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产评估报告(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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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产评估报告(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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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一

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因履约重组而申报的房产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并发表了本公司的专业意见。现谨将该专业意见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委托方: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占有方:西安泰晤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三、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方了解市场公允价值的需要,对所申报的房产进行评估,提供该房产截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专业意见,为委托方履约重组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

以上房屋西安泰晤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1月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利证书,截止年9月1日委托方未查询出抵押等情况。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07年8月31日。

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或执行的标准。

六、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七、评估原则及评估假设。

我们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过程中,依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在评估程序、取价标准、资产状态确认时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以及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评估假设。

八、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有:

(一)行为依据。

1、委托单位与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该项目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产权依据。

评估对象房屋所有权证书;(西房权碑林区1150106023-1_2-1-10501)。

(四)取价依据。

1、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清查申报明细表》;。

2、市场调查情况;。

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二

湖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估的实物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于20xx年7月24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委托方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xx年5月12日经宜昌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分局(宜市)登记内名预核字[20xx]第00792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批准,现正在办理设立登记。

委托方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

本次评估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

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7月24日,评估所采用价值均是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

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独立、客观、科学及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不受外界干扰和评估当事人的影响,科学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和估算。

(二)法规依据。

1、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参照国资办发[1992]36号文《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3、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4、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产权依据。

1、委托方提供实物购置发票及照片,发票号分别为:02872892、01146813、0177593。

2、委托方提供实物照片。

(四)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委托方提供实物购置发票及照片;。

2、股东确认价值;。

3、市场询价、调查及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底稿。

本次评估对实物采用重置成本法及全体股东确认价值。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按照我公司与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协议书所约定的事项,于20xx年7月20日开始,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估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2、资产清查: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资产,收集准备资料,检查核实资产与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现场检测与鉴定,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具体计算;。

4、评估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评估说明与报告,进行内部复核。

截止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实物价值35万元(详见后附实物评估明细表)。

1、根据行业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有效期限为一年,即从20xx年7月24日至20xx年7月23日,本评估结论仅供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目的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经济目的使用。

2、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适用于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假设,即对评估的资产在持续经营和在公开市场有公允价格标准下进行作价评定。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的付出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拒力因素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3、本报告专为委托人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的目的而作。除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外,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除获得我公司书面同意外,皆不得转载于任何文件、公告及声明。

1、本次评估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不对其他事项发表意见。上述实物已于20xx年7月24日办理实物转移手续。

2、本报告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我公司参加评估的工作人员与委托方无任何利害关系,评估工作是在有关法律监督下完成的,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

3、资产占有方对申报材料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对所填报资产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对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0xx年7月24日。

报告日期:

20xx年7月24日。

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三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零一*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1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1991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

评估时间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xx年11月1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xx年11月1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专利技术评估采用收益法。

(1)、转让条件。

a公司是出售该专利技术,转让的是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2)、专利现状。

该项技术已申请专利权,其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可以从相关的专家鉴定书中获悉。此外,a公司已经使用了该项专利技术5年时间,产品已进入市场,市场的潜力较大。因此,该项专利技术的获利能力预期较强。

(3)、相关参数。

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更新周期以及市场上产品更新周期的分析,确认该专利技术的剩余使用年限6年。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类专利技术对产品生产的贡献率的分析,确定销售收入分成率为5%,所得税的税率确定为30%。

本项目的前提假设为:

1、我们假设委估技术的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2、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不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因素。

3、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考虑今后的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按收益法中的评估思路估算,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技术预期收益评估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专利技术相关内容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1.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的一年内有效,但如果本次评估前提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委托方应根据本次评估中使用的评估方法对资产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的公允价格,在评估中,我们没有考查委估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对其转让价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以及遇有不可预测的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各有关方面应该了解并意识到,我们的评估工作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在进行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范意见的规定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产权权属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关注和必要的查验,但我们不是法定的资产权属鉴证机构,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鉴证工作超出评估工作的范围,我们不能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

4.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5.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6.本次评估结果是为本次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市场原则和一些假设前提下对评估对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委估技术产品的未来销售预测是建立在委托方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上述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方和其他有关方面,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并且,我们愿意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很可能会出现,因此有关方面在使用我们的评估结论前应该明确设定的假设前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交易决策。

7.本次专利技术评估中,我们仅考虑上述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价值,没有考虑由于上述专利技术转让、实施等可能使受让方以上述技术或上述技术中的某些部分为技术平台,进一步开发出其他技术所可能产生的附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没有考虑上述技术转让所可能促使受让方技术进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8.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真实和准确的,评估人员对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来源进行了验证,并确信其是可靠和适当的;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成立。

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四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及范围。

四、评估价值类型和定义。

六、评估依据。

八、评估依据。

十、评估过程。

十一、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十四、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承诺函。

五、××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项目参加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我们出具评估报告,没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我们不会为当事人的决策承担责任,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结论不应该被认为是被评估资产价值在市场上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五、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六、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七、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未经评估机构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和内部媒体上。

九、本评估报告的解释权为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别规定外,其他任何机关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限制为:

1、委托方(资产占有方);

2、××州市章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县林业局、××县果业局。

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五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方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收益现值法、市场比较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就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整合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

委托方: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发展”)。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348,501万元。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a股上市公司,代码000001。sz)。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098545。

经营范围:经批准的商业银行业务。

(1)历史沿革。

日正式设立。1991年4月3日,深发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0001。

深发展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领有00000028号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0014h144030001。

(2)产权、经营管理架构。

截止评估基准日,深发展在上海、深圳、北京、广州、杭州、南京、大连、天津、宁波、温州、济南、佛山、重庆、成都、青岛、武汉、珠海、昆明、海口和义乌设立了二十家分行,303家营业网点。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半地下室、

1、2、4—17、21—22层。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注册资本:人民币862,282。4478万元。

经济性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256945。

(1)简介。

截至评估基准日,平安银行实收资本为8,622,824,478元人民币,前十大股东名称、持股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表2—1前十大股东名称、持股数和持股比例。

序号投资者名称持股数持股比例。

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825,181,10690。75%。

2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46,195,8380。54%。

3深圳市众业经济发展中心42,215,2980。49%。

4深圳金融界老干部联谊会40,925,4940。47%。

5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33,703,5060。39%。

6深圳市深大通信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00。35%。

7深圳市上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7,285,1310。20%。

8深圳景汇实业公司17,077,8400。20%。

9深圳市千泰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4,149,7670。16%。

10深圳市家乐实业发展公司13,364,3100。15%。

合计8,080,098,29093。71%。

(2)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

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服务。

经监管机构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3)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年6月30日,平安银行资产总额为23,061,959。

