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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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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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的协作和共同努力。需要制定方案的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分析和决策能力,能够快速做出准确的判断和选择。下面是一些成功的方案制定经验分享,供大家参考。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一

按照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03号)、《关于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甘人社通〔2015〕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武威市境内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补贴。

二、实施时间。

自201月1日起实施,按国家规定执行到年底。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布置。209月10日前制订方案并召开部门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同时做好政策宣传,一是结合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召开县、区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培训会;二是在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2、工作实施。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15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2015年及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在次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程序审核拨付。

3、工作总结。县区人社局每年将稳岗位补贴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人社厅。相关补贴审核资料由人社部门分级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四、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100%。

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参保减少人数为基数,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情形。申报企业对本企业裁员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五、补贴标准。

2015年补贴标准: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含2%)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裁员率在2%至3%(含3%)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裁员率在3%至4%(含4%)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裁员率高于4%的,不给予稳岗补贴。

以后年度补贴标准根据省上要求执行。

六、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

5、《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附件1、2或3);。

6、《企业上年度离职人员花名册》(附件4);。

7、企业上年度失业金缴费凭据;。

8、首次申报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申报程序。

1、申请。中央、省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申请,市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市人社局、市就业局申请,县区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县区人社局、县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过期不予受理。

2、受理及审核。县区属企业经县区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复审。市属企业直接由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审核。

人社部门审核用工人数和裁员率,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

审核结果在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市财政局复核。

3、复核与拨付。市财政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进行复核。经复核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拨付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开户银行。

1、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切实做好补贴审核、公示工作,并建立完善补贴发放台账,要切实把补贴资金用在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上,切实发挥政策稳定岗位、预防失业的作用。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县、区人社局要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受理、审核、公示等环节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补贴申报、拨付程序,加强监管,规范操作,确保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3、跟踪监测,开展评估。市、县、区就业(社保)局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按时填报《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附件5),并于每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市属企业、本县、区上季度稳岗补贴发放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各企业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骗取、套取补贴,如有违反,将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

1、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

2、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表(市属企业);。

3、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表(县区企业);。

4、企业上年度离职人员花名册;。

5、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

下载:附件相关表格(附件1、2或附件1、3正反双面打印)。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二

各学院:

为贯彻中省有关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季”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开展时间:2022年4~6月

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牵头,各学院协助组织实施,分别开展学校层面和学院层面的就业创业服务活动。

(一)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咨询活动

1做好政策宣讲。依据《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201)版》,对2022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进行进一步的宣传咨询,将就业政策、求职签约、创业扶持和毕业手续办理等程序给学生讲清、讲透。

2鼓励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各学院应着力宣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应届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等国家和基层项目,通过座谈、宣讲等方式,鼓励毕业生到基层、中小微企业建功立业。同时,做好已在基层就业学生的联络回访。

建设信息专栏。各学院要设立“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宣传栏”,宣传好政策,传递好信息,热诚为毕业生服务。

(二)切实加强就业信息通道建设

1信息平台。加强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利用学院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信息化手段,实时传递、发布就业需求信息等。

2就业渠道。调动全体教职员工、校友等资,通过多种形式,邀请用人单位到我校举办校园专场招聘(宣讲)会。

网络视频招聘会。学校将于4月28日举办第二场“xx科技大学2022届毕业生网络视频招聘会”。各学院也要积极举办学院级各类招聘活动,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三)就业创业大讲堂

继续开展“就业创业大讲堂”活动。鼓励各学院推荐主讲人人选,承办“就业创业大讲堂”,学生处负责组织安排。

(四)关注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

针对研究生,相关学院要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上的有效促进作用,认真总结、分析各专业研究生的就业状况,通过专题培训和“一对一”谈话等措施,切实做好研究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五)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积极引导、扶持和培育学生积极从事科技型、引领型创业活动。通过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开设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为创业学生提供创业导师、创业方案风险评估等服务。

(六)重视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

各学院要摸清就业困难毕业生真实情况,建立信息台账,抓住本学期求职招聘的关键阶段,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一对一”、“多对一”帮扶、优先推荐岗位、加强就业创业指导等措施,开展就业创业精准帮扶工作。

(七)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程的教学检查和督导

“就业创业服务季”活动期间,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组织专人对全校《就业指导》程开展教学检查。

1加强领导。就业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前安排,精心准备,做好动员,充分发挥毕业班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的模范作用,有效推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2精心实施。在前期活动征集的基础上,各学院已申报了相关活动,请各学院认真筹备相关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全员参与。要广泛宣传,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上做好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广大教师,特别是专业教师在就业创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关心、支持、参与学校就业创业工作。

4认真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全面总结工作,认真分析,于2022年7月8日(星期五)16:00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xx校区),电子版同时发至:。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三

6月1日至6月30日

1、各类劳动者,重点是具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

2、各类创业人员,重点是实现创业一年以内的各类初次创业者;

3、具有创业热情和创业意愿的各类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1、主动开展需求普查。以街道(镇)为单位,全面掌握具有创业意愿的大中专毕业生、城乡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创业需求,及时掌握实现创业一年以内的初次创业人员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具有创业热情的各类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创业意愿,做到基础台账明,动态数据清,创业带动就业情况准,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实现创业带动就业信息的动态管理。

