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消防应急预案(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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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消防应急预案(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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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消防应急预案篇一

1.船长发布火警警报。

2.全体船员携带规定装备集合于指定地点。现场指挥点名后向船长报告:人员到齐,请指示。

3.船长指令现场指挥,查询船员消防职责,并检查船员个人装备,携带的消防器材和急救器材是否齐全。

4.现场指挥在完成查询和检查后向船长报告:查询职责完毕,请指示。

5.船长指令现场指挥:关闭火灾区域的有关门窗,通风口通道,清除火场周围的可燃物,切断有关油路、电路电源。并指令现场指挥使用消防水及可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6.现场指挥风油电切断后,想船长报告:通风口通道门窗已关闭,油路、电路以、已切断,并已开始灭火。

7.现场指挥报告船长,由于烟雾弥漫灭火人员无法深入火场,灭火效果极差。

8.船长指令现场指挥,用两条水龙水冷却火场周围,并组织探火,查明火源。

9.现场指挥在指挥探火人员正确穿戴消防员装备后向船长报告:探火员准备完毕,已进入火场。

10.现场指挥向船长报告:探火员已安全返回,已探明火源,报告起火原因及火势。

11.船长指令现场指挥:人员撤离,准备释放固定co2灭火。

12.现场指挥重新清点人数后向船长报告:人员全部撤离,并指令三副准备释放co2.

13.在三副准备释放co2完毕报告后,现场指挥报告船长:准备释放co2完毕。

14.船长指令现场指挥:释放co2.

15.现场指挥指令三副释放co2,三副模拟释放co2,完成后报告现场指挥。

16.现场指挥向船长报告:释放co2完毕,火源已扑灭,无复燃现象,请指示。

17.船长指令现场指挥:集合讲评。

18.现场指挥在完成讲评后向船长报告:讲评完毕,请指示。

19.船长指令现场指挥:演习结束,将所有使用器材归位。

船舶消防应急预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全镇范围内的各种火灾和市消防大队下达支援其他地区救火命令。

值班人员接到火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值班领导,由党委书记、镇长或值班领导启动《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立即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视火灾情况上报市消防大队,请求支援。

各党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全体机关人员、镇属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服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指挥部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指挥部组长不在单位,由副组长依次主持工作。

组长:毛。

副组长:张。

成员:各值班组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规划办。报警电话119或488。

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本小组第一责任人,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随时做好防火救援准备。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服从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由火灾发生地的村两委(企业管理人员)组成。村支部书记、主任(企业负责人)为事发现场处置第一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保护好现场,负责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着火的材料、火势、面积,交通线路、地理情况和报警人电话,并派专人在离火灾地点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员。负责通信联络、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组长:各村书记或主任(企业负责人)。

成员:各村民小组长、当地群众(企业管理人员、职工)。

抢险救援组分为三个小组。

第一小组:专职消防队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从镇政府出发。

第二小组:当天值班的全体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出发;小组长为值班组长,成员为全体值班人员。

第三小组:机关干部全体人员。负责扑灭火灾,安排专人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卫生院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指导下,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市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求援。

组长:柴(分管卫生领导)。

成员:镇卫生院和各村医生。

机关食堂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积极准备生活用品,保证抢险人员正常用餐。后勤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在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出发前,应准备好抢险工具和矿泉水等物资。到达现场的后勤人员要充分保证抢险人员所需的物资。如:灭火器、灭火水源点、矿泉水、方便面、毛巾等物资。同时,要协助困难群众开展现场自救,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做好车辆调配工作。

组长:王(分管综合办领导)。

成员:综合办及机关食堂人员。

根据指挥部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和向社会发布灾情,其他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布事件信息。留守文书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等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组长:王(分管综合办领导)。

成员:综合办文秘人员。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保护火灾现场,统计火灾损失。

组长:林世旭(分管综治领导)。

成员:综治办人员。

火灾扑灭后,镇政府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或上报镇党委和政府。

组长:王(分管消防领导)。

成员:专职消防员及相关办公室人员。

五、纪律要求。

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履行职责。凡是擅自离岗、不服从指挥,相互拖延、推诿,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船舶消防应急预案篇三

第一条为了保障运输船舶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民用钢质运输船舶(以下简称船舶)以及与船舶消防有关的个人和单位。

运输船舶,是指从事客、货运输的机动船、驳船和拖带驳船的推、拖轮。

第四条本规定由船舶及航运单位贯彻实施,交通港航公安机关和港务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第五条船舶设计、建造要符合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船舶建造规范的消防规定,并经船舶检验部门审核、检验。

船舶建造部门必须按批准的消防设计施工。凡需变更设计的,须经审核部门同意。

第六条船舶探火、报警及固定灭火系统必须保证完好适用。

船舶的消防器材要在指定位置存放,确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船舶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员装备品。

第七条船舶机舱操作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供油系统必须完好,高温管系不得裸露,及时清除可燃杂物。

第八条船舶自用的危险物品要集中存放于专门的物料间。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存放,保持安全距离。

第九条船舶载运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交通部门关于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有关规定。

船舶装卸《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的爆炸品(第1类)、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气体(第2类)、闪点低于61℃的易燃液体(第3类)、易燃固体(第4·1类)、易自燃物质(第4·2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4·3类)、氧化物质(第5·1类)、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须接受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消防监护。

第十条油船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要有防止静电产生、积聚和放电的措施;

(二)避雷装置完好,接地电阻要在规定的范围内;

(三)货油舱呼吸阀、阻火器要保持正常技术完好状态;

(四)惰性气体装置要保护完好。

第十一条客船防火要符合以下规定:

(一)要制定发生火灾时疏散旅客的应急方案,并定期演练;

(三)严禁旅客携带和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四)要实行防火值班巡视制度,并加强对旅客的防火宣传教育;

(五)旅客用过的卧具经检查后,确认无火种方可放入卧具间。

第十二条客滚船防火要执行客船防火的有关规定,并要符合以下规定:

(一)严禁上船车辆在燃油箱外夹带燃料;

(二)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毒害品的车辆上船;

(三)上船车辆要保护良好车况,燃油箱不渗漏,制动有效;

(四)车辆上船后要采取绑、扎等固定措施;

(五)航行中汽车舱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舱内禁止吸烟。

第十三条船舶装运易自燃货物,在航行途中要定时检测舱内温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不得装运已发生自燃的货物。

第十四条船舶进厂修理必须执行交通部、公安部、中船总公司制定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船舶严禁随意使用电热器具。必须使用的`,需经消防监督机构或船舶所属单位批准,并在指定处所、有专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

船舶不得随意接拉电源线。

第十六条船舶明火作业要执行国家标准《海洋营运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船舶明火作业实行审批制度。

船舶在港口停泊时明火作业由港务监督部门审批,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二)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船方不得擅自扩大明火作业范围,超过作业时限;

(四)明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要清理检查现场,不得留有火种。

第十七条船舶应在货(油)舱、机舱等禁烟处所设立明显禁烟标志,并制定火源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船员必须经过消防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并取得港务监督部门颁发的《船舶消防》培训证书。

