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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一
我中心接省厅《全省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以“诚信规范、执业为民”为主题,以强化行业自律、集中整治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存在的不依法诚信执业和“生冷硬”行为等为重点,做到查漏补缺,按照上级部门规范执业检查活动的相关要求和具体安排,我所于4月中下旬开展了司法鉴定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我中心十分重视这次自查工作,召集全体工作人员就此项工作进行了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治意识学习教育活动。并以自觉遵守和践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为民的执业理念为原则,引导司法鉴定人在日常的工作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切实保障司法鉴定意见的科学、客观、准确,做到不徇私、不枉法,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于民。本次自查自纠活动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实施程序、文书规范、收费标准以及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执业情况进行自查;二是以鉴定质量管理、内部执业责任追究和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业情况为重点进行自查;三是开展司法鉴定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落实执业信息“八公开”,建立执业承诺和风险告知制度,建立服务评价机制等内容。通过开展司法鉴定自查自纠工作,使我中心及司法鉴定人进一步强化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意识,增强了按照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能力,通过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了司法鉴定人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地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提高了司法鉴定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和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的自觉性,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针对我中心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发展今后的方向,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
1、扩大鉴定案件数量,扩展案件委托来源。不能固步自封,一味的坐等,今后一段时期内要通过合法、有效的宣传,提高本中心的知名度和可信赖度,在案件委托方式及委托区域上拓展业务,尽可能的保证业务量持续稳定地增长。
2、强化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做好自纠自查工作。要以规范管理提升鉴定质量,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及时掌握鉴定案件受理、鉴定收费、鉴定人回避、鉴定意见出具、档案管理等情况,同时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从严查处关系鉴定、人情鉴定、金钱鉴定行为,在此基础上继续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严重违规的严肃处理,从而使司法鉴定行业风气得以净化。
3、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强化责任意识。随着司法鉴定业务的不断深入和拓展,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势在必行。通过不断强化司法鉴定法律法规的学习,促使司法鉴定人员牢固树立遵章守法观念、客观公正观念、依法管理观念,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司法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
4、不定时开展培训学习,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文书书写及档案整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司法鉴定文书规范》书写及整理。司法鉴定人要认真做好鉴定记录、讨论记录及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技术负责人及技术监督员要在签发前后认真质控每份司法鉴定文书,做到核对无误,司法鉴定零投诉。
2014年5月26日。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二
xx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在我市呈现出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的新局面。但我市也存在着司法鉴定的运行机制较为混乱、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机制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为此,笔者根据工作经验和体会,对发展我市司法鉴定事业提出了一些主要对策和建议。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按诉讼法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专门性问题做出判断结论的一种核实证据的活动。简单地说,司法鉴定就是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活动中依法进行的鉴定。那么什么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除司法机关内部鉴定机构因业务需要而进行的无偿司法鉴定活动之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活动,均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
目前,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在我市呈现出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的新局面。现笔者就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发展及现状、存在主要问题、完善对策建议作尝试性的探讨。
xx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同全省其他地市相比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规模较小、管理相对滞后。受经济大环境影响,我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少、规模小、项目不全、管理不规范。2019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时期,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职能划入市司法局,但当时没有对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予以正规化管理,所以在"三定"方案中没有单独设立司法鉴定管理科,而是由法制科兼管,为以后的规范化管理和司法鉴定事业发展留下了制约隐患。2019年前,我市只有2家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xx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司法鉴定所和黑龙江亚中分公司司法鉴定所。其中黑龙江亚中分公司司法鉴定所属省司法鉴定管理处直管,对xx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司法鉴定所的管理实际也是名存实亡。
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出台以后,随着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明确和省厅创新工作积极的影响,市司法局积极宣传运作,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司法鉴定事业才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截至目前,我市已有4个种类、9家司法鉴定机构经省厅许可登记、取得司法鉴定执业资格。其中医学类(法医临床)4家;司法会计类2家;工程质量类1家;产权交易类2家。目前,还有2家医学类机构已向省厅申报司法鉴定执业资格,待省厅审查许可。两年来,我市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和接受司法鉴定委托数量均翻了三番。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也稳步加强。今年5月,xx市司法鉴定人协会成立,对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的管理由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双管齐下的管理模式。虽然如此,无论是在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和人员规模、业务开展上,还是在管理模式和工作力度上,我市目前在全省还是处于后几位。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部门设置和运行机制亟待规范。
首先,当前我市除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面向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外,还存在一些鉴定机构或部门,有些是司法机构内部设置的,有些是行政机关的附属单位,有些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公安、检察及卫生、物价等部门对外服务的鉴定机构各级都有。只要机构成立,不管鉴定人员技术、条件是否合格、齐全,都可以挂牌营业,出具鉴定结论。这种行为和做法明显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
另外,我市司法鉴定的运行机制也较为混乱。当前,尤其是公、检、法等不同系统、不同层次的司法鉴定机构之间受理鉴定的范围不明确,没有一套科学完备的有关鉴定受理的统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各系统、各层次的鉴定机构的鉴定受理工作普遍存在着随意性、混乱性和重复性,也使得司法鉴定工作的秩序出现了混乱,容易对案件的起诉和审理产生负面的效应。
(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素质、司法鉴定公信力还需加强。
首先,由于法律对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准入资格要求规定不够严格,所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的社会专业鉴定组织仪器设备标准不等,鉴定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又因为缺乏严密的操作规则和监督制度,难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鉴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司法鉴定整体水平不高。由于鉴定机构多而杂乱,难免鉴定人员中有滥竽充数者,特别是依附国家机关的庇护而生存的鉴定机构,其人员素质更令人堪忧,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很难形成鉴定人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其次,一些鉴定单位或鉴定人为追求经济利益,曲意迎合一些当事人或办案人员的不合理要求,扭曲了司法鉴定的本意,使司法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客观性大打折扣。同时,由于司法鉴定的费用是由当事人承担,更因为办案人员按司法鉴定结论就是办错了案,承办人员也不负错案责任,鉴定人员也缺乏责任追究,所以,有相当部门的办案人员不是从案件是否确实需要的角度出发委托司法鉴定,而是动辄委托司法鉴定,过分依赖司法鉴定,结果存在造成一些案件久拖不决和资源的不必要浪费等弊端。
另外,由于公、检、法、卫生、物价、劳动等部门都有自己或者联系的司法鉴定机构,所以,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认为自家的"菩萨"灵。如一起伤害案,公安侦查鉴定为轻伤,检察审查起诉鉴定为重伤,一审法院作有罪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鉴定为轻微伤作无罪判决。几家弄得案件互相扯皮,当事人申请赔偿又互相推诿,久拖不决,影响极坏。
(三)对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机制不够科学、合理。
一是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民事诉讼法》第72条、《行政诉讼法》第35条也有类似规定。当鉴定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有效地保护、鉴定人无故不履行义务时如何制裁均无法可依,影响了鉴定的法律权威。鉴定机构有权无责,随意出具鉴定结论。由于对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缺乏法律约束,随意出具鉴定结论也无相关制裁措施,使得少数鉴定人员收收人贿赂赂,出具偏袒一方的鉴定结论,这在财产评估中表现尤为突出,同一财产,不同机构出具的评估值有时竟会相差几倍!
(四)司法鉴定程序规定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主要问题是对重新鉴定没有具体规定。(1)是否需要重新鉴定无规定。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常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法院是否准予,没有标准;(2)重新鉴定的机构如何选择无规定。实践中有时出现越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机构的级别却越低的怪状,而各鉴定机构出具的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又成为重新鉴定的动因;(3)重新鉴定的次数无限制。一方当事人认为鉴定结论于己不利,就申请重新鉴定,一案多鉴甚为普遍,因鉴定而花去一年半载屡见不鲜。多渠道、多层次的重复鉴定,不仅增大诉讼成本,加重当事人负担,造成资源浪费,且经常出现鉴定结论相互矛盾的情况,法院对此无所适从,诉讼久拖不决。我市目前对此类问题也没有明确具体的制度和规定.
