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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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大全(16篇)
时间:2023-11-07 20:54:45     小编:雁落霞

感悟是一种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和领悟,它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面对生活的困境。在感悟中,我们要保持开放的心态,接受不同的观点和意见。以下是一些关于感悟的例子和故事,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思考和洞察力。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一

南纬90度,冰雪覆盖的南极点,神秘而又美丽。它吸引了一批批为之疯狂且勇敢的探险家,而他们不是知难而退就是葬身冰原,一度成为骇人听闻的“死亡地带”。

但在19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与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为了国家的荣誉,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有戏剧性的角逐。但由于阿蒙森首先出发,且斯科特准备不足最终还是被阿蒙森捷足先登。

斯科特应对这辜负了他雄心壮志、完美心愿的南极点,他们毫不后悔,有的只是悲怆与无奈,并且斯科特甘心为对手阿蒙森坐业绩作证,且这一事业正是他所热烈追求的。

他那诚信的绅士风度与坦然应对成功与失败的无比高尚的人格,赢得无数人之敬佩。

当然他们坚毅执著为事业而献身的英雄气概使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作斗争,当他们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像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生得光荣,死得伟大!”

并且强烈的群众主义精神使他们在关键时刻为了保护同伴而勇于献出自我宝贵的生命。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思考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他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

斯科特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虽然失败了,但是他的心灵禁受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是有价值的美。正应如此他才被人们铭记在心,甚至作为自我的榜样,他虽然离开了人世间,但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二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轻生。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三

这本《飘》是刘珂宇“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飘》,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isanotherday”。

如果读完《活着》让我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色诱媚兰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四

第一次读《飘》时,看的很快,一些在当时认为不够吸引人的段落都一一带过,记得的只是斯嘉丽的坚强和她那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有这样一个时代背景,才成就了斯嘉丽这位乱世佳人。一直觉得电影的名字取得很好,凸显了斯嘉丽这位爱尔兰农庄主的小姐的变化,从娇弱温室玫瑰突然成了坚强美丽的野蔷薇。如果斯嘉丽没有遇见白瑞德,那么斯嘉丽会不会在故事结局时坚强的对明天发出挑战呢?若是没有遇到白瑞德,斯嘉丽一定一辈子都会认为阿什希是自己的最爱吧。当白瑞德离开之时,斯嘉丽才意识到她需要的不是阿什希,而是白瑞德。当她了解白瑞德的爱时,已经太迟了。爱总是让人捉摸不透,总是喜欢突然离开。

也许失去爱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伤心欲绝。这时候,斯嘉丽没有,斯嘉丽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五

孙少平是全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新时代有理想,有思想的青年。孙少平上学时,家境是艰苦的。高中时,每天吃不饱,穿不暖,但是生活上的艰苦,并没有使他失去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个衣着不合体的高个学生,在精神上是富有的。他积极阅读,在学习的同时,也树立了初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可以说是阅读使得孙少平变得和其他的人不一样,这不仅表现在他的处世态度上,也表现他的行为言语上。

孙少平有着乡下人勤劳朴实的一面,又有着知识分子肯学上进的一面。他的身份虽然在变,可是他的思想却一直没有变。相比较,现在的人,对于信念的坚持很容易就受到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我们其实都在社会或者是周围的影响下改变着什么。如果我们都能像孙少平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不放弃追逐自己的理想,执着于完成自己既定的人生目标的话,我想许多人的人生一定会比现在好上很多。

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处理上,孙少平也能拿捏得当。在亲情上,他始终深知家中的疾苦,从不因为自己而给家中添加负担。在友情上,少平有一个的朋友——金波,他们都深深地了解对方,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在爱情上,孙少平和田晓霞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感动了无数人。

我一直在想,《平凡的世界》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着我。孙少平的人格魅力,他的执着,他的爱情,无一不在牵动读者的眼睛。这也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一个人吸引别人的是他的品格而不是外在的虚华或贫穷,无论怎样都不能丢掉人最宝贵的品格,要坚持原来的那份美好,即使出淤泥,也要不染。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六

在夏天,常常会听到树上有许许多多的蝉在叫,但是我搞不懂蝉为什么在地洞生活,这本书就给了我答案。在夏至,在阳光的暴晒、久经践踏的道路上,有好些圆孔与地面相平,大小约如人的拇指粗。禅做洞时,在洞壁上涂了一层“水泥”,让洞不塌。

