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计划的详尽程度和执行的质量。在制定方案时,应该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的措施。方案是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的一种具体行动计划。在面对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一个系统性的方案来解决。一个好的方案应当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能够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并达成预期目标。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和风险。一个完美的方案应当考虑到各种细节和特殊情况,深入分析和调研是制定优质方案的基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专项整治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销售油品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治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如有销售食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以及相关证照不符、证照过期经营行为。
(二)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对销售不合格汽柴油和车用尿素、无醇汽油以及掺混非燃料乙醇等违规替代品汽油的企业实施综合惩戒,加大对油品质量的抽查和检查,切实保障标准油品供应。
(三)打击计量器具相关违法行为。突出治理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精准度、伪造数据等计量违法行为,依法对加油站等相关企业进行计量器具的重点排查。
(四)打击成品油相关企业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严厉治理违反安全规定,擅自使用违规特种设备和设施不健全企业。加强对石油公司和加油站等成品油企业在压力容器使用方面的监督检查。
(五)案件检查和处理。对上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上报和处理,并依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依法处罚。
(一)配合牵头部门工作。各相关科室依据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市政府、各牵头单位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的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成品油质量问题,对违规成品油进行查封、扣押。
(二)加强销售企业监管。严查成品油质量,对成品油质量进行抽检,加强执法能力,明确检查范围,做到快速、准确。
(三)实行社会监督共治。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开展成品油市场治理,引导企业互相监督,并且畅通举报渠道,开展“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1日-1月15日,对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准备工作。
(二)专项治理阶段。20xx年1月16日-12月10日。开展联合检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一系列监督检查,形成线索追查常态化的严管新形势。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31日,迎接市政府、本系统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总结成果、完善机制。
(一)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手段广泛学习、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群防群守群治的氛围。积极宣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良好舆论导向。
(二)严格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做好“回头看”,解决问题、查缺补漏,落实解决检查中遇见的各项问题。及时沟通、及时汇报,确保检查的顺利进行。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肃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杜绝跑风漏气、对抗检查、干扰说情现象,严禁执法违法行为,严禁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专项整治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铁路运输秩序,使我市有限的铁路货运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缓解因公共货场装卸货物结构调整对我市铁路运输的压力,维护曲靖站良好铁路货物运输秩序,为广大货主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高铁路运输生产效率,根据省工信委、昆明铁路局有关文件要求,经市工信委和曲靖车务段共同商议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贯彻“公平自愿、公开公正、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合理调度、突出重点、强化责任。
工作方针:重视系统组织,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协作,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铁路货物运输正常有序,积极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铁路货运经营环境。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治理铁路运输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曲靖货场铁路运输秩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市工信委李绍坤副主任任组长,曲靖车务段刘荣全副段长任副组长。
曲靖货场铁路运输秩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由市工信委经济运行处王所明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曲靖车务段计统科科长陈俊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市工信委、曲靖车务段、地方铁路二货场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衔接、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三、专项治理工作内容、要求及时间
为规范我市铁路货运市场,有效解决货运中扰乱铁路运输市场的问题,由市专项治理铁路货物运输秩序领导小组牵头于3月8日起对全市范围内在曲靖发运货物的单位进行铁路货运代理的专项治理活动,内容如下:
(一)清查范围
在曲靖火车站办理发送货物的企业和业主。
(二)清查审核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年审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及完税证明
4.货物购销合同及相关发票
(三)清查审核方法
1.由曲靖市工信委牵头、曲靖车务段、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配合,组成清查审核小组,开展清查审核工作。
2.各货主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完税证明、货物购销合同及相关发票的原件,同时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上须标注“与原件相符”样,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相关证件资料原则上由企业法人执本人身份证向清查审核小组提供,如企业法人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3.清查审核结果对外进行公告,公布方式为:
(1)曲靖火车站货运室和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网。
公告同时上报云南省工信委、昆明铁路局,清查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接受各货主单位的监督。
(四)清查时间
3月9日14时至3月12日12时为企业申报时间,提供相关资料;3月14日8时至3月17日18时为公示时间;3月18日公布准入的企业名单。
(五)对清查审核结果的处理
1、凡对货主单位提供的证件资料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其在曲靖站发运货物资格(含路局已批复的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共用单位)。在年度中连续三个月没有提出请车计划及请求车批准后因托运人原因造成计划落空的在下半年的审核名单中将自动退出。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只限一人,一人只能接受一个企业的委托,不允许接受多头委托;发送货物量较大的生产企业,请企业法人提供书面委托证明书,必须是本单位的职工或按照法定程序委托的代理人,但不能超过5人,如一经发现取消发运资格。
3、经审核资料符合规定的,已与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签订共用协议货主单位继续在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办理货物发运业务。未签订共用协议的单位,曲靖车务段按照专用线共用管理规定向昆明铁路局申报办理共用。
4、对批准到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办理共用的单位,按照保证重点企业、重点物资及关乎民生问题物资运输原则安排运力,对其他货主单位按照其度发送运量比例分配运力,严格执行排队装车制度,由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排队装车办法,报清查领导小组审定后,曲靖站监督实施。
5、受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货运设施设备能力、装卸作业组织能力、取送车作业能力影响,不能满足货物运输需求时,各货主单位可根据自愿、货源区域划分的原则,就近分流到马龙、珠江源战略装车点,各战略装车点按现行综合服务费用下浮不低于10%积极给予接纳。
四、申报程序
(一)由货主单位自愿提出申请;
(二)根据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运力量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后报曲靖车务段;
(三)曲靖市工信委与曲靖车务段共同审核后报省工信委和昆明铁路局审批。
五、运力安排原则
(一)对纳入计划的企业按上年度发送货物量占全年发送货物量的比重安排;
(二)重点企业、重点物资优先安排;
(二)单位产品价值高的优先安排;
(三)污染小的产品优先安排;
(四)属国家限制的危险产品不安排。
六、各部门职责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可变因素多,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信部门
主要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审核上报工作,提供曲靖市重点企业名单。
(二)曲靖车务段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运输政策和铁路运输法律及规章制度。
2、按照“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方针,优先安排关系到国民经济、国防需要和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及重点企业、重点用户的物资运输。
3、充分合理分配运输能力,确保重点物资、重点企业及关乎民生问题的物资运输。
4、加强对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督促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规范铁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广大货主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
