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一种思考的方式,通过书面表达可以更加系统地整理自己的思绪。的结尾要有总结性的陈述,对之前的内容进行概括和提炼。以下是小编搜集到的一些优秀的总结例句,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一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秉承平等、自愿原则,甲方为考虑其房屋出租的效率性、连续性,特委托乙方管理出租其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合意,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委托标的物。
甲方将己方所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的房屋租赁事宜全权委托给乙方代为办理。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委托权限为:全权委托,甲方须另出具授权委托书书面凭证(附件一)具体权限如下:
1、房屋出租事宜(包含房屋的推荐、带看、签订租赁合同事宜);2、代收租金;3、管理房屋修缮事宜(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以实际票据为准));4、有关房屋室内设施的保管措施;5、其他事项。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房屋单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总计租金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退还条件及时间:合同期限届满,房屋水、电、物业费用等结清,室内设施无严重损坏情形。
4、委托房屋出租期限为3年,总计36个月;。
5、本委托为有偿委托,以本合同第五条1款作为依据。
四、委托期限计算。
本委托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总计____月。
五、委托租赁管理中产生的利益和负担:
1、房屋在租赁管理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租价格高于甲方委托价格,其中的差额利益归乙方以作为委托报酬。
2、在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如房屋空置(即房屋没有被承租的情形)给甲方带来的租金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并有权定期质询乙方房屋租赁管理事宜。
1.2甲方应保证其提供房屋权属原件与身份证明真实、合法、有效,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附件二)进行备档,保证不得有妨碍房屋出租的权属纠纷,因此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3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保管。
1.4甲方若在本委托期限内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等其他行为的,应依法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有权让甲方提供权属原件配合房屋租赁事宜。
2.2乙方应妥善管理租赁房屋以及相关室内设施,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主体结构,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妨碍乙方正常管理出租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补偿乙方的在管理租赁事宜中产生的必要支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违背诚实信用,有隐瞒重要事实和陈述虚假的行为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赔偿给甲方。
八、合同终止情形。
1、委托期限届满;。
2、一方或双方解除合同的;。
3、房屋无法实现租赁目的的;。
4、其他情形。
九、免责情形:
因不可抗力或者重大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目的履行不能的,当事人可免责。十、争议处理。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补充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产权人及共有人签字):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现住地址: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干份。
附件二:房屋权属及产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二
甲方(全称):(业主大会)。
乙方(全称):(物业企业)。
为保证小区房屋维修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具体约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与编号为《房屋维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二、双方的职责。
1、甲方的职责。
1.1保证委托乙方组织实施的工程,已按规定程序,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小组或业主大会通过,或者属《业主公约》中约定由乙方直接组织实施的项目。
1.2除声明保留的权利外,授予乙方组织实施该工程必需的权利,并根据需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1.3定期听取乙方对工程实施管理情况和本协议履行情况的报告,并对乙方履行本协议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4有权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工程监理和造价审核工作,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单位的具体职责,以甲方与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职责,如与工程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的职责发生重叠,相应职责的责任主体,由甲方决定,并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
1.5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项。
1.6对因自身过错给乙方、施工单位或其他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7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按本工程决算总造价的%向乙方支付报酬。
2、乙方的职责。
2.1确认甲方委托组织实施的工程,已按规定程序,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小组或业主大会通过,或者属《业主公约》中约定可由乙方直接组织实施的项目。
2.2按照甲方的委托,负责本合同项下工程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有关前期准备;工程实施过程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等。
2.3在开工前,收集、整理并向施工单位移交包括查勘设计要求在内的各种实施工程所需的资料。
2.4配合施工承包单位,协调处理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和周围邻里关系,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
2.5定期听取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情况的报告,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工程质量和进度、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其他有关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验收,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做出解释和整改。
2.6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实施及管理情况,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2.7确认施工单位的工作,复查、审核完成的工程量和付款申请,并根据有关规定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按时将甲方拨付的工程款,支付给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当或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的损失,依法要求赔偿。
2.8代表甲方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索赔;处理因施工单位施工不当,造成小区或居民财产损失和投诉事项的行为:包括要求施工单位临时停工、调整施工方案或赔偿损失等。
2.9对因自身过错给甲方、施工单位或其他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0如甲方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三、其他事项。
1、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通过以下第种方法解决:
(1)提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全部工作完成。
甲方(公章):
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x年xx月xx日。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三
