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涉及非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在起草合同时应注重平衡双方的权益,确保双方公平交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一
违约责任条款作为合同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能够很好的'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一旦合同一方出现违约情形合同另一方便可以依据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来主张权利。
此外对于在某些合同当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看似很合理如“供货方逾期交货则按货款总额每日2%扣除违约金”但在后面一条紧跟着“供货方延期交货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我方并处以合同金额5%赔偿”。这两个违约责任条款其实有所冲突法院在认定违约方承担的赔偿限额可能就以后者为准了。假如没有第二个条款合同约定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条款仅第一个这样是否合理呢?笔者认为这样依旧不合理因为一旦卖方逾期交货买方需要积极、及时的主张权利毕竟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慢步”的人法院在对违约金数额上有所调整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而实际损失又需要当事人提交证据加以证明。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如何约定较为合适笔者建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再约定一条“若卖方逾期交货满x日一般在一周左右则双方合同解除同时卖方需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这样当事人可以较好的解决卖方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二
房屋租赁、土地租赁、设备租赁等等双方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只有签订了租赁合同,彼此之间的租赁行为才能够受到约束。在合同里面必须要有违约的条款,双方才会履行好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欢迎大家参考。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
元。
违约金条款可与相关的如数量条款、质量责任条款、付款条款、迟延交付责任条款一并约定。违约金条款一般约定为:甲方应当……,未……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示例如下:
乙方迟延10日交付货物,或不符合第五款第四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
元。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违约一方大可不必理会,法院对此也是不会支持的。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三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鉴于:
1、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乙方购买__________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应于______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______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______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元,于______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四
甲方因工作需要,决定选派乙方参加______专业技术培训,为确保乙方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甲方工作,根据《_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赴______(地点)参加由______机构组织的______专业技术培训,培训时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培训机构和专业接受培训,不得任意变更。
三、培训费用支付。培训学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可由甲方先行支付。
四、乙方通过培训后,未取得合格成绩者,培训费用由乙方个人进行全部承担。
五、乙方培训后至少为甲方服务__年,若乙方违反劳动合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培训后为甲方的服务期限不满,乙方需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总额*未服满服务期/约定服务期。
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培训之学费、办理相关证件费用、培训期间所发生的住宿、膳食、交通等费用;乙方脱产培训时单位支付的工资和奖金,也是培训费用的组成部分。
六、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方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凡因违规违纪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培训后应及时返回并向甲方报到,并应整理出一套完整的学习资料及时交于甲方,不得截留。
八、乙方在接受培训后需将所学用于实践工作,为甲方创造相关效益,并按照甲方要求承担甲方相应的内部培训工作。
九、乙方无逾期不归和受训期从事超越学习范围的业余活动行为,无擅自更改培训方向与内容等行为,圆满完成学业,在向公司行政报到后一周内,甲方予以报销除学费外的交通费、书杂费、住宿费等其它因参加培训乙方垫付的费用。
十、乙方多次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其服务期在前次服务期满后之日,后一次计算开始计算。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和文件、惯例为准。如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司法程序在甲方所在地解决。
十二、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五
律师解答:
你没有按照合同所说的,提前十五天通知房东,当然需要续交十五天房租,这些是从押金里扣除的。
另外再看看你手里的合同,尽量找些对你有利的条款出来。说实话,对房东而言,你没有提前十五天通知到,给他造成的损失可不止是十五天的房租。违约的10%,也会从押金里扣除。不过,你可以尽量争取跟房东和平终止合同,找出一个好的对策来。
很多情况下,合同在签署的时候没有特别注意,等事情临头的时候才发现对自己不利的地方太多了。签署的时候,一定注意了!
