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应该有恰当的篇幅和适当的字体、排版,使读者易于阅读和理解。编写报告后,进行仔细的校对和修改,确保没有语法和拼写错误。如果对写作报告有任何疑问或困惑,可以向老师、同事或专业人士寻求帮助和指导。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一
1.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部dl40891)。
2.2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电发[20xx]3号)。
2.3 《国务院关于特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电发[20xx]311号)。
2.4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20xx]478号)。
3.1本公司安全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归口安监股管理。
3.2生产单位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按各自职能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3各级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3.4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各级领导在生产活动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和对策,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2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一票否决,对干部晋级和单位评优,资质评审中,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4.3公司安全目标必须人人熟悉,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4.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现场岗位的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45安全生产必须正圈理好“四个关系”,做好安全为主体,作好检修消却工作,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严禁设备带病或超铭牌出力运行,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6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对待生产中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分析报告工作,同时要做好事故,障碍资料的归档工作。
4.7.1为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感,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以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坚持长期安全思想教育。
4.7.2对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公司,股室,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7.3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安监股协助进行安全教育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4.7.4离开运行岗位三个月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才能再上岗工作。
4.7.5各生产岗位的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有关触电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紧急救护以及消防器材使用等方法。
4.7.6对参加本公司工作的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相关部门的安监人员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
4.8.1每年的安规考试规定在4月份进行。
4.8.2公司安规考试由安监股组织命题,全公司统一时间进行闭卷考试。
4.8.3安规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6分,考试不及格者,限定在1个月内补考合格,补考不合格者下岗1个月,舞弊者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下岗1个月。
4.8.4从事特种工作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并持合格证上岗。
4.8.5安全监察机构:公司设立二级安全监察机构,即公司,股室二级安全监察机构。
4.8.6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具备作风正派,实事求是,能坚持原则。
4.8.7安全活动规定:股室安监员应做好记录,活动保质保量,防止走过场,要结合实际,以及不安全隐患等进行讨论,记录要工整,每次发言人数不少于60%人/次。
4.9.1“三措”计划,应在每年的6月份前编制完成。“措”计划由生产副经理组织生技,安监和有关部门提出,由生技股,安监股负责汇编:“安措”计划由各生产单位提出,安监股负责汇编:“三措”计划由生产副经理批准后执行。
4.9.2各生产单位每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单位的“两措”计划,并报生技股,安监股。部门,单位不能实施的计划,需报公司列入公司年度计划实施,于6月底前由生技股,安监股分别制订“三措”计划报州局。
4.9.3因资金或材料等原因而影响本年度部门,单位不能完成的'“三措”计划内容,在下年度“三措”计划中列入完成。
4.9.4生产副经理,安监股,生技股和各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安监员应经常检查监督“三措”计划的完成情况,公司每季进行一次检查,生产部门每月对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公司将对“三措”计划未完成的单位,部门,按省公司(1997)148号文《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进行处罚。
4.10.1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4.10.2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草率行事,更不能事化小,小事化了,严禁隐瞒事故。
4.10.3各级领导和安监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类事故,障碍统计标准。
4.10.4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事故蔓延扩,安监人员和事
故调查人员应迅速奔赴现场组织调查,搜集事故原始资料,未经相关公司领
导和安监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事故现场。
4.10.5凡发生事故,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值调度汇报,并向相关领导和安监股报告,
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在下班后离开事故现场前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10.6凡发生重设备事故的调查,由经理组织安监,生技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经理担任组长,主持调查工作。
4.10.7凡发一般设备事故,由生产副经理组织调查。发生的未遂事故,一类障碍(非责任的),二类障碍由股室领导组织调查。
4.10.8凡发生轻伤事故和一类责任障碍,安监股组织调查,主持召开分析会,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监员及有关人员参加;性质严重的轻伤事故的调查,由安监,生技,工会等相关人员参加。
4.10.9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安全员应综合写出事故,障碍分析书面材料报公司安监股,安监股综合填写报表报上级安监部门。
4.10.10事故,障碍发生后,责任单位要召开分析会,无故拖延或逾期不报者,安监股有权对其给予处罚(处罚依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4.11.1安监股必须按州局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各种安全报表,次月的1日用电话或传真报安全监督部。并按照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填报下列卡片,报表报送安全监察部:事故(障碍)卡片,人身事故卡片,交通事故统计卡片,违章下岗统计表,双票合格率统计票。
4.11.2安监股必须按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人身事故报表,每月初报出。
4.11.3凡发生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障碍的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安监股。月内交书面报告。
4.11.4对发生设备事故,障碍,人身事故的单位,隐瞒不报者按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3、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一般公司都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供家参考。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二
引导语: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总则。
1.0.1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范。
1.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1.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0.3各管理层management。
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2.0.4工作环境workingcondition。
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2.0.5危险源hazard。
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的根源或状态。
2.0.6隐患hiddenperil。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0.7风险risk。
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基本规定。
3.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3.0.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3.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0.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0.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3.0.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3.0.10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4安全管理目标。
4.0.1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
4.0.2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
4.0.3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
5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5.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
1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2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4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
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4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6.0.1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1工作内容;。
2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6.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7.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7.0.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安全操作规程;。
