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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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汇总15篇)
时间:2023-11-09 06:18:03     小编:薇儿

读后感是通过书写的方式将自己的阅读体验和感受传递给他人,以期引起共鸣和思考。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首先要先通读全书,全面理解作者的意图和观点。下面是一些读者自己撰写的读后感,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分享他们的思考和感受。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是由保罗·特普斯写的。可能大家对这个名字有些不熟悉,不过没有关系。听我介绍了这本书,大家可能就把这个名字烙在了脑海里。保罗·特普斯,一位擅长写科幻类小说的作家。可是这本书写了一本没有书的世界。人人颓丧,像一具尸体一般,没有笑容,没有泪水,没有埋怨。更没有知识,这一切都是因为一场大地震和一场大火。所有的书毁于一旦,化为乌有。人人失去了所有,就如许,上帝还留给地球一个天使。一个来拯救地球和宇宙的天使——一位充满善良,自信,阳光,感恩的小男孩儿。他夹带着宇宙中的最后一本书起头履历起了"九九八十一难"的拯救人类,拯救地球,拯救全宇宙的重要任务。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以前的那些日子,现在的日子。就在不久,我还埋怨妈妈又给我买了“小山”一样高的书,埋怨不想看书,还想让书从这个世界上磨灭。但读完这本书,一想到没有书的日子,我就后背一股冷风吹来——害怕。害怕我变成和书中一样的人类。就如行尸走肉一般,那样的糊口是何等无聊、黑暗、害怕。一贯不爱惜书的我竟把这本书小心翼翼地揽在怀里,可心里仍是有种“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破”的'感觉,似乎那就是宇宙的最后一本书。我还觉得在这个日新月异、充满竞争的社会上你不读书,又和书中的那些人有什么区别?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和社会共同发展,与时俱进。

借书中的一句话作结吧:假如你不读书,明天就将会是一个没有书的时代!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二

“太和元气耿中秋,解却襟怀积累愁。笑见团团离海角,喜瞻渐渐出云头。袁弘有兴歌诗艇,庾亮欢心上酒楼。借问广寒宫里事,桂花多为状元留。”这四句诗是《包公案》的题诗,让人读来思绪万千。《包公案》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讲的是清廉公正的包公如何用他的智谋破获一宗宗奇案的故事。

在寒假里,我读了这本书,不禁穿越到了宋朝,走进了公堂,与包公一起审理了王婆。只听到王婆说到:“袁秀才妻子张氏,陪同丈夫前来赶考,住在我的店里。前几天去写状子,碰见了曹大国舅,差点被打死。”包公审理明白后,琢磨着先捉住大国舅审问。于是便装病不上朝。

待大国舅到包府,张氏便指认大国舅,其虽拼死抵赖,但包公仍将其押入大牢。

此时,我不禁为包公的智谋与精明啧啧称奇,对他赞叹到:“包大人真是英明啊!”但包公十分谦虚,他拱手作揖:“哪里哪里,实在是不敢当啊!”

之后,大国舅被判处死刑。得到消息的太郡夫人连忙亲自带着诰文来到开封府,为国舅求情。包公不但不为所动,还将诰文一把撕碎。后来,太郡夫人连同皇后和一些文武大官来开封府求情,但都被包公严词拒绝了。我看包公如此得罪众人,怕因此影响了他的'前程,忍不住劝他:“包大人啊,公正固然重要,但你如此得罪官臣,只怕今后是不会好过啊!”包公十分严肃,看着我,义正言辞地说:“管他是什么皇亲国戚,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听到这儿,我十分感动:包公不畏权贵,坚持为人民讨公道,为人民做事,这也让我想起了我们新学的课文《为人民服务》,毛主席、张思德,还有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不也都是不顾一切地为人民吗?他们身上有着蛮强的赤子情怀,感动了无数人。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三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我的家里也有很多书,但是,有一本书我最喜欢,那就是《鲁宾孙漂流记》。

这本书讲了一位叫鲁宾孙的英国人,在一次航海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葬身大海,他漂流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获救,回到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里产生了一连串的问题: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他在一个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呢?是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是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使鲁宾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

另外,这本书还引起了我的反省。如果我是他,当我一个人置身在荒岛上,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吗?不,我不会,因为我没有他的那份勇气,那份能力。在生活中,我离开父母,就像一只折了翅膀的小鸟。遇到困难,我不是迎难而上,而是知难而退。一个只会退缩的人,将来到社会上,有什么用呢?所以,我要学会鲁宾孙的那种勇敢。

同时,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身处绝境,()即使是孤身一人,只要有勇气、有智慧、有毅力,也可以勇敢的活下去。

这就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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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四

一千年以后的地球,会是什么样子的呢?这本书是一本科幻小说,讲得正是一千年以后的地球,“宇宙最后的一本书”到底是什么呢?一起走进这本书吧!