二、出租人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因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给承租人造成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出租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价款。若因价款不能支付或支付不及时造成租赁物不能交货或延期交货,出租人又不能提供与买卖合同约定相符的租赁物,对违约做出补救措施,承租人有权拒收租赁物或终止融资租赁合同,或对延迟交货合同约定提出赔偿请求。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出租人把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融资租赁合同对第三人仍然有效。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条)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合同执行完毕,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的,应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手续;若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应及时接受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
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收取租赁保证金或接受其他形式担保的,在合同履行完毕时,出租人应将抵扣租金后剩余的租赁保证金返还承租人,或解除担保。
三、承租人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这个义务是承租人最基本的义务,而且应当是绝对支付租金的义务。出租人一旦按照承租人对租赁物和出卖人的选择及确认的条件向出卖人支付了货款,它就完成了对承租人承担的最主要的责任,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付租金。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十二条第六款也明确规定“承租人不应因为不交货、交货延迟或交货不符而享有对出租人的其他请求权,除非这些是由出租人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的”,“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九条)不足部分,出租人可以以债权人身份向承租人追偿。
承租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接受并检验租赁物,“承租人享有与领受租赁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但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无权终止撤消买卖合同。因承租人未及时行使接受租赁物的义务造成的损失,出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承租人按融资租赁约定占有和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有租赁物转让、抵押、拍卖等侵害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当致使租赁物灭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保险而未投保的,承租人应就应保未保而未能获得的赔偿额负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足抵偿应付租金额的,出租人有权追偿。超出部分,承租人可请求返还。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拆改租赁物,并因此给出租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承租人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出租人不负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赔偿损失。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承租人有义务并在向法院申明的同时妥善保管租赁物,并及时通知出租人。
承租人应承担占有使用租赁物而负担的义务。如关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除非国家法律法规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推荐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打印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模板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免费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六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第五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三条: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七
合同法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弱者利益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同条款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双方的和义务,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条款欺负对方。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类条款予以说明。
(2)在合同中规定,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具有合同法第52、53条规定的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如果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从保护弱者出发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非格式条款一般是在格式条款外另行商定的条款,或对原来的格式条款重新协商修改的条款,是当事人的特别,如果与格式条款不一致,当然采用非格式条款。
延伸阅读:
关于格式条款争议的处理。
1.采用格式条款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如果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八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科学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门卫、巡逻、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甲方责任。
1、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防盗、防暴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报告即使答复和改进。
2、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政策制度执行。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服费。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居住设施。
第三条、乙方职责。
2、选派的保安必须经过正规的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员简档案。
3、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4、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并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5、乙方指派结合学校的管理及领导,安排好保安员的执勤岗点和作息时间。
6、保安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守护目标的防火、防盗、防暴及巡逻,负责校内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车辆畅通,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发生在执勤区域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第四条、保安服费的支付方式。
1、甲方直接为乙方提供住宿。
2、在第四条第一款的基础上,甲方必须每月把保安服务费按月全部付给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人每月合计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有效:有效期限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的共资。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未尽事宜应相互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九
某公司与一建筑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某公司提供机械设备给建筑公司使用,某公司应在9月20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建筑公司指定地点,建筑公司应支付某公司设备进场费、拆卸、安装、运输费等费用共计1万元,设备租赁费用为每月3万元,经安装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费用计算截至到某公司收到建筑公司要求归还设备的书面通知为止,且以建筑公司与施工方签订的开停工单为准,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还约定,建筑公司逾期缴纳租金,应当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建筑公司逾期不支付租赁费用超过20天,某公司有权停止设备运转,建筑公司逾期支付租金超过50天,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自行收回设备,并要求建筑公司另外支付与月租金相同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不足一个月的租赁费用按照每月28天折算。
某公司起诉称,自己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但建筑公司尚欠**万元租赁费未付,且超过合同约定的50天,还应支付违约金一个月租金,请求判令建筑公司给付租赁费11万元、相应违约金,承担本案诉讼费。
建筑公司应诉称,己方已在设备使用结束后及时向某公司发出结算通知,某公司提交的证据亦表明其已经收到通知,因此,己方不存在违约,某公司如对结算金额有异议,应该先行结算并可对结算后的争议部分提出主张,但某公司拒绝结算,因此逾期结算的责任应该由其承担,己方并不违约。请求判定己方并无违约行为,驳回某公司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根据法院审理,经历一审及二审后,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
某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照《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约定,租赁费应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而在本案中,双方是否结算并非建筑公司支付租赁费之前提条件,建筑公司至今尚欠某公司租赁费****元尚未支付,其未能依照上述约定及时向利亚达公司支付租赁费,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判决建筑公司给付某公司租赁费****元;
解析:
