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是人际交往的基础,它能够帮助我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写总结时,可以运用一些例子和实证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结论。这里整理了一些成功人士的自我总结经验,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认识自己并提升个人能力。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一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教学方法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法律知识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3.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白话文…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毕业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3.2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入职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二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
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
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
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三
广播电视编辑加强新闻的舆论引导作用把关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是我们把它们分成两方面来讲,一方面是把关的问题。编辑的把关,从逻辑上来讲,它是一个正题,也就是说把关工作是我们编辑的日常必须要接触的,必须要做的,也是必须要做好的。但是,如果把关的工作做不好,那么就有可能造成新闻的舆论引导走向另一面。舆论引导的失误就是我们说的反题。把关和舆论引导两者实际上是有一定的关联的。如果把关过度或者是违反了某些规则,我们就认为它是社会责任的失范。
1新闻道德沦丧的原因剖析
1.1经济利益的驱使
在周克华被击毙后,有的媒体为了吸引公众的眼球,在没有打上马赛克的情况下,展示他不堪入目的“死相”,而不顾此类血腥的画面将造成的影响。这归根到底是某些新闻工作者单纯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职业道德素养的表现。
市场经济背景下,竞争机制的引入刺激并推动了新闻传媒行业的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媒介技术的革新与发展,也给新闻工作者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然而,随着媒体生存环境日渐窘迫和行业竞争压力的剧增,一些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底线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动摇,职业道德的约束在金钱和利益的诱导下逐渐变的松弛了。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物质建设发展速度较快,然而在道德精神层面的建设却相对匮乏。有的媒体以戏谑的态度描述周克华被击毙这一事件,不少新闻报道甚至呈现出娱乐化的态势。这其实是一种严重缺乏同情心的表现,不仅给周克华的'家庭带去了深深的伤害,也污染了社会文明的风气。没有道德,就没有灵魂,没有灵魂,就没有定力,没有定力就很有可能做出有害社会的行为。造就当前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行业自律的缺失。由于没有严格的行业道德标准,或者说行业道德在经济利益系统支配下的失效,致使某些媒体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沦陷。
1.3管理人员责任的缺失
当前,新闻事业的管理人员水平良莠不齐,缺乏基本的新闻职业道德,对有违新闻职业道德的现象视而不见,部分人员甚至还亲身参与到一些有损职业道德的事情中。新闻事业管理人员的价值取向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媒体的编辑方针和风格定位。“上梁不正下梁歪”,新闻事业管理人员的失职极其容易造成连环反应,从而导致整个新闻行业职业道德的败坏和染毒。王韬在《|园文录?外编》中曾提到对报社主笔人的要求:“顾秉笔之人不可不慎加遴选,其间或非通材,未免识小而遗大,然犹其细焉者也,至其挟私讦人,自快其忿,则品斯下矣,士君子当摈之而不齿。”虽然是在新媒体时代,但王韬所提出的这套选拔报纸主笔人才的标准依然有其现实意义。
2新闻职业道德沦陷的应对策略
2.1优化新闻职业道德环境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外界环境对事物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良好的媒介生态环境和新闻道德环境对提升新闻职业道德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社会道德环境的好坏首先可以影响人的认知,进而影响人的情感认同。注重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的提升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基于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改变新闻道德环境。
一是优化相关制度。道德不同于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它的约束作用主要源自于社会舆论和社会规范。这就导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相关制度的实施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只有优化制度,才能使得新闻工作者将职业道德内化,自觉地培养新闻专业主义的精神。
三是强化新闻工作者的公德意识。新闻工作者是社会航船上的t望者,作为信息的“把关人”,应始终把新闻的真实性作为第一信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自觉按照社会公德的内容与要求主持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2.2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力度
在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时,深入基层是最具操作性的精神教育形式。基层的示范作用具有强烈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从基层获得的数据资料具有更形象的认知感,这些都是在课堂教学中所不具备的。充分利用媒体的资源优势,开展干部深入基层磨炼教育,体验基层生活冷暖,从而消减新闻工作者的物质欲,唤醒和增强新闻工作者的时代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是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
2.3强调社会责任意识,增强新闻自律
新闻媒体自律有助于增强媒体责任感,它包括行业自律和媒介个体自律两个部分。陈力丹认为在处理新闻职业道德沦丧的问题上要首先解决行业自律问题,需要新闻媒体自身有一套完备的行业自我监督规范。
2.4提高记者的作风
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以忠诚于党,取信于民。笔者认为,提高记者的道德修养,关键在于提高记者的作风。新闻报道工作是一项光荣的工作,记者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所选记者的职业,我们必须是值得的记者的光荣称号。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敬业,创新的目的精力都用在工作,更多的工作,更多的好作品,新闻和信息,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做诚实和公正的为文的第一人,记者应该是一个诚实的人。记者不说假话,不能搞假新闻。为什么党和人民的信任记者,因为忠诚和诚实的记者,新闻需要务实的记者报道新闻的理由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不要为了达到个人的某种目的,捏造事实,歪曲事实。记者,虽然不是法官,但需要正义,只有正义和法官讲真话,讲真话。谁给的好处对谁说话,违背了记者的基本职业道德的事件。忘记的廉洁和公正是一个记者的责任,长此以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记者的形象受到损害信任的质疑。
我们不能够要求别人的同时,必须做好自己的事情,用严谨的、认真的、端正的工作态度来看待记者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完善一个最基本记者的本质。
3完善自律监督机制
媒体自律系统,给新闻工作者一个可靠的依据,进行自我检讨和自我约束。因此,新闻自律还需要完善自律监督机制,这个体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一是实行奖惩措施,赏罚分明,尤其是抓典范治理那些在新闻工作者弄虚作假的新闻工作者;二是建立专门的监督部门。例如设置审查科,对于报道的新闻给予专业的审查是否真实、是否有损社会形象等;三是建立淘汰机制,对于那些经常发布容易引起非议新闻的工作和给予淘汰;四是建立个人职业道德自律档案和新闻工作者联合诚信系统;五是设置新闻工作者自律的评价标准。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四
戏剧开篇引入布朗德的牧师身份,以及他作为一个牧师所该做的事情:冒死去为峡湾一个有罪的男人举行临终圣礼。布朗德的信仰充分体现了被“被选中”、“被拣选”的荣幸及其伦理职责。布朗德自幼立志成为上帝的代言人,做一个圣神的牧师。在布朗德看来,他的牧师身份是上帝赋予的,是上帝早已安排的使命。布朗德自己声称:“伟大的主宰赋予我一项圣神的使命”(易卜生,1995:215)①。在布朗德心里,他建构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上帝:性格温和、公正严明、普度众生、高大伟岸、年轻有为,他对上帝的奇迹赞誉不已。布朗德深深地痴迷上帝以及上帝的伟大事业。因此,在布朗德心中,也希望自己做出种种不凡的事迹来,以此完成上帝交给他的圣神使命。与此同时,作为一个牧师的布朗德却对宗教的教义不屑一顾。在布朗德心里,有着自己的教条:“全有或全无”(allornothing)。尽管如此,人们也从未怀疑过布朗德作为一个牧师所履行的伦理职责,因为布朗德尽心尽责,从无怨言。布朗德和耶稣基督一样,无怨无悔,忍住痛苦、忍住悲伤,履行着上帝所安排的职责,哪怕会为之付出生命,因为在他看来,死亡并不等于毁灭。