这也告诉我做事要多动脑筋,要灵活,不要死搬硬套。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昆虫记》,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的“圣甲虫”。

圣甲虫,好多人叫它“屎壳郎”,其实它是一位环境“清洁工”呢!它总是将牛粪、羊粪、鹿粪滚成一个个小小的球球,一点一点地推到自己的窝里。在路上会遇到一些挫折,比如到了一半球又滚下去了,有别的圣甲虫拦路来抢它的球球等等,但它都克服了。虽然只是又下去滚了一个新的,但它不怨任何人和上天,接受了上天对它的不公平。它还会为自己的孩子造窝,一般它用羊粪搓成一个“梨”,把“孩子”放在里面,给孩子一个好的环境。

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为什么能了解到这些呢?因为他常常留心观察周围的事,常常看小虫子,观察小虫子的生活习性,我们在生活中也应该这样,常常留心观察周围的事,你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噢,说不定也能写一本书呢!

再说圣甲虫,它会遇到许多困难,但它都克服了,不会因为一点挫折而放弃,这值得我们去学习!

有时间你也读读《昆虫记》吧!它会教会你如何观察。

读《昆虫记》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篇法布尔写的红蚂蚁,我深深地被红蚂蚁的勇敢打动了,因为红蚂蚁这篇文章里清楚写到:“有一天,发现它们出去抢劫,排奋斗目标队在池塘砌栏内走着,北风使劲吹,从侧面向蚂蚁猛刮,把整整几行”士兵“都刮到水里去了。

池塘里的金鱼急忙游来,张开深如巷道的大嘴把”落水者“吞了下去。道路艰险,蚁队还没有越过天堑就死了许多,我想,它们回来时是不是绕道而行,远离致命的悬崖呢?不是的,衔着蚁蛹的队伍仍然走这条危险的路,金鱼得到了双份从天上掉下来的美味——蚂蚁和它的猎物。蚂蚁不愿换一条路线,而宁愿再一次被大量消灭。

所以,我想,我们在学习中不要一有困难就不做了,要向红蚂蚁一样坚持不懈。

读《昆虫记》之《装死》笔记刘冠一。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中《装死》这篇短文,它用了很多的文字细致地描写了大头黑步甲怎样装死。你不要被它的种.种假象给迷惑了。

首先,作者把黑步甲从不高的地方摔下去,掉在桌子上,只见它仰面朝天,一动不动,好像真的死了,合拢的爪子挨靠腹部;触角交叉成十字,它张开它那钳子似的肢爪。完成静止了五十多分钟,在这五十多分钟里,黑步甲的身体纹丝不动。作者接着又做了三四次实验,结果静止的时间越来越长。当作者把它换到其他地方,期待着它会有一些新的招数,可是不管换到什么地方,它都会按它的策略去做——装死。每当苍蝇刚刚用爪子碰黑步甲,并留在黑步甲那张被唾液和吐出的食物液汁弄湿的嘴巴附近不走,它就会转过身来逃跑。如果换用天牛来碰它,它同样会逃之夭夭。如果实验地点从室内微弱的灯光下换到强烈的阳光下,它也会立刻逃跑。

哦,它那一动也不动的姿态并不是装的,而是真实的暂时麻木的昏沉。它那好像看着你的眼睛,其实也就是你自己的想法。作者法布尔开始也和我们一样想当然,用我们人的一些想法来想昆虫,其实有时是错的,但他能不断实验观察,最终真正搞清昆虫的习性,所以,我们读这本书不仅是了解昆虫的有关知识,也许我们更应该学习他的精神。

读《昆虫记》笔记张芯惢。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昆虫记》,它是法国著名科学家、科普作家亨利。法布尔最得意的作品。

法布尔,他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所以生活极其贫穷。他非常喜欢观察昆虫和植物,曾经发表过很多出色的论文,也获得了他人的肯定。但是他想“登上大学讲台”的梦想却没有实现,自己的昆虫学实验室愿望也得不到支持。

可你们不知道,法布尔的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还算得上温饱生活。可就是因为这样,他才并没有向他人的“偏见”和自己的“贫穷”屈服,之后,他便详细的观察昆虫的生活、习性和它们的劳动,用了他一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了这本伟大的书——《昆虫记》。

还有,我一直以为,故事书中蝉在夏天是一直在树上唱歌,蚂蚁再勤劳地备食,而蝉一直不储备粮食,等到冬天再去蚂蚁家要食物。可我看了书才知道,原来,每次蝉找到了食物,都会被蚂蚁抢去,导致它不得不重新找食,蚂蚁是顽强的乞丐,勤劳的生产者是蝉!

