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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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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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像一本书,每一个阶段都需要总结和概括。此外,还需注意以下是法律专家总结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请大家遵守。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一

第一,许多高校无专利。2012年湖北省大专院校申请专利总数为4,298件,有49家大专院校申请专利,平均每家申请专利数为件。2013年湖北省大专院校申请专利总数为6,320件,有56家大专院校申请专利,平均每家申请专利数为件。由以上数据来看,仍有高校没有申请过任何专利。第二,大多数高校专利申请数量较少。第三,高职院校专利申请力量薄弱。

2湖北省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中规定:“高等学校要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湖北省高校知识产权意识仍然薄弱,主要表现为:第一,知识产权意识淡薄。高校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侵犯高校的知识产权的侵权查处和利益保障不足;科研人员将职务发明据为己有,随意支配,损害单位利益,同时对于损害自身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比较漠视,更不会主动搜集证据,维护正当权益。第二,知识产权教育不够。除高校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还亟待加强外,对大学生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教育力度也不够,尤其是研究生层次。他们当中许多是国家未来的科研人员,如果在校期间缺乏相应的知识产权教育,那么毕业后投入科技创新工作的他们就可能因为知识产权理念薄弱和相关法律知识的缺失给自己和单位带来困扰和麻烦,这同时也加重了社会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的任务。

激励机制不健全。

我国高校长期存在“重成果鉴定、重报奖、重论文、轻专利、轻商业秘密”的现象,一些单位在科技创新成果利益分配中,偏重单位利益,忽视科技人员的个人利益[4],没有实现学校与发明人间利益的平衡。投入了巨大精力和智力劳动的高校科技人员到最后获得的是远小于投入的产出,其积极性和创新性会受到极大的打击。另外目前高校的普遍做法是将科研人员的各种评比都直接与数量和奖励等级挂钩,所以基于对现实利益的考虑,科研人员往往基于职称评定和晋升等为目的来开展科研工作,缺少科技创新的主动性。

知识产权因为其无形财产权的特性,使得其有了流失的可能性,且流失的形式也具有多样性和隐蔽性。主要形式有:第一,职务成果非职务化。有的高校教师避开学校用职务发明在校外办公司或者进行技术入股;有的高校教师将职务发明卖给企业;有的高校教师利用高校昂贵、高科技的实验室和设备私自为校外企业服务,获取报酬。第二,随人员流动而流失。市场经济环境下高校的人才资源流动频繁且自由,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才借机将在校的一些职务科技成果据为己有或者将其献给新单位,这些行为严重损害高校的利益。其他流失形式还包括外单位窃取而流失、随合同流失、科技人员公开成果内容而流失。

有些高校只资助部分专利申请,不资助专利维护;有的高校还没有设立知识产权基金,专利申请的费用还是来源于课题经费或其他基金资助[5];有些高校虽然设立了知识产权基金,但随着专利数量的迅速增多,基金出现严重短缺。因此有些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因缺乏申请专利的经费,又不愿从课题经费中支出,干脆放弃专利申请而改为或成果鉴定。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二

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在各国普遍获得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划分知识产品公共属性与私人属性界限并调整知识创造、利用和传播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工具在各国普遍确立,并随着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拓展、丰富和完善。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迅速,不断变革和创新,当前世界经济已经处于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已是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动力,与之相对应的,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和进行市场垄断的手段,知识产权制度因此成为基础性制度和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世纪末开始,许多国家已经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考虑、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贸政策相结合,知识产权战略构成了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的组成部分,对实现国家总体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支配创造性智力成果、商业标志以及所享有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力。知识产权的法律特点式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产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点。这些明显的区别于物权和债权的特点,不仅在民法体系内引发了众多值得研究的问题,而且在国际私法领域,知识产权中的法律冲突也有其区别于物权和债权的独特之处。这些独特之处甚至引起了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存在与否的争论。我国过去不承认知识产权领域存在法律冲突。这是因为我国当时未加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学术上也有受前苏联影响的因素。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较多的学者开始注意到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冲突问题。知识产权领域存在法律冲突是指,对于同一项知识财产,在不同国家都寻求并获得承认有关权利的情况下,它在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的不同效力的冲突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中国在国际贸易中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滥用各类技术标准的防范制度。

技术标准指对1个或几个生产技术设立的必须要达到的水平以及为达到这一水平而实施的技术。但是当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技术标准涉及的技术被知识产权的方式合法控制时,任何人要使用标准化技术,就触及了他人的知识产权。此时,使用人只有两种选择:要么以昂贵的代价使用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标准化技术,生产标准化产品:要么因不甘心知识产权人的宰割而放弃市场。因为标准化是进入国际市场的首要条件,不按标准就不可能被市场接受,而采用标准就必然使用他人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需要取得许可、支付报酬。我国由于存在严重的知识产权制度实施上的缺陷,在防范国外滥用各类技术标准方面,缺乏有力的武器。

知识产权转化率就是指知识产权所有者通过自己实施,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并以此来获取最大利益占知识产权研发所花费费用的总额。从授权数量来看,中国是知识产权大国;但就无形资产质量而言,中国远不是知识产权强国。

只有当知识产权付诸生产时它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出来。因此,在获得了知识产权之后的关键性问题是如何使之转化为实质生产力并获取最大利益,实现由量的发展到质的飞跃,这是中国企业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对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一)对政府的建议。

