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加深对自己的认识和提高自己的自信心。写心得体会时,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范文或者参考资料,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和技巧。小编整理了一些写心得体会的佳作,供大家参考借鉴,打破写作的瓶颈。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管理干部的体制与标准也在不断的完善中。而最新的干部问责条例的出台,更是为干部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管理方式。在尝试了解和学习这项政策后,我省从各领域的干部管理工作中得出了许多宝贵的体会和经验,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第二段:身为管理者需要具备的素质
在干部管理中,除了制度、政策等方面的因素外,干部本身的素质也是十分重要的。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每个管理者都有自己的管理风格和偏好。要想成为一名成功的管理者,就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道德素质、过硬的工作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善于沟通交流的能力。同时,管理者也应该具备高政治敏感度和较强的敬业精神,以及对待群众的真诚态度和和谐处理问题的能力。
第三段:严格问责制度的重要性
在干部管理中,严格的问责制度可以有效地促使干部们遵守纪律、开展工作,并可以对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对于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情况,必须要进行严格的问责。这不仅是对干部的规范和约束,也是对管理过程的有效监督和评估。严格的问责制度,不仅要从制度层面上进行规定,更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警钟长鸣的效果,更好地推动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第四段:责任意识的强化
干部问责条例的出台,对于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管理者需要时刻提醒自己,工作并不只是顾及利益或是应付表面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对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负责任。我们应该树立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将责任转化为动力,不断向更高目标前进。
第五段:管理角色的转变
最新干部问责条例中的另一重要内容,就是对管理角色的转变。以前的干部管理方式主要是强调要求和命令,而新条例则着眼于管理者应该引导、支持和服务对象。新条例强调管理者本身也应该成为学习者,应该注重提高领导层对于政策、技能、培训和团队建设的学习和有序推进。管理者应该引导、支持干部学习新思维和新科技,协助干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新条例通过转变保障管理架构,以全新的管理方式促使干部们不断进步,更好地服务人民和推动社会进步。
结语:
最新干部问责条例的出台,为干部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干部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和能量,更好的实现国家愿景和人民期望。我们作为管理者,应该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树立新思想,转变管理方式,勇攀高峰,服务人民,让问责条例成为下一步干部工作的重要的支配标准。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关于问责条例你是否已经学习过了呢?下文是关于最新学习问责条例的
心得体会
,供大家参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失职、渎职干部不可触摸的“高压线”,中央在即将迎来建党95周年之际又一次“亮剑”,体现了我党从严治党的强烈决心。
忌滥用职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的“标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不越“雷池”,时刻谨记权利是党和人民群众所赋予的,要公平、公正、公道,将权利为民所用、造福于民,要有坚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学会向一切歪风邪气说不。
忌表里不一。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恶”的“两面人”称为“国妖”,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标准在于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台上台下、台前台后、当面背后都一样。党员干部严谨出现“两面人”现象,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责任,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要敢于 “唱黑脸”,不做人人唾骂的“两面人”。
忌损人利己。共产党员应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要学会知足常乐,习惯过清贫和寂寞的日子,不浮躁、不攀比、不抱侥幸心理。将人民的权力化作私有物,为个人谋私益,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严重的危害的就会受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的惩罚。时时刻刻要用党的准则条例这面“正气之镜”来规范自己、提醒自己。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堪称是问责制度的顶层设计。其重要性与必要性不必赘述,对问责条例的施行,公众充满期待。“问责”是在责任认定的基础上的纠偏与处罚,我们一再强调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而问责是最有力的保障与最有效的促进。不追究责任,责任就是空的,相关制度规范就会沦为“稻草人”。问责机制日趋完善,必须严格执行不走样,方能成为“杀手锏”。
问责条例来源于实践的提炼,“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再在执行与践行中不断完善……这是制度创新与实践的循序渐进。问责条例,既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体现,又是“严是爱、松是害”的反映。问责条例的鞭策动力与衍生力量在于,从严厉问责、规范问责入手,消除党员干部“乱作为”“不愿为”或“不敢为”的思想藩篱,朝着“有作为”“必有为”“大作为”的方向迈进。
问责是手段,问效是目的。或者讲,强化问责贵在助力问效。“问效”不仅是进一步的监管行为,更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核心。“监管的重点,要放在办事效率和办事结果上。”这才是关键所在。包括问责制在内的党内制度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也是确保“权为民所用”,不仅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让权力对权利产生敬畏,增强权力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
问效也是检验问责的重要标准。具体来讲,问效,首先要追问机关效率与效能。目前,机关的“庸懒散奢”行为,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对此,必须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实招,在优化效能上动脑筋,无疑及时到位的问责可以起到推动作用。其次是追问办事效果。“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高标准”,不能局限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改观,更要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及时有效的问责拉近官民之间身体与心灵距离的“一线牵”。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
