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者对书籍内容的思考和反思,是自己对书中观点的解读和认同。如何写一篇内涵深刻、表述流畅的读后感是我们写作过程中需要不断磨练的品质。请大家阅读以下这些读后感摘录,并思考其中的观点和观感,相信会有不同的收获。
法律名著读后感篇一
作者严谨的介绍思路,与作者的博学的智慧。确实是作为法律人的楷模,值得我们同学们向他去学习。本书主要从家族、婚姻,社会阶级、宗教与巫术等几个方面较为详尽地描写了我国传统社会的现实形态,在终章则着重于意思形态上的讨论从礼与法、徳与刑、以礼入法等方面阐述影响我国传统社会意识形成的传承因素,并不忽视制度后面的概念,真正做到见微知著。法律是社会的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联系,它与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反映了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我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思形态的核心,是我国社会的基础,也是我国法律所注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
为什么说作者思路非常严谨,给大家举个例子。从开始看,翟先生介绍完古代法律是分为家族式的小单元,有将家与族分开后进行阐释。然后呢,讲到父权的时候。有这么一句话“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学找”(讲的是父权的意志不受侵犯)。翟先生首先加入自己的阐释。是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是法律给与的。然后翟先生类比罗马时代父亲的“生杀权”。又举例秦二世的矫诏行为,借父名赐死蒙恬与扶苏。又拓展到法律的神圣性,父亲不能随便杀死自己的儿子。也体现了我们法理上常说的,人权至上和统治阶级的意志。为了增加严密性,说明法律的神圣性。翟先生举例有对神圣性进行举例说明,“元明清开放,父母并非决不可杀子孙。”举出了王起活埋儿子的案例。真没想到,作者再给我们讲一个父权,能拓展到各个时代,滴水不漏的进行全面系统的阐释。
另有一处,“若致父母於死,自又罪加一等”,作者的研究造诣很深。我觉得在说误伤和故伤时,特别的有意思。因为作者开始就说,法是统治阶级,从宗法制开始,围绕家与族来制订起来的。对于父母来说,无论是误伤和故杀儿子都是判处很轻的罪责。父母状告儿子,都是不需要任何证据的。想反,如果儿子故伤了父母,误伤之罪就不是很轻,故伤之罪更重乃至死刑亦不足平民愤。
通过对本书的阅读,我又做了如下思考。
第一,中国历史上就是一个不平等社会,这种不平等在政治、社会、生活的各个细节处表现出来,所谓的一个“礼”字。这个“礼”,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在社会秩序中做了固化。这种社会结构的安排固然可以保证稳定的社会秩序,但也扼杀了社会前进和创造的活力和动力。它也许有利于农业文明生产力条件,但也只能囿于农业文明生产力条件。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后来就落后了。
第二,因为中国历史上生产力的一度落后(甚至今天某种程度也落后),与这样一种不平等的礼治很有关系。因此,到了今天,无论从生产力发展角度,还是从意识形态征服人心角度,不平等始终是无法再占据主流话语平台了。平等这个概念,必然是历史大势。当下的执政者,对此如何理解,体现的是他们的气度、眼光和格局。如何承认普世价值,平等是不是普世价值,这个问题,终究要有个明确的回答。
第三,“以礼入法”的出现,终究是中国历史上法家理论存有根本缺陷。按瞿先生的观点,法家是提倡人人平等的,但唯一没有包括君主。就这一个人的偏漏,导致了君主可以随意选择儒家的礼治,并把法律改造成对礼治违反的罚则。中国法律“重刑轻民”也许就是“以礼入法”的外在表现。如果法家坚持了彻底的人人平等,那么礼治的理论前提就全部动摇。这才更接近西方法治的范式和图景。时至今日,中国的当代“法家”,是否在理论构建上还存有这样的偏漏呢?这个盲点不触及,中国也许就走不出黄宗羲定律中的历史循环,难以接近我们期待的法治图景。法就永远在权力之下,人民就永远不会信仰法。对法律的信仰,必须建立在人人平等之上,这时法才会有它超越人人的先验价值和超越意义,才能取得被信仰的地位。
第四,所以,有人积极主张寻找本土资源,来重新接续历史传统,再造中国人可以接受的意识形态。但读完瞿先生这本书,对这个观点就应该悲观的意味大一点。因为,中国历史上的那种不平等,那是荒唐的不能再荒唐,有时是霸道的不能再霸道。对于个人权利的漠视,是今天开放社会下的今人所断然无法接受的。这样一种浸透到了一个国家、民族历史骨髓里面的不平等,怎么去接续?就我个人观点而言,可以寻找本土资源,但任何接续改造的努力,无非也就是康有为般的托古改制。因此,最为关键的还是新启蒙。托古改制只能有工具价值,不能成为目的价值。
