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激发我们对文学作品的热爱,促使我们积极阅读更多的书籍。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要注意语言的精准和逻辑的合理。在下面是一系列读者写的读后感,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借鉴。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一
有一天,放学了!我一回到家,发现桌子上摆着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于是,我就好奇地走到它跟前。啊!是我最喜欢而又最想得到的——《少年儿童百科全书》。
我一看见它,就像老鼠爱上了大米,我翻了又翻,看了又看。里面有自然天地、科学技术、人类文a……让我看得入了迷,越看越爱不释手,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啊!我太爱它了!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自然天地里面的一个动物吧!
这个动物就是大森林里的“金钢”——威武的大猩猩。大家肯定都知道大猩猩是森林里的“金钢”,它那乌黑的皮毛,一双黑亮亮的大眼睛,看起来好像非常恶狠狠的样子,它在森林里的大树上荡来荡去,就连大象见了也要后退三尺啊,真的是森林里的“金钢”啊!原来大象也非常害怕大猩猩啊!大猩猩可真厉害!
大自然中还有很多很多动物,不管是小小的蚂蚁还是巨大的大象,在大自然中都有着自己的地位。只要你看了这本书,书里的每一个知识都是一个小常识;只要你看了它,就会获得许许多多的知识。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你就“笑”——学会了很多新的知识,我很喜欢它!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是由保罗·特普斯写的。可能大家对这个名字有些不熟悉,不过没有关系。听我介绍了这本书,大家可能就把这个名字烙在了脑海里。保罗·特普斯,一位擅长写科幻类小说的作家。可是这本书写了一本没有书的世界。人人颓丧,像一具尸体一般,没有笑容,没有泪水,没有埋怨。更没有知识,这一切都是因为一场大地震和一场大火。所有的书毁于一旦,化为乌有。人人失去了所有,就如许,上帝还留给地球一个天使。一个来拯救地球和宇宙的天使——一位充满善良,自信,阳光,感恩的小男孩儿。他夹带着宇宙中的最后一本书起头履历起了"九九八十一难"的拯救人类,拯救地球,拯救全宇宙的重要任务。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以前的那些日子,现在的日子。就在不久,我还埋怨妈妈又给我买了“小山”一样高的书,埋怨不想看书,还想让书从这个世界上磨灭。但读完这本书,一想到没有书的日子,我就后背一股冷风吹来——害怕。害怕我变成和书中一样的人类。就如行尸走肉一般,那样的糊口是何等无聊、黑暗、害怕。一贯不爱惜书的我竟把这本书小心翼翼地揽在怀里,可心里仍是有种“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破”的'感觉,似乎那就是宇宙的最后一本书。我还觉得在这个日新月异、充满竞争的社会上你不读书,又和书中的那些人有什么区别?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和社会共同发展,与时俱进。
借书中的一句话作结吧:假如你不读书,明天就将会是一个没有书的时代!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三
你知道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神话小说是什么吗?对,那就是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们一起走进这部伟大的神话故事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小白龙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吴承恩的故事引人入胜,词句优美,各个人物栩栩如生,孙悟空72变,火眼金睛本领高强,唐僧善良仁慈,猪八戒好吃懒做,憨厚单纯,沙僧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其中,我更是敬佩孙悟空那勇敢无畏、藐视权威、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精神。
比如在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先变成了少妇,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孙悟空把它打跑了;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妇,孙悟空又一次打跑了她,唐僧认为他滥杀无辜,把孙悟空赶走了;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老翁,没有了孙悟空保护的唐僧被白骨精抓走了。孙悟空虽然被唐僧赶走,可当他得知师傅被抓时,心急如焚,一个筋斗云,到了白骨精洞前,救出了唐僧。
