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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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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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撰写过程需要进行调研、分析、整理和总结等环节,要求作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告的每一部分都要有充分的论证和事实支持,增加其可信度和说服力。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提供了一些优秀的报告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报告写作有所帮助。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篇一

根据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对符合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工程项目,需向市或区建筑节能办公室申请备案,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3、监理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武汉市墙体验收单(施工单位联原件);

8、外墙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粘接材料的粘接强度,增强网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进场复验报告。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保温层与基层的粘接强度现场拉拔实验。

11、电线、电缆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场复验报告;

12、给排水管材进场复验报告;

13、墙体材料密度、抗压强度等进场复验报告;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篇二

2、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及评估报告。

(仅2011年10月以后经节能评估审查的项目需提供)。

3、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图纸及计算书(含变更联系单)。

6、建筑节能施工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抽样复检报告、节能材料备案证等)。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工程现场验收)—发证。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篇三

2、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合同(不同的监理单位需提供);

4、建筑节能公示牌(施工现场及商品房销售现场);

5、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关于建筑节能的内容(房开项目);

二、施工单位。

2、节能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相关资料及备案登记资料;

三、监理单位。

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监理单位单位资质相关资料及备案登记资料;

4、节能施工技术交底资料;

2、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备案登记(到市住建局节能科技科备案);

3、节能技术产品进场复验报告(包括墙体材料试压报告);

五、工程资料。

1、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合格文件;

2、图集(门窗);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6、各检验批报审表;

(一);

(二);

10、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屋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地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采暖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一);

15、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

16、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一);

17、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

18、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一);20、外墙节能构造检验报告。

六、检测资料。

1、检测单位资质资料;

2、门窗三性(抗风压性、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实验室检测报告;

3、门窗三性现场检测报告;

4、建筑围护结构现场传热系数检测报告;

5、各种保温材料导热系数检测报告;

6、各种保温结构材料物理性能和力学性能检测报告;

九、贵州省建筑节能工程认定表。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篇四

一、工程设计相关资料:

1、项目立项批文。

2、施工图节能设计专篇。

3、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4、设计更改通知单。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6、节能计算报告书。

8、现场热工检测报告。

1、建筑节能部分工程施工方案。

2、监理实施细则。

4、节能工程质量隐蔽验收记录。

5、工序质量报验单(建筑节能)。

6、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节能产品)。

7、节能产品备案证明。

8、节能产品合格证。

9、节能产品合格证。

品购买合同。

10、节能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11、节能产品进场复试报告。

a、内外保温进场复试报告(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

b、粘结材料进场复试报告(砂浆粘结强度,增强网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锚固件拉拔试验报告)。

c、门窗进场复试报告(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遮阳系数、传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露点)。

2、南通市建筑节能工程(公共、居住)措施表。

3、节能计算报告书。

4、现场热工检测报告。

5、南通市建筑工程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验收证明。

6、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审查合格书。

7、建筑节能措施设计更改通知单。

8、项目立项批文。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篇五

受理方式:书面受理。

办理程序:

(一)受理、审查。

提交材料:

3.《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复印件;

6.《外窗气密性、水密性现场实体检测报告》复印件;

7.《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验原件,后补);

9.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复印件(第五联)。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标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建筑节能工程应符合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施工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审查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告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时限:即时。

(二)决定、告知。

标准:同受理、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对准予备案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件,并送达申请人。

对不予备案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即时。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篇六

4、施工图总说明中节能设计专篇;

5、江苏省建筑设计方案节能设计审查表;

6、建筑节能施工方案及施工记录(施工方案为省厅统一文本)。

7、建筑节能监理细则及监理记录(监理细则为省厅统一文本)。

9、建筑工程建筑节能现场检测报告;

10、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票据;

11、太阳能能效测评,根据(苏建科[2011]816号文)。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篇七

二、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地点、类型、各责任主体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等,并详细写明该工程项目的节能措施)。

三、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合格书、备案表,建设工程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建筑设计总说明(蓝图首页)。如有变更,须提供设计变更文件和变更后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并重新进行节能备案。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六、进场保温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购货合同及发票、“陕西省建筑节能产品与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登记证书”等。

七、进场保温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产品复检报告。

1、屋面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

2、外墙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及外墙保温系统现场检测报告;

5、新型墙体材料进场复检报告。

以上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中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复检,每份报告需提供原件并加盖建设单位骑缝章。

八、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附录b)。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篇八

一、申请资料(按资料提交的先后顺序)。

特别提示:下列申请资料形式除注明为电子文件外,其余均应为书面文件,所有材料一式一份。书面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成册的复印件应在正面盖章和侧面加盖骑缝印章),并提供原件核验;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凡政府投资项目,可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凡坪山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出具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可不需核对原件。