5、督促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专用线运输(安全)协议,加强对共用单位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专用线货物运输安全。
6、督促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加强装卸车作业组织效率,完善货运设施设备,提高运输组织能力,强化货区货位管理,优化运输生产组织能力,提高运输组织效率。
7、合理安排、组织运力,对地方铁路公司上报的下年度签订共用协议的企业名单,会同市工信委共同审核后,上报省工信委和昆明铁路局。
(三)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铁路法规,严格履行专用线运输(安全)协议,加强对共用单位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专用线货物运输安全。
2、接受曲靖车务段监管,优先安排关系国民经济、国防需要和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及重点企业、重点用户的物资运输。
3、规范经营行为,为广大货主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
4、加强装卸车作业组织效率,完善货运设施设备,提高运输组织能力,强化货区货位管理,优化运输生产组织能力,提高运输组织效率。
5、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标准,严禁擅自提高价格。
6、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应建立健全专用线共用管理办法,明确专用线共用准入及清退原则,建立客户信誉度档案,相关制度及办法上报曲靖市工信委、曲靖车务段审批后执行。
7、对下年度提出签订协议的单位企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上报曲靖车务段。
七、到达曲靖站货物运输的处理
1、原到达曲靖站公共货场的货物,原则上安排到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按共用办理。
2、受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货运设施设备能力、装卸作业组织能力、取送车作业能力影响,不能满足货物到达需求时,曲靖车务段应按云工信交通〔〕547号文件要求立即启动曲靖地区运输堵塞应急预案,向马龙、珠江源战略装车点分流。
八、其它
(一)对此次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并纳入月度路地联席会议内容。
(二)下年度新申报的单位(企业),按有关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
(三)2月15日至3月8日符合准运条件的企业单位,为公共货场装卸货物结构调整产生的滞留物资提供通道,在短时间内安排运力(需企业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另行通知)。
专项整治方案篇三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紧紧扭住抓牢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两办《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落实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矛盾、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并重,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梳理省两办《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深刻吸取一些地区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重点排查两个方面突出问题和四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一是分析研判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不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了解掌握不够。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还需久久为功,一些地区把安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不够,产业布局不够合理,生产智能化、安全本质化水平不高。三是安全投入不足,一些地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企业泄漏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不完善,部分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老化。四是应急处置力量不足,部分大型企业未按要求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部分企业没有建设相关工艺处置队和应急处置队。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监管执法力量配备不足,监管执法人员缺少专业实践经验,不懂不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已经明确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有的落实仍不到位,安全风险因素考虑不足。三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配备化工专业技术团队、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基层班组,一些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只挂名不履职。四是信息化监控手段运用效果不好,部分化工园区和企业仅满足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系统、“五位一体”信息系统的建设,没有注重发挥监测监控的实际作用。相关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尚未建立贯通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系统,更未实现区域联网。
(三)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一些精细化工企业没有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部分涉及高危工艺的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水平不高,操作人员专业能力资质还没有全部达标。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辨识工具掌握不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未形成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三是化工企业老旧装置数量多,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风险增大,预防性维护和常态化监测监控措施跟不上,腐蚀泄漏风险增大。四是一些地区化学品储罐区缺乏科学规划,设计建设水平不高,安全设施与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五是部分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本质安全水平低,紧急切断、气体检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不完善。
(四)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问题仍有发生,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治理工作仍需推进。二是源头充装查验、特定时段禁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三是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进展迟缓,车辆动态监控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少数危险化学品港口企业储存作业风险辨识管控不够严格;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还存在超范围经营、谎报瞒报货物种类问题。五是油气长输管道缺乏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高后果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六是部分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鉴别鉴定不及时,不主动申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二是部分地区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落实项目源头审批、危险废物监管、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合执法、联合会商联动机制力度不够。
(六)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部分化工园(集中)区功能定位不明确,主导产业不清晰。二是部分化工园(集中)区一体化管理水平不高,信息化平台、封闭化、危化品专用停车场、特勤消防站、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实训基地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投用水平有待加强。三是部分化工园(集中)区专业监管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省安委会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由省应急管理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立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建议。各设区市参照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和专家组。(各级安委会负责)。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苏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完善部分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省安委会要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省两办《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和《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南京铁路办事处、民航江苏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落实《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省、设区市、县(市、区)应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负责)。
