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以使我们更有条理地完成任务,避免拖延和浪费时间。同时,要与他人沟通和合作,互相支持和协助,共同实现目标。下面是一些计划制定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一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湖北省委、省政府《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精神,以及《枝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枝发〔2020〕12号)精神,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
(二)创新政府法制工作体制机制,厘清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府法制办与政府部门职责权限,做到职责清、任务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办、监督作用,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超前服务意识,增强参谋服务主动性。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对重大敏感问题主动进位,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切实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强化问题导向,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改进案件审理方式,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和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减压作用。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贯彻落实《xx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0%以上。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五)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组织指导各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办。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提高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公信力。
(六)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
(七)加强重大合同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合同主体资格、主要内容、规范用语以及所参考的法律依据等各个方面的审查,确保合同条文的严谨、规范、合法性,为枝江绿色转型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八)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新做法、新成效,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九)加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认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好报,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好日益加重的法制工作任务与工作力量不相适应的问题。加强现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法制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不断适应依法行政新要求。
(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工作水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思想和行动指南,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党的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法制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二
一是切实履行复议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其中行政处罚4件,对履职不恰当不服1件,闲置土地收回1件,办结5件,1件正在办理中。二是开展全县行政复议、应诉情况统计工作。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县政府分管领导积极出庭应诉2起,并按时完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填报工作,上报2020年全县行政复议、应诉情况报告。三是积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日常联络工作。完成政府组成部门法律顾问聘任情况统计工作,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协助县政府聘请吴春鹏等6位同志为xx政务公开法律顾问组,此次聘请属全省首创。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三
2020年,我办组织长沙县行政执法证换证考试补考工作,向全县共计1099人换发了行政执法证件。开展案卷整改情况“回头看”督查活动,采取抽查的方式督查各单位对上年度案卷存在问题排查整改的情况。经督查,被抽查的各单位均按照去年案卷评查的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开展2020年一、二季度行政执法案卷督查,其中法制办联合部分行政执法单位集中交叉评审一次,共查卷87本,合格率为100%。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题培训,对15家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51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半天的培训。针对今年拟申请执法证的人员开展了为期四天的考前培训。
迎接省市法制办调研我县行政执法改革工作,2020年共接待省市县法制办对我县法制工作和执法改革调研6次。参与2020年人大评议工作,出具了对县农林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管理专项工作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三个被评议单位近年来开展依法行政的工作成效,梳理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8项整改建议。
对县执法单位进行指导。就县执法局第一师范黄花后勤基地拆违法律问题对策进行研究,并根据来函出具《对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关于明确强制拆除案件法律理解和适用问题的复函》;根据领导交办的三定方案审查事项,出具《关于长沙县大数据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审查意见》;针对行政执法局与其他执法单位关于责令类职权划分问题,出具《关于关于责令类职权进一步明晰的请示的审查意见》。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四
今年来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看到,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和单位依法行政的意识较为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依法行政工作创新意识和能力还不强;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解决。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及我省实施方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政府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规范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定和备案程序;及时清理、公布、编撰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卷宗管理和评查标准的实施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高效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及涉法应诉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做好涉法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和机构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激发政府法制干部的忧患意识,恪尽职守,扎实工作,积极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不懈努力。
六、认真做好机构改革中政府法制与司法行政的衔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法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思想认识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前做好档案整理准备,确保机构重组后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不断不乱。
七、全力服务民营经济。扎实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积极通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投诉、行政执法异议协调等途径为民营排忧解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五
