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工作总结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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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工作总结大全(16篇)
时间:2023-11-07 02:29:15     小编:紫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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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一

(一)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政府干部、单位负责人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开展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增强了政府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正确使用和管理扶贫资金的认识,为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奠定了基础。成立xx镇财政专项扶贫及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出台《xx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制定扶贫项目立项申报、审核审批、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项目资金报账流程图,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

(二)规范资金管理。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体制。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镇财政报账制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财政专项扶贫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确保了资金安全,提高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阳光操作,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镇扶贫办、项目办及镇直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实施期限、预期效益、施工单位及责任人等信息在镇公开栏和《xx先锋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

(三)强化项目监管。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实施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位”制度,推进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县级审批的运作模式。坚持扶贫项目资金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和公告公示制,确保项目资金公开透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坚持工程招投标制和扶贫物资政府采购制,确保程序规范、合法。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制和绩效评价制,对工程类项目建设进行竣工验收和评估,验收评价合格后,方可报账拨付资金。对补助到户、到人资金,严格按照“户申请、村审核、镇审批”的管理模式,补助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发放到户。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县制定的《扶贫项目档案管理规范》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确保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

(四)严格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下达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在镇、村公开栏和《xx先锋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落实包村干部扶贫资金监管职责,发挥包村干部就近就地监督作用。加强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及时纠正。积极构建扶贫、财政、纪委监督检查防线,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全年镇政府共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6次,有效地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了扶贫资金的规范管理、安全运行。

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二

(一)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2020年,我镇依据扶贫规划,瞄准贫困村和重点贫困人口,投入财政扶贫及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92.25万元,用于贫困村道路、农田水利、生态环境、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改善了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促进了贫困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贫困人口收入不断增加。通过实施产业奖补、就业奖补、公益性岗位等补助政策,激发了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提高了他们创业、就业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增加了贫困户收入。据统计,贫困户户均增收3000元,全镇581户,1385人实现脱贫目标。

(三)贫困人口素质得到提高。通过实施“雨露计划”、技能脱贫等项目,提高了贫困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强了他们创业就业的致富能力,实现了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扶贫效果。

(四)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提高了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实现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平、公正。同时,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了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五)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夯实了贫困村发展基础,改善了贫困村村容村貌,加快了贫困村各项事业发展,增强了广大农民之间相互帮助共同发展意识,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三

201x年全乡扶贫项目即七项,分别是1、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95万元,2、畅通工程131.76万元,3、大别山水环境治理68万元,4、救灾应急资金30万元,5、水毁耕地复垦80.31万元,6、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83.03万元,7、花园河堤、金店河堤50万元,共计738.1万元。经排查整改上述项目依据批复文件均已制定了扶贫项目清单,达到了项目完整、内容准确,清单含有项目名称、批准文号、实施地点、投标单位、中标价格等内容。其中畅通工程项结余9.82万元,报县交通局报批用开2020年的畅通工程项目。无擅自变更和调整项目现象。该年度的项目资金支付率达100%。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无虚报、骗取、截留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安排到户的扶贫项目有三项,即1、特色产业扶贫资金75万元,2、脱贫奖励资金10.4万元,3、危房改造139万元,到户扶贫资金档案有贫困户申请、资金兑付网上公示,村两委申报意见,乡政府审核结果。

2020年全乡扶贫项目共六类,分别是1、猪舍88万元,2、农村道路畅通工程204.52万元,3、安全引水33.17万元,4、八小水利324.5万元,5、生态环境治理32万元,6、2020年2个贫困村第三批基础设施245万元,共计927.19万元。经排查整改上述项目依据批复文件均已制定了扶贫项目清单,达到了项目完整、内容准确,清单含有项目名称、批准文号、实施地点、投标单位、中标价格等内容。截止9月底支付率91.6%,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无虚报、骗取、截留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无虚报、骗取、截留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安排到户扶贫项目5项,即:1、特色产业资金72.1万元,2、家庭农场6万元,3、就业补助项目15万元,4、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计划36万元(实收30万元),5、危房改造64万元。安排到户扶贫资金支付率100%。到户扶贫资金档案有贫困户申请、资金兑付网上公示,村两委申报意见,乡政府审核结果。