其他诸位大家的心血,多次删减补充。里面的知识,才得以和学者们和同学们见面。所以,我们要好好的学习这里面的知识,为我所用。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学习作者严谨的写作思路。这在我们以后的学术写作方面,有极大帮助。
法律名著读后感篇二
一群海鸥正依着老人的节奏起起落落,排成了一片翻飞的白色,飞成了一篇有声有色的乐谱。一群海鸥突然飞来,围着老人的遗像翻飞盘旋,连声鸣叫,叫声和姿势与平常都不一样了。海鸥们像炸了营似的朝遗像扑来,它们大声鸣叫着,翅膀扑得那样近!看到这一幕幕的场景,我思绪万千,眼前仿佛浮现出了一幕幕老人与海鸥的生动画卷。
《老人与海鸥》这篇课文写的是:一位老人在每年的冬天,都步行二十里的路,从城郊赶到翠湖,只为了给海鸥送餐。因此,这位老人与这一群海鸥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文章还讲述了老人与海鸥之间一个个生动的故事。
故事一:老人几十年如一日省吃俭用,每天步行二十余里路,无论是春夏秋冬,老人每天必来,和海鸥就像亲人一样。你瞧!那老人把饼干丁很小心地放在湖边的围栏,退开一步,撮着嘴向海鸥呼唤。立刻便有一群海鸥应声而来,几下就把饼干扫干净了。老人顺着栏杆边走边放,还给海鸥取了名,亲昵的呼唤它们。
故事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就在这十多天后,老人突然去世了!这一消息让所有的海鸥都很吃惊。它们翻飞盘旋在老人的遗像前,而遗像中的老人也正默默的注视着这群海鸥,注视着与自己相伴了多年的“儿女”们……过了一会,海鸥们纷纷落地,排成两行,就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衣天使,久久凝望着老人的遗像……在为老人举行隆重的葬礼上,我们抬着那幅遗像缓缓的向灵堂走去。老人背着那个蓝布包,撮着嘴,好像还在呼唤着海鸥。在他的心里,一定是飞翔的海鸥。
其实动物和人一样,也有自己的爱憎,自己的智慧,自己的情怀。只要你们用真心去对待动物,就会真正的体会到人和动物之间也会有深厚的感情。
法律名著读后感篇三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人连温饱都不能解决,那么谈法律、谈政治是没有意义的。近代的西方法哲大家往往来自贵族家庭,这位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的孟德斯鸠同样是来自贵族家庭。优越的条件、良好的教育,让他有时间也有能力从事法哲等方面的研究。这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论法的精神》是他在1748年发表的最重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著作。
一,法律与政体。
首先政体如何与有无法治有着直接的关系。书中作者描述有四种原则:民-主、贵族、君主、专制,并提出了这四种政体的原则:品德、节制、荣誉及恐惧。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惧,由一个人按自己意志无法无天的领导统治;君主政体由单独一人执政,却遵循着固定和确立的法律;贵族政体特权掌握在一部分贵族手中,维持他人和维持自己这个团体的一种平衡,他们需要一种以品德为基础的节制;而民-主共和政体,权力由全体或者部分人民所掌握,不待说是有法治可言的。
其次,政体与立法权归属有重要影响。法律是上层建筑,为统治阶级所服务,用以统治国家的工具。民-主政体往往是“人民当家作主。”君主和贵族政体,立法权掌握在君主和部分贵族手上。至于专制政体,无法治又何来立法权。
此外,政体同样关系到法律的繁简、法律体系、法律内容等。
二,法律与自由。
什么是自由?人民似乎认为是爱做什么便可以做什么,这是事实。但是,愿意做什么便做什么并不是政治自由。在一个国家里,即在一个建立了法律制度的社会里,自由所指的仅仅是下面一种情况:一个人能够做他应当做的事,但是不能够被-迫去做他不应当做的事。
什么是“独立”,什么是“自由”,我们应当牢牢记祝所谓自由指的是做法律所允许的任何事情的权力;如果法律所禁止的事,一个公民也能够去做,那么他的自由便丧失了,这就是因为这个权力也会为其他人所拥有。
三,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
孟德斯鸠非常强调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作用,甚至认为这种作用具有决定性。
亚洲的平原辽阔;海洋划分出广阔的区域;而且,由于它的位置靠南,泉水很容易干涸枯竭;山顶少有积雪;河流比较窄,人们受到阻碍较少。
四,法律与其他事物或现象。
支配人类的事物有许多,如气候条件、宗教信仰、法律条文、施政纲领、先例、风俗习惯等。其结果是形成一种一般的精神。
法律名著读后感篇四
