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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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大全(18篇)
时间:2023-11-08 18:53:06     小编:雁落霞

方案的制定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可能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需要制定明确的指导原则和执行步骤。如果您在制定方案时遇到了困惑或疑问,以下范文或许能够给您一些启示。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保护国有资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为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增强实效,为全体师生创设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使我校真正成为一个和谐美好的校园。

二、工作目标。

1、继续完善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使其实用、规范、齐全,健全组织机构。

2、层层签定责任状,校长与主管副校长,主管副校长与班主任、教研组长、出租房主分别签定责任状,分清责任,做到奖惩分明。

3、按照上级要求,保证灭火器数量,教学楼走廊15米长放一组4公斤灭火器,图书室、微机室、实验室、语音室、电子备课室、远程教育教室等专用教室各放一组4公斤灭火器,并做到及时更换干粉(4月份以前必须更换),确保应急时正常使用。

4、保证安全通道、安全门畅通,更换现有安全标识为通电标识32个;教学楼每层缓台、安全门、走廊的两头应装有应急灯,同时保证消防栓正常使用。

5、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游戏厅,严格控制学生进入三室一厅。校门口无流动商贩。

6、实行楼梯口、校门口值班制度,设专人负责,防止学生拥挤,使学生上放学期间交通畅通,保证学生安全出入。

7、开设安全、消防、法制及食品安全教育课,间周一次,保证课时,保证质量;做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10次。

8、锅炉使用前必须经专业部门年检后方可使用,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阴雨天,微机室、语音室、电子备课室、远程教育教室、各实验室停止使用。今年安装二次防雷设备。

10、教学楼、前后院平房和贵重物品必须参加保险。

11、加强校外住宿生的管理,与校外住宿生、学生家长、租房户签定安全合同,分清责任,履行法律手续。

12、乘坐出租车上学的学生,与家长及车主签定责任状,分清责任,教育学生不坐超员、报废、无牌照、无证驾驶和非载人车辆。

13、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检查,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全年安全检查不少于30次,并及时整改隐患。

14、结合我校实际,继续完善教育局规定的九种应急预案,使之具有操作性,并做好实际演练。每学期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疏散演练。

15、管理好师生饮用水水房,设专人看管,及时上锁。

16、聘请二所副所长谢军同志任我校法制副校长,并邀请每学期到校进行1-2次法制教育讲座。

17、发展现代安全防控技术体系,教学楼内外安装12点监控器一个。

18、安全资料及时存档,做到标准、规范、资料齐全。

19、班级和教研组有安全疏散图,学校有总体疏散安排。值宿室设有报警装置,财会室、微机室、远程教育教室等重要室要安装远红外线装置。并设有应急报警点。

20、组织机构、安全制度要上墙。

21、全年无火灾发生,师生无意外伤亡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安全制度建设。

1、我校安全工作组织及各项安全制度已喷涂上墙,今年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及各类应急预案,使其具有操作性。

2、完善各类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工作责任状,一把手负总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跟踪问效,奖惩分明。实行责任追究制。

3、加强校舍安全管理。要常抓不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开学初对校内的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安全标识等消防器材进行彻底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到每月对校园做一次安全检查,并责任到人,每日后勤主抓安全的人员要对校园进行巡视,如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校舍、建筑物、体育器材等做及时彻底的维修,并做好记录。加强门卫及更夫的管理,做好值日值宿工作,平时执行二级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执行三级值班制度,各种记录齐全。

4、严禁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活动,特殊情况上报教育局批准,并制定出应急预案,在领导和教师的严密组织下方可进行。

5、安全档案实行标准化管理,资料齐全,档案中有音像资料。

(二)加强安全、消防、法制和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1、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以“生命教育”为主线,以“安全知识教育读本”和“中学生消防”为内容,开设安全、消防、法制和食品安全教育课,由班主任教师担任安全、消防、法制和食品安全教育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关爱生命、自我保护及遵纪守法等知识教育,保证课时,保证质量,间周一节,每学期8节,全年共16节。结合重大节日及重大事件,做好每月一次的安全知识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10次。聘请二所副所长谢军同志任我校法制副校长,并邀请每学期到校进行1-2次法制教育讲座。

