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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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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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风险。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预测需要进行充分的实验和数据分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一

(一)企业文化核心理念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之源、活力之本、制胜之策。

作为湛江港(集团)自动化水平的分公司,随着霞山宝满码头的重载投产,公司将迎来一次实力的跨越和自我的革新,在国内同行中的地位更加巩固和提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实现未来几年发展目标的新要求,坚持企业文化核心理念,将企业文化有机融入公司发展中显得刻不容缓。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不断深化和优化我司的的企业文化,形成与华南铁矿石龙头港地位相适应,有利于提高港口核心竞争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有利于员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这是保持湛江港生产建设持续快速增长的需要,是实现湛江港重归全国沿海十大港口之列目标的重要保证。

(二)企业文化核心理念是适应航运业新形势的精神动力。

在过去九年的经营实践中,我司已经具有了一定的企业文化积淀。通过多年理论上的探索和实践中的初步尝试,全体员工思想认识不断提高,企业文化基本构架逐步成型,为促进港口经济公司生产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海运业外部环境的大变化,公司自身生产建设实现新的跨越发展和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加剧的新形势下,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有必要发扬我司企业文化,通过积极挖掘和提炼湛港人揽桩精神等核心理念,在传统企业文化在充分整合的基础上,融入当代先进的价值观念和经营理念,形成具有有效推动力,能够在我司发展前进的路上给予精神动力的的企业核心文化。

二企业文化核心理念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推动作用。

作为公共码头运营下属的矿石码头分公司,我司的企业性质决定了公司的发展和运营要以港口生产经营为中心,企业核心理念建设也不例外。服务于港口经济工作,促进生产建设不断发展,是企业文化的根本任务。

一、责任和担当。

我司采用的生产模式为流程化作业模式。如果说我司的生产作业流程是一个系统,那么系统中的各岗人员和各种设备就充当了点和线的作用,点和线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年卸、存、装数以千万计的铁矿石和煤炭的大型铁矿石码头公司。在实际操作中,每一个环节的正常运转,都是与员工的高度责任心分不开的。心中有责任,卸船口的值班调度员、卸船机司机、码头工人斗轮机司机、皮带机工等人员才会不分昼夜始终坚守在生产的第一线,确保卸船作业的安全、顺利接卸;心中有担当,维修口的技术员、维修工才会不辞寒暑闯在机械故障的现场,下舱底,上卸船机,走流程,无所不包,为设备的正常运转劳心劳力,满面尘沙也在所不顾。

二、关爱和互助。

现代企业管理,更具思想性和人情味,更具时代特点和人文精神。要做职工群众贴心人,在保证国家、企业利益的前提下,从党的群众路线方针出发,以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为目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对员工的关爱和互助。从政治上尊重,生活上关心,技能上培养员工。

一是生活上关心。每年春节前公司工会上门慰问特困职工,带去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对生病住院或遇有重大变故的职工进行经济补助,为职工生活和安危多提供了一份保障。对每年的新入职大学新员工,公司从最开始的接站,到住宿安排,环境熟悉,上班通勤车,生活上给予了较大的关心。这些措施,都大大提高了我司员工的归属感,这将使大家更团结协助,共同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添砖加瓦。

二是政治上尊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最深层、大的动力蕴藏在广大职工群众之中,广大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也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实践主体。公司自成立以来,凡是涉及到生产经营、人事、分配、内部改革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拿到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和审议,以保证各项改革措施始终沿着健康的方向稳妥地向前推进。政治上的尊重,让员工主动树立起主人工的心态,这将更加益于员工责任心的培养和凝聚力的加强。

三是技能上培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岗位竞争,企业员工的渴望是求知成才,增强本领,应对挑战。公司积极为广大职工求知成才创造条件,努力提高他们的能力素质。制定年度员工员工培训计划表,组织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对新入职卸船机司机的技能培训、对其他分公司转岗人员的入职培训、帮助维修工考取相关证书等措施都体现了公司对员工技能的培养;组织各类人员进行岗位再学习、再培训,拓展业务和科技知识,提高劳动技能和创造才能,使一大批职工提高了适岗能力,如qc小组培训等。

“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极大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也是企业“关爱、互助”企业文化核心理念的很好体现。

三、传承和创新。

立足于“继承”,着力于“创新”。二公司继承了湛港人的爱港敬业、团结协作、真诚服务、勇立潮头精神,此为继承。同时,作为湛港最年轻,有朝气的分公司,创新精神也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随着国际航运行业的发展,国际、国内港口运营商之间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文化的竞争,企业文化是成就企业生命之树持久常青之源,企业精神、企业品格、产品品质、企业的价值观等不会以因为企业领导人的变更而有所变化,一贯的企业作风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那些百年品牌靠的就是企业独特文化的传承。立足于揽桩精神,坚持我们自己优良传统,是保证企业生产平稳运转发展的根本。交接班制度,人才培训制度,强调责任和真诚都是传承的体现。

创新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创新则兴,不创新则亡。创新可促进企业组织形式的改善和管理效率的提高,从而使企业不断提高效率,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引入新的管理思想、方法、手段、组织方式,激发公司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利用,同时不断进行技术创新,革新设备和工艺,以降低成本,实现产品的差异化,最终从管理、技术、成本、观念等方面优化生产经营,形成属于我们的优势。如标准化建设、新码头投产、技术创新小组等都是属于创新的典范,实际证明了它们的强大作用。

继承即是取舍,创新即是扬弃。两者之间是内在的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提炼企业文化核心中的“继承”和“创新”的理念,指导我们在批判中进步,相互印证,集思广益,不断成长,朝着中国南方大港、国际物流枢纽的目标奋进。

三结语。

责任、担当、关爱、互助、传承、创新等六个核心核心理念之间并不是独立的,而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公司的每一份子都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做好岗位工作,就能造就团结、关爱、和谐的集体;而班组、部门和公司员工之间关爱互助,就可以形成合力,让大家主动担责,以主人翁的姿态,去共促生产;继承已有的优点,注重积累,同时不断创新,吸纳和运用新的理念、技术和方法,融入公司的管理和技术体系中,形成属于自己的传统,才能不断进步。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二

2015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学校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根据国家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大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中医专党〔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邓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人才强国”战略,以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为核心,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构筑“创新创业教育、素质教育、专业教育”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开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

通过实施一系列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育创业意识、树立创业信心、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积极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每周举行一次创新创业沙龙活动。在学校创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每周举办一次大学生创新创业沙龙活动,印制创业知识宣传简报,邀请有创业经历的毕业学生回校传授创业经验,学校网站开设创业专栏,将各类创业信息和政策及时公布。通过各类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服务同学,奉献社会的精神。

(二)搭建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孵化和指导服务平台。为发展学生特长,培养创新能力,在“创新择优、兴趣驱动、注重过程”的原则下,鼓励成绩优良有创业潜质的学生或学生团队,在老师的辅导帮助下开展创业项目的策划,经学生自主申报,大学生创业中心论证、学校考核,选择那些目标明确,具有自主性和创新性的优秀项目,给予资金和场地方面的支持。学校内开辟了创新创业基地,设办公区、商铺区、会议室、洽谈区、文印通讯区等办公场所,为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良好的发挥空间。

(三)抓好大学生创业体验项目的试运行。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学校目前开展了四项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分别为:荆半夏读书吧、“博学”教育培训中心 、“酷奇”车行、百草药种植园。学校将以上述试运行项目为契机,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通过在学校全面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为在校大学生每年提供20万元的无息贷款,扶持、培育3--5个创新创业项目正常运转。

(四)探索开设《创业基础》等课程。针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现状,探索创造出新的创新创业素质模型课程体系,使课程体系规范化。多途径的搭建开放式实践课程,大力推进多元支持的延伸课程建设,从而激发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为他们的个性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五)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业教育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技能等综合素质,引导大学生养成自主、自信、勤奋、坚毅、果敢、诚信等品格,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学科之一,学校成立“大学生创业中心”,设立大学生创业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积极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划。选择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老师作为教学工作“导师”,引导其他教师改变思想观念,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明确创业教师培训要求,使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教师培养的过程中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方案从2015年1月开始实施,至2015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审核宣传、推进实施、半年度总结提升、再推进实施、年度总结提升五个步骤。

(一)审核宣传(1月至3月中旬)。审核学生创业策划案,确定学生创业项目,上报创业明细。印制第一期创业知识简报,组织举办学生创业体验项目论证会,研究部署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实施方案。

(二)推进实施(3月中旬至6月底)。根据学校上半年沙龙活动具体安排(详情见附件),认真落实每周工作计划,合理组织学生参加活动。

(三)半年度总结提升(7月至8月)。认真总结上半年活动开展的情况和经验做法,再制定下半年的具体安排。

(四)再推进实施(9月至11月底)。根据学校下半年沙龙活动具体安排(待制定),认真落实每周工作计划,合理组织学生参加活动。

(五)年度总结提升(12月)。认真总结全年度活动开展的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探索增强内生动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组织机构

在学校已有的“创业协会”基础上,成立学校“大学生创业中心”。学校“大学生创业中心”是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分俱乐部。为保证活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经费保障。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熊xx

副组长:杨xx

成员:刘xx

大学生创业中心负责对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教育和业务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负责各项目的`日常管理。

(二)组织分工

学校创业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活动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宏观指导,审定各类创业项目,招就办根据创业项目确定具体资助和金额的划拨,协调日常管理工作。

所有创新创业项目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全程跟踪指导,将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给学校招就办,再由相关业务部门处理。

为确保我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根据《中共绵竹市委、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决定》和《中共绵竹市委办公室、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竹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此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主线,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理念、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水平,为我市实现重返县域经济“十强”行列,争创全国经济综合实力百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当全省科学发展排头兵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通过加强组织和行政效能建设,推进机制创新,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工作活力,构建矛盾预防控制体系,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服务管理突出问题,围绕创新社会服务模式,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服务力度,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导向。

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专栏简报、“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等媒体和手段,集中宣传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宣传本单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新举措、初步成效和先进典型,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责任领导:

负责科室:法宣科牵头,各科、室、站、大队配合

完成时限:xx年——2012年

(二)加强环保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强化队伍建设。

为加强我市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和环保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好依法行政,强化环境监管,提高现场执法能力,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根据省、德阳市的安排布署,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法制培训。

责任领导:

负责科室:法宣科牵头,组织人员参加。

完成时限:xx年(或根据省、市安排)

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开展道德模范和“三户”的评选活动,在全局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发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加强对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