3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5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7.0.5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7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7.0.8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8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8.0.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资金的储备、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
8.0.2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储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资金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
8.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类别、额度、实施单位及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8.0.4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按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8.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8.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分类使用台帐,定期统计上报。
8.0.7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汇总分析,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比例。
9.0.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9.0.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9.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9.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9.0.6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10安全技术管理。
10.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10.0.2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10.0.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10.0.4企业应明确各管理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案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10.0.5根据权限,按方案涉及内容,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审核、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盖章。编制、审批应在施工前完成。
10.0.6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分级的原则、内容、方法及确认手续。
10.0.7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并明确其它参与交底、验收和检查的人员。
10.0.8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改造,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11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11.0.1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供)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
11.0.2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
11.0.3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
2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4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5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
1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2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记录;。
3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11.0.5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并定期审核,更新。
1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2.0.1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
3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12.0.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7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2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3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
12.0.6工程项目部应接受企业上级各管理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组织整改。
12.0.7建筑施工企业应与工程项目及时交流与沟通安全生产信息,治理安全隐患和回应相关方诉求。
13应急救援管理。
13.0.1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13.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13.0.3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1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2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3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
13.0.6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4.0.1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
14.0.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14.0.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的初步原因;。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14.0.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5其他有关的资料。
14.0.6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15安全检查和改进。
15.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检查、整改、复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内容。
1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
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和其他违规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1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形式应包括各管理层的自查、互查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安全检查的类型应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
1工程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至少进行一次定量检查。
2企业每月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3企业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15.0.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15.0.5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跟踪复查。
15.0.6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定期统计、分析,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制定并实施治理措施。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15.0.8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安全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资料与记录。
16安全考核和奖惩。
16.0.1企业安全考核和奖惩管理应包括确定考核和奖惩的对象、制订考核内容及奖罚的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落实奖罚等内容。
16.0.2安全考核的对象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岗位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16.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
16.0.4企业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下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
16.0.5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实现程度;。
2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3安全行为;。
4安全业绩。
16.0.6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状况,明确安全考核的周期,并严格实施。
16.0.7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或惩罚的标准应与考核内容对应,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奖励或惩罚处理,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本规范用词说明。
1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或“方准”;。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准”。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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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三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四
乙方:
甲方职责:
1、进行安全工作检查、监督、管理、协调,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如拒绝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告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质量技监部门报告。
乙方职责:
1、加强租赁场所(地)内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如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必须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营场所(地)内的消防器材必须配齐并保持有效。
3、应经常性的对经营场所(地)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涉及甲方的隐患要及时沟通共同整改。
4、对经营场所(地)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告知甲方,不得隐瞒。
5、对室内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五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
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六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七