4.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储存量大的港区应配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化工园区应单独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不少于10名专职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并配备安全总监,化工集中区配备不少于6名专职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专职人员75%。要确保招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岗专用。(各级党委政府负责)。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指导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准入、安全审查、建设、试生产、竣工验收全过程安全风险防控。(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安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安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6.全面落实石油储备库等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整改方案,开展本质安全提升专项整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完成“一库一策”问题隐患整改和“四个系统”改造提升,加快推进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建设企业端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省应急管理厅负责)。
7.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对硝酸铵、硝化、光气化、氟化、有机硅等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组织开展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企业专项治理,按照《江苏省重点化工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验收规范(试行)》,9月底前,完成硝化、氟化、重氮化、光气化高危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验收。12月底前,编制完成17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安全操作规程指引,指导企业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省应急管理厅负责)。
8.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企业中,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且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装置,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管控,建立“一装置一策”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实现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严格管控一批。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督促企业对高风险和较高风险老旧装置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估,对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老旧装置每年开展一次评估。(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9.全面贯彻落实六部委《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6月底前,完成全省29个化工园(集中)区的复核认定。开展化工园(集中)区专家指导服务,推动化工园(集中)区落实“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4月底前,完成全省29个化工园(集中)区安全风险等级复核评估。开展“十有”提升、实施“两禁”整治,进一步提升化工园(集中)区封闭化、危化品专用停车场、特勤消防站、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等重点工程投用水平,增强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推进化工园(集中)区建设化工实训基地。推动化工园(集中)区建设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配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监控设备,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化工园(集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持续推动全省化工园(集中)区降低安全风险等级,20xx年底前安全风险d类化工园(集中)区占比超过5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严格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配置智能视频监控、传感器、智能阴极保护桩、自动响应等管道智能化感知设备,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完善全省油气长输管道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确保管道安全。(省安委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对航行省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安装动态监控系统。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装卸环节安全管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并登录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装货环节)进行确认,形成装货电子记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江苏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集中)区应当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省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会同公安、应急部门,对全省高速公路科学统筹、合理布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服务区差异化停放加强研究,制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区域建设标准,同步探索在高速公路建设专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区。在盐城试点规划设置国省道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位,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项目建设(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江苏交通控股公司分别牵头,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港口企业储罐等重大风险。(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统筹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运行,督促企业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热氧化器(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估,确保企业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面排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点整治化工园(集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14.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行线上线下执法模式,用好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线上发现违法线索,线下固定证据,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实现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结合“五位一体”信息化平台,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率先建设网络安全培训空间。(省应急管理厅负责)。
16.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高危工艺企业、化工园(集中)区等开展精准指导帮扶。推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高危工艺企业、化工园(集中)区等建立安全管理交流平台,分享优秀企业安全管理经验。(省应急管理厅负责)。
17.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20xx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轮训,持续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开展集中轮训。(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18.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建设,各地可以通过招录、选聘、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等方式,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短缺问题。落实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的要求。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实训。支持相关高校设置应急管理学院,培养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支持相关高校在一级学科“安全科学与工程”或“化学工程与技术”之下自主设置“化工安全”二级学科,推动化工安全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省教育厅、省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20.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迭代完善系统功能,按照特别管控(红色)、重点关注(黄色)和一般监管(绿色),常态化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实现部、省、设区市、县(市、区)、化工园(集中)区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信息共享。推动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使用,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完成应急管理部确定的2家化工园(集中)区、2家企业“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工作,推进化工园(集中)区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特殊作业许可、智能巡检、人员定位等基础功能数字化,做到精准预警风险,系统管控风险。(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广应用新版化学品登记系统,拓展化工医药企业登记范围,督促企业核准“一书一签”,对每个企业每种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省应急管理厅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各设区市要对照本实施方案,20xx年1月底前完成具体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任务清单,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落实,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责任链条,建立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的工作责任制,按照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加强工作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本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通报有关情况,并纳入对设区市政府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等方面,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同时,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联合惩戒。