在我的心目中,法学其实是一门枯燥无味的科学。法律条文规定了我们生活的条条框框,规定了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将我们的生活局限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但并不是说这样不好,因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保护了我们每个人的权益,增加了我们生活的安全感。
约翰.赞恩从另一方面为我们揭示了法律的诞生。他告诉我们,法律是人类历史的微缩,揭示了人类在法律领域里漫长而艰苦的探索——人们用流血的双脚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一步一步由被奴役走向自由。他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山间小溪一样流畅的笔调,将这一题材阐述得扣人心弦,让人爱不释手,用文学的笔调阐述了法学的道理,更是驱除了我对法学枯燥无味的偏见。怪不得詹姆斯.贝克称赞道:“及执业律师和真正的哲学家于一身的人物,而这样的人物在美国律师界为数不多。本人曾读到一些及博学与阐述清晰于一体的法律文章,一直不能忘怀。这些文章为芝加哥法律界的一位杰出人物所写,在法律刊物上发表,他就是本书的作者。”
人有一种倾向性的本能,违背习惯性的行为方式会让他们感到一种羞耻感。在远古时期,他们会下意识地学习模仿他周围人的行为,从而避免不做损害集体利益的事情。所以一切“标新立异”的行为被认为非法。这种浅薄的判断在今人眼中无疑具有某种不公正的色彩,因为它会受到舆论的影响。但这无疑是法律发展的一个阶段,也是人性在法律当中的体现,今天的我们不好评论当时的法律是对是错。站在当时的立场上,存在即是合理的,更是合法的。
在与艰难环境的不断斗争中,人们的逐渐开发了更高的之力,语言被发展出来,人们开始认识到本人和个性的观念,认识到了自己与众不同的地方。此时,正确和公正也被区分开来。所谓正确,是指符合事实、规律、道理或某种公认的标准,与“错误”相对。所谓公正,是一种价值判断,内含有一定的价值标准。英语中的jus本身就有法的意思,公正以jus为词根演变而来,也说明了这一点,任何一个社会都有自己的公正标准。
因为人类智力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类终究摆脱了像蚂蚁一般形成高度秩序化的命运,可以通过自我的努力攀登更高级的王国。但是人类始终没有发展出一套人人都基于本能而遵守的法律,这并不是因为法律本身并不完美甚至正确,而是因为他们能够通过有目的的活动改变环境对他们的影响。
发展是永恒的,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法律终究要适合不断变化的客观存在。也就是说,法律发展一定要伴随着社会发展。
如果男女之间还是原始的混乱关系状态,怎么会有婚姻法?逐渐发展而来的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部法律绝对不会在母系社会或者父系社会诞生。没有根基的法律,或许在不同社会环境中的人眼中,会是天方夜谭般的玩笑。
如果没有私有财产的出现,怎么会有处理人与人关系的私法?在经济学的观点上,每个人都是理性的,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人的这种利己的本性,决定了人类社会不可能如蚂蚁王国一般,不论每只蚂蚁的贡献大小,直接进行财产的平均分配。法律在这时就会作为一种财产分配的智慧出现了。随着部落的发展和宗祖观念的产生,类似的私法也越来越完善。
总的来说,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法律自身也是不断发展的。人绝不会像蚂蚁那样认认真真地守法并服从其社会生活的规则而永不改变。改变法律的能力才是取得进步的源泉。法律是由亿万大众创造而成的。正如某位先哲所说的,每个人的所作所为应能使他自己的行为规则成为一般的法律,这是一切法律的基础。也就是说,法律必然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多数人不自觉地遵守践行。由此也能看出法律的两大特性,及自由和平等。
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其自己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就是法律上所指的自由。而法律上的平等,意为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上所言的自由和平等,并不是无限制的自由和绝对的平等,而是如果社会成员要采取所有人都用的某种方式并发展成为一种习惯,那么他们一定有以那种方式来行事的平等的自由。
法律名著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个讲述爱与孤独的故事,然而,却又离不开书。