责任领导:

负责科室:办公室牵头,全体干部职工参与。

完成时限:每年

建立健全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落实风险评估责任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1、加强污染源现场环境监管。落实日常监管监察职能,开展对工业企业、 工业集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村面源污染等现场监察工作;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现场端监管;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督查和验收工作。

2、强化环境执法检查。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重抓好涉重金属行业的监管力度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3、继续完善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的检查和实施,落实应急物资的准备并要求企业进行应急演练,提高预警能力。

4、切实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高度重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办理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各类环境信访问题,加强“12369环境举报热线”的维护管理,确保24小时畅通。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制,落实专人进行信访接待工作,对群众的热线举报,要规范用语,认真听取,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回复。有针对性地深入排查容易产生不稳定的环境矛盾和问题,主动提前介入化解,加强对存在的环境不稳定因素进行跟踪督办,密切关注,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责任领导:

负责科室: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每年

(四)加强行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保队伍。

深入开展环保系统行风整顿,切实规范监察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环保部“六不准”制度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风清气正的环保行风,确保廉洁执法。

责任领导:林迎春

负责科室:各科、室、站、大队

完成时限:每年

(一)动员布署阶段:xx年5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全面布署,层层动员。

(二)重点实施阶段:xx年6月至xx年12月,具体实施我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社会创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

(三)全面延伸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继续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体现工作特色,展示工作亮点,确保工作完成。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0至2012年12月,全面总结我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接受全市检查验收。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三

xx年5月14日下午14点30分。

xx市技师学院黄石校区九楼会议室。

主办单位:xx市人社局团委、xx市技师学院。

承办单位:xx市技师学院团委、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系。

局属技校各安排10名优秀团员青年代表参加;局属其他团组织各安排2—3名优秀团员青年代表参加;xx市技师学院150名青年代表参加。

活动主持:待定。

1.14:00—14:30各单位代表签到,媒体签到;

2.14:30—14:35介绍青年劳模及参会领导和嘉宾;

3.14:35—14:40奏唱共青团团歌;

3.14:40—14:45校领导致分享会欢迎词;

4.14:45—14:55局团委做分享会动员讲话;

5.14:55—15:20青年劳模事迹宣讲及材料展示;

6.15:20—16:40青年面对面;

8.16:40—16:45局领导讲话;

分享会结束。

这一环节分成创新、成长、奋斗三个子环节。

环节一:青年创新。

选取三名在科技技能或工作业务上有创新成果的'青年代表与钟xx及其当年的专业老师一起畅谈“创新秘籍”。场下青年代表和媒体人可提问互动,专业老师点评。

环节二:青年成长。

选取三名优秀技校学生代表与钟xx及其当年的班主任一起畅谈“个人全面成长”。场下青年代表和媒体人可提问互动,班主任点评。

环节三:青年奋斗。

选取三名职场新秀青年代表与钟xx及其“老班长”一起畅谈“职场奋斗历程”。场下青年代表和媒体人可提问互动,企业班长点评。

场地说明:

青年劳模事迹宣讲及材料展示环节(台上台下)。

青年面对面环节(只在台下)。

1.主会场宣传:制作“团聚青春出彩人生”横幅及海报;

2.新闻媒体报道:邀请xx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xx青年报、广东省技能报等媒体现场进行采访报道。

各项经费支出由xx市高级技工学校承担。

物资。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会场背景。

1幅。

xx元。

xx元。

会议资料。

若干。

600元。

600元。

矿泉水。

300个。

2.5元。

700元。

横幅。

10条。

90元。

900元。

海报。

5幅。

200元。

1000元。

媒体服务。

费用。

6名。

100元。

600元。

实际费用以具体出席媒体数量决定。

总计:5800元。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大方县反腐倡廉建设,在全县营造廉荣贪耻的发展环境和良好氛围,根据《毕节地区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申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为根本,以廉政制度和规范为支撑,以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为载体,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大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以人为本、务求实效,注重建设、注重基层、注重创新,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引领、导向作用,为推进大方“强县升位、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使廉洁价值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更加扎实,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和制度更加落实,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廉政文化的社会舆-论和氛围更加浓厚,干部群众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大方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牢固树立廉洁诚信价值理念。

1、树立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加强从政道德建设,树立一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高举旗帜、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做转变作风、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表率,做改革创新、保持先进本色的表率,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树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2、培育公民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重点?把廉政勤政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面向公民的廉洁诚信教育,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文化中的廉政资源,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廉洁诚信的良好风尚。

3、增强党员和群众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坚持重要节日前、重大项目开工前、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三前”教育;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对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谈话一次,对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任前谈话,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要进行任前谈话;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政策宣传教育,迸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反腐倡廉的社会责任意识、民主监督意识、依法监督意识、制度约束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和阵地建设。

1、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坚持把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同健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结合起来,同完善社会各行业廉洁从业行为准则结合起来,在全面推进廉政文化深入社会各个领域的同时,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创建“六型机关”,将廉政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建设中,带动机关干部廉洁从政。积极推行廉政承诺制度。宣传一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促进机关干部廉洁从政。

以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深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干部的教育,实施分层分岗教育。制定并下发《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实施办法》,对目标、内容、方法及保障措施作出明确规定,着力提高关键岗位人员对廉政职责和廉政规定的知晓率,找准教育突破口,结合干部实际探索廉政教育形式。以加强青少年廉洁修身为重点,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青少年廉洁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在中小学思想品德类课程中明确廉洁教育内容,扎实推进廉洁教育送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针对青少年特点,定期开展各类青少年廉洁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在开展廉洁教育中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把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和评估范。

以营造廉洁社区为重点,将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纳入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与争创“文明社区”争做“文明市民”创建活动相结合,有效整合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广泛开展以廉政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社区文化设施等作用,营造崇尚廉洁、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社区人文环境。

以领导干部家庭为重点,结合创建文明家庭,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倡导清廉家风。大力弘扬以廉立身、以廉治家、以廉教子的优秀文化传统,把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为增强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抵御腐败的能力创造良好的环境。

具有农村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

结合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加强行业廉洁教育,树立廉洁新风。健全廉洁从业的制度和规范,把廉洁要求寓于行业公约、职业规范等自律性管理制度之中,推迸各行各业的廉政文化建设。

2、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以县党校为依托,建设理论教育基地,着力打造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阵地;以大方监狱为依托,建设警示教育基地,着力打遣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课堂;以县人民法院为依托,建设法纪教育基地,着力打造领导干部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讲台;以革命历史纪念场所为依托,建设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着力打造领导干部革命传统教育场所;以先进典型为依托,建设示范教育基地,着力打遣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教育平台。

(三)积极推动廉政文化产品的创作。

1、推动廉政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坚持正面宣传的方针,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把廉政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生产,报刊、图书、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计划,积极整理、挖掘廉政文化资源,实施廉正文化建设精品工程,编写廉政文化通俗读本,扶持一批体现廉政主题的创作项目,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深受群众喜爱的铙秀廉政文化作品,把廉政文化产品纳入各类评奖范围,利用各类媒体和文化阅读平台开展优秀廉政文化产品的推介、展播、阅读等活动,运用各种艺术手段增强廉政文化作品的表现力、感染力,提高廉政文化产品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促进廉政文化产品的传播效果。

2、实施廉政文化品牌建设和创新工程。注重理念创新,体现大方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注重方式创新,汇聚群众智慧,突出文化品位,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制度创新,探索工作规律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健康向上、形式新颖、内容生动、富有声势的廉政文化品牌,提高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四)积极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1、加强新闻媒体对廉政文化的宣传。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要积极传播廉政文化,着力营造廉政氛围。大方报、大方电视台、今日大方等我县主要新闻媒体要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覆盖面。组稿建好我县各门户网站反腐倡廉专栏,发挥互联网在传播廉政文化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网络舆情,形成健康向上的反腐倡廉网络文化氛围。重视和发挥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拓展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廉政文化传播平台。

2、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各级党政机关和党校要密切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理论研究和探索,共同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理论创新,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同时,加大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成果转化的力度,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与时俱进。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个环节,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建立地县、乡两级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2、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要建立以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负责,纪委、组织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分工负责、各展所长,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党委宣传部门要把廉政文化纳入全县文化建设总体规划中,明确廉政文化建设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县文化广播电视以及发展改革、教育、工业与能源、工商、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牧、旅游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等群团组织,要结合业务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合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

3、建立健全评估激励机制。要建立廉政文化建设的评估办法,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双考双评双挂钩”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纳入各类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范围,与年度(绩效)考核和任期(换届)考核相结合,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确保廉政文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4、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单位自筹、社会各方支持的廉政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把廉政文化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党员教育经费支出,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实施廉政文化建设精品工程、开展重大廉政文化活动所必需的经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人才的培养,大办扶持、表彰和奖励为廉政文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五

为认真做好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成立xx市北碚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xx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区劳动社保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局长xx、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信访办主任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广播电视台台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和社保局局长xx兼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兼任。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对全区符合参保人员的调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库。

(二)宣传动员,工作准备阶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完成对镇(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经办机构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调配等准备工作。

(三)实施阶段(从xx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居民养老保险申报、办理工作。

(一)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工作人员。一是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整合、充实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力量,开设专门工作窗口,保证参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镇(街)要抽调人员突击此项工作。三是社保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对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四是完成养老保险“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向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延伸,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参保。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的印发等。责任人:区劳动社保局局长付国斌。

区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对各镇(街)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基金管理、养老待遇发放等工作。责任人: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周俐利。

2.公安部门负责对参保人员的户籍状况进行认定,并向各镇(街)提供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责任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萧禾。

3.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所需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划转和使用的监管;负责各类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责任人:区财政局副局长李继兰。

4.新闻媒体部门负责媒体宣传的组织策划。责任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伍渝。

5.信访部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责任人:区信访办主任王学平。

6.监察部门负责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人:区监察局局长钟德林。

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街道)的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申报及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参保人员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会(居委会)、农村合作社(社区)要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居民办理参保。

(三)组织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区的宣传培训活动;镇(街道)要通过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和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街道)还应在村(社区)设立代办点和协办员,负责参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帮助村(社区)参保人员做好有关参保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和镇(街道)两级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财政预算。村(社区)工作经费按参保并缴费人数拨付,标准为区级财政按15元/人核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作出补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xx年参保率达到40%,xx年达到65%,到xx年参保率力争达到90%,确保80%。

凡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

(三)年满60周岁以上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以我区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起计算,根据其不同年龄,分两种情况缴费。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

