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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赌塞漏洞、搞好预防,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重要措施,是保证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有效的手段。本制度规定碳化硅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班组长、员工日常检查等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二、管理职能。
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各车间分别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检查、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与要求。
每年2~3次,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国庆节长假前各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生产管理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参加,车间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束,召开会,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指出安全缺陷、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安监站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副经理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消除隐患措施,并安排实施。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培训等。
2、班组长每班作业前,要对各自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
3、员工个人每班作业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安防设施、安全用具、劳保用品和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及车间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考核。
(四)消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月组织一次由各生产车间参加的消防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
(五)夏季“三防”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每年雨季来临前组织检查。重点是发现并及时消除洪水、雷电可能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危害。提出“三防”物资计划,并负责落实。
(六)冬季“三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年冬季来临前组织生产技术科、安监站对生活区防煤气中毒检查,并指导落实防范措施。
(七)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
由安监站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车间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八)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由公司统一安排科室、各车间进行。
四、检查与考核。
(一)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碳化硅公司经理、副经理、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负责检查落实。
(二)本制度按《碳化硅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进行考核。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职能业务科室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外委队组现场施工过程中人、设备、环境等不安全因素,提高作业现场本质安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矿现实际情况,特编制《***矿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外委单位)》。
第一条全矿外委掘进队组、矿各职能业务科室管理人员需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确认职责。
第二条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实行签字责任制,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原则进行安全确认,责任落实至相关业务科室主管领导及落实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确认制度是各业务科室针对掘进工作面本专业的安全要点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因素进行确认,确认期间必须做到现场认定、确认可靠、确认准确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各业务职能科室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对于现场存在隐患对其当班管理人员说明,规定整改期限,根据所检查隐患填写安全确认结论,确认结论需阐述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所存在隐患产生何影响。若现场存在隐患不影响正常生产及安全,业务单位下发“四定表”勒令施工队组整改,同时业务单位需按所下发“四定表”要求时间追踪落实,落实后将已签字落实“四定表”交至工程科,由工程科汇总、保存;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具备施工条件现象,业务单位现场勒令该施工队组停产整改,下发“四定表”令其整改,待施工队组整改完毕后,工程科与业务单位联合进行验收工作,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同时将落实后已签字“四定表”交至工程科,由工程科汇总、保存。
第五条外委施工队组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班班进行自我排查,施工队组当班负责人员于接班过程中根据《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逐项排查,对于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当班安排作业人员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填写安全确认表,每天三班确认表需当班跟班队长、项目部生产经理、项目部经理签字后报至工程科,每周确认表需于周一前报送至工程科进行存档、保存。对于现场存在隐患不得未整改即进行生产作业,自我排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未查填表现象。
第六条外委施工队组针对各职能业务科室所查出安全确认隐患内容,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生产经理、现场跟班队长三人联合跟踪落实、按照求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各业务职能科室必须每周至少深入各外委掘进工作面一次,进行本专业安全确认工作,现场安全确认后,业务单位安全确认人、外委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工程科科长三方于安全确认单上签字后,此安全确认单方可生效。
