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后感想和体会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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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后感想和体会大全(18篇)
时间:2023-11-06 19:08:15     小编:琉璃

3.读后感是对于所读书籍的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容和思想。写一篇有思考、有观点的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写作技巧?以下是一些令人深思的读后感作品,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共鸣。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一

读过《西游记》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和唐玄奘一起去西天取经的经过。

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变,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妖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不过,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拿妖怪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穷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千辛万苦,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

读了这本书,我从中懂得了一个道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要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二

那天,我饱尝了度日如年的滋味!时钟“嗒嗒”地响着,我的心“嘣嘣”地跳着,我多么希望外祖母能快点出现在家门口啊!……当外祖母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时钟已经指向了十点,我急促地迎上去,她递上崭新的`绳子说:“这下,我们家宝贝不会被老师批评了。”而我,望着外祖母早已被雨水打湿的头发、衣服,不禁潸然泪下。

我想:是不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有这样的一位外祖母在守护着?我敬爱高尔基,因为他塑造了这样一位平凡而伟大外祖母。她,是我们大家的外祖母——那么慈祥,那么善良!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三

我读了《儒林外史》这本书,我颇为喜爱。《儒林外史》是一本好书,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书,我不得不惊叹作者本人的巧夺天工,作者本人的写作手法,那些生动的人物,发人深省的故事,喜爱这本书的原因有很多!

我来跟大家一一说一下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吧!

《儒林外史》是中国四大讽刺小说之一,我之因此喜爱这本书还是缘于它给了人一种真实的感觉,在《儒林外史》的众多人物大都有真人真事的影子。但作者本人却又巧妙的把故事推向了前朝,避开了统制者残酷的文字狱,这是很有勇气的。并且对于这本书的主题闲斋老人的《儒林外史序》又讲的十分清楚:其书以功名富贵为一篇之骨。有心艳功名富贵而媚人下人者;有倚仗功名富贵而骄人闹人者;有假托无意功名富贵自以为高被人看破耻笑者;乃终以辞却功名富贵,品第最上一层为中流砥柱。全书正是以反对科举和功名富贵为中心抨击当时的官僚制度,人伦关联以及整个社会风尚的,这是它独特的亮点。

还有这本书中作者本人的创作意图,人物形象都是清晰的,作者本人赞扬什么反对什么都用作品中的人物语言一一道了出来,一点也不做作。正因作者本人不喜爱做官因此在第一回楔子里就写了王冕母亲临死时劝说儿子的话:做官怕不是荣宗耀祖的!

我看见这些做官的都不得有什麽好收场;况你的性情高傲倘若弄出祸来反为不美,我儿可听我遗言,将来要娶妻生子,守着我的坟墓,不好出去做官我死了口眼也闭。而匡超人的父亲临死时也有类似的遗言:功名到底是身外之物,德行是要紧的。这些都体现出作者本人的坦荡。

《儒林外史》不仅仅有丰富的深刻的思想,还有卓越独特的艺术风格,通篇贯穿了讽刺艺术的技巧,它的讽刺艺术几乎到达了超及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因此我更加喜爱这本书,它的语言艺术、文学艺术都是堪称一流的。坚信这本文学经典会一向传承下去!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四

今天,我有幸拜读了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雾都孤儿》,精彩的内容使我内心很受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心中充满感动。可怜的奥立弗,在没有亲人、朋友的关爱下,深切感受到了人间的冷暖。在种种生活的打击下,他没有倒下,他以惊人的意志力、顽强的生命力,勇敢的同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进行了不懈的斗争,毅然向美好的未来前进。

奥立弗真勇敢!奥立弗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不怀好意的把他带到了贼窝,一心想把他训练成扒手,但是奥立弗明白是非险恶,他不愿意做小偷。终于,他历经千辛万苦从贼窝逃了出来。他不向恶势力屈服,不向命运屈服,他多么坚强,多么富有正义感啊!虽然他和我同龄,但是他的坚强、勇敢是我所不及的。以后我真得努力向文中小主人学习,再也不能轻易耍脾气、闹别扭,这样真不像勇敢的男子汉。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和奥立弗就个人所处的生活环境相比,我们是幸福的!你看,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温暖的大家庭中,我们刻苦的学习、快乐的玩耍、在灿烂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多么快乐啊!