三、发展我市司法鉴定事业的主要对策和几点建议。
(一)全面协调、切实解决司法鉴定机构的部门设置和运行机制不规范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政法[2019]2号文件精神,把司法鉴定业务统一交由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取缔一切依附国家机关的庇护而生存的不合法的鉴定机构;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各部门的鉴定机构或部门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取消法院委托鉴定的权限,法院只需保留审查当事人委托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权限就可以了。这样既符合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避免审判机关的"自审自委"行为导致法院与受委托机构产生利益关系,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又可以促进我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公平竞争,推进司法鉴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合力量、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和力度。
目前,除xx市外,全省各地市司法局均成立了专门的司法鉴定管理科,增加了专项编制,配备了专职人员,使司法鉴定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此外,司法鉴定业务经费在财政方面也没有得到充分支持和保障。建议有关领导从长远着眼、从大局出发、从速解决司法鉴定管理中人力、物力、财力上存在的问题,设立司法鉴定管理科,增加专项编制,配备专职人员,从而为推进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奠定基础。
一是要努力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设备水平。今后我市要严把执业准入关,同时鼓励我市有条件的鉴定机构加快鉴定设备的更新换代,更多地采用新产品、新设备开展鉴定工作。此外,要通过实验室认证,形成高标准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实验室,改善行业的设备和技术条件,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水平和资信能力。二是要努力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人员技术水平。司法鉴定是一种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鉴定人是以专家身份提供证据,为了保障司法鉴定意见客观、准确、公正,鉴定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法律意识。据统计,在我市现有的司法鉴定人中,高级职称的有26人,占总数的47.3%,中级职称以下的有14人,占总数的25.5%。本科以上学历的38人,占总数的69.7%,大专以下的17人,占总数的30.3%,可见提升司法鉴定人素质、提高鉴定技术水平,我们还要下更大的功夫,付出艰辛的努力。
(四)汲取经验、转变模式、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
首先,在健全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的同时,至少应从以下八个方面加快构建我市司法鉴定基本制度框架。一是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的准入制度;二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管理制度;三是司法鉴定执业类别规范管理制度;四是司法鉴定活动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制度;五是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六是司法鉴定机构内部规范管理制度;七是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制度;八是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制度。
其次,要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制度和机制,只是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当前从总体上看,全市司法鉴定人队伍是好的,但也存在与公信力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所以凡是法律规定该管的,都要管住、管好。
规章制度。
健全、有作为、有威信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促进我市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三
(一)关于鉴定类型。
从统计数据看,20xx年至20xx年间,镇海法院每年审结的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占案件总数的8.3%。其中,人身伤害类纠纷、建设工程类纠纷为鉴定结论使用最为频繁的领域,分别占同类案件的43.7%、39.6%;使用最多的鉴定类型是伤残等级鉴定。
(二)关于纠纷解决方式。
因司法鉴定较强的科学性,使得涉及司法鉴定的案件呈现出浓郁的专业色彩,双方当事人及居中裁判的法官对司法鉴定结论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依赖性。当事人对解决这类纠纷的方式选择具有局限性,因双方当事人认可、信服司法鉴定结论而撤诉的案件较少,大多数当事人因林林总总的原因依赖于法院的判决,以判决结案的案件占71.2%。当事人选择以判决结案,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权益保护意识的提升,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匮乏、诉讼中民事调解协议的履行保障力度不足,以及当事人提起司法鉴定时缺少合意、司法鉴定结论在庭前开示及质证不够规范等程序上的因素,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论的接纳程度。
(三)关于鉴定结论采信情况。
统计表明,无论是一次鉴定的案件(占总数的76%)还是再次、多次鉴定的案件(占总数的24%),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异议数均占到了相当的比例(62.5%)。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至关重要,它决定了案件审理的走向和最终诉讼结果的形成。
(四)关于超范围鉴定。
由于鉴定市场缺乏管理、良莠不齐,鉴定机构超范围鉴定的情况屡见不鲜,尤其是人身伤害类纠纷中,鉴定机构俨然成了无所不能的“鉴定人+医生+设备供应商+法官”,只要原告方提出要求,很多鉴定机构什么事情都可以鉴定,什么结论都敢出。从统计情况看,超范围鉴定的比例逐年提高,鉴定结论的可信度逐年下降,并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和法院调解工作的进行。
司法鉴定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审判实践中,司法鉴定不仅得到广泛的运用,而且司法鉴定的效力也得到人民法院的充分尊重,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事实判决”的作用。但是,审判实务中司法鉴定结论存在的诸多程序及实体上的问题直接制约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也成为民事审判工作中一个难点与热点。
鉴定的启动与质证主要通过站在对立或相反立场上的主体围绕司法鉴定是否启动、鉴定结论是否正确进行质疑、辩驳,从而使案件信息的获得更加全面完备。它不仅是确认鉴定结论证据效力的手段,更是运用鉴定结论的必经程序。
(一)司法鉴定启动与质证准备。
1.鉴定启动。
除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为主的人身伤害类纠纷(此类纠纷,原告在起诉前多已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等事项就行了鉴定,并将鉴定报告作为证据提交)外,民事诉讼中绝大多数鉴定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决定并委托鉴定方式启动。实践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鉴定申请,法官往往在对鉴定的必要性、科学性未进行认真审查并保障对方当事人行使异议权的基础上就启动鉴定程序;未告知申请人鉴定的风险;在鉴定机构确定后,法官在鉴定事项、鉴定标准等问题上往往未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未告知双方当事人鉴定机构确定的鉴定人及申请鉴定人回避权、行使回避权期限,让当事人充分参与到司法鉴定程序中。
笔者认为,鉴定的启动问题至关重要。民事诉讼中,法院裁判所依赖的证据资料只能来源于当事人,当事人享有自行启动鉴定程序和申请法院启动鉴定程序的权利,是否进行鉴定、进行何种鉴定或由谁鉴定等事项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如遇为查明案件事实确需进行鉴定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在法院释明后仍不申请鉴定的,则应由该方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向法院申请鉴定应于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庭应予充分注意和认真对待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告知申请的一方当事人鉴定的风险,保障对方当事人行使鉴定启动异议权,审查鉴定是否必要并且可能,以附理由的决定的形式决定采纳申请与否。对于法律规定应当以当事人同意作为鉴定启动条件(如测谎、对第三人的身体检查等)而当事人不同意的,或非法取得证据的,或法官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认为不需要专业的特别知识,或通过勘验等调查证据的方法能够作出判断的,应当决定不启动鉴定程序,避免当事人随意、滥用鉴定启动权。法庭决定启动鉴定的,应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法院采取摇号等随机产生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同时确认法官最终决定的委托鉴定事项及鉴定标准。鉴定机构确定鉴定人后,法院应告知双方当事人鉴定人情况及申请鉴定人回避权、行使回避权期限。由此,鉴定启动程序不断优化完善,才能使鉴定结论成为实现实体正义的最佳证据方法,并为鉴定结论进入庭审质证奠定基础。
当前,争议比较大的问题是,是否鉴定的启动一概需要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提出并承担责任?从学理上分析,鉴定是举证的一种方式,是否鉴定以及进行何种鉴定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举证责任,因此,应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提出。如果对方对待证事实有异议,则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并以鉴定结果来反对对方的异议。该理论最有利的推论就是,在无法鉴定的情况下,显然应由负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负担举证责任。
请的一方预付鉴定费用,因此,在大量的案件中,如果一有异议就要求对方掏钱鉴定,往往既严重拖延了诉讼程序,又增加了诉讼成本,更加大了诚信一方的负担。因为在实践中,即使最后判决否决了对方的异议,法院也判决对方要最终负担鉴定费用,但往往一进入执行程序,判决本身就成了一纸空文,于是申请方不仅诉讼请求成了白条,还要白搭上一笔鉴定费用。从实践看,由异议方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在大量的案件中保护了诚信一方,阻止了不诚信方的耍赖行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民间借贷类纠纷,被告在诉讼中随口称借条不是自己书写的,在法官要求被告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后,超过90%的被告会“放弃”鉴定请求,而法院据此认定借条的真实性并判决被告败诉后,绝大多数被告对法院的认定是信服的。第三,由异议方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在事实上不会影响权利人的权利。因为鉴定往往是为了支持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即使让被告预付鉴定费用且鉴定结果不利于原告,法院判决由原告最终负担鉴定费用,在执行上是有保障的。
应该说,这个问题是法学理论与中国特殊国情有矛盾造成的。笔者认为,在诚信理念缺失、法律文化不发达的中国,由提出异议的一方申请鉴定是合理的。
2.鉴定检材(样本)的确认。
为进行鉴定,法官需要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检材(样本)进行确认,但由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鉴定检材(样本)的确认无明确规定,理论和实务界对鉴定检材(样本)的确认认识不一,导致实践中做法不一。有的从严格遵循民事诉讼程序要求出发采取开庭方式,有的从提高民事诉讼效率出发采取庭前确认方式。采取开庭方式的,均存在二次以上开庭的情形,即鉴定检材(样本)经开庭质证确认后交鉴定机构鉴定,鉴定结论提交后再次开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若出现补充鉴定材料则可能出现三次以上开庭。有的采取庭前确认方式,即于开庭前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就拟提交鉴定机构的证据材料进行确认,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以笔录方式记录在案。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存在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检材(样本)有分歧或对方当事人不予配合、拒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及个别补充鉴定检材(样本)未经质证或双方当事人确认的情形。
笔者认为,合法有效的鉴定结论离不开合法有效的鉴定检材(样本),而合法有效的鉴定检材(样本)必须通过正当合法的程序予以确认。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于鉴定检材(样本)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确认未予规定,但实践中,为确保鉴定依据的检材(样本)的合法性、有效性,又不能不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检材(样本)进行确认。对鉴定检材(样本)进行确认的目的在于:保证提交给鉴定机构的鉴定检材(样本)来源的可靠性、合法性,避免人为添加、减少、损坏、污染鉴定检材(样本);保证提交给鉴定机构的检材(样本)满足其鉴定范围的特定性、数量和质量的充分性,避免鉴定机构因鉴定检材(样本)扩大或缩小鉴定范围或因鉴定检材(样本)不充分而无法得出、勉强得出不具确定性的鉴定结论。采取开庭审理方式与庭前召集双方当事人确认鉴定检材(样本)方式均能达到上述目的,但都应避免补充鉴定检材(样本)不经双方当事人质证或确认的情形出现。采取开庭审理方式确认鉴定检材(样本),固然可以在案件证据固定、争点明确的前提下,将无异议的证据材料提交给鉴定人,对那些夹杂虚假内容或不能确定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据材料向鉴定人说明,但导致多次开庭,不仅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还将造成当事人讼累。采取庭前确认方式,由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告知应当提交与鉴定有关的证据材料,确认鉴定检材(样本),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记录在案,同样可以达到将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提交给鉴定人并对夹杂虚假内容或不能确定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据材料向鉴定人说明的目的和要求。比较二种确认鉴定检材(样本)方式,采取庭前确认方式,既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又便于法官在一方当事人不予配合的情况下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拒不配合造成鉴定无法进行的将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承担相应后果,促进当事人配合并提交鉴定所需检材(样本),特别是在需要补充鉴定检材(样本)的情况下可以不受庭审条件限制因地制宜确认补充鉴定检材(样本),最终实现利用当事人之间的对立关系,利用当事人自己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来充分揭示案件事实的目的。
3.鉴定结论开示。
实践中,对于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大多于证据交换时开示。对于当事人申请并由法院委托鉴定的,大多于庭前开示,但做法并不一致,有的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开示,也有的采取电话告知鉴定结论的简便方式。
笔者认为,鉴定结论开示旨在使当事人于开庭前有机会以合法方式获得鉴定结论,从而有充分的时间为反驳鉴定结论、支持自己的主张做质证准备工作。建立并完善鉴定结论开示制度,对鉴定结论开示加以规范,才能使当事人和法官借助于司法鉴定结论并通过法庭质证真正对案件事实或证据进行“解码”。因此,鉴定结论开示不仅仅是将鉴定的最终结论告知当事人,而应当告知鉴定报告的全部内容。
(二)鉴定结论质证方式与内容。
1.质证方式。
实践中,鉴定人基本不会主动到庭,鉴定结论多以书证形式宣读出示。只有在当事人对书面鉴定结论有异议,并向法官提出要求鉴定人出庭的申请后,法官才会联系鉴定人出庭。鉴定结论形式化、无序化、简略化的质证方式,极大地影响了质证功能的发挥,也导致了大量重复鉴定和当事人无休止申诉上访的发生。
笔者认为,质证是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决定性步骤,是法官自由心证的根据和形成裁判的必要基础。由于鉴定结论是鉴定人通过观察、测量、比较、实验、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等方法,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判断,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且鉴定结论属于言词证据性质,让鉴定人出庭接受交叉询问,才能通过质证程序过滤一些不科学、不准确的鉴定结论,使鉴定结论获得公正性和可接受性。因此,除鉴定结论经开示后,原则上应通知鉴定人出庭,由鉴定人当庭陈述其做出鉴定所依据的检材、科学程序、鉴定所运用的理论和技术,接受各方当事人的质证,从而使当事人有机会发现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之处,帮助法官获得对案件事实的正确认识。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应在法庭上进行,以当事人提交书面质证意见或询问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意见制作笔录等变通方式代替庭审质证,有质证之名而无质证之实、剥夺当事人当庭就鉴定结论进行攻击防御的不当做法,既不符合公开、直接、言词、辩论原则,又无法保证鉴定结论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也不利于当事人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予加以纠正,以避免由此对司法的公正性造成消极影响。
