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精选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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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精选22篇)
时间:2023-11-08 05:40:19     小编:纸韵

读后感是对阅读过程中的感受、思考和体会进行总结和表达的一种文学形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信息和思想,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了。读后感是一种独特的表达方式,通过它我们可以向他人传达我们对书籍的理解和触动,读后感是一种写作方式,帮助我们提升自己的思维和表达能力,读后感是一种文学鉴赏和表达的方式之一,通过它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内涵和精神。怎样写出一篇有深度和思考的读后感呢?阅读一本好书后,写一篇读后感是一个很好的方式来记录自己的阅读收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灵感。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一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二

2,文锦去了哪里。

3,在西王母宫里的陨石的秘密。

4,在格尔木疗养院为什么有很多人在地上爬。

5,那一张天真的脸究竟是怎么回事。

6,为啥小哥不会老?

看书时想法蛮多,都写在了想法里,真正看完了去写缭乱的书评,倒是因为看的太急,没有整理大致的框架,反而不知道写什么好。

小哥为了自己背负着的使命,胖子因为自己想要的金钱,潘子则是因为身上的血性和对三爷的敬重踏进墓里,天真是为了满足自己强烈的好奇心,而且如果是对他的保护,一开始三叔就应该阻止他走进鲁殇王墓,因为下去意味着暴利和死亡,无论粘上哪个,都难以摆脱,所以后来三叔对他的一次次欺骗强说成是保护,个人觉得很是虚伪。

天真只是一个普通人,他和我们一样,很茫然地卷入一个巨大而危险的局里,他的犹豫和很多我们普通人身上都有的情绪让我觉得很有人情味,而他身上带着的人类美好品质让人觉得踏实,不是小哥那种遇到危险就像神明一样降临解决所有难题的那种踏实,是更像一个可以把后背留给他的朋友,遇到危险他可能也束手无策,但你知道他会陪你战斗到最后,不会出卖,也不会逃跑。这是天真身上的美好,可能因为这样,所以他的人缘也很好,值得作为被保护的那一个,就像守护着我们美好的童年。

可能这也是潘子和胖子一次次愿意陪他舍命寻找答案的原因。

其实我一直都不太懂,可能是作者没交代清楚也可能是我没留意,为什么潘子对三爷如此忠心。

我一直忍着没看结局,想着一般小说的狗血剧情,还以为潘子是最后的boss,看到文尾,不由替他难过,潘子只身一人,了无牵挂,想着他这样经常把脑袋栓在裤腰带上的生活他对钱财,权利,也没什么留恋。其实他和小哥一般,一直为别人而活,流血最多的,受伤最多的总是他,好像他从来不会疼痛一样。只要他在,他就会陪无邪一起战斗。在三爷失踪时,无邪穷途末路想要寻求帮助时首先会想到他,当他卡在山洞里,还在护送无邪最后一程。和很多肌肉大汉一样,他的耿直,他的血性,他的狠辣,他的江湖道义,他的细腻让人泪流满面。

我一直觉得小哥和潘子差不多。了无牵挂,茕然孑立。

我可能比较直,所以在很多危险的地方,小哥在无邪身边犹如天神降临的时刻,我觉得是一种巧合,毕竟俩人目的地相同。所以也就忽略了蛮多基情四射的细节。和潘子一样的悲情角色,只是小哥身上带着神秘的使命倒让读者觉得比较心疼,因为杨洋演的小哥太特么帅了,所以看到原型时也就诸多关注,倒是忽略了作者笔下小哥应有的风采。

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王胖子抢了小哥诸多戏,我一直觉得胖邪cp会更好一些。。。

在遇到危险时有胖子在就不会特别紧张,,,甚至在黑暗中笑出声。。。

胖子虽然贪财好色各种毛病,但本性善良,人也很开朗健谈,好像有他在就不会冷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笑出声。

当看到云彩死的时候觉得很难过,喜欢一个人尤其是他们这些人是件蛮困难的事,我还想着以后他和云彩在巴乃终老一生。没想到竟如此坎坷。

昂,作者还是很坑,,,

为什么不来个he结局,就是他们风烛残年,白发苍苍这种结局也好呀,活着就有希望嘛。

人心或许复杂,但我觉得人的本性还存善良。

我见过自私自利的小人,也见过他传递给我过什么。

人嘛,总是复杂。

还是要心存感激。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三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平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平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四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五