一千年以后的地球,天空遍布着雾霾,世间再也没有生机,在这个世界里,大地生灵涂炭,世界上只有灰色的水泥地和酸雨,再也没有植物这个东西,而世界又掌控在每一关的关主手上。而且大脑探针横行,这种东西会让你感觉好像在伊甸这个美丽的地方,直到大脑烧坏为止。而伊甸由普鲁人控制,他们很瞧不起普通人,任何人进去都会被处死!可是世界并不是没有希望了,而希望的种子埋在了一些人的手上,他就是主人公——憨头,大家都知道这是笨蛋的意思。而他和五岁男孩小脸,有一百岁的老爷爷莱特和怀着一颗善良之心的普鲁人拉娜雅一起踏上了拯救他妹妹的旅途。

我认为对话是这本书的精髓。就比如说走输水管道的那段故事中拯救拉娜雅的那段故事,莱特为了救被暴民围住的'她,坚定地说“我们得搭救哪位美丽的少女!”这句话声音不高,语气里确充满坚定,一个年过整百的老人竟然还有着这样一份勇气,令读者顿时对他产生钦佩之情。而憨头一行为了治疗妹妹的白血病前往伊甸的那段故事,更是令我十分难忘。妹妹吃到了第一口苹果时说“这多么像蓝色的天空啊!”短短一句话,是多么富有诗意啊,不禁令读者产生无限的遐想,体会她的喜悦之情。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陷入了沉思:我感叹着普鲁人对普通人的不公,而又想象着未来的样子,书是现在很平常的东西了,未来真的连书都变成珍惜文物了?不,我们不能这样,要多读书,为文学事业做贡献。我们要爱惜地球,地球只有一个,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如果因为人类的乱砍滥伐,破坏植被,大气污染,水土流失而毁灭了地球,是多么令人感到可耻的呀!我们现在要珍惜我们的家园,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卖的呀!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五

哈佛大学院长w·k·birby,这是他演讲的集合。哈佛大学是世界著名的顶尖大学,培养了无数的人才。三分之一的美国总统和世界500强企业总统来自哈佛大学。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哈佛大学不教他们任何知识,而是教他们如何不断学习新知识。

目前,我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经过三年多的无知探索,我似乎刚刚探索了一点教育的方式。当然,我的方式只是如何向学生灌输所谓的知识。如果以后我的教育方法是了解学生如何学习,我觉得我是一个让学生终身受益的老师。目前,我花了很多精力收集案例。我发现这些案例的应用比以前好了。至少对于学生来说,这些简单易懂的案例让他们明白,学习起来也不累。我目前的门径只是尽我所能。要真正成为一名能引导他们学习能力的教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读这本书的另一种感觉是,我们的教育理念是流行的高等教育,他们让我们看到精英教育应该是什么样子。我越来越觉得学校首先追求的是稳定,没有错误,表面上;在私立大学做到这一点已经很好了。当然,学校这样做有她必须做的原因,但我觉得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学校的精力有限,大部分时间花在形式主义和肤浅的文章上,内在的本质自然不能做。因此,在课堂上,我会告诉学生酒店组织的机构.当时,我对学生们说: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下,有更多的学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发展机会,学校的培养思想也是一种流行的高等教育。如果你想发展得好,你应该下定决心给自己学习和创造机会。别人不把我们当精英教育,我要把自己当精英培养。我记得亨利·福特有句话说:对于一个准备一辈子当工人的人来说,下班的钟声是休息时的信号;对于一个有抱负的人来说,下班的钟声是新努力的开始。

对你来说也是如此。如果你不想受欢迎,你应该在课后把握时间。我不知道学生们知道多少,但我仍然看到很多孩子认真地看着我,似乎有点感动。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六