2.质证内容。由于鉴定人一般不出庭接受质询,司法鉴定结论大都在当事人出示证据的同时一并宣读出示。法官从提高庭审效率目的出发,多采取概括性质证方法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包括鉴定结论在内的证据有无意见,而不愿引导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作进一步的质疑、辩驳,在当事人拒不认可鉴定结论的情况下,质证随之演变成“是否申请重新鉴定”的简单问话。鉴定结论的质证内容简单化,削弱了法官通过质证判断鉴定结论证据效力的功能,影响了质证的效果。
笔者认为,民事诉讼中,鉴定结论的质证内容与质证效果密切相关。对鉴定结论质证停留在展示证据、概括性质证层面,并不利于法官发现事实真相。只有将鉴定结论由形式性、概括性质证推进到实质性、全面性质证,利用当事人自己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并针对有无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展开质证,通过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当事人双方在一次、再次的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过程中,充分地陈述自己观点或进行反驳防御,才能澄清事实,体现正义。
三、鉴定结论的审查与认定。
诉讼法的基本要求。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1、2款分别规定了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法院可根据不同情况决定重新鉴定、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但是,在实践中,对“严重”、“明显”和“有缺陷”的情形如何把握则完全依赖于法官自身的认识,这种立法上的模糊化为法官自由裁量提供了较大的空间,是引发重复鉴定问题的根源。因此,加强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是保证鉴定结论准确运用的关键。
(一)对鉴定结论可采信的判定。
对证据的认定与采信,实质上是对证据有无证明力、证明力大小的认定,是对证据力价值的评估与判定。而对证据可采信的审查判断,主要通过对证据“三性”的审查判断来实现的。
目前比较有争议的,是对诉前自行委托鉴定行为的审查?在现实生活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因某一专门性问题得不到双方认可,为解决纠纷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并以该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提起诉讼。笔者认为,对此行为的审查,应首先肯定该证据初步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格而使其进入证据调查程序,然后,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来判断其是否能够成为定案的依据。因为,在起诉时,诉讼请求如涉及专门性问题,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通过委托鉴定寻求对专门性问题的主张依据则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内容。而且,从《证据规定》第28条规定看,立法并不完全否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证据效力。对于诉前自行委托鉴定的结论,如果只是因为诉讼尚未开始且单方委托而否认其证据效力,势必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此外,有些类型纠纷部门规章对评估鉴定的前置性作了规定。如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发包方在协商期间内未与承包方协商或经协商未能与承包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因此,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进行竣工结算审核是有法律依据的。当然,诉前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是否与案件事实相符,最终能否此为定案的依据,还有待法官在引导当事人质证中对证据证明力的审查中判定。
鉴定结论的“三性”之间体现出一种互为条件的关系。真实性是基础,关联性是链接,合法性是根本。凡具有合法性的结论必须具有关联性,但具有关联性的结论并非都具有合法性。只有具备了“三性”的鉴定结论才可能被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诉讼证据)进行评判。
(二)对鉴定结论证明力的判断。
对鉴定结论可采信的审查判断主要是对鉴定结论本身(即作为单一证据时)的审查判断,但具有可采纳性的结论究竟具有多大的证明价值,还须从鉴定结论与案件其他证据的关联程度进行综合性分析、判断才能得出,这是鉴定结论认证的最重要步骤。对证据的价值的判断,必须根据证据证明力的不同,对所证明的案件事实是否满足抽象法律规范中的要件事实做出说理,并对案件事实和要件事实是否具有同一性作出判断。《证据规则》第71条对鉴定结论证明力的认定作了规定: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可以认定其证明力。审判实践中,由于鉴定结论本身涉及专门知识的运用,法官往往只能在形式上进行审查或凭自己的知识提出异议,要真正对鉴定的依据、技术手段的运用等专门问题进行实质性的审查是比较困难的,对“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把握往往成为空话。笔者认为,审判实践中对鉴定结论证明力的审查应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不确定的鉴定结论的审查。实践中,有的鉴定机构在出具鉴定结论时,采用了类似“倾向认为”、“可能性较大”等模棱两可的字眼,给法院审查判断证据增加了难度。笔者认为,在鉴定结论不确定的情况下,应运用“高度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进行审查判断。
2.对鉴定结论的综合审查与判断。对任何一个证据,如果只从其本身来审查,有时是难辨别其真伪和确认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只有把它同其他证据加以对照、印证,进行综合分析,从相互间的联系上来考察,看它们所反映的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协调,就能比较容易发现问题、辨明真伪。对鉴定结论的综合判断就是将鉴定结论与案件中的不同种类的证据进行联系对照,审查各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一致、协调,它们与鉴定结论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如果没有矛盾,才能就案件事实得出完整的认识。
笔者认为,司法鉴定虽然是依据法律规定所进行科学活动,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使鉴定结论具有客观科学的一面,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当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争议较大,且结论本身无法明确证明某一客观事实时,必须将司法鉴定结论与其他在案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比较、判断后,才能决定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三)鉴定结论冲突的审查判断。
鉴定冲突主要体现为自行委托与法院委托之间、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委托之间、同一审法院同一案件二次委托之间、同一审法院关联案件委托鉴定之间的冲突等类型。
相互冲突的鉴定不仅将削弱鉴定本身的公信力,而且也给鉴定证明力的有无与大小的辨别造成了困难,因此,冲突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是审判实践中的一大难点。笔者认为,对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的证明能力进行认定时,应注意区分四个层次进行审查:
第一,审查不同鉴定机构的工作条件和能力,以及鉴定当时的背景条件(如鉴定人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鉴定时是否受其他人情、关系影响)。
第二,审查不同鉴定的依据是否合法。鉴定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有“成文的”就必须依照“成文的”,在没有“成文的”情况下,才能依照“约定俗成的行业习惯”。
第三,审查被鉴定客体在多次鉴定中是否具备同一认定的条件。因为,同一认定所解决的是相同的客体在经多次检验(比较、分析)后所体现的情况,是比较多次鉴定科学性的基础。如一个问题出现多个不同的鉴定结论,法官应注意审查多次鉴定时所依据的检材和样本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多份鉴定无可比性,应分别进行审查判定。
第四,审查鉴定的步骤、方法是否科学。鉴定结论必须是在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只有在特征的符合点是本质的符合,差异点又能够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同一认定的结论,否则,即使特征的符合点达到一定数量,但对差异点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这种情况下作出的同一认定结论是不准确的。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四
**县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于20xx年6月7日成立以来,截止8月20日共进行司法鉴定7例,其中伤情鉴定1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鉴定5人;人体损伤伤残程度鉴定1人。
(一)、目前**县法医司法鉴定所设在县人民医院内,共有人员7名,其中医生6名(具有司法鉴定执业资格人员3名)、内勤1名;拥有办公场所2间,基本制度上墙。
(二)、由于所有司法鉴定人员都是兼职,再加上医院医生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三班制”, 在鉴定时间上有时不能满足当事人的要求。而导致被鉴定人员外流。
(三)、司法鉴定所刚成立,虽然进行了一定宣传,但由于历史原因和部门保护主义,在开展工作中有时仍处于尴尬境地。
(一)、改善办公环境,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
**县共有人口20万。目前3名医生是在司法厅通过培训了的,也是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他们虽然拥有鉴定资格,也是从事医生职业很多年的业务骨干。但是,他们毕竟只是经过了一次时间仅3个月的短暂司法鉴定培训,只是粗略的学习了司法鉴定的常识对于司法鉴定的职业道德,目前司法鉴定的现状,与公安法医门诊的业务范围的区别,行业归属的管理,怎样处理好双重管理的关系等有待于进一步的系统学习和在业务工作不断的探索。目前虽然有2间办公室但实际上只能算一间半(其中一间是和其他医生公用的),却办公环境还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提高队伍素质,逐步走向专业化
目前虽然有3名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医生,但均为兼职,必须在完成本质工作的前提下才能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医院医生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三班制”,有时被鉴定人来了,由于医生“三班倒”不是在手术台上就是“关机”在家休息 ,而有的被鉴定人对“诉讼时效”不是很懂,又到医院来过1-2次后还是找不到鉴定医生就搭车到外地进行司法鉴定((!)我县已出现3起)由于在鉴定时间上有时不能满足当事人的要求,医生也是兼职(劳动报酬不对等),从而导致被鉴定人员外流。因此在司法鉴定所刚成立时,对于目前现状,司法行政机关应与医院接洽在条件允许的条件适当增加业务能力强,职业水准高的医生进入司法鉴定行业,并适当提高他们的劳动报酬,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条件成熟的条件下,可以使这些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从兼职逐步走向专职,既可以随时满足被鉴定人的要求也可以减少兼职所带来的一系列的弊端,使他们能一心一意的投入到司法鉴定的行业中去,以更优质的服务满足被鉴定人的合法要求。
(三)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外围工作环境
在没有成立法医司法鉴定所之前,**共有鉴定机构三家: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门诊,法院的司法鉴定,劳动部门的工伤鉴定机构。**县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于20xx年6月7日成立,虽然同时在县电视台打滚动字幕和在医院大门打醒目横幅均长达一月之久,也在**司法网上进行了报道,但由于历史原因和部门利益的作怪在开展工作仍有时尴尬的境地:今年3月的某天,再**境内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送在公安法医门诊进行救治,但那边条件有限,当事人自愿转入县医院继续治疗,并在县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做了伤残鉴定,但交警部门告诉当事人必须到公安法医门诊鉴定,当事人在无赖的情况下又在公安法医门诊再次进行了伤残鉴定,对这种状况光靠司法行政机关单方面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必须从一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网站将其工作性质,业务范围,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逐步提高自身的知名度。二是提高自身素质,我们的司法鉴定人员在开展工作中要掌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回答当事人提出的质疑,使当事人明白我们的司法鉴定所是能面向社会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唯一合法机构。三是还需要相关部门的协作,如公安法医门诊应自觉把不属于自侦案件的鉴定交与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若人为的制造障碍就需要政法委员会的协调否则在近期内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四是20xx年2月28日第十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那么县级人大就应当对此进行监督,督办。五是当进入诉讼程序时,人民法院再证据采纳上要依法办事,不能置之不理。否则,还是目前这种状况,不仅给当事人无辜的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负面效应。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五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
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第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四条。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第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六
前身是1985年设立的高检院办公厅刑事技术室,1988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局,同期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2000年高检院合并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2007年登记为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文书鉴定、声像资料、电子证据、司法会计等,现有鉴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最先进的仪器设备。
中心主要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下级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坚持“办案、科研、培训”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务于检察机关办案,着眼于提高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基础建设、专业人才、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增强。2008年12月,中心有6类23项通过实验室认可。
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原名公安部126所,后更名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1996年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为基础成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心专业机构和专业特长涉及法医病理损伤鉴定、法医物证鉴定、dna鉴定、毒物检验鉴定、毒品检验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痕迹鉴定、指纹鉴定、枪弹物证检验鉴定、爆炸物证检验鉴定、视听技术检验、文件鉴定、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书写材料和书写时间的检验等方面。中心在职人员300余人,有一批高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研究员38人,副研究员8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28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博士26人,硕士60人。
中心主要负责中央和公安部交办的物证检验鉴定和现场勘验工作,以及省级公安机关提交或其他相关机关委托的各类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工作。自中心成立以来,已检验鉴定各类案件13万余起,参与了不同时期我国很多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事)件的现场勘验或检验鉴定工作。
2006年10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成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领域第一个整体通过实验室认可的物证鉴定机构。