布朗德对自己立志从事的牧师职业信心满满、志在天下,但却对自己面对的亲人、教民的信仰目标甚为忧虑。教民们关心的是世俗生活,在他们看来牧师传播的思想填不饱他们的肚子,也解决不了他们的疾苦。无论布朗德自己是如何做好了思想准备,他所工作的峡湾教民却没有做好准备。布朗德指责他的教民,左眼望着上苍,右眼盯着尘世,信仰问题不彻底。为此,布朗德曾一度沮丧、灰心。在布朗德的眼里,峡湾的人们活在一种自我构筑的痛苦之中,每个人都像猫头鹰和鱼:猫头鹰害怕在黑夜里生活却终生不得不如此生活,鱼儿患上了恐水症却不得不终生和水生活在一起。每个人都惧怕失去性命,每个人都把性命看成是最为珍贵的,而布朗德,却随时准备好了为上帝献身。布朗德主要对三类人的信仰不满:一类是整天无忧无虑、嬉戏打闹,不考虑未来,不考虑现实处境的乐天派;二类是杞人忧天、顾虑重重、坚守成规旧习的悲天派;三类是野性难训、无法无天、是非不分的盲目派。因此,布朗德清楚自己的使命:与由这三类人组成的世俗世界做斗争,把他们从病怏怏的世界解救出来。布朗德认为峡湾的教民们信仰不彻底,因此需要彻底改变,使得他们能完完全全听从上帝的旨意,服从上帝的安排。尽管布朗德眼中的“罪孽之山”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但是布朗德在“上帝之光”的照耀下,努力构建自己的理想事业。布朗德给自己描绘了一幅盛世图景,他犹如上帝之光普照大地,人们礼赞他的丰功伟业,犹如人们礼赞耶稣的神迹一样。此时的布朗德在信仰问题上毫无半点犹豫、徘徊和怀疑之心,虔诚地唱着上帝的圣歌。
为了成就自己的宗教事业,作为牧师的布朗德先是压抑住自己的感情,无视母亲临终祈祷的要求;紧接着为了上帝的事业,布朗德坚守在峡湾最艰苦的环境里生活,导致自己的幼儿因为饥寒交迫而夭折,以及妻子因此而绝望自杀。“亚伯拉罕因为信仰而获得了以撒,但是布朗德,因为没有信仰,或至少说因为信仰他自己的意志而失去他的儿子沃尔夫”[3]。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布朗德为了上帝的事业,完成了向上帝“献祭”(immolated)的使命。最后,布朗德把他自己的生命向上帝做出了“献祭”,某种程度上也实现了他赎罪的心理诉求以及经受其妻子绝望自杀的惩罚。布朗德制定的“全有或全无”的教义首先就从他的亲人施行,从而面向广大教民。因此,为了彻底颠覆峡湾教民们愚钝的信仰和麻木的灵魂,布朗德在集会上带领着民众走向“生活的大教堂”。所谓生活的大教堂也是布朗德一厢情愿的梦想,这座教堂无边无际,以苍穹作顶,底下是绿色的大地、高原、草场、大海和峡湾。在那里,人们安居乐业,把劳动号子当成唱诗班的歌声,没有日常劳作与教规教义的冲突,把生命与信仰融为一体,这是一幅美好的盛世太平图景。布朗德所提倡的深入生活,就是把世俗的生活作为教堂,把广袤的大地作为战场,与人性的软弱和无知进行拼死奋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布朗德提出“生活的大教堂”作为完成上帝使命的最高境界:即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成为真正的自我,每个人都是主宰自己的牧师。
由此可见,作为一个牧师,布朗德对上帝的信仰及其使命任务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他听从“伟大的人的差遣”,遵从上帝的意志,甚至不惜冒着牺牲自己的生命的危险去实践耶稣海上行走的伟迹,布朗德在冰湖上行走,追寻接近上帝的真理。那时候的布朗德对自己从事的牧师职业颇为自信,对未来充满着憧憬,对自己的使命也尽心尽责。由于自己积极向上、全心全意为上帝服务,上帝为此派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跟随着布朗德,使布朗德不孤独、不寂寞。阿格奈斯的勇敢、无私的爱情,让布朗德称心如意,顺风顺水,远近闻名,好不惬意。布朗德也克服了峡湾艰难的生活条件,努力去改变峡湾人们几乎愚钝的信仰状况,布朗德成为人人称赞的好牧师。第二个阶段是布朗德与阿格奈斯有了自己的爱情结晶之后,直到阿格奈斯死去。这期间,布朗德对上帝的信仰是坚定的,是公平的。无论是对自己的家人,还是对广大的教民,布朗德奉行一条标准:即全有或全无。之后,布朗德的母亲、儿子和妻子相继离开人世,留下布朗德一个人继续为他的宗教事业奋斗。第三个阶段就是布朗德失去了自己所有亲人之后,用母亲的遗产为峡湾修建教堂,最后完成一个殉道者的所有的赎罪历程。由此可见,布朗德肩负着的神圣使命,是布朗德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布朗德爱恨情仇的所有焦点。布朗德给自己建构了一个自我认知:他是上帝的化身,他是上帝在他所在的环境里的代言人,他以他自己坚强而刚毅的意志和“上帝之光”履行着他制定的教义(doctrine):“全有或全无”。
宗教伦理与禁忌:举着伪善的道德旗帜。
无论是摩西十戒,还是保罗书信,基督教伦理价值核心之一就是重视道德情操与大爱之心,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圣经加拉太书》归纳着基督教九种伦理核心价值:仁爱、喜乐、和平、忍耐、仁慈、善良、温柔、节制等,体现着基督教教义对伦理道德的重视。布朗德肩负着上帝的神圣使命,全心全意地履行自己的牧师职责。然而,峡湾的教民们对于布朗德“全有或全无”的教规不领情,甚至对布朗德个人的道德行为给予了沉痛的一击。那么,布朗德是否遵循着基督教伦理规范呢?布朗德所作所为是否有违作为一个牧师所应该履行的'道德法则?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任务是“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解读和阐释文学作品,寻找文学产生的客观伦理原因并解释其何以成立,分析作品中导致社会事件和影响人物命运的伦理因素,用伦理的观点对事件、人物、文学问题等给以解释,并从历史的角度做出道德评价”[4]。易卜生塑造布朗德可谓用心良苦,一方面让布朗德履行自己的伦理职责,另一方面却让布朗德陷入自己的“道德沼泽地”。布朗德奉行“全有或全无”的人生信条,克己律人,以超人般的坚强意志完成上帝的使命。“布朗德追求真理的热情为超强的意志而服务,导致了理性的丧失,无可救药的狂妄的蔓延”[5]77。
从布朗德对待他母亲的财产和母亲的要求来看,布朗德无疑是一个“不孝的儿子”。由于布朗德的母亲病危,先后两次送口信要求身兼牧师和儿子的布朗德回去为临终的母亲行圣礼。两次送口信的人都极力劝说布朗德前往看望临终的老人,连布朗德的妻子阿格奈斯也表达出了忧虑,建议他前去为母亲行圣礼,后来乡长特地前来游说,要求他不仅要履行牧师的伦理职责,也要履行儿子孝顺母亲的伦理职责。然而由于布朗德的母亲不愿意完全放弃财产,哪怕他的母亲已答应放弃十分之九的财产,布朗德却只有一个条件:“全有或者全无”。尽管他母亲苦苦哀求,希望得到原谅,得到救赎,布朗德依旧无动于衷,最后,布朗德的母亲抱憾归西。布朗德曾经冒死前去为一个有罪的人举行临终圣礼,聆听临时的人的忏悔,却不能为自己的母亲举行临终圣礼。无论布朗德基于何种宗教伦理的义务与责任,劝说他的母亲放弃财产才能得到救赎,只有他母亲完全放弃财产他才同意为其母亲做临终圣礼;然而布朗德的伦理选择却有悖于他个人作为一个儿子应该孝顺母亲的基本道德行为,何况他是一个牧师,为每一个人举行临终圣礼是他的基本伦理职责。从布朗德对待他的幼儿及其妻子的行为和态度来看,布朗德无疑又是一个“不慈”的父亲和一个“无情”的丈夫。在遇到布朗德之前,阿格奈斯不信仰上帝。由于被布朗德冒死前去为一个有罪的人举行临终圣礼所感动。阿格奈斯决定与布朗德一起冒死前往,为布朗德掌帆,做布朗德的助手,为布朗德的圣神使命唱赞美诗。此时,阿格奈斯和布朗德一样坚信,上帝将与他们同在,之后当阿格奈斯舍弃自己的恋人、亲人,心甘情愿地与布朗德过着清贫的生活,承受着峡湾教民对她的微词和议论。后来阿格奈斯为布朗德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依旧住在峡湾最艰苦的房子里。这里常年见不到阳光,条件极其艰苦,为了与布朗德一起承担着上帝的使命,阿格奈斯忍受着身心的痛楚,以极大的勇气和承受能力接受着上帝的安排。当医生警告如果继续居住在峡湾洞穴里,他们将失去他们的爱子。阿格奈斯举起自己的孩子向上帝说道:“上帝啊!你敢于要求这件祭品,我就敢于举起他来献给天国!引导我度过生命的劫火吧。”(易卜生,1995:212)此时的阿格奈斯,依旧陪同着布朗德选择继续在峡湾居住,以便完成上帝的差遣;很快,他们的儿子便夭折。
之后,布朗德以极其残忍而粗暴的方式对待阿格奈斯的丧子之痛,对阿格奈斯敏感的神经一再刺激,对她的感受置之不理,对她憔悴的身心不予关怀。每当阿格奈斯思念自己的儿子,布朗德就粗暴地阻止,要求阿格奈斯忘掉悲痛,毫无保留地奉献她全部的爱。布朗德要求阿格奈斯供献她的悲伤、她的记忆、她的渴望,甚至是她有罪的叹息,以及她那颗破碎的心。由于布朗德听了吉普赛女孩说的一席话就动摇了去南方生活的打算,继续留在冰窟窿里生活,导致自己的儿子病死在冬季里。当一个吉普赛女人抱着饥寒交迫的儿子来乞讨时,布朗德却心怀上帝仁慈之心,给对方衣服和食物,同时逼迫阿格奈斯舍弃她与自己孩子之间的一点点相思,把所有的衣服甚至最后一顶童帽都给了吉普赛女人。阿格奈斯就是在布朗德的道德说教中一步一步陷入泥潭不能自拔,她忍住内心的伤痛,甚至对从儿子坟墓上取回的树枝也视若珍宝。阿格奈斯擦拭着心灵上的血液,用生命最后的力量陪伴着布朗德,尽到作为妻子最后伦理义务。最后阿格奈斯怀着满心的悲伤,对儿子的思念,对生活的绝望,选择了自杀离开了布朗德,离开了布朗德心中的上帝所管辖的人世。“布朗德为追求他的理想到达了一个又一个献祭的高度,却陷入一个又一个谋杀般的深渊”[6]47-48。
由于布朗德过于苛刻的教义,教民们对布朗德给予理性的审判:“一个不孝的儿子,一个不慈的父亲,一个无情的丈夫!你们能找到一个比他更坏的基督徒么?”(易卜生,1995:274)。由此,从布朗德的个人道德行为上来看,布朗德被评价为“不孝”、“不慈”和“无情”。这正好体现了布朗德处理母子、父子和夫妻之间的伦理关系的态度,布朗德以耶稣的名义履行着他的牧师职责,却没有履行他身为人子、人父和人夫的伦理责任。基督教的伦理责任要求布朗德履行牧师责任,然而这一切的一切却与最基本的生命伦理责任相冲突。因此,布朗德个人的道德准则与峡湾教民的集体道德准则相冲突,即“全有或全无”与“行人道”相冲突。布朗德所奉行的基督教伦理过于强化“恨”,与耶稣所提倡的“爱人如己”相背离,布朗德可谓是“爱之不足、恨之有余”。布朗德举着上帝的道德旗帜,以他自己的道德准则要求他身边的人,履行他所理解的上帝的职责,而这种道德力量却是缺乏最基本的人伦之爱。因此,布朗德的道德游说实际上与道德的本质相背离。
灵魂毁灭与救赎:践行自我赎罪的诺言。
布朗德多次声称,童年的悲惨记忆充斥着他的全部心思,让他不堪回首。布朗德的学校生活也是不尽人意。在老师的眼里,他的想法近乎疯狂。布朗德小时候总是坐立不安,渴望着离家出走。在布朗德缺乏父爱的童年里,同样缺乏母爱。童年的不堪回忆为布朗德心里留下了仇恨的种子。由于布朗德的母亲本有自己的心上人,然而父母之命使得她嫁给了布朗德的父亲。在布朗德很小的时候,亲眼目睹了父亲去世的时候,他的母亲不管父亲的死活只是寻找着他父亲留下的财产。这给幼小的布朗德留下了痛苦的心灵阴影。从此,布朗德离家出走,游走四方。对于布朗德的母亲来说,她牺牲自己的爱情换来这一场无爱的婚姻。婚后更是忍辱负重,吃尽各种苦头,用自己的双手使得自己的家产翻一番,过上了不愁吃穿的日子。但是她心知自己没有完成自己的伦理义务。因此,布朗德认为他的母亲不顾他父亲的死活,只是关心他父亲的财产,因而认为她的母亲是有罪的;同时布朗德因为不肯原谅母亲拒绝为其母亲举行临终圣礼,对他母亲抱憾归西心怀内疚,加之自己的妻儿因为他而相继去世。因此,布朗德认为自己是一个有罪的殉道者(martyr)。按理说,布朗德作为他母亲的唯一继承人,拥有大量的田产、大量的山林,继承遗产的布朗德,原本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甚至成为当地颇有家产的财主。可布朗德却过着贫寒的生活,长期居住在峡湾的洞穴搬的小房子里,直接导致了他自己儿子的夭折,进而间接导致了其妻子的自杀。与此同时,布朗德在继承了母亲巨额财产之后却不去享用,而是选择全部捐献修建一所教堂。
