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会管理制度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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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会管理制度范文(13篇)
时间:2023-11-08 21:22:06     小编:薇儿

日常生活中总是充满了各种琐事,我们需要通过总结来梳理并提升生活效率。怎样打造一个生动有趣且令人印象深刻的总结?这些精选的总结样例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它们或许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一些启示。

机关工会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工作秩序,提高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确保政令顺畅,努力做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事业的服务保障工作,更好地完成上级领导、机关赋予的各项任务。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县局履行职责权力的合法标志,并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凭证作用。

正确的管理和使用机关印章是局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对局机关印章的管理,做好用印、监印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启用局行政公章须经局长同意;

2、启用局党组公章,须经局党组书记同意;

3、启用局机关其它印章,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4、凡在局机关以外的其他函、信、证件用印,须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

5、用印时,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查阅用印文、信内容,以防错盖印章;

6、一份文件只盖一次印章,如文件内容有变动,应再次请示后再用印

8、印章应妥善保管,随用随取,不得随意乱放,管理人员不能自作主张用印,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以杜绝各种违章、错用现象,保证用章准确无误。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局机关事事有责任,事事有落实,提高办公室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保障质量。加强各项工作的请示和报告是机关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程序,也是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主要体现。请示时,要说明请示的事务名称和原由及建议或意见;报告时,要报告事务的时间、名称、完成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按级请示和报告。办公室日常事务通常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办公室负责人请示和报告,再由办公室负责人向局分管领导和局长请示和报告。

2、归口请示和报告。各业务口子上的工作由负责各业务工作的人员向负责该业务工作的领导请示和报告,如有重要情况,再由分管领导向局长请示或报告。

3、对来信来访工作,要及时请示报告局长或分管领导,并及时通知归口单位处理。

三、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的目的,旨在为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有利于发扬民主、互通信息,使纵向、横向工作不脱节,有利于各工作部门间的协作,提高各项工作效率。

1、局长办公会议一般两周召开一次,如需要可临时变动,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并说明原由。

2、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每个季度由局长主持召开一次,主要由各单位领导汇报本单位每季度工作情况,听取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安排部署下一季度的工作。

3、局党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局党组会议,遇有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四、公务接待用餐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使办公室公务接待用餐做到既热情、又节约,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加班用餐规范进行,特制订如下规定:

1、凡因公务需安排用餐的,须报分管领导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在指定地点安排。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原则上菜金不超过120元,酒水一般不用高档酒。经手人要负责填写派餐单(接待单位、事由、人数、标准、时间等),其他人不得随意安排。餐费结算时,办公室凭派餐单和其他记帐凭证付款。

2、公务接待原则上不打整包香烟、不上水果,不用公款购买礼品赠送,确有必要的须经局长同意。

3、公务接待用餐完后,负责安排的人员当天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用餐实际开支情况,并予登记;办公室主任每个月向局长和分管领导报送一份公务接待开支表。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纪律、节约开支,提高办事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会计法规和现行财经纪律,报帐及时准确。

2、坚持财务报帐制,由经手人、验收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方能报销,空白纸条、收据一律不作报销凭证,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3、严格现金管理,因公务借款需经局长同意,在规定时间内报帐归还。

4.每月向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汇报局机关各项费用的开支情况。

5.做到办公室国有资产按时登记上帐。

6、报帐员与县报帐中心保持经常性联系,做好资金安排,及时报支发票。

7、做好办公室国有资产损坏后的修理、报废工作。

8、会同办公室主任搞好局机关年度经费分项预算,并报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尔后报县财政中心。

六、办公用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增强管理人员和办公室全体人员的责任感,节约办公用品费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采购办公用品,须填写采购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批准,指定专人购置、统一保管,并原则上要有2人以上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所购物品必须“货比三家”,力求质优价廉。办公室凭采购单和其他记帐凭证与售货单位结算。

2、贵重办公用品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置。

3、健全建立新购物品入库登记验收手续。凡办公室购入各类(文件头、稿纸、信封、复印纸、白纸、笔记本及其它)等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分门别类作入库登记保管负责。

4、完善办公用品出库领用手续。凡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注明名称、用途,登记领取数量,并签署领取人姓名。

5、杜绝外单位人员在办公室打字复印。

6、废旧物品、杂志、报纸等,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七、学习制度

学习是每个人增长知识,拓宽视野、提高素质的最佳途径,机关每个同志必须积极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半天向办公室负责人或组织者请假。

1、时间安排:每周安排半天,拟定星期五下午。每月不少于2天;

2、内容安排:主要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

规章制度

及业务理论知识。

3、讲评安排:每季度讲评一次,每半年小结一次。

八、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车辆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充分发挥驾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节能降耗,确保行车安全,特作出如下规定:

1、车辆管理

(1)局机关的车辆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派遣。

(2)凡须用车的人员,应先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请示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安排使用。用车人不得先用后报,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

(3)司机应按时上下班,司机要确保领导正常工作用车需要,保证随时出车,因故较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要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或局领导请假。司机个人不得私自开车外出,更不得将车交给或借给别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4)司机要加强安全学习,以自学为主,主要学习交通法规、行车规范及有关行车安全方面的知识。

2、车辆保养

(2)司机应经常性进行转向、刹车、轮胎等关键部位检查,确保安全行车万无一失;

(4)洗车费小车每月40元。

4、油料管理

各车辆按月实际耗油报销,做到一车一卡,专卡专用,不得外借或弄虚作假挪作它用,特殊情况超耗油车辆须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批准后个别增油。无故超标用油的由司机本人负责;未经允许零星车辆用油的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

5、车辆维修

(1)坚持节约的原则。车辆出现小故障,司机要尽量自己修理。

(2)坚持车辆维修审批制度。凡需修理车辆,原则上实行定点修理,必须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填写请修单,造出预算,尔后由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对修理厂家进行有关维修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再交办公室主任审核,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大型修理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司机本人必须一道参加修理。