2、以“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小手拉大手”活动为契机,开展好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达到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良好效果。每学期组织1-2次学生安全逃生或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救及互救技能。

3、加强教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教职工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我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及规定,使他们明确自己应知及应尽的义务,养成按规办事的良好习惯,倡导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严禁体罚和变项体罚、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发生,提高依法治校的进程。

5、教育师生远离毒品,不赌博、不传销、不搞封建迷信和参与邪教活动。

6、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报废、无牌照、无证驾驶和非载人车辆,包车上放学的学生,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定责任状,分清责任,且掌握车辆情况,并上报教育局备案。加强校外住宿生的管理,与校外住宿生、学生家长、租房户签定安全合同,分清责任,履行法律手续。并随时掌握情况,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7、与公安、工商、交警、文化等部门联合,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确保我校200米以内无网吧、游戏厅、歌舞厅,校门口无流动非法经营商贩。

(三)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1、保证灭火器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上级要求进行配备,不使用过期或废旧灭火器(204月份必须更换灭火器干粉)。

2、保证安全门、安全紧急通道畅通。更换现有安全标识为通电标识32个;教学楼每层缓台、安全门、走廊的两头应装有应急灯,同时保证消防栓正常使用。

3、发展现代安全防控技术体系,教学楼内外安装12点监控器一个。

4、做好教学楼、前后院平房和贵重物品保险工作。

5、完善校园防雷设施,微机室、语音室、电子备课室、远程教育教室、各实验室安装二次防雷设施,确保师生安全。

6、做好新建食堂、宿舍楼的质量监督工作。指派1-2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学习建筑知识,掌握工程质量标准。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根据教育局工作安排和我校实际,制定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计划,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校长毕代义为组长,副校长李学友、孙文凤为副组长,万国友、严宏伟、侯春彪、各班主任、各教研组长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事故组织,明确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签定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

2、整章建制,规范管理。

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上好法制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师生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

3、加强督查,强化实施。

坚持以预防为主,因地制宜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到人,并监督其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教育局,做好整改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要严格追有关人员责任。

4、争创文明校园,确保师生平安。

我校要把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持久地开展下去,纳入发展规划,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道德、消防、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真正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争创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害。

5、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年底,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安全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写好工作总结,写出投入、设施的改善、经验、不足及教训,不折不扣地兑现安全责任状。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武安委20xx(5)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我校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校园火灾防控和火灾逃生自救能力,防止校园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学校校园稳定安全。

组长:陈纯华。

副组长:伍兴春。

成员:罗军袁昌贵彭华冯延林各班主任。

2、成立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陈纯华。

副组长:伍兴春。

成员:罗军、冯延林、袁昌贵、彭华。

职责:布置本校开展演练工作。

1.学校安办要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

2.安办负责对师生疏散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学校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3.对于消防安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自查自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目标管理。

2.继续推进“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学校宣传工作优势,利用毕业典礼、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开学典礼、学校宣传橱窗、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晨间活动等对学生、家长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以“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将消防教育纳入综合实践课教学内容,结合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每个学生与家长一起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动员家长开展家庭成员火灾逃生演练。

4.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

1.进行一次学生家庭火灾逃生预案进行一次筛选,将切实可行的预案进行宣传和表扬。

2.安办将消防安全检查的资料加以汇总,由安办主任黄燕飞具体负责。

3.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材料由各班班主任收集、汇总后交安办。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市、区关于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教兴国”为宗旨,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活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学校外200米内无网吧、游戏厅、录像厅、台球桌;

2、学校周边无流动摊点,卫生状况良好;

3、学校门口无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4、学校门口无闲散人员及流氓团伙滋事,偶遇安全、失窃事件报警、接警、出警及时;