这不是读后感,这是读后感动我的那三段话,以及关于未来的憧憬。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收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关于盗八。”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form张起灵。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form吴邪。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form王胖子。

潘子死了,云彩死了,小哥进了青铜门,定下那个十年之约······。

看正文我没哭,看后记我是忍住没哭,希望在少年篇的小哥和天真能有幸福的结局。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六

首先借用三叔的一段话话,5年啦,笔记走了5年得时光,我终于看完了,我很难形容这个时候的心情,不算好,不算差,不算淡定,也不算激动。

真的很难形容,其实我在很久以前就一直在想,如果走到这一刻我的心情会是怎样的。我想过各种可能性,唯独没有想过这样的。

当我看到那封信出现的时候,我以为事情就这样完结,是不是有点失望,还好后面还有,导致了我的心情和三叔一样,如果是我想的那样,那封信一出来,谜底也接着出来,那之前我发那些解释给兄弟姐妹们看不是跑题了,我不是丢很大脸?还好接下来三叔还给我们一个安慰,就是关于小哥的结局。

对于小哥,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倾向比较喜欢他的,也只有这种结果才对得起小哥,毕竟小哥在我们心里走的是闷骚型路线,一闷就闷到底,一骚,就无比风骚。哈哈,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多人喜欢他,包括我自己,总是感觉小哥背负着恨大的使命,所以最后小哥的去处很和我的胃口。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七

这不是读后感,这是读后感动我的那三段话,以及关于未来的憧憬。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收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关于盗八。”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form张起灵。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form吴邪。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form王胖子。

潘子死了,云彩死了,小哥进了青铜门,定下那个十年之约······。

看正文我没哭,看后记我是忍住没哭,希望在少年篇的小哥和天真能有幸福的结局。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八

最近因为等某考试的成绩,心里有压力。为了排解,我是猛看各种剧集,动漫,小说,看得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太晚再上班累的。)。

当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在完结《盗墓笔记》的阅读。好消息是我的考试通过了(三年血汗啊),坏消息是盗墓笔记烂尾了。

要说有多烂尾,那真是无法形容,看完我居然觉得生气。话说我经常在网上看水平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都没有这么烂尾的。作者铺陈了太多的线索,读者都屏息凝神盼望着线索全部梳理,谜题全部解开,但作者只是把那些悬念放在一边,好像什么也发生过一般,楞结尾了。南派三叔也是卖了多少实体书的人,咋这么不负责任,不靠谱?我只庆幸我不是那从第一本就跟随的读者之一,到最后如此鸡肋,都浪费了读书的那些年青春啊。

第一本很好看,第二本又跟整个故事毫无关系,第三本又重回主线,第七本快结尾写张家楼那段还是蛮好的,有推向高潮的感觉,而最后一本却写得很平淡,为了结局而结局,为了悬疑而悬疑,结尾如此不负责任,让我回想前面感觉作者有些地方简直是在胡言乱语啊,随便写啊,根本没考虑后果啊--能不能兜得回来啊?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啊。格局小而完整同样可以是精品啊,很多文学名著故事本身甚至很简单,而是通过背景,叙事手法,描写方法,语言风格,对社会人性的剖析等因素,成为名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鬼吹灯当年倒是跟着看了。依稀记得初读第一部时的惊艳(与惊吓),和后面水平下降的失望,但后面即使水平下降,每个故事至少还是完整的,也记得那时候阅读中的紧张感。而且鬼吹灯刚出来的时候,语言也很有特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优点。

盗墓笔记我看得毫无惊悚的感觉,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现在看灵异故事比刚看鬼吹灯的时候多了,练出来了。话说,盗墓笔记里吓唬人的手法就那么两下,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虚惊一场,而且基本都是在每章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什么头发,人影,手,头……后面都看烦了,黔驴技穷啊,重复得太厉害。

还有一点是之前听说《盗墓笔记》吸引和培养了很多腐女,我不管自定义自己为什么吧,看bl漫画,小说也十几年了,就也凑凑热闹。看完书之后我想我是真不算腐女吧,我平时在街上也不会yy俩美男啥的,这种症状只有我在接触耽美作品头两年有过。在我看来,天真只是对闷油瓶有点执着,这在朋友里也完全可以嘛,更何况闷油瓶是一个神秘的人,人人都会对他有好奇心吧,看看他有多少粉丝就知道啦,天真也就是粉丝中能近距离接触自己偶像的一位嘛。

