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最合适的方案是基于对问题和情况的全面分析和评估。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有明确的步骤和时间安排,能够帮助我们有序地推进工作。以下方案范文来源于不同领域的成功实践,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建议和启示。
社会心理服务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部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各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文明武汉、健康武汉、平安武汉的总体战略布局,着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平台、机制、队伍、能力、重心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建设,到2021年底,初步建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社会治理主体心理疏导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人群心理健康意识普遍提高,市民文明素养跃上新台阶,重点(特殊)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有效干预,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二)具体指标。
1.全面建设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普遍设立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2020年底之前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城市、农村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2.市属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教师,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7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90%以上。
3.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以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
4.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实现100%全覆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2020年底之前开设率达到2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40%以上。
5.依托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武汉社区干部学院建设武汉市党政干部、社区(村)干部心智拓展实训室和心理健康研究中心。
6.起引领作用的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和社会化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发展培养5000名掌握基本心理咨询技能的社会工作者(师)队伍。
(一)健全线上线下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1.组建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立市、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的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综治中心、职工之家、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青年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作用,为职工、老人、妇女、青年、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特殊)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德育工作计划,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面向师生开展心理筛查、辅导与咨询,为遭受欺凌、校园暴力的学生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市属高校要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配备专职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支持在汉高校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建立校内精神(心理)科门诊。中小学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示范学校和合格学校,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3.建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平台。公安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危机干预等服务,每年至少为职工及其服务对象举办1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其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武汉社区干部学院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各区人民政府)。
4.规范发展线上心理援助服务平台。通过网站、app、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招募一批心理咨询专业人才,充实我市心理援助公益热线工作力量,常态化开展7×24小时服务,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系统性培训。建设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服务站)相互对接的远程心理会诊机制,试点推动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心理咨询室加入远程会诊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社会心理服务长效机制。
1.建立社会心态监测预警机制。按照智慧城市顶层规划,依托武汉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大数据信息库,增加心理体检、心理课程、在线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模块,实现心理预警功能。定期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心理服务行业协会、各部门服务热线等对市民心态开展分析研判;发挥市、区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作用,定期对特殊人群重点人员开展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2.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建市心理危机干预专家队伍,建立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和演练,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后心理应激障碍。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中的高风险对象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
3.建立心理服务行业监管机制。成立市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有序规范行业从业行为、人员管理、收费标准、信息保护、督导考评、检查申诉等具体内容,促进行业组织规范发展,提升行业组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培养职业化队伍。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从业人员数量,建立专业化督导机制。继续实施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医务社工部,通过招聘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2.发展专业化队伍。委托在汉高校为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订制化培养一批心理服务专业人才,壮大专业化队伍。组建市级社会心理服务专家组,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质量控制。鼓励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高端人才,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在职称、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建立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体现公立医疗机构心理治疗师的技术劳务价值。(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培育社会化队伍。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心理医院)、心理行业协会等,分级分类对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遴选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进入市级人才信息库。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加大志愿者培训力度,健全奖励激励机制,规范管理志愿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1.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与精神卫生专科的合作,构建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心理联络会诊机制。妇幼保健机构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工作中,加强对孕产妇、哺乳期妇女抑郁症知识的普及和筛查。加强非精神科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发展在线问诊、互联网医院,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和特殊场所心理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机构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等。切实做好特殊场所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3.增强广大市民的心理健康意识。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平台建设,在地铁等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广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和最大受益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健康理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重点(特殊)人群心理援助服务。