2、积极落实专场活动。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牵头单位,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银行,以及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总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相关单位,选择一到两个人员比较集中的大型广场,组织开展大型的宣传活动,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就业创业培训登记,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和创业项目,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3、深入推进社区宣传。一方面,通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将就业创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两级扶持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最新就业创业信息等内容张贴到社区宣传栏内,提高创业政策和创业信息的普及率;另一方面,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组织开展送“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创业场地、创业服务”进基层活动,现场免费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积极引导城乡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创业信心,进一步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和创业氛围。

4、大力组织校园宣传。主动联系辖区内的大中专院校,邀请近年来我区创业成功人士进入校园现身说法,对即将踏上社会实现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创业政策短训班,同时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以及符合应届毕业大学生实际的创业项目。通过创业成功人士有意识的引导,提高具有创业意愿大学生的心理、管理、经营素质,增强其适应和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

5、切实强化对接服务。充分利用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服务窗口,在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和信息宣传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掌握具有创业意愿人员的创业意向、创业状态以及已实现创业人员对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创业服务的需求,对照现有政策及时提供对接服务,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及时予以上报。

1、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创业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让我市创业扶持政策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区新一轮创业高潮。

2、深入开展创业政策的宣传服务。对创业者在工商、税务、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两项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提供宣传和服务。

3、宣传创业服务体系。让广大创业者以及具有创业意愿的其他人员充分了解政府就业机构、创业培训机构的各项职能,使他们能够得到良好的创业服务。

4、发挥舆论导向,宣传和表彰创业典型和优秀创业者,激发全区各类创业群体的创业激情。

1、启动创业者普查

时间:6月1日―25日

地点:全区范围

内容:走访有创业意愿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城乡失业人员,全面摸查创业意向;走访已创业人员的经营场所,各创业孵化基地,了解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将摸查情况登记造册,纳入创业服务信息系统。

2、开展专场宣传咨询

时间:6月中旬

地点:万达广场

内容: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创业政策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创业政策咨询、创业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创业培训申请等业务,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创业项目等。

3、推动创业服务进社区

时间:6月10日―25日

地点:失业人员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

内容:设立免费咨询服务台,发放“创业政策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创业政策咨询、创业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创业培训申请等业务,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创业项目等。

4、开展校园宣传

时间:6月21日―28日

地点: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江南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邀请创业成功人士进入校园现身说法,对即将踏上社会实现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创业政策短训班,同时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以及符合应届毕业大学生实际的创业项目。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东南大学等签约院校中有来锡就业创业意向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1、高度重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均要高度重视本轮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和开展相关活动,并动员辖区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2、创新思路。除按照上述安排外,各街道(镇)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做到活动特色鲜明、亮点纷呈。

3、力求实效。活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创业就业政策的宣传,注重实效。

4、整合联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因地制宜发挥各自优势,积极踊跃参加宣传活动月的各项活动,相互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创业促就业的合力。

5、认真总结。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相关工作,并根据要求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创业政策宣传月中好的做法和亮点。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5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1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二、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已在本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裁员率”是指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与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

其中:“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份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至12月份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

“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1至12月份参保人数的均值。

20**年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6%,20**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5%。

以后年度裁员率按汕头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末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适时调整。

三、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提交以下资料:

(1)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应清楚说明企业的生产情况、用工情况、参保情况和裁员情况等;

(2)《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1-12月地税部门的社保费征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用工备案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企业应于每年6月30日前提出稳岗补贴申请。

20**、20**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2016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请。

(二)信息校核。

每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填写《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备齐申请材料,并将《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分别送至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信息校核。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分别对企业填写的《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有关申报信息进行校核,加具审核意见。

(三)材料提交。

企业完成信息校核后,应按规定时间内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已校核的《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及申请材料。

对材料不齐或有疑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要求企业补正。

材料不齐或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当次申请资格。

市直企业稳岗补贴申请由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受理。

区(县)企业的申请由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

(四)资格审核。

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管辖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稳岗补贴申请条件的企业给予批准,并核定企业稳岗补贴的`金额。

(五)结果公示。

经审核批准确定的补贴企业及补贴金额,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结束后,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填写《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情况表》(见附件2)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公示及上报工作原则上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

(六)资金拨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全市补贴企业及补贴金额后,拟定稳岗补贴资金拨付计划,连同《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拨付审批表》(见附件3)等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的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按照基金拨付程序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及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

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原则上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

五、补贴标准

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六、资金管理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稳岗补贴纳入本市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并凭相关资料和凭证在“其他促进就业支出”科目核算。

七、实施期限

稳岗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5]30号)精神,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政策范围

对2014年以来,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以下企业:

(一)实施兼并重组企业。

指按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规定,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企业。

(二)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

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省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9号)等规定的化解产能过剩企业。

(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陕西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淘办发〔2013〕3号)等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四)中小企业。

指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企业。

(五)其他行业、企业。

指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二、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三、补贴项目、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项目及标准

1、对符合稳岗补贴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项目支出。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2、符合失业调控政策的企业,可继续按照安康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11]347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

3、同时符合稳岗政策和失业调控政策的企业,可同时申报稳岗补贴和调控补贴,但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二)补贴期限。

稳岗补贴政策从20**年开始执行到2020年底结束,共7年。

四、工作流程

稳岗补贴采取年度一次性申报、相关部门共同审核、按年度拨付的办法。

20**年符合条件的,可在2015年7月底前一并提出申请。

此后,每年6月底前提出申请。

(一)资格认定。

申报享受补贴的企业填写《安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1),向同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依据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政策规定范围,对企业是否符合政策范围进行资格认定。