他俩我没太看出有什么特别值得yy的地方,那么多写得好的耽美文,看那些多直接多痛快,要说攻受共进退共同历险共度难关的强强文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天真要放一耽美文里我看还得算个弱受,身手不够厉害,内心不够坚强。

最后,我是不会推荐任何人看盗墓笔记的,烂尾得令人发指,如同一大坑。

鬼吹灯我推荐可以看看前面,毕竟故事可以独立,而且完整。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九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十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就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十一

1977.3.5,你诞生于世,吴邪,生日快乐!

愿麒麟从此年年常在,吴邪无忧岁岁平安。

心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天真无邪,笑意明灭,后来刚强得像是另一个人,冷静,果断,甚至是决绝。他逐渐成长为另一副模样,去赴他的十年之约,而你只希望他能一直好好的,希望自己能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告诉他,生日快乐,你是吴邪。哪怕是隔着书页,自语着。

吴邪,你知道吗?

我喜欢你。喜欢你狡诈小商人谈生意的样子,喜欢你做撒手掌柜欺负王盟的样子,喜欢你无比害怕却依然迎难而上的样子,喜欢你沿着蛛丝马迹认真推理的样子。我心疼你。心疼你戴上面具扮演三爷的样子,心疼你生离死别泪水滂沱的样子,心疼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我爱你,爱你的所有。

吴邪,你知道吗?

我从不觉得你是不存在的人,唯心主义也好,唯物主义也罢,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肯相信,你就存在这个世界上真实且温热地存在着,与身边的人与我平行时间里,或喜或悲地认真活着。而如今哪怕只见吴邪不见天真,你也是温暖的存在。

吴邪,你知道吗?

吴邪,你知道吗?

看着你从柔弱的水变成坚硬的冰,从七星鲁王走到长白天雪茫茫,从峻岭西藏走到沙海杀机暗藏,我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慢慢越积越多,你不再天真,但亦无邪。你说变化的不是自己,是别人的眼光;可知书外人只恨无法护你,篇外徒留痴惘。十年生死这一场,可叹你仍是那温暖不炽的光。愿时间终抚平创伤,荆棘中依旧坚定方向;来年月斜江上,仍期与君共忆这年岁漫长!

吴邪,你知道吗?

最遗憾的,是没能亲眼见证悠悠风雪长白之颠;没能陪你走过婉转情长西湖之畔;没能帮你分担跌宕前路世间冷暖;没能寻你身影百转千回踏遍河川;没能相伴度险人心难测苍海桑田。世间千般万种遗憾,只怪我听书入戏太深。不求有缘来生一日相见,只愿君天真仍在一世长安!

有人曾对我说对别人善良就是对自己残忍。无论走过多少墓葬,经历过多少生死,猜度过多少人心,受到过多少伤害,从鲁王宫到青铜门,从墨脱到沙海,遇见和错过,我知道你心中还是最初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8.17,我们陪你一起跨越千山万水,去到他的身边。

我想,未来的故事,一定是用我一生,还你昔日天真无邪。38岁生日快乐呐,小三爷!

延安育才红军小学六年级刘雨轩。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十二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k遇文锦。

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

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

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十三

在很多年前,我是非常厌烦读小说的。我觉得那是一个漫长且繁杂的过程,而我则是一个信息的速食主义者所以,当我结束了长达9本书的《盗墓笔记》的时候,我甚至被我自己所震惊。而,《藏海花》或者应该被叫做《盗墓笔记前传》我不得不说,我深深的陷进了南派三叔所创造的这个巨大的漩涡中去,并乐在其中。

故事的一开始,三叔就赋予小哥强大的身手与神奇的血液。而这些唯一的好处似乎只是为吴邪提供了绝对的安全感。确实,这种安全感是绝对的,不管对于谁但是,这些却为小哥带来了凄凉的人生。

