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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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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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掘自己的潜力,找到学习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而且,必须强调的是范文能够启发我们的思维,带来新的思考方式。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一

以“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为主题开展宣传。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17年国际档案日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6月9日—6月16日。(各县直单位及乡镇部门可结合实际适当提前或延长。)。

三、宣传活动内容。

2、组织参加主题征文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

3、征订“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宣传挂图、“寻找共同的记忆”宣传册以及《家的档案家的`记忆》宣传海报、《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数量不限。

4、面向全县开展“百姓家训家规档案”、“族谱档案”征集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需深刻认识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牵头负责人,提前做好谋划,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好本单位的宣传活动。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围绕主题,广泛宣传档案的重要价值和独特作用、深入宣传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大力宣传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及时宣传档案工作先进人物,不断丰富宣传活动的层次和内涵。

(三)注重创新、扩大参与。通过体验档案工作、组织广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推出媒体专栏、投放公益广告、举办档案展览和讲座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特别是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优势,提升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各单位及时将宣传活动情况反馈到平江县档案局法制股。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二

2、建立家庭档案弘扬家庭美德。

3、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4、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5、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6、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7、传播档案文化服务社会发展。

9、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10、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11、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12、家庭档案――传播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

13、贯彻执行《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14、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总局优秀文化。

15、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

16、保护档案人人有责。

17、坚持依法治档方针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18、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19、贯彻执行《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20、保护档案,人人有责。

21、坚持依法治档方针,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22、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23、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总局科学发展。

24、传播档案文化服务八项工程。

25、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27、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

28、家庭档案―传播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

29、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30、坚持依法治档方针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31、加强工程档案监管严格项目质量管理。

32、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3、加强工程档案监管严格项目质量管理。

34、6月9日国际档案日主题“档案―与你相伴”。

35、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价值。

37、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

38、建立家庭档案,弘扬家庭美德。

39、传播档案文化,服务八项工程。

41、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价值。

42、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43、健全“三农”档案服务农村三个文明。

44、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价值。

45、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三

1、6月9日是“国际档案日”,国家规定从开始,以后每年的6月9日是全国统一档案宣传活动日。今年国际档案日活动主题“档案--与你相伴”

3、管理档案保存历史,传承文明促进和谐,

4、依法管理档案,发展档案事业。

5、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带动基础业务工作的全面进步。

6、公民有保护法定档案的义务和利用国家档案的权利。

7、加快档案事业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8、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样需要科学归档。

9、建立家庭档案弘扬家庭美德。

10、档案是一个单位管理水平的标志,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四

时维六九,档案日至,览学界之活动,感政府之重视,遂作此篇,抛砖引玉。

档案历史之渊,肇自文明之始,上古之时,结绳记事,及至三代,老子守藏,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文明得以传承,典章遂有赓续。

四大文明,唯吾不断,实奈文字,记录档案,典谟训诰,诸子引参,倘无片语,焉有经籍,二十四史,参档备矣,八千麻袋,见证沧桑,幸高人救,劫后重光。溯往昔之嚆矢,总历代之幸难。

四九鼎新,借鉴苏俄,全宗案卷,服务建设,孤灯清影,甘坐冷舍,学界求索,致敬贤哲。奠学科之基础,成中国之特色。

进新时代,次第新馆,载体愈丰,理论愈专,嘉惠学林,档案开放,科技加持,服务百行,政府机关,文教工商,航天建筑,咨询网安,档案数据,治国公器,理论创新,中西合璧,一面将来,一面过去,双元价值,诚信控制,三馆融合,图情档一,共享为民,育人教益,谋高质之发展,泽后世以福熹。

何以档案,唯其存真;。

何以档案,唯其资政;。

何以档案,唯其信史;。

何以档案,唯其利民;。

何以档案,唯其传承。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五

国际档案日作为世界档案界一个盛大节日,为世界的档案工作者推动本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有助于提升档案在大众、政治家、决策者以及赞助机构中的地位。鼓励新的用户和扩大用户基础,改变档案部门和档案专业的形象,让档案界发挥出它最充分的意义,从而建立起更大的信心和与社会的互动。下面有小编整理的国际档案日主题标语,欢迎阅读!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长期任务。

全面提高村级档案工作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管理档案保存历史传承文明促进和谐。

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保护档案人人有责。

坚持依法治档方针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传播档案文化为打造“十个汤阴”服务。

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加快档案资源开放开发,为构筑和-谐社会服务。

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依法治档,服务社会。

增强全民档案法制意识,依法保护利用档案信息。

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家庭档案——传播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

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建立家庭档案弘扬家庭美德。

健全“三农”档案服务农村三个文明。

贯彻执行《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移交一份档案奉献一份业绩。

增强全民档案法制意识,依法保护利用档案信息。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依法保护档案是一切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传播档案文化服务八项工程。

加强项目工程档案监管,积极推进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继续推进机关档案年检和目标管理认证工作,不断提升机关档案管理水平。

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价值。

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

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家庭档案——传播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

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围绕经济建设,做好档案服务工作。

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全面发展档案事业。

维护《档案法》的尊严和权威,惩治违反《档案法》的一切行为。

学习《档案法》、宣传《档案法》、贯彻《档案法》、执行《档案法》。

健全民生档案,维护民生利益。

全面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民营经济新飞跃。

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

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建立健全三农档案,满足农民群众对档案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全面提高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水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村务档案,满足村民自治需要。

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建立家庭档案弘扬家庭美德。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加快档案资源开放开发,为构筑和-谐社会服务。

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依法治档,服务社会。

弘扬档案法制理念,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农民(户)档案,满足乡风文明建设需要。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依法保护档案是一切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维护《档案法》的尊严和权威,惩治违反《档案法》的一切行为。

学习《档案法》、宣传《档案法》、贯彻《档案法》、执行《档案法》。

健全民生档案,维护民生利益。

全面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民营经济新飞跃。

弘扬档案法制理念,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六

今年6月9日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确定的第十个“国际档案日”,为吸引更多人关注档案、走近档案,帮助社会公众认识档案价值、增强档案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泗阳档案局在6月5日至6月11日期间以多种形式围绕“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主题精心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广泛宣传。在泗阳县电视台播放以“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为主题的宣传标语,在档案信息网络平台等网络媒体发布“国际档案日”宣传周活动安排,在多个小区悬挂20条横幅等,提高活动知晓率,扩大活动社会知晓面,宣传档案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营造“国际档案日”的宣传氛围。

组织公民参观展览馆。活动期间,“中国共产党在泗阳”历史展览馆每天对外开放,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讲解,引导公民走近档案、关注档案、认识档案、了解历史,寻找我们共同的记忆。活动期间共接待参观1580人次。

进社区巡展演出宣传。自6月7日起,在众兴镇周庄社区、凤凰苑社区等组织文艺演出,将档案元素融入到每个节目中,用泗阳快板、小品、地方淮海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宣传档案知识,并向观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印有档案宣传标语的雨伞,吸引了来自周边社区500多名居民参与活动,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举行广场宣传活动。6月9日上午,联合与民生相关的单位开展“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主题广场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摆放宣传展板、挂横幅、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进行档案法制、档案知识、档案利用、档案征集、建立家庭档案等宣传,回答市民在相关民生档案查询方面的疑问,并赠送宣传太阳伞等小礼品。据统计,当天共摆放宣传展板24面,各小区悬挂宣传横幅20条,发放宣传资料800多份,接受市民群众咨询138人(次)。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七

2019年11月,为了庆祝2019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纪念日,ica全体成员在于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2019年国际档案日即将到来,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一些宣传标语吧,希望大家喜欢!