缴费方式原则上按年缴纳。当年度因病、因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不用缴费,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为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个人账户月养老金标准确定,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再补贴40元。

(四)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适时调整。

(一)区社会保险局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一)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前,本人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本人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标准。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和市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办法执行。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xx〕38号文件规定执行)。

xx年9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且选择缴费的人员,其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发给。

(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凡提供有效死亡证明的,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六)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一)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二)区社会保险局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按规定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一)参保人员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接的:

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转移的,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若转入地尚未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区社会保险局将其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并按规定计息。

2.跨省(市)转移的,国家尚未出台有关规定前,暂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按规定计息,国家出台规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人员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以个人帐户为核心,转移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经费管理办法。

申报试点请示范本2017(精选篇)。

元江县“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现状及对策论文。

乡村申报试点请示范本「最新」。

乡村申报试点请示范本2017。

关于申报试点请示范本2017。

网上药品销售应推行试点议案。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3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作为“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形成各种类型具有示范性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引导。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

(二)注重集成。把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试点推动等措施有效地集成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

(三)分类指导。选择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各自特点探索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相应的评价办法;区别不同地方情况,指导其根据各自特点开展试点工作。分期分批推进试点和评估命名工作。

(四)重点推进。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引导和支持,发挥其对各类企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试点工作重点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三、选择条件

选择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试点。试点企业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三)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通过竞争发展,形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试点企业主要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择。国有骨干企业是指中央和地方国资委分别监管的企业;转制院所是指中央和地方已实施企业化转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企业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类企业之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等。在满足上述五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各类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国有骨干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战略并贯彻实施,主导产品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优势,拥有国际或国内著名的自主品牌产品等。

———转制院所。在转制改革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承担国家和企业科研任务较多,自身科研投入较大,科研仪器设备条件比较先进,有较强的面向行业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和推广应用的能力等。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10%,创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的50%以上,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能力和发展后劲等。

———其他企业。具有自主创新成果;不断创新企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企业成长性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技术发展中能够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等。

三部门根据上述条件选择试点企业。各地方应参照上述条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试点企业的选择条件。

四、支持措施

对三部门联合确定的试点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在以下方面有选择地给予支持:

(一)国家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试点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支持;科技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试点企业承担。科技金融工作对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大创新基地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试点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

(三)支持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对试点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培训,组织对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培训,组织开展试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人员交流与合作,支持试点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

(四)支持企业加强标准和知识产权工作。支持试点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并优先支持试点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试点工作。支持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自主品牌战略等。

(五)强化业绩考核对技术创新的导向。对国有试点企业,明确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领导职责,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表彰和奖励。对成绩特别突出且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设立国家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加强对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奖励,对创新业绩突出的试点企业给予优先奖励。

各地方参照上述措施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对本地区的试点企业给予支持。三部门对地方试点工作择优给予支持,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五、组织实施(一)中央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选择确定试点企业。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首批共同选择100家企业进行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初选10家国有骨干企业;

科技部负责初选10家转制院所;

科技部负责在地方科技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初选8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科技厅、直辖市科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各推荐2家企业,于200**年4月30日前报科技部火炬中心(联系人:***,电话:***,e-mail:***.cn)。首批试点企业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审议后于5月下旬确定。

2.试点企业上报试点方案。进入试点的各类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的具体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进度以及年度目标。地方推荐的企业试点方案在报送企业名单时一并报送。试点方案经三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实施。

(二)地方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等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地方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企业条件、试点内容和支持措施等。

2.选择确定试点企业。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选择试点企业。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的数量,并兼顾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

3.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方于5月下旬将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企业名单一式三份报科技部备案,开展试点工作。

4.三部门加强对地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试点情况的调研和交流,各地方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评估命名“创新型企业”。

在中央和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创新型企业”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对中央和地方两级试点企业的评估工作,对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命名为“创新型企业”。研究制定支持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丰办发(20**)68号文件精神,于20**年全面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现结合小港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固本强基,依法管理,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理念、政策体系和方法手段,切实提高加强社会管理的能力,努力构建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为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开放大气,和谐秀美”新丰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小港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荣辉,第一副组长:龚慧球,常务副组长:邹玉华,副组长:甘盟、黄晓辉、熊华胜、王龙辉、唐凯,成员:罗剑斌、刘志红、周国平、黄超、喻佳美、甘钳兴、周光伟、谌建火、蒋玲娣、刘翰、李春英、邬海清、邬清彪、阳爱辉及各村委会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剑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内容

(一)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社会管理创新试点

各片选出一个试点村进行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然后以点带面,全面铺开,试点单位为:刘家、北头、地埂、大港、棠山、余家、张洲,将由镇创新办统一制作工作牌,统一模式,统一规格,搭建一个三级平台,然后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二)完善机构,推进全镇创新社会管理

四、具体措施

1、结合新农村建设,提升村民和谐水平

结合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在村中开展“清洁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环保工程”等优化村民生活环境。同时聘请一批“双带”典型、热心公益事业的人作为专职社工,第一批不少于10人。

2、结合文明新风建设,提升村民文化素质水平

全面实现广播村村响,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入户率达80%以上,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引导农村文化团体定期在集贸市场等举办文艺汇演,不断丰富村民文化生活,特别是农村腰鼓队,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唱文明新风。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档案,将学生的基本情况、父母信息、在校表现、老师评语等相关信息全部录入造册,由创新办和网格工作站相关人员对未能升学而即将步入社会的人员进行跟踪帮扶,引导其就业,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他们就近就业,使其人生步入正轨。并开展“小手拉大手”工程,让他们带动他们的父母,弘扬社会文明新风。

3、结合固本工程建设,提升干部工作水平

加强村委会班子建设,配齐配强村委会的干部力量。镇村干部走贫问苦每人每年不少于5人。进一步规范和制定村规民约,成立理事会专门制定村规民约,让村民遵守自己制定的民约。

4、结合阳光工程建设,提升干部服务水平

在全镇实行村帐镇管,规范财务制度和财务手续,有集体收入的村小组也要逐渐规范财务制度,实行组帐村管,今年要确保全镇不少于50%的村小组要将账目交给村管,同时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对低保、农保、计生、土管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公示,让村民能够及时了解村务情况。

5、结合富民工程建设,提升民生民享水平

整合全镇资源,促进全镇产业化建设,加大民生工程投入,扩大民生工程的保障面,改善农业基础和水利建设,全力围绕民生民享扩大投入。同时今年将向社会提供不少于10个公益岗位,给有志于公益事业的人提供一个平台。

6、结合“天网”工程建设,提升科技管理水平

在全镇的主要道口和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进村的主要道口也安装摄像头,在全镇铺开天网工程,提升对全镇动态的掌控能力,同时也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利用科技强镇,科技防范。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七

成员:各学习创新工作室日常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由xxx兼任,负责传达上级工作精神,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

xxx活动室类型:技术攻关型和创新研究型。

日常工作负责人:xxx。

团队核心成员:xxx、xxx。

创新活动参与人员:xxx、xxx、xxx、xxx。

工作室类型:技术攻关型和技能传授型。

日常工作负责人:xxx。

团队核心成员:xxx、xxx。

创新活动参与人员:xxx/xxx。

1、学习培训。开展业务学习、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活动,提高工作室成员和广大职工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帮助职工岗位成才。

2、技术攻关。针对现场遇到的技术难题,开展专题研究、攻关活动,解决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3、导师带徒。采取“一带一”、“一带多”等形式,组织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传帮带活动,让更多职工成长成才。

4、经验交流。学习交流先进技术和工作经验,定期总结、交流、推广工作室成员工作经验,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5、创新增效。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创新研究,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提高质量效率,优化工作组织,增加效益。

1、厂内部考核及激励。依据《xxxxx职工学习创新工作室考核标准》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牵头。

2、组织每半年考核一次。满分为100分,得分在96分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得分在90—95分的不予奖励,得分低于90分的由厂领导小组下发整改通报,整改不及时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处罚。

2、上级考核及激励。在上级对我厂创新工作室工作考核中给予的奖励,根据贡献大小进行二次分配。

1、各学习创新工作室根据实际需要,向厂领导小组申请购买必要的工具器具等用品。

2、工作室团队成员要增强合作意识,主动参与,共同研究,发挥团队智慧优势,促进创新创效活动早出成果、出好成果。

3、创新工作室团队成员实行聘任制,为确保创新工作室团队活力,对于不能主动学习提高、不能够积极参与创新活动的人员,经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行解聘及调整。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八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综治工作成绩斐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综治队伍。

我院一贯注重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更是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工作契机,继续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我们在队伍建设中,首先是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班子带头进行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的用“三个代表”的思想武装一班人;带头转变作风,廉洁自律;带头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带头实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带头树立良好的检察职业道德观念和良好的检察机关形象。其次是制度保障,通过开展目标管理、“星级创优”、“严格执法、规范办案”等活动,锻造出合格的检察队伍,从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为落实好各项综治工作任务,我院成立了综治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亲自挂帅,下设日常办公室,从政工科、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申科等部门选调精干力量参与办公。院里将综治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坚持综治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例会一次,综治办每月召开例会一次。从而在人员配备和工作制(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度上确保了我院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履行检察职责,构筑一道创平安的检察防线。

面对刑事犯罪多发、治安形势严峻的状况,我院认真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职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加强监督,依法快捕快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安定。1-10月份,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案件××件××人,审查后批准逮捕××件××人,不捕*件*人,追捕*件*人,批捕和不捕准确率为100%;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件××人,经审查提起公诉××件××人,不起诉*件*人。1-10月份,共立案侦查贪污案件*件*人,其中大要案*件*人,均已侦查终结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余万元。在办案中,我院坚持打击、保护、惩治、预防并重,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保证办案效果。

我院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坚持。

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制度,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近几年来没有出现因检察环节处理不当的涉法上访案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和对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办案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配合有关部门深化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侦监、公诉部门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加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针对发案单位暴露出来的管理上的漏洞,认真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其落实防范措施;为切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今年我院在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普法学习中,将《某某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条例》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我们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了一次“廉内助”学习班,邀请一些正科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上职务犯罪预防课。

三、创新服务机制,走出一条检察为人民的新路子。

今年以来,为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我院还努力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活动和“综治宣传服务月”活动,走出了一条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新路子。