1.构建重点人群心理援助体系。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上下联动的三级心理援助服务体系,市级成立心理援助技术指导专班,各区设置区级心理援助服务专员,街道(乡镇)设置心理援助服务心理专干,统筹指导同级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等部门开展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构建心理需求人群筛查发现、心理支持、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闭环式心理援助的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开展重点人群日常评估及干预。对新冠肺炎病亡者家属、康复患者及其家庭、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医务人员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逐一形成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档案;引导有需要的重点人群,通过心理援助平台获取心理测评、心理咨询等自助式专业服务。对存在明显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转介至医疗机构接受专业援助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3.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在街道(乡镇)一级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大病情不稳定患者的个案管理力度,建立社区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机构快速转介工作机制,确保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底之前)。制订武汉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区、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适时召开启动会议,积极推动开展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1年9月)。各区、各相关部门采取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做好相关现场和资料准备工作,接受国家、省级评估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措施,统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投入力度,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
(三)强化督导评估。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平安武汉、健康武汉、文明城市建设的考评内容,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细化分解到各区、各相关部门。建立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和工作评估机制,市领导小组对各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调研评估,及时了解各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组长:陈邂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红辉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第一书记。
罗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严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李辉市信访局副局长。
陈辉市委党校秘书长。
夏春胤市教育局副局长。
夏俊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莉莉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诗高市普法办主任。
袁运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冬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贺敏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云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喻思源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新兴市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
李宗华市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盖松梅市总工会副**。
隋鹏团市委副书记。
杜小彩市妇联副**。
黄丽琴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云兼任。
社会心理服务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探索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建成与我区社会发展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政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网络,构建共同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事)件明显下降。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一)依托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的建成率达到80%。
(二)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各类学校针对儿童青少年身心特点开展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实践活动,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四)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均要设立心理治疗门诊,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
(五)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规范化的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
(六)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城市、乡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一)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
1.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在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牵头)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解惑、心理咨询等服务,并逐步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保障科牵头,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基层综治中心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苗头。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民情走访调查机制,网格管理员要会同心理服务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共同摸排居民各类矛盾纠纷问题,及时化解,将心理疏导先期介入运用到调解工作中。(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进一步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特殊人群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
教育主管部门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高等院校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建设,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配备心理专业教师。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学前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根据自身性质和特点,积极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并将其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共青团等组织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开展“培育积极的心理品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心理健康促进活动,尤其是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要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文教局、团区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
员工思想
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单位依托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医务室等建设心理辅导室,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加强特殊职业人员心理健康服务和促进工作。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公安、信访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信访接待场所、社区矫正场所、监狱、戒毒所等普遍设立心理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公安干警、武警、调解员、信访接访等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党工委、区总工会、公安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
(五)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推动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设心理门诊,妇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通过建立孕妇学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合作,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并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科普宣传和心理健康评估。鼓励医疗联合体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的空间和内容。(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保障科牵头,卫生健康综合科、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
进一步加强依托市心理医院建立的心理危机援助热线建设工作,逐步建立通过网络、app、公众号、远程会诊指导等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要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各部门按职责分工)
(七)健全心理健康促进和宣传网络
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举办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等方式传播健康知识。并发挥社区基础作用,面向全体居民开展多样化的科普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利用社区网站、讲堂、宣传橱窗和宣传册页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居民健康心理养成。[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保障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教局、区总工会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综治、卫健、公安、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例会制度和“四位一体”管控机制,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报告、随访管理、治疗评估、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建立“一站式服务”,切实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落实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60%以上有需求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社会发展局、公安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试点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社会发展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为牵头部门,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逐年制定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政府考核目标考核体系,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指标如期实现。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任务落实,定期调度进展情况。