从去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今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对党员要求进行自我行为规范和对违纪行为划定界限到今年释放出的强烈的“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信号都表明着党中央对于当前广大党员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随着《问责条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通过,接下来各级党组织必将组织党员对《问责条例》进行学习理解贯彻,在实施《问责条例》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应当做到“问”更应做到“责”。
《问责条例》落点在“问”。要在“问”字上,做到能问、勤问、敢问。完善监督制度,以制度为基准保障广大党员干部问的权利和义务。在责任问题上要充分发挥制度作用,对领导干部要能问工作问题、勤问经济问题、敢问敏感问题,要鼓励党员干部直面询问、善于接受询问。将“问”在党员干部的生活工作中作为常态化机制。
《问责条例》重点在“责”。“问”能保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但只问不责在实施过程中会导致《问责条例》缺乏足够约束力,较难形成有效的约束制度同时在对广大党员干部中间也难以形成心理威慑。因此,《问责条例》要“问”更要“责”。要完善已有的问责制度,量化问责标准,保证问责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强问责延续性,对已达处理期的同志要加强考核管理,保证达到条例入心,不再触犯的效果。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肆虐,给人们的生活、经济、社会秩序带来了严重的冲击。在这个特殊时期,有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问责条例,旨在追究那些违反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病毒传播和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有体会地感受到这些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展开,分享一些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疫情期间问责条例的出台为追究相关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疫情期间,一些违法行为引发了新冠病毒传播的风险,给全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如果没有相应的问责制度,这些责任人可能会逍遥法外,给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更大的风险。因此,问责条例的出台填补了现有法律的空白,对违反防控措施的人员进行约束和追究。
其次,疫情期间问责条例的实施提振了公众信心。在全球疫苗刚刚开始推出的同时,疫情的暴发和肆虐不止,公众对疫情防控的信心被严重削弱。当问责条例出台并逐渐落地实施时,人们看到了政府对疫情防控的决心和态度,也看到了那些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被严厉打击的决心。这一系列的举措为公众树立了一个例子,提振了他们对疫情防控能力的信心,鼓舞了战胜疫情的勇气和意志。
再次,疫情期间问责条例的实施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一些人不按规定戴口罩、不配合检疫、散播虚假信息等行为严重干扰了疫情的防控工作,给防疫工作者增添了很大的困扰。问责条例的出台,对这类人员施加了严明的惩罚,既是对他们违法行为的直接处罚,更是起到了警示其他违规者的作用。这种震慑和警示的效果,使得更多的人在疫情期间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促进了各方的共同努力。
最后,疫情期间问责条例的实施提高了行政机关的效率和责任担当。问责条例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职责,为其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这不仅方便了行政机关的工作,也提高了其对防疫工作的效率和认识。问责条例规定了追究责任人的程序和程序,增强了行政机关的责任担当,让他们能够更加主动、积极地投入到疫情防控中,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总而言之,疫情期间问责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扰。它提供了法律依据、提振了公众信心、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提高了行政机关的效率和责任担当。尽管问责条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它为管理者和公众树立了正确的导向,让大家在克服和抵抗疫情中更加团结、积极和有力量。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相信科学、依法办事,我们一定能够战胜疫情,赢得这场历史性的抗疫战争。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引言(150字)
行政执法问责条例是对公务员执法行为规范的一项重要法规,而最近颁布的《行政执法问责条例》进一步强调了公务员的问责制度。这项法规的颁布,对于维护社会公正、保护公民权益、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贯彻行政执法问责条例,我对于如何正确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第二段:执法问责制度(250字)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问责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执法问责制度不仅鼓励执法人员主动作为,同时也确保了他们不会滥用权力。在查处违法行为的时候,执法人员需要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如果出现不合规或不公正的执行行为,执法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执法问责条例的颁布,为公民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投诉机制,使公民及时得到了人权保障,而执法人员也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行政执法系统更加严谨。
第三段:公民权益保障(250字)
行政执法问责条例的颁布,对公民来说是一件喜事。行政执法是保护公民权益的主要手段,而条例的颁布更进一步加强了公民的权益保障。行政执法时要遵循的原则、规则,必须要切实保护公民的人权,保证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保护公民权益方面,条例更是明确规定了执法人员的问责制度,使得执法人员能够心中有数,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从而更好地保护公民权益。
第四段:责任担当精神(250字)
作为执法人员,担负着法律的维护和社会正义的维护工作。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有责任担当精神。行政执法问责条例的颁布,不仅要求执法人员遵守相关规定,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还要求执法人员按照法律的规定施行执法,贯彻职责义务,保障公民权益,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性。责任担当精神使得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能够更加深入的认识其宣誓的职责,建立其良好的执法形象,为执行正义、维护权益作出自己应有的责任。
第五段:结论(300字)
总之,行政执法问责条例的颁布以及相关规定的实施,对于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执法人员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制度要求,加强自身执法能力的提升。在人民群众的改革建设中,切实保护其权益和利益。相信在日后的行政执法实践中,我们都能够勇于担当,认真思考,依法行事,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律、维护公平与正义,不断提升自身执法水平,担任好维护社会安定和公正的使命。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自2018年8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而与此同时,各地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问责条例。问责条例的制定和落实,大大提高了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的动力,保证了政府部门工作的公开透明度。而典型问题的发现和解决是问责条例的重要环节,本文将深入分析问责条例典型问题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问责条例的作用