记得故事里是这样描述小哥的:“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存在似乎与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连”。这种精神层面上的无感,是一种无能为力的空悲。于是,几乎整个故事的一半里程里,小哥都是在踏着自己的足迹寻找自己的过去。尽管这种过去是种折磨与悲痛但他别无选择所以,当小哥去青铜门履行家族使命前跟吴邪告别的时候,才会说:“我想,你大概是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吧”

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执着于这个故事只是,在故事的后续,希望能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命运有个温暖的交代。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十四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西藏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xx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一个十年之约;20xx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中国人在我们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通过亲眼目睹他们那样的盛况,但我自己心中的波澜亦久久教育不能为了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可以再次成为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十五

老实说我也是因为被铺天盖地才决定去看盗笔的。

是跟风也好,还是早就耳闻也罢,我就这么把这几本书给看掉了。

很早之前,我一直觉得这种类型的书籍不适合我去看,或许是被这打着盗墓旗号的小说给震慑到了,以为里面是什么鬼怪云集的恐怖故事。可是三叔的作品超出了我的想象,他所描绘出的世界是那么真实,让我不由得去相信书中人物是存在的。他们有着光辉的时候,黑暗的时期,生离死别,好似你我。三叔赋予这本小说的不仅仅是惊险刺激的冒险,还有着人性,社会,抉择,让我觉得这其实是本披着盗墓外皮的情感小说。

正如三叔的后记中写道,吴邪是个正常人,但他又是注定不平凡的。试想让一个正常人去作出不平凡的决定,这当中所需要的是多大的勇气与决心。吴邪的成长是可见的,连他自己都明显的察觉到,当初的天真无邪现如今经历了几次的死亡与历练,凭自身力量脱去了那个标签。

有些面具戴久了,就摘不下来了。

这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句话,它说的也许不只是解连环一个人,还有我们。我们都带着面具,我们无法赤裸地在这个社会生存,我们需要伪装,需要改变,需要适应。适者生存,就这样失去了自我。

作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要多传承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不只是去为赋新词强说愁。

盗笔带给我更多的,是感动。

在闷油瓶说着你不懂,就算我消失了你们也不会在意的话时,吴邪毅然说出了“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这类言语无疑是最能击中人心的。闷油瓶作为张起灵,封闭了情感,舍弃了过去,直至遇见吴邪他们之前长远的时光中都是一个人。吴邪对他说出的话,他恐怕是第一次听到。

不知道他听后,那淡漠的眼神中是否会起一丝涟漪。

我想他会的,因为他之后的言行印证了一切。

在巴乃的张家古楼,闷油瓶保护了吴邪。“还好我没有害死你”说明了他对于盘马的话是在意的,他和吴邪一样,都怕会害死对方,所以他会去努力,为了别人而努力。他本该对生死置之事外,他的确是这样的人,到最后也没变过,但他是关心他人的。说闷油瓶舍己为人总觉得措辞不当,他或许与夏洛克福尔摩斯(bbc)有些相像,虽然强大,不带着丝毫英雄色彩。他们都有名为吴邪和华生的挚友陪伴,并且为他们着想。

不过他们显然不会轻易说出挚友二字,要想让一个生活能力九级伤残者和一个觉得爱情只是化学物质失衡的人变得如此直白,他们身边的人一定会觉得是出了什么事,届时太阳从四个方位同时升起也不会觉得为过。

最后一幕,吴邪送张起灵往长白山。

从吴邪对闷油瓶专程来告别而明白其中的意义来看,吴邪明显已经非常了解这位专业失踪人员。于是他不顾一切,形象也好店铺也罢,死皮赖脸地跟上了闷油瓶。而闷油瓶同样也知晓吴邪的脾性,并没有阻止他执意前来。

“明天再走”吴邪在最后一晚说道,他不希望闷油瓶就这么进入深山,他在不舍,对于在帐篷外那个曾经与他出生入死的人。对方点点头,却还是不告而别。这一举动完全可以理解,果断地离开对两人来说都是最好的,就算吴邪再怎么不爽,他已经就这么走了。

本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说好诀别的家伙又回来了。他来将吴邪带到安全的地方,他来将一个鬼玺交付给吴邪,这是否意味着他终于愿意让吴邪承担一点责任呢,那本来该由吴家承担的责任。

再怎么不舍,千言万语汇成一个打晕对方的举动,这是最适合闷油瓶的告别。

“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

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用鬼玺打开青铜门,来接替我。”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十六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十七