第十九条船舶所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防火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对船员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负责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五)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

(六)组织制定重点船舶、重点部位的灭火方案,督促检查演练情况;

(七)负责消防安全奖惩事宜。

第二十条船长为船舶防火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各其消防管理规定;

(二)落实船舶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认真执行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对船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六)领导专、兼职防火员;

(七)制定船舶灭火应急方案,定期组织演练并认真作好记载;

(八)带领船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二十一条大型油船、旅游船、客滚船、航行国际航线客船等船舶,应设立一至三名专职或兼职防火员。防火员在船舶防火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本船防火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预防船舶火灾是船员和乘船旅客应尽的义务。船员和旅客应负责所在岗位和舱室的防火安全。对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和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任何人发现船舶火情,必须立即报警,并迅速进行扑救。

第二十四条船舶要制定消防应急部署和灭火预案,并定期演练。

第二十五条船舶在航行中发生火灾,船长负责组织全体船员施救,并及时向就近的港务监督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保持通讯畅通。

第二十六条船员在火灾警报发出后,应按应急部署在二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机舱应确保警报发出后五分钟内启动消防泵。

第二十七条船长在组织指挥扑救火灾中要采取正确、有效的施救措施,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亡。在火情不明时,不得盲目打开起火处所的门、窗或舱盖。

第二十八条客船发生火灾,应首先疏散旅客,保证旅客生命安全。

第二十九条船舶在港口靠泊或锚泊时发生火灾,要及时向公安消防队或港务监督部门报警。在消防队未到达前应积极自救。

船舶火灾由港务监督部门负责总体指挥,公安消防队负责灭火指挥。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船方应提供船舶及火场情况,并积极协助灭火。

第三十条船舶要配合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调查火灾原因,保护火灾现场,反映真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在船舶消防工作中,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船舶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四)在扑救火灾中,能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成绩显著的;

(五)能及时提供和反映情况,对查明起火原因有贡献的;

(六)在消防安全设施、技术装备上有重大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效显著的。

第三十二条消防奖励经费从安全奖励基金中开支。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船舶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和港务监督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本单位或上级部门要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二)故意隐匿灾情或提供假情况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电热器具、乱接乱拉电线、电插头及插座的;

(四)在禁烟场所违章吸烟的;违章进行明火作业的;明火作业审批不当的;

(七)擅自改动船舶消防设施或有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八)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日常防火管理不严,不按要求进行消防演习的;

(九)重大火险隐患,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逾期仍不加整改的;

(十)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允许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的。

第三十五条航运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船舶消防应急预案篇四

1.机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无论航行/锚泊/靠泊装卸货物,值班人员应首先击发火井装置并报告轮机长、驾驶台或船长。

2.机舱火井报警发出后,全船人员迅速按照船舶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轮机长在船长领导下行使机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

3.轮机长迅速作出判断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

4.船长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及船运业务部,并视情况报告港口主管机关或水上搜救中心。

5.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皮龙带、水枪待命。

6.对火势、起火部位不明,可派出熟悉现场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员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报告现场指挥、报告船长。

7.如探明为初起小火,应立即组织消-防-队进行现场扑救。如小面积油类火,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水雾水枪利用水雾窒息法灭火;如电器火,应立即切断有关部位电源,切断通风,然后施救。

8.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灭火人员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防止烟雾窒息或烫伤。

9.立即关闭机舱各区域的防火门,将火势控制在局部区域,以防波及驾驶台、电台、船员生活区等重要部位。

10.在港外或航行中发生火灾,应注意操纵使火区处于下风,如在港池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报告港口当局,按国际信号规则显示号灯、号型。

11.组织主要力量扑灭火头,控制火势发展。并按排人员搬移临近火场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引发爆炸,并对着火部位周围壁板进行水冷却。 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主机安全运转,应立即报告船长。

12 .施救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内/外部)

13.如火灾无法用小型灭火器和水扑灭,应立即撤离人员,果断封舱,操纵速闭装置,关掉油舱柜速闭阀和滑油柜速闭阀。现场指挥清点人数、确认人员全部撤离机舱,机舱封闭并报告船长。

14 .船长命令驾驶员释放大型co2系统灭火(或其他大型灭火系统),释放量一次放足。

15.检查机舱封闭情况,保证灭火效果。封舱至少24小时,不得擅自开启,并及时检查co2灭火效果。

16.开舱前必须派探火员进行探火(二次探火须从逃生孔进入),确认火灭方可开舱,以保安全。

17. 用水灭火时,注意保障船舶具有适当的稳性。

18 .视情备妥救生艇,一旦灭火失效进入弃船程序。

19 .火灾扑灭后注意死灰复燃。施救前、施救过程中、火灾扑灭

后的照片、录象带等有效证据(如有)注意保存。

20 .发现起火的时间、施救过程、灭火时间分别记入航行日志、轮机日志。

一.船舶:

(1)船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发出消防警报,就近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2)全体船员听到警报后,应立即到达指定集合地点,并按船舶 《应变部署表》的分工进行灭火。

(3)探火人员应在大副或轮机长的指挥下,迅速探明火源,掌握燃烧物名称、特性、火烧面积、火势蔓延方向等,并迅速报告船长。

(4)如有人在火场受威胁,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如确定火场无人应关闭通风口和其它开口,停止通风并切断电源,然后控制火势。

(5)在港外或航行时,应注意减速操纵船舶并使火区处于下风方向,并按 《信号规则》和《内河避碰规则》的要求显示号灯、号型,在港内发生火灾,要立即向公司生 产经营部和就近海事部门报告。

(6)船长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灭火方案,并对是否可能引起爆炸作出判断;消防人员 应根据船舶 《应变部署表》的分工和船长的指示全力扑救。

(7)如火势严重,当外援帮助救火时,船长应详细介绍火场情况,并予以配合。

(8)如采用封闭窒息方法灭火后,必须经过相当长时间,并组织足够的消防力量做好各种扑灭再燃的准备,才能逐步打开封闭设施,再根据情况予以通风。

二.公司

(1)应急反应小组应综合分析有关船舶的信息,研究制订扑救方案,报应急反应总指 挥审批后迅速作出有关安排,并及时通知船舶及有关部门。

(2)船舶自力扑救困难需要外力救援时,应急反应小组应立即电告消防部门、港口当 局或海事部门,尽力争取救援。

(3)如火灾施救无效,不得已弃船时,应急反应小组应迅速联系海事部门及有关港口当局,尽力实施人员救援。

(4)火灾中若有人员伤亡,应急反应小组应作出后续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灭火具体操作方法

2)按本船消防应急部署组织船员控制火势;

3)迅速探明着火部位,查明火情、起火原因及火场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

4)调整船首向,使着火部位处于下风位置,尽量减低航速和摇摆,避免急剧转向;