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四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省有关部门:

为适应我省“十三五”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制定了《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41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等两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8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和省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

本办法所指财政扶贫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其他涉农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含置换债券资金)以及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三条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省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根据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和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加。

市、县级财政根据各地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和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规模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四条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和省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和贫困户,其中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国家和省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在政策允许前提下,优先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支持力度。

第五条省以上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因素主要包括贫困人口数、贫困村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发生率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统计、扶贫、财政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政策、省对各地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第六条财政扶贫资金由扶贫部门会财政部门统筹提出分配意见,报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在脱贫攻坚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安排涉农专项资金时,要主动商同级扶贫、财政部门提出分配意见。所有投向贫困地区、用于扶贫项目、落实到贫困人口的涉农资金,都要纳入扶贫资金严格管理。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七条各地按照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产业脱贫。支持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

(二)就业脱贫。支持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对扶贫对象进行“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补助、劳务信息服务,实施“雨露计划”等。

(三)易地扶贫搬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四)生态保护脱贫。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避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

(五)智力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六)社保兜底脱贫。支持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等。

(七)健康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财政补贴等。

(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和贫困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等。

(九)金融扶贫。支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助,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培育,设立扶贫融资担保机构或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

(十)社会扶贫。支持“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扶贫社会众筹网络平台建设等。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服务大厅、镇(村)文化室、活动室等。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七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九条各县(市、区)要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统筹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用于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建设。对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需要对项目规模或内容进行调整的',由县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扶贫部门负责根据当地扶贫开发规划,制定扶贫资金整合方案,经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落实。各级扶贫、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的督促指导、跟踪协调、统计报送和考核通报。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资金整合方案的要求落实项目资金,并送同级扶贫、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负责按照确定的资金整合方案和相关规定核拨下达资金。

第十条省财政厅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到有关县(市、区),同时抄送市级财政部门。

第十一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库,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要简化操作流程,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对事关民生或季节性强的重大扶贫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用款需要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意见预拨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十二条财政扶贫资金拨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制度体系,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全程动态管理。

扶贫部门负责根据扶贫资金预算,制定资金统筹分配使用方案,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扶贫部门牵头负责制定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分配方案。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资金管理权限,负责制定本单位统筹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具体方案,加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门负责根据本地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制定资金筹措方案,落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严格财政资金监管。

审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扶贫部门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财政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财政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和资金额度要及时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个人补贴类资金,实行乡村两级公开;对工程项目类资金,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开。

第十五条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具体方案由扶贫部门商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绩效评价结果与扶贫资金安排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各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财政、审计检查结果等,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六条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约谈机制,对未按规定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未按要求统筹整合扶贫资金的市县,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对有关市县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十七条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对市县滞留1年以上的省以上财政预算扶贫资金,由省扶贫办商财政厅收回另行安排。对当年财政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较大的市县,省财政在分配下一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按比例扣减预拨资金。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地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镇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我镇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并研究成立“x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牟小刚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纪委书记、扶贫分管领导马强同志担任,镇纪委、财政所和x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自查自纠工作。

xxxx-xxxx年,市财政共扶持我镇x个项目,扶持资金xx万元。

在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上,我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监管人员,对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市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改变补助标准等问题,在资金使用范围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和报账,没有发现滞留资金等现象。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我镇违反分配、拨付和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财政扶贫资金的问题。我镇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的原始资料齐备,已立卷归档,已按规定实行公告、公示制,公示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完全真实、规范。

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政水平,力求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党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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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七

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将扶贫项目组织领导、资金拨付时限、支出执行效率等因素纳入资金分配评价和绩效评价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实行资金拨付月报制,建立进度监测、情况通报机制,督促县市区加快扶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全年拨付进度不低于95%。

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机制。通过整合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小额信贷、金融扶贫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效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资产收益扶贫模式试点,加大对困难群众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力度,解决生产发展现实需求。

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推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常态化,加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健全举报、查处、反馈机制,对贪污浪费、挤占挪用、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惩处,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