第八条各业务职能科室每周周五前需将已生效安全确认单、已闭合四定表交至工程科进行存档、备案及总结。每月28日前针对本月检查内容及队组整改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同安全确认单、已闭合四定及阅读总结一同交至工程科进行备案、存档。
第六条外委施工队组当班自我安全确认安全后,业务科室安全确认期间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确认整改情形,对外委队组项目部经理、安全经理及当班跟班队长各处以500元/次考核管理。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三、装卸危险品的高位站台,应设置防止车辆顶撞站台的缓冲件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四、装卸、搬运均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拖拉,或用橇棍、榔头等铁器敲打部件;。
七、装运危险品时,驾乘人员应对危险品的包装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包装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同车运输不同品种危险品时应按《危险品库房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推动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施工现场的作业行为,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需具备视(音)频采集、传输、编解码、终端监控和存等功能。
第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公司监控中心、视频监控专网、项目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三大部分内容。
第四条。
第五条。
项目开工后办公、生活、材料堆放等区域规划布置完毕后30天内需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第六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监控室,项目部应于工程开工之前须确定具体安装的公司。
第七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工程,对施工现场未及时安装或未按要求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情况,项目部应当及时向公司技术中心报告。
第八条。
施工现场应确定至少1名能熟练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负责设备日常管理确保施工作业期间该系统正常运行,以保证信息的上传,监控系统应保证全天24小时开机运行。
第九条。
远程监控系统安裝使用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企业年度安全考核、文明工地评审及其他奖项评比的内容。
第十条。
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要求的工程,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且未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的项目部,将对项目部负责人进行考核。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为了确保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警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易于看到。
3、
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
2、
安全警示标志。
1、
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红色:表示禁止。
蓝色:表示指令。
黄色:表示提醒。
绿色:表示允许。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种。
三、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大门入口,必须悬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3、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在脚手架、高处平合、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
6、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7、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等标志牌并建立警示带或隔离带。
8、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物料提升机等场所,必须悬挂当心坍塌等标志牌并建立警示带或隔离带。
9、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10、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洞等地方,必须悬挂禁止靠近等标志牌。
11、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12、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等标志牌。
附则。
(一)。
本规定由公司前期工程部负责解释。
(二)。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2、废料必须及时清除,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
3、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4、生产现场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过期灭火器必须更换;。
5、压力容器专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0、在易燃、易爆等物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明火作业;。
11、作业现场的电力线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敷设,严禁乱接乱拉;。
12、保持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未经相关人员的允许,不准任意拆除或移动。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两个”突破,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井下通风管理,严格落实责任,提高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效率。为及时排除生产作业中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好事前预防,减少或杜绝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履行带班长职责。井下作业实行带班长签证准入制度,带班长是一岗双职,既管生产又管安全,是作业现场的安全第一直接负责人。带班长在班前开班前会时,根据上班工作交接情况,在安排生产工作时,同时安排当班安全工作及注意事项。