为了规范__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八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 出租方及拆装单位基本情况
(1)出租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安装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本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型号设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2)设备进场前,双方应共同确定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安装平面位置。对多塔作业的,共同确定防碰撞措施。
(3)机械设备进场后由乙方安装调试并办理塔吊备案手续。经有关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安装、拆卸和顶升过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特种设备安拆、维修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5)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发生事故或险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并按规定上报。
4 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并承担基础制作费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承担电费。
(3)积极配合设备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出单路畅通。
(4)设备进场后的保卫工作原则上由乙方负责管理设备,如由设备零件被盗,由甲方协助调查,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为操作人员解决食宿。(餐费自理)
(6)负责向乙方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总交底和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7)负责审查出租方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和安装、拆卸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指挥人员的资格证书,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给予制止。
(8)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地基、基础施工图纸和安装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设备地基、基础和附墙预埋件的施工,并做好设备基础周围的排水及防护。
(9)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5 乙方责任与义务
(1)遵守工程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出租的特种设备结构件均应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内,超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结构腐蚀或磨损严重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对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进行定期效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应当对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做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状况,安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由于出租方原因致使机械在使用安装、拆除过程中安全措施不力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3)负责向甲方及时提供设备基础图纸、合格的预埋件和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安装、拆卸方案和技术措施。
(4)设备进场,应及时如实提供设备相关资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最近一次的检测报告、自检合格证明)和设备安装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辅助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验,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设备的安装、顶升、附着,必须由同一个单位完成。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和顶升加节前,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作业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安装、拆卸方案,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成后,应当由安装单位和乙方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向乙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和相应的备案手续。
(6)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负责为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7)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
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8)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9)负责为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义务。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7、补充条款: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九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负责人: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称为“租赁合同”)甲方将座落在 的物业(以下简称“出租物业”出租给乙方经营。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用途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出租物业只限于乙方从事《物业租赁合同》(合巨编号:)中所限定的生产经营范围。
二、甲方的安全生产职责、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1、向乙方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和规定。
2、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消防设备与设施的现状及补充:(1)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仅配备部分基本的消防设施,甲方配备不足 部分由乙方根据生产与使用情况进行补充,甲方予以同意:(2)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的疏散通道符合建设时的安全标准,如不符 合现时的消防安全要求,乙方应根据当地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置:(3)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内配有基础配电设施。
3、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具体包括:(1)督促和检查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2)督促和检查乙方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及应急预案;(3)督促和检查乙方对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有效投入;(4)抽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发现安全生产或消防隐患及时 提出处理意见;(5)接受乙方生产安全或消防事故报告,根据事故性质及危害情况提 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作,同时监督乙方进行事故处理。
2、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出租物业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出租物业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且有权提前终止《物业租赁合同》。
4、甲方有权对出租物业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与监督。
(三)甲方作为出租方,有下列义务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传达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三、乙方的安全生产职责、权利及义务(一)乙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乙方在出租物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 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建立、完善、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 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4、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进行有效投入。对本单位由于安全生产所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保证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合同约定出租物业的使用用途,不得在出 租物业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得利用出租物业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如生产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其储存和使用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7、乙方在出租物业的生产经营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 全生产条件。
8、乙方不得将出租物业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物业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 利用出租物业进行非法活动。
10、乙方确保在出租物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的范围内进行。
11、配合甲方对出租物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接受甲方对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自行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生产安全或消防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或报告。
12、乙方须在出租物业内做好防火、防涝、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得在出租物业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保障出租物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出租物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l3、乙方应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在出租物业内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在出租物业内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出租物业的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在出租物业的家用电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14、乙方须在出租物业内配备灭火器等基本消防器材,放在室内显 眼、易取的位置,并做好定时检查保持整洁完好。
15、乙方不得在出租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炮竹或动 用明火。