《昆虫记》,记述了昆虫之间的情感和生命,这一伟大的创举,你值得去看一看!

读昆虫记里的会杂技的蜣螂笔记胡倍豪。

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昆虫记,它是一本观察昆虫的日记,里面有会发光的萤火虫、爱咬的螽斯、会杂技的蜣螂等等许多观察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会杂技的蜣螂。

会杂技的蜣螂主要讲蜣螂用牙齿收集食物,把收集到的食物堆成一堆,自己爬到食物上面,用后腿不断搓动,搓成一个小圆球。再用后腿牢牢抓住圆球,头俯向下面,屁股翘上来,前脚蹬地向后倒退着走,就像杂技演员表演一样。它把卵放在食物做的梨状的球体里,蜣螂出生了就把食物做的梨状的球体吃掉,爬出来。

我感受到作者法布尔先生观察的很认真,很细心。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生命,都要细心的留意和观察。

在选择住所方面,蟋蟀是与众不同的。有些昆虫为了安家,建造了奇妙的居所,比如用棉花做成的袋子,树叶搭成的篓子,水泥砌成的小塔。蟋蟀辛辛苦苦修起的住所,是为了自己的安宁,为了避开人家的捕猎,为了养育后代而修筑的真正的居家之所。它总是选择卫生的地方修建住所,而且朝向要好。它从不利用随便碰到的既不舒适又不方便的洞穴。它的居所,都是自己一点一点挖出来的。

蟋蟀的住所是一条斜斜的地道,开在一面朝阳的草坡上。地道不到一指宽,顺着地形,或弯或直,有一尺多深。洞口一般都有一丛青草遮掩。蟋蟀出来吃周围的青草,独独不动这一丛。因为它要靠这丛青草遮风挡雨,掩蔽入口。

你知道怎么把蟋蟀从洞里引出来吗?只要拿根草茎伸进洞里,轻轻晃动。蟋蟀被上面的事情吸引,就会从洞里爬出来,就会很容易被抓住了。如果第一次没逮住它,再用草茎逗它就没用了。不过这时往洞里灌一杯水,就可以把它逼出来了。

你说蟋蟀是不是很有趣?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七

他是现实与浪漫的结合:植根於现实,又把自我的爱憎感情熔铸在人物身上;他的情节引人入胜:生动曲折,腾挪跌宕,使人完全身临其境。

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看《水浒》时,他就深深的触动了我心底最深处的灵魂,使我不禁潸然泪下:

一次次艰苦的行程,一场场艰难的战斗,为的只是“忠义”二字。

忠,即是对自我的祖国,对自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的忠,除暴安良即是忠,报效祖国也是忠,宁死不屈更是忠。忠,其实很好做到。真正难做到的,即是“义”: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资料。“兄弟连心,其力断金”,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为朋友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义”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这,却还远远不能算“义”。

义,能够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人,也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能够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仅有真正的义士,才会懂得。仅有拥有者两样精神,才是真正的“义”!

虽然,身经百战的他们屡立战功,却丝毫逃脱不了残忍的命运。奸贼当道,即使是各有千秋的他们,也同样无能为力,只能眼看他们逍遥法外。有人说,这是宋江的过错,可我却不以为然:梁山泊杯具,并非宋江之过。梁山泊杯具,这也是宋代的杯具,是中国的杯具;更是社会的杯具——虽然,还有些深深的遗憾,但各路英雄的宁死不屈,已将我震撼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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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八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很多情节描述的兄弟之间的肝胆相照,义气等,利用假期读完后,内心被深深的震撼到了。

我被里面的情节给深深地吸引住,武松醉酒打死猛虎等,但大家对宋江的看法便不全相同,现在我来品一品他吧。

宋江上梁山前是一位仗义英雄,义放晁盖,当法与义发生矛盾时,宋江就不顾法度了。他对梁山的事业有一定的贡献,他为了梁山好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了阎婆惜。

