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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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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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篇一

近年来,我局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总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安全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交通运输执法行为大检查,强化全体职工规范执法意识,并就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无公路“三乱”出现,确保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稳定,现将我所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领会交通运输执法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执法自查工作。

近年来,我局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自始至终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和预防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路稽查等执法活动进行不定期自我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思想意识,做好日常的交通行政执法自查自检工作。

二,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切实将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一是执法程序方面。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做到完全符合程序要求处理执法事务。详细遵守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严肃了一系列执法程序,无违规违程情况出现。

二是执法文书方面。我们积极学习执法文书填写的有关规定和填写执法文书的'准确性,确保完全依照规范填写的。

三是执法用语方面。我们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严格依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标准执行执法工作。做到了无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公路“三乱”的出现。

四是仪容风纪反面。能够坚决做到按规定着装,坚决执行着标志服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自觉维护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的形象。能够严格遵守有关仪容风纪的相关规定,自觉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三,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强化岗位培训,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

我局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强化岗位培训,积极完善有关的奖惩廉政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干部职工能准确、高效、及时的完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自我督查力度,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有效预防违规执法和“三乱”现象的发生,为构建规范、有序、高效的交通执法工作而做出我们新的贡献。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推动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培训目的。

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要求,通过强化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公共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办案所需要的理论知识,达到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的.目的,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规章:

(1)公共法律知识: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教材规定的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省行政程序规定》、《滨州市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等,以及培训教材以外的需要学习法律知识和我市制定的有关行政执法文件制度。

2、执法实践培训:行政执法案例分析、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执法决定法治审核、行政应诉等。

三、培训要求。

培训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法规研讨与办案实践相结合、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与结果评优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1、自主学习:各执法位培训人员按照单位学习计划和个人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学习计划,同时做好学习笔记,每月不少于20小时,全年不少于180小时。

2、集中学习:每半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次学习不少于1小时。

3、专家培训: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专家或者通过本位单位微信公众号、工作群或各种培训网络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业领域专家培训活动。

4、执法实践培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研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法治审核、行政应诉等方面的培训。

5、考试评优:每年至少组织1次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

6、其他培训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执法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培训工作计划,精心组织。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执法单位负责人督促各执法人员严格落实,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抽查,保证学习培训质量。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篇三

20xx年4月27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长林到汇川区交通运输局检查指导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在查看了汇川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相关资料后,针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冯长林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梳理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尽快弥补不足。二是要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的提升,认真研究学习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逐一对照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三是要进一步做好统筹兼顾,外业的督促检查和内业的统计分析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紧密配合,确保统计数据精准,逻辑严密。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篇四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益政办电〔〕41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13〕24号)精神,我局对本单位近2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权力来源及界定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职责职权明确,行政执法权限界定清楚,都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近2年,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依据无立、改、废情况。

二、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期限,程序合法,严格执行行政程序的受理、审查、决定、时效程序。所有行政执法行为证据收集确凿,事实界定清楚,依据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行政执法处理公正、适当;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湖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所有行政收费及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行政执法决定都告之救济途径,全面实施听证制度,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成立国土资源听证制度领导小组,去年来,先后组织东茅公路征地拆迁、洛浙电力线路土地征收等3场听证会。

三、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经县编委批准,我局设立了政务服务股等9个内设机构和**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等9个直属单位及2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明确了各单位职责,配备了相应人员。()其中**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征地拆迁所为副科级经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目前,法制办与执法监察大队综合室合署办公,配备执法监察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共16人。

全局行政执法人员206人,全部参加换证培训并合格,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其中80人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上岗培训并合格,取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规范化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文书全部采用国土资源部下发标准制式文书,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政法决定书要素齐全,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行政执法决定裁量权理由说明充分,行政执法文书送达规范。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的档案、卷宗按照一案一卷整理,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建立了案卷的登记、保管、查阅等相关制度。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近年来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设,先后成立了国土资源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土地可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制定了《**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责任制实施方案》、《**县国土资源系统有错无为问责实施细则》、《**县国土资源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地质环境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办事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更加透明。

近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把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认识厘思路,强化保障推工作。