问责条例是保障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公正性的重要法规,它主要分为五大内容:研究制定问责制度、建立问责档案、协调问责事项、公开问责结果以及问责程序等。这些问责制度中最为重要的是建立问责档案,这样可以明确责任和量化工作,帮助政府部门追踪记录和分析各类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而对问题所在主体提出责任追究,以达到问责的效果。
第三段:典型问题的发现和解决
政府部门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问责条例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法律保障。那么怎么才能发现相关问题,解决问题呢?首先应该有意识地收集和整理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以求及时消除问题。其次,政府部门应该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情况,切实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工作公开透明。最后,政府部门应该不断加强自身的效能,提高工作质量,以减少问题的出现。
第四段:问责条例的落实
问责条例制定并不是为了要惩罚责任方,而是为了鼓励政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民的权益。政府部门应该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确保问责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段:总结
当前,问责条例制度的完善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工作的必要性。典型问题的发现和解决是问责条例能否落地的重要环节,实施问责制度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开展,同时也需要大家的配合,正视问题,及时改正错误,做到政府部门的尽职尽责。当每一个相关责任主体都能真正地遵守和执行问责条例时,政府行政执法公正性和工作公开透明度将会更加突出。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篇六
最新颁布的干部问责条例是我国历史上领导干部问责的最新规定,对于全面从严治党、铲除腐败、保障人民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总结干部问责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分享个人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主要精神和内容。
干部问责条例主要强调了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性,规定了落实问责责任的具体措施和程序,明确了被问责干部的权利保障与申诉渠道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对问责责任的明确规定以及问责工作的程序化和制度化,这从制度上为打好反腐斗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第三段:个人理解。
作为一名普通的国家公务员,我非常深刻地认识到干部问责的重要性。问责不仅是一种制度办法,更是一种精神。只有在落实好问责制度的同时,干部们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不断完善自身素质,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创造更多的价值。
第四段:实践体会。
在工作中,我认真践行了干部问责条例精神,特别是在落实事故负责人问责方面。在一次工作疏忽导致部门重要文件遗漏的事件中,我主动向领导请辞,并受到了部门和单位级别的批评教育。虽然这个过程并不轻松,但是在问责后,我意识到了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对待工作的态度和要求也变得更加谨慎和严格。
第五段:总结回顾。
干部问责条例为党的纪律检查体系和政府行政体制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广大干部落实好问责精神提供了具体的依据和支持。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将进一步落实干部问责的要求和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篇七
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制度建设是治本,紧抓制度执行是关键。c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是条例本身的内在要求,也是兑现“打铁还需自身硬”庄严承诺的切实体现。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使问责严起来,才能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也只有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才能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离不开责任担当。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把责任具体到组织和个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笼子,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自己摆进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需要每个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干部来共同承担。责任到人,问责才有前提;职责清晰,问责才有依据。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在落小落细中完善配套措施,在抓严抓实中扩大震慑效应,推动形成全党上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生动局面,汇聚起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执行制度最终靠人,离开了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自觉担当,再好的制度也不过是“稻草人”。党的领导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原则性。当前,还有一些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对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不适应、不习惯,不敢、不愿动真碰硬。
有的在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不敢亮剑、爱惜羽毛,有的对身边同志存在的问题明明看得很清楚,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状况不改变,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就可能打折扣,造成不良后果的,本身就应该被问责。把问责条例落到实处,需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真正提高认识,切实从思想上构筑起制度的刚性。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保持抓铁有痕的落实韧劲,锤炼失责必问的制度刚性,唤醒全党同志的责任意识,我们就一定能够充分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正能量,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保证。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篇八
《个人学习问责条例》是我国在早期就开始制定的一项有关个人学习自律的法规。自从这一条例实施以来,它一直在持续地推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学习意识,提升了自律与自我管理能力。在我所参与的学习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这一条例的重要性。下面,我就来阐述一下自己在实践中积累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习的自律性。