5、不发生学生外出和校园重大安全事故。

三、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班队会、墙报、致家长信、等宣传形式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是落实目标责任。与学校各部门、各同志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目标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到岗、到位、到人。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制度、教育防范制度、校园治安保卫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的事件发生。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突出整治重点。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当场或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五是加强协调共建,形成整治合力。与社区、派出所、法院、武警部队、交巡警大队、区街道办、周边等单位共建,提高学生的法律安全意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针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情况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治。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第二阶段:各部门集中重点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特别是学生永远是新面孔,我们要长抓不懈,做好自己的事,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贡献。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为目的,促进师生卫生、环保意识的增强,促进校园文明向上程度的提高,并带动和促进社会、家庭和个人的文明、节约良好风气的形成。

二、主要目标:

增强师生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大局意识、控制或禁止吸烟,促进教师良好习惯和社会文明风气的形成。

三、主要措施和步骤。

1.成立组织。成立以杨景民为组长,佟冬、崔德生、杜立新、曹金川为组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实施学校创建工作。

2.查找不足。分别召开领导班子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教师会、学生会。分析我校师生中的吸烟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拿出创建办法与措施。

3.广泛宣传。根据创建无烟学校标准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和创建目标、向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宣传我校创建无烟学校的意义、目的要求和做法,让师生共同认可和参与创建工作,家长支持创建工作。同时,向学校所处社区渗透我校创建工作。

4.实施创建。制订并完善学校控烟制度。进行老师、学生家长吸烟情况调查,向教师进行控烟、禁烟意愿调查,现有“烟民”公开承诺,学生动员家长控烟征文等。开展全员监督活动,烟蒂搜索,分析公共场所的烟蒂及来历,对教师在校内外公共场合吸烟进行适度曝光,与陋习决裂,清除公共场所的盛烟器具。标志警示、在校门口、公共场所、学校醒目位置摆放、张贴、悬挂警示牌、标志和标语,提醒禁烟控烟。开辟吸烟室,营造比较舒适的校内吸烟室,让“烟民”有宣泄的场所。实施奖励,对五年以上烟瘾的教师自创建之日起至年底彻底戒烟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5.巩固成果。做好创建无烟学校的总结工作,表彰好的做法和典型,并研究实施长效控烟机制。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乡党委、政府决定对全乡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餐饮问题。

牵头单位:xx乡卫生院。

1、加大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饭店、食品摊点的卫生检查力度,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对校园周边餐饮营业申请,要严格证照管理、前置手续审查等程序,对手续不全、非法经营者要依法关闭、取缔。

3、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饮品等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食品流入校园。

4、取缔学校周边流动摊点。

牵头单位:xx派出所。

整治内容:

1、安车的检查、严查长安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行为。

2、学、放学期间,安排警力、组织专人在学校门口执勤,维护交通程序。

3、整治学校周边车辆乱停停放行为。

牵头单位:xx派出所。

参加单位:xx乡联防队。

整治内容:

1、管控校园及周边整点人员,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放学期间加大对校园周边(尤其是周边小巷、隐蔽处)社会闲杂人员的询问盘查力度,预防和减少涉校发案。

整治校园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xx小学。

整治内容:

1、学校日常管理和内部安保工作,定期开展校内安全隐患巡查,及时上报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2、学校校警(门卫)、值班、值周情况检查力度,配齐配足。

校警(门卫)、安保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出入校门制度。

3、校内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学生不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厅,不购买伪劣文具、恐怖文具、赌博玩具、‘三无’食品。

整治村级公路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xx乡人民政府。

参加单位:各村(居委会)。

整治内容:

加强校园周边村级公路沿线,尤其是弯道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清理遮挡视线树枝、杂物。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将整治工作组织好、实施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相关责任部门及学校要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教职工、在校学生积极参与,支持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学校绿化美化工作是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绿化美化工作,提高绿化美化水平,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和谐安宁的育人环境,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文明素养,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升学校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学校是育人的场所,更应是绿化美化的前沿。校园绿化美化,能使全体师生以舒畅的心情投入到教与学中去,校园绿化美化的目的就是为了陶治广大师生的情操,净化广大师生的心灵。

我校在近几年绿化美化已初具规模的基础上,全力按可利用的绿化面积进行栽植,将绿化工作的全部精力放到可绿化地带。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不雷同,力求做到“我校一景观、我校一特色”。绿化美化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学校内原有地形,体现我校教育特色和农村特色,突出个性化特点的原则。