(四)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与标准规范。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五)严格奖惩制度。实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用评估、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
(六)强化督导评估。社会发展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每半年一次,督导内容包括组织领导、试点工作进展等情况,2021年10-12月份对试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社会心理服务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根据青浦区卫健委、青浦区政法委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我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格局,从源头上预防矛盾风险、培育理性平和社会心态,努力打造平安练塘、健康练塘。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明显加快,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多元,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多,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加,心理失衡多,一些人不良情绪潜滋暗长,以报复社会、制造影响等为目的的重特大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冲击正常的社会心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按照工作要求,我镇将全面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疏导机制和干预机制建设,培育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建成与我镇社会发展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新时期社会治理整体水平。
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练塘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原则,在全镇构建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完善、平台健全、人员齐备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网络。
(一)推进心理咨询室建设。
坚持统筹推进,依托村(居)委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的心理咨询师,为村(居)委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居)为单位,心理咨询室建成率2020年底达60%,2021年底达100%。同时,完善4家中小学和1家健康企业心理咨询室建设。
(二)推进心理健康服务。
1、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在各村(居)委或卫生室等向市民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利用各类宣传主题活动日,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在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中开展心理健康有关活动。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2、落实在册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以上,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达85%以上,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达8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覆盖率95%以上。进一步提升阳光心园康复服务,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7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家属护理教育培训,对70%以上的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在区精神卫生中心的指导下,建立起家庭医生团队、卫生干部、综治队员、民警、助残员等人员组织的心理服务管理队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培训和指导等主题活动,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加强综合管理,推进关爱帮扶举措,落实好疑似患者线索调查和摸排工作。充分调动各村(居)委疑似精神病人线索排查排摸小组的作用,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动态排查,及时上报排查信息,对疑似患者协助做好到专业机构就诊工作,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进行信息核查,及时纳入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事业办。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推送心理科普信息,加强基层心理健康促进与服务力量,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均等化,营造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保障。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投入力度,将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以及部门财政预算,从人、财、物上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完善奖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
(五)强化督导考核。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列入综治平安考核的内容,采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对因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开展月度督导评估考核和定期分析通报。通过建立定期通报形式,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典型案例。
附件。
按照《青浦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长:陆秋根(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肖菁(副镇长)。
倪争艳(副镇长)。
组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佳妮(社区管理办)叶洲(社会事业办)。
沈冬林(蒸淀派出所)沈庆华(综治办、综治中心)。
张志清(练塘派出所)陆丽丽(信访办)。
肖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业办,办公室主任由肖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洲兼任,蒋辉、崔金煌、陶婉婷、李顺辉为办公室成员。
下设工作组,由蒋辉、崔金煌担任组长,俞春明、鲁晓丽、陆叶秀、徐梅芳为工作组成员。
今后,上述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继任者自然替补。
社会心理服务方案篇四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判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培训会议5次、部门协调会议4次、工作调度会议3次。
(2)开展社会活动。采取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心理健康课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共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40余次,分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各心理咨询室接待来访咨询群众430余人次。
(3)关注重点人群。组织专业医师深入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讲授常见心理健康知识,剖析相关易感心理情绪问题。对中小学校60余名师生进行个体心理测评,了解心理精神状况,针对性进行心理疏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先后7次组织专业医师深入到病例辖区居民家中和集中医学隔离点,为居民、医学观察人员、密切接触者等开展个体心理访谈和心理疏导。
(4)进行科学调查。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统筹有关部门和乡镇力量,随机抽取部分村或居委会作为调查点,每个调查点抽取一定住户,每户抽取1名常住居民,对其进行一般情况调查、心理卫生知识水平和精神障碍筛查等问卷调查,以掌握全县各种精神障碍的患病率、精神卫生服务费用和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共调查1503名常住居民。
社会心理服务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切实做好洪广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银川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及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贺兰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洪广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到20**年底,洪广镇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贺兰、健康贺兰建设。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镇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一)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规范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
(二)严重精神障碍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
(三)充分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四)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进村(居)、进机关、进家庭服务活动,持续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镇村干部、在校生心理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85%,农村人群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
(一)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全面普及和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心理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加强人文关怀和生命教育,消除对心理问题的偏见与歧视,最大限度消解社会戾气,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有效防范化解管控个人极端事件风险。
(二)坚持突出重点原则。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责任,加强各村(居)各站所及部门协调配合,不断建立健全我镇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日益凸显的民众心理健康问题,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