宋江上梁山后,成为义军的首领。他自己说在文武方面并无过人之处,为什么还能当梁山泊的首领呢?这是由于宋江有以下优势:仗义疏财,在江湖中有一定的号召力;关怀兄弟,兄弟遇难设法相救;有一定的组织和军事指挥才能,如三打祝家庄战役,他注意总结经验,从调查虚实入手,又拆散祝家庄与其他二家联盟等。

受招安以后,宋江成为了一个朝廷的忠臣。他的思想是为国家出力,保人民平安。晁盖死后,宋江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这对起义军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水浒传》中宋江的一大关键。受招安以后把梁山上的“替天行道”大旗改为“顺天护国”,他也由起义军首领走到服从朝廷的顺臣。这时,宋江的思想是:我是热爱国家的,皇帝代表国家,朝廷不负我,我不负朝廷。他不听吴用等好汉的劝阻,去征起义军领袖方腊,打得十分惨烈。

宋江一生是曲折的,先是仗义英雄,梁山首领,招安后成为朝廷忠臣,最后是悲惨的结局。

读完了《水浒传》使我感触最深的使是宋江了。

宋江是水浒第一号人物,为人仗义疏财,对父亲孝敬,对别人总抱着宽容之心,做事不拘小节,广招天下英雄豪杰。有这样一位头领梁山泊才聚得如此众多好汉。但是宋江却因忠君思想断送了梁山。

宋江以仗义疏财出名,江湖上人人皆知“呼保义”宋江。他为了朋友,敢上刀山下火海;为了朋友为了义气,宋江才成就了水泊梁山。为了几个兄弟,宋江曾三打祝家庄。祝家庄易守难攻,宋江连战两战都失败了,还被擒了几员大将。但宋江并没有放弃,又重整旗鼓。最后众好汉一起努力,出计谋才终于打下了祝家庄,救出了众好汉。由此可以看出宋江的仗义。他把他的兄弟们看得最重。于是好汉们都愿意跟随。他这种义气对梁山聚义起了很大的作用。

宋江也是个孝顺的人,因此人们又唤宋江为孝义黑三郎。宋江家里对父亲孝顺,当宋江集结了一帮好汉去投奔梁山晁天王时,却收到了他弟弟宋清的一封书信,受他父亲去世了,叫宋江赶回去奔丧。宋江一时痛苦至极,留下一封介绍信便赶回家去了。得知老夫没事才舒了一口气。当宋江坐了梁山第二把交椅之后又想起了父亲,便想把父亲和弟弟一同请上山去。可宋江在家那犯了罪,官府都在通缉他,连他父亲和弟弟都连累到了,于是宋江要被流放。但是大家因宋江平时对别人很好,都想偏护他,于是大家便把宋江流放到一个发达的地方。父亲叮嘱他要按时抵达,于是宋江在路上不敢怠慢,梁山好汉来救他也被他拒绝了,他听从父令,按时抵达了。由此可见宋江的孝顺。这种孝顺我们应学习。宋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所以孝敬父亲,我们也要学习。

对兄弟们,宋江总是抱着宽容之心。李逵每次犯下错误宋江只是首两句,这样众英雄才能被留住。

对于兄弟们的死,宋江总是十分痛苦。每一位好汉去世了,宋江总念念不忘,心里痛苦。

苦事宋江的思想又过于复杂。宋江建立水泊梁山,最后却接受了招安。宋江本可把自己的事业继续下去,却因“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思想断送了梁山,使众好汉一个个离开了自己,最后断送了自己。

宋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仗义疏财,广交天下好汉,又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指挥才能,着一些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但宋江也只是忠心,求一世英明,忘记了反抗。我们应有反的思想,对于恶势力我们就应反。

《水浒》描写了宋江带领梁山众好汉兴起的辉煌,却以失败告终。宋江便是那个时代英雄的缩影,那个时代人们思想的代表。我们要学习宋江的优秀品质,建立起自己的“梁山”。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九

《背影》来自于《朱自清散文精选》,令我十分感触。《背影》写于1925年10月,刻画了一幅父子车站送别的图画。文章用平易的文字描写了父亲爬上站台的动作,在滑稽、笨拙的动作中,传达出父子之间的真情。这篇文章中细致描写了父亲的一举一动,让我们似乎看到了朱自清爷爷的惨淡家境。