7)如果溢油严重,仅由本船船员组织反应难以获得理想效果,应及时报告生公司请求协助。

8)如货油舱里失火,从舱口冒出的是带有噼啪声的蓝红色几乎无烟的火焰,表示油舱含有可燃混合气,很可能引起爆炸,人员应立即撤离油舱甲板。

9)如甲板上的大量油着火,应尽快关闭输油管路,防止火蔓延到有油气的货油舱。采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随后必须用软管火喷射器喷出的泡沫或水雾作为后续支援。

10)如在泵舱里的大量油着火,流入地板时采用泡沫灭火,如是非挥发性油失火,可用泡沫火水雾灭火,同时,戴上呼吸器。火势过大,须关闭泵舱,再施放二氧化碳灭火。

11)如机舱里失火,救火人员要戴上呼吸器,采用固定式泡沫系统或压力水雾系统控制火灾。火势过大,须关闭泵舱,再施放二氧化碳灭火。

一.船舶

1、船员发现人落水,应立即大声呼叫 “左 (右)舷有人落水”,值班驾驶员应迅速按下gps上save或mob按钮,鸣放人落水警报,立即测定落水者概位。取就近救生圈投给落水者 (白天应尽量取带有烟雾信号的救生圈,夜晚应尽量取带自亮灯浮的救生圈),值班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向人落水一舷操满舵,摆开船尾,防止车叶触及落水者,然后根据不同外界环境,或采用单旋回法(270°操纵/立即行动时),或采用williamson旋回(延误行动时),或采用斯恰诺回旋法(人员失踪时)进行搜救。

2.用有效的声响器具发出人落水救生警报,全体船员迅速按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

3、船长上驾驶台指挥,轮机长下机舱协助用车。

4、确定落水者已在船尾后,在确保落水人员不被水流吸入船底或螺旋桨损伤的情况 下,应立即采取倒车、停车或掉头向落水者附近施救。

5、其余人员按船舶 《应变部署表》规定的分工进行救助。

6、兼职卫生员应作好急救准备,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急救。

7. 保持与公司的联系,按公司应急小组的指示(意见)指导搜救

二.公司

1、应急反应小组根据船舶报告的险情,立即研究施救措施和方案,对船舶进行及时 指导。

2、搜救工作结束后,应急反应小组应对人员伤亡情况及治疗迅速作出妥善安排,并及时提供医疗指导。

3. 船舶方面将搜救情况和如下事项报告公司,并按公司指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事故状况。

(2)落水者姓名。

(3)救生开始/结束的时间、地点。

(4)救生方法、天气等情况。

(5)被救者的健康状况等。

船舶消防应急预案篇五

1.机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无论航行/锚泊/靠泊装卸货物,值班人员应首先击发火井装置并报告轮机长、驾驶台或船长。

2.机舱火井报警发出后,全船人员迅速按照船舶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轮机长在船长领导下行使机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

3.轮机长迅速作出判断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

4.船长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及船运业务部,并视情况报告港口主管机关或水上搜救中心。

5.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皮龙带、水枪待命。

6.对火势、起火部位不明,可派出熟悉现场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员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报告现场指挥、报告船长。

7.如探明为初起小火,应立即组织消防队进行现场扑救。如小面积油类火,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水雾水枪利用水雾窒息法灭火;如电器火,应立即切断有关部位电源,切断通风,然后施救。

8.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灭火人员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防止烟雾窒息或烫伤。

9.立即关闭机舱各区域的防火门,将火势控制在局部区域,以防波及驾驶台、电台、船员生活区等重要部位。

10.在港外或航行中发生火灾,应注意操纵使火区处于下风,如在港池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报告港口当局,按国际信号规则显示号灯、号型。

11.组织主要力量扑灭火头,控制火势发展。并按排人员搬移临近火场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引发爆炸,并对着火部位周围壁板进行水冷却。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主机安全运转,应立即报告船长。

12.施救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内/外部)。

13.如火灾无法用小型灭火器和水扑灭,应立即撤离人员,果断封舱,操纵速闭装置,关掉油舱柜速闭阀和滑油柜速闭阀。现场指挥清点人数、确认人员全部撤离机舱,机舱封闭并报告船长。

14.船长命令驾驶员释放大型co2系统灭火(或其他大型灭火系统),释放量一次放足。

15.检查机舱封闭情况,保证灭火效果。封舱至少24小时,不得擅自开启,并及时检查co2灭火效果。

16.开舱前必须派探火员进行探火(二次探火须从逃生孔进入),确认火灭方可开舱,以保安全。

17.用水灭火时,注意保障船舶具有适当的稳性。

18.视情备妥救生艇,一旦灭火失效进入弃船程序。

19.火灾扑灭后注意死灰复燃。施救前、施救过程中、火灾扑灭后的照片、录象带等有效证据(如有)注意保存。

20.发现起火的时间、施救过程、灭火时间分别记入航行日志、轮机日志。

船舶消防应急预案篇六

(1)船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发出消防警报,就近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2)全体船员听到警报后,应立即到达指定集合地点,并按船舶《应变部署表》的分工进行灭火。

(3)探火人员应在大副或轮机长的指挥下,迅速探明火源,掌握燃烧物名称、特性、火烧面积、火势蔓延方向等,并迅速报告船长。

(4)如有人在火场受威胁,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如确定火场无人应关闭通风口和其它开口,停止通风并切断电源,然后控制火势。

(5)在港外或航行时,应注意减速操纵船舶并使火区处于下风方向,并按《信号规则》和《内河避碰规则》的要求显示号灯、号型,在港内发生火灾,要立即向公司生产经营部和就近海事部门报告。

(6)船长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灭火方案,并对是否可能引起爆炸作出判断;消防人员应根据船舶《应变部署表》的分工和船长的指示全力扑救。

(7)如火势严重,当外援帮助救火时,船长应详细介绍火场情况,并予以配合。

(8)如采用封闭窒息方法灭火后,必须经过相当长时间,并组织足够的消防力量做好各种扑灭再燃的准备,才能逐步打开封闭设施,再根据情况予以通风。

船舶消防应急预案篇七

1.机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无论航行/锚泊/靠泊装卸货物,值班人员应首先击发火井装置并报告轮机长、驾驶台或船长。

2.机舱火井报警发出后,全船人员迅速按照船舶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轮机长在船长领导下行使机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

3.轮机长迅速作出判断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

4.船长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及船运业务部,并视情况报告港口主管机关或水上搜救中心。

5.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皮龙带、水枪待命。

6.对火势、起火部位不明,可派出熟悉现场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员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报告现场指挥、报告船长。

7.如探明为初起小火,应立即组织消-防-队进行现场扑救。如小面积油类火,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水雾水枪利用水雾窒息法灭火;如电器火,应立即切断有关部位电源,切断通风,然后施救。

8.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灭火人员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防止烟雾窒息或烫伤。

9.立即关闭机舱各区域的防火门,将火势控制在局部区域,以防波及驾驶台、电台、船员生活区等重要部位。

10.在港外或航行中发生火灾,应注意操纵使火区处于下风,如在港池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报告港口当局,按国际信号规则显示号灯、号型。