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是集办案、科研、培训与教学于一体的刑事科学技术部门。
中心设有16个专业技术科室:现场勘验室、痕迹检验室、现场图像室、理化检验室、爆炸检验室、文件检验室、指纹检验室、心理测试室、计算机和数字声纹检验室、电子物证检验室、法医病理检验室、法医临床检验室、毒物毒品检验室、dna检验室、影像技术室和法医二部。建有全国第一批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法庭毒物分析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中心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78名,其中5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中心自成立以来,立足实战和专案攻坚,近10年每年检验鉴定各类案件两万多起,在许多重特大疑难案件、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死群伤类案(事)件的侦破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或重要作用,为侦查破案和法庭诉讼提供了准确线索和科学证据。自2003年通过实验室认可以来,至今已有痕迹、理化、文检、指纹、电子物证、声像资料、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等10个专业92个检验项目通过认可,基本涵盖了目前中心所开展的日常工作。
隶属于上海市公安局。
中心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化的技术队伍。设有法医室、毒化室、声像室、痕检室(含文检专业)、指纹室、理化室(含心理测试专业)、生物物证室、警犬队和综合室9个科室。目前共有技术人员176人,管理人员18人,文职人员50人;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68人(有7人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级职称50人。
中心在现场勘验、法医病理学检验、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检验、理化分析检验和痕迹检验鉴定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并具备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事件的现场取证和研判能力、检验鉴定各类疑难物证的能力和为其他鉴定机构复核疑难案件的能力。
2007年6月以来,中心已有65类165项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系全国省厅级公安机关第一个全专业获得认可的单位。中心建有全国第一批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法医物证学现场应用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并在2010年2月获科技部批准建立上海市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隶属于广东省公安厅,前身为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处技术科,成立于1979年6月。1996年升格为正处级单位,2008年正式挂牌。
中心设有技术管理、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人类学、法医物证、dna检验、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及其他痕迹检验、排爆、化验、毒化、理化、毒品、微量物证、文件、声纹、电子物证检验、影像、画像、测谎、指纹、警犬技术等专业。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2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9人,大学本科4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5人,中级职称的27人;具有鉴定资格的有7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全国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23人。
作为中南和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专业最齐全的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中心利用技术手段破获了一大批大案要案,在影响重大的一系列部、省督办案件侦破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2008年8月,中心通过了实验室国家认可,成为全国首家国家认可的省级公安司法鉴定机构。同时,中心也是公安部和香港特区政府确定的国内唯一一家承担香港居民内地非婚生子女赴港定居亲权鉴定的机构。
是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并已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备案登记。
中心主要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的鉴定工作,具有工作所需的高素质专家型鉴定人队伍,以及先进、可靠的检测、检查设备和设施,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依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设立。始建于1932年,是我国近代法医和司法鉴定的发源地。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面向全国公、检、法、司以及社会、公民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鉴定等。中心现有专职鉴定人员70名,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3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鉴定人10名。
中心与研究所一体,围绕司法鉴定实践的重大需求,重点开展司法鉴定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的研究工作,形成多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影响的标志性成果,为司法鉴定提供科技支撑。首创了覆盖iso/iec17025和iso/iec17020国际标准要求的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在全国司法鉴定行业率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认可的基础上,于2009年再次通过国家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检查机构和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的“五合一”评审,具备国际行业认可的“提供可靠数据和司法证明”的能力。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依托中国政法大学设立,前身系198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1995年成立“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为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经调整转制后,于2006年并入中国政法大学并更名。
该所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类鉴定。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38名,具有正高级职称16名、副高级职称16名,取得硕士以上学位21人,其中24人在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
该所累计完成各类鉴定6万余件,每年各类咨询1.5万人次,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各省、市、区,承办大量反复缠诉、上访和疑难复杂的案件,为各级司法机关解决纠纷提供了科学依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2008年4月,该所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家级资质认定。
依托中山大学设立。1953年成立法医鉴定组,1998年成立法医鉴定中心,2000年被广东省政府指定为唯一的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现有鉴定工作人员46名,其中司法鉴定人23名,鉴定辅助人员23名。高级职称司法鉴定人20名,占司法鉴定人的87.0%,司法鉴定人中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的人员分别占69.6%、26.1%和4.3%,拥有高素质的专家型司法鉴定人团队。
中心长期以来为全国的公、检、法、司和个人的民事及刑事案件提供法医鉴定工作。各专业迄今共受理和鉴定6万余例案件,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和法医物证等三个主干专业的年检案总量大于5000例,检案数量大,疑难案件多,重复鉴定案件比例高,在一些疑难和敏感案件的鉴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8年7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
依托西南政法大学设立。西南政法大学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即从事刑事侦查和司法鉴定教学、科研活动,具有较好的教学和实践的基础。1986年经司法部批准成立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电子证据)鉴定。中心拥有一支人数达73人的学缘、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鉴定专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具有几十年的司法鉴定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人才资源。
中心开展以物证类鉴定为主、鉴定种类基本齐全的司法鉴定活动,其中,笔迹和文书检验有多位知名专家教授,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是其特色。
中心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家级资质认定。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七
县地处抚州西部,县境总面积1520平方公里,现辖7镇8乡,147个行政村,总人口33万。纳入党员电化教育目标考核的党(工)委29个,其中乡镇党委15个,县直单位党(工)委10个,企业党委4个;党支部577个,其中事业单位支部135个,机关党支部181个,国有企业党支部58个,非公企业党支部48个,村党支部147个,社区党支部8个。目前,全县已建xx县党员电化教育活动中心1个,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站29个,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577个,共配备电教专用电视机607台、vcd影碟机607台、录(放)像机16台,摄像机21台,电教片库存数达到9738部。有专(兼)职电教管理员608人,有兼用电教室608间18240平方米。
(一)强化领导、加强指导,确保电教工作有序进行。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要点》和《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年初,分别与15个乡镇党委、14个县直党(工)委签订了《党员电化教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了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健全活动阵地。县委每年召开一次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电教工作,建立健全“财政拨一点、党费补一点、部门帮一点、乡镇筹一点”的经费筹措机制,把党员电化教育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投入5万元,年内县管党费投入4万元,并通过推进扶贫开发项目、集中优势资源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实施,对全县22个村和2个社区配置了电教设备,使100%的村、社区和行政事业单位实现了有场地、有设备、有人管、有制度、有片库、有记录的“六有”标准。三是建立人才网络。围绕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党员电化教育播放队伍的目标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和加强基层党员电化教育播放队伍建设,今年共调整电化教育播放员15名,从近年新选拔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挑选15名思想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文化程度高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了电化教育播放员队伍。目前,全县共有专职播放员30名,兼职导播员577名。同时,加强对专(兼)职电化教育播放员的业务培训,今年,共举办电教播放员培训班2期,培训600余人(次)。
(二)夯实基础、构筑网络,电教网络达到全覆盖。一是网点布局网络化。按照“以县委电教中心为‘龙头’,以基层党委为中心,以基层党支部为基点,以自然村电教播放点为目标”的播放网络建设要求,全县共建成党员电化教育固定播放点507个,“党员电教播放收看中心户”1211户,基本形成了县有电教中心、乡镇有电教工作站、行政村有电教播放点、自然村有电教播放收看中心户的四级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网络。二是网点建设标准化。我们通过调查研究,在农村、机关、非公、学校和社区等各种类型党组织中,遴选一批基础好、条件优、作用强的党组织,作为标准化网点采取高定位建设,如石庄乡党委、石庄乡七里亭村党支部、城北社区党支部、学校的二中党总支、职介所党支部、江变党委、教育局党委、烟草局党支部等播放网点都进行挂牌,充分发挥其示范典型作用。尤其是石庄乡党委、石庄乡七里亭支部的播放网点建设得到省组、市组的肯定。三是网点播放规范化。按照党员电教工作“三簿一册”要求,具体做到“四落实”,即计划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效果落实。年初制定播放计划,平时分步实施;至少每个月组织一次播放收看;除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外,所有党员必须参加收看活动,确保党员受教育面;播放前认真介绍,播放中做好引导,播放后组织讨论和收集反馈信息,使党员每次收看电教片均有所获。在具体播放收看中,全县党员电教播放点都建立起包括点名册、播放、讨论记录和信息反馈等内容的“电教工作记录簿”。
树的高产栽培技术》,大力宣传河上镇江上村铁观音茶叶的效益。今年,河上镇江上村被省委组织部、省科协授予全省创建省级科普致富示xx县(村)。一年来,向“抚州党建”网站报送稿件达120余件,其中被采用信息31条;向“抚州党建”电视栏目报送节目52部;完成调研报告1篇;制作了6部反映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双培双带”工程实施的党员电化教育专题片。
(四)创新机制、拓宽领域,充分发挥电教工作积极作用。针对全县当前农村党员电化教育工作面临的问题,结合实际,创新机制,以落实“四项制度”为重点,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党员和致富能人的学习需要。一是指导播放制。各基层党(工)委电教中心精心指导基层播放点选择党员教育电视片,并为每一个播放点确定一名电教辅导员。把电化教育同学习辅导结合起来,党员参加电教课的到课率和发言率均达到99%以上。二是教材选择制。把党员电化教育播放教材分为“统一教材”和“自选教材”。“统一教材”由县委组织部电教中心统一发放、指定播放的党员教育电教片,“自选教材”是由县科技和农口部门配发的农业科普电教片。在确保电化教育基本方向的前提下,强化“统一教材”和“自选教材”的有机结合,尽量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党员群众的不同需求,增强了党员电化教育的吸引力。今来,完成市组下达征订“统一教材”(《江西党员电教》音像教材)达145套,全面完成了征订任务。三是电话预约制。县电教中心以及各基层党(工)委电教中心设立“电教热线电话”,收集党员群众对电化教育播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库存的党员电教专题片编成目录,通过电视、公告栏等形式进行长期公布,让党员群众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季节学习的需要电话预约播放。四是电教片借用制。党员群众凭身份证就可以到所属电教播放网点随时选借所需电教片在家播放学习,既方便又实效,党员群众把这一形式生动地称为“电教科技自助餐”。为了确保“四项制度”落到实处,县电教中心将“一册三簿”配发到各基层党(工)委以及各党支部,严格规范了播放记录。
同时,我们成立了党员服务中心,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了电教活动效果。一年来,我们与劳动就业部门联合,有计划地对城市下岗党员和农村党员实施了有效的再就业培训,培训达14530人次,受教育面达99%。全县播放专题电教片9320场次,其中党员教育专题6924场次,农村实用技术教育2396场次,参加电化教育的党员达到9.8万人次,群众达到21.8万人次。
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在省、市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具体指导和全县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的共同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有望获得全省党员电教工作先进单位。但与省、市委要求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党员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二是个别单位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是经费投入不足,电教设备的升级换代步伐缓慢,电教播放点的扩大与延伸困难较大。
为此,在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党员电化教育的投入,加快电教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升级换代。