我相信,只要我们再认真读,就会挖掘出很多宝藏,和我一起探索西天之路,和这师徒四人一起取经吧!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四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书,它像一杯香醇浓郁的咖啡、像一杯新鲜美味的果汁,更像温开水,它平凡而甘甜,只有细心的人才懂得品味。在犹如雨点般密密麻麻的书籍里,我喜欢的那一本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讲述的是:1866年,海上突然出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海怪”,它经常撞毁海上的船只。政府为了消灭“海怪”,组建了一个追捕队,还特别邀请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但他和他的仆人康赛尔以及一名捕鲸手尼德在追捕“海怪”时反倒成了“海怪”的俘虏!所以不得不跟随“海怪”周游四海,看到了许多奇特的海生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也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作者从描写海洋的美丽,侧面呼吁人们保护海洋,珍惜海洋,不要让海洋成为幻想。从故事中的人物来看,他们一个个坚定的眼神,一句句不放弃的.话语,感觉海洋就是他们的家,就是他们的梦想,他们始终不肯放弃,一直在探索海底的奥秘,哪怕会失败,哪怕会献出生命,他们终究不逃避,始终坚持不懈。
这本书不仅让我看见了大海的美丽、大海世界的精彩和大海之深,而且还让我读到了一个个脍炙人口的故事。让我们在书的海洋中探索也不失乏味,像冰山断路、章鱼袭击等故事曾让我流连忘返,其他的故事也像美味佳肴一样让我迷恋其中。读完这本书让我对大海有了新的见解,也让我对大海更加感兴趣。虽然现在人类已经成功造出潜水艇,可以真正的海底旅行了,但是在当时的世纪却只能是幻想。让我懂得没有幻想就没有发明创造,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我们应该学会思考和想象,这样才能创造更加美好的世界!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有学问的人吧!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五
“太和元气耿中秋,解却襟怀积累愁。笑见团团离海角,喜瞻渐渐出云头。袁弘有兴歌诗艇,庾亮欢心上酒楼。借问广寒宫里事,桂花多为状元留。”这四句诗是《包公案》的题诗,让人读来思绪万千。《包公案》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讲的是清廉公正的包公如何用他的智谋破获一宗宗奇案的故事。
在寒假里,我读了这本书,不禁穿越到了宋朝,走进了公堂,与包公一起审理了王婆。只听到王婆说到:“袁秀才妻子张氏,陪同丈夫前来赶考,住在我的店里。前几天去写状子,碰见了曹大国舅,差点被打死。”包公审理明白后,琢磨着先捉住大国舅审问。于是便装病不上朝。
待大国舅到包府,张氏便指认大国舅,其虽拼死抵赖,但包公仍将其押入大牢。
此时,我不禁为包公的智谋与精明啧啧称奇,对他赞叹到:“包大人真是英明啊!”但包公十分谦虚,他拱手作揖:“哪里哪里,实在是不敢当啊!”
之后,大国舅被判处死刑。得到消息的太郡夫人连忙亲自带着诰文来到开封府,为国舅求情。包公不但不为所动,还将诰文一把撕碎。后来,太郡夫人连同皇后和一些文武大官来开封府求情,但都被包公严词拒绝了。我看包公如此得罪众人,怕因此影响了他的'前程,忍不住劝他:“包大人啊,公正固然重要,但你如此得罪官臣,只怕今后是不会好过啊!”包公十分严肃,看着我,义正言辞地说:“管他是什么皇亲国戚,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听到这儿,我十分感动:包公不畏权贵,坚持为人民讨公道,为人民做事,这也让我想起了我们新学的课文《为人民服务》,毛主席、张思德,还有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不也都是不顾一切地为人民吗?他们身上有着蛮强的赤子情怀,感动了无数人。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六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看过很多书,有《同桌冤家》、《笑猫日记》、《福尔摩斯》……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本侦探小说,里面全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案子,但这些谜团都被福尔摩斯解开了。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死了,却在《空屋》一案中奇迹般的复活。
这本书是周老师介绍给我的。我一开始看时只是囫囵吞枣,但是到后面,情节扑朔迷离,越看就越激动人心了。于是,我的心里就会浮想联翩。后来,这里面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都让我牵肠挂肚。过了几天,我又买了几本来看,我都已经看得如痴如醉了,有时候看得连时间都忘记了。今年我过生日,胡老师和周老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福尔摩斯》。我觉得在看《福尔摩斯》时,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有一次我在家,打开电视看动画片,但我觉得动画片很无聊,于是,我拿起一本《福尔摩斯》看了起来。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妈妈已经喊了许多遍“吃饭啦”,我却没有听见。于是,妈妈大声叫了一句:“吃饭啦!”我才从痴醉中苏醒过来,于是,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去吃饭了。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这本侦探小说,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品味,每个人都不一定喜欢同一本书,只要我们多读书,肯定会对自己有益处的。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七