1、继续做好重大活动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积极推进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2、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加快档案事业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4、全社会都要重视和支持档案工作。

5、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

6、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7、围绕经济建设,做好档案服务工作。

8、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全面发展档案事业。

9、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10、建立健全三农档案,满足农民群众对档案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11、全面提高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水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2、建立健全农村村务档案,满足村民自治需要。

13、建立健全农民(户)档案,满足乡风文明建设需要。

14、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长期任务。

15、全面提高村级档案工作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6、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17、加快档案资源开放开发,为构筑和-谐社会服务。

18、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19、依法治档,服务社会。

20、增强全民档案法制意识,依法保护利用档案信息。

2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22、依法保护档案是一切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23、维护《档案法》的尊严和权威,惩治违反《档案法》的一切行为。

24、学习《档案法》、宣传《档案法》、贯彻《档案法》、执行《档案法》。

25、健全民生档案,维护民生利益。

26、全面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民营经济新飞跃。

27、弘扬档案法制理念,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

29、加强项目工程档案监管,积极推进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30、继续推进机关档案年检和目标管理认证工作,不断提升机关档案管理水平。

2、2019年6月9日国际档案日主题“档案与民生”

3、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价值。

4、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

5、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6、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7、传播档案文化服务八项工程。

8、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9、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10、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11、家庭档案——传播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

12、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13、建立家庭档案弘扬家庭美德。

14、健全“三农”档案服务农村三个文明。

15、加强工程档案监管严格项目质量管理。

16、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17、保护档案人人有责。

18、坚持依法治档方针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19、贯彻执行《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八

2、 “档案在你身边”

3、发挥档案存史资政 育人价值

4、守护历史 传承文明 资政育人 服务社会

5、档案工作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6、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7、传播档案文化 服务八项工程

8、立足档案 面向社会 服务公众

9、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10、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1、纪念6·9国际档案日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2、2015年6月9日国际档案日主题“走进档案”

3、发挥档案存史资政 育人价值

4、守护历史 传承文明 资政育人 服务社会

5、档案工作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6、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7、传播档案文化 服务八项工程

8、立足档案 面向社会 服务公众

9、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10、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守护历史 传承文明 资政育人 服务社会

档案工作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立足档案 面向社会 服务公众

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加快档案资源开发 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保护档案人人有责

坚持依法治档方针 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1、以创新协调发展 贯穿档案服务民生

2、档案工作 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3、档案是财富 人人要

4、归档存记忆 留史鉴未来

5、档案是发展的'帮手 是维权的凭证

7、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8、高效管理档案 促进公司“双提升”工作

9、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配合各项验收工作

1.档案是资源,价值胜金钱。

2.档案是财富,人人要爱护。

3.档案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

4.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企业。

5.依法保护档案是一切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6.增强职工档案法制意识,依法保护利用档案信息。

7.加快档案事业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8.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9.人人执行档案法,处处盛开和谐花。

10.坚持依法治档方针,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九

今年的6月9日是第12个国际档案日,为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社会影响力,大力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良好氛围,xx县档案局围绕新中国的'记忆,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开展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听岱山的变奏曲老照片新故事采风活动。精选馆藏建国初期反映岱山城乡面貌、产业发展、文化事业、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老照片,邀请县内外著名摄影师根据老照片的内容、地点拍摄新场景,用图片直白的对比,突出反映建国以来岱山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该活动于6月初启动,计划7月中旬结束。

二、举办档案灯谜竞猜活动。6月9日,国际档案日当天恰逢端午假期,县档案局以档案、端午等为主题在岱山县文化广场举办了一场猜灯谜活动。此次活动吸引了周边300多位群众的热情参与,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加强档案知识和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市民的档案意识。同时,县档案局还编制了档案宣传漫画册,免费向群众们赠阅。

三、开展档案专题业务培训。6月3日至6月6日。县档案局举办20xx年度全县机关档案业务培训班,全县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100余名档案员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以理论结合实操的方式,讲解了数字档案室创建、文书、数码照片档案整理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档案员业务素养,提升全县档案业务规范化水平奠定了基础。6月中下旬,县档案局还将走进各乡镇,开展社区村体制改革档案业务培训。

四、多平台宣传主题标语。县档案局在县行政中心大厅的电子屏滚动播放国际档案日宣传标语,并利用短信平台、qq群向全县普发档案日活动通知及活动动态。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十

6月9日,市档案馆将举办以“档案在你身边”为主题的“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与市档案馆第十一个公众开放日活动一并进行。届时将举办东莞市档案局(馆)政务微博开通仪式、东莞市档案馆纳入广东跨馆查阅利用系统仪式、市档案馆免费向市民提供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仪式、现场派发《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档案条例》、档案宣传小册子和“东莞市档案馆”首日封和明信片、家庭档案专题展等活动,内容丰富。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前来参与。

一、东莞市档案局(馆)政务微博开通仪式、东莞市档案馆。

纳入广东跨馆查阅利用系统仪式、市档案馆免费向市民提供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仪式。

地点:市档案馆大楼一楼大堂。

二、市档案馆第十一个公众开放日活动。

时间:6月9日全天。

三、家庭档案专题展。

时间:6月9日全天。

地点:市档案馆大楼二楼5号展厅。

四、现场派发《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档案条例》、档案宣传小册子。

时间:6月9日全天。

地点:市档案馆大楼一楼大堂。

五、现场派发“东莞市档案馆”首日封和明信片。

时间:6月9日全天。

地点:市档案馆大楼一楼大堂。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十一

论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国际法论文6000字。

仲裁协议作为当事人之间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一项协议,一经有效订立,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对于当事人和法院而言,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阻止当事人就协议范围内的争议提起诉讼和排除法院对该争议行使管辖权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签订仲裁协议后都能严格遵守,依约将协议范围内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但在实践中,也常有一些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后反悔,无视或违反仲裁协议中的约定,在对方当事人提起仲裁之前,甚至在仲裁程序进行中,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应对方当事人的请求中止诉讼程序,甚至命令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以强制执行仲裁协议,为仲裁协议的有效实现提供支持。本文拟从法院支持仲裁协议的角度,就诉讼程序的中止和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协议等问题作一些研究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和剖析我国现行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对促进我国相关立法及实践的发展和完善有所启发和助益。

当事人违反约定将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争议提起诉讼,法院应拒绝受理或中止诉讼程序,以支持仲裁。但是,法院是应主动中止诉讼程序,还是只能应对方当事人的请求中止诉讼程序,以及法院基于何种理由中止或拒绝中止诉讼程序,都是需要加以研究和明确的问题。