11.组织主要力量扑灭火头,控制火势发展。并按排人员搬移临近火场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引发爆炸,并对着火部位周围壁板进行水冷却。 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主机安全运转,应立即报告船长。

12 .施救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内/外部)

13.如火灾无法用小型灭火器和水扑灭,应立即撤离人员,果断封舱,操纵速闭装置,关掉油舱柜速闭阀和滑油柜速闭阀。现场指挥清点人数、确认人员全部撤离机舱,机舱封闭并报告船长。

14 .船长命令驾驶员释放大型co2系统灭火(或其他大型灭火系统),释放量一次放足。

15.检查机舱封闭情况,保证灭火效果。封舱至少24小时,不得擅自开启,并及时检查co2灭火效果。

16.开舱前必须派探火员进行探火(二次探火须从逃生孔进入),确认火灭方可开舱,以保安全。

17. 用水灭火时,注意保障船舶具有适当的稳性。

18 .视情备妥救生艇,一旦灭火失效进入弃船程序。

19 .火灾扑灭后注意死灰复燃。施救前、施救过程中、火灾扑灭

后的照片、录象带等有效证据(如有)注意保存。

20 .发现起火的时间、施救过程、灭火时间分别记入航行日志、轮机日志。

一.船舶:

(1)船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发出消防警报,就近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2)全体船员听到警报后,应立即到达指定集合地点,并按船舶 《应变部署表》的分工进行灭火。

(3)探火人员应在大副或轮机长的指挥下,迅速探明火源,掌握燃烧物名称、特性、火烧面积、火势蔓延方向等,并迅速报告船长。

(4)如有人在火场受威胁,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如确定火场无人应关闭通风口和其它开口,停止通风并切断电源,然后控制火势。

(5)在港外或航行时,应注意减速操纵船舶并使火区处于下风方向,并按 《信号规则》和《内河避碰规则》的要求显示号灯、号型,在港内发生火灾,要立即向公司生 产经营部和就近海事部门报告。

(6)船长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灭火方案,并对是否可能引起爆炸作出判断;消防人员 应根据船舶 《应变部署表》的分工和船长的指示全力扑救。

(7)如火势严重,当外援帮助救火时,船长应详细介绍火场情况,并予以配合。

(8)如采用封闭窒息方法灭火后,必须经过相当长时间,并组织足够的消防力量做好各种扑灭再燃的准备,才能逐步打开封闭设施,再根据情况予以通风。

二.公司

(1)应急反应小组应综合分析有关船舶的信息,研究制订扑救方案,报应急反应总指 挥审批后迅速作出有关安排,并及时通知船舶及有关部门。

(2)船舶自力扑救困难需要外力救援时,应急反应小组应立即电告消防部门、港口当 局或海事部门,尽力争取救援。

(3)如火灾施救无效,不得已弃船时,应急反应小组应迅速联系海事部门及有关港口当局,尽力实施人员救援。

(4)火灾中若有人员伤亡,应急反应小组应作出后续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灭火具体操作方法

2)按本船消防应急部署组织船员控制火势;

3)迅速探明着火部位,查明火情、起火原因及火场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

4)调整船首向,使着火部位处于下风位置,尽量减低航速和摇摆,避免急剧转向;

7)如果溢油严重,仅由本船船员组织反应难以获得理想效果,应及时报告生公司请求协助。

8)如货油舱里失火,从舱口冒出的是带有噼啪声的蓝红色几乎无烟的火焰,表示油舱含有可燃混合气,很可能引起爆炸,人员应立即撤离油舱甲板。

9)如甲板上的大量油着火,应尽快关闭输油管路,防止火蔓延到有油气的货油舱。采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随后必须用软管火喷射器喷出的泡沫或水雾作为后续支援。

10)如在泵舱里的大量油着火,流入地板时采用泡沫灭火,如是非挥发性油失火,可用泡沫火水雾灭火,同时,戴上呼吸器。火势过大,须关闭泵舱,再施放二氧化碳灭火。

11)如机舱里失火,救火人员要戴上呼吸器,采用固定式泡沫系统或压力水雾系统控制火灾。火势过大,须关闭泵舱,再施放二氧化碳灭火。

船舶消防应急预案篇八

副组长:杨廷会毛娜。

组员:全体教职员工。

组长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副组长和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蒲曾利,成员:吴永碧(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毛娜,成员:姚红叶(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园各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杨廷会,成员:梁玉贤,黎廷敏(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幼儿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幼儿园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师生的安全逃生。

船舶消防应急预案篇九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船舶火灾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1.1编制目的

履行我国缔结和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建立宁波水域船舶污染应急反应体系,确保当发生水域污染事故时,能迅速作出有效的应急反应,尽可能地控制和清除污染物,减少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命安全、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宁波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业的协调发展。

1.2编制依据

1.2.1国内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2国际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防应结合。

(2)政府领导,依法规范。

(3)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5)群专结合,形成合力。

(6)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管辖水域(简称宁波水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工作。

临近水域发生船舶污染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宁波水域污染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陆域污染源造成水域污染事故的,参照本预案执行。

2.1领导机构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是宁波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由宁波海事局等31家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结合船舶污染应急反应行动实际需要,履行相应职责,承担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支持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2运行管理机构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在宁波海事局设立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宁波水域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工作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管理。

2.3咨询机构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包括海事、环保、油污清除、化学品防护救助、航运、救捞、海洋、气象、法律、水产、生态、保险、通信、计算机等方面的应急专家库。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可临时邀请其他相关咨询机构的.专家参加。咨询机构具体负责提供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行动的技术咨询;参与相关船舶污染应急反应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提供船舶污染应急地方法规制定、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咨询。

2.4指挥体系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体系由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有关领导和成员组成的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构成。

总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对船舶污染事故迅速做出评估、报告和通报,采取应急行动等。总指挥部设信息处理组、评估咨询组、新闻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

现场指挥部设现场指挥和现场副指挥。贯彻执行总指挥部指令;负责污染应急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现场指挥部一般设信息处理小组、污染围控清除小组、警戒监视小组、消防小组、事故调查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等,具体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置。

2.5应急反应力量

由政府拨款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组建的船舶污染应急防治专业队伍,港口、码头、设施单位组建的兼职应急防治队伍以及×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应急力量组成。

事故预防预警就是及时收集可能引起船舶污染事故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3.1预防预警信息

宁波海事局负责船舶污染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气象、海洋等部门负责提供即时的水上有关预报预警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各有关单位、船舶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事先针对不同船舶污染风险制定预案,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负责及时向船舶发布安全信息,防止水上船舶污染事故的发生,减少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的有关规定,结合水上船舶污染的特点、污染事故对人命安全和海洋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所需的应急力量和应急设备的规模,将船舶污染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污染事故(i级)、重大污染事故(ii级)、较大污染事故(iii级)、一般污染事故(iv级)四级。