为此,布朗德开始了艰辛的赎罪历程,一方面布朗德由于内心的愧疚,为死去的妻儿哀鸣,通过自我惩罚来进行自我赎罪;另一方面,布朗德要为其母亲赎罪。布朗德的自我赎罪之路,充满着殉难(martyrdom)的历程。布朗德的自我赎罪之路是一条充满着艰辛、痛苦之路。布朗德声称,意志必须满足法律对正义的渴求。凭据意志不仅要做会带来痛苦和麻烦的事,还须仗着意志坚决而愉快地历尽种种恐惧的考验。被钉上十字架痛楚并愉快地死去才算殉道,即使在肉体极度疼痛,精神受到极大煎熬也不改初衷。唯有这样才能救赎世人。布朗德动用母亲的遗产修建了一座崭新的教堂,原本他以为修建教堂之后,人们的信仰问题得到解决,布朗德自己的罪孽能得到洗刷。然而,布朗德对新建的教堂不满意,因为人们的信仰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改善;布朗德自己的失落也使得他自己毫无成就感,内疚、痛苦和迷茫依旧侵蚀着他的灵魂。他母亲死前的怨恨、他幼儿死前的无辜和他妻子死前的绝望无不使得他的内心充满着复杂的愧疚之情。在教堂修建好之后的捐赠仪式开始之前,布朗德对乡长、副主教、广大教民进行逐一的批判,同时自我否定使他的捐赠变成了他的反叛。最后,布朗德把新教堂的钥匙扔进河里,带领盲目的民众开始了所谓的战斗,从而使他丢掉了被封为贵族的机会和做主教的前程。
作为一个意志坚定的牧师,布朗德的自我救赎之路却最终以失败告终。布朗德带领着众人冲上山坡,随着路越来越陡峭,人们饥寒交迫,众人开始呼唤他们跟随着的上帝的代言人,期望布朗德像耶稣行迹一样来一个奇迹,让众人不再饥饿,不再疲倦。然而,布朗德毕竟不是上帝,行不了神迹,做不了主。布朗德要求众人破除种种疑虑,遵从“全有或全无”的戒律。当众人问及这么做有何回报的时候,布朗德强调只有完整无缺的意志,昂扬的信仰,和谐的灵魂,乐于牺牲的精神境界,这本身就会给你们带来欢乐,直到人们进入坟墓才得到救赎。最终,乡长、副主教等人用海湾来了数百万条鱼的谎言引导着众人下山了,众人背弃了布朗德。最后剩下布朗德一个人继续前行,以“完整无缺的意志”,追寻他心中圣神的上帝之光。布朗德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向战场,他一个人的战场,也是他的审判场,也是他最后的刑场。布朗德失去了一切,无论是他的妻儿、他母亲遗留给他的巨额财产和他终生为之奋斗的宗教事业,乃至最后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充当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殉道者。正如布朗德自己所说:“我盲目地以为我是为了我的使命,上帝的召唤,牺牲了所有的一切。”(布朗德,1995:258)布朗德最后被钉在高山的“十字架”上,他葬身悬崖雪山的时候,山上传来一声“上帝是仁慈的”。布朗德最后成了心甘情愿走向十字架的殉道者,按照他的意志和斗志,完成了他最后悲剧搬的殉道。“布朗德凭借着他坚韧的毅力实现了他不可妥协的完整性,然而,他对于生活的概念却是不完整的,以及因他冷酷的个人主义而付出生命的代价。”[7]在通往天堂之路上,他幼小的儿子、较弱的妻子和年老的母亲,成为他殉道历程的陪伴者。正如布朗德所声称那样:“我是以殉道者的精神接受我的使命”(易卜生,1995:191)。叙述者一方面关注布朗德的道德行为及其布朗德周边人们对布朗德的道德评价,一方面以内视聚焦关注着布朗德充满着自我牺牲的赎罪的心路历程。
结语。
综上所述,布朗德在追求所谓的“全有或全无”的宗教事业过程中,由于布朗德伦理意识的淡薄,先后背离了自己作为“人子”、“人父”和“人夫”的伦理责任与伦理义务,以过于偏执的狂妄和不切实际,追求着上“上帝之光”,逐渐丧失了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理性,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最终酿成家破人亡的悲剧。换句话说,由于布朗德的伦理意识比较薄弱,专注于自己的牧师使命,坚信“全有或全无”的教条主义人生法则,成为布朗德悲剧的主要原因;此外,布朗德童年的不堪回忆造成了他孤僻、冷漠、狭隘、自负和自私的性格,对亲情伦理不予重视,他伪善的道德观念也是造成他以及他的亲人毁灭的间接原因;同时布朗德过于偏执和狂妄,对他的教民的生存和感情不关心,一味进行空乏的道德说教,最终由于他伪善的道德行为使他失去了人心;最后,布朗德苦苦为之奋斗和战斗的事业与其道德说教一样空泛,斗争对象和斗争目标不明确,行动上缺乏策略,以空想主义观念成使得他为之奋斗的事业成为海市蜃楼与空中楼阁。结合易卜生所创作的其他戏剧中的牧师形象,比如《罗斯莫庄》里的罗斯莫,《群鬼》里的曼德牧师,《玩偶之家》里的幕后牧师教导者,易卜生对于牧师形象是持批评态度的,尽管易卜生作为一个虔诚的信徒,以及一个有着强烈的道德责任感的诗人与剧作家。然而,易卜生所说布朗德是“最幸福时刻的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剧作家怀着十分虔诚和崇敬的态度,极力塑造一个全心全意为上帝而奉献的“布朗德”,正如易卜生自己在十九世纪孤军奋战,用自己的笔触揭示挪威社会的种种弊端和矛盾;另一方面却对在社会变迁、道德沉沦的社会现实生活中,布朗德的思想和行为又显得不合时宜,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易卜生深怀同情之感书写布朗德的悲剧以及布朗德给他人带来的伤害,体现着剧作家对人类理想的道德法则的追求和向往。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五
摘要: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改革中提出了一个核心理念: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中职学生通过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不但能对自身行为进行规范,还能有效提升自身的生活发展水平。本文首先介绍了体悟教学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意义,总结了体悟教学方法的特点,进而基于意义和特点提出了体悟教学法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新应用策略。
关键词:体悟教学;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
一、体悟教学法的意义
体悟教学法内容主要包括了两个核心关键点,一个是“体”,另一个是“悟”。“体”指的是体会、体验,通过自身亲自实践收获某种感受;“悟”指的是感悟,不但可以亲身感悟动态的过程,又可以通过实践感悟获得静态的结果。[1]体悟指的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在认识和理解的过程中参与个人的情感,并将情感、行动和思维三方面进行充分结合。
二、体悟教学的特点
特点一,不可重复性。体悟教学的过程不是简单地积累客观知识,也不是简单的情感向道德的过渡,体悟教学的方法超越了逻辑思维的框架,因此具有不可重复性。特点二,非理性思维。体悟主要是对知识的升华,体悟教学是教师智慧对学生智慧的启迪,教师感情对学生感情的激发,所有理性分析都不能得到最佳的效果。[2]特点三,主动性。体悟是一种主动的学习方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了学习行为的自我反思,主动性的来源有兴趣、榜样等。特点四,开放性。体悟教学不需要在计划中进行,只要学生的情感体验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开展。当积累的量成熟后,随时随地都能出现引起质变的情境。
三、体悟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应用策略
1.创设教学情境
体悟教学的重点是“体”和“悟”,在教学过程中使用体悟教学方法时,教师应提前创造好条件。“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开始前,教师可以提出几个有意义的实际问题,引发学生的思考。例如,在“展示职业风采”这一课的教学中,教师提出问题——如何展示职业风采,引导学生去发展职业风采,进而展示职业风采。而在课程教学中,创设教学情境的方式方法更是多种多样,在职业道德课程中,教师可以通过使用多媒体技术营造出相关的氛围,让学生在画面、声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继而产生感悟,激发学习兴趣。
2.表演体悟
表演体悟的方法就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让学生进行表演的形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在观看完表演后能产生相应的感悟,从而能更便于教师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表演的方式主要以小品为主,小品具有风趣幽默的特点,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活跃课堂气氛。例如,在“文明语言”的教学中,教师让几位学生给大家表演一段小品,学生的表演引得其他学生开心不已,个个开怀大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都被充分调动起来。学生在表演和观赏的过程中,感悟到文明语言的重要性,进而提升学生的道德素养,提高教师的教学效果。
3.对话讨论
由于学生之间有差异性,因此针对某个问题常常会出现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解释。体悟教学法对教师提出了要求,要求教师应以平等的态度与学生进行交流。学生在和谐自由的交流环境中能吐露自己的心声,将自己最真实的想法讲出来。教师对学生真实的想法表示尊重,就能赢得学生尊重,两者在互相尊重的氛围中共同学习,平等交流。总而言之,体悟教学方法不但是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新的教学方式,更是一种新的教学思想。“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不再像从前一样只是为了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而是提高学生职业道德与法律素质的过程,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式,体悟教学方法能切实促使学生体悟学习,从而提高教学效果。
作者:吕田甜张晶单位:大连长兴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参考文献:
[1]谢利.体悟教学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实施与运用[j].文教资料,2014,(21).