一部不到100页的作品——《老人与海》,却能让一代又一代地读。从作者简单、准确、充满浓郁生活气息的描述中,我进入了老渔民圣地亚哥的晚年生活。我读到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到了他的.固执和不情愿,与此同时,虽然他已经衰老了,但他仍然坚持对生活的固有信心。他出海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年来的梦想。经过三天三夜的周旋和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终于在筋疲力尽的最后一刻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在了自己的船舷上。
在战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了一个念头:“人不是天生就要打败的。他曾经这样喊着激励自己:“你尽量把他消灭,但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失败了:在回家的路上,饥饿的鲨鱼一个接一个地追上来,他尽力一个接一个地杀死这些掠夺者;当老人回到岸边时,他只带回了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破碎的船和一个疲惫的身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没有受到伤害。他英勇失败了,他是真正的凯旋英雄,一身伤痕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老人在小窝棚里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八
我的嗜好是看书。我读过许多书,可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盲哑人海伦·凯勒的自传。
这本书主要讲了:仅有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病魔无情的夺走了听力和视力,使原先活泼可爱的她生活在无声无影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当中,她与黑暗相伴。可是萨利文教师改变了这个可伶女孩的命运。小海伦在教师的指导下亲人的关爱下,在自我的努力下、步步爬上成功的巅峰。
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别人光明的人,她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可有八十七个春秋是黑暗的,是无声无光的,虽然她是盲哑人,但她毕业于哈佛大学,海伦·凯勒四处奔走,建立一家家慈善机构,帮忙残疾人,因为有海伦·凯勒这颗心,才会有这奇迹。
海伦·凯勒和拿破仑被马克·吐温称为19世纪的奇人,如果说拿破仑是叱咤风雨的英雄,那么海伦·凯勒便成一个奇迹。海伦·凯勒有一种坚持不懈,顽强拼搏的勇气,她是生活的勇士,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的光明使者,海伦·凯勒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国语言。创作了十多本使人启迪的书本,使使人赞叹,获世人的亲眯。
在海伦·凯勒成功的背后付出了多少努力和汗水,一个盲哑人有这样的成就。需要流过多少汗水,可能一个正常人都不会有这样的成就。她成功的秘诀就是不向命运低头,顽强拼搏的精神。
人生没有平坦的路,一路上有坎坷和绊脚石,但我们不能向这些绊脚石低头。要勇敢的跨过去,勇往直前,这样才能到达终点,才能成功。如果你被绊脚石困住了,那你永远成不了大器。海伦·凯勒成功地将那些绊脚石击退,到达终点,走上成功的高峰,如果海伦·凯勒当初放弃,此刻就没有这个奇迹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一向伴随我欢乐成长,同时更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是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指导教师点评:
小作者的这篇读后感有读有感,读感结合,以感为主。读得深,感情真,不仅仅写了自我对书中最感兴趣的资料,并且还结合所读资料发表了自我的看法,真实地写了自我的感受和体会。整篇文章语句通顺,资料具体,重点突出。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九
我是一本书,呆在书架上最显眼的位置,出生名门,有着高贵的贵族血统,吹牛?看看吧,在我的封面上,印着“刘墉精品书坊之纵横卷”的字样。我是这个书架上最幸福的了,我可不像其他那些高搁在书架顶层的书,小主人天天要把我拿出书架,细细品味呢?你瞧。
我时不时就要秀给小主人一段精彩的幽默文字。我虽然没有什么插图,却满腹经纶,尤其是幽默元素,更是使小主人笑口常开。现在带有幽默元素的书本越来越少了,小主人看别的书时,可不像看我这样经常捧腹呢。我就更受到小主人的钟爱了。每每小主人伤心了,他就看看我,心情马上舒畅,真可谓是“心情调节剂”呢。你看,这是描写我的作者的'一次理发经历:“当天上演的是一部武侠连续剧的完结篇,只见那小姐手下虽不闲着,眼睛却盯着电视不动,问题是,看也便罢了,她大小姐且十分入戏,只听那小姐一说:‘哇!这一刀好险!’于是小生就挨了好险的一刀。‘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姐大喊两声,于是小生也就差点脑袋开了花。回到家,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环环相扣,语言风趣,尤其是最后一句,“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多活泼呀!令人难忘!