5.1事故报告、核实

5.1.1事故报告

任何船舶、单位和个人发现(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应立即通过“12395”海上报警专用电话或其他通讯手段向宁波海事局报告。事故责任方应同时启动本单位(船舶)应急预案(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1.2事故核实

宁波海事局值班人员在接到船舶污染事故报警后,应如实详细做好记录;并进一步了解和核实事故信息。

5.2分级响应与预案启动

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启动本预案,成立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组建各工作组和行动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5.3信息报送与处置

宁波水域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时,发生事故船舶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宁波海事局报告。宁波海事局应按照有关信息报告制度上报市政府和省海上搜救中心。

应急反应行动各阶段的信息应逐级上报下达,重要信息应优先报送传达。

在本地区应急力量难以应对的情况下,应立即上报市政府和省海上搜救中心,请求周边力量予以支持或启动上级相关预案进行援助。

5.4评估与决策

针对船舶污染事故不同时段和应急反应阶段,及时组织专家或利用相应的辅助决策系统,对污染事故的危害、应急反应措施和投入的应急反应力量以及应急反应行动效果进行评估。

5.5应急力量的调动

根据污染事故等级、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围,及时调动相应的应急反应力量,参与应急反应行动。

5.6事故现场警戒与交通管制

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应急行动情况,需实施水上警戒和交通管制的,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实施警戒和交通管制,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5.7监测与监视

按照制定的应急监视监测方案和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和标准,对污染的水域、大气等资源等进行监测,并及时将监测监视结果上报。

5.8防火防爆

根据需要做好事故现场的防火防爆工作。

5.9污染物围控、回收与清除

根据事故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气象、海况等因素,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力量、应急设施设备和船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尽可能回收海面污染物;正确使用消油剂处理无法回收的海面污染物,消除(减轻)污染损害。

5.10敏感资源的防护

当污染危及环境敏感区,特别是饮用和工业水源地、自然(生态)保护区、旅游区、水产资源保护区时,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根据资源敏感程度、现有应急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被污染后清理的难易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因素,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优先保护的次序,制定行之有效的保护方案。

5.11人员救治与疏散

当污染造成人员伤害时,应立即开展救治和处置工作。

当污染危及周边地区较大范围人员安全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实施群体性人员紧急疏散的方案,明确疏散的范围、时间和方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指令,及时、有序、全面、安全地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妥善解决疏散人员的临时生活保障等问题。

5.12事故调查

在应急反应行动开展的同时展开事故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

5.13污染损害索赔取证

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行动中,必须重视污染损害索赔证据收集环节。各有关单位应指定专人对污染损害情况和污染事故的控制、监视及清除工作中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资源等进行详细的记录;利用拍照、摄像、污染物提取等有效手段做好原始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工作。

5.14回收污染物和污染废弃物的处理

回收的污染物和污染废弃物应按有关环保法规和规定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15应急行动结束

经综合评估,认为污染事故的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回收或清除达到预期目的,或继续清污作业已无效或继续清污代价与收效相比极不合算时,应急行动结束。

6.1应急通讯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

6.2应急队伍与应急设备保障

根据宁波水域实际情况和“重点防护、优化配置、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国家、政府、企业共同出资建设船舶污染应急专业队伍和建立防污应急设备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6.3应急技术保障

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应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做好水域环境功能区划,绘制敏感资源图;建立污染物扩散预测模型和船舶污染风险预评价方法;研发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信息系统;完善污染物监视监测技术系统等工作,建立完善的污染物应急反应技术支持系统。

6.4资金保障

宁波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和反应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市级财政资金预算,并由政府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5社会动员保障

当应急力量不足时,动员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加应急反应行动。

6.6其他保障

各有关部门还应做好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信息、治安等其他保障工作。

7.1污染损害索赔

应急反应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索赔证据的收集、汇总、整理,做好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和索赔工作。

7.2环境恢复

环保部门应组织有关单位制订污染损害场所的恢复计划(方案),并进行跟踪监测。

7.3总结评估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宁波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制订,报市政府批准。

当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经演习、实战检验发现重大缺陷、应急力量发生较大变化或应急技术更新时,均应及时进行修订。

8.2区域协作

为共同抵御船舶污染风险,应加强与相邻水域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或其他机构的合作,制定区域合作协议,明确协议的内容和提供援助的程序。

8.3宣传、培训与演习

应急组织机构应有计划地向公众广泛开展船舶污染应急宣传教育活动。

由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应急反应培训,并对各类应急反应人员进行考核。

由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每年组织一次不同规模的船舶污染应急反应演习,以保证本预案的有效实施及完善,提高应急反应的实战能力。

各专业应急力量应不定期地组织演练以提高人员的实战技能,并将演习情况报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备案。

8.4监督检查与奖惩

8.4.1监督检查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会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对本预案的实施过程和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日常人员培训、设备养护、演习等内容进行检查。

8.4.2奖惩

对在船舶污染应急行动中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或对应急反应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干扰船舶污染应急反应指挥,未按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船舶消防应急预案篇十

为了做好企业的消防工作,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企业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企业的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人事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火警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企业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灾设施。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例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科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的时候,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5、当消防人员赶到之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日常工作:

1、落实消防责任制,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每年应保证1-2次消防演习。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船舶消防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全面做好颍泉区民政局防火安全工作,确保颍泉区民政局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突发火险灾情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救,努力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指导;严格执行消防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能做到处事不惊、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有条不紊的开展报警、灭火、疏散、善后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火情,疏散人员,降低损失,全力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组长:怀金坤。

副组长:丁文孙云长巫亮。

成员:王秀杰绳忠王晓东柳虎樊爱民李红侠赵来许魁。

组长负责防火应急全面工作,指挥颍泉区民政局做好防火灭火工作;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做好颍泉区民政局的防火工作并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相关的灭火和人员疏散、撤离。结合颍泉区民政局的实际情况在消防安全领导机构下成立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一)通讯组:王秀杰。

火险发生时,立即电话报告上级,以快速得到指示,迅速通知工作人员紧急救险,及时拨打119,报告火情。

(二)灭火组:

十五楼组长:绳忠成员:王晓东孟同。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颍泉区民政局各办公区、值班室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安全防护组:

组长:樊爱民。

成员:朱峰。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李红侠。

成员:刘影向。

熟悉全局紧急避险路径,负责逃生途径与逃生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序组织疏散和撤离,负责紧急疏散和撤离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一)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当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当立即上报,局领导立即派遣人员赶赴现场查看。如属误报,应尽快查明原因,并做好值班登记;如发现确实发生火灾,应根据现场情况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到场控制火势蔓延,组织人员疏散,同时报告值班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并向119指挥中心报警。

(二)确认火灾发生后的整体处置程序。

3、局值班领导在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召集相关人员紧急处置,并成立临时救灾指挥部,单位领导人任总指挥。及时了解火情、下达扑救指令。此时必须保证与各个部位、外界的联络畅通。扑救指令包括:疏散现场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或其他有利于疏散及火灾扑救的指令。

6、工作人员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迅速按照预案布置就位,利用通讯工具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各组长应在第一时间赶到各自岗位。