1、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应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在一些重要产业尽快掌握核心技术和提高系统集成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同时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可采取的措施有: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开展广泛的教育活动,鼓励创新,谴责剽窃、盗版和造假行为: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实行支持企业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设立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并依据法律对侵犯知识产权人员进行惩处。

2、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评议和制定工作。首先,要积极参与wto与各种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评议工作,很好地利用我国加入wto和国际标准化组织获得的发言权,避免发达国家利用技术优势和在标准领域里的经验优势控制国际市场。其次,要在评议的基础上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鼓励研究机构及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要组织更多的标准化专家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力争把我国的标准化意图和标准充分反映到国际标准中去,为我国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再者,对标准技术性措施造成的贸易摩擦,要积极利用双边或多边协调机制加以解决。努力避免和化解贸易冲突。

3、充分行使海关的监管职能。有效利用打私和征税手段,控制非法贸易。加强对知识产权敏感商品的监控,坚决打击非法进出口行为。使得侵权行为在进出口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海关国际合作,使海关在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对外贸经营者的建议。

1、提高知识产权转化率。企业应及时将创新成果、核心技术、名优产品在国内外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并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使核心专利成为标准,取得有效保护。要以企业的核心专利技术为依托,构筑自身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措施体系。加大资本与人才投入,从小技术到大专利,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充分扩大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贸易量,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使知识产权进行最大化的实质生产力转化,创建和保护拥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的产品。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是与市场与社会连接的纽带,加快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可以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使维权之路更加顺畅。

3、转变观念,积极应对知识产权诉讼。改变以往消极对待知识产权纠纷的态度,积极应诉。不少中国企业自身并没有侵权行为,由于害怕诉讼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而常常放弃应诉,失去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而有过侵权行为的企业,也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消极应诉而支付超过正常水平的侵权费用。外贸企业还应注重和商会的合作,形成一个组织有效、协调一致、参与广泛的企业联盟,这样有利于增强寻求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面的支持,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三

论文摘要:知识产权法多媒体教学,是指在知识产权法的教学过程中,根据知识产权法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的特点,针对知识产权的特点运用计算机软件制作课件,合理选择和运用现代教学媒体,并与传统教学手段科学地有机组合,共同参与教学全过程,以多种媒体信息作用于学生,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结构,以达到最优化的教学效果的教学手段。

论文关键词:多媒体课件;多媒体教学;知识产权法;教学目标;教学效果;学生为本;教学手段。

一、知识产权法使用多媒体教学能实现“教”、“学”双方的共赢,真正实现教学目标。

(一)使用多媒体教学,有利于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的归纳和梳理,帮助学生形成完整的知识产权法的知识结构。知识产权法最基本的教学目标就是向学生传授知识产权法的法律知识。知识产权法博大精深,使用多媒体教学,教师可以通过演示综合图表、系列表格、音像画面、知识小结等,有效地帮助学生归纳和梳理知识,使学生知识产权法方面的知识结构更加完整。多媒体教学可以最大限度地向学生清楚系统地传授知识产权法的基础法律知识。例如笔者在讲授知识产权法“绪言”时,首先将知识产权的范围进行了综合概括,用一个图表的形式进行展现,让学生树立一个知识产权范围的整体框架;其次在这个同样的图表中,进一步讲述传统知识产权的“三维空间”,就是指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这三个大的方面,现在有部分台湾学者将“商业秘密”列为知识产权的“第四维空间”,因此,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权就是知识产权法这门课所要讲述的重点。通过一个图表(不同颜色)就把知识产权的范围、知识产权法所要讲授的重点及知识产权的整体框架表述得清清楚楚了,花费时间少,知识包容量大;将知识产权的范畴归纳得一目了然,将知识产权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梳理得清清楚楚。另外,使用多媒体教学使单位时间内的知识容量增大,提高了学生学习的效率。老师使用多媒体教学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和安排所要讲授的重点,学生也可以根据老师的课件一目了然地明白自己所要掌握的重点,省去了许多可有可无的环节,从而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效率。

(二)知识产权法的多媒体教学不仅培养了学生创新的理念,而且加强了老师自身的修养。知识产权法教学的第二个目的就是要通过知识产权法的学习,培养学生创新的理念。要让学生树立创新的理念,老师必须要有创新的理念,使用多媒体教学时老师制作的一些创新性课件本身对学生都有一种无形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主讲教师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在给学生讲授知识产权法的法律知识的同时无形中培养了学生树立创新的理念。同时,制作多媒体课件的过程实际上是老师自我完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的过程,也是一个创新的过程。为了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必须要有创新之处:格式要精美、图片要漂亮、理论要翔实、内容要丰富,这就要求老师要大量地阅读相关材料、广泛地搜集相应的图片资料、制作形象生动和不断变换的画面,用声情并茂的声像资料,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引起学生兴奋、愉悦的感受,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制作大量精美课件的过程,不仅是一个创新的过程,也是教师自身修养不断提高的过程。