专项整治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运输车辆运输作业秩序,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抛、撒、滴、漏及扬尘现象,维护道路市容环境秩序,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整治活动,强化对工程运输车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章车辆的打击查处力度,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1、调查摸底及宣传教育。各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渣土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对各企业的工程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及时更新档案。对各企业开展相关的法规宣传及教育,并督促企业对驾驶员进行传达,营造渣土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城市道路整洁有序的和谐氛围。
2、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采取以块为主、设卡布控的方式,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章车辆,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无密闭运输、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整洁美观,扬尘现象有效改善。
3、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把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关,凡未取得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未按照规定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和市容环卫责任的、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gps装置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
1、摸底检查阶段(xx日-16日)。对辖区内渣土运输企业的车辆逐一统计,更新台帐。在摸底过程中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检查:
(1)车辆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离开工地大门时做好清理及轮胎冲洗工作,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的运输、存储做到遮盖密封。
(2)车辆应当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渣土运输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应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位置,不得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3)建筑垃圾运输辆应当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泥浆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车体应在建筑工地围护栏内冲洗干净,不得抛、撒、滴、漏及扬尘;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在摸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各区要成立工作班子,细化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本次整治工作大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xx月17日-31日)。由各区为主,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根据各区工地分布情况,在重要路口设卡设点,对过往工程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主要查看:
(1)车辆是否办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2)车身是否清洁,有无采取密闭措施;
(3)是否存在抛撒滴漏和带泥行驶现象。一经发现问题,严肃进行查处。
3、落实长效阶段(20xx年1月1日-xx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集中整治,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每周开展2次以上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工程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要发挥“以块为主”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好本区的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区各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联勤联动。
3、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单位要贴近一线,利用各种形式,再掀宣传高潮,为本次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采集、编报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专项整治方案篇五
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06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
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1、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
2、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
3、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
(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
(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
(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
(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
(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
(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规划方案《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
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
第三阶段(12月下旬-2006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
专项整治方案篇六
按照“全面整治、源头控制、综合执法”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分步实施”的方法,在全县开展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力争通过2个月时间,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消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市场秩序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全县餐饮消费市场环境长效管理水平,引导和促进餐饮业健康稳定发展。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场所,重点是宾馆、酒店、饭店和餐饮连锁企业等。
(一)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三)未经食品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经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腐烂变质、超保质期等不合格食品原料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行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等。(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设置最低消费的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排查摸底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下旬前):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动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排查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突出问题,摸清各类餐饮企业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基础台账,摸排梳理工作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对账单”,逐类、逐条明确整治措施,确保有的放矢地开展餐饮消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制定统一的整治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县级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整治措施。要根据以往工作中掌握的线索或群众举报组织力量“边排查边打击”,在餐饮消费领域提前形成高压整治态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成员单位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针对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滚动开展打击整治,强化拉网式检查治理,严格落实日常监管举措,集中打击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持续营造严管、严整、严打各类扰乱餐饮消费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健全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流转、解决处理、舆情监测、舆论导控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餐饮消费市场管理常态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整治行动,成立以刘沛芳副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县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任联络员,具体负责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联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并尽快安排部署。