(一)各楼层工作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必须先疏散人员;

(三)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

(四)疏散时如发现受伤人员,立即联络安全防护组,第一时间救治伤员。

(四)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扑救。

(一)火灾突发情况下,应设立专门的联络渠道;

(二)由通讯组负责传递各方信息,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确保火灾时通讯的畅通。

(一)安全防护组接到报警后,准备好相关救护器材、急救物资,于指挥部待命;

(三)根据火场情况出动,配合灭火组抢救伤员,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送医。

(一)各部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三)如消防应急救援部门需要,全体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火灾调查工作;

(四)办公室负责统计火灾损失,并在火灾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

(五)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包括起因、灭火、疏散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船舶消防应急预案篇十二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预防火灾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学校发生火灾时能顺利实施紧急疏散和灭火救援,设立总指挥、现场指挥、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救护警戒组、后勤保障组。

(一)总指挥:

由校长担任(校长未在现场则由在场的职位最高的校级领导担任),负责领导指挥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并及时做好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二)现场指挥:

由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担任,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确保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有序实施。学校其他校级领导分别参与各行动组的组织指挥工作。

(三)灭火行动组:

由安全保卫处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扑救初期火灾,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抢险。组员有学校义务消防员、保卫人员等。

(四)通信联络组:

由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做到及时报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迅速、及时、准确传达。组员有办公室人员、信息中心人员和火灾发生部位工作人员等。

(五)疏散引导组:

由分管德育校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师生的安全疏散撤离,确保师生不进入着火现场。组员有德育处、教学处工作人员、班主任教师和有关功能室的工作人员等。

(六)救护警戒组:由工会主席担任组长。负责配合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火场被困人员及重要物资、化学危险品等;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护抢救出来的物资。组员有火灾发生部位的工作人员、校医和工会委员。

(七)后勤保障组:

由总务主任担任组长。负责保障毛巾、水、食品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做好灭火后现场的水、电、气抢修、恢复等工作。组员有后勤工作人员。

三、处置程序和措施。

(一)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当火灾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防止火势蔓延.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安全保卫办公室报警,并拨打“110(或119)”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起火时间、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报警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单位详细地址。

学校安全保卫办公室接警后迅速发出火灾声响警报(三次急促的铃声),提示火灾发生,立即启动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

总指挥、现场指挥及学校其他校级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二)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已切断起火现场电源、气源和火源,检查现场是否已移除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疏散引导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威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楼层转角处要有老师负责接应,防止出现跳楼和踩踏事。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我逃生能力的低年级学生疏散。疏散时应遵循“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的原则。

(四)通信联络的程序和措施。

通信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迎接消防车辆,注意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五)救护警戒的程序和措施。

救护警戒组接到报警后,应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立即赶赴着火现场,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有序开展救护工作。同时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

(六)后勤保障的程序和措施。

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七)现场保护。

灭火工作结束后,救护警戒组要及时清点人数和派专人寻找可能被困人员,并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填写事故报告。

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己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九)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要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及时与受害者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要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火灾事故造成的精神创伤。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2.信息发布。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关信息发布工作要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进行。对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经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发布。

四、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学校要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通过课堂安全教育、橱窗宣传、广播站、学校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自救互救常识等。做好学校重大集会活动的消防安全教育。并按照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结束,应做好记录,总结经验,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二)预防措施。

1.图书馆、功能室、机房、体育馆、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经常对本部位消火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认真做好记录。

2.图书馆、功能室、机房、体育馆、食堂等处的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

3.定期检查应急照明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线路是否老化,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食堂、锅炉房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操作间、加工间等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经常检查燃料管道(路)接口、阀门,气体钢瓶必须与明火隔离摆放。保证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

船舶消防应急预案篇十三

内容摘要:

应急预案编制后必须经过演练的检验方可确定,基本的检验标准是能否实现制定预案的预期目标。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演练,使参加演练的每一位员工明确自己的任务和职责,通过定期培训使全体员工能熟练掌握“三懂、四会”等消防基础知识。

应急预案演练的目的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检查对突发火灾事故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四)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应急机制。

(五)科普宣教。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

应急预案演练的原则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二)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救援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考核,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策划演练内容,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制订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

(四)统筹规划,厉行节约。统筹规划应急演练活动,适当开展综合性演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提高应急演练效益。

根据组织形式、演练内容、演练目的与作用等不同分类方法划分,应急预案演练分为不同种类。

(一)按组织形式划分,分为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

1.桌面演练。桌面演练是指参演人员利用地图、沙盘、流程图、计算机模拟、视频会议等辅助手段,针对事先假定的演练情景,讨论和推演应急决策及现场处置的过程,从而促进相关人员掌握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提高指挥决策和协同配合能力。桌面演练通常在室内完成。

2.实战演练。实战演练是指参演人员利用应急处置涉及的设备和物资,针对事先设置的突发火灾事故情景及其后续的发展情景,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的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和后勤保障等应急能力。实战演练通常要在特定场所完成。

(二)按演练内容划分,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

1.单项演练。单项演练是指只涉及应急预案中特定应急响应功能或现场处置方案中一系列应急响应功能的演练活动。注重针对一个或少数几个参与单位(岗位)的特定环节和功能进行检验。

2.综合演练。综合演练是指涉及应急预案中多项或全部应急响应功能的演练活动。注重对多个环节和功能进行检验,特别是对不同单位(部门)之间应急机制和联合应对能力的检验。

(三)按演练目的与作用划分,分为检验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研究性演练。

1.检验性演练。检验性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应急准备的充分性、应急机制的协调性及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而组织的演练。

2.示范性演练。示范性演练是指为向观摩人员展示应急能力或提供示范教学,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开展的表演性演练。

3.研究性演练。研究性演练是指为研究和解决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重点、难点问题,试验新方案、新技术、新装备而组织的演练。

不同类型的演练相互结合,可以形成单项桌面演练、综合桌面演练、单项实战演练、综合实战演练、示范性单项演练、示范性综合演练等。

演练组织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规划,按照“先单项后综合、先桌面后实战、循序渐进、时空有序”等原则,合理规划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时间、地点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半年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其他单位应当每年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演练应在相关预案确定的应急领导机构或指挥机构领导下组织开展。演练组织单位要成立由相关单位领导组成的演练领导小组,通常下设策划部、保障部和评估组;对于不同类型和规模的演练活动,其组织机构和职能可以适当调整。根据需要,可成立现场指挥部。

(一)演练领导小组。

演练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演练活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审批决定演练的重大事项。演练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演练组织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一般由演练组织单位或主要协办单位负责人担任;小组其他成员一般由各演练参与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在演练实施阶段,演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通常分别担任演练总指挥、副总指挥。

(二)策划部。

策划部负责应急演练策划、演练方案设计、演练实施的组织协调、演练评估总结等工作。策划部设总策划、副总策划,下设文案组、协调组、控制组、宣传组等。

1.总策划:总策划是演练准备、演练实施、演练总结等阶段各项工作的主要组织者,一般由演练组织单位具有应急演练组织经验和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经验的人员担任;副总策划协助总策划开展工作,一般由演练组织单位或参与单位的有关人员担任。