在日常生活中,爸爸、妈妈总是批评我,有时甚至非常严厉,而我总觉得他们批评我不对,我也经常觉得他们总是那么唠叨,甚至有时认为他们对我不好,我不喜欢他们。但读了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父母都是爱我们的,打也好,骂也好,都是想让我们长大成才,是对我们教育和帮助的一种方法。我们应当认真接受,也应当从内心学会对他们的尊重和理解。

《背影》读书笔记二

本文主要讲了父亲到火车站与“我”送别的事情。在火车站,父亲吃力地从月台上爬上爬下去为我买橘子是全篇的高潮,他上下月台笨拙的动作和蹒跚的步伐刻画得十分感人。父亲的背影不仅让“我”,也让我留下深刻印象。

由此我想到,一天下午,我和父亲在踢球,我不慎将球踢进草坪中。父亲转身去拣球,球离他并不远,但草坪上有口井十分隐蔽,当时他就踩上了未盖严的井盖。一条腿陷入井中,井盖翻过来又夹了他的腿。我连忙跑去把他扶起来。这时,我看到他的腿被蹭破了一层皮,有的地方还流了血,腿的另一侧被井盖夹红了。我们立即回家,父亲一瘸一拐地行进着,但似乎没有一丝疼痛感。前方有个上坡路,我想上去搀扶他,他却说:“不用了,我没事,你走你的。”慢慢地,平时箭步如飞的我这时好像比蜗牛走的还慢。看着他吃力地上坡,步履蹒跚的样子和晃来晃去的背影。不由地感到十分感动,顿时,眼前一片模糊。

《背影》一文令我深刻感到了伟大的父爱,我为我的父亲而感动,更忘不了他的背影。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吧。

《背影》读书笔记三

这是父亲与儿子的故事。

《背影》是朱自清回徐州为祖母办丧事。办完丧事,朱自清回北京念书,他父亲去火车站送行的情景。看到父亲一年比一年苍老的样子,父亲那肥胖的身躯青布棉袍,黑布马褂,已有些笨拙,不灵便的背影。触目伤怀,有感而发,写下了这篇脍炙人口的文章——《背影》。《背影》一文是先生1927年的文字,淋漓尽致的父子间真挚的感情被先生质朴的叙事抒情表现出来,使我感动的如痴如醉。

父爱是多么伟大呀!是呀,父爱大如山。

《背影》读书笔记四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朱自清的《背影》。听说这篇文章是当时朱自清为了和父亲重归就好而写的,这篇文章被他父亲看见后。他父亲当时很感动。所以原谅了他。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父亲送作者去车站时为作者去买橘时的背影。文章用朴实的语言表达了作者最真实的内心感情。文中更写到作者三次落泪,却又怕父亲看见,更怕别人看见的心情。文章最后还写到他父亲该给他写的信,看完后,作者流下思念之泪,在晶莹的泪光中作者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

读了这篇文章。其中的故事情节仿佛活灵活现的展示在面前。同时也展现了父爱的无私……

《背影》读书笔记五

人们都说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我也这样认为。但我读了背影之后才感受到父爱同样也是伟大的,无私的。文中的父亲就为儿子做了一件极其普通的事——买橘子。可这对他来说却不是那么的容易,从文中的一些词和字中就可以感受到,如:蹒跚,探身,攀,缩,倾等。然而他还要努力去做,由此可见他是多么爱自己的儿子。儿子看到自己的父亲为他去做这些的时候,不禁流下了感动的泪水。然而在最后分别的时候,父亲并没有表现出十分舍不得孩子,而只是说了两句很朴实的话:进去吧,里边没人。我走了,到那边来信。父亲没有说过多的话语,但处处都流露出他对儿子的那种爱,那种无私的父爱。

是啊,父亲所扮演的角色永远都是严厉,呵斥的,可谁又能看到他那温柔的一面呢?所以,多理解一下你的父亲,因为在严厉,呵斥的背后还有一颗脆弱,爱你的心。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十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关于《金银岛》读后感小学生读后感悟范文的内容,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过了不少的书,但只有《金银岛》让我受益匪浅。

《金银岛》写的是离奇浪漫的海上故事。

这本书的小主人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

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期班袅拉”号的帆船,和李甫西医生一齐,带着小吉姆到茫茫大海耽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

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觊觎宝藏的海盗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

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镑的宝藏,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一场生死博斗。由于斯摩列船长指挥有方,医生的冷静果断地与海盗周旋,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平安反航。