我们应该学会珍惜时光,努力上进。想想看,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生活得很艰难、很痛苦。有的人饱受失去亲人的痛苦;有的人饱受战争的摧残;有的人依然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有的孩子没学上,吃不饱饭穿不暖衣。他们活着,因为他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应该帮助他们。来吧,让我们伸出自己友爱的双手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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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五

大家读过《兔子坡》这本书吗?我不仅读过,感触也挺多。

合上这本书,我心里更深信不疑,动物和人是要彼此依赖和信任对方的。随着小乔奇带来的“喜讯”:新人家就要来了!这个消息立刻便传遍整个山坡。

小动物们是既兴奋又不安,就在大家满怀期盼之时,新人家来到了兔子坡,开始,小动物并不完全接受这户新人家,于是,他们并用一点‘小计谋’来考验这户新人家,但这户新人家经受住了小动物们的考验,一家人对它们的友善,对它们的一点一滴,小动物们都看在眼里:男主人开车谨慎小心,生怕撞到了小动物,还在路边立了一个保护动物的标牌,他们还救下了行动敏捷的动物界情报员威利,又求活了被卡车撞伤的乔奇,让它在仲夏丰收之前回到了家……这一点一滴的小事,都让动物们深深的感动着。

其实,人类和动物本来就是朋友,因为他们的弱小,所以我们才保护,善待它们,正因为我们相互依赖、信任,我们就应该更加替他们着想,保护它们,而不是伤害,杀害它们。

人和动物也是要以诚相待的,如果我们一味和动物们为敌,那动物们也会厌烦你,讨厌你,甚至与我们敌视,那如果我们友好地与小动物们相处,一起跟他们分享的快乐、麻烦呢?我们肯定也能得到小动物们的关心,招来他们的信任,赢得它们对我们诚恳的对待和尊重。提姆马克格拉斯,他在菜园四周布置了所有的设备:篱笆、鼠夹、毒饵,可他的菜园却不断地遭到小动物们的遭袭,百思不解的他,最后只能说成运气不好,可他却不知道,如果他和小动物们和睦相处,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只要我们好好相处,和谐共生,我们的家园才会更美好!

这本书非常好看,我爱这本书!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六

至到夜里凌晨一点,终于把《儒林外史》读完啦!为啥要用“终于”呢?因为这书是我高一第一个学期买的,买回来的时候翻过几页就被我放下了。直至到大学报到的那一天被我塞进行李里边带到大学里,在期间读到四十几回,又弃了。然后到今年3月初,那时候在找工作,有大把的空闲时间,于是又重新拾起,虽然最终比原定的俩星期要看完的时间晚了差不多一个月,但是还是看完了。我很欢喜。

看完一本书,总要写一些字才行的。下面是不像读后感的读后感吧。

说真的,整书读下来我也不是很明白清楚。但是能感觉到浓浓的讽刺我味儿。就是因为书中到处都是讽刺的,所以读到后面,我都搞不清楚哪些是赞扬哪些是批判了。书中人物很多,开始的时候以为他们没联系,但后来绕了一圈儿,他们又聚在一起。

《儒林外史》是我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长篇讽刺小说,作者吴敬梓在文中借一些追求功名、思想迂腐的文人儒士,极力揭露和批判封建科举制度的昏暗及大批读书人灵魂的玷污、人格的堕落。在这部蔑视一意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着作中,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情节,但科举制度的腐败这一中心思想却将各个人物与自成段落的串接起来,构成了一幅有内在关联的民间士林百态图。

读了《儒林外史》我才知道。原来古时的文人可以那样的迂腐,就比如说书中第四十八回徽州府烈妇殉夫泰伯祠遗贤感旧中的那个王玉辉,他的三女婿死了,他女儿要殉夫。他听后不劝反而对亲家说:“亲家,我仔细想来,我这小女要殉节的真切,倒也由着她行吧。自古心意去难然后又对他女儿说:“我儿,这是青史上留名的事,我难道反拦阻你?你竟是这样做吧。我今日就回家去,叫你母亲来和你作别。”这人脑袋里长的是猪油还是浆糊啊,后来他大笑的说“死的好!死的好!”(好吧,其实这不是书中最典型的例子,只是我想说说这个而已)。

