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个反思的过程,让我们更有意识地去优化自己的行为和选择。怎样使总结更加生动有趣,引起读者的共鸣?以下总结范文来自各个领域,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一
3、中立的帮助行为。
4、网络空间中犯罪帮助行为的制裁体系与完善思路。
5、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6、罪数论与竞合论探究。
7、我国反恐刑事立法的检讨与完善。
8、论《刑法》第383条之修正。
9、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10、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
11、刑事立法:在目的和手段之间。
12、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3、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
14、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
1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
16、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修订:以律师为视角的评判。
17、《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控制策略视野评判。
18、从业禁止制度的定位与资格限制、剥夺制度的体系化。
19、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
20、刑法中“致人死亡”的类型化研究。
21、论警察防卫行为正当性的判断。
22、旅游型海岛的犯罪现象:鼓浪屿案例研究。
23、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下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24、共谋射程理论与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
25、犯罪的定义对犯罪构成边界之限制。
26、违法相对性理论的崩溃。
27、论共犯关系脱离的具体认定与法律责任。
28、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29、自首与立功竞合时该如何认定问题研究。
3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性质与界限。
31、外来人口、户籍制度与刑事犯罪。
32、犯罪竞合中的法益同一性判断。
33、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34、刑法总则的修改与检讨。
35、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研究。
36、义务犯理论的反思与批判。
37、结果的推迟发生与既遂结论的质疑。
38、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规制:理念检视与路径转换。
39、克服正当防卫判断中的“道德洁癖”
40、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理论流变与研究进路。
41、行贿受贿惩治模式的博弈分析与实践检验。
42、论我国想象竞合的规则及其限制。
43、客观归责论再批判与我国刑法过失论的完善。
44、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
45、刑法职业禁止令的性质及司法适用探析。
46、传统与现代:死刑改革与公众“人道”观念的转变。
47、新刑法工具主义批判与矫正。
48、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的路径选择及评析。
49、论间接结果及其扩张刑罚功能之限制。
50、立法论视角下嫖宿幼女罪废除之分析。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二
3、村民小组的法律主体地位探析。
4、浅谈公司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5、非遗视角下蒙医药法律保护路径研究。
6、中概股回归a股的路径选择及法律风险防范。
7、高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法律风险浅析。
8、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分析。
9、民宿热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0、探析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与创新市场法律风险。
11、论法律语境下的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以融合与创新为中心展开。
12、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中的军民融合法律政策研究。
13、论公海水下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14、武警部队使用无人机实施反恐维稳的法律规制研究。
15、论我国电动自行车的行政法律规制。
16、董事性别结构多样化的法律规制。
17、基于obe理念的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研究。
18、铁路电子客票法律问题思考。
19、自动驾驶汽车致害的法律责任问题探究。
20、破坏性膜拜团体法律规制路径分析。
21、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作品认定及法律保护。
22、探究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对策。
23、试论中国法律文化视角下辩诉交易的可行性及构建。
24、浅析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25、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法律责任存在问题和完善对策。
26、论商品外观的法律保护。
27、公司初创期法律问题简析--以公司章程自治不足为角度。
28、公司并购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研究。
29、环境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中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分析。
30、人工智能的刑事法律地位探讨。
31、高空坠物问题的法律研究。
32、夫妻共同债务裁判法律适用的研究。
33、宪法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定位反思探究。
34、提升社会工作者法律素质途径探析。
35、法哲学视野下的自由意志、自主责任和法律刑罚。
36、中国民航法律规制的发展与完善。
37、论网络综合治理下自媒体的法律规制。
38、从法律视域分析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的分割问题。
39、构建水利法律制度的保障体系研究--评《水利企业经理人法律风险防范》。
40、主客体二分法视角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三
60、春秋时期成文法颁布的背景分析。
62、中国法家思想兴衰的原因探析。
63、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制的影响。
64、试析董仲舒的新儒学思想体系。
65、论中国古代社会的特权制度。
66、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分析。
67、试析清末移植西方法律失败的原因。
68、试析革命根据地的法制特征及其对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69、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特征及其影响。
70、从中国法制历史分析中国缺乏宪政传统的原因。
71、论我国劳动法的法律地位。
72、劳动法的完善及修改建议。
73、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建议。
74、女职工就业法律保护的完善建议。
75、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76、论我国年休假制度的法律体系建立。
77、论竞业禁止条款的法律完善。
78、商业秘密保守法律问题的研究。
79、反年龄歧视法律研究(论我国三十五岁现象)。
80、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的适用。
81、举证责任的分配与适用。
82、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难的原因及对策。
83、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权利不平等倾向。
84、民事执行中的拒不履行。
85、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纠纷中的适用。
86、完善我国审级制度。
87、谈共同危险行为中的举证责任。
88、论民事诉讼中的再审程序。
89、论法院依职权追加当事人存在的问题。
90、诉讼代表人的地位。
91、试论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
92、谈谈民事司法改革。
93、权利与义务的法理思考。
94、依法治国的法理思考。
95、隐私权与知情权法理思考。
96、入世我国法律政策的应变思考。
97、第四权力--新闻媒体的权力行使思考。
98、司法、检察解释的法律效力思考。
99、公司法完善的思考。
100、国企改制的若干问题。
101、法人治理机构的若干问题。
102、入世我国知识产权完善问题。
103、入世与我国版权(或商标、专利)保护问题。
104、入世我国企业创品牌若干问题。
105、网络知识产权若干问题。
106、当前我国房产纠纷法律问题。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四
109、个税监管问题。
110、房产装修市场规范问题。
111、两大法系的联系与区别----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两大法系的走向。
112、英国信托制度的历史演变。
113、陪审制度考。
114、试论违宪审查制度。
115、欧洲法院审刑程序分析。
116、法国民法典的历史评价。
117、德国民法典的历史评价。
118、明治维新时日本法制发展的影响。
119、1787年美国宪法的历史意义。
120、行政审判制度的历史发展。
121、试论债的相对性。
122、试论不真正连带债务。
123、债的保全制度分析。
124、最高额抵压中若干法律问题分析。
125、我国《担保法》和主要缺陷及修正建议。
126、试论契约目的落空制度。
127、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128、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29、商业秘密侵权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30、论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
131、略论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134、驰名商标保护中的若干问题研究。
135、房地产证券化的法律问题研究。
136、论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
137、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138、证券民事赔偿的救济制度研究。
139、域名及其法律保护。
140、证券业金融风险的法律控制。
141、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
142、论商标权与商号权权利冲突及解决。
143、遗产税若干问题研究。
144、劳动权利的保障与劳动法的完善。
145、劳动安全保障法制探讨。
146、职业病的法律保障制度研究。
147、劳动合同法制完善之探讨。
148、行政机关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功能分析。
149、劳动监察制度之完善。
150、女性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探讨。
151、农民工就业政策改革问题探讨。
152、劳动权的保障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研究。
153、劳动者的劳动权及其行政救济。
154、外资企业并购国内企业的法律规制研究。
155、公司要约收购制度中的信息披露制度。
156、在校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157、培训合同研究。
158、论竞业禁止。
159、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160、虚拟世界商务交往中的法律问题。
161、第三人侵害债权责任之探析。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五
2、亲属间的拒证特权研究。
3、刑事缺席判决制度构想。
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5、侦查程序中的人权保障研究。
6、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刑事诉讼的影响。
7、沉默权制度研究。
8、死刑复核程序法律监督研究。
9、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研究。
10、论证据裁判原则。
11、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及其在我国的适用。
12、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保障。
13、论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制度改革。
14、试论我国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15、浅析当前我国法律援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16、刑事速裁问题探究。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六
近年来,我国的法学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的法学教育体系已经形成.
【1】电大开放教育模式下本科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
摘要:随着电大开放教育办学模式的不断深入,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至今已为我国基层培养了各个专业数以万计的专门人才.
同时,在一些教学目标,教学实施和课程设置方面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文章根据笔者实际中的工作经验,就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在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方式。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在我国现今的法制环境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已经深入人心.
切实推行这一治国方略的坚定施行离不开我们广大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也离不开像电大开放教育这样面向基层、面向农村、以最普遍的广大劳动者为教育对象的法学教育.
电大自实施法学开放教育以来,为我国基层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法律专门人才.
具不完全统计,仅笔者所在的贵州省黔西南电大分校截止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人数就有1919人,其中专科毕业生949人,本科毕业生970人.
[1]近几年法学专业学生在校生人数还在快速增长.
在电大法学开放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一方面为基层提供了急需的专门法律人才,另一方面,随着法学开放教育办学的不断深入,也暴露出了一些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上的一些不足.
一、培养目标和现实情况差距巨大。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2].
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的制定不符合电大学生实际,有待商榷.
首先,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们不妨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来了解一下.
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能较熟练的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3].
通过比较,我们不难看出,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的培养目标非常笼统,并不向其他高校的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那样的具体.
其次,“达到四年全日制法学本科学生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才”,这个培养目标对于只有2年半学制的电大法学本科学生来说要想达到是很不现实的.
来到电大学习的大部分学生肯定都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没有机会接受全日制的高等教育后才会选择电大,而且在电大学习的学生也主要是以成人学生为主,成人学生既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在工作之余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来兼顾学习和生活,这势必会造成他们的学习时间肯定没有全日制本科生的充裕.
最重要的是还要在两年半的时间内达到四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水平.
一个是全日制四年,一个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2年半,可以说,电大的学生到毕业的时候是很难达到全日制4年专业学习的水平的.
所以,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是急需要进行修改的.
二、教学计划设计不尽合理。
我们知道,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定的法学16门核心必修课分别是: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社会保障与劳动法学.
[4]这16门核心课程是所有的法学专业学生必须要修满规定学分的专业课程.
但是在我们的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中,5个学期里只看到了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和劳动法学这6门的核心课程.
