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是多姿多彩的,人类在探索世界、认识自我过程中产生了无数思想和观点。完美的总结需要客观地看待问题,同时注重个人的主观感受。在范文中,你可以找到一些写作的亮点和技巧,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篇一
一、引言(200字)。
法院社会实践是我大学生活中非常宝贵的一段经历,通过在法院的实践中,我深入了解了法律的实施和司法的运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还体验了真实的法庭审判,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庄严与公正。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法院社会实践中的种种心得体会。
二、了解司法辩护的重要性(250字)。
在法院社会实践中,我第一次亲眼见证了公正审判的重要性。每天,我都能看到无数案件在法庭上审理,其中包括各种各样的案例。通过不断观察和学习,我逐渐意识到了一个重要的法庭角色: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扮演着保护被告权益的角色,他们在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也为法庭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法理依据。他们为被告说话,掌握着一个案件的一方面。如果没有辩护律师的存在,很多案件都无法得到公正的审理,被告很可能会成为司法的牺牲品。因此,法庭上的辩护律师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
三、责任重于一山之千金(250字)。
在法院的实践中,我有幸与一位杰出的法官共事。通过与他的互动,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官的责任重于一山之千金。在他的指导下,我了解到法官需要具备严谨的思维能力和深入的法律知识。他们需要全面考虑案件中的各个因素,权衡证据的真实性及其对案件的重要性,并最终作出公正而明智的判决。而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法官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案例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在和法官共同工作的日子里,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官们背后的艰辛和责任。
四、法庭背后的人性关怀(250字)。
在法庭的背后,我看到了律师和法官们对被告的人性关怀。虽然他们在审判过程中要本着公正和客观的原则,但他们在对待被告时也多了一份理解和同情。我记得有一次,我目睹了一位年轻律师为一名面临严重刑事指控的年轻人辩护。他深入地挖掘案件的细节,为被告找到了关键证据,以证明他的无罪。这位律师不仅仅是代表被告,更是关注着他的命运。他们为被告争取庭外和解,并积极参与他们的庭外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融入社会。这些举动让我对法律和法庭背后的人性关怀有了更深的认识。
五、实践带给我的反思(250字)。
通过法院的社会实践,我深刻理解了法律的力量和司法的神圣。法官、辩护律师和法庭工作人员都在为了实现公正而努力。我也从中认识到了法律职业的责任和挑战,以及需要不断学习和进取的心态。作为未来的法律从业者,我要将这次实践中的所见所闻作为自己未来发展的动力,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同时,我也意识到人性关怀在法律实施中的重要性,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多地考虑被告的权益,努力为他们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援助。
总结(100字)。
通过法院社会实践,我不仅仅学到了专业知识,更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力量和司法的神圣。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对待每一个案件充满责任感和敬畏之心,始终维护法律的公正和人性的关怀。同时,我也会不断学习和进取,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法院社会实践无疑是我大学生活中的一次宝贵经历,让我对法律和司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让我更加坚定地选择了未来从事法律工作的决心。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篇二
法院社会实践是法学专业学生全面了解法院工作实际情况的重要机会,通过实地参观、庭审观摩等活动,学生们深入了解法院的职责、工作流程以及司法原则。我参加了近期的一次法院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此次实践,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收获了许多宝贵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实践活动叙述。
在此次法院社会实践活动中,我们首先参观了法院的办公区域。整个办公区域显得庄重肃穆,使人肃然起敬。我们还有幸进入了法院的一间审判庭,观摩了一桩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这场庭审是关于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通过法官的审理和律师的辩护,我们亲身感受到了法院审判的严肃性和正义感。在实践活动的最后,我们还参加了一场法官座谈会,法官向我们介绍了法院的工作流程以及职责范围,回答了我们提出的问题。
第三段:对法院工作的认识。
通过此次实践活动,我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首先,我明白了法院作为司法机构的职责和使命,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人民权益。法院的工作不仅仅是审理案件,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其次,我认识到法官的角色非常重要,他们应具备高度的法律素养和公正的判断能力。同时,律师在庭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代表当事人进行辩护,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除此之外,我还了解到法院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如案件数量庞大、审理周期长等问题。
第四段:对自身的启示。
通过此次实践活动,我不仅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自身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也有了新的启示。首先,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应该不断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为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或律师做好准备。此外,法院在维护公正和正义的同时,也需要各种专业人才的支持,如会计师、鉴定人等,因此我们应该对法院培养的多元化需求持有广泛的兴趣和知识。最重要的是,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最好方式,只有通过实际接触,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的运行和实践的困难,才能成为一名真正有用的法学专业人才。