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细化检查整治标准,量化分解工作目标,主动强化各项管理、整治措施,对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对重大、疑难问题或重要的举报线索,领导小组建立牵头查处责任制,根据问题性质、规模,确定办理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限期办结。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持对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照经营要先指导规范,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提升,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对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形成合力,长效管控。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以自律机制、监控机制和查处机制为重点的长效机制,使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推动建立餐饮消费市场监管常态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宣传手册等有关媒体,积极宣传整治成效,营造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形成自觉遵守文明规范、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制止餐饮消费市场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不断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六)创新方法,共享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学习,创新方法,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每月25日前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上报本级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行政处罚情况。
专项整治方案篇七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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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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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方案篇八
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教育,本人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现将本人对本次活动的开展,谈谈自己的体会及看法。近年来,金融案件频发,发案率仍然居高不下,防案形势非常严峻。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好、落实好造成的。通过近段的学习,我们发现这些案件除暴露银行业内部管理松懈,有章不循,处罚不力等问题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忽视了员工道德风险的控制。最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各自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意义,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近几年来,大部分信用社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信用社,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有的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形式学习。
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责任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情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从以上几个方面看,本人认为:要做好案防工作,关键是人,农村信用社发展务必牢固树立人本观念。
一、树立“人本意识”,提高思想教育水平。大家都知道,信用社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林林总总,不可谓不全,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但是好多制度在许多职工看来只是墙上的制度,并没有很好的予以落实,规范自已的行为。究其原因,是大家的思想意识在作怪,是农村信用社长期的员工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岗位安排僵化,老好人意识严重的结果。
本次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教育活动,首要解决的就是一个人的意识问题,应该使大家认识到,制度并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指导实际工作的。特别是本次活动中所例举的一些案例,对每一位员工应该是有很强的震憾,比如《20xx年农村信用社系统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的通报》、山西金融诈骗案的报道,特别是发生在我们身边黄石信用社案件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及秀屿区埭头信用社职工脱岗事件的处理决定,使每一位员工真正认识到搞好内控制度,并不是领导的责任,也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关系到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的事情,一人不遵守内控制度,就可能给别有用心的人以机会,最终损害的是集体的利益,更是自已的利益。因此,模范地遵守内控制度,不仅仅是对自身的爱护,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在这个方面,农村信用社应该将本项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真正使每一位员工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自觉。
1、要经常性抓好员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常到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做到警钟常敲,预防针常打。
2、抓好员工监督管理,健全要害岗位、重要环节人员轮岗,异地交流制度和相互制衡机制,严防内部工作人员互相勾结,共同作案。
3、抓苗头,抓落实,抓薄弱环节,确保案防措施到位。对于地处边缘的网点及员工作为案防工作的重点,强化稽核人员的岗位责任,采取现场稽核,重点审查和非现场监督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序时检查和岗位离职审计。
4、建立健全好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重视员工道德风险防范,严格操作流程,把对员工思想排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同时对员工“班前看神态、班中看情绪、吃饭看胃口、交流看心情、下班看快慢、班后看做啥?”通过这“六看”,基本上能够及时发现员工心态是否失常,做到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将各种诱发案件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违章违纪的代价。长期以来,信用社内有章不循现象严重,不能将制定各项内控制度的良好初衷落到实处,是导致各项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模范执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实,才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后续跟踪和监督工作,对于严重违反内控制度的要严厉予以处理,要让每一位违章违纪的员工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有切身之痛,严重的更应清理出信用社队伍。
三、完善工作机制,防范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各项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每一件有内部员工参与的案件背后,无不有作案人长期处心积虑的身影,他们正是利用了工作机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精心准备,伺机作案。我们要通过工作机制的转变,来防范道德风险转化为实际风险。比如,在工作机制方面,可以以制度化的形式进行岗位轮换,以制度化的形式做好稽核监察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员工的培训工作等等。总之,要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四、黄石信用社案件的教训与思考案件发生后,本人认真反思,总结经验教训,主要有以下几点:
1、应深入落实内控制度情况的检查工作。该案件的发生,虽然是由于两人的相互勾结形成的,但该案时间跨度这么长,帐务、凭证等管理混乱,却长时间无人知晓,主办会计离职审计也轻易过关,说明各级包括黄石社在内的内控制度的落实检查稽核上必须加强,一些流于形式的工作方法也要切实改变。
2、应重视重要岗位人员的交流工作。许建良任主办会计长达7年时间,林辉任柜面会计时间也长达4年,这为两人的相互勾结提供了很好的机会。近几年来,信用社的人事安排僵化,各岗位人员罕有交流,大家长时间在一起工作,相互熟悉,相互信任,抱成一团,即使发现问题也往往隐瞒不报,力求自我解决,这也是造成该案长期不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3、应千方百计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从案情来看,他们作案并不是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特别是作为替班会计员,当班出纳员等,业务素质低下,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认真核对帐务,轻易放松了原则要求,为他们的作案提供了方便之门。
4、应切实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从案情来看,信用社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部分员工受拜金主义及享乐主义思潮的'影响,法制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老好人意识及随大流意识严重,在原则问题上容易放松自已。同时,对于员工的家庭生活、社会交际圈子缺乏了解,不能从日常生活的表现中发现问题。通过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区联社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专项整治方案篇九
组长:。
副组长:
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深入彻底开展河道水葫芦集中打捞,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从即日起至8月17日前打捞结束。
(一)强化工作措施。各村要高度重视河道水葫芦打捞清理,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专业打捞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水葫芦整治任务。