2.文案组:在总策划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制定演练计划、设计演练方案、编写演练总结报告以及演练文档归档与备案等;其成员应具有一定的演练组织经验和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经验。

3.协调组:负责与演练涉及的相关单位以及本单位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其成员一般为演练组织单位及参与单位的行政、外事等部门人员。

4.控制组:在演练实施过程中,在总策划的直接指挥下,负责向演练人员传送各类控制消息,引导应急演练进程按计划进行。其成员最好有一定的演练经验,也可以从文案组和协调组抽调,常称为演练控制人员。

5.宣传组:负责编制演练宣传方案、整理演练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和开展新闻发布等。其成员一般是演练组织单位及参与单位宣传部门的人员。

(三)保障部。

保障部负责调集演练所需物资装备,购置和制作演练模型、道具、场景,准备演练场地,维持演练现场秩序,保障运输车辆,保障人员生活和安全保卫等。其成员一般是演练组织单位及参与单位后勤、财务、办公等部门人员,常称为后勤保障人员。

(四)评估组。

评估组负责设计演练评估方案和编写演练评估报告,对演练准备、组织、实施及其安全事项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评估,及时向演练领导小组、策划部和保障部提出意见、建议。其成员一般是应急管理专家、具有一定演练评估经验和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经验专业人员,常称为演练评估人员。评估组可由上级或专业部门组织,也可由演练组织单位自行组织。

(五)参演队伍和人员。

参演人员包括应急预案规定的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等。

参演人员承担具体演练任务,针对模拟火灾事故场景作出应急响应行动。有时也可使用模拟人员替代未到现场参加演练的单位人员,或模拟事故的发生过程,如释放烟雾、模拟顾客等。

单位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之前,应当做好下列四项准备工作:

(一)制定演练计划。

演练计划由文案组编制,经策划部审查后报演练领导小组批准。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演练目的.,明确举办应急演练的原因、演练要解决的问题和期望达到的效果等。

2.分析演练需求,在对事先设定火灾事件故风险及应急预案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需调整的演练人员、需锻炼的技能、需检验的设备、需完善的应急处置流程和需进一步明确的职责等。

3.确定演练范围,根据演练需求、经费、资源和时间等条件的限制,确定演练事件类型、等级、地域、参演机构及人数、演练方式等。演练需求和演练范围往往互为影响。

4.安排演练准备与实施的日程计划。包括各种演练文件编写与审定的期限、物资器材准备的期限、演练实施的日期等。

5.编制演练经费预算,明确演练经费筹措渠道。

(二)设计演练方案。

演练方案由文案组编写,通过评审后由演练领导小组批准,必要时还需报有关主管单位同意并备案。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演练目标。

演练目标是需完成的主要演练任务及其达到的效果,一般说明“由谁在什么条件下完成什么任务,依据什么标准,取得什么效果”。演练目标应简单、具体、可量化、可实现。一次演练一般有若干项演练目标,每项演练目标都要在演练方案中有相应的事件和演练活动予以实现,并在演练评估中有相应的评估项目判断该目标的实现情况。

2.设计演练情景与实施步骤。

演练情景要为演练活动提供初始条件,还要通过一系列的情景事件引导演练活动继续,直至演练完成。演练情景包括演练场景概述和演练场景清单。

(1)演练场景概述:要对每一处演练场景的概要说明,主要说明火灾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速度、强度与危险性、受影响范围、人员和物资分布、可能造成的损失、后续发展预测、气象及其他环境条件等。

(2)演练场景清单:要明确演练过程中各场景的时间顺序列表和空间分布情况。演练场景之间的逻辑关联依赖于火灾事故发展规律、控制消息和演练人员收到控制消息后应采取的行动。

3.设计评估标准与方法。

演练评估是通过观察、体验和记录演练活动,比较演练实际效果与目标之间的差异,总结演练成效和不足的过程。演练评估应以演练目标为基础。每项演练目标都要设计合理的评估项目方法、标准。根据演练目标的不同,可以用选择项(如:是/否判断,多项选择)、主观评分(如:1—差、3—合格、5—优秀)、定量测量(如:响应时间、被困人数、获救人数)等方法进行评估。

为便于演练评估操作,通常事先设计好评估表格,包括演练目标、评估方法、评价标准和相关记录项等。有条件时还可以采用专业评估软件等工具。

4.编写演练方案文件。

演练方案文件是指导演练实施的详细工作文件。根据演练类别和规模的不同,演练方案可以编为一个或多个文件。编为多个文件时可包括演练人员手册、演练控制指南、演练评估指南、演练宣传方案、演练脚本等,分别发给相关人员。对涉密应急预案的演练或不宜公开的演练内容,还要制订保密措施。

(1)演练人员手册:内容主要包括演练概述、组织机构、时间、地点、参演单位、演练目的、演练情景概述、演练现场标识、演练后勤保障、演练规则、安全注意事项、通信联系方式等,但不包括演练细节。演练人员手册可发放给所有参加演练的人员。

(2)演练控制指南:内容主要包括演练情景概述、演练事件清单、演练场景说明、参演人员及其位置、演练控制规则、控制人员组织结构与职责、通信联系方式等。演练控制指南主要供演练控制人员使用。

(3)演练评估指南:内容主要包括演练情况概述、演练事件清单、演练目标、演练场景说明、参演人员及其位置、评估人员组织结构与职责、评估人员位置、评估表格及相关工具.通信联系方式等。演练评估指南主要供演练评估人员使用。

(4)演练宣传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宣传目标、宣传方式、传播途径、主要任务及分工、技术支持、通信联系方式等。

(5)演练脚本:对于重大综合性示范演练,演练组织单位要编写演练脚本,描述演练事件场景、处置行动、执行人员、指令与对白、视频背景与字幕、解说词等。

5.演练方案评审。

对综合性较强、风险较大的应急演练,评估组要对文案组制订的演练方案进行评审,确保演练方案科学可行,以确保应急演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演练动员与培训。

在演练开始前要进行演练动员和培训,确保所有演练参与人员掌握演练规则、演练情景和各自在演练中的任务。

所有演练参与人员都要经过应急基本知识、演练基本概念、演练现场规则等方面的培训。对控制人员要进行岗位职责、演练过程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对评估人员要进行岗位职责、演练评估方法、工具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对参演人员要进行应急预案、应急技能及个体防护装备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四)应急演练保障。

1.人员保障。

演练参与人员一般包括演练领导小组、演练总指挥、总策划、文案人员、控制人员、评估人员、保障人员、参演人员、模拟人员等,有时还会有观摩人员等其他人员。在演练的准备过程中,演练组织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保证相关人员参与演练活动的时间;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和培训,提高演练人员素质和技能。