其他的10门核心课程在本科阶段的学习中都没有涉及.
另外,我们看到在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有法律思想史、证据学、婚姻与家庭法学等一些省级必修课的身影,除此外还有计算机应用基础、学位论文指南等一些和专业搭不上边的必修课程.
三、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过于僵硬。
开放教育的优点就在于学习者的学习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自由支配,考虑到电大学生学习的特殊性,学校提供了类型丰富的学习模式工大家选择,目的就是通过这些学习手段达到掌握知识的目的.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在网络平台上学习;也可以坐在教室里听老师面授;还可以通过多媒体视频教学,观看远程教学信息.
但是目前我们很多学生通过这些渠道得到的知识往往还仅限于理论掌握这一阶段,实践教学环节重视程度不够.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就像是一门技能一样.
理论知识掌握得再透彻,没有实际的操作和运用,那知识也只能是停留在理论阶段.
无法发挥出它强大的实用功效.
在现实的教学环节中,我们对学生如何把知识转化成实际技能的训练非常欠缺.
很多学校都是把一门课程的考试是否过关作为评定学生对掌握这门课程是否掌握的最终裁决.
忽视了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胜任“基层专门法律工作者”这样的工作.
另外,电大至今的考核方式任然还停留在闭卷笔试,注重考察学生知识再现的能力上.
每个学期的试卷都是由中央电大统一出题,试卷中分值比重较大的是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这些着重考验学生死记硬背能力的题目,真正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案例分析等题型分值相对较少.
很难通过考核判断学生是都真正具备了利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上所述,我认为现今的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无论是从培养目标上还是从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上都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下面我就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得到的一些经验来谈谈我个人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几点看法:
一、学生培养目标的制定要从实际着手.
电大的学生之所以选择电大是因为他没有享受全日制的高等教育的机会,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和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在知识层面上肯定是有一定差距的.
在制定培养目标的时候我们既要考虑到学生基本知识的实际情况,同时还要考虑到学习时间短,学生毕业后流向社会主要从事的工作等实际情况,结合这些主要因素来考虑培养目标的制定.
同时,老师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培养目标这个大前提下适当调整学生的学习目标.
比如,这个学生的实际工作是基层法院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那么他的学习重点就应该是在对审判公正和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展开;另外一个学生的实际工作是行政执法人员,那么他的学习重点就会移到行政法方面,特别是如何执法等务实性的问题上来.
在电大的学习过程中,不要过多的去要求学生在毕业后应该要达到什么水平,而是要侧重于学生来到电大以后他的水平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提高.
我想,只要是学生能够达到这样的目的,那么他到电大来学习,对他来说就是值得的,有帮助的;对老师来说也是完成了培养目标,真正让学生在电大收获了知识.
电大的学生有他自身的特殊性,我们不顾实际,将培养目标定得很高,结果到学生毕业的时候发现他们其实并没有达到我们预设的培养目标,那么长久下去.
这个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会受到社会的质疑,学校的质量肯定也会受到质疑.
从实际出发,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要的法学专门人才类型.
只有以市场为导向,以电大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制定出符合电大发展的,能够培养出适应基层法律工作的专门法律人才才是我们现今改革培养目标的重点.
二、前面已经阐述了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几个不尽合理之处,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目标和学习效果.
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关键.
电大的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和教育部规定的专业核心必修课程差距巨大.
我国非常重要的几大部门法,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和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都没有在教学计划中体现出来.
不难想象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校里没有接受过这些法学的核心课程的培训,这样培养出来的法学人才到底是否真正具有能够专门从事基层法律工作的能力.
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都以市场为导向的今天,修改法学本科教学计划,培养出的学生和专业接轨、和市场接轨已经势在必行.
所以,我建议教学计划的修改应该要把16门核心专业课程全部纳入教学计划,设置为统设必修课程.
另外,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修一些对在以后实际工作有帮助的科目,完成学分任务.
三、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都应该灵活多样.
法学是一门应用型的'学科,虽然教学计划上也把实践环节作为一门课程单列出来,但实际上真正组织学生去做的学校估计为数不多.
所以,我认为电大法学教育中除了开展常规的,符合电大实际情况的教学方式以外,还要切实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
例如,组织学生参观实际庭审现场、组织模拟法庭、在老师的指导下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等都是不错的教学手段.
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还能在实践的过程中实现知识到技能的转化.
电大现在实行的考核方式主要是以中央电大统一命题的闭卷笔试为主,考核的最终成绩是由平时作业成绩占20%和考试卷面成绩占80%组合而成,题目也大多是由一些死记硬背的填空题、名词解释、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
显然,这种呆板、僵硬的课程考核方式已经很难适应现在开放教育教学方式灵活多样的特点,也很难考察出学生真正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
我认为可以适当提高平时作业占考核成绩的比例,卷面题目应侧重于案例分析和论述等能够考察学生实际掌握知识能力的题型,适当加大分值.
只有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法学专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才能使我们的电大法学专业真正成为为广大基层培养和输送掌握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能在基层中解决实际问题的专门法律工作者的摇篮,为我们电大法学专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以上是我结合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对现今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手段方面提出的一些个人建议及看法,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2】探析专科法学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途径。
[摘要]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专科尤甚.
除了社会因素外,高校法学教育自身也在教材编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文章针对专科层次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教材建设,改变教材老化的现状;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加强实践教学,丰富实践教学方法;结合法学各科课程的具体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等改革措施,以期提高专科法学教育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专科法学教育教学模式改革途径。
[作者简介]段倩(1979-),女,河南陕县人,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公司法.
(河南郑州450044)。
近年来,我国的法学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的法学教育体系已经形成.
从理论角度分析,党和国家奉行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社会需要大量的法律专业人才,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应该是比较令人满意的.
法学专业毕业生在经过3~4年的系统教育后应该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完全可以胜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事业单位的法律实务等工作.
但遗憾的是,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就业市场供大于求,文科专业尤其是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上加难.
广东省教育厅6月发布的大学生就业白皮书显示,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率88.
83%,排名倒数第二位,仅高于哲学类,与排名首位的工学类毕业生95.
84%的就业率差距比较大;专科层次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更是如此,就业难、就业对口率低.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法学人才的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
公平、公开、公正的就业环境要求毕业生就业求职时要面临众多选拔考试、公平竞争,这无疑是在考量众多竞争者的能力,优胜劣汰,唯有成绩优异且能力卓越者方能胜出.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七
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以及写作法学论文,最重要的是选题。一般的学习法律者除外,凡是涉及到法律要深入做的时候,那么,无论确定专门的学习、研究方向,还是写作论文、谋划长篇巨制,都首先面临的是选题的问题。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同样也是这样。因此,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首先要确定好选题,然后才能开始进行毕业论文的搜集资料、谋篇布局、开始写作。不然的话,上来就写,写完了就撕,很难写出好的作品,毕业论文也就很难过关。有些同学经常到了开题的时候,找到我,央求说,老师给我出一个题目吧!但是,论文题目不是那么好出的,而且学生自己究竟对什么问题感兴趣、有积累,并不完全清楚,还是要靠学生自己好好地进行选题。
法学院学生,尤其是硕士研究生,在开始进行学习的时候,首先就是要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在指导硕士研究生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和学习刚刚开始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确定研究的方向。例如有的学生愿意做抽象的民法研究工作,我给他确定民法总论的研究方向。为什么要给他确定这个方向,就是因为我对他的学习和研究很了解,他对民商法的基本问题都是很精通的,基础很好,尤其是处理具体问题,应用民商法的理论得心应手,这也使他在同学中的威信很高。这个同学是很有才气的,要研究一个一般的题目是很不成问题的。所以,选取民法总论这个方向给他,既有难度,他又是能够胜任的。还有一个同学,他的特点是修养很好,基础很好,个性是在哲学的层次上,有很敏感的感觉,也是很有前途的。而民法哲学这个题目是很难做的,几乎是一个新的领域,此刻没有多少人能把这个问题做得好。他有这个实力,那就让他做。应当说,在选取方向上,因为都是民商法专业,选取什么专业,只要结合自己的特点、长处和爱好,就行了。
更重要的是选取具体的题目。
来就是有研究方向的,选题相对较为容易一些。
第一,选题要小。
有人写文章没有人愿意看呢就是又瘦又小,干干巴巴的,没有嚼头,看了头就明白尾。这样的文章,就是没有人愿意看。同样,毕业论文的题目也要选得小,在有限的文字中,尽力地展开,扩展它的深度和广度,文章才能够做好。
小要小得适当,与自己所要说的资料相适应。例如,要写一部20万字的“意思自治原则”,那就要下很多功夫,没有功夫,写不出来20多万字。但是,要选取大一点的,像“民法的基本原则研究”,要20万字,就仿佛差点意思了。文字不够,写出来的东西就会很平,没有深度。自己要仔细斟酌一下,根据自己的题目,掌握的材料,要与论述的深度相一致,这样就很好了。选取毕业论文的题目,更要注意这些,题目就更要小,能够用万八千字说得很透。即使是硕士论文或者博士论文,篇幅较大,但是题目也不能大。题目做大了,就做不到这一点了。有一个比较通俗的比方,就是刀越锋利,刀刃就越窄,好钢就集中在刀刃上了。写文章大概也是这样的道理。
第二,思路要宽。
题目小了,资料就要深。要想把文章写得深,只有思路宽,想的问题丰富、深远,历史的,现实的;横向的,纵向的;中国的,外国的;理论的,实践的;统统都要想到。
做一篇学位论文,上面这些问题都要思考到,思考得不周到,都会影响论文的质量。