在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活动中,我院以社区为载体,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在××路社区这一具有典型意义的社区建立长期指导服务制度,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展览、法律援助等活动,及时化解社区居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疏导社会情绪,维护社会稳定。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还紧紧围绕普及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采取歌舞、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法制文艺进社区”活动。通过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完善社区的法治环境,妥善协调社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为居民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安定提供良好保障。

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今年。

3月份被定为“综治服务宣传月”。我院组织举报中心、职务犯罪预防科等部门的精干力量,积极参与、确保效果。在宣传活动中,我院针对举报知识和职务犯罪预防常识两方面的内容,精心组织了一些制作精美、内容丰富、浅显易懂的宣传挂图,并印制了切合实际的宣传资料。随后,我们协同其他相关部门,深入乡镇(街道)开展法制宣传服务,接待群众近万人,发放宣传资料两千余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外,我院还积极履行综治成员单位的各项职责,对在检察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不稳定因素,及时认真处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市委政法委分解下来的不稳定因素排查任务,能做到及时认真完成。认真落实治安形势分析制度,每月做到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上报我院办理批捕、审查起诉和自侦案件的情况分析。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九

以先进的企业文化建设理论为基础,以培育员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企业知名度、文明度、美誉度,增强企业凝聚力、竞争力、生产力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全力实施有我公司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弘扬企业精神、实践企业价值观,实现企业发展战略与员工愿景有机统一,经营者理念与员工观念和谐,员工内心世界与外部环境同步改善,建设和谐企业,推动我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年度工作目标。

进一步挖掘和弘扬企业精神内涵,树立起公司正面形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三、企业文化建设应遵循和坚持的原则。

1、系统性原则。2、实效性原则。3、以人为本原则。4、坚持与时俱进原则。

四、具体实施办法。

(一)、员工思想导向宣传工作方面:

1、成立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小组,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推广。

2、创立公司内部刊物,具体方案如下:

(2)、刊物形式:杂志;

(3)、刊物规格:用a4纸进行双面彩色印刷;

(5)、出版周期:每一个季度出版一期;

(7)、出版时间:计划4-5月份出版第一期;

3、在内部树立公司企业文化标识牌。

在公司门口两边的草地上和办公楼楼梯与楼梯间平台正面墙壁上树立如“公司经营理念”、“质量方针”、“环境方针”、“公司的价值观”等企业文化宣传牌,此项4月份前完成。

4、加强车间内部的宣传导向,在车间内张贴一些安全宣传挂图和5s管理方面的宣传挂图。

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到外面定购一些精美的安全宣传挂图和5s管理宣传挂图挂到车间内部的墙壁上(或者黑板上)。此项工作计划6月份前完成。

5、提炼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挂在公司大门口中间的柱子上。

为了提炼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强化员工行为意识、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树立公司内外良好的公众形象、促使大家有一个共同的行为准则,同时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宣传工作的开展,计划提炼员工行为准则挂在公司大门口中间的柱子上。此项工作已经进行,3月份前完成,具体方案另稿。

6、制作机动部岗位服务区域关系图挂在一车间、二车间和机动部的机修房。

为了使机动部机修、电工区域负责的管理模式更加公开、管理更加顺畅,提高设备的维修效率,加强现场5s管理,计划制作机动部岗位服务关系图分别挂在冲压一车间、冲压二车间和机动部的工作现场。此项工作已在进行中,3月份前完成,具体方案见另稿。

7、对焊接车间、喷图车间内的标识牌进行整理,统一规划。

焊接车间、喷涂车间内悬挂在空中的标识牌都不够清晰、不够明显,不够整洁,需要进行统一整理、规划、设计,计划5月份前完成。

8、在厂房中间通道的墙壁上建立一块“连续安全无事故累计××天”的宣传牌。

每天车间都在厂房之间的通道上开早会,在通道的墙壁上建立一块“连续安全无事故××天”的宣传牌,每天都提醒广大员工“生产再忙、安全不忘”,提高安全意识,起到一个提醒、激励的作用。到时我们记下每次的记录,激励车间不断的去刷新新的记录。六月份前完成。

9、定时搞好车间的宣传栏。

厂门口按一个季度出版一次的频率或根据实际情况出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宣传公司的精神、近期的重点工作、好人好事等。

(二)、开展活动方面。

1、一如继往的搞好公司运动会,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增加新的项目,尽量让更多的员工参与到运动会的项目上来。

2、开展“五四”征文比赛、司庆征文、书画比赛等。

3、开展员工技能知识竞赛,计划5、6月份进行。

4、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知识竞赛,计划6、7月份进行。

5、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员工指南知识竞赛,8、9月份进行。

6、组织一次年度优秀员工评比。

(三)、员工沟通。

定期建立员工与管理人员面对面的对话,建立新型员工关系。

1、开展新员工座谈会、老员工座谈会、管理人员座谈会,了解不同层次人员的需求,对员工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建立公司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沟通的桥梁纽带。

2、人事行政部经常到车间和广大员工沟通交流,及时的把握广大员工的思想动态,需求,及时的进行思想引导。

3、大力推进员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群策群力,不断改进公司的管理。

4、加强意见箱的管理,及时发现、处理员工的意见和矛盾。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十

工作方案根据实际需要加项或减项的写法,适合于特殊性的单项工作。但不管哪种写法,“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项必不可少的,实际写作时的称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和对策”等,把“政策措施”称为“实施办法”或“组织措施”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我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0〕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市党委及县委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党委领导、多方联动,法治引领、依法化解,以人为本、高效便民,立足县情、改革创新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加强平安贺兰、法治贺兰建设,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将基层社会治理依法纳入县级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充分运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等其他各种调解资源整合联动的综合调解模式,统筹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等人员参与解决纠纷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完善贺兰县多元解纷调解中心工作职能,形成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社局、就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各乡镇场各村、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参与的多元解纷联动机制;将“无讼”考核作为地方政府考核评估的一项指标,在全县各乡镇村、各社区大力推进“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凝聚起基层社会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强大合力,着力构建县委领导、政法委综合协调,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社局、就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各乡镇场各村、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等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多元解纷机制,进一步推动健全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总体工作目标。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成立贺兰县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可能影响贺兰县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及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全面指导、督促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统筹协调全县人员配备、管理培训、经费保障、装备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及工作场所设在县委政法委,樊利宁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吕爱玲同志兼任,办事人员由县委政法委2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

(一)平安建设协调机制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

全县各平安建设协调组织要在县委和政府领导下,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评估推动等工作,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和考核体系。密切关注本地区社会稳定形势,全面掌握矛盾纠纷总体情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化解。对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分析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二)政法机关要强化法治保障。

1.法院要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统筹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规范上下功夫,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充分参与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中,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或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的协调配合,加强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

2.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和依法终结等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督促和纠正行政机关不行使职权、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建立健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机制,明确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的条件、范围、程序,积极引导、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3.公安局要统筹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治安调解工作,积极参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办理交通事故、轻微刑事等案件中,对符合和解、调解条件的,要依法采取多调少裁、多调少罚等柔性处理方式,协调当事人和解、调解,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切实抓好“塞上枫桥”综治警务链接工作,全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警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使“塞上枫桥”社区警务工作在服务群众、社会治理等方面不断释放活力,实现全县平安建设水平的大提升。

4.司法局要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继续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三年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和制度建设的指导,提高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建立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引导、推动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组织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继续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法院委派、委托调解及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律师联系村(社区)”双向联系工作,研究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加强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民商事仲裁等机制建设。

(三)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

1.信访局要健全完善与综治工作平台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理顺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制度的关系,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发挥好信访调解作用。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应急调解机制和快速仲裁特别程序,建立有效的企事业单位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

3.卫生健康局要通过医院内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规范专业鉴定机构,明确鉴定程序和标准。

4.自然资源局要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培养乡村土地纠纷调解员,及时调解处理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5.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实行村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及时调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6.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托12315综合服务平台,加强12315体系建设,发挥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争议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

7.民政局要加强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推动建立延伸到城乡社区的调解组织网络,依法调处养老服务、孤儿收养、监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8.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依托综治公共平台,重点调解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规划管理、物业服务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

9.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要调解处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

10.教育体育局及各中小学要建立校园内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解处理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1.统战部、宗教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做到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宗教问题。

12.人民银行永宁支行贺兰营管部要牵头组织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金融消费纠纷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化解金融消费领域矛盾纠纷。

13.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四)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主体发挥作用。

1.村委会要坚持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积极探索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等协商形式,畅通群众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的渠道。

2.县总工会要督促、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本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室),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化解工作。

3.团县委要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参与调解处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

4.县妇联要会同司法局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

5.县残联、工商联等组织应依照职责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6.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7.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组织,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人事等纠纷。

8.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途径,发动网格管理员、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一)推进基层社会法治化治理。

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统筹政府、社会、市场等各种力量,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导群众成为治理主体,积极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度化,完善乡村、社区、宗教、校园、企业、社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及时掌握、预警、调处基层各类诉求和矛盾问题,将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综治考核指标体系,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整合基层社会治理各方力量、各类平台、各种资源,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基层综治中心与信访接待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整合融合。

(二)规范加强调解工作。

1.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的优势,巩固和规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展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相关工作制度,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积极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住宅房屋、生产经营、损害赔偿、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方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2.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建立由政府负总责、司法局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把房屋土地征收、物业管理、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方面行政争议及交通损害赔偿、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涉校涉教等方面矛盾纠纷作为行政调解的重点,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可根据需要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进行调解;对不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由综治中心确定调解责任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综治中心指定的部门牵头调解;对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请求上一级综治中心负责组织调解。

3.拓展司法调解范围。法院要发挥“分调裁审”机制作用,推动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劳动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适宜调解的案件进行调解程序前置的探索。对有可能调解解决的民商事纠纷,可以根据纠纷性质、类型及特点,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进行和解、调解;对不适宜调解的案件,通过繁简分流机制,利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督促程序等方式快速解决。

(三)建立健全仲裁制度。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推动小额劳动纠纷案件、涉及国家劳动标准等案件通过仲裁终局方式结案,提高终局裁决比例。完善仲裁调解制度,指导仲裁机构建立调解工作机制,发展仲裁调解队伍,妥善解决兼职仲裁调解人员劳务费,提高仲裁调解质量。

(四)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制度。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经费、队伍等相关保障。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明确行政裁决的适用范围、程序和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示范、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实施行政指导,或通过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法律意见等多种方式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