新时代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乃国之大者,经过“十三五”及脱贫攻坚战役后的xx,运输行业及道路基础设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车多路长的现状让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已成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非法营运、超限超载已成为影响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去年以来,xx县在通过大量调研的基础上,迅速厘清思路,制定了“执法开路、监管跟上、人员下沉、保障有力”的工作思路,把抓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作为贯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迅速铺开,并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在人员保障上。在现有50名聘用执法人员的基础上,公开招聘60名协管人员充实了交通执法工作队伍。同时,在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经局党组研究后,从系统其他单位抽调选派10人到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工作。目前,执法大队共有67名正式执法人员和110名执法协管人员组成10个中队在一线开展执法工作;二是在机构配置上。按照机构改革。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10个中队的编制,按每个中队不少于15人的编制充实中队执法力量。同时打破身份界限,在县交通运输局的优秀干部中选派能力强、有拼劲、敢干事、能干事人员到执法中队担任中队负责人;三是在装备配备上。按照每个中队不低于2台车的要求,新购置了12台商务车、6台新能源轿车作为固定执法车辆,再加上原有的6台执法车辆,共为执法大队配置了24台执法车。同时配备了必须执法记录仪、对讲机、警示锥、警示牌等装备。四是在经费落实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所有执法人员工资、车辆、执法装备、服装以及每天的误餐补助全部纳入预算,仅执法大队一项,县财政每年投入经费约1000万,为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力的保障。五是在执法机制上。县委县政府抽调了12交警20名特警参与交通执法,并归口交通管理,基本保障每个中队有1名交警、2名特警,形成了“交警拦车、公安处突、交通取证”的工作机制,彻底改善了执法环境。

二、聚焦严格执法,措施具体压责任,强化落实提士气。

(二)在工作措施上。制定“摸清底数压责任、绩效评优挂好钩”的办法,压紧压实中队的责任,实现工作有目标,执法有方向。一是每个中队采取“跟场”的形式,每周到辖区的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工作1天,参与城区打击非法营运1天,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每周必须参与中队工作2天。这样,既保证工作的时间,又形成了工作的常态。二是摸清底数,建好辖区布控图和工作台账。为了使执法工作做到有的放矢,要求各中队在带队党组成员的指导下,认真把辖区重要路段、运输企业、维修企业、租赁企业以及经过的客运车辆、辖区内的面包车以及其他私家车进行彻底的清理摸底并建立台账,制作好辖区防控图,使执法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三是制定目标,压实责任。根据辖区底数的情况,大队下达了合理的执法目标任务,并与各中队签订目标责任书,与绩效挂钩,压紧压实责任,使中队工作有目标,执法有方向。同时,局机关还成立12名女生组织的女子中队,分两个小分队每周配合中队到辖区开展1次交通运输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交通执法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在执法成果的运用上。强化“许可办证集中审、执法意见要先行”的要求,实现系统内各部门的互动和信息共享。工作中,强化路面执法、平台巡查执法结果与审批的互动,要求每家企业、每辆车在许可、办证方面必须有执法部门的执法意见作为参考才予以办理,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执法的震慑提供了帮助。