第五段:总结反思。
通过参加法院社会实践活动,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自身的职业规划和发展也有了新的认识。法院是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的重要机构,法官和律师作为法律从业人员,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参加实践活动让我更加坚定了成为一名合格法律人的信心和决心,我会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为实现社会的公正和法治国家的构建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结:通过此次实践活动,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自身的发展和职业规划也有了新的认知。我相信,通过不断努力和学习,我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学专业人才,为司法事业和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篇三
法院作为我国司法系统中的重要一环,起着维护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而作为法院的一个组成部分,民庭更是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利益。在法院民庭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性和人性化,也意识到了自身在法律方面的不足之处,因此,此次实践让我收获颇多,下文就将从四个方面进行具体描述。
第二段:认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在民庭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我深刻意识到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无论案件大小,法院都必须一视同仁、杜绝偏袒。法官必须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秉持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当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有司法能够还其以公正正义。因此,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核心,是我们必须始终坚守的原则。
第三段:感受司法人性化的温暖。
在民庭社会实践中,不仅感受到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更感受到了司法人性化的温暖。法官并不是冷酷无情的,他们也有着人性的一面。在处理案件时,他们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减轻其压力,化解纷争。有时,他们甚至会在庭审前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令人感慨万千。因此,在平凡的人们中,也可以找到大爱的伟岸。
第四段:意识到自身法律知识的缺乏。
在民庭社会实践中,我也意识到了自身在法律知识方面的不足之处。虽然平常我也会关注相关的法律条文,但在实践中,才真正意识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因此,我需要不断地学习、提高自己的素质,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第五段:展望未来。
通过本次实践,我认识到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司法人性化的温暖、自身法律知识的缺乏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未来,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同时,我也期望,在未来的社会实践中,能够见证更多司法的公正和温暖,享受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篇四
走进法院,亲身体验了一次社会实践。这次经历让我从多个角度深入了解了法院的工作和职责,并心生敬畏。在这次实践中,我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和压力,更加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以下,我将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
二、认识法院。
在走进法院之前,我对法院的认识仅停留在概念层次。法院,是审判机关,负责司法活动的组织和实施。但其实,法院的职责还包括公正审理案件、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等多个方面。通过这次实践,我接触到了不同的法庭和审判流程,并且了解到了法院工作的庞大压力,这一切让我对法院的认识更加深刻。
三、了解案例。
走进法院,我接触了不少的案件。从诉讼范围到审判程序,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复杂性和矛盾。面对许多类似的案件,法官不仅需要兼顾各方面利益,更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判案。而且,在服从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法院还需要在公正的前提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些案例中,大多数涉及到的是切身的利益问题,审判工作相当于在权衡社会利益和个人权利之间的立场,体现了法院公正执法的原则。
四、感受氛围。
走进法院,我被法院工作人员的严谨和严肃所感染。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中,向来人谦逊有礼。他们工作认真,对详细的工作流程了如指掌。当然,感受到的还有高压力的氛围。听见律师和法官的辩论,相信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这个氛围的压抑和严谨。法院的工作人员经常需要面对着大大小小的案件,他们需要克服自己的情绪和压力,以公正的心态来处理案件。他们不能带着成见和偏见对待每一个案件,这也是保持公正执法的关键。
五、学习到的东西。
作为一位学生,我在这次实践中学到了许多东西。首先是关心社会,关心他人。走进法院,我们不仅是为了实践,更是通过体验,学习到了许多正义行为的道理。其次是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在实践中,我们了解到每一个职业的要求,可以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为将来的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总之,在这次社会实践中,我有了更多的收获。对未来,我充满了信心,相信自己会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做一名优秀的公民,在自己的工作中不辜负社会的期望。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篇五
来法院政工科实践已有两周的时间了,第一周对政工科的工作性质懵懵懂懂,在院党组成员、科长黄家权老师的带领下,第二周从实质上慢慢的了解了科内的工作性质,这是我在工作认识上的一大转变,应当值得高兴的事。