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十三五”期间省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省内各地改善经济薄弱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完成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目标任务的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下达给我省的专项扶贫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三五”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省定经济薄弱村、扶贫开发重点片区、黄桥茅山革命老区以及国有贫困林场、国有贫困农场和少数民族乡(镇)、村组等。

本办法所指各地,是指有上述扶贫对象的各有关市、县(市、区)。

第三条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对象和方向分为:苏北地区农村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精准扶贫帮扶资金(以下简称“精准扶贫帮扶资金”),扶贫开发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补助资金,黄桥茅山革命老区帮扶资金,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奖励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及支持宿迁市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补助资金。

第四条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精准扶贫帮扶资金、扶贫开发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补助资金、黄桥茅山革命老区帮扶资金、支持宿迁市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提出安排方案;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省财政厅分别会同省林业局、省民委提出安排方案;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由省财政厅提出安排方案。

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奖励资金的管理,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有关金融机构,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按照省委、省政府“十三五”扶贫开发总体部署,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等部门依据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需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五年一次计划、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各地财政要根据本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需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统筹使用各项扶贫资金。省重点帮扶的12个县(区)每年新增财力要划出10%专项用于扶贫开发。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苏北地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支持该地区范围内省定各类扶贫对象加快实现脱贫目标。

第七条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扶贫对象规模及人口占比、重点片区面积、省定经济薄弱村数量、地方人均财力等客观性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统计、调查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扶贫开发政策、省对各地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各地要按照实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促进本地区实现减贫目标,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确定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但必须遵循如下要求:

(一)精准扶贫帮扶资金。以苏北地区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有劳动能力人口为对象,按每人1600元标准安排。按照低收入人口直接受益原则,以户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实行资金直接扶持到户到人,实施精确“滴灌”、“点穴”帮扶,促进其加快增收脱贫。

(二)扶贫开发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十三五”期间省财政预算安排6亿元,重点用于支持省确定的丰县湖西地区、涟沭结合部地区、西南岗地区、成子湖周边地区、连云港石梁河库区、灌溉总渠以北地区6个片区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民生事业等关键工程建设,改善片区面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以片区整体帮扶省级联席会议制订的帮扶规划为基础,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根据各片区关键工程量、面积、乡村人口、行政村数量等因素,实行因素法分配,并根据各个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及年度预算安排确定。

(三)经济薄弱村发展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以82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为对象,按每村60万元标准,采取“一次性确村、分年度实施、项目化管理、达标后销号”的方式进行帮扶。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探索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增强对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的带动能力。

(四)黄桥、茅山革命老区帮扶资金。至,按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91号文件精神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黄桥茅山革命老区富民强村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扶办〔〕6号)要求执行。至支持的原则和方式另行制定。

(五)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用于贫困国有林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利用林场或当地资源发展生产、提升自我发展能力。重点用于支持场内生产道路、饮水设施、电力设施、危房改造、林场环境整治与绿化、护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也可以用于对贫困国有林场开展的种植业(包括乡土树种种苗培育、速生树种大径材培育、经济林栽培、经济林栽培、珍贵树种培育等)、养殖业、森林旅游、林副产品开发利用、林下经济等项目的补助。

(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等。具体使用和管理按省财政厅、省民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农〔〕59号)执行。

(七)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用于支持贫困农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利用当地资源发展生产。重点用于支持农场道路、桥涵、基本农田、小型农田水利、危旧房改造、人畜饮水、通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等生产发展项目的补助。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汽车、手机等)。

(七)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扶贫。

(八)企业担保金。

(九)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以脱贫致富奔小康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第十一条省财政厅依据省扶贫办提出的当年各类扶贫项目资金需求,在省人大批准预算后六十日内将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有关市、县财政局。中央财政下达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由相关部门在财政部下达资金后三十日内提出资金分配建议,会商省财政厅后下达。

省财政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有关市、县财政局。

第十二条各有关市、县财政局要加快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落实到扶贫对象和项目。

第十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牵头制定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制度。

