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领域,签订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方式。合同的起草和签署应当妥善保存,为后续的解释和证明提供有效的依据。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用于规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首先,准备充分,了解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和条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合同范本,供参考和借鉴,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土地确权合同篇一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合同依据。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合同内容。
*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
土地确权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_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征用甲方土地亩为乙方建设所用。现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1、征用(收)甲方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
上述地块总面积为亩。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拟用于乙方开发建设项目所用。
第二条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亩元人民币。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亩,每亩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万元。
第三条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字生效,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征用方案,没有异议。
2、合同生效后,该地块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乙方所用甲方的该宗土地按照其申请的并经国家审批的土地用途使用。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无故阻止、破坏、干扰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费用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款。
6、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土地确权合同篇三
甲方在乙方征地______亩作为______生产性用地,根据《_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征地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所属集体土地_______亩作为甲方_______生产性用地。
第二条、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等费用共计每亩____万元,甲方实际应支乙方征地费____元。
第三条、甲方依法征地涉及所征地方面的土地调整等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在土地调整和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征地相关手续,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土地确权合同篇四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v^民法典》、《^v^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转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永登县中堡镇邢家湾村河滩地,面积亩。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为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年,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承包土地恢复原状归还甲方。
第五条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改变土地使用方式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
第七条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委及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九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如继续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告知甲方。
第十三条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v^民法典》、《^v^土地承包法》、《^v^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及合同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土地确权合同篇五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土地管理法》、《^v^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至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土地确权合同篇六
为了支持城乡边际的发展经济,甲方决定将自己在:________________位置的非耕地一块,面积将近贰亩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可在这块地上建立轻钢厂房及辅助设施,用于做钢材制品的加工及环保性防腐涂料的生产。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场地条件:
甲方租给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压实的场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应有适用于货车进出的通道。搭接水电源方便、价格合理。在租用期内归乙方合法经营范围使用,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付款方式:贰亩场地的租金为________元/1年(人民币:每年________元),签订合同时给付________元(人民币:壹仟元);在租用场地条件符合要求时后,乙方给付甲方两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后期的租金将在两年期限之时分期给付。
三、甲方给予乙方提供水电的方便,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相关的事宜;乙方负责交纳自已的水电费。
四、如遇国家征占地时,征地费归甲方所有,这时甲方须退还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归乙方、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还需继续承包,甲乙双方另立协议,土地租金根据当时情况商定。如果甲方不与乙方另立协议,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归乙方所有,此合同终止。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确权合同篇七
甲方:乙方:甲方承建的新西二期(b标段)1013楼钢筋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形式和单价:
1、承包范围:基础到斜屋顶及水箱、化粪池、水沟盖板、栏板及压顶钢筋、柱拉结筋预埋、所有预制混凝土构件中的钢筋和钢筋工程中需要焊接项目如电弧焊、闪光对焊等工作内容。
2、乙方应自备卷扬机、弯角机、断筋机、切割机、铁线、加班灯等所有钢筋制作、绑扎需要的安装材料及电焊条。机具至电箱的电缆、电线、安全帽、雨衣、水胶鞋等(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规定)。保证达到安全生产措施的一切费用,含工人的劳保费、发生意外的医疗费、养老费及保证文明施工的措施费。材料场内短途转运费等等。
3、工作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等所有的钢筋制作安装工程。
4、乙方应提早十天提供分阶段施工抽筋数量表,以便甲方安排钢筋进场。
5、浇捣砼时乙方应派足够的人员进行护筋,以保证钢筋工程的质量。
6、结算方式含上述15条款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和相关责任及费用综合单价为:按中标数量每吨叁佰壹拾元正(310元)计算,该工程量以审计单位审核数量为准。