基层法院的政工科,担负的任务除了撰写材料,还有一些整理、归类处理文件等繁杂的工作。宣传工作在政工科、信息工作在政工科、调研工作也在政工科、网络管理工作、综治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建工作、劳资等项工作也在政工科。可想而知压力是时时相伴,但收获与成果也不期而至。特别是当一篇文章令自己非常满意、领导非常满意时,成就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也是无法用物质来量化的。
工作和生活是忙碌的,也是充实的,是辛苦的,也是快乐的,是在忙碌和辛苦中充实并快乐着。心中的滋味,或许对于未从事过政工工作的同事而言,是很难体会的。如果不喜欢甚至厌烦这份工作,将永远不能品尝其中的快乐;如果热爱这份工作,心中就会时时充盈着幸福的感觉。在每一份材料、每一篇文章成稿的时候,感悟到幸福和快乐;在每一篇文字变成铅字的时候,感悟到成功和欣慰;在工作得到赞誉的时候,感悟鼓励和期待……在所有的感悟面前,付出的智慧和汗水变成了一份激情和动力。
从内心来讲,我很害怕搞文字资料,只要科长一开口说:“小林,你写一下工作信息”,当时虽然口头答应,可脑子什么素材都没有一片空白。虽然是在实践阶段,可意识中感觉厌倦这份工作,因为无休无止的文字材料,时时让你缺少了属于自己的时间;因为这份工作,没有人们常说的那种“实惠”。有时一点空闲,脑海中还在时时浮想文章中的某一个字、某一个词或某一句话,或者思考一篇文章的逻辑结构、语言风格,有时会为文章标题或段落首句彻夜难眠。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工作还得继续做下去啊。
爱恨终究是一时的,毕业后我倒希望能够融入到这个工作部门,因为对工作的热爱,始终占据着我的心灵。每当心境不平静或出现烦躁情绪时,我往往把手头的工作先放一放,信手拿报纸看看,或者四处走走,或者站在窗前观赏外面的世界,换一份心情,从头再来。
虽然现在只是一名在读的基层法院政法干警,但具有学生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双重身份,既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并且还是国家的司法机关,那么必须得以高标准、高要求、高素质来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能够尽快的成长,并融入这个集体中来。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篇六
1、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院审判、调解流程。
2、培养法律学习方面的兴趣。
3、利用法院所审理案件和当事人的复杂性,初步接触社会。
1、学习有关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各项活动,制作并送达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了民事判决书、及各类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逐渐了解并熟悉法庭工作。
2、旁听案件,通过对案件的旁听,了解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
3、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移送有关案卷材料,了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并且了解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执行情况。
4、通过在法院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了解法院的部门设置,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现行的工作模式。
三、实践总结与建议。
在实习中,我旁听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了解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明白了法律的执行过程,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得知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在实践中的运行流程,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翻阅一些法律相关知识,了解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熟悉了法律流程和内容,为以后走上社会打下法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时显的提高,至少在实际的生活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争议,使得司法真正成为我国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实习期间,也发现了一些法院工作当中较为集中的问题,虽然人们开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争议,但是判决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种判断,是一种依证据而为的行为,在很多的情况下,并不能彻底地解决民事争议,所以法院应当在实践中,更多运用庭外调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资源的消耗,以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节约司法资源。另外,法院的网络系统简陋,操作复杂,大大降低了法院的办公效率。
第二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国现在基层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问题,基层法院法官人数上的制约,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已大不同与前,而在我国的基层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数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层法院工作压力过大,效率低的一个原因,在案件较为多的地区,甚至可能会造成案件的积压。所以在法院的改革当中,应当把增加基层法院的法官人数提上日程。
第三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依法是执行的问题,在新的民事诉讼法颁行后,为我国法院的执行工作开辟了全新的局面,但是由于基层法院的公信力,法官的的素质,以及公民的法律素养等方面的原因,执行工作依然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难点,民事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案件仍不在少数。执行工作依然是令人堪忧。而且,法院的执行部门的人数只占法院工作人员的很小比例,反而相关性小的行政工作人员却占有很大比例。正如上述所言,判决只是法官基于证据而为的一种法律上的判断,因此要想真正较为彻底地解决争议,除了需要提高法官素质、法院的公信力外,还应当进一步强化当事人的作用,也许在实践中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解决。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学习法律和了解法律执行流程对未来工作生活的重要性,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但也同是激发了我对法学的兴趣,为我以后的学习提明一个方向标。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篇七