a.j.费克里是一家岛上书店的老板。他性格内向、不善交际,对书的品味也很独特,偏爱文学作品,尤其是短篇。性格和品味的因素,使得他书店里的书籍品种不够丰富,受众面自然也狭窄,要不是妻子和周边做些互动营销,书店可能早就关门了。不幸的是,怀孕的妻子遇车祸身亡,这也将费克里彻底推向了崩溃的深渊。“不思量,自难忘”,在对爱妻无尽的思念中,他自暴自弃、借酒消愁,书店经营也愈发惨淡。
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费克里珍藏的善本被窃。“环顾群书悲欲狂”,命运为什么对我如此不公?不久之后,有人往他店里放了一个包袱,里头是一个弃婴。孩子的母亲因为饱受“第三者”的道德煎熬而选择了了却自己。
怎么办?此时的a.j,大约像车尔尼雪夫斯基笔下的薇拉一样,对上天的嘲弄和戏剧化无所适从。在那段充满意外的时光里,“得与失”的天平在费克里的心中应该是不平衡的:对命运不公的愤懑、中年丧偶的悲戚还是占据了情绪的大部分,而这个突然出现的孩子,带给他的则更多是踟蹰和迷茫。
最终,费克里收养了孩子。这种安排是必然的,作者想告诉大家,再怪异孤僻的性格表象下,都有一颗爱心。爱是无处不在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试问,谁能拒绝一双无助孩子的眼睛和伸向自己的小臂膀呢?读《岛上书店》有感(亲子阅读笔记)。
孩子玛雅的出现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转折点,为这个家、这方土地、这片生活带来了微妙而持续的变化。原先嗤之以鼻的书、不闻不问的事,费克里慢慢拾起,也开始关心。这种变化可能起初是被动的,慢慢地,渗透到他的气息和血液中,促成了a.j世界观的变化。事实上,玛雅的成长历程,也是a.j.费克里蜕变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很难说究竟是他拯救了玛雅,还是玛雅拯救了他?是相互的,这个世界,本就是在双向螺旋的进程中向前发展,充满着复杂性。
美版畅销书的叙事格局通常也是复杂的,多线索、倒叙插叙是常有的事;然而,这本书的叙事却相对简单,简单到能明确感到作者不想取悦谁,只是想简单表达她的诉求和感受而已。我想,作者大概是个爱的完美主义者,她讨厌残缺的爱,于是很自然地,设计了出版社业务员艾米丽娅这个人物。
艾米丽娅骨子里很高傲,很少有她瞧得上的人。因为一份推荐和好奇,她来到岛上,可是性格的原因,使得她和同样固步自封的费克里的见面注定是不愉快的,两人匆匆擦肩而过似乎是板上钉钉的事。若干年后,被玛雅渐渐暖化内心的费克里,偶尔捧起艾米丽娅当年推荐给他的书---《迟暮花开》,内心的坚冰彻底破碎,他毫不犹豫地拨通了艾米丽娅的电话。
越是坚硬的外壳下面,往往有着越脆弱的内在,a.j让我们更加确信这一点。于是,他们走在了一起,也给了玛雅一个完整的家庭。诚然,就我看来,这种对皆大欢喜的促成有点刻意,可是,又有谁是真正讨厌圆满的呢?至少,我不是。
既然叫《岛上书店》,且离不开书。书是工具,可你能说书只是工具吗?想想,却不是。本书利用书店这个平台,以各种方式介绍着书籍的流派和观感,虽然个别地方有机械和罗列之嫌,但是,这条线索的主旨是本源且美好的,那就是告诉大家:阅读让人产生力量,强大的精神力量,积聚着性格与命运救赎的源动力。作者用心良苦的意思,通过玛雅的一句话得到了言简意赅却完美的表达:我喜欢楼下,楼下有书店,书店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
爱,不论是亲情、爱情,最终总能帮我们与悲伤和孤独告别;有了爱,你再不必自怨自艾,也不必在坚守和迎合之间痛苦地摇摆。若是你还喜爱读书,那么这个告别的过程,会愈加短暂。
我知道,未来,永远是美好的。
法律名著读后感篇六
暑假期间,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是有名的章回体小说。它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
《三国演义》讲的是魏、蜀、吴三国纷争的故事,它叙述了从汉灵帝中平年黄巾起义到西晋太康元年三国统一止,描写了近百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全书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富含的道理有深有浅,人物刻画描写细致,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如烙印般印在了我的.心里,拿起这本书,让人欲罢不能。
蜀国大名鼎鼎的军师——诸葛亮,他的足智多谋真是让我赞叹不已。他辅佐刘备,忠心耿耿,立下了汗马功劳。其中,火烧赤壁,草船借箭,大摆空城计,七擒七纵孟获……无不彰显着他的神机妙算、足智多谋。诸葛亮的冷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在草船借箭中,他明知周瑜要陷害他,却冷静地“进了”周瑜的套,最后让周瑜的阴险计谋泡汤,他那机智多谋、沉着冷静、永远胸有成竹的样子,深深地刻进了我的脑海。