二、工期地下室6天,标准层1天,屋面3天,如不能按上述时间完成拖延一天罚款伍佰元。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钢筋工程质量达到规范的合格标准,如达不到合格应自行整改至合格为止。
2、乙方应节约材料,圆拔伸长率应达到10%以上。锰钢不能长料短用,造成材料浪费。违者罚款每次200元。
四、付款方式。
1、上部工程主体施工三层完成后付按每栋贰万元工人工资。
2、主体封顶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付给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
3、本工程外墙落架甲方收建设单位工程款后付给乙方所完成工作量90%(含原付款额)。
4、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收建设单位工程款后付清。伍、文明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所有到场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规程。乙方负责人应带领所有工人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做好每个到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上。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30%的经济责任。
2、乙方负责人应负起本班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负责对本班组全体工人进行班前安全交底,施工过程跟踪管理检查与整改。
3、乙方应指定专人为班组专职安全员(名单报工地项目部)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配合工地安全小组作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乙方工人进场施工应持有四证:“暂住证、婚育证、身份证、劳动就业证。”不得使用无身份证人员,如被发现,每人罚款300元。在工地大便者罚款200元,奖给举报者100元。穿拖鞋或不带安全帽罚款20元。任何在工地打架者,不论是否有理,每人次罚款500元后并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工地不准赌博,若有者每人罚款200元。乙方不得使用“老、幼、残”的职工,若有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乙方工人在工地不得烧菜煮饭、不得使用电热棒、电炉、煤气灶、取暖器等,否则罚款每次50元。乙方不得使用童工,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负。乙方班组人员不得偷盗工地的设备及财务,若有者每次罚款200元并追究乙方负责人的责任。
6、严禁带家属及小孩等非生产人员进入工地。乙方应负责所属班组进场人员遵纪守法,对违反法律所造成的后果及经济责任乙方承担100%的责任。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料净、现场整洁,配合工地做好本班组范围的各项文明施工,维护工地文明形象。
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管理,按标准执行,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临时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乙方应负责全部责任(包括一切连带的经济与法律负责等)。
六、述双方达成的付款方式,乙方应优先支付给工人工资,否则若因此引起的劳动工资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跟甲方无关。
七、附则:
1、合同未详之处可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以明确并作为合同补充文件。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由上级权威机关进行最终裁决。
3、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土地确权合同篇八
委托 书(样式)
委托人: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及证书申领相关事宜,现委托全权代理我户办理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相关事宜,对被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的结果,我本人完全同意,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委托人 承担。
委托人: 被委托人:
(签名摁手印)(签名摁手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土地确权合同篇九
申请人:xxx,男,汉族,1963年5月3日出生,系天明关村人。
被申请人:yyy,男,汉族,住址同上。
依法对位于xxx村xxx即申请人新修建房屋前至被申请人柿树之间的土地作出使用权确权。
事实与理由:
位于申请人现在建房门前至被申请人柿子树下的两块荒坡地,是申请人在20xx年和20xx年用自己的承包地跟本队村民换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另外,位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之间的一分地属于申请人所在村小组所有,申请人经本队队长和集体成员同意,花1000元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以上事实,申请人有三份证据附后。
现如今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设置道路通行,申请人依据我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贵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望贵处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土地确权合同篇十
申请人:×××,××,××××年××月××日生,××族,××××人,农民,住×××××××××。
被申请人:××××,××,×××岁,××族,××××人,农民,住×××××××××。
申请确权的目的: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及周围活动场所处理给×××××的民事行为合法、有效。××××所有权及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归×××享有;责成被申请人将其强占我户管理使用的部分场所归还回给我户继续管理使用。
申请确权的理由:××××年,农村实行以户为组的联产承包制,土地承包给了农户,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随着农村形势的变化,管理方式也相应采取了变革。经××××全体生产队员各户主共同商议决定:将属于××××××及其周围活动的场地处理给××××,×××××等部分生产工具处理给××××××××等户,帐目当时已结清。因历史背景与现在大不相同,文化程度、法律意识、办事程序远远不能与现在相比,不具备规范化,仅由××户人家组成的生产组组长××××和成员×××、×××、×××、×××人口头达成协议,没有形成书面文字根据。但除被申请人×××外,其他××人至现在对口头协议是一致认可的。
申请人:×××。
×××年××月××日。
土地确权合同篇十一
申请人:碧江区环北办事处清水村农场村民组法定代表人李昌友,该村民组组长。
被申请人:碧江区环北办事处清水村新滩村民组法定代表人李国昌,该村民组组长。
第三人滕明清,男,1955年5月8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铜仁市人,农民,住铜仁市碧江区环北办事处清水村农场组,公民身份号码:5222211955080051635。
第三人徐建四(又名徐富四),男,1963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铜仁市人,住铜仁市碧江区环北办事处新滩村民组。
申请事项:
1、依法确认“鱼田”处两丘田属申请人所有;
2、依法确认“鱼田”处两丘田四至抵界及其面积;
3、依法确认“鱼田”处两丘田承包经营权及使用权属第三人滕明清所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是一个生产队,1981年分成了现在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直属于申请人所有的“鱼田”处两丘田1984年第一轮承包时,发包给了我组村民滕明清。由于第二轮土地延包时的工作疏忽(当时土地延包各地都有类似情况发生),末将滕明清承包的“鱼田”两丘登记在第二轮承包证上,但是,“鱼田”两丘田承包经营权,直属滕明清所有,申请人至今未对滕明清“鱼田”处两丘田进行调整或收回。
滕明清由于1995年铜仁市涨大洪水,无法过河耕种,于1995年、1996年没有耕种。1997年3月份,徐建四(属被申请人村民)的伯伯徐发喜找到滕明清商量,希望代耕“鱼田”田一丘(自耕自收),滕明清同意后,徐发喜即叫徐建四耕种,其断断续续的耕至20xx年。后该土地被征收,滕明清与徐建四就该承包地发生争议,滕明清于20xx年12月13日向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申请确权。《碧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滕明清土地确权申请的回复》认为:申请人(滕明清)与被申请人(徐建四)不存在权属纠纷。后第三人滕明清就土地补偿款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滕明清承包了“鱼田”的士地,第二轮土地延包时其未将该地填证承包,但未有证据证实该地被集体收回;徐建四在第二轮农村土地延包时在“鱼田”(鱼前田)登记有三块田。双方对“鱼田”使用权有争议。
