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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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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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一

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农村供水安全,结合我镇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3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工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和产生其它危害。

1.4突发事件分类。

免渡河镇水源地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5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农村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3)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5)传染病疫情。

2.1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

组长:刘宇慧(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光鲁(副镇长)。

史俊峰(派出所所长)。

成员:曹源媛(镇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赵萌萌(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王奎(镇卫生院院长)。

张通(镇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树军(镇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徐维义(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马玉英(镇团结村书记、主任)。

陈雷(镇丰收村书记、主任)。

郭启伟(镇胜利村书记、主任)。

李功坤(镇先进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电话:

2.2职责。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农村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供水应急具体措施;进行灾区治安防范和保障社会稳定;组织抢险队伍和人员;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及救灾款物分发;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实施供水设施的安装与防护,及时组织抢修遭受破坏的供水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水,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防止流行疾病发生等。

3.1自然地理。

免渡河镇地理位置处于东径120°42′—122°05′,北纬48°46′—49°27′之间,位于牙克石市中部,东接鄂伦春自治旗,南至乌奴尔镇,西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毗邻,北抵牧原、煤田两镇。镇域内地表水主河流为免渡河,发源于大兴安岭中段哈达岭西侧,河长194.2公里。地下水属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孔隙潜水,水埋藏深度一般小于5米,易打井。

免渡河镇所辖面积3969.85平方公里,下辖4个行政村,两所学校(即免渡河中学、免渡河小学),总人口为13622人。

3.2供水概况。

免渡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初建于2004年,位于镇区东南部林业局贮木场西侧,面积14000平方米,日供水量600立方米,供水人口1900人(约1000户),2006年竣工并投入使用,2010年10月初停止运营,2017年11月新建深度142米水源井一座,于2018年5月28日正式运营。

4.1资金及物资保障。

镇人民政府全力做好资金和有关物质的筹备工作,政府仓库作为存放物资仓库,保证农村供水应急救灾需要。

4.2应急队伍保障。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有关站、所、办工作人员组成抢险、抢修应急预备队,做好应急机械、物资、设备储备,负责整合人力、物力资源,采取抽水、运水、挑水等应对措施,确保农村居民能够应急饮水。

4.3应急处置。

对于农村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2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

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间,要加强对前池的保护,防治地表水进入前池,一旦地表水污染前池,应立即关闭该前池,并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因我镇水源地无应急备用水源,拟提议建一座备用井。

4.4宣传保障。

采用广播、有线电视、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对预案进行宣传,让广大人们了解农村缺水的危害性,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救意识,并能积极主动配合预案的实施。在紧急情况下,用有线电视等传媒告知广大人民,避免发生恐慌情绪,确保社会稳定。

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镇政府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三)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四)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二

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3+1”保障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供水安全,结合各村(居)实际,对12个村(居)应急备用水源供水措施,制定如下应急安全供水预案。

(一)五官屯村。

1.基本情况:五官屯村总人口2694人,下辖大五官、小五官、肖冲、纸厂4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1个,取用水源为泉水。

2.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五官屯村的应急备用水源为肖冲组自流水水源点。

(二)大鼎寨村。

1.基本情况:大鼎寨村总人口4230人,下辖大鼎寨、洋海2个自然村组。大鼎寨村人饮工程共有洋海人饮工程和大鼎寨人饮工程2个,人饮工程取用水源均为机井。

2.应急备用水源:大鼎寨村的洋海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洋海水库;大鼎寨组备用水源为宁谷集镇供水工程。

(三)天落湾村。

1.基本情况:天落湾村总人口4720人,下辖白泥、棉寨、新苑、潘孟、龙潭、罗家大坝、对门寨、甘冲8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4个。其中:潘孟、罗家大坝、对门寨3个组分别使用的是各自的机井,白泥、棉寨、新苑、甘冲、龙潭5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用龙潭取水点。

2.应急备用水源:天落湾村的白泥、棉寨、新苑、甘冲、龙潭、罗家大坝6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龙潭;潘孟、对门寨2个自然村组备用水源为潘孟取水点供水工程。

(四)木山堡村。

1.基本情况:木山堡村总人口6557人,下辖小呈、新房、邓家堡、木山、新寨、上河头、下河头、梅家院,湾子园9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6个。其中:木山、小呈、邓家堡、新寨、下河头、上河头使用的是各自的机井,梅家院和湾子园与木山组共用一个机井。

2.应急备用水源:木山堡村的小呈、新房、邓家堡3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小呈的露天井水;木山、新寨、上河头、下河头、上河头5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新寨的自流泉水;梅家院自然组备用水源为本组原从山上接的自流泉水。

(五)林哨村。

1.基本情况:林哨村总人口4480人,下辖林哨、下哨、新苑、雷打岩、白岩坡、梅子菁,河坝田、石板荡、长冲、龙消土10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10个。其中:长冲自然组使用的是机井,新苑、下哨2个自然组使用的是自流水,梅子菁和林哨2个自然组使用的是同一水源,其余自然村组使用的是各自的泉水。

2.应急备用水源:林哨村的梅子菁、林哨2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林哨的水井;下哨、新苑、雷打岩、白岩坡4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下哨自流泉水水源;石板荡、长冲、龙消土3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新寨的自流泉水水源;河坝田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河坝田水库水源。

(六)上苑村。

1.基本情况:上苑村总人口4072人,下辖上苑、油鱼井、龙泉寺、老虎寨、老鸦寨5个自然村组。油鱼井人饮工程取用水源为泉水,人口471人;其余自然村组使用的是宁谷集镇的供水。

