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一种对特定问题或任务进行设计和安排的计划或方案,它可以帮助我们达成目标,解决难题,提高效率和管理资源。方案的制定需要量化目标和结果,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在实施方案时,要注重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法治工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长治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办法、关于-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x法治办〔20xx〕2号)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力争形成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得到提升的法治政府。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x正科级领导。
副组长: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副主任科员。
成员:各股(室)、所、队、协会负责人。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认真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学习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提高法治理念,为我局的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责任机构:党办、法规股)。
2、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商标、广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责任机构: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5、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与公安、检察院联系,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责任机构:法规股、业务股所)。
6、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库和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责任机构:法规股)。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利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数据导入、加强信息利用,切实发挥平台在塑造我区企业信用中的作用;突出企业信息公示,在做好年报公示、总结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管理,强化市场“清出”,扩大信用监管的影响力;继续抓好开展诚信单位培育、公示工作,积极营造“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2、认真落实“12315”投诉机制,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积极推动网络监督。(责任机构:市场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
3、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责任机构:法规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加强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印发。
聘用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机构:法规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市场监管工作结合起来,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法治工作方案篇二
20xx年是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各项普法任务部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区局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主线,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为目标,围绕市场监管职能以及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思想理念、方式方法等转型升级。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群众。围绕区域中心工作,把握大局、着眼大事,找准法宣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法治宣传就跟进到哪里。
(二)坚持实践引领,学用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执法实践相结合,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提升法治素养的同时,履行好市场监管普法责任,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管执法、优化营商服务等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各项活动中去,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坚持探索创新,突出实效。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入探索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新内容新方式,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抓好重点、分类实施,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公布普法清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推动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备案制度,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变化,编制并公布区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部门、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等,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区局职能变化等情况,定期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做好执法各业务条线的普法工作,通过现场执法说理、个案行政指导、案后回访教育等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
(二)坚持“三个深入”“两个结合”,丰富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
2、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摆在突出位置,开展好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经营者、消费者的宪法意识,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时间节点,结合区局实际,组织策划以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组织领导干部述法、宪法报告会、宪法学习培训、宪法知识竞赛等,进一步营造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基本法律法规。
3、深入开展富有时代特征的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区域中心工作,重点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围绕“四个xx”战略框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等,宣传区局《关于推进企业注册许可便利化、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食品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的若干举措》《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注册登记操作指引》等各项改革举措。
4、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围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消费安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以及新法实施、颁布实施周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推动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通过与媒体合作播出公益宣传片等,深入宣传与市场监管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尤其加强《电子商务法》《外商投资法》等新法宣传力度,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5、结合不同人群和区域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面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宣传《电子商务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与市场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引导经营者增强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消费者遇事找法、解决靠法。面向学生群体,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高校组织开展“远离传销”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传销、直销有关法规及典型案例宣传,明示传销的危害性。在校园开展创业法律法规宣传,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指引。结合不同区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如在徐家汇商圈,重点宣传广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漕河泾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的特点,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打造xx知识产权战略高地。
(三)开展以案释法,创新普法形式。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把宪法法律、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区局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完善执法人员日常学法制度,组织举办法制员业务培训班、法治讲坛、月学季考,编撰行政争议报告、法制工作研究与指导等,推动全局学法经常化,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强典型案例的整理和宣传。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研究和上报,选取典型的、针对性强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根据不同受众的接受程度,对基本案情、办案过程、法律依据等进行详细、清晰地阐释和宣传,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深化“法律八进”,组建包括专家学者、领导干部、执法骨干、法制员等在内的以案释法“讲师团”,通过报告会、法治讲座、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释法说理。四是促进“公众开放日”常态化,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生等零距离感受区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民舌尖上安全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听取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法治文化,丰富宣传阵地。
一是充分利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区局窗口岗位增设法治宣传功能,及时开展《外商投资法》等新法的宣传。二是在《xx报》等传统宣传阵地以外,将法治元素融入xx区公共空间,依托社区“邻里汇”、食品安全科普站等开辟市场监管法治宣传示范专栏,通过法治故事、执法微电影、摄影作品等集中展示宣传市场监管法治文化。三是探索智慧普法,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着重在互动体验、覆盖范围等上下功夫,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的开发,积极运用小程序、小游戏等打造“指尖上”法治宣传效果,进一步强化“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的渗透力,增强运用网络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普法工作的成效。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特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要探索监督激励机制,加强量化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保证质量、务求实效。
(三)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对内,各科室、各所队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形成合力,确保法治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对外,要加强与区法宣办、区司法局、街道(镇)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借势借力,发挥各方优势,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活动成效。
(四)做好总结,加大宣传。各科室、各所队要及时配合政策法规科完成相关信息与数据的报送工作。20xx年底,通过宣传活动展评的形式,做好对宣传典型事例的提炼、归纳和总结,及时向公众宣传区局法治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加强正面引导,扩大活动影响,推动法治宣传向更高层次、更广空间延伸。
法治工作方案篇三