根据仲裁国际立法、国内立法以及实践,一方当事人就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争议提起诉讼,只有在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执行该仲裁协议的请求时,法院才能中止诉讼程序。换言之,法院一般只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中止诉讼程序,而不主动依职权中止诉讼程序。在起草1958年《关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的过程中,英国代表曾经建议,法院不仅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且可以自行决定将争议交付仲裁。英国的建议遭到了以土耳其、以色列为代表的多数国家的反对,他们认为,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愿意将争议交给法院审理时,法院不应享有强制仲裁的权力。最后,《纽约公约》采纳了当前的条文,不允许法院自行中止诉讼程序。

不允许法院主动依职权或自行中止诉讼程序,无疑是有其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的。因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既然当事人有协商订立仲裁协议,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其争议的自由,那么当事人也应有通过明示或默示方式放弃仲裁的自由,只要他们彼此之间能就此达成一致。一方当事人不顾仲裁协议的存在而提起诉讼,已表明该方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意愿,另一方当事人在此情况下,如果没有援引仲裁协议就法院的管辖权提出抗辩,而是实质性地参与诉讼,进行答辩甚至提出反诉,则亦表明其对仲裁协议的放弃。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已通过其提起诉讼和参与诉讼的行为,默示地达成了放弃仲裁协议的一致。对此,法院理应予以尊重,并及时行使其已经合法取得的管辖权,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救济。否则,将可能陷当事人于打仲裁不愿、打诉讼不能的尴尬境地。

当事人以仲裁协议的存在请求法院中止诉讼程序,法院是否准许,往往还需视仲裁协议及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而定。例如,在仲裁国际立法、国内立法以及实践中,通常会有关于仲裁协议不是无效的.、失效的、不可执行的,或申请方当事人未实质性地参与诉讼程序等方面的要求,否则法院可以拒绝当事人的请求,而继续诉讼程序。在有的国家,还曾有过区分国内仲裁协议和国际仲裁协议,适用宽、严不同的标准来决定是否中止诉讼程序的做法。这一方面,英国在以前的做法十分具有代表性,以下将重点进行论述。

(一)依国内仲裁协议裁量中止诉讼程序。

英国传统的仲裁法中曾有所谓法院管辖权无处不在、无所不及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当事人不得借助于意思自治原则,以仲裁协议的形式剥夺法院的管辖权。凡仲裁协议中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仲裁员是双方唯一的和最终的裁判者等条款,在英国法上都被认为是无效的。以后,英国在司法实践中虽一般不主动干预仲裁,但在法律上仍不愿意承认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的作用。

英国《1950年仲裁法》颁布后,英国在限制仲裁协议的效力方面虽然有明显放松,但仍然很不彻底。主要表现在区分国内仲裁协议和国际仲裁协议,适用不同的标准决定是否中止诉讼程序。这种区分在其后的《1975年仲裁法》中进一步得到了强调,并一直延续至《19仲裁法》生效实施前。

根据《1950年仲裁法》,如果当事人援引一项国内仲裁协议请求法院中止诉讼程序,是否准许,法院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通常须具备以下几项条件,当事人的请求才可能得到满足:(1)争议事项是属于仲裁协议范围内的;(2)被告除出庭外,没有提出(实质性)答辩,也未采取其他步骤;(3)争议的问题不依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无充分的理由;(4)请求中止诉讼程序的当事人已准备并且愿意进行仲裁。其中,争议的问题不依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无充分的理由这一条件中的弹性措词,为法院认定是否存在拒绝中止诉讼程序的充分理由,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从而使得诉讼程序的中止充满了不确定性。

(二)依国际仲裁协议强制中止诉讼程序。

如果当事人援引一项国际仲裁协议请求法院中止诉讼程序,法院一般须予强制中止,而不拥有任何的自由裁量权。这既是英国所强调的尊重国际商业合同中的仲裁协议的政策的体现,也是英国依《纽约公约》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的要求。根据《1950年仲裁法》及主要体现《纽约公约》内容的《1975年仲裁法》,除非仲裁协议无效(null)、失效(void)、无法执行(inoperative)或不能履行(incapableofbeingperformed),或者当事人之间实际上没有应依该协议提交仲裁的争议,法院不得拒绝中止诉讼程序。

对于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无法执行一般比较容易认定,但是对于何谓不能履行,则往往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在雅诺什?帕克齐诉亨德勒与纳特曼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中,原告由于贫穷,需要司法救助,因而请求法院同意继续诉讼,因为这种救助是仲裁所无法提供的。此外,他也不具备依有关仲裁规则支付必需的保证金的能力。因此,他提出仲裁协议是不能履行的。但法院裁定,这属于一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不属于仲裁协议不能履行。对于国内仲裁协议,原告的贫穷和他对司法救济的依赖,是可能说服法院拒绝中止诉讼程序的,尤其是在所称的贫穷是由于被告违约造成的时候,否则原告就不会有挽回局面的机会。但是对于国际仲裁协议,这却不是一项有效的理由。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十二

随着全球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敏感而密切,整个国际社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国际法的作用也日益得成熟、重要。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国际法课程教学内容的设置和学时的安排只能完成国际法的启蒙教育,这种初级教育对于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要求来说差得很远。国际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是兼顾到不同法系、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特点而形成的。但现阶段我国学生普遍缺乏锻炼和实践的机会,接触国际实例很难,理论与实践脱节,严重影响了国际法的教学效果和本专业的发展。因此国际法教学的改革势在必行。本人主要从国际法的实践教学改革方面谈一下自己的思路和想法,希望能为培养国际法专门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重视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的培养和教育。

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道德品质也是衡量人才的一个重要指标。现今世界几乎所有的西方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公民教育,并同时把它作为学校教育与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和目的之一。因此无论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环节德育教育都不应当被忽视。

在欧洲一些崇尚绅士风度的国家,民族的文明素养很高,但是在他们的学校教育课程中却很难找到专门的德育科目,德育一般就渗透在各门教学工作中并同步进行,也就是任何一门学科都兼有道德教育的任务。目前我国大学的课程,在各门科目上一般都设置有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部分。就实践教学环节来说,我认为应当设置专门的德育教育部分。在对学生的实践学习环节进行考核打分时应增加具体的道德品质的考核成绩。比如在实践学习中是否注意环境保护、是否体现了人文关怀、是否从事了义工或志愿者的服务等等。总之,凡是能体现公平、正直、诚实、勇敢、仁爱、热爱劳动、艰苦朴素、追求民主、乐观向上、宽容团结的精神品质和行为都可以成为学生实践成绩中的一部分。

(二)案例教学是国际法教学实践改革的重要手段。

案例教学是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学生理解掌握所学。

摘要内容。但案例教学模式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

1、案例教学教材的选择要注意与当代的国际实践相联系。

在案例的选择上,应根据教学目标进行。既要选择一些典型性、代表性、综合性的案例。将案例与与所讲授的重点内容有机结合,尽量涉及多个知识点或多个章节的内容。同时也要注意调整,随时加入一些具体生动,较受社会关注的案例。以保证教学内容的前瞻性和与时俱进。