成立绿化美化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班子成员。

1、校园绿化方面。

为一体,使学生受到艺术的熏陶和感染,增强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营造校园绿色地面文化教育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

2、校园美化方面。

一、保持以前绿化美化水平,补栽死亡乔木和花草。

二、新增绿化项目,学校花池栽种花期长观赏性强的花种。

1、学校分年度、有计划地投入绿化美化资金,发动全校师生参加校园绿化美化工程。

2、发动学生搞好捐花献草活动,让校园更绿、更艳、更美。

3、充分争取社会力量参与校园的绿化美化工程,支持学校的校园绿化工作。

4、加强对绿化成果的管理。养护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施肥、除草、松土、修剪、保洁、病虫害防治关口,运用科学,艺术手法修剪乔、灌木,提高植物观赏效果,达到树绿,花鲜,草美及绿地内无杂草,无杂物,无病虫害标准。

5、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在“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原则指导下,努力实现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体现班级特色,突出学校特点。

美丽的校园需要我们共同来维护,优美文明的环境需要我们共同来创设,让我们每一个人伸出双手、关心绿化、支持美化、使校园变成绿树成荫、花香四溢、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乐园。

【校园环境整治工作汇报】中学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工作总结-工作总。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根据汉中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汉教发〔20xx〕79号)文件精神,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欺凌事件预防工作,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工作原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为保障,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确保全县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在本校内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不间断在线巡查学校监控视频等方式开展特殊时间、特殊人群、特殊区域集中开展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全面摸排,将排查出的问题梳理汇总,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3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并严格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根本上杜绝履职尽责不到位现象,彻底消除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教体局和教育督导室将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对学校开展预防欺凌机制体制建设情况、防治责任和任务落实情况、教育和培训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制定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建章立制阶段(长期)。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关爱力度。要建立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和帮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导的基础上,用法律、道德、纪律、规章等约束学生的不良行为,最大限度的防止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职责,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把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的工作局面,并把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同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明是非、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爱生命;要密切家校联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三)扎实进行专题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体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认识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要大力开展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的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供理论支持。

(四)规范学校日常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制度,并统筹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并加强管控,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各学校在节假日、课间休息及放学时段等教学管控空白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及定时巡查制度,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文明平安校园。

(五)联合校园周边治理。各学校幼儿园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派出所、镇政府及党委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时发现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具有社会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进校园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理。

成立佛坪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安全股,由解树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校园欺凌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并在佛坪县网站向社会公布校园防欺凌举报电话和联系人。

佛坪县教育体育局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联系人:李天超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把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摆在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负起抓落实的具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实抓细,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对发现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性动向要发现一起、核实一起,并开展必要的教育和惩戒,做到研判准确,处理得当,坚决遏制责任人“看不见”“就这样”等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职渎职现象发生,确保本次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进。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引发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法制教育、思想引导、问题解决为一体的方案,即要开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实际问题解决,切中要害,抓好落实。县教体局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将通过书面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责任人责任追究。

县教体局将适时对各学校幼儿园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的单位和学校,要严肃责任追究。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八

为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严防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名单见附件)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张峰担任(兼)。

(一)明确中小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普通中小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財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学生欺凌的防范,将其作为安全工作、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校园长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本校的预防学生欺凌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救助制度,全面压实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

(三)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导

1.加强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一是要通过思政课、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二是聘请法治副校长进行宣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利用黑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2.开展专题教育。各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会队会、主题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3.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各校园要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分析学生的家庭特点、成长过程、行为表现、情绪变化等,及早研判学生欺凌发生的可能性和概率,对有不良倾向的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完善“五档一册”,即:《学生家庭成长档案》《学生日常行为观察档案》《学生正向引导档案》《学生行为矫正档案》《学生整体发展档案》《学生“反欺凌”行为手册》,并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做好对教职工和家长的培训

1.加强家庭教育的培训和引导。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家校钉钉群、致家长的信等渠道和方式,引导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培训,使家长增强对学生欺凌危害性的认知和重视,关注孩子的异常言行,不能忽视孩子个性中的偏狭、自私与冷酷,更不能纵容。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要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