一想到自己,我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生活学习中,我老是毛毛躁躁,总是这忘记那忘记。就拿几个星期前来说吧!在写作业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大难题,不过我可没有那么冷静哩!一会儿用手挠挠头,抓抓脸。一会儿摇摇笔,敲敲头。眼睛一会儿瞪得大大的,就像要把这道题盯穿似的;一会儿眉头紧皱,一个大大的“川”字。最后没辙啦,又在床上滚来滚去,大声叫嚷:“啊啊啊!好难!”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烦躁极了!最后把别的作业写完了,再定睛一看,“好简单!一点都不难诶!”真是令自己哭笑不得。
读完《三国演义》后,我受到了很大的启迪。我们虽然远远比不上诸葛亮,但我知道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和神机妙算来源于他的刻苦钻研和勤奋学习。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沉着冷静、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律名著读后感篇七
《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是美国法哲学家博登海默阐述其综合法理学思想的一部法学名著。博登海默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和政治学教授,他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积极响应霍尔的倡导加入了综合法理学运动,著有《法哲学75年的进化》等书,其代表作《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是在其19__年出版的《法理学》一书基础上撰写的。《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一书分为法哲学的历史沿革、法律的性质与作用以及法律的渊源和技术等三部分。其核心是作者对法律的性质与作用的哲学思考,“即对法律的基本性质及法律制度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和价值进行哲学分析。”在本书中博登海默从哲学和方法论的高度来思考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对法律的利弊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与行政、道德等其他社会控制力量进行了比较。这些重要的论述对我们如何建设法治国家很具有启发意义。
(一)法律是秩序和正义的综合体。
博登海默指出:“秩序概念所关涉的乃是社会生活的形式而非社会生活的实质。规则并不足以创造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生活样式。”我们必须把注意力转移到正义上。正义的目标是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和主张,同时促进生产进步和提高社会内聚性的程度(因为这是维续文明的社会生活所必须的)。如果一个法律制度有益于实现这个目标,它就是正义的。追求正义是法律的实质性目的。博登海默还通过对凯尔森、康德等人的法理思想的分析,论证了正义与理性、正义与自然法、与自由、平等、安全及公共福利等的关系。通过法律增进自由、平等和安全,乃是由人性中根深蒂固的意向所驱使的,是立法者所要追求的首要价值,但这三个价值中没有一个是应当得到无限承认和绝对保护的,而应当根据每个社会的具体情况给于三者适当的位置,同时还不能忽略值得法律体系增进的其他价值(如审美、健康、教育等),以实现一种合理的安排,常设一种和谐的、诸种价值之间有机统一的整体。
博登海默接着指出:“一个法律制度若要恰当的完成其职能,就不仅要力求实现正义,而且还须致力于创造秩序。”在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中,秩序与正义这两个价值通常不会发生冲突,二者往往不可分割:秩序和和平的维续从长远来看决定于法律制度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正义的要求,而正义的实现也需要有一个有序的司法执行制度来确保“相同情况获得相同的待遇”。也就是说,法律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利用法律的秩序和正义的要求,博登海默还解释了法律的稳定性和变化性、法律的有效性和实效的关系以及法律制裁的目的等问题。