2.经费保障。

演练组织单位每年要根据应急演练规划编制应急演练经费预算,纳入该单位的年度财政(财务)预算,并按照演练需要及时拨付经费。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演练经费专款专用、节约高效。

3.场地保障。

根据演练方式和内容,经现场勘察后选择合适的演练场地。桌面演练一般可选择会议室或应急指挥中心等;实战演练应选择与实际情况相似的地点,并根据需要设置指挥部、集结点、接待站、供应站、救护站、停车场等设施。演练场地应有足够的空间,良好的交通、生活、卫生和安全条件,尽量避免干扰公众生产生活。

4.物资和器材保障。

根据需要,准备必要的演练材料、物资和器材,制作必要的模型设施等,主要包括:

(1)信息材料:主要包括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的纸质文本、演示文档、图表、地图、软件等。

(2)物资设备:主要包括各种应急抢险物资、特种装备、办公设备、录音摄像设备、信息显示设备等。

(3)通信器材:主要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海事电话、传真机、计算机、无线局域网、视频通信器材和其他配套器材,尽可能使用已有通信器材。

(4)演练情景模型:搭建必要的模拟场景及装置设施。

5.通信保障。

应急演练过程中应急指挥机构、总策划、控制人员、参演人员、模拟人员等之间要有及时可靠的信息传递渠道。根据演练需要,可以采用多种公用或专用通信系统,必要时可组建演练专用通信与信息网络,确保演练控制信息的快速传递。

6.安全保障。

演练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演练组织与实施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大型或高风险演练活动要按规定制定专门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并对关键部位和环节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针对性演练。根据需要为演练人员配备个体防护装备,购买商业保险。对可能影响公众生活、易于引起公众误解和恐慌的应急演练,应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告示演练内容、时间、地点和组织单位,并做好应对方案,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演练现场要有必要的安保措施,必要时对演练现场进行封闭或管制,保证演练安全进行。演练出现意外情况时,演练总指挥与其他领导小组成员会商后可提前终止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一)演练启动。

演练正式启动前一般要举行简短仪式,由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并启动演练活动。

(二)演练执行。

1.演练指挥与行动。

(1)演练总指挥负责演练实施全过程的指挥控制。当演练总指挥不兼任总策划时,一般由总指挥授权总策划对演练过程进行控制。

(2)按照演练方案要求,应急指挥机构指挥各参演队伍和人员,开展对模拟演练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完成各项演练活动。

(3)演练控制人员应充分掌握演练方案,按总策划的要求,熟练发布控制信息,协调参演人员完成各项演练任务。

(4)参演人员根据控制消息和指令,按照演练方案规定的程序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完成各项演练活动。

(5)模拟人员按照演练方案要求,模拟未参加演练的单位或人员的行动,并作出信息反馈。

2.演练过程控制。

总策划负责按演练方案控制演练过程。

(1)桌面演练过程控制。

在讨论桌面演练中,演练活动主要是围绕对所提出问题进行讨论。由总策划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部署引入一个或若干个问题。参演人员根据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讨论应采取的行动。

在角色扮演或推演式桌面演练中,由总策划按照演练方案发出控制消息,参演人员接收到事件信息后,通过角色扮演或模拟操作,完成应急处置活动。

(2)实战演练过程控制。

在实战演练中,要通过传递控制消息来控制演练进程。总策划按照演练方案发出控制消息,控制人员向参演人员和模拟人员传递控制消息。参演人员和模拟人员接收到信息后,按照发生真实事件时的应急处置程序,或根据应急行动方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行动。

控制消息可由人工传递,也可以用对讲机、电话、手机、传真机、网络等方式传送,或者通过特定的声音、标志、视频等呈现。演练过程中,控制人员应随时掌握演练进展情况,并向总策划报告演练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演练解说。

在演练实施过程中,演练组织单位可以安排专人对演练过程进行解说。解说内容一般包括演练背景描述、进程讲解、案例介绍、环境渲染等。对于有演练脚本的大型综合性示范演练,可按照脚本中的解说词进行讲解。

4.演练记录。

演练实施过程中,一般要安排专门人员,采用文字、照片和音像等手段记录演练过程。文字记录一般可由评估人员完成,主要包括演练实际开始与结束时间、演练过程控制情况.各项演练活动中参演人员的表现、意外情况及其处置等内容,尤其是要详细记录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如进入“危险”场所而无安全防护,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疏散等)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照片和音像记录可安排专业人员和宣传人员在不同现场、不同角度进行拍摄,尽可能全方位反映演练实施过程。

5.演练宣传报道。

演练宣传组按照演练宣传方案作好演练宣传报道工作。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媒体组织、广播电视节目现场采编和播报等工作,扩大演练的宣传教育效果。对涉密应急演练要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三)演练结束与终止。

演练完毕,由总策划发出结束信号,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演练结束后所有人员停止演练活动,按预定方案集合进行现场总结讲评或者组织疏散。保障部负责组织人员对演练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

演练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经演练领导小组决定,由演练总指挥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指令终止演练:

2.出现特殊或意外情况,短时间内不能妥善处理或解决时,可提前终止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单位还应当对演练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根据演练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完善改进措施,提高演练和实战能力。

(一)演练评估。

演练评估是在全面分析演练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比参演人员表现与演练目标要求,对演练活动及其组织过程作出客观评价,并编写演练评估报告的过程。所有应急演练活动都应进行演练评估。

演练结束后可通过组织评估会议、填写演练评价表和对参演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也可要求参演单位提供自我评估总结材料,进一步收集演练组织实施的情况。

演练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演练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参演人员的处置能力、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对完善预案的建议等。

(二)演练总结。

演练总结可分为现场总结和事后总结。

1.现场总结。在演练的一个或所有阶段结束后,由演练总指挥、总策划、专家评估组长等在演练现场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评和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本阶段的演练目标、参演队伍及人员的表现、演练中暴露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等。

2.事后总结。在演练结束后,由文案组根据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现场总结等材料,对演练进行系统和全面的总结,并形成演练总结报告。演练参与单位也可对本单位的演练情况进行总结。

演练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演练目的,时间和地点,参演单位和人员,演练方案概要,发现的问题与原因,经验和教训,以及改进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三)成果运用。

对演练暴露出来的问题,演练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包括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对应急物资装备有计划地更新等,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文件归档与备案。

演练组织单位在演练结束后应将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评估报告、演练总结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布置或参与组织的演练,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备案的演练,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将相应资料报有关部门备案。

(五)考核与奖惩。

演练组织单位要注重对演练参与单位及人员进行考核。对在演练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要求参加演练,或影响演练正常开展的,可给予相应批评。

船舶消防应急预案篇十四

1、组长:羽火荣。

2、副组长:梁旭泉、岑子均、温劲研、孔雪兰。

3、组员:李树新、钟爱华、梁小玲、何水枝。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岑子均(安全办公室主任)成员:温劲研(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梁旭泉成员:李树新、孔雪兰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孔雪兰(政教处负责人)成员:刘桂梅(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罗学演。成员:级组长。各班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学生宿舍各楼层学生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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