(三)使用多媒体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使学生主动学习,成为学习的主人。为社会输送合格的知识产权法专业人材是知识产权法教学的终极目标。现代教育的核心目标就是培养有创造性的合格人材。在知识产权法的多媒体教学中,生动的图片、形象的材料、传神的声像资料等,都能让学生如同身临其境,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使他们主动地投身于学习之中。让学生由被动的“让他学”变为主动的“我要学”,使学生真正成为主动学习的主体。做学习的主人是大学教学的必然结果。从教与学的关系来看,“教是为了不教”,“教是为了会学”(葛坤英主编《思想道德修养》,郑州大学出版社,版第39页)。同时,多媒体课件配上一些美丽的图案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配以一定的音乐可以调节学生的紧张心理,起到让学生在“轻松快乐”中学习的目的,让学生感到学习是一种快乐的事情,而不是痛苦的事情,学会快乐学习。知识产权法使用多媒体教学,教师用于写和说的时间相对少了,从而使课堂的信息量增大,这样,学生的知识面就能得到拓展和延伸,有利于今后适应纷繁复杂的社会。心理学实验证实:人类获取的信息主要来源于视觉和听觉,而多媒体技术中的文字、图像、动画、视频可以作用于视觉,旁白解说、示范朗读、背景音乐等可以作用于听觉。因此,在知识产权法教学中使用多媒体技术,有利于增强学生视觉、听觉的感官效应,这样就有助于学生学到更多更广的知识。譬如就可以将“两个不同的申请人同一天提出注册商标申请和专利申请的处理方式有什么样不同”这一问题作成超级链接,在讲专利申请的原则时用另一课件给学生做综合性讲授,将《专利法》和《商标法》两者之间的一些不同讲授给学生,这样讲述的`话,学生的知识面无形中就扩大了,而且是在很轻松的情况下,学生不知不觉就学到了更多的知识点,而且在今后的实践中也能轻松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问题,从而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通过对知识产权法运用多媒体课堂教学,老师教给学生的不仅是知识产权法的基础法律知识,而且教会学生一种很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学生快乐主动地学习,能更好地将适应今后社会的需求,更好地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让学生树立一种创新性的理念,一旦走上社会能很快适应社会的需求,成为一个合格的知识产权法方面的专业人材。

(一)知识产权法教学一定要以学生为本,教师要认真制作具有创新性的多媒体课件,以教师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教师的情感因素在知识产权法的教学中起着重要作用。知识产权法教学使用多媒体教学要以学生为本,同时要以教师的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真正做到“教学相长”。首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爱学生。要真正用心来爱学生、教学生,要时刻注意学生的听课情况,用心和学生进行交流,上课时,对课件不要切换过快,要有一定的停顿,留出足够的时间让学生去消化理解和做笔记。另外,还要考虑各层次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反馈情况,对演示内容和时间随时作调整,这样才能发挥多媒体教学的最大效用,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产权法的专业知识。其次,教师要认真制作优良的具有创新性的多媒体课件,严格要求自己,做学生的榜样。教师在设计课件的时候,必须要有创新的理念,要有“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控制把握好信息展示的速度和节奏,只有把内容与形式完美结合才是成功的课件。再次,教师从细节上关爱学生,注意自己的行为及肢体语言的表述。教师要经常用信任的目光注视学生,用得体的手势引导学生,用变化的语调提醒学生,用自己的真诚感动学生。笔者在讲授知识产权课时,只要不操作机器时,就会走到屏幕前或走到学生中间,拉近与学生间的距离,加强和学生之间的交流。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种教学手段起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

(二)为了学生的一切,多媒体教学要和司法考试的内容、题型相结合,既利于“教”,又利于“学”。加涅提出“为学习设计教学”的口号,说明只有当我们站在学生“如何学”的角度来设计“如何教”,才能准确地把握教学的内在规律。运用多媒体,不仅要从利于“教”的角度出发,更要注重有利于学生“学”。运用多媒体促进教与学的吻合,才能使课堂主、客体达到和谐统一,运用多媒体优化课堂教学,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教学对象的学习需要,从而产生最佳的教学效果。笔者所教授的学生大多是学习法律的,毕业以后,许多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的司法资格考试,因此,在教学中,就要考虑到学生想学的知识点和必须让学生掌握的重点、难点问题。多媒体教学信息量大、节奏快,难免重点不突出,信息过多还会使学生无法跟上讲课的进度,只能被动地接受授课内容,缺乏思维的过程。并且在多媒体课件中插人过多的动画或视频文件,也容易分散学生注意力。所以,在授课过程中,将司法考试的一些内容和题型结合新的知识点进行讲授会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同时也将法规、法条的严谨性告诉学生,让他们学会认真地研读法律条文,为今后的司法考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多媒体教学只是一种教学手段,要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并用。教学方法是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手段(华中、河南、甘肃、湖南等师范大学合编《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150页)。知识产权法使用多媒体教学仅仅是一种辅助教学手段,它并不排斥其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中完全可以和其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搭配使用,使教学效果最大限度地得到体现,教学效果得以深化和升华。为了知识产权法教学目标、目的的真正实现,笔者认为教师还应当运用启发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激趣学习法、讨论学习法、情感学习法、换位学习法、测试学习法、师生互动学习法、模拟法庭实践法等多种教学手段,才能实现最佳教学效果。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四

“5.30印花税调整”事件的法学思考。

行政规划基本问题的法学分析。

从分析法学视角阐述债权的性质。

我国消防行政法学初探。

法学视野下的歧视与反歧视。

论我国劳动法学学科的构建。

政治思想制约下的先秦儒、法学派求富思想分析。

从中世纪商人法到现代商法的历史演进。

行政法学视角下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工资优先权的经济法学分析。

论自然法学说的方法论意义。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五

a.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但未侵犯乙的著作权。

b.侵犯了乙的著作权,但未侵犯甲的著作权。

c.不构成侵权。

d.同时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和乙的著作权。

答案:d。

解析:见《著作权法》第11条,第12条,第45条第(五)项。

2.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取得制度,下列哪一选项的内容符合我国公民著作权产生的情况?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