万元,负债总额21,529,049万元,净资产额为1,532,909万元,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89,232万元,净利润91,216万元。平安银行近3年及基准日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

表2平安银行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0年6月30日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

净资产1,532,9091,431,502864,121626,807。

项目2010上半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

营业收入289,232428,155389,307358,282。

利润总额117,672137,893160,934218,687。

净利润91,216110,510163,603158,397。

安永华明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安永华明会计师审计机构。

事务所务所务所事务所。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深发展2010年6月完成向平安寿险非公开发行379,580,000股股份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平安寿险合计持有深发展29。99%的股份,是深发展的第一大股东;同时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平安银行7,825,181,106股股份,约占平安银行总股本的90。75%,是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于1988。

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两地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2318和601318。

中国平安拥有约41。7万名寿险销售人员及8。3万余名正式雇员,各。

级各类分支机构及营销服务部门3,800多个。截至2009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9357亿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917亿元。2009年,集团实现总收入人民币1528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45亿元。从保险业务收入来衡量,平安人寿为中国第二大寿险公司,平安产险为中国第二大产险公司。

(四)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深发展、平安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以及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根据中国银监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权转让及相关股东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0]147号文)要求,为确保同业竞争的公平性,在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1年内深发展应与平安银行完成整合。本次评估受深发展的委托,就两行整合所涉及的平安银行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平安银行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平安银行在基准。

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账面资产总额为23,061,959万元,负债总额。

21,529,049万元,净资产额为1,532,909万元。

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6。

月30日的平安银行资产负债表,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一)委估主要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发放垫款和贷款、金融工具、固定资产、抵债资产、无形资产。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评估的范围内的无形资产为交易系统和各种办公软件,目前使用正常。

(三)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此基准日是委托方在综合考虑被经济行为完成时间、评估单位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

深发展与平安银行整合的相关文件。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参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

2009年3月17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7、参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8、《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3号,2008年)。

12、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六

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包括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车间装修工程和机器设备。

1、车间装修工程状况和权利状况:

本次委托评估的是车间的装修工程,房屋是租用房,装修工程于20xx年3月竣工,装修面积1800平方米。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维护保养状况良好。清查调整后评估帐面原值:635,000.00元,净值:612,380.03元。

2、建筑物装修情况:

装修工程包括:

1、厂房设备气管、水管安装;。

2、车间暖气安装;。

3、土建部分包括:金刚砂地面、铝扣板吊顶、车间隔断墙及粉刷;。

4、给排水部分;。

5、室内照明部分(含装防爆灯)。

3、机器设备状况和权利状况:

本次委托评估的机器设备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办公用设备。

生产设备主要包括外购专用设备。如:大桶机等。部分设备状况良好,能满足工艺要求,有部分设备已损毁,不能使用。

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七

被评单位: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为此需对此目的及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为贵州茅台有限公司招股工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基准日:xxxxxxx。

评估范围及评估对象:包括流动资产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本公司总资产为74,123.96万元,负债为51,886.77万元,净资产为22,237.19万元。评估方法:采用单项资产加和法。

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总资产评估值为76,809.49万元,负债评估值为51,978.86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4,830.63万元。

评估机构:xxxxx。

伐定代表人:xxxxxx。

总评估师:xxxxxx。

报告出具日期:xxxxxx

项目名称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项目。

本会计事务所接受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简介。

委托方: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注册资本: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xxxx。

(二)资产占有方简介。

贵州茅台份有限公司。

为配合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评估即为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包括流动资产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本公司总资产为74,123.96万元,负债为51,886.77万元,净资产为22,237.19万元。

xxxxxx。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评估人员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评估:

1、工作原则: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原则。

(3)、科学性原则: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特定目的,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用资产评估基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

2、操作原则:资产持续经营和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替代性、公开市场原则等。

(3)、公开市场原则:评估选取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都可以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交易条件公开并且不具有排他性。

本次资产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以保证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市场价值。

(一)主要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施行细则;

2.原国家国资局转发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3.财政部财评字(1999)第91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4.参照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条例;

5.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6.其他法律法规。

(二)经济行为依据。

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项目。

(三)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1.投资合同、协议;

2.车辆行驶证;

3.房地产权证;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四)采用的取价标准。

2、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五)参考资料及其他。

1.委托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及账册与凭证;

2.委托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3.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统计资料;

4.其他有关价格资料。

概述本次评估采用单项资产加和法,对各项评估对象具体资产评估时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主要采用收益法。

货币资金对货币资金按核实及调整后的账面值评估。

应收款项对应收款项按核实及调整后的账面值扣减估计的坏账损失后确定评估值评估。

存货对存货根据市场价格信息或企业产品出厂价格查询取得现行市价,作为存货的重置单价,再结合存货数量确定评估值。对于现行市价与帐面单价相差不大的存货,按帐面单价作为重置单价;对产成品,现行出厂市价扣除与销售相关的费用、税金(含所得税),并按照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然后确定评估单价;在产品根据其约当产量比照产成品评估;对损坏、变质、不合格、型号过时的存货按照残余价值或以重置全价为基础折扣后确定评估值;对在用低值易耗品,考虑成新率因素后确定评估值。

长期投资通过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基准日的资产结构状况等详细分析后判断后,根据被投资单位经审计后会计报表列示的净资产结合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对无法了解到被投资单位目前经营状况和取得相关财务经营资料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账面值列示。

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设备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根据重置全价及成新率确定评估值;对房屋建筑物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负债对负债按核实及调整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我们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产权核实,具体步骤如下:

5、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经三级审核,在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账面值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账面总资产为74,123.96万元,负债为51,886.77万元,净资产为22,237.19万元。

评估值经评估,资产总额评估值为76,809.49万元,负债评估值为51,978.86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4,830.63万元。

其他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1.本报告中一般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负问题,委托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当仔细考虑税负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本报告不对管理部门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及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本报告对被评资产所进行的调整和评估是为了客观反映评估结果,评估机构无意要求该单位必须按本报告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是否进行及如何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约定的评估原则、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仅为本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1.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对即使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影响评估价值的非正常因素没有考虑,且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它不可抗力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本次评估假定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信贷利率等无重大变化。

3.本次评估假定被评估企业及其资产在未来生产经营中能够持续经营下去,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4.当上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不成立,评估报告一般会失效。

1.本报告专为委托方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而服务,以及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查。