三、聚焦顽瘴痼疾,制定军规立军威、强化追责转作风。

作风是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没有顽强的作风和精气神,执法工作永远上不了台阶,永远成不了气候。工作中,我局采取了强力的措施根治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顽瘴痼疾,彻底扭转执法作风,施以铁腕手段开展执法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与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组共同研究,出台了《xx县交通运输领域军规》,即“十个严禁”(严禁通风报信,严禁私自放车,严禁收受好处,严禁接受当事人宴请,严禁违规处罚,严禁酒后上班,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出入会所,严禁泄漏案情,严禁参与赌博)、“两个一律”(凡违反“十个严禁”者,临聘人员一律解聘,正式干部职工一律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通过“十个严禁”“两个一律”的执行,极大地转变了执法队伍的工作作风,仅去年一年,我们就辞退了5名临聘人员,对两名正式执法人员进行了全局通报。二是启动两个表态发言机制。一方面,凡是中队临聘人员出现临聘人员解聘、中队工作推动不力的,中队长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另一方面,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包保的中队出现此类情况或工作推动不力的,局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作表态发言;若交通运输工作受到市局或者县委政府的通报或批评、局党组书记在县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上作表态发言或检讨发言的,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强化程序执法,提升执法质量。通过聘请专业人士和执法考试等形式提升全局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增强执法人员执法信心,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通过聚焦执法,压实责任,并采取强有力的举措,2021年交通执法各项工作推进有序,交通安全态势平稳。打击非法营运方面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00余辆次,开展集中整治110余次,开展路检路查车辆7200余辆次,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011辆,查处道路客运企业违规经营行为134件。城市公交、出租车管理方面2021年共出动850余人次,检查出租车、公交车1400余辆次,受理出租车服务等举报120余起,经调查核实后对违反规定的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行政处罚47人/台次;开展车容、车貌整治108台。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对出租车计价器进行为期1个月专项整治,共整治出租车计价器303台。治理超限运输方面2021年共出动共出动3960人次,执法车辆594辆次,检测超限运输车辆74460辆,查处超限运输车辆229辆,超限率为0.30%,现场监督卸载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229台,卸载货物4187.71吨吨,移交交警部门处理记152辆(记分822分,罚款70900元),实施行政处罚77辆,处以罚款10.7万元,检查货运源头单位73家次,处罚企业指使货运车辆业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11起,处罚金额6万元。水上交通执法方面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出动监督艇巡航185艘次,累计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现场巡航巡查205次,联合涉水乡镇、农业漁业执法大队等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0?次,累计检查船舶551艘次,检查渡口380??道次,发现安全隐患96件,整改96件,整改率100%;深入开展码头船舶防污染工作,共查出问题150件,整改150件,整改率100%;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禁捕工作,与涉水乡镇、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公安等联合执法12次,收缴非法渔具30件,销毁非法捕捞网具15张,到渡口码头检查禁捕工作31次,渡口码头无交易野生鱼的情况;检查船舶300艘次,登记自用船409艘。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方面按照交通工程建设相关规范要求,对县域内在建交通工程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确保了2021年实施的11条121.629公里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和15个乡镇(街道)的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如期完工。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篇六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健全交通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提高执法水平,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是指本局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为保障法律、法规正确、有效的实施而建立的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与执法人员层级负责相结合,执法责任与执法保障、执法监督相结合,执法奖励与过错追究相结合的制度。

第五条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行政执法必须做到合法、公正、廉洁、高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文书规范。

第六条本单位工作人员履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终工作考核、提拨使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八条成立**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推进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实施全面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并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局长是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对交通行政执法负全面责任,就承担的行政执法工作向旗人大、旗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副局长为本单位行政执法第二责任人,就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向局长负主管责任,负责协助局长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的行政执法、法制建设工作。

第十条各承担交通行政执法职责的队、所、站的正职是本单位的直接执法责任人,就承担的执法工作向主管的局领导负责。

第十一条各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是具体执行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就承担的执法任务向本单位执法负责人负责。

第十二条在执法活动中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人员,是该行政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案件共同承办的,共同承办人为共同责任人;经审批作出的行政行为,审核人为审核责任人,批准人为批准责任人。

第三章行政执法职责。

第十三条**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旗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和信息指导。

(二)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旗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旗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行业管理和运政管理;维护全旗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四)负责全旗公路路政和水路航政管理;组织、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指导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全旗内河水上的安全监督、救助打捞管理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旗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旗车辆维修市场、机动车驾驶学校及驾驶员培训,()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及车站、营业性停车场的行业管理。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科技规划;指导并监督交通行业质量、技术、通信信息、环保、节能工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八)指导行业行政执法和行业体制改革。

(九)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宣传、纪检、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群团等工作。

(十)承办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伦春自治旗地方海事处、**伦春自治旗运输管理站、**伦春自治公路养护管理站当在法规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伦春自治旗运输管理站应当根据**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的委托,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职责。

第四章行政执法程序。

第十六条交通行政执法程序是在进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所应遵循的方法和步骤。实施行政执法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部《交通行政处罚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交通部《交通行政许可规定》所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交通行政执法包括交通行政许可、交通行政处罚和交通行政强制执行。

(一)交通行政许可是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经审查依法赋予其从事交通行政法律规范所限制事项的权利和资格的行为。

(二)交通行政处罚是指交通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交通行政法律规范,由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

(三)交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交通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履行其法定义务时,交通主管部门以强制方式促使其履行或实现与履行有同一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八条各种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具备合法有效的执法主体资格;

(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实事准确,证据确凿;

(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

(四)使用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五)使用交通法律、法规、规章正确;

(六)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适当。

第十九条行政许可必须遵循合法、效率、服务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当事人的申请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二)当事人提出申请;

(三)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四)作出行政许可,批准或不批准;

(五)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申请或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行政许可分别在局属执法单位窗口统一办理。在办理当事人的行政许可过程中必须遵循规定的公示制度、办事指南、办事程序、文明服务公约以及办结时限。