1.《深圳市坪山新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需附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同一单体建筑内既有居住建筑又有公共建筑的,应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分别填报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需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项目(详见附件1《补充说明和有关重要事项要求》),应提供具有资质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出具的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报告。

4.绿色建筑项目,需提供绿色建筑标识或认证证书(复印件)。

5.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节能工程保修期不应低于五年)。

7.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房屋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对建筑节能措施的保护要求;自用工程项目可不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8.施工现场、销售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各一张(自用工程项目可不提供销售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

9.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0.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11.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2.建筑(含总平面图)、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文档)。

13.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侧面盖骑缝章)及电子版节能计算模型。

14.施工图审查单位签署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建筑节能设计报审表》。

15.凡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且有稳定热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应提供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及设计计算书。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提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文件。

16.如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中未涵盖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应当提供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

17.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文件。1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1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含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项工程)。

20.建筑节能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含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项工程)。21.节能产品供货合同或发票(复印件)。2009年12月1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还需提供预拌砂浆的供货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22.购买建筑废弃物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供货合同和发票、结算单据(复印件)。

二、检测资料。

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产品相关热工性能进场见证取样送检检测报告和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合格证明(复印件)。具体进场复检项目和现场检测项目如下(详见本服务指南后附复检项目表、现场检测项目表):

1.屋面、架空楼板、墙体、幕墙、暖通空调、太阳能热水系统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非匀质保温材料的传热系数或热阻。

屋面、架空楼板和墙体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检测组数: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以下时各抽检不少于3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以上时各抽检不少于6组(不区分施工部位)。

幕墙、太阳能热水系统绝热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检测组数: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暖通空调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检测组数:单位工程同厂家同材质材料不少于2组。

非匀质保温隔热材料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检测组数:同材料同实体构造检测1组。

2.外窗(含型材)、幕墙玻璃、户门的传热系数(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23.玻璃(包括外门窗、幕墙、天窗)的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贴膜玻璃的紫外线透射比(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4.外门窗和玻璃幕墙的气密性(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5.外墙和屋顶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每批抽1组,同厂家、同品牌、同批号、面积不大于5000m为一批)。

6.有机保温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8.预拌砂浆力学性能(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7.外墙节能构造现场钻芯检测(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不宜在同一房间外墙上取2个或2个以上芯样)。

8.低压配电电线、电缆相应截面的每芯导体电阻值(单位工程同一厂家产品不少于2种规格)。

9.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值(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

三、集中空调系统资料(没有设计集中空调系统的工程不需提供)。

1.冷负荷计算书。

2.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集中空调系统有关调试记录:

(1)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2)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23.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报告:

(1)各风口的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1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2)风管系统的总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1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3)风管系统严密性和漏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2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4)中央空调机组的水流量(按空调机组抽检10%,但不得少于1台)。

(5)中央空调系统冷冻水(热水)、冷却水总流量(全数检测)。

(六)太阳能热水系统资料(没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不需提供)。

1.太阳能热水系统计算书。

2.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有关调试记录: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查记录。

(2)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3)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

(4)系统热性能检验记录。

(5)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

四、申请表格。

1.《深圳市坪山新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2.《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规定性指标)》3.《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性能性指标)》。4.《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规定性指标)》。5.《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性能性指标)》。6.《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建科〔2008〕116号)。7.《施工、销售现场公示内容》。

8.《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的内容》。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篇九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阿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和技术部门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应参加。

监督站审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当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或验收组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进行整改和协商,待整改完毕和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节能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自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阿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1、建筑节能核查表。

4、监理单位评估报告及影像资料。

5、保温板与基层和抹面层的粘接强度现场拉拔试验、后置锚固件现场拉拔试验。

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阿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城市规划、公安消防、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土地等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的竣工认可申请,城市规划、公安消防、环境保护、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出具是否认可或者准许使用的文件。

3、由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合格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4)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对住宅小区附属设施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时应当邀请业主代表参加,并由业主代表签署验收意见。当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或验收组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进行整改和协商,待整改完毕和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及时提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阿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必备资料。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原件)。

2、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原件)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原件)。

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观感质量检查评定记录表(加盖施工单位质量科和技术科公章)(原件)。

3、基础、主体核查表(原件)。

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基础、主体、装饰、屋面、水、电、电梯、建筑节能等)(原件)。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通知单(原件)。

6、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原件)。

7、监理单位出具的有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8、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包括c9-01-c9-04四份用表)(原件)。

10、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原件)。

12、竣工验收申请表(原件)。

1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原件)。

1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及设计单位)(原件)。

15、规划、消防、环保、气象、土地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原件)。

16、墙改、散装水泥基金缴费收据、社保基金缴费收据(原件)。

17、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

竣工工程验收备案所需提供的文件及相关规定。

一、需提供的文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原件)。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4、建设工程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5、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结构出具的认可文件(原件)。