2.应急备用水源:上苑村应急备用水源为上苑村龙泉寺路口的水井的水。

(七)下洋场村。

1.基本情况:下洋场村总人口3915人,下辖下洋、老塘河2个自然村组。老塘河人饮工程取用水源为机井,下洋自然组使用的龙潭水。

2.应急备用水源:下洋场村的应急备用水源为下洋组龙潭水。

(八)龙潭坡村。

1.基本情况:龙潭坡村总人口2426人,下辖龙潭坡、跑马地、偏坡寨、银庄、凉厂坡5个自然村组,共有4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龙潭坡村的跑马地、龙潭坡2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宁谷集镇供水的备用水源;偏坡寨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宁青园的供水水源;跑马地自然村备用水源为本组的井水水源。

(九)胡军堡村。

1.基本情况:胡军堡村总人口2985人,下辖水洞、大岩底、小岩底、关山、石门楼、胡军、上苑、下苑、文书田9个自然村组,共有7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胡军堡村的水洞、大岩底、石门楼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水洞组的泉水水源;胡军、小岩底、关山、上苑、下苑5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小岩底的泉水水源;文书田自然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林哨的水井。

(十)干河村。

1.基本情况:干河村总人口1961人,下辖干河、母猪笼、农场、小盘、冲头5个自然村组,共有4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干河村的干河、母猪笼、农场、小盘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小盘组的泉水水源;冲头自然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冲头组的水井。

(十一)张家井村。

1.基本情况:张家井村总人口5181人,下辖张家井、里板、冷水、银盘、岔路口、头关、大洞、水落坑、上老鸦石、下老鸦石、老猫地11个自然村组,共有5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张家井村的张家井、里板2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里板的泉水水源;冷水、银盘、岔路口、头关、大洞、水落坑6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岔路口的泉水水源;上老鸦石、下老鸦石、老猫地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下老鸦石的泉水水源。

(十二)大寨居委。

1.基本情况:大寨居委总人口4521人,下辖大寨、小寨、吴家小坡3个自然村组,共有1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大寨居委的大寨、小寨、吴家小坡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本自然组的水井水源。

(一)成立机构。村级及时成立应急工作处置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二)强化值班。当出现供水安全问题时,村干部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情况。

(三)信息报送。存在的问题,各村(居)能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各村(居)无法解决的,应在问题出现后半小时内上报镇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四)经费保障。镇财政应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工程建设等费用。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三

创建目的。

工作原则。

制作依据。

山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主要基于《xxx水法》、《xxx水污染防治法》、《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意见》等法律、行业规章、文件等。

适用范围。

山阳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用于指导全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适用于本区农业相关两个事务所,21个行政村内万农村人口。

自然地理状况。

山阳区位于焦作市区东部,西与解放区相邻,东与马村区相邻,全区平方公里,区内以山门河、瓮河、群英河为主要排水河。

山阳区属暖带大陆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干旱频繁,雨热同季,全年平均气温摄氏度,多年平均降雨量600mm以上,雨量集中在7、8、93个月,约占70%。

指挥系统。

为了加大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指挥力度,我区成立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主管农业副区长任副区长,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局、财政局、监察局、卫生局、山阳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山阳国土资源分局和相关事务所成员,领导小组设立了事务所,事务所设立在区水利局。

的责任。

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责任分别如下。

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思想认识到位,决定指挥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及时组织不同等级警报响应的工作会员、工作配置,指挥部门联动,协调指导和宣传。

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日常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合作编制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计划,制定计划发行、建设监督工作和应急经费计划。

区财政局对该区饮水安全办公室进行正常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各种警报所需经费的及时安排、拨号和管理。

区卫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水质定期监测和各种预案临时水质监测工作及其监测资料整理分析报告。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监测和各种警报状况下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山阳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正常和各种警告状况下饮用水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查、批准。

各事务所负责上级警报等级和应对措施的贯彻,组织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施工安排。

预防。

信息监测和采集。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四

为全面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可能发生在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根据《东乡区20xx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暨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根本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与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抢抓当前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可能发生的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两大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生命、救治患者,把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统一领导,压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落实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准备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研究部署,落实属地、部门、村(居)、个人和家庭“五方责任”,快速响应、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分级联动,利用区域资源解决点上资源不足的问题,优化联动抗疫方案,有效提升抗疫作战能力,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针对春节期间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特点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以“治未病”理念,持续强化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发挥群防群控的优势稳防控,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在巩固现阶段防控成果的同时,有效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四)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在前期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落实防控应急责任,全面落实精准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分级响应,实施网格化管理,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做好高、中、低风险时期差异化防控策略的落实工作。

(五)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疫情控制、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经验总结,提高防控水平,巩固防控成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镇政府协助卫生院、镇卫健办等部门查找病源,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预防、控制和扑灭疫情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镇政府成立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的防控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胡志和(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何小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国进(党委委员)。

饶芳(副镇长)。

王辉清(卫生院院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国进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各村(居)委、镇属各单位疫情预防工作并向上级部门上报预防情况和疫情信息。

为保证各类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各班子成员按照联系驻村分工安排,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防控工作,各村书记、主任做好本村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镇政府组建相应保障工作小组,落实相关应急处理工作。

1、预防监测组:组长张国进,副组长饶芳,负责组织指导全镇疫情普查、疫情监测、防疫监督;组织、培训疫情防控预备队。负责全镇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及时掌握群众动向;对辖区内出现的疫情或者疑似病例进行登记、上报。

2、交通联络组:组长饶谋荣,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车辆安排。

3、应急维稳组:组长黄敏杰,副组长马光顺;负责应急处理过程中矛盾调解等工作,及时反馈群众诉求,积极化解应急处理过程中的社会矛盾。

4、纪律督查组:组长张和标,负责监督应急处理过程中全体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查处应急处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5、后勤保障组:组长饶谋荣,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6、对外宣传组;组长魏思义,做好媒体接待及对外宣传发布等相关工作。