第二十条行政处罚必须遵循法定、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及监督、制约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本单位可以旗交通运输局的名义设定如下种类的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证照、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责令停产停业。实施行政处罚须遵循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

(一)违法实事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使用简易程序,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向当事人说明检查事项;

3.告知当事人认定的违法实事、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4.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权;

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6.作出处罚决定,填写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

7.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8.处罚决定书备案。

(二)其他行政处罚使用一般程序,按如下程序进行: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向当事人说明检查事项,进行调查取证;

3.制作《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送负责人审查;

4.制作《违法违章行为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5.告知当事人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如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对公民处以一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求听证的其他行政处罚,还须告知其有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利。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符合条件听证的应按其要求组织听证;

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填写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8.告知当事人若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9.将行政处罚文书备案。

第二十二条交通行政强制执行必须遵循依法强制执行、合理强制执行、预先告诫的原则,可以由旗局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采用加罚、征收滞纳金或强行拆除的方法,执行过程须遵循以下程序:

(一)告诫;

(二)执行;

第五章行政执法过错及过错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因故意、过失违法行使职权,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是指对执法人员造成的执法过错进行调查、确定责任、决定处分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旗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给国家、集体、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过错责任。

第二十五条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处分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十六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负责制的原则,认定过错责任并决定过错责任人承担责任的方式。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错案投诉和对过错责任追究的具体执行。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旗局纪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过错责任:

(一)认定实事不清、证据不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

(二)错误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

(四)超越和滥用职权或者违法实施收费、罚款、许可和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

(五)行政执法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六)处理结果有悖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

(七)违法实施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行政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

(一)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而改变原行政行为的;

(二)由于管理相对人的过错或不可抗力造成执法错误的;

(三)行政执法人员所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四)执行上级或本级行政机关错误决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追究行政执法人员责任的;

(六)其他不予追究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行政过错责任的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造成执法过错的,由行使职权的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二)两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主办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员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的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三)鉴定人、勘验人故意或过失导致行政执法过错的,由相应鉴定人或堪验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行政执法行为因审核错误造成过错的,审核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行政执法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造成过错的,追究批准人的责任。有关领导错误批示造成过错的,由批示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由于承办人员的过错造成行政机关做出错误决定或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工作失误的,由承办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应从重处理:

(一)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的;

(二)拒不纠正过错行为的;

(三)阻碍过错责任调查的;

(四)一年内连续二次以上发生执法过错的;

(五)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过错责任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一)主动认识并自觉纠正执法过错的;

(二)情节轻微,或者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对造成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应根据其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如下处理:

(一)进行内部批评教育;

(二)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讨;

(三)责令承担赔偿费用;

(四)扣发年底奖金;

(五)取消当年评选先进或考核晋级、晋升资格;

(六)调离执法岗位;

(七)给予行政处分。

上列处理决定可以合并适用,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过错造成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实施赔偿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追偿部分或全部国家赔偿费用。

第三十四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以下线索进行调查并提出立案意见:

(一)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批办的;

(二)有关部门转办的;

(三)群众举报、控告或来信来访的;

(四)执法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

(五)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行为。

经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批准立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取证,并提出纠正意见或追究处理意见后再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查处执法过错责任,应自立案或决定调查之日起60天内处理完毕。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30天。

第三十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对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单位申请复核。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六章行政执法责任的考评与奖励。

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实行考评制度,作为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负有执法责任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年度考核评议的同时,对履行执法责任的情况进行评议。由上一级执法责任人对具体执法责任人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对各岗位工作人员评优评先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工作由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依照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的考核内容,采取自评与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群众评议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日常检查的计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在考核评议时,对各级执法责任人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方面,结合各岗位执法依据进行评议和考核。具体包括:

(一)岗位执法依据的学习、宣传情况;

(二)岗位执法依据、执法职责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三)贯彻执行岗位执法依据,履行岗位执法职责的情况。

第三十九条行政执法考评的结果应当公开,并作为评选先进工作人员的依据。

第四十条本单位在年终考评总结时,对落实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执法人员,参照有关奖励办法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执法人员发生错案或过错,依照本责任制第五章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对经考评被评为先进的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七章行政执法检查监督。

第四十三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各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情况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自己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