[2]王飞燕.体验式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德育课程中的应用[j].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六
1983年,美国利用转基因技术获得第一例转基因作物--转基因烟草.1994年,美国实现第一例转基因植物--延迟成熟转基因番茄的.商业化种植.随后,转基因作物在一些国家像美国、阿根廷等逐渐推广,中国也种植少量的转基因作物.目前,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已达几千种.转基因食品将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利益,但也有许多风险和负面影响.由此,对转基因食品伦理问题的研究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
作者:毛新志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武汉,430081刊名:哲学动态pkucssci英文刊名:philosophicaltrends年,卷(期):“”(8)分类号:b82关键词: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七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科学技术这把双刃剑的作用日益关注,对科技工作者和科学技术的使用者的伦理道德要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作者:王耀希刘烨作者单位:王耀希(云南省电子计算中心,云南,昆明,650223)。
刘烨(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武汉,430023)。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八
摘要法律是通过授予一部分人权利使其享有合理的利益从而使人的积极性与进取心得到肯定,使人的社会本性与价值得到呈现与褒奖,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它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平衡利益分配与增加社会的整体福利。法律良心必须向道德要求开放,然而在专利法的传统中,被认为高度技术化的专利法领域,历来缺少伦理审视。功利主义成为影响专利法实践的主要因素。功利主义伦理观对专利法实践发挥着实质性影响。其内在的理论缺陷促成了分配非正义和忽视人权等基本价值的现实局面。本文指出专利法应该建立在伦理正当性的基础之上,从功利回归道义的专利法正义观,其中应包含社会利益的考量。
以生物技术为主导的科技革命使生物经济成为了各个国家在高新技术领域着重投资并展开激烈争夺的领域。迄今为止还没有哪项科学技术像基因技术这样对人类社会既存的伦理观念与准则提出了如此广泛、严峻的.冲击和挑战,从转基因动植物、胚胎干细胞、克隆人到基因诊断、基因治疗、基因修饰,纷纷要求社会伦理道德给予正确的价值评判,继而要求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法律相应做出调整,专利法作为直接调整保护科技成果及其利用的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地也要回应这些冲击和挑战。
对专利申请进行伦理道德考量的过滤机制是通过专利法中的公序良俗规则得以实现。我国《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欧洲专利法公约和日本专利法也有类似公序良俗的规则。美国专利法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判例法的发展使得法律实践操作中将公序良俗解释为实用性的要求。
华尔街日报重要新专利的专栏里描述美国农业部和岱字棉公司的研究人员发明了一种方法,通过修改控制生长的基因片段,可以阻止植物产生能够发芽的种子而这项新发明加强了对种子的商业控制,使得农民必须每年从种子公司购买所需要的种子。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称这项新技术为“终结者”,是对农民,生物多样性和食品安全的一种全球性威胁。如果终结者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将赋予种子和农业跨国公司以控制世界食品供应的前所未有的,极其危险的能力。
当孟山都宣布收购岱字棉之后,孟山都和岱字棉公司的交易最终被政府反垄断管制否决了。
在给投资者的信中,休·格兰特称:“当我们不能控制天气、生产面积甚至现货价格,我们仍然可以控制住那个直接使我们业务增长的因素——种子。”种子里面的转基因链,是孟山都持续裂变出金子的法宝。”
发展。
《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遗传资源的利用应当遵循国家主权、知情同意、惠益分享的原则,并明确规定,专利制度应有助于实现保护遗传资源的目标。目前,一些国家已经通过专利法律制度保护遗传资源。为防止遗传资源流失专利法修改剑指“基因窃取”。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九
(一)法律的含义。法是一种人们的生活行为准则,它通过立法者的制定或认可,进而形成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他规定的是人们的权利行使界限,只要我们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我们就是自由的。法律包涵自由、平等及秩序等价值。
据此可知,法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一种工具,它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用一定的形式固定下来,由大家共同遵守。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是随着历史的发展直到阶级的出现才产生。法律从一诞生,就带有强制性、阶级性及国家意志性。法的国家强制性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只有当人们违法或者抵抗法律时才会受到国家暴力机关的处罚,而平时国家强制力则不会显现。阶级性主要讲的是法律的本质,在原始社会虽然也有一定的规范,但那不是法律,与法律不具有同一性,而法律的真正出现是在阶级和私有制产生后才出现,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制定法律。对于国家意志性,法律表现的很明显,在古代,国家既是帝王的私人财产,所以法律由皇帝制定。而现在随着民主的发展,立法的完善,法律也更能体现民众的意愿。
(二)道德的含义。道德也是一种社会调整方式,并且它产生的比法律还要早。在古代,主要是把道德作为社会的主要调整方式道德的主要内容是为了强调一个字,即善。它通过对人们善的指引来达到统治的目的。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正是说明了道德的作用。道德主要是通过调整人们的内心,来达到维护统治的结果,相应的道德的载体是乡规民约,而非以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方式确定。因此,它是靠社会舆论、民间习俗和民众内在的信念来保证实行的。道德的内容归根到底来是人们内心向善的意念决定的,只不过被统治者利用了罢了。
一定的道德也反映了一定社会的现状,当今社会随着道德的沦丧,产生了很多有违道德的现象,这也是只强调法律而忽视道德作用的结果。所以,必须靠道德的内心调节作用来促进法律外在作用的发挥。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他们都是社会调整的手段,同时他们追求的目标也是相同的,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方面,都需要道德与法律。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的。同时又是有区别的,所以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1.都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法律通过调整人们的外在行为来达到调控的目的。而到的主要是对人们的思想进行调整,来达到规范行为的目的。二者侧重点不同,但目的是相同的。
2.法律是道德传播的有效手段。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对法律的遵守,就是对道德的认可。道德的传播通过法律也可以有效的进行,法律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3.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正确的法律是必然符合道德的要求的,“恶法非法”就很好地说明了法律如果不符合道德就会成为恶法。道德的产生早于法律,人们对道德的接受早于法律,所以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如果法律不符合最基本的道德就不会被人们所接受。
4.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在当今社会,某些法律调整转化成了道德调整。这就是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强调的是统治者以自己的一直将某些道德上升为法律,用道德的形式规定下来;法律道德化强调的是将一种强制的法律义务转化为自觉地道德义务。道德和法律就是在这种嬗变中不断发展并发挥其社会调控作用的。
(二)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二者是有区别的。
1.产生的时间不同。法律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奴隶社会,人类进入私有制经济时期,为了更好的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把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法律。现在意义上的法律,是人类进入资本主义时期才产生的。而道德是随着人类的出现而出现的,可以说是和人类一同出现的,例如早期的宗教等。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的形成是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它的形成有严格的程序性,并且它也以固定的形式存在,这样可以保证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法律比较具体。而道德的形成则是潜移默化的,它很少有具体的表现,往往是通过一个人内心来表达,进而影响一个人的行为,道德比较抽象。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法律仅仅调整人的行为,而不涉及人的思想,在法律上对思想犯不予认可。而道德对于人的行为和思想都进行调整,但更侧重于对人的思想的调整,道德更强调对人内心意念进行改造,进而达到对人行为改造的目的。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如果一个人违反法律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构成犯罪还会受到刑事处罚。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一个人道德的好坏与法律无关,只要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不会碰触你。