(四)坚持注重实效原则。从我镇实际出发,坚持满足群众当前需求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高和个体心理疏导相结合,满足不同群体心理健康服务的多层次需求,促进心理健康服务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一)建设心理服务平台。综治办要配合县政法委,在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充分发挥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充分掌握社情民意,摸排各类心理问题,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向公众提供的心理健康服务。乡镇卫生院要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
(二)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各村(居)充分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
(三)开展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司法所、禁毒办要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社区**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
(四)建立重点区域心理服务场所。暖泉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禁毒办要配合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五)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组织。镇综治办、计生站、卫生院、暖泉派出所、民政所、残联等站所要根据自身职责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村(居)“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
(六)开展精神障碍人群救助管理。民政所、残联要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制度,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定点救治救助政策,引导严重精神障碍人群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规范治疗。通过财政补助、民政救助、残联资助、医疗救助、慈善援助、机构减免等方式,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救助制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实行“一站式”服务,个人自付不超过10%,超出部分实行政府兜底。
(七)开展心理疏导化解服务。综治办要配合政法委充分发挥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警预测,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组织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对群众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及时疏导化解。
(八)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镇计生站要配合卫生院开展针对普通人群的心理疏导、心理保健、心理卫生、心理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民讲习所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各村(居)利用建立的群众服务微信群、短信平台等定期发送健康科普知识。利用各村(居)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通过多种宣传途径,提高公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方案要求,统一思想,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各站所,各驻镇单位要多渠道加大对心理服务工作的宣传,积极开展各类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提高人们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预防和消除歧视,积极营造崇尚心理健康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心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做好督导考核。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已纳入各村(居)、各站所工作考核当中,对因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的,将在年底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社会心理服务方案篇六
,融入平安吴中、健康吴中建设、融入文明吴中实践。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搭建“盖边沉底”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形成普遍服务为前端、监测预警为中端、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基层平安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降低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极端案(事)件发生率。通过实施六大社会心理工程,落实十八个工作项目,开展全区域、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服务,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一)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1.建立心理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加强健康社会心态公益宣传,提高公众“健康自己,快乐人生”“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理性认识社会心理问题。建立吴中区心理健康专业团队,搭建专业机构与媒体的交流平台,协同开展各类健康科普活动,加强对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专业机构组织编制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心理健康问题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配合)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活动。依托“健康吴中联播平台”“吴老师心理咨询公众号”等心理健康科普平台,扩大心理知识宣传覆盖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的“六进”活动。依托“智慧有线”平台,推进社会心态公益宣传进村入户,借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有的视频端口,播放公益广告及心理健康知识。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各镇(街道)通过投放户外广告、宣传灯箱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到2021年,全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至少达到60%。(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总工会、区科协配合)
3.提升居民心理健康自我管理能力。鼓励专业机构、学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活动。提高居民心理问题早期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心理健康意识,采取科学方法缓解压力,重视睡眠健康,培养科学运动的习惯。消除居民对精神心理问题误解和歧视,正确认识抑郁、焦虑等常见情绪问题,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出现心理行为问题要及时求助;关怀和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减少歧视。到2021年,全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至少提升到20%。(区卫健委牵头,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二)社区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4.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统一标识、统一流程,2021年底三级建成率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中心、连心家园等机构应确定心理健康服务专(兼)职人员,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组成服务团队,提供多层次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并建立定期例会和培训制度。各部门打造心理服务品牌,提供社区弱势群体心理支持服务,为退伍军人、贫困、空巢、丧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产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儿童、孤儿、特殊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为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科协、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5.提供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卫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指导。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合,积极为有劳动能力患者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到2021年,实现100%的镇(街道)开展社区康复服务,100%覆盖有社区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至少有50%居家患者及家属享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心理疏导服务。鼓励团体、个人开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以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形式纳入康复体系。(区民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配合)
6.建立重点人群个案管理机制。畅通诉求渠道,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对纠纷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化解矛盾;主动排查发现疑似心理行为问题人员,并引导其到专业机构就诊;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个案管理工作,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到2021年,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覆盖率达到60%。(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管理工程
7.开展高风险对象心理疏导服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残联、妇联等部门应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面向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吴中公安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区妇联配合)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到2021年,各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工作,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在册患者治疗率与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奖励制度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制度,合理补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及其家庭实施个案管理,开展精分患者应用长效针剂试点服务。100%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开展患者家属护理知识培训和住院患者家属心理辅导,同社区康复机构密切协作,建立病情复发患者转介绿色通道。(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配合)