2、认真落实签证准入制度。带班长带领本班组人员入坑后,首先到作业面安排开启风机,进行co浓度测试。在co浓度符合安全标准的条件下进入作业面,按照“准入签证单”上的所需检查项目进行认真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在现场监护作业人员进行排除。待作业面安全隐患消除后,带班长要在签证单上签字,认真填写检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方准许作业人员开始作业。如测试co浓度超标,带班长要责令作业人员到安全地带等候,并且要在作业面进口处设置“禁止入内”栏栅,绝不容许带人进入。待通风、co浓度达到符合标准值时,方可进入。
3、强化班中巡回安全检查。带班长班中必须对所管辖作业面进行两次班中安全巡回检查,检查内容要依照签证单上的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现场进行监护整改处理,并对安全员、测风工、值班主任、跟班经理及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在班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落实整改。每次巡回安全检查后,要将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如实认真填写到签证单的检查记录上。
1、严格执行领导下井跟班作业制度。井下跟班作业领导,班中要对当班所有生产场所、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巡回检查,了解掌握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三个必到”:独头掘进作业面必到、最远的作业面必到、高难度的作业面必到,必须检查到位、监督到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发现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并监督车间主任、安全员、测风工班中巡查安全情况。认真填写跟班作业记录、班中巡回检查记录,对当班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位,交接班时要向接班领导交代清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领导下井跟班作业的作业。
2、实行车间主任井下现场值班。矿山车间主任实行井下值班,现场协调安排生产工作,现场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值班主任班中要对所有生产作业面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对重点作业面要进行重点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重点是带班长签证落实情况,作业现场的安全动态变化,安全隐患是否达到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协调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合理组织生产,及时了解调整生产工作,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员、测风工每班对所有作业面进行两次巡回安全检查,严格按班检表和签证单上的项目进行检查,特别对co浓度、风速、顶板排险、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民爆物品使用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当场责令整改,当场不能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检查中发现的“三违”人员,必须现场给予纠正和教育,并下达处罚通知单,依照公司制定的“三违”处罚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1、生产部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的设计和技术指导工作,制定通风隐患整改方案或措施。
2、资产部负责主风机的检测、维护、检查,以及通风构筑物、局扇的配备和更换工作。
3、安全部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和局部通风的监督检查,对风速、风量、风质进行巡回安全监督检查。
4、分公司技术副经理负责矿井通风和局部通风的技术工作,严格按生产部设计方案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通风技术管理和现场技术指导。
5、分公司设备副经理根据通风设计和方案,在技术副经理指导下,负责设备、设施选型和安装和现场管理。
6、分公司生技科在下达通风方案和措施时,要将方案中的技术要求、安全要求、通风设备设施型号规格、风筒配备要求,传送安全科及生产单位。
7、车间设备副主任负责通风系统的设备、设施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的型号、规格、位置组织安装实施。
8、带班长负责作业面局扇、风筒布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局扇正常运行。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必须保证作业面的风速、风质、风量符合安全要求。
9、测风工班中要认真对每个作业面的风速、风质及局扇的配备、安装位置、风筒布挂置、漏风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当场责令带班长整改。对风速不达、co浓度超标的作业面要责令停止作业,撤离作业人员。如发现的重大隐患,应立即责令停产撤人,并逐级上报,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10、安全员班中巡回安全检查两次,作业面通风检查是重点工作,协助测风工做好通风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有权对隐患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11、安全科定期不定期按照生技科送达的矿井通风、局部通风方案、措施及通风安全规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并对有关责任进行经济处罚。
分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演习计划,明确演习内容、演习范围、参加人员、演习方式,制定具体的专项预案演习方案。根据演习计划,认真做好演习前的人员应急培训、演习策划、现场施救培训、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工作。演习时要做到事例真实、工作严肃、组织有序。演习结束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次演习进行认真分析、评估演习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使应急预案更具有可操作性。通过演习,使广大员工增强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推行公司主要部室安全、生产、技术、设备职能部门对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副经理进行绩效工资考核。分公司分管副经理对主管科室负责人考核,科室负责人对所管范围的班组长和科室人员考核,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考核。从公司到分公司以业务管理为主线,实行垂直对口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上级对下级,一级考核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上级对下级考核,要制定具体的百分制考核表,明确项目内容、考核方式,以月底考核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来计算工资。