你知道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神话小说是什么吗?对,那就是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们一起走进这部伟大的神话故事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小白龙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吴承恩的故事引人入胜,词句优美,各个人物栩栩如生,孙悟空72变,火眼金睛本领高强,唐僧善良仁慈,猪八戒好吃懒做,憨厚单纯,沙僧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其中,我更是敬佩孙悟空那勇敢无畏、藐视权威、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精神。

比如在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先变成了少妇,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孙悟空把它打跑了;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妇,孙悟空又一次打跑了她,唐僧认为他滥杀无辜,把孙悟空赶走了;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老翁,没有了孙悟空保护的唐僧被白骨精抓走了。孙悟空虽然被唐僧赶走,可当他得知师傅被抓时,心急如焚,一个筋斗云,到了白骨精洞前,救出了唐僧。

我相信,只要我们再认真读,就会挖掘出很多宝藏,和我一起探索西天之路,和这师徒四人一起取经吧!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七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看过很多书,有《同桌冤家》、《笑猫日记》、《福尔摩斯》……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本侦探小说,里面全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案子,但这些谜团都被福尔摩斯解开了。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死了,却在《空屋》一案中奇迹般的复活。

这本书是周老师介绍给我的。我一开始看时只是囫囵吞枣,但是到后面,情节扑朔迷离,越看就越激动人心了。于是,我的心里就会浮想联翩。后来,这里面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都让我牵肠挂肚。过了几天,我又买了几本来看,我都已经看得如痴如醉了,有时候看得连时间都忘记了。今年我过生日,胡老师和周老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福尔摩斯》。我觉得在看《福尔摩斯》时,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有一次我在家,打开电视看动画片,但我觉得动画片很无聊,于是,我拿起一本《福尔摩斯》看了起来。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妈妈已经喊了许多遍“吃饭啦”,我却没有听见。于是,妈妈大声叫了一句:“吃饭啦!”我才从痴醉中苏醒过来,于是,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去吃饭了。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这本侦探小说,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品味,每个人都不一定喜欢同一本书,只要我们多读书,肯定会对自己有益处的。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八

我是一本书,呆在书架上最显眼的位置,出生名门,有着高贵的贵族血统,吹牛?看看吧,在我的封面上,印着“刘墉精品书坊之纵横卷”的字样。我是这个书架上最幸福的了,我可不像其他那些高搁在书架顶层的书,小主人天天要把我拿出书架,细细品味呢?你瞧。

我时不时就要秀给小主人一段精彩的幽默文字。我虽然没有什么插图,却满腹经纶,尤其是幽默元素,更是使小主人笑口常开。现在带有幽默元素的书本越来越少了,小主人看别的书时,可不像看我这样经常捧腹呢。我就更受到小主人的钟爱了。每每小主人伤心了,他就看看我,心情马上舒畅,真可谓是“心情调节剂”呢。你看,这是描写我的作者的'一次理发经历:“当天上演的是一部武侠连续剧的完结篇,只见那小姐手下虽不闲着,眼睛却盯着电视不动,问题是,看也便罢了,她大小姐且十分入戏,只听那小姐一说:‘哇!这一刀好险!’于是小生就挨了好险的一刀。‘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姐大喊两声,于是小生也就差点脑袋开了花。回到家,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环环相扣,语言风趣,尤其是最后一句,“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多活泼呀!令人难忘!

我的作用可不仅在此。我使得小主人学会了幽默,自己也会幽默了。那回,他考试没考好,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他的爸爸随口就感叹了一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呐!”小主人马上灵机一动,来了句“可天外还有九重天呢!”这句话让家里紧张的气氛迅速缓解了,大家都哈哈大笑,乐得开怀。不过如果没有我的熏陶,小主人能够这么幽默风趣吗?恐怕未必。所以我的作用可大呢。

现在,小主人已经喜欢上了幽默风趣的书,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去搜集一些笑话,讲给他的爸爸妈妈听,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成果呢。不过他还是念念不忘我这个带给他幽默的“调节剂”,时常把我翻出来看看。我想他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应该非我莫属了。哦,对了,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还没有告诉你们我小主人的名字呢!他叫汪铮。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九

要说我喜爱的书那真是太多太多,但我最喜爱的要数《淘气包马小跳》了。因为每当我生气时,看看这本书就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这本书写了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们虽然调皮,但有时候也非常乖巧、善良、乐于助人,而且他们很精诚团结。