当然,做不同的文章,要根据不同的资料对上述问题有所侧重。比如,写一篇法制史的文章,当然侧重的是历史的资料,但是要注重历史上的这种制度对现实的借鉴好处。写外国的东西,同样要注重研究对中国的借鉴好处。有一名研究生写的一篇论文,介绍的是美国的信托制度,历史到现实,说得很详细,说得也很好,但是没有写对中国的借鉴好处。这样,就仅仅是一篇介绍性质的文章,降低了文章的分量,充其量是将外国的制度、知识介绍到中国来。我提的意见是,如果结合中国的实际状况,研究信托制度对中国法律的借鉴好处,以及怎样借鉴,写得好,就是一篇很好的文章了。
二、选题的主要方法。
我在给一些研究生讲法学论文写作的时候,谈到具体的选题,都结合自己的写作实践经验,给他们介绍我的具体方法。下面我介绍自己应用最多的三种方法。
一是“夹空”法。
所谓“夹空”,其含义,就是选题尽量在理论的夹空中选取,在别人都没有选取过的空间当中选取。在此刻的理论研究中,超多发展的是边缘学科,最引人注目。而且研究边缘学科最容易取得成功。在传统的学科中,也有这种“边缘”的题目。比较形象地讲,就是挨近的两个问题都有人研究了,但是,在这两个题目中间,还能够发掘出一个既与两个题目有联系,又与两个问题不同的题目。这就是夹空中的题目。选取这样的题目,我以前说过,就像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一样,是包打胜仗的战术,是包打天下的题目。我在部队的时候学过军事学。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批判尽管批判,但打仗是十分管用的。它的核心,就是攻击一处敌人,首先要选取一个点,作为主要的攻击点,然后再选取至少一个或者更多的“面”来配合,辅助进攻。能够试想一下,一个人,一个军队,如果腹背同时受敌,那他就只有一个选取:“跑”。所以说,“一点两面”是打的击溃战,不是歼灭战,但是确实如林彪所说,是包打胜仗的诀窍。“夹空理论”也是包打胜仗的诀窍,应用于选题上,选得好,题目确定得好,文章就有了一半以上的成功率。
是得不到理解,到目前还没有在民法实践中采用,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写文章能够用这样的方法,选取专著的题目,也能够用这种方法。此刻的专著何其多,虽然精品不多,但是很多问题都有人论述到了。在选题的时候,要注意运用这种方法,选取最容易突破的题目,最好是没有人做过的,做起来,才有前途。写作毕业论文,根据自己的论文容量,选取夹空中的问题写作,是最成功的方法。
应用这种方法选题,大家能够看一看我写的《侵害自由权及其民法救济》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我很满意的文章,在《法学研究》百期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得优胜,得到这一荣誉。这一篇文章,就是对人身自由权及其保护的题目,是以前从没有人写过的。我在实践中发现了这个题目,并且把它做出来,能够说是成功的。这篇文章说的案件,就是我在文章中经常提到的张莉莉案件,是一个典型的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案件。但是,在对这个案件进行讨论的时候,我的意见却没有人支持,最后以侵害名誉权的案由结案。这一点也说明了“名誉权是一个大破筐,什么难理解的问题都能够装”的这个结论。最近我在人民大学和耶鲁大学联合召开的名誉权保密权国际研讨会上说了一个观点,就是“应当对名誉权开展一个瘦身运动”,就是要对名誉权进行减肥,使其名副其实。《侵害自由权及其民法救济》这篇文章,也是夹空理论的成果。
介绍一个选题资料,就是写作毕业论文是不是能够写人物。我们的法学毕业论文,一般都是论述制度,没有论述人物的。但是我想,写作一位学术人物,写出他的学术思想,也是很重要的选题。因此,我确定我的一位博士生,就写《佟柔民法思想研究》。我看是一个很好的选题。
采用夹空法选题,基础是能够找出夹空。这就需要有学术的修养。没有很深的学术修养,找不出来夹空。因此,在平时学习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搜集资料,掌握住研究防线的学术动态,才能够应用夹空理论选出自己的选题。
二是“综合法”。
综合法就是对一个问题进行综合论述,综合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自成一体。在每年结束的时候,总是有学者对某一类的问题进行综述,指出一年来,这门学问取得了哪些进展,取得了哪些成果。这是最典型的综合法的运用。还有,在一个讨论会上,对那些讨论的问题有哪些意见,各种意见的根据是什么,综述出来,也是很好的资料。但是这种选题方法,不适合做毕业论文,因为毕业论文不准许写综述的文章。
还有一种运用综合法选题的方法,就是对某一个问题中的几个问题进行综合研究,例如《某某问题三论》等,也是这种方法选题。这种选题方法,要对这个问题有较为透彻的了解,对研究的这些问题有明确的意见,确有新意。要明白,采用这种方法选题,仅仅是吃别人的东西是不行的,那样的东西是没有深度的。要记住,任何文章,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方法选题,都要有自己的独到的见解。如果没有自己的见解,没有自己的独特意见,那就宁可不写。类似于“三论”、“几论”这样的文章,也不能应用于毕业论文的写作,因为毕业论文要有一个主题,“三论”就有三个主题,“几论”就有几个主体,不贴合要求。
三是“超越”法。
在写作毕业论文的选题中,也能够选取大家都论述过的题目,在综合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超越前人所有的论述,做出自己的分析和结论。我把这种方法叫做“超越法”。
这种方法与“夹空法”正好相反。夹空法是研究别人没有研究过的东西,包打胜仗。超越法则是对大家都说过的东西,说出比别人更高明的意见,超越前人的议论。这种方法选题有其难处,这就是要在研究了全部、所有的同类著述以后,才能够做出这样文章来。因此,用这种方法选题,写作时下的功夫就要更深。没有实力,用这种方法选取题目,做起来很艰苦。但是,在此刻,我国学术界的法律研究是很深入的,绝大多数的题目都被别人做过,要选取一个别人没有做过的题目,是很难的。大概在行政法和商法中,这样的题目还很多,但在传统民法、刑法中就很少见了。因此,在毕业论文选题中,超越法是经常用,当然也很难做好的一种方法。
运用超越法选题,首先要很好地看书,积累资料,掌握这一专题的来龙去脉,各家各派的学说观点,综合比较分析,归纳总结,看看自己在这个问题上,能不能超越各家各派的理论,自成一说,自成体系,别有新义。如果有这个潜力,就能够选取这个题目。此刻的积累资料掌握学术动态,方法简单多了,上网、googl、百度,等等,一搜,有关的论文就出来了。不像我们那时候,天天蹲在图书馆,一张一张地记卡片,没有多少天的苦读,选不出来好的题目。
在实际的学术研究中,经常是运用这种方法来选取题目的。个性是选取做驳论的文章,更是要用这种方法,把要反驳的问题说透,然后提出自己的主张。我有一个老师,在讲课的时候,经常是批判了这个学者,再批判那个学者,几种观点都批判完以后,至于自己是什么观点,他说:“那还没有想好。”我反对这样做学问。但是也有人主张这样的做法也是必要的,因为不破不立,先破了大家的观点,然后给别人立论就打下了基础。还有一位老师讲课,每次都是“某某说”不对,“某某说”不对,“某某说”也不对,“我的观点永久是折衷的意见”,即“折衷说”。这种说法也不值得提倡,然而这种说法实际上就是超越法的应用,但是是没有应用好而已。
应用这种方法选题,大家能够看一下我写的《论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这篇文章,发表在《法学研究》1995年的哪一期上,能够查一查。这篇文章就是用的超越法选题,对以往的这类学说都做了分析,提出了延伸保护的主张。从题目的深度和广度上,都能够成就一篇较大的文章,因而就写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的制度中,选用的就是我的人身权延伸保护的理论。这也是我的一个很得意的研究成果。当然也有人在批评,但是,这种观点的认识,总还是比以前的一些说法有所进步。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毕业论文要求学生选取具有理论和实际好处的课题进行认真研究,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要求选题立论正确、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论述清楚、文笔流畅,贴合规范的写作格式并同时到达必须的字数(5000字左右)。论文应是在调查研究、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写出的、有独立见解的学术性文章。在写作过程中应尊重导师,虚心学习,严谨为学,诚实为人。收集资料、占有材料均要实事求是,摘录要贴合作者原意,不能断章取义,资料要注明来源。
论文选题基本原则。
1、选取学科方向。
学生能够在以下法学学科的二级学科下选取论文的具体方向:法理学、民法学、商法学、法律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等。
2、选题的原则。
原则是“兴趣+知识+资料”,在选题时要充分思考需要和可能;选题具有好处,包括理论好处、实践好处。个性期望学生透过做论文,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必须的实际问题;所选取的题目能够为专科毕业论文所包容,避免题目过大。
3、选取题目。
学生选题时:结合本人工作和生活实际、结合课程学习,选取感兴趣的题目。对于学生结合自己的社会实践选取的论文选题,应给予鼓励和支持。
学生在选题要注意避免:大题小做,选题陈旧。鼓励学生对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于一些过于陈旧的选题,诸如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其预防;家庭暴力问题之我见;一些理论强度较深,不适合专科阶段学生写作把握的论文,例如我国物权制度研究;孔子法律思想探析等推荐学生不予选取。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八
3、法律和公平正义。
4、试论当事人的举证职责。
5、论刑法中的行为对象。
6、司法公信力研究。
7、公司合并与分立问题研究。
8、论犯罪的基本特征和本质特征。
9、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及国际经济法之间关系研究。
10、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危害性的冲突。
11、环境污染侵害的民事职责问题研究。
12、论危险犯的危险状态。
13、试析被害人谅解制度。
14、反思“食品安全法治化”
15、近年来中国法治理念的重大变化与发展。
16、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若干问题研究。
17、贪污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
18、论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19、刑事职责若干问题研究。
20、试论公司资本制度。
21、监狱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22、论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
23、法律与理性。
24、公司监视会制度研究。
25、公司设立阶段法律问题研究。
26、家庭教育缺陷与犯罪。
27、正当防卫的条件研究。
28、论刑法的解释(扩大解释或缩小解释或当然解释等)。
29、中国非法律资源在法治建设中的价值与地位研究。
30、商业秘密权的研究。
31、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
32、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
33、经济犯罪的原因与对策。
34、试论公司章程。
35、犯罪本质特征新说。
36、中国法律社会学的知识传统。
37、律师公信力研究。
38、结果加重犯基本理论研究。
39、行政诉讼的举证职责。
40、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41、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研究――从“计划生育”切入。
42、非刑罚处理方法比较研究。
43、论犯罪的基本特征。
44、论人权与法治的关系。
45、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问题。
46、见死不救事件的法理学分析。
47、合同诈骗罪研究。
48、论公司发起人制度。
49、试析刑法中行为对象与犯罪对象。
50、论保护妇女儿童利益原则。
51、论犯罪客体的几个问题(概念或地位)。
52、论新闻自由及其限制。
53、“无害透过权”理论与实践之发展。
54、论立法的公众参与和精英参与――民意与立法关系的再思考。
55、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的若干问题研究。
56、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57、危险犯犯罪形态研究。
58、从收容审查制度的废除看中国行政法治的改革与完善。
59、过失危险犯基本问题研究。
60、关于犯罪客体的若干问题思考。
61、刑事判例研究。
62、犯罪数额研究。
63、研究尸体现象的法医学好处。
64、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自然人权利潜力和行为潜力准据法确定的特点分析。
6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66、试论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制度。
67、论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68、新形势下法律与政策的关系。
69、再评“义务先定论”――以张恒山教授的观点为思考基础。
70、论民本与民主。
71、直接选举在人大制度中的应用。
72、如何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个性是如何解决区际私法冲突问题。
73、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之对峙及调和。
74、乡村治理与现代法治。
75、上访治理机制的法治化研究。
76、论刑法中的危害行为。
77、“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法理学思索――与邓正来教授商榷。
78、论正当防卫的几个问题(前提条件或主观条件或限度条件或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或特殊防卫权等)。
79、论量刑的情节及司法适用。
80、刑事职责研究。
81、论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和特征。
82、再评“权利本位观”――以张文显教授的学说观点为主线。
83、论所有权与所有制的联系与区别。
84、论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85、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中国推行的可行性前瞻。
86、论专利权的资料。
87、论买卖合同的特征与好处。
88、刑事被害人过错在量刑中的适用。
89、金融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
90、试论公司分立中劳动者权益保护。
91、受贿罪研究。
92、环境犯罪的特点与对策。
93、智力气质与犯罪的关系。
94、风险的法律控制研究。
