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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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汇总13篇)
时间:2023-11-07 00:15:09     小编:紫衣梦

读后感可以促使读者形成自己的独立思考和见解,培养批判性思维的能力。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先列举出作品中的亮点、闪光点,再对其中的精彩之处进行深入分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读后感,希望对大家在写读后感时有所启发和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一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二

读完小说《老人与海》后,我被老人永不放弃、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感动、印象深刻、震撼。因为老人的简单形象,因为老人是受人尊敬的工人。

文章介绍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钓鱼。那天,他钓到了一条大鱼,这让他很开心。但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鲨鱼。老人尽力和鲨鱼搏斗。鲨鱼吃了他能吃的所有鱼。结果,鲨鱼只吃了不到一半的大鱼,老人把鱼拉回家。

读完这本书后,让我感动的是老人的普通话:“一个人生来就不会被打败,你可以尽可能地消灭他,但不能打败他。”从这句普通话中可以看出,老年人并没有被任何困难所压服,尽最大努力与生活中的各种磨难作斗争。老人是如此的朴实,他没有抱怨上帝对他是如此的不公平,只是用剩下的'时间来实现他的梦想:打一条大鱼。这一次他成功了,他终于成功地打了一条大鱼!这条大鱼来得有多难啊!是老人经过千辛万苦才拖回家的。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在这个故事中做了详细的描述,可以更好地反映老人的老样子,也可以反映老人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故事的开始到故事的结尾。因为老年人的精神感动并激励我们的读者像老人桑提阿果爷爷一样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三

父亲的爱往往在最深处,需要我们仔细去体会。

当初自认为的.“滔天恨意”经过时间的冲淡,已经成为曾经幼稚的痕迹。后来爷爷去世了,那是我人生中第二次看到父亲哭,第一次是被外婆骂哭,第二次就是在爷爷去世那天,我的爸爸没有爸爸了,那天他用低沉得近乎哽咽的声音对我说道:“来,最后看一次爷爷”,此时,我能感受到父亲悲痛至极,我竟然嚎啕大哭,那一瞬间好像我与他之间所有的隔阂都消失了。

在爷爷去世那天,我回忆起了很多很久远的事,那些许久未开封的记忆突然进入脑海,回忆里的全是小时记忆中父亲带着玩的场面和生活中一些小到令我忽略的小事,一瞬间好像什么都懂了。

别让忧愁占领你的全部,父母给予的往往是最真挚的爱,在那个已经过去的夏天,我懂了很多。“身在井隅,也要眼望星光。”这句话是父亲在我小时对我说的,这句话在尘封的记忆里一直都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四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五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就到这里了,是不是对同学们有所帮助呢?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六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书,它像一杯香醇浓郁的咖啡、像一杯新鲜美味的果汁,更像温开水,它平凡而甘甜,只有细心的人才懂得品味。在犹如雨点般密密麻麻的书籍里,我喜欢的那一本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讲述的是:1866年,海上突然出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海怪”,它经常撞毁海上的船只。政府为了消灭“海怪”,组建了一个追捕队,还特别邀请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但他和他的仆人康赛尔以及一名捕鲸手尼德在追捕“海怪”时反倒成了“海怪”的俘虏!所以不得不跟随“海怪”周游四海,看到了许多奇特的海生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也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作者从描写海洋的美丽,侧面呼吁人们保护海洋,珍惜海洋,不要让海洋成为幻想。从故事中的人物来看,他们一个个坚定的眼神,一句句不放弃的.话语,感觉海洋就是他们的家,就是他们的梦想,他们始终不肯放弃,一直在探索海底的奥秘,哪怕会失败,哪怕会献出生命,他们终究不逃避,始终坚持不懈。

这本书不仅让我看见了大海的美丽、大海世界的精彩和大海之深,而且还让我读到了一个个脍炙人口的故事。让我们在书的海洋中探索也不失乏味,像冰山断路、章鱼袭击等故事曾让我流连忘返,其他的故事也像美味佳肴一样让我迷恋其中。读完这本书让我对大海有了新的见解,也让我对大海更加感兴趣。虽然现在人类已经成功造出潜水艇,可以真正的海底旅行了,但是在当时的世纪却只能是幻想。让我懂得没有幻想就没有发明创造,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我们应该学会思考和想象,这样才能创造更加美好的世界!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有学问的人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和万物共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八