徐建四认为,滕明清承包的“鱼田”处两丘田,系其二轮承包的田,并在“鱼田”赴有三丘田,其中两丘就是滕明清承包的。现申请人认为该土地一直属申请人所有,并且1984年发包给了滕明清,至今没有改变过,其承包经营权及其使用权属滕明清所有,因此,请求碧江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确权。
此致
铜仁市农业局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确权合同篇十二
乌正浩,男,住西安市新城区西六路铁路楼西区,身份证号:610104195907161134;乌学超,男,住西安市莲湖区小皮院55号,身份证号:610104195108251117;乌学智,男,住西安市莲湖区小皮院55号,身份证号:610102195402061231;乌晓丽,女,住西安市新城区太华南路黄河棉织厂10号楼1层7号,身份证号:610104196203161122;乌曼丽,女,住西安市莲湖区麦苋街54号,身份证号:610104195006131122;乌美丽,女,住西安市莲湖区教场门57号,身份证号:610104195207061124,六人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西中民一终字第01508号〕及1952年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共同申请办理位于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振华北路,面积1804.03平方米(折合2.706亩),用途为坟地的土地使用权确权手续。该宗地东临振华北路,其余三面均临西安华强汽车改装厂。
我分局拟对该宗地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宗土地权属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分局申请复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我分局将按规定给予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权确权手续。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曲江新区分局。
205月31日。
土地确权合同篇十三
申请人:
莫x杰,六十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团,五十八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群,五十五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维,四十七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被申请人: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莫x和,64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长
潘x秀,六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莫x兴,六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莫x英,七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申请人请求事项:请求上级政府将
定归申请人所有。 x x六队借用的土地使用权确
事由:20xx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莫x群未曾得到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将原x x六队的晒谷坪铲成平地,在施工过程中与x x屯六队群众因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双方都未能就权属纠纷问题达成协议,双方为此请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解决。
x福家也分得一份。当时莫x
调换,留下谷坪给群众晒谷子,后莫
x福借用的,现申请人块地原是生产队因没有集体晒谷坪而向父亲莫
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第二十条: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按照我们国家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依据以上事实及法律规定,本府对莫x杰等四兄弟与x x屯第六生产队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各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本府确定:该争议土地所有权应属于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所有。
x分得了相应的一份谷坪和其他生产资料,所以生产队不存在侵占莫
福土地的行为。
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本府确定:该争议土地继续由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管理使用;申请人认为该地是国有土地、祖宗地没有法律依据,本府不予支持。
弟自行承担。
5、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 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0日内直接向x 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的,本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
x x镇人民政府
年5月10日
土地确权合同篇十四
__市人民政府:
我们翁田镇茂山村委会大堂(塘)经济合作社与抱__经济合作社因一块土地(即“企亮坡”)产生土地权属纠纷。市政府于20__年以文府[20__]22号文作出处理决定,将争议土地用途现为农用地,使用权确定给抱__村。因此,我社不服。理由是:争议土地一直为我社所使用,解决前属我社的族地,族谱有明确记载。解放后,无论是土改时期还是“四固定”时期,于1975年__县重新进行政区划时也将“企亮坡”划属昌久大队大堂村使用,此后该片土地的使用权未有新的变更,且我社一直使用。在83年我大堂(塘)村把该地带进去和茂山大队合并成为茂山乡人民政府,并由乡出面借去该地种植树林,砍伐后归还,这才引起争议。
20__年5月,我社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省政府法制办在对我社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__市人民政府文府[20__]22号文的处理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__年6月海南省法制办公室作出了琼府法复纠字[20__]第045号行政复议建议自行改正通知书,贵府没有纠正,于20__年11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书作出撤销被申请人__市人民政府文府[20__]22号《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
然而,时至今日,贵政府仍然没有按照复纠书进行自纠,我社在此期间曾多次要求市政府作出新的决定,但一直未得到确切的答复,至使土地权属争议至今未得到解决。
为维护我社的合法权益,促使土地纠纷的尽快解决,我社再次请求贵政府依照省法制办琼府复纠字[20__]045号纠字书的精神,及时对争议土地做出处理。
__市__镇茂山村委会
__经济合作社
年8月4日
土地确权合同篇十五
申请人:xxx,男,汉族,1963年5月3日出生,系天明关村人。
被申请人:yyy,男,汉族,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
依法对位于xxx村xxx即申请人新修建房屋前至被申请人柿树之间的土地作出使用权确权。
事实与理由:
位于申请人现在建房门前至被申请人柿子树下的两块荒坡地,是申请人在20xx年和20xx年用自己的承包地跟本队村民换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另外,位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之间的一分地属于申请人所在村小组所有,申请人经本队队长和集体成员同意,花1000元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以上事实,申请人有三份证据附后。
现如今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设置道路通行,申请人依据我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贵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望贵处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 致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9115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