上半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三)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合同审查职能。自我办xx年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后,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和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都能先进行法律审核。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2件,行政合同2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四)履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职能,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工作:至6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与xx年年持平),内容均为不服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执法部门行政处理决定。其中受理7件,不予受理1件,监督乡镇政府自行撤销不当行政行为1件。说明原因,引导当事人径直提起诉讼2件。共审结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撤销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未结1件(新受理)。
行政应诉工作:因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6件。乡镇部门应诉2件,县政府应诉4件,经法院审理后,撤诉1件,撤销1件,维持2件,在审3件。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平衡发展。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六
(一)认真开展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办理复议案件,做好应诉前的准备。坚持有错必纠,严格审查复议案件,严格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减少受案件数,减少被诉风险。按照要求推进行政调解和审查信访复查复核案工作。
(二)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完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实施。准确界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把握合法性审查范围,确保制定主体合法、制定权限合法、制定程序合法、文件内容合法、发布和公布形式合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合同风险防范等方面,都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
(三)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加强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组织新领或换发执法证人员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卷评查结果回头看,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开展立法工作。按照立法工作安排,下半年将配合市人大完成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完成政府规章起草审查报送工作,督促协调调研项牵头责任单位加快调研立法工作进度,确保完成2020年政府立法计划下达的立法任务。
(五)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指导工作。按照年度安排,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推进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地落实。细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建设,科学设定评价标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检查,实施书面与实地、综合与重点相结合的督导督查,开展层级督查、系统督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六)认真开展公管工作。按照《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对即将到达有效期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文件进行修订和重新发布。加强对上衔接,一方面按照要求定期向上报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动态信息,另一方面积极与省上对接沟通,及时知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策变化和工作方向,确保上级政令畅通,利于执行。严把招标文件,管理好招标文件这个龙头,从源头防止不公平的出现。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对招标文件、开评标等各个重点环节实行全方位把控,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健全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侧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深入了解项目实施流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同时积极参加省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学习各市(州)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上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努力提升自身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七
优服务、讲奉献系列活动,将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检验学习成效。
二是持续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组织单位人员积极参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各项规定动作。通过活动的开展,单位人员的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得到转变。
三是全面做好区委巡查整改工作。根据区委巡查组反馈的巡查意见,认真进行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进行整改,做到了盘点销号。通过整改,单位各项工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同时,有力推动了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的开展。
区扶贫办关于扶贫工作的各项安排。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心安排做好春季铲毒禁毒、平安大走访,冬防冬治。认真开展秸秆禁烧帮扶包保工作,对袁寨镇江店村秸秆禁烧进行帮扶包保,实现了“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处水体”的目标。
五是注重强化政府职能转变。配合区编办定期对责任清单和权利清单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本着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的原则,提出相关的处理意见,继续做好两单动态调整工作,确保两单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匹配,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受理并办结各类信息公开申请23件次。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下发了清理的相关通知,目前,清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六是强化执法方式转变。推动服务型执法工作,树立以人为本执法理念,适度减少执法的强制力、扩大教育量、缩小对立面,以更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方式和优质服务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力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升执法的质量。
七是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起草制定了《关于印发颍东区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颍东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将合法性审查纳入决策、执法等工作的方方面面,提升法治建设的水平。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一律不纳入决策程序。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初步建立,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今年以来,办理涉法实务90余起,为各类招商合同、合作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百余条。
八是法治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对全区执法人员资格证进行了年审,对于调离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证依法进行收回。组织开展了残联、市场监管、卫生计生等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报名工作,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按照规定严格进行了审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首次网上考试,通过率达到80%。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人员对全区各执法单位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九是不断健全纠纷矛盾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作用,广乏开展宣传,优化程序,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显著增加,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复议案件58件,比上年增长48件,增长率近500%。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机关人员出庭应诉,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主动配合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今年以来,共办理诉讼案件53起。
