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合同(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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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合同(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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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合同篇一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乙方:xxx社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584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___夜,拼团/包团游。

行程安排详见《旅途程表》。《旅途程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应于_________________付清。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3、其他非《旅途程表》中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时分于____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所提供的电话必须保持畅通,以便乙方联系沟通,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4、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途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6、甲方应该在旅游团约定出发日期前2日以上告知团队所有人员的真实有效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号码给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当按照《旅途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6、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

乙方: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二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

1.

2.

3.

4.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确定:_______________。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

2.

3.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

2.

3.

4.

5.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_______。

二、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个月。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三、每月租金为_______元整(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其它费用_______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_______。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乙方应注意爱惜房屋内部设施,如有损坏需照常赔偿。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1、家具型号及数量:_______。

2、燃气管道。

3、房子状况:_______。

十、水表起用吨数_______,电表起用度数_______,燃气表起用度数_______,暖气_______方。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四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国家旅游局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国家旅游局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国家旅游局工作。

岗位职责。

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

关注国际时事和中-央最新的精神,不断提高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尊严感、荣誉感。在(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尽职尽责,在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上作出对国家力所能及的贡献。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相关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以提高国家旅游局岗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特别是学习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相关法律知识和相关最新政策。唯有如此,才能提高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的业务水平和个人能力。定期学习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工作有关业务知识,并总结吸取前辈在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断弥补和改进自身在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从而使自己整体工作素质都得到较大的提高。

回顾过去一年来在(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工作的点点滴滴,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工作学习上我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相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是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思想理论运用到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的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在以后的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相关知识、发奋工作、积极进取,把工作做的更好,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

展望新的一年,在以后的(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工作中希望能够再接再厉,要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心态,不怕苦不怕累,多付出少抱怨,做好国家旅游局岗位的本职工作。同时也需要再加强锻炼自身的国家旅游局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与(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国家旅游局岗位上的同事多沟通,多探讨。要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争取为(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做出更大的成绩。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五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概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城住公字第3号通知执行。

2.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4.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5.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由乙方负责维修;甲乙双方议定。

6.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所有权属_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正本__份,甲乙方各执份;副本____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签约地点:

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签约地点:

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六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务前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据《^v^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通用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经营资格的旅行社进行旅游活动,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由国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乙方实际营业场所应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一致。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并要求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在旅游过程中按照约定内容提供服务。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可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有关保险条款处理。

(四)自主选择自费项目、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到合法的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有权拒绝乙方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六)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投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国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甲方认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约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二)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与乙方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旅行社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四)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按照服务标准选择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七

合同编号: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v^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八

要求入境泰国的外籍人士须随身携带现金不少于2万泰铢或等值外币(折合约3820元人民币,或620美元),现金不足者将被拒入境。

记者从广州市内各旅行社了解到,其实从今年初开始旅行社就已在出团通知里提醒赴泰国游客要随身携带现金了。

多名中国公民不符规定被拒入境。

据悉,泰国移民官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现金不足者将被拒入境。

泰国移民局还公告:至今年5月以来,在对外籍入境人士进行抽查盘询时,发现多名中国公民所持签证与实际到访目的不符,拒予入境。

让游客前往泰国之后能保证身上有足够的现金支付相关的费用。

而广州各大旅行社负责人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初就已经接到通知,在出团说明上也通知了游客应该随身携带现金,目前,团队客还未被抽查过。

落地签游客是被抽查的主要对象。

业内人士分析,泰国移民局此次出台新规,主要的目的是为刺激游客消费,希望提升游客在当地的消费规模,促进当地经济复苏。

据泰国国家旅游局统计,近几年来中国游客已成为促进泰国旅游业的生力军,数量位居第一。

中国游客为270万人次,去年猛增至470万人次,同比增长68%。

有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泰国此次举措主要目的是针对做落地签的游客,对于团队游客来说一般是提前做好了签证的,就不会担心被抽查到,因此落地签的游客会成为被抽查的主要对象。