然后,我又才知道。那时的人,没钱的时候是可以很理直气壮的跑去人家那里说没钱了,借俩钱来花花这样子的。好神奇,更神奇的是那些被问到的人还大义凛然的借了,还要做出一副感怀伤时,啥啥啥啥的样子。恩,这一个一杜少卿最典型。无论什么人来向他讨好处,只要报出他老爹的名儿,无论隔着八辈子也好,绕了八十圈儿也好,都是能成功的。最后他也散尽家财啦。不过我也挺佩服他的,自己都没钱了,还拿自己的东西出去当了来给钱别人。后来他没钱的时候也没见多少受过他惠的人来帮衬他啊。从杜少卿奇葩可以看出“不是自己努力赚的钱啊,它花起来就是不心疼。”

再然后,就是,那时的科举制度真心腐败。

这书其实就是讲一帮不学无术的世家子弟和一大帮的迂腐的、清高的、趋炎附势的文人聚在一起吟诗作对啊,赏花观月啊,吃酒玩乐啊,讨论科举啊的事情。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七

前些时候读完,今天又看到题目,“外史”还是很有说法的(当然,是自己想的说法)。

儒林外史,一直被当做讽刺小说,讽刺腐朽的科举制,讽刺当时同朽的文人,或者说“儒家的人”。儒家在历史上辉煌过,但也不断被黑。我的观点是董仲舒之后,真正的儒家在主流上基本消失,至于明清的理学,算不得儒家正统,而这些人也算不得什么儒家弟子,最多算读儒家片言碎语的人。本书中所写的,正是一群看着别人解读儒家经典的书,拾人牙慧而欣欣然不知所以的人,书中也多次明示暗示了这一点。

看这本书前半部分,能看到各种人性上的丑恶,而这种丑恶放在所谓的读书人身上更显其可恶。各种面上的冠冕堂皇,满口仁义道德,转头各种无耻下流,让人不忍直视。这些人是读过了各种所谓的“圣贤书”,也得承认他们的一些行为还是有儒家经典的影子在的,但也只止步于影子了。没有深厚的影响,各种做派、各种讲究,就变成了伪装,变成了华丽的借口,各种无耻也由此而生。这些人只是看过几本书的普通人,有些时候甚至远不如普通人的道德修养。

当然,这本书里也不是一片灰暗,自从看到杜少卿这个人之后,心情多少有所好转。此人算是个实实在在的人。自己知道礼义廉耻,也能罔顾别人的非议而行自己的仁义之道。虽然家业被败落了,但依然活得洒脱。他有缺点,但这个缺点是由于他做不到,并不可恨。在一片喧嚣之中,能有这一缕轻音,也算不错了。

这本书里还有一些具体的细节,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的官员选拔方式、婚假风俗等等,也是个不错的收获。

不知道吴敬梓写书的时候,有没有这样的考虑:这些人虽学儒家,但终究没有儒家应有的气度和道德情操,因此只能把这些叫做“外史”。他心中还是有着儒家正确的是非观的。我希望是。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八

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篇幅并不长,但是,却读了半个月之久。实在是因为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太读懂,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西欧的风俗习惯都不了解。直到现在,虽然已经读到了结尾,其实对作者本身要表达的当时法国大革命的一些令人“废解”的景象,并没有更尽一步的了解。

但是通过对这部著作的学习,我有几点需要思考的地方:

首先,是什么让一个本该受人同情女人变成了让读者希望她早点死去的角色。泰雷兹・德伐日是个苦大仇深的人物,她为了复仇,甚至失去了作为普通人应有的怜悯之心,她不但把达尔内送上了断头台,还要把本是受害者的曼内特医生,以及达尔内的妻女也“斩草除根”。她的每次出现,她的言论,甚至让人觉得疯狂、可怕、恐惧,她给人带来的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绝望。

其次,是什么让民众面对囚犯时先后能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让我吃惊的是,在第一次达尔内被捕时,当时的民众在得知达尔内的“罪过”后,希望他马上被处以死刑的急迫心情,和当法庭宣布他无罪时民众们所表现出来的欢喜之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无法理解。

再次,是什么让一位本来欲自暴自弃过一辈子的人,为了所爱的人,竟然可以献出了生命。西德尼・卡尔顿对爱情的执着让人钦佩,他成了全书中最具灵魂的角色。所以把最后他的话(作者认为他的想法会是这样)抄录在下:

“我看见巴萨、克莱、德伐日、复仇女神、陪审员、法官,一长串新的压迫者从被这个惩罚工具所摧毁的老压迫者们身上升起,又在这个惩罚工具还没有停止使用前被消灭。我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和一个灿烂的民族从这个深渊中升起。在他们争取真正的自由的奋斗中,在他们的胜利与失败之中,在未来的漫长岁月中,我看见这一时代的邪恶和前一时代的邪恶(后者是前者的自然结果)逐渐赎去自己的罪孽,并逐渐消失。

“我看见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我是再也见不到英格兰了。我见到露西胸前抱着个以我命名的孩子。我看见露西的父亲衰老了、背陀了,其它方面却复了原,并以他的医术踏实地济世救人,过着平静的生活。我看见他们的好友,那个善良的老人,在十年之后把他的财产赠送给了他们,并平静地逝世,去接受主的报偿。

“我看见我在他们和他们无数代后裔心里占有神圣的地位。我看见露西成了个龙钟老妇,在我的祭日为我哭泣。我看见她跟她的丈夫正结束生命的历程,并排躺在弥留的榻上。我知道他俩彼此在对方的灵魂中占有光荣崇高的地位,而我在他俩灵魂中的地位则更光荣、更崇高。

“我看见躺在她怀里的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看见他业绩优异,以他的光耀使我的名字辉煌。我看见我染在那名字上的污迹消失。我看见他站在公平正直的法官和光明磊落的人们的最前列。我看见他带了一个又以我命名的孩子来到这里。那时这里已是一片美景,全没了今天的扭曲和丑恶。那孩子长了个我所熟悉的前额和一头鑫发。我听见他告诉我孩子我的故事,声音颤抖,带着深情。

“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五节。这是耶稣因乞丐拉撒路之死说的。其后耶稣来到拉撒路墓前,死去已四天的虔信耶稣的拉撒路果然复活,体现了“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的意思。这句话是卡尔顿父亲墓碑上的铭文。)。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九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都在直奔天堂,人们都在直奔地狱。”

——题记。

如果要让我来形容当下中国社会的现状,着实有些吃力。我无奈只好向伟大的前人求教,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引用的狄更斯的名言。无论处于哪个时代,这段话都能得到很好的印证。当然,也包括当下的中国。

沧海桑田的不断更替中,一个国家已历经无数次波澜壮阔的岁月转换。而历史行进到今天,这个国家的社会面临着一波又一波激荡而又复杂的冲击。跌倒的老人扶不扶?被碾压的女童救不救?落水的姑娘帮不帮?……摆在人们面前的赤裸裸的现实像一面面犀利的镜子,一遍遍拷问着人们心底的道德良知。深陷纸醉金迷、权钱游戏的漩涡,一些人蜕化得空前的'自私和冷漠,一些人唯利是图、善恶不分。更有甚者,将高尚堕贬成愚昧,丑恶美化成高明。这些错误认知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更腐蚀了时代肌体。

我闭上眼不忍再看,任思绪翻飞间仿佛听见一个浑厚的声音穿透历史的沉沉雾霭而来:“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是的,脚踏实地、一丝不苟、任劳任怨、默默奉献——这个年轻人确确实实以自己二十二载的青春年华无怨无悔地践行了这句话。他短暂的生命定格在永远年轻的22岁,他年轻的容颜永远定格在千千万万人的心中。

他就是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党的好儿女、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雷锋。有人说:雷锋是没有户口的,是三月里来,四月里走的。于是他升华为一种精神,渗透到了中国文化的肌理,成为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做好事”成为人们通常对雷锋精神最朴素的理解。而这正是目前整个中国社会极度缺乏和迫切需要补充的精神养料。像雷锋一样忠于信仰、忠于党、忠于事业。雷锋说:“我就是长着一个心眼,一心向着党,向着社会主义,向着共产主义。”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从小党在我心中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同时它又是一种信仰般的光辉存在。“少年强则国强”,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愿意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在生动火热的改革建设中经受洗礼,接受锻炼,在党的哺育下茁壮成长。

像雷锋一样受恩知恩、知恩感恩、感恩报恩。雷锋说:“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光荣应该归于党,归于热情帮助我的同志,至于我个人做的工作,那是太少了。”善存一颗感恩之心,是成为一个讲品德之人的基本条件。有感恩之心才会有报恩之行。“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缘于他时刻怀德。而对于一个初中生而言,更为实际的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时刻提醒自己尽全力帮助和关心身边的人。