(五)鼓励探索协商、中立评估、第三方调处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鼓励当事人就纠纷解决先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推进村(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参与主体情况和具体协商事项,采取座谈会、物业联席会、村(居)民决策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开展协商活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调解组织、律师或其他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委托参与协商,为纠纷化解提供协调和帮助。探索建立中立评估机制,在不动产纠纷、土地纠纷、商事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领域,由评估员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专业领域、法律方面的咨询或辅导。强化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化解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问题得到依法公正解决。充分发挥公证、鉴定等机构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作用。

(一)成立贺兰县多元解纷调解中心。

在县司法局成立贺兰县多元解纷调解中心,由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就业中心等相关部门指派业务能力强并善于做调解工作的人员组成,集中对涉及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土地承包、房屋登记、社保、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保险理赔、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

在全县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计划分两步走,2019年至2020年先在各乡镇设立一个试点村,联合试点村村委会进行试点,力争在试点村实现“无讼”目标;2021年开始,将试点村的试点经验转化为切实的工作实际和具体的实践方案,在全县各社区、各乡镇辖区全面推开。

(三)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全面覆盖。

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都应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调委会,形成上下到底、纵横到边的三级调解网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诉讼等有机衔接。积极鼓励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律师创新调解工作方式,积极运用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电话调解等调解方式开展工作,提高效率、方便群众。鼓励人民调解员、律师及特邀调解员参与法院诉前委派及诉讼中委托调解,实现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全面覆盖,形成全县各职能部门充分参与的多元解纷机制。

1.人民调解:建立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巩固强化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全县立体式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鼓励全县人民调解组织进驻县人民法院参与纠纷诉前调解或接受县人民法院委托,对法院其他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2.特邀调解:在县人民法院设立特邀调解工作室,县人民法院在名册内登记的全县各行业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入驻法院特邀调解工作室,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3.律师调解:在县人民法院、各村委会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安排值班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4.联合调解:加强法院、司法局、人社局、工会、妇联、交通局、医疗保障局、商会、金融机构等部门的联动对接,成立专业联合调解委员会,促进大量类型化纠纷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诉前化解。

(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县委政法委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体系。各综治成员单位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组织设置,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确保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位。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坚持现场处置、社会面防控与舆论引导同步部署。

(二)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制度。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依法告知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的救济权利、方式和渠道。人民法院应在登记立案前对矛盾纠纷进行评估,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调解组织要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受理工作,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尊重当事人意愿和各项权利,对不适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及时告知、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效力保障制度。人民法院要依法保障生效调解协议得到实现,强化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对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依法确认其效力。当事人对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及时办理。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规政策。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和政策的制定完善工作。县人大法工委、司法局等部门要及时总结各地成功经验,促进从法规政策层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八、平台建设。

(一)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推进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强化综治中心实战功能,将综治中心的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化解基层矛盾。发挥县综治中心的协调组织功能,强化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力量保障,规范社区综治中心日常运行,实现矛盾纠纷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无缝衔接,严格落实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二)加强人民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立调解前置程序,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程序的衔接,畅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商会等对接渠道,加强数据协同共享,聚焦群众解纷需求,积极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第三方人员参与,广泛吸收代表委员、专家学者、退休司法人员、基层工作者、品牌工作室等解纷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速裁快审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专门的调解工作室、设置独立的速裁法庭或组建速裁快审团队,充分发挥分流、调解、速裁和快审机制作用。完善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建立专职调解员制度,发挥诉前解纷作用。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建设移动微法院、24小时自助法院,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让群众诉讼更加省时方便。完善诉讼事务社会化服务机制,将能够由社会辅助完成以及能够外包的服务性工作全部剥离出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三)加强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作用,整合行政、司法机关以及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资源,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最大限度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在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环境保护以及其他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完善实体化运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集中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四)推进诉调平台信息共享互通。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统计、督办、反馈等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库,完善信息沟通制度。总结推广“网上枫桥”等经验,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积极稳妥开展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协商谈判等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需求。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系统建设,全面建立网上调解平台,全面开展在线调解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努力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合力,注重实效,确保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推动创新我县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政法委牵头抓总,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会商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及时了解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注重培育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社会治理先进经验,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奖励。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制定专项工作推进方案,细化职责,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三)强化考核督导。要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作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矛盾纠纷问题突出、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地方和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提出解决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和单位,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落实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给予保障,把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等纳入预算。要将人民法院聘请律师、人民调解员参与多元解纷工作经费、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所需的场所建设、设备采购、软件使用等经费纳入专项预算保障。切实解决多元化解工作的人员、经费、场地问题,提高人民调解员、律师、特邀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相关基金会,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纠纷解决提供捐赠、资助。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集中培训机制,推动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律师、仲裁员等法律工作者更新观念,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鼓励、支持优秀人民调解员、法律专家、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调解工作室。鼓励、支持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案件所涉矛盾纠纷的化解。鼓励、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培训机构。推广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机制,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

(六)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构建集报刊、宣传牌、广播、电视、网络“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宣传模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培育、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努力营造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0)55号)精神,推进我市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党委领导、多方联动,法治引领、依法化解,以人为本、高效便民,立足市情、改革创新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加强平安固原、法治固原建设,为奋力谱写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固原篇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要完善党委领导多元解纷机制和诉源治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定期分析研究问题,制定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难题,跟紧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聚焦防范化解重大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城乡建设、经济金融等领域涉众性纠纷,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促进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和诉源治理机制,制定政策和工作规则,在市域、县域、乡村搭建综合性或者专业性的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开展“无讼村居(社区)”创建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要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建设,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行业调解工作机制。要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要加强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督促工作责任落实,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责任单位:各县[区])。

(二)强化政法部门法治保障,加强平安建设组织协调工作。平安建设协调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分析评估、协调化解、督导检查、通报情况和总结推广经验等工作。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人民法院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要完善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接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组织的沟通对接与协调配合。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深化“分调裁审”,建立健全诉前辅导机制,推进“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健全完善法院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做好与人民调解组织的法律指导和调解协议效力司法确认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大力推进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异地通办。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和依法终结等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督促和纠正行政机关不行使职权、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建立健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机制,明确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的条件、范围、程序。公安机关要加强乡村平安建设,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要加强治安调解工作,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参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办理交通事故、轻微刑事等案件中,对符合和解、调解条件的,可以协调当事人和解、调解。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引导、推动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组织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平安固原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信访部门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理顺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制度的关系,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发挥好信访调解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应急调解机制和快速仲裁特别程序,建立有效的企事业单位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建设信息化处理和预警调度指挥于一体的劳资纠纷投诉平台,实现投诉事项统一受理、专人分办,接受社会监督。卫生健康部门要通过医院内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规范鉴定机构管理,明确鉴定程序和标准。自然资源部门要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培养乡村土地纠纷调解员,调解处理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企业治理,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12315体系建设,发挥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争议的作用,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建立健全村委会下属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建立延伸到城乡社区的调解组织网络,依法调处养老服务、孤儿收养、监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依规调解处理因房屋征收、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生态环境部门要完善绿色发展保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调解处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教育部门要完善校园治理防控机制,加强校园治理,完善校园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依法调解处理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各学校要设立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教师、学生申诉委员会,积极利用行政调解、仲裁、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方式处理涉校涉师生纠纷,强化警校联动,依法严肃查处“校闹”问题,筑牢校园安全铜墙铁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固原中心支行要牵头组织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金融消费纠纷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化解金融消费领域矛盾纠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信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人民银行固原中心支行、金融局、银保监分局等部门)。

(四)发挥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主体化解矛盾纠纷作用。要支持鼓励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主体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机制,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和村级民主协商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明确民主议事协商事项指导清单,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实践,发挥群众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主动性积极性。工会要督促、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本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室),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化解工作,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避免群体性劳资纠纷,成立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集中受理审核、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及员工合理诉求。共青团要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参与调解处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妇联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用好“12338”维权服务热线,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法学会、律师协会等组织应动员组织广大法治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工作,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组织应依照职责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组织,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人事等纠纷。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途径,发动网格管理员、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法学会、律师协会、残联、工商联等部门,各县[区])。

(五)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完善乡村、社区、校园、企业、社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基层综治中心与信访接待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整合融合。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法律进农村宣传教育计划,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整合综治中心、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区(村)警务室、民政等资源力量,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压实乡村信访首问首访首办工作责任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落实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大接访制度和包案化解制度。加强乡村平安建设和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乡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完善风险预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和问题。整合法治工作力量,有效发挥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骨干引领作用,更好履行服务群众、定纷止争、维护稳定作用。健全人民调解“四张网”,设立社区、居民小区人民调解组织,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开展突出问题排查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统战部、农业农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各县[区])。

(六)加强和完善调解组织。要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巩固和规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展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相关工作制度,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积极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住宅房屋、生产经营、损害赔偿、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方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把房屋土地征收、物业管理、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方面行政争议及交通损害赔偿、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涉校涉教等方面矛盾纠纷作为行政调解的重点,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可根据需要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进行调解;对不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由同级综治中心确定调解责任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综治中心指定的部门牵头调解;对跨地区的矛盾纠纷,由涉及地区的上一级综治中心负责组织调解。要健全完善司法调解机制,拓展司法调解范围,探索对家事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劳动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适宜调解的案件设置调解前置程序。(责任单位:市党委政法委、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

(七)建立健全仲裁调解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推动小额劳动纠纷案件、涉及国家劳动标准等案件通过仲裁终局方式结案,提高终局裁决比例。完善仲裁调解制度,指导仲裁机构建立调解工作机制,发展仲裁调解队伍,妥善解决兼职仲裁调解人员劳务费,提高仲裁调解质量。完善民商事仲裁制度,大力开展民商事仲裁,鼓励结合行业性组织特点建立仲裁调解中心,依法保障仲裁协议的效力,提高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

(八)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协商解决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经费、队伍等相关保障。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明确行政裁决的适用范围、程序和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示范、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实施行政指导,或通过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法律意见等多种方式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九)建立矛盾纠纷中立评估、第三方调处机制。鼓励当事人就纠纷解决先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推进村(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参与主体情况和具体协商事项,采取座谈会、物业联席会、村(居)民决策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开展协商活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调解组织、律师或其他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委托参与协商,为纠纷化解提供协调和帮助。探索建立中立评估机制,在不动产纠纷、土地纠纷、商事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领域,由评估员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专业领域、法律方面的咨询或辅导。强化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化解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问题得到依法公正解决。充分发挥公证、鉴定等机构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

(十)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组织设置,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确保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位。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坚持现场处置、社会面防控与舆论引导同步部署。(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等部门)。