7、消杀组:组长张国进,副组长王辉清,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消杀工作。

8、市场监管组:组长魏思义,副组长周细明,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全镇居民生活物资的供应和调配,对农贸市场和超市疫情监管工作。

(一)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的,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对感染病例所在地范围内进行紧急免疫和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监测。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和教育宣传工作,稳定人心。

(二)对发生疫情所在地区进行逐户排查,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检疫监管。

(三)对发生疫情村组的疫情原因进行调查,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疫情防控的交流与合作,查找病源,发布预警。

(四)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自身防护,并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涉禽场所、扑杀(屠宰)人员等高风险人员的检测和医学观察。

(六)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的,应立即组织召开防控领导小组紧急会议,讨论后续防控、监测、隔离、消杀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坚持镇党委、镇政府统一对防控工作进行领导,迅速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完善疫情监测等防控应急机制。明确镇驻村领导为各村第一责任人,各村小组组长为本村小组第一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为本村直接责任人,针对疫情坚持实行每日定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的,必须立即上报,确保做到及时、迅速、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二)抓好源头控制,严格市场监管。组织疫情防控预备队对于农贸市场及辖区内其他家禽零售点暂停家禽交易活动,严格取缔各类路边非法家禽交易行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消杀处理。同时,引导广大村民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工作,共同维护整洁、优美、安全的农村环境。

(三)开展爱卫活动,清理卫生死角。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及除四害、清理卫生死角等活动,通过宣传栏、微信群、村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防范疫情的相关知识,倡导健康、卫生、科学的生活方式,预防疫情在人群中传播。

(四)落实应急值班,做好情况上报。切实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制度,安排镇村干部排班值守,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坚持做好每日情况上报,各村每天下午15:00前上报防控情况,重要情况一事一报,确保及时掌握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动态。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五

遵照《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粮仓网函〔20xx〕110号)和《黄山市粮食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黄商储〔20xx〕11号)文件精神,结合屯溪区粮食行业冬春火灾防控任务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动员全行业力量,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为全国、省、市“两会”的顺利召开和全区粮食行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狠抓火灾防控。

一是辖区内各粮食经营行业要做好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保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二是结合粮食企业实际开展创建“消防安全库区”活动,要将创建“消防安全库区”与“星级粮库”、“清剿火患”、“秋冬粮油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要与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积极对接,推进电气专项火灾专项整治,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将火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筹集资金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消防基础。五是开展冬季练兵活动,进行消防演练。

(二)狠抓排查整治。

即日起,要对粮食系统各类仓储、加工等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地毯式”检查,检查的重点是:

(1)场所是否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2)场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场所间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5)场所内是否超量存储,是否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

(7)场所是否严格按照《熏蒸作业单》及《粮食储藏技术规范》确保熏蒸作业安全;

(8)单位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夜间值班、重点部位看护等措施,是否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三)狠抓宣传培训。

各单位要利用局域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张贴消防安全挂图,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防火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要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火灾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全体职工了解消防常识。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5日前)。各粮食经营行业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屯溪区粮食局将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3月底前)。区粮食局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汇总分析、梳理经验,健全完善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一)提升思想认识。冬春季节用火、用电有所增加,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切实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强化督查检查。区粮食局和收储公司要严格落实领导定期检查消防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辖区内各粮食行业要结合自身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制定相应方案报区粮食局备案,并于20xx年3月20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六

五一劳动节假日将至,在节假日为了加强幼儿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让幼儿健康的成长,特定计划如下:

一、培养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

1、教育幼儿认识交通安全标志,乘车时不要把手和头伸出窗外,坐时要坐稳,坐好。

2、教育幼儿不要在马路上乱跑、打闹。不要在铁路和公路旁玩耍。不要随便坐别人的车辆。不跟陌生的人走。

二、培养幼儿防火、防电、防地震等安全意识。

1、防火安全。教育幼儿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学会打火警电话(119)。掌握火灾发生时正确的自救方法。

2、用电安全,教育幼儿不要乱动电器设备,不到变压器下玩。如果电器冒烟不要乱动,赶快请大人来切断电源。打雷时不在电线下和大树下玩。

3、防地震安全。教育幼儿学会看地震前的预兆,发生地震时,不要慌,不要急,找最安全的地方躲藏。

三、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安全意识。

如独自在家,要求孩子不要独自出门,不轻信陌生人的话,不玩火,不玩电,不爬窗户、不玩弄小刀、剪子,不胡乱吃药……等等。

四、其它安全方面。

1、幼儿知道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东西,懂得不能随便离开大人或集体。

2、让幼儿知道110、120、119紧急呼叫电话的号码和用途,遇到紧急情况,能呼叫求救,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七

20xx年春节将近,为做好我镇在春节期间各类事故的紧急救援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愉快”的新年,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增强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压力感和责任感,把做好春节期间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作为当前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在此期间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集中精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工作。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保障到位,集中解决影响社会平安稳定的突出矛盾和治安重点地区,确保全镇春节期间各类事故能够得到迅速妥善的解决,为春节期间的平稳过渡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蹲点领导、干部和村书记、主任及有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办公室及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保障和突发事件处置四个应急小组。

(一)应急办公室。

由邓名卓同志任应急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熊建生、郭珺、熊烨文、李丹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法规、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信访维稳应急小组。

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陈勇春同志担任,成员由杨尚平、胡纪乾、黄霞担任。

主要职责:由镇综治办、信访办牵头,各镇办配合,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积极预防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