(二)法律和其它社会控制力量的区别。
立基于法律的基本性质,博登海默还论述了法律与其它社会控制力量的区别。他冷静而又深刻的指出:虽然在有组织的社会的历史上,法律作为人际关系的调节器一直发挥着巨大的和决定性的作用,但在任何这样的社会中,仅仅依凭法律这一社会控制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实际的社会中除法律之外,还存在着一些能够指导人们行为的其它工具(包括权力、行政、道德和习惯等),这些工具在实现社会目标的过程中可以补充、或者部分替代法律这一手段。也就是说,博登海默充分认识到了对社会和人们行为产生重大影响的控制力量并非法律一种,但是法律确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因为,权力意志植根于人类统治他人并使他人受其控制和影响的欲望中,而法律意志则源于人类反对权力冲动的倾向中,法律是一种限制和约束人们的欲望的工具。
(三)法律自身存在的局限性分析。
法律的性质决定了法律的作用,它是人类建设一个有序而令人满意的文明不可或缺的工具。但是,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法律的二选一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如同其他任何解决问题的方式一样,具有自身难以避免的局限性和不足,如比较武断、呆板。博登海默在书中指出“它与大多数人定制度一样存在着某些弊端。如果我们对这些弊端不予以足够重视或者完全是视而不见,那么它们就会发展成严重的操作困难。”同时也阐述了产生这些弊端或缺陷的原因:
1、法律具有保守倾向。法律的确定性要求法律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性,如果法律朝令夕改,人们将无从预见自己的行为将发生怎样的法律后果,也无所适从,法律的权威性也受到挑战。因此博登海默说“一旦法律制度设定了一种权利和义务的方案,那么为了自由、安全和预见性,就应当尽可能地避免对该制度进行不断的修改和破坏”。但是法律制定于过去而适用于现在和未来,由此决定法律之发布之日起就与社会存在一定的矛盾。客观形式不断变化,必然使法律与社会现实间存在一定的间隙和不适应性。也正是由于法律保守倾向的存在,使得法律对社会变革的方向和改革的趋势无能为力,甚至在某些时候成为改革和社会进步的绊脚石。
2、法律规范框架具有僵化性。法律的僵化性是就法律的形式结构而言,它主要由法律的普遍性引起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通常说“以法律为准绳”作为一个原则或口号是不错的,但具体到个别案件,如果用一把精确的尺子衡量所有的的案件,就显得有点不合时宜了。事实上,符合标准模式的案件很难碰到,客观事物的内涵十分丰富和复杂,即使再明确的法律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只会显得更加刻板和僵硬。
3、法律控制功能有限。制定规范的目的就在于反对和防止无序状态,然后在某些历史条件下,可能会发生把管理变成强制、把控制变成压制的现象。如果法律制度为了限制私人权力和政府权力而规定的制衡原则变得过分严厉和僵化,那么一些颇具助益的拓展和尝试也会因此而遭到扼杀。再例如违反某项法律规定会被处于罚款5000元,对于某些贫穷者来讲,这5000元可能就不堪重负过于严酷,而对于富人来讲,这5000元根本就是小菜一碟,反而可能助长为富不仁的潜意识。
法律名著读后感篇八
在漫长的暑假里,我尽情地遨游在书海中,我和书中的人物一起欢乐、悲伤,一起成长!其中夏洛——夏洛的网中一个愿意奉献的携物,为了朋友,它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它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留给我深深的感动和思考。
看完这本书,我的眼睛湿润了,夏洛真善良呀!它只是一只小蜘蛛,它没有力量反抗人类的行为,但在朋友有难的时候,夏洛却选择了牺牲自己,保全朋友。为了小猪,夏洛奉献了太多太多。当威尔伯孤单时,是夏洛陪伴他一起度过了无数个漫长、难熬的黑夜,给小猪带来了快乐;当威尔伯面临宰杀时,还是夏洛,用爱编织成了大网,拯救了小猪……而“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它虽然热爱它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夏洛是无可比拟的.。”读到这里,我被他们之间那淳朴的友情深深打动了。
我的眼泪也无法停留在眼眶里了,为这只帮别人却不求回报的小蜘蛛而流泪,为这只珍惜友谊的小猪而流泪。我合上书,静静地想,是什么使这只蜘蛛在自己短暂的生命中,不辞劳苦,只为了救一头落脚猪?是爱的力量!爱的力量是强大的,也是坚不可摧的!
“夏洛的网”是夏洛用蜘蛛丝织就的一张纯真、不求任何回报的友情之网,愿这张充满真爱和温情的友谊之网遍撒世界,网住每个人的心!