2.除非事前征得评估机构书面明确同意,对于任何其它用途、或被出示或掌握本报告的任何其他人,评估机构不承认或承担责任。

3.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4.评估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系反映评估机构执业水平与执业技能、技巧,委托方及获得、使用、审核报告的相关单位未经评估机构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5.本报告含有的若干附件、评估明细表及评估机构提供的专供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其他正式材料,与本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同样的约束力。

(二)报告中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说明的效力。

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xx]18号):

1.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3.本评估报告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1.本评估结论的有效期按现行规定为壹年,从评估基准日20xx年10月28日起计算至20xx年10月28日有效。

2.超过评估报告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

(四)涉及国有资产项目的特殊约定。

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而本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或确认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则本报告不得作为经济行为依据。

本评估报告意思表达解释权为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xxxx年xx月xx日。

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八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xx]20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xx]20号)。

1、《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xx]244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xx〕248号)。

3、《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中评协〔20xx〕245号)。

4、《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xx]227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xx]230号)。

7、《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中评协[20xx]211号)。

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xx]217号)。

9、《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xx]189号)。

10、《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xx]189号)。

11、《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xx]189号)。

12、《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xx]189号)。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xx]230号)。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xx]230号)。

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中评协[20xx]169号)。

4、《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xx]214号)。

1、《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xx]228号)。

2、《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xx]229号)。

3、《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xx]215号)。

4、《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xx]211号)。

5、《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xx]217号)。

6、《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xx]189号)。

7、《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xx]37号)。

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1、《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20xx]246号)。

2、《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20xx]247号)。

5、《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6、《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

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九

评估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

为专利项目“立体五环纪念品”进行技术入股或技术转让、合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专利权方:__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__。

主分类号:______________。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立体五环纪念品,它包括筒体和底座,筒体由五个圆筒按照奥运五环标志穿插排列连接成立体五环形状,底座呈椭圆形,底座上设有与筒体的五环形状适配的凹槽,五环形状的筒体嵌装在椭圆形底座的凹槽内装配成整体的立体五环纪念品。本实用新型的立体五环纪念品将奥运五环标志融入实物,集观赏性和实用性于一体,能使广大的普通人更加频繁的接触奥运标志,起到了宣传奥运文化、弘扬奥运精神的积极作用。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考虑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本次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加快转让工作等因素,经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11月29日,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能准确反映资产本身的价值。

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法规,评估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允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评估工作中,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采取符合实际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

(二)坚持独立的原则:在评估工作中,排除一切干扰,确保资产评估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坚持科学性的原则: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依照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的基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科学、合理地进行资产评定和估算。

本次资产评估,我们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要求,严格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对项目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维护资产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一)主要依据。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有关无形资产评估的相关法则;

2、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机构管理办法;

4、《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

6、《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7、中国《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8、中国《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136号);

9、《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年5月7日发布);

10、《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

(二)经济行为文件。

(三)取价标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产评估司编制的2003版《全国资产评估参数资料选编》;

按照目前国内外对专利技术评估的惯例,定量分析专利价值的方法一般有:成本法(根据开发专利技术所耗费的成本来确定专利的价值)、市场法(根据市场上同类专利技术的成交价格来确定专利技术的价值)和收益现值法(根据专利技术未来带来的预期超额收益来确定其价值)。

一般而言,技术无形资产的研发成本与其价值没有直接对应关系,因此本次分析不采用成本法,也不使用市场法。本次分析选用业界常用的收益现值法。

所谓收益现值,是指专利资产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超额收益(本次分析中选用净现金流量)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当前价值(简称折现)的总金额。

专利的超额收益一般按利润分成确定,即按投资项目收益的一定比率确定。

计算公式:______________。

其中:

p:分析值。

a:超额收益分成率。

r:所选取的折现率。

fi:第i年项目收益值。

n:收益年限。

专利技术的寿命分自然寿命、法律寿命和经济寿命。自然寿命是指专利技术被新技术替代的时间,法律寿命是法律保护期限,经济寿命是指专利技术能够带来超额经济收益的期限。

通常,专利技术的自然寿命远远超过它的经济寿命。专利技术的收益期限取决于超额经济寿命,即能带来超额收益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专利技术的经济寿命比法律寿命短,例如,一项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但实际上技术更新一般在短短几年(5~10年)就会完成,原有的发明技术即使继续受专利法保护,但因其已不再具有先进性,不能再为所有者带来超额收益,此时,拥有者会主动放弃该专利技术,说明它的经济寿命宣告结束。

专利技术的经济寿命取决于行业技术的发展更新速度、技术的领先程度、法律或者行政保护强度。由于科学技术是不断发展的,并且,科技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一种新的,更为先进、适用或效益更高的专利技术的出现,使原有专利技术贬值。通常,影响专利技术寿命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法规年限、保密状况、产品更新周期、可替代性、市场竞争情况等。

确定专利技术的超额经济寿命期可以根据专利技术的更新周期测算其剩余的经济年限。对于专利技术经济寿命的测算,我们一般采用测算技术更新周期的方法来进行测算。具体测算时,通常根据同类专利技术的历史经验数据,运用统计模型来分析。

根据我们的综合判断,本项目的收益年限取为10年。

分成率的理论基础是基于专利技术的贡献率,即利润分享原则。由于专利技术必须与其他有形资产有机结合才能创造收益,在价值分析过程中,专利技术带来的超额利润一般无法单独测算,通常采用从专利技术运作后企业的总净利润分成的办法进行分析测算。因此,合理的分成率是分析专利技术价值的重要参数。

根据国际上通行的lslp原则,企业获利由资金、组织、劳动和技术这四个因素综合形成,获利比重各为1/4。而实际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对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引进专利技术的价格进行分析后,认为专利技术的利润分享的取值一般为16~33%较为合理。

超额利润提成率的多少取决于专利资产交易的众多具体因素,例如,产品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依赖程度、市场上对该项专利技术的需求程度、对使用该专利技术所施加的限制等等。在综合考虑了有关文献对各国、各地区、各行业专利技术转让分成率的统计平均值以及本项目中相关专利在产品收益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后,我们确定本项目的超额利润分成率为20.00%。

折现率,亦称贴现率,是用以将专利技术资产的未来收益还原(或转换)为现在价值的比率。可见,折现率的实质是一种投资报酬率。投资者所要求的报酬可分为两部分,一为投资者的无风险报酬,相当于购买国库券和政府债券的利息,其报酬率称为无风险利息率。二为投资者的风险溢价(或称风险价值),即投资者冒着不能按时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风险所要求的补偿,其报酬率称为风险报酬率。这些风险包括经营风险、利息率风险和市场风险三种。这样投资报酬率,即折现率也可视为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即是在不考虑风险报酬情况下的利息率,一般是指国库券或政府债券利率,在我国还可指银行存款利率。