目前各个高校教学用的案例教材虽然多,但观其内容,其中所编的案例却大多相同。其中案例也大部分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前的,上世纪90年代的案例都属于年轻案例。当然这其中不乏一些十分典型的案例,所以经常被采用。另一方面也由于国际社会、国际法的特点所决定的。案例材料陈旧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不利于学生了解本学科的前沿知识论文开题报告中国。因此案例教学教材的选择既要注重科学系统性,也要注意与当代的国际实践相联系。在此一方面呼吁广大专家学者能够,即时对当前的教材进行修订与增补。或者多编纂一些新的、与国际法的发展、与当今社会的现状联系紧密的案例教材。一方面也要求广大教师在实践教学中对案例的选择进行甄别、更新。随时关注本领域的最新动态,及时采集新案例。过时的案例被淘汰,新的案例补充进来。在完成某一课程内容的学习后,就可以选取一些时事性、较有深度及广度的案例讨论。甚至直接制作、改编一些案例。以便及时提高教材、教法水平,增强教学效果。因此改编、更新国际法教材,把案例教学法贯穿其中,是我们当前国际法实践教学改革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2、案例教学的过程要把教师创新教学与学生主动学习结合在一起。

案例教学应该以学生为主体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教师加以适当的组织引导。具体操作中教师,可以先布置学生课前阅读相关资料,并设计几个有针对性的问题,让学生提前进行思考寻求解答。但注意不要给予过多的提示,以免限制了学生的思路。预习案例有助于学生将所学内容融会贯通,多角度解决问题。

具体由学生完成的部分主要应该有三个环节。首先案情介绍阶段,这部分比较简单,但需要学生事先预习。主要是学生对案例背景介绍,也可以对案例中的要点进行总结,为理解案例提供一个分析框架。第二部分是重点部分,由同学们对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提出行动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同学们可以相互批评、反驳、辩论。这个过程要求学生们充分参与、发言。同学们可以反驳其他同学的发言,也可以阐述自己的观点。但不能重复其他同学的论点。随着辩论的进行,对案例的分析也会愈加深入,学生对理论的理解也会愈加的透彻并且和有关法律事实密切的结合起来。此时老师只要对同学们遗漏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就可以。最后一个环节是学生点评。点评中强调学生对相关案例的点评,这样能够调动学生的思维,促进其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坚持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在学生点评的基础上,教师结合本次讨论内容作总结性的点评,指出学生的不足同时肯定其成绩。最后由教师对同学们之前的讨论进行评价打分。不论观点是否正确客观,充分参与就是得分标准的重要参考指标。

在整个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给学生充分空间,真正让学生自主的去分析思考、并提出解决方案。达到培养学生概括、归纳、分析推理能力;口头表达、辩论能力;提出方案、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目的。也有利于养成学生关心、了解我国国情和世界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动态的习惯。

案例是教学法中的最优资源,也是实践教学的最常用手段。它为师生提供了一个从感性知识到理性知识、从具体到抽象的自然有序的教学认识过程。通过课前预习和课堂讨论为学生营造了一个生动、灵活、深刻的学习氛围。避免传统教学中只讲授空泛冗长的理论,却不能就相关法律事实进行立论分析,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案例教学的重点不是寻找某一确定的答案,而更加注重认识问题和解答问题的过程。面对有挑战的问题和各种可能性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将得到激发,为寻求答案,学生将会主动分析法律上的争议点,搜寻相关法规和类似案例,得出自己的判断,从而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三)将国外的一些实践课程模式引入我国的国际法课堂。

作为实践教学的一种创新,各院校都在探讨如何将国外的实践课程模式“诊所式法律课程”(clinicallegaleducation)和“法庭辩论课”(trialadvoca2cy)引入各自的法学课堂教学。在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它包括两种形式:“模拟法庭”(mooting)和“辩论技巧”(advocacy)。模拟法庭一般是低年级学生的必修课,即所有法学院学生都要参加模拟法庭的训练。辩论技巧课,则是为那些有意成为出庭律师的法学院学生开设高级训练课程。

目前我国的大多数法学高校都建立了专门的模拟法庭。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可以把一些经典的案例依照严格的法庭程序进行重现和模拟。通过学生扮演具体的角色,即原告、被告、法官/仲裁员、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和有关证人,对案情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角。对学生增强学习兴趣、加深理解、学以致用是十分有效的。很好地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基本素质。

但现在大多数的法学院校的“模拟法庭”还只是一种形式。利用效率低,有的学校甚至一学期都不能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案例的选择也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民法、刑法领域。国际法的相关案例十分少见。另外一些学校的模拟法庭的配套设施还不完善,一些学校开展的“模拟法庭”过于注重形式,没有相关法学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这些都是急需改进的地方。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模拟法庭”,尤其是“模拟国际法庭”和“模拟国际仲裁法庭”活动对我们培养学生能力所起的作用,这种作用可能是隐性的,但却是长远的和巨大的。

另外,各法学院校对“辩论技巧”等专业素质的培养形式还在初级阶段。这也是我们应充分重视和积极探索的。

(四)通过分层教学法实现实践教学中对学生主体性和差异性的关注。

这一改革措施主要是在实践教学中更好地根据学生的个体能力、已有基础及学习偏好等来进行有效的教学。“分层教学”的具体做法是,针对班级授课制下不同学生的学习风格和多样性的学习差异,如根据学生在学习时对视觉、听觉和动手操作等不同学习类型的偏好和实际能力,而将学生的课程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某一层次既和某一级的学习水平和深度有关,也和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有关论文开题报告中国。在这里我们要十分注意的是学生层次的划分不是由教师主观决定的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而是由教师提出划分方案,而由学生自己选择。

比如第一层的学生,在这一层的学生要培养他们对某一话题的基本理解能力。这一层的学生可能是兴趣广泛,动手能力强的学生,即操作型的学生。这一类的学生擅长通过操作实践的方法来学习。那么教师就可以分配这一组的学生就某一国际法案件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各种报告资料;为国际法的案例教学提供音像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或者进行“模拟国际法庭”“模拟冲裁法庭”活动的准备工作。

第二层的学生主要是培养他们比较复杂的思维能力,其首先要求学生熟练运用他们曾在第一层水平阶段已经学过的东西,懂得如何运用选择、引起或发现更多的体验、认识和结论,同时要求学生自己设计方案并找出答案。这一层次的学生往往是学习比较认真,理论基础扎实的学生。教师要注意拓展这部分学生的思路、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以“模拟国际法庭”为例,教师可以分配这部分学生在“模拟国际法庭”中充当当事人的角色,通过法庭辩论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在这里教师要注意给学生一个完全自由思考和创造的空间,不要过多的限制和说教。

第三层次主要是一些善于思考、见解独立的学生。对这一层次的学生应该着重培养他们更复杂和更具有批判性思考的能力。在这一层级中,学生要学习并运用所学知识,围绕一个现实世界中有争论的主题进行评议和分析。与此同时还要求学生进行批判性地思考并把研究与个人的审美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结合起来。以“模拟国际法庭”为例,教师可以分配这部分学生在“模拟国际法庭”中充当大法官的角色,分层教学法主要适用在实践教学模式中,在课堂教学和期末理论考试当中则不适用。国外教育界的一些专家和实验教师对上述模式的总体评价一般都很高。通过学生的个性化指导,充分发挥每名学生的特长,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树立了学生的信心,帮助每一位学生达到他们的理想目标教育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无疑,这对学生的发展和师生关系的融洽都是十分有益的。