xx年12月4日是全国“xx普法”第x年法制宣传日。我校为切实开展好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推动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围绕这一主题,引导广大师生行使好公民的权利,履行好公民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逐步培养法律素质,做合格的公民,共筑伟大中国梦。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
组员:政教处和各班班主任。
(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法制宣传活动由校长直接领导,各相关负责人、各班分工配合,将主题纳入活动计划。
(三)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11月30日(周五)下午,利用最后一节课时间邀请继业路派出所黄警官为全校师生上一堂法制宣传课,以此作为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正式启动,发出活动倡议。
2、12月2日(周一),利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内容为法制宣传内容,学习部分法律知识。
3、在学校校讯通、宣传栏、“校园广播站”上增设法制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4、全校教职员工通过政治学习,例会宣传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校干部、教师、员工进行法制知识宣传。
5、从12月4号起,各班收集资料出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
6、各班主任利用每周一下午的班会时间,开展法制主题班会。
7、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片、讲-法制故事、读法制名言等,在我校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好行为习惯。
以上活动由德育处时时监督,力求通过“12.4”法律宣传活动真正增强全师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1、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要积极动员广大师生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2、各班要将活动的过程性材料整理好,及时上交德育处归档。
法治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现制定20-年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1、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快推进“三多四联”,推广“模拟审批”,实行投资项目“网上登记备案”,减少审批前置程序。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开展绩效评价,实现审批服务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可追责。建设覆盖全乡的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收集、存储和应用,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综合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建立和落实市、区两级“两单两库一表格、平台加细则”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依法保护各类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制定《巴中市社会法人、自然人联合信用奖惩办法》,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重点打击经济领域失信行为,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失信分类管理、“红黑名单”公示等信用管理制度。培育和增强企业法治理念,发挥企业在法治市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健全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
3、加快实施政社分开,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14个。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健全登记审查、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信息公开等制度。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
4、建立完善全乡“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管理体系,对接国家和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标准,建设全乡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数据共享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市、区、镇街政务服务事项一网运行,推进网上协同办理、全程通办、全程监督、全程考评。依托政务服务系统,完善中介机构库,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推广项目“代办审批”,加强代办队伍建设,形成“二级机构、三级功能”的代办服务网络。
5、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交易试点。
6、完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充分论证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由政府立法工作人员、富有经验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起草机制。健全政府立法听证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动态调整机制和立法协助机制,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起草和审核。
7、加强法规规章实施工作,实施部门应通过具体问题适用解答等方式,加强法规规章的宣传,推动法规规章有效实施。建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新实施法规规章满1年,实施部门应向政府报告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落实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8、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年底前完成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9、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年底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等环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出台后向上一级政府报备。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制度,听取政协意见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舆情反映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
10、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全面实施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现听证规范化。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社会稳定、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11、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法律专家智库,全面提高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镇街根据需要形成多种形式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机关合同审查中的作用。
12、制定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决策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后评估。根据国家制度安排,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1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和证据规则,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实现与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全面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联合执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规定,依法取得职业资格。
1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公开职责职权、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救济途径。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等载体,按照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要求,有条件的区和部门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做好与本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的衔接融合工作,实现信息有效共享。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15、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法律依据和机构设置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规范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符合委托执法条件和程序的,履行备案手续。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重点在公安、城市管理等现有执法辅助人员较多的部门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承担责任等。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公众参与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作用,根据需要选择一些企业、镇街和村(社区)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和全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17、完善立体化监督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政府及其部门切实履行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报备率达100%。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政府及其部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18、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有关环节,提高答复质量。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体系。
20、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依法治理、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引导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
21、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提升行政调解效力。完善仲裁制度,加强仲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科学的仲裁保障和监督体制,保障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公平合理解决纠纷。拓宽仲裁服务领域,发展金融仲裁、知识产权仲裁、涉港澳台和国际商事仲裁等业务,推进区域仲裁中心建设。
2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的立案、受理、审理制度,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完善部门行政复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行政复议调解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开展镇街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活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级合格单位达标率100%。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岗位培训、考核评议工作。建立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监督考核力度。
23、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面建立网上受理信访平台,推行信访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跟踪、督办、评价。健全完善诉访分离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24、各级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25、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和依法行政激励机制,加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专项督查。
26、加强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和架构,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建立符合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落实法制机构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推动政府法制干部根据国家要求取得公职律师身份。采取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加强区等基层法制机构建设,使人员配备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