中省驻安企业、行业单位的资格认定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申报资料。

经主管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携带以下资料到本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对应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补贴。

1、安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批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补贴职工花名册(含电子版);

4、企业稳定岗位采取的具体措施;

5、不裁员、少裁员承诺书;

6、上年度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凭证;

7、开户银行名称、账号;

8、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审核程序

1、在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后向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贴意见,经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由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交补贴资料审核后,再由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交市人社行政部门审定。

2、在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后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审核并提出补贴意见后,提交市人社行政部门审定。

3、市人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交的全市企业稳岗补贴资金进行联审,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的次日起,在市人社部门机关网站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部门根据确定的全市企业补贴数额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拨付补贴总资金。

市本级企业由市社保中心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县区企业由市社保中心分别向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列“其他费用-稳定岗位补贴”支出。

社保补贴采取先交后补的办法,由企业在正常缴费后,将稳岗补贴直接划入企业账户。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协调。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本辖区企业类型、产业结构调整、经营管理规范和环保政策落实等情况;人社部门负责牵头、协调、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审查企业裁员、参保缴费及补贴金额审核(审查企业裁员、参保缴费及提出补贴意见,由市县区失业保险工作经办机构具体核实);市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补贴资金,并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管。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通力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工作。

(二)强化基金管理。

市人社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使用计划,加强监管,跟踪问效,简化手续,规范流程,确保基金安全。

对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企业,撤销其享受补贴资格并收回拨付的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加强跟踪监测。

市、县区失业保险工作经办机构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全部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掌握岗位变化动态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定期分析稳岗补贴政策效果,及时上报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财政部门要对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做好统计上报。

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将全市企业享受稳岗补贴资金拨付后,要做好稳岗补贴相关数据统计工作,于每年9月20前,按照《安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2)要求,据实填写有关内容报市人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上报省人社厅。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就业驿站建设管理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以帮扶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试试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提升就业质量为目标,在各社区设立就业驿站,承载就业服务平台,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就业驿站的设立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依托辖区产业,重点扶持本地特色产业,坚持谁建设,谁受益,结合各社区实际具体实施建设。

注重宣传引导。各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透明度,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就业创业,实现脱贫致富。

注重精准帮扶。各社区要以就业驿站为载体开展工作,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技能培训等服务,实现送政策到家、送就业到户、送技能到人。

注重落实政策。各社区要积极和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建立联系,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健全就业驿站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六

按照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03号)、《关于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甘人社通〔2015〕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武威市境内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补贴。

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20年底。

1、宣传布置。2015年9月10日前制订方案并召开部门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同时做好政策宣传,一是结合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召开县、区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培训会;二是在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2、工作实施。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15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2015年及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在次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程序审核拨付。

3、工作总结。县区人社局每年将稳岗位补贴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人社厅。相关补贴审核资料由人社部门分级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100%。

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参保减少人数为基数,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情形。申报企业对本企业裁员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015年补贴标准: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含2%)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裁员率在2%至3%(含3%)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裁员率在3%至4%(含4%)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裁员率高于4%的,不给予稳岗补贴。

以后年度补贴标准根据省上要求执行。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

5、《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附件1、2或3);

6、《企业上年度离职人员花名册》(附件4);

7、企业上年度失业金缴费凭据;

8、首次申报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申请。中央、省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申请,市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市人社局、市就业局申请,县区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县区人社局、县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过期不予受理。

2、受理及审核。县区属企业经县区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复审。市属企业直接由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审核。

人社部门审核用工人数和裁员率,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

审核结果在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市财政局复核。

3、复核与拨付。市财政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进行复核。经复核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拨付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开户银行。

1、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切实做好补贴审核、公示工作,并建立完善补贴发放台账,要切实把补贴资金用在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上,切实发挥政策稳定岗位、预防失业的作用。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县、区人社局要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受理、审核、公示等环节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补贴申报、拨付程序,加强监管,规范操作,确保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3、跟踪监测,开展评估。市、县、区就业(社保)局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按时填报《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附件5),并于每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市属企业、本县、区上季度稳岗补贴发放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各企业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骗取、套取补贴,如有违反,将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

2、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表(市属企业);

3、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表(县区企业);

4、企业上年度离职人员花名册;

5、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

下载:附件相关表格(附件1、2或附件1、3正反双面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安全稳定会议精神,让全系师生树立安全稳定重于泰山、安全工作预防为先的思想意识,确保信息电子工程系各项工作安全稳定,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信息电子工程系总支、行政研究,特制定以下:

信息电子工程系安全稳定工作组长李琳、赵昌明负责信息电子工程系安全稳定全面工作,李琳侧重负责教师方面的安全稳定,赵昌明侧重负责学生方面安全稳定。办公区域设备实施“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信息电子工程系安全稳定工作副组长李乐平侧重负责实验实训及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顶岗实习安全稳定工作、网站建设安全稳定工作,副组长杨万里负责教育教学资料安全管理及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信息电子工程系副组长童敏、虞尚明侧重学生管理工作、党建工作的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学生管理工作与党建工作管理。