(五)在实践教学中采用小组学习的方法。

小组学习法就是让学生自主组成若干个学习小组。学生们在课余时间可以进行集中学习。包括讨论、讲座和进行调研。

国际法的案例教学过程是一个充分锻炼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贯穿小组学习的方法。通过小组学习,学生们可以互相启发,弥补不足。一方面有利于在课堂讨论中更加有针对性,不遗漏要点;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中提出自己的观点。既有利于学生表达能力的提高,也有助于学生进行不受约束的思考。

对国际法的相关事件进行调查研究也是实践教学的一个有效途径。通过调研能使学生掌握更加详实资料,培养学生严谨求真的学习态度,使学生更加深入的了解社会,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与人交往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快速反应的能力等多种能力。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通过组成学习小组,学生们分工合作也可以促进实践活动的顺利完成。

总之,学习小组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都有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国际法的实践教学改革是一个长远的工作,学校在教学过程中要紧紧把握知识、素质和能力三要素,突出培养学生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通过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动手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宋艳,《高校法学教学改革研究》教育探索第4期。

2、李学兰,《法学模拟教学方法之理论与实践》[j].中国成人教育,2003,(4).

4、张海凤,《法学案例教学法建构浅析》[j].行政与法.2005(9).。

6、胡玉鸿,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模式的转轨[j].法学2001,(9).

7、朱立恒,《法治进程中的高等法学教育改革》法律出版社,08月。

8、邵建东.《德国法学教育制度及其对我们的启示》[j].法学论坛,2002,(1)。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十三

3、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价值。

4、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

5、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6、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7、传播档案文化为打造“十个汤阴”服务。

8、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9、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10、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11、家庭档案——传播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

12、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13、建立家庭档案弘扬家庭美德。

14、健全“三农”档案服务农村三个文明。

15、管理档案保存历史传承文明促进和谐。

16、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17、保护档案人人有责。

18、坚持依法治档方针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19、贯彻执行《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十四

摘要:国际法,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涉及国家间政治、经济、法律各个领域,是国家间进行交往的行为规范和维护国际社会正常秩序的法律标准。只有做好国际法的研究工作才能保证国家交往与合作的正常进行,更好地保护各国的自身权益和维护与发展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关键词:国际法国内法发展。

1.全球化与国家主权。

国内外的学者们认为,国家主权作为当代国际关系的基石是毋庸置疑的,但不能绝对化,主权的行使也要受到某些限制,这是为了解决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所必需的。但如何限制,限制多少,学者们见解各不相同。有学者指出,国家主权包括经济主权。对主权的限制是基于国家的认可,是主权权力行使的表现而不是剥夺。尽管主权在经济全球化中不会消亡,但主权的行使必定受到来自国际社会和国家内部的限制。有学者认为,主权与全球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矛盾,这也决定了主权行使的限制。还有的学者提出,在全球化的条件下,应把主权的功能界定为一种对话的实践,使国际法律体制由强制性模式向管理性模式转化。多数学者赞同从现实来看,主权不会消亡,将是现代社会的基石,但全球化带来的许多重大影响值得细化研究。

法的内在特质的普遍性与形式特征的共同性以及法治社会对法律体系融合协调的基本要求,决定了国际法与国内法必须且只能在法律规范的统领下和谐共生、协调一致。从规范上看,既可以是单个规范之间的一致,也可以是由个体规范组成的规范群的调适,还可以是规范性法律文件间的妥协。从方式上讲,国际法律规范与国内法律的协调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不在于国内法与国际法孰先孰后或平行对待,关键在于法的本身是否为良法,而正义与秩序才是衡量法律之善的尺度。

有学者提出,传统法理以维护民族国家的主权为核心,因而国际法不能以限制缔约国的主权来对缔约国产生法律效力,而只能在缔约国主权限制下对缔约国产生一定程度的义务约束。但二战后及联合国成立以来,缔约国在履行国际法的义务时,其本国的主权不可能完全不受影响,国家主权学说不得不面对国际法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作适应性的调整。影响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新问题有许多,独立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欧盟法院、世界贸易组织等在监督国际法实施中的影响、国际人权公约给传统法理带来的影响等。研究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关系不能抽象地、无针对性地议论,而要就国际法与国内法发生联系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区别论证。

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在国内如何适用的问题,由于宪法没有明文规定,学者众说纷纭。比较一致的意见是修改宪法或在宪法性法律如立法法、缔结条约程序法等中加入有关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关系的规定,使国际条约具有高于一般国内法的地位,二者并用,在二者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前者。因为在我国批准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制定法律的两种议案要经过同样的审批程序,并且经同一立法机关审议进行,二者不会发生矛盾。

有学者认为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领域,国内法院直接适用国际条约不仅将导致国家主权对内职能的削弱,而且也不利于国家履行条约的国际义务。我国应修改原有的国内立法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使其符合我国所缔结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即要以执行国内法的方式适用国际条约。

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不同的法律体系,但由于国内法的制定者和国际法的制定者都是国家,这两个体系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彼此不得互相对立而是互相紧密联系的,互相渗透和互相补充的,国家在制定国内法时,应考虑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不应违背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国家在参与制定国际法时应考虑到国内法的立场不能干预国内法,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可以从各国的国内法得到补充和具体化,国内法可以从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得到充实和发展。两者互相补充、互相渗透、但不是互相干扰和排斥的:国际法不得干预国内法,国内法不得改变国际法,两者的关系应该是协调一致的。

3.国际法的未来发展与制约因素。

首先,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断为人类活动开辟新领域。世界的范围相对地缩小了,人类的关系空前地密切了。科学技术对国际关系的深刻影响,也必然会反映在国际法的发展上,从而使国际法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变化。近现代国际法是如此,当代国际法亦然。今天,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人和社会的深远影响尤为明显,它也深刻地影响国际关系的发展,推动了国际法各个分支的演进。

回顾国际法的演进,我们能够找到许多反映科学技术对国际法规则的产生和发展有影响的例证。然而,国际法的发展经常滞后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不能很好地适应国际社会的需要。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进展所带来的严重的利益冲突所导致的。这几乎体现在国际法的各个领域。例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利用、国际海底开发制度、知识产权以及如何弥补南北经济发展的鸿沟等问题上存在很大分歧。科学技术本身当然不能为自己制定规则,人类也同样不能成为科学技术的奴隶。唯一的选择是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制定新的国际法规范以适应国际社会的需要。

其次,国际法不可能是一种孤立的存在,它深受国际社会各个方面,特别是国际政治的制约。事实证明,公正、合理的国际关系有助于国际法的发展,而国际强权政治会窒息国际法的生机,因为它为国际法划定了一个非常狭窄的天地。人们从国际法的历史演进中可以发现,国际法对国际政治有一种畸形的从属性。中世纪和近、现代国际法,都是如此。

参考文献:。

[1]梁西.国际组织法(修订第五版)[j].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余敏友.以新主权观迎接新世纪的国际法学[j].法学评论,第二期.

[3]黄世席.全球化对国际法的影响[j].世界经济与政治,第11期.

[4]潘抱存.论国际法的发展趋势[j].中国法学,20第5期.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十五

国际档案日起源于庆祝2019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纪念日,今年的主题是“档案与民生”下面小编简单介绍国际档案日的由来,希望大家喜欢!