像雷锋一样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知行合一。雷锋的班长张兴吉回忆说:“雷锋的学习毅力不得了,白天黑夜都在学习,凡是有灯的地方都在学。”雷锋无论是当通讯员、拖拉机手、推土机手,还是当汽车兵,都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工作在哪里,就在哪里闪光发热。学习雷锋,不能停留在表面的宣传与口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是我们学生的第一要务,“刻苦学习,争做栋梁”不仅仅是一种决心一个信念,更是一种实践一种行动。祖国未来的发展,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力量。

在这流火七月,让我们怀着如火的热情在晨间灿烂的朝阳下郑重起誓:学雷锋、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因而一些吵嚷不休的权威们也坚持认为,不管它是好是坏,都只能用“最……”来评价它。”,开始读觉得这些话有点夸大其词,读完之后就觉得作者简直不能形容得更好了。在那个混乱的时代,一种政权推翻另一种政权,可是当掌权者是坏人时,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一种灾难。

本书虽然与现代社会相隔甚远、描绘的国家与制度也与我国大不相同,但是也让我产生了很多共鸣。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稳定需要一个好的制度体系和好的执政党,群众情感很多时候很容易受舆论导向形成很强大的力量,而仅有的理智的声音也容易被这股力量湮没。我们当下的网络环境也需要警惕这种现象,理智和广泛的吸收信息或许能避免收到舆论蛊惑。不过作者依然在文字中让我们读到了爱、善良以及勇敢正直,正如这段文字描述的那样,“我看到从这个深渊里升起一座美丽的城市,一个卓越的民族。经过未来的悠悠岁月,在他们争取真正自由的斗争中,在他们的胜利和失败里,我看到前一个时代的罪恶,以及由它产生的这一个时代的罪恶,都逐渐受到惩罚,消亡殆尽。”

爱与希望永远不灭。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一

我带着问号翻开书看。

有一天,有一只蚊子向狮子发出挑战。蚊子叮狮子没毛的地方,狮子气急了,也没把蚊子抓死,却把自己的脸给抓破了。狮子只好求和。狮子求和了,蚊子正高兴,被蜘蛛网缠住。被一只蜘蛛吃掉。蚊子死前说:“我已经战胜了最强大的狮子,但竟然被一只小小的蚊子所吃掉。”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不要骄傲,哪怕你战胜了最强大的人。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二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三

这个寒假我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以下就是我的感想。

而这个查尔斯来头不小,是埃斯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但是他不接受爵位,离开法国到英国去。他在伦敦靠自己当上了法文老师。

还有一个人叫西德尼·卡顿,他从一开始的法庭上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但他的一张纸条就揭穿了原告的阴谋。他很容易给人一种邋遢、消沉、贪杯的印象,但他在危急时刻,通过一个狱卒来到查尔斯的监狱里与查尔斯换了衣服。后果可想而知,查尔斯被送出了法国,而卡顿却被送上了断头台,他在死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过的最宁静、最最宁静的休息。

在革命成功后,革命者们大多都失去了理智,滥杀无辜的人,而查尔斯为了解救以前的仆人,挺而走险,来到法国,结果却被革命者以逃亡贵族的身份给关了起来,露西及她父亲马奈特医生连忙赶到法国,由于他在巴士底狱给关了十八年,被人们称做英雄,从而有特把他的女婿—查尔斯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德发日太太就是那对兄妹中的妹妹,她一直都恨着埃瑞弗蒙德侯爵家的人。查尔斯又是埃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所以她想尽办法得想要害查尔斯。但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枪口中。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四

我平时读书不多,名著读的的也就更加的少了。但是《双城记》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起初是一位非常好的老师向我推荐的,读完真的有很多体会。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n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n,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文章中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就是:itwasthebestoftime,itwastheworstoftime.读完后真正体会到unrequitedlove。人们常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句话正好点明了读书的重要性,它的意思就是,读书要持之以恒,一日不可间断。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五

今天我读了一个寓言故事,故事的名字叫《蚊子与狮子》。

故事讲述了一只蚊子和狮子进行了一场打斗比赛,看看谁厉害。最后蚊子用自己的长处打败了狮子,正当它洋洋得意的时候,却被蜘蛛网给粘住了,成为了蜘蛛的食物。

故事告诉我们,骄傲没有好下场,强中自有强中手。能击败比自己强大的人,不一定就不会被比自己弱小的人击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我还明白了骄傲使人落后,虚心使人进步。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六