法律名著读后感篇九
《西游记》应该是最为熟悉的。我在自己上小学时就全部阅读完毕了,而且阅读了不止一遍两遍。
《朝花夕拾》也是很早就阅读过的,同样很喜欢。我觉得,这是鲁迅的众多书籍中最值得也最适合初中生阅读的一部。
《名人传》对我来说比较特别,早就购买了这部书,也粗略地读过,而比较系统、仔细地阅读,还得算这一次。阅读的时间比较长,最后的一篇《托尔斯泰传》读完已经是今年的7月22日。所阅读的是傅雷的译本,他学养深厚,作风严谨,又与罗曼·罗兰本人有过直接的通信交流,对作者作品的感受远超常人,译文自然十分出色,颇具神韵。不过,他的译本诞生于六七十年前,其中的人名地名多有与现在不同的,这是时代所限,虽是不能苛求,但多少形成了一点阅读的障碍。
《童年》的情况与《名人传》相似,我早就购买、阅读过,这次是重读。原先的那本不知怎么找不到了,还特意重买了一本。顺便的,又阅读了《在人间》,阅读了《我的大学》,将这“三部曲”一网打尽。说实在的,我并不很喜欢这几本书,其中的文化习俗之类有太大的疏远感,长长怪异的人名总是记不清楚,那琐碎的讲述风格我也感到厌烦。唉,如果不是看在“名著”、看在高尔基的面子上,我早把这书扔到一边去了。大概是同样的原因,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等,我在学生时代也都只阅读了开头而最终没有看完。可能,我对俄罗斯(苏联)的文学作品缺少感觉、缺少缘份吧,外国文学,相对来说,我比较喜欢法国的、美国的、英国的。不过,同为俄罗斯(苏联)的文学作品,《青年近卫军》、《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里的黎明静悄悄》、《卓娅和苏拉的故事》以及契诃夫的小说等我却能读得进去,甚至是读得津津有味,这又有些奇怪了。
最后,来说说令我难以释怀的《繁星·春水》。
法律名著读后感篇十
我从小就爱看故事书,前一段时间我刚刚读完三国演义,三国演义中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魏。蜀。吴三国鼎立天下的故事,魏国笑到了最后,魏国的司马炎攻破了蜀国和吴国,稳定了中原,统一了全国。
曹操生性多疑,一天,曹操生病了,他叫华佗来给他治病,华佗说要把脑壳打开,曹操一听大怒说。你肯定想打开脑壳杀死我,来人把他拖下去。绝世名医就这样死了。
刘备很爱惜人才,在赵云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小阿斗时差点丧命,刘备一听,一下子把小阿斗扔在地上,说。差点就损失我一员大将。
诸葛亮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曾多次帮助刘备打过不少胜仗,也为刘备出谋划策,刘备在临死的时候还把国家大事托付给诸葛亮。
法律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在读这本书时,我的脑海常常会浮现出这么个人:满头银发,双手生满了老茧,站在船上,慈祥地望着你。没错,那就是翠翠的外祖父,他是个淳朴的老人。他的一言一行里无不透露出对翠翠的关心。就连去世前,也在挂念着翠翠的婚事。
我好羡慕翠翠,羡慕她能有一个这么好的外祖父,无微不至地照顾她,时时关心她。我的姥姥也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喜欢姥姥做的菜,在印象中,似乎没怎么听过“奶奶菜”这个说法,而“外婆菜”确是非常耳熟。外婆煮的菜很好吃,我常嚷着“到外婆家去”,只因为喜欢她做的炒饭。
油在锅里“滋滋”地跳着舞,被搅匀了的鸡蛋在此时看起来特别嫩黄。翠绿的葱被切得整整齐齐装进了白色的盘子,清清爽爽。一想到马上可以吃到美味的炒饭,我的心也与油一同跳起了舞。于是,双脚迫不及待地奔向了饭桌。
望着眼前的炒饭,我大口地吃起来。鸡蛋被炒得嫩嫩的,有些脆脆的,香喷喷的葱味直钻鼻孔。在大火的冶炼下,米饭少了些水分,多了些嚼劲儿,姥姥笑眯眯地合不拢嘴。她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因为她知道我不爱别人唠叨。
姥姥年纪大了,岁月爬上了她的脸庞。在她中年时,抱着小小的我到处游玩,我们一直走着,走到我的心里,就像老船夫走到脆脆的心里。
法律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西游记》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每次读他,面前呈现的都是色彩斑斓、惊心动魄的场面。作者吴承恩把书中每个人物都描写的多灵活现,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一级他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古典长篇小说,它的故事源于唐代僧人玄奘前赴天竺取经。
与孙悟空一形象相反的猪八戒却是头脑简单、好吃懒做,碰到困难却常常打退堂鼓,但在他的身上我们任能找出一些难得的优点,比如憨厚老实、善良单纯、贪小利而不忘大义、吃苦耐劳、作战时也很勇猛等等。