(四)校园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9.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区文明办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中心,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心理咨询服务,对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依托市级心理健康科普体验馆,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放松情绪、减轻压力环境。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团区委配合)
10.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区教育局应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
工作计划
,积极为师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创新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吴老师心理咨询团队、苏老师心理咨询团队与外援服务团队等方式,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探索医教融合,打通精神科专科医院与学校之间的壁垒,信息共享,协同治疗与心理咨询。(区教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配合)1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各中小学按照《苏州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开展规范化辅导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21年,90%以上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等相结合,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100%在校师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应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委配合)
12.实施学校心理行为问题筛查评估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评估。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转介服务工作机制,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学校与村(社区)间的联动机制,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区教育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配合)
(五)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13.做好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大且职工较多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依托党建中心、医务室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eap),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各单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适服务,定期为基层青年干部、公安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等职业群体传授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情绪、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讲座,为有心理疏解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区总工会牵头,区卫健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团区委配合)
(六)社会心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4.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吴中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日常推进、考核评估、队伍培训等工作。建立部门间社会心理健康相关信息交流合作与共享机制,绘制“社会心理服务资源一张图”,发挥社会心理风险预测、试点工作决策支持、绩效评估等功能。(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宣传部、区科协配合)
15.完善专业心理服务网络。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展心理(精神)科建设,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精神)科门诊执行“点对点”工作支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应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精神卫生中心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全区孕产期、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5%。鼓励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6.提升医疗机构心理服务水平。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对相关疾病的患者及家属辅以适当心理调整。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睡眠相关诊疗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7.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立社会心理专业人才、社会心理咨询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四类专业队伍,建立分层次人才评价机制,向政府相关部门开放信息,优先从专业队伍中选择人员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开展重点领域社会心理服务、技术指导和科研攻关等;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心理咨询师队伍,制定从业人员工作能力评估规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社会工作者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培训和认证工作;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群众、康复患者、患者家属加入志愿者队伍,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建立心理志愿者爱心银行促进志愿服务持续、稳定发展。(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团区委配合)
18.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平台。组建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纳入全区应急系统,定期开展培训和协同应急演练。整合区心理援助热线、区妇联服务热线、团区委服务热线等联络资源,建立心理援助沟通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合理分工、科学转介,提升心理援助平台服务有效性。充分发挥网格化联动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吴中区成立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政法委、宣传部、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城管、卫健、应急管理、信访、残联、市场监管、文体旅、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及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制订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试点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适应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吴中区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评估工作。试点实行项目化管理机制,采取相关单位派驻联络员、外聘专职人员等方式,负责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教育、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员,建立试点专业组,设立心理健康素养、心理咨询、心理危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四个专业组,建立定期例会及重点问题会商机制,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力度,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方案,制定年度
工作计划
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展督导评估。对重视不足、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较差的,要求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将于2021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社会心理服务方案篇七
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江西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xx]4号)、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江西省20xx年“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xx]14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提升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在深入总结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崇义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活动遵循“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全面覆盖、公开公正”的原则。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措施;动员和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开展活动,对照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活动目标。通过活动,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
(二)活动范围。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所有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均要参加活动。村卫生健康室可参照执行。
(三)活动形式。本活动以开展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一)明确功能任务。乡(镇)卫生院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