现行最新的《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于2017年5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1999年1月22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5月3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订我省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7年5月24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路政管理和服务,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的路政管理及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路政管理是指依法对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统称公路路产)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及其周边区域等公路路域实施保护和管理的行政活动。《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对高速公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执法机构和队伍,将公路路政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具体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有关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做好有关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路路产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损坏、违法占(利)用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路建设规划和公路用地范围的规定,对公路使用土地范围及其周边区域依法进行规划控制和管理。
第七条新建、改建公路使用土地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划定,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并公告。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公路用地外缘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该标桩、界桩。
第八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路产进行调查核实、登记,建立健全公路路产档案资料。新建公路竣工时,应当同时建立公路路产档案资料。
第九条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服务所需砂石场、土料场、生产用地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划定并办理土地使用、矿产开采、规划建设等有关手续。
因公路建设、养护需要,依法在划定的砂石场、土料场内采石、挖砂、取土,以及在生产用地内建设公路管理站所和服务设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
养护中心、服务区、安全防护和技术监控设施设备、路政执法站点等公路附属设施应当纳入公路建设计划,由公路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并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收费公路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纳入收费公路建设运营成本。
第十条改建公路涉及改变公路线路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改建公路立项时,确定原有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单位,并在改建公路建成交付使用之日起十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办理管理和养护移交手续。
公路永久性停止使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整公路报废后土地的用途。
第十一条公路调整为城市道路的,应当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意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办理,并自调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移交手续。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有关部门接收并履行管理和养护职责。
第十二条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挖掘公路;(二)损坏、涂改、擅自移动公路附属设施;(三)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四)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堆放物品、违规停车、设置障碍、倾倒垃圾、焚烧物品、破坏绿化物、采石、取土、采空作业、挖沟引水、种植作物、放养牲畜;(五)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六)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七)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八)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九)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十)其他破坏、损坏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十三条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审批涉路施工活动时,应当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作业,并采取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和周期,确保公路安全和畅通;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三日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制作巡查记录,并共享巡查信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时,发现公路路产损坏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并协助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公路等级、里程、路况、养护定额、养护规范、检测评定结果和隐患评估报告等编制公路养护计划,并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公路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第十六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统筹安排公路养护作业时间和周期,加强公路养护通行秩序管理;可能造成交通拥堵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疏导预案。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依法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第十八条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应当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并公告。
已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依法划定并公告。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已划定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外缘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该标桩、界桩。
第十九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建设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通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置广告牌、宣传牌等非公路标志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条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公路一侧建设。
第二十一条编制城乡规划或者审批建设用地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邻近区域的,应当征求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并注明建筑物、构筑物与公路的控制距离。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林业、水行政等部门对公路沿线的江河、湖泊、荒山、荒坡、破损山体等进行整治,优化公路通行环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养护作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平整场地、恢复植被等措施,对施工作业场地及其周边生态环境实施修复和治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实行公路超限运输治理问责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通运输、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实施的公路超限运输联合治理工作机制。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建立公路超限运输治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公路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情况归集至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实行联合惩戒。