组长由常务副镇长谢春苗同志担任,成员由袁勃兴、谌童、陈茂勇、周玲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

1、由常务副镇长谢春苗同志负总责,镇安监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主要抓好全镇危险化学品、公共聚集场所以及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积极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2、由袁勃兴同志负责,镇卫生院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主要负责做好春节期间疾病预防工作,加强食品卫生检查整治力度,坚决防止传染病流行,严防食物中毒,特别是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应急力量和物资、药品准备。

3、由谌童同志负责,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环境保护工作,严防各类污染事件发生。

4、由陈茂勇同志负责,镇城建部门牵头,城管大队、农机站等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负责做好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严禁超载、超限、超速和无证、无照经营,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5、由周玲同志负责,由镇民政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临时救灾救济工作。

(四)社会治安保障应急小组。

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陈勇春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由镇政法部门牵头,镇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配合,对全镇社会治安隐患进行全面摸排,严厉查处和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社会面上的防控,认真做好防范重点单位和部门的巡逻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制止的原则,主动出击,一旦发现恐怖破坏苗头及时消除,并快速做好侦察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五)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小组。

组长由武装部长吴兴发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应急救援队伍19名干部组成。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解决和处置春节期间突发性事件。镇财政所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资金和物资保障工作。应急救援队伍从即日起就要进入待命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听从应急小组调度,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

值班时间:现在起至20xx年2月15日(元宵节)结束。各村(居)委会、镇属及驻镇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好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春节值班安排表,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确保做到24小时手机畅通,主要领导手机24小时不得关机。要加强协调和配合,保证政令畅通、联络畅通。要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把第一时间报送作为一条铁的纪律来执行,及时将情况报送县委值班室(0791-83422233)和县政府应急办(0791-83422244)。

(一)积极响应。

这是应对春节期间突发事件的首要原则,是能否有效应对的前提条件。积极响应原则要求在接到启动应急预案、要求按应急预案的响应级别响应的第一时间快速作出反应: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领导到达指定指挥位置、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

(二)分工负责。

根据不同的相应等级和事发状态需要,按照应急预案中的分工,独立负责地实施紧急应对所有的情况有人应对、所有的现场有人到达、所有的事态有人控制、所有的保障有人供给。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忙而不乱、有条不紊,避免有事无人做、有人无事做,应对挤堆和应对盲区的现象出现。

(三)部门配合。

突发事件的应对是非常态下进行的,部门间的配合尤显重要。在应对的过程中,部门间原有的职能分工有可能被打破,原有的工作职责可能需要重新组合。许多时候,事件的现场只有需要应对的事态一方和作为应对事态队伍的另一方。因而面对需要应对的事态,参与应对的所有部门应该配合成为一个整体,避免因部门间的已职与彼职之争或推卸,影响应对突发事件的大局。

(四)综合协调。

突发事件的突如其来和事态发展的瞬息万变,许多时候应急预案无法预料、应急预案中的方案无法满足应对,更多的需要临场综合协调。综合协调需要协调者审时度势,在分工负责和多部门配合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可利用的应对资源适时进行协调。综合协调是多层次和多层面的,即需要应急办公室根据整个事态的变化进行全面协调,也需要相关人员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局部协调。这种协调是适应应对错综复杂突发事件的需要不断变化的领导体系和工作秩序。

(五)依法处置。

这是在应对春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处置所有问题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要求所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单位、部门依据各自的法定职责开展工作,要求所有参与应对的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履行职责。

(一)基本应急。

1、当确定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者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镇应急办报告警情,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处置预案,主要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点,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分队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有关组织或抢险队伍应服从调动,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助,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现场指挥部应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及时对事件性质、发展趋势、应急措施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应急处置建议,为现场指挥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咨询。

4、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及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和开展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现场控制、紧急处置、治安维护、人员疏散、保障安置等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掌握事态进展,随时向镇应急办公室报告情况。

6、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预测事态发展、发现是太扩大,可能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立即报告镇应急办公室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并及时向事件可能影响到的地镇及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特别是紧急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二)扩大应急。

1、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由镇应急办报请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镇应急指挥程序。

2、当突发公共事件的态势进一步扩大,预计仅靠镇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镇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向上级发出请求支援信息。请求支援信息包括:事件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发展态势,请求圆柱的人员、物资数量、到达的时间、地点、开进路线,联系方式,协同办法等。

3、当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本镇大部分地区,危害程度严重、超出镇自身控制能力,需县或其他城镇提供相应援助时,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上报县相应机构,并申请县宣布本镇或部分地镇进入紧急状态。

(一)人力保障。

1、公安、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森林消防、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和应急能力。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立联动协调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政府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及时向县政府请求援助。

(二)财力保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镇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县财政支持。

2、财政部门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运用必须由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审批。财政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三)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3、镇社会事务办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四)医疗卫生保障。

1、镇卫生院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保障工作,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镇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思想认识要提高到位。

各村、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应急管理工作形势的极端复杂性、敏感性,把做好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全面动员,紧急行动,全力做好维稳各项工作,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二)督导检查要深入扎实。

从过小年开始,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对全镇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要坚守岗位,畅通信息。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指挥联络畅通。

各村、各单位要将实施方案、值班表及时报到镇党政办。联系电话:83432178(24小时值班电话)。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八

有效预防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保持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是指一次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分别制定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本乡镇或本单位一般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运转高效。

县人民政府设立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设立桂阳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地方海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桂阳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事故救护演练和技术比武;公布水上交通事故救援等有关情况。

督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及时组织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联络协调、调度、收集综合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和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县安监局:综合协调和督查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参与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等工作。

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县水利局、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了解后,立即向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汇报,并在必要时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援助。