十是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专题讲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培训班,广泛开展宣传,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八
(一)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一是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表》逐项分解至各科室,层层落实目标任务,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任务科室和具体人员,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任务全面落实。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今年3月底,组织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递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成效。三是坚持持之以恒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吸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典型案例的教训,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四风”问题,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工作调研制度,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二)法制业务工作深入开展。
1.依法把关逐步深化。一是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并推行合法性审查案例分析和理论研讨制度,提升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量。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决策事项389件,办理省人大省政府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14件,共提出建议意见533条。二是拓宽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加大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民生和生态文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行政决策的审查力度。按照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决策审查要求,严格审查政府性合同、协议30件次,提出建议意见104条。三是把关涉法事务处理。积极为政府涉法事务出谋划策,上半年,参与东坡岛征地拆迁居民安置工作的处置、xx西区医院遗留问题处置、太和大道工程建设相关问题会商等涉法事务12件,通过细致调查,提出严谨的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法治保障。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三件,接收区县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28件、市级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七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合格率、报备及时率达到100%。均及时进行备案审查。开展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和涉及著(知)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全市没有制定出台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xx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眉府办发〔2020〕26号)不适应改革的需要,拟以市政府名义废止。五是发挥专家顾问作用。为规范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修订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xx市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规定》(眉府办发〔2020〕11号)。严格按照遴选程序,组织开展市党政法律顾问遴选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新聘任市党政法律顾问20名,并颁发聘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市党政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六件,参与市领导接访39次。充实行政决策专家库,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新纳入水利工程、工业经济等方面专家62名,目前库内专家共157名。
2.行政监督多措并举。一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针对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新局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过程中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当面交流,指出存在问题原因,出具执法监督建议书,提出整改措施。二是拓展监督方式。制定2020年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考核细则,强化执法考评。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回头看”和约谈机制。三是强化三项制度试点。从市委、市政府网站适时监督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公示情况,并印发通知要求执法部门公示内容与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相一致。到仁寿县开展三项制度培训,指导仁寿县推进三项制度。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xx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追究办法》(眉府办发〔2020〕6号),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提升法制审核水平。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年审市级执法部门证件数1156个。审核执法证件办理申请806个,审核通过办理证件760个,证件审核过程中因执法区域错误、执法主体不符合要求、照片清晰度不高,退回区县部门证件22个,退回市级部门证件26个。印发三期《关于参加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国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的函》,组织全市300余人分别到省委党校、陕西省委党校参加培训。五是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求执法部门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目前36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共配备执法记录仪705台。
3.矛盾化解依法开展。一是开拓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继续采用巡回式听证的复议模式,巡回听证由一至二名行政复议人员和一名记录员组成,由坐堂办案转变为巡回办案,尽可能减少复议当事人在人力、财力、时间上的诉累之苦。已进行巡回听证两件。二是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共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65件(其中:去年结转三件,依法受理57件,不予受理五件),已结案40件(其中:维持四件,驳回18件,协调后撤回申请18件)。从来源看,复议案件分别涉及除彭山区政府外的五区县政府以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从类型看,涉及土地征收补偿纠纷37件(近五年最多),信息公开案件19件,工伤确认纠纷三件,行政命令、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行政确权各一件。三是积极开展应诉裁决等工作。积极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市政府应诉案件一审二审共14件(其中,一审12件),复议后应诉12件。一审已结案四件,均驳回诉讼请求或者驳回起诉。承办省政府行政复议案八件(其中:已驳回申请六件,维持一件,审理中一件)。办理申请市政府协调征地补偿标准案件两件(其中:终止协调一件,协调中一件)。四是认真审查信访复查复核案件。审查市政府信访局办理的信访复查、复核案件三件,参加信访案件沟通会、协调会五次。五是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区县政府法制办和39个市级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全市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467件,调解成功2435件,成功率为98.7%,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公安(交通事故)、城市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