95、论某某罪的几个问题(刑法分则中任何一个罪名均可)。
96、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或罪刑相适应原则或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97、结果加重犯刑事职责根据及其合理性问题探讨。
98、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的若干规定。
99、犯罪定义比较研究。
100、论国际损害职责。
101、“道”“理”与法律秩序。
102、公司经理职责制度研究。
103、论单位犯罪(概念及基本特征或单位犯罪中直接职责人员的认定或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
104、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分析。
105、《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干问题思考。
106、国际商事仲裁诸问题研究。
107、社会反应与犯罪的关系。
108、论罪名/法定刑的设置/法条竞合。
109、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110、论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等。
111、中国刑法上的新类型危险犯。
112、《乡土中国》中的法律思想研究。
113、女性犯罪的原因与防治对策。
114、国有独自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115、犯罪学实证主义学派的基本观点评价。
116、论罚金刑。
117、我国刑法第条但书研究。
118、电影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从某部电影展开(如秋菊打官司被告山杠爷寻枪马背上的法庭)。
119、上世纪年代以来中国“严打”政策的法理学思考。
120、传统对当代中国法治的影响(儒家马克思主义法律移植等传统)。
121、论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122、一人公司制度研究。
123、民主法制进程中的中国乡村司法制度建设。
124、帮忙犯及其刑事职责研究。
125、论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126、论财产犯罪的客体要件。
127、计算机网络与言论自由。
128、传媒监督与法治建设(能够从具体热点案例切入)。
129、关于民事诉讼主体制度的研究。
130、论死刑的存废与我国刑法的选取。
131、“同命不一样价”案件的法理学反思。
132、“强制引产胎儿”事件的法理学研究。
133、论犯罪目的/犯罪动机。
134、确立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理论问题。
135、刑事政策视野中的情节犯研究。
136、狱内重新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137、论贪污受贿罪的死刑废止。
138、论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139、试论过失犯罪负刑事职责的理论依据。
140、共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研究。
141、论刑法适用中的隐性不平等:以刘海洋案为视角的考察。
142、对不能犯处罚的理论基础及现实好处。
143、论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144、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评析。
145、刑罚体系研究。
146、“犯罪客体不要说”之检讨--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
147、论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方针。
148、民意与司法的关系研究(能够从具体热点案例切入)。
149、如何完善我国涉外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准据法规定。
150、试论不法侵害的认定。
151、论行政判决裁定的执行。
152、现代刑法中报复主义残迹的清算。
153、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与当今法制建设。
154、性贿赂入罪问题研究。
155、刑事政策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
156、紧急避险问题研究。
157、论不作为。
158、风险社会与食品安全研究。
159、论未遂犯的处罚范围。
160、“春秋决狱”的由来和影响。
161、论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分。
162、论股东权。
163、论法律职业。
164、需要结构与犯罪的关系。
165、论刑法的解释立场。
166、古代中外战争法规则之比较研究。
167、国际刑事法庭之管辖权问题。
168、试论公司监督机制的完善。
169、预防犯罪的模式探讨。
170、论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171、受贿罪研究。
172、论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
173、行政赔偿问题研究。
174、论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法理研究。
175、计算机犯罪的特点与对策。
176、汉文帝除肉刑述评。
177、试论唐律关于婚姻制度的规定。
178、“人肉搜索”中的公民权利保护。
179、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认定。
180、“执法为民”的法理学研究。
181、论违法性认识。
182、对当前中国“法律人性化”主张的再反思。
183、论刑法中危害结果的概念。
184、中国慈善立法与慈善事业的发展。
185、论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
186、共同正犯的若干问题研究。
187、论法律文化中的西化问题。
188、中国公民的结社权保障状况。
189、情景因素在犯罪行为生成过程中的作用。
190、企业管理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191、我国内地与澳门区际私法冲突研究。
192、国际环境法中的几个问题。
19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职责的范围。
194、法治进程中的中国政体转型。
195、过失共同犯罪若干问题思考。
196、完善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刑事司法制度。
197、论定罪情节与情节犯。
198、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199、当代中国“打黑行动”的法理学思考――以重庆打黑行动为例。
200、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的法理思考。
201、武汉市地方性法规制定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202、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中止/既遂。
203、暴力与秩序问题研究(如社会秩序中的暴力因素法治中的权力)。
204、中外青少年犯罪比较研究。
20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资料与定义。
206、罪行法定原则下的刑法解释及其发展趋势。
207、我国法治视野下刑罚目的的理性选取。
208、某一法律制度的实践状况研究(如当代婚姻法司法解释民国继承法当代某一物权制度,等等)。
209、中国农村的法律控制与社会控制。
210、试论我国有限职责公司制度。
211、“欧盟一体化”的法理难题与好处分析――基于法律全球化理论的考察。
212、城郊村城中村拆迁中的法理问题研究。
213、大学生就业过程中遭遇的“歧视”及其法律对策。
214、论中国基层执法制度及其完善。
215、论数罪并罚的几个问题。
216、罪刑法定原则的明确性研究刑法。
217、论集资诈骗罪的认定。
218、论“禁些使用武力”原则。
219、激情犯基本理论研究。
220、法律与幸福。
221、自杀案与他杀案的鉴别。
222、乡镇长直选违宪决定下的基层民主发展。
223、论紧急避险。
224、经济规律与经济法。
225、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226、过失犯的构成要件构造及其适用。
227、犯罪的犯罪学分类。
228、反倾销及反补贴法研究。
229、论“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230、论公司资本原则。
231、行为后法律变更的法律适用问题。
232、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233、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234、罪刑法定原则在实践中的得与失。
235、文化教育改造罪犯制度的思考。
236、论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237、论中国法学教育制度(或论中国法学教育制度利与弊))。
238、选取性执法研究。
239、业主委员会制度研究。
240、论刑法中的人身危险性。
241、网络犯罪研究。
242、论执法权。
243、贿赂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
244、商业秘密在网络环境下的法律保护。
245、暴力犯罪的特点,原因与防治对策。
246、中国官民矛盾对法律实施的影响。
247、论不作为。
248、论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249、论保护妇女儿童利益原则。
250、论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立法的缺失成因及其完善。
251、城市犯罪的特点与控制。
252、暴力犯罪的原因与对策。
253、犯罪学在我国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254、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关系的新解读。
255、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
256、论网络虚假信息的刑法规制。
257、试论清末的商事立法。
258、林权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59、论动产的善意取得。
260、被害人承诺法律问题研究。
261、论中国法治化进程中的国家法。
262、论公民知情权。
263、共犯与身份问题研究。
264、论死缓。
265、法治礼貌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与融合。
266、论财产法律地位的继承。
267、论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性质及其法律确认与保护。
268、片面共犯若干问题思考。
269、从国家预算的分配看农民权利的保障。
270、联合国与国际法基本原则。
271、见义勇为事件的法理学分析。
272、刑罚的预防犯罪价值。
273、热点案件或事件的法理学分析。
274、论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
275、“不认为是犯罪”司法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276、风险社会与公民安全权研究。
277、论主犯/从犯/胁从犯。
278、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
279、试论法律人的担当。
280、法科学生的就业状况与培养目标选取。
281、量刑情节适用的若干问题研究。
282、我国现阶段犯罪现象的规律与特点。
283、司法独立如何应对媒体审判――民意与司法关系再反思。
284、风险社会与国家安全研究。
285、家庭教育缺陷与犯罪。
286、论“安乐死”
287、集资诈骗罪研究。
288、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代含义或实现方式等)。
289、信访制度在中国法治中的价值定位。
290、中南法学在中部发挥影响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291、论我国刑法中的缓刑/自首/立功/假释/累犯。
292、大陆法系亲权制度与英美法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制度之比较。
293、儒家法律思想评述。
294、股权转让问题研究。
295、计算机网络与言论自由。
296、试论相邻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原则。
297、犯罪人的犯罪学分类。
298、论刑事职责年龄中的几个问题。
299、独立董事比较研究。
300、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301、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对策。
302、论中国法律解释制度。
303、论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
304、犯罪统计的价值评断。
305、女性主义法学问题研究。
306、论片面共犯。
307、论“公平原则”
308、共犯的停止形态研究。
309、论国际法上的'人权问题。
310、论组织犯/实行犯/帮忙犯/教唆犯。
311、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
312、论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
313、论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
314、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
315、公司董事职责制度研究。
316、国家战争权的演进。
317、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法治问题研究。
318、数额犯中“数额”概念的展开。
319、当代中国“扫黄打非”政策的法理学分析。
320、对不良企业的法律救助。
321、暴力犯罪的原因与对策。
322、农村土地制度的法社会学研究。
323、社会学家的(某一)法律思想研究(如涂尔干韦伯马克思等)。
324、女性犯罪的原因与对策。
325、追诉时效若干问题研究。
326、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327、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可行性研究。
328、试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
329、论法益侵害说与规范违反说之争。
330、关于刑法情节显著轻微规定的思考。