1、从公司领导到操作人员都有查安全隐患的义务和责任,都是安全监督员。公司领导、分公司领导下井跟班作业要认真排查作业面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应立即责令采取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要分析隐患存在的管理缺陷,追究导致隐患产生的各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责任。按照“三违”处罚细则,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制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就要责令整改,并对存在隐患进行责任倒查,要一查到底。上级相关部门来检查,对所查出的问题,按倒追式追究当班所检查工作地点的相关人员及现场作业签证单上的相关人员责任,根据百分制考核办法参加工资核算。
3、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随时进行班中隐患排查,对于班中不能排除的隐患,立即向带班长、车间主任汇报。如上报的安全隐患,带班长、车间主任、跟班领导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作业人员有权停止作业撤出工作地点,向分公司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举报。凡举报者经证实确认,给予100—1000元奖励。
4、分公司、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安全隐患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员到现场落实情况。查明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及隐患不整改的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罚款、撤职、降级处理。
公司、分公司要建立、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激励奖罚制度,对工作突出、成绩好的人员要实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成绩差的人员要给予处罚。通过公正、严明的奖罚考核办法,激励和调动从业人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班组自主安全管理,使安全管理从被动管理转化到主动管理,充分发挥作业人员的主动性,消除安全隐患,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进一步规范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减少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原国家电信总局《市内电话线路维护手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结合上海电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以规范员工及外协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线路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一、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辅以红白带),晚间必须增加使用红灯等警示标志,以便行人和车辆注意。
二、为了保护行人、车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在下列地方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1)在道路拐弯角处;。
(2)有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处;。
(3)跨越道路线,需要车辆暂停通行处;。
(4)挖掘的坑、洞、沟处;。
(5)揭开盖的窨井处;。
(6)架空电缆接续处;。
(7)敷设人井、架空电缆和光缆处。
三、在铁路、桥梁及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施工作业,不得使用红旗和红灯,以免引起误会而生意外,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志。
四、车辆及其它物品不能代替安全警示标志。
五、在道路上进行占路施工必须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第八章第五十条规定,在“道路上的公共设施发生故障急需抢修时,抢修单位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和市政、公路管理部门;两日内不能完工的和按施工本施工的,须申办或补办《道路施工许可证》”做到合法施工。
六、施工班组或施工队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了望和其它现场安全事项。
七、占路施工前必须首先做好场地护栏警示标志,根据需要做好护栏工作,尽可能少占场地,确保道路畅通。
八、在人行道(包括行人任意走动的场所如集市等地施工)、应在四周设立护栏,不留间隙。
九、在快、慢车道上施工时,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来往车辆方向设立1—3个方向护栏。
十、施工现场如遇环境复杂、交通繁忙,应指派专人维护秩序。施工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不留遗弃物品和液体,保障道路畅通、市容整洁。
十一、施工现场的护栏必须使用颜色鲜明、涂有反光漆的路架和红白带、夜间红灯须悬挂在醒目处。
十二、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夜间在交通繁忙路段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背心。
(1)人行道、车行道;。
(2)行人任意走动的场所,如集市、商场等;。
(3)新村、住宅区内人员和行走区域。
十四、在占路施工时若本规定与交通管理部门规定有矛盾时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十五、在施工中的其它安全如:器材搬运、挖沟、打洞立杆、登高和井下作业等均按《市内电话线路维护手册》中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3、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4、生产现场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过期灭火器必须更换;。
5、压力容器专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0、在易燃、易爆等物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明火作业;。
11、作业现场的电力线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敷设,严禁乱接乱拉;。
12、保持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未经相关人员的允许,不准任意拆除或移动。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规范选矿厂尾矿库电力线路、照明、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志管理等工作、岗位安全教育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员工管理工作和岗位安全情况处于掌控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尾矿库。
第三条禁止挖掘地埋电缆沟上部及两侧,保持电缆沟盖板完整,沟内无积水、淤泥堵塞情况,无机械损伤。
第四条定期检查电缆终端盒,中间接线盒接头,保证其牢固,无发热渗油现象。
第五条保持户外露天电缆钢带完好、外护层麻被无脱落。
第六条接地线必须良好,无松动、断股现象。
第七条定期测试绝缘电阻,并要有记录。
第八条库区内电力线路必须按要求敷设整齐,禁止乱扯乱接。
第九条架空线路、牵引网路、通讯线路的对地距离要符合规程要求,线路通道要及时清理。
第十条夜间作业时,所有作业点及危险点有足够照明。白班作业时,注意节约用电。