(3)零件采购。在修理过程中,须更换零配件,由厂家通知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经请示后,方可更换;大额零部件须更换的,原则上自行购买,减少中间环节的管理费用,实行定点购买,及时报销。配件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司机与经销商索赔。100元以上零部件更换须将旧件回收交专管员入库保存。

(4)车辆验收。认真执行车辆维修审批验收制度,凡进厂三保,大修车辆须与厂方签好协议,维修项目保证质量时效。出厂前须交专管人员和司机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5)登记入库。凡维修的车辆、购买的零部件要及时登记,注明时间、名称、经办人等。

(6)经费结算。修理厂家须凭请修单和发票一同报帐。对不填写请修单的车辆,办公室不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

6、司机福利及奖惩制度。

(1)随车司机月安全奖80元,根据劳保福利条例规定,结合局机关的实际情况,对随车司机每年给予300元(含工作衣、鞋、肥皂、手套)福利费,中途调整人员按月计算;每月出车补助80元。

(2)对于驾驶人员发生的违章罚款,单位不给予报销。全年度无违章现象,给予司机适当奖励。

(3)驾驶人员驾驶本单位车辆凡因司机责任出现事故的,扣除当月安全奖;按交警事故认定为准,给予司机一定的经济处罚。

(4)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司机,一次扣除其安全奖10元。

(5)凡局领导出差车辆停行期间,司机私自用车需经局长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一经发现,扣除司机当月安全奖。

九、工作纪律制度

1、遵守工作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因事、因病严格实行请假制度。

2、工作期间,严禁玩电脑游戏、放影碟。严禁用工作电话聊天、用专用电脑上网玩游戏等行为。

3、上班时间严禁在办公室内有睡觉、打牌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无关人员未经办公室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办公室。

十、卫生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办公场所的卫生规定,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严禁乱扔瓜皮、果壳和纸宵。

2、办公室人员应自觉整理好自己的办公用品并做到分类放置到位。

十一、安全制度

1、下班前关好门窗以及切断各设备电源。

2、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负责检查公共场所的门窗和电源是否关好和切断。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办公会进一步完善。

县局

2019年2月12日

机关工会管理制度篇二

为加强和改进机关管理,进一步建立严谨、规范、有序的办公秩序,倡导和形成“团结、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树立安全、文明、和-谐的机关形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勤及值班制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严禁串岗闲聊、溜班脱岗、玩电脑游戏等。要讲团结、讲文明、讲高效,共同促进机关文明和-谐。

2、实行全员上下班签到制。每日由政工科在上下班之前的10分钟内负责组织落实,上午两次,下午两次,一日共四次,不得早签、补签。因事不能按时签到的,要及时向政工科如实说明原因,由政工科(或本人事后)在当日(次)签到栏如实填写情况。 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的扣除工资50元,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不到2小时的扣除工资100元,2小时以上的扣除工资150元按旷工处理。 每人签到情况一月通报一次,年终纳入个人考核综合评议。

3、严格执行病(事)假制度。病(事)假要按程序报批,副书记要向书记请假,科室负责人要向分管副书记请假,科员要向科室负责人请假;3天以上的,要上报书记同意;全年病(事)假超过7天以上的,原则上冲抵个人年休假时间;未经程序报批准假的,视无故旷工论处,并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4、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拟年休假的,要在一个星期以前向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和分管签批并报书记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允许休假。原则上一个科室不得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申请年休。年休人要保持通信畅通,必要时,要根据安排返岗工作,休假时间顺延,或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另行安排休假。

5、坚持落实值班制,由机关工作人员共同承担,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检查督促。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7:30-9:30时。值班人员主要负责当日值班室清洁卫生、上下联络、机关安全,并会同信访室共同做好来访接待工作等。当日值班人员因公、因事不能值班的,要及时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或个人做好调班衔接工作。节假日和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另行安排值班。 值班不到岗或脱岗,发现一次扣除工资50元,如值班不在岗被上级机关通报的,一次扣除工资2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二、安全及卫生管理制度

6、层层建立健全安全及卫生管理责任制,分管机关领导对机关安全及卫生管理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协助负责分管科室的安全及卫生管理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科室的安全及卫生管理工作,各科室要进一步细化内部安全与卫生管理责任制,切实把安全与卫生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位。

7、机关公共安全由当日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公共卫生由办办公室划定责任区,落实到具体科室每日清扫保洁。

8、办公室在认真抓好自身安全与卫生管理工作同时,要协助分管领导切实抓好各科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

三、财务及财物管理制度

9、本着节俭、用活、管好的原则,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抓好机关各项经费的使用与监督。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提请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批。

10、各科室内部的购置活动,要先列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重大开支需经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纸张、油墨、笔记本等办公易耗品,由办公室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集中采购,各科室按需领用。

11 、如因公需借支现金的,要经领导批准,按程序办理借支手续,2个月内结帐。如长时间不能结帐的,从借支人工资中抵扣。

12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公共财物管理。值班室、会议室、各书记办公室设备、设施和机关车辆,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的办公设备由各科室负责,实行科长负责制;传真机、复印机,由综治办负责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共同使用;因管理不善,致使设备财产毁损、缺失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并赔偿 。

13 、机关所有财产,由办公室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定期进行清理、检查。

14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节约意识,厉行节约,节约使用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积极争做节约办公的模范。

四、车辆管理制度

15 、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供全体工作人员共同使用。

16 、公务用车应提前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派。同城公务活动,鼓励少用车或不用车;同地、同向公务活动,鼓励合并用车。

17 、机关车辆一般不外借,不派私人使用。如因特殊情况使用的,须经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

18 、小车维修须先填写申请单,由办公室和分管领导逐级审批。重大维修活动,经书记办公室会集体研究决定。

19 、车辆油料管理按行车里程与单位能耗进行核算,一月抄一次表,当月核算到位。过桥费等管理按出车情况核准报销,一月结算一次。

2 0 、司机要爱护车辆,勤清洗、勤维护,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保证行车安全,严禁公车私用。司机实行坐班制度,无公务用车期间,人车一律在机关待命 不得请假 , 无事项 不得私自外出。