你知道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神话小说是什么吗?对,那就是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们一起走进这部伟大的神话故事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小白龙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吴承恩的故事引人入胜,词句优美,各个人物栩栩如生,孙悟空72变,火眼金睛本领高强,唐僧善良仁慈,猪八戒好吃懒做,憨厚单纯,沙僧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其中,我更是敬佩孙悟空那勇敢无畏、藐视权威、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精神。

比如在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先变成了少妇,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孙悟空把它打跑了;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妇,孙悟空又一次打跑了她,唐僧认为他滥杀无辜,把孙悟空赶走了;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老翁,没有了孙悟空保护的唐僧被白骨精抓走了。孙悟空虽然被唐僧赶走,可当他得知师傅被抓时,心急如焚,一个筋斗云,到了白骨精洞前,救出了唐僧。

我相信,只要我们再认真读,就会挖掘出很多宝藏,和我一起探索西天之路,和这师徒四人一起取经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九

从小到大,我也读过许多的书。而其中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这本书是夏活蒂·勃朗特写的。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她那高尚的心灵和顽强的精神使我非常的感动。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希望在这里可以介绍给大家,让大家有时间抽空去看看,我相信大家会从中得到收获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

有一天,放学了!我一回到家,发现桌子上摆着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于是,我就好奇地走到它跟前。啊!是我最喜欢而又最想得到的——《少年儿童百科全书》。

我一看见它,就像老鼠爱上了大米,我翻了又翻,看了又看。里面有自然天地、科学技术、人类文a……让我看得入了迷,越看越爱不释手,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啊!我太爱它了!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自然天地里面的一个动物吧!

这个动物就是大森林里的“金钢”——威武的大猩猩。大家肯定都知道大猩猩是森林里的“金钢”,它那乌黑的皮毛,一双黑亮亮的大眼睛,看起来好像非常恶狠狠的样子,它在森林里的大树上荡来荡去,就连大象见了也要后退三尺啊,真的是森林里的“金钢”啊!原来大象也非常害怕大猩猩啊!大猩猩可真厉害!

大自然中还有很多很多动物,不管是小小的蚂蚁还是巨大的大象,在大自然中都有着自己的地位。只要你看了这本书,书里的每一个知识都是一个小常识;只要你看了它,就会获得许许多多的知识。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你就“笑”——学会了很多新的知识,我很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一

好书伴我成长,好书在人生的路途上是你的导航者。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无论你在什么时候,答应了别人一定要做到,人一定要遵守许下的诺言,不然后果出乎意料。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失去了别人的信任;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让说有人都讨厌你;不要因为不守信让你后悔一生。

后来蜜儿来到了红宫学校,一个与众不同的老师带给学生不一样的感觉,给了学生一段快乐的学习经历。让红宫学校活跃起来。她改变了红宫学校死板的教学方式,让整个红宫学校布满快乐的气息。

老师,带给学生们知识的,学校,是学生们汲取知识的殿堂,但他们同时也是带给学生快乐的。蜜儿为学生办了一场“烦恼葬礼”,让学生们开心起来。带学生去“童心城堡”,还给学生一颗童心。有些家长在放假期间为孩子报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学校作业写完了还要写辅导班的作业,孩子的假期别作业淹没,我们都明白家长是为了我们,是对我们期望高,怕我们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和别的孩子拉开差距,我们知道你们的用心,但这样家长们在无形中就形成了“爱心杀手”,扼杀了孩子们应有的快乐,那颗童心也渐渐地消失了。学习固然重要,知识必然是人生道路上上的必备物,但我希望我们明白,我们是个孩子,不要忘了我们的童心,不要忘了那个心底最朴实、最纯真、最可爱、最快乐的自己。

学习是在快乐的天空中飞翔的,但因为家长们没完没了的约束,学习变的枯燥无味,老师是在快乐中教学,学校是在快乐中陪伴学生,学生也是在快乐中学习,我们要懂得劳逸结合,适当放松一下,毕竟学习是重要的。