5.内容不同。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则是更强调义务。基本不涉及权利。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这样只会让人们对道德更加反感,不利于道德社会作用的发挥。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长期以来,人们的行为都是以道德准则来加以规范。在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中,法律与道德不免会发生一些冲突。
法律虽然必须与社会道德相一致,但同时必须给私人的道德和不道德留下一点余地。法律不是万能的,有些民事活动根本不干法律的事,法律无法调整或即使调整也调整不好。法官判案仅遵从于法律,不用遵从于道德。法庭是法律殿堂,不是道德裁判所;法官是护法使者,不是道德卫士。法官不能根据“民意”、“民愤”、“情感”和社会舆论来判案。法律虽然与道德相通,但也有相冲突的一面。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法官要恪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要超越法律去插手道德上的事情。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不能以破坏法制为代价。严格遵守法律才是符合民众的最大利益,才是最崇高的社会公德。
四、结语。
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而道德也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社会生活。道德是有标准的,不可能人人都具有高尚的道德,并且道德是调整人的内心,这本身就很难把握,因此就需要寻找折中的办法,法律就产生了。法律本身就包含了最普遍的道德要求,并且也通过规范人的外在行为来作为执行方式,更能发挥功效。因此,法律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只有实现法律与道德最大的相融才能实现法治社会。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十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教育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十一
中国家庭伦理电视剧是以演绎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纠葛为主的电视剧类型,对家庭成员之间人伦关系的状态进行审美化和真实化呈现是家庭伦理电视剧的审美表现,在特定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下,把目光聚焦在普通大众和普通家庭的塑造上,通过展现口常家庭生活中的繁琐的家庭人伦关系,展现了人们的悲欢离合,并给予解决家庭问题的良方。
家庭赋予了家庭成员多重的身份。但家庭成员的家庭地位和社会权利,在传统家庭伦理观念被颠覆的状况下,形成了新的家庭伦理观,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多层面地变动,从而衍生出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伦理问题。中国家庭伦理电视剧围绕着家庭成员之间的人伦关系展开创作,除了夫妻人伦、长幼人伦、手足人伦外,还包含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伦亲情。第一节夫妻人伦夫妻关系延绵至今是家庭伦理关系中占有至关重要地位的人伦关系。只有夫妻之间保持和睦相处,才能达到家庭的和谐与安定。由于夫妻人伦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伦关系,夫妻人伦关系建立的基础是为了繁衍后代,因此要想保持夫妻关系和睦只有互敬互爱。互敬互爱是处理夫妻关系最基本的伦理道德要求。
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让中国家庭伦理关系中的家族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家庭关系简单化、家庭规模小型化的核心家庭,家庭人伦关系的重心也从父子人伦转向了夫妻人伦。
中国家庭伦理电视剧是演绎真情的电视剧类型,因此表现两性之间的爱情是这类电视剧中的核心内容,以爱情为核心的婚姻关系以及爱情衍生出的婚姻问题就成为家庭伦理电视剧中的重要反映对象。由于各种诱惑、生活压力以及道德观念的缺失人们对性观念、婚姻观、家庭财产、夫妻责任等问题进行了重新定位。人们的情感世界在家庭伦理电视剧中形象、真实地展现出来。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和谐的夫妻关系是维护社会人伦秩序和国家安定的基础,伴着家人和朋友“幸福美满”、“甜甜蜜蜜”、“白头偕老”的祝福,夫妻双方满怀着希望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成为新的家庭中的主体。白头偕老的夫妻人伦之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夙愿,只有良好的.感情基础才能维系夫妻关系的长久,自古至今夫妻恩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被认为是美满家庭的标准。
婚姻把夫妻双方联结起来,使他们结成人伦关系中最亲密的关系之一。中国历史上有许多夫妻互相恩爱、长相厮守。汉代的梁鸿和妻子孟光心心相印、举案齐眉;春秋时的晋人冀缺夫妇是互相恩爱、相敬如宾的典范。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相互尊重,并给予对方足够的信任和自由,才能建立良好的爱情关系,从而达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人伦之和。
3结语。
以经济发展为核心的现代社会中,家庭内部产生了金钱至上和信任缺失的消极现象。人们冷漠的情感和伦理道德的急速下降,强烈地冲击着现代家庭的稳定性,在社会和大众的呼唤中,塑造一批成功的白头偕老式夫妻人伦电视剧,不仅承载了重要的历史、文化使命,更是夫妻关系的暖胃汤。
一对恋人步入婚姻的殿堂,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相互磨合,才能了解对方的个性,在此过程中要包容对方的一切,仅仅依靠爱情为依托想长相厮守是不够的,还需要在自身权利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白头偕老的夫妻典范,不仅要通过情感的交流来面对生活中的坎坷,还要妥善解决夫妻间的情感危机。由张国立和蒋雯丽主演的家庭伦理电视剧一一《金婚》之所以具有良好的收视效果,不仅是因为用了编年体的叙事模式,更是由于我们被她们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人伦情感所感动。文丽与咚志的婚姻生活开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与中国社会急剧变化的五十年同步,每一集展示新中国一年的新气象。出身、性格差异和生活习惯迥然不同的文丽与咚志,在家庭生活中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种种矛盾应运而生。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十二
文化取径,就好比汉有大赋,唐有诗歌,宋有词,元有曲,等等。音乐的发展源远流长,《诗经》从“风”到“雅”、“颂”,再到汉代民歌,魏晋南北朝,音乐从礼乐到大众,走了一条民歌的道路,并且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完成现代民歌的转型。所以,讨论商业格局的大众化,音乐的取径也是极为明显的。因此,笔者从四个角度说明大众主体确定和音乐文化提升,为我国进一步开放的文化体系,做一个理性的确认。
一、音乐是一种取径,是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道路。
孔子编选的《诗经》以十五国民歌作为教材,其种类和风格是多种多样的。孔子将音乐视为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孔子还专门有《乐记》,强调了音乐文化传播的民间取径和宫廷取径,但是,儒家显然是反对表象化的音乐,视之为“淫”。音乐,因此也就成为了商业表象的一种畸形的靡靡之音――“郑声”是也。商业化时代,我们真的会丢掉音乐严肃的思考?我们看看商业化时代的一切风格的演艺,就会感到这种历史文化的流失。
二、商业模式下的大众主体特征。
一般说,大众化与商业化并不是音乐文化的死亡,这可以以现代西方演出市场为例,也可以以后现代艺术市场为例。西方的演出市场,很好的关注了生存,关注了大众,关注了世俗,商业文化作为现代性的体现,具有平民性的品格,世俗现代性是一种平民精神,现代文化是一种平民文化。平民的经济地位和生存方式,造就了世俗的、功利的、低俗的平民精神。
周作人认为平民精神是“求生意志”的体现,要求有限的平凡的存在。现代性的基础是感性欲望的解放,而这是一种平民化的追求。恩格斯所说的人的私欲――恶成为历史前进的杠杆;韦伯认为资本主义发源于新教伦理,而新教伦理就是认可勤俭和积累财富为美德;松巴特说,资本主义起源于“以奢侈生活原则为基础的高度世俗化的性文化”;舍勒认为现代性是一种类似中国“红眼病”的“怨恨心态”,他说:“在资本主义精神的形成中进步向前的,并不是实干精神,不是资本主义中的英雄成分,不是‘具有王者气度的商人’和组织者,而是心中充满怨恨的小市民――他们渴求最安稳的生活,渴求能够预测他们充满惊惧的生活,他们构成了松巴特恰到好处地描绘的新市民的德行和价值体系。”
我国改革开放,离不开《庐山恋》、《远山的呼唤》、《三峡》、《长江之歌》,离不开崔健的摇滚,港台流行歌曲,可以说,音乐商业化成为国家改革开放的重要取径,在我国文化、科技、市场呈现战略关系的过程里,首先是个个地方涌现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作为一种世俗化市场的'信号,首先涌现了了平民演出“群星涌动”的局面。之后,作为大众文化的商业演出初步成为一种特有的市场,开始在各地文化舞台上“走穴”。这两步与我国历史上的商业化发展异曲同工。可以说,我们的艺术形式和载体,很好证明了大众从国家体系走出来的初步形态。
我国历史上,商业就脱胎于庙会,产生了神像雕刻,产生了庙会的大众化商业格局,大众建立了一种对商业生活的合理态度。大众文化具有鄙俗性,并且迎合主流意识形态,它的消费性麻醉了人的自由意识。因此,不能仅仅肯定大众文化,还要批判大众文化。大众文化是一种平民文化,是平民精神的体现,开展大众文化批判,必须倡导和发扬大众精神。
四、大众市场引领的和谐文化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
大众,再成为商业的主体的时候,需要一种主体的艺术模式,就是音乐的文化引领。但是,开放的引领就是商业模式下的艺术市场过程。当下表演艺术的创作和生产,最需要解决的仍然是面向群众、面向市场的问题。在遵循表演艺术生产规律的前提下,艺术家应站在群众需求、市场购买的视角来考虑文艺产品的文化功能。在文化市场的发育过程中,首先崛起的是娱乐性文化消费,如果以较客观的态度来正视这一现实,表演艺术生产的理念就应对艺术产品的娱乐功能加以关注。加强艺术产品的娱乐功能,并以此来考虑艺术产品的审美构成,是我们当下创新表演艺术生产理念的一个重要方面。