2 1 、司机应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 通信工具如手机应保持24小时畅通,无故不开机的一次扣除工资50元。如不服从安排,影响机关正常运转或贻误工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五、会务及接待管理制度

2 2 、机关大型会议和活动,由分管领导统一协调、安排,办公室具体承办;其他各类会议,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具体承办,办公室提供相应保障。

2 3 、接待经费本着热情周到、节约从俭的原则,坚持集中管理、切块包干使用。各副书记按分工进行对口接待,全年人平1万元接待经费,每月书记办公会通报一次支出使用情况。各科室来客接待,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超支部分自行垫付 。

25、严禁乱接待、乱开支。未经集体研究,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到基层单位报销招待费用和其他开支。

六、文电及印章管理制度

26、机关所有来文来电先由办公室统一收发登记,然后由办公室根据发文范围和内容,分发相关科室传阅和管理。

27、重要来文、来电,要先送书记阅示,然后再按阅文范围送阅,并迅速周转办理。

28、强化内部保密工作,认真管好密电、密件管理,确保不发生内部泄密问题。

29、机关文件的制作,要讲规范、讲程序,各类发文必须经领导签批后才可印发。

30、各单位印章由办公室集中存入保密柜统一管理,用印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应做好用印登记,严禁滥用印、私自用印。

七、学习制度

31、为提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实行星期五集中学习制度。分管机关领导负责组织,政工科具体承办。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党的知识、廉政教育以及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

32、各科室和个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结合业务工作,加强经常性的业务学习。

33、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市学习“超市”的学习,政工科要加强组织与督促检查。

八、考评制度

35、坚持领导点评与机关干部测评相结合,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年终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议。评议较好的,年终评为优秀档次,并推荐到上级和全市有关表彰活动中进行表彰。

36、把考评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对那此表现突出的,积极推荐提拔任用。

[目的]第一条  

[适用]第二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作方针]第三条  

[责 任 人]第四条  

[责任落实]第五条  

[责任人职责]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管理人职责]第七条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租赁责任划分]第八条  

[同营责任划分]第九条  

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消防重点单位]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  

[消防安全制度]第十八条  

[重点部位管理]第十九条  

[明火管理]第二十条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疏散通道管理]第二十一条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消-防-队]第二十三条  

[消防预案及事故处理]第二十四条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灾现场。

[防火巡查]第二十五条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防火检查]第二十六条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消防设备维护]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消防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三十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发布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机关工会管理制度篇三

一、认真执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不请假外出的,每次罚款20元,工作时间打扑克、打毛衣、下橡棋、打麻将、打蓝球、羽毛球的,每次罚款50元。

二、实行周六、周日和法定节日公休制度,凡在规定公休天数外不能上班的,一律视为事假。每多休息一天(本人因工致伤除外),减发工资20元。(本月内请假天数与加班天数可以相抵)。病、事假超半年的,只发基本工资的80%。

三、除公休假日外,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有婚、丧、嫁娶者,可加假5天,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重到外地住院及本人家中建房者,可视情况给予照顾。

四、因工作需要,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不能休息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双薪。经领导批准,公休日加班的,每加班一天增发工资20元。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除法定公休假日外,有特殊情况请假者,需经领导批准,并将本人负责的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开岗位。请假批准程序是:科长请假要写出请假条,经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批准;其它人员请假,写出请假条交给本科科长,由科长报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批准,假满后按规定销假,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的,科长、付科长向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请假,科员向科长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无故旷工者,每天罚款50元。

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实行办公定、人事科、财计科和资产科轮流管理考核,每科负责一个月。坚持每人每天在上午八点半前亲自签到,严禁他人代签,上班不签到按旷工处理。因外出不能签到的,回来后补签或有主管科长写明原因。双休日或法定节日,除门岗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再签到,不再计入考勤天数。领导批准加班的,由批准人代签。科长要委托一名付科长负责,把每天的到岗情况,在上午八时半前结清,对迟到、旷工者进行认真登记。月底把签到薄和考勤汇总情况一并报主管主任审批。每天到点结不起来或考勤失真的,每次扣发科长、主管科长工资10元。

七、实行义务工制度,每人每年12天,财务科要建立义务工台账,年内加班超过12天后,方可领取加班费。

八、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成立由县社主任为组长、付主任为付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管理制度的落实。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机关工会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 局机关办公用品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管理和发放。

第二条 局机关各科(室)所需新购办公用品,先到局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购买审批单”,经局办公室主任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

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在20xx元以上者,须送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再报局领导审批,方可购买。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在10000元以上者,需报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

第三条 购买办公用品需两人经手,办公用品入库时,经保管人员核实无误后,填写“办公用品验收入库单”,凭单入库登记。

一次性领取办公用品价值在200元以上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保管人员凭单发放。属固定资产的用品,须在局财务审计科登记备案。

第五条 属政府统一采购的办公用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管理、发放和使用办公用品要厉行节约,做到每季度进行实物盘存,公布情况。

第七条 每当申请新购办公用品时,需报告上一次采购办公用品的发放情况及库存情况。

机关工会管理制度篇五

依据本办《党组工作规则》执行。

1、会议人员由管理办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组成,秘书科长、负责主任秘书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根据议题应参会的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主持,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二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3)讨论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工作汇报、请示以及印发的重要文件;。

(5)讨论研究管理办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研究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评和表彰、奖励等事项;。

(7)临聘人员的吸收和辞退;。

(8)研究讨论中心管理办行政、事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9)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的议题,由各科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各科室如有需上会的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报告,经同意后,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将议题和有关材料送交秘书科汇总,报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编排议程。

5、各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情况、资料、数据要准确无误,要有自己的明确意见,一般不临时动议。

6、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科负责会务准备工作,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1、参会人员为管理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当月值班领导主持召开。