(十一)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制度。各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依法告知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的救济权利、方式和渠道。人民法院应在登记立案前对矛盾纠纷进行评估,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调解组织要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受理工作,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尊重当事人意愿和各项权利,对不适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及时告知、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各县[区])。

(十二)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效力保障制度。人民法院要依法保障生效调解协议得到实现,强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对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依法确认其效力。当事人对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及时办理。(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

(十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规政策。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和政策的制定完善工作。及时总结各地成功经验,促进从法规政策层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大法工委、司法局等部门)。

(十四)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整合法治工作力量,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强化综治中心实战功能,将综治中心的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化解基层矛盾。发挥县级综治中心的协调组织功能,强化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力量保障,规范社区综治中心日常运行,实现矛盾纠纷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无缝衔接,严格落实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

(十五)加强人民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立调解前置程序,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程序的衔接,畅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商会等对接渠道,加强数据协同共享,聚焦群众解纷需求,积极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第三方人员参与,广泛吸收代表委员、专家学者、退休司法人员、基层工作者、品牌工作室等解纷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中、基层人民法院普遍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速裁快审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专门的调解工作室、设置独立的速裁法庭或组建速裁快审团队,充分发挥分流、调解、速裁和快审机制作用。完善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建立专职调解员制度,发挥诉前解纷作用。(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六)加强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作用,整合行政、司法机关以及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资源,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最大限度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在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环境保护以及其他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完善实体化运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集中解决各类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各县[区])。

(十七)推进诉调平台信息共享互通。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统计、督办、反馈等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库,完善信息沟通制度。总结推广“网上枫桥”等经验,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积极稳妥开展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协商谈判等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需求。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系统建设,全面建立网上调解平台,全面开展在线调解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努力提高纠纷解决效率。(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政府办公室、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合力,注重实效,确保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十九)强化考核督导。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作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矛盾纠纷问题突出、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地方和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提出解决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和单位,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十)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给予保障,把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调解经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等纳入预算。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相关基金会,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纠纷解决提供捐赠、资助。

(二十一)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建立集中培训机制,推动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律师、仲裁员等法律工作者更新观念,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鼓励、支持优秀人民调解员、法律专家、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调解工作室。鼓励、支持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案件所涉矛盾纠纷的化解。鼓励、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培训机构。推广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机制,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

(二十二)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构建集报刊、宣传牌、广播、电视、网络“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宣传模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培育、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努力营造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积极推进“强弱项解民忧提质效”十项措施,鄂伦春旗人民法院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在各乡镇成立诉源治理工作服务站,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凝聚更强的纠纷化解合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动案件质效提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动统筹协调。党组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工作,成立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在政法委的支持下,多次邀请检察院、司法局、鄂伦春旗农村商业银行等部门、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讨如何建立诉源治理调解服务工作机制,基本思路确定后,牵头制订了《鄂伦春自治旗诉源治理调解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部门的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8月6日,全旗诉源治理调解服务站成立动员大会召开,推动全旗诉源治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会上成立了大杨树、阿里河等五个诉源治理服务站,加强了与乡镇的对接,形成了化解纠纷的合力。旗委主要领导和旗法院领导多次深入诉源治理服务站检查和督导服务站的运行情况,并召开会议听取相关汇报。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协调司法局、鄂伦春旗农村商业银行等单位,设置专门的办公场地,配备了专业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同时完成了甘河等乡镇诉源治理服务站办公地点的选址工作。成立以来,大杨树和阿里河诉源治理服务站开展了法律咨询、纠纷分流、调解指导、司法确认、诉调对接、诉讼服务等工作,坚持边普法、边调解,服务站全面开展工作半个月以来,委托调解52件,调解成功16件,司法确认2件。

三是加强指导,提高工作水平。以诉源治理服务站为依托,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激励机制。工作运行中发现,服务站工作人员和调解人员对工作流程、法律知识掌握不好,旗法院及时推荐了两名退休法官到大杨树和阿里河服务站做指导员,指导诉前调解工作。建立激励机制,为人民调解员申请绩效奖金。同时在各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建立工作联络点,引导各类民事纠纷先调后诉,做到乡镇全覆盖。

四是依托网络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主动适用“互联网+”时代要求,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诉源治理服务站依托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调解服务,让调解更便捷。在近期调解的多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中,服务站的人员通过手机app“多元调解”开展线上服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十一

根据***、省委、省、市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院决定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扎实有效推动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推动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昌南、法治昌南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检政治责任,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切实解决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检察队伍纯洁性、执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检,确保绝对忠诚可靠。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常态化。通过接受省、市检察院党组巡视、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永葆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二)整顿纪律作风,提升检察队伍纯洁性。坚持以案示警,自查自纠、正风肃纪相结合,扎实开展案件警示教育、纪律作风督查巡察,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坚决整治班子成员斗争精神缺乏,坚决整治“中梗阻”问题,全面清理滥用不起诉权违规违法收费、涉案财物处置违法违规等问题,坚决禁止利益驱动办案。进一步涵养全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增强检察队伍抵制腐蚀的免疫力。

(三)严抓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强对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系统内执法检查、案件评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促进检察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积极担当履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检察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昌南、法治昌南贡献检察力量。

三、方法步骤

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一)狠抓理论武装,强化正面教育,筑牢思想基础

持续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强化理论教育,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牢、司法责任制改革认识偏差、司法办案理念落后、党建工作不实、执行“三个规定”不严格、业务学习自觉性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永葆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一要抓紧党组学习。加强党组会学习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院党组研究重要问题和重要工作时首先学习************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

二要抓实支部学习。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各党支部每周组织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并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积极参加由上级院组织的形势专题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研讨。丰富学习的方式方法,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建设史、改革开放史,在红色文化熏陶中汲取丰富的政治养分,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握思想之舵。

三要抓好个人自学。在积极参与集体学习研讨的同时,按照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内容要求,灵活运用自主选学、网上网下结合学、党员、支部之间交流学等多种形式开展自学。认真抓好“学习强国”、检答网、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学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运用,充分调动全体检察干警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确保政治理论学习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

要大力挖掘、培树先进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评选推荐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检察人员担当奋进。

一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深入挖掘、推荐表彰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维稳安保、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上级院和政法系统推荐先进典型入选《江西省优秀政法干警先进事迹选编》。

二要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培养。坚持创先争优,加强骨干人才、中坚力量、核心团队培养,特别是要结合平时工作,发掘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重点培养,树立先进、带动队伍、促进工作,展示新时代检察新风貌。

三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学习政法干警先进事迹选编,开展向“全市优秀政法干警”、骆敏巧同志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依托内网“检察故事”栏目和“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强检察先进典型宣传。

(二)注重以案示警,狠抓对照检查,查摆纠正问题

要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近期查处的相关案件情况通报,及时学习省委政法委编印的典型案例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检察院的部署,在7月份之前,围绕“依法用权观念淡薄、纪律规矩缺乏敬畏”问题、“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问题、“检察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检察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问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问题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全体检察人员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教育监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自纠主要围绕“六个方面”:

政治建设方面:是否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建队建与检察业务工作是否存在“两张皮”现象,贯彻***、省委、省、市检察院、县委决策部署等方面是否存在差距不足。

理论学习方面:是否坚持学习党的先进政治理论,理论学习是否存在时差、温差,学习是否存在畏难和慵懒情绪,学习是否流于表面。

履职尽责方面:面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扫黑除恶、司法办案、社会治理、检察改革等工作任务是否存在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慢作为等现象。

司法办案方面:是否存在司法办案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现象,是否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为民服务方面: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牢固树立群众路线,做好群众最期盼的事、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高利放贷、亲属违规插手或经营与本人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以及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一家两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问题。

自查自纠以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员额检察官为重点,其他干警也要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纠,于7月10日前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

个人自查自纠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

7月中旬至下旬,要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队伍突出问题,按照此次队伍教育整顿目标任务,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查摆检察队伍在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各支部也要召开支部专题会议,认真查摆反思,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单位对照检查主要围绕“五个方面”:

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纪律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情况,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情况等。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贯彻《中国******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情况,学习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情况,政法、综治、维稳、反邪、宣传等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等。

党组织建设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内生活和组织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在重大政治考验、重大政治任务中,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等。

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从严治检、执纪问责情况,担当负责、讲规矩、守底线情况等。

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参加教育培训情况,选人用人是否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重实干、重实绩,做到公道正派,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情况。

(三)注重立行立改,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建立问题清单,着眼于破解难题、攻坚克难,把教育整顿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发现一起问题、解决一起问题,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解决问题的自觉。要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常治相结合。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盯紧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研究措施,一项一项抓整改。对可以立行立改的,坚决快速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好。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整改见效的,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着眼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制度措施不完善的,修订制度措施;制度措施空白的,建立制度机制,并强化制度执行,狠抓制度落实。要真改实改彻底改,改了就不再犯。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立行立改,销号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要坚持真改实改,力戒形式主义,着力推动政治巡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察等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落地见效,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从自身素质提高、解决问题成效、群众评价反映等方面,着力加强教育整顿工作成效检验,看主体责任缺失、“一岗双责”落实不力、“中梗阻”问题是否得到真正解决;看党***重大部署、省委、高检院和上级机关工作要求是否落地落实落细;看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得到明显遏制;看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等。

(四)狠抓巩固提升,突出拓展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检察机关“未巡先改”工作、落实高检院第六巡视组、省院巡视组、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巩固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把教育整顿不断推向深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队伍建设的迫切要求。全院要充分认识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压实,确保教育整顿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院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院教育整顿工作,既要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又要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汇报沟通,形成上下齐心、步调一致、联动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做好结合文章。要坚持“两结合、两促进、两不误”,将队伍教育整顿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与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结合,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与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相结合。

(四)严明工作纪律。要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抓好教育整顿工作。坚持把正面学习教育、筑牢思想基础贯穿于队伍教育整顿的始终。坚决防止对教育整顿工作不认真、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虚于应付走过场的情况发生。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十二

区政法委:

今年以来,xx检察院把如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结合实际,不断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既不突破法律框架,又积极采取新举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院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多次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布置,制定了规划,明确了任务,落实了人员,严明了纪律,细化了责任,要求全体干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校长制度。我院挑选了法律知识丰富、沟通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检察官来担任法制副校长,目前正等待区教育局将挑选出来的检察官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学校;三是进一步完善犯罪青少年跟踪帮教制度。为此,我院成立了犯罪青少年跟踪帮教领导小组和青少年维权岗。在实施帮教中,我们坚持“三见面”制度:一是与未成年犯的家长见面,掌握成长轨迹,个人兴趣爱好,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教;对判处缓刑且有固定住址的,则与其家长签订协议进行协同帮教。二是与所在学校、单位及社区、村委会见面,掌握其平时学习、工作、交友等情况,共同制定帮教措施加以纠正。三是与其所在的当地派出所见面,使未成年犯被判处缓刑、管制、拘役或刑满释放后,能继续落实帮教措施,促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新人;四是设立了警示教育基地。目前我院已经完成在市监狱设立警示教育基地,并已经挂牌。

三、

下一步打算:

1、坚持思路创新,主动承担起推进社会管理的责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2、坚持机制创新,延伸触角,拓展功能。创新接访机制,通过开门接访、预约接访和巡回接访等实现“零距离”接访,并依托我院互联网门户网站平台,24小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做到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不“下班”;创新办案机制,推行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措施,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千方百计实现“案结事了”;创新服务机制,通过设立乡镇检察室推进检力下沉,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3、坚持方式创新,完善管理,促进和谐。要急群众之所急,积极融入群众生活,既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处理案件,又要解开群众“心结”,做化解矛盾的“灭火器”、打开百姓心锁的“金钥匙”。

设立一个警示教育基地;六是尽快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和在党政网设立职务犯罪预防专页;七是认真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通报制度;八是尽快建立非法利益群体预谋侵害国家利益的预警对策机制。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十三

为了现有职工44人,其中领导8人,业务8人,党员14人,男职工23人,女21人,有两条171生产线,共分三个车间,一个收购组。

二、单位综合管理情况。

加工厂是全团重点单位之一,落实综合管理尤为重要,为此,加工厂党支部把综合管理。

工作当成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每月召开一次综治会议,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治安分析会,并且根据团政法办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按规定上报各种材料,一年来共召开12次会议,4次向党支部汇报综治工作和治安分析会,做到月初有计划,月底有小结。

三、矛盾纠纷工作。

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一直是老百姓所关注的问题。为此,加工厂党支部认真对待,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广泛征求职工意识,特别是职工反映强烈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讨论,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关口前移,一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6起,其中连务管理一起,医疗卫生一起,人身伤害五连,待调一起,其他8起,对群众的信访事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党政第一责任人走访入户20多户,了解职工的疑难问题,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四、小区区长重点部位责任书。

轧花厂重点部位有会计室、微机室、籽棉区、皮棉区、库房、棉籽区6个重点部位。平安小区共分三个小区,即辖区,收购区,车间共签定责任书份。

五、反邪教警务教育工作。

党中央历来重视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关爱生命、崇尚科学,利用黑板报,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并且深入辖区发放宣传材料55份,现黑板报2起,2012年签定58户,其中流动人员10名,还有3户退休工人不在本团,一个在博乐,一个在乌鲁木齐,达到98%。2013年,到我厂干活的临时工对他们进行了家庭拒绝邪教教育,签定责任书42户,达到100%。

六、三非工作。

团从2013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在我团辖区开展进一步深化整治“三非”活动专项行动。

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值班备勤工作。

根据团政法办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部门对新疆的治安分析情况,把查岗查哨等日常检查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想结合,一年来,共查岗查哨130多次,日常检查100次,轧花期间干部值班,防火一级单位,有消防员24小时值班,夜班两名警卫对重点部位的巡查,成立应急分队,配备12把防爆工作和安全帽。

八、对流动暂住人员的清查。

随着我团的城镇华建设的迈进,也给我团的经济带来了效益,根据团综治委的安排,配合派出所对全团的出租房屋和来到我团打工的流动、暂住人员进行清查,特别是我团城乡结合部分与托托乡按照统一的时间进行,做到不留死角。

在两会召开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认真对辖区的流动、暂住人员、进行了临时登记配合团派出所对他的进行照明,登记。

八、存在的问题。

1、虽然我们单位的综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基础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干部交接值班的登记不全。

2、在上半年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各种材料。

3、矛盾排查纠纷工作没有深入到每一个职工中,虽然没出现上访事件发现,还抱着侥幸心理。

九、今年努力的方向。

对存在的问题,在2014年中把综治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平安建设的评比工作,不忘自己是一名治安员,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干好,围绕团政法办的中心工作,认真收集信息,针对矛盾出现的预见性,协助书记抓好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

以上是轧花厂2013年综治工作总结,有一到之处,还请各位治安员批评指正,做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为我团的综治工作贡献出一份力量。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十四

多年以来,镇党委、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大局出发,针对个别村治安防范措施不到位,村级工作不规范,村干部工作法律和民主意识淡薄,而诱发的一些涉及土地承包等上访案件,下大力量从源头上进行化解。实施了村级工程抓规范、基层矛盾抓调解、重点村抓整治的“三抓”工程,达到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的目的。

一、强基固本,村级工作抓规范。

为维护农村稳定从抓源头入手,积极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对涉及土地承包、村级固定资产处置、村级财务开支、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点工作,镇党委、政府制定了规范的工作流程,对每项工作任务、运转程序和方式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民主程序,实现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严格履行“六步决策法”和村务公开。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为核心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化包案负责制,促进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二、整合力量,基层矛盾抓调解。

化解农村矛盾,镇村是关键。以信访为依托,综治、司法、经管、土地、民政等部门相互协调。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转变作风,深入到基层、深入到群众中,深入到问题突出的地方,面对出现的问题,逐一分析,认真研判,果断调处,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对潜在的稳定隐患,深入摸排,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配套联动,重点村抓整治。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必须下大力气整治各类治安案件及突出问题。协调动员各方力量,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对重点整治村队进行不间断地治理,取得了明显效果。

xxxx镇综治办2012年2月26日。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十五

前些年,黄某在一场诉讼中胜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却发现对方名下财产不够偿还。胜诉后却不能及时拿到钱,黄某由此走上了信访之路,多次来到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要说法。“这些年,被告能查到的财产,法院都在第一时间执行了。”检察官多次详细解释,仍旧未能解开黄某心中的疙瘩。

积案迟迟不能化解,很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与渝北区检察院的联动下,本案包案领导、渝北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周朝祥这天来到法院,调阅执行卷宗,与办案法官座谈,发现法院这些年间陆续查到被告名下的一些财产,并已经执行170余万元。

“案款绝大部分已经执行到位,原告诉求基本达到。”渝北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马琳琅说,由于法院执行工作量大,且被告此前名下无可执行财产,执行起来进度慢,才让黄某以为法院不作为、慢作为,因此重复上访。在包案领导的安排下,他连续多日和黄某恳谈,耐心释法说理,黄某渐渐放下了抵触情绪。

黄某的案件,正是重庆市检察机关对待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一个缩影。面对群众信访,重庆市检察机关制定领导包案化解重复信访案件工作方案,压实三级院领导包案化解的工作责任。针对重复信访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一策、一包案领导、一工作专班”的工作机制,分析信访风险级别,制定工作预案和化解措施。2021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14133件,通过治理重复信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压实首办责任等方式,促进解决信访群众实际问题,推动信访矛盾化解。

同时,重庆市检察机关还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建立12309检察云呼叫平台,做好一站式服务,争取做到及时沟通、动态反馈,使检察机关的工作更加贴近群众需求、方便群众求助、回应群众关切。12309检察云呼叫平台上线的智能问答功能可在线根据问题自动检索并回答提问,能够提供专业的检察业务咨询、法律解答等服务,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开展上门听证。

解释案件要点。

摆上桌子、手提电脑、打印机,拉几条长凳,一场简易听证会在杨大爷家的院坝拉开了帷幕。

原来,前些年杨大爷家被偷了8000元,但盗窃人邓某将所盗钱财挥霍一空,平时靠四处打零工谋生,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无力赔偿杨大爷的损失。法院依法判处邓某10个月有期徒刑,杨大爷却一直不认可。

“申诉人行动不便,我们就把听证会开到家门口。”为了解开杨大爷的心结,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红卫带着检察六部的干警,驱车一个半小时来到杨大爷家,面对面释法说理。

“他既不赔偿,态度也不好,我心里不服!”杨大爷表明诉求。案情并不复杂,关键是如何让杨大爷理解判决,释法说理显得尤为重要。

“邓某是否有前科?”“到案后表现如何?”“法院量刑的依据是什么?”……听证员详细询问,并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评议,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听证会罢,杨大爷表示愿意息诉。

本着“理都摆一摆、事都捋一捋”“讲着讲着心结就打开”的工作思路,重庆市检察机关常态化推进检察公开听证。2021年,重庆市检察机关组织听证会761场,听证后矛盾化解率达90%。重庆市检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带头主持公开听证,化解了一起长达31年的最高检重点督办案件。同时,重庆市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简易听证和上门听证,努力把信访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到位,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找到问题症结。

做好精准施策。

在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有一间“小马工作室”。作为“时代楷模”的调解员马善祥,他的“老马群众工作法”总结了调解群众矛盾的成熟经验。基于此,江北区检察院邀请马善祥在该院设立“小马工作室”,以“老马”带动“小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检察机关控申信访工作中的作用。

在“小马工作室”,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或监督意见的信访案件,独立于检察机关和信访人的调解人员听取信访人诉求,并且为信访人评析事项、引导申诉、提出处理建议,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处理,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你们真诚、细心,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打动了我也说服了我。”在“小马工作室”的努力下,申诉人杨某主动签署了息诉罢访保证书,长达11年的申诉终于被化解。“‘小马工作室’不仅要成为人民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的工作平台,还将成为青年干警提升接待群众、处理信访工作能力的重要平台,促进管理、创新治理。”江北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从“上访户”到“调解能手”,如今,王某已经成为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原来,在一次接访中,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现王某能说会道、逻辑清晰。检察官们一方面帮助王某解开心结,解决他生活上的困难,另一方面为王某安排专业培训,聘请他为专职人民调解员。重庆市检察院检察九部负责人介绍,在化解重复信访工作中,重庆市检察机关对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施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为了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重庆市检察机关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以“访民情、解难题、办实事、解民忧”为重点,在定点公开接访的同时,强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2021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2819件次。