对于该新规,广州一些游客表示,这些钱对于整个行程而言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带着现金出门很不安全,不容易保管。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九

日前,中国驻泰王国大使馆网站传出消息,泰国移民局规定,入境泰国的外籍人士随身携带的现金不得少于2万泰铢(或等值外币),银行信用卡等无效。

泰国旅游随身泰铢不得少于2万,另外,泰旅局昆明办事处其新浪官微最新消息称,泰国已于前日取消泰国普吉岛、苏梅岛以及芭堤雅的宵禁。

相关信息显示,对入境者,泰移民官将以随机方式抽查,现金不足额者将被拒入境。

该规定适用包括落地签在内的各种签证入境人士。

近日来,已有数名中国游客被抽查。

驻泰使馆提醒拟赴泰旅游的中国公民务必遵守泰移民局新规定,以确保顺利入境。

“这么一算下来,大约每人要携带4000元左右的人民币了。

对于热爱泰国游的昆明人来讲,这些钱对于整个行程而言确实不算多,但是带着现金出门很不安全,不容易保管,因此大部分自由行的朋友都喜欢到当地取钱使用。

对于这个新规不少网友表示不太支持,感觉有点麻烦。

泰国国家和平与秩序委员会已于前日宣布取消泰国普吉岛、苏梅岛以及芭堤雅的宵禁,这对泰国旅游业来说是个非常不错的信号。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十

_________旅游(_____天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游程及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发时间:___________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供应标准。

1.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门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车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住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旅游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导游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团费总价_________元;发票号码:_______________。

六、组团旅行社或组团联合体。

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证号l-sh-gn)。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十一

江西省旅游局。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四月。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务前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据《^v^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通用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经营资格的旅行社进行旅游活动,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由国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乙方实际营业场所应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一致。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并要求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在旅游过程中按照约定内容提供服务。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可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有关保险条款处理。

(四)自主选择自费项目、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到合法的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有权拒绝乙方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六)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投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国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甲方认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约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二)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与乙方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旅行社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四)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

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按照服务标准选择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三)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人其他团队或者其他旅行社团队的权利。

(四)甲方在行程过程中因疾病或其它事由离团或放弃行程中某项内容,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利益。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旅游的行程、服务标准、购物等情况向旅游者作如实陈述,不得作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宜传。

(四)必须在团队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重要事项、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及其它注意内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意外保险及其它保险。

(五)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六)旅游过程中改变行程或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乙方不得强行安排旅游者购物。

(七)旅游过程中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乙方应当协助解决。

第五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自身过错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而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约责任。

丈2)乙方服务未达到行业规定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4)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旅游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旅游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旅游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5)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及其他约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差额。

(6)乙方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搜: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旅行社应当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十二

请考生于2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干部处收,电话010-65201926,邮编100740。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十三

首届海峡客家风情节暨海峡两岸定光佛文化节暨客家风味美食嘉年华将于20xx年6月xx日—14日在武平县岩前均庆寺广场隆重举行,经组委会委托,甲方作为本次大会唯一对外招展单位全权负责招商招展工作及广告赞助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认展位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甲方职责:

2、负责与组委会关系的协调处理;

5、负责广告赞助企业的联系工作,负责本会楣板设计工作,喷绘安装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职责:

三、收费标准:

四、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按紧密合作办法执行,即实际产生利润按5:5分成;

3、展位费收入甲乙双方各自先管理,展会结束当天结算清楚;

五、其他约定:

2、本展会的有关关系协调费、政府相关活动项目的补助费统一由甲方负责,其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3、为确保美食节的顺利进行,乙方必须上交保证金壹万元,保证金在展棚搭建结束2天内返还六、补充协议:

4、所有广告赞助收入扣除成本后,剩下利润,联系方占70%;

八、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手机:手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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