27、坚持从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出发,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课题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出台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和管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法治工作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及广西“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钦北夯实基层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自治区、市、区党代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及面、辐射全区,推动形成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为全方位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钦北奠定坚实基础。
(一)广泛参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鼓励全区各村(社区)积极争当创建主体,把民主法治示范创建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同步推进,并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做到创建过程让群众参与、创建成效让群众评判、创建成果让群众共享。
(二)逐级申报。由区司法局、区民政局严格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逐级申报评选,从推荐候选名单中择优向市、自治区推荐。
(三)因地制宜。根据村(社区)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示范创建,勇于探索创新,注重突出典型特色和工作实效。聚焦实际问题,循序渐进推进工作开展,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搞互相攀比,不搞形式主义。
(一)基本条件。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加强疫情防控等工作做得好、成效明显,在我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二)具体条件。符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详见附件1)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4.发生集体上访事件、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与创建标准不符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撤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的,经创建达到标准,可在二年后重新申报。
(一)自愿申报。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村(社区)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核并由其征求乡镇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二)初审推荐。基层司法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在拟推荐对象所在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等。公示无异议后,报至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保障示范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由区司法局、民政局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确保示范创建达到预期效果。
(二)严格规范标准。加强思想认识,提升规范意识,严格按照创建指导标准逐条对照落实完善,不打折扣、不将就,把创建过程作为基层法治建设补齐短板、改善薄弱环节的契机,努力建成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样板。
(三)完善工作机制。着重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监督管理。区司法局、民政局及时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报送市司法局、市民政局,适时在官网或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创建的动态、成效和经验,深入报道村(社区)示范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法治工作方案篇六
为加快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淅川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淅法政〔20xx〕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总目标,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为主线,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新媒体及新闻主流媒体等,广泛宣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原则目标、方法步骤、工作部署、工作成效,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努力为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主题进行宣传,突出宣传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动态、新成效、新经验。
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平台作用,突出主流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宣传优势,迅速掀起宣传高潮,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在各类场所设置宣传标识、开展集中宣传,努力形成多元化、多方位、多层次宣传格局,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氛围浓厚。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突出抓好阵地宣传。各单位、各媒体要充分发挥好现有宣传阵地优势作用,积极配合示范创建工作,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同时,利用广场、公园、长廊、讲堂、橱窗、专栏、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及设施,迅速打造一批新的宣传阵地,确保县、街道、村(社县)三级宣传阵地建设全覆盖、无死角。有关责任单位要在交通要道设置1-3块大型公益广告牌,在法治公园要设3-5块宣传展板;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宣传专栏;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经常性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或设置固定宣传栏,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在显著位置摆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标语展板,大力宣传我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强大宣传攻势。
(二)用好行业平台宣传。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医院、学校、银行、宾馆、酒店、影院、沿街门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行业统筹安排宣传活动,并利用户外、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其中,医院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学校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银行由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宾馆、酒店由县公安局负责,影院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沿街门店、集贸市场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商场超市由商务局负责。
(三)广泛开展“八进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
宣传工作纳入普法“八进活动”内容,各单位通过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县、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景区活动,广泛宣传示范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全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宣传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各单位要把创建宣传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宣传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围绕迎检任务,以提高知晓率、满意度为目标,组织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精准化的系列宣传活动。
(二)明确任务,把握方向。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把握宣传的关键点,找准宣传的切入点,高位推进多措并举,迅速提升宣传聚合效应。宣传内容要注重时效性和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法、寓教于乐。创建活动中的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制作,要统一使用本方案指定的标语口号;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用语要规范得体、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尤其是大型公益广告牌、公园广场固定宣传牌等,要与其他国家级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相融合,确保5年内不落后。要加强负面舆情监测与管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上报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处置。
(三)持之以恒,务求实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坚持把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安排有效结合起来,一以贯之、久久为功。要不断创新完善宣传形式和载体,做到既有声势又有时效。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此次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与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挂钩。
法治工作方案篇七
参加人员: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各村队主管领导。
主持人:陈绍伟。
记录:杨迪。
主要内容:
今天的议题是听取20xx年上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提出意见然后部署下一步的普法工作。
政法书记:今年上半年我们在1-6月份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方面,、4月下旬到5月初,开展了领导干部,及村组以上骨干普法培训活动。
并进行了考核。
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组织《农村普法光盘》进组入户进行播放,使光盘的播放率达100%,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上报。
2、进一步督促各宣讲组成员及时到所联系的村组开展普法宣讲,积极发挥各级普法骨干的法制宣传作用。
3、继续抓好会前学法制度,加大普法工作者和各级干部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力度,增强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
4、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发挥普法联络员的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增强全民法律素质。
5、加强普法信息化建设,规范各项软件资料。
6、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的新途径,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信息化、社会化。
甲:有的村法律宣传栏更新的不及时,很长时间没换过了,还有破损现象。
乙:发的法律宣传资料分的不是特别均匀,有的家拿了很多本,有的没有多少,以后应该改进分发法律宣传资料的方式。
丙:关于领导干部培训考核这一块,我觉得应该加大课程课时,对一年来说学的时间还是少。
丁:宣传样式单一还是老问题,应该在网上开辟一下宣传阵地。书记:大家提的意见都比较中肯,希望普法办的同志记下来,制定出改正方案。
法治工作方案篇八
为扎实推进法治xx建设,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法治xx创建的实施意见》(x发xxxxxx号)要求,结合xx县广电事业实际,xx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制定了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活动,为构建和谐xx、平安xx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全局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民主制度建设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律素质普遍增强。
(一)坚持党的领导