县卫生局:组织事故医疗救援工作。

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事故中受害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县财政局:综合协调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工作。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时,成立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处理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安监、交通、海事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打捞抢救组:由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水利局、海事处及当地乡镇政府制定处理打捞措施和抢救方案,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必要时请专业打捞队进行打捞。由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人员抢救伤员,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和当地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做好维护秩序及打捞人员的保卫工作,疏散其它船舶及围观人员,确保打捞、抢救人员顺利工作,做到水陆交通畅通无阻。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提供应急救援物质及装备,组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县政府牵头,组织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有关保险机构、事发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

3.1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当地政府、当事人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尤其是重特大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报告。

3.2救援程序。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现场自救,同时报告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关预案,开展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行动。

3.3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应立即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最迟不能超过2个小时,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县人民政府。县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3.4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动员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参加应急抢险救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支持、配合。

4.1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部门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1.1不按本预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和单位预案的;

4.1.2对已发生重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1.3拒不执行命令或违抗指挥部命令的;

4.1.4阻挠抢救人员调用物资和占用场地的;

4.1.5贪污、挪用抢救物资和资金的;

4.1.6哄抢国家和个人财物的;

4.1.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1.8阻碍事故处理人员执行公务的;

4.1.9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的;

经县政府同意,对在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事故应急处理、抢救工作中的有功人员进行表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九

为了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已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促进平安梅桥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迅速”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我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全镇范围内的紧急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加强合作的原则。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雪)、洪水、高温、地震、地质灾害等。

(二)公共卫生灾害: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动物疫情,10人以上发病、1人以上死亡的集体中毒事件发生时。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当生产企业、特殊行业经营部门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设备严重毁损、建筑物倒塌,危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油正常秩序,或造成10人以上受伤、3人以上死亡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火灾,造成财产和人员严重损失,因食品药品和饮用水源遭受严重污染,危及群体健康,团伙性刑事作案危及公共安全等。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成(梅桥镇镇长)。

副组长:孙书奇(梅桥镇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成员:崔海国(梅桥镇农技站站长)。

陈和群(梅桥镇派出所所长)。

王勇(梅桥镇市场所所长)。

邹玉(梅桥镇司法所所长)。

韦道清(梅桥镇卫生院院长)。

张明和(梅桥镇食安办主任)。

王骏(梅桥镇应急办主任)。

陈兴贺(裔湾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名(大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何红华(苗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屈志新(华圩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莉(天宇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崔海伦(吕巷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正地(朱海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传前(淝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义成(胡口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梅后林(淝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凌云(杨楼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姚启持(梅桥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秀敏(淮丰村支部副书记)。

(二)日常工作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安全的孙书奇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设立应急值班室: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4987213。

(四)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建立和制定预防、处置全镇突发事件工作方案,督察、指导、协调开展相关工作,收集报送有关信息,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一)报告制度。一经发生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镇党委、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

(二)指挥和协调制度。全镇突发事件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指导全镇范围内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各相关村,站所要积极主动参与指导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三)奖惩制度。对在突发事件中依法执行公务并且事迹突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报功。在突发事件中不作为、不负责任、推托应付,构成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镇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卫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现场处置措施。

(三)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

(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制定保护范围等。

(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一)自然灾害处置组:组长由主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国土所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村及派出所、卫生院、电灌站、国土所、民政工作站负责人组成。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据需要在辖区组成救灾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

3、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4、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灾难处置组:组长由主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民政办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村及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所、民政工作站负责人组成。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3、紧急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组长由主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村及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工作站负责人组成。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3、认真排查,寻找事故引发源头。

(四)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组长由主管信访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综治办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村及纪检、派出所、民政工作站负责人组成。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派出所和相关村、单位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到救灾现场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3、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对突发事件参与者要实行跟踪教育,密切监控,掌握动态,确保一旦发生延续问题或次生灾害,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二)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三)对因发生忽视安全、管理不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责令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

(四)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地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新途径。

(一)预案管理。本预案由梅桥镇人民政府制定,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并上报区政府备案。镇级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

(二)预案实施。本预案经镇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十

为加强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严重交通阻塞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恶劣天气给道路通行带来的不良影响,保障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特制定本预案。

对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提前预警,及早准备,快速行动,切实做好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不发生严重交通阻塞,坚决遏制交通事故特别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公安部门职责。

1、加强道路巡逻控制,掌握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情况的动态变化,并及时将包括大雾、冰雪路段的起止地点、变化趋势、能见度、路面摩擦系数、交通流量、事故等情况报告县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报辖区乡镇党委、政府采取相应措施。

2、对事故多发、事故隐患较为突出、易发生堵塞的路段及三级(含)以下山区道路实行有效监控,遇有大雾造成能见度低于50米或冰、雪造成路滑难行以及大雨造成公路塌方等有碍车辆安全通行的天气,果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禁止客运车辆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对能见度小于30米路(桥)面全线结冰等恶劣条件下的路段,实行封道管制,对不能通行的车辆采取有效分流措施;对能见度在30米以上50米以下或路(桥)面部分结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段实行间断放行办法,并督促通行车辆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提示驾驶人谨慎驾驶。

4、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在快速处置的同时,对受阻排队车辆通过喊话、鸣笛等方式指挥车辆停放有序,杜绝发生二次事故,待现场处置完毕,疏导车辆有序通行。

5、对发生交通堵塞的路段,及时派员进行有序疏导。

6、动用清障车对发生危险或出现故障的车辆,及时拖拽至安全地带。

(二)交通部门职责。

1、加强路面巡查,对事故多发、隐患较为突出的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路段设置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保障通行安全。