2、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周一上午9:30分为固定会议时间,遇有其他事项需要调整例会时间时,由值班领导确定,秘书科负责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点评机关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明确本周工作重点;。

(2)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

(3)通报管理办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作出的重大决定;。

(4)听取管理办阶段性(或专项工作检查、调研)情况汇报。

4、会议内容由各科室负责提供,秘书科负责汇总,报值班领导审定。

5、各科室提交会议传达、学习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文件、资料要及时提供,周工作报表必须于周五下午3点以前报秘书科汇总。

6、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明确的事项由各科负责落实,落实情况列入督查。

1、科务会由各科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科长主持;管理办分管领导参加所分管科室的科务会议,并根据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2、科务会每周召开二次,分别于周一上午周例会之后和周五上午召开,遇有其他工作不能按时召开,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调整。

3、科务会主要内容。

(1)对管理办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工作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2)汇总本周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下周工作重点;。

(3)对本科完成工作情况进行逐一分析,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4)组织学习与科室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以及专业知识。

4、科务会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健全会务档案,重点工作要有案可查。

1、系统工作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会议确定,管理办主任主持,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是否参会;管理办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2、系统工作会议原则上半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召开,年底结合总结表彰大会召开,遇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需要部署时,可临时增加。

3、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县(市、区)行政服务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汇报;。

(2)听取县(市、区)对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4)总结上半年系统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4、会议议程由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各科室负责提供会议素材,秘书科汇总,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任审定后,由秘书科下发会议通知。

5、管理办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与保障工作。

六、总结表彰大会。

1、总结表彰大会,由管理办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召开。各县(市、区)分管领导、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市本级窗口单位领导、窗口首席代表、分中心负责人和管理办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到会作重要讲话。

2、会议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春节前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和部署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年度工作;。

(2)表彰奖励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4)市政府领导讲话。

4、会议材料由管理办统一安排,各科室负责准备,分管领导负责把关,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

5、会务工作由秘书科牵头组织,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机关工会管理制度篇六

________________人大主席团:

我叫_____________,由于家中有急事需处理,无法按时参加_______月______日的会议议程,需请假______天,请予批准!

请假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机关工会管理制度篇七

根据《区机关请销假及考勤制度》,结合指纹化考勤管理,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在机关办公楼集中管理的干部职工。

1.不参加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每天四次指纹考勤:

每日上午上班前(8:40前)

每日下午上班前(13:40前)

2.房屋征收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参加考勤的工作人员由各局提出书面申请,局长审核同意后盖章报办公室备案。已报备名单的工作人员可不再参加指纹考勤,便各地块随着征收户数的逐渐减少,要相应减少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数量,变动情况由各局负责人审核后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

3.指纹机全天固定在门卫室墙上,参加考勤人员只要上班,不论迟到与否,都必须刷指纹考勤,上班后30分钟内刷指纹考勤计为迟到,超过30分钟计为旷工,下班前未在规定时间内下班刷指纹考勤计为早退。

4.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通知办公室行政科,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5.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到办公室行政科重新采集。

6.因班车延误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刷指纹,由办公室行政科工作人员上车登记人数,采取补救措施,视为正常出勤。

7.因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导致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刷指纹,在工作办结后及时到办公室行政科备案,由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并由分派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

8.因出差、因公、因私请假不能刷指纹考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并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审批表》的,可由其他人员代为填写,按程序经相关领导签字确定后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假期结束及时到办公室行政科销假。

9.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岗的.,需填写《提前离岗审批表》,注明离岗原因、离开时间,按程序经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行政科销假。

10.考勤情况办公室行政科每月汇总一次,通过对照刷指纹记录、《审批表》,确定考勤情况。因公外出、出差、休公休假的确认为出勤;因私请假确认为请假;迟到人员、提前离岗人员由办公室行政科研究确定出勤天数;其余无故未刷指纹机考勤、没有《申请表》备案的,一律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

机关工会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加强局机关食堂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有序运行,制订本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局机关食堂承包人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承包合同各项规定,文明服务。做好餐具、炊具、厨具等消毒、管理以及厨房、餐厅等卫生保洁工作,做好防鼠害、灭蚊蝇等工作。保证食材、食品安全、新鲜,严禁购买、出售霉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食品,严禁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食堂用餐人员限定

鉴于本食堂场地限制和局机关内部管理工作需要,为确保机关人员正常用餐,局机关食堂用餐人员只限于:局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局机关正常上班时间值班保安人员,局卫生保洁员,以及局退休人员集中学习日中餐,乡镇来县局办事人员工作餐,上级来局检查指导工作需在食堂就餐的人员等。

三、实行规定时间内提前订餐制度

工作日上班期间需在机关食堂用餐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到局机关食堂订餐(订餐时间因事未在局机关的,可委托在局机关的干部订餐,或拨打电话订餐)。订餐时间:早餐前一天(周一早餐为上周五)下午15:20前,中餐当天上午9:20前,晚餐当天下午15:20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订餐的,食堂不提供就餐;订餐未用餐者,须按规定用餐标准向食堂全额交纳所订餐餐费。

四、用餐时间

1

正常工作日上班期间,食堂每日为干部职工提供早、中、晚餐,早餐7:00一8:00;中餐:12:00-13:00;晚餐根据上级规定的作息时间,夏季18:00-19:00,其他季节17:30-18:30。其余时间均不得要求食堂工作人员供餐。双休日、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日不予开餐。

五、工作餐票实行按季清零

发放给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餐票当季有效(如一季度1-3月工作餐票,有效期为当年一季度内即3月底前,其他月份据此类推),超过规定期限的工作餐票,自动作废。

六、爱护公物,文明用餐

局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与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爱护食堂财物,维护食堂卫生和用餐秩序。在规定时间提前到食堂订餐,凭票文明礼让领餐用餐。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乱丢乱吐,用餐后请自觉将餐后垃圾清扫进垃圾篓。持食堂公用餐具用餐的餐后请将所用餐具放入食堂清洗盆内;持食堂公用餐具离开食堂到办公室等地用餐的,用餐后请将所用餐具及时送还局机关食堂;持个人餐具用餐的餐后餐具请自行洗洁保管。用餐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有损害财政干部和财政机关形象的言行。