时间过得真快,两周的社会实践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回想在法院社会实践的这段经历,不禁对逝去的社会实践生活有些怀念。感谢各位老师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锻炼机会,也很感激澧县人民法院的各位朋友能这么悉心地教导我,让我在学习的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也有了自己的见解。本次社会实践时间虽然很短,收获却颇丰。
本次社会实践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本次社会实践的单位是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纪中叶,已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和自我完善。澧县人民法院有大批优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的第一线做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尽最大的努力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澧县人民法院具有规范而体系化的组织机构,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监督庭、案件质量评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术鉴定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各机构在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方面相互独立,而实则又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共同为昆区法院的发展而努力,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本次社会实践我的具体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是,在民四庭从事书记员的工作。民四庭作为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负责的案件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等,其主要运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民总》《债权法》等。民四庭办案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实行调判相结合的运行方法,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础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审判权。而书记员的工作是琐碎而又需要认真细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围有整理并装订卷宗,扫描案卷,作庭审、调解、谈话笔录,送达法律文书等。在社会实践期间,我在从事以上工作之余,还能参与案件听审,以一个非专业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审判。由于社会实践时间短,所以还有很多工作并没有涉及到,在以后的时间里一定会抓住机会去尝试和体验。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篇八
寸阴若岁,目盼心思。7月,我总算在旬城这片热土之上成为一名法院人。有幸成为旬阳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子,我感到十分自豪。这份开心比我考上公务员那一刻还让人激动。能和一群代表公平正义的人共事,是我毕生心愿,荣幸之至。
从一名普通的乡镇干部转变为一名法院人,工作环境、工作性质和面临的对象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我踟蹰过、迷茫过,但我的敬畏之心始终不变,法院带给我的神圣感只增不减。从未想到能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成为一名法院人,也从未想到有天我也可以身着帅气的制服昂首向前。
回想从前,每每路过法院大门的时候,我的憧憬、向往和崇拜如同法院挺拔的高楼一样,日渐增长。可更多的是我的自卑和自叹不如在内心翻涌。恨自己不努力、不上进、不认真。若高考前多做几套题、多向老师请教、多熬几个晚上,在志愿填报时是不是多出几个选择?是不是能早日和他们一样守护天平的两端,惩罚犯罪、维护正义、追求公正、坚定和平?这就像一颗种子,深埋在我内心最深处,而我却无能为力。听闻法院需要一名财务人员,我感觉最初的梦想变得清晰,未来可期,一切可期。
无疑,我是最幸运的那个。当我正式步入这个大门时,我看到了一个不同且真实的他们。虽身穿制服,潇洒干练,但光鲜背后有太多不为人知的艰辛——面对庞大的案件量,他们没有抱怨;面对无数的疑难案,他们没有退缩;面对当事人的指责,他们耐心说法。他们以人民为中心,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百姓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像邻家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一样和蔼可亲,但是在面对百姓有冤屈的时候,他们严肃的让人望而生畏,威严、正义、担当扛在他们的肩上。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他们的身影始终匆匆忙忙,但匆忙背后的从容让我震惊,行大道,利天下,民为本。表面上,他们英姿飒爽,雷厉风行。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他们默默舔舐着伤口,忍受着辛酸。不分昼夜,任劳任怨,却始终不偏不倚,忠于职守,维护司法公正,用生命恪守护法诺言。我时常在想,我虽成为不了像他们一样的人,但我可以他们为榜样,为他们服务,贡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也算不负初心,不负此生。
今天是我成为法院人的第135天。承蒙领导的悉心指导、同事的耐心帮助,给予我家人般的温暖,让我很快融入到这个集体中,让我快速成长,渐渐褪去稚嫩和无知。工作也从最初的畏畏缩缩到信心满满,从马虎大意到认真细致,从不知所措到有条不紊。我想,一定是我上辈子拯救过天使,才能让我亦步亦趋的和你们成为家人。我知道,未来已来,我会以感恩之心,不负重托,带着你们的忠告,勇往直前,奋进出我最美的青春年华。
3月25日,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和市中级法院的要求山阳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召开“忠于职守”大讨论活动动员会,全体司法警察参加了会议,此次活动分为组织动员、学习讨论、自查整改、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在动员会上,全体司法警察认真学习了省高院《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忠于职守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主管副院长陆立新就开展“忠于职守”大讨论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做了重要指示。
一、要认识“忠于职守”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性。此次活动的开展是司法警察队伍解决自身问题,提高司法警察综合能力的重要举措,对确保司法警察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有重大推动作用。