信息电子工程系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安全稳定工作,各辅导员负责所管理班级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各实验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稳定工作,各任课教师负责本课堂的安全稳定,并对未到校上课学生及时通知辅导员处理。

组织全体新生,尤其是中专新生学习《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安全知识手册》、《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熟悉安全稳定内容,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人为本的意识。

聘请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老师9月13日对11级全体中专新生进行心理辅导,稳定学生情绪,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聘请学院保卫处9月20日对全体11级中专新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学生安全、稳定的警惕性。

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黑板报、专题讲座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让安全稳定工作形象生动,深入人心。

召开专职辅导员工作会、实验员工作会、全系教职工大会、学生干部工作会、寝室室长工作会,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寝室室长的积极性,实施安全工作齐抓共管,安全工作有骨干、有重点、有典型,形成一支多角度、多层次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队伍,共保信息电子工程系的安全稳定,促进校园的和谐稳定。

认真做好寝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宿管部、保卫部、寝室室长的作用,严禁私拉乱接,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夜不归宿和晚归,严禁私自留宿他人,严禁醉酒,严禁向窗外丢弃杂物,管好自己财产,防火防盗防骗。

认真做好课堂管理工作,做到课前点明,课后查人,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及时通知辅导员,加强对迟到、早退、旷课学生的管理。

认真做好晚自习管理工作,星期天晚上、节假日的当天晚上,辅导员必须到校到班,清点学生人数,讲解下周工作要点,及时通知未到校的学生家长,督促学生安全返校。星期一晚上虞尚明、唐杰值班、星期二晚上张崇毅值班、星期三晚上虞尚明值班、星期四晚上唐杰、张崇毅值班,实施辅导员到位考勤,确保晚自习期间学生管理安全稳定。

认真做好晚上值班、周末值班、节假日值班工作,充分发挥值周领导、值周学生干部、值班教师的作用,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稳定。

认真做好顶岗实习学生、寒暑假打工学生、周末打工学生、回家返校学生、校外办事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注意交通安全,防止学生上当受骗,严防性伤害,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认真做好网络管理工作,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积极宣传学校,树立良好的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形象,信息电子工程系形象,信电人形象。

认真组织各项活动,大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

认真做好奖助学金、各类评优工作的评定工作等,关注热点问题,关爱少数民族学生和特殊群体学生,坚持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积极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要定期与不定期的对自己所辖片区的人、财、物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绝不给安全隐患留下任何机会,要防微杜渐,确保信息电子工程系各项工作安全稳定,让学生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七

大学生是人才强市、科教兴市的宝贵资源。为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强化大学生职业发展意识,帮助大学生学习、掌握职业发展的理念和基本方法,培养大学生职业能力和素质,给有理想、有抱负、立志创业的大学生搭建起一座施展才华实现创业梦想的舞台,着力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亮点,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为了服务大学生就业,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并为他们提供实实在在的岗位,帮助大学生就业“减压”,经研究,决定联合开展“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公益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为了使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设立“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并邀请有关领导担任顾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服务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和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

为了提高培训和指导水平,邀请部分企业负责人担任指导委员会委员。

xx市联合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1、政策宣传和咨询

开展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宣传活动,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就业政策咨询,对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就业意向进行登记与指导。

2、就业指导

主要是通过就业知识讲授、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前的心理指导,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气质性格、道德品质、兴趣爱好、能力特长;强化大学生择业的竞争意识,在心理上消除传统的择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理念,调整就业心态,实现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与就业岗位的对接,促进人力资源结构的优化完善。

3、创业培训

为有意创业的大学生提供ybc扶持项目、syb创业培训及创业实训,通过创业意识教育、创业基本知识培训,帮助大学生明确创业目标,选择创业项目,掌握开办企业的程序、方法和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并由专门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制订创业计划书,直到大学生顺利开办企业。

4、创业项目推介

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为有创业需求而没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推荐创业项目;为社会投资机构推荐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

5、就业招聘信息发布

捕捉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信息,发布人才招聘信息,积极为企事业单位和大学生创造“对接”机会。

6、建设创业就业见习基地

选择实力强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创业就业见习基地,为大学生创造勤工俭学平台的同时,提高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实践能力。

7、开展创业就业文化活动

开设大学生创业就业大讲堂、举办大学生创业项目创意设计大赛、开办大学生创业就业论坛等活动。

8、开展其他方面的服务活动

共青团xx市委员会xx市人事局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xx学院委员会

xx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xx市青年文化研究会

xx年x月x日

主题词:大学生创业就业方案

抄送:南平团市委,xx市委组织部,xx市政府办,

xx市民政局,xx学院党政办,存档

共青团xx市委员会办公室xx年x月x日印

(共印100份)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八

为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增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扎实推进就业创业服务,根据学校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五届“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

携梦起航 职等你来

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

就业创业指导讲座、就业创业服务、走近基层主题活动、就业创业经验分享等,具体活动安排详见附件。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计划,确保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精心组织,紧密结合新的就业形势和学院专业特点认真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动员工作,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创新工作思路,行之有效地开展活动。

(三)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校园网、广播、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学院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情况。提高学生对活动的知晓度,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就业创业良好氛围。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九

新集社区位于旧街街道北部。东与道观风景区相邻,西和火车站社区接壤。社区面积一平方公里。有1160户,常住人口3000余人。有4条主要街道和2个市场。(其中有3个小区)。市场繁荣,社会稳定,居民和谐。