4.立法任务按期推进。一是制定立法计划。按照《xx市地方立法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试行)》的规定,牵头向社会公开征集、收集立法项目建议,经论证、协调并与市人大沟通,并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4月20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2020年立法计划(眉府办发〔2020〕10号),将四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其中,制定类三项,调研论证类一项)和三项地方政府规章(其中,制定类一项,调研论证类两项)纳入今年立法计划。二是审查法规草案。专人跟进立法项目,全程参与立法制定项的调研、座谈、论证、听证,以保证立法质量。对市城管执法局提交的《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进行审查,召开部门协调会,提出修改意见,将修改后的草案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审议。提交后市人大后,派专人作为修改小组成员,跟进认定立法过程中现市人大一审已通过,正在二审中。《xx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管理条例》《xx市物业管理条例》)按计划进行中。三是指导规章起草。积极与市城管执法局衔接,制定出台《xx市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实施方案,组成领导、起草、审查小组,开展调研起草工作,已完成前期收集材料工作,并赴江西、安徽、江苏等地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正在进行起草工作。四是督促立法调研。指导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完成xx市小流域污染方面的调研,正在进行后期工作。与市交警支队、市畜牧局协调,xx市市区电动车管理方面的调研、xx市狂犬病预防控制及犬只管理方面的调研正在筹备中。
5.公管指导平稳有序。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印发《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实施办法(试行)》、《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抽取工作规程》,有力保障评定机制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会同交易中心、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等部门研究制定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招标模板。二是加强集体会商。召集由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6次,出具联席会议纪要5期,涉及到项目招标文件、投诉、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的问题。参加由市级有关部门召集的项目协调会13次,参与协调解决xx东站商业楼装修及配套工程、xx三苏祠博物馆式苏轩文物库房、展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招标文件等项目问题,有力的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强化监管职责。始终坚持净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通过协调各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项目推进。共受理交易中心转交的项目异常情况报告5起,经研究后及时转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区)政府核查处理,其中向市住建局转交2件,向洪雅县转交1件,向丹棱县转交1件,向东坡区转交1件,件件都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复,通过协调各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招投标交易进程正常推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落实重大项目的监督职能,派员对9起重大项目的开评标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公共资源始终在阳光下交易,其中政府采购项目3起,工程建设项目6起,项目总投资过10亿。
6.仲裁审理高效便捷。一是动态聘任仲裁员。收集和整理仲裁员档案资料,建立仲裁员,对仲裁员信息进行动态跟踪。根据最高院《关于现职法官不得担任仲裁员的通知》的规定,对两名调往法院的原仲裁员予以解聘。对相关部门推荐、个人申请及定向邀请符合聘任条件的20名法律人士,予以增聘,不断充实仲裁员队伍,本委仲裁员现有138名。二是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案件全流程管理,建立案件办理风险评估机制,在案件受理、仲裁庭组成、开庭审理、案件裁判和案件归档等各个环节,对程序错漏、仲裁庭违反职业守则、适用法律错误、案情查明不清、档案遗失等影响案件办理的各类风险进行适时评估预警,及时清除隐患,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三是严格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案件文书档案、日常办文档案和财物档案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收集、整理、完善纸质卷宗,及时归档,形成案件程序流程图,实现案件档案的全流程管理,存储并备份包括开庭审理视频在内的个案电子卷宗。将常用法条分审理工作、事务性工作两大类,按照启用时间制作纸质目录并装订成册,新修订、新出台的法条实时学习整理,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对应。严格执行日常收发文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审批流程,制作纸质文件目录并装订成册,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仲裁费的收取、退费和救助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四是借鉴先进仲裁经验。研究根据互联网经济活动发展形势,借鉴其他仲裁委网络仲裁经验,开展网络仲裁调研论证。结合实际,从网络仲裁规则制订、平台搭建、实时庭审、收费和档案管理等环节着手,与网络仲裁平台开发企业合作,逐步开展网络仲裁工作。五是高效办理仲裁案件。上半年收到仲裁申请17件,符合受理条件11件(较去年同期减少24件),总标的额约2.4亿元(去年同期总标的额约93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6.68%。共办理仲裁案件16件(含上年结转五件),已结案八件(其中:撤回结案两件,调解结案一件,裁决结案五件,撤调率37.50%),未结案八件(其中:庭前准备阶段四件,庭外调解阶段两件,文书制作阶段两件)。无超审限案件,无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案件。
7.法治责任按期落实。一是安排部署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6月6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xx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眉府办发〔2020〕19号),安排部署22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二是表彰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出两个区县政府和38个市级部门为2020年度先进集体,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表扬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眉府函〔2020〕58号)表扬。
8.综合协调运转正常。一是协调周密有力,把握好协调工作的原则性、艺术性,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沟通好信息、梳理好关系、化解好矛盾、处理好问题,对于大事、难事既敢于协调,更善于协调,做到上下左右都满意。二是工作主动超前,从浅层次的被动思考向深层次的主动谋划转变,进一步强化参谋助手意识,做到领导未谋有所思、领导未示有所行。
(三)脱贫攻坚力度持续加强。一是节日期间为15户贫困户送去棉被、清油、大米等慰问品。二是召开了仁寿县邮政公司部分干部、藕塘乡党委书记、驻村工作小组、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共计30余人的座谈会,会上确定了今年的扶贫工作计划。三是在扶贫村创建了15余亩的桑枣树绿色基地。四是与云华村和百子村建立了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协调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运行规则,完善村民自治公约。五是到联系村开展了村干部和党员群众的学习会,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调研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主要内容,坚定了打赢贫困这场硬仗的坚强决心。六是参加了乡党委书记、扶贫攻坚小组、村干部和村社干部的扶贫攻坚推进会,会上明确今年的扶贫工作进度和计划以及要达到的效果,实现上级扶贫攻坚目的。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九
一是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序推进。出台《xx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完成对《xx自来水价格调整和居民用水阶梯定价方案》等38件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60余条。二是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稳步开展。完成《xx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2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50余条。已出台实施的19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在安徽省法制监督平台进行备案。三是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认真落实。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并及时公布了县本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取消证明事项7项。会同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以及会同县发改委开展涉及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四是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扎实开展。转发《黄山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审查黄山xx复华度假世界项目、西递星宿谷旅游度假景区项目等合作协议20余件,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五是减证便民事项合法性审查全面完成。全县审查清理涉及46家单位,事项1322项,申请材料5297件,取消3616件。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