在很多年前,我是非常厌烦读小说的。我觉得那是一个漫长且繁杂的过程,而我则是一个信息的速食主义者所以,当我结束了长达9本书的《盗墓笔记》的时候,我甚至被我自己所震惊。而,《藏海花》或者应该被叫做《盗墓笔记前传》我不得不说,我深深的陷进了南派三叔所创造的这个巨大的漩涡中去,并乐在其中。

当然,这不是今天要写日志的主要目的。关于这篇日志,我希望把主角的位置留给闷油瓶子张起灵,而不是关于三叔所塑造的老九门,甚至张家族人的那些云层后无休止的小秘密以及所谓的终极。亦或是张家族人与汪藏海横跨千年的较量。

如果说三叔加注到吴邪身上的是一种命运的包袱的话,那么三叔加注在小哥张起灵身上的则是不幸与凄冷那是一种残忍。甚至超过任何精神形式。

故事的一开始,三叔就赋予小哥强大的身手与神奇的血液。而这些唯一的好处似乎只是为吴邪提供了绝对的安全感。确实,这种安全感是绝对的,不管对于谁但是,这些却为小哥带来了凄凉的人生。

记得故事里是这样描述小哥的:“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存在似乎与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连”。这种精神层面上的无感,是一种无能为力的空悲。于是,几乎整个故事的一半里程里,小哥都是在踏着自己的足迹寻找自己的过去。尽管这种过去是种折磨与悲痛但他别无选择所以,当小哥去青铜门履行家族使命前跟吴邪告别的时候,才会说:“我想,你大概是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吧”

三叔用沉默寡言和几乎匮乏的面部表情掩盖了小哥所有的内心世界没有人知道小哥是否曾经感慨过命运,悲伤过年轮或许他在感情世界里的感知犹如婴儿在整部故事里,似乎只有吴邪真正的去关心过闷油瓶子张起灵的内心世界,尽管小哥把自己的世界封闭的很牢。但吴邪一直试图努力的靠近这大概是三叔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人生中唯一的温暖,尽管小哥对此的回应仍是冷淡的。他似乎并不懂的去表达一些东西。

当故事的最后,三叔果断让闷油瓶呆在大铜门后去守护终极十年的时候,所有人都为这么个可怜的人痛心着但三叔似乎并不愿意就这样放下折磨他的刀所以,在《藏海花》中,三叔又给他加注了悲惨的童年自小无父无母,苛刻又严格的训练,被采血当苦力,不顾惜他的生命,甚至目睹了族人相互厮杀的场面所有的这些他都是面无表情的面对着还要穷其一生背负家族的使命所以连吴邪都怀疑这个世界上究竟还会有什么事能让这么个人真正伤心呢所以,当他在喇嘛庙看到那座小哥哭泣的雕像时,会那么的震惊。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会让他哭泣呢这是一个让人有绝对的安全感却又有强烈保护欲的令人心疼的人物。

有很多时候,我甚至觉得闷油瓶子张起灵是三叔内心的一种设定那是一种脱离世界的向往,但又在这种向往中饱受空虚和孤独这种孤独犹如闷油瓶的世界一样,深入骨髓。

我不知道三叔的故事还会如何继续下去我只知道,关于这个故事,只要三叔想,他就可以无休止的讲下去打个比方,一开始或许会觉得三叔在编一个篮子,故事展开,继续,然后收网,最后结局,做成成品。但是,三叔却在编一个席子。一开始的篮子底儿“老九门纠纷”只是现在席子“张家族人的秘密与汪藏海的较量”的边缘部分。

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执着于这个故事只是,在故事的后续,希望能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命运有个温暖的交代。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十八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十九

这几天我把盗墓笔记重温了一遍,我很羡慕“铁三角”的友情,就像南派三叔在后记里写的那样,说他们是朋友,可是情义超出了朋友,说他们是亲人,可他们之间也有间隔,他们的情义可比所谓的闺蜜要多的多,可以说缺了一角,就毁了一个人的生活。

吴邪是一个最不能承担重任的一个人,因为他很珍惜友情,他怕朋友会受到伤害,他受不了生离死别,潘子死在张家古楼的时候,他多想背上他一起逃出去,可是他不能,想救可是救不了的感受,他最受不了了。又或者是小哥晕在张家古楼时,吴邪以为他死了,他以为铁三角缺了。你说吴邪懦弱,不是的,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