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全面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财务公开等制度,依法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1、进一步推进单位职能转变。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切实加强单位执行力建设和效能建设,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职责和权限,逐步实现单位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实行政策和规则制定、行政执法、纠纷解决、行政监督职能和机构的适度分离。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等手段,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管理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效地减少和防止“两错”的发生。四是实行执法督察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及个案的审核程序,加强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建立和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成立督察,检查机构,负责对本系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3、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章,加强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文明执法,增强执法的人性化。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领导干部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业务培训,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创作,增强吸引力和关注度。努力增强公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其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1年)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规划,进行动员、安排部署,启动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相关要求纳入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层层分解,提出和落实具体措施和方法。
(二)第二阶段(2012—2015年)全面完成本方案提出的任务,各单位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
(三)第三阶段(2016—2020年)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单位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广电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实现观点行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司法协调、部门分工的创建工作格局。要采取得力措施,重点加强对依法行政、法制宣传、依法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者具体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注重实效。围绕法治单位创建的重点任务,深化“法律六进”、“与法同行 服务发展”等系列创建活动;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
(四)严格考核评估。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标准,细化检查考核办法,确保创建工作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考核评估体系,要将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与党委、单位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结合起来,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工作成效。强化落实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使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落实保障措施。重视和加强法治单位创建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组织网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创建工作能力。落实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xxxxx
年 月 日
牵头部门:区委法建办 责任人:刘比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巴南的决定,全面落实全民普法规划,推进“平安巴南”、“法治巴南”、“和谐巴南”建设,推动巴南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平安巴南建设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平安重庆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全民普法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和维护司法公正为重点,以规范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以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监督体系为保证,以“三区”建设为已任,以宜居巴南、森林巴南、畅通巴南、平安巴南、健康巴南、诚信巴南建设为载体,全面提高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巴南区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形成学法、守法、尚法的浓厚氛围;基层民主政治进一步完善;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保障;有巴南特色的法律文化初步形成;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对符合条件、有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面保持100%,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增长10%以上;所有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所有有理有据的当事人都打得赢官司、所有案件都能在法定时限内审理和执行,把巴南建设成为全市打官司最公正、最方便、最便宜的地区之一。
到2015年,全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面达90%以上,我区达到市级“法治区县”创建标准,全区75%以上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85%以上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到2012年,全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面达100%,全区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区90%的'村和10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中介、进监所、进娱乐场所等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施“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在全区重点培育出3个普法示范镇(街道)、30个普法示范村(社区)、200个普法示范大院(小区),打造普法工作亮点。通过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总结经验,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全区法制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1.深入推进“法律九进”活动
年终总结。大力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监督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
(2)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强化农村普法阵地建设。每个乡镇设立1个法制辅导站,每个村设立1个法制工作站,建立1个法律图书角和1个法制宣传栏、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区电视(广播)台要开设法制专栏。每年举办30场农村法制讲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骨干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法制培训。农村“两委”干部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2天。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法制教育工作的力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用工单位的责任,特别是农业部门和劳动就业部门要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狠抓落实。
(3)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每个社区设立一个法制工作站,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和一套居民学法制度,经常开展义务宣传活动。要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主题公园。
(4)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要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做好全区教职工法制理论知识的学习考试工作,提高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和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要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经费“五落实”。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配备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要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互动性和趣味性的法制教育模式。依托市、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主题活动。
(5)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职工法制学校,定期组织学法活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普通员工不少于20小时。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纳入年度普法考试范畴,并与职称晋升、争先创优和经济待遇挂钩。
(6)深入推进“法律进单位”活动。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商圈、步行街、公园、车站、港口、大型商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把法制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7)扎实开展“法律进监所”活动。将服刑人员、劳教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公安监管场所羁押人员等纳入普法重点对象。看守所、拘留所等都要设立法制学校,配强师资、配齐设备。充分发挥政法干警的主力军作用,调动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队、帮教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的普法积极性,全力开展“法律进监所”活动。
(8)扎实开展“法律进中介”活动。依托司法、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干部和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组建中介组织学法用法宣讲团。按照全市统一编发的学习资料,将法律学习作为中介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法律进中介”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中介组织年检注册的重要考核内容。将中介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的情况作为从业人员档案、信用记录、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内容。
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时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歌舞娱乐场所依法正常经营。
(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健全基层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以农村村委会、城市居委会和企业职代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保障公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尊重群众的自治权,支持和保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2.完善民主执政体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向人大及其会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坚持民主协商制度。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能。深化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
3.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完善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实施党务公开,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到2012年,基本健全党委民主决策体系。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各镇街。