16、乙方发现出租物业建筑物存在漏水、裂缝或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的问题,应迅速告知甲方予以处理。乙方负责保护出租物业建筑物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出租物业建筑物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出租物业建筑物外貌。
17、乙方在租赁合同约定范围内,在出租物业从事生产、仓储、餐饮、娱乐、旅馆等经营活动,须确保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后方从事上述生产经营活动。
18、乙方在租赁合同约定范围内将出租物业作仓库使用时,须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险特性。
19、乙方在租赁合同约定范围内将出租物业用作开设餐厅、旅馆、娱乐场所时,须碓保场所内(除厨房内可存放少量的瓶装煤气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20、乙方确保不在出租物业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乙方不得将厂房、仓库与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安全间距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严禁乙方在出租物业出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指企业员工集体宿含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场所:“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等现象发生。
21、乙方负责出租物业内消防设备与设施的管理与保养。
22、乙方对出租物业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同意,且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设施应按法规三同时要求进行。
23、乙方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4、乙方确保对出租物业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标识及告 知其员工,并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使全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5、乙方确保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6、乙方在出租物业进行经营活动的员工须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社 会保险。
27、乙方在出租物业内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28、乙方在出租物业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援行动,并立即按事故报告条例如实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29、乙方在承租出租物业期间须完成上级安全生产和消防部门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
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部分出租物业再次转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下称“第三方”),乙方将部分出租物业转租第三方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作为承租方,有下列义务
l、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并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2、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并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乙方有义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租出租物业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直接对当 地安监局负责,并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有权解 除与乙方之间的租赁合同:(1)经甲方或安委会检查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并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后,乙方拒不整改或处理的;(2)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火灾的;(3)因违反安全生产或消防等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4)发生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或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出租物业,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以及由于乙方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或其他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通过法律途经向乙方或其他责任方追索赔偿;甲方对上述原因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或其他责任方承担。
5、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与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续签合同时重新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当合同到期因特殊原因延迟续签期间或终止合同后乙方在没有完全撤离期间,本协议仍然有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十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4.1、生产设施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1.3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技科备案。
4.1.4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4.1.5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4.2 、生产设施使用
4.2.1、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
4.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4.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4.2.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4.2.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4.2.7、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生产设施维护
4.3.1、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4.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3.3、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3.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4、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4.4.1、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4.4.2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4.4.3、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4.4.5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5 、安全设施管理
4.5.1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5.2、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反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4.5.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5.4 、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4.5.5、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生产设施验收单》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十一
1.乙方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乙方必须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乙方如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向甲方通报。
4.乙方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需向安监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报告,并及时向甲方通报。
5.甲方要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传达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新要求,布置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乙方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6.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必须服从并共同提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十二
一、安全生产方针、原则、目标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生产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守以下五项原则
1)“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短板管理、重点控制”的原则;
2)“谁承包施工,谁负责安全;谁主管安全谁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
3)“从严治理、奖罚分明”的原则;
4)“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权”的原则;
5)“施工作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原则。
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必须实现“五无”:
1)无因公死亡事故,年重伤率不大于万分之五;
2)无设备安装装修工程重伤以上(含重伤)事故;
3)无触电、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事故;
4)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
5)无1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故。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
为实现安全控制目标,我项目部将全面贯彻公司及业主在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抓好培训,加强检查,落实各项预控措施,全面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确保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机构
安全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由安质环保部负责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1项目经理是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1.2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1.3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项目所必须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4领导并参加该项目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2.1项目总工程师在技术上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2加强项目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2.3审查公司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项目时,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2.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并提出技术