学习自律是条例所倡导的核心理念,它是培养学生的自觉性、自主性、自律性的重要手段。学生应该具备自发学习的能力和倾向。学习成绩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未来。因此,学生要时时刻刻保持学习的自律性,正确地认识自己,不断调整自己。当然,实现学习上的自律性也离不开条例制定者的指导和督促,以及学校的环境氛围和制度保障。
学习的问责性不仅强调学生对学习的自我管理,更重要的是在没有利用好学习资源和良好的环境的情况下及时对自己进行追责。学习的问责性是对自己的最基本的尊重和重视,也是对自己与学生之间的一个合理评价和制度规范的体现。学习的问责性应该呼吁每个人都有一份社会责任感,对集体生活贡献一份力量。
第四段:学习的体验性。
学习的体验性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和学习动力,同时也可以进一步促进校园文化的建设。学习的体验性可以采用多种科技方式来实现,例如:在线学习、数模式学习、网络学习等。这些方式可以让我们学生更好地利用学校的资源和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成果。此外,通过规范学生的学习状态和管理方式,从而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自我适应能力,增强自身的发展潜力。
第五段:结语。
总的来说,《个人学习问责条例》是一部不可或缺的学习法律规范。它不仅促进了学生们的自律和学习的体验性,也加强了学生对学习成绩的问责性,起到了特意定制的作用。这些经验完美地体现了“self-management、self-reliance、self-respect”三项素质的重要性。相信在不断实践和推进下,《个人学习问责条例》一定会取得更佳的成效,并为我国的教育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篇九
《行政执法问责条例》的出台,为我国行政执法问责制度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也让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化、公正化。个人作为一名执法工作者,我深深地认识到了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纪律,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在行政执法问责制度中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段:条例理解与贯彻
条例首先规定了行政执法人员与行政执法机关的问责制度,从问责的对象、程序和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必须要切实贯彻实施该条例精神,树立责任意识,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强化问责机制的作用,从而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三段:条例对执法问题的解决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执法人员的过失、违规行为或不作为等情况。面对这些情况,当事人和公众自然会对执法行为产生疑虑。此时,条例应运而生,它为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加强了对执法人员及执法机关的监督和约束力,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段:条例在执法诉讼中的作用
在执法诉讼中,该条例也具有重要作用。条例中规定的问责制度可以让被行政执法人员非法处罚、过失坐视、不依法履职、不依规行政和不作为等情形下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和权益,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法律地位和自由发展的权利,增强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实效性。
第五段:个人的体会
此次学习《行政执法问责条例》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行政执法问责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以后的执法工作中,我将坚定不移地执行法律法规,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和水平,以优质高效的执法工作为人民群众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利益和权益。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篇十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行政问责制度建设,通过多次修改和完善,于2021年正式实施了新的问责条例。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感这个新的问责条例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学习新的问责条例过程中,我体会颇深,对于这一制度的价值与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在学习新问责条例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新的问责条例着重突出了问责的主体责任。在过去的问责体制中,问责的主体往往是上级对下级的追责,而新的问责条例则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担负起问责责任,主动承担错误的后果。这种转变标志着中国问责制度向更加激励侧重的方向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干部和工作人员更加自觉执行工作职责,不敢懈怠,不敢有违纪违法行为。在实践中,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为了避免问责而积极工作,这为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其次,新的问责条例明确提出要将问责与激励相结合。这一要求的提出,让问责制度在逼迫干部和工作人员承担责任的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展现和发挥自身能力的机会。如今,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付出努力、取得成绩后,往往都能获得一定的激励,这既是对他们的认可,也是对他们继续发挥优势的鼓励。在过去,一些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于问责制度存在怀疑和抵触心理,认为问责只是为了批评和惩罚他们,难以对工作产生积极的动力。而现在,通过将问责与激励相结合,不仅能够激发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也能够加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再次,新的问责条例注重加大问责力度。为了确保问责的效力,新的问责条例与以往相比,对于问责的方式和手段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对于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从警告、通报批评到组织处理等,都有具体的规定。这种规定的明确性,让问责条例从零散和模糊的状态走向了法治化的轨道,提高了问责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平性。同时,新的问责条例还规定了问责的实施期限和结果的反馈要求,使问责工作更加高效和透明。这种加大问责力度的措施,对于整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后,新的问责条例强调了问责的公正和公平原则。以往的问责往往存在一些问题,如权力滥用、利益输送等,导致问责结果不够公正和公平。而新的问责条例在方方面面都强调了公正公平原则的坚守,从问责的程序到问责的标准,都要求严格遵循这一原则。通过这种制度上的保障,可以避免个别领导干部的私心私利,使问责工作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总而言之,新的问责条例是我国问责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新的问责条例,我体会到了问责的主体责任、问责与激励相结合、加大问责力度以及公正公平原则的重要性。我相信,随着新的问责条例的正式实施,我国的问责制度将更加完善,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一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政府问责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责条例,以推动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效能。这些新问责条例的出台,旨在增强政府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理念,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公共事务的公正和规范运行。