331、作为法律的文学:从某部文学作品展开(如论语毛选老三篇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332、论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的异同。
333、论共同过失犯罪。
334、实行过限问题研究。
335、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论。
336、论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337、论某某罪与某某罪的界限。
338、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39、制度缺陷在中国社会腐败中的表现。
340、试析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机制及立法完善。
341、我国犯罪成立理论的体系性特点及其缺陷。
342、ngo组织在中国发展的制度空间。
343、犯罪概念的犯罪学分析。
344、未成年人刑事职责年龄及其制裁的新理念。
345、刑法中的危险及其决定:从未遂犯和不能犯的区别出发。
346、我国刑法溯及力若干问题研究。
347、论犯罪结果(或危害结果)/犯罪(或行为)对象。
348、强制性环境对犯罪人人格特征的影响。
349、苏力《认真对待人治》一文的得失评析。
350、论农村土地所有权行使中的民主问题。
351、罪刑法定原则与刑事司法。
352、主权理论的历史演进。
353、论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354、身份犯研究。
355、论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分类的完善。
356、农村犯罪的特点与控制。
357、商业秘密诉讼中的举证职责研究。
358、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与控制。
359、论财产法律地位的继承。
360、外层空间探索和利用中的若干问题。
361、论国际私法法典化进。
362、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问题研究。
363、公司高官勤勉易于研究。
364、论代位继承的性质和特点。
365、国际环境法研究。
366、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浅析。
367、将未成年人职责规则扩大适用于青年人。
368、试论公司解散中的法律职责。
369、信访制度的法社会学研究。
370、论刑种的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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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九
20**10月8日,温家宝总理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七次101领导人会议上建议,从20**中国每年都在广西南宁举行-东盟博览会-东盟博览会是由中国和东盟10国共同主办的综合性国际博览会。它具有规格高、国际性强、综合性强、特色突出、市场大、商机多六大特点。举办博览会的目的是促进中国-建设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国-东盟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中国与东盟的友好、合作和发展。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是中国新时期外交工作的重点,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善待邻居,以邻居为伴侣的具体体现;是中国政府全面深化中国与东盟国家面向和平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措施;加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过程中采取的具体步骤。它对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和贸易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世博会主办地广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现在从三个方面分析自由贸易区如何改善广西的经济增长。
对广西来说,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重要目的是促进广西的对外开放。通过每年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可以吸引大量优质的、高科技的、种类繁多的中国和东盟各国的商品物资、技术设备到南宁展销,吸引大批高层次的中国和东盟各国政府官员、商会代表、企业家到南宁来进行经贸洽谈,众多的专家学者也会到南宁来举办论坛,还有各国媒体记者也将云集南宁进行采访报道。他们会带来大量的投资项目,带来大量的经贸信息,在广西贸易、投资和旅游,并大量宣传推介广西,提高广西在海外的知名度。所有这些,都将进一步扩大广西的对外开放。
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盛况空前,成效显著:一是参会人员方面,有3位总理、3位副总理、130多位中外副部级以上贵宾以及各主要协会负责人、大企业总裁、投资商、采购商、专家学者共5000人出席开幕式。在博览会期间,共接待国内外参展商、采购商1.8万人(境外参展商4000多人)、海内外观众35万人次。二是参展企业和产品方面,共有1505家企业参展,其中东盟10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参展企业516家,占参展企业总数的34.2%,共使用展位757个,占展位总数的30.2%。参展企业中,有世界500强企业19家,具有一定影响的品牌企业164家。参展产品涉及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信息、汽车及配件、五金矿产、建筑材料、农产品、医药保健、化工原料、轻工工艺、服装纺织等11个行业,共210类。三是商品贸易方面,截至20**年11月6日,交易总额累计达到10.34亿美元。其中出口8.26亿美元,进口1.23亿美元;国内贸易0.85亿美元。四是投资引资方面,共举办投资、引资项目推介会26场,签约项目合同金额1000亿元。其中,涉外项目129项,合同投资总额49.68亿美元(含中国对外投资项目46项,投资总额4.93亿美元);国内合作项目102项,合同投资总额485.4亿元。五是服务贸易方面,首届博览会以旅游服务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交易为切入点,培育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新的增长点。旅游专题区中各国以生动的图片、实物、多媒体等形式推介本国的旅游资源,寻求旅游合作;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展有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领域的300多个项目参展,吸引了众多中小型企业代表和国内外投资机构。
在首届博览会上,广西商品成交额达1.54亿美元,占博览会商品成交额总和的14.2%,在各代表团中排第三位。按交易类别分,出口额0.85亿美元,占广西成交额的55.3%;进口额0.26亿美元,占16.9%;国内贸易额0.43亿美元,占27.8%。广西还与30多家国内外企业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
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举办,对加速南宁的发展,促进南宁与国内外的联系,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南宁市在博览会期间,共签订内外资项目72项,涉及金额282亿元,签订合同达151亿元,签订合同的外资达10亿美元。共签约贸易额达110亿元,其中出口贸易合同涉及金额达800万美元。据有关调查,首届博览会吸引了众多海内外宾客、商贾和游客,八方宾客云集南宁。博览会期间人员流量日均增0.81万人。货物流量日均增1万吨。住宿人数日均增1.2倍,平均入住率提高到65%。客房收入和餐饮收入大幅度增长,日均分别增加了116.56万元和50.3万元。市内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运载人次数分别增长15.8%和22%。商品零售额日平均增收237万元,增长42.5%。10大旅游景点日均增加游客2.06万人,增长1.2倍;日平均营业收入21.44万元,增加了18.23万元,增长5.68倍。初步估算,博览会的召开使南宁市的7个相关行业直接增加了约5000万元的收入。
20**年,广西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突出抓好粮食生产。粮食种植面积比上年增加1.46万公顷,尽管遭受严重的干旱和洪涝灾害,粮食总产量仍达到1475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种植业优势产品区域布局调整使优势产品种植规模不断扩大,生产区域相对集中。
水产畜牧业保持较快增长,水产畜牧业产值达到597亿元,比上年增长7.4%,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6.2%。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步推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逐步壮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产业化经济组织带动农户增收的能力明显提高。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完成水库除险加固74座,渠道防渗825公里,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5.2万公顷,修建和改造农村道路3500公里,新建沼气池35万座,沼气入户率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全自治区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1294.53亿元,比上年增长6.3%。
工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得到增强。突出抓好优势产业和强优企业的技术改造,全年完成技改投资199亿元。制糖、冶金、汽车、电力等优势产业所创造的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6.8%,所创造的利润总额占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的75.1%,优势产业对工业增长的支撑力增强。强优企业发展壮大。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广西电网公司、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3家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品销售收入均超过100亿元,另有3家企业超过50亿元,3家企业超过30亿元。铝工业、林浆纸一体化产业、沿海重化工业等新优势产业培育取得进展。
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220.46亿元。国内旅游人数5517.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2.2%;入境旅游人数117.6万人次,增长74.4%;旅游总收入254.7亿元,增长23.1%。批发零售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邮电业、仓储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房地产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会展业、信息咨询业、卫生体育保健业等发展势头良好。
现开工。铁路建设一揽子计划开始实施。龙滩水电站、百色水利枢纽等在建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水任至南宁、黄沙河至全州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合山电厂改扩建工程、桂林海螺和平南鱼峰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玉柴公司3万台柴油机项目建成投产,平班水电站、乐滩水电站、北海和田东火电厂等项目实现部分投产。固定资产投资新增主要生产能力和设施:城市道路306公里,高速公路145公里,二级公路460公里,万吨级泊位3个,发电装机容量168万千瓦,钢年生产能力100万吨,水泥年生产能力316万吨,城市日供水能力42万吨。
对外开放取得重大突破。博览会商品贸易总额10.84亿美元;签订涉外合作项目129个,投资总额49.68亿美元;签订国内合作项目102个,投资总额485.4亿元。国内区域合作得到加强,广西、广东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双方共签订经贸合作项目105项,投资总额498.6亿元。“百企入桂”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大批外省、市民营企业、上市公司进入广西投资。对外贸易完成进出口总额42.88亿美元,其中进口18.93亿美元、出口23.96亿美元,分别增长54.8%和21.6%。旅游业方面,在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期间,广西接待游客总人数183.7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6.75亿元;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4.53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1091.3万美元。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的巨大推动作用下,广西一批盼望已久的重大项目于实现了开工建设,华银铝氧化铝一期工程经国家核准后全面开工,标志着广西在加快优势资源开发、发展特色产业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中国-东盟博览会一年一度举办,加强了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往来与交流,增进了中国与东盟各国人民之间友谊,促进了“睦邻、安邻、富邻”的发展,中国与东盟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不断发展改善。和平、稳定的国际性区域环境,对于作为边境地区的广西构建和谐社会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和平、稳定的国际关系,可以扩大广西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以促进广西边境贸易的发展和边境地区的生产,从而提高广西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