二、要切实做好大讨论活动四个阶段的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法院有关精神,根据该院实际情况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做好笔记,按照标准对照检查,有感有悟写出心得体会,确保各阶段任务全面完成。
三、要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强化司法警察“忠于职守”意识,增强司法警察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廉洁意识,克服工作中不安心、不热心的现象,杜绝玩忽职守等行为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篇九
x年6月x日——x年9月x日
xx市人民法院
实习单位和部门:xx市人民法院民三庭
整理卷宗,登记案件信息表,做庭审笔录,拟写审理报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一、实习过程与体会
二、问题与不足
4、执行问题仍然很难、在实习期间目睹了许多案子有了判决却仍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我也咨询了许多法官,与他们交流中我发现这是一个一直存在的问题———执行难、究其原因,并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法官的职业素质当然也有当事人自己法律素养的欠缺、判决书是法官基于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想要真正让当事人获得实惠就要依靠执行工作,可是执行工作却仍是令人堪忧…对于以上问题我想提出自己的一些拙见: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篇十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武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篇十一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院社会实践心得体会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寒假时,我去了xx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实习,当时因为正值年初,也是我国农历年的年未,因此关于民事纠纷的诉讼案件比较多,法院的工作也显得相当繁多,我在法院实习的这一个月中获益良多,我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使我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可以与实践相结合,同时我也学到了许多课本以外的知识,例如:在一个具体的诉讼案件中法律程序在实践中的运用。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享有审判权及其他司法权能。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人民法院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处于中立和超脱的地位。
来到法院民事庭实习的这一段期间,我发现了从事法律工作的琐碎。而且体会到了书上所介绍的人民法院所主管的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广泛性,包括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案件,经济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经济关系发生的案件,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案件,劳动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劳动关系发生的案件,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的应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的案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以实行合议制为原则,以实行独任制为例外,独任制仅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除此以外的所有民事案件均应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
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书记员要制作开庭笔录,将双方当事人在庭上所陈述的事实形成书面文件,以便庭后双方当事人阅读开庭笔录,检查自己所述观点并签字盖章。有些基础设施条件好的人民法院会对庭审过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这些最后都要用于归档。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民事活动是由法人进行的,法人作为当事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其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则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自然人就相对简单一点。
有时也会旁听一些案件,看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法庭上互相质证与辩论,当事人辩论的内容涉及案件中双方争议的需要法官裁判的所有问题,既包括事实问题,又包括法律问题。代理人不仅具有相当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而且大多代理人都已经积累了多年的实务经验,并且如要做为代理律师出席的话,首先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的考试。
而法官要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一般都需要和律师一样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法官在庭审中掌控全局,保证程序正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辩论原则的要求,法官必须在听取当事人辩论意见之后才能对争议问题作出判断,准确地适用相关实体法解决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尽可能达成调解,调解应当符合合法原则和自愿原则的要求,如达不成调解,适时运用法律进行判决。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同时需要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就拿有关婚姻的案件来说吧,如果不了解婚姻本身,如何做出一个客观和公正的判决。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