四是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和全县结构调整、项目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创新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努力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发票大检查工作的要求,我公司立即抽调骨干人力组织开展了发票使用情况的专项自查工作,针对发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按照省公司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发票问题自查的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落实发票问题整改措施办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逐个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成效。促进我公司实现发票“零”问题,全面提高全员参与打击问题发票的水平,现将问题发票自查整改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8月底我公司全面完成了发票问题自查工作。针对自查中情况,我公司立即组织人员,按照省公司相关文件的`指引共同探讨了整改的方法和思路,并及时与省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就整改的问题进行了沟通汇报。首先,我公司将全部自查问题发票扫描,并按问题发票登记电子版清单进行编号,做到扫描件与电子版清单一一对应,以此方便问题的查找,同时将编号齐全的扫描件及对应电子版清单按基层单位分类后,发至取得发票的基层单位进行整改,将问题逐笔落实到位。
1、针对税务网站查询无记录14笔发票我们已全部与出票单位取得了联系,并按省公司对问题发票整改的要求进行了重新开票,并将新开的发票进行了网上比对,确保与实际一致。
2、就税务网站查询有记录,但网站查询到的纳税人名称与票面盖章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发票也逐笔进行了整改,其中有家单位进行换票,有15家提供营业执照证明税务网站领票人系开票单位法人,且出票单位向税务机关取得证明,对出票单位的实际出票情况进行了证明。
3、就“旧版发票”问题发票9笔已全部与开票单位取得联系,进行了换票,并将新票进行了网上比对,与实际一致。
4、就“非发票专用章”问题110笔,其中笔税务机关已开具证明,20xx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加盖旧式印章的新式发票予以报销。
通过扎实抓好发票问题的整改工作,我公司在鉴别发票的真伪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效,从而极大影响和带动了全员参与鉴别发票真伪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
第一,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因为发票上载明的经济事项较为完整,具有法律证明效力。所以它为工商部门处理合同纠纷,法院裁定民事诉讼,消费者向销货方要求退货、修理商品,xx核发车船牌照,保险公司理赔等提供了重要依据。所以消费者个人养成主动索取发票的习惯有很多好处。
第二,发票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重要手段。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正确地填制发票是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
第四,发票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因为发票具有证明的作用,市场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将发票与工商、财政、物价、海关、交通、保险等诸多法律行为交织在一起。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各类发票违法行为,不单止与偷税、骗税有关,而且还与社会秩序的诸多方面,例如投机倒把、xxxx、贩私等案件有较大的关系。发票这一道防线一松,将为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打开方便之门。所以,管好发票,不只是税务机关自身的责任,而且也是整个社会的工作。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高检、省市院关于执法大检查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公正执法,保证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我院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就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所办案件认真进行了自查,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市院部署执法大检查工作后,我院立即召开了院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一致认为:这次执法大检查是集中教育整顿的重要阶段,自查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推动今后的执法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省市院的要求上来。同时,根据我院正在全力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客观实际,要求一定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把不存在市院确定的五类重点问题作为最低线,而把符合“三个代表”思想要求,让人民群众感到和蔼可亲、信赖放心,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胆战心惊作为我们自查的标尺。
对这次执法自查,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检察长为主任,副检察长、纪检组长为副主任的执法大检查办公室,并指定研究室专门负责、监察科重点配合;制定了《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和配档表,确立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召开了执法大检查全院动员大会、执法大检查办公室碰头会和执法大检查工作协调会,对执法大检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各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也按照本院要求,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充当本科室自查的第一责任人,积极认真行动起来。
从7月16日开始,我院认真对照中央“收支两条线”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卡死硬性规定”、“六条规定”和省院“六个绝不允许”等规定,积极围绕市院确定的范围重点,严格按照“四个清楚”要求,采取办案干警自查、科室内部交叉查、院执法大检查办公室集中查的方法,逐案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共自查案件931件,撰写重点案件个案说明40份。在自查的基础上,我们还采取设立公布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特别是到案发单位进行案件回访等多种形式,以及利用我院已经上网的优势,采取网上举报的新颖形式,开展开门整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现已召开座谈会2次,发函101件,收回75件,走访16人次,回访案件10起。通过自查和开门整顿,我们对我院执法自查的总体评价是:案件数量比较多,案件质量比较好,办案效率比较高,办案水平比前几年有较大进步,没有出现市院指出的五类重点问题。但离“三个代表”思想要求的标准,离让人民群众感到和蔼可亲、信赖放心,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胆战心惊的标准,离全国模范检察院的标准,尚有一定差距,极个别干警和案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即:全院干警整体素质离党和人民的高标准要求,离日新月异的检察事业发展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个别干警工作思路不清晰,方法不灵活,不能正确领会上级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被动应付多,主动性、计划性、前瞻性、创造性较差;个别干警工作作风不扎实,浮在面上,沉不下去;个别干警精神状态不佳,创一流意识不浓,工作得过且过,业绩不突出,水平上不去,办案时记录较潦草,用语不规范;个别干警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重视办案数量,忽视办案质量,以致极少数案子出现撤案、不诉;极个别干警纪律松散,迟到早退甚至办案时带口头语、态度不冷静等等。具体情况是:
1、查办贪脏贿赂案件工作情况。2019年1月至今共立查贪脏贿赂犯罪案件108起,移送起诉96人,提起公诉75人,起诉率69.4%,起诉后已判决66起,有罪判决66起,有罪判决率100%,判实刑21起,不起诉4起,撤案3起。其中不诉案件分别是:(略)。以上案件具体情况见个案说明,造成撤案和不诉的原因和责任既有本院把关不严,又有上级决策因素。除此之外,没有有案不立、判无罪、越权、超时限的案件。但是还有以下几类问题:一是判实刑案件较少;二是个别案件结案时间跨度长;三是个别案件立案时数额较大,结案时有所降低。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片面追求立案数和大要案率。再就是个别办案人在办理少数案件过程中有言语不文明和借用案发单位车辆的现象,其原因在于个别干警素质不高,作风不过硬。
2、查办法纪案件工作情况。共立查法纪案件19起,移送起诉16人,提起公诉5人,起诉率26%,起诉后已判决4起,有罪判决4起,有罪判决率100%,判实刑4起,没有有案不立、撤案、不诉、判无罪、越权、超时限案件。但是还有以下两类问题:一是存在一案双立情况。其原因在于片面追求办案数量的思想,此种情况在20xx年全市统一标准后,已不再出现。二是个别案件起诉二科退回后尚未作出处理。其主要原因是侦查科室与审查起诉科室在认识上产生分歧,形成不了一致意见,另外也与工作抓得不紧有关。
3、审查批捕工作情况。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46件35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19人,不逮捕19案26人(包括4人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又作出批捕决定),批捕率92.5%,捕后变更强制措施4人,已起诉283人,已判决279人,判实刑262人,判实刑率93.9%。无捕后不诉、判无罪的案件和立案监督不力问题;受理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8件58人,决定逮捕55人,无不捕案件,逮捕率100%,捕后变更强制措施4人,已起诉43人,已判决41人,判实刑23人,判实刑率56.1%,捕后不诉1人,无判无罪的案件和立案监督不力问题。上述不捕19案26人,捕后改变强制措施的8人,具体情况见个案说明,我院认定准确、程序合法,不存在执法不严、不公问题。捕后不诉的系张金彪贿赂案。具体情况见个案说明,造成不诉的原因和责任既有本院把关不严,又有上级决策问题。但还存在逮捕的案件特别是自侦案件逮捕后,有少数被告人未能判实刑。其客观原因是有的犯罪嫌疑人系外地人,无取保候审条件,或有些案件证据相对单薄,犯罪嫌疑人存在串供、毁灭罪证、干扰证人作证的可能,审查时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而作出了逮捕决定;主观原因是对逮捕三个条件的把握上存在模糊认识,过分强调“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逮捕条件,而从思想上对另两个条件未能引起充分重视。
4、审查起诉工作情况。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04件428人,起诉270件373人,起诉率89%,已判决263件345人,有罪判决345人,有罪判决率100%,不起诉1人。无漏诉、判无罪、该抗诉未抗诉、超时限问题;共受理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8件102人,起诉72件74人,起诉率73%,已判决65件67人,有罪判决67人,有罪判决率100%,不起诉5案5人。无漏诉、判无罪、该抗诉未抗诉、超时限问题。上述不起诉4案分别(略),其余4案具体情况见个案说明,造成不诉的原因和责任既有本院把关不严,又有上级决策问题。另外还存在个别案件诉后改变定性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在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上与法院存在分歧,形不成一致意见。
5、控告申诉工作情况。没有刑事申诉、信访案件该受理而未受理、该纠正而不纠正、推诿扯皮造成越级、重复上访的案件和刑事赔偿该赔偿未赔损害举报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6、扣押款物管理工作情况。共计扣押赃款8986863.18元,赃物497件,其中上缴及移送法院赃款3374639.64元,赃物29件;发还赃款2761824.15元,赃物285件;库存赃款2850399.39元,赃物183件。几年来,扣押款物的收、发、存工作始终由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财务人员认真履行有关扣押管理的各项规定,手续齐备,没有违反扣押管理规定。同时,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没有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的情况,也不存在赃款私存吃利息及非法占用发案单位钱物等现象。
7、民行、监所工作情况。经自查,没有执法不严、不公的问题。
对于自查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在下一步的工作加以改进解决和防范。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十
按照区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我局迅速开展此项工作,并落实到人,具体负责。对照省行政效能综合监督检查的工作要点和主要内容,认真做好三类事项办理、限时办结制度和行政处罚规则的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规范统计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法律文书,切实提高行政处罚工作质量。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我局高度重视此项自查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负责此项自查工作,为了统一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我局领导在全局统计工作会议上,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予以高度重视,以此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对xxxx年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进行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二是按要求制定限时办结制度。我局在已制定的机关首问责任制、政务处置时限制度、行政工作人员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局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暂行办法、限时办结制暂行办法、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和绩效考评制度。能有效的从根本上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三是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处理程序规范。每次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注重搜集统计违法证据,对有重大统计违法事件的立案、审批,都有专门股市负责,报统计局领导班子研究审批。案件处理程序规范,运用的法律、法规正确,无一起上诉事件。
四是加强学习,明确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切实将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统计法制档案管理,坚持一案一卷、清晰明了。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加上工作人员认真负责,案卷自查自纠工作进展顺利。
三类事项办理、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及统计行政处罚工作是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统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此次行政效能综合监督检查,更加牢固地树立了我局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使统计执法人员明确了在执法过程中要依法规范现场检查、询问笔录等证据类文书的制作,使案件证据材料符合法定形式。今后我局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执法实践中科学应用裁量标准的自觉性,防止和减少行政争议,为全面推进我区统计系统依法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有关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十一
不知不觉进入大学已经大半年了,在各级领导和同学们的关心、帮助下,通过自身不断努力,各方面均取得一定的进步现自查总结如下:
首先,端正思想,提高思想觉悟水平,树立起作为共青团员应该起到带头和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学院及班上组织的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同时,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严于律己、求实创造、与时俱进,将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认真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也是一个团应尽的责任。
我作为一个学生,就该把学习当作自己的第一任务,从来不肯放松一丝一毫,学习刻苦,态度认真,课后及时完成作业,上课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我通过这大半年的大学学习,基本上已经适应了大学的学习模式。在大学后面的学习中,我对自己的学习任务有了新的的要求,我会更加努力学习,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在团委的工作中,我始终以广大同学的共同利益为最基本的出发点,这一点正是符合了“三个代表”中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条: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处处从同学们的需要出发,为同学们服好务。自己也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学请教工作上的问题,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知识。
在新的一年里,我一定认真要向党员同学学习,戒骄戒躁、勤勉敬业,在平凡的工作和学习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十二
自查报告撰写过程中,以上行公文体裁,把握客观性、陈述性叙述。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查报告模板,供大家阅读!