2、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居民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五)规范业务管理。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县卫健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由县卫健委办公室、基层卫生与保健股、医政医管药政股、政策法规与预防控制监督股、财务审计股、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人及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活动动员和协调,并协助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基层卫生与保健股,余作秀同志任主任,成员包括县卫健委办公室、基层卫生与保健股、医政医管药政股、政策法规与预防控制监督股、财务审计股、健康教育中心等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活动组织指导及申报材料初审工作。乡(镇)卫生院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落实自评自审和申报工作。
(二)按照标准开展活动。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作为本次开展活动的依据。
(三)扎实开展自评。在活动周期内,乡(镇)卫生院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
(四)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核。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按程序向县卫健委申请审核,县卫健委对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将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上报至市卫健委复核,再上报至省卫健委。
(一)活动动员。20xx年5月15至20xx年5月20日各乡(镇)卫生院组织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乡(镇)卫生院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认真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
(三)自评申报。20xx年11月25日前,各乡(镇)卫生院完成自查自评,收集并将自评申报材料报县卫健委基层卫生与保健股。
(四)完成初审。收到申报材料后,县卫健委基层卫生与保健股及时组织开展申报初审,并于20xx年12月5日前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市卫健委。
(一)做好活动部署。各乡(镇)卫生院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明确责任分工,掌握能力标准,按要求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同时,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培训,确保全院干部职工领会活动内涵,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二)确保活动质量。各乡(镇)卫生院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核查,时间服从质量,不追求数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于在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卫健委基层卫生与保健股反馈。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卫健委通过县电视台、健康崇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乡(镇)卫生院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推广典型创新经验。对活动的典型经验或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
(五)完善保障措施。按照深化医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推动医保政策向乡(镇)卫生院倾斜;县级医院积极发挥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引导乡(镇)卫生院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六)强化结果应用。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
社会心理服务方案篇八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准确评价各单位工作成绩,指导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本方案。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工作内容、质量标准,突出工作导向,督促和指导各地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切实提高签约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一)工作导向原则。围绕真签、常约、实履、细管的工作要求,合理设置指标体系,突出工作导向。
(二)分级考核原则。坚持逐级考核、分层推进、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镇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切实发挥考核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式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规范化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满意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率、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及医保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及激励配套措施等。
(一)考核方式
1、市对各镇(街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考核,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相关科室、村卫生室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实施考核。
(二)考核范围、时间和频次
市对镇(街道)综合考核每半年开展1次,原则上在当年度12月底前完成,并形成督导考核报告并上报徐州市卫生计生委。
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所有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健康管理团队、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采取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果。
(一)考核结果评定。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年度等级层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运用。市卫生计生委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奖惩、年度业绩评价及签约服务专项资金结算的依据。对考核结果后三名的单位分别扣除资金30%、20%和10%,用于奖励前三名(奖励标准为扣除资金的50%、30%和20%)。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除基金的40%,列下年度使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社会心理服务方案篇九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中小学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防范校园重大案件和伤害事件的发生,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配备中小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人员的通知》(琼教办〔20xx〕4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宗旨,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的事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按标准配备农村中小学校校园保安,加强对校园保安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校园保安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保障我县农村中小学校校园安全。分两阶段配备校园保安:第一阶段,配备150名用工方式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半职校园保安;第二阶段,对农村中小学校校园保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转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的全职校园保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将其纳入全县校园保安统一管理。逐步建设我县专业化的校园保安队伍,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校园保安动态管理机制,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全职和半职校园保安并存的校园保安体系。
(一)性质:配备的校园保安为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按小时计酬,计酬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校园保安在同一个单位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小时。校园保安不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只订口头协议,无试用期,学校和校园保安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学校不需向校园保安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配备范围:本次校园保安配备范围为屯昌县农村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配备中小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人员的通知》(琼教办〔20xx〕47号)要求,农村中小学校在校生500名以内的学校配备2名校园保安,有寄宿生的学校增配1名校园保安;500名以上的学校配备3名校园保安,有寄宿生的学校增配2名校园保安。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共有76所,校园保安配备计划数共192人,现有校园保安数42人,应再增加配备校园保安数150名。(详见附件1)。校园保安实行轮班制,保障校园保安工作与自身农业生产两不误。
(一)配备对象:配备对象为学校所在村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不能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富余劳动力。
(二)选配条件:
1.年龄18至50岁男性,身体健康,有责任心和正义感,品行良好,心理素质好。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等不良记录。
3.热爱保安工作。
(三)配备程序:
1.发布公告。县教育局负责草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配备校园保安的具体岗位、配备条件、工作性质、工作待遇等情况。公告在农村中学、中心小学(县教育局负责)以及镇政府、村委会(镇政府负责)张贴。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2.组织报名。各镇政府根据本镇农村中小学校配备校园保安的具体岗位,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报名时间为5天。
3.确定校园保安人选。各镇政府根据选配条件拟定本镇校园保安人选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负责汇总各镇政府报送的校园保安人选上报县政府审定。
4.公示。根据县政府审定的校园保安人选,按镇将人选进行分类。人选名单在农村中学、中心小学以及镇政府和村委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岗前培训。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负责召集校园保安进行岗前培训,县就业局将校园保安岗前培训列入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由县公安局负责进行具体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7天。