在实习中,经济庭法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严正品格,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节操,深厚的法学底蕴,丰富的法律知识,广泛的社会经验和高超的驾?驭庭审的艺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他们的身上闪烁着法治文明的光芒,寄托着百姓群众的法律信仰。尤其是经济庭?处理的案件,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有关经济犯罪的案?件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经济利益,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因此法?官们作出最后的判决与裁定都慎重万分,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利益要求,权衡利弊,以求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比较惭愧的是:我常常要人带者和教着做事情,给经济庭的法官们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但是他们都循循善诱、不厌其烦地?耐心指导,使我得到了最大的训练,同时让我也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比如:在最短的时间内就一件事情,问一些必要的问题,避免出现一些可能的结果时而不知道怎么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能主动配合实习部门开展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习日记。在这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对法院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促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然而,由于我们的专业课程才刚刚开始,许多专业知识还没有学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在老师的指导下,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还得靠自己。实习时曾不断告诉自己:在今后的大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养,这样才有资格立足于法律事业中。
社会实践第一天,作为大三的学生,我完全没有了以往在这一天该有的热情和不安,按部就班地早起、上路、报到。我是在c法院民二庭社会实践,不过相当幸运的是,同庭社会实践的还有我的两位同学,国际法学院的xx和我们学院的xx。
第一天主要是熟悉工作流程,作为社会实践生,我们主要的工作是打印案卷、整理档案卷宗等。我所在的办公室有两名法官,庭长xx老师和xx老师。
早上做完清洁后,倪老师分派给我们三位社会实践生的任务是整理档案卷宗。这是个枯燥的机械性工作,也可以说是我们法学专业学生社会实践的必经科目。说来似乎是很简单的归类,但每个卷宗都包括了立案审查表、起诉状正本副本、收费条、答辩状、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庭审笔录、谈话笔录、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传票、送达回证等文书,要按照规定顺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书。但是好在如今民一庭、民二庭是平均分摊案子,所以工作量可以说并不是很大。
傍晚六时许,太阳西斜。社会实践的第一天就在埋头苦干中悄然而逝,没有发人深省的感悟,没有感今怀昔的事迹,一切都流水般顺其自然。不过对于能够尽快融入庭室的工作、顺利进入角色,我还是相当庆幸的;因为对于社会实践生而言,这是工作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这个意义而言,第一天,很是成功。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篇十二
近期,我作为一名普通大学生,参加了一次法院民庭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次活动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院民庭对于社会的重要意义。在活动中,我不断关注、记录和反思,最终得出了以下五个体会。
第一,法院民庭是公正、公平、权威的判决机构。作为一个公正、公平、权威的法律判决机构,法院民庭在社会中具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通过参与法院民庭的实践,我认识到了法院民庭作为一个由法官主持的,能够依据法律规定解决社会纠纷的机构,其对于保障社会正义和稳定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我们需要尊重法院民庭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遵循其判决,并促进社会公平和发展。
第二,法院民庭不仅仅是权力的稳定者,更是社会矛盾的调解者。在这次的社会实践中,我深入社区聆听民众诉求,了解了他们背后的迫切需求和深刻想法。通过了解社会矛盾和调解方案,我发现法院民庭可以依托其权威和公正的判断,将纠纷调解得更合理、公正,从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第三,法院民庭需要更好地减少诉讼成本和提高效率。在社会实践中,我了解到了法院民庭的重要一环就是节约程序、减少诉讼成本和提高效率。通过简化判决程序、提供法务咨询,法院民庭可以更好地服务公众,满足他们的法律诉求,减少争端和矛盾的解决成本,加速组织的发展,推进社会稳定与发展。
第四,法院民庭需要不断更新科技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在社会实践中,我感到法院机构缺乏现代化、信息化工具,不能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法律诉求。通过了解现代化技术和手段,我们应该积极推进科技发展,探索互联网+法治的新模式,深入推动法律文化的普及和法治理念的传播,满足社会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
第五,法院民庭需要加强舆论和社会宣传。在这次实践中,我认识到舆论和社会宣传的重要性。只有借助媒体的力量、广泛引导公众参与法律行为和社会检察,才能更好地推动法治意识的宣扬、社会的文化素质提高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我们需要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公众的普法水平,鼓励社会剑走偏锋,支持法院民庭充分发挥公正、公平、权威的文化功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总之,参加法院民庭的社会实践,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院民庭在社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更加清楚地了解了法院民庭需要发挥大作用的方向。我们应该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不断推进法律知识的传播,支持法院民庭的正当权益,保护公民权利利益,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篇十三
根据校园的要求,年八月我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省市人民法院,在民二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首先我要向所有为我的这次社会实习带给帮忙和指导的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员以及亲自指导我的薛庭长,丁法官和虞法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习带给的帮忙。