读了这本书,最今我敬佩的是吉姆的机智勇敢。在“伊期班袅拉”号的海盗战和战斗的伤亡,吉姆决定离开木屋,一个人夺回“伊期班袅拉”号,在船上,吉姆险些柀汉兹杀掉,克服了重重困难,吉姆靠自已的力量夺回了“伊期班袅拉”号。这件事,起到了救回大家的作用。回来时,吉姆因误入敌营柀捉住,但最终还是逃了出来。

这本书题材新颖,别致,情节曲折,离奇,人物型象鲜明,生动,是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着小说——《金银岛》,它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着。这本书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在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出生在一个生活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里,他们一家以开旅馆维持生计。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就像我们国家,现在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与日本闹得十分不愉快,我们国家正需要像吉姆那样的勇敢的人站出来,为我们国家说话,用智慧化解这场危机。

《金银岛》是一篇十分有趣的幻想文,文中的吉姆、西尔弗、弗林特、利夫西都让人印象深刻。在情节的安排上,这本书处处暗藏玄机。

尤其在同一艘船上安插的一批批窥视宝藏的海盗,把股市的张力推到极致,紧紧的抓住了读者的心。我觉得,《金银岛》是一篇十分有趣的幻想文,文中的吉姆、西尔弗、弗林特、利夫西都让人印象深刻。在情节的安排上,这本书处处暗藏玄机。尤其在同一艘船上安插的一批批窥视宝藏的海盗,把股市的张力推到极致,紧紧的抓住了读者的心。

我觉得,这本书中除了情节曲折,变化离奇的趣味外,书中人物也栩栩如生。水手的生活,海盗的行踪也被刻画的活灵活现。故事的主人翁吉姆,在一个小海湾经营着一家名本鲍将军的客店。之后,来了位比尔船长,他经常讲给吉姆一些吓人的故事。

然而由于比尔船长意外的死亡,吉姆踏上了寻找宝藏的漫漫征途。其中对独脚水手西尔弗的角色塑造,尤其是人人印象深刻。他有时凶残,有时温和;又是充满厌倦之气,有时又颇具绅士风度;有时又沉稳冷静,有时又贪生怕死,最后甚至发展到抛弃其部下的地步。人性的善良,邪恶与贪婪在他身上显露无疑。

《金银岛》中有汹涌的大海,机智勇敢的少年,凶恶狡诈的海盗以及一份神秘的藏宝图,至今,以这生动有趣的故事,还在我的脑海中。

本故事叙述了一件探宝的过程。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的少年,在老海盗比尔的手里得到了一份藏宝图,在李沃西大夫等人的组织下,他们决定去探宝。

他们组织一支船队,雇佣了一些水手,结果船上居然混进了扮成水手的海盗。在斯摩力特船长和李沃西大夫的带领下,与海盗斗志斗勇。小主人公也表现出机智、勇敢的一面。比如在苹果桶里偷听到海盗的夺宝的计划、在大海中夺取大船“希斯帕洛拉”号,并且把它开到隐蔽的地方藏起。再回去与同伴汇合时,被海盗捉住。但他能沉着冷静和海盗周旋,最后和李沃西大夫等人齐心协力,终于打败的海盗,并载宝而归。

这件事表明做事要认真并且注意重要细节。我们如果想探险,除了有勇气和胆量,还要有智慧和方法,这样才能最终探险成功,做任何事都是这样,勇气和智慧缺一不可。好了,就讲到这吧。这是一个生死的故事,很好看啊!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就像我们国家,现在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与日本闹得十分不愉快,我们国家正需要像吉姆那样的勇敢的人站出来,为我们国家说话,用智慧化解这场危机。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十一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十二

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这个名字深深地嵌入了我的心中。不仅仅他,还有他的队友们,那种最初的激动,到最后的绝望,这途中的感受不言而喻。我们能够想象,一片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中就只有他们几个人在走,他们心里的那种无助、失落、不知所措的情绪一向回荡在他们心中,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把心中的苦倾诉给自我的同伴,而是自我默默地忍受着、承担着。这种精神上的压力是十分人所能忍受的,以至于让埃文斯精神崩溃。

而骑兵上尉劳伦斯·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伴,独自去应对、走向死神,给队友们以更多生的期望,而要做出这一决定,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但他的队友们并未能如他所愿,而是最终以体力不支而倒在返程的路上。