一、自我对照检查出存在的问题
1、深入学习上有差距。到xxx工作以来,自我虽然注重了政治和业务学习,但总感到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很大不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致使自我对新知识、新思维掌握不多,了解不透。这说明自我在学习上还存在“懒”的思想,还缺乏“挤”和“钻”的刻苦精神,缺乏深学苦读的恒心忍劲,缺乏把学习当作一种职责、一种境界的自觉行动。
2、工作作风上有差距。一是认为自我是工作多年了,有时产生松口气、想歇歇的念头,致使工作有时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创造性。
3、自身建设上有差距。虽然注重加强了自身建设,注重了各种场合严格要求自我、管住自我,但有时还是有随大流的思想,认为自我已有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热忱,能够暂时应付一下目前的工作就能够了,没有一个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和提高自我工作潜力的有力措施。
二、整改措施
1、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另是非的具体标准。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与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真正统一。
2、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我们的事业是在不断开拓创新的过程中发展和前进的,这是保证我们在思想和工作中永远持续蓬勃生机和活力的法宝。这就要求自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才能开创工作新局面。
3、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群众利益、国家利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甘愿奉献毕生精力;持续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4、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目前对我而言,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同时要加强文化艺术修养,使自我更全面地发展。提高创造力和审美潜力,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树立起良好的道德风范。
5、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干净干事的模范。坚定廉洁信念,牢记廉洁、礼貌执法是队伍的生命线,牢固确立人民授权为人民的观念,坚持做到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不以权、以岗谋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理解权力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今年,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乡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48文件精神,提高环境保护认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探索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新路子,突出重点,严格管理,圆满完成了年度环保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我乡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以王素庆乡长为组长、经贸委主任商会民、纪检书记张立法、主管农业副乡长郜金花任副乡长,党政办、企业办等有关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由商会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乡环境保护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是环保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以提高全乡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为主要内容,通过集日发放宣传材料、制做宣传展牌等形式,开展了3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环保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保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能力,保障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二是重点抓好夏秋两季秸杆禁烧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杆禁烧与建设“文明生态村”相结合,严格管理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方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扎实推进全乡的秸杆禁烧工作。实现了工作目标:全乡农作物秸杆得到有效利用,对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杆得到全部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清除,杜绝焚烧秸杆和烧燎地边、地头杂草现象发生,全乡达到了“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提高了环境保护水平。三是集中整治榆底工业区污染问题。多次专题研究榆底新上企业污染问题,通过上设备消除污染和污染赔偿相结合,抓好污染整治工作。在个别企业没有达标的前提下,配合县环保局,对四家铁厂进行了关闭。
三、建立机制,长抓不懈
环境保护是一项长远而重要的问题。乡党委高度重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环保责任,切实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总之,我乡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必须看到,我乡地理位置特殊,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个别企业主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对环境保护不够重视。我们将努力做到在全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林业局领导对照“廉政准则”自查
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我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和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强化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县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相关要求,我认真对照《廉政准则》逐条进行自查,自评分为100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性锻炼,廉洁从政。
我时刻牢记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和廉洁自律,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努力创新拓宽反腐倡廉的工作思路,坚定不移地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八荣八耻”的讲话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不管在工作、生活、学习上,还是在管理上都取得较大的进步。我积极学习了《党章》,重点学习了《x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xx“七一”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通过经常性、多种形式的`学习,认识到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害性,增强了在新形式下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强化自身素质,提高“防腐”免疫能力。注重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同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浓厚学习氛围,搞活学习形式,扩大学习范围,增强学习效果。开展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开展条规教育,常念“紧抠咒”,早打预防针,浇注“防腐剂”。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这个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的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制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为扎实推进教师作风建设,按照教育局及学校作风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本人在思想、学习、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对照学校作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评议资料进行了自查,我深深地体会到“敬业,爱岗,奉献”的内在核心。特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政治学习记笔记敷衍了事。总认为这些理论太过政治化,只要走走形式,不必太过认真。
2、不思进取。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用心。只要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即可。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对于领导的个别任务,总有拖沓的心理。缺乏上进心。
3、教育教学的新课标理论理解的不够透彻,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
4、课堂教学的方法过于简单,缺乏新意。传统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仍然窜进课堂,应付考试的应试教育已不适应现代的信息是到的素质教育。
5、对于学生的关爱不够。在教学过程中带着有色眼镜,偏爱优生,歧视差生。为了不影响教学进度,点优生发言的次数偏多,却扼杀可部分学生的学习用心性。
6、对学生的评价方式过于单一。备课不能面向全体学生。没有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来评价学生的行为。
7、与家长沟通不够。学校、家庭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群众。要使学生能有个性地发展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务必与家长及时密切地联系,多交流,多沟通。在这方面的工作还不够主动,未按学校的要求家访。
8、工作作风布不够扎实。没有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捷径。做事情没有创新精神,对问题不做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够透彻。
9、业务知识不精。现代的社会是知识、信息快速发展的时代,可我却认为有一些业务知识就能适应了,这是错误的想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政治学习不够深刻,没有领悟其中的精华,导致学习政治不认真。
2、任务付出总要回报。思想认识不贴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以在工作中不够踏实,缺乏进取心。
3、缺乏一颗宽容的心。此刻的学生难教,学习不主动,又顽皮。家长对教师的工作不用心支持,不理解。让教师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从而越发缺乏耐性。
三、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对教育事业尽心尽力,不计名利,用心进取,努力创新,尽心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不求最好,但求更好。
2、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修养,提高自我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文化水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踏实肯干。并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充实自我。
3、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不带有色眼镜,偏优生,歧差生。给学生同等的机会,让他们有个性的展现自我。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使他们充满自信,在学习上用心主动。
4、改善课堂教学。针对学生的实际状况进行备课,做到面面俱到。让学生在简单、自主的环境中快乐地学习。5、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了解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6、发扬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在工作中用心主动。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取长补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我,使自我成为一名纪律严、业务精、业绩创一流的教师。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十三
按照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辽宁省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扶贫办高度重视,首先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统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纪检、财政、扶贫、项目涉及村相关人员组成。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对20xx年实施的扶贫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镇辖**个村民委员会,**个村民小组,***人口,其中绝对贫困人口***余人,20xx年我镇产业扶贫所涉及的项目为畜牧业养殖和中草药种植,财政补助资金***万元,由于先建档立卡,后实施项目,所以完成的合格率很低,达到符合标准的少,如果下拨资金,容易引起群众上访事件,故资金没有下发。
通过此次对扶贫户识别和20xx年项目实施的自检自查发现以下问题:
缺乏项目配套工作经费支撑,给扶贫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带来了极大困难。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切实抓好各项扶贫开发任务落实,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扶贫工作作为统筹农村农业工作的重点,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来统一思想,作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关爱农民,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高度来提高认识。2、转变观念,创新机制。转变过去被动式扶贫的落后观念,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完善思路,改变观念。3、争取项目,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全力推进扶贫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进行开发式扶贫,结合整村推进、贴息借款、小额信贷、产业扶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合项目、资金、人力、形成合力重点突破。4、严把质量关,按时、按质、按量高标准完成项目实施,让项目尽快发挥应有的效益,使贫困群众得到最大实惠。并力争其他扶贫项目的实施。5、严格扶贫开发奖惩制度,完善开发机制,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20xx年我镇的扶贫开发工作完成的不是很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取长补短,继续努力,力争使我镇的扶贫开发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良好的基础。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十四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人事,法制机构组织全系统人员集中学习,在学习中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人人有心得不但每条每项要深刻理解,还要入脑入耳入心,与此同时,在社会上也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在县电视台作专题报道,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局共制作悬挂条幅56幅,发放宣传单35000多份,参考人员242人,共举办培训3次,参加人员450人次,平均成绩85分以上,通过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培训,加快了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对新形势、新政策、新法律的学习掌握,提高了每一位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
我局作为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为了便于申请人提出申请,使申请材料符合行政机关的要求,将法律、规章、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都在办公场所公示,并把本机关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具体受理行政许可的机构及监督电话予以公布。
对行政许可项目作了认真的清理,凡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一律在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待每一个申请人,服务人员都详细说明和耐心解释,在行政许可的检查程序中,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不但在实体上守法也要在程序上守法,对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我局执行行政许可制度后,申请人少跑许多趟子,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我局也提高了很多行政效率,树立了形象,“窗口单位”也成了方便企业,服务商户的绿色通道。
《纲要》20xx年4月20日颁布实施后,我局针对本系统一些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低下这一现象,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局党组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地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动作的基本准则,并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局长作为本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为此,我局成立了贯彻执行《纲要》领导小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落实本纲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依法行动,做到五年有计划、年度有安排,将本纲要的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了他们知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他们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做到秉公执法。在实际工作中全系统工作人员通过转变观念和转变监管方式,按照依法行政六个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有序稳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环境,有利于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在更加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上,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律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以来截止到10月份,我局执法案件数为1183件,其中依法实施强制措施案件数为185件。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都以县局名义进行实施,经过县局主要行政负责人审批,我局建立了实施强制措施包括审批和解除制度,对查封扣押物品的保管、登记都详细建立了规章制度。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都有法定依据,填写文书时适用条款准确、具体、清楚,扣留、封存财物所涉及的物品的品种数量、型号都准确详细,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处理。
我局根据省局豫工商(20xx)147号文精神,按照文件规定的清理范围和“谁办理、谁清理”的原则,结合“清理的重点和步骤”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落实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执法案件清理工作。
我局总结执法办案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纠正执法办案工作中的错误或不当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案件质量。
经过清理,发现存在自理不当的案件有10件,违反程序的有两件,文书不规范的有3件,证据不足的有5件,没有发现制作虚假案件。
一、个别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行政许可方面,由于地方政府急于招商引资,干预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
三、在实施强制措施工作中,遇到残疾人、艾滋病人的无理阻碍。
四、案件处罚决定下达后,执行程序繁锁,时间长,罚款很难足额到位。
在今的的执法检查工作中,我局一定要不断总结经检,查找不足,认真贯彻省市局有关执法检查工作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保证执法检查工作上新台阶。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十五
自市委、市政府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以来,通过认真学习,发现自己还有许多方面存在不足,需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现就对照市委作风建设活动要求,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进行了自查。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内容较浅,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自己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另一方面,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全面贯彻;第三,学习重点不清。自己没有认真把握学习重点,但求面面俱到,结果忽视了直接相关工作需要的重点学习。
二是责任意识不够强。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往只管自己职责以内的事,其它的事就少有过问。有时,自己明明看见其它同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碍于面子或是认为不该自己管,也就没有主动提出来帮助改正,而是放之任之;有时自己认为无足轻重、无碍大局、可干可不干的事,也就无动于衷;有时本该今天干完的事,也随便拖到明天干。
三是处理问题理论联系实不够。尽管我也经常学习,但学习的深度不够。我经常告诫自己要用辨证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处理问题,可总是讲在嘴边,忘在手边,结果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对具体问题分析力度不够,不能全面运用发展的、联系的、辨证的眼光看待和处理问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平时疏于学习。在知识结构日新月异的今天,不学习,就要落伍。以往我总认为,只要能把本质工作干好,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殊不知,学习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认为只要能干好本职工作就行了,而放松了对其他知识的学习。理论知识的学习上也只满足于看看党报党刊、听听时事新闻,读读书本,偏重于时事了解,而对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不够,致使理论基础薄弱。由于忽视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对于自己所学的东西,也没有认真去深入消化,吸收,也就不能很好地做到把自己所学贯彻到实践中去,落实到行动上来,致使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水平较低。加之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对于学习制度坚持不够,老爱犯“三分钟”热情的毛病,这一不良习惯致使学习收效不大。
二是思维局限,认识落后。思维局限,认识落后,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给组织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三是群众观念弱化。我们的一切出发点应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真正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由于我们工作经常直接与企业职工接触的机会多,与他们之间的交流较多,看到群众的疾苦多,听到群众的呼声多,渐渐地麻木了、习以为常了,群众观念弱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弱化。
三、整改措施
随着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排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在工作和学习中牢记共产党员的六条基本要求,按照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立党为公,甘于奉献。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十六
不同项目的自查报告所涉及的内容不同,所以自查报告的内容很广,自查报告有点类似于审核报告但更广泛。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阅读!