20xx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推进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做好市政府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有关服务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专题研修班。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为契机,印发《关于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采取举办行政诉讼培训班、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网络在线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等形式,在全市开展大规模法律知识培训,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完成《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青岛市职业学校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开展《青岛市商品流通条例》《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行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的研究审查工作。完成《国家安全法(草案)》、《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等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办理工作。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1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46件、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3件。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梳理汇总上报文件943件,其中60余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或决定废止,260余件已实施“三统一”,其余610余件需要按规定进行“三统一”,清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对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要求。配合市编委办开展法定机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事项等相关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做好向西海岸新区赋权、复制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相关工作。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研究制定20xx年度全市依法行政指标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三统一”程序进行备案审查。依托网上执法监督平台实时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依托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网上大厅,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完成1000余名工商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工作,办理发放4837个行政执法证件。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组织启用新的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研究起草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办法。参与做好胶州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五)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实现复议管辖集中化、案件审理专业化和案件办理透明化。在市、区(市)两级,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依法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创新办案方式,加大实地调查、公开审理力度,实行“阳光复议”。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1件,受理174件,有效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5件、被复议案件1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复和答辩意见。完善与司法机关沟通机制,通过共同培训、法律研讨等方式,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六)努力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履行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从合法性方面进行审查。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参与研究制订《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严格遴选条件、细化服务范围、明确解聘情形及规范使用管理等内容。
上半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制度建设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人员状况和专业化水平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等。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一)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和考核,通过考核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事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课题的调查研究,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持。认真梳理政府法制机构面临的新职责新任务,努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二)要以更新的理念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战略部署推进政府立法工作,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做好《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建立立法联系点制度,深入征求基层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要以更严的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扎实做好市政府、市政府部门及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市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三统一”管理。
(四)要以更实的举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做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着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执法实际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考试和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办理发放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继续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处罚案件实时监督和处罚信息公开工作。
(五)要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深化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机制。全面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行立审分离、现场调查、公开审理、听证审理、集体研究等制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复议场所,加强硬件建设,为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健全行政应诉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行政机关主动依法行政,接受司法监督。
(六)要以更优的服务做好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由承办单位进行合法性论证后,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制度。认真做好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政府法律事务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一
新的学年已开始,我校的安全法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和学校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全方位法制教育网络,加强在校生法制教育为重点,在工作方式上、手段上实现创新,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和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学生的违法和犯罪,保障学校各方面的安全,为开创法制安全工作的新局面,特订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市教育局和学校,做好法制安全工作精神,在全校大力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构建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使学生更好的参与学校常规建设,做到依法治校,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一个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强化安全意识。树正气、讲文明、求发展。