七、加强监督管理

局办公室、财务股应加强对机关食堂监督管理,做好对食堂食品安全、食堂卫生、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承包方落实承包合同规定条款和需要整改的事项,做到文明经营;督促干部职工等用餐人员文明、有序用餐。

2

为强化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关全体员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管理处全体员工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白思容

副组长:杨 敏 任 旭

成 员:杨 奇 尤清贵 钟 明 易思铭

袁 勇 李卫兵 周 培 吴 密

(二)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每周对食堂进行两次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填写《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并督促落实执行。

2、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会议:

(1)讨论存在的伙食问题;

(2)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评比;

(3)向机关全体员工公布当月伙食开支情况。

3、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员工的宗旨。

4、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可循。

5、及时做好员工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

1、传达管理处对食堂的总体要求。

2、向食堂反映员工的要求和意见。

3、帮助食堂提出整改措施。

4、依据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对食堂的不规范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罚通报和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做出奖励安排。

三、管理内容

(一)员工就餐须知

1、员工每日中、晚就餐标准为两荤、两素、一汤。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

早餐:7:30—8:00(监控分中心值班人员8:30前就餐完毕), 中餐:12:00—13:00, 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如有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情况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发生的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4、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严格禁止替他人打饭、打菜,不在餐厅就餐。

5、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就餐礼仪,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座。

6、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格禁止带小孩及亲属来餐厅就餐。

7、果核骨刺,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由

食堂清洁人员整理桌面,倒置制定桶内。

8、厉行勤俭节约,饭食吃多少盛多少,不够可以再添,杜绝剩菜剩饭。

9、餐厅内禁止吸烟及做除就餐之外的一切活动。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

10、如有客餐,办公室须提前一天通知食堂准备。外来人员就餐实行报餐制,各部门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与办公室分管食堂工作人员吴密衔接并通知厨房,由部门人员将外来人员带入餐厅就餐。同时做好外来人员报餐部门、报餐人数的详细登记,月底统一汇总按客餐标准向处财务报账。

11、未经报餐的外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可拒绝其就餐或采取收取伙食费办法,收取标准:早餐5元/人,中晚餐10元/人。

12、违反制度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食堂卫生制度

个人卫生

1、厨房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均不得在食堂工作。

3、为了保证卫生操作、防止病菌由人体传入食物,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被褥)。

4、为保证个人卫生,上岗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

5、凡备餐菜间(冷菜间)操作无论任何季节,均必须

穿戴工作服、戴手套、口罩。头发不露出帽外,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最好不留长发。

6、开饭前和上卫生间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卫生间。

7、上岗时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环境卫生

1、环境卫生范围包括食堂、餐厅、仓库、开水房及周边等环境。

2、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3、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

4、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5、每餐后,将餐车、餐台等及时进行清洁并用消毒液擦洗餐桌和地面。

6、每天对1.8米以下的玻璃墙、灶台墙体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每周对碗柜及餐具进行二次消毒清洁。

7、环境卫生的状况,纳入食堂的卫生考核范围并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挂钩。

食品安全卫生

1、 禁止采购下列食品食物:

应的食品。清洗、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对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2、荤素食品分池清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3、青菜等容易残留农药的蔬菜须浸泡30分钟以上再进行洗、切。

4、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应当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无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5、食品充分加热,特别是肉类一定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6、储存材料冰箱冷库不得存入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严禁存放化肥、农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7、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

餐饮具的卫生

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须有安排专职餐具消毒员。

3、须设有单独或相对立的餐具洗消场所。

4、采用煮沸法、消毒柜等进行消毒。

5、餐具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6、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

7、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

(三)管理规定

1、厨房所有需购物品都必须呈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指定人员采购,购回单据按程序:办公室主管签字—领导审核—财务出纳处销账。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伙食开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2、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办公室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3、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4、按时开膳,厨师应提高烹调技术,设置品种多样化,荤素搭配,改善员工伙食。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6、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其拿走供私人使用。

7、食堂物品统一由办公室造册登记。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8、厨房、食堂仓库等处的门钥匙应由专人专管,下班后应将门窗锁好。

9、厨房炊事设备由使用人负责安全使用,使用人必须对设备定期进行认真检查。

10、厨房人员每天结束使作设备后,应关闭煤气,蒸气,合上电器闸门。

11、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12、不定期对食堂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13、食堂要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孳生条件。

14、保证按管理处规定的作息时间供应饭菜,耐心和气,热情周到,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

15、食堂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丰富员工的伙食,就餐标准按十个菜安排。

16、在确保员工吃饱、吃好的前提下,根据下拨的伙食经费,食堂主管和大厨应做好经费节约工作,每月办公室在随时征求员工意见的同时按一定比例节约伙食经费开支。所节约的伙食经费用于食堂员工的奖励和员工的福利。

四、奖惩办法 奖励:

凡无旷工、迟到、早退,未发生任何事故,服务态度优良的食堂工作人员,可参加奖励。

1、动脑筋、想办法、出主意、搞革新,提高经济效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2、关心爱护公物,收旧利废,节约材料、燃料、水电等,有明显成绩者;

3、在劳动或工作中,主动抢重活、脏活干,或承担艰巨任务者;

4、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者;

5、每月按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核准的伙食开支标准未超支的。

6、以月工作情况为依据,按工作岗位分工不同分三个奖励档次,大厨、主管为300元、200元、100元,其他为200元、100元、50元。

处罚:

4、劳动纪律差,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全月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

6、饭菜不能确保质量,遇投诉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工作人员扣发当月奖励的50%:

1、对分派的工作敷衍、拖延、推诿,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者;

2、上下班迟到、早退或工作(劳动)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安心工作,出勤不出力者,工作上互相推诿者;