正所谓“神魔皆有人性,精魅亦通世故”,《西游记》中人物形象的塑造既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又带着浓厚的幻想色调,表现出丰富的生活情趣和强烈的世俗化倾向。
《西游记》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是有优点的每个人都有其生存的价值,要想完成“任务”就需要大家一起朝一个方向努力。
法律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世界名著后,心中十分震撼,对主人公鲁滨逊产生了深深的钦佩之情。
这篇文章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写的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的经历。第二部分是小说的主体,写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种种经历。第三部分是写主角离开荒岛之后的事情。这三部分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第二部分。
在第二部分中,主角鲁滨逊在荒岛上不屈不挠,披荆斩棘,克服种种困难,不放弃任何活下去的机会,一路向前:开始时,鲁滨逊没有住所,只能躺在一棵树上睡觉,但躺在树上十分危险,稍不留神就会掉下去,而且可能受到野兽的袭击,可鲁滨逊坚持了下来,一天又一天,后来还为自己搭建了一个住所;有一次,他在岛上遇到了地震,附近的小岛都沉了下去,他所在的荒岛也有很大的损失,鲁滨逊慌张极了,但他没有丧失信心,勇敢地和地震“作斗争”,后来地震终于过去,鲁滨逊脱离危险;还有一次,他生了一场大病,连续病了好几个星期,在这期间,鲁滨逊发烧不断,意识恍惚,甚至连走路都摇摇晃晃,找水更是十分困难,但鲁滨逊并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坚持找能治好病的药,一次又一次地昏倒,再一次又一次地振作起来,终于,围绕在他身边的病魔离开了……最终他凭着坚强的意志,克服了种种困难,离开了荒岛。他这种斗争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不光是在小说中,在生活中这种精神也是存在着的,比如说:解放军叔叔与敌人抗战到底,最终获得胜利;霍金身患残疾,却没有放弃研究,成了一位伟大的科学家;高士其身残志坚,但还是写出了许多不朽的作品……他们充满斗争精神,才能成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充满斗争精神等于拥有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法律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暑假里,我按教师的要求,买了一本《昆虫记》,书中讲了许多昆虫的故事,非常神奇,我爱不释手,尤其是《蝉》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
七月初,蝉就在我的屋外不停地歌唱,在层内,我是主人,但在屋外他们就是真正的主人。这让有足够的条件深入地研究蝉的生活习性。
七月下旬,我开始考察幼虫刚刚离开不久的地穴。地洞是圆的,直径大约两点五厘米,洞深约四厘米,圆柱形,几乎是垂直的,地洞上下通行无阻。幼虫在地道中上上下下,一会儿,爬到靠近地面的地方,一会儿,又下到洞底。
仔细观察刚出洞的幼虫,差不多所有的幼虫都沾满了泥浆,用来挖掘的前爪沾满了淤泥。我把一个正在加工地洞的幼虫挖了出来,这只幼虫的颜色比刚出洞的幼虫白了许多,大大的眼睛近乎白色,浑浊不清,似乎看不到东西。这只盲眼幼虫比成熟幼虫的体积大许多,它浑身裹满了液体,就像得了水肿病,抓在手中,尾部会渗出清澈的液体。
从地洞出来后,幼虫立刻在附近寻找一个立足点:一棵小树,一丛百里香,或者是一枝灌木桠。
蝉的歌唱非常美妙动听。在雄蝉的胸部下,紧靠大腿的后面,有两片很宽的半圆形大盖片,右边的盖片压在左边盖片下面各有一个大空腔,普罗旺斯人称它为小教堂。在两个小教堂的外侧,蝉的腹背交接处的边缘有一个半开的钮扣大小的小孔,我们叫它为音窗。一声声的蝉鸣就从这来回的振荡中发出来了。当天气炎热时,在中午时分,蝉将它的歌分成一段一段的,每一段持续几秒钟,中间有一个很短的间隔。每一段歌声都是突然开始,然后迅速达到响亮的顶点。持续几秒钟后,逐渐降低。蝉的歌声从早上七八点钟开始,要到晚上八点才会停止。如果是阴天,或者下雨,蝉就不会叫了。
通过对蝉的研究,我真的爱上了《昆虫记》这本书。它使我学到了不知道的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也体会到了生命的珍贵和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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