(三)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开展“法治巴南”创建活动。推进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委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巴南”创建活动,使之成为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我区力争2015年达到市级“法治区县”创建标准。
2.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自治功能。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到2015年,全区75%以上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85%以上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
创建标准。到2012年,全区10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90%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市级“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化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管理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结合“六个巴南”建设,针对土地改革、林权改革、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消费领域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项依法治理,逐步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4.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政府及部门中大力推广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通过前移审查关口,将政府行为导入法制轨道,避免决策错误和发生违法行政行为。到2012年,党委、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全面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到2012年,全区95%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其他类中小企业30%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环保局、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各镇街。
(四)建设法治政府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着力解决矛盾比较突出的职能交叉问题。完善决策听证制度,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组织听证。建立健全文件审查制度,依法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行政执法委托书等进行审查登记。深入推行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责任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应急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完善涉及食品卫生、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等多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努力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保障信访人员和举报人员的民主权利和人身安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快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改革许可审批方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积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拓展行政审批网上服务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审批监管,提高审批效率。力争到2012年初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2.强和改善执法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着眼于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以综合执法、协助执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联动试点,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科学规范执法职能,合理设置执法机构,改变多头执法和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的状况。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机制和奖惩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降低行政执法成本,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努力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力争到2012年,主要领导行政诉讼出庭率不低于90%,当事人对法律文书(判决、裁决、调解书)的履行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各镇街。
(五)促进司法公正
1.坚持司法公开。大力推行阳光司法,进一步深化审判改革,在法院系统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执行改革,公开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对执行争议事项进行公开听证。完善警务公开、检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制度,加强司法工作流程管理机制建设。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执法司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自由裁量权得到正确行使。大力支持和监督司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强化司法保障工作,为公正司法提供必要条件。
2.加强司法监督。自觉接收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积极探索司法权力制约机制,健全侦查、检察、诉讼、刑罚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抵制不当干预司法活动的有效机制,实行案件质量倒查责任制度。依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警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监督活动。
3.促进社会公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平等参与诉讼,努力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在平安巴南建设中得到实惠。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有关社会组织要通过建立农民工、女职工、青少年等维权网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4.加强司法权威。加大生效判决、裁定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制统一。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审慎处理行政争议,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法院案件执结率达90%以上,实际执行到位率达60%以上。
5.惩治司法腐败。从严查处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杜绝和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对司法活动的干扰,严肃处理为地方(部门)利益搞执法特殊化事件,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对执法枉法者实行“零容忍”,着力解决司法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司法腐败现象。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六)加强法律服务
1.坚持司法为民,重视解决事关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改进司法作风,完善便民措施,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展电话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继续推行民事速裁和简易程序审理制度,用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进行调解、诉讼和执行。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到2015年,建设23个便民诉讼站,设立200个便民诉讼联系点,实现群众不出镇街、不出村即可打官司。
援助面达100%,受援群众满意度95%以上。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以执行、涉诉信访、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为内容的多层次的司法救助体系,实现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当年司法救助基金不得低于上年水平,年度司法赔偿案件兑现率达到100%。
3.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服务市场经济。法律服务要为政府开展城乡规划、旧城改造拆迁、农村土地流转、林权改革、企业改制,以及金融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积极提出前瞻性的建议和意见,当好法律参谋和顾问,增强工作措施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要运用法律服务手段推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经济安全,特别是要依法规范用工、交易、纳税等行为,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推动我区城乡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深化法律服务体制改革,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和公证、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关系,建立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涉法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涉法信访案件的积极作用,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服务市场。鼓励我区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到毗邻区县、乃至镇街建立分支机构。品牌律师事务所要“请进来、走出去”,到区外市外设立分所。到2012年,力争培育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文明公证处1家。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信访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七)完善监督体系
1.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健全监督体制,提高监督效能,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及党内监督等各种手段,确保公共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思想道德教育、严格自律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查处追究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举报网络,进一步畅通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举报、网上举报等各种监督渠道。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同时并举,加大网上评议案件、案件登记信息系统等科技反腐的力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2.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监督对象,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杜绝防范各种不正之风。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行风评议满意度居全市前列。
3.强化对政府、司法的监督职能。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国有资产、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力度,强化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监督。到2012年,人大对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达到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人大代表对两院工作满意度达85%以上。
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初步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政府法制监督机制。
5.加强民主监督。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宪法、法律的实施和依法治区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也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工作。
6.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各级人大和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权力行使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八)积极培育法律文化