违约责任只能产生于有效合同。有效合同使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能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能为法律所承认与保障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无效、未成立,或被撤销,则合同当事人预先约定的权利义务并未为法律确认与保护,则在此情形下,当事人违反尚未产生履行效力的合同,并不构成违约。因此,合同是否有效是法院判决首先要确认的法律关系。在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再确认合同是否约定违约条款,双方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合同已经约定,建筑公司支付上一月租金的义务要在每月10日前履行,在此,双方并未针对租金的实际履行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尤其是建筑公司在诉讼中主张的“结算”行为更无体现。因此,建筑公司擅自添加“结算”过程即是要单方面修改合同,在对方不接受的情况下,此修改行为无效,不能作为约束合同双方的有效条款。某公司完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建筑公司适时支付租金。
由此可见,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主体要充分考虑租赁物、租赁期间、租赁场地、工程变化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合同中涉及的各个要素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划和协商,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体现法律公平性的要求。
本案中,合同对于违约金的约定出现了两种情况,某公司要求的违约金数额是依据“与月租金相同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这一条款;以此计算的违约金数额较大。而建筑公司请求依据“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来计算违约金,这属于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的情形。法院最后酌情判定依照双方在合同中达成的另一合意,即“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来计算违约金,以较少的`比例支持了违约金的支付。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十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
一、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合同解除导致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故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等形式的民事责任。对当事人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主张,不应支持。
二、而《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容易让人对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是否仍然适用产生疑惑,下面介绍实践中,这方面的判定规则:
(一)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层面。
无一不明确了合同解除的同时,非违约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主张违约金责任。
(二)在司法政策性文件层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xx〕40号)第8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而《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可以看出,该指导意见肯定了违约金条款属于“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且不因合同解除而失效。
(三)在司法解释层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据此,违约金条款和合同的解除可以并存。
违约金条款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以下的三种合同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其中,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因合同的履行等发生争议时,可选择仲裁或起诉来解决合同纠纷。由上述情形看来,违约金条款不属于以上所列举的三种合同条款。
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依附于合同约定而存在,先有合同约定,若违反此约定才能适用本条款向违约一方要求违约金的给付。现在合同约定“无效”了,则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也自始无效,根据本条款应给付违约金的行为失去了约定支撑,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合同或另外订立的有关争议解决方法的约定向仲裁委或法院提交合同纠纷解决申请。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那么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无论是一方还是双方因该合同取得了财产,实际取得财产的一方都负有返还的义务。无法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则应当折价给予补偿。如果造成对方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存在过错,则按照双方过错的程度和性质,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凡事都存在例外。基于尊重意思表示自由的原则,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合同无效时违约金条款仍然有效”的条款,那么即使合同无效了,违约金条款仍然有效。小编认为,这一点值得我们注意,必要时于合同约定中加入此条款,短短的几句,所带来的影响不可小嘘,可以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增加“合同无效”时另一种补救方法。
对工程合同中的违约条款的设定,要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内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收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是没有固定的可以直接套用的表述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甚至确定具体数额,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免责条款限制和免除当事人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责任。
但是,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并不是说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任的,不发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的`效力,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规定违约责任,违约方也须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因此,您既然约定了违约金,就应该在赔偿损失的基础上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您的违约金约定的过高的话,可以请求适当的减少。
而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我们理解,上述规定针对的是合同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情况。亦即合同未约定损失赔偿金计算方法时,违约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范围。而我们也了解到,除了法定损失赔偿金外,法律亦允许当事人对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进行约定,即约定损失赔偿金,具体见《合同法》第114条。目前的问题是,在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赔偿金计算方法的情况下,如果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了约定赔偿金,应如何处理?守约方是否可以要求提高?对此,相关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我们理解,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包括赔偿金上限),按照约定优先的原则,守约方有权主张的赔偿金数额将难以突破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出的赔偿金数额或赔偿金上限(如前文示例条款中的合同总额)。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较低,导致不足以覆盖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时,守约方要求增加赔偿的部分也将难以突破约定的损失赔偿金或损失赔偿金上限(如有)。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
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是不用进行约定的,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都要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争议,除非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即排除法院对其争议的管辖。但是,如果仲裁裁决有问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可以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以选择在外国进行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解决他们的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可以选择选用中国的法律、港澳地区的法律或者外国的法律。但法律对有些涉外合同法律的适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解决争议的方法的选择对于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应该慎重对待。但要选择解决争议的方法比如选择仲裁,是选择哪一个仲裁机构要规定得具体、清楚,不能笼统规定“采用仲裁解决”。否则,将无法确定仲裁协议条款的效力。
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履行违约赔偿责任。在合同法实务中,确定合同违约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
并不是所有的违约都需要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免责事由包括: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
(1)不可抗力条款,可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3)不可抗力条款具有强制性,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违约金条款可与相关的如数量条款、质量责任条款、付款条款、迟延交付责任条款一并约定。违约金条款一般约定为:甲方应当……,未……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示例如下:
乙方迟延10日交付货物,或不符合第五款第四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十一