(二)扶贫部门负责牵头落实扶贫资金支持项目并组织实施,加强扶贫项目的实施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负责组织实施相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林业主管部门、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落实国有林场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应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对相应扶贫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省、市委各驻县(市、区)帮扶工作队负责积极协助驻地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好扶贫开发主体责任;指导县(市、区)有关部门、乡镇和村按照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的要求,管好用好各类到村到户扶贫资金,实施好到村到户帮扶项目;按规定统筹用好管好挂钩单位提供的帮扶资金,帮助驻地县(区)完成年度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目标任务。

第十六条各有关市、县(市、区)扶贫等部门分别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根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和省下达资金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省财政厅,同时抄送省扶贫办。

各地对省级财政上年度提前下达预算的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本年度1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计划;年度内下达预算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省级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七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要求和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扶贫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第十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二十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负责报账的具体层级由各有关市、县(市、区)自行确定。

第二十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三条省级财政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发挥社会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作用。

第二十四条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的抽查巡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部门备案。

各地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须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具体用途、资金申报资格和程序、资金补助方式、资金使用与拨付程序、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执行。9月3日印发的《江苏省脱贫奔小康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7号)和原《江苏省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32号)同时废止。

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九

_扶贫办:

根据_扶贫办纪检组《关于印发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扶贫办纪检发[20_]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_市扶贫办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所负责实施的项目资金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20_-20_年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_年资金使用情况。20_年_共下达_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44万元.其中,20_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资金136万元(x财(农)指标【20_】288号),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8万元(x财(农)指标【20_】904号)。实际到位资金144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44万元。

2、20_年资金使用情况。20_年_下达_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20.3万元。其中20_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资金108.5万元(x财(农)指标【20_】670号),“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以奖代补项目资金6万元(x财(农)指标【20_】467号),20_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5.8万元(x财(农)指标【20_】853号)。实际到位资金120.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17.8万元,结余资金2.5万元。

3、20_年资金使用情况。20_年_共下达_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20万元。其中,20_年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开发培训和贫困村规划及监测资金120万元(x财(农)指标【20_】875号)。实际到位资金12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6.03万元,结余资金83.97万元。

在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所有批复的项目资金全部用于_下达的项目计划。其中20_年结余资金2.5万元为中长期技能培训项目检测管理费;20_年_财政厅以(x财(农)指标【20_】875号)下达我市移民地区技能培训经费120万元,因此笔经费指标20_年12月8日发文,我市随即与11所培训学校签订培训协议,并按上述文件要求预拨相关培训学校30%培训费36.03万元,结余资金83.97万元我市将严格按照培训协议的要求,在保证培训进度、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的情况下认真核查培训档案后予以拨付。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在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_市扶贫办制定了《_市扶贫开发项目和专项资金督查办法》按照统筹安排、民主决策、突出重点的原则,市扶贫办要求培训学校结合自身培训特点和形势任务的需要,避免同质化竞争,坚持差异化发展,实现特色办学,重点以劳务移民、“两后生”为主要对象的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负责制定和落实好培训计划,并严格按培训项目管理操作规程组织开展招生和培训。同时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使用。资金拨款严格按培训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培训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_市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体制机制比较健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培训项目资金下达较晚,近三年指标几乎都在年末下达,许多培训学校要么提前培训,要么持观望态度,等候培训指标,无所适从。

二是部分培训学校不仅承担扶贫部门的培训任务,还承担人社部门、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培训任务,有时往来于有关县市之间,造成招生宣传、技能鉴定等方面较为滞后,致使项目资金拨付较慢,发挥效益不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

_市扶贫办非常重视区属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验收,我们将认真总结每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按照检查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结合_实际积极进行整改。一是督促相关培训学校完善手续,加快进度,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求抓紧时间尽早实施,使培训项目尽快完成并发挥应有效益;二是对还没有实施的项目要求倒排时间、抢抓进度在能实施的时间及早实施;三是创新完善培训项目招标制,健全各类档案培训资料,保证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并发挥应有的效益。

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十

横山县畜牧局:

我叫xx,男,生于1970年12月13日,系横山县石湾镇姜清滩村姜前组村村民。

我村位于石湾镇政府西北十公里处,大理河两岸,307国道穿梭而过,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对西部大开发步伐的加快,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为了使人民生活奔向小康,带动全民富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紧跟形势,贯彻‘’十七‘’大精神,围绕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奋发图强,创业致富,政府制定了舍饲的畜牧政策,成为畜牧业发展的方向。为此,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为畜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我响应党的号召,发展养殖业是我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一梦想,我从xx年2月开始建设羊厂,xx年7月底建成。该厂占地面积约7000多平方米,羊舍12个,占地面积约4000多平方米。存草房一个,粗,细饲料房各一个,内设人工受精站一所,青除仓一个,现有农用三轮车一辆,杂草机,粉碎机各一台,割草机两部。现已种草约35亩,玉米24亩,现以投产养羊354只,能繁殖母羊298只。建羊厂共投资48000元,买羊226000元,其它设施投资54000元,该养羊厂共投资328000元。在这期中,由于我生活贫困,经济困难,上属投资额还是靠借贷,确系承受能力有限,故请贵局给予经济支助立项解决为盼。

特此申请

xxx

20xx年xx月xx日

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十一

根据xx文[20xx]23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xx发[20xx]26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严格按照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要求,积极开展精准扶贫驻村帮扶的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驻村联户包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将包扶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周密筹划,扎实推进。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熊继宏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扶贫工作队。工作队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督办本单位驻村扶贫各项工作。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县联系村领导师利龙、吴立新多次到村入户认亲,多次看望帮扶对象,结对、制定方案、指导扶贫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精准扶贫工作6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9月23日,由县领导xxx带领局工作队,在镇党委政府、村两委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该村组农户调查了解村情民意,与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班子开展多次座谈了解具体情况,共商制定了精准扶贫工作6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是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根据该村贫困户名单,结合我局干部职工实际情况,确立了由局机关20名干部职工与该村62户xx贫困人口建立结对帮扶,并建立完善了结对帮扶档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驻村帮扶工作,到20xx年该村基本消除贫困现象,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农村贫困对象实现“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通过开展“五送、五帮”活动,使贫困村整体达到“五通、五有”目标。

二帮扶方式。建立健全局机关帮扶工作机制,确保局机关每名干部帮扶35户贫困户,全面开展帮扶活动,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同时,局机关将组织驻村工作队,及时了解掌握帮扶村的动态信息和村民的个人信息,做到精准定位扶贫。

三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建农村基层组织、帮建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市场主体带动扶贫产业发展、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促干部作风转变,促群众增收脱贫”的总体要求,具体任务是:

1、帮扶单位包村任务:一是制定贫困村6年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二是培育主导产业,帮助贫困村培育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引进市场主体,发展特色产业,培植产业大户。重点协助抓好全村土地流转130亩规划,帮致富带头人种植玄参、桔梗、金银花等为主的中药材,增加农户收入。三是指导协助该村加强信息网格化建设,制定完善信息网格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四是扶贫解困,组织单位全体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原则上把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的贫困户作为优先帮扶对象五是按照省市县总体部署,组织开展“三万”、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家园、“绿满xx”等活动。

2、干部包扶贫困户任务:一是制定脱贫计划。了解贫困户的实际困难,分析原因,制定脱贫计划二是选准发展项目。因户制宜地帮助贫困户选好致富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实现稳定增收,结合全县扶贫“四大工程”,在改善居住环境、就业创业、发展产业等方面帮助贫困户排忧解难。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了由局支部书记熊继宏任组长,副局长赵桂平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一支由熊继宏、赵桂平、张安均、周子荣、马传礼5人扶贫工作队,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督办本单位驻村帮扶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驻村帮扶工作队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县有关规定,驻村工作队员要做到“三不准”。帮扶工作队原则上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5天,及时为驻村帮扶工作队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工作队员生活和住宿必需品、交通费用、生活补助等按照《xx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每月由单位按实际驻村情况据实核销。

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十二

我们通过扶贫微信群和电子邮箱等方式,将就业扶贫宣传资料发送到乡村,各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加大对就业政策的讲解和宣传。20xx年利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通过公告栏、电视、显示屏、微信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就业相关政策,在县城主要街道和乡镇、村进行了就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宣传,发放就业政策和招聘信息宣传资料共计25000多份,举办各类招聘会6场。