风险报酬率需要考虑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由于专利技术在未来有较大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其风险报酬率也应更高一些。折现率是反映项目风险程度的参数。根据当前国债收益率、银行利率、本项目所处行业、项目本身风险等情况,予以确定。我们确定本项目的折现率取15.00%。

我们把上述各项参数代入计算公式从而得出评估结果。

(一)评估准备阶段,依据评估目的为前提的总体安排,制订出资产评估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

(二)进行市场调研对相关资料进行搜索,制订出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三)将有关评估数据录入电脑评估软件,进行评估操作和必要的调整、完善。

(四)按照无形资产评估审核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反复修改、校正,提交报告。

专利技术是一项无形资产,它必须与其生产要素相结合才能体现出价值,而生产要素比例是一个变量,因此专利技术的价值评估具有较大的弹性。

根据未来收益额预测,该项“立体五环纪念品”专利技术无形资产价值为usd653.28万美元。

本报告未经我公司签发书面同意意见,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见诸于任何公开媒体上,也不得提供给其他与使用本报告无关的单位或个人。

本次评估结果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报告特定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无形资产出现的抵押、担保及“或有负债”等情况,以及特殊交易方式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若因市场原因,委托评估资产价格发生了变化,并对资产评估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无形资产持续经营原则等情况发生变化时,本评估结果一般失效,用于其他目的,该评估结果亦无效。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进行专利技术入股或技术转让、合作参考使用。

2、本报告的前提条件是税收政策不变(usd:cny=1:8、11)。

3、本报告各种数据和参数是以中国市场为主进行预测。应用于国际市场时,其数据和参数有可能产生变化。

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十

关于不确定性,knight(1921)指人们缺乏对事件基本性质的知识,对事件可能的结果知之甚少,难以通过现有理论或经验进行预见和定量分析。不确定性根源于知识的不完全性,它表现为经济行为主体对经济事件的性质缺乏基本的认识和预见。knigth不仅解释了不确定性的涵义,而且创造性地将其与风险进行了区分。knight(1921)认为,风险是一种人们可知其客观概率分布的不确定,而不确定性则意味着人们不知道这一概率分布,甚至对未来将要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这些将来事件对决策者而言是全新的、唯一的、过去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因此,bewley(20xx)总结出,人们不能(简单地)仅从与偏好相关的信息预测出应做什么样的选择。我国学者汪浩瀚(20xx)认为,不确定性是指经济行为人面临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活动的外生和内生因素,无法准确地加以观察、分析和预见。而且不确定性涉及的各种可能结果的频率分布是未知的,统计技术无法被运用于个体决策中。彭毅林(20xx)认为,不确定性是指对导致一系列可能结果的一种或多种被选方案的认识状态,但这些特定结果的可能性要么无法知道,要么无实际意义。从不确定性产生的原因分析,它可分为客观不确定性和主观不确定性或者外生性不确定性和内生性不确定性两种不同观点。这两种观点虽然称法不同,但分析其本质,两者实质上是一致的。客观不确定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来自于外部客观环境方面的因素所产生的不确定性。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环境,环境的复杂多变,使事物的发展过程都充满了“变量”,甚至一些变化根本就无法预料,这种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代产权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理论认为,只要人类从事经济活动,不确定性就必然存在于人们所面临的环境之中,所以客观不确定性也就是外生性不确定性。主观性不确定性是事物在被人们认知与反映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受主观因素、认知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影响,不可能对事物进行完全的认知和准确的反映而存在的不确定性,所以内生性不确定性又可称为主观性不确定性(彭毅林,20xx)。资产评估作为一项重要的市场经济中介服务,其活动的安排、执行和完成是基于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那么市场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性自然会影响到资产评估活动。本文试图对资产评估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行分析,揭示不确定性对评估结论准确度的影响,据此对资产评估的特点和性质做更进一步的探讨,以利于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使用。

(一)资产评估环境的不确定性资产评估不确定性,根据其影响因素有以下类型。

(1)评估客体的不确定性。作为资产评估对象的资产比会计学上所称的资产具有更广泛的含义,它(它们)必须是能够在未来为其控制主体带来经济利益,能以货币计量的具有排他性占有的经济资源。一方面资产评估的客体种类繁多,形式多样,不仅包括具有独立实体形态的有形资产,也包括不具有独立实体形态的无形资产;既包括各种单项资产,包括具有获利能力的整体资产。由于各种形式的资产都是处在不断运动和变化中的,资产的数量、结构、性能、技术水平、使用状态和市场价格等等也都处于动态之中,因此评估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如在评估机器设备时,同一评估客体在不同的评估目的、评估时点和交易市场下,机器设备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都是变化着的,而且评估对象是否存在经济性贬值,引起经济性贬值的外部因素有哪些,影响大小如何计量,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类似地,在评估房地产价值时,由于影响房地产价值的因素复杂繁多,增加了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此外,对于金融不良资产来说情况更为复杂。从金融不良资产的定义看,资产形态是很清晰的,但从处置和评估的角度看资产的形态则是多样和复杂的,有的还具有模糊性。具体来看,金融不良资产的基础形态是债权,是索偿权。但由于抵(质)押物和担保的存在,对金融不良资产(信贷资产)的评估就可能转化为对抵(质)押物和担保的评估,而抵(质)押物可能是实物(房屋、土地)也可能是实物资产以外的任何资产形态,而担保又涉及对提供担保方相关资产的评估。就其最基础形态――信贷资产的评估,是站在银行角度对回收率的风险估计;在有抵押的贷款上,抵押品的变现价值可能是这笔不良贷款回收的最大值;对担保贷款,评估的对象就成为担保方用以承担关联责任的任何可能的资产形态,可能是实物资产,也可能是其他非实物类资产,甚至是企业价值。可见,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对象的资产形态有基本形态和一系列的变化形态,评估对象就成为在评估前首先需要考虑和加以确定的重要内容。评估对象形态的多样化和模糊性,增大了资产评估工作的不确定性,影响了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度。另一方面评估客体在运营中所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未来产生的效益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债权类资产的价值取决于债务方的短期偿债能力、信用水平、债权方的收账政策;无形资产、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人员对其未来能以货币计量的预期收益、风险和使用寿命的合理分析和判断。这些评估判断中充满了不确定性,必然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2)市场经济环境的不确定。市场经济环境是资产评估活动进行的现实空间范围,市场经济环境中存在着各个要素无时无刻不在变化,处在动态变化中的各个要素自然而然会影响到资产评估活动。从资产评估的性质来看,资产评估具有现实性和预测性,既要求以现实存在为基础客观地反映评估对象的状态,又强调以现实为基础来反映未来,用资产在未来时空的潜能说明现实。对未来的预测需根据过去和现实状况来考虑未来发展变化,以及引起变化的因素。资产评估工作的进行是假定资产被置于一定的交易市场中,以资产要素市场作为参照系,对资产的价格属性进行专业性描述,即在模拟市场中进行评估。然而,现实市场经济环境与模拟市场环境存在差距,现实市场经济环境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充满了不确定性,如产品市场、要素市场的竞争,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政策的变化,国际经济环境等等都隐藏着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这既给资产评估工作带来了难度。又影响了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的管理。资产评估准则是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对资产评估人员行为的规范,是评估工作执业质量的衡量标准。然而我国目前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尚不完善,一些具体准则还未制定或者处于正在制定之中。而且已经颁布、出台的准则中有许多规定只有原则性的概述和说明,缺乏可操作性。如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确定以及如何依据价值类型恰当选择评估方法,目前的资产评估准则很难指导实践评估工作。类似的情况还有无形资产的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机器设备成新率的确定、经济性贬值的确定等等。资产评估政策的抽象性和模糊性,增大了评估活动中资产评估人员主观分析、判断的比重,不确定成分增加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4)资产评估方法的不确定性。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分别基于劳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等理论基础,从不同的途径评估资产的价值。从理论上讲,在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中,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同一资产,评估结论应趋于一致,即使存在差异,也一定是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但市场总是存在一定的缺陷,不可能严格达到每种方法使用的前提条件,所以现实的资产评估总是基于一定的假设。科学合理的资产评估假设是资产评估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基础,也是资产评估的理想状态。这种理论与现实的不一致,自然增加了资产评估工作的不确定性,降低了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另外,用任何方法进行评估都不是一个完全精确地过程。每一种方法都是探索资产价值的一种思路或者一种途径,它们所处的立场、分析问题的视角不同,很难简单的断定哪种方法更科学,哪种方法得出的结果更准确。而实践中由于评估对象的复杂性和多样化,往往需要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自身的状况和市场条件,选择恰当的价值类型和合理的评估方法。