20xx年,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劳动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社区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和其它工作目标相结合,以开发就业岗位为重点,以发挥劳动保障网络平台作用为切入点,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为着力点,以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为突破点,建立健全困难群体援助机制,加强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基础台帐建设和管理,有效推动了就业再就业目标的落实。

20xx年,我区在组织实施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中,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促进就业的功能,根据省市关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有关要求,将创建工作列入就业服务目标任务,提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就业服务水平和就业援助功能,有效促进了社区充分就业。20xx年,我社区劳动年龄内居民(失业就业)291人,下岗65人。零就业家庭为零,新成长劳动力就业7人,困难就业人员就业5人,复员退伍人员就业24人,社区新增就业岗位就业人员30人,空巢老人6人,创业人员15,离退休人员45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就业率以达99%。

(一)全面调查、掌握情况,夯实劳动保障工作基础。社区为了有效了掌握辖区内失业人员的情况,采取走访、电话回访,居民小组长了解等各种途径、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调查、具体掌握。对辖区失业人员情况基本做到“五清”,即家庭情况清、就业状况清、技术特长清、求职愿望清、培训需求清。并对收集到的信息实施计算机动态管理。

(二)突出工作重点,促进就业、鼓励创业。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细致而繁琐,包括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务输转、小额贷款、收集用工岗位、推介创业项目、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政策咨询等多项业务。我社区创建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以鼓励创业为切入点,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益。在培育自主创业、再就业先进典型方面,我社区将培育创业积极分子纳入就业服务目标管理,由社区向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提供政策扶持,办理相关证件,帮助协调经营场地,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及社会保险补贴,介绍员工等服务。并以街道为单位召开创业人员报告会;以组织培训为载体召开先进典型座谈会,以身边典型事迹教育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人走创业之路、做创业之星。

(三)落实政策送关怀,耐心细致做好服务工作。

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中,清醒地认识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是一个窗口,是一座桥梁。通过这个窗口,传递着党和政府对失业人员的热情关怀;通过这座桥梁,沟通着党和政府与失业人员的血肉联系。党和政府通过社区平台把优惠政策送到失业人员心里,失业人员也通过社区平台向党和政府反映自己的困难。社区及时宣传就业工作的新精神、新政策,充分利用社区内的黑板报、公示栏及时公布或宣传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程序等劳动保障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传递相关信息。积极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以及小额担保贷款受理等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引导下岗失业人员,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服务工作。

(四)广泛收集用工岗位,多渠道发布用工信息,积极组织失业人员参加现场招聘会。

为了做好充分就业工作,在劳动就业信息专栏内张贴各类招工信息。同时社区工作人员还走家串户,特别是有针对性地走访“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低保户’’等再就业困难对象宣传招工信息。还积极主动组织失业人员参加辖区内外的各种现场招聘会,有效提高了社区就业率,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之;我社区的工作与领导的.要求相差很远,和兄弟社区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总结。发扬成绩:改正工作中的不足,把居民身边的事情和再就业工作做得更好。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再立新功,为够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庭添一份力量,作出新的贡献!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开展对县内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实名制登记,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动态,实时开展就业指导服务。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建立对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实名登记,建立就业情况数据库,跟踪服务到人,努力做到失业一人,跟踪一人,帮助一人,就业一人,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拓宽就业领域,多渠道促进就业。

一是以产业带动促进就业增长,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做大做强市县重点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开发,拓展就业渠道,以产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鼓励中微小型企业吸纳就业。积极开展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的政策落实力度,实施对企业的税收、金融、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以及对就业重点企业的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切实改善就业环境。

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大对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展力度,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色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重点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设立创业指导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和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指导和融资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继续开展“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推介活动,举办创业大赛活动,启发创新思维,激发创业热情,全面落实创业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二)加大公共就业服务,深入企业寻找就业岗位。

一是组织企业进入校园,开展校园宣传活动,就现行的就业形势和本地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重点帮助高校毕业生设立合理的就业目标,提高求职就业成功率。

二是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活动。深入辖区企业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定时发布收集岗位信息、就业政策,及时更新,扩大就业服务信息覆盖面。

三是免费开展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大力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培训和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就业能力。四是加大对创业典型的宣传。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大力开展对大学生岗位成长、创业成才的鼓励,努力营造“创业光荣”的氛围,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自主创业的良好作风,鼓励高校毕业生立足基层、立足一线、立足岗位成长成才。

(三)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制度。

一是通过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建立起大学生就业与未就业实名制登记数据库,以乡(镇)社保所和社区(村)为服务责任主体,帮助乡(镇)、村(社区)辖区内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服务,并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二是以乡镇社保所和社区(村)完成往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实名制登记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就业失业状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的就业信息,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寻找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

三是深入乡镇和社区(村)定期走访辖区内未就业的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失业在6个月以上的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低保户家庭”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实时了解其未就业原因,做到及时动态掌握未就业信息,及时有效提供帮助。

四是建立信息数据的报送制度。完善大学生就业与未就业的信息统计基础资料和台帐管理,对实名制登记情况和提供就业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健全辖区内应往届毕业生就业与未就业实名制电子台帐。

五是继续开展就业见习和定向培训工作。加大对就业培训基地的监管,加大见习岗位开展,多形式搭建见习对接平台,为未就业的毕业生及时提供见习机会。完善见习制度,落实见习补贴,加大对见习单位的政策扶持。