第四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六条旗局应当主动接受市交通运输局、旗政府、旗人大、专门机关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各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接受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受检查监督的行政执法人员和单位应当接受检查监督意见,不得拒绝检查监督。

第四十八条本责任制以执法责任与岗位工作职责相结合,执法责任人应自觉以执法依据规范行政行为,履行执法职责。

第四十九条各执法职能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执法责任,将各项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及每个工作人员,明确其执法依据、执法职责、责任范围和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办理行政许可的单位应当制定各项审批、监督检查以及办理手续(案件)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并予以公开,以规范执法行为,使各项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正、合法、廉洁。

第五十条对国家、省和市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执法职能单位应在其颁布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单位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提出贯彻实施方案,并在领导小组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十一条执法人员执法前必须参加相应法律培训,取得相关执法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第五十二条执法人员履行执法任务时,必须出示交通部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进行案件调查或现场执法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如与当事人由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市交通运输局、旗政府有关制度负责解释、修改和补充。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篇七

20xx年马上过去2013即将到来。在这一年来,在领导的支持和同志的配合下,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个人近期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及时适应新的岗位。

学习是明确政治方向,提高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更是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必然要求。对我而言,不能辜负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信任,所以更加自觉刻苦地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水平和各种能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小平理论,特别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学习,既提高了自身素质,也加强了对各种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在工作之余我也经常看城管工作的案例经验,从中学习上级的工作意见、政策法规,借鉴外地的工作经验,增长自己的工作能力。加强对日常执法中常用的各种行政法规的学习,从中学习决策方法,组织协调、执行艺术、领导艺术,从而增强自己的领导能力。在理论学习的同时,虚心地向一些老同志学习,学习他们良好的工作方法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并做到学以致用,把学到的本领运用到工作之中,通过学习改进了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率,为较好地履行职务打下良好的基础取得了一些成果。

二、勤奋工作,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中队的工作主要是负责管辖区域内的三经路市场门前道路管理方面的工作,这就对队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自己在日常的工作中,坚持多动手、多动脑、多请教,不断学习、不断积累,目前已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市容管理工作。平时还注重对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落实最重要。首先是巡查时间的落实,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太多的偶然性,违章随时随处都可能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在区域内反复的进行巡查,以便及时的发现违章予以纠正。然后是巡查范围的落实,违章不分大小,在日常巡查中,尽可能的做到眼观六路,对高处的横幅等和地面上任何一个细小的违章都要及时发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再就是纠正违章的落实,有的违章是处罚后责令改正,有的则是教育后责令改正,尤其是对教育的,我们则耐心的等到违章者全部整改完毕后才离开,这样使每件违章的纠正都得到落实,量的避免了二次纠正。对待一些难点,比如钉子户,首先不惧怕,耐心细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他们进行疏导,拒绝配合工作的,也可适当按照执法程序采取一定强制方法来进行管理,因为执法本来就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中队除了完成片区的日常管理的同时,对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也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抓队伍,促进中队整体素质提高。首先严格执行局内部管理制度和大队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身先士卒,起模范带头作用,要求队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关心队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在中队内部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让大家都有愉快的工作心情。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家有主人翁的责任感,才能发挥最大工作潜能。在中队内部组织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队员的业务的业务素质,促进了中队整体战斗力的提高,成为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

三、清正廉洁,树立良好形象。

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维护中队内部的团结。做到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关心下属,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弘扬正气,树立一名中队长的良好形象。作为一名年轻党员,我时常提醒自己,要按照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听从党的召唤,服从党的安排,顾全大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和战略部署,服从局党委和大队的指挥,保证政令畅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党的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各项纪律,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厉行节约,严格按章办事,在具体工作中,以职责为已任,不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能正确地定位,处理好同志间的关系。做以上就是我任职以来的所做工作,谢谢大家!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篇八

27日,副市长李文波率队深入我市道路运输企业、客运场站、高速路口调研督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

李文波一行先后来到市综合客运枢纽站、黄石长江公路大桥、华龙客运公司、武黄高速路口、大广高速黄石西收费站、嘉瑞新能源公司等地,现场查看安全例检台账是否齐全,询问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客运及危险品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等情况。

李文波表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门及运输企业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建立安全例检台账,落实外省来(返)黄人员24小时内落地核酸检测,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李文波强调,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要不断加大行业从业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企业负责人要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市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督促指导,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大局持续稳定。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水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水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与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整治组,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玉舍镇俄脚村重点路段设置执勤点。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和面包车,不戴安全头盔、搭设雨棚、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此外,车辆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均在重点整治范围内。