师德是一个教师的灵魂,是搞好教育教学的前提保证,是教师的立身之本。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教师我们要在日常教学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言谈风貌。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需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孩子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学风和校风,教师的形象直接关系着学生素质的培养。因此,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师德需要培养,需要教育,更需要的是——每位教师的自我修养!用自身的榜样作用和人格魅力,让学生佩服,从而仿效。
我作为一名从教13年的教师,在这次自查自纠活动中,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评析自己、审视自己。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政治学习记笔记敷衍了事。总认为这些理论太过政治化,只要走走形式,不必太过认真。
2、有点不思进取。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要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即可。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对于领导的个别任务,总有拖沓的心理,缺乏上进心。
3、对教育教学新课标新理念的理解不够深刻,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
4、课堂教学的方法过于简单,缺乏新意。传统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仍然窜进课堂,应付考试的应试教育已不适应现代信息时代的素质教育。
5、对于学生的关爱不够。为了不影响教学进度,点优生发言的次数偏多,却扼杀了部分差生的学习积极性。
6、对学生的评价方式过于单一。备课不能面向全体学生。没有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来评价学生的行为。
7、与家长沟通不够。学校、家庭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集体。要使学生能有个性地发展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必须与家长及时密切地联系,多交流,多沟通。在这方面的工作还不够主动,未按学校的要求家访。
8、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没有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捷径。做事情没有创新精神,对问题不做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够透彻。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政治学习不够深刻,没有领悟其中的精华,导致学习政治不认真。
2、任务付出总希望回报。思想认识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以在工作中不够踏实,缺乏进取心。
3、缺乏一颗宽容的心。现在的学生难教,学习不主动,又顽皮。家长对教师的工作不积极支持,不理解。让教师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从而导致有点缺乏耐性。
三、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对教育事业尽心尽力,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尽心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不求最好,但求更好。
2、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修养,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文化水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踏实肯干。并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充实自己。
3、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不带有色眼镜,偏优生,歧差生。给学生同等的机会,让他们有个性的展现自己。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使他们充满自信,在学习上积极主动。
4、改进课堂教学。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备课,做到面面俱到。让学生在轻松、自主的环境中快乐地学习。
5、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了解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6、发扬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在工作中积极主动。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取长补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我,使自己成为一名纪律严、业务精、业绩创一流的教师!
按照多党办发《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多伦县森林公安局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民警学习了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五条禁令、等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任长霞、盖起章等先进典型的事迹。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全局民警对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自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局主要负责人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森林公安局各项工作做的也不错,但也存在一些较严重的问题,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在农村警务室的工作上,认为辖区办公条件基础差,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基层派出所建设方面还没有大的起色。
2、思想作风方面。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平时是讲的多,但落实的少。有的民警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高,不能经常深入责任区,联系群众,还存在冷、硬 、横、推的四难现象,窗口民警有时出现对待群众不耐烦,甚至出现不理睬的现象,对于不属于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纠纷,有时接待民警没有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致使群众不理解,有意见。
3、学风方面。政治理论学习的气氛不浓,有的民警学习意识淡薄,热一阵,冷一阵,平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较少,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开展理论研讨和专题调查研究做得不够,在业务理论学习上还不够严,对公安工作知识和现代高科技信息掌握的不够全面。
4、干警作风方面。一是对现代高科技信息技术学习掌握不够,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二是工作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基础工作缺乏,新办法不多,缺少特色。三是领导与民警之间谈心较少,不能及时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四是从优待警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因客观因素的制约,民警在工作中多做,少做一个样,民警的积极性难于激发。
二、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
(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有所淡薄,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思想,个别民警有特权思想,以管人者自居,接待群众时有意无意地出现了 四难现象,工作中还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总认为森林公安是执法单位,主要精力应放在处理案件、纠纷和各项业务工作上,因而忽视了理论学习和专题调查研究。
(三)是在执法方面,有的民警法律意识不强,怕麻烦,认为有些程序可有可无,过去不按这些程序照样办了案,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
三、初步整改措施
1、要以纪律作风建设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民主生活会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要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并有针对性地在民警中进行专题辅导,以此来促进民警学习理论和调查研究,提高其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交心通气,消除隔阂,增强领导与民警间的团结,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发挥集体的智慧,避免一言堂。
2、强化宗旨教育,在干警队伍中树立牢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结合爱民月和创人民满意活动,认真开展有有困难,找民警活动,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制度化,日常化。继续抓好户政窗口建设,逐步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善户政人员的工作态度,杜绝冷、硬、横、推的.四难现象,既做到热情文明、快捷高效,又要坚持原则,严格户政政策。认真做好群众的接待工作,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要树立群众的报警求助再小也是大事的观念,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标准,对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事情,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转送工作。提高民警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3、坚持实事求是。首先要抓好如实立案,要落实接警、受理案件、立案、侦查和案卷归档的责任制,做到接警有登记,严格按照管辖范围和标准受理案件和立案,加大案件的侦查力度,对已查处和未破案卷及时交内勤整理装卷归档备查。第二在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上从客观实际出发,既要有开拓进取精神,又不搞花架子。
4、加强民警队伍的法制教育,抓好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培训,采取请老师来进行讲课辅导和开展专题业务讨论等方法来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办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条文准确,量裁处罚恰当,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在民警中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
5、抓好民警队伍管理。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和健全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人,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坚决实行,奖罚分明,尤其要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法,使之切合实际,易于操作,真正做到奖勤罚懒,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把派出所建成团结务实、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人民满意,能够确保一方平安的战斗实体。
根据上级指示,通过学习党章加强作风纪律,我们展开了作风整顿,这次整顿,我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在部队的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再不加以改进,将势必影响到自己的工作成绩,影响到自己的进步,现在,我就为近期的工作作出一个总结。
一、首先,作为一名现役军人因该牢记自己的使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身素质。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则,以诚待人。在近段时间的工作中。工作松懈,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思想滑动较大,经常分心走神杂念太多。
二、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不行,执勤力不强,在执行上级命令指示上有一种得过且过的思想,落实上级指示不坚决、不彻底,有对上级的指示不尽职、打折扣,工作精神不好,工作漂浮,落实上级指示做表面、不注重检查,不讲工作成绩,工作积极性不高,没有主动性,什么事都要上级指挥着,只是被动接受任务,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主动解决而是主动回避,工作不踏实,没有对工作尽心尽职。
作风纪律整顿是部队必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整顿工作制度和生活作风,结合个人实际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这次整顿来进行改正,在此做出自查自纠:
一、存在的不足。
1、思想上有不稳定现象,在工作面前,不能静下心来,还有侥幸心理,没有注意工作质量,没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不够积极。
2、执勤不规范,对人员管控有私自放出的问题,对营区进出人员车辆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
3、工作中还有不深不细的问题存在,有时候为了轻松一些就降低标准,能过就过的心态。
二、整改措施。
1、熟悉本职工作,摆正位置,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
2、认清当前形式和任务,积极主动配合股里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3、工作中调整好心态,坚决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按时完成。
4、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工作时按照规定着装,决不混穿。
以上是我查找出来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在自以后的工作中请股长、参谋、班长和战友共同监督和提点。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十七
xxxx年x月至xx月,晋贤乡党委、政府组织专人对全乡六个村“六个一”帮扶工作进行了自查,严格对照“六个一帮扶资料清单”,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区委组织部初验。xxxx年xx月xx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区检察院会同区农行对晋贤乡xxxx年已脱贫退出的x户xx人、xxxx年已脱贫退出的xx户xxx人、xxxx年已脱贫退出的x户xx人,xxxx年计划脱贫退出的xx户xxx人等共计xx户xxx人采取入户调查和现场核实的`方式,对环境及室内卫生、住房功能设施配套、参加农民夜校情况、家庭稳定增收情况、精准识别及退出、帮扶工作满意度、扶贫小额信贷、户脱贫档案资料等八项内容进行了详细查看和了解,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精准识别的工作要求,通过贫困认定及“回头看”确定新华为贫困村,其余五个村为非贫困村,全乡共建档立卡贫困户xxx户、xxx人。区委、区政府部署落实了贫困村“六个一”帮扶力量,又于xxxx年上半年确定了x个非贫困村的帮扶连挂单位,派驻了帮扶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六个村的联挂单位分别是:区工商联帮扶保民村、民盟烛光中学帮扶x村、区人保财险保险公司帮扶千秋村、区统战部帮扶道角村、熨斗村。
目前,“六个一”帮扶力量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总体规划工作计划,细化梳理了相关帮扶措施,县级联系领导听取相关工作汇报xx次、与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农技员等帮扶力量召开推进会xx次。帮扶单位按照帮扶要求常态化保持帮扶人员到岗到位开展帮扶工作。贫困村第一书记实现了全脱产每月驻村工作时间达xx天以上、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到村工作时间达xx天以上,并围绕“五大体系”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农技员驻村开展相关农业技术培训帮扶工作,指导群众产业发展,培育一户一致富门路,一村一特色产业。“六个一”帮扶工作力量日常运行有效、统筹协调到位。
(一)xxxx年度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xxxx年以来,组织召开脱贫攻坚推进会、督办会、誓师会、工作例会每周达到一次以上,与各村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明确了目标和责任。二是做好对已脱贫户的“回头看”帮扶工作。把已脱贫户纳入贫困户帮扶常态化管理对象,重点从房屋建设、产业培育、五个一批保障等方面开展工作,xxxx年以前脱贫户,通过贫困户自身努力及帮扶部门、帮扶干部的帮助,“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得到进一步提升,全乡已脱贫贫困户无一户存在返贫现象。三是xxxx年贫困户计划脱贫任务完成情况。xxxx年,全乡计划脱贫xx户xxx人,截止目前,计划脱贫户住房建设新建、改建全部达标,吃、穿、水、电、网络、电视、教育、医疗都完全按照相关政策完全予以保障。四是集体产业稳步推进。新华村成立公司重点发展香菇产业,实现了社员的两次分红。其他各村也核实了集体资产,成立了相应专合社。五是痕迹管理落地落实。全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达标指标,均按照检查要求,规范整理更新、完善,及时更换了新的“明白卡”,贫困户“收支流水账本”如实记录了每一户的收支情况,并按月规范填写。做到了脱贫工作有迹可循。
(二)认真对照上级检查意见和自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抓好开展整改。针对每次上级检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区级脱贫攻坚指挥部通报的问题,乡党委、政府认真研究,逐条逐项梳理,并细化到村到户具体事情,制定整改清单,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
(一)脱贫成效明显。
“六个一”帮扶力量围绕各村脱贫工作实际,聚焦短板、发挥优势、主动工作,通过一系列工作举措,工作成效明显,目前全乡各村基本实现贫困发生率降低到x%,有村集体经济、有通村通组硬化公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达到“不愁吃、不愁穿,适龄入学儿童全面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全部入保、安全住房全面保障,全部都住上了好房子、过上了好日子,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坚持将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切入点和工作目标。“六个一”帮扶力量协调整合资金组织实施完成村社道路硬化,实现全乡通社道路xx%覆盖;在全乡安装人饮管道,全面解决整村饮用水问题;土坯房改造、贫困户农房新建、改造项目在每个村开展有力,所有贫困户住房安全和生产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二)帮扶部门真帮实扶。