1.开展“六个一”法律文化工程建设。以“创建法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积极参与“六个一”工程建设,即:创建一个法律文化模范镇(街道)、成立一个法治新闻协会、创办一个法律文化网站、组织参与全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组织参与全市十大-法治事件评选、举办百场法律文化讲座。到2012年,初步培育出具有巴南特色的法律文化。
2.营造法律文化氛围。大力开展法律文化户外宣传活动,在商圈、街道、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文化宣传横幅、标语,设置法律文化灯箱广告、电子字幕广告。在社区内制作法律文化宣传展板、专栏、橱窗,悬挂宣传标语,充分发挥法律文化的教育、熏陶和引领作用。配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区繁华地段,设立法律知识咨询点,发放法律文化宣传单,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大力营造法律文化氛围。
3.加强法治文艺创作。组织精干力量特别是作协、文联、社会文化力量进行法治文艺创作,努力打造法律文化精品。充分发挥“老年歌舞队”、民间艺人等文艺爱好者的积极性,结合群众身边的案例,推出一大批“短、平、快”的艺术新作,满足全区广大市民的法律文化需求。
4.加强法律文化阵地建设。新闻媒体要承担公益法律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报刊要开设法制栏目,进一步繁荣法律文化。创新宣传形式,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区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使法律文化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委法建办、区司法局、区文广新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工商分局、区电视台、巴南报社、区文联、区作协,各镇街、村(居)。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大力完善法制建设工作机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与法制建设工作大力支持。各镇街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自觉地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充实区委法建办工作力量,强化和细化其工作职能,增强其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的力度,尤其要加强监督考核、综合协调、基层指导、行业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强有力地推动法制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有专人开展工作。
促进公正司法、法律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区委法建办要加强监督考核和统一指导协调,各镇街各部门也要加强交流,相互配合,避免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检查考核。不断完善法制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奖惩体系,在坚持和完善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各部门法制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将考核结果与责任人的职务升迁、评先评优和奖惩等挂钩。大力表彰奖励法制建设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及人员。对法制建设工作中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经费投入。法制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程。对法建经费的投入问题,必须首先转变观念,要将此项“软”目标当成“硬”任务来推动,务必加大经费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巴南法制建设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大力提高法建经费最低保障水平。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力争2015年达到人均0.3元,2012年达到人均0.5元。同时,确保市财政对区县的专项转移支付法建经费及配套经费落实到位。各街镇、各部门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年初工作经费预算,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六)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动员和组织有关领导、法律工作者及学者参加普法宣讲团,鼓励和支持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师生、人民调解员和各类离退休司法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各街镇、各部门要建立普法宣传网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团长的法制宣讲团,并充分发挥作用。要建立志愿者档案,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常规化发展,把普法志愿者培养成为我区法制宣传的一支生力军。要将司法考试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相结合,促进各类执法工作队伍建设。通过专业培训、司法考试等方式,加强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者以及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参考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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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法治工作方案篇九
20xx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八五”普法中意义重大。为进一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总体要求,提高局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八五”普法工作顺利起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思想为指引,围绕加快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市普法工作办公室《20xx年邵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局机关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局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学习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和法治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学习自然资源部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文件。
(二)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与自然资源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物权法》《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
(三)学习党内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
(四)学习有关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法律法规规章。特别应加强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一)高度重视,任务明确。
一是要领导带头,积极学法。各级党组(党委)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拟计划安排两次集体学法,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积极普法、模范守法,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准确掌握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年终述职内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所有干部职工要主动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依法行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是要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局制订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把“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落到实处。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局机关党委要落实好局党组专题培训学习安排;局政工科负责全员专业素养提升工作,计划并抓好干部职工的专业培训;局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做好主题日普法宣传;局财务审计科要搞好相关经费保障;局法规信访科要加强统筹协调,除组织好学法普法考试和行政执法考试等工作外,应做好普法督促、考核及验收工作。
(二)讲究方法,科学普法。
各单位要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实际,确实将普法与日常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坚决杜绝一切形式主义,确保普法效果。
一是运用新媒体普法。要广泛运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更新、发布新出台或经修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征地报批、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文书等。
二是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在“国家宪法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走上街头、进入校园,开展较大规模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在以考促学中普法。局政工科要建立自然资源分层分类专业知识题库,组织专业考试,重点测试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政策和基础知识。要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督促局机关干部职工网上学法,局机关如法网学习课时达标率、应考人员参考率、考试通过率达100%。要组织局机关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参加20xx年市司法系统组织的行政执法考试。四是在应诉应复中普法。要按省厅要求借鉴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领导轮流出庭应诉制度,贯彻落实“谁主办谁应诉应复”制度,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旁听法庭审理。同时实行不利行政行为报告制度,并对不规范的行政行为与年度绩效考核挂勾。
(三)强化责任,注重实效。
各级要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重要目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市局将按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实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访处理等过程中,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实现行政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
法治工作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xx省教育厅印发的《xx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的精神,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教的水平,现决定在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
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和谐学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为加强创建对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工作处,具体负责指导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等工作。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情况。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情况。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群组织、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情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情况。依法建立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中小学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师权益受到保障情况。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情况。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领导、教师、学生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八)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情况。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专门机构或者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为保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质量,促进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市教育局结合我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标准、宽严适当、分项测评、综合考评”的原则,把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具体化,制定“xx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作为学校自评申报、区教育局初评推荐、市教育局考评确定依法治校示范校的依据。