斯科特临死前的感悟可能比某些人一辈子的感悟都多。“因为只有在这种从未被人声冲破过的寂静之中,他才会悲壮地意识到自我对祖国、对全人类的亲密情谊”。作者的这句话说得多好。一个人如果连拿出让自我领悟、反省的这么一个时光都没有的话,那这个人这一生算是白活了。一个人只有在静下心来,在极度的寂静之中,自我想一想,反省一下自我。这务必会让这人感受良多,会让人的思想升华。

“伟大的杯具”这个标题一点也但是分,因为它充分地彰显了斯科特一行人的顽强求生意志,但却事与愿违。用他们的话来说:或许这就只能是一个伟大的杯具。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十三

朱自清仅用了朴实的笔触便写下这篇令世人赞不绝口的文章,是因为他的文章中带有炙热的心以及对父亲的挚爱之情。

在描述父亲爬上月台买橘子的那一镜头,是最让读者们看了心疼的地方,也正是因为朱自清将这一镜头细致的写了下来,让读者们纷纷勾起了往日的回忆。那浓厚的父爱。这一镜头,无疑是《背影》中的一大亮点。

人们由于长期以来,接触了有关颂扬母亲的文集,便往往对父爱有所忽略。

其实,父爱并不亚于母爱。母爱是细腻的,温和的,宛如春天的姿态以及气息。是温暖的,踏实的。然而父爱,则是略带严肃的。人,也往往会因此而沉浸在母爱中。

文中,父亲的背影,让朱自清消除了与父亲之间的沉重的隔阂。从总体上看,这篇文章的写作手法是先抑后扬的。

之后的岁月里,我想他定不会忘却那一令人恸哭的一幕吧。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十四

夏日抱病闲居久,数日粗通《水浒传》,唯古昔以怀今,因为文,尽怀中之忧愤。《水浒》之侠肝义胆,颇合胃口,书生初生牛犊不怕虎,此概乃勇于献丑、贻笑大方之作。

纵观全书,裂破古今,慷慨悲歌;长吟天下,从容阔步,引来读者唏嘘无数。

余读水浒,第一眼所见即是好汉之多,多是直爽率直之辈,情节环环相扣,简单爽利,读来手不释卷。呼保义宋江三打祝家庄、两赢童贯、三败高太尉,不妒排卢俊义,远胜王伦;战略上高屋建瓴,可贵是仍虚怀若谷,着实坐得第一把交椅。智多星吴用,智取生辰纲、双掌连环计,真乃梁山“智多星”,行者武松,斗杀西门庆、威镇安平寨、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夜走蜈蚣岭,可见其有恩必报,有仇必复。黑旋风李逵,斗浪里白条、沂岭杀四虎、打死殷天锡、探穴救柴进、斧劈罗真人、元夜闹东京、扯诏骂钦差,可见其嫉恶如仇、侠肝义胆。

作者奇才,书中好汉之多、性格之鲜明,的确是令人眼花缭乱。更看调兵遣将名单,马军五虎将,马军八骠骑,马军小彪将,梁山泊四寨水军……一百单八好汉各司其职,行阵和睦,优劣得所。故事情节环环相扣,十分有可读性,也颇有趣味,能令人大声叫好。此乃水浒第一意。

第二眼着眼于“义”字,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此语加于水浒豪杰身上然矣。鲁智深与翠莲非亲非故,却大意挥杖相助,可恶郑屠,以假契骗娶翠莲,终被打的打得眼睖缝裂,乌珠进出,死不足惜。

宋江于清风山,被五花大绑,已是将死之期,可奈燕顺听闻“宋江”二字,登时喝退了喽啰,亲自松绑,让作上位。宋江闻名,即是因及时雨一个“义”字;如今锦毛虎也因此义释宋江。可见行走此江湖,乃义字当头。

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梁山泊好汉劫法场、朱仝义释宋江……此番种种,皆为义也。更有宋江于国之义,亲递毒酒与李逵;李逵亦有义,毫不眨眼服下。只一《水浒》,全系于义。

第三眼着眼于社会风气与民主。

琵琶铁板,高唱大江东去;寻常巷陌,追效金戈铁马。本以华夏族人总温婉和顺、文质彬彬、老实如黄牛,忽闻《水浒》方知,咱华夏男儿也有众多英雄好汉,提枪舞棍样样在行,更有绿林好汉如云,英雄如雨,实是志与日月齐明,意共天堑长流。风气不再是忍气吞声,而是敢作敢为、敢作敢当。

