,安于现状。

4、发展生产缺资金和技术。

在调查中发现,部分留守妇女除了种完自己田地外,对养殖、营销等方面也比较感兴趣,但苦于没有资金投入,或因缺技术、对市场营销等方面缺乏了解不敢投入。

解决留守妇女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关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人文关爱环境,营造一个充满人间亲情、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服务于留守妇女的经济发展。

银行、信用社等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留守妇女的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小额贷款方面,减少贷款手续,放宽限制,降低利率,有利于留守妇女的自主创业。

2、加强培训,提高留守妇女思想意识。

农业、科技、法律等部门利用农闲时间,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文化素质、法律常识和卫生保健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组织科技下乡、文化下乡、法律下乡等活动,让留守妇女在家门前参加培训。

3、组织引导,解决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各类难题。

通过开展岗村共建、巾帼互动和县直相关单位支农结对等活动解决留守妇女农忙时劳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民政、教育等单位开展扶贫帮困活动,解决贫困留守妇女在住房、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4、畅通渠道,及时维护留守妇女权益。

公、检、法、司等部门和妇联坚持互通信息,及时收集关注相关留守妇女的权益案件。各级党政组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妇女的关爱,妇联干部要经常深入留守妇女群众之中交心谈心,及时了解她们的疾苦,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5、丰富文化活动,深化文明活动内涵。

鼓励乡村自行组织健康向上的农村自娱自乐文化节目,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同时,开展“好邻居”、“好婆媳”等评选活动不断赋予“五好文明家庭”新内容。通过活动的开展,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形成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的新风尚。

6、开展健康体检活动,关注留守妇女的身体状况。

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妇女健康体检和健康讲座活动,对贫困留守妇女实行医疗减免政策。

7、建立社会关护网络,服务农村留守群体。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群众服务体系,公安政法及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坚持开展多种活动,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指导留守妇女教育好留守儿童,为留守老人创造关爱空间。

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篇十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衍生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等特殊群体。农村留守妇女是负担最重、对农村发展影响最大、自身权益最难保障、受到关注最少的群体,她们的生存发展状况是需要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为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现状,掌握她们在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迫切需求,县妇联抽样100名农村留守妇女,对她们的生存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从年龄结构看:以中青年居多,主要集中在30—50岁,占70%以上。

从受教育程度看: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居多,占62;小学占31%;高中及以上占7%。

从精神生活看:留守妇女忙于农活和家务活没有时间参加娱乐活动,加上生活范围较小等因素,造成了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压力大。

从婚姻状况看:由于夫妻长期分居,相当一部分留守妇女家庭出现婚外情,婚姻呈现不稳定状态。

由于丈夫外出务工,留守妇女成为家庭生产生活的绝对主力,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务,赡养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身体状况下降,体力大幅度透支。

绝大多数的留守妇女受教育程度较低,其文化程度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平时极少读书看报或参加培训,大多从事传统的“体力型”农业生产,缺乏现代生产发展技能。

由于丈夫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妇女独自承担生产生活重担,自身安全感缺乏、心理压力大,忍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煎熬。夫妻双方聚少离多,缺少情感交流,造成双方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差距越来越大,夫妻感情容易出现裂痕,导致第三者插足造成留守家庭离婚率上升,直接影响着农村留守妇女的婚姻质量和家庭稳定。

多数留守妇女文化程度偏低,加之没有时间、精力和能力辅导子女功课,对子女教育力不从心,对孩子的关注和教育仅仅停留在吃饭穿衣上,缺乏与子女的有效沟通,难以进行正确的心理关怀和家教指导。父亲的亲情缺位,也影响了孩子健全性格的形成。

1)强化政策倾斜。充分认识到农村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管理家庭、教育子女中发挥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制定关爱留守妇女的政策和措施。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妇女”的利益需求,制定出台有利于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和。从政策机制和导向方面减少农村留守妇女数量的扩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就业。