目前,我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59582人,劳动年龄段贫困人口有12854人,已就业6392人,未就业人6462人。今年以来,有就业愿望的1551人中,全部实现了就业;有培训愿望的163人,全部通过培训实现了就业。结合人社系统自身职能,依托乡镇、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采集贫困劳动力的个人基本信息、转移就业意向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相关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再摸底、再核实、再确认,并每人填写一份《20xx年度河北省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程贫困家庭劳动力登记卡》,将对贫困劳动力的调查采集信息及时在人社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河北省就业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更新,为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通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的努力,对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跟踪,10月底前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任务全部完成。

针对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但年龄偏大,不愿外出或无法外出”的实际,积极开发扶贫岗位,给予专岗安置。今年,我们协调住建、林业、扶贫、政法有关部门,开发了保洁、保绿、护林、防火、护路等扶贫专岗,全县3614名农村贫困劳动力通过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现了稳定脱贫。人社局下一步在各行政村开发劳动保障信息员专岗300多个,负责各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工作。

抓住廊坊三河市、北京朝阳区与我县对口帮扶这一有利时机,面向京津冀劳务市场开辟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4月份,我们与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了“聚力就业优先,助推扶贫攻坚”20xx年春季就业招聘活动。参会企业26家,提供文员、出纳、客服、操作工、家政服务等就业岗位600多个。现场有91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人。经跟踪反馈落实就业人员88人。本次招聘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河北经济日报》、《张家口日报》分别就此做了报道。现在,朝阳区每月不定期为我们推送用工信息,县局就业服务中心及时发布,为有意向进京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开辟了一条就业绿色通道。近日,我们又与新希望六合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劳务合作关系,今年至少可以为劳动力年龄段贫困人口提供200个就业岗位,通过跟踪反馈目前在北就朝阳区输出就业2865人。

全省就业扶贫巨鹿现场会后,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就业扶贫工作进行了重新审视,围绕贯彻六部门联合下发的26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广建立一批“扶贫工厂”的举措。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进行扶贫工厂认定,并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每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鼓励广大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目前,已认定xx县飞龙家俱有限公司、xx县益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为“扶贫工厂”,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人。其余7家企业正在进行资料审核,确定后挂牌。

我县皮毛碎料加工有着悠久历史,在全国毛皮行业整体布局中,错位发展,突出特色,打造中国京西北裘皮加工集散中心;提升全球最大的毛皮碎料加工基地;叫响中国毛皮文化发祥地。我们利用传统皮毛加工的资源优势,鼓励发展皮毛加工业,吸收农村劳动力从事皮毛贩运、加工、营销以及养殖等岗位。目前、我县以家庭作坊形式开展皮毛碎料加工达3000多家,从事皮毛贩运、加工、营销等工作人数达50000多人。皮毛业已是我县人民群众经济收入主要经济体。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采用政府抛投标方式,在20xx年通过政府招投标确立了张家口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和张家口市爱百帮职业培训学校,为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并签定了培训合同。结合省、市“双创双服”活动总体要求,为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

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十三

xxx单位:。

xxx村就如何发展生产,摆脱贫困,改变落后的面貌,会同新开河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分析了现状,规划了未来。

xxx村位于xxx镇柳东、东邻村、西邻村,北邻村,南邻村。四个自然屯,分6个村民组,384户,1544人,其中贫困户232户,占全村总人口18%,全村南北3公里,东西2公里,总面积6平方公里,全村耕地6008亩。玉米种植为我村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经济发展缓慢,群众生活困难,20xx年人均纯收入6093元,被列为全县贫困村之一。

经济发展滞缓,农民经济收入主要依靠种养业,但形不成规模气候,脱贫致富仍需加大努力。人均家禽饲养量不足10只,生猪户均不足0.3头,打工收入,人均400元。由于该村受地理位置的限制,交通晴天尚可,下雨难以通行,运输费用昂贵,靠天吃饭,收成极不稳定,群众生活困难。少数学生小学毕业后面临辍学,大多数学生初中毕业由于种.种原因难以继续求学,造成整体文化素质低,产业化缓慢,就外出打工来说,也大多靠出卖苦力,收入低。