上的改进措施。
2.5负责组织制定生产岗位的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3、工程部长安全职责:
3.1在施工技术、计划统计工作中,具体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则、规定。
3.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订施工安全措施;在检查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时,同时检查落实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3.3 负责主编安全技术措施,提供防尘、防毒、控制噪音等技术方案,制订防洪、防寒、防震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
3.4 负责提出临时生产设施、自制小型施工机具的标准和设计图纸,对临时结构需要进行强度、稳定性检算的或采用较复杂的施工方法时,必须提出施工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并进行专门技术交底。
3.5编制文明施工措施,并贯彻执行,同时检查落实情况。
3.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及时解决。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生产过程、工地布置、生产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情况,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纠正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危及行车或人身安全的险情时,立即责令班组停止施工,将人员撤出危险区,并组织处理。
3.7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工作。
3.8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
4、安质部长安全职责:
4.1协助项目经理具体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则、规章制度。
4.2负责拟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督促班组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指导班组安全员 工作。
4.4参加生产碰头会,对施工现场有关操作、设施、机具等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作好记录;召集或参加安全会议,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班组安全操作情况、机具设备情况和安全设施情况,督促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组织或参与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治。
4.6配合有关部门,结合生产作业项目,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对新入厂(企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劳务工进行安全技术及岗前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换证工作。
4.7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发放、合理使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
4.8参加伤亡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调查处理,并负责统计报告工作。
4.9负责安全无事故挂牌记录及按时准确统计上报安全月报、年报。
4.10 负责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具体工作。
5、物资部长安全职责:
5.1在物资管理工作中,具体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则、规定。
5.2贯彻执行物资收发、装卸、仓储、保管、退库、防火、防爆、看守等安全作业制度。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5.3按照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负责合理安排、及时组织供应项目
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严格执行把关制度,供应的各种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并负责提供必要的质量合格证件、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5.4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
5.5在采购或提运有毒材料和各种危险品时,必须索取其性能说明书及合格证,并会同有关部门确认使用范围,无说明书及合格证者,不得下发使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爆破材料性能试验,未经验收及检验不合格的爆破材料,不得发往现场使用,对不符合领取危险品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发放。
5.6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请、采购、保管、发放、回收等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防护用品的质量进行检查、检验,保证将合格品及时发放使用。
5.7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所用料具进行检查、鉴定,对不符合安全规定和质量要求的,及时回收处理。
5.8经常对料库(特别是爆破器材库、油库等)和加工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好下属单位(如加工、预配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物资运输、保管人员的日常安全技术教育。
5.9参加有关有毒物品、火工品使用的事故处理。
6、综合部长安全职责:
6.1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命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6.2在收集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同时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及时发布项目经理的指令。
6.3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教育计划,组织并参与员工安全技术业务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建立有关档案资料。
6.4制定与贯彻奖惩办法时,应将安全生产列为指标之一进行考核,按照安全质量管理小组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具体办理员工奖惩手续。
6.5做好办公室、宿舍、工棚、食堂、浴室等驻地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防火、防寒和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6.6参加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办理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罚手续和善后工作。
7、财务部长安全职责:
7.1正确列支有关劳动保护经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7.2办理有关劳动保险、福利金的财务工作;
7.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好奖金发放、罚款回收工作。
8、主管工程师安全职责:
8.1在施工技术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则、规定。
8.2在编制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实施。
8.3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各种安全设施进行设计、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8.4经常检查工作场所、各种机具设备、安全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请上级解决。
8.5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安排带有危险性施工任务或作业员工不熟悉的施工任务时,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细则。负责落实预防事故的施工技术要求。
8.6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结合季节、结合具体施工项目,组织专业安全技术教育讲课。
8.7参加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人身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9、材料员安全职责:
9.1贯彻执行物资发运、装卸、仓库安全作业制度。
9.2采购或提取、提运有毒材料及各种危险品时,必须索取有关性能说明书,确定使用范围,提出使用注意事项后下发使用。
9.3定期检查料具、对不符安全规定的及时回收处理或报请上级处理。
9.4负责对材料运输、保管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各类材料库,特别是炸药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5参加对有毒物品的使用与处理,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0、作业队长(副队长)安全职责:
10.1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0.2保证有关规章制度在本作业队贯彻执行;
10.6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监督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0.7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10.9对全作业队职工(含其他人员,如民工、劳务工等)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10.10执行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1、作业队技术安全职责:
14、班组长安全职责:
14.1贯彻执行公司和经理部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指令,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
全责。
14.2组织班组内职工学习并贯彻公司、经理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14.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总结安全。
14.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培训教育。
14.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隐患,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后,组织力量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14.6负责生产用设备、工具及其各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和使用正常。督促教育职工合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14.7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实现文明生产,组织开展班组安全生产竞赛,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16、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6.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6.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在完成关键工序时必须做好交接安全记录,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16.3正确判断、分析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6.4积极参加经理部、班组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并且对不遵守安全生产、安全操作要求的人员随时提出批评或向班组长反映,关心全班组人员的安全。
16.5正确使用劳动防护服和各种防护用品、用具及消防器材,上班时必须按规定携带和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16.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十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各岗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实现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一、方针目标。