六是依法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劳务中介的职业行为,加强劳动保障执法,规范用工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公平。

(一)筹备阶段(3月20日—5月1日)。

一是宣传动员。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依托乡镇、村(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开展入户调查和定期走访等形式,及时全面掌握毕业生的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历及专业、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及培训愿望、家庭情况等实名制信息,建立基础台账,纳入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统计信息系统管理。二是储备岗位。进入企业,收集适合大学生就业的企业就业岗位、基层就业岗位、见习岗位、定向就业岗位及灵活就业岗位,并实时通过各类媒体信息发布。

(二)实施阶段(5月2日—9月30日)。

一是提供岗位。根据收集的就业岗位,给予未就业大学生提供至少4个以上合适岗位信息,帮助服务对象尽早实现就业。二是提升技能。对有技能培训愿望的毕业生,根据市场需求,积极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就业能力。三是创业指导。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为其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创业项目推介,加大对创业者的创业引导。四是维护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就业服务,不得设立任何附加条件,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__,全面落实关于“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的要求,以实际行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根据省人社厅等11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

二、行动时间。

2023年1月至3月。

三、服务对象。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四、行动目标。

(一)就业有支持。使服务对象了解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举措和服务的具体流程;有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创业帮扶,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实现就业创业、有序返岗。

(二)用工有保障。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享受到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帮助保持正个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

(三)满意有提升。使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

五、具体安排。

(一)全面组织就业摸排。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活动,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社区、乡村走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了解就业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努力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综合运用移动通信、登记失业、低保、残疾人、脱贫人口等数据,动态监测农民工流向,及时发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加大“三公里”就业圈、“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好“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进一步摸清社区内的劳动者、重点群体、小微企业等重点服务对象,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促进社区居家潜在劳动力就近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二)大力推介就业创业项目。深入挖掘一批本地特色产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以及城乡基层服务管理项目岗位,吸引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与。推介一批本地劳务品牌项目,提供外出务工和技能培训机会,支持实现高质量就业。开发一批辅助性城乡公益性岗位,优先兜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就地就近就业。鼓励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各县区、开发区结合实施“创业安徽”行动、“接您回家”等活动,精选推送一批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加大对创业者的政策支持力度,帮助解决融资、用人等实际问题,扶持更多劳动者创新创业,努力形成“人员回归、技术回乡、资金回流、项目回迁”的良好局面,让人口红利更多服务芜湖经济发展。

(三)精准开展对接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组织开展劳务协作对接,组织劳务工作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为有意愿外出人员提供精准匹配、高效输出全流程服务。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一对一”帮扶,充分发挥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团队作用,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导师开展坐诊服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分类提供岗位推荐、创业服务、培训信息、职业体验等服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精准确定监测对象,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因意外事故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活动期间,全市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4000人以上,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和失业人员帮扶就业率达70%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零工服务专区,积极为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个性化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强化稳岗就业措施,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结合“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组织人社部门企业包保人、人社专员入企服务,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

(四)密集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统一使用“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名称,精心组织“户外广场招聘、市场密集招聘、乡镇赶集招聘、小区定点招聘、组团市外招聘、直播网络招聘”等系列招聘活动,分时段面向重点群体、返芜人员、重点项目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高校毕业生开展针对性主题招聘,在招聘现场设立专门服务台,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和职业指导。依托“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打造“直播带岗”“翻转招聘”等线上招聘品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2+n”招聘活动,在返乡人员集中的社区、乡村、集市、大型商超、大型小区等场所,设立来芜就业暖心接待站,开展各类招聘推介活动。活动期间,全市新增实名制就业2万人以上,征集就业岗位不少于8万个次,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300场。

(五)推出系列暖心举措。加大疫情影响人员关爱,向因疫情滞留及留岗务工人员主动发出慰问信,采取发放留岗补贴、返岗礼包、流量礼包、防疫物资、安排文化娱乐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出行保障力度,帮助劳动者返乡返岗,对有集中出行需求的,视情组织实施“送您上岗”行动,提供包车、专列、包机等支持。在火车站、汽车站、公交枢纽站等地,设立来芜就业暖心接待站,为返乡返岗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企业岗位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开展残疾人、困难职工、农民工留守子女关爱帮扶活动,提供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实施临时救助。依托“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广泛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开展残疾人等重点困难群体就业失业情况摸排工作,及时掌握人员底数、就业意向、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就业需求,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对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的残疾人,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性安置。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提高认识,将专项行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加强工作保障和组织实施。要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参与行动,充分利用市场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企业生产有序、员工健康安全、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加强风险防控。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及时开展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做好就业常规统计、劳动力市场监测、失业动态监测和重点企业监测,加强大数据比对分析,准确把握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等情况,做好应对预案。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防范企业规模裁员风险,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快调快处劳动争议纠纷,全力保障职工工资支付,严肃处理各类欠薪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分区域、分群体、分类别宣讲“创业芜优”“紫云英人才计划”等就业创业政策,广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于1月1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招聘计划、岗位清单,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总结统计工作,按时间要求报送活动开展情况,3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和统计报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____。

联系电话:____。

电子信箱:__、__。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振兴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的通知》(桂人社发〔20xx〕4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打造适应乡村振兴建设发展需要的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特制定此方案。