(二)强化长效管理。各村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保障投入,常抓不懈的原则,实行河长负责制,在全面清理水葫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长效保洁机制,明确日常管理职责。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各责任河段水葫芦整治工作督查,对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专项整治方案篇十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xx〕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xx〕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有关精神、部署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全局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实际,县局党组决定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整治“为官不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__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一届五次、六次和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的探索实践,以“践行‘三严三实’、深化‘三实三同’、推进从严治党、依法治县”为主题,认真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大力弘扬文朝荣、彭练基、胡索文精神,结合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完善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同时,对照“为官不为”的十个方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全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整治慵政、懒政,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态,切实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等“不严不实”突出问题,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推进转型创新、跨越赶超、同步小康上见实效。
二、工作重点。
通过专题学习、研讨和作风整治,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谋事创业做人的行为准则,切实把从严从实的意识强起来、从严从实的风气树起来、从严从实的规矩立起来,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盯紧“僵庸懒浮散”,着力整治“为官不为”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理想信念动摇。党性意识淡薄,信仰迷茫、精神迷失,认为共产主义虚无缥缈、遥不可及,缺乏政治敏锐性;思想保守僵化,只当“评论家”,不做“实干家”;“一叶蔽目”,对县情、局情认识不深、研究不透,只见困难、不求,缺乏发展自信和跨越自信。
(二)群众观念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感情不深,摆不正同群众的关系;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接待接访群众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喜欢对群众指手画脚,工作方法简单,习惯于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不尊重群众,不听取群众意见,喜欢给群众作主。
(三)精神状态不佳。精神萎靡不振,善于当“泥菩萨”、“稻草人”,整天怨天尤人,强调客观困难,忽视主观改造;事业心不强,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拼劲和闯劲不足;不敢争比,不敢直面矛盾,缺乏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敷衍了事。
(四)法纪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党内生活不正常、不严肃、不认真;不讲规矩,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任性妄为;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顶风违纪搞“四风”、不收敛不收手;上班时间玩手机、逛网店、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借调研、检查之名到景区游玩,到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吃喝和娱乐消遣。
(五)素质能力不够。习惯于“吃老本”,不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注重认真细致调查研究,缺乏科学创新方法,只见表象,不看本质,只研究个案,不把握规律;对上级精神吃不透,对形势任务不熟悉,找不到工作方向,找不到工作切入点;工作方法不得要领,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面对工作难题束手无策。
(七)落实执行不力。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工作不及时落实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情况不催不报、催了迟报;工作抓不住重点,工作事务“一团麻”,眉毛胡子一把抓,工作效率低下,质量不高。
(八)怕事不敢担当。工作中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工作怕担风险,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打不开工作局面;怕得罪人,明哲保身,不敢碰硬,喜欢“和稀泥”、当“老好人”;关键时刻表态模糊、绕山绕水,不敢果断拍板,贻误问题处理。
(九)工作作风漂浮。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热衷电话调度、遥控指挥;调研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写调研报告不思考,东拼西凑,交差应付;决策不科学,习惯于“拍脑袋”、“凭经验”,甚至搞“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劳民伤财,贻误发展;喜欢摆花架子、喊空口号,造“典型”、搞“盆景”、出“经验”。
(十)相互推诿扯皮。工作推进效率低,时效观念差,该办的事不办或者拖着办;各吹各号,各弹各调,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无人管;对一些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问题“绕道走”,工作“耍滑头”,办事“踢皮球”,能推则推,能拖就拖。
方法措施。
(一)强化思想教育。全局党员干部要深入学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论述及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批示精神,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找思路、解疙瘩、明方向。学习以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1.上好一次党课。县局主要领导要通过讲党课的形式对本系统的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党课必须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讲清楚“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二是要讲清楚“不严不实”、“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三是要讲清楚落实“三严三实”、整治“为官不为”的具体要求。
党组班子成员也要结合分管(联系)工作,在一定范围通过讲党课的形式,对分管股室、分局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讲党课要注意统筹,分管领导和联系领导之间要相互沟通,有序安排,防止时间扎堆、内容雷同、对象重复,避免领导干部层层讲,党员干部重复听、一窝蜂的现象,原则上领导干部只讲1次,党员干部只听2次。
县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分别组织党员干部围绕“践行‘三严三实’、整治‘为官不为’、深化作风建设”进行讨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全局营造落实“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推进“为官不为”纵深整治、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讨论情况于6月下旬报县局办公室白庭兰同志处。
2.开展专题研讨。县局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深入学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重点研读《__谈治国理政》、《_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文朝荣群众工作六法》等书目,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讨论。讨论发言要体现自己的所学、所思、所想、所得,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作好充分准备但不照念稿子。重点分三个专题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
严以修身专题。原则上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重点学习研讨如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如何站稳党和人民立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如何贯彻落实__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思想,以“弱鸟先飞”的意识、“滴水穿石”的精神、“四下基层”和“马上就办”的作风,牢牢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深化“三实三同”,深入推进__“开放创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同步小康”,增强发展自信、跨越自信、小康自信,推动__扶贫开发决战决胜;如何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树立良好家风,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严以律己专题。原则上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重点学习研讨如何严格遵守党章,落实__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落实省委“八个决不允许”和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十不准”要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__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杜绝和防止“七个有之”,维护党的团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搞团团伙伙,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遵循组织程序,不超越权限办事,不搞先斩后奏;服从组织决定,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让他们擅权干政,不让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严以用权专题。原则上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重点学习研讨如何坚持用权为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力,敬法畏纪,为政清廉,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不搞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科学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努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如何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推进工作,敢于担责、“为官有为”,坚持主基调主战略,深化“三大主题”、守住“三条红线”,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如何切实提高谋划力、执行力,全面完成“__”规划目标任务,谋划制定好“__”规划。