2、对国道、省道、县乡村道路出现的路(桥)面结冰情形,要采取撒盐、撒沙、煤渣、融雪剂等防滑措施,及时清扫清理路面积雪、积水等障碍,保障通行安全。

3、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站内值班制度,严把站门,认真落实“双查”措施,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杜绝超员车和“病车上路”。遇路面结冰,及时安装防滑链等防滑设施,严格驾驶人安全教育教训,使其掌握冰雪路面的行车技术。

4、针对恶劣天气情形,及时、科学、合理调解客运班线、班次,采取必要措施,严禁三级(含)以下山区道路客运车辆通行。

(三)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职责。

1、对城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积雪、积水和行道树倒状等情形及时进行清理。

2、对城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结冰情形采取撒盐、撒沙、煤渣、融雪剂等防滑措施予以处置。

3、对城区道路的事故多发、隐患较为突出的地段及时设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保障通行安全。

(四)气象部门职责。

准确、及时地将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信息通报给安监、公安、交通、公用事业管理等部门,并通过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播报,提示广大群众注意出行安全。

(五)安监部门职责。

1、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认真履行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2、牵头组织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对因未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六)督查部门职责。

1、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下发红、黄、绿三色督查令,跟踪问责。

(七)各乡镇职责。

1、加强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设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措施落实。

2、对辖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积雪、积水等以情形及时措施予以清除;对辖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结冰情形采取撒盐、撒沙、煤渣、融雪剂等防滑措施予以处置;对辖区道路的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较为突出的地段及时设置警示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并派专人值守,对辖区旅游道路(安山森林公园由林业部门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和三级(含)以下山区道路及时封闭,严禁车辆通行。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恶劣天气是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固始、平安固始的高度,提高对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组织,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

(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立足本职,遇恶劣天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同时,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管理措施,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县督查局、安监局将组织人员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应对本社区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扑救与安全疏散工作有序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社区火灾应急预案。

(一)当本管辖区集贸市场、幼儿园、居民小区等公共聚集场所;驻区单位、易燃易爆单位发生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

(二)本区域内发生的其它灾害事故,伴随着火灾发生,社会和政治影响较大,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承担主要任务的事故。

(三)其他没有达到社区特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但影响较大、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火灾事故。

在开发区党、工委政府及开发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社区优势,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质准备,坚持“救人第一,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科学指挥,统一行动,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一)成立火灾救援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xx,铁路花园社区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xx,铁路花园社区副主任、社区民警。

成员:xx。

总指挥部工作职责:组织特大火灾事故的救援、现场警戒、医疗救护、各项保障和善后处理。统一指挥调动各行动组按照预定方案进行灭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据火场情况变化,适时做出必要决策;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社区司法警务室,负责人由社区司法警务室站长彭传华担任,成员由社区文体站、党建民政服务站、社区劳动保障站、社区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社区司法警务室等负责人组成。

(二)火灾扑救组。

组长:xx。

成员:由社区义务消防分队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执行总指挥的指令,根据火场情况(即起火部位、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启动防火、排烟、及消防供水等设备,正确使用灭火设施和器材,迅速扑灭初起火灾,或有效控制火势发展,配合公安消防队实施灭火。

(三)现场警戒组。

组长:xx。

成员:由社区司法警务室治安员、出租房屋协管员负责。

工作职责:

1、对火场周围道路各路口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确保参与救援的车辆出入畅通。

2、保护现场、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负责火场外围的警戒。

3、做好群众的安全疏散撤离工作,开展火场内部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和疏散出来的人员重返火场。

4、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

5、加强火灾现场周围区域的治安巡逻控制工作,对现场周围重要目标实施安全保卫,严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6、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人员协助进行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xx。

成员:由社区医疗服务站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120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对抢救出的伤员进行现场抢救,并将伤员转送到有关医院进行救治。

2、负责协调医院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3、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工作。

4、做好救援工作的医疗器材保障工作。

5、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通讯联络组:

组长:xx。

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火情,发出119火警信号,准确报告起火地点与部位、着火物质、有无被困人员等信息。保持火场总指挥与消防部门及各行动组之间的联系,做到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五)疏散引导组。

组长:xx和起火部位单位负责人。

成员:起火部位工作人员和部分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临时搭建的逃生设施,帮助引导被困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场。按照“救人第一、疏散优先”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贵重财物一并撤出。

1、社区居民或工作人员发现火险、火灾应立即向社区司法警务值班室报告,值班室电话为:33x9,主任值班室电话为:3,并提供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必要时直接向119火警中心报警。

2、保卫处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往起火地点,同时向总指挥报告,到场后及时向总指挥反馈火场信息。临时组织在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扑救和救援工作。

3、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讯联络组组长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组成员,并安排分头通知起火部位单位负责人、各行动组成员及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人等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报警,应及时安排人员在大门及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同时携带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到现场,保持现场总指挥与各行动组及公安消防队之间的通讯联络。

4、总指挥到达现场后,汇总火场各方面的情况,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指挥各行动组进行灭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在场人员参与协助灭火、救援和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1、火灾扑救组成员赶到起火地点后,应立刻了解着火物质和有无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物品等情况,同时调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

2、火灾扑救组进入火场后,若发现仍有人被火势围困,应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先解救被困人员,并为疏散人员让开通道,以免影响疏散时间,造成人员伤亡。

3、若为电器设备火灾,或着火部位在实验室、机房等电器设备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断火场的电源,再进行扑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灭火,以防发生人员触电。