二、常兴。

困,规划组确定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常兴村抓住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机遇,充分把握和利用好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的同时,结合村情,发挥优势,自力更生,利用资源,挖掘潜力,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扶贫规划的基础上,落实扶贫措施,改变面貌,使村容村貌大有改观,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按照新一轮的扶贫攻坚战略“项目到村、措施到户”的`原则,充分尊重贫困群体的脱贫需求和意愿,做到农户参与式的“扶真贫”、“真扶贫”的方式,将扶贫措施统一落实到户。

1、筹建棚菜区一处,规划在长江路北侧建造蔬菜大棚60栋,建设标准;长100米,宽25米(棚内净宽7.5米),钢筋骨架,每栋棚占地4亩。棚区内水、电、路配套,其中新修棚区路300米,棚内水井和水泵36套,配电一个台区。总投资需280万元。争取在3—5年内使贫困户脱贫。

2、全面开展村屯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拟修建砂石路10000米,需资金50万元,翻建村部需资金20万元。

综上村为改变共需扶助资金350万元,特恳请贵单位帮助解决为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十四

xxx单位:

xxx村就如何发展生产,摆脱贫困,改变落后的面貌,会同新开河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分析了现状,规划了未来。

xxx村位于xxx镇柳东、东邻村、西邻村,北邻村,南邻村。四个自然屯,分6个村民组,384户,1544人,其中贫困户232户,占全村总人口18%,全村南北3公里,东西2公里,总面积6平方公里,全村耕地6008亩。玉米种植为我村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经济发展缓慢,群众生活困难,20xx年人均纯收入6093元,被列为全县贫困村之一。

经济发展滞缓,农民经济收入主要依靠种养业,但形不成规模气候,脱贫致富仍需加大努力。人均家禽饲养量不足10只,生猪户均不足0。3头,打工收入,人均400元。由于该村受地理位置的限制,交通晴天尚可,下雨难以通行,运输费用昂贵,靠天吃饭,收成极不稳定,群众生活困难。少数学生小学毕业后面临辍学,大多数学生初中毕业由于种。种原因难以继续求学,造成整体文化素质低,产业化缓慢,就外出打工来说,也大多靠出卖苦力,收入低。

为摆脱贫困,规划组确定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常兴村抓住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机遇,充分把握和利用好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的同时,结合村情,发挥优势,自力更生,利用资源,挖掘潜力,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扶贫规划的基础上,落实扶贫措施,改变面貌,使村容村貌大有改观,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按照新一轮的扶贫攻坚战略“项目到村、措施到户”的原则,充分尊重贫困群体的脱贫需求和意愿,做到农户参与式的“扶真贫”、“真扶贫”的方式,将扶贫措施统一落实到户。

1、筹建棚菜区一处,规划在长江路北侧建造蔬菜大棚60栋,建设标准;长100米,宽25米(棚内净宽7.5米),钢筋骨架,每栋棚占地4亩。棚区内水、电、路配套,其中新修棚区路300米,棚内水井和水泵36套,配电一个台区。总投资需280万元。争取在3—5年内使贫困户脱贫。

2、全面开展村屯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拟修建砂石路10000米,需资金50万元,翻建村部需资金20万元。

综上村为改变共需扶助资金350万元,特恳请贵单位帮助解决为盼。

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十五

黔审__报〔2011〕____号。

被审计单位:____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规定,贵州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于2011年7月11日至8月19日,对____县2008-2010年度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扶贫项目贴息贷款和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了____局、____办、农业和扶贫开发局、人事局、水利局、民宗局、科技局、公路管理局、科协和妇联等____个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并延伸审计了__个乡镇,对__个乡镇____个村进行了审计调查。此次审计共走访调查了____个扶贫项目,占总项目____个的____%,审计项目资金______万元,占____县扶贫资金总额______万元的____%。审计工作得到了____县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审计涉及的相关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贵州省审计厅的责任是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配套资金____万元,社会帮扶资金____万元。按资金投向分,种植项目____万元,养殖项目____万元,加工项目____万元,基础设施(水、电、路等)项目____万元,公益事业(文教卫等)项目____万元,其他项目____万元。