在违约责任条款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赔偿金的数额及其计算方法,可以约定什么性质的违约行为承担什么性质的违约责任,也可以概括约定各类违约责任承担的条件。当事人还可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和要求,就不可抗力和免责事由等事项作出约定。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有下述损害赔偿责任。
(1)因委托人指示不当致使受托人受损失,委托人在受托人之外另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 事务并由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委托事务未完成或合同未到期委托人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关系并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3)委托人自身没有过错,受托人所受损害是由第三人的加害行为造成的,若加害的第三人不明,或无资力、或无过失而不能或不应负赔偿责任时,受托人只能请求委托人予以赔偿。
(4)在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为二人以上时,如合同中无特别约定,各个委托人应对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1)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受托人赔偿损失。
(2)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受托人赔偿损失。
(3)受托人超越受托权限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受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受托人若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时,则可免除责任。
(4)在委托事务未完成或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受托人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关系并由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外,受托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5)因委托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而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尚未承受委托事务时,受托人不应结束受托事务的处理,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6)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为二人以上时,如合同中无特别约定,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十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违约金条款可与相关的如数量条款、质量责任条款、付款条款、迟延交付责任条款一并约定。违约金条款一般约定为:甲方应当……,未……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示例如下:
乙方迟延10日交付货物,或不符合第五款第四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十三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买卖双方根据《xxx合同法》、《xxx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协商一致签订本销售合同。
二、本次支付:全款()定金()订货时交付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元。
三、双方约定送货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双方约定送货地点为:。
五、买方中途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卖方中途解除合同,定金双倍返还。
六、合同中已标明的瑕疵处理品、一次性处理品、玻璃制品、易碎品不在三包范围。
七、本合同签订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八、备注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十四
16.4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
承包人发生第16.3款[承包人严重违约]违约情形,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按照第17.3款[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处理。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它违约情形,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承包人应承担违约所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造成的其他损失。
16.5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6.6继续履行。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十五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十六
(3)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
(4)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金额;
(5)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
(6)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日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金额。
发包人应按本项约定支付上述金额并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担保,但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应偿还给发包人的各项金额。
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7.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
(1)合同解除后,监理人按第4.4款[确定 ]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的价值,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十七
甲、乙双方根据《xxx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见附图),常住户口人(其中应安置人),由甲方依据确认。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征地费用包括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xxx《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年月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建设单位(签章)乡(镇)村(签章)。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十八
在a公司已经完成自己的合同义务,且孙某已经接受并清点无误后,对于孙某来说,按期支付剩余款项系其法定的合同义务。然而孙某始终不履行,在法律上来说属于违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条链接。
《xxx合同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十九
发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它违约情形,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未能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以决定:
(1)降低施工速度或暂停施工,或者。
(2)根据第18条[索赔]的规定,发出索赔通知书,或者。
(3)根据第19条[争议的解决],将该事项作为争议进行解决。
16.3承包人严重违约。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下列情况,属于承包人违约:
(4)未能遵守第3.6款[分包]的规定,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二十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7.1当事人约定终止。
本合同订立后,因为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使得合同履行变得不必要或者不可能时,经合同当事人协商可以终止合同。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时,应就已完工程的计量、验收、估价、支付及撤离现场等善后事宜达成补充协议。
17.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下列金额,承包人应在此期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要求支付下列金额的有关资料和凭证:
(1)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二十一
1、2010合同:出国培训1年,为公司工作15年。
2、当时领导口头承诺国外工作3年(含学习1年)。
3、现在公司书面合同中要求国外工作8年。
分析:
1、当时培训合同签订了,说明整体工作时间,有没有明确国内国外工作的时间?
2、领导的口头承诺你能不能找到其他的证人或资料。
3、就你目前的情况看,如果当时你们已经是单位的员工,现在根据培训协议变更劳动合同,你们不同意变更条款签劳动合同,你应该要承担违约金的,因为你毕竟签订了培训合同。
4、你们2010年签订的培训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的,如果赔偿,你们对此条款可提出异议。
(2)xxx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但是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培训费的具体构成,本条明确了培训费用包括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这样,本条就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了,这里需注意培训费用里面不应当包括培训期间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
你们出国培训,涉及的费用比较大,建议你到劳动行政部门或专业法律机构将政策咨询透彻。
培训合同违约条款篇二十二
有签定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需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
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的支付额度。
企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的界定也有明确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或假设推测。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四、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支付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服务期内如果是员工本人提出解决劳动合同,那么要主动承担违约金。但是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服务期约束,不需要支付任何违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8672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