(5)评估过程的不确定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评估工作需要客户的配合,没有客户的配合,不可能出具高水平的评估报告。但在现实中有的客户除了要求评估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他们希望的结果出具评估报告外,在评估机构执业时故意不配合评估机构的工作,少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资料或其他证明文件,影响评估报告的质量。如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往往具有难以完成必要的评估程序的特点。其一,由于被处置资产的资产占有方与处置方处于对立的状态中,资产占有方极不情愿配合资产清查和提供资料等;或者所提供的资料可信度很低。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是进不了门、看不到东西,根本无法开展评估工作。其二,债权人与股东身份不同,小股东与大股东不同,求偿的债权人、小股权持有人很难要求资产占有单位配合评估工作。评估多半是“站在外面”的评估,很难完全履行评估程序和取得满意结果。在正常的评估程序难以完成,评估依据不充分时,评估人员过多的使用主观判断,从而影响了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二)资产评估专业估计和判断引起的不确定性可以说评估过程中充满了大量不确定因素,不确定性始终贯穿于整个评估程序中。面对这些不确定性因素,评估人员需要运用专业技能和评估经验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实现科学合理的职业判断,要求评估主体(资产评估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严格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评估经验,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必须通晓资产评估、法律、工程、金融、建筑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具有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通过多年评估实践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评估经验。专业胜任能办是衡量资产评估人员专业水平的核心指标,也是决定资产评估结论准确度的关键。严格的独立性是对资产评估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约束和规范,它要求资产评估人员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分析判断,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带任何偏见和私利,自觉地抵制来自外界的压力、干预与诱惑。对资产评估人员而言,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技能与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资产评估人员规范执业的两大基石。然而,理论与现实存在差距,有时还会出现相悖的状态。一方面,在现实的资产评估活动中,从事评估实践工作的评估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仅与准则要求有距离,而且他们彼此专业水平也存在着差距。有的评估人员从业时间很长,积累了丰富的评估经验,但或许缺乏评估理论前沿知识;有的青年评估人员掌握了扎实的评估理论,但缺少必要的评估经验;有评估人员擅长房地产的评估,有的评估人员擅长森林资源的评估等等。所以就单个评估人员而言,每个人的专业优势和不足存在差异,不同评估人员对同一评估对象的评估时,由于主观判断能力的差异。结果会出现差异,所以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不确定性。对于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而言,尽管基本准则有明确的行为规范,但实践中评估人员未必严格遵守,而且与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尚不完善,评估人员可能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迎合委托方的需求,高估或者低估评估对象,严重扭曲资产评估价值。因此,如果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高度的职业敏感和洞察力以及高尚的职业道德,就难以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难以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

(一)资产评估的咨询性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下价值发现的间接的辅助性手段,是在市场实现交易行为之前,通过模拟市场、类比分析、假设判断,事前寻找资产的价值区间,为投资和交易的市场行为提供专业性的参考依据。由于资产评估发生在交易活动之前,实际交易发生在评估活动之后;而且资产评估总是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而等到实际交易时,假设已经成为了某种现实的具体条件;评估时模拟市场是具有一般性的,而现实的交易是具有个别性和特殊性。评估的相关利益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希望评估师评估出“公道的”的资产价值;但由于种种的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最称职的评估师所能做的也就是凭借信息和资料、技术和经验,排除其他的可能性,对最有可能的情况做出假设,经过分析、推理、预测、判断,“提炼”出的一个相对合理的估计值(区间)。资产评估结论的相对准确度决定了资产评估行业的职能是为委托方提供专业性估价意见,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不具有法律效力。评估人员只对评估结论本身是否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交易活动中资产定价决策负责。因为资产评估为资产交易提供的估价往往只是资产交易双方要价和出价的参考,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双方的谈判结果。所以,资产评估具有咨询性,而不是鉴证性。

(二)评估值的价值区间。

估参数来看,评估一项资产的价值,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必须使用相关的参数值。同一个参数值,可能由于各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掌握的信息资料不一样,不同的评估人员会得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果,这就已经构成了一个区间。从评估人员的职业判断来看,评估人员执业时总要受其精力、心情、经验和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同一资产由不同的评估人员评估,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即使同一资产由同一评估人员在不同的时间评估,结果也会不一样。这些情况都会使评出来的结果形成一个价值区间。此外,从资产评估的性质来看,资产评估在国际上国内均属于咨询范畴,因此评估应当为交易双方服务,而不是偏向于某一方。评估人员在确定评估值时应当分别站在当事人各方的立场上,兼顾各方的利益,把握全局,这一要求不可避免地促使评估值形成一个价值区间。