(二)财政扶贫资金到位及收支情况。

截止2011年6月30日,____县2008-201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到位____万元(含易地扶贫搬迁资金____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____万元)。已报账支出____万元,其中:____万元,____万元,2010年____万元,2011年1-6月____万元。

(三)以工代赈扶贫资金收支情况。

截止2011年6月30日,____县2008-2010年度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到位____万元。未到位____万元,为省级配套资金。已报账支出____万元,其中:20____万元,20____万元,2010年____万元,2011年1-6月____万元。

(四)社会帮扶资金收支情况。

截止2011年6月30日,____县2008-2010年度社会帮扶资金到位____万元,其中:2008年____万元,2009年____万元,2010年____万元。已拨付____万元。

人口逐年减少,由20的____人,减少到2010年的____人,减少了____人,年均减少____%,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由2007年的____%下降到了____%。扶贫资金在基础设施和种养殖业方面的大力投入,既加快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又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的发展。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通过对2008年扶贫资金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和落实,逐步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先后出台了《____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查审计工作的通知》、《____县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实施管理办法》、《____县项目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项目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对确保扶贫项目的规范运行和资金的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通过审计发现,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方面,____县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对2008-2010年扶贫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个别乡镇存在以拨作支,账外核算的问题;在项目的计划管理和实施工程中,少数项目的报账未提供竣工验收和结算清单等必要资料,而以物资采购发票及建安发票直接列支,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实施地点、虚报支出、违规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和以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由____公司以____元总价包干承建2008年____镇____国道至工业区公路建设项目。截止2011年6月末,农村公路管理局报账列支公路项目款____元,其中:2008年12月支付____公司____元,2009年1月支付____公司____元、支付项目勘测设计费等____元。现场调查发现,该工程实际于2008年前完成。经查证,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支付给____公司的项目工程款____元于2008年12月和2009年1月在扣除发票税金及手续费____元后汇入____工业区管委会____元。至审计日止,工业区管委会无明确的支出与以上资金对应。农村公路管理局将以项目勘测设计费等名义支付的____元扣除税金____元后的____元用于发放职工个人补助。

审计组发现上述问题后,____县监察局及时介入,对汇入____公司的____万元,以及由该公司转入____工业区管委会的____元相关事宜作进一步调查,对农村公路管理局发放给个人的____元已作收缴处理。2.____乡人民政府实施____村20人饮工程,报账列支工程项目资金__万元。经审计查实,该项目未实施,但已支付__万元工程款。

审计组发现上述问题后,____县监察局及时介入,对____乡人民政府虚列项目支出__万元已作收缴处理。

3.2010年至2011年1月,____县农业局共报账支出2009年。

扶贫资金工作总结篇十六

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是xx乡高营村四组村民xx,现家有人口6人。由于家有11岁双胞胎残疾女儿,常需照顾和治疗,使家庭特别贫困。

四年前我们经历了7—8年的给女儿治疗和打工求医生活,但也解决不了女儿的.病情。考虑女儿岁数逐步变大,这样的生活有很多不便。于是xx年夫妻俩决定在家做养殖维持生活。靠着爱人生小女时省下的16只土鸡做种,我们做了养殖计划。我家远离村庄,周边都是堂兄弟们外出务工留下的田地,他们全部给我种植,使我在养殖上得到很大方便。

养殖四年来:靠自种自繁自养,靠亲戚朋友的帮助,靠政府给予的低饱生活补助,靠着扶贫办给予的夫妻俩先后到xx养殖培训学习机会,使我们在养殖事业上有很大的进步。在家有妈的帮助孩子也得到更好照顾,养殖技术提高了,规模也慢慢扩大。去年靠着兄妹们的借资,建起了多个土鸡棚,发酵床母猪舍,买了全自动孵化机。现有种母鸡800只,小鸡1500只。待产母猪6头,肥育猪20多头,种鹅20只,仔鹅50多只。

为了扩大养殖规模,xx年开安养殖场计划如下:年出栏土鸡两批,每批1500只,时间6—8个月,雇用工人两人在山上看管。养猪年出栏120头,养两批,时间6个月每批。鹅出栏100只,每批50只。现由于家庭特为贫困,资金严重欠缺,非常希望得到政府帮助和支持。在此我表示万分感激!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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