4、饭厅、操作间餐后未及时打扫擦洗干净者; 5、在烹饪操作间抽烟者;售饭菜时不穿工作服者;售点心不用夹或不戴卫生手套者。

(三)有下列违反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的按规定处罚 1、食堂管理不善造成一般性事故扣除当月奖励,处罚200元;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扣除全年奖励并处罚400元;造成后果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凡采购、加工、出售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

3、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具混用,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4、餐具不进行消毒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5、个人卫生: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吸烟,手指甲长,工作时戴戒指、手链,炒菜时、打菜时掏耳挖鼻,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6、厨房、餐厅及规定的个人卫生包干区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发现一次扣50元。

7、食物中发现死虫、死苍蝇及饭菜有异味,每次处罚有关人员各50元。

8、不按规定时间灭蝇灭鼠,每次处罚相关人员各50元。 以上制度请大家共同遵守。本制度由衡炎高速公路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衡炎高速公路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

食堂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

为切实搞好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和改善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分片包干,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3、厨房、餐厅有防蝇、防尘和污水排除等卫生设施。夏秋季节经常使用灭蝇药,保证室内无蝇。

4、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5、对腐烂变质的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做到“四不”:采购员不买,保管员不收,炊事员不做,销售人员不卖。

6、按销售规律制作饭菜,剩余饭菜,要妥善保管;出售食品严禁用手抓拿。

7、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换洗工作服;工作前、便后要洗手,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

8、食堂全部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发现患传染病者,立即停止工作。治愈后,须经医务部门检查批准,方可恢复工作。

9、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卫生知识,按照设备分工和划分的卫生区域,经常打扫、洗刷,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二、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2、凡食堂的一切用具设备,均应按规定建立账卡和记录。

3、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

4、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三、食堂冷柜管理办法

1、食堂冷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专责人”应经常检查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班长汇报,并提出修理意见,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操作,检查处理后再使用。

2、冷柜系食堂专用设备,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准存放私人食品。

3、冷柜应保持清洁卫生,食品排放整齐,每月进行一次卫生清理。

四、食堂安全

1、在使用炉灶前,应首先检查油路、气路是否运转正常,然后点火预热,一切正常后再使用。

2、使用完毕,随即关闭各个开关,下班时操作人员应对炉灶各处开关进行全面检查。

3、在油锅加热时,工作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操作电器设备前,应先检查防护设备及电源是否完好。

5、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保证安全,发现问题立即关闭电源。

6、设备使用完毕应将电源断开。下班时操作人员应对电源进行一次检查。严禁冲洗电器设备和用湿手接触电器设备。

7、发现蒸气阀漏气、压力表失灵,应停止使用。

五、食堂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五四”制度。

2、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

3、坚持一检、二洗、三切的蔬菜加工工艺,荤素水池分开专用,洗过的蔬菜无烂叶、泥沙、杂质、昆虫。

4、食品烧煮要符合工艺要求。

5、严格控制使用添加剂。

6、用具、盛具洗净消毒,生熟菜墩严格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志,防止污染。

7、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8、工作人员每年定期查体,对不适宜食堂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

9、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

10、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六、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团结协作,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人员不得私拿、私分、私吃食堂主副食品,发现上述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和行政处分。

3、上班前必须换上干净的白工作服衣帽,上班时主动接受生产任务,在工作时间内不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4、工作人员实行集体用餐制度。

5、食堂公物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下外借,必须经管-理-员、班长批准,并办理出借手续。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机关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一、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干部职工午餐供应及公务招待餐,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的就餐对象为局机关(含借用人员)及局直属二级机构的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三、机关食堂由办公室和财务科负责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食堂管理日常工作,财务科负责经费落实和报帐工作。

四、中餐以大米饭为主,菜一大荤、一小荤、一素菜,饭、汤任食,就餐标准为6-8元/人。

五、就餐采用报餐制,就餐人员于每日上午10:00前将餐票投入票箱(票箱设一楼和北栋四楼),凡未报餐者,原则上不能就餐,特殊情况经食堂负责人同意方可就餐。

六、就餐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堂规章制度,文明就餐,按先来后到顺序排队打饭;杜绝浪费,剩菜剩饭等应倒入指定地点。

七、接待餐由对口接待科室在上午11:00前向食堂负责人报餐,由食堂负责人统一安排。

因责任心不强而购买上述食物的,由采购人负责退换和赔偿。

九、采购的食物(除当天消耗的)应马上入库存放,食堂负责人要每天对仓库防霉防鼠防虫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十、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局内一切规章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十二、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卫生负责,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换洗1次。

十三、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流水冲刷,洗涮干净后,存放在消毒柜中;要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

十四、餐厅保持整洁、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餐厅始终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灭鼠灭蝇标准。

十五、保证供餐服务时间。工作日内午餐应在12:00—13:00内保证供应,随到随吃。工作餐、招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情。从通知开始,保证招待餐2小时内、工作餐1小时内用餐。

十六、维持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引导就餐者按先后顺序在窗口排队购饭。食堂工作人员应在供餐全部结束后就餐;遇有招待餐,应在客人全部离开后就餐。

十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食堂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储藏室。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炉灶设备等。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确保机关同志的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岗位管理职责

1、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午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2、机关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

3、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参加体检。凡患有重感冒、剧烈咳嗽等易传染病症的不得上岗,长期患有传染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食堂工作。

4、爱护公物,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借,如有损坏、丢失,需及时上报食堂负责人。

5、食堂工作人员要在菜式的色、香、味上下功夫,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做到对待机关同志一视同仁。

6、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打菜。

7、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带客人和家属到食常就餐。

8、食堂管-理-员应不定期检查库房,以确保食用安全。

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餐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勤打扫、勤清洗,无“四害”:无垃圾,餐具清洁干净、勤擦洗、勤消毒,做到无毒无菌。菜碗、饭碗在每顿洗净后必须放进消毒柜高温消毒。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冰箱、碗柜要经常清洗。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

2、严格执行《食晶卫生法》,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及便后均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可先洗手消毒。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4、餐饮具洗刷消毒要以“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5、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