新问责条例鲜明提出了“谁执法、谁问责”的原则,明确了政府工作的责任主体和问责主体,突出了责任和问责的一致性和权威性。这为政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确保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工作,确保公共权力不被滥用、不被操纵。
通过学习新问责条例,我深刻认识到,问责不仅是对错误和失职行为的追究,更是对责任的明确和权力的约束。实施新问责条例,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发现和纠正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另一方面,它还可以提高政府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和公共参与,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第四段: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和体会。
作为一名基层公务人员,我深刻感受到新问责条例对我们的引导和影响。它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深入实际,紧密联系群众,及时了解和解决他们的问题和诉求;要求我们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还要求我们保持清廉自律,不得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不得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段:进一步完善问责体系的建议和展望。
虽然新问责条例对政府工作的责任落实和问责机制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问责主体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问责程序和标准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此外,需要加强对问责结果的跟踪和评估,确保问责工作的效果。因此,我们还需要不断总结和提升经验,进一步完善问责体系,为政府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总结:
新问责条例的出台为政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指导,促使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更加规范和高效地开展工作。我们要认真学习并灵活运用新问责条例,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我们也应该进一步完善问责体系,提高问责机制的公正性和效能,为打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服务群众的政府形象做出更大的贡献。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二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没有人负责的问题而制定的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追责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以下是小编整理的。
范文,欢迎参考。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堪称是问责制度的顶层设计。其重要性与必要性不必赘述,对问责条例的施行,公众充满期待。“问责”是在责任认定的基础上的纠偏与处罚,我们一再强调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而问责是最有力的保障与最有效的促进。不追究责任,责任就是空的,相关制度规范就会沦为“稻草人”。问责机制日趋完善,必须严格执行不走样,方能成为“杀手锏”。
问责条例来源于实践的提炼,“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再在执行与践行中不断完善……这是制度创新与实践的循序渐进。问责条例,既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体现,又是“严是爱、松是害”的反映。问责条例的鞭策动力与衍生力量在于,从严厉问责、规范问责入手,消除党员干部“乱作为”“不愿为”或“不敢为”的思想藩篱,朝着“有作为”“必有为”“大作为”的方向迈进。
问责是手段,问效是目的。或者讲,强化问责贵在助力问效。“问效”不仅是进一步的监管行为,更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核心。“监管的重点,要放在办事效率和办事结果上。”这才是关键所在。包括问责制在内的党内制度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也是确保“权为民所用”,不仅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让权力对权利产生敬畏,增强权力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
问效也是检验问责的重要标准。具体来讲,问效,首先要追问机关效率与效能。目前,机关的“庸懒散奢”行为,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对此,必须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实招,在优化效能上动脑筋,无疑及时到位的问责可以起到推动作用。其次是追问办事效果。“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高标准”,不能局限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改观,更要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及时有效的问责拉近官民之间身体与心灵距离的“一线牵”。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今年1月召开的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
工作报告。
中,明确今年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将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制定问责条例,是继20xx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中央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又一重要部署。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为防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权力脱缰”加上了一把锁。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执行的主体是全体党员,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就是要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领导干部在用权时多一份敬畏和担当,不能再拿纪律和规矩不当回事,也不能再游离于管党治党责任之外了,切实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严格以纪律为标尺管住全体党员特别是80多万名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将制度执行抓严抓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问责条例作为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只有落地才能见效。如果仅仅停留在有了制度规范,而不去狠抓重抓执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依然难以真正归位到位。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皮筋”。各级各地党组织,特别是组织、纪检、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要克服“老好人”思想,以担当精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要严字当头、实字打底,抓严管严、抓实抓好,坚持“一碗水端平”,杜绝特殊化和“破窗效应”,尤其是对于那些在执行制度方面失职失责的,要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坚决做到执纪必严、失责必究,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让有责必问成为常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无数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违规违纪违法的各类悲剧反复上演。