二、工作要点:
以法制安全教育为重点,抓好基础建设和常规建设工作,抓好安全保卫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定期举办安保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使其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常规建设,调动安保人员的积极性,健全新进保安人员的培训、考核、审批手续,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安全保卫队伍。教育学生要有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做到遵纪守法,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三、主题活动:
举行两次以上安全法制工作大型会议,加强青年学生的法制理念教育。
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使学生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远性,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在原有的基础上,本学年安全法制办公室将针对学校常规管理情况,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常规细则,健全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推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急救援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使安全工作规范有序,使学校管理工作有效地向学生自主管理、自我监督方向转变。
2月21日至2月29日。安全保卫机构住址及安全职责分工,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召开安全保卫会议,重点检查门口的外来车辆登记及外来人员的登记情况及学生请假外出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外来车辆或人员由保安请示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保安人员巡逻巡查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结合学校值班领导和班主任搞好安全保卫工作,给下属人员布置全年工作。
3月1日至3月31日。检查灭火器的备用情况及保养情况,检查学生宿舍男女是否混住,收缴管制刀具、电器是否损坏,认真落实上、下学等重要时段护导学生制度,检查食堂食品的卫生安全及进食品的渠道。
4月1日至4月30日。请市公安局法制宣讲团到校进行法制报告大会,认真执行法制安全安全教育:五落实“,使校园安全教育氛围浓,安全标识张贴规范,真正做到法制安全进校园。
5月1日至5月31日。学校教学楼、宿舍楼、餐厅等人员聚集场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疏散标志,结合消防部门针对学校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和火灾等灾害逃生的大演练。
6月1日至6月30日。及时解决矛盾,加强稳定措施,认真开展安全保卫法治理念教育,树立安保意识,创建文明和谐校园,严禁学生乱接、私接电源,,吸烟,认真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7月至8月。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巡逻到位,不留死角。
9月1日至9月30日。活动内容为邀请市公安局法制宣讲团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报告大会,学校各年级各班利用班会、谈心得体会,在学生中开展知法、懂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活动。
10月1日至10月31日。活动主要内容是根据地域、环境特点,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根据学校布局状况,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让师生对灭火器材能做到正确使用。加强用电线路设施的维修管理,严禁师生乱接乱拉,随便触摸用电设备。
11月1日至30日。全面加强师生员工依法治校的理念,增强冬季安。
全防范意识,实现校园零安全事故的目标,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加强重点部位的职守,加强重点时间的管理,利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校园广播、安全知识课对学生进行集中教育,利用学校短信平台、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与家长签订双管协议书。12月1日至31日。召开法制安全工作会议,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在保安队伍中组织:我是保安员,我该怎么办的行为反思,形成材料上交,定期对保安人员行为进行评议,对不合格的保安人员要进行教育,限期改正,若不按预期改正的予以辞退。在寒假期间,严格交接班制度,加强巡逻,不留死角,忠于职守。
综上所述,要依法治校,加强法制安全教育,使学生具有较强的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树立诚信为本,创建文明和谐校园。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二
新的学年已开始,我校的安全法制工作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和学校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全方位法制教育网络,加强在校生法制教育为重点,在工作方式上、手段上实现创新,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和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学生的违法和犯罪,保障学校各方面的安全,为开创法制安全工作的新局面,特订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市教育局和学校,做好法制安全工作精神,在全校大力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构建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使学生更好的参与学校常规建设,做到依法治校,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一个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强化安全意识。树正气、讲文明、求发展。
二、工作要点:
以法制安全教育为重点,抓好基础建设和常规建设工作,抓好安全保卫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定期举办安保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使其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常规建设,调动安保人员的积极性,健全新进保安人员的培训、考核、审批手续,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安全保卫队伍。教育学生要有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做到遵纪守法,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三、主题活动:
举行两次以上安全法制工作大型会议,加强青年学生的法制理念教育。
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使学生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远性,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在原有的基础上,本学年安全法制办公室将针对学校常规管理情况,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常规细则,健全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推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急救援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使安全工作规范有序,使学校管理工作有效地向学生自主管理、自我监督方向转变。
2月21日至2月29日。安全保卫机构住址及安全职责分工,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召开安全保卫会议,重点检查门口的外来车辆登记及外来人员的登记情况及学生请假外出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外来车辆或人员由保安请示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保安人员巡逻巡查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结合学校值班领导和班主任搞好安全保卫工作,给下属人员布置全年工作。
3月1日至3月31日。检查灭火器的备用情况及保养情况,检查学生宿舍男女是否混住,收缴管制刀具、电器是否损坏,认真落实上、下学等重要时段护导学生制度,检查食堂食品的卫生安全及进食品的渠道。
4月1日至4月30日。请市公安局法制宣讲团到校进行法制报告大会,认真执行法制安全安全教育:五落实“,使校园安全教育氛围浓,安全标识张贴规范,真正做到法制安全进校园。
5月1日至5月31日。学校教学楼、宿舍楼、餐厅等人员聚集场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疏散标志,结合消防部门针对学校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和火灾等灾害逃生的大演练。
6月1日至6月30日。及时解决矛盾,加强稳定措施,认真开展安全保卫法治理念教育,树立安保意识,创建文明和谐校园,严禁学生乱接、私接电源,,吸烟,认真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7月至8月。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巡逻到位,不留死角。