学生们如格格亚一样,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有自己的个性和爱好,所以我希望大人不要太过约束我们,给我们一个快乐的、自由的学习天地。大人们总以为自己了解我们,知道我们内心的想法,但并不是,他们不明白我们想要什么,想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学习。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教育,虽然是童话故事,但它改变了许多人的错误观念。

时间在飞逝,曾有多少本好书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曾有多少本好书让你明白真理,曾有多少本好书把人们干涸的心灵滋润了,又曾有多少本好书伴我们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二

“太和元气耿中秋,解却襟怀积累愁。笑见团团离海角,喜瞻渐渐出云头。袁弘有兴歌诗艇,庾亮欢心上酒楼。借问广寒宫里事,桂花多为状元留。”这四句诗是《包公案》的题诗,让人读来思绪万千。《包公案》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讲的是清廉公正的包公如何用他的智谋破获一宗宗奇案的故事。

在寒假里,我读了这本书,不禁穿越到了宋朝,走进了公堂,与包公一起审理了王婆。只听到王婆说到:“袁秀才妻子张氏,陪同丈夫前来赶考,住在我的店里。前几天去写状子,碰见了曹大国舅,差点被打死。”包公审理明白后,琢磨着先捉住大国舅审问。于是便装病不上朝。

待大国舅到包府,张氏便指认大国舅,其虽拼死抵赖,但包公仍将其押入大牢。

此时,我不禁为包公的智谋与精明啧啧称奇,对他赞叹到:“包大人真是英明啊!”但包公十分谦虚,他拱手作揖:“哪里哪里,实在是不敢当啊!”

之后,大国舅被判处死刑。得到消息的太郡夫人连忙亲自带着诰文来到开封府,为国舅求情。包公不但不为所动,还将诰文一把撕碎。后来,太郡夫人连同皇后和一些文武大官来开封府求情,但都被包公严词拒绝了。我看包公如此得罪众人,怕因此影响了他的'前程,忍不住劝他:“包大人啊,公正固然重要,但你如此得罪官臣,只怕今后是不会好过啊!”包公十分严肃,看着我,义正言辞地说:“管他是什么皇亲国戚,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听到这儿,我十分感动:包公不畏权贵,坚持为人民讨公道,为人民做事,这也让我想起了我们新学的课文《为人民服务》,毛主席、张思德,还有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不也都是不顾一切地为人民吗?他们身上有着蛮强的赤子情怀,感动了无数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十三

哈佛大学院长w·k·birby,这是他演讲的集合。哈佛大学是世界著名的顶尖大学,培养了无数的人才。三分之一的美国总统和世界500强企业总统来自哈佛大学。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哈佛大学不教他们任何知识,而是教他们如何不断学习新知识。

目前,我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经过三年多的无知探索,我似乎刚刚探索了一点教育的方式。当然,我的方式只是如何向学生灌输所谓的知识。如果以后我的教育方法是了解学生如何学习,我觉得我是一个让学生终身受益的老师。目前,我花了很多精力收集案例。我发现这些案例的应用比以前好了。至少对于学生来说,这些简单易懂的案例让他们明白,学习起来也不累。我目前的门径只是尽我所能。要真正成为一名能引导他们学习能力的教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读这本书的另一种感觉是,我们的教育理念是流行的高等教育,他们让我们看到精英教育应该是什么样子。我越来越觉得学校首先追求的是稳定,没有错误,表面上;在私立大学做到这一点已经很好了。当然,学校这样做有她必须做的原因,但我觉得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学校的精力有限,大部分时间花在形式主义和肤浅的文章上,内在的本质自然不能做。因此,在课堂上,我会告诉学生酒店组织的机构.当时,我对学生们说: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下,有更多的学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发展机会,学校的培养思想也是一种流行的高等教育。如果你想发展得好,你应该下定决心给自己学习和创造机会。别人不把我们当精英教育,我要把自己当精英培养。我记得亨利·福特有句话说:对于一个准备一辈子当工人的人来说,下班的钟声是休息时的信号;对于一个有抱负的人来说,下班的钟声是新努力的开始。

对你来说也是如此。如果你不想受欢迎,你应该在课后把握时间。我不知道学生们知道多少,但我仍然看到很多孩子认真地看着我,似乎有点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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