第二十五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省际公路路网的实际,加强与相邻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协调,建立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协作机制。
第二十六条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公路明显位置设置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或者设施。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行驶。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第二十七条禁止生产、销售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
禁止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现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煤炭、钢材、水泥、矿石、砂石、商品车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货物装运场(站)安装符合标准的超限检测设备,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并建立货物装载台账,防止超限货运车辆出场(站)。
第二十九条从事货物装载活动的经营者不得超限装载货物,不得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
第三十条货运经营者应当对所属货运车辆驾驶人进行依法装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不得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物。
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违法超限货运车辆。
第三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可以采取固定站点检测、技术监控等方式,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检测。
货运车辆途经超限检测站点和收费公路入口处时,应当按照执法人员的引导接受检测。
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在公路的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置货运车辆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超限车辆的称重数据、照片、视频监控等有关资料,经确认可以作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证据。
第三十二条新建收费公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入口处安装超限检测设备。已建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对收费公路入口进行改造,加装超限检测设备。
经检测超限的货运车辆,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拒绝其通行,并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
第三十三条经检测认定超限的货运车辆,应当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一)对运载可解体物品的,责令当事人卸载;(二)对未经批准、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后,需要继续上路行驶的,责令当事人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拒不接受调查、处理,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
第五章服务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加强对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和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三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公路建设单位、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加强服务区、休息区、停车区、观景台等服务设施建设,并保持服务设施完好,为司乘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汇总、发布公路基础设施、养护施工作业、公路交通阻断等与公路通行有关的信息,实现公众查询、网上办理路政业务、路网运行信息发布等功能。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收集、报送和发布公路养护、通行等信息。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确保满足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编制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以及其他影响、破坏公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因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或者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形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采取限制车速、间断放行、引导车辆泊停服务区等措施对车辆进行疏导。
第三十九条公路建设和养护单位应当做好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维护更新工作。标志、标线应当规范、准确、易于识别和理解。
第四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做好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等擅自占用公路的联合治理工作,建立共同治理的联动机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检查和制止各种破坏、损坏、违法占(利)用公路路产及其他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一条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并接受社会监督。
用于公路路政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统一的车身标志、示警灯。
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执行紧急救援任务、处理公路突发事件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标志、标线的限制。
第四十二条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必要时可以录音、录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四十三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公路保护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依法调查处理举报事项,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并为其保密;对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未经批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宣传牌等非公路标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依法确定的第三方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未安装符合标准的超限检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从事货物装载活动的经营者超限装载货物,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货运经营者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和公路发展规划实施的;(二)编制城乡规划或者审批建设用地,致使新批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三)未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涉路施工许可的;(四)未按照规定对许可事项实施监督检查,导致涉路施工活动、非公路标志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五)未依法履行公路超限运输联合治理职责的;(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四
甲方:乙方:丙方:
为加强“__”品牌的终端形象建设,提高品牌知名度及业绩增长,公司对优秀店铺进行扶持。三方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两年。