我的作用可不仅在此。我使得小主人学会了幽默,自己也会幽默了。那回,他考试没考好,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他的爸爸随口就感叹了一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呐!”小主人马上灵机一动,来了句“可天外还有九重天呢!”这句话让家里紧张的气氛迅速缓解了,大家都哈哈大笑,乐得开怀。不过如果没有我的熏陶,小主人能够这么幽默风趣吗?恐怕未必。所以我的作用可大呢。
现在,小主人已经喜欢上了幽默风趣的书,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去搜集一些笑话,讲给他的爸爸妈妈听,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成果呢。不过他还是念念不忘我这个带给他幽默的“调节剂”,时常把我翻出来看看。我想他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应该非我莫属了。哦,对了,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还没有告诉你们我小主人的名字呢!他叫汪铮。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十分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十分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最终,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仅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我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那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最终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之后便回到了自我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一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二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歌颂母爱、祖国之爱、人类之爱的一本书——《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冰心在印度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用她自我的话说,是将一些“零碎的思想”收集在一个集子里。
首先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冰心,这位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位著名女作家,她一步入文坛,便以宣扬“爱的哲学”著称。而母爱,就是“爱的哲学”的根本出发点。她认为,母爱是孕育万物的源泉,是推动世界走向光明的根本动力。在《繁星》《春水》中,她把母爱视为最崇高最完美的东西,反复加以歌颂。
“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儿,卧在宇宙的摇篮里。”这两句话,把人类同大自然而然的关系深刻地阐明了。“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在你的怀里。”这种感人的甜美母爱,是人类之爱的伟大旗帜!