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上加注人b的发表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d侵犯了手稿作者a的著作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c侵犯了手稿作者a的著作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d.d不构成侵权,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c。

解析:见《著作权法》第10条、第22条。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六

一、判令被告__________上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的声明;。

二、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及合理开支_____________元;。

四、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侵权事实)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作品一经完成,作者即享有著作权,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并依法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漫画作品作为商业性使用,其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多项权益。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七

1、原始版权保护制度最早起源于我国宋朝――“禁擅镌”。

2、15世纪末,威尼斯共和国授予印刷商冯-施贝叶为期5年的印刷出版专有权,被认为是西方第一个由统治政权颁发的保护翻印之权的特许令。

3、欧洲第一个要求享有“作者权”,以及对印刷商无偿的占有作者的精神创作成果提出抗议的是德国宗教改革的领袖马丁。路德。他在1525年出版了一本本题为《对印刷商的警告》的小册子。

4、1690年,英国哲学家罗克在他的《论国民政府的两个条件》中提出,作者创作作品花费的时间和劳动,与其他劳动成果的创作人的花费没有什么不同,因此作品也应当像其他劳动成果一样,获得应有报酬。

5、17,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令》。

6、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7、1990年9月7日,通过《著作权法》,并于1991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全面、系统保护作者权利的法律,也是我国著作权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8、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9、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10、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一个创新:规范网络时代著作权)。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11、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八

摘要:民法立法的法典化是社会理性主义的思想基础,同时也是法制统一的政治需求,也算是当前法律科学化的追求目标。但是社会发展的多样性也给民法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法立法逐渐形成一种民法立法非法典化的新思潮。文章主要对民法立法的法典化以及非法典化展开讨论,并重点阐述了民法立法非法典化的重要意义,供相关供工作者参考。

引言。

中国民法的法典化不止一次被国家议程所提及,可惜的是,时至今日仍然未能制定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在欧盟国家民法非法典化趋势日盛的情况下,中国是应该追随欧洲法制先进国家的足迹探索民法非法典化的问题,还是应该早日制定出自己的民法典,针对这一问题的探讨非常多。基于《民法总则》的出台,文章就从中国民法立法本土化、传统化的角度出发,简单谈一下民法立法法典化和非法典化。

1法典化与非法典化的综合比较。

1.1两大法系的哲学基础。

理性主义认为必须用完全符合人的理性或人性的法律代替旧法律或对后者进行深刻改造,并认为新的法律应该是成文形式、内容完备详尽、表达明确和编排合乎逻辑的,能使每个成年公民都能理解和掌握的法律。法律的形式理性认为人们应当在一部唯一的、经过系统划分的法典中对公民的权利清晰地加以规定,以便每个成年人都能知道他的权利并且独立地对权利加以运用。目前我国部分学者也以理性主义为哲学基础赞成民法法典化。

成文的法律具有稳定性,但不能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因而具有滞后性。英美法系主张自由裁量主义,法官按照遵循先例的原则兼顾平衡法的价值,结合案件事实实现个案的公平与正义。当确定人们必须受其支配的法规时,感到的时间的必然性、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论、社会政策上公认的或无意识的直觉知识,以及法官与其同胞共有的偏见,都要比演绎推理的作用大得多。法律表现了一个国家几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史,我们不能仅仅把它看成好像数学书本中的一些公理和定理。

1.2两大法系的历史渊源。

大陆法系起源于罗马法,罗马法主要是关于人、家庭、继承、财产、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契约等民事法律方面的规范,也有一些刑事和诉讼程序方面的规范。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文艺复兴的到来,罗马法逐渐复兴。中世纪的欧洲分裂得较为严重,一国内部不同地区适用不同的法律或者习惯。仅法国,其南部适用成文法,北部便适用日耳曼习惯法。随着民族国家的兴起,颁布、施行成文法成为国家内部规则统一的重要举措。

英美法系因起源于英国的普通法而得名,英国普通法是统一的中央政权下的产物。起源于英国的普通法,由于英国曾是“日不落”帝国而推广到世界各地。英美法系采用判例法的方式维持着法律的稳定,在遵循前例的过程中,遵守先前审判过程中坚持的原则、规则。随着社会的发展,抽象的法律规则或许有不同的释义,但将一个案件同另一个案件相比并抽象其相同因素,再不断地应用到新的案件之中有利于维持个案的公平与正义。依照判例的过程,其实质是再创造的过程。因而与成文法相比,判例法的优点在于法律规范稳定、明确、具体,有助于维护法律尊严,提高社会的法治意识。

1.3两大法系对经济运行的影响。

法律对国家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律对经济有着信号作用、自我承诺作用,即通过法律预示、指引着市场主体的行为。在发展中国家,行政权经常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因而通过法律的方式限制行政权,保障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在很大程度上能激发企业家的积极性。

对于发展中国家,普通法的体制是比较有利于发展的,它比较有效率。但一个发展中国家若本身保持着大陆法系的特点,将本国法律创新、移植为英美法系需要很长的时间,这是其一。其二,英美法系之所以能保持促进效率提高的势头是因为有着优秀的法律职业人群,而大陆法系国家大多都在本科教学中传播法律知识,并以抽象逻辑划分学科开展教学。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都从律师中选拔产生,而律师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学术素养。因此,在衡量改革成本,权衡法律传统以后哪种法系能更好促进经济的发展还很难确定。