在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家级、国际性的条件要求下,广西各项政府管理和社会工作深入推进,跃上一个新台阶。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部门对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安全等各项工作,从服务国家级国际性盛会出发,高起点、高标准地去做好。与此同时,广西加强了对食品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促进食品安全。所有这些,都对广西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作用。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十
2、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的重大意义。
3、论我国宪法序言的价值。
4、宪法宣誓制度评析。
5、推进合宪性审查。
6、论道路自信。
7、论制度自信。
8、论德法兼修。
9、论法律人的自律与他律。
10、大法官蜕变为大贪官的警示。
11、论法律人的美德培养。
12、法律职业伦理建设的主要路径。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十一
法学教育需以服务于社会发展为其导向,以法律人才培养和法学研究成果为更好的社会秩序体系提供智识支持。新型工业化时代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标志性特征是信息技术在新一轮工业化中的关键作用,而人类社会信息底层结构的改变将引起法律、法律职业以及法学教育的转型。信息底层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有多少法律,法律有多复杂,法律的改变有多频繁,以及什么人有责任和知识上的能力就法律提供意见[1]。
法学院应研究和规划法律行业和法学教育的远景,至少思考以下两方面问题。首先,新型工业化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法学人才?近年来,我国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处于低迷状态,引发了法学教育界诸多思考,是不是我们法律相关职业的市场真的已经供大于求?还是我们培养的法学毕业生供不“应”求(此处“应”字作“回应”解,指我们向社会输出的法学毕业生难以回应社会发展对法律职业人能力的需求)。类似的问题在其他国家同样存在。有研究表明,目前世界各地的法学院都被批评,其录取的学生人数远远超过了法律职业所能录用的数量;研究者认为关注的重点并不在于法学院是否招生过度,而在于这些教育机构是否真正教了应该教的东西,在于法学院是否能够让法律学生对未来的法律市场做足充分准备[2]。
在新型工业化社会,具备以下两方面素质和潜力的法学人才在未来就业环境中会具有较强竞争力:一方面,能够应对信息社会给传统法律行业领域带来的挑战,对新环境下的新问题具有较强的应变和处理能力;另一方面,能够敏锐发现和及时把握新兴技术带来的机遇,使其为法律行业领域所要实现的核心价值(公正、平等、秩序、效率等)提供增量。据此,除了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和清晰的法学思维之外,法学毕业生在以下方面的能力会被强调:第一,实践能力,并非仅仅是传统42意义上的法律实务技能,而是包含着迅速感知并融入既有法律职业的新变化以及新兴法律行业领域的能力。
第二,创新能力,主要来源于其跨领域的知识结构。第三,持续学习能力,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正在以几何倍数急速增长,并且经常体现为学科的交叉,高等教育给予我们的知识储备很可能在毕业短短几年后便不再满足社会生存需要。我们不停歇地成为新的菜鸟[3]。所以,未来社会评价人才的标准并不仅仅关注其已经具备的知识体量,而是更为关注其持续吸收知识乃至创造新知识的能力。
所以,在相当意义上,学习方法的讲授比知识本体的讲授更为重要。其次,培养上述人才需要法学教育在哪些方面进行改革?相关改革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观察。宏观层面包括拓宽专业口径和相关资源的结构性调整。前者,比如近年来许多高校在尝试探索,而其法学院系也参与其中的大类招生和通识教育,又如通过学科融合助力复合型人才培养等。后者则涉及解构并重新整合教育资源,继而重构法学人才培养框架,包括科研与教学资源共享、院系之间资源共享、高校与实务部门资源共享等。微观层面涉及法学院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授课方式等具体环节。近年来,国外法学教育界兴起的对信息时代法学教育的若干探讨便主要集中于微观层面的具体改革研究。
二、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模式的理念基础与具体建构。
1、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模式的理念基础结合新型工业化时代的社会发展需求,我们认为,新型工业化时代的法学教育在办学理念上至少应当呈现出三方面特点:第一,战略性。当前社会面临转型,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学教育改革必须把握好战略大局,才能在转型的路口找对方向。具体来讲,便是需要紧密结合我国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主动服从国家和社会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战略需求,打造体现信息时代特征的新型、卓越法学教育模式,强化前瞻性、战略性科研与教学,致力于智库建设与法学教学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二,协同性。新型工业化时代的法学院应当生长于一个关注和强化协同创新的教育环境之中。这里,既包括与本校其他学科之间的资源协同,也包括与校外相关实务部门的资源协同。第三,务实性。法学院应注重学生实践素质的培养,社会转型时期的实践素质教育不止步于传统理解上有关专业实务技能的培养,而是除此之外至少包括两方面要求:一是具备宽广的视野,了解发展中的社会对法律从业者有哪些需求,进而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而不是将关注点仍放在过去、倒行着走进未来;二是落实于扎实的行动,锻炼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近年来,北航法学院在推进教育改革过程中,始终秉持上述理念为指引。
战略性上,谋求“全球视野、长效发展”,逐步形成了“法学知识扎实、实践素质突出、瞩目于服务国家建设新型工业化法治战略需求”的法学人才培养定位;协同性上,充分融合北航现代科技教育战略优势,全面拓展“空天信融合、理工文综合、产学研结合”的学科发展生态,助力学校构建学科协同发展的世界一流大学;务实性上,“尚德务实、求真拓新”是北航数十年遵循的办学理念,“德才兼备、知行合一”是北航师生共同践行的校训。具体到人才培养目标上,北航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学专业基础扎实、兼具工业和信息化知识背景、公益素质突出的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卓越法律人才。
具体体现为以下培养标准:第一,体现新型工业信息化法学教育特色,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了解领域前沿,具有交叉研究意识与能力;第二,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精神,公益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德才兼备;第三,专业基础扎实,思辨能力强,熟悉国情民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突出;第四,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能够参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2.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模式的具体建构在新型工业化时代,“与科技融合的法律教育”[4]已经从特色发展逐渐成为主流发展。依托独特的理工学科资源和浓郁的高科技氛围,北航法学院探索建立“标准化的常规培养”与“定制化的特色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培养具备新型工业化背景的“法学与科技产业结合”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1)课程体系结构性调整和教学方法改革经过“长城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大教学改革,北航法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经历了结构性调整,目前的课程体系包括大一阶段的通识教育和书院制培养、大二阶段开设大多数核心专业课程、特色化选修课安排在大三大四高年级阶段。借助学校推进完全学分制的一体化改革平台,北航法学院与其他学院建立课程融合、课程互选机制。
体现科技与法律融合的课程分落于低年级通识课和高年级选修课之中,相关通识课程比如“法律与科技”“全球工业信息化法治思维”“航空航天概论”等,旨在拓展视野和思路,了解领域前沿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同时在高年级选修课中保持并增加空天信法学特色课程的比重,例如航空法、外层空间法、知识产权法与专利检索、信息法、科技证据、建设工程法等选修课程;此外,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中航工业集团、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等实务部门联合开展实践类课程。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必需的学分中,以下方面体现出新型工业化法学教育的指向:第一,学生需修满各类通识课共23学分。全校所有学院都可以开设通识课程,包括科技文明、社会科学、人文素养、经典研读四大板块,全校学生均可选择,其中有若干与自然科学、信息革命等内容相关的课程。第二,学生需修完高等数学3学分、计算机基础2学分,培养与科技特色融合的基本条件和能力。第三,跨专业课程至少修满2学分,比如经济学原理、管理学原理等。第四,数据库使用2学分,课程名称是“法律研究与法律写作”,列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加以要求。在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北航法学院近年来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探索。一是“互联网+”背景下的教学信息化建设。具体教学实践包括课程中心、智慧教室等。
自2014年起,推行“全生命周期课程”管理模式,健全从课程申报、课程“上课”(满足开课条件,进入排课表)、课程评价到课程“下课”(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一整套管理实施方案。所有教师均需建设所教授课程的“课程中心”,课程全程在线化管理。二是在数据库之外,将教学软件平台引入实践类课程。例如法律实务综合模拟平台、法律诊所案件管理系统等,使学生通过软件平台上的电子案卷渐渐熟悉案件的电子化管理形态。国外若干法学院在课程中引入hotdpcs等软件系统,其立意与此相似[5]。一两种软件的学习并不能够使学生掌握未来法律工作中所可能面对的所有技术软件,但教学操作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时代意识,感知法律行业正在信息技术驱动下发生重要转型,对未来工作环境有所准备,而且某些基本使用方法的通用性,使得学生未来在工作中能更快上手。
与此同时,学生深度参与“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中两院联合开展的课题研究活动,为空天信行业实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平台。终身学习的政策导向与新型工业化社会发展下知识迭代和交叉增长速度激增的特点相契合,北航法学院通过为用人单位量身打造“定制培养”,助力空天信特色人才培养。(3)智库建设与教学改革联动跨领域协同培养需以师资团队、交叉科研成果等资源为基础,北航法学院通过智库建设平台将上述基础资源加以整合,科研先导、反哺教学、服务社会。目前,北航法学院拥有三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和战略智库,亦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等实务部门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培养创新型高端法学人才,共同建设中国司法建设高端智库、决策建议信息港。
以智库建设为依托,一方面,加强与校外相关实务部门的联合科研、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加强与本校计算机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学院、航天学院、飞行学院在课程、培养项目和师资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协同师资力量,建设跨学科交叉研究师资团队,聘任跨学科研究专家加盟本基地教学科研团队。联合科研成效通过课程、讲座、论坛(比如北航互联网法治论坛、北航建设工程法律与金融论坛等特色论坛)等多元载体具化到人才培养领域,学生深度融入课题研讨。在2015年教育部法硕评估中,分析北航法学院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去向结构,就业于航空、能源、工程、电信等国家战略行业法务领域的,占法硕就业总人数的41%,体现出本基地培养新型工业化时代复合型法律人才的特色和优势,并获得校外评审专家认同。
三、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改革的几点思考。
1、开放性的协同思路和战略规划布局早在2004年,我国便有法学教育专家指出,我们缺乏懂软件、懂网络、懂生物技术的法律人才,缺乏知识产权专家,更缺乏胜任法律全球化需要的人才;而有条件、有能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的法学院系和师资又相对偏少[6]。十多年之后的今天,状况并未从根本上获得改善,前文已表,法学就业率近年来持续走低,也许并不能够完全归咎于招生。伴随新型工业化社会发展脚步日益加快,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需求与学校培养力度不足的矛盾愈发突显。信息技术不可阻挡地加速崛起,“信息处理变得越来越像是水、电一样的公共基础资源”[7],这一切使得法律人对若干问题需要重新思考和定位。否则,可能我们是在把学生培养成二十世纪的法律职业人,而不是二十一世纪的法律职业人。我们认为伴随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到来,法学教育的出路在于“思变”,在于对法学教育体制进行结构性调整,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通过师资协同、课程资源协同等方式解决培养力度不足的问题,通过加大实践课程比重、加强校内外实质化联合培养等方式使学生了解当前的社会发展对法律行业的改变和人才需求。