9月1日至9月30日。活动内容为邀请市公安局法制宣讲团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报告大会,学校各年级各班利用班会、谈心得体会,在学生中开展知法、懂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活动。
10月1日至10月31日。活动主要内容是根据地域、环境特点,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根据学校布局状况,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让师生对灭火器材能做到正确使用。加强用电线路设施的维修管理,严禁师生乱接乱拉,随便触摸用电设备。
11月1日至30日。全面加强师生员工依法治校的理念,增强冬季安。
全防范意识,实现校园零安全事故的目标,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加强重点部位的职守,加强重点时间的管理,利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校园广播、安全知识课对学生进行集中教育,利用学校短信平台、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与家长签订双管协议书。12月1日至31日。召开法制安全工作会议,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在保安队伍中组织:我是保安员,我该怎么办的行为反思,形成材料上交,定期对保安人员行为进行评议,对不合格的保安人员要进行教育,限期改正,若不按预期改正的予以辞退。在寒假期间,严格交接班制度,加强巡逻,不留死角,忠于职守。
综上所述,要依法治校,加强法制安全教育,使学生具有较强的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树立诚信为本,创建文明和谐校园。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三
20__年,政府法制工作要坚持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一、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组织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做好经济功能区管理权下放。
督促协调工作,理顺经济功能区与所在行政区的关系。指导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向镇(街道办事处)下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工作方案,指导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制度顺利实施。审核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监督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流程、期限。编制《市级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二、做好政府重大决策和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
依法审查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为20__世园会、“一谷两区”建设、蓝色产业发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沽河专项治理、行政区划调整等重大工作安排和重点工程提供法制保障,开展政府合同法律审查和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工作。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开放、发展蓝色经济等重点工作,完成有关控制吸烟、气象灾害防御、食品安全、城市风貌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海水浴场管理、大沽河管理、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和送审工作。做好湿地保护、保障性住房、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养老服务业发展等地方性法规项目和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市域海岸带及滨海公路沿线规划建设等市政府规章项目的调研工作。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
扩大公众立法参与度,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立法项目,科学制定政府立法计划。对涉及社会重大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立法项目,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征求意见会、专家咨询论证会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认真研究采纳和反馈。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
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优化评议考核标准,完善评议考核机制,科学评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机关减少自由裁量并规范公开,严格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监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情况。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做好“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推行工作。做好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证件管理工作。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落实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点执法领域检查。依法审查报备的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做好行政执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办理市民投诉、咨询和建议。
五、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
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实现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案例评析工作。总结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能力。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提供证据、依据,组织出庭应诉。适时召开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六、开展法制宣传培训研究。
举办市政府领导学法讲座,组织第三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依托高校举办基层人员依法行政培训班。制定并实施20__年度政府法制课题研究计划,召开课题理论研讨会。编辑出版《依法行政》刊物,充分利用政府法制网站开展法制宣传。
加强与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合作,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发挥依法行政宣讲团作用,面向基层、面向市民进行法制宣讲。
七、推进全市依法行政进程。
研究提出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措施,编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开展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发挥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等互动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四
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进一步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高政府法制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努力。
20__年,继续协助州人大常委会搞好20__年立法计划。根据立法计划,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有利于我州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单行条例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在立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立法法》,一是把握立法的基本要求;二是搞好立法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工作,把好入口关;三是健全立法民主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四是规范立法程序、做好立法协调工作。对于不适应我州社会经济形势发展所要求的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要适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一是继续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对我州制定出台的相关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的.素质。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三是认真贯彻实施《__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争取明年在全州两县一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解决行政执法机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
继续做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思想,注重加强对征地拆迁、林地纠纷等重点、热点问题行政复议案的研究。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审查复议案件。努力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将调解、合解贯穿于解决行政争议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同时,要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统计分析工作。