下一步,水城交警将进一步加强联防联动机制,联合多部门共同执法,全力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打击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篇十

近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付访华带队深入古桑洲渡口、商务快客公司等地督查水上交通、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连日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迅速行动,连续召开三次安全生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和包保工作方案,突出全系统动员、全覆盖督导、全行业整治,重点聚焦“两客一危”、公交、客运班线、港口码头、重点交通项目、打非治违等领域,领导带队分片包干,执法队员全员上阵,深入各县市区、各运输企业以务实举措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截至目前,检查全市“两客一危”企业35家、港口码头12处、城市客运企业7家,在建交通工程项目9个,发现安全隐患问题60余处,现场交办立即整改。

在古桑洲渡口,付访华详细了解渡船运行、渡船安全性能检测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现场查看渡船驾驶员资质、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对航行设备状况及附属安全实施进行全面检查。他表示,要严格按照“严、实、细”的要求狠抓水上交通、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源头管控和监管,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邀请专业机构对所有船舶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性能检测,以硬举措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

来到商务快客公司,付访华听取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介绍,重点了解商务快客公司车辆维护保养、安全性能检测、隐患排查治理、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工作落实情况。并叮嘱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严禁“带病”车辆上路运营,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

付访华表示,公共交通运输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抓好安全生产关键在实。要强化源头管控和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对全市所有“两客一危”车辆、船舶、出租车、公交车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性能检测,做到“一人、一车、一档”,确保交通运输车辆实现安全运营。要严格压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防止出现监管空白或漏洞,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安危放在心上,决不碰红线、越底线。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篇十一

受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委托,4月30日下午,副部长冯正霖主持召开会商会,研究部署西藏公路交通抗震救灾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坚持"一抢四保"工作原则,即全力抢通受损公路,保畅通、保运输、保人员和车辆装备安全、保边疆社会稳定,加快抢通重点受损路段,进一步加强公路保通力量,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会议强调,受灾地区地质条件复杂,且雨季即将来临,公路抢通保通压力不断加大。下一步,一是继续坚持"一抢四保";二是加强保通力量,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细化落实西藏交通运输部门、武警交通部队责任路段,各负其责、随塌随抢;三是提前准备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工作,在国家统筹安排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时,适时组织专家组对灾后交通损毁情况进行灾情评估和地质调查,为灾后恢复重建做好技术储备;四是加强应急值守,继续做好抢险救灾指导和协调,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全力支持西藏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同时做好"五一"期间交通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中国交通新闻网记者从部路网中心获悉,截至4月30日18时,西藏自治区公路部门和武警交通部队共投入882名抢险人员和234套机械设备,累计清理山体塌方10.3万余立方米、清雪除冰2.94万立方米,已抢通保通公路4千米。目前,国道318线樟木镇至樟木口岸(友谊桥)段仍有4千米尚未抢通;国道2线吉隆镇至热索桥11公里处有200至300万方塌方,目前塌方处已抢通一条人行便道。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篇十二

20xx年12月4日,为进一步加强永乐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永乐镇镇长陈俊同志带领交管办、应急办工作人员联合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

检查过程中主要摩托车、面包车、电动车、三轮车等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车况、车辆保险、超载、酒驾、及无证驾驶等情况,坚持“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对存在安全隐患、证照不齐、超载、酒驾、醉驾等情况的.车辆,坚决做到“严管、高压、零容忍”。同时,对未进行检测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登记并督促车主到检测站检测车辆。本次共检查过往车辆80余辆,摩托车违法骑乘载人、不戴头盔8辆,宣传教育40余人。

通过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宣传劝导,纠正不良交通行为,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确保辖区无交通事故发生。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报告篇十三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举措,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xx年4月29日,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西元、安监办主任袁军等一行人对我旗道路运输、公路养护运营、水上交通、城市公交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李西元副局长对客运汽车、应急救援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消防、救生设备等进行检查,详细听取了各单位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安全管控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李西元局长强调:各单位要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加强培训,落实主体责任,各级要层层压实责任,做好隐患自查工作,确保已有隐患重点治理,未知隐患严密排查,切实根治安全隐患,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安监办袁军主任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形式详细了解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检查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控使用、车辆维修、保养和审验、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等情况。袁军主任强调:要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完成整改,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并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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