诗人就是诗。在诗人看来,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自然的微笑里,融化了人类的怨嗔。”在人类的历史长河里,无穷无尽的不仁义不道德不平等不民主不自由造成没完没了的恩恩怨怨,“强怨强掳豪夺,”“兵火相加”,“你杀我砍”,“你死我活”,从远古迄今还没人能够解决这个矛盾,这都是因为私心贪心野心没有爱心之故。诗人为我们描画了和设计了令人陶醉的大自然的微笑,虽然那里也有风雨,但这些人与大自然相比,自然是诗一般的天堂。
读冰心的诗,我能够发现诗中的意象和情绪经常被孤独,寂寞,梦幻所困扰。这一切都是现实酿造的苦酒。诗人心中虽有无限的光明,却敌不住黑暗潮流的袭击,这几乎是那时的诗人无法超越的事实。
我喜欢的这一本书冰心所著,资料十分丰富,远非“爱的哲理”全能包容。她的这些无韵小诗有向往的;有追求的;有爱的;有憎恨的,梦一般朦胧的,幻灭的,每题小诗对于我们不一样的读者,给予的感觉会因不一样的经验,知识、阅历,艺术修养而不一样。
所以,她的诗给人的审美享受也自然而然是不一样的了。仅有真正的诗才有这样的艺术力量,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原因。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三
失败在许多人的眼里,是多么可怕的事,遇到失败是最平常的事情了。书中讲了这位叫圣地亚哥的老人,连续84天没捕到一条鱼,他一直没有灰心,每天坚持出海捕鱼。
但就在第二天,他非常幸运的捕到了一条比他小船还大的马林鱼,他拖着老人和小船在海上漂了两天两夜,大马林鱼在大海上拼命挣扎,老人也已经精疲力竭,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凭着这份意志,终于把马林鱼扎死了绑在船头。然而,更不幸的是一群闻着血腥味而来的.大鲨鱼扑了过来,到最后老人终于保全了性命,可是大马林鱼被大鲨鱼吃的只剩下了鱼骨,老人只能拖着鱼骨返航。
我终于明白了,书里的一句话“我可以被摧毁,但不能被征服”。虽然老人最后拖着鱼骨返航,但是老人努力不懈、永不屈服的精神让我敬佩。学习中,虽然考试成绩有时很不理想,但是只要有这种永不言败的精神,相信一定会做到更好的自己。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四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百善孝为先。孝顺,自古以来都是为人之本。在《论语》《孟子》《弟子规》《三国志》等书中,就有不少文墨是来写孝顺的,而《虎娃金叶子》的主题亦是如此。
金叶子的孝顺,漫溢在字里行间。
一团团熊熊烈火燃起,金叶子蹿进了祭神台,全然不顾那黑洞洞的枪口已对准了它,子弹已穿过了它柳枝般的尾巴;它全然不顾那熊熊的烈火围住了它,鲜艳的毛发已被烧过大半……最后时刻,金叶子与六指头永久诀别,它毅然跳入包围圈。
虎哮如雷,金叶子的孝已长成满山的青松翠竹。
虎哮如印,金叶子的孝永远在我们的血液里流淌。
呼哮如歌,金叶子的孝在我心中牢牢地铭记。
“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却并没有完结,读了《虎娃金叶子》,我想要在后面加上一句:虎有报恩之情!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五
我曾经读过许多本书,有童话,有小说,有传记,但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鲁滨逊飘流记》,那曲折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下面我就简单地把它介绍给大家,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部名著。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从小渴望航海,一心想外出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又惨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虏,当了几年的奴隶,后来他逃了出来,到巴西后,在那里做了庄园主。他不安于现状,又再次出海,船在中途失事,所有的人都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在岛上开始生活。他打猎、种植粮食、制造陶器,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的第二十四年,一群野人来到岛上,准备杀死吃掉俘虏,鲁滨逊救下了几个土人。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闹事,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率领众人制服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把水手们留在岛上,自己带着船长及土人们离开荒岛回到了英国。此时鲁滨逊已离家三十五年,他在英国娶妻生子,妻子死后,他又一次出海经商,路过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人们都已安家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新的移民,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这部小说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鲁滨逊做任何一件事都不气馁,总是失败了再干,他利用他的聪明和毅力顽强地生活了下来。古往今来,有多少有成就的人,他们就是这样用自己的智慧登上了成功的彼岸。比如松下电器公司的总裁,他小的时候,个子非常的矮小,经常受到别人的欺侮,但他不与他们计较,老师问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宽广的胸怀,他说:“其实,当时我恨透了他们,就做了个纸人,写上他们的名字,用木棍把纸人痛打一顿,然后我的气也消了。”老师夸奖他说:“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一个人遇到挫折和坎坷,最重要的是要战胜自我,重新振奋精神。”松下后来成了日本著名的企业家。