“国际档案日”是由国际档案理事会发起设立的。1948年6月9日至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会上通过了理事会的第一份章程。章程指出,世界各国的档案工作者应共同努力“为了全人类”保护好档案,开展鉴定并提供利用;档案和文件作为全世界共享的遗产和全人类一样具有同一性。

2019年11月,为了庆祝2019年6月9日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60周年纪念日,理事会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年度全体会议并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月定为国际档案日。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档案作为保护、研究和展示人类历史文化遗产和人类环境物证的文化教育和传播载体,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展示文明成就和发展水平的重要窗口。档案在保护、研究和展示民族无形遗产,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和传承人类历史文化无形遗产,是人类的共同历史使命。

1、继续做好重大活动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积极推进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2、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加快档案事业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4、全社会都要重视和支持档案工作。

5、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

6、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7、围绕经济建设,做好档案服务工作。

8、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全面发展档案事业。

9、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10、建立健全三农档案,满足农民群众对档案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11、全面提高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水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2、建立健全农村村务档案,满足村民自治需要。

13、建立健全农民(户)档案,满足乡风文明建设需要。

14、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长期任务。

15、全面提高村级档案工作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6、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17、加快档案资源开放开发,为构筑和-谐社会服务。

18、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19、依法治档,服务社会。

20、增强全民档案法制意识,依法保护利用档案信息。

2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22、依法保护档案是一切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23、维护《档案法》的尊严和权威,惩治违反《档案法》的一切行为。

24、学习《档案法》、宣传《档案法》、贯彻《档案法》、执行《档案法》。

25、健全民生档案,维护民生利益。

26、全面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民营经济新飞跃。

27、弘扬档案法制理念,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

29、加强项目工程档案监管,积极推进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30、继续推进机关档案年检和目标管理认证工作,不断提升机关档案管理水平。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十六

前言。

第一章儿童权利保护概述。

第一节:儿童的界定及与相关用语的辨析。

第二节:儿童权利的概念及其特征。

第三节: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的历史变迁与发展。

第二章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法架构与特征研究。

第一节:儿童权利保护的全球性公约及其特征。

第二节:儿童权利保护的区域性公约及其特征。

第三节:儿童权利保护的其他相关国际文件。

第四节:儿童权利国际法保护的小结和展望。

第三章儿童权利保护的基本原则研究。

第一节: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法律问题。

第二节:平等保护原则的法律问题。

第三节:尊重儿童原则的法律问题。

第四节:多重责任原则的法律问题。

第四章国际法框架下的儿童基本权利研究。

第一节:儿童生存权的法律问题。

第二节:儿童发展权的法律问题。

第三节:特殊状态下的儿童权利问题。

第五章儿童权利保护国际条约的国内实施研究。

第一节:国际条约国内实施概述。

第二节:儿童权利保护条约的国内实施。

第三节:儿童权利保护条约自身的实施机制。

第六章我国儿童权利保护法律制度完善研究。

第一节: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框架及其问题。

第二节:司法程序中儿童权利保护及其问题。

第三节:儿童权利的行政保护问题。

第四节:完善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建议。

尾论。

参考文献。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十七

国际法这一构想,最初是由自由主义思潮的代表者们在一战结束后为构建世界和平秩序遏制未来可能的战争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中的一项。国际法的制定是出于希望能在无政府制度的国际体系中建立一个可能管辖各国的法律。同时期,同样的举措还有国际联盟(联合国的雏形)等。但是后来现实主义居上,且二战爆发,使得人们怀疑国际法的可行性。但无论如何,它还是保留至今了,而且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一、国际法是法律的一种特殊体系。

国际社会的成员主要是国家,而国家在国际社会中都是独立的,平等的,在国家之上没有支配他们的权力,也不存在世界政府。国际法与一般法律一样,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其调整对象,并具有一般法律所具有的规范性和强制性的共性。有些学者为了在名称上对应国际私法,又称国际法为国际公法,但是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的相互关系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我认为,通常所说的.国际私法并不是直接用来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而是一国在其涉外关系中用来调整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民事关系的一种法律。

(一)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国家是有主权的,因此国际法是平等者之间的法,这是国际法的基本特点。

(二)国际法的制定者是国家本身,是国家在合作与斗争过程中通过明示或者默示的协议,直接制定或者认可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

(三)国际法没有统一的,超越国家之上的强制机关,它是由国家本身单独或集体的强制为保障的。

(四)国际法的渊源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五)国际法它不是某个或某类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直接反映,但也不是超阶级的,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极力按照自己的利益来主张、解释和利用国际法。

二、国际法的法律性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际法普遍存在于国际社会,并以国家条约和国家习惯作为表现形式。它们为国家以及其他国际法主体规定了一整套调整其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为国家规定了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二)国际法是由众多国家依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虽然不是由一国立法机关或一个超国家的国际立法机关制定,但今天的国际公约都是众多国家通过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的形式,依一定的程序制定的。

(三)国际法的法律效力为国际社会所承认。迄今为止,没有哪个国家声明否认或不遵守国际法,相反,各国政府都表明遵守国际法,有的国家还在宪法中规定,本国签订的国际条约是国内法的一部分。而一些重要的国际条约都明确规定了国际法的效力。如《联合国x章》序言宣布会员国应“尊重有条约和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在x章宗旨中,强调“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四)国际法具有强制性。虽然与国内法强制方式不同,但也是特殊的强制方式。《联合国x章》第7章规定了对侵略行为的制裁方法,实际上就是执行国际法的集体强制方式,战后《欧洲国际军事法庭x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x章》规定了对战争罪、违反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的惩处,许多国际公约规定了对国际犯罪的惩处。在国际实践中,国家采取单独、集体或通过国际组织的方式对某些侵略行为实施制裁的事例时有发生。

(一)社会基础的国际性。国际法的社会基础是国际社会,而国内法的社会基础是国内社会。

(二)调整对象的国际性。国际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关系,国际法是以国际关系为对象的法律,国际法律关系是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国际关系。

(三)形成方式的国际性。国际法是在国家之间交往中以习惯或条约等各国共同同意的方式形成的法律,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产物,不是一国单方的行为。

长期以来,人们在探讨国际法的国际性时主要关注国际法所调整的国际关系,关注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的确,自国际法形成以来,国际法一直以国家为中心,即使在今天,国际法也主要是关于国家之间的法律。但是,20世纪以来,国际法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早在1923年,国际常设法院在关于突尼斯和摩洛哥国籍法令案发表咨询意见时曾指出,某一事项是否纯属于一个国家的国内管辖事项,主要是一个相对的问题,它取决于国际关系的发展。国际法是国际社会的法,国际法的法律性与国际性是密不可分的,与传统国际法相比,国际法更注重下述追求的价值和目标。

1.国际正义。正义既是法律追求的目标,也是法律的内含要素。国际法也应以追求国际正义为目标,并以维护国际正义为己任。1945年《联合国x章》也表明了维持正义的决心。维持正义是联合国要实现的目标,《联合国x章》所规定的集中力量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等原则和措施是实现国际正义的重要手段。《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也明确宣布,决心保证永远尊重和执行国际正义。