透过这次实习,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较为丰富的实习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超多的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对案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立案等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理论和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的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下面是我实习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谈下我对相关专业问题的看法,分为三个方面,第二部分是我的实习感悟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透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能够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到达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到达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第二,调解在中国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的有(一)解决纠纷的成本高;(二)解决纠纷的周期长;(三)解决纠纷的刚性化”。其次,“我们从整个世界的范围看,年代中期以来,在司法实习中,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且在许多国家已经逐渐成为解决民事纠纷最为主要的工具。这反映了建立在经典法制理念之上的对自力救济的否定和法院的中心地位,已随着社会的重大变化而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面临“诉讼爆炸”的现实,以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补充司法的中心地位,是司法发展之必然”。因此,无论从内还是对外来看,调解这种解决纠纷的制度都是切实可行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兄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仍然欠缺。
他们你们是否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状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一方面说明: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能够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必须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必须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付货物的一方(甲)带给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此刻乙方把货物供给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二部分。
恐怕也是社会变革所需要经历的一个阶段。我个人觉得作为一个法官起码就应有条须做到:原则,良心,灵活性。所谓原则,我的理解就是法官务必遵守法律,不可逾越法律进行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所谓良心,就是法官内心要有一种正义感,这是一种实质正义,在正义的天平上,两边等重在有些状况下或许不是最佳状态,这需要法官根据实质正义观去衡量;而灵活性,就是要求法官是有一种解决纠纷的灵活性,不可过分拘泥于具体的规定。康德以前伫立于旷野,仰望满天星辰而泪流满面——因为他深为自己生活在如此有序,自由的宇宙中而感到庆幸。如果他活到此刻,也许他会失望,但绝不会因此而绝望。因为一种制度的变革不是那么容易的,总要经历阵痛,就像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总是要经历那么多磨难。
其次,我们在校园能够学到的东西毕竟是太有限了,远远不够我们去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像我们所想的光用逻辑和理论凭逻辑三段论来推导一下就能够了,记得一位美国的智者就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个性是对非讼案件中,它对法官的社会经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强调其亲和力,说服潜力和控制潜力。指导我的另一个法官,是庭长助理,也是有着八年审判实习经验的年轻法官,在他手下调解,撤诉的案件有七成以上。在跟他学习的一个月里,我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有时调解成功完全是因为双方当事人都很信任法官,能够被他个人的潜力和经验所征服。
第三,书到用时方恨少。平常的学习虽然也经常看些案例之类的,但一旦进入主角,即发现自己所学的欠缺。当我从校园走入社会,才觉得在象牙塔中的平静与安逸太久了,似乎很难体会到现实社会的惊涛骇浪。这也是我今后要努力的一个方向,法律脱离了实际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好处和应有的生命力。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段重要经历,也是自己踏入社会所获得的第一笔财富,是我第一次直面社会,体验社会万象。透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开阔了我的视野,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了较好的理解。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帮忙我的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法官,在实习过程中帮忙我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篇十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法院组织全体干警收听收看了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深入学习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
李庆军同志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209月28日因病去世。在与病魔抗争的几年间,李庆军同志仍然坚守在审判执行一线岗位。在做肾脏移植手术的前一天,他还在单位加班,在手术后的监护期里,他一边挂着氧气袋透析输液,一边打电话给当事人讲解法律问题。在他生命的最后8个月,他的审判团队共结案360件,仅他个人就结案121件,是全庭办案最多的法官。李庆军同志留下的19本工作日记书写了他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和坚定的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李庆军同志的感人事迹,在琼中法院干警中引发了强烈的反响,在场干警深受教育和感动。会议结束后,干警们纷纷写下心得体会,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向李庆军同志学习,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忠于职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新时代的合格法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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