6、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8、消毒后的消毒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

用。

9、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10、餐饮具保洁柜应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l 1、餐饮具消毒专人负责,按照有关消毒方法进行操作。

三、食堂食品采购制度

l、严格执行采购、验收手续。所有食品一律由两位以上采购员同时采购,每天机关抽调两名人员陪同食常采购员进行采购,严把价格、质最、数量关,并在采购单上签字认可,要做到货比三家,对不合质量的厨师,要坚决拒绝使用。要做到人人参与食堂采购,人人参与监督食堂管理。

2、厨师每日 16:30前向采购员提供第二日采购计划。采购员每日8:30前按采购计划将所需货品采购回。

3、厨师根据由采购员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如数量不符拒绝签收,反之厨师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分管食堂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一次市场询价。

4、每月15 日一20日采购员持每天的原始物料计划单和物料票据报销。正确填写数量并双人签字,签字后采购员按要求将各类原始票据粘到报账名细单上,认真写品名/单价/及金额,送至财务人员进行审核,领导核对签字后方可报销。

5、食品采购要有明细账目, (大米、面粉、豆油、粉条)

等大宗食品采购由机关办公室统一订购,菜式品种和菜式搭配要尽可能多样化,确保所购的'蔬菜、肉制品、油等新鲜、干净、安全。

6、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保证员工吃上放心肉、放心菜,把住“病从口入’’关。如因质量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食堂工作人员承担,并扣发责任人当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库房理制度

1、库管人员必须熟悉食品库管业务,工作认真负责。必须做到鲜活餐料验收监督,严格把好质量、数量关,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做好监督工作。

2、认真核对每一张购货单采购物品的质量、数量、保质期等项目。

3、保管好各种食品有效的法律依据,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一律不予入库。

4、做好物品的进出登记帐目。随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库房食品情况以及食品流通情况。

5、随时随地清查食品,发现有霉烂变质或可疑的食品,即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6、严禁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入库。

7、储存食品的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保持干燥,具有

完整的防护设备,做到无鼠、无蝇、无蟑螂。

8、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保存。

9、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品出入库应做好验收签字记录。建立出入库食品帐目。

10、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易爆易燃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禁止吸烟。

11、具有完整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1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

以上各项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严格服从食堂主管部门领导,食堂负责人员和膳食工作人员应经常互相沟通,并主动、积极地听取员工对用餐的要求和意见,共同改进食堂工作,真正把食堂工作做的更好。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所食堂管理,给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提供卫生、方便、节约、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竖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树立全心全意为财政所服务的理念,全力保证所内干部职工用餐,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1、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灵活掌握市场动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采购米、面、油、肉调味品等必须确保质量并及时入库登记。

(2)不得盲目采购,更不能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品。

(3)定期征求就餐人员对食堂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强化整改提高。

(5)做好采购物品管理。随时查看,及时增减,并对入库、出库及库存物品做好登记。

(6)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查水、电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炊事员工作职责:

(1)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语文明,讲究卫生。

(2)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开饭,如工作需要,应延长开餐时间。

(3)本着极端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到饭菜味美,式样品种多变,一周不得只做同一样式饭菜。

(4)严禁采用霉坏、变质的食品原料。

(5)米、菜、肉等要清洗干净,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天天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

(7)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用后必须及时清洗,随时保持清洁。

二、物资采购及用具管理

1、食堂实行据实报销制度,不搞经营创收。日常采购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采购结束后交炊事员确认后使用;大额采购由食堂管-理-员提出申请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采购。

2、严格执行财务、采购、出入库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月底由食党管理人员对当月采购的物资进行报账。

3、根据机关用餐情况,积极联系物资供应渠道,保证食品新鲜、卫生、价格合理公道。

4、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用具负有管理义务,用具损坏的要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三、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2、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净,保特卫生、整洁。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格检查。

4、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勤减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5、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

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6、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坚持餐具用后洗涮,流水冲洗,严禁使用不洁餐具,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防止菌变或食物中毒。

四、厨房防火管理

1、安全使用煤火、液化气,对燃气灶具开关、液化气瓶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注意液化气使用情况,发现漏气或损坏立即更换或报修,搬运液化气钢瓶时严禁撞击或挤压。

3、熟练掌握液化气灶、电器的操作方法,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五、用餐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用餐制度

机关干部职工一律在食堂就餐,就餐费用实行日记帐月结算制度,由干部职工自行负责。机关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就餐。用餐时间除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外,时间为:

早餐时间:7:30

午餐时间:11.30至12:00

晚餐时间:17:30

2、会议用餐制度

凡会议需要安排用餐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征得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提前一天通知食堂管-理-员,并在食堂管-理-员处填写《会议用餐单》,由乡长或书记签字后食堂安排就餐;若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经主要领导通知食堂管-理-员后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3、招待用餐制度

有来客需安排用餐时,接待部门应报经乡长或书记批准并确定用餐标准后,提前通食堂管-理-员安排就餐;就餐后分管领导及陪餐人员要在招待单上签字。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通知食堂管-理-员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手续。

个别村干部因公到机关办事需用餐的由食堂管-理-员统一安排,记录在帐。食堂管-理-员每月底将招待单由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在财政所结账。

二〇一三年四月五日

机关工会管理制度篇九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3、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4、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科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7、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8、配合区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各科室负责人应每日对本科室进行防火巡查。

3、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4、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各科室负责人管理,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

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科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向

办公室领导提出申请。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五、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及演练。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义务消防员进行培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3、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并作好日常巡查维保工作。

4、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6、建立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督促各科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7、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器材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委托相关单位每周进行两次巡查。

2、各科室负责人应每日对本科室进行防火巡查。

3、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4、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各科室负责人管理,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办公室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负责日常管理。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科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五、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

灭火技能训练及演练。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义

务消防员进行培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机关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林业局机关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险隐患,保障机关办公楼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安委会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站所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消防宣传、培训