2.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国际法不应只关注和考虑个别国家的特殊利益,而应反映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1945年《联合国x章》在强调不使用武力时,明确提出了“公共利益”的概念。1967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在确立有关为和平目的发展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法原则时,明确提出了“全人类利益”的概念。进入21世纪后,国际社会又提出了建立和确保全球公益物的理论和措施。

3.国际法治。国际法治成为国际法追求的目标主要是20世纪特别是联合国成立以来。

我们看到国际法得到普遍遵守的客观事实,但我们也不否认国际社会确实存在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受害国和受害人没有得到有效救济的情况,这表明国际法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法律体系。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十八

摘要:

本文从国际法专业研究生的双语教学实践现状出发,阐述了双语教学在研究生教育中的必要性,指出为顺应时代的发展以及考虑到国际法课堂教育的特殊性,应当提倡双语教学,并针对改革面临的问题从选用教材、师资力量、水生英语水平、课堂教学模式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关键字:

双语教学;国际法教学;师资力量;课堂教学模式。

1.什么是双语教学。

双语教学在英语中称为“bilingualeducation”,世界语言学专家m.f.麦凯指出,“双语教学这个术语指的是:以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的教育系统,其中一种语言常常是但并不一定是学生的第一语言。”目前国内外关于双语教学的定义林林总总,没有定论。鉴于我国双语教学实际情况,本文所探讨的国际法双语教学是指采用英语和汉语进行的法学学科教学。

2.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2.1顺应时代的发展。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我国经济实力的显著增长,对外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发展迅猛,这就需要大量既有扎实法律专业基础又熟练掌握英语的复合型人才。在此时代背景下,教育部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要求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质量,并继续扩大双语教学课程的数量。这就明确要求各高校将双语教学纳入教学实践,使得双语教学成为必要。

首先,国际法作为法学的分支不同于自然学科的客观性与确定性,法学是一门具有浓厚主观色彩的学科,不同的国家存在不同的法律制度,如美国属于英美法系而德国则属于大陆法系。再加上各国的文化差异、风俗习惯不同而形成的法律制度、规则等更是大相径庭。

其次,国际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国际法不同于国内的民法、刑法等处理的是一国内部的法律关系,国际法更多涉及的是各国签订的条约、国际惯例等。又由于国家之间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风俗习惯等,尤其法律本身的专业性,术语众多,所以仅掌握一门语言是不够的。鉴于国际法本身的特点,运用双语教学方法进行国际法的教学显得尤为重要。

3.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双语教学改革面临的问题以及改善方法。

国际法专业的研究生,要想提高科研能力,写出一流的文章,必须对国外最新的专业资料进行研读,若不全面强化自身英语语言能力,就无法形成相对于其他专业的优势,也不能胜任相关实务工作,其专业实践能力就难以得到提升。因而,无论是从培养目标还是专业特点的角度看,都应引入双语教学,目的是在提高学生英语能力的基础上来全面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3.1选用教材。

选择什么样的教材是进行双语教学非常关键的问题。目前,关于法学双语教材的选用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关于法学双语教学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教材,国内存在有三种观点:一是引进原版教材,二是使用现有的统编法学教材,三是编写适合国内法学双语教程的教材。笔者认为,直接引进原版教材,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不利于教学的进行。外文原版教材多晦涩难懂,尽管原汁原味,但学生理解困难。笔者更倾向于第三种观点,即由中国学者编写适合国内使用的双语课程教材。世界上首本用英文写作的中国国际私法专著是霍政欣的《privateinternationallawinchina》。应当注意的是编写双语教材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的要求、严把质量关,且应当正确处理双语教材与统编教材的关系,两者应形成互补的关系,教材难度应当适中。

3.2师资力量。

双语教学最核心的影响因素当然是教授课程的教师们英语水平的优劣。这不仅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求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一定程度的英语水平。但是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具备扎实专业知识的老师大有人在,口语流利、通过专业八级的英语高级人才也不在少数,但真正能将两者结合,在教学实践中达到预期效果的人却少之又少。而高英语水平的人才,法学专业基础一般较薄弱,知识理论深度不够。

双语教学要求的教师应该是外语水平高,学科知识强的复合型教师,但是我们应当意识到要培养出数量相当可观的此类教师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当有一个长远的培养计划。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对此类项目投入更多的资源,以刺激各高校有动力开展这样的工作,高校也应当创造条件对现有专业教师进行英语能力的培训。有条件的可以选派优秀教师去国外学习,利用国外丰富的教学资源;另外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国内外学者的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3.3学生英语水平。

双语教学的开展,也与学生的学习能力密切相关。但是与我国教学的投入相比,我国的外语教学效率并不高。缺乏语言环境、教材脱离实际生活等原因导致我国“哑巴英语”、“聋子英语”的现象比比皆是。

具有扎实的英语功底以及法学基础是学生参与国际法双语教学的前提条件。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应当采取不同的方法。一部分研究生已经具备相当的英语水平,使其法律英语水平更快提高的有效的方法之一是,教师布置一定量的国际法相关的翻译作业。学校也应当为推进双语教学设计校园环境,如开设“英语角”,鼓励学生加强英语学习,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也可邀请外国法律专家开设讲座,形成良好的学习法律英语的氛围等。只有这样从校园环境出发,才能为双语教学的实施和推广铺平道路。

3.4课堂教学模式。

研究生课堂不同于本科。本科大多进行的是基础的普及性教育,班级人数一般较多,以大课为主。一般采用灌输式教育,而研究生教育由于人数较少,多以小课为主专业性强,更注重开发学生的自主思考能力。但由于受到传统教育的影响,大部分研究生的课堂仍旧多以老师讲学生听为主,缺乏必要的沟通,尤其法律专业知识本身具有不小的难度,再用全英文的教材上课,学生本身也容易丧失兴趣,事先不预习功课更加大了授课的难度。

要使双语教学事半功倍的顺利开展,必须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研究生课堂由于人数较少的缘故,课程设置可更加灵活。课堂除了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可以采用学生分组讨论、老师最后总结的方式,这样学生掌握课堂的主动权,在上课前查找文献资料,形成自己的观点,围绕一个或若干个主题进行讨论,这样采用英语对话的形式,创造了说英文的环境同时又加强了师生之间的学术沟通。在这样的课堂上,应当尽量少纠结于英语句子本身如何翻译、语句结构、语法问题等,重点应当放在法律语言的语言特点分析上,以及采用法律专业课堂所用的教学方法,如法律条文的理解、司法实践操作以及法学著作的研读等。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双语教学仍旧处在摸索阶段,且存在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教师、学生和整个教育大环境的配合。但是更多人越来越意识到双语教学的重要性,随着大家更多的关注双语教学领域,相信双语教学的普及以及发展肯定会越来越好,也为日益国际化的中国培养更多的外语水平高、专业知识强的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李燕.美国双语教师培训制度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华东师范大学,.