2、以智库建设增效人才培养环境高校的科研与科研机构的科研之间较大不同在于前者以服务教育、引领教学、反哺教学为其重要目标之一。
北航法学院以服务国家战略为人才培养和学术科研的重要指针,致力于国家智库建设,且所建均为交叉学科综合性战略智库。智库建设使得跨领域师资协同、交叉科研引领下的研究型教学成为可能,智库部分研究成果通过多元渠道进入人才培养领域,使得基地培养的法律人才政治敏锐性强,视野开阔,紧跟前沿,并且更加注重知识的转化应用,智库建设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互动互生的协同发展路径日显成效。有研究者认为法学院有机会在信息时代承担起“知识中心”功能,具体方法是借鉴自然科学学科的实验室建设,有效地将科研、教学和实务融为一体,每一个具体的科研项目都既为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也创造新的知识,同时培养学生[8]。
这一理念与北航法学院近年来开展的智库建设不谋而合。3.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类型元素交叉自获批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以来,北航法学院一直结合时代发展要求和自身发展特色,在培养模式创新上进行新的尝试。我们探索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类型关键词“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加以元素交叉,亦即“做乘法”的思路,衍生出更为体现北航特色且更具有战略性、竞争力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新类型,即新型工业化时代下的“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复合+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至少体现于两方面:一是越来越多地倾向于选择具有复合型元素的实务部门作为实践教学合作单位,比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中航工业集团法务部、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等;二是所建交叉学科综合性战略智库的教学研究团队中不但有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也有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复合+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主要体现于与国际相关组织合作开展复合型人才培养。4.信息化元素体现于教学内容和形式北航法学院在教学内容和形式上均注意结合时代发展,融合工业信息化元素。
日新月异的科技变革至少已经影响了法学教育四十年,早期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lexis数据库使用,随后不断有科技创新并应用于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领域。曾经人们难以想象法律从业能力包括会使用计算机,也并不要求法学教育过程中把计算机作为教学工具,但现在已经难以想象法律从业者不会使用计算机。如果说,计算机只是法律人日常使用的一般工具,法律从业者的核心技能并未在实质上发生太大变化;那么,当前某些技术兴起所带来的新型工具(比如e-discovery,documentassembly,legalprojectmanagement,predictivecoding,aitools等)却预示着科技将开始实质性地影响法律人的从业类型、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进而对其在能力上提出了新要求。如果这些工具如预想那样在未来法律服务中占据主导地位,法学院便有责任帮助学生做好胜任未来工作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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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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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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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数据与行政监督。
11、地方政府在改善营商环境中的主角与功能。
12、地方税收竞争的法律规制。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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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论司法解释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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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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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美国非立法性规则与立法性规则的区分标准及其启示。
26、立法目的的历史性变革——从“立法治民”传统到“立法为民”原则的确立。
27、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局限。
28、论科学立法在地方立法中的实现。
29、识别与再识别: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与立法选择。
30、从中国民法典时代特色角度谈知识产权入典立法建议。
31、我国反恐刑法立法的“预防性”面向检视。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十六
一、现阶段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立法概况。
二、现有农业循环经济法律存在的问题。
(一)尚未制定专门法,农业循环经济法律缺乏系统性。
(二)法律规定宏观,现有农业循环经济法律可操作性差。
(三)公众参与不足,政府主体之外主体权力配置匮乏。
三、完善我国农业循环经济法律的对策。
(一)健全法律,制定适合国情的农业循环经济法律。
(二)细化规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法律落地实施。
(三)公众参与,多权利多手段激发各主体参与热情。
赋予公众在社会生态化管理中进行参与和决策的资格,明确农民、社会组织、经济主体依法参与农业循环经济事务的主体地位,畅通意见表达、技术服务、公益诉讼渠道,为公众参与权行使提供法制并据此享有和承担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1总之,农业循环经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1我们应立足本国国情,全面深刻剖析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现有法律不足,扬长避短,完善法律、细化规定、公众参与,努力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的法律支撑。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十七
2、论累积投票制度对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作用。
3、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
4、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5、试论公司资本比较研究。
6、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
7、试论少数股东权的法律保护。
8、试论公司法的价值。
9、公司法人民事权利本事研究。
10、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
11、论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方式问题的修改与完善。
12、试论一人公司。
13、完善我国公司法股东表决权制度研究。
14、试论公司法的理念及变迁。
15、公司法功能之比较研究。
16、董事勤勉义务比较研究。
17、试论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18、试论公司的社会职责。
19、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比较研究。
20、公司登记制度比较研究。
21、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比较研究。
22、股东资格问题研究。
23、公司治理模式比较研究。
24、试论公司债。
25、试论公司的发起人。
26、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
27、试论公司法中表决权排除制度。
28、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
29、我国公司法监事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30、公司担保行为效力因素分析——兼评《公司法》第十六条。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十八
2、主观预备合并之诉。
3、论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
4、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探究。
5、举证妨碍问题探讨。
6、民事诉讼自认制度探究。
7、论法官释明权。
8、既判力的作用及其正当化根据。
9、论法官强制调解的原因及对策。
10、论当事人处分权的程序保障。
11、连带债务诉讼研究。
12、民事诉讼中预决事实研究。
13、论强制反诉。
14、执行参与分配制度之探析。
15、论被执行人的变更和追加。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十九
2、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与防范机制研究。
3、论未成年人逮捕制度。
4、未成年人犯罪封存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5、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与矫治制度研究。
6、“留守型”未成年人犯罪社会预防机制研究。
7、大数据背景下保密权的刑法保护。
8、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问题研究。
9、侦查阶段律所会见权问题研究。
10、我国刑事辩护的困境与出路。
1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有效辩护。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二十
2.护理专业本科学生自我导向学习能力现状及相关因素分析
3.以学生为主体设计情景模拟教学病例的效果评价
4.糖尿病护理团队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5.案例分析法在低年资护士评判性思维能力培养中的应用
6.护理实习学生学习动机和师生关系的研究
7.以团队为基础的学习在内科护理学教学中的应用
8.护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心理品质的现状调查
9.专科护理小组管理的实践与成效
10.本科学历护士临床护理实践的内心感受及职业发展需求
11.护理本科生实习中期压力的现象学研究
12.急重症护理实践课情景模拟教学的设计与实施
13.临床护理教师胜任力模型的研究
14.176名护理本科生临床实习满意度现状及其影响因素
15.护理本科人才培养整体胜任力标准框架模型的构建
16.我国本科护理学专业教育标准构建的研究
17.情景模拟训练在低年资护士急救能力培训中的应用
18.护患合作型质量控制小组活动在提高头面颈部烧伤患者功能锻炼依从性中的作用
19.护理本科生时间管理倾向与一般自我效能感及焦虑的相关性研究
20.静脉输液护理技术分层次准入管理研究
21.护理专业大专女生情绪智力与心理弹性的相关性分析
22.护理人员分级管理中护理组长的设立与管理
23.护理大专生应对方式和心理健康对其评判性思维的影响
24.护理案例论坛对培养护生评判性思维能力的作用
25.国外叙事医学教育发展及其对护理学的启示
26.从文献回顾分析我国标准化病人教学的发展
27.本科护生学业自我效能感、成就动机与自主学习能力的关系
28.中国护理教育资源现状及发展趋势的研究
29.体验式教学在急危重症护理学中的应用
30.护理本科生人文素质教育的现状调查及改革实践
31.护理本科生评判性思维能力特征及相关因素的分析
32.picc专项技术规范管理的实践
33.静脉治疗护理学组在picc带管出院患者延续护理中的作用
34.护理实习生自主学习准备度及影响因素分析
35.临床护士护理伦理决策能力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
36.护理胜任力本位教育——概念及实践
37.临床专科护士胜任力的研究现状
38.护理本科生一般自我效能感与临床实践能力的相关因素研究
39.专科护士在护理专业中的'角色和地位
40.实习护生职业态度及相关因素调查分析
41.护理综合性实验教学中模拟临床情境演练的实践
42.中国与日本护理本科生评判性思维能力的比较
43.中美护理教育比较与思考
44.应用自我导向学习方法提高护理本科实习生的循证能力
45.临床学习环境对护理本科生专业能力发展的影响
46.高等护理专业学生职业态度及相关因素的调查
47.中美部分护理院校本科课程设置比较研究
48.采用行动学习法提升护生灾害应对能力的应用实践
49.美国疼痛治疗护士的职责与认证
50.强化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医院护士对患者疼痛的管理能力
51.护理人员应对家属要求不告知癌症患者病情的伦理思考及策略
52.中医医院初级职称护理人员中医护理培训大纲的构建
53.校院合作模式下急救护理校内实训教学改革的效果评价
54.糖尿病教育小组的设立及效果探讨
55.仿真模拟教学在内科护理综合实验中的应用
56.高职护理专业护生评判性思维的测量及相关因素分析
57.实习护生专业态度与临床能力的相关性研究
58.护理专业毕业生择业意向及影响因素的质性研究
59.我国护理专业课程设置改革的进展及未来趋势
60.护理本科生临床带教老师教学能力问卷的编制及信效度检测
61.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能力的相关分析