2)强化技能培训。根据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现实需求,制定农村妇女教育培训计划,开设灵活多样的实用技术培训课程,有针对性地组织留守妇女进行技能培训,通过送教上门、定向培训等方式,为留守妇女提供创业理念、信息咨询、项目定位、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智力支持和培训指导,使她们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其在非农生产领域创业就业的能力,帮助她们向非农生产领域的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就业。有针对性地启动培训与提供小额贷款相配套的激励措施,建立留守妇女劳动力创业就业信息网络,以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农村留守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和创业就业的能力。

3)强化保护力度。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及相关财产权益的维护,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等方式,引导留守妇女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立心理干预机制,建立由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定期开展心理关爱行动,为婚姻危机下的留守妇女提供心理支持。拓展司法救助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动员法律工作者和女律师志愿者走进贫困留守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完善安全措施,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加大对侵犯农村留守妇女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为留守妇女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生活和社会环境。

4)强化精神关怀。利用农闲时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经常性开展妇女儿童互动活动,增加她们与子女的沟通交流。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她们的心理压力。探索建立留守妇女互帮互助组,招募一批协调能力强、热心妇女工作的留守妇女组成巾帼志愿者队伍,与留守妇女家庭结成固定的帮扶对子,使她们在生产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关照、在安全上互相守望、在精神上互相扶持。

农村养老状况调查报告篇十四

(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子女纷纷外出,老人与子女分居,一旦家庭“空巢”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不可避免会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一点钱物。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子女寄钱回家标准低且缺乏持续性。有些村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且留在农村的孙子上学及生活等费用还要靠老人来支付。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差,许多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生活普遍比较艰苦。

2、精神没有寄托。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空巢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体弱多病的老人感到特别无助。老人最怕的是孤独,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老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孤独感,有事无人帮,有话无处诉说。他们常常一边为外出打工的子女担心,一边为了生活还要辛勤劳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情感孤独。农村老年人几乎没有文化娱乐活动,“空巢老人”活动空间十分狭小,孤独、压抑的情感有增无减。

3、劳动责任没有减少。农村“空巢老人”除了需要负责全家的农事劳动,还要负责外出务工者留守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如洗衣做饭、上下学接送等,本来应该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农村老人们,又重新挑起了家务生活的重担,他们倍感心力交瘁,十分无奈。

4、生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老弱多病是自然现象。农村“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比较普遍,许多人是多病缠身。尤其是老人得重病大病,沉重的医疗费用,使不少家庭陷入贫困境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在农村比比皆是。不少老人由于治疗不方便和怕给子女添负担,往往是小病忍,大病拖,舍不得及时到医院治疗。

5、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

6、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

较大,社会保险发展很慢。

7、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养老问题的出现,暴露了我国人口老龄化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加快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政府要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在年老时,也能像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领取养老金,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医保范围,提高低保、医保标准,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都享受到低保、医保待遇。同时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助力度,对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高龄老人,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助。

2、加快农村养老福利事业发展。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乡、村组织牵头,通过招商引资及当地能人、善人投资等多渠道兴办养老院。要新、扩建一批乡镇养老院,接纳更多的老人进来养老。对于不能进养老院的老人应由政府出资建设困难老人集中居住点,专门用于赡养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五保户、鳏寡孤独老人,政府要根据情况部分和全部负担农村老人的生活、医疗费用。

3、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人们的思想都在发生新的变化,全社会都要注重加强对孝文化和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宣传与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通过村民公约的全面推行、落实好家庭赡养协议书,由村组织、老年协会督促子女赡养老人,按时付给生活费,对尊老敬老的群体和个人要大力表彰,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4、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老年组织建设。要将老龄组织机构延伸到村、组,同时加强农村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老年协会护老维权的作用。同时以老年协会为平台,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自娱自乐、互助互爱等多种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丰富多彩的活动。

5、建立党员、干部义务服务制度。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开展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对辖区内的高龄空巢老人做好登记造册,实行“一帮一”的义务监护和帮扶制度,不仅在物质上给予帮助,而且要给予精神予以安慰,切实解决老人的孤独寂寞,让农村老人精神愉快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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