6.上岗。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县教育局负责安排校园保安上岗,并出台相关的校园保安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一)政府补贴费用。农村中小学校校园保安按我县20xx年最低小时工资11.3元计发待遇。每两周结算一次。此次增配校园保安150名,每个校园保安月报酬(按每天4个小时,一周5天,一个月4个周计算)为904元,年报酬为10848元。150名校园保安每年共需支付报酬162.72万元。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二)意外伤害保险:所在学校为配备的农村中小学校校园保安每人每年购买100元意外伤害保险。
(三)校园保安统一配备保安服装,由各学校按县教育局统一标准自行采购。
(一)各有关单位要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正公平公开开展校园保安配备工作。
(二)各镇政府要加强对校园保安的统筹管理,建立校园保安信息档案,并不定期组织校园保安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工作责任心。
(三)县教育局要制定出台关于校园保安考勤、考核等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校园保安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校园保安实行动态管理。校园保安由镇政府负责确定人选,实行统一管理。学校负责安排具体工作,并对校园保安实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镇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转为政府购买服务、继续留用或终止用工。
社会心理服务方案篇十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拥有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和行业精英,以及高速准确的信息平台,与社会各界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专为公司(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项目定位、风险规避及诉讼与仲裁等事项,为公司全面解决经营方案的综合性机构。
在法律服务行业,决定其能否成功的根本因素不仅是对法律知识理解的厚薄、技巧运用的娴熟,知识和技巧到达一定程度,大家都是一样的,能分出高下的是人的心境,恒心、信心、和责任心。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一个具有专业知识的团队,也是一个充满自信能够持之以恒和坚持职业操守的团队,有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服务目标
基于对以往法律顾问单位与相关利益主体间发生的各项权利义务及相关活动总结所得经验,我方以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为研究和解决对象而设计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服务模式。公司相关利益主体内部主要有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雇员,外部主要是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考虑到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为切实保障公司利益、规避法律风险、尽量防范不确定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隐患,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我方逐步形成了富有特色和成效的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为核心的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该方案将通过对公司的行业特点、资本结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监管体制、公司生产营销、知识产权运用及保护等方面的考察、评估,通过对公司投资及经营等重要环节勤勉尽责地跟进,配合公司建立与完善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范、应对体系,将律师事务所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应用到公司商务活动的各个层面,包括公司设立、治理、投资、营销等综合事项及公司合同制度的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和各类纠纷处理方面,通过员工防范风险意识的提高和制度保障,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士经营风险。
公司的风险主要来自不可抗力的自然风险、市场因素下的商业风险和法律责任体系下的法律风险。公司权责不清、决策草率、制度缺位和监管失控是导致法律风险的主要内因,而违法违规、合同违约和侵权是导致法律风险的主要外因。前述法律风险都将导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或各项处罚,使公司的有形、无形资产造成损害。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与服务内容都是围绕相关法律风险的预判、防范、控制和化解而确定和展开的。
三、法律顾问服务的具体方案和内容
(一)法律咨询、法律调查、提供法律建议。
根据以往经验,如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商务活动能在事前、事中乃至事后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其效果不仅体现在法律风险的避免与或然损失的减少,而且将贯彻在公司员工的工作思维中,从而养成对公司十分有益的工作习惯。
我方在下述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将有助于公司之公司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和权利的保障性,并有助于经营损失与法律费用(如诉讼费)的减少:在合同、税务、业务经营、公司治理、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房地产、投资合作、企业并购,行政刑事及诉讼、仲裁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与建议;为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所涉法律问题及事件,组织专业律师进行法律调研和尽职法律调查,将调研、调查之结果以书面法律意见报呈,供公司决策参考。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我方希望,通过下述主要的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或修订,帮助公司规避经营风险、减少损失,扩展公司的无形资产(如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由此,我方将以公司法为核心,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建立和完善。
1、公司章程
作为公司“宪法”的章程往往被投资人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忽略。现公司普遍使用的格式章程,因其对公司特殊性的考虑不足,可能使公司高层在某些重大事件发生时无法依据章程操作而导致公司僵局。为此,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十分重要,即使无法修订,也应尽量作可操作性方面的补正努力。对股东、董事会成员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言,公司章程是其工作的主要指引,对此作出法律分析,有助避免越权或侵权风险。
2、公司议事和工作规则
议事和工作规则包括股东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经理工作细则等方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执行力的高低是现代公司生存、发展的根基,对于议事和工作规则公司可能均已制定,但制定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贯彻执行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我方建议公司,可以实行顾问律师对上述规则的跟进制度,将公司运行的程序法赋予实施,并有建议权向公司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汇报。
3、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是公司防范风险的基础性制度,它不能被简单理解为合同书的保管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合同基础资料管理,合同模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纠纷处理,监督检查与奖惩。其主要作用在于事前防范与事中控制,辅助作用是事后补救。该制度的作用将体现在合同缔约准备、审核签订、依约履行、争议处理和违约救济等方面。
依照合同管理制度,将使公司职员在合同范本使用、授权委托、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合同评审、合同纠纷预警、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统计和合同监督检查等细节方面有章可循。
4、劳动管理制度
劳动管理制度包括劳动管理和商业秘密保护、竞业禁止制度等方面。详见(四)
5、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详见(五)
包括各类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在每个进程的管理制度。
6、突发事件的处置。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强劲增长,与此同时我国各行业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给相关公司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如公共场所的突发治安事件、“我国南方百年不遇的雪灾、铁路列车脱轨相撞事件、松花江污染事件、航空公司返航事件、银行金库被盗事件、酒店福寿螺事件”等,这些突发事件会给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失,甚至使企业遭受毁灭性的`打击。对于公司经营决策者而言,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如何成功地处置与媒体应对将成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良好时机,有助于增加外界对公司的了解,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
由此,公司必须针对某些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作出合理的安排,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我方根据新近发生的实例及自身的研究探讨认为,顾问律师可以在突发事件中扮演多种角色,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基础,重点解析、预研企业突发事件公关预警机制体系与整合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媒体报道、媒体危机的积极应对,及如何降低法律责任。
(三)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查、谈判及模版制定
1、合同审查
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在签订前的审查有助于规避法律风险、保障自身权益和在实务中培训一线员工;即使是签订后的审查也有助于依约履行与控制对方违约风险。我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合同的形式及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力争使公司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2、公司交涉
在涉及重大合同谈判,品牌招商时,我方律师团将随同公司同步进行法律服务,将交涉双方意思表示的法律效果、法律风险及时向公司汇报,现场办公,以便公司做出有利的决断。
3、公司法律文书模版
(四)劳动人事、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
1、劳动人事
公司的竞争归根究底是人才的竞争,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是公司长盛不衰的关键,对照欧州、日本与我国的公司不难发现,我国大部分公司在人才的培植观念及制度上仍亦步亦趋。理顺劳动人事关系不仅保护劳动者,同时也发展壮大了公司。我方将重点集中在公司在劳动合同范本的制定与应用上,形成制度化+顾问律师跟进的工作机制,并同时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向职工宣传职工手册对其的法律效力。健全职工违纪的证据保留制度,完善职工辞职与解雇规程,以便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劳动仲裁与诉讼。