张起灵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他的过去对他来说无所谓,未来他也不在意,他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为别人考虑,但是他为吴邪想过,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有朋友的感受,第一次感受到了有人关心他的感受,第一次体会到关心别人的感受。

王胖子看上去是一个憨憨地幽默的普通小胖子,重情重义,每次到他的章节总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喜感,南派三叔称他为化可以解痛苦的人,把所有痛苦一一化解,使自己快乐,可以称之为佛了。他称吴邪“天真无邪”,他看懂了吴邪,一个天真普通的人,和他一样是重朋友的人,所以最担心的就是小天真,而吴邪最依靠的也是胖子和闷油瓶。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回到青铜门,与吴邪约定十年后让吴邪去找自己,留下了很多谜团,现在也有不少人把他们拍成电影和电视剧脑补接下来的内容。有人问为什么叫铁三角?因为铁三角他们共事次数最多,因此被人称“铁三角”,铁三角对他们仨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也是对他们友情的一种诠释。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二十

自从看完《盗墓之王》后,这是我第二次如此挚着地,接近疯狂地,不知肉味地看一本书了。

《盗墓笔记》一部长篇小说,本来我现在已经很少看小说了,特别是长篇的,很浪费时间。另外我现在觉得长篇小说已经不具备时尚可读性,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长篇小说都是以特定时间段的真实事情做蓝本而润饰成的作品。当作者花一年半载的写完的时候,那本书的可读性就过时了。大打折扣了。而那种纯粹的胡思乱想的,内容粗制滥造的就更加是不知所谓了,用余秋雨的话说就是在浪费生命啊。

我这个人,对于新奇的东西,玄疑的东西,历史方面的东西是很感兴趣的。人有了求知欲才能进步,有了创造欲才能够发展。而那本书的确是能够把人带入到这两个境界里去。且不说这本书的时尚可读性,就其拥有的畅销书的特性就可以引来大批的读者。

那么这本书究竟是怎么个样子呢?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世界之大之无奇不有,人类到底是进步还是后退本身就是一个迷。我们用有限的生命也没有办法去了解这无限的知识。

就让我们在这无限的知识世界里过把瘾吧!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二十一

因为身边做腐女的朋友很多,刚开始知道这本书是因为她们经常挂在嘴边的“瓶邪”。

开始,我只知道这是书里的两个主角,至于“瓶邪”则是腐女们在看书时歪歪出来的一堆cp。

真正接触这本书是在这个寒假,我去同学家借书随便帮她把把这套《盗墓笔记》带回来还给另一个同学。就是在这几天我开始看这本让众多腐女爱不释手的书。

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

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吴邪(天真)在爷爷的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和自己的三叔带上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张起灵(闷油瓶)就是其中一个。

在第一部里,他们遇到了胖子,虽然胖但是心很细,他们组成了一个人人羡慕的“铁三角”。

吴邪,一个本该不卷入这个事件的男孩,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胖子经常笑他‘天真无邪’,因为爷爷的笔记,他从此踏上了一条他本该不该踏上的路,一路走来他的变化很多,他不再天真不再轻信他人他不再没有心机他也开始算计别人,不再是当初柔弱的男孩,他变成了一个坚毅的男孩。

张起灵(闷油瓶):神秘的盗墓人有如同段誉食莽牯朱蛤而百毒不侵一般的拥有超强驱虫血液(被吴邪和王胖子称为老闷宝血),身上背负了巨大的秘密与他的长生不老勾起了吴邪对他的兴趣(瓶邪一定是这样来的!)职业级的突然失踪人员,曾对吴邪说“带我回家”。

虽然三叔(作者)在这本书里没有用很多优美的语句,还经常爆粗,但是给本书给我们带来了跟多的是羁绊,是感动,这些朴实的语音感动着我们的心,很多人会把书里的故事当真,就像最后一章张起灵在长白山对吴邪说的“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很对人真的会在明年(20xx年刚好是这本书完结的第十个年头)到长白山去,虽然会有人觉得不解,会说这又不是真的何必当真,可是他们就是这样存在我们心里,这是一种别人不懂的感情。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篇二十二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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