第四条、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通过张贴消防图画、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宣传防火、报警、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操作程序。

培训的主要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等岗位人员。

第三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各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各岗位、库房、车库使用人就是本办公室、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七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监督;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演练。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确认后应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第四章 实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处室站所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如出现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关工会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队伍“四化”建设,形成“公道正派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的用人机制,制订以下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一、要自觉地执行《条例》中有关选任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规定,营造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坚持以下六条标准: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3、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能联系群众、团结同志,热爱党务工作;

5、进取意识强,勇于开拓创新;

6、年纪轻,有文化、懂业务、会管理,具有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能力。

四、选任中层以上干部,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谈话、任职的程序。

五、干部的管理,应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德、能、勤、绩等全面严格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每年定期进行考核。

六、干部、职工的调进、调出,应经党工委的集体讨论决定,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选任干部和人事管理应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工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

(2)不搞临时动议决定干部的任免;

(3)个人不能改变党工委会集体讨论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4)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5)不准在选任干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6)考察材料不齐全,时间不充裕不讨论,不审批,不上报。

八、干部的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档案由组织部管理,科员以上的档案由办公室实施管理。及时将需要归档的材料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不失、不漏。凡因工作需要,借阅人事档案的,要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的有关手续。无关人员不准查阅干部档案。

九、做好干部、职工的工资管理工作,按政策办理干部、职工的工资晋升等事项,做到及时、准确。

十、干部职工请销假:

1、凡因事不能上班须请假的,假期在一天内由本部室负责人批准。

2、请假二天以上的,由本部室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

3、科以下人员请假由各部室批准,科领导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

4、凡请假期两天以上,均要填写《请假报告表》,按规定审批,并将请假报告表呈送办公室备案。

5、凡请假离开市区的一律由委领导批准。

6、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填写请假单的,领导批准后可由所在部室填写请假单,交办公室备查。

7、凡是工委集体活动或学习开会等,因事请假的由各部室领导负责向主持活动或会议的领导报告。

8、休假期满后,应按批假程序向有关领导销假。

9、凡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当年工休假者,当年不得享受工休假。

10、干部职工请探亲假、生育假、工休假、婚丧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受。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定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认识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名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制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4、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机关工会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及时完成机关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参照县直有关单位做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机关工作人员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等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机关事业单位在休息日、休假日一般不安排工作人员加班。

二、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确需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的,机关科室需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加班申报单》,加班工资按下列标准支付:

(一)休息日安排工作人员工作的,按每人每天30元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二)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日安排工作人员工作的按每人每天60元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三、夜间加班,晚上8时至12时视作一个加班日。

四、实行加班补助费后,一般不再报销工作餐费用。

五、加班费由局办公室汇总,每季度底前各科室将《加班申报单》集中交办公室,每季度结算一次。每人每月最高不能超过4个加班日,超过部分不予发放。

六、对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特指其父母、子女),因病或意外事故,住院治疗或逝世,实施单位慰问。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前往。标准如下(不含购买鲜花等必备礼仪用品费用):局领导级,500元/人.次;科室负责人级,400元/人.次;科员级300元/人.次。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今后上级机关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执行力,实行“星期六固定加班,星期日加班不固定”制度。

一、机关加班工作,是指在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因上级部门或领导急需进行的突击性、临时性等交办工作。

二、根据局工作的特殊性,局机关工作人员每周六正常上班。

三、周六上班发加班补助,周六不上班的,需履行请假手续,但不发加班补助。

四、加班补助实行“下定基数,上不封顶”,即每人月实发工资额除以22,得数为各人相应的加班补助(最低50元/天)。

五、星期天各科室排定人员值班。值班表报办公室备案。值班不发值班补助。

为了加强员工上班纪律管理,规范公司正常上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员工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在工作日加点,并另行安排员工补休或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证明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于行政备档;

机关工会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考勤以股室为单位记载。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三、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事(病)假一天以内,由分管局长审批,事(病)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由局长审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的,应于事后及时说明情况。

四、实行工作外出报告制度。局领导外出须通知局办公室,副局长出县外须报告局长,各股室负责人外出须报告分管领导,一般干部外出一天以内向股室负责人报告,两天以上向分管领导报告。

五、未履行请假或外出报告手续,无故脱岗者,一律视为旷工,由办公室统一记载。

六、违反组织纪律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学习,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不参加当月考核。

2、旷工按天数计算,扣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和一切津补贴,达到公务员条例处罚标准的按条例执行。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触犯刑律的,其直接责任人不参与年终考核。

十一、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树立我镇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串岗、不闲聊,严禁玩电脑游戏。工作时间实行大星期制,每周为10个工作日(每周星期一和星期六理论学习),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二、实行考勤工作责任制。机关、各单位、站所的群体干部职工的考勤,每月月底交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总;办公室负责群体干部职工的.考勤登记及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统计汇总和情况通报。

三、规范考勤登记。考勤登记的内容主要为迟到、早退、上班、开会、下村、事假、病假、出差等。“上班”是指在办公室坐班或市级办公事;“开会”是指参加市级以上的会议和培训学习;“下村”是指到七个村委会指导和帮助工作; “事假”是指因私事请假;“病假”是指因病不能上班请假休息;“出差”是指到上级开会、学习、培训等公事。

四、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请假须履行逐级请假程序。一般工作人员因事请假两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三天及以上的,经站所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副科请假一律由主要领导批准。群体干部职工请假一定要先写请假条(除特殊情况外),假条批准后,及时送到党政综合办登记,假期满后,及时到党政综合办销假,逾期未销假的一律视为旷工。

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婚、丧、产等假(按照特殊假处理)按规定享有,但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六、节、假日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有关情况,重大事项应按规定上报。

八、要严肃考勤制度。对工作人员迟到、早退上班、开会、下村、事假、病假、出差、旷工、婚丧假、产假等,认真做好报批手续和记录,坚持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九、群体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并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十、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无故旷工每天每次罚40元;

十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饮酒、赌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十二、上班时间不13年7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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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会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

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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