(一)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1.提升就业信息更新质量。一是通过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每月采集、核实本村辖区内劳动力就业信息、培训意愿,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人员清单、有就业意愿暂未就业人员清单,记录农村劳动力实际就业状态、就业需求、培训需求等信息并形成工作台账。二是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核实后的就业信息更新录入广西数字人社信息系统,做到数据及时更新。

2.提升岗位信息发布及推荐就业服务质量。一是依托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及时将县级人社部门和本村辖区内用人单位提供的就业岗位信息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形式发布到各村屯,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每年发布岗位个数不少于本村辖区内劳动力总数的3倍,并按照每年不少于10%的数量递增。二是每月通过广西数字人社信息系统向本村辖区内求职登记人员以短信等形式发送匹配的岗位信息3个以上。三是对外出务工有就业意愿但连续3个月未实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由平台协管员登记造册并每月报送至县级人社部门,县级人社部门针对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意愿提供就业指导并推介就业岗位信息不低于3次,全面提升推荐就业服务质量。(市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质量。一是本村辖区内培训意愿登记满10人以上的,平台协管员要主动联系县级人社部门协调培训机构制定开班计划,并及时将开班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宣传栏等形式向农村劳动力发布。二是为参加培训暂未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推介与培训工种有关的就业岗位信息不少于3次,推介后3个月内进行就业情况的回访,并及时更新就业信息。(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就业服务中心及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延伸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1.将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延伸到村级平台。20xx年,实施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从市、县、乡镇延伸到村级平台。20xx年,实现协管员通过授权登录系统精准掌握本行政村全民参保情况,包括本行政村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名单、未参保人员的名单,精准动员参保登记,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确保“十四五”期末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黔人社函〔20xx〕314号)精神,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制定本方案。

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

20xx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做到登记一人,服务一人。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实施重点帮扶,加强就业权益保护,促进就业创业。

(一)多渠道加强实名登记。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扩大实名信息登记渠道,将在本地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帮扶。县就业局要及时将省人社厅下发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实时录入数据库,同时主动拓展登记范围,在报到接收、就业失业登记、政策申请等业务办理时同步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在各类招聘活动中对求职毕业生办理现场登记。各乡(镇、社区)人社部门要依托基层服务平台开展专项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全面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情况,后续跟踪服务情况要做到动态更新,及时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和就业创业进展情况。

(二)全面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县就业局和各乡(镇、社区)人社部门要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底数,要结合未就业毕业生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要与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一个联系渠道,将一揽子帮扶措施及时推送,做到发放一份政策清单、提供一本服务手册、开展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制定一份求职就业或创业计划。要深入企业挖掘岗位信息,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同时做好对企业的用人指导和服务,用好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增强企业吸纳就业积极性和毕业生就业稳定性。要将有志创业的毕业生纳入创业引领计划,推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向其开放,提供场地、项目、资金、培训等支持。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长期失业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女大学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专门台账,加大政策服务倾斜力度,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就业市场。

(三)加强政策宣传。县、乡(镇、社区)人社部门要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入户调查的机会,直接把政策送到毕业生手中。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各项专场招聘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提供面对面的宣传服务。充分利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等基层服务平台,通过电子屏、宣传橱窗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画,扩大政策知晓度。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知晓获取信息和服务的各类渠道,引导有服务需求的主动登记和接受服务。

(四)加强就业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依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发布虚假信息等欺诈行为,及时查处“中介”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培训业务等各类侵害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纠正性别、民族等各类就业歧视现象,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集中精力做好相关就业服务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

(二)县就业局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开展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奖补、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

(三)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档案托管、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宣传及业务办理。

(四)县小贷中心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

(五)各乡(镇、社区)人社部门通过居委会、村工作平台采取入户走访调查等措施,全面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同时有针对的开展就业帮扶,定期后续跟踪服务。

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推动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做好对接上报。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十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影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决定启动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强化底线思维,注重精准施策,坚持援企、稳岗、扩就业、保民生并举,用足用好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大力实施稳岗返还、以工代训,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努力保持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政策举措。

(一)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加快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参保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其中,对中小微企业,20xx年12月31日前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提高返还标准后,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尽快补发20xx年度返还资金。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不超过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不超过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实施企业稳岗返还的统筹地区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12个月以上备付能力,实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统筹地区备付能力应达到24个月以上,对于备付能力不足的统筹地区,要充分发挥省级调剂金作用,帮助当地实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尽可能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政策支持。

(二)拓宽以工代训范围。

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稳岗位、保生活。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补贴范围扩展到各类企业。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其中停工停产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月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原有以工代训政策执行期限不变。

三、工作要求。

(一)优化经办服务。各地要梳理发布专项支持计划的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等,结合本地区重点关注企业清单宣介政策、了解困难、做好帮扶。要精简申领证明材料,对同一企业同时申请多项政策的推行“打包”办理,不得要求重复提交材料。对稳岗返还政策,稳岗返还金额可依据征缴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缴费记录按规定确定,不再要求提供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等;“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审核可采用企业承诺方式。要提高审核发放效率,做到随报随审,不得设定集中申报期和资金拨付期。要加快建立补贴资金网上申领渠道,推广“不见面”服务,努力实现补贴受理审核发放全程网办。