新华村(贫困村):应急办认真开展了进村入户大走访和政策大宣讲活动。围绕“六个精准”,实实在在制定了教育、医疗、安居、就业、低保等到户到人,同时,按照昭化区建卡贫困户收支流水账本的要求,如实填报有关资料,制作新版脱贫明白卡并上墙。同时改建xxx平方村级阵地建设,按照“x+x”综合功能完善相关功能;建村级聚居点x处,涉及贫困户x户,全面竣工入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新华村开展“走基层、办实事、助力圆梦”活动,以香菇产业等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壮大集体产业,增加集体和群众收入。
x个非贫困村:各村成立帮扶工作队和办公室,并选派优秀党员干部任第一书记,主要负责帮扶日常工作。各帮扶部门在社、村提名及筛选的基础上,逐队逐户进行了走访,广泛听取了当地村民的意见,深入、详细地了解了精准扶贫帮扶户的实际情况。通过大量的实地走访和扎实的“回头看”工作,对照政策反复进行核实和对比,把脱贫帮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帮扶工作形势,以“五个一批”大政策为指导,根据各户家庭劳动力、耕地面积、年龄、伤病残、贫困程度、脱贫想法等具体情况,逐户进行原因分析、措施研究、方案论证,群策群力制定精准帮扶措施对策,始终保持工作强有力的持续性与鲜活生命力。做好入户宣传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消除群众“赚钱还息”的顾虑;积极协调乡农技员进行指导和培训。帮扶工作队和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深入村社和贫苦户家中,调研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帮扶措施,积极整改查找的问题。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宣讲村规民约,深化文明家庭家庭建设,广泛开展“四好建设”,引导贫困户贫困户群众养成文明习惯,自力更生建设家园。针对各家各户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开展困难慰问帮扶。
(三)“文明示范村(户)创建”“四好村创建”开展顺利。我乡以“文明示范村(户)创建”“四好村创建”建设为抓手、以“星级”评定和物资奖励为突破口,大力创建区级星级文明示范村和省、市、区级“四好村”,xxxx年新华村已被评为区三星文明示范村、同时被评为市、区两级“四好村”,被评为区级“四好村”,xxxx年度,xx村已创建区级文明示范村,这些活动的开展和评比,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人人和睦相处、处处环境优美的氛围。
(一)贫困户脱贫增收的举措有待进一步强化。
通过一系列帮扶措施和政策鼓励,贫困村及贫困户脱贫工作虽然取得了实效,但依然还存在个别贫困群众无劳动力、经济基础薄弱、智力低下的群众,在持续性的增收上还要再增措施,强化帮扶方法。着力在户办“微田园”上下功夫。
(二)新建住房功能完善需进一步加强。
全乡各村房屋的环境打造还要再添措施和方法,村级整体风貌和户环境,通过脱贫攻坚的政策落实和加强对群众教育引导工作深入推进。
(一)聚焦文明示范创建。
着力抓好问题导向,特别在“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上下功夫,积极开群众会引进激励机制,即时通报评比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引导好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社会风气。
(二)聚焦帮扶措施到位。
立足脱贫户实际情况,着力在一户一策上下功夫,依托产业带动、政策兜底等,切实保障贫困户收入持续、常态、稳定,对当年拟脱贫户要提前谋划,预防脱贫返贫,对已脱贫户要进一步完善措施,巩固脱贫成果。
(三)进一步规范软件资料。严格按照x市昭化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详细收集贫困户识别、帮扶、退出相关资料,确保贫困户的进入、退出有痕迹。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篇十八
不同项目的自查报告所涉及的内容不同,所以自查报告的内容很广,自查报告有点类似于审核报告但更广泛。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供大家阅读!
通过师德师风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教师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教育事业的成败,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加强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最为重要的内容,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师德师风的好坏往往影响和决定了学校的校风和学风的好坏。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教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此我就我个人在师德师风学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做自我剖析:
1、政治思想方面,本人长期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在为人师表方面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深体会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我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个人主义、注意言行,不讲粗话,以模范对学生做出表率。外出学校、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参加任何赌博活动和其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严于律已,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4、在团结协作方面我总是和同事良好合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虚心向他们学习,共同讨论,探索教学规律。
经过近阶段的师德师风教育学习,我深深地体会到“敬业,爱岗,奉献”的内在核心。自己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及根源:
1、教育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只停留在表象上,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甚至对某些教育政策的出台持观望的态度。其根源于本人主观上思想怠惰,不思进取,客观上理论修养不够。
2、业务有待提高,本人多年机电类专业课教学,虽说科目种类较多,但毕业时间较长,知识体系老化,不能与时俱进。其根源于思想僵化。
3、教研力度不够,只注重平时的课堂教学,在本校听听课、评评课,没有把教学经验总结下来,很少写教研论文,只做井底之蛙,没有走出学习,究其原因,教学任务重,时间少,写作水平低,不善于积累。
针对性以上缺点,本人提出整改和努力意见如下: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学校教育部门有关学习活动,把时间用在业务钻研上勤劳苦钻,精益求益。
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虚心求教,探索教学理论,改进教学方法。
3、加强本职分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团结互助,发扬奉献精神。
爱与责任是师德之魂,体现在既爱“双优”的学生,更多地关爱“欠发展的学生”,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新型的师生关系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努力做到在关爱与严格要求学生上把握好分寸。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教师人格不断完善的动力。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深体会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我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个人主义、注意言行,不讲粗话,以模范对学生做出表率。外出学校、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参加任何赌博活动和其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严于律已,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我总是和同事良好合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虚心向他们学习,共同讨论,探索教学规律。
不足之处:关心集体还不够。 五、查自己在廉洁从教方面
记得陶行知先生在《每天四问》中写道:“一切心术不正行为不端,都是由不廉洁而起”。工作中,我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从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学生、家长的财物,从事有偿家教等以教谋私行为。
今天的时代已经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学习化的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教师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适应教育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在工作中我认真钻研教材、研读学生、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教育方法,提高自己的教育、积极更新教育观念,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努力做到了不断自我充电,谦虚谨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耻下问。
不足之处:缺乏进取精神,对获取新知识,钻研业务,求上进等方面认识还不足。在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放松自我学习、自我充电,忽视了知识更新,学习自觉性、主动性不强。 今后努力的方向:
1、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全面关心幼儿成长,热爱尊重幼儿,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把时间用在业务钻研上勤劳苦钻,精益求益。 3、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虚心求教,探索教学理论,改进教学方法。
4、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真正做到为人师表。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急燥。在对待学生方面特别是对待困难学生要有耐心,有恒心,对待不听话的学生,可以采用一些比较随和的办法,别让师生关系僵化,因为这样的效果就不大好。因此,要时刻为人师表。
5、在工作过程中,虚心听取学生们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自身的教育意识,增强自己敢于同不良现象做坚决斗争的勇气,树立良好教师的自我形象。 下阶段工作思路:
1、加强对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使自己很好地依法执教。 2、提高工作热情,扎实工作作风,遇到困难要知难而进,不能有任其自然地松懈思想。
3、在学生管理方面,方法要丰富,充满热情,感情投入。
4、加强协作精神,课余时间注意与同事和学生进行交流,利于教学工作地正常开展。
5、在对待同事或者学生方面,要热情和耐心。 具体举措:
1、加强学习,及时充电。一要切实加强教育理论学习。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二要进一步加强现代教育理论学习,把《现代教育理论学》和《课改路上》作为主要学习内容,约束自己,认真整改。从严要求自己,把良好的师德带给大家。
2、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工作。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满腔热情来投入工作,树立良好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事张扬,把学校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做,全心全意为党的教育事业而奋斗。
3、虚心向别人学习,取长补短,以满腔的热情对待自己的教学工作,把同事的忠告变成前进的动力,多与其他教师、学生进行沟通,课堂上要多提问中等生和后进生,课后要主动找这些学生进行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把学校的利益和学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处处为学校着想,事事为学生着想。工作中与领导、同事和睦相处,通力协作,按时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4、认真总结经验,不断优化管理教师及学生的办法。坚持课余学习《学校管理学》,努力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同时,自己要俯下身来,多听教师和学生的心声,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总之,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要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的缺点改正过来,力争做一名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人民教师。
自查自纠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现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各级领导干部必备的品质,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我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胡锦涛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记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透过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廉洁从政,务必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的事情做起,而不能仅仅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透过参加本次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活动,我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干部廉政勤政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必然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廉政勤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决心把开展廉政勤政、依法从政自查自纠作为自我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上心入脑、认真查找、自查自纠、抓出实效。
二、遵守纪律,廉洁从政。
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观念,严格遵守了党章和党的纪律。透过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加强党性修养,增强了自律意识,自觉遵守了《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决地做到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正之风。较好地做到了八小时之内爱岗敬业:扪心自问自我的行为尽到了职责了没有?上对得起党的要求、下不愧百姓的期望没有?八小时之外在法律和道德的范围内活动:深刻反省,作为一位基层干部,“白天”能够操守如玉,“晚上”能否依然清清白白?有效地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地要求自我进一步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三、勤政踏实,敬业工作。
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勤政建设。同时把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勤政建设,透过加强勤政建设促进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狠下功夫,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绩。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冷、横、硬、推”等不正之风。做到勤奋敬业、执政为民。
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进一步树立了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及“无功即是过”的工作理念,改善工作方法,转变干部作风。用心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工作平庸、不求进取、畏首畏尾等固步自封、小胜即安的不良作风,倡导开拓创新、勇于尝试的敢打猛冲劲头,切实做到以饱满旺盛的干劲和科学求实的奋斗精神,完成好本职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潜力不够,把握工作的潜力欠缺,导致出现有时穷于应付,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工作成效不够突出。
二是对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理解和贯彻还不到位。表此刻比较注重自我的工作,不是自我范围的事思考的少一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不够经常和深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足,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存在必须差距。
六、整改措施及下步打算。
一是对政治理论,个性是廉洁从政的知识理论要坚持做到勤学、精学、终身学,做到自觉加强学习,理解教育,不断进步。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真正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
作的预见性、创新性和有效性,把纪检监察工作从事后查处转为事前查找、事中监督为主。
三是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彻底杜绝那种对待基层人员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老爷作风,深入基层群众,了解基层群众的疾苦,多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全面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模范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精神,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是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持续用心进取的心态。学习和发扬我党长期以来的不屈不挠,顽强坚持,决不放下,决不抛弃、信念坚毅,以奋发向上的精神,在廉洁从政的道路上把消防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以实际行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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