第十一条变电所(室)内照明设备和防火设施完好,照明(包括事故照明)充足。
第十二条供配电设施及危险地段(山坡、坝体、深水区等)的安全警告标示牌齐全、清晰、正确、规范、安装牢固。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牌要悬挂端正、保持清洁、严禁人为恶意涂抹破坏。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桦甸矿业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十五条本制度若与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实施。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应于本公司各部门的各类安全检查。
3.1设备动力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实施工作。
3.3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由班组长负责监督、检查。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可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
4.1.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总经理带队,各部门主管参与进行检查,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五下午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汇总,分别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1.2部门级安全自查。
由设备动力部长负责组织保卫部、行政人事部、保卫部以及各车间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4.1.3岗位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4.1.4日常性检查。
4.1.4.1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如何;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对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4.2安全活动是否认真开展,各种记录资料是否齐全。
4.1.4.3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是否坚持了领导值班,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4.1.4.4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不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执行、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脱岗、串岗、睡岗等违纪情况。
4.1.4.5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4.6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生产现场是否按定置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标志是否齐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安全标志醒目,现场有无安全生产隐患。
4.1.4.7对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中是否坚持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
4.1.4.8查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气体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以及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
4.1.4.9安全管理考核内容规定的安全检查;。
4.1.5专业性安全技术检查。
4.1.5.2机台安全防护装置:如轴头应有套、轮应有罩、台应有栏、坑应有盖等。
4.1.5.3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4.1.5.5库房检查:消防标识、消防设施、门窗、灯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4.1.5.6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4.1.5.8专业性安全检查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4.1.6季节性安全检查:。
4.1.6.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4.1.6.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
4.1.6.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
4.1.6.5季节性安全检查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
4.1.7节假日安全检查:。
4.1.7.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安全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4.1.7.3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4.1.7.3.1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4.1.7.3.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4.1.7.3.3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4.1.7.3.4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4.1.7.3.5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1.7.3.6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4.1.7.3.7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4.1.8不定期安全检查。
4.1.8.1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1.9综合性安全检查:包括生产现场各方面的安全检查。
4.1.10事故现场调查与属实:事故发生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调查属实,在调查时,各单位负责人配合,并实事求是的介绍发生事故的经过和原因,不得隐瞒事故的真相。
4.1.11其它安全检查。
4.1.11.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各单位布置、进展情况的检查;。
4.1.11.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1、严格落实反违章六条禁令,井区、施工队伍在生产现场进行动火、动土、高处、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管线解堵、扫现等危险作业时,必须遵守厂部、作业区对危险作业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厂部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票据后,方可组织实施。