2民法立法非非法典化的意义。

脱离现实去争论法典化与非法典化是没有意义的,完善民法立法的目的为的就是使民法更适合中国的文化传统和司法现实。中国的民法立法还没有到达一个很完备的阶段,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期之内,中国的民法立法应当秉持本土化、传统化、包容化的理念去转变、去发展,这是一个持续开放的过程。但是,这个开放不是面对西方文化、西方法律传统的开放,而更主要的是挖掘、甄别、筛选、恢复自近代以来我们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原来盲目摒弃的、与西方法律文明相冲突的中国传统文化和价值观,以及一些有实践价值的司法传统。

西方的法文化促进了物资文明的高度发展,促进了社会进步,发挖了个人潜质,但也带来了贫富悬殊以及对外在环境的掠夺性的破坏。而中国传统法文化主要还是以儒家伦理为内核,讲究“天人合一”,讲究社会的和谐,讲究教化对整个社会关系的正面作用。打一个不怎么恰当的比方,西方法律文化就像是西医西药,它已经到了一个dna层面、准分子层面去研究病理医理和药理,当然具备极高的科学性,我们投医问药还是主要依赖西医。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就像是中医,其中很大一部分没有被科学论证,但也并非毫无是处,它所倡导的全身调理、阴阳平衡以及事先预防等种种理念,对于疾病的辅助治疗是非常有效的。因此,我们之前全面摒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行为,站在后来人的角度去反思,似乎有c矫枉过正。现在,中国的'社会物质文明发展到一个较高的程度,政局稳定,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是到应该花精力挖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相对合理的元素并将其法律化的历史阶段了。这样的一个过程,必然是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浅到深的。非法典化的立法原则可以灵活及时的使其法条化、固定化,为中国民法的本土化、传统化提供便利。

由于东西方社会发展的不同,中国法律制度与西方法律制度,有着鲜明的区别。在我国清末时期,政治体制的落后被尖锐社会矛盾倒逼,仓促进行法律现代化,不假思索的全盘接受了西方法律制度。从十九世纪至今一百多年的司法实践,虽然在大多数领域证实了西方法律制度的先进性与科学性,但是在某些方面,特别是在调整民生民俗、人身关系以及财产关系方面,西方个人主义倾向的文化传统与中国家族式文化传统显得非常格格不入。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着重要地位的诸如“保甲”、“嫡长子继承”、“父债子偿”等制度,虽然看似与现代法律精神有所冲突,但是抛开西方法律文化先入为主的影响,仔细思考之后,其实这些制度在正当性上并没有问题,冲突的只是中西方文化与价值观。中国的传统法律制度是在中国历史进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慢慢建立完善起来的,在处理中国传统社会关系的过程中起到的正面作用,远比生搬硬套西方法律制度来的有效,产生的司法后果也更能为国人所接受。因此,我们这一代法律人,把西方法律制度改头换面拿来用,并没有什么独到之处,而真正需要的,是改良并恢复那部分适合中国社会独特性的传统法律制度。这就要求民法在立法的过程中,要有相当大的弹性和宽容度,逐步把相关的传统内容纳入到司法实践中去。

西方民法的理论根源基于市民社会,无论是古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以至于文艺复兴之后从意大利起源的近现代商业文化,甚至发源于中东的犹太文明、波斯文明或伊斯兰文明,无不重视经商贸易,从这样的文化土壤中发展起来的市民法,从骨子里带有个人主义与拜物主义的基因。西方民法精神重视契约、规则、独立,讲究自由、平等、诚信,这一系列的理念给清末封闭的中国封建社会带来了压倒性的冲击,这是进步的,是需要接受的。但与此同时,这样的法文化也带来一种把所有社会关系物化的倾向,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西方社会的人际关系理性但陷于冷漠,无法反映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客观存在的感情、伦理以及这样的感情、伦理在调整社会关系中起到的各种作用。而中国社会,说到底还没有彻底走出熟人社会(同时,笔者认为熟人社会和市民社会没有孰优孰劣之分),这样一种冷冰冰的西方法文化并不是包治所有中国社会问题的灵药,其中不适用中国社会传统的理念、制度,应当也必然会在中国法律本土化的发展进程中扬弃。比如,婚姻并非是简单的契约,而相邻也绝非仅限于物权,至于自然人破产的制度,笔者认为就不应当被引入中国的民事法律制度中来。这一系列的不兼容都需要我们在立法中善加取舍,只有坚持民法立法的非法典化,才能在探索中不断完善,日益精进。

结束语。

总而言之,民法的法典化与非法典化探讨必须要在结合本国国情的基础上进行,脱离现实的争议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民法法典化与非法典化的争议最终要归结于哲学问题上。到底是我们认为应当制定法典而产生了民法法典化,还是历史时代的巨轮选择了民法法典而推动我们去编撰这样一部民法典,还是说坚持推行非法典化,这是需要我们不断探索的一个问题。但是无论是秉承哪一种观点,首先都必须要立足于我国国情,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民法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2]王钲茹.民法法典化与非法典化的争议[a].《决策与信息》杂志社、北京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决策论坛--创新思维与领导决策学术研讨会”文集(上)[c].《决策与信息》杂志社、北京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7:1.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九

现代制造工程技术课程实践教学围绕数控加工制造、控制、监测的三个主要环节开展实践型实验教学,使机械工程类研究生较深入地掌握现代制造工程领域解决实际制造问题的基本方法,提高工程实践能力。