62.我院60名本科实习男护生压力源和压力水平的调查分析
63.专业生涯规划与专业成长
64.同辈支持小组缓解护理本科生实习压力的效果分析
65.网络探究式学习在基础护理学教学中的应用效果
66.中文版护理实习生自主学习准备度量表信效度研究
67.我国本科护理教育发展的概况、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68.不同学历护生对职业认知和情感态度的分析
69.对临床教师有效教学行为的调查
70.临床实习护生健康促进生活方式及相关因素的研究
71.中国医疗体制改革与高等护理教育发展策略的探讨
72.护理专业本科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概念和构成研究
73.护理青年专职教师双路径导师制临床实践模式的研究
74.高职护理专业院校合作人才培养方式的实践
75.产科病房护士评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
76.目标设置理论在护理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中的应用
77.格林模式促进高职护生职业防护知信行的效果研究
78.灾难护理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进展
79.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实习学生医护合作态度的调查研究
80.护理本科生实习前校内仿真实训的研究
81.“双师型”护理教师资格考评体系的研究进展
82.理论与实践交叉的培训模式用于icu专科护士培训
83.反思性学习对本科实习护生临床沟通能力影响的研究
84.护理综合实验教学的实践
85.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护理教学特色及启示
86.我院护理本科生科研能力系统性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施
87.对不同学习阶段护理本科生护理学基础课程学习需求的调查
88.护理本科生专业承诺现状及相关因素研究
89.护理本科生对临床学习环境认知与其实习表现相关分析
90.不同年级护理本科生基于问题的学习法体验评价
91.临床服务活动对护生沟通能力和专业认同感的影响
92.我国护理学博士研究生教育现状分析
93.运用问题为基础教学法对实习护生进行患者安全教育的实践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篇二十一
2、我国会计模式的现实选择研究
3、财务的本质、职能研究
4、经济环境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5、对我国现行财务报告的评价
6、对建立会计报表体系的探讨
7、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
8、关于成本核算若干问题的探讨
9、对降低产品成本途径问题的研究
10、关于标准成本与定额成本的探讨
11、间接费用分配计入产品成本的方法研究
12、对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认识和研究
13、试论成本的计算原则
14、对成本开支范围的再认识
20、实行成本控制,努力降低成本
21、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的探讨
22、如何确定资产价值的研究
23、论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
24、原始凭证失真及解决办法
25、对商品购进和销售入账时间的研究
26、关于企业的或有负债
27、对商品销售成本结转方法的探讨
28、关于股份制企业的账务处理
29、谈谈加速折旧的原理及其方法
30、浅谈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31、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主体界定及其方法探讨
32、股票股利及其会计处理
33、债务重组会计研究
34、非货币性交易会计研究
35、租赁会计研究
36、投资会计研究
37、试论人力资源会计
38、期货会计探讨
39、减值会计研究
40、试论成本决策在产品开发中的作用
41、经济订货批量分析在工业企业中的运用
42、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问题的研究
43、成本—销售量—利润相关分析
44、责任会计与经济责任制
45、对责任成本的认识
46、论制造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的区别和联系
47、浅谈目标成本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48、加强成本项目变动分析,降低产品成本
49、试述成本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50、论本、量、利分析法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51、试论责任会计制度的内容及其建立的必要性
52、浅谈差量分析法在生产决策中的应用
53、试论安全边际率分析法的`应用
54、机会成本在企业投资决策中的作用
55、试论现代管理会计理论体系
56、如何加强非商品流动资金的管理
57、企业财务结构比较分析
58、论资金利用效果的分析与考核
59、关于商业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率计算
60、试论企业亏损的内因分析与治理对策
61、对无形资产管理的探讨
62、试论货币时间价值在企业投资决策中的意义
63、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64、加速企业资金周转的途径与措施
65、遵循资金运动规律,加强企业财务管理
66、试论利润预测与计划
67、论筹资风险与对策
68、论无形资产投资预测与计划
69、财务管理的目标取向
70、财务管理的模式选择
71、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72、谈企业的风险投资管理
73、论企业资金紧缺问题
74、网络会计研究
75、会计电算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6、普及和推广会计电算化策略
77、强化内部控制系统审计,提高审计质量
78、论审计风险与审计责任
79、试论应收账款审计的要点与方法
80、降低注册会计师法律风险诌议
81、浅谈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82、关于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
83、新会计法实施后企业内部审计
101企业负债筹资风险的分析与防范
102企业长期投资决策中现金流量的识别
103成本管理观念的更新与成本控制新思路
104企业赊销活动财务管理对策
105财务目标的滚动控制和弹性控制
106浅谈企业筹资风险产生的根源
107浅论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成本会计重叠关系
108约束机制形成的理论探讨
109企业直接融资效率分析
110企业投资经营定位研究
111出资人与企业财务监控
112浅析折算风险对企业损益的影响
113债务重组中财务分析的应用
114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无形资产管理
115浅谈财务杠杆的应用
116试论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
117出资者和经营者的投资风险比较分析
118浅析企业财务管理的环境
119浅析上市公司的财务欺诈
120浅谈财务管理中如何体现谨慎性原则
121期权原理及其在企业投资决策中的应用
122企业失败的财务理由探索
123浅谈现金流量表如何反映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4财务管理的经营风险分析
125浅谈互连网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126浅谈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
127浅谈成本控制与财务管理目标
128人力培训的成本分析
129净利润与现金流量差异原因分析
130论电子商务时代的财务管理
131中小企业项目投资的决策分析
132对知识经济时代投资融资管理问题的思考
133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探讨
134营销财务分析
135浅议会计报表附注对于财务分析的影响
136企业兼并中的财务协同效应
137电子商务冲击企业现金管理
138电子商务对财务管理方式的影响
139集团公司的投资控制策略
140谈流动比率的局限性及其改进
141浅淡股票股利与股票分割
142浅淡企业股利政策
143浅议价值评估体系
144价值评估体系计算思考
145价值评估体系指标评价
146价值评估体系运用浅析
147负债结构的优化之道
148“市盈率”在投资中的价值分析
149风险投资价值评估的柔性分析
150企业购并的成本效应分析
151企业资产潜力分析
152高新技术企业成本管理特点分析
153论作业成本管理的核心价值
154应用权变法则处理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155建立预算资金行业财务管理中心及其模式探索
156浅论财务管理在提高投资效益中的作用
157浅析上市改组企业的并账与分账
158试论负债经营风险控制策略
159论控制的内涵、形式与会计学价值
160试论年金
161试析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法律性限制
162企业投资评价探索
三、审计部分
163探讨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发展过程的弊端
164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65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现状与审计对策浅析
166探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
168论网络审计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169试析我国国家审计的特点与发展趋势
170浅谈审计风险的综合控制
171政府审计机关如何应对挑战的探讨
172当前财政审计制度的缺陷及策略分析
173浅析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及其对策
174浅议审计人员辨别财务报表的不实
175浅谈审计判断绩效及其影响因素
176谈期后事项审核
177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制度基础审计的测试与评价浅析
178我国民间审计的现状与对策的分析
179如何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
180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控制系统研究
181审计风险及其控制研究
182独立审计责任研究
183独立审计民事责任研究
184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研究
185国有企业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评价方法研究
186审计风险的研究
187民间审计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188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探讨
189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研究
190论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191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及独立审计研究
192审计专业判断研究
193会计报表审计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
194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问题研究
195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
196舞弊性财务报告及其审计研究
197审计职业判断业绩评价
198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低透明度的独立审计研究
199论电子商务时代的网络审计
200审计风险管理模式及其分析
201合并会计报表审计初探
202证券市场上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探讨
四、会计电算化部分
203浅谈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
204会计电算化报表子系统的现状及问题
205普及会计电算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206中小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原则研究
207会计电算化犯罪的防治研究
208解决网络会计电算化安全问题的对策
209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质量控制研究
210会计信息系统的成本控制初探
211协调会计信息系统中各模块之间关系的研究
212如何实现存货系统中数量控制与成本控制的协调
213关于账套初始化的研究
214硬件发展对会计电算化的促进研究
215企业规模与会计电算化研究
216erp与会计电算化
217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研究
218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分析
219浅谈知识经济与会计电算化人员培训
220企业会计电算化验收程序研究
221会计电算化账务处理制度分析
222谈会计电算化培训目标和效果的统一
223浅议会计电算化的内部控制制度
224会计核算电算化与会计管理电算化之比较
225科技发展对会计电算化促进探索
226浅谈商业性会计软件
227手工会计与会计信息系统之比较
228企业会计电算化审计中的问题及对策
229制约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原因及对策
230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岗位设置问题分析
231浅析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实践的影响
232试论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方向
233会计电算化系统中设置常用摘要研究
234浅谈企业实行会计电算化的风险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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