2.加强家校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家长座谈会,举行家长参观、接待活动,积极开展家访等工作,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增进双方管教和辅导学生的方式、理念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共同防止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3.做好对教职工的培训。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安全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组织教职工学习预案、处理学生欺凌的政策、措施、方法等,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五)做好安全防范和巡查

1.加强安全防范。各校园要完善安全巡查机制,加强校园安全巡查,特别是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易发场所如宿舍、校园角落、厕所及隐蔽场所的巡查。有住校生的要特别注意巡视、查铺。要及时收缴清理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坚决杜绝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学生放学或就寝后下班,避免因学生脱离成人监管实施欺凌和暴力。

2.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关注校园周边闲杂人员,防范街角少年拐带、欺侮在校生,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发现闲杂人员在校园周边抽烟、无故逗留、穿奇装异服等情况时,提醒学生不与他们交往,做好安全防范,并向当地公安、社区等部门和单位通报,由公安部门、社区协助防范。

3.建立健全学校保卫组织,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对同意入校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主动保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部门的联系。

(六)拓宽学生欺凌排查渠道

1.通过主题教育(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学生讲出自己实施、发现、遭受的欺凌和暴力行为。

2.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无记名举报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调查的频次应每学期至少1次。

3.通过教师日常与学生交流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教师通过学生的异常行为发现欺凌和暴力线索。

4.通过在班级、宿舍设置学生安全员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

5.通过对校园内外的监控视频发现欺凌和暴力行为。

6.通过培训家长,由家长发现欺凌和暴力行为,提供相应线索。

7.通过学校公示栏及显著位置公布学校救助或欺凌治理电话号码,明确责任人,鼓励学生提前反映情况,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欺凌事件情况。

8.通过查看、走访周边商户、学生反映等办法了解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七)规范欺凌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处置

1.公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名称:沁源县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电话0355-7833086,接受媒体监督和群众举报。

2.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l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3.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4.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5.及时上报信息。各校园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办结情况,严肃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做好舆论引导,坚决杜绝学生欺凌舆情信息的发生。

6.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包片、股室包校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对学校预防学生欺凌工作进行追踪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县教育督导室对各校预防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不够、组织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通报,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九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政府、市教育局提出的“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构筑全方位、立体型、多层次的教育系统治安防范体系的要求,大力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活动,使我校师生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工作目标。

1、使各学校教育秩序稳定,健全各学校维持稳定的工作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不发生震荡社会,破坏教育系统形象的恶性案件,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师生去上级政府滋事、非法聚集、串联等活动。

2、保持在校学生无严重刑事案件发生,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降低在校学生轻度违纪事件的发生率,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感。

3、师生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加强预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4、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训练,结合小学生行为规范达标、雏鹰争章、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大力开展“平安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办公室”等评比,使校园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5、健全综治网络和队伍,优化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健全门卫值班制度。

6、进一步搞好学校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使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深化落实维护学校教育稳定工作本部及下属学校要进一步落实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创安维稳的有关信息,做到不瞒报、漏报,对发生事故将从严查处。坚持不懈地开展“校园拒邪教”活动,教育师生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杜绝师生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及时妥然处理教师群体中的各类矛盾和学生家长对教育问题的反映,认真落实教师群体师德创优活动中的各项措施。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虚心吸收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3、深化整治斗争发挥党支部的纪检作用,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加强群众对领导的监督。认真搞好校务公开、政务公开。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制度,提高学校领导办事透明度,切实保障家长的知情权。

4、强化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办公室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设置兼职安全员,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学校,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经常检查学校各重点防范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防盗报警器,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学校防抗灾救灾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四、工作措施。

利用网络、会议、黑板报、校园广播等手段广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提高广大教师对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成立学校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每学期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做到学有重点,学有所得。

(2)加强师德教育,搞好教师信用建设工作,加强对师生的诚信教育,进一步改善学校、教师的社会形象。

(3)大力实施“民心工程”,做好“三困生”的结对和帮扶工作,发挥“帮困助学基金”作用,定期开展送温暖活动。

(5)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做到规范规范再规范。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十