2、井区安排经验相对丰富,责任心较强的人员进行现场作业监督,监督人严格履行的职责,按照票据上的要求逐一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卡开相应的流程、进行消防器材戒备、清理现场油污、进行气体浓度监测等)到位后方可作业。
3、现场监督人按照票据上的要求,填写好票据上的相应数据,如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双方监护人、特种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现场气体浓度检测记录、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数据记录等。
4、双方监护人严密监控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业中停止半小时以上开工时需要重新进行安全措施的落实。
5、作业过程中,一项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或者出现其他的危及安全施工的因素,立即停止作业。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进一步强化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安全环境管理,促进施工人员提高安全环保意识和安全技能,掌握执行施工安全环境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作业人员的安全环境交底管理。
各企业应结合本规定要求,制定和细化本企业船舶建造班前安全交底管理规定。
3 管理职责
3.1 企业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制度的宣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安全交底制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3.2 安监部负责对各生产部门班前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并根据安全交底制度开展情况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4 管理要求
4.1 各工段班组、施工队负责人为班前安全交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由于交底不到位而产生的事故后果负主要责任。
4.2 班前安全交底以班组为单位,班组的带班长负责对当班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每个班次由当班带班长召集当班施工人员集中进行安全交底。各工段班组、施工队的安全员负责协助小组负责人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工作。
4.3 班前安全交底必须紧密结合当天的工作内容,根据工程的具体内容和施工部位及周围的环境,向施工人员详细讲明当天工作的安全、环保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到安全交底有内容、有目的。
4.4 上船施工的班组、施工队的班前安全交底必须在船舶现场进行,在内场施工的班组、施工队的班前安全交底要在施工现场进行(特殊情况与企业安监部及时沟通)。
4.5 班前安全交底必须要有书面记录,记录上要注明安全交底的交底人、交底时间、当天的工作内容、具体的安全、环保要求和注意事项和被交底人的签名。
4.6 涉及到部门间存在交叉工程的安全交底项目,由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讨论确定施工方案后,由工程主管向相关工段班组、施工队负责人先行进行安全交底。工段班组、施工队负责人要将相关的安全、环保要求和注意事项及时向下属带班长进行传达,由带班长在进行班前安全交底时向施工人员进行宣贯。
4.7 经交底人确认所有接受班前安全交底人员均已了解和掌握当天工作的安全、环保要求和注意事项后,方可开始工作。严禁未经班前安全交底的.人员进行施工。
4.8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牢记和严格执行班前安全交底的安全、环保要求和注意事项。
5 监督检查
5.1 船舶建造项目组要对现场班前安全交底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交底不清、人员不齐或不交底的施工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
5.2 各生产部门要对本部门及施工单位班前安全交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交底工作开展不力的施工单位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5.3 安监部对各部门、各施工单位的班前安全交底工作的开展情况以抽查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实际效果,对相关集体或个人进行奖惩。
6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1. 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
9. 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了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确保各项生产安全平稳、有序运行,针对作业区生产现场运行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脱岗、睡岗、窜岗、酒后上岗和岗上饮酒。
2、进入油气区所有人员劳保穿戴齐全规范,严格遵守油气区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岗位人员的安全提示和教育,在岗位人员的陪同下检查指导工作。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油气生产场所,进入生产现场人员随意更改流程,挪用设备。
4、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吸烟、乱扔烟头、接打手机和随意使用明火。
1、油罐安全附件齐全,每月将阻火器、安全阀、呼吸阀进行清理保养,油罐进出口闸门、阻火器必须有效跨接、防雷防静电接地线齐全。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量油操作,严禁穿带铁钉鞋上罐,油罐量油作业必须用标准量油尺选择上风向量油。夜间上罐量油时必须使用防爆手电,雪天上罐量油前必须先清理干净梯子、罐顶积雪,油罐顶严禁存放棉纱、量油尺等物品,量完油后,盖好油罐量油孔,严禁将罐内油气随意排放。
3、打油泵电机有良好接地,旋转部位护罩齐全可靠,各连接处严禁跑冒滴漏。
1、按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只有一具储油罐的井点,最少配备两具8kg灭火器和一具35kg灭火器;两具或两具以上储油罐的井点,最少配备四具8kg灭火器,两具35kg灭火器,进流程井组依据井数适当增加灭火器数量,岗位人员负责每月进行检查、保养,实行挂牌制。
2、发现有喷管龟裂、压力不正常、筒体裂口凹陷,压力表、铅封、保险销损坏等现象及时上报井区更换。
3、消防器材妥善保管存放,严防雨淋、暴晒,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场所。
1、所有的罐车进入装卸油台前,必须将车辆防火罩关闭,装卸完油后,罐车离开装卸油台方可打开防火罩。
2、装卸油前,必须接好静电接地线,熄灭井场加热炉、明火,待油装完半小时以后,再按照点火操作规程进行点火。
3、装卸油现场有灭火器材进行戒备,使用内带铜丝的装油鹤管并延伸至罐车底部。装卸油过程中,罐车驾驶人员必须在驾驶室内戒备,以防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及时驾驶车辆撤离。
4、装油后,盖好油罐量油孔,清理干净打油泵卫生,打油泵盘根不刺不漏。
5、装卸油台范围内严禁用明火烘烤车辆,严禁在装卸油台进行车辆维修。
1、所有线路必须使用标准符合用电设备功率的电线。用电线路必须走线规范、不得跨越可燃物架设。
2、用电线路由专业电工架设,用绝缘胶带密封至少3层以上,严禁岗位员工私自乱拉乱接、整改线路。