6、住宅建设工程项目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分户验收证明》(原件)。

7、竣工移交证书(原件)。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9、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原件)。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篇十

示范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单位(甲方):河北省建设厅科学技术处。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单位(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条款。

一、根据《_____》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管理办法》(冀建科[20_________]290号)的要求,河北省建设厅科技处(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以及项目保证单位(以下简称丙方)为顺利完成本项目的研究开发任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本项目的成果提供形式。

五、本项目分年度进度安排。

进度年。

(_________年)起止月份。

(_________月至_________月)任务目标(包括承担单位、实施地点)。

八、甲方所拔的补助经费_____________万元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九、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前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保证示范内容和深度满足或优于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143号令)。

十、示范工程的实施、监督管理、验收,按照《河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取消其示范工程资格,并予以公告:

1.实施后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

2.工程竣工后经过一个采暖期未申请示范工程验收的;。

3.列入计划后一年内未组织实施的;。

4.未获得甲方批准延期实施的。

十二、风险的承担。示范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因本项目示范的技术确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示范工作成为不可能,乙方应提出书面报告(若属于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应附上有关专家的书面认定意见),甲方经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投入的经费承担,不足部分甲方不再追加投入经费,剩余部分应返还甲方。

十三、本合同由乙方填写一式三份(a4纸),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管理单位(甲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证单位(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篇十一

事项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本事项不收费。

受理方式:书面受理(保密工程不在网上申请审批)。

办理部门:市住建委和区县建委两级管理。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属于区、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到区、县建委建筑节能节能管理机构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属于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到市建委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申报要件:

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系统,填报《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表》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3.《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复印件;

6.《外窗气密性、水密性现场实体检测报告》复印件;

7.《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验原件,后补);

8.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市、区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督和执法部门对节能专项工程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提供整改合格的相关资料。

9.集中供热建筑需提交由施工、供热、监理(建设)单位签字的采暖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复印件,供热单位需提交北京市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热单位公章)。

10.如节能专项工程发生变更,应提供由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节能设计变更或洽商并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核盖章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审查标准:

用建筑节能现场检验标准》(db11/t555-2008)、《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1-97-2005)的规定。

办理程序:

(一)受理、审查: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审查。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决定、告知:

准予备案的,制作相关文书送达申请人;

不予备案的,出具《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篇十二

一、根据《_____》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管理办法》(冀建科[_________]290号)的要求,河北省建设厅科技处(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以及项目保证单位(以下简称丙方)为顺利完成本项目的研究开发任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本项目的成果提供形式。

五、本项目分年度进度安排进度年。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至_________月)。

任务目标(包括承担单位、实施地点)。

六、示范工程主要参加人员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承担的主要工作。

1

2

3

4

5

6

7

8

9

10。

七、示范项目合作单位序号。

单位名称。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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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甲方所拔的补助经费_____________万元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九、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前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保证示范内容和深度满足或优于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143号令)。 十、示范工程的实施、监督管理、验收,按照《河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取消其示范工程资格,并予以公告: 1.实施后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 2.工程竣工后经过一个采暖期未申请示范工程验收的; 3.列入计划后一年内未组织实施的; 4.未获得甲方批准延期实施的。 十二、风险的承担。示范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因本项目示范的技术确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示范工作成为不可能,乙方应提出书面报告(若属于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应附上有关专家的书面认定意见),甲方经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投入的经费承担,不足部分甲方不再追加投入经费,剩余部分应返还甲方。 十三、本合同由乙方填写一式三份(a4纸),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篇十三

长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由我单位建设的双江中学男生宿舍楼保温节能分部工程,由湖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规划设计院设计,湖南竣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湖南雄新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男生宿舍楼工程为砖混三层,总建筑面积1543.23㎡。根据设计文件,该节能工程概况如下:

外窗:塑钢普通中空玻璃5+9a+5。

本节能工程于2011年4月24日进场施工,2011年7月7日由建设单位牵头,设计、监理、施工和其他有关单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建设单位龚舒顺同志担任验收组组长,其验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如下:

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文件符合要求。

节能工程设计文件及审查情况符合要求。

二、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总体评价:

设计单位:根据验收资料及检测报告显示,男生宿舍楼节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同意验收。

验收组在听取了上述单位对本节能工程实施的汇报,查看了工程实施质量、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后,一致认为双江中学男生宿舍楼节能工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同意验收。

三、参加验收组成员如下:

建设单位:龚舒顺、罗江宇、胡广全。

设计单位:罗鑫、潘小强。

监理单位:傅浩、周福、周仓。

施工单位:石勇、周国斌。

长沙县双江镇双江中学2011年7月7日。

抄送: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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