记得有一次,在天桥上,他们发现卖花的小妹妹被人所逼时,当问到小妹妹为什么没上学时,她东张西望、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聪明的丁文涛发现了异常情况,于是他们采取分组——盯梢——报警等各种办法,最终把那个坏人绳之以法,把小妹妹从魔爪中解救出来。

在他们新校长的车子没油时,还是他们把她的车子推到了加油站。他们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很开心,因为他们又做了一件好事。

他们为了帮同学的爸爸找撞伤他的人,但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肇事者真竟是热心帮助他们破解线索的人,是啊,往往有些事是我们料想不到的。

从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淘气包这些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拥有一颗乐于助人善良的心。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

闲来无事,又重新潜心拜读了一遍《白叟与海》,读时却不禁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布满激情的心。那是数年前我体会不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

简练,或者说精炼的文字,配上扣人心弦的叙述,即使不长的小说,也能成功,而牵动读者的心。《白叟与海》在海明威的思绪中流转,布满炽热的'液体,不曾冷却。

王勃笔下流淌出的千古传唱的《滕王阁序》,其间曾说,“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白叟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般的壮丽,仍是一种对人生的洞悉。当这个世界的天平不向每个人倾斜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决心信念,恶运会等闲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很希奇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岂非失败真的如斯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天然的对抗,与世界的对抗,与命运的对抗,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一

我曾经读过许多本书,有童话,有小说,有传记,但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鲁滨逊飘流记》,那曲折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下面我就简单地把它介绍给大家,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部名著。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从小渴望航海,一心想外出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又惨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虏,当了几年的奴隶,后来他逃了出来,到巴西后,在那里做了庄园主。他不安于现状,又再次出海,船在中途失事,所有的人都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在岛上开始生活。他打猎、种植粮食、制造陶器,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的第二十四年,一群野人来到岛上,准备杀死吃掉俘虏,鲁滨逊救下了几个土人。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闹事,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率领众人制服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把水手们留在岛上,自己带着船长及土人们离开荒岛回到了英国。此时鲁滨逊已离家三十五年,他在英国娶妻生子,妻子死后,他又一次出海经商,路过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人们都已安家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新的移民,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这部小说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鲁滨逊做任何一件事都不气馁,总是失败了再干,他利用他的聪明和毅力顽强地生活了下来。古往今来,有多少有成就的人,他们就是这样用自己的智慧登上了成功的彼岸。比如松下电器公司的总裁,他小的时候,个子非常的矮小,经常受到别人的欺侮,但他不与他们计较,老师问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宽广的胸怀,他说:“其实,当时我恨透了他们,就做了个纸人,写上他们的名字,用木棍把纸人痛打一顿,然后我的气也消了。”老师夸奖他说:“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一个人遇到挫折和坎坷,最重要的是要战胜自我,重新振奋精神。”松下后来成了日本著名的企业家。

听了别人那么多故事,也该把视线移到我的身上了。我是一个独生女,从小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一天,身体有那么一丁点儿不舒服,我就躺在沙发椅上不想动弹,歪着头看电视。现在想想多惭愧呀!如果我遇到象鲁滨逊的那种困难,我该怎么生存下去呢?妈妈常告诉我,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最幸福的孩子,但同时也生活在竞争最激烈的时代。她还常告诫我:“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虽然我还不太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但从妈妈的眼里,我读出了她对我的期望。从那时起,我就不断地以鲁滨逊自强不息的精神鼓励自己,在这个暑假,我学习芭蕾舞,脚趾磨出了血,我疼得眼泪直往下掉,但是我让爸爸帮我抹上药水,第二天,又咬着牙坚持去跳。爸爸带我去游泳,其实我已交了好几期的学费去培训,却总是因为害怕而学不会,这次呢,在表姐的指导下,我勇敢地下水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一次又一次的训练中,摸索了经验,终于可以一口气游上好几百米,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骄傲,我也在运动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

现在开学了,我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上,我一定要把锻炼身体的那种意志投入到学习中,从今以后,改掉娇气的坏毛病,象鲁滨逊那样,用无限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努力去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人的。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二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三

读完小说《老人与海》后,我被老人永不放弃、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感动、印象深刻、震撼。因为老人的简单形象,因为老人是受人尊敬的工人。