1前言。

机械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了解机械工程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掌握机械工程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等能力[1-2]。要达到这样一个培养目标,专业实践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最重要保证。然而,目前大多数高校的在读研究生是从本科直接考取的,工作经验很少,缺乏工程实践的经验,既极大限制了对机械理论知识的理解,又无法解决工程实际问题[3-4]。对工科机械类的研究生特别是工程硕士研究生而言,机械制造的实践知识对他们来说尤为重要,他们对实践要求也最为迫切,但现今机械制造实践课程的缺乏,打击了研究生的学习兴趣,阻碍了应用型实践人才的培养。

机械制造实践基础是从事机械制造、机械设计研究、装备开发最重要的条件之一,现代制造工程技术涉及制造、加工、监测多个环节,集机械制造技术、数控技术、传感器技术、信息技术为一体,了解并掌握现代制造工程技术,对机械工程类研究生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起步较晚,开展现代制造工程技术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可进一步完善研究实践教学体系。该课程可直接作为机械制造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机械制造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选修课。通过本课程学习,可培养机械工程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使其掌握现代制造工程技术相关理论与技术,提高将数字化技术应用于工程实际的能力,为今后从事本学科的科学研究及工程应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2现代制造工程技术实践教学总体内容。

根据先进制造的发展方向[5]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科的传统优势研究方向,以数控机床加工制造、控制、监测为核心,结合机械行业实际工程案例及机械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就业需要,从提高基础实践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两方面开展课程建设。现代制造工程技术课程实践环节教学拟开设有三个方面的任务式专题实践教学,即典型零件的数控编程与加工实验、开放式数控系统开发与应用、制造过程监测与控制。三个单元循序渐进,采用教师理论讲授与学生动手实际操作个性化实验开发结合的理念,以学生实践为主,完成三个专题的任务,最后以实验报告+实验程序的形式提交,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如表1所示。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十

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5、纳税人权利及其保障初探。

6、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探讨。

7、消费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8、商品包装物租金,押金涉税会计处理探讨。

9、税务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10、债务重组涉税会计处理。

11、论对外投资涉税会计处理。

12、论企业合并与分立涉税会计处理。

13、现阶段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利弊分析。

15、论税收政策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17、论信息不对称与税收征管。

18、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

19、论企业费用支出中税务因素的财务策划。

20、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容与冲突剖析。

21、论视同销售涉税业务会计核算。

23、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十一

3、探究温州人企业的竞争力。

4、温州民间资本投资决策的影响因素。

5、温州民营企业绩效考评的问题与对策。

6、成本优势弱化条件下温州制鞋企业的战略选择。

7、温州鞋产业集群演进的风险分析及其对策。

8、温州制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及培育。

9、温州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竞争软实力提升的关系探讨。

10、温州家族企业文化构建探析。

11、温州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实践与绩效分析。

12、温州民营企业家素质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探讨。

13、温州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与竞争力关系分析。

14、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与危机管理关系研究。

15、东西方家族企业治理比较研究。

16、私营企业社会保险发展现状的调查分析。

17、民营企业员工心理健康相关研究。

18、民营企业员工流失问题剖析及对策。

19、零售企业竞争力评价体系研究。

20、顾客满意度测评方法研究。

21、南京市某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升研究。

22、南京房地产引入crm构想。

23、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薪酬研究。

24、新员工职前培训探析。

25、高科技术企业知识型员工激励机制浅析。

26、经营者年薪制研究。

27、电子商务时代下的供应链管理。

28、试论我国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9、试论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

30、国家经济职能的再定位与国有企业改革。

31、家族式企业的问题与对策。

32、农业企业国际化经营问题探究。

33、小企业的资产重组研究。

34、私营企业的管理研究。

35、对企业产权交易问题的思考。

36、信任对企业人力资资源管理的价值。

37、危机管理中的沟通技巧研究。

38、情感激励与企业文化建设。

39、人力资源规划对企业的价值。

40、非正式组织在管理中的监督作用。

41、服务营销在农业高科技企业中的运用。

42、产品差异化战略在服务型企业竞争中的作用。

43、目标管理与企业长远利益问题研究。

44、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对策思考。

45、入世与企业质量发展战略。

46、论企业可持续发展。

47、论转型时期的企业投资策略。

48、谈谈家族企业嬗变与职业经理人的引入。

49、论管理质量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50、浅论激励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51、广告在品牌形条塑造中的作用与运用。

5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契约管理探究。

53、__公司质量管理模式对我国企业质量管理的启示。

54、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

55、论雇员培训与开发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56、论报酰与企业管理之关系。

57、论绩效考核的公平性。

58、论企业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9、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60、论现代经理人才应具备的素质。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十二

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理解和把握,关系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建设基石的稳固和政策的正确。知识产权的称谓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的主要是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这一学说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对我国来说,知识产权是个外来语,是对英文intellectualproperty的一种翻译。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我国学术界各种观点和争论颇多。概括地说,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范围说或列举说;第二,概括说;第三,无形财产体系说。所谓范围说与概括说分别从被研究对象的一翼入手、深入,范围说着重在知识产权所涵盖的范围上,让人们对知识产权都包括什么权利一目了然;概括说不满足于对知识产权范围中权利“帐单”的列举,试图把握和概括知识产权的本质,但有时又嫌有些牵强附会。无形财产体系说看到了人们对知识产权概念认识的不满足,力图作出新的概括,解决人们在认识中、认识与实践中存在的矛盾,意义重大。但以无形财产体系的新的概括代替已经约定俗成的知识产权,不但在国内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存在理解问题,而且在与国际交往中也会使国际同行产生某种程度的沟通困惑,还不如就说大家都懂的“intellectualproperright”(知识产权)来得痛快。