商业格局在取得商业的成功的时候,大众主体才会完成从娱乐向主导的提升。我们说音乐历史文化,就是一个民族大众主体的建构。我们只能在服务大众的过程中逐步融入自己的文化思考,建立大众品位。脱离市场脱离群众,文化就失去了服务对象,失去了发展的广阔空间,就谈不上经济效益,也谈不上社会效益;群众不满意,文艺自身也会萎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演出市场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突飞猛进、急剧扩张阶段,以及接踵而来的国内演出徘徊不前甚至不断滑坡,港台与国外入境演出畸形发达、泡沫繁荣阶段以后,终于开始走向结构合理、稳步发展的道路。规范有序而又充满生机活力的演出市场体系正在逐渐形成,初步呈现出良好的整体发展态势。根据文化部统计,到底,全国文化系统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663个,15万余人,全年国内演出41.7万场,观众4.6亿人次。平均每团演出157场。演出收入4亿元,经费自给率37.9%。艺术表演场所1935座,坐席数170.7万个,全年艺术演出场次6万场,观众人次3914万,收入8567万元。全年艺术表演团体共排上演剧目4358个,其中新创作并首演的剧目2107个。
从演出市场主体来看,初步形成了演出团体、演出公司与演出场所三类演出经济实体分工配合协作发展的主导格局;在横向上,除了国有演出单位以外,集体、个体、中外合作合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演出实体不断产生发展,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荣的局面。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广播影视音像等大众视听媒介越来越成为人们文化消费的主要途径,在文化市场的总体份额中所占比例日益扩大,地位逐渐上升,给演出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危机和挑战。另一方面,我国演出市场仍然处于起步与培育阶段,还不完善和成熟,整体上还不够繁荣,演出不景气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演出经营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还没有充分建立起来,还缺乏具有时代深度和强烈艺术震撼力、反映我们伟大时代精神的经典之作,还存在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一些不和谐的噪音。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十三
摘要:公共管理是一项社会性的事务,其中涉及到的管理关系与对象较多,旨在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开展的一系列操作与管理手段。
公共管理工作的开展,旨在维护社会的正义,保证社会经济效益,旨在提升整个公共事务体系的构建效果。
在公共管理工作实施的过程中,伦理关系非常重要,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共管理工作中存在伦理缺失问题,为此,本文就公共管理中伦理关系进行了分析与探究。
关键词:公共管理;伦理关系。
当前,在公共管理体系中,伦理缺失问题相对突出,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若想达到理想的公共管理效果,应重视伦理关系的设定,打造更为科学的发展理念与信任度,以打造更为完善的公共体系。
为了更好的处理好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应及时了解伦理缺失的成因,可见,处理好公共管理体系中的伦理关系,以保证公共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进而提高公共利益,维持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公共管理中伦理缺失问题的表现。
在公共管理体系中,伦理问题至关重要,其关系着公共管理的经济效益,只有严格规范伦理道德,才能时刻要求相关人员的行为[1],以保证一系列公共管理行为的科学性。
在一系列的公共管理体系中,由于公共管理中存在伦理缺失问题,违背了中国传统文化、伦理内涵与全球公共管理伦理的内容,导致整个公共管理中经济效益受到威胁。
其一,由于受到中国传统思想与文化的影响,使得公共伦理观念发生转变,思想与意识陷入困境[2]。
现如今,主流文化的产生,使得公私间的关系发生转变,矛盾日益突出,辩证认知不足,常常出现公与私相互对立的情况,抑私扬公,对于公共道德问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与偏差,以私人问题而引发的亲情伦理关系,已然成为现代社会中主要的存在方式,尽管合乎情理,但是从法律层面却不科学,最终致使公共伦理的理性逐渐缺失,制约着公共管理的实效性。
在公共管理体系中,伦理缺失问题较为突出,导致伦理缺失问题出现的内因有的在于过度追究个人利益,在此基础上还要掌握一定的公共权力,使得相关人员出现双重人格;而外因在于市场环境的影响,市场经济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再加之社会监督力度不足、社会制约机制不科学等问题,使得伦理道德问题异常突出。
其二,在研究公共管理伦理涵义方面的问题。
从理论角度来看,应严格规范伦理关系,分别从表现特征、作用路线等层面着手,其与法律、权力等有所不同,公共管理伦理关系的作用路线主要是由个体化向群体化转变,使得伦理表现更为显性化,此类伦理关系注重公平、公正与自由。
由于伦理与非伦理行为的标准性差异,使得非伦理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此类公共管理伦理关系与社会体制、社会风尚、道德品质与历史文化等因素相互关联,由此可见,无法对非伦理行为的实际性质进行明确规范的界定。
现如今,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认知、人生观与价值观都发生了转变,道德意识在不断增加,自觉性也在不断增强,使得人们在履行道德行为时更有动力。
然而,在社会实际运行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公共管理伦理制度与主体性的影响,导致一系列伦理问题的出现,不利于现代社会的发展与运行[3]。
其三,在全球公共管理伦理问题方面。
公共管理伦理缺失不仅仅表现在国内,在国外也有所存在。
公共管理伦理问题属于全球性的政治性问题,其中涉及到一定的道德规范,在伦理方面应有新标准,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应借助一系列的道德标准来打击领域犯罪问题。
在每个国家都会发生贿赂与腐败问题,一些公共管理人员会受到利益的诱惑,导致一系列伦理缺失问题的出现。
打击行贿、腐败性行为是国际性的事务,由此可见,伦理道德问题备受关注,若想达到理想的效果,应在自决权、诚实、稳定、自由与信任等价值观上形成共识。
二、导致公共管理中伦理缺失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一)个人与社会利益存在认知错误。
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由于思想认知不足,导致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导致公共管理人员或组织机构在利益分配上不够合理,出现了一系列不正当的态度。
从辩证唯物主义层面,内因是决定事物本质与发展方向的关键所在。
在公共管理伦理道德层面,人们思想的变化,使得人们对公共利益逐渐产生淡化心理,甚至会产生侵占的动机,产生侵占动机主要是以公共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的伦理道德水平偏低为条件的,可见,公共管理伦理关系处理的重要性。
一般来讲,评判伦理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准为价值观念与是非观念。
(二)多种因素的刺激与影响力大。
在公共管理环境下,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伦理缺失问题变得异常突出。
在此条件下,部分来自组织内部与外部环境,在组织内部环境中,人为、财产、物质、政策与信息等资源的变化与调配,会使得身份与地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导致伦理道德缺失。
在外部环境中,主要是从宏观角度出发,从经济、文化、政治与社会等层面着手,进而制约着公共管理组织问题不断突出[4],与此同时,管理者的心智与思想在潜移默化中都受到一定的影响。
三、公共管理中伦理问题处理措施。
(一)制定严格的伦理规范标准。
为了避免出现公共管理伦理缺失问题,应及时了解与把控公共管理伦理的重要作用与价值,还要制定相应的伦理规范标准,通过一定的规范与标准来规范一系列的公共管理行为,科学规范公共管理人员的行为,了解公共管理活动的行为,掌握一定的伦理标准,分别就公共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间的伦理要求进行科学的区分。
为了达到理想的效果,应重视对公共管理组织伦理的科学性研究,进而能实现对伦理精神元素的不断充实。
目前,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共管理组织与管理人员受到利益诱惑而产生伦理道德缺失,自身与社会利益问题相对突出,进而产生了一系列的不正当行为,致使社会经济损失惨重。
为应对此项问题,应加强公共组织文化建设,强化对公共管理人员道德素质的全面提升,进而以减少道德缺失行为。
为了达到理想的效果,提高伦理道德水平,建立更为完善的监督机制,对相关管理者的道德素质进行考核与约束。
(二)加强对公共环境伦理问题的监控。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社会公共管理行为至关重要,可见,社会经济发展对公共管理工作的要求很高。
若想提高公共管理伦理道德水平,应强化对公共管理伦理的质量监控,能避免由于功利性因素而引发的社会道德缺失问题。
公共伦理环境质量监控机制的构建,应对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组织的行为进行分析,针对公共管理中伦理环境监控的质量与效果开展一系列的客观性评价。
为此,还需建立行业协会,将其作为重要的平台,对可能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对未能履行职责、个人道德素质缺失等行为进行严格的惩治。
四、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从公共管理现状来看,伦理缺失问题相对突出,制约着公共管理的效果与水平,一旦出现伦理缺失问题,会对公共利益形成威胁,遵循伦理规范,进而获取理想的利益。
为了处理好伦理关系,应强化公共管理的实际作用与各项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公共环境质量监控,加快伦理道德体系建设,强化各项指标的合理规范,进而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可大大规范人们的行为。
【参考文献】。
[4]左冬梅.公共管理中伦理缺失的对策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4):154+156.