《考评标准》设置的一级指标有10项,即领导依法办学、学校章程与管理制度符合规定、办学行为规范、安全管理规范、法制教育制度落实、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教师权益得到保障、学生权益得到保障、学校权益得到维护、依法治校成效显著。一级指标划分成若干个2级指标,形成完整的考评指标体系。
《考评标准》目标价值是:形成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增强被考评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学生的依法治校的理念,推动学校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按照《考评标准》设置的指标,经过学校自评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初评,受评学校按照获得的分数可以分成a、b、c、d四个等级。a级:总评100-90分,具备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资格;b级:89-80分,具备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资格。c级79-70分,具备申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资格;d级69分以下,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才能具备申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资格。
1.具备申报条件的学校,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和《考评标准》,进行逐项自查自评,自评得分在b级以上的,可向区教育局申报。
2.区教育局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对申报学校组织初评,对初评得分在b级以上的,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3-5所学校。推荐材料应包括:
(1)学校自评报告、申报表和考评得分表(按《考评标准》学校自评与区评得分);
(2)区教育局的推荐报告,包括区教育局的初评意见,申报学校依法治校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一式2份)。
3.具备申报条件的市属学校,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和《考评标准》,进行逐项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a级的,可向市教育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学校自评报告、申报表和评估得分表(一式2份)。
4.区教育局、市属学校于20xx年10月底前分别向市教育局报送推荐材料和申报材料。市教育局于20xx年11月底前组织专家组分组按照《考评标准》对申报学校进行复评。
5.经专家组评估达到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的学校,由市教育局命名,授予“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20xx年首批评定20所左右。
6.在评定的“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中,市教育局择优若干所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xx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2.召开学校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3.设计依法治校有关问题的问卷进行调查并予以统计。
4.考评时,考评组对二级指标分值可以进行细化,按照不同的二级指标分值要求,可以细化成0.5、1、1.5、2、2.5、3、3.5、4等分值栏。
1.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宣传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和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依法治校的成功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学校的带头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开展,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
2.申报学校要认真学习《若干意见》、《通知》、《xx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总体规划、活动方案,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3.申报学校应按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标准》的基本要求准备2003年1月以来的相关资料。
4.凡申报学校或者具备授予市级以上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经市教育局调查属实的,取消申报资格或依法治校示范校资格:
(1)学校级教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职务犯罪的;
(3)发生严重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校内或者校外造成较大影响的;
(4)发生应当由学校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
(5)以虚假材料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得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的。
5.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每两年评定一次;同时对已评定的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复查合格的,继续保留“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对特别突出的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市教育局将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6.在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推荐考评中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7.各区教育局可按“xx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考评内容和《考评标准》,评定本区依法治校示范校。
法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中等山水园林城市,“深化依法治市,建设平安**”工作思路,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建立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目标,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继续坚持中心组学法、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年内举办1至2次党委、政府和直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法制讲座。根据市委《关于开展“建立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认真搞好法律教学督学工作。制定《“双学”活动法律教学督学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学习。要认真做好督学调研,组织好法律知识考试及考核工作,使机关事业单位的全体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熟悉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规范行政行为,实现依法办事,保证“学习年”活动取得实效。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组织企业普法宣讲团,深入企业特别是实行国有企业改革的单位宣讲与企业改制、安全生产、促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巩固扩大青少年法制教育成果,抓好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五落实”。年内,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进行统一法制考试。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法律素质。大力加强全体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公民行使好权利,履行好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大力加强暂住人口、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探索城市暂住人口法制教育的新形式,针对特殊群体的需要,发放法制教材,讲授法制课,组织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提高其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家、法律进工地活动,针对社区居民、广大村民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其自觉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树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开展《行政许可法》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加强对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法制宣传,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分清合法与非法,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宣传国家关于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针对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做到把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集中法制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特别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法制宣传活动主题,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效果,使之形成品牌效应。
三、建立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整体参与的依法治理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广泛吸收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出台《**市依法治市实施办法》,从领导力量、工作职责、工作措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依法治市工作,逐步将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资格考试,切实加强对新任干部的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行政工作,抓好行业依法治理,推进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继续围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内部机制改革,促进企业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组织开展创建“诚信守法企业”、“平安企业”活动,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进厂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目标化。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按照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全省依法治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天桥区依法治校经验,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章程,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化建设。结合“平安**”建设,围绕平安校园、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防火避险等主题,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为青少年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农村依法治理重点围绕民主和公开进行,积极拓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落实。力争20全市50%的行政村达到“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标准。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齐抓共管领导体制;落实普法经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继续抓好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典型培养和提炼工作,在保障工作卓有成效开展的同时,不断丰富和发展**经验,力求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现场会能够在我市顺利召开,扩大**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影响,创出**品牌,提升**形象。