如果进一步深入分析上述关于知识产权概念的三种主张,发现它们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虽有侧重点的不同,但很难就说它们那一种主张就是片面的。因此,在分析当今各类被通称为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应当首先着力把握被知识产权所保护众多对象的本质:既注意保护对象的整体本质,又要注意每一类保护对象与其它对象的本质差别;然后(或同时)掌握其整体和每类所保护的确切范围,并将其本质和范围两者结合起来,以从整体上把握和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

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是一种“信息”,此种信息依附于一定的载体之上。不断被复制的这些载体,在市场上价值的体现主要在于其所蕴含的信息。此种信息主要来源于人类的智力创造性劳动,信息的`属性是人类智力创造的一种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权益;而知识产权则正是此种知识财产和精神财富在法律上的体现。因此,根据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和国内知识产权法界定的保护范围,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类智力创造的知识财产及相关精神权益是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知识产权是知识财产和相关精神权益的法律体现,是国家法律赋予智力创造主体并保障其创造的知识财产和相关权益不受侵犯的一种专有民事权利。其权利内容及范围,以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或公约和我国知识产权立法规定的范围和表现形式为准。它是一种绝对权或对世权,任何人都有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义务。一旦侵害了他人知识产权,就违反了某一民事主体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二)知识产权法典化的概念和条件。

[1][2][3][4][5]。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十三

时间、空间、物质和能量构成了这个宇宙和物质的世界,时间与空间是一个整体,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相互作用。法律存在于时空中,应当随着时空的改变而灵活地应对不同的刑事问题。因为法律具有强大的威严性与实践性,那么要想实现法律真正的效力就必须得在时空表达上满足精准性的需要,但是达到这种精准性会对法律的机械性做出极大的挑战。所以,我们首先要能够在法律的时空上进一步了解、熟悉法律,以哲学的视角来进行合理的思考和改变,这样会非常有利于我们加深对法律的认识以及更好地促进法律本身的改善和进步。法律的制定要想与时空保持着相对运动,还得要从时间上对其实施的前景进行预测,这也是法律立法前需要考虑在内的潜在时空。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与空间效力。

1.刑法的时间效力。我国刑法上的“时间效力”,简称为“时效”。顾名思义,也就是说效力的存在是有起止年限制约的,是将追诉权和行刑权的有效期限限定在法定期间之内的规章制度。如果你在法定的时间内没有行使上述权力,那么你的这些权力便已经丧失了,法定期限后不能再行驶。总而言之,刑法的时间效力,就是规定了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即刑法开始生效时间、终止生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的行为是否适用即是否存在溯及力。

2.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就是指刑法对地域和人群的管辖,也就是要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应该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1)属地原则。也就是说按照地域为标准,只要你在现今所生活的领域内犯了罪,无论是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得遵循法律。(2)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基本参考标准。(3)保护原则。(4)普遍管辖原则。以保护国际组织的整体利益为原则,只要是侵犯了规定的侵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不管你是哪国人,也不管你在哪儿犯的罪,都得遵循本国刑法。总的来说,刑法的空间效力即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用来解决什么地方的犯罪以及什么人犯罪的复杂问题。

三、刑法时空效力冲突的协调。

1.冲突规范的模式选择――来自国际私法学的参照。现今大部分的国家刑法时空效力所在的法律体系较为机械、单一,都是明显地仅仅针对自己国家的刑法,这实际上也就是冲突法理论上所谓的单边冲突规范。所以当不同的.国家针对相同的涉外犯罪案件时,会不由自主地维护自己国家的主权,即会争相地采用本国刑法的去解决问题,刑法空间效力上的矛盾也因此产生。各国刑法上的规章制度难免存在较大差异,这就使得使用哪个国家的刑法规定来处理国际案件成为至关重要的关注点,这也正是各国对于刑事管辖权的抢占达到白热化的原因所在。那么,我们可以参照国际私法学,将刑法空间效力的规定归结为冲突规范,在冲突法的道路上寻找方向和出路,争取解决类似的国际刑法犯罪案件。

2.指引外国刑法适用之理由论证。如果刑法空间效力的规定能够指引外国刑法的适用,那么国家间刑法空间效力的冲突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和。承认可以适用外国刑法,可以增强人们在各国间往来的信心,减少因不了解他国刑法而对可能在他国遭到的无妄之灾的担忧,特别是还有利于保障犯罪人的人权。

3.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与轻法原则。虽然现在仍有一些人认为在我们自己主权的国家领域范围内适用外国的刑法,是令人惊讶、匪夷所思的举措。主要原因存在于国民们脑海中根深蒂固的主权思维的阻碍以及要想适用外国刑法,本国在立法技术上仍存在很大的屏障,并且难以跨越。但是,我们认为重叠适用外国刑法目前来说对于协调刑法的空间效力上的矛盾与冲突来说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方法。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本国利益的发展,又能照顾到外国刑法的效力。