3、所有配电室电缆沟、电缆线必须进行砂封,每天进行检查,看有无进水、鼠洞等。4、没有安装室内取暖炉的井点,取暖设备只能使用厂部统一配发的电暖器,禁止私自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用电设备。
5、取暖设备距离可燃物不少于1米,以防烘烤引发火灾。
6、电热毯只用来人员在睡觉前暖床使用,人上床睡觉时必须断掉电源。7、人员离开房屋前将取暖设备断电,防止意外发生。
8、对取暖设备及线路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后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井区汇报以防发生人员触电事故,严禁非电工人员进行各种电路维修。
9、井区电工每周对所有电路进行检查,对检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10、所有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由专业电工接电。
1、点加热炉,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检查后点火,先点火后开气,先检查后离去。坚持“三不点”的原则,没有检查不点、有渗漏点不点、炉膛有余气没吹尽不点。
2、使用室内取暖炉穿墙管线上开孔处必须密封,防止气体窜入驻人房间发生意外。
3、人员在进入厨房之前必须通风半小时以上,严防厨房用气管线泄露人员立即进入后中毒。
4、使用液化气的井点,气瓶与炉子(火源)的间隔距离须保持在1.5m以上。液化气(天然气)灶具的软胶管连接处必须用卡子固定牢靠,用完后必须关闭液化气瓶(井场来气)总控制阀,严禁只关闭灶具开关而不关闭总控制阀。
5、对用气(套气及液化气)设施必须每周用试漏液(肥皂水)检查各连接处是否有渗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井区整改维修。
6、严禁在井口排放套气,进行修井等作业时,必须熄灭井场火炬及井口20米范围内明火。
7、井场套管气火炬必须安装阻火器,与井口距离20米之外,正常条件下,火炬处于点燃状态。
1、所有分液包必须放在地面以上,且距离井场内火炬(或别的明火)必须大于20米。
2、从井口至分液包,分液包至火炬气管线必须有坡度,有利于凝析油凝集排放。
3、分液包上压力表安装齐全并定期校验,各阀门连接处密封完好,阀门灵活好用。
4、各井点根据凝析油的多少实际安排好排放时间,防止分液包因集液过多而造成管线冻堵。
5、排凝析油前,熄灭井场所有火源,进行风向辨别,排放者必须站在上风口。
6、排放凝析油使用器皿必须是铁器,排放后的凝析油倒入井场污油池,严禁就地排放,严禁以各种形式存放,严禁用凝析油清洗衣物、擦洗设备。严禁将瓦斯油送给老乡或其他人员。
7、管线及分液包发生冻堵后严禁用明火烘烤,毛毡包裹后用开水烫开,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8、分液包非正规压力容器,所承受压力不能超过0.2mpa。井场套气憋压使用井口套气闸门。
1、施工队伍持有作业区开出的有效的开工许可证,方可进入井场施工。
2、施工队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收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自觉接收岗位人员的监督。
3、作业区与施工队伍签订交叉互管协议书,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和施工区域。施工队伍按照票据上的要求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靠近或触摸电器设备、运转设备;严禁靠近和穿越抽油机;严禁启动或关闭油气区电器设备、运转设备的启动按钮和开关;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区;靠近运转设备、电器、配电室施工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方可施工。
4、施工队伍在井场进行动土、动火、高处、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必须到作业区办理相应的票据后方可作业,作业前,双方负责人、监护人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方可施工并进行全过程监督。
5、施工人员在油气区内施工时发现油气刺漏、设备故障、火险等应立即通知岗位人员,严禁在油气泄漏区域内停留,严防中毒或其他意外。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四
1、上班时间操作员须将蓉用品穿戴整齐,包括工帽、工衣、工裤、手套、耳塞等,管理人员应严加监督与执行。
2、操作员必须在安全装置正面操作,不得越过安全装置的保护从侧面操作或者取产品等,对自动机制生产和二人配合工作的场合,确需从侧面确认产品品质的,要在调模员指导下工作,调节器查员要安装防止手臂可能进入模具之装置,确保生产安全。
3、脚跟开关必须经上司允许方可使用,有私自乱用,班组长对违章使用者立即制止、整改。在使用时每次按后脚踏一定要离开脚跟开关。
4、机台上辅助生产用兵铁板需折边、倒圆中贴胶纸,以防伤手。
5、取放产品应轻拿轻放,以免伤手及影响品质。
6、废料请用切断装置,及时清除。
7、生产过程中,上、下工序必须相互配合,以免产品砸下引起工伤事故。
8、工作期间无离岗证不可么离岗位,更不可到他人机台聊天,以免分散注意力造成安全事故,包括品质安全、人笛安全第一等。
9、交换交换模具中准备材料时,人员应注意分散,以免候伤人。
10、调节器模员对机械及模具的点栓要按时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视他人的安全为已责。
11、不得乱移风扇,特殊情况下一定要先关掉电源,待风扇完全偏下方可移动。
12、叉车驾驶员须十分小心,于转变或十字路口处要减速,运送之物品须放至最低位置运行。
13、调模员在顺送机退料时,如果厚度超过1mm,宽超过200mm,一定要用g形钳夹住缓缓退回,禁止调模员退料到材料即将退出滚轮时用手压住材料。
14、在用片料生产时,如果一卡板旋转两堆片料,作业员拿取征料要从两边轮流拿取,调模员要作防倾倒预防措施。
15、产品堆放时要作防倾倒措施,若发现产品有倾倒之危险发生时,禁止未戴袖套或手套的人员处理此类危险。
16、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联络防止事故发生。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五
1、回收前,应先清理巷道内的浮渣及其他杂物,保证巷道中高不得低于1.8米。
2、回收作业区域内必须先维修好上、下安全出口(必须有2个安全出口),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3、作业现场的安全通道内严禁有木料、钢梁、单体液压支柱及其他杂物的堆放,确保退路的畅通。
4、每班回收前先检查工作面顶板的压力和支护情况,若有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先处理然后再进行回收作业,如无法排除安全隐患,该区域的支柱不得回收。
5、作业现场的带班班组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督促和正确指挥作业人员进行规范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6、回柱作业前,必须先用单体液压支柱对作业地点进行掩护加固,然后再进行回收作业。
7、回柱作业前必须靠矿壁沿倾向增加两排密集(0.5×0.5米)支柱,确保顶板安全切顶。
8、在回收支柱作业过程中严禁用人工直接回柱,必须使用回柱绳卸压然后再用回柱绞车回收支柱。
9、回收支柱时作业人员必须要在安全位置进行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10、回收支柱时,必须要有经验丰富的工人观察顶板及支护情况,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工作人员撤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处理完毕后方准作业。
11、回收出的钢梁、单体液压支柱应及时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柱、梁外运时一定要注意招前顾后,避免磕碰伤事故的发生。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六