[7]管安桂.公共管理中“公共性”的伦理实现基础――公共管理主体道德性的研究[d].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06):3-4.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十四
论文摘要: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特殊的实践活动,要真正实现“至善”的价值目标,就不得不从人性的理念出发,对教育活动的主体即教师的德性和行为进行伦理的反思。学生素质的提升离不开教师潜移默化的影响,从提升德性、规范行为的视角对教育伦理道德建设的问题进行了论述。
论文关键词:提升德性;规范行为;教育伦理。
教育伦理问题实质上是价值问题,它所要解决的是教育应该是什么和教育应该怎么样的问题。教育伦理作为在培养人的活动过程中的伦理道德,既不是从某种绝对的道德理念推导出来的,也不是人的头脑先天固有的善良意志在教育活动中的表达,而是产生和形成于现实的教育活动过程中的,教育伦理对教育的作用,即教育伦理的价值,是由教育活动的特殊性决定的,教育者的美德与善行是教育伦理价值取向的两个维度,是教师教育伦理道德建设的终极目标。
一、美德伦理与规范伦理的省思。
规范伦理与美德伦理是道德的基本构成要素,也是伦理学理论的基本类型。规范伦理与美德伦理,从某种意义上讲都可以成为人们行为导引和品德塑造的价值取向,但两者具有不同的伦理品性、伦理旨趣和实现机制。
规范伦理研究道德规范及其性质、结构和发挥功能的方式以及规范的论证等问题,它主要以人的行为及其道德标准为研究要义,探讨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应该与不应该之间的界限与标准,给人们行为提供准则指引,为人类社会探索理想的规范系统。它具有最广泛的可行性、可接受性,甚至具有某种必须性,是社会秩序、人际关系最基本的伦理需要。无论是功利主义,还是康德的绝对命令的义务论伦理学,乃至现代西方以罗尔斯正义论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或个人主义等等,都是一种规范伦理学。它们都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之上的,认为人们选择一种行为,可能不是因为他们愿意这样做,而是因为他们必须按照规则而行为。
美德伦理本质上属于一种“人格伦理”,即是一种指向更真人生尽力、更善人生价值和更美人生境界的人格的自我完善。道德不只是外在的遵守,更是内在的实现、内心的诚服和以此为基础的行动。儒家作为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美德伦理或者说德性论点的典型代表,以美德和修身为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内圣外王”的起点,强调“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古希腊罗马伦理学围绕的核心问题就是研究“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前苏联伦理学学家季塔连科因此认为“古希腊罗马伦理学可以说是关于德行的学说,’(季塔连科:《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6页),美德伦理“重视美德,并把人生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
在关于美德问题上,规范伦理和美德伦理的理论侧重和实践导向不同。规范伦理侧重“美德是出于规则而行动的愿望”,认为美德源于规则;美德伦理则侧重“应当通过美德来定义规则”,坚持规则源于美德。不同的伦理导向将塑成完全不同的人才规格。内心的诚服和以此为基础规范伦理的价值取向体现的是一种以规则为本位的知性人才培养模式;美德伦理的价值取向本质上追求的是一种以人格健全发展为本位的德性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在我国学术界,普遍存在着一种重视规范伦理而轻视美德伦理的倾向。重视规范伦理的观点主要有“底线伦理”论与制度伦理论。上述两种观点均是从社会伦理之视角与维度出发,强调在当代道德建设中首先要注重规范伦理建设,不过前者强调了这种规范的基础性即底线性,后者则强调了这种社会规则的制度维持手段。但是如果现代道德把伦理学几乎变成纯粹外在约束规范的设计,使伦理道德成了一种类似于法律的规则体系,会不会使道德规范本身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和意义?因为没有现代人自身的德性品格作为现代伦理运作的内在主体基础,道德规则又如何得以实施?美德和规则本来是一个完整的伦理学所应当必须涵盖的内容,合理的选择应当是规范伦理与美德伦理的有机整合,既提倡既通过遵循规则,规范行为,指导行为,同时又高扬人作为道德主体的自主自愿的主体精神,通过培养优秀的美德和塑造良好的人格,提升德性,规范行为,指导行为。
当代中国教育伦理既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精深的理论资源,也有丰富的教育实践。然而,面对利益追求和实用理性的挑战,我国的教育道德也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1.教育目标选择的道德缺失。
我国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也要求学校教育在基础教育阶段实施素质教育,然而考试选拔学生的重要方式,使得以升学为目标的教育方式主导了学校教育的教育内容和形式。教育过程中重智育,轻德育,重应试能力训练,轻素质养成培养。考试在教育实践中居于核心地位,并被赋予“指挥棒”的尊称。在应试教育下,学生不但抑制了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发展,而且也失去了学习的兴趣,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学生在准备大学人学考试过程中,是“以智害德”、“以智害体”、“以题害智”。教育在培养人的招牌下却在摧残人,这已是教育目标道德迷失不争的事实。
2.教育伦理中师生关系的生态失衡。
从生态学的基本原理中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因子在系统结构中的存在和有效运行,都与其它相关因子相联系,都与结构状态和周围环境紧密相联。教师、学生作为教育伦理生态的重要两极,每个人都应有利于各自生存发展的生态位,二者之间要保持一个合理的空间,这样才能保证教师教育和学生成长的和谐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古代专制主义的政治特质和教育领域中“政教合一”的形式以及师道尊严的历史渊源,形成了教师高高在上的绝对权威性,形成了具有强烈权威主义色彩的教师观和学生观。教师作为“传道、授业、解惑”者在教育过程中所居地位优势以及自身拥有的知识优势常常被异化为权威的象征。这种师生关系在教育伦理生态中是一种单向度的“授一受”关系,全然忽略了教育活动是“动态成长”的双向活动。
功利主义是指一种以眼前利益的获取为价值取向的教育理念。其典型表现是把人作为工具来培养,完全无视教育在提升人性方面的价值,功利主义教育理念虽能带来教育的表面繁荣,但却不能使教育处于真正的发展之中,同时也妨碍教育道德理想的实现、教育完整意义的展开。
精英主义教育是一种认为教育主要应以培养少数英才为目的的,学校的设立并不在于提高全民素质,而是以培养政府所需人才。这种教育实际上是通过学校教育实施的社会分层。中国的传统教育从来就是一种精英教育,时至今日,在我国教育中的精英主义色彩并没有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改变。我们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大批精英,然而培养精英不能以牺牲大多数学生的利益为代价。教育道德效益实现的重要标志是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而不应仅仅是专家群体的形成。
三、提升德性,规范行为:加强教师教育伦理道德建设。
在教育伦理建设中,要使教育的内在伦理精神得以体现,要使我们所设定的教育的价值目标和伦理原则得以实行,我们必须对教师的德性和行为进行磨练,提升德性,规范行为。
教育者总是在一定动机的支配下,从自己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出发,对社会所昭示的教育伦理进行理性认识,对行为准则给予填密的审视和斟酌,从而做出一种合理性、合目的的'正确选择。因此教育者的道德意识其本质可以看作是对教育伦理合理性的深刻理解和自觉认同,它是教育者实现道德行为的内在条件和认识论前提。所以,若要通过教育者的自觉实践而实现教育伦理向教育善行的有效转化,就必须唤醒教育者的教育伦理道德意识。坚定的教育伦理信念是教师对教育伦理价值目标坚定不移的信仰和执著的追求的精神动力,是促使教育者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的力量源泉。教师要正确认识自己所从事职业的重要性、不可缺性,以及自己职业道德的社会性、塑造性和未来性,进而产生一种神圣的责任感、历史感和光荣感,赋予自己所从事职业的道德价值。另外教师要拥有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要真正理解现代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坚持教育向善的伦理价值取向,有效地抵制各种不正确思想的侵蚀和影响,不断提高教育者的思想境界;此外还应了解一般的教育道德规范,而且能够透过规范看到其背后的伦理信念。教师的“执教之道”是以教师职责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行为规范和道义信念,取决于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教师也要对教育伦理关系有正确的把握,解决好知识与德性之间的关系。苏格拉底说过“美德就是知识”,培养教育者的道德知识、道德意识、道德判断,是实践教育善的理念之开端。人们只有对一定的道德关系及其道德要求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才能培养起良好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
2.加强教育道德规范制度化建设,规范教师教育伦理道德行为。
伦理道德建设归根结底是要把正确的教育伦理理念自觉地转化为个人的道德行为。教育伦理道德是教师通过自己的实践力量和活动创造的,离开教育实践活动无所谓教育德性,因此,良好的教育伦理行为和习惯,既是教育的落脚点和最终归宿,也是形成良好道德品质的根本所在。教师要在教育实践中自觉履行教育伦理行为,检验伦理认识,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一步步实现从观念向行为转化。
另外,伦理道德其本质上属于自律道德,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约定俗成的规则,并且靠社会舆论、教育及人们的自我修养来促进个体道德的生成,因此,道德的规则要求是带有倡导性和建议性,而不是带有强制性的命令。伦理道德的自律性要求大家自觉遵守伦理道德规范,它对教育者、教育活动的规范制约常常是一般的导引,而不是具体的严格规定,因而,教育道德法则通常是笼统的抽象性原则。在社会秩序体系不稳固、人们觉悟水平不平衡的社会环境下,教育道德的劝导性就会缺乏感召力。并且道德教化对人们品行的塑造,常常是一种主体的内化过程,一旦教育道德不能很好地被个体内化接受,其作用状况就很难显现。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其教育伦理道德自身具有不完满性。
与教育道德自身的不完满性相比较,制度对人们品行则具有强大的形塑功能。由于制度是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人们品行的塑造就是直接而深刻的,制度有详细的规范要求和操作程序,便于人们掌握和遵守以及做出明确的道德判断。另外,制度的强制性和权威性特点,对违法背德行径的发生具有遏制作用。因此,通过教育道德制度的建设来规范教师的教育伦理道德行为就成为必要了。