2、保证金:丙方需向甲方交纳1.5万元经营保证金,两年后无违约不计息返还。
第二条:违约责任。
1、丙方店铺实际位置必须与《装修申请表》、装修前图片注明位置相符,如有不符,甲方没收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丙方店铺必须执行协议第一条第5款规定,并且甲方品牌的陈列量必须达到总量的60%以上,如不达标,一经查实,将取消一切支持并没收保证金。
3、甲乙双方必须维护丙方的经销权利益,在同一区域不得发展第二家经销商(非正常渠道进货除外),如有违约,赔偿丙方已投入的损失。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五
为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挖掘占用公路设置广告牌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准予乙方挖掘占用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设置地点期限与《_____》公路广告(非公路标志)许可证》相同。
二、乙方施工期间不得侵占路面,不得损坏公路设施,不准影响交通安全。
三、因广告牌施工和占用期间倒塌等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因公路建设和管理需要时,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按期无偿自行拆除。
五、到期后十五日内乙方自行拆除,逾期不拆者,甲方将强行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到期后继续保留的.,由乙方于到期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按审批程序另行办理许可证。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六
沿线被管理者(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公路的完好畅通和标准化美化,维护公路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非因公路建设管理需要不得无端干涉乙方之正常活动。
二、乙方须负责门前达到“一低三化”要求。乙方门前地面要低于公路路面;门前场地须硬化;门前环境按甲方规划加以绿化美化;门前边沟按甲方标准浆砌化。
三、乙方保证门前“三包”。乙方包门前无声无杂物,公路设施无损坏、边沟畅通无淤塞。
四、乙方设置的平交道口须低于公路路面,并按甲方要求硬化规范。确因地形条件所限高于公路路面的,必须设漏水暗涵,确保雨水不排向路面。因公路建设管理需要须及时无偿拆除。
五、乙方非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在公路、路面用地范围内为下列行为:
1.设置棚屋、摊点、维修场及其他类似临时设施。
2.堆放垃圾、建筑材料及其他类似堆积物。
3.挖掘、排放污水、种植作物、沤肥及其他类似作业。
4.甲方依法禁止或限制的任何行为。
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若乙方无任何违反协议之行为,则于协议期满后退还全部保证金及相应银行存款利息,反之,则由甲方用此保证金代乙方履行协议事宜,多退少补。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失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上报烟台市公路管理局路政科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为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挖掘占用公路设置广告牌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准予乙方挖掘占用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设置地点期限与《______________》公路广告(非公路标志)许可证》相同。
二、乙方施工期间不得侵占路面,不得损坏公路设施,不准影响交通安全。
三、因广告牌施工和占用期间倒塌等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因公路建设和管理需要时,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按期无偿自行拆除。
五、到期后十五日内乙方自行拆除,逾期不拆者,甲方将强行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到期后继续保留的',由乙方于到期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按审批程序另行办理许可证。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八
为了加强商场的装修管理,为商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建立商场及商户展位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协议书。
二、商户装修严格按照商场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装修申请,必须服从商场物业部相关职能部门对商户整个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及工程质量管理。
四、商户申报的总用电容量如大于商场所提供的用电容量,则相关增容费用由商户承担。
五、现场施工临时用电严格按照商场临时用电管理规范流程进行;。
六、装修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商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进行。
七、商户装修电工进场须知:
3、商户装修各类灯箱应留有足够的散热孔,固定式灯箱应安装活动检修口;。
4、其他未写规定按商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执行,由本商场电工监督实施。
八、安全须知:
1、装修材料必须使用国家认可的防火、环保型材料;。
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未批准的用电器具,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
4、装修人员严禁在场地内吸烟,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并对情节严重者驱逐出场,禁止当事人再参与装修。
九、商场装修注意事项:
3、装修场地地面应保持清洁,装修垃圾及时清理;。
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张贴在装修现场入口位置,一份商场物业部备案存档。
商户装修负责人签字:
物业部签字: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诚信、互惠的原则,乙方在对甲方""的现状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承包经营甲方上述项目,并保证合法经营,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在甲方的直接领导下维护好市场的正常经营环境,达到指定的工作目标,其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1、市场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安全及消防防范的管理服务;
2、市场公共部位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的管理和服务;
3、协助甲方对商户租金、水、电、垃圾处理等费用的收取;
4、其他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范围的事项;
本合同期限为2年,及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有权对乙方的员工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可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4、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合法经营;
6、乙方有权对所属员工进行监督、调整、任免和奖惩等内部管理工作;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10、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合理建议及时纠正整改;
本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费包干价为每月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整)甲方应与每月_____日前按时支付给乙方。
如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签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及时整改,甲方将按_____元每次对乙方进行处罚,对拒绝整改的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3、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市场改造所获得的政府补助应属于甲方;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十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房)字[20__]第196号文件和京价(房)字[20__]第274号文件的精神,双方协商将(坐落位置),__年托管房屋合同书签定如下: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房屋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坐落套单元房,合计建筑面积__平方米,委托乙方维修和管理。
二、委托合同时间: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房屋时间自_年__月__日起至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三、委托代管房屋收费标准及服务范围:
1、小修服务费:2.36元/每平方米/年,应交纳__元。
2、中修服务费:5.42元/每平方米/年,应交纳__元。
3、电梯运行维修费:7.33元/每平方米/年,应交纳__元。
4、高压水泵运行维修:1.66元/每平方米/年,应交纳__元。
5、化粪池清掏费:0.3元/每平方米/年,应交纳__元。
6、小区共用设施维修费:1元/每平方米/年,应交纳__元。
7、生活垃圾清运费:21元/每户/年,应交纳__元。
8、管理费:2.40元/每平方米/年,应交纳__元。
9、税金:5.5%应交纳__元。
10、冬季供暖费:30元/每平方米/季,应交纳__元。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__年上述费用共计:__元。
拾万仟佰拾__元角分。
注:本协议不含大修基金,如遇超出维修范围内的.修理,按实际发生费用,各户均摊。
四、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每年__月__日前将上述费用交至乙方。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该房属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甲方有房屋的分配、调换权利,如甲方遇有住户变更(应持有单位证明)或出售、转让时应持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委托代管期内,甲乙双方应教育职工和家属爱护公共财物,共同搞好房屋管理。
3、为便于乙方管理,甲方同意在代管期内将房屋技术档案借给乙方保管使用,乙方须妥善保管,解除合同时将原档案退还甲方。
4、甲方应准确提供开户银行名称、帐号、以便乙方通过银行委托收款划拨,如甲方银行帐户出现空头,银行拒付时,乙方将按此合同总计金额按日累计加收甲方1%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另有新的政策性调价,双方均以新的文件精神执行。
6、在代管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乙方将向甲方发《撤管通知书》,三十日后退出该楼的管理及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经办人:经办人:
_年__月__日_年__月__日。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十一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协议: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资产为下列第______项:
1、货币资金,计人民币(或美元、港币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托管、登记的证券,详见清单,计____________股,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并按下列方法评估价值:
(1)已上市证券按委托前一日证券收盘价。
(2)尚未上市证券按发行价________倍计。
(3)其他资产,详见清单,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委托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日进行资产管理。具体从甲方在乙方开设专门账户并将资产交付给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3、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2、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产进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
4、乙方保证执行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5、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6、及时清算甲方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
1、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实际资产收益率为100%以下的,乙方计提实际资产收益的20%;实际资产收益率为100%以上的,实际资产收益率的100%以下部分乙方计提20%,实际资产收益率的100%以上部分计提50%。
实际资产收益=目前实际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
实际资产收益率=实际资产收益/期初资产总额×100%
2、当实际资产收益率达到100%及以上时,或本协议期满时乙方有权按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计提管理费。
3、委托资产管理期限到期后,实际资产权益低于期初资产总额,乙方不得提取管理费用。
4、乙方计提委托管理费时,甲方必须在达到计提管理费标准后的5个自然日内将管理费划转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此计提标准适用于期初资产管理总额为伍仟万元以下的,伍仟万元以上的管理账户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另行制定。
1、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减少委托投资款;
2、甲方在委托期限内要追加委托投资款的,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
3、甲方追加投资的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
1、存量证券处理:委托资产到期,乙方结算存量证券应遵循以下原则:
1)已上市证券按到期日前一天证券收盘价结算;
2)未上市证券按证券发行价的____倍进行结算。
2、资金结算划拨:
1)协议到期无存量证券的,按扣除有关税费和乙方分成后的余额结算;
3、结算结果以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为准;
4、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将结算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内;
5、存量证券的结算额可以与乙方应得的分成相抵销,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甲方对存量证券不再拥有任何权益,乙方无须征得甲方同意,有权决定存量证券的买卖和直接划转存量证券的交易资金。
1、如果本协议需延期,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期满之日30天以前,就本协议延期事宜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2、若本协议延期,甲乙双方可选择以下一种结算方式:
2)甲乙双方待协议规定的延期日期满后统一结算。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1、甲乙双方均应自觉履行本协议内容,不得越权行事。
2、如达到风险额度,乙方应及时了结所有头寸并于次日通知甲方。达到风险额度了结所有头寸之后,乙方应停止所有操作,本协议委托授权终止,甲方承担风险额度规定的损失,超过风险额度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达到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时未按约定时间向乙方缴纳管理费,除应向乙方交纳管理费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应付管理费的0.03%另行支付违约金。
4、在委托执行期内,如因甲方原因确需调拨资金或终止协议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由甲方全额承担由此造成的交易亏损,实际资产收益部分按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缴纳给乙方。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十二
学生姓名:学号:
为了确保学生安全,明确学生安全管理职责,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现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协议:
1、班主任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交通、活动、用电、消防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科任老师要协助班主任抓好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值班老师要按学校要求做好各时段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3、寄宿生大星期时,自行接送的家长要按学校规定时间做好孩子接送,并办好交接的相关手续,确保寄宿学生上学、回家的安全。
4、子女有突发性疾病或其他隐疾的,家长要告知班主任。
5、寄宿生回家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走反道,不在马路上嬉闹,不追车不爬车,一律走人行横道线,一律靠右行走,当过三(四)岔路口时要左右看看、前后望望,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方可前行。
6、学校负责接送的寄宿学生,家长要按学校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接、送,接送的老师要按学校要求安全地把寄宿生交给监护人或接回学校。
7、在自愿原则下家长应每年主动为子女办理学生安全保险手续,切不可因小失大。学生在校期间由于自已不慎或违反学校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身负责。
8、家长对子女应履行监护责任,凡是家长未尽责所造成后果,概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学生家长:
xx年xx月xx日。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乙方租赁承包经营甲方____生产线、生产场地及附属设施,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三)每半年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获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生产或经营许可。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的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场所、设备的结构、用途或功能。
(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经济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组织依法行使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承租、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六项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置、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具备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乙方的生产经营因违反法律法规、规范等规定,给自身、甲方以及周边相关方带来的损害、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
(十一)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又拒不改正的。或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生产经营场所、设备租赁承包协议》。
乙方在租赁承包的甲方生产经营场所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本协议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十四
乙方(受托方):
甲方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甲方在认可乙方对于风险账户的管理能力,及盈利能力的前提下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优势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资产的种类及评估办法。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资产为下列第()项:
1.货币资金,计人民币(或美元、港币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托管、登记的合约,详见清单,计____________股,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元。并按下列方法评估价值:
a.已上市合约按委托前一日证券收盘价。
b.尚未上市合约按发行价________倍计。
c.其他资产,详见清单,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3.合法资金账户,账户总金额为(美元、欧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总计账户个数________,账户详细清单包含账户细则及单个账户金额最少不得少于(美元、欧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二、账户管理。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账户为下列第()项:
1.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乙方指定的营业部设置股票在账户和资金账户,授权乙方在下列账户中进行资产管理。
2.甲方提供资金规模大于伍佰万人民币的资金账户,并授权乙方进行管理。
3.甲方提供多个资金账户,并提供乙方多账户管理系统。单个账户资金规模大于(美元、欧元、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资金账户委托乙方管理。
三、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体从甲方将资产交付给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资限制。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投资范围仅限于资金所在平台可交易的交易品种。
五、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投资,具体交易品种与买卖时机由乙方决定。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产进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
4.乙方保证执行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5.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6.及时清算甲方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
甲方:
乙方:
路政管理协议书篇十五
申请安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安装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作为____二期商住小区必须的水电气配套,经四川____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梓潼分公司与乙方的友好商谈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申请安装天然气。安装地点:____文峰街____二期商住楼。
二、由乙方组织施工人员按照《四川省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规范》进行安装,安装结束后根据该规范验收合格后通气。
三、产权划分:从表箱前接管点起的管道、调压器、计量等设施属甲方产权(从中压接管点至表箱前接管点的产权用户共享),由甲方管理。燃气设施的维护、检修均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护、检修、重建、改建等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由于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甲、乙双方约定安装工程费用的方式施工,如无特殊约定,甲方不得阻挠乙方继续施工和在其管线上发展用户,如甲方阻挠乙方施工和发展用户,协议签订时的约定金额即为废止,甲方应补交实际工程预算和约定安装费的差额,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气。
五、乙方保证安全、平稳、不间断的为甲方供气(因检修、出现突发事故等情况除外)。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总表每两年必须强制检验,分户表可随时送检,但使用期限超过十年的必须强制更换。
七、甲方不得擅自改变燃气用途,扩大用气范围,更换或迁移室内燃气设施,否则将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八章第四十五条处理。
八、管沟开挖和回填等土建由甲方承担,管道经过地方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承担,在安装过程中遇阻挠使工程不能继续开展时,乙方可停止施工,且不退还甲方所缴纳的安装款。
九、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为其安装的调压器、计量器等燃气设施位置交通通畅,便于乙方将来的检修,若因甲方原因致使将来无法进行安全检查、检修和抄表,乙方有权停止供气,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甲方不得购买和使用未经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推荐的燃气产品,安装燃气用具必须遵照相关安全规定,使用中保持通风良好。严禁将装有用气设施、供气管道经过的房间改为卧室,严禁在卫生间、卧室等密闭房间内安装和使用燃气用具。
十一、管道设计使用期限为10年。根据国家《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禁在地下燃气管道上修建建筑物、构造物,如果甲方违反相关法规,造成对燃气管道的占压或损坏,乙方有权停止供气,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安装结束后分别由用气户与乙方另行签订《燃气安装工程验收登记表》和《供用气协议书》。
十三、根据乙方目前的包干安装收费标准,乙方同意在小区内的所有管道由乙方建设,同时双方同意生活用气户在小区管道及燃气设施由乙方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安装乔松智能表3900元/户。本期工程共290户,以最终实际的安装数进行决算为准。户内安装费用计1131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壹仟圆整)。
十四、____二期庭院管道建设及调压设施共计费用为75544元,乙方同意免除甲方此项费用,不予收取。
十五、工程总计费用为:1131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壹仟圆整)。由甲方向乙方预支付工程款70%计人民币:791700元,乙方即进场施工,安装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整体交验,综合交验后(即点火通气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余款。
十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承办人:
承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____年12月21日20____年12月21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9243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