接下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督导落实力度,把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结合起来,既抓末端、治已病,及时化解已经产生的矛盾,也抓前端、治未病。“要围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要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院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诉求。”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说。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xx)55号)精神,推进我市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党委领导、多方联动,法治引领、依法化解,以人为本、高效便民,立足市情、改革创新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加强平安固原、法治固原建设,为奋力谱写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固原篇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要完善党委领导多元解纷机制和诉源治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定期分析研究问题,制定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难题,跟紧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聚焦防范化解重大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城乡建设、经济金融等领域涉众性纠纷,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促进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和诉源治理机制,制定政策和工作规则,在市域、县域、乡村搭建综合性或者专业性的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开展“无讼村居(社区)”创建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要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建设,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行业调解工作机制。要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要加强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督促工作责任落实,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责任单位:各县[区])。

(二)强化政法部门法治保障,加强平安建设组织协调工作。平安建设协调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分析评估、协调化解、督导检查、通报情况和总结推广经验等工作。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人民法院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要完善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接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组织的沟通对接与协调配合。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深化“分调裁审”,建立健全诉前辅导机制,推进“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健全完善法院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做好与人民调解组织的法律指导和调解协议效力司法确认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大力推进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异地通办。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和依法终结等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督促和纠正行政机关不行使职权、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建立健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机制,明确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的条件、范围、程序。公安机关要加强乡村平安建设,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要加强治安调解工作,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参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办理交通事故、轻微刑事等案件中,对符合和解、调解条件的,可以协调当事人和解、调解。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引导、推动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组织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平安固原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信访部门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理顺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制度的关系,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发挥好信访调解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应急调解机制和快速仲裁特别程序,建立有效的企事业单位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建设信息化处理和预警调度指挥于一体的劳资纠纷投诉平台,实现投诉事项统一受理、专人分办,接受社会监督。卫生健康部门要通过医院内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规范鉴定机构管理,明确鉴定程序和标准。自然资源部门要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培养乡村土地纠纷调解员,调解处理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企业治理,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12315体系建设,发挥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争议的作用,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建立健全村委会下属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建立延伸到城乡社区的调解组织网络,依法调处养老服务、孤儿收养、监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依规调解处理因房屋征收、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生态环境部门要完善绿色发展保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调解处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教育部门要完善校园治理防控机制,加强校园治理,完善校园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依法调解处理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各学校要设立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教师、学生申诉委员会,积极利用行政调解、仲裁、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方式处理涉校涉师生纠纷,强化警校联动,依法严肃查处“校闹”问题,筑牢校园安全铜墙铁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固原中心支行要牵头组织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金融消费纠纷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化解金融消费领域矛盾纠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信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人民银行固原中心支行、金融局、银保监分局等部门)。

(四)发挥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主体化解矛盾纠纷作用。要支持鼓励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主体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机制,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和村级民主协商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明确民主议事协商事项指导清单,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实践,发挥群众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主动性积极性。工会要督促、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本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室),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化解工作,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避免群体性劳资纠纷,成立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集中受理审核、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及员工合理诉求。共青团要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参与调解处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妇联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用好“12338”维权服务热线,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法学会、律师协会等组织应动员组织广大法治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工作,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组织应依照职责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组织,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人事等纠纷。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途径,发动网格管理员、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法学会、律师协会、残联、工商联等部门,各县[区])。

(五)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完善乡村、社区、校园、企业、社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基层综治中心与信访接待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整合融合。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法律进农村宣传教育计划,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整合综治中心、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区(村)警务室、民政等资源力量,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压实乡村信访首问首访首办工作责任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落实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大接访制度和包案化解制度。加强乡村平安建设和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乡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完善风险预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和问题。整合法治工作力量,有效发挥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骨干引领作用,更好履行服务群众、定纷止争、维护稳定作用。健全人民调解“四张网”,设立社区、居民小区人民调解组织,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开展突出问题排查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统战部、农业农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各县[区])。

(六)加强和完善调解组织。要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巩固和规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展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相关工作制度,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积极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住宅房屋、生产经营、损害赔偿、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方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把房屋土地征收、物业管理、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方面行政争议及交通损害赔偿、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涉校涉教等方面矛盾纠纷作为行政调解的重点,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可根据需要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进行调解;对不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由同级综治中心确定调解责任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综治中心指定的部门牵头调解;对跨地区的矛盾纠纷,由涉及地区的上一级综治中心负责组织调解。要健全完善司法调解机制,拓展司法调解范围,探索对家事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劳动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适宜调解的案件设置调解前置程序。(责任单位:市党委政法委、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

(七)建立健全仲裁调解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推动小额劳动纠纷案件、涉及国家劳动标准等案件通过仲裁终局方式结案,提高终局裁决比例。完善仲裁调解制度,指导仲裁机构建立调解工作机制,发展仲裁调解队伍,妥善解决兼职仲裁调解人员劳务费,提高仲裁调解质量。完善民商事仲裁制度,大力开展民商事仲裁,鼓励结合行业性组织特点建立仲裁调解中心,依法保障仲裁协议的效力,提高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

(八)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协商解决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经费、队伍等相关保障。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明确行政裁决的适用范围、程序和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示范、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实施行政指导,或通过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法律意见等多种方式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九)建立矛盾纠纷中立评估、第三方调处机制。鼓励当事人就纠纷解决先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推进村(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参与主体情况和具体协商事项,采取座谈会、物业联席会、村(居)民决策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开展协商活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调解组织、律师或其他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委托参与协商,为纠纷化解提供协调和帮助。探索建立中立评估机制,在不动产纠纷、土地纠纷、商事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领域,由评估员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专业领域、法律方面的咨询或辅导。强化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化解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问题得到依法公正解决。充分发挥公证、鉴定等机构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

(十)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组织设置,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确保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位。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坚持现场处置、社会面防控与舆论引导同步部署。(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等部门)。

(十一)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制度。各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依法告知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的救济权利、方式和渠道。人民法院应在登记立案前对矛盾纠纷进行评估,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调解组织要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受理工作,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尊重当事人意愿和各项权利,对不适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及时告知、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各县[区])。

(十二)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效力保障制度。人民法院要依法保障生效调解协议得到实现,强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对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依法确认其效力。当事人对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及时办理。(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

(十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规政策。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和政策的制定完善工作。及时总结各地成功经验,促进从法规政策层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大法工委、司法局等部门)。

(十四)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整合法治工作力量,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强化综治中心实战功能,将综治中心的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化解基层矛盾。发挥县级综治中心的协调组织功能,强化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力量保障,规范社区综治中心日常运行,实现矛盾纠纷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无缝衔接,严格落实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

(十五)加强人民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立调解前置程序,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程序的衔接,畅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商会等对接渠道,加强数据协同共享,聚焦群众解纷需求,积极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第三方人员参与,广泛吸收代表委员、专家学者、退休司法人员、基层工作者、品牌工作室等解纷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中、基层人民法院普遍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速裁快审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专门的调解工作室、设置独立的速裁法庭或组建速裁快审团队,充分发挥分流、调解、速裁和快审机制作用。完善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建立专职调解员制度,发挥诉前解纷作用。(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六)加强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作用,整合行政、司法机关以及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资源,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最大限度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在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环境保护以及其他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完善实体化运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集中解决各类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各县[区])。

(十七)推进诉调平台信息共享互通。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统计、督办、反馈等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库,完善信息沟通制度。总结推广“网上枫桥”等经验,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积极稳妥开展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协商谈判等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需求。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系统建设,全面建立网上调解平台,全面开展在线调解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努力提高纠纷解决效率。(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政府办公室、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合力,注重实效,确保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十九)强化考核督导。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作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矛盾纠纷问题突出、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地方和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提出解决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和单位,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十)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给予保障,把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调解经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等纳入预算。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相关基金会,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纠纷解决提供捐赠、资助。

(二十一)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建立集中培训机制,推动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律师、仲裁员等法律工作者更新观念,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鼓励、支持优秀人民调解员、法律专家、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调解工作室。鼓励、支持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案件所涉矛盾纠纷的化解。鼓励、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培训机构。推广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机制,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

(二十二)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构建集报刊、宣传牌、广播、电视、网络“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宣传模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培育、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努力营造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检察院工作创新方案篇十七

谢x告诉记者,“少捕慎诉”是对“枫桥经验”“捕人少、治安好”的传承和发展,也是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实现社会善治的重要体现。一直以来,该院不断做深做实少捕慎诉,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

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锋向记者介绍了前不久该院办理的一起涉民企案件。金某是诸暨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因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移送诸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细致审查之后了解到,金某经营的公司是诸暨市最早一批从事袜业的企业,且一直保持稳定向上的发展态势,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疫情防控期间更是主动调整生产线转产口罩,支持防疫工作大局。而金某一旦获刑,公司复工复产必将陷入困局。

对此,该院决定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方意见,并公开不起诉的理由与依据。“金某及其企业是初犯,社会危险性较低,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且已经补缴相应税款,缴纳了滞纳金、罚款。鉴于目前正处于复工复产的关键期,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出发,我们这么做也是对企业复工的一种帮扶。”周锋在听证会上说。与会代表均表示支持。最终,该院依法对金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帮助其公司在重回经营正轨的路上“轻装上阵”。

“执法的人性化也让企业有一个纠错的机会,希望企业以后可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参加听证会的诸暨市人大代表袁劲松对此表示肯定。这一“慎诉”案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优秀案件。

司法有尺度也有温度,为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该院积极发挥职能,多措并举,探索推进涉企刑事案件宽缓化处理,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2020年以来,该院组织开展常见涉企刑事案件不起诉标准专题研究,联合法院、公安统一常见涉企案件相对不起诉标准,依法进一步扩大相对不起诉适用,切实减少办案负产出。

33岁的陆某是一名爱鸟护鸟志愿者,而就在之前,他却因电子诱捕一只画眉鸟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陆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诸暨市检察院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该院向陆某发出《公益损害告诫书》,对他的不当行为进行了批评指正,并解释了对他作出相应处罚的法律依据,还根据其喜欢饲养鸟类,并对野生鸟类有浓厚兴趣的实际情况,建议他积极参加中国鸟网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等活动,以实际行动纠正过错。几个月的时间,陆某就从盗捕者变身成为一名护鸟志愿者。

“在公益诉讼办理程序中加入公益损害告诫环节的做法,在浙江省检察机关是首创。我们要灵活运用公益诉讼、不捕不诉、量刑建议等手段,引导犯罪嫌疑人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承办检察官甄洪磊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该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捕前把关、捕中对接、捕后监督”,不起诉率和不捕率连年下降,到今年4月为止,该院不诉率和不捕率分别为20.65%和20.50%。

同时,通过创新量刑建议释明机制、“三集中”简案快办模式、同步开展刑事和解,该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和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达到92.20%和100%,并有效保障律师参与量刑协商,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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