4、着火物质若为油类,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湿棉被等覆盖,不要直接用水喷洒油面,防止火势流动蔓延。若为可燃气体火灾,应先关闭可燃气体阀门,切断气源。若着火物质为橡胶、塑料等化工制品,进入火场人员应携带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5、如果火场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确认其尚未着火或无爆炸危险时,灭火组应调集充足的人员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离带,防止火势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蔓延,同时组织力量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6、如果发现或赶到火灾现场时,火灾已发展为全面燃烧,这时应开启附近所有室内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场铺设消防水带,起动消防供水系统,控制火势发展,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助进行灭火工作。

火灾扑灭后,社区司法警务室负责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火灾原因,划清责任,整理有关材料,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街道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向街道通报火灾事故及处理情况,针对火灾事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协同上级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十二

为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保证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贯彻落实省、市、县防灾减灾各项会议精神,结合我镇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防汛、抢险、抗灾的思想准备,立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本职岗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汛期道路安全畅通,努力为全镇防灾减灾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村委会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指挥小组,加强对公路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周群党委副书记、镇长建议人选。

副组长:吴六一人大副主席建议人选。

成员:陈立明党委副书记。

余德源人大主席。

洪雷权党委副书记。

汪欣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张诚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江恒文党委委员、副镇长。

程春燕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朱国书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孙圆副镇长。

方立忠安全员。

唐晨综治专干。

鞠红阳党政办。

汪岳兵武阳派出所民警。

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井潭村、湖岭村由陈立明、朱国书负责;周家村、金前村由洪雷权、张诚负责;岔口村由汪欣负责;文山村由江恒文负责;大坑源村由程春燕负责。

各村委会要修订、完善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在镇防灾减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各村委会严格按要求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在镇防汛指挥部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2、及时向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和上级部门提出行动处置的建议;

3、及时向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和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处置工作情况;

4、按要求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督促、协调各村委会开展处置工作。

各村委会工作职责。

道路交通受影响的村在镇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具体组织人力负责实施现场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2、按照安排,参与、协助有关抗洪抢险等工作;

3、及时上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工作建议。

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迅速采取处置措施,确保汛期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抗洪抢险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等险情信息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先行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收集相关信息,迅速报告镇防灾减灾指挥部。镇防灾减灾指挥部接到各村上报信息后,迅速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督促、协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与畅通。

(二)及时采取强力措施。

各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快速及时反应,积极维护灾害现场交通秩序。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灾害现场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保障救灾车辆、物资运输出入道路畅通。要提前做好交通管制、交通分流的标志、标牌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在灾害发生区域通过交通信息提示牌及时向驾驶人员发布交通信息,引导车流。交通管制措施持续24小时以上的,应当通过发通告和通知向社会公布。

2、重视协调配合,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和质量。要主动与气象部门加强联系,严格按照公安部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气象信息交换和发布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信息交换和信息发布工作。同时,要加强道路信息的沟通,密切联系,协调配合,共同处置突发事件。

3、合理安排勤务,加强对重点道路的巡查监控。针对本地汛情特点,安排足够人力,合理调整勤务,加强对重点道路的监控力度,尤其要加强对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易塌方等存在安全隐患路段的巡查监控密度,发现水毁、泥石流、滑坡、塌方等险情要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分流、限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严禁车辆冒险通行。对受洪水围困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要迅速采取疏散人员等措施。

4、深入排查危险隐患道路,及时进行有效治理。根据本地道路交通实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道路上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季节性安全隐患的漫水路、漫水桥以及易积水、易塌方等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对暂时得不到治理的路段和桥梁,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及时采取设置警告标志和告示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5、加强道路交通疏导,确保抢险救灾车辆安全畅通。在防汛期间,对运送救灾物资、抢险人员的车辆和执行紧急防汛抢险任务的指挥车辆,要实行优先通行原则,确保送往灾区的各种物资安全抵达。

(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汛期险情过后,要尽快取消交通管制等措施,尽快恢复道路交通,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同时,对应急处置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预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靠前指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汛情发生时,包片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防汛期间,各有关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务必树立全局观念,一切行动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凡发现有不执行上级命令,擅离岗位,贻误指令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加强安全防护。切实完善抗洪抢险装备,为一线抢险救灾人员配齐雨衣、雨鞋、警示牌、电筒、救生衣等必要装备。并注意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救灾人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杜绝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发生。

(四)开展实战演练。各村委会要组织抢险救灾应急分队成员开展对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工作的教育和培训,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的程序、措施等关键环节。同时,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增加抗洪抢险的经验,提高应对灾害的工作能力,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完善预案。

(五)落实值班备勤。防汛期间,各村委会要严格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足够人力加强值班备勤,积极做好防灾减灾的各种物资准备和器材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功能完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反应,发挥作用。

(六)做好信息报告。各村委会在防汛期间,要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村委会遇辖区重大汛情以及因此造成交通堵塞、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道路损毁等情况,要迅速上报至镇道路交通安全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遇有重大险情随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村上报情况,按照规定及时报上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为确保我镇在遭受灾害时,救灾应急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提高应对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我镇防汛抢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我镇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一)成立防汛指挥部,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上级要求向领导组或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防汛工作;

5、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成立抢险应急队伍

1、抢险救灾组

2、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并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3、医疗救护组

4、通讯、电力保障组

职责:负责灾区通讯、电力的畅通,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一)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镇防汛抢险预案,制定本村的防汛预案,并报镇防汛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防汛第一责任人和防汛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

2、各村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3、防汛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并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对阻碍防汛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二)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民政所: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电力、电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4、农业办: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5、大仓盖学区:负责所辖学校的防汛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保障暑假期间学校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及学校的财产安全。

6、卫生院、计生办: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7、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各包村领导要及时组织村干部、群众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对汛前、汛期、汛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作出书面汇报。