听了别人那么多故事,也该把视线移到我的身上了。我是一个独生女,从小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一天,身体有那么一丁点儿不舒服,我就躺在沙发椅上不想动弹,歪着头看电视。现在想想多惭愧呀!如果我遇到象鲁滨逊的那种困难,我该怎么生存下去呢?妈妈常告诉我,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最幸福的孩子,但同时也生活在竞争最激烈的时代。她还常告诫我:“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虽然我还不太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但从妈妈的眼里,我读出了她对我的期望。从那时起,我就不断地以鲁滨逊自强不息的精神鼓励自己,在这个暑假,我学习芭蕾舞,脚趾磨出了血,我疼得眼泪直往下掉,但是我让爸爸帮我抹上药水,第二天,又咬着牙坚持去跳。爸爸带我去游泳,其实我已交了好几期的学费去培训,却总是因为害怕而学不会,这次呢,在表姐的指导下,我勇敢地下水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一次又一次的训练中,摸索了经验,终于可以一口气游上好几百米,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骄傲,我也在运动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
现在开学了,我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上,我一定要把锻炼身体的那种意志投入到学习中,从今以后,改掉娇气的坏毛病,象鲁滨逊那样,用无限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努力去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人的。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六
要说我喜爱的书那真是太多太多,但我最喜爱的要数《淘气包马小跳》了。因为每当我生气时,看看这本书就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这本书写了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们虽然调皮,但有时候也非常乖巧、善良、乐于助人,而且他们很精诚团结。
记得有一次,在天桥上,他们发现卖花的小妹妹被人所逼时,当问到小妹妹为什么没上学时,她东张西望、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聪明的丁文涛发现了异常情况,于是他们采取分组——盯梢——报警等各种办法,最终把那个坏人绳之以法,把小妹妹从魔爪中解救出来。
在他们新校长的车子没油时,还是他们把她的车子推到了加油站。他们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很开心,因为他们又做了一件好事。
他们为了帮同学的爸爸找撞伤他的人,但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肇事者真竟是热心帮助他们破解线索的人,是啊,往往有些事是我们料想不到的。
从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淘气包这些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拥有一颗乐于助人善良的心。
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七
在我第一眼看到书名字的时候,就被迷住了,这其实是一部科幻小说。
世界被一场巨大的地震毁灭,到处是一片片的废墟,人们忘记了从前,也看不到未来。书籍消失了,每个人依靠新奇的科技来满足精神上的需要,没有希望,没有爱,完全处在一个幻想的美好的世界里,这样的生活,这样的人类,有何意义?用现在的话来说,只不过是做白日梦罢了,你永远也不知道真正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就是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
憨头,一个十二岁男孩,患有癫痫病,从小便被父母遗弃。由于生活环境所迫,他沦为街头混混,但是,他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始终充满着爱。
莱特,废墟中仅存的作家。他始终坚信书写可以唤起人没对于美好世界的记忆,帮助人类走出困境。
拉娜雅,基因改良人,一位美少女,就是和憨头的一次遇险,一次机缘,使她走进了普通人的心灵世界。
为了拯救憨豆生患重病的妹妹豆豆,憨头,莱特,拉娜雅和一个只会说“巧克力”的五岁男孩小脸,一起行动了起来,经历了种种困难,终于让豆豆恢复了健康。可是莱特却成为了理想的殉道者。为了完成莱特的遗愿,憨头写下了宇宙最后一本书。
这本书,让我心里觉得,只要有希望,信心还有勇气,没有什么困难是解决不了的。同时,这本书还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类都需要通过书写和阅读来传递美好,传播爱,书写和阅读应当与人类同在!是的,无论是书写,还是阅读,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很重要的,我感觉它们就像是我们每天必须干的事情,通过书写,你可以把自己的感情传递出去。而通过阅读,你可以了解到别人的感情、故事,甚至还有可能会影响你的一身。
而在故事的最后,拉娜雅回到了自己的国家,传递给憨头一句话“未来属于我们”,是呀,未来属于我们,只要我们共同打造这个美好家园,心中充满希望,充满爱,未来一定是最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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