教育伦理道德是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它是伦理认同提高、伦理情感熏陶、伦理信念培养,伦理品质锤炼、伦理行为实践的一个复杂又漫长的过程。伦理认同对于教育者个体人格的塑造,德性磨练具有基础意义。滴水穿石、积善成德,是教育者个体在追求教育德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精神。正是如此德性的磨练在教育者的教育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要塑造教育者内在的教育人格,还应当有外在的拓展和建功立业的能力,将内在的人格转化为外在的良好的道德行为,实现教育者德性与行为的和谐统一。
从美德向善行的转化需要一定的道德能力,道德能力是将道德由理论理性转化为实践理性的主体性保证。提高教育者的教育道德实践能力对于防范和避免教育道德危机的发生和蔓延至关重要。尤其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教育活动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人们遭遇到的道德冲突也越来越复杂化,主体的文化价值观念也走向多元化,教育者在具体的道德境遇中有一个如何抉择教育伦理的问题。即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选择合乎事物发展规律和具有客观必然性的教育伦理准则。只有教育者具备了一定的道德判断能力、选择能力及实践能力,才能真正使教育伦理的精神客体化,教育者的行为方能充分扬善,即教育善的目标才能得以最大程度的实现。所以,教育道德能力的高低对于教育善的获得无论在质上还是量上都是举足轻重的。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十五
1.纵观毕业生。
(1)一些毕业生缺少综合素质。一部分大学生在学习时期仅仅掌握了文化课程,而不具备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渊博的知识面,思维不活跃,缺少动手能力,并且表达能力差,因此难以适应社会。毕业生自身较低的素质跟社会的要求之间的差异性也导致学生难以就业。
(2)滞后的就业观念和太高的就业要求跟实际需要之间存在着太大的差异性。一些学生依旧希望留在大城市和环境优越的城市。新时期气的就业需要跟毕业生的这种思想存在相悖之处,这造成了一些毕业生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
2.纵观用人企业。
(1)太过要求工作经验。一些企业在招聘的过程中更加喜欢经验丰富的人才,用人企业的这种要求不利于毕业生的就业。(2)用人的要求过高,从而浪费了大量的人才。人才是用人企业发展与生存的根本,然而一些企业未能够立足于自身现状,过于注重高学历。
3.纵观高校。
(1)在我国持续发展的高等教育影响之下,高等教育业已越来越大众化。在没有显著增长的社会人力资源需要的基础上,这种改变的量不利于毕业生的就业。
(2)高校缺少有效的就业指导。在学生求职的技巧、方法等方面以及怎样启发学生规划和设计职业生涯规划等,教师的指导工作做得还远远不够。
(3)高校培养的学生综合素质比较低。不少高校在扩招之后,硬件和软件装置难以实现要求,缺少师资力量等,这导致了所培养的学生质量比较低,进而难以实现企业的需要。
(4)高校设置的专业跟社会的需要不相符合。导致日益突出的供需矛盾。立足于整体上,毕业生的数量不是非常多,然而从毕业生的专业来讲,存在失衡的结构性矛盾。
4.纵观社会就业环境。
(1)社会发展的区域性失衡,发达的东部区域有利于毕业生的基就业,然而在西部区域存在大量的岗位缺少大学生。
(2)不合理的就业结构导致明显的供需矛盾。社会总需求和毕业学生总供给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期跟高校的迅速发展不协调的体现。
(3)不健全的就业市场和转变的就业模式之间存在矛盾。纵观当今的现状,大学生就业市场不健全。
(4)毕业生存在严峻的供需矛盾。每年增多的毕业生数量导致社会用人的供大于求,这导致毕业生难以就业。
二、大学生就业难的对策。
1.毕业生应转变就业思想,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1)改变就业思想,树立全新的就业观念,对合理的就业期望值进行确定。毕业生应当持续地使就业思想更新,需要立足于实际情况,具备先就业再择业的思想意识,立足于实际情况就业。
(2)重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影响下,毕业生选择职业的关键性要素是团队意识、专业特长、能力,以及素质等,毕业生想要取得就业中的竞争优势,就务必以社会实践和专业学习的手段,持续地使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以使自身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提高,进而实现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
2.高校应符合社会办学的要求以及指导毕业生的就业。
(1)进一步地改革教育,确保设置的专业跟社会的要求相适应。高校需要结合社会的要求,对专业设置与课程结构进行调整,针对市场和社会办学。进而对自身的教学知识、专业设置、办学水平、办学模式等进行确定,积极开设社会需求高的专业。
(2)注重指导学生的就业,给毕业生搭建一个好的择业平台。高校应当以座谈、就业咨询、就业讲座课等一系列的方式,指导学生转变就业思想。并且应积极地联系用人企业,从而拓展毕业生的择业和就业渠道。
3.用人企业应根据需求选用人才。
(1)应结合需要对层次不同的毕业生进行引进。用人企业应转变思想理念,根据需求选用人才。层次较低的毕业生是为了对应用操作方面的人才进行培养,而层次较高的毕业生是为了对开发技术和科研方面的人才进行培养。只有适宜地吸引层次不同的毕业生,才可以实现用人企业对层次不同人才的需要。(2)注重储备人才。用人单位需要把握住好的机会,不断地引进毕业大学生,注重储备人才,以实现人才结构的调整。
4.政府应当改革体制,从政策上支持毕业生的就业。
(1)创建以及健全就业信息网络系统,以共享资源。通过对一系列信息的搜集、筛选,评估,使供需的两方共享资源。有效地体现网络的功能,各个级别的教育和政府部门需要建设就业信息网络。
(2)从政策上给予引导,激励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偏远区域、中小企业就业,政府应当创造条件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和偏远区域的工作。像是提供给毕业生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激励他们去基层就业,以及对标准化与长期性的渠道进行开辟,且强化引导和宣传。此外,还需要对毕业生的就业政策进行健全。总而言之,坚信在整个社会以及毕业生自身的一致努力下,就一定可以有效地解决毕业生难就业这个问题,毕业大学生也一定能够完全地就业。作为我国庞大劳动力与巨大人口队伍的大学毕业生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一定可以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砖添瓦。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篇十六
刍议“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是基于大学生理论层面不断丰富、现实领域不断成长的需要,也是源于时代的“信息不可或缺性”,也受信息自身意义不断解蔽,并受“伪信息”逐步呈现的影响。当下,大学生信息道德问题日益引起高校、社会等层面的关注,需要从学术层面理清“信息道德”的兴起以及大学生信息道德教育相关问题的存在背景、理论内容和反思。
信息技术不是“中立的”,不仅仅涉及“技术探索领域”,也关联到“现代道德伦理领域”,两个方面都是“后工业时代”、“信息社会”、“互联网社会”等等概念实指的客观时代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两个方面属于信息技术的“车之双轮”、“鸟之双翼”。信息技术不仅仅促生着新技术理念的产生,而且也一直与“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认知科学”等汇聚技术一起,被学者们认为是“可实证的道德问题的源头”,对于当下大学生而言,如何在一种“信息鸿沟”、“数据民主”的环境中寻找一种“信息平等”、“信息高尚”、“信息道德”呢?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中形成自身看待世界和处理问题、参与实践的道德方式呢?这些疑问是笔者一直思考的问题,也是贯穿本文的逻辑主线。
万维网(www)逐渐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如同詹姆斯・摩尔(jamesmoor)所言,“it已经成为无处不在的代名词”[1],在信息环境中,我们可以通过“信息编程”,实现“办公自动化”、“购物消费”、“电子游戏”、“获取新闻”等等,甚至与“我”沟通的对象也在发生着“信息化改变”,潜移默化地,互联网还影响着人类的感官体验、思维方式以及道德概念认识。比如,在“信息道德”方面,如何认识“分享”与“产权”道德问题?网络友谊真实吗?“信息道德”的全球性问题如何认知?计算机能对所谓的“道德失范”负责吗?“道德评估”如何认识?针对这些问题,国内外学者已经开始不断涉猎,比如华南理工大学的肖峰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重点项目《信息文明的哲学研究》就是试图在此领域进行体系化研究,国外的学者在此领域的投入更是十分强大,比如来自美国圣路易斯大学的詹姆斯・伯海曼(jamesbobman),澳大利亚国家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学院教授杰弗里・布伦南(geoffreybrennan),挪威卑尔根大学达格・伊拉斯姆(dagelgesem),牛津大学的卢西亚诺・弗洛里迪(lucianofloridi)等等都是信息道德研究领域的排头兵。
本文的研究基于两个理论假设,那就是“大学生现在并将来一定会生活在一个令人激动不已的技术时代”,同时,“大学生不能再依照往常的道德规范那样去生活”。大学生是信息环境下的“道德受体”(moralpatients),在当下,信息道德问题严重,比如信息伤害(information-basedharm)、数字鸿沟,远程监控问题以及游戏作弊和个人隐私问题等等。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电脑的普及,网络成为大学生信息来源的重要的途径之一。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又有弊,在增强大学生与外界沟通和交流的同时,也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带来信息道德问题,很多大学生信息道德问题能够通过当下的政策与教育来解决,但是一些信息道德问题,如,“信息霸权”、“人际疏离”、“网络犯罪”、“情感冲突”等道德失范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些“道德中的真空问题”是大学生信息道德教育理论反思的重点所在。
信息(通信和控制)本质是“人内在生命的实质”,信息技术的每一次进步,我们都要重新审视人性和美好社会,但是,我们既要避免走上“道德教条路线”,同样,我们也不能无视大学生道德问题以及出现的教育问题。目前,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将信息技术与信息道德结合起来。
总而言之,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作为一种新兴研究领域,概念与歧义不断,并且将会伴随着问题不断增加起来,更多的人和更多的技术将会参与进来,一些概念性的理论问题可能会面临更大的挑战。作为研究者,应该尝试预期更多的伦理问题,尽可能促使高校道德学家、科学家与技术人员的无缝合作,发挥高校的智力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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