组长:孙卫光

副组长:丁传光

组员:杨占勇周秀徐国兰、薛艳萍、刘彦娜

朱海梅、王玉针、房艳霞、李丹丹、王玲玲

1、通过系列的消防活动,提高小朋友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并通过逃生演习培养幼儿消防安全意识,懂得基本消防知识及基本消防技能、自救技能,熟悉安全疏散路线。

2、提高小朋友的自救能力。

1、消防知识竞赛。

2、各班进行消防知识教育课。

3、观看消防卡通短片,增加消防基本知识和自救能力。

4、消防演习。

5、消防知识展览

横幅、各种消防知识、消防展板,

1、中、大班消防知识竞赛(11月9日上午10:15分级部同时进行)

2、各班消防知识教育课(于11月9日下午完成)

3、观看消防卡通短卡(11月9日各班主任组织进行)

4、消防演习(11月9日下午,各班请提前做好小朋友的思想准备,小班请提前熟悉逃生的路线。)

5、消防知识展览(杨占勇、孙玉婷负责,展板于11月8日前完成)

6、安全检查——灭火器安全使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安全小组丁传光、杨占勇负责)

1、明确职责

为了消防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幼儿园由园长任组长;安全员、保健老师为组员的安全宣传活动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逃生演练方案,精心组织,真正把开展消防日宣传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的重要措施落实到位,抓实抓出成效。

2、查改到位

在安排专项检查时,要围绕灭火器等器材设施配备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等问题进行重点查改,彻底消除校园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3、宣传到位

发挥园内各种宣传途径,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幼儿园网站、班级qq群给全园家长和教职工发送信息,增强家长及师生消防意识。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安函〔20xx〕40号)要求,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全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要通过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事件,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全面建立地区、县(市、区)、校三级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有效形成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一)坚持教育为先。各地各校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潜在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培训时机,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纳入培训内容,提高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的工作能力。

(二)坚持预防为主。各地教育部门要对行政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各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瞄准可能导致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实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社交等各方面动态,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机制、预防机制、考评机制、问责机制,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三)坚持保护为要。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报告制度,增强全区教师、员工责任感、使命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要积极开展心理疏导、交流谈心、家庭走访等工作,指导帮助被欺凌、被侵害的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四)坚持法治为基。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完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方案、预案,并指导学校定期开展演练,确保辖区内发生学生欺凌或校园暴力事件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要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区分情节轻微、情节较重、涉嫌违法犯罪3个层级,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摸底(20xx年3月底前完成)

各地各校要进行全面细化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工作底数,建立问题清单“一本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

(二)集中整治(20xx年6月底前完成)

针对摸排出的问题隐患,积极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

(三)督导检查(20xx年7月底前完成)

地区教育局将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做好迎接国家、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抽查的准备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充分认清加强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治理行动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强化协作,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各地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管辖范围内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各学校要积极落实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职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不打折扣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带,做好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地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跟进督办落实整改。省教育厅将于4月至5月份开展防欺凌暴力和防溺水工作“回头看”,对上一年度年发生过欺凌暴力和学生溺水事件的县市区、学校开展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再提示、再通报,督促各地各校抓细抓实具体工作。

(三)查漏补缺,及时总结。要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启示性、经验性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工作差距和薄弱环节,追溯问题深层次根源,汲取教训,集智攻关,推动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与防治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畅通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等公共渠道,营造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良好氛围。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推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落地生根,促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切实推动《指导意见》和《治理方案》规定的政策措施落细落实,有效防治学生欺凌,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一)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

教育局成立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下发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在东丰县网站“教育领域信息”专栏予以公布。

(二)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

【督导办公室】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督导指标体系当中,加强对学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全程监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安监科】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基础教育科】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强对学习困难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法治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等,对学生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好预防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学校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体活动,以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传递正能量,为学生提供放松减压形式和自我展现的舞台;督促学校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职成教育科】督促指导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督促做好学生日常管理,结合学校特点,强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职业学校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加强学校法治宣传和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探索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伤害事故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受理学生欺凌事件申诉和牵头相关部门启动复查程序,公布处理结果。

【人事科】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提高学校防控校园欺凌工作能力;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党委办公室】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校长、班子成员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三)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