皇权社会,常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百姓常是被百般压榨奴役,大气也不敢喘一声。水浒中更是宋朝,重文抑武,百姓也多是文弱秀才,只知百般求得君主赏识。水泊汉子,多蔑视官府,从不买账。这一百单八好汉一出,即有民主先声之意,梁启超曾这样评价本书:“《水浒》一书,为中国小说中铮铮者,道武侠之模范,使社会受其余赐,实施耐庵之功也。”

诚然杀人放火、扰乱法度的行为是略有矫枉过正之意,但是仍有其进步意义。它使闷声劳作的清朝百姓得以知道还可有这一种活法。

举薄酒而寄狂,吟短句而感慨。鹏飞梁山泊,冰心铁骨伴取山间磐石;云凌蓼儿洼,青山绿水留的风中豪气!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十五

这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籁籁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妈妈先弄药给我喝,但是终究不放心,陪着我到深夜,一直等到我的烧退了,妈妈才合眼睡着。第二天早上,我烧退了,妈妈叫醒我,陪我吃完早饭,妈妈怕耽误我的功课,坚持送我去学校。但是她却不放心,中午冒着大雨来学校送药给我吃,当时她的衣服都湿透了,却顾不上自己对我问这问那。看着妈妈那湿漉漉的头发,我都分不清她脸上是雨水还是汗水。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上翻滚,我忍住没让它流下来。当妈妈匆匆离去的时候,我却忘了问妈妈有没有吃饭,那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默默说:“妈妈,我爱你!”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正的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啊!不管我长得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我们的祖国。我们在她的怀抱中幸福的生活、快乐的学习!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掌握知识,练就一身本领,长大后,回报父母,报效祖国!

这一处,在我看来也是一大亮点。朱自清身为男儿,但是在父亲的面前,他始终是他的儿子。当看到父亲为自己买橘子时那艰辛的背影,他又岂能不哭呢?父亲为他所做的一切都如同雨点般,一点一滴地渗入他的内心深处,也正是因为如此,父亲那矮小肥胖的身躯在哪一科也定性成为高大挺拔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父爱。

不错。父爱是伟大的。它与母爱一样,是能感化一切的。读完了《背影》,看完了《背影》,更让我在心中感知,父爱是伟大的,亦是令人恸哭的!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篇十六

《背影》记录了父亲对作者的关爱,也记录了作者对父亲的复杂情感:儿子长大了,但儿子仍然是父亲的牵挂;儿子远走他乡,父亲总是期望能给儿子多一点呵护;而父亲的衰老、父亲的坎坷、父亲的病痛又带来儿子心中不尽的感伤。

我由此想到了我的爸爸。他已经走了,离开我们整整20个年头。离世前也是一个略显臃肿的小老头,那一年他不到70岁。爸爸的一生从未有远大志向,也从未有惊天动地的人生阅历,他一生自豪不止的就是他有三个儿子。他爱他的儿子,并对儿子、对家庭倾注了他所有心力。我记得为了能回家有3个小时的相聚,他不惜来回花费6小时骑行70里的山路;我记得当两个哥哥都离开家了他拖着病躯每一天大汉淋漓地坚持给他们写信;我记得当我要走了他的难以割舍;为了我们的未来,他和妈妈的'咬牙坚持。至今,爸爸留给我的最深印象是他柱着拐杖在大门外默默地送我离家远行。

我由此也想到了我的儿子,我也是儿子的爸爸。可能天下的爸爸对儿子都是同样的情感:期望儿子长大,可总感觉他不够“大”;期望儿子自立,可总感觉他还不能“立”;不算“望子成龙”,但毫无疑问都期望儿子有“出息”。儿子就是爸爸的心结:郁闷、生气、牵挂、满意、欢乐和幸福,以及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活的希冀。读完《背影》我在想,儿子会懂吗,你就是爸爸生命的意义。

儿子会懂的。儿子会有儿子,儿子会长大。父传子承,儿子以后也会承担做父亲的职责。我明白,到那时儿子也会有同样的心旅。

《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貌。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每次读到那里,我都会被那深深的父爱所打动,情不自禁潸潸地流下了眼泪。作者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学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提高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一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儿,总是在最终一刻才叫醒我。午时,父亲和母亲带着一天的工作的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景,无时无刻地关爱着我。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地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不管我长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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