四、结语。

现如今,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刑法的时间效力与空间效力出现了很多的局限性,让很多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趁,钻了刑法效力漏洞的空子。本文主要为我们介绍了刑法立法的时空效力现状,并提出了合理、全面的改善措施。法律具有强大的威严性与实践性,那么要想实现法律真正的效力就必须得在时空表达上满足精准性的需要,但是达到这种精准性会对法律的机械性做出极大的挑战。所以,我们首先要能够在法律的时空上进一步了解、熟悉法律,以哲学的视角出来来进行合理的思考和改变,这样会非常有利于我们加深对法律的认识以及更好地促进法律本身的改善和进步。法律的制定要想与时空保持着相对运动,还得要从时间上对其实施的前景进行预测,这也是法律立法前需要考虑在内的潜在时空。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十四

(1)建立院系两级的管理制度。实践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由教务处开展,制定实践教学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各院系作为实践教学的主管机构,负责课程实践教学的组织和实施。

(2)加强实践教学的计划管理和运行管理。从人才培养方案入手,加入实践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大纲,并严格依照教学计划和大纲落实法学相关课程的实践教学。由专业带头人组织知识产权专业及相关法学课程的教师负责实习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利于及时指导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实務纠纷和提升实践能力。

3.2转变观念。

观念是行为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只有把实践教学的`观念有效地贯彻下去,才能保证实践教学的有效实施。必须从管理者、教师、学生三个层面的思想上进行根本的观念的转变,实现三者的互动,才能保证实践教学的有效实施。

3.3改革教学方式方法。

在课堂理论讲授、课堂案例教学与分析等课堂教学方面,进行教学方式方法的根本改革,由原来的理论讲授为主,转向实践为主,理论为辅的教学模式。通过企业和社会对于人才需求的分析,以及毕业生的调查分析,找出学生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学专业工作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知识,有针对性地在课堂上开展教学,把教师为主的课堂变为以学生为主,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去主动的学习和思考。

3.4重视法学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

实验室和实习基地是实践教学实现的基本条件,有利于提高法学相关课程的实践教学效果。在传统的模拟法庭的基础上,还需要建立其他实验室。

3.4.1法律诊所。

知识产权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参与实际案例处理和司法实习,才能巩固和深化课堂所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并通过对实务工作整个过程的亲身体验,写作实验报告和实习总结,才能初步理解法学的理念以及实务工作的基本方法。

3.4.2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是一个企业法务的综合模拟场所。该实战演练是对知识产权、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等专业的综合演练,可以将会计、知识产权等专业的实训结合进行。本实验公司可作为知识产权及相近专业如国际经济与贸易等学生实践教学和中高层次企业职工培训的基地。通过实验、实训指导人员的合理配置,形成一支高水平的实训指导人员队伍。

3.4.3其他。

除了建立实验室,还可以利用隶属于学院的后勤部的超市、打印社等校办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的便利条件,让学生能够利用课余时间或者实践教学的时间能够到这些校办企业进行实战演习,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现有的校外实习基地大部分都是空有虚名,没有真正的实现产学研合作,因此关键的问题是要通过学院、系部等多方面的协调,发挥校外实习基地在实践教学中的作用,让学生能够真正的到校外实习基地进行顶岗实习,不断的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3.5完善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实训指导教师是实训的组织者和执行者,负责根据专业技能规范和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施实践教学,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各高校应定期组织法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等专业水平的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推进“双师双能”工程,完善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所以,结合企业和社会对于法学人才的需求,以及毕业生的反馈,通过对课堂教学、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教师等方面的改革,以就业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专业及相关法学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施,能有效的促进学校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学专业及课程的发展,并有利于其他专业学生掌握法学知识增强就业综合能力,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程南.法律应用能力培养中的教师定位——模拟法庭训练所引发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5,(9).

[2]卢石梅.中美知识产权教育的比较急启示[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4,(8).

[3]张军.法学教育的反思与法学教改的前瞻[j].法制与社会,2014,(3).

[4]杨琳.高校视角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知识产权教育架构研究[j].职教通讯,2014,(36).

[5]马海霞.高校知识产权教育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11,(2).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篇十五

3、临沂方言对英语辅音音素发音的负迁移及方式。

4、英语重音看汉腔英语。

5、论英语专业学生跨文化交际本事的培养。

6、关联认知语境对话语标记语的解释。

7、来源于地名的英语词汇的隐喻映射。

8、贸易统计差异与中美贸易平衡问题。

9、浅析商品说明书的翻译。

10、中美刑法因果关系的差异。

11、文化差异对中美商务谈判的影响及谈判策略的选择。

12、谈中美两国地学本科高等教育的几点差异。

13、浅析中美反倾销法律及实践的差异。

14、交际教学法在中国英语教学中的运用。

15、从语言文化差异视角看英汉幽默翻译。

16、新闻委婉语语用功能分析。

17、从电影《花木兰》中看中美文化的嫁接。

18、浅析汤姆·索亚性格特征。

19、汉英文字发音特点比较。

20、中美家庭教育的差异。

21、简述现代英语流行语。

22、在中英文化背景下对隐喻的理解。

23、跨文化交际中的中美文化差异。

24、从《毕业生》看美国六十年代的反文化运动。

25、英汉词汇中色彩词的语义。

26、中美版权侵权行为结构的差异。

27、美国英语与英国英语语音及拼写之差异。

28、略论中美日韩学前情感教育之民族差异。

29、略论中美日韩学前情感教育之民族差异。

30、浅析论英国工会在战后英国政治重建中的主角定位及其政治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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