[2]邵津.国际法(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3]郭玉军,乔雄兵.国际私法双语教学的思考[j].武汉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

[4]王寅.语义理论与语言教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十九

广大市民朋友:

档案是每个国家、每个组织和每个人在历史进程中的真实记录;档案从远古走来,向未来走去。她看似遥远和神秘,却与我们息息相关——幼儿时的成长档案,求学时的学籍档案,参加工作后的职工档案,成家立业后的户籍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各种社会保障档案等等。档案在工作查考、存史留凭、权益保障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不经意间已成为我们工作、生活的组成部分。档案与人类演变一直相伴,档案必将一直与你我相伴。

每年6月9日,是“国际档案日”。值此节日来临之际,我们倡议大家:重视档案、关注档案、保管利用好档案,做档案的倡导者、实践者、先行者,让档案---与你相伴。

如果你是档案工作者,档案与你相伴。清苦、默默无闻,是你岗位的写照;爱岗、敬业、坚忍不拔、矢志不移,是你岗位的追求;建立健全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安全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是你岗位的要求。按规范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编研、利用等环节,是你岗位的任务;关注民生档案、重大活动档案,是你岗位的重点领域;档案库房,是你岗位的主阵地;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盗、防光、防虫、防水,是档案的“生命保障”。学好业务、干好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是你赢得老百姓口碑、领导重视档案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如果你是档案利用者,档案与你相伴。这时的档案,已经不是一张泛黄的纸,而是你要找寻的历史印记。或许你已经为它四处奔走了多时,或许你为它消得人憔悴。利用档案时,请你带上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告诉档案管理人员真实的利用目的,尽力提供更为准确的时间、事件等线索,充分信任档案管理人员,静下心来等待档案的出现。

如果你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你相伴。你会感到自豪,因为你是形成档案的主力军,是建立健全档案资源体系的重要参与者。你每天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研究成果、发明创造等,都是档案来源的主渠道,内容涉及人事、民生、政务、经济、文化、科技、生态等方方面面。形成好、收集好、整理好、移交好你手中各类载体形式的档案资料既是你的权力,也是你的义务。

如果你是村、社区工作者,档案与你相伴。村、社区是基层民主自治组织,服务好村(居)民是你的职责。村(居)档案工作“三有”(有档案人员、有档案管理制度、有档案室)的落实需要你;村(居)民的农户档案、居民档案、低保档案、土地承包档案、社会保障档案、救助档案等的建立依靠你。

如果你是民营企业业主,档案与你相伴。档案是见证你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过往的依据。档案是你企业强化基础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维护自身权益的客观要求;是你企业资产的一部分;是展示你企业文化的生动媒介,是提炼你企业价值理念的素材,是你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中,你应注重对资产产权、商业信誉、知识产权、合同协议、客户信息和企业文化等方面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积累,注重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档案,收集保管好职工的履历、鉴定、工资、考核、技能评定、奖励和处分等文件材料,注重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档案的收集和传递。

如果你是单位部门领导,档案与你相伴。你是部门单位档案工作开展好坏的决定因素。因为你才能最终决定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列入年度工作考核检查的内容。为此,你应定期听取单位档案工作机构的工作汇报,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保障,推动档案工作同部门发展相协调。

如果你是学生,档案与你相伴。你能回忆起小学的童真,初中的快乐,高中的充实,大学的精彩吗?成长档案可以告诉你。成长档案记录了你学生时代的点点滴滴:有你写给自己的寄语,有你对学习的感受、感悟和收获,有你对具体事物的看法和评价。试想,多年后的一个午间,你手捧香茗,手指在你的成长档案上一页一页拂过,将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啊。

如果你已为人父母,档案与你相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个家庭都有其兴起和发展的轨迹,家庭成员都有自己成长的历程,承载着家庭及成员兴旺发展的每一份证件、票据和资料,都印证着家庭的脚印,诉说着家庭的酸甜苦辣,折射出社会的发展变迁……这些,都是家庭档案所在、所系、所为。请你抽出一点点时间,把散存在家中书柜里、抽屉里乃至办公桌里的家庭印迹,如家庭成员的日记、书信、书画作品、照片、各种证书、证件、票据等,用科学的方法对其整理和保管。让家庭档案成为你生活的好帮手,成为展示你家庭精神风貌的窗口。让良好的家风以档案的形式代代相传。

如果你是位老者,档案与你相伴。健康档案记录着你一生所有生命体征的变化,内容包括你的生活习惯、以往病史、诊治情况、家族病史、现病史、体检结果及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和转归的过程等,它在你身旁;社会保障档案记录着你的每一次待遇的调整变化,它在你身旁。

…………。

市民朋友,不管你年少还是年长,不管你现在从事何种职业,你书写别人档案的同时,你的档案也同样被他人书写着。档案离不开你,你离不开档案。

请重视档案、珍惜档案、关注档案,让档案---与你相伴!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档案局。

20xx年6月3日。

国际档案日论文国际档案日篇二十

不过,从国际法的历史发展来看,古代国际法(或国际法的遗迹)为近现代国际法提供了早期的实践、理念、术语及其概念等。在国际法的历史发展中,基督教因素动态地影响了其发展。从起初《圣经》有关人权、战争的经文、教父神学对战争观的阐释,中世纪教廷有关战争、使节、仲裁等的实践,到近现代社会教廷参与国际条约、参加国际组织、基督教非政府组织参与和影响国际法的实践。可以看出,基督教历史发展起伏对国际法产生了在不同历史阶段具有不同历史特征的影响。

基督教对国际法的影响是以《圣经》为基础和核心,以神学为纽带和动力推动国家法发展,进而在国家法的实践和发展中影响国际法发展的。与国家法发展的同时,浸透着基督教因素的国际关系现实也需要相应的国际法。面对不同历史时代的世俗问题,实践中需要信仰通过神学予以有力回应。道德神学全面、系统阐述基督教对于国际关系、国际法的信仰主张,是影响国际法的基础性神学因素。基于神学基调,神学家建构并发展了神学主义法学律,其中有关国际关系、国际法的思想主张丰富了国际法的思想宝库。教廷和基督教非政府组织立足其信仰主张,作为非国家行为体,一方面增加了国际法主体的多元性,另一方面显出传统国际法的内部缺陷并为国际法的发展提供了场域和新资源。

国际法在历史演进中主要是欧洲基督教文明的产物。不过,从基督教的历史发展看,基督教在初期延续并发展了犹太教对国际法的影响。犹太教对国际法的影响是持续性的。

早期的国际法学者有很多受益于犹太教及其法律理念、制度。国际法形成之后,基督教因世俗性的广泛进取对其的影响日渐式微,但延续了此前的基本范畴,并在全球宗教复兴的大背景下对国际法的影响呈现新景象。

从国际法史可以看出,最先有意识、系统化地阐释国际法理论的尝试由15-16世纪西班牙学派的天主教学者和神学家开启,这项工作接着被许多新教的学者,尤其是由荷兰、英国和德国的新教学者接续。法国大革命及其民族国家巩固后,在民族国家与世俗基础上对国际法的系统阐述才变得常见。自然而然地,欧洲基督教文明施与法律的印记使其发展为一般国际法——基于此可以认为,美洲是构成整体的欧洲文明之一部分。而这种智识的领导权现在正处在混乱和被瓦解的过程中。总体来看,这种影响表现为全面广泛、日渐衰减、宗教回归三种形态。从国际法史的角度看,基督教对于国际法的影响可分为1648年之前、1648-1945年、1945年至今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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