2、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针对公司最重要的就是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关乎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是公司最具有“利润率”的武器。我方将重点操作如何使公司有价值信息成为商业秘密而受法律保护,如何使公司客户名单成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建立并完善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制度),不定时向员工培训侵权商业秘密而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教育。
3、竞业限制
无形资产是公司的重要资本,这就必然涉及如何保护并发挥公司知识产权价值的法律机制。我方的意向是全面审查公司知识产权的现有状况,重点建立公司知识产权的保障体系。
建立并完善商标权的申请与注册机制,建立并完善商标权侵权预防及救济机制,并有工商,司法部门培育对公司商标权的行政与司法保护沟通渠道的畅通;使公司的相关文件受著作权法,通过合法程序有效的保护公司产品宣传品的著作权;预先向公司报告其专利产品所涉专利仿制的可能性分析,并提出应对方案,以便在专利的行政与司法保护程序中有备无患;同时,在信息时代,公司域名的开发和权利保护以及对侵犯域名的救济保护,也是我方工作的重点。
(六)纠纷的处理及司法救济
玉不啄,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对公司员工法律知识的教育及培训是我方进驻公司后日常工作的组成要素。全面向公司原告进行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合同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履行注意事项培训,突发事件法律应对培训,雇员法律责任培训,以及公司特别需要的行业法律信息的动态提供。
(八)、法律风险防范业务
法律风险是企业二十一世纪最大的风险。法律风险,对企业及其管理人者来说,犹如洪水猛兽。对法律风险的不了解或了解甚浅,更不知道规避或如何规避法律风险的必要技巧,他们或将不幸都撞到了法律风险的暗礁上。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营过程中,风险如影随行,成功的经营者即要获得利润,又要规避各类风险,对于企业而言,法律风险无疑是最大的风险,也往往是最致命的风险。
法律风险防范,其意义已经是不言而喻。与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等其他风险不同,法律风险可控可防。我方将着重帮助对公司在法律风险进行评估识别、控制、监控与化解方面,建立完善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并通过对监控过程中发现和反馈的实际问题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逐渐优化法律风险防范制度设置和操作流程,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更完善的法律环境。
四、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及工作原则
1、我方建议公司采取顾问律师,固定工作方式和不固定工作方式相结合的模式。
顾问律师每周至少一天到公司的工作场所,为公司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固定日期以外,如发生需要顾问律师办理的事务,公司可随时通知顾问律师到公司办理;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公司办理时,顾问律师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工作原则
(1)及时,法律顾问律师将根据公司要求勤勉及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文本制作、文书审查等法律服务;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提供法律支持与帮助。
(2)优先,法律顾问律师将优先从速处理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务。
(3)优惠,如涉及专项法律服务及诉讼仲裁等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之外需另行收费的特别法律事务,我方提供优惠报价。
(4)专业,法律顾问律师不仅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而且对每件法律事务均在穷尽法律调查与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提供意见与建议。
(5)团队,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将为公司提供社会资源共享、专业分工和负责律师缺位补进等团队配合服务。
五、法律顾问费用
针对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可选择适用:
(1)采取一次性包干收费的形式,首次聘请第一年度的法律顾问费用总额根据公司规模和法律服务工作量协商确定后,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2)采取收取长期法律顾问费+案件处理费的形式,首次聘请第一年度法律顾问费根据公司规模和法律服务工作量收取,除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非诉讼事务减收法律顾问费外,其余法律事务不再收取。
(3)采取签约费+个案处理费的形式,首次聘请每年的基本法律顾问费一般为5万元,具体个案的收费减半收取。
结束语
公司法律服务涉及面广,要求律师团队在提供这方面的法律服务时,自身综合素质一定要高,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一定要强。本所的律师团队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经验和恪尽职守的责任心,本所的其他律师也将全力配合,可以有效地解决各类公司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
社会心理服务方案篇十一
通 知尊敬的各位业主/商户:
运城豪德光彩贸易广场至2009年开业以来,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经过两年多的前期运转和市场启动。现在已经逐步走向繁荣,为了能更好的服务广场业主,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有效提升广场的整体经营形象和美誉度,促进广场的持久繁荣和发展,实现业主利益最大化,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运城市物价局核准。物业公司将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对豪德光彩贸易广场商铺/住宅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一、收费标准(收费面积按房产证面积为准)
1、商铺:每月每平米1元。
2、住宅:每月每平米0.60元
二、交费方式
每月1-10日到物业公司综合部缴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运城豪德物流园区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0日
豪德贸易广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目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等服务,向业主收取服务费用,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的清理;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公共秩序维护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物业的档案资料管理;
一、商铺:每月每平米1元。
二、住宅:每月每平米0.60元
一、有人居住的商铺
由综合部负责对市场内的业主/商户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对没有按时交纳费用的商户,综合部负责电话通知,并发放收费通知单,对连续两个月未交纳费用的商户,综合部将欠费商铺房号书面告知物业工程部,并停止售电、供电,直至所欠费用交纳完毕才开始售电和供电服务。
二、无人居住的商铺
由招商部负责电话催缴。收费通知发放
由物业管理员(治安队)向业主/商户发放通知书,并做好解释工作(公司任何部门遇到商户的投诉或咨询都必须做好解释工作),未在市场内经营的商户,物业管理员(治安队)负责将通知粘贴在商铺玻璃门上面,并将商铺房号书面告知综合部,由综合部电话通知商户/业主。
运城豪德物流园区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0日
豪德贸易广场物业服务收费细则
一、通知发放(王建负责)
物业管理员(治安队)在2011年8月20日之前将通知发放完毕。
二、电话通知(黄海燕负责)
1)、招商员在2011年8月20日之前必须对自己区域的客服电话通知完毕。2)、对无人居住的商铺负责电话催缴。
三、收费系统的安装和资料的录入(任少华负责)
1)、2011年8月15日之前将收费系统安装完毕,并能熟练操作。2)、2011年8月25日之前将业主资料及商铺面积录入完毕。3)、每月将物业各项收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领导审阅。
四、各部门负责对收费疑问做好解释,并出示相关的法规。
社会心理服务方案篇十二
为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银塘镇小区物业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实施项目(小区)的服务企业应严格按照物业法律政策法规和有关管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对照该项目委托服务的合同约定,认真实施该项目(小区)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开展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做到依法依规管理、诚信履约、合理收费、规范服务,按时间要求达到创建文明城市的整治目标。
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切实改变小区“脏、乱、差”的面貌,积极推进小区筹建业主委员会工作,通过大力整治小区环境,落实并引进物业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管理制度,达到整治和创建文明城区的目标,努力营造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2、室外道路平整、整洁、无破损,基本完好,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
3、供水、供电设备设施保持卫生,维护到位,运行正常。如路灯、楼道灯、电梯等公共设备配置基本完好,有应急处理方案。
(二)小区车辆、安全防范管理。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2、消防设备设施基本完好,安防人员认真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
3、小区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车辆有序停放管理。
(三)小区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管理。
1、环卫设施较完备。小区定点设置垃圾桶,配有保洁人员实行日常保洁工作。
2、无擅自占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卫生保洁无死角的现象。
3、小区绿化养护做到日常及时修剪,无违章破坏和占用绿地圈养家禽等行为,犬类管理妥善。
四、工作时间。
各社区以及各相关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开发区管委会工作部署以及本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精心组织力量,按照整体计划和实施步骤,集中时间,全力以赴,全面完成区域范围内的各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
各社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我镇开展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与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紧密结合,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形成合力,明确责任、任务和目标要求,确保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到位。
(二)严格考核,确保成效。
镇文教卫办、镇建设办要牵头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及社区居委会,全力抓好有物业管理小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情况的专项检查和评议活动,对整个活动进行严格的跟踪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8853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