1、施工单位务必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务必到达优良标准。
2、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务必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务必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务必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务必向甲方带给《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务必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带给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状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务必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务必有值班工长外,还务必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状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带给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务必立即整改,一切职责由施工单位负责。
12、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职责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所有进场材料均需带给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务必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持续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职责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务必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务必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各施工单位务必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七
1、施工现场应符合相关安全卫生的要求。
2、现场附属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道路、排水设施、电力线、乙炔瓶等应该有详细规定。
3、作业区间、悬崖、陡坎、坑洞等位置,应该用篱笆、木板、铁丝网、安全网等围设栅栏。沟、坑在非作业期间应设围栏、加盖板。
4、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作业点应该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5、施工现场架设的电线,悬吊高度和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应满足相关规定或按照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架设。
6、施工现场内一般不许架设高压电线,必要的时候,应该在下方增设电线保护网,或按照当地电电力部门的规定办理。
7、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经常保持通畅和清洁,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8、工地内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应该平坦,纵向坡度不能大于3%,上述车辆必须安装有制动装置,且铁轨终点应该向上弯曲,或者设车挡。
9、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设施,且不妨碍工作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应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10、工地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杆要设支架。拆除的模型板、废料等应及时清理,木模板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
11、在山沟、河流两岸或陡坡地段,铺设交通线路或者设置一切临时建筑,应事先了解地形、地质、历年山洪、最高水位等情况,以防自然灾害。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施工现场,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市政雨污水管道及道路、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河南开心一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第五条: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现场委托一名(或若干名)驻工地代表;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25个工作日。
第七条: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批认可,再上报建设单位,然后组织施工。
第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需要配有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同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办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害基坑安全等。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施工警示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标牌的制作和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胸卡,以表明身份。
第十六条: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向甲方及监理履行报验程序,经验证合格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交底,每日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保护措施。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第二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三条:特殊工种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要向甲方和监理报审,不合格、不称职人员监理有权清退出场。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二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报甲方、监理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查清事故责任人不放过;不使有关人员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六条: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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