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目标:
1.站内无死亡,无重伤2.超员车辆不出站。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充分利用广播、报纸、车载广告、宣传栏、led大屏幕、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站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制定全年培训计划,重点强化一线员工安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进一步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
(二)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科室,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全员安全体系。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要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安全文化氛围。采用举办培训班、演讲比赛、企业报刊、员工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素质。要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生产竞赛”“安全警示月”等专项活动,进一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车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2.狠抓重点时段管理,保障重点时段安全工作。加强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两会”和“花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握时段安全生产特点,制订针对性的安全工作方案,严格源头管理,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重点时段生产安全。
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按照职责权限认真调查处理。4.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抓好重点部位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车场、候车室、发车区、站外广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领导带班检查和安全巡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设备、设施、器械配备齐全,疏散通道畅通,应急预案完善。
(四)继续坚持四个管理经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1.坚持“八个到位”。即继续坚持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教育到位、设备到位、记录到位的总体要求,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推动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果。
2.坚持“六字管理”。认真按照“高、严、细、全、实、防”六字管理思路,丰富管理内涵,提高管理效能,切实做到安全目标追求要高,责任落实严格到位,监督检查认真细致,管理制度全面有效,管理过程扎扎实实,防范措施保障有力。
3.坚持安全检查。突出重点,全面检查,细致检查。从安全检查质量上下工夫,重细节、查隐患、促整改,促进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使安全审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4.坚持打非治违。加大对营运客车违规治理力度,建立激励机制,严格奖惩兑现,切实营造一个良好的有秩序的营运环境。
各科室都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把握工作重点,坚定信心,持续努力,扎实工作,为企业安全发展再立新功!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十四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砖厂安全生产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组织、责任、措施的全面落实。
2、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目标。
3、成立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建设。
4、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书面形式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实施。
5、认真贯彻“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原则,杜绝“一面墙”、高陡边坡和伞檐开采。
6、认真落实整改各级监管部门检查的隐患。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十五
安全生产管理
从政治上讲,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权和保护人们的一项基本策略, 从经济上
讲,安全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从社会影响来
看,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因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是社会
赋予的神圣使命,是人类进步和发展的保证,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
意义,必须把它抓实抓好,决不能掉以轻心。
不胜枚举的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血的教训,惨痛的经
历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状况急待改善,加强安全生产不仅十分必
要,而且非常迫切。
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中还存在着:1,安全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
全的现象,没有做到“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缺乏法律观念和
到很好贯彻落实; 3,宏观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必须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体系,健全和优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4,应对突发事故的预案和预案的实施有明显不足等问题。
违”现象。同时,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来满足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降低人类
利用技术的生命、健康、经济、环境的风险代价。
姓名:侯海丰学号:2009529113
学校: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告篇十六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起重机械供应及现场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权力和责任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二)甲方的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甲方管理人员对乙方供应起重机械交验(装、卸)过程、操作行为、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按甲方规定进行安全奖罚。
3.负责对自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及时向乙方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4.负责指定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路线,作业区域、卸料地点和作业时间,乙方人员和施工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其他区域。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更换。
6.对乙方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三)乙方的责任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一般事故和轻伤事故的发生, 对本单位的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进行管理。
2.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以防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签订按权生产责任书,责任到人。
3.对所供应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资的装卸、使用、存放等安全性方面,书面告知甲方。
4.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要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负责组织对施工人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能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和未满16周岁的童工。
5.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私自使用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临电设施等物资。不得私自雇佣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作业,违者罚款1000元/人。
6.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安排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包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由于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的伤、残、亡事故,由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由乙方负责作业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居事宜。
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的,除对其责任人进行处理外,并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与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的处理由乙方协助甲方予以处理。
4.乙方雇佣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和登记进行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全责。
三、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按时完成,则每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除由乙方成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罚金:
1)死亡事故罚款20~50万元人民币;
2)重大伤亡事故每人次罚款10万元人民币;
3)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3千元人民币;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所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处罚即可生效。
四、其他
1.奖罚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人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
2.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3.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4.本协议适应范围
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租赁单位现场起重机械退场的第三天止。
五: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六:乙防现场安全负责人:
七: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企业所在地: 企业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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