《双城记》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他18出生于普茨茅斯,1870年去世。他出身贫寒,但是在不幸的童年过后,他很快便变得富有和成功。他还写过好多著名小说,如:《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

《双城记》主要是记载了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的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经在巴士底狱当了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人不吃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他必须继续做鞋。

在一辆去巴黎的车上坐着路茜,这是她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把她父亲带回了伦敦,在女儿的爱心和照料之下,他忘掉了过去并学会了冲向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记。于是不久的危险秘密地把路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带回了巴黎……那儿恐怖的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的等待着法兰西的敌人们。

这里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一个原来当了18年的囚徒,什么也不记得的男人,最后又是被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带回了伦敦,开始了一个自由人的生活,但最终他的女儿和她所爱的人们都回到了黑暗的巴黎,被法兰西的敌人们处死了!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和《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和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了伦敦生活。五年之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是替同学写作业;出了社会之后,即使是拥有了一身的才华,它仍然是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七

我有一本叫《小鹿斑比》的童话小说,故事有趣又精彩,让我读起来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鹿斑比从蹒跚学步到历经磨难,最后成长为鹿王的经过。

小鹿斑比降生在一个美丽森林中的灌木丛中,和她妈妈,姨妈,表哥,朋友一块快乐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妈妈为了培养他的自主能力。故意躲着他。斑比在森林中大哭大叫。鹿王的出现。才让他停止了哭泣。斑比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知识。后来,经过许许多多的磨练,让他学会了认识事物,保护自己和弱小的动物。使他懂得了生活需要积累和学习。要凭借智慧和勇气才能生存下去。最后,他成为了一个又勇敢又聪明的真正的鹿王!

有一次,妈妈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你上三年级了,应该自己收拾书包了。”我虽然不情愿,但还是草草的整理了一下。第二天上课时才发现自己忘带了橡皮和尺子。我压着满腔愤怒回到家,把怨气全撒到了妈妈身上,对她大吼一番后,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妈妈什么也没说。后来,我就慢慢养成了收好东西的习惯,不再丢三拉四了。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永远躲在爸爸妈妈的“保护伞”下面,要学会坚强、独立。

我们也要像小鹿学习。总有一天。我们会长大,会离开妈妈的怀抱。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八

那是一个既美好又糟糕的时代,那是一个既明智又愚蠢的年代。《双城记》的开篇之言就说明了这不是一部非黑即白、评论正确与否的历史小说。以18世纪法国大革命作为小说背景,讲述了发生在巴黎和伦敦这两座古老城市,巴士底监狱囚犯曼内特医生一家出逃,女儿与贵族青年达尔内相恋的故事,从中反映出封建贵族势力与贫民阶级对立的尖锐矛盾,批判了封建贵族阶级对下层阶级残酷无情的压迫与剥削,也歌颂了卡尔顿为爱情献身、奉献自我的英雄壮举以及法语教师达尔内反对压迫、自力更生的资产阶级进步思想。

小说篇幅巨大、描写生动,刻画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人物形象。比如,看似孤僻桀骜、消极颓废的卡尔顿,他的内心却是那么的善良和温柔,为了成全自己的爱人,他牺牲自己顶替达尔内,毅然选择去断头台赴死,伟大举动感人至深。低调、沉稳、务实的银行工作者罗瑞,不仅业务精通、能力出众,还是一位绝对忠诚可靠的朋友,曼内特医生一家在他多番周旋帮助下得以逃离深渊、过上幸福的生活。性格坚毅、领导力出色的革命者德伐日太太,凭借自己无比强大的忍耐力和工作能力成功完成革命任务,然而个人的仇恨让其蒙蔽了双眼,她对仇人恨之入骨,沦落为无情、冷酷的侩子手,最终不幸死于自己的枪下,让人伤感唏嘘。

这是真实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虚拟故事。狄更斯在这部杰出小说里并没有用华丽辞藻、黑色幽默或者其他高级修饰手法,而是用平实无华、真切动人的语言把他对法国大革命的看法和态度向读者娓娓道来。狄更斯尖锐指出暴力革命会伤害到其他无辜民众,社会变革需要的是无私奉献、博爱众生的精神,卡尔顿式的伟大壮举正是他为这场暴力革命开出来的救治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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