(一)汛前检查。各包村领导负责对各村领导机构的成立、防汛值班制度的落实,辖区内主要河道、沟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学校校点等重点地段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汛期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汛前所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通过检查,对防汛预案不落实、值班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改正。

(三)汛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情况(损失程度),总结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任何行政、企事业单位都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镇内有劳动能力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镇从业且领取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的公民),均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

(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值班期间出差下镇时,应向防汛值班室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二)各村、各单位防汛领导小组,有电话的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三)各村防汛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镇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镇救灾工作。立即将我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请求县政府给予支持。

(二)镇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其它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镇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报县救灾指挥部。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确保全镇辖区内各项水利工程安全渡汛,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健全机构。进入汛期,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安全的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组长,驻镇各单位、镇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由同志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落实责任。对全镇4座水库,456口塘埝,人民渠六期干渠22公里,秀水河流域、黄水河流域的低洼地段和拦河埝落实专人管护,责任到人。

(三)开展安全检查,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保证汛情上传下达,并做好灾情收集记录。

(四)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督促镇辖各村组,水利管理单位编制防汛预案、灾情监测和抢险工作计划,成立防汛值班领导小组,落实应急分队和防汛物资。

出现险情及发现隐患,需在1小时内报告镇防汛指挥部

(一)水库埝塘

1、镇内4座水库、456口埝塘落实专人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确保在主汛期不跨塌水库埝塘。

2、水库、埝塘限蓄水位并划出防洪水位警戒线,汛期限水量为:水库120万立方;水库40万立方;石庙子水库20万立方;水库8万立方;五亩以上大型埝塘不超过3000立方,对超蓄水的要限期退水,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汛前雨后水库埝塘的管理人员开展好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疏通溢洪道进出口设施,保证安全渡汛。

(二)渠道防汛

1、人民渠六期干渠沿线的村、组要确保渠堤安全,在主汛期指派专人巡渠,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2、各支渠要确保节制闸启闭灵活,上、中、下游相互体谅,保证排洪畅通,水利管理单位要做好干部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减少泄洪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3、各支渠村组段内在降雨后进行全面检查,出现水毁工程要及时组织群众修复,确保安全输水。

(三)镇内低洼地段

1、秀水河、黄水河流域低洼地段的村组和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出现内涝洪灾时要及时组织实施抢险自救,减轻对工农业生产的损失。

2、场镇低洼地段出现内涝时,驻镇单位、经商户要及时组织实施抢险自救,把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四)有地质灾害山体滑坡地段

1、山坡45°以上的、泥中含石子偏重的村组要动员住户迁离滑坡地段。

2、在汛期来临之时要落实专人监测山体地质变化,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和抢救人民生命财产。

(一)在防汛期间,各水库、埝塘、渠道、低洼地段、45°以上山体滑坡地段村居委会要落实专人进行安全巡查和监测,水利管理单位的专管员要深入抗洪抢险第一线,配合支持协助村组单位的抢险工作。

(二)在暴雨期间和暴雨之后各村组、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受灾情况,2小时内上报镇政府值班室和民政部门,及时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好生产、生活自救。

(一)镇政府防汛办公室必须落实好20-50人青壮年防洪抢险队伍、以备汛期到来时对险要地段采取措施和救援工作。

(二)镇政府防汛办公室,应备足抢险所需的物资、车辆,以便在汛期统一调度应用。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篇十五

以人为本,先人后物,减少损失。陇川县地方海事局制定水上交通应急处理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按照“统一领导、通力协作、迅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成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祥云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许洪达陇川县交通运输局书记。

罗相道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闫峻豪陇川县地方海事局局长。

成员:王丽燕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李文刚陇川县交通运输局综规股长。

陈鸣陇川县交通运输局计财股长。

冯发荣陇川县交通运输局技术股长。

刘宗跃陇川县交通运输局路政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海事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闫峻豪担任。

领导小组应督促各单位、乡镇政府成立现场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由乡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具有专业技能的安全员、专(兼)职安全管理员组成,并成立一支负责应急救援的抢险队伍,现场应保障有足够的卫生医疗、救援、救护、治安保卫和通讯、供电、后勤保障的设施及人员,满足现场。

(一)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启动所有适当的应急程序和措施,提供必要的人、财、物资源。

2、督促各有船单位、个人根据陇川县地方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相应措施,并负责落实。

3、安全事故或紧急事故发生后,负责组织和指挥、实施应急抢险工作,并逐级上报相关情况。

(二)属地单位、县乡镇政府制定现场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现场应急处理日常工作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明确,考核兑现。

2、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如实报告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救援行动,及时控制险情蔓延,事后对事故发生进行全面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3、事故单位应积极妥善地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

(一)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成员应赶赴现场直接参加组织救援、抢险和调查处理:

1、一次性死亡人数(含失踪)3人以上的;

2、发生水上爆炸、污染、碰撞和沉船等严重事故的;

3、事故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二)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及成员应赶赴现场直接参加救援、抢险和调查处理:

1、一次性死亡人数3人以下的;

2、发生碰撞和沉船等事故的;

3、事故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

以上安全事故发生2小时内,应向领导小组、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应立即启动本部门相应级别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程序,积极开展施救工作。

(一)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1、接警后,进入响应工作程序,组长要过问事件并亲自到第一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制定临时应急处理措施,及时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将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当地社会的稳定。

2、要求各单位应急处理机构要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并按程序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报告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二)监督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发现、接到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收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并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二)督促各单位、乡镇政府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及船员、渡工学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当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小组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奖惩,总结成绩,找出并改进不足,按“四不放过”原则吸取教训,进行整改。

(四)在应急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中不得相互推诿,耽误时间,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一经查明将严格追究其责任;构成严重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单位、渡口,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六)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人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应当由现继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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