(二)强化资金保障监管。各地要加大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政策落实。要按月监测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加强情况预判和适时调控,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可持续。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监管机制,向社会公示享受政策的单位、额度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对违规使用、骗取套取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惩,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是当前稳就业、促就业、防失业的重要抓手,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就业工作需要,细化实化稳岗返还、以工代训政策,合理确定政策享受对象,明确操作流程和补贴标准。要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将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情况纳入技能提升行动统计范围,按月上报政策落实情况。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宣传专项支持计划政策举措、进展成效。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情况将作为本年度稳就业工作相关督查、技能提升行动落实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地实施专项支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及工作中发现的困难问题,要及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十五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xx]30号)精神,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政策范围。

对20xx年以来,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以下企业:

(一)实施兼并重组企业。

指按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规定,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企业。

(二)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

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省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9号)等规定的化解产能过剩企业。

(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陕西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淘办发〔2013〕3号)等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四)中小企业。

指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企业。

(五)其他行业、企业。

指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二、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三、补贴项目、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项目及标准。

1、对符合稳岗补贴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项目支出。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2、符合失业调控政策的企业,可继续按照安康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11]347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

3、同时符合稳岗政策和失业调控政策的企业,可同时申报稳岗补贴和调控补贴,但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二)补贴期限。

稳岗补贴政策从20**年开始执行到20xx年底结束,共7年。

四、工作流程。

稳岗补贴采取年度一次性申报、相关部门共同审核、按年度拨付的办法。

20**年符合条件的,可在20xx年7月底前一并提出申请。

此后,每年6月底前提出申请。

(一)资格认定。

申报享受补贴的企业填写《安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1),向同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依据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政策规定范围,对企业是否符合政策范围进行资格认定。

中省驻安企业、行业单位的资格认定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申报资料。

经主管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携带以下资料到本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对应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补贴。

1、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批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补贴职工花名册(含电子版);

5、不裁员、少裁员承诺书;

6、上年度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凭证;

7、开户银行名称、账号;

8、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审核程序。

1、在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后向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贴意见,经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由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交补贴资料审核后,再由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交市人社行政部门审定。

2、在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后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审核并提出补贴意见后,提交市人社行政部门审定。

3、市人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交的全市企业稳岗补贴资金进行联审,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的次日起,在市人社部门机关网站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部门根据确定的全市企业补贴数额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拨付补贴总资金。

市本级企业由市社保中心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县区企业由市社保中心分别向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列“其他费用-稳定岗位补贴”支出。

社保补贴采取先交后补的办法,由企业在正常缴费后,将稳岗补贴直接划入企业账户。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协调。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本辖区企业类型、产业结构调整、经营管理规范和环保政策落实等情况;人社部门负责牵头、协调、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审查企业裁员、参保缴费及补贴金额审核(审查企业裁员、参保缴费及提出补贴意见,由市县区失业保险工作经办机构具体核实);市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补贴资金,并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管。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通力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工作。

(二)强化基金管理。

市人社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使用计划,加强监管,跟踪问效,简化手续,规范流程,确保基金安全。

对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企业,撤销其享受补贴资格并收回拨付的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加强跟踪监测。

市、县区失业保险工作经办机构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全部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掌握岗位变化动态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定期分析稳岗补贴政策效果,及时上报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财政部门要对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做好统计上报。

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将全市企业享受稳岗补贴资金拨付后,要做好稳岗补贴相关数据统计工作,于每年9月20前,按照《安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2)要求,据实填写有关内容报市人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上报省人社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援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意见》(内政办发〔20xx〕89号)精神,做好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包头市援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以下简称“援企稳岗”)实施方案:

一、援企稳岗政策。

(一)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

在确保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失业保险基金三年内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认定为参加失业保险的困难企业(以下简称“困难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按规定缴费基数的60%缴纳失业保险费;困难企业中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

企业和个人以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但人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执行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

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在确保当前和今后三年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对未裁员或少裁员(裁员20人以内且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人数10%以内,下同)的困难企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1.社保补贴。

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篇十六

:20xx年4月20日上午7:30—12:00(7:30用工单位入场,8:30学生入场)。

:学院文体活动中心(篮球馆、乒乓球馆)。

20xx届未落实就业岗位毕业生、20xx级全体学生。

:成立20xx届毕业生校园双选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双选会的.筹备、组织和实施工作。

组长:孙思炯副院长。

成员: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校企办、总务处、校产处、安保处、体育部、各系部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运华。

成员:时秀波、邵东波、宋飞、卢丽娟、王志刚、柳文杰、吴海研、姜守岩、隋修林、李华、吴海霞。

(一)校企办:负责双选会总体筹备、协调、组织。

(二)办公室:接送邀请人员,安排接待。

(三)宣传部:接洽媒体记者,摄像、宣传报道。

(四)教务处:负责会议场地和20xx级参会学生课程调整。

(五)学生处:安排学生协助组织会议。

(六)总务处:悬挂会场铁丝和会场内的条幅。

(七)体育部:提供场地,协助布置会场。

(八)安保处:维护好会场秩序。

(九)各系部:布置会场,组织学生和有关教师与会,接洽所邀请单位。

(一)校企办统筹部署,各部门按照安排做好部门承担工作,所有的准备工作必须在4月19日下午15:00前完成。

(二)各系负责通知20xx届未落实就业岗位学生参会,准备好个人简历,做好学生入会的宣传教育。

(三)学生处、安保处负责维护好会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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