3.开展“三严三实”警示教育活动。时间安排在7月中旬。警示教育要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组织学习中央编印的《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安全警示录》和省、市、县编印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材料,促使活动对象敬畏宪法法律、敬畏党规党纪、敬畏人民群众。
通过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集中观看反面典型教育片等形式,从周__等违法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训。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刻认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破坏党的团结的巨大危害,深刻认识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对党的形象的严重危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警惕长存。同时,要认真学习焦裕禄、杨善洲、文朝荣等先进典型事迹,就近就地参观红色革命遗址等,集中开展彭练基、胡索文等精神的学习、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以先烈先辈先进为镜,见贤思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4.高标准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今年年底前,要以“践行‘三严三实’整治‘为官不为’深化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借鉴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功经验,县局班子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对照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并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教育实践活动中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查摆“不严不实”问题,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注意在触动灵魂上下功夫。会前,要紧扣“三严三实”,对照“为官不为”的十个方面,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问题。会议准备阶段,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要直截了当,既主动说出自己的问题,又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把问题谈深谈透,找准找实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及“僵庸懒浮散”的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防止和避免笼而统之,千人一面,表面化、脸谱化。会议要邀请上级纪检、组织部门到场指导。会上,要弘扬整风精神,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认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二)深入自查自纠。县局机关、各分局、大队、各办事窗口部门要紧紧围绕“为官不为”十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征求意见、陪同办事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普通群众、服务对象和企业的意见、建议,找准找实党员干部存在的“为官不为”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议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并督促抓好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同时,还要对教育实践活动明确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看各单位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及中央、省委和市委提出的专项整治项目落实情况。
全面推行“马上就办”工作制度。要认真抓好《__县干部作风“马上就办”实施办法》、《__县干部作风问责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的落实。在“马上就办”中改进服务,在“马上就办”中发现问题,用问题来倒逼改革,通过改革来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县局各执法、办事窗口单位都要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并于6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县局办公室。
(三)实施重点整治。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官不为”作风整治督查组,抽调有关人员,灵活采用实地调查、暗访走访、录音录像、电话咨询、模拟办事、跟踪办事等方式进行督查。通过公开投诉热线、设置意见箱、召开意见征求座谈会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核实后迅速处理并及时公布。对在督查中发现有“为官不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查证事实清楚的,根据情节不同,给予预警提示、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召回管理,直至追究责任,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做到严查严管,抓早抓小,久久为功。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既查处当事人,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严格考核奖惩。抓好《__县干部作风督查考核办法》、《__县干部作风预警制度》相关任务的落实,坚持把定量与定性、动态与静态、内部和外部、平时与年终结合起来,创新考核方法,强化考核导向,加强干部实绩档案建设,建立干部实绩公开制度,使干部作风考核真正成为推动工作的“指挥棒”、作风建设的“方向标”、加速发展的“助推器”,并开展好“百个企业万名群众评科室”工作,把评价干部作风的“评判权”交给群众、服务对象和企业,评议结果列入干部作风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凡是干部作风被预警提示、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均在年终考核中给予扣分;对得到上级领导批示肯定、表扬表彰和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考核中加分。让“为官不为”者受到惩戒,“为官有为”者得到褒奖。
(五)强化立规执纪。全局上下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贯彻落实__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落实省委“八个决不允许”和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十不准”要求。针对“为官不为”问题,要坚持把上级要求、实际需要和新经验结合起来,建一批管用的制度,立一批刚性的规矩,建立健全防止和整治“为官不为”的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厘清部门工作职责,依法编制县市场监管局权力运行清单,健全问责制度,明确违规责任和问责方式,做到权力运行与监督问责同步。要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执行、抓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刚性执行。
县局党组将把作风建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组重大部署督查内容;各股室、大队及各分局每月22日前要以电子文档形式向县局办公室报告本单位本月作风制度落实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一)责任分工及履职要求。全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治“为官不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在县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局班子成员,各股室、大队及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带头制定实施方案,又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专题教育、作风整治进行具体指导,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抓好整治“为官不为”、深化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今年,此项工作将作为县委对全县党委(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检查和分类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在“为官不为”作风整治督查组的基础上组建党建工作调研督查组,采取巡回检查、专项调研、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整治“为官不为”、深化作风建设的检查和分类指导。坚决防止和杜绝形式主义,防止以做笔记、写文章、修改发言稿以及制定方案、编发简报来评判作风整治的成效。对搞形式、走过场、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效果不好的,将严肃批评、严厉问责。
(三)统筹兼顾抓好各项工作。专题教育、作风整治要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与保障民生和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改革创新工作结合起来,紧紧扭住全县加速发展、跨越赶超这个根本任务和贫困落后这个主要矛盾,坚决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推进全面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进依法治县。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实际成果检验专题教育、作风整治的成效。
(四)注重舆论引导和思想动员。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设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治“为官不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栏专题,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践行“三严三实”、整治“为官不为”的有关精神,报道开展全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治“为官不为”的进展、成效、经验,注重发现、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那些“不严不实”的案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
附件:1.__县干部作风“马上就办”实施办法(试行)。
2.__县干部作风督查考核办法(试行)。
3.__县干部作风预警制度(试行)。
4.__县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
5.__县干部作风问责办法(试行)。
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解决当前环境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我乡环境质量,保护好我乡的生态环境。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我县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打造生态桐林、绿色桐林。