(三)资产评估的科学性和艺术性资产评估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最初是源于社会对资产评估的需求,市场经济对资产评估的需求越迫切,要求越高,市场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越快。从原始评估阶段开始,历经经验评估阶段,最后到科学评估阶段,资产评估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服务行业,还是作为一门学科,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不仅专业化的评估机构数量不断增加,评估业务的范围也极其广泛,而且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资产评估朝着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在资产评估过程中,科学性要求评估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选择恰当的评估价值类型和科学的评估方法,制订科学的评估方案,使资产评估结果准确可靠。资产评估不仅表现出科学性,资产评估还蕴藏着艺术性。资产评估中存在的大量不确定性要求评估人员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恪守职业道德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这个评定估算过程实际上是评估人员评估艺术的体现,如何把评估艺术演绎到位是衡量评估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关键。其实,艺术有一部分是科学,但艺术还包括加到科学上的艺术家的技巧和经验。对资产评估来说,艺术性强调的评估人员运用其知识,以解决特定问题的那种创造性的技巧与能力。这里艺术家就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由于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存在,评估人员必须对经济事项的未来发展进行预测、推理、判断,从而做出选择。很显然,这一过程并不是唯一的。面临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评估人员可能依据自身的经验、知识、或者偏好做出自己的预期和选择,这样对同一评估对象会产生不同的评估结论。资产评估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同样印证了评估价值的区间合理性。

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针对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一方面相关的利益方需要充分地理解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客观地分析不确定性因素产生的原因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正确地判断评估结论的有效性,以便明确评估结论在资产交易中的利用程度。另一方面,应尽快地出台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地制定出具有操作性强的评估准则,细化评估步骤,减少其中的不确定性和主观判断,以便于评估人员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果,维护相关利益者的权益。

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十一

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关于项目评估过程及其结果等基本情况的具有公证性的工作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评估报告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是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后出具的具有公正性的结论报告,该报告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生效。"。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三、本规定所称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和格式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活动后,按照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要求,向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和委托方出具的涉及该评估项目的评估过程、方法、结论、说明及各类备查文件等内容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及编制格式;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一)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应当按本基本内容与格式的要求撰写评估说明,其目的在于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描述其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与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等,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证实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保护评估行为相关各方的合法利益。

(二)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保证其撰写或提供的构成评估说明各组成部分的内容真实完整,未作虚假陈述,也未遗漏重大事项。

(三)评估说明是资产评估报告申请审查确认材料的必备部分,评估说明中所揭示的内容应同评估报告所阐述的内容一致。

(四)评估说明是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确认评估报告的重要文件,原则上评估说明不提交给其他有关当事人。

(五)评估说明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

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十二

我所接受委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政策、法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业务委托书设立的条件,对委托评估的资产现值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委托书所定,本次评估目的是为确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设立时投资者、投入的实物资产的.现行价值。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打印机45台(详见评估明细表),根据先生与先生的协议,其中属于先生的为万元,其余的属于先生。

xx年xx月xx日。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遵循真实性、公证性、科学性、独立性、替代性和可行性原则,对评估对象进行评定估算。

1、业务委托书;

3、委托人提供的有关原始发票和资产清单;

4、有关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资料;

5、其他有关资料。

根据委估资产的特点,确定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计价标准采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

根据上述评估方法与计价标准评估后,我们认为委托评估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xx年xx月xx日)的现行价值为人民币xx元。

附件:

2、有关原始发票复印件。

机构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会计师事务所:(章)。

xx年xx月xx日。

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十三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等。

本次评估是根据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约定书,对委估的百和超市无形资产商标权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资产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百和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权,评估范围为以百和超市商标。具体以资产占有方评估申报表为准。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评估人员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评估:

(一)坚持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二)坚持预期和公开市场的操作原则。

本次资产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以保证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市场价值。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取价依据和参考资料有: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36号);。

4、《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年5月7日发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三)产权依据。

1、开元投资法人营业执照;2、"出资(无形资产)确认书"。

九、商标权评估的基本概况。

百和超市主营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等。

经营十年来,质量稳定,货真价实,在当地百和超市已树立了信誉,销量日增,深受顾客的信赖。为了进一步扩大业务,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与应变能力,百和超市于年末资产重组,将原属于百和超市的“百和”牌商标评估作价,作为原五家股东所有的无形资产,共同投入新公司作为各自入资的一部分。经我公司评估,该商标以评估值作价投入新公司已被新股东接受,现增资扩股工作已经完成,新的合资公司已正式营业,由于资金实力较前雄厚,新公司扩大了生产规模。“百和”商标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也有所提高。

超市发展前景:空间巨大,广阔的消费群体。独特的百和模式:。

(1)产品结构:集聚客流、差异化竞争。

(2)直采为主的采购体系:价格优势、产品品质。

(3)自营为主的盈利模式:使公司的发展更稳健、持续、可复制。

核心竞争力:。

(2)先发优势,议价能力以及品牌。

核心竞争力是公司长期以来不断总结、创新形成的,是具备一定的门槛要求,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以及巨额投入才能实现的未来业绩增长点:。

(1)门店的外延扩张。

(3)毛利率提升:做大销售规模、调整商品结构、开拓新品类。

风险主要包括。

(1)内部风险;。

(2)门店扩张、新店培育不及预期;。

(3)租金风险。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百和超市所以能持续畅销,不断发展,是与其重视技术、严格管理,一贯把质量和信誉放在首位的结果,因此可以认为“百和”牌商标的价值是百和公司技术、经营、管理、信誉等所有无形资产的总的体现。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收益法是指通过预测被评估无形资产经济寿命期内各年的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求和,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收益法的适用前提条件为:

(1)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

(2)产权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币来衡量的。衡量无形资产价值最重要的标准是其获利能力,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根据委托方本次评估目的、范围以及委托评估资产的现状,我们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具体评估该无形资产价格的步骤如下:

(1)预测未来产销量以及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2)依据销售收入计算销售成本和税金;。

(3)计算所得税,确定税后利润;。

ir:未来第i年资产的预期收益;i:年序号r:折现率;n:预期收益年限;a:年金。

成立条件:纯收益在n年(含第n年)以前有变化,纯收益在n年(不含第n年)以后保持不变,收益年期无限;r大于零。

(1)在评估中所采用的主要假设为:

(2)现有的政治、经济环境将不发生大的变化;。

(4)资产按照规划用途开发经营;。

(5)资产未来收益是可以预测的,各项收入、成本、费用预测能够如期实现;。

(6)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无法预测的突发事件,不作为预测企业未来情况的相关因素。

此次评估,评估人员与委托方就商标权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交流,并实地进行了考察,其过程是:

(1)在明确其评估目的的基础上,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签。

(2)指导委托方填报、搜集资产评估相关资料;。

(3)组成资产评估项目组,对委托方所提供资料进行整理、分析;。

(4)调研相关行业信息资料;。

(5)设计评估模型,并对评估模型中参数选取进行论证与分析;。

1预测期的确定。

商标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在有效期内,商标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核准注册日起的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按照上述规定,通常认为商标专用权的寿命期限是无限年期。

2利润分成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超额利润率测算无形资产商标权的资产收益额。其中:超额利润率=(标的公司净利润率-行业平均净利润率)/行业平均净利润率。分析百和超市的情况,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注册资金65万元,在添置了一些设备和办公用品之后,只有55万的流动资金用于进货。近年来品牌效应获得了当地市场认可,在乌鲁木齐市占据一定的份额。另外,可以根据商标许可使用费确定商标权的利润分成率。最终综合确定分成率取23%。

3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选取在评估基准日近期财政部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根据近几年5年期国债可知,其年平均利率为3.5%,按年付息,因此本次无风险报酬率取3.5%。

例称之为风险报酬率。

(1)行业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是针对特定的行业所面临的风险补偿,主要与企业生产经营所在行业的市场发育程度、行业景气度、行业市场特点、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有关。本次咨询中,考虑到旅游行业是投资回报率高,发展速度较快的行业,其行业风险报酬率相对较高。

(2)经营风险报酬率:经营风险指企业因经营上的原因而导致收益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影响经营风险的因素包括产品需求、产品售价、产品成本、企业调整价格的能力等。经营风险具体表现在企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企业产品需求与产品价格的变异性,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开拓能力,经营状况或环境变化的变动性越大,经营风险也越大。

(3)财务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是指全部资本中债务资本比率变化带来收益减少以及由此引发的债务偿还危机的可能性。财务风险报酬率主要与企业经营过程中资金周转、资金调度及企业外部融资能力等因素有关。企业经营业务的扩大有赖于资本的大量投入,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需要通过融资解决资金问题。

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十四

中化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接受泛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控股”)及中化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中化国际控股的投资性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xx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法定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所涉及的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对该房地产所处宏观、微观环境、历史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进行了分析、论证,采用收益法对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在20xx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西路18号光彩国际公寓1号楼底商3c。

2、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3、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整。

4、实收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截止20xx年5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万元。

目前企业股权构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比例。

卢志强1620077.14%。

黄琼姿240011.43%。

卢晓云240011.43%。

合计21000100%。

委托方二:中化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化国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小梅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7月出资组建,现股权情况为:

投资者名称投入资本(万元)投资比例。

中化国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40919.91355496.75%。

北京市小梅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4811.2632463.25%。

合计455731.1768100%。

1、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2、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3、注册资本:455731.1768万元。

4、实收资本:455731.1768万元。

5、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三)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价。

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外购或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二年及基准日当年资产负债情况。

见下表:

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本次资产评估受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化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35%出资权及相应权益所涉及的光彩国际公寓房地产提供公允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为房地产。

评估范围:纳入评估范围的光彩国际公寓的房地产总面积7405.99平方米,房产用途为商业。其产权证权利人为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为中外合作企业,现有三家出资方,分别是中化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美国泛海有限公司。根据光彩置业的出资各方签订的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确认应分配给中化国际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光彩国际公寓的7405.99平方米商铺,但此部分房地产一直未单独办理房产证。目前商业部分房产在对外出租,出租面积为5665.98平方米,未出租面积为1740.01平方米。

以上委估对象用地性质均为出让,评估范围包含房地产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评估范围为委托方提供清单所列示的评估基准日的资产,从而确定其基准日止的价值。本次评估的范围以企业提供的清单为准。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估人员经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后,根据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取确定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其他评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而提出的价值估算成果,不能理解为评估对象价值实现的保证或承诺。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5月31日。

1、本评估基准日是在保证与会计报表的日期相吻合,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的前提下,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2、本评估基准日是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如评估基准日变动,将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和取价依据为:

一)行为依据。

1、双方购买协议。

二)法律依据。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5、国资委产权[20xx]274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准则依据。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xx]189号);。

5、《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xx]18号);。

6、《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xx]189号);。

7、《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xx]189号);。

四)权属依据。

1、被评估单位的营业执照等;。

2、主要购置合同、发票,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建筑施工预决算书等财务资料。

五)取价依据。

3、北京科技出版社《资产评估常用数据参数手册》;。

4、网上公示的现行写字楼、商铺等出租信息资料;。

5、委托方提供的历史的与现行的房屋租金价格资料;。

6、重要的付款凭证及发票;。

7、房屋出租行业分析资料;。

8、wind资讯金融终端;。

9、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xx年-20xx年的财务会计资料;。

10、资产现状现场调查;。

12、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文件等。

六)参考资料及其他依据。

1、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申报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2、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3、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4、评估师现场勘查和市场调查取得的其他评估相关资料。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有关评估准则规定的基本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我们根据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取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

1.本次评估的技术思路。

评估人员在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并进行了实地查勘后,本次评估对象是商业性房地产,主要用途为对外出租经营并产生收益,而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同类型、同一区域的类似商业性房产的交易案例不多,不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所以选取收益法作为本次评估的基本方法。

收益法。

由于评估对象为经营性房地产,采用收益法首先确定评估项目的年总收益,扣除年经营费用,计算出年纯收益,通过适当的资本化率进一步求取房地产总价格,得出委估对象房地产现值,其计算的结果比较客观。收益法的本质是以房地产的预期收益为导向求取评估对象的价值。

一般公式:收益法=(未来年租金-应缴纳的税费)/(折现率-增长率)。

式中:

p——评估值;。

i——年序号;。

r——房地产的资本化率。

ri——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

a——年金。

n——收益年期。

t——收益年期。

房地产未来某年的净收益和房地产的还原利率可能都是变化的,可以将上述公式调整以后进行套用。在净收益的确定上,我们遵循基本公式:净收益=年总收益-年总费用,然后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结合市场调查,确定各项数据。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化要求,按照与委托方的资产评估约定函所约定的事项,某某国际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业已实施了对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按被评估企业提交的资产清单,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查验、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财务分析和预测等其他有必要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详细过程如下:

1、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1)某某国际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从事本资产评估项目。在接受委托后,某某国际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即与委托方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方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2)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设计主要资产调查表、主要业务盈利情况调查表等,对委托方参与资产评估配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填写资产评估清查表和各类调查表。

(3)评估方案的设计。

依据了解资产的特点,制定评估实施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现场工作小组。

(4)评估资料的准备。

(5)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市场交易价格信息、评估对象产权证明文件、收益成本的资料等。

该阶段工作时间为20xx年6月11日-6月13日。

2、现场清查阶段。

(1)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

根据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评估申报明细,评估人员针对实物资产进行查证,收集了相关资产权属及其他资料,对其真实性及权属进行了核实,以确认资产的真实准确。

(2)资产实际使用状态的调查及市场前景等情况的调查。

资产实际状态主要为调查房屋建筑物实体状况。在资产占有单位管理人员的配合下现场实地查勘房屋建筑物的位置、成新度和使用状况。在调查的基础上完善重要调查表。

(3)企业收入、成本等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

收集相关单位以前年度财务资料,对涉及房产的各损益项目进行测算分析;通过访谈等方式调查各项业务的现实运行情况及其收入、成本、费用的构成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收集分析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和用户资料,通过收集相关信息,对被评估企业各项业务的市场环境、未来所面临的竞争、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和预测。为编制房产收益预测作准备。

该阶段的工作时间为20xx年6月11日-6月13日。

3、评定估算及综合处理阶段。

(1)评估结果的确定。

依据某某国际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评估人员在评估现场勘察的情况以及通过必要的市场调查和测算,确定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结果。

按照某某国际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规范化要求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某某国际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三级复核,经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最后复核无误后,由项目组完成并提交报告。

(3)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

市场法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收益法假设。

本次评估的未来收益预测是根据资产占有单位目前房地产经营情况及各项经济指标,并考虑了房地产市场今后的发展情况,遵循了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的。房地产收益的预测是建立在下列条件下的:

1、被评估单位以合法、有偿方式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有关税费。

2、评估对象得到最有效利用,并产生相应的房地产收益。

3、任何有关评估对象的运作方式、程序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

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中化国际控股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不利影响。

7、不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

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部分使用的是现行的政策条款,部分是评估人员在评估时常用的行业惯例、统计参数或通用行业参数,并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项目账面净额调整后账面净值评估值增减额增减率%。

abcd=c-be=d/b。

长期投资796.22796.22789.58-6.64-0.83。

固定资产6.296.295.49-0.80-12.72。

其中:在建工程。

建筑物。

设备6.296.295.49-0.80-12.72。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资产。

流动负债17,200.0817,200.0817,200.08。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17,200.0817,200.0817,200.08。

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后,得出如下评估结论: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账面总额23,766.66万元,评估价值28,216.82万元,增值4,450.16万元,增值率19%。上述增值的原因是:自北京光彩国际公寓项目竣工以来,国内经济持续增长,房地产市场发展很快,特别是一线城市,土地、房产价格普遍上涨。处于城市中心地段的物业,增值幅度更为明显。北京光彩国际公寓项目地处北京东二环一侧黄金地段,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商业氛围浓厚,加之物业建筑品质良好,故近几年来该物业一直处于升值状态。

以下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敬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重点关注。

1、本次参评的商业房产共7405.99平方米,产权证权利人为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为中外合作企业,现有三家出资方,分别是中化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美国泛海国际有限公司。根据光彩置业的出资各方签订的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确认应分配给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光彩国际公寓的7405.99平方米商铺,但此部分房地产一直未单独办理房产证。

2、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是在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必要的资料基础上形成的,我们对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并有责任对查验的情况予以披露。但本评估报告假定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客观、真实、准确、合法。因资料不真实而造成评估结果误差,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评估结果是对20xx年5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本公司对这一基准日以后的委估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且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若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未考虑已经办理的或正在办理的抵押、担保等可能造成的影响,未对资产评估增值做任何纳税准备,也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抵押、担保、或有负债、未决诉讼或任何其他可能存在的诉讼所可能产生的任何影响,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5、本次评估结果基于本报告所陈述的有关假设基础之上,此等数据将会受多种市场因素影响而变化。我们对市场变化的情况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同时我们也没有义务为了反映报告日后的事项而进行任何修改。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各种原则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6、本次收益法评估过程中,对房屋租赁收入及其他指标的确定,是在目前被评估企业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市场情况综合预测得出的,如若被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相应盈利预测出现较大差异时,将对本报告收益法结果产生较大影响。

7、本报告含有若干备查文件,备查文件系构成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用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和送交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2、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未经我公司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不当使用评估结果于其他经济行为而形成的结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评估结论的有效期限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xx年5月3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

本报告提交日期为20xx年6月16日。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六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1、评估的经济行为文件。

2、委托方与被评估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4、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承诺函。

5、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6、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7、其他附件。

银行资产评估报告篇十五

呼和浩特市赖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xx年9月10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由赖建全、郝宝二位股东于20xx年9月10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xx年9月10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二位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筹)申请设立登记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的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自负,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详见附件2验资事项说明)。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内蒙古中普昱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地址:中国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山丹大厦c座报告日期: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附件2。

呼和浩特市赖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由赖建全、郝宝二位股东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于20xx年9月9日取得经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呼赛名称预核内字[20xx]第1305942837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现正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根据经批准的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赖建全认缴人民币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3333%;郝宝认缴人民币0.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6667%。

截至20xx年9月10日止,各股东应出资额已全部到位。货币出资人民币3万元已于20xx年9月10日存入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金宇支行(帐号012101201020171767),有该行的银行询证函。

呼和浩特市赖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根据《公司法》应对其股东投入资本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对其股东的投入资本及相关的资产、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本报告所验投入资本系指截止验资报告验资之日时点的验资。并非事后持续经营的跟踪审核,并非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资金担保以及并非为企业日后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经营效率、效果作出的保证。实收资本的投入及会计处理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应由投资者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和承担会计责任。

本报告只限于企业注册登记使用(工商登记复印件无效)。本报告不得直接应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以及不得作为其他目的和用途的资金依据,由于使用不当、超出本报告使用范围、改变使用目的和用途、或由于经营者、投资者的各种经营管理行为,或存在投资者恶意作弊、通同作弊、造成的一切法律诉讼后果,由责任人自负,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内蒙古中普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年九月十日。

附件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xx年9月10日。

内蒙古中普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公章)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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