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四)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

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根据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规定,合法合理进行处置;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六)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

教育局相关部门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教育机关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

(一)定期通报。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实时上报欺凌事件发生情况,教育局相关部门定期对发生的.欺凌事件进行通报。

(二)事件督办。教育局相关部门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决及重大欺凌事件进行重点督办,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有关人员严肃问责。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督办要求及时妥善核查、处置、整改。

(三)专项督导。教育局相关部门于10月下旬对学校欺凌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重点检查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

(四)评估总结。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工作内容中的“六个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于20xx年10月20日前向教育局相关部门提交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总结。教育局将于11月下旬综合舆情监测、定期通报、事件督办、实地督导等情况,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学生欺凌防治督导评估报告。

(五)社会监督。教育局将在东丰县网站“教育领域信息”专栏,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主动发布学生欺凌防治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警示事件、追责问责、督导报告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六)宣传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给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其他地区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地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xx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xx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20xx年7月底前完成。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地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深入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要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四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在我县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据州教育和体育局、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体通〔20xx〕5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为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教体局局长谭子好任组长,原教育局副局长向子权、县人民政府主任督学姚本桂任副组长,各股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安股,梅光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章长林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中小学校

全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从20xx年6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本地实际,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下旬—7月)

1.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监督指导。县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第三阶段:组织检查阶段(9月—12月)

1.学校自查。各校要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6月3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校安股、教育督导室。

2.专项督查。县教体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于9月1日至7日对全县各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后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州教体局、州人民政府督导室。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究问责并督促整改。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0月—11月,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采取明察和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主题,以实施构筑“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结合我区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配合全区冬防工作的开展,着力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大众化、普及化、全员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助理、公安分局局长王名为组长,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晨为副组长,消防大队全体为成员的“119”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10月23日至11月22日。

1.10月23日至11月9日,消防大队要对辖区所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立即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确保辖区消防安全。检查期间,要结合新《消防条例》颁布实施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对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强力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2.11月9日上午9时在街两侧举办大型防火宣传活动,各单位出宣传车、板报(2块以上)、标语、彩旗等多种形式,此次宣传活动列入年终责任状兑现评比,如不参加宣传一票否决。

消防大队要开展一次消防宣传车队下乡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要结合“防火墙”工程建设和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发动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志愿者服务队、社会团体、各类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等多种宣传力量作用,最大限度地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扩大社会各界的参与面和消防宣传覆盖面。

3.11月10日至11月22日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以“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五进”大走访活动。组织各类消防宣传队伍深入到社区、林场、农村,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场所开展宣传;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学校,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物资集中场所等单位场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19前夕,围绕“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的主题,举行具有区域特点的消防宣传进家庭活动。我区印制一批家庭防火宣传单,并通过社区发放到全区每个家庭。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119”消防月宣传活动作为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冬季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迅速部署,切实把“119”消防宣传活动作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点之一,摆上重要位置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把“119”消防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积极组织宣传,确保宣传效果。为保证宣传效果,提升影响力,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宣传活动筹备工作,板报(2块以上)、标语、彩旗等多种形式,要紧密结合消防工作形势,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有感染力,宣传性强。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六

办事处成立街道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武装部长派出所治安大队副队长任副组长,街道安监办人员、各科所长、各社区(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李红达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对辖区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全部排查一遍,彻底澄清底数,坚决整治消防设施不足、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道、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规使用电气焊明火作业等行为。通过专项治理,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治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商场、市场,确保商场、市场、沿街门店从根本上增强火灾抗御能力,确保商场、市场、沿街门店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一)组织商场市场自查整改。各社区(村)要组织商场、市场的管理单位和沿街门店商户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活动。商场、市场管理单位和沿街商户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

(二)全面开展拉网排查。各社区(村)要深入辖区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内部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要发动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等基层消防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占用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违规动用明火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部门联动。办事处将组织消防、派出所、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集中清剿火灾隐患。

(四)政府开展督导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办事处将对各社区(村)工作开展情况和依法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现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凡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凡发现因排查整治不到位而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的;办事处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依纪,顶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一)商场、市场、沿街门店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商场、市场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保持畅通,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全部拆除。