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度,加强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计划性,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继续加强对下级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和备案审查工作,实行备案审查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坚持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并实行定期通报规范性文件登记和备案审查情况。
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积极为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有前瞻性、有价值的咨询意见。组织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讨论;参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工作及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当前我州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对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体制和机构、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等方面积极研究,建言献策。对一些共性问题认真研究和论证,及时向州政府提出有效的预防机制和解决方案。
随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推进,我州法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还应当切实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要不断加强法制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提高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其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当好政府领导在法制方面的得力助手、高级参谋和法律顾问作用。
法制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篇十五
日前,xx日报刊登了xx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对当前信访工作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信“访”不信“法”,这种情况长此以往,会冲击xx的统一权威,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因为,信访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时效等确定性要求的限制,在个案中能够突破法律的底线得到利益最大化,目前已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其结果是,原本通过书信反应社情民意的陈情制度日益演化成为越级上访、闹访、缠访。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
该观点指出,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理性的看待信访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革完善信访制度,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目前,信访问题突出,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层出不穷,不能说与上访者没有关系。实事求是地讲,有的上访群众确实是因自己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但也有个别上访者,其上访目的不纯,有的甚至是通过上访实现要挟的目的,实现自己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
因此,要彻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必须要在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对于所有上访者都要认真对待,彻底查清其上访的真正目的、要求和原因。我们时常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求我们在解决矛盾纠纷时,首先要弄清事情的本来面目,查清事实真相,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的处理矛盾纠纷,也才能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不至于出现缠访闹访。
事实清楚是妥善处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清楚的事实,一味的就信访而解决信访,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对于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不宜直接交给信访反映的.单位或个人,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样的调查核实往往不能反映客观真实情况。《信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这一条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被反映单位的调查核实权。所以,建议给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以利于信访问题的彻底调查。《信访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县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负责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本条规定可以说给了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只有查清了问题,我们才会有正确处理问题的基础。
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是要彻底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做到案结事了。但我们所说的解决问题,是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是要在法律和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切实解决信访反应的问题。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甚至是一些违法不合理的无理要求,我们不能简单的为了解决信访个案问题而随意突破法律政策的底线。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甚至非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纵容的作用,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这些人越闹越凶。“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以致不仅不能有效控制上访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上访之风。因此,“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在依法处理,解决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对于有关职能部门不认真解决合理诉求而导致群众上访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从严处理,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的,要切切实实的解决问题,要满足其合法合理要求。但是,对于个别想通过上访途径,甚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上访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违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甚至越过法律底线来满足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纵容的作用,也是对遵纪守法群众的一种不公平。同时,也使得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要过多考虑上访问题而显得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同样,公民的信访和上访行为也应该受到遵重。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建立和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对于违法上访行为给予法律制裁,《信访条例》有明确规定。《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违法上访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请愿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个别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违法上访者,依法给予制裁,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当然,要制裁违法上访行为,必须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正当,实体处理适当。
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做到治本为主,标本兼治。要抓住加强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个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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