四、围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认真组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要紧紧围绕“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着力抓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认真制定总结验收方案,切实搞好动员部署。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议》的要求,按照司法部和省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指导标准,依据济南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济南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及《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实施方案。3月份,组织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部署2005年工作任务。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上半年,制定印发全市“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意见和指导标准,为开展总结验收活动及迎接好上级验收提供依据。要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课题研究。根据司法部和省、市普法办的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对普法依法治理课题调研,写出课题研究报告,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参考资料。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结合实际,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主要途径和最佳形式,不断发现并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化发展。
法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根据《海南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目标,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以发布和解读各类涉法涉诉案件为手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和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审理、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使全民在案例剖析中感受法律正义、领悟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植法治信仰,为全面建设展示中国风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通过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坚持合法规范。坚持把社会公众需要视为己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以案释法,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尤其对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违法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一)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1.征集形式。
(1)文字案例。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法理明晰、通俗易懂,文中人名要用化名。文字案例根据案例模板形式撰写内容(模板见附件1、2),字数在20xx-3000字,案件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短视频案例。要求字句清晰、讲述生动,富有感染力。时长控制在3分钟内,视频(含动漫、微电影)下方带有字幕。视频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征集内容。
征集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20xx年,重点征集20xx年1月以来行政复议、知识产权保护、反走私、反诈骗(包括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生态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扫黑除恶、禁毒、消费维权、城市管理等十大主题典型案例。
3.案例申报。
围绕本单位职能,充分运用12345服务热线等,发掘法律的堵点和难点,收集各领域“以案释法”案例,积极申报。20xx年度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申报数量具体安排为:
(1)各镇(区)报送数量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2)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少于3件(含短视频1件)。
(3)市资规局、市旅文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单位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4)其他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数量不少于1件。
(5)其他非成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职能,申报案例。
4.案例评审。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评审工作,10月25日前,评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向上级部门推荐。
(二)开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组建“以案释法”普法宣讲队伍,围绕评选的60部典型案例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五进”宣讲活动。
同时,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系统和单位每年至少开展4次集中宣讲活动。各镇(区)、各单位要强化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以案释法”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讲活动。
(三)开展“以案释法”系列宣传活动。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构建全媒体“以案释法”宣传格局。
1.开展集中宣传报道。以典型案例宣讲、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等为宣传点,组织协调各级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和跟踪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以案释法”的浓厚舆论氛围。
2.开展专题宣传。协调万宁时讯等媒体对选取行政复议、网络电信诈骗等领域典型案件进行专题报道。协调市广播电视台等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播放、开设以案释法类节目和栏目,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
3.开展新媒体宣传。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发布典型案例;运用“万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万宁司法”抖音号等即时推送“以案释法”动态信息;制作“以案释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不断壮大主流媒体声音。
4.开展社会宣传。编印发放“以案释法”案例宣传册,制作宣传展板,利用电子屏幕等各类宣传媒介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及时梳理总结“以案释法”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以案释法”从有形到有效转变。
1.建立“以案释法”征集评选发布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一次“以案释法”征集、评选活动,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各镇(区)、各单位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评选和发布工作。
2.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或根据案件情况、社会关切,选择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开展常态化“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活动。
3.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将“以案释法”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把“以案释法”开展情况作为“八五”普法表彰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开展。
4.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每年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固定议题,总结、通报、讲评各成员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及时会商“以案释法”工作重大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5.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实现各国家机关之间共享共用,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主体意识,精心部署,统筹推进,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
“以案释法”宣讲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把师资关、内容关,弘扬主旋律。要综合运用官方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总结经验,报送信息。
1.案例申报以单位名义集中报送,分别采取文字案例和短视频案例两种方式申报,并填写征集报名表(见附件3),所有案例请于10月20日前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2.各镇(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含总结、图片、视频),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请于每年12月18日,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法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推进我市“八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20xx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根据南雄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xx年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工作和省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网上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好法律进企业活动,结合南雄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推动新时期全民普法守正创新,把法治宣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依法治理的效能,促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重点内容,开展法治思想主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坚持整体联动,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
(三)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将民法典送到千家万户,根植于群众心底,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人民权益。
(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五)开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有关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消防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南雄高新区需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将宣传服务任务安排如下:。
(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
开展以消费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促使企业重视自律经营、规范发展,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自律规范意识,始终将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严格保护消费者权益。把诚信经营理念融入到企业发展每个环节,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企业文化等方面构建了完整的诚信体系,为广大消费者和从业员工提供了一个诚信和谐的平台。
(二)安全生产月(6月)。
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三)“12·4”全国宪法日(12月)。
宣传讲授与企业、职工息息相关的工伤保险、劳动合同、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派发宪法、民法典、知识产权保护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展。由律师和法治宣传工作者就宣传内容的热点法律问题提供咨询与服务。
(一)注重组织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注重宣传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体现法治惠民的出发点,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务求取得实效。
(三)注重创新方式。做到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利用各种平台载体和形式方法,扩大宣传覆盖面,把法治和德治有机融合,形成声势和规模,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引导公民从内心坚定对法治行为习惯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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