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失责就必须被问责。少数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于班子成员和下属职工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满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实际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将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僵局”,这也是倒逼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倒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内问责由规定升格为条例,层级更高,覆盖更广,权威性也更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器,必将为全面从严治党再加制度砝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只有让问责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才能真正发挥好重器的重磅作用以及“利器”的利剑作用。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担当精神抓好落实,让问责条例真正发挥治党、管权、治吏的积极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们党95年奋斗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责任,就没有过不去的坎。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今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纪念日,在95年的光辉岁月中,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跨越道道险阻,将曾经一穷二白的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文明的国度,让人民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而拥有一支纪律严明、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让人民有信心、国家有希望、民族有未来。
能否拥有一支深受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不仅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虽然从总体上讲,建党95年来,绝大多数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够克己奉公、一心为民,始终怀揣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信念来开展工作,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立场有所动摇,在开展工作时急功近利、患得患失。特别是近些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受不良习气的影响,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不仅贪图享乐安逸,甚至还沾染上了腐败习气,工作上更是消极应付,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风、疏远了党群关系,党的队伍建设因此面临新的挑战。
当下,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时期,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不行,这是由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实际决定的。因此,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通过从严治党来提升党的战斗力,更好地为来百姓服务。而在建党95周年纪念日来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无疑释放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为了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这次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应该说,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有利于打造更廉洁、更高效、更主动的党员干部队伍。但是笔者觉得,要想使问责条例能够真正成为推动并改进党的工作,更好服务身边百姓的重要力量,关键还是要强化执行。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始终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指导思想,以强有力的执行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锤炼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带领全国人民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三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们党95年奋斗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责任,就没有过不去的坎。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会议认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会议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要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四
《个人学习问责条例》是一种新型的教育方式,其主要目的是帮助个人形成一种较为稳定的自我学习过程。通过对个人的自我问责,促进了自我反思和自我调整,从而达到不断改善自身学习状态,进而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业成绩的目的。
在学习问责条例中,我们需要根据制定的计划进行学习,并且在学习后进行自我总结和反思,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并且制定出下一步的学习计划。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如实记录自己的学习状况和心得体会,逐渐养成对自己负责的好习惯。
要想扎实地执行学习问责条例,我们需要注意几个方面。首先,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任务,做到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学习。其次,我们需要主动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坚持做到每周一次的学习总结,逐渐提高学习效率。同时,我们还需要与导师或者学习伙伴之间进行互动沟通,分享心得体会和学习经验,共同进步。
个人学习问责条例不仅有助于个人提高学习效率和成绩,而且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适应未来的社会和职业环境,掌握自主学习的能力。同时,通过与导师、学习伙伴之间的互动,不断扩大自己的社交圈,增强自己的人际关系能力,并为今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第五段:总结。
学习问责条例不仅仅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对自己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在执行个人学习问责条例的过程中,需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做,从小事做起,逐渐形成好习惯,并且将其贯彻到我们的生活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走的更远、更成熟,为自己的未来建立一个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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