(三)商场、市场内每个商户和沿街门店要配置2具灭火器、1个红水桶、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商场、市场室内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且无被遮挡或挪作他用。并经常组织商户开展灭火、逃生应急演练活动。

(四)在场所内要设置警示性、禁止性等消防宣传标识,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识。从业人员要掌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能力。

(五)用火、用电管理规范,无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六)留宿值班人员不超过2人,且住宿与生产、经营部分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社区(村)务必要深刻汲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汲取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动员一切力量,穷尽一切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各社区(村)务必要将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深入排查整治商场、市场、沿街门店火灾隐患,务求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整改、有人跟踪落实,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专项治理期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信息,并认真填写《商场、市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三官庙办事处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每周三下午15时前上报街道安监办。专项治理结束后,各社区(村)要认真进行总结,上报工作总结,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七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学校”为载体,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着力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搞好安全文明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学校创造安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无校园内刑事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师生伤害事故,努力探索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逐步实现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综治工作。

一是要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把矛盾调处的重点放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上,依法妥善地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学校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稳定。

2、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要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

一要增强治安保卫力量。各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相应保障制度,切实增强学校的门卫力量。

二要提高技防水平。各校要切实将人防、物防有效结合起来,确保学校安全。

三要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靠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形成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总结校园和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经验,积极探索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法,建立保持学校校园和周边良好治安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4)、采取有力措施,为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要强化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师生食品卫生的检查和管理,加强门卫工作,严格登记制度,落实防盗措施,贵重物品落实专人保管。要经常检查、维护、维修校内的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内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燃气安全工作计划(三)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加快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燃气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居供气、用气安全。二、目标任务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整治重点(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二)依法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三)依法查取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四)规范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管道瓶装气混用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四、职责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各村居,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新河派出所、新河交警中队: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行为;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质监、行政执法中队做好对运输途中的气瓶检查工作。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安监中队: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单位和个人、燃气用户(重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消防中队: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各办、服务区:将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本服务区的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配备专兼职燃气安全管理员;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配合执法中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对治理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办、服务区、镇属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监管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欺凌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按照上级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础上,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学校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校园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防欺凌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欺凌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快速有效开展工作。

惠济区香山小学防欺凌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刘红(校长)

副组长:宫海涛(副校长)

成员:赵永华(教学副校长)

朱广明(总务主任)

韩军华(教导主任)

金波(会计)

阎鑫(辅导员)及各年级班主任

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或者是校外不良青年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校门口来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如来客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门。

2.各班要加大对班级学生防欺凌安全保护意识的教育,同时要加大对班级问题学生的重点关注,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学生中间的矛盾要及时化解。

3.班要定期召开本班学生思想教育大会,对学生进行行为规则及文明习惯教育,学校每学期聘请法制校长到学校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4.值周、值班领导及教师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如有斗殴的矛盾苗头时,应及时职责,并向当事双方学生的班主任进行反馈,由班主任及时化解。

5.如果校园内已发生学生间的欺凌事件,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学校及班主任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知双方家长,共同做好事件从处理。

6.如果校外不良少年进入校园对学生进行欺凌,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7.为防止小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8.如有伤员,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受伤人员的家长或家属到场。

9.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学校领导要作好师生的稳定工作。

10.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对学生中存在的矛盾冲突,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化解,做好双方调节工作,并告知学生家长,由家长进一步进行思想疏导教育。

4.如学生中已发生欺凌事件,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一旦校园发生学校欺凌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1.学生家的欺凌事件,视事件的程度,进行逐渐调查处理,轻微事件由班主任及学校共同处理,告知家长,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工作,并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学校。

2.对学生之间发生的严重欺凌事件或校外不良分子到校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一经发现要第一时间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市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立即按要求逐级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

七、职责分工

1.门卫,严格门卫工作制度,对来往人员及时查问,切实做好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凭出入单进出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领导小组成员联系。

2.教务处,加强对学校内部网络的监控力度,封堵查处有害信息,同时预防利用计算机在网络上散步对学生人身攻击等事件。

3.总务处加强学校内部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技防、人防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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