二、总体目标。
通过此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查我乡境内的非法金属冶炼企业,加强对农村面源污染的控制和治理,确保我乡环境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1、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全面取缔水库内肥水养鱼。严格控制水库周边养殖规模,规范库区畜禽养殖活动,禁止养殖污染物向水库直接排放,严把用地审核关,禁止私自建设养殖场所,严肃查处污染水库水质的违法行为。严禁使用毒性高的农药,防止农业活动对环境造成污染。
2、严厉打击非法冶炼排污企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冶炼企业整治活动,各村委要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对辖区内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做到发现一处,及时上报,联合打击,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8月11日-8月13日)。召开会议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各村委、有关单位按照部署和要求,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要求。
2、集中整治阶段(8月13日-9月5日)。各村委、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重金属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整治,限期解决。
3、督查验收阶段(9月6日-9月20日)。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环保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民生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村委要高度重视,书记、主任要亲自抓,层层抓落实,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主任和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推进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2、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委、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排查整治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3、加强舆论宣传。在全乡范围内积极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宣传活动,主动公开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三
佛罗镇市民社区,现有2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653人,共203户。为贯彻落实《佛罗镇开展农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佛府发〔20xx〕17号)相关部署要求,建设清洁美丽社区,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社区人居环境,切实做好全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脏治乱、完善设施、建章立制、确保长效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建设整洁美丽市民社区、提高市民社区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负责、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社区卫生综合治理活动,创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
社区主街道、主出入口公路及两旁,社区办公区、沿街农户院子及房屋周围、农业生产基地周边等市民社区社区重点区域环境卫生。
利用近两年的时间,全面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对全社区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推进社区庄卫生净化、道路硬化、社区道亮化、环境绿化、房屋美化建设,普遍改善社区环境面貌。着重抓好“五整治”、“五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破损道路及建筑、农业废弃物,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净化美化水平、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市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市民社区居民生活水平。
(一)主要目标。
5、全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更加规范。积极配合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对全社区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管理,规范引导科学建设,遏制和打击违章建筑,提高建设水平。
(二)具体指标。
1、20xx年底前,市民社区存量垃圾得到全面清理,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成,社区收集设施设备、收运保洁人员配备到位,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初见成效,社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经费列入社区开支预算。
2、20xx年,建立起合理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清运机制,全社区环境卫生垃圾实现常态化管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1、配套公用基础设施。全社区所有社区小组配备垃圾收集桶(箱)。
2、配备垃圾清扫收运保洁人员。全社区各社区小组根据人口规模合理配置清扫收运保洁人员。
3、对全社区环境卫生实行“社区规民约”管理。对垃圾的清扫、收集、清运和处置以及污水排放和处理进行约定,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4、参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社区居委会分别与各社区小组签订卫生保洁责任书,整治各社区小组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污渍斑斑、杂物乱垛、粪土乱堆、禽畜乱放等现象;明确社区小组、社区居民的卫生保洁责任范围,明确要求社区居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和集中投放。
5、实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市民社区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标准,逐步建立“户清扫分类、社区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实现市民社区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和分类处理的目标。
6、重点规划建设社区垃圾屋、垃圾池,或配备垃圾收集箱,配备给排水设施,加强市民社区饮水安全设施建设。按照有关标准配建公共照明设施,基本做到“有路就有灯”。
8、积极动员组织全社区居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和开展全社区卫生大扫除工作,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卫生质素;在全社区广泛开展“文明卫生户”创建活动,搞好户内、外环境卫生。
(一)动员部署,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阶段(20xx年3月至12月)。
召开各社区小组、社区居民代表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责任分工,明确整治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垃圾大扫除行动,清扫、清运、处理垃圾,做到无卫生死角,清楚杂草,清理农户房前屋后杂物,规范农户堆放杂物行为,组织社区居民在社区道路、庭院、房前屋后植树种花,绿化美化全社区。
(二)建章立制,建立整治常态化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
全社区各居民小组要按照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建立整治常态化机制,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加强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表彰和问责,完善提高,实现长效化管理,稳步提升市民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县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统筹城乡建设的迫切需要,更是改善城乡社区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建设美好家园的迫切需要。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社区里成立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全社区各项环境卫生整治的目标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区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因此,全社区各居民小组要把宣传发动工作不间断的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到,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典型。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健康深入发展。
(三)建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保障机制。
要建立多层级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社区“两委”将根据整治任务加大对全社区垃圾处理、园林绿化、道路、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同时整合使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资金,争取最大化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建立考核机制,促进常态化管理。
社区“两委”负责人为本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督促落实全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各居民小组组长为本居民小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小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落实。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在镇驻社区工作组的指导帮助下,积极配合镇环境卫生管理站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评。社区里也将及时把镇检查、考评情况反馈给各居民小组,并适时开展全社区各居民小组环境卫生考评,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居民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见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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