文章介绍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钓鱼。那天,他钓到了一条大鱼,这让他很开心。但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鲨鱼。老人尽力和鲨鱼搏斗。鲨鱼吃了他能吃的所有鱼。结果,鲨鱼只吃了不到一半的大鱼,老人把鱼拉回家。

读完这本书后,让我感动的是老人的普通话:“一个人生来就不会被打败,你可以尽可能地消灭他,但不能打败他。”从这句普通话中可以看出,老年人并没有被任何困难所压服,尽最大努力与生活中的各种磨难作斗争。老人是如此的朴实,他没有抱怨上帝对他是如此的不公平,只是用剩下的'时间来实现他的梦想:打一条大鱼。这一次他成功了,他终于成功地打了一条大鱼!这条大鱼来得有多难啊!是老人经过千辛万苦才拖回家的。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在这个故事中做了详细的描述,可以更好地反映老人的老样子,也可以反映老人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故事的开始到故事的结尾。因为老年人的精神感动并激励我们的读者像老人桑提阿果爷爷一样学习。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四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歌颂母爱、祖国之爱、人类之爱的一本书——《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冰心在印度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用她自我的话说,是将一些“零碎的思想”收集在一个集子里。

首先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冰心,这位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位著名女作家,她一步入文坛,便以宣扬“爱的哲学”著称。而母爱,就是“爱的哲学”的根本出发点。她认为,母爱是孕育万物的源泉,是推动世界走向光明的根本动力。在《繁星》《春水》中,她把母爱视为最崇高最完美的东西,反复加以歌颂。

“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儿,卧在宇宙的摇篮里。”这两句话,把人类同大自然而然的关系深刻地阐明了。“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在你的怀里。”这种感人的甜美母爱,是人类之爱的伟大旗帜!

诗人就是诗。在诗人看来,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自然的微笑里,融化了人类的怨嗔。”在人类的历史长河里,无穷无尽的不仁义不道德不平等不民主不自由造成没完没了的恩恩怨怨,“强怨强掳豪夺,”“兵火相加”,“你杀我砍”,“你死我活”,从远古迄今还没人能够解决这个矛盾,这都是因为私心贪心野心没有爱心之故。诗人为我们描画了和设计了令人陶醉的大自然的微笑,虽然那里也有风雨,但这些人与大自然相比,自然是诗一般的天堂。

读冰心的诗,我能够发现诗中的意象和情绪经常被孤独,寂寞,梦幻所困扰。这一切都是现实酿造的苦酒。诗人心中虽有无限的光明,却敌不住黑暗潮流的袭击,这几乎是那时的诗人无法超越的事实。

我喜欢的这一本书冰心所著,资料十分丰富,远非“爱的哲理”全能包容。她的这些无韵小诗有向往的;有追求的;有爱的;有憎恨的,梦一般朦胧的,幻灭的,每题小诗对于我们不一样的读者,给予的感觉会因不一样的经验,知识、阅历,艺术修养而不一样。

所以,她的诗给人的审美享受也自然而然是不一样的了。仅有真正的诗才有这样的艺术力量,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原因。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五

书,是知识的风帆,是常识的翅膀,是知识的源泉。书能够熏陶我们的情操,宽阔我们的眼界。我的'书籍中,有一标书令我回味无限。它就是《老人与海》。此书的息者是赫赫有名的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美)海亮威。

书中道的是一位刚强的老人,老人取一个小男孩关系甚恶,老人的名字鸣“圣地亚哥”,他在持续的八十四天没逮到鱼的情形下,单独出海。无意间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切实太大大马林鱼猖狂地托这老人及小帆在海中游言,但大马林鱼初终没斗功有勇无谋的老人,老人带着大马林鱼在无边无涯的大海上回返野园,但谁知地有意外风波,多少只鲨鱼盯上了老人,老人发明了危险,与鲨鱼开端了触目惊心的搏击,终于鲨鱼被老人战胜了,老人历经含辛茹苦,归到港湾。但此时那硕大无比的大马林鱼,只剩下了一些残骸。

这虽然是一个简略的故事,但它却给己们留下了深入的情理。我每次读完当前,心怀磅礴,我不禁替老人的精神所折服。白叟这敢于共逝世神所拼搏的大无畏精力令我敬佩。但他在恐怖的乌暗中畏缩不前,想光亮后退,末于走没了窘境,没被光明所淹没